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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式合同(通用3篇)

制式合同(通用3篇)

制式合同 篇1

房屋租賃合同

制式合同(通用3篇)

甲、乙、兩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__________市相關地方性法規的規定,在合法、平等、自願、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承諾共同遵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位於__________路__________樓_____樓有一套住房,約70㎡,乙方因_______________特向甲方提出租用該套住房,現就有關租房事項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供雙方遵照執行。

1、由於住房幾年無人居住,部分設施及裝修已遭破壞,所以,乙方必須自行裝修改造。甲方免收一年房租費。

2、租用期限4年,即:_________________從201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收費年限從201年月日起。只交三年的。

3、租金,每年一仟元,共計叁仟元整。簽定合同時一次性交清。

4、租用期間,乙方不得損壞房屋結構和水電設施,如有損壞,乙方必須自覺修復或更新。租用期滿後,乙方所裝修和增設的門窗等,一律歸甲方所有,如乙方仍需繼續租用,可以續交租金每年元,或再行協商。

5、乙方在租用期的水電費由乙方自主到供水、供電部門交費,用電卡和水錶如有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理或更新。

6、在租用期限內,甲方不得隨意收回該住房。如有違約,甲方應賠償乙方首次裝修費5000元,並退回未居住期的租房費。乙方如有違約,提前退房,甲方有權不退所有已交的房租費和收授不能搬走的裝修設施。(主鐵防盜門、鋁合金推拉窗、防盜網)

7、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證明人:_________________

制式合同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第三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

開篇:

經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和共同發展的原則,就乙方共同開展為甲方客户提供____服務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雙方同意乙方為甲方提供___服務;

第一章 定義與解釋

1.名詞定義:(服務定義)

1.1 中國法律:任何中國現行頒佈的法律及法規。

1.2商業祕密:屬於一方和(或)其子公司或關聯企業所有,並被該方視為商業祕密的技術、財務、商業或其它方面的信息,其具有以下特性:

A.不為公眾所知悉;

B.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效益;

C.具有實用性;

D.被權利人視為祕密並對其採取了適當的保護措施。

1.3生效日:本協議自簽署之日起視為生效。

1.4不可抗力:在本協議期限內發生的不可預見(或者雖可預見,但其發生或後果不可避免)、非任何一方所能控制且使任何一方無法履行或完全履行本協議的:政府行為、地震、颱風、火災、水災、疫情、戰爭、罷工、暴動、黑客攻擊、技術管制或任何其它自然或人為造成的災難。

1.5合作期限:協議中述及的本協議之期限。

2.解釋:

2. 1本協議所指之日為公曆日,本協議所指之營業日系指中國的法定營業日。

2.2本協議中之標題僅供參考之用,並不影響本協議任何部分之涵義及解釋。

2.3凡述及章、條款、段落時,均指本協議的章、條款、段落。

第二章 聲明及保證

2. 法律地位:

每一方均聲明及保證:

有資格從事本協議項下之交易,並且所述及交易符合其經營範圍之規定;

. 可全權訂立本協議,並履行本協議項下之義務;

.2其授權代表擁有充分授權,代表其簽署本協議(授權書正本交另一方存查);

.3就其所知,其已向另一方披露經註冊地或營業地政府部門簽發的、可能對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所有文件;

2.法律效力:

2. 自生效日起,本協議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2.2每一方均保證本協議的簽署與履行及根據本協議所計劃之商業交易在任何方面均不違反中國法律。

第三章 合作內容及方式

1. 合作內容:

2. 合作方式

第四章 權利和義務

1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乙方權利和義務

第五章 收益

1.結算貨幣:

2.結算週期:

3.結算方式

4.結算流程:

第六章 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

雙方合作期限為_年,即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2.延期:

任何一方可於合作期屆滿前__日內,向對方方書面提議延長,經雙方一致同意,可簽訂續約協議。

第七章 違約責任

1.一般性違約

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所規定的義務,違約方在收到守約方要求糾正其違約行為的書面通知之日,應立即停止其違約行為,並在0日內賠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損失。如違約方繼續違約行為或不履行其義務,守約方除就其所有損失而獲得違約方賠償外,亦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

2.違約責任

雙方均有過錯的,應根據各方實際過錯程度,分別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

第八章 税務

.本協議中的每一方應按中國法律之規定,獨立承擔因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各自義務而應交納的任何税款。

第九章 終止

.終止之情形

本協議於下列任一情形出現時即終止:

1. 合作期限屆滿而雙方決定不在續約;

2.守約方終止本協議;

3.任何一方宣佈破產或進入清算或解散程序;

4.如不可抗力持續三十(30)日以上,任何一方根據本協議的約定發出終止本協議的書面通知。

2.終止後之事項

2. 在本協議終止後十五( 5)日內,雙方應取消彼此系統之間的鏈接。

2.2本協議之終止並不影響本協議終止前未完成之結算義務。

第十章 適用法律與爭議之解決

1.適用法律:

本協議之簽署、效力、解釋和執行以及本協議項下爭議之解決均應適用中國法律。

2.協商與調解:

對於因本協議的解釋及執行而產生之爭議,應首先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或)經由中立之第五方調解來解決。如爭議未能於前述方式在開始協商後三十日內解決,則任何一方均可將有關爭議提交仲裁。

3.仲裁:

3.1 任何提交仲裁之爭議應提交“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審理;

3.2所有仲裁程序應以中文進行;

3.3仲裁裁決為終局性的,並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除非仲裁庭另有裁決,否則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任何仲裁裁決可由對敗訴方或其財產有管轄權之法院予以執行;

3.4在仲裁過程中,雙方仍應繼續履行本協議未提交仲裁之部分。

第十一章 附則

1.棄權:

如果任何一方未能行使或及時行使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權力或優先權時,不應視為棄權;而對任何權利、權力或優先權的單獨行使或部分行使亦不防礙日後其對任何權利、權力或優先權之行使。

2.修改:

本協議必須由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可進行修改。

3.通知:

3. 雙方之間的任何通知或書面函件必須以中文寫成,以傳真、專人送達或掛號郵件之形式發送。

3.2除非事先以書面通知更改,所有通知及函件均應發往合同雙方之法定通訊地址。

4.繼任者:

本協議乃為雙方及各自之合法繼任者之利益而制定,並對雙方及其各自之合法繼任者具有同等約束力。

5.不可抗力:

5.1如果出現不可抗力,雙方在本協議中的義務在不可抗力影響範圍及其持續期間內將終止履行,合作期限可根據終止的期限而作相應延長,但須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會因此而承擔責任。

5.2聲稱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後不遲於十五日通知另一方,且應儘可能減少不可抗力所產生之影響。

5.3如發生不可抗力,雙方應立刻協商解決問題的方案。如果不可抗力持續三十日以上,且對本協議之履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則任何一方均可終止本協議。

5.4出現不可抗力情況的一方應當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任何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6.保密

6.1本合同任何一方對在合作過程中所獲知的對方未向社會公開的技術情報和商業祕密均負有保密義務,除法律規定外,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其泄露給第三方,也不得用於在本合作項目之外的任何不當用途,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損失。

6.2在本合同終止之後,各方在本協議項下的保密責任並不隨之終止,各方仍需遵守本合同之保密條款,履行其所承諾的保密義務,直到雙方同意其解除此項義務。

7.合同:

本協議以中文簽署,一式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貳份。

8.補充協議: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所有補充協議以及有關文件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成為本協議附件不可分割的有效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為雙方簽字蓋章之日。

9.附件:

本協議附件做為本合同不可份額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未盡事宜: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商定的內容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經簽字蓋章後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制式合同 篇3

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地址: 地址

身份證號碼: 法人代表: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定,且甲方保證其是合法的產權所有人,對本合同出租房屋有合法出租權。

二、甲方同意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於。房產證號: 。出租房屋面積共平方米。該房屋現有裝修及設施 牀、空調、沙發、廚衞固定設施 等讓乙方承租。三、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營業執照)。雙方驗證後可複印對方文件備存。

四、 租賃期限

該房屋租賃期共年 月,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1個月前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五、 租金及支付方式

該房屋每月租金為 元不含税(大寫 佰元整),包含物業管理費。在租賃期間內租金不變,乙方第一次先付 倆 個月的房屋押金和首月的租金,以後按每 壹個月週期支付租金。每次收房租甲方應提前 5 天通知。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租賃期滿,乙方不再續租的,甲方應及時退還押金,不得無故苛扣。

六、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税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乙方在租賃期間內,所用的電費、煤氣費、水費、寬帶、電話、有線電視費用由乙方按單交付。

七、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甲方接到乙方維修通知後3天內未進行維修的,乙方可先自行請第三方進行維修,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可自下一次租金中扣除。若設備為乙方造成的人為損壞,則由乙方負責修理。如果增加附屬性設備或其他裝修須徵得甲方同意。

八、 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但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居住 使用。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九、甲方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的。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乙方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拖欠房租累計一個月以上的,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十、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十一、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時,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

十二、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按照合同一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違約造成乙方的損失進行賠償。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一個月的租金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因提前被收回房屋所受到的損失。十三、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一個月租金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逾期費用部份的1 %支付甲方滯納金。

十四、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3、不可抗力系指 “ 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 。

十五、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甲乙雙方不得塗改合同約定內容,塗改部分無效

十六、本合同及附件自雙方籤(章)後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如有爭議,應儘量協商。如協商不可,應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 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地址:地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標籤: 制式 通用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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