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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供電協議(通用3篇)

臨時供電協議(通用3篇)

臨時供電協議 篇1

供電方:供電有限公司城北供電所

臨時供電協議(通用3篇)

用電方:

因用電方原因,需臨時搭線用電,為明確供用電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規則》等電力法規,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用電方臨時搭線用電地址

用電方臨時搭線用電地點:

供電方向用電方供電變壓器台區為:

二、臨時用電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時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時止;

三、用電性質:,執行電價為:元/度;

四、用電方用電負荷:;電能表計為:

五、電費結算方式:電費按臨時安裝的電能表電量乘以協議規定電價進行結算,如屬無表臨時用電,則按下列辦法之一結算電費:

1實際使用電錶計量的電量×協議規定電價;

2、用電方用電功率(kW)×實際使用小時數×協議規定電價;

3、臨時建築樓面澆注:結算電費=樓面面積×度/平方米(單位面積用電量)×協議規定電價;

六、用電方用電前須向供電方預交電費元,用電結束時多退少補;

七、產權分界點

產權分界點為用電方臨時搭線與供電方低壓線路臨時搭接點處,搭接點至用電方電力線路及設施屬用電方資產;搭接點以上至變壓器線路及設施屬供電方資產。

供電方(簽章):_________用電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臨時供電協議 篇2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廠家、數量、金額、供貨時間

二、質量標準:符合國標、省標及南京供電局和圖紙設計要求。質保期一年,保修期內除用户及施工單位自身原因外,免費包修抱換,。質保期滿後,終生服務。

三、交貨地點、方式:供方負責送貨至需方工地現場。

四、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供方免費送貨至需方工地。

五、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簡易包裝無回收。

六、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按GB7251-20xx國標。

七、隨機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方法:隨機含產品説明書及相關圖紙、資料和合格證。

八、交貨期:合同生效後5個工作日交貨。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貨款到付款。

九、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執行。

十一、解決合同糾紛方式:可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合同簽約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自蓋章簽字起生效。

供方:

需方:

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臨時供電協議 篇3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建方: (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根據甲方“ 施工採購項目公開比選文件”約定和乙方對應答文件的承諾,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簽訂本框架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施工概況

(一) 項目名稱: ;

(二) 施工地址: 境內的自有通信基站和傳輸機房的交流電故障搶修、交流電線路遷改、轉交流電改直交流電等。

(三)施工方式: (1)施工方提供施工及相關服務;(2) 等主要維修材料由維修需求方根據公司集採相關規定進行集採。

(四)框架合同有效期:合同簽訂後之日起一年;

(五)單個維修施工訂單施工工期:自接到甲方維修施工訂單之日起 20日內完工。

第二條:合同價款

(一)合同價款:暫定框架合同總金額為¥ 元,人民幣大寫: ;其中不含税金額:¥ 元,人民幣大寫: ;增值税税額:¥ 元,人民幣大寫: ;最終實際發生的採購金額不突破框架合同總金額。

(二)維修施工費結算依據

1.定額依據:20KV及以下配電網工程預算定額(國能電力【20__】123號)

2.材料價格依據:框架合同簽訂之日前 天 市造價部門發佈的材料動態價。

(三)維修施工費折扣(含材料費): %。維修施工協調費用包含在維修施工費內。乙方為甲方代支的相關費用和安全生產費不進行折扣。

(四)維修施工費結算公式:甲方應支付的單筆訂單維修施工費(含乙供材料費)=按照維修施工費結算依據應計取的單筆訂單維修施工費用* %。

(五)單筆訂單的安全生產費按照單筆訂單維修施工費的2.0 %取定,安全生產費在開工前發包方收到承包方開具的合規發票後支付。維修完工後,安全生產費根據實際發生的維修施工費按照取費標準據實結算。

(六)開户、報裝由承包方負責辦理,承包方辦理開户、報裝手續費用,據實結算。

(七)決算方式:維修施工完工後由甲乙雙方共同到場驗收,確認工作量,經甲方委託審計並經甲乙雙方確認。

(八)乙方必須根據實際發生的工程量編制維修施工決算表,如乙方所報送的決算金額超出審計後金額的10%,超出部分的審計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直接從施工費中扣除)。審計費用以甲方省公司招標價格為準。

(九)甲方將乙方送審資料遞交甲方指定審計單位進行審計,審計結果出來10日內甲方通知乙方進行確認,如乙方對於審計結果有異議,卻無法在7日內找出相關證明材料,將視同乙方認可。

(十)發票開具要求

1. 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因執行訂單結算所發生的銀行費用及各項税費。

2. 乙方在甲方支付訂單款項時,應按各期付款數額以及甲方的要求向甲方開具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標準的增值税專用發票,乙方承諾其開具發票的形式與內容均合法、有效、完整、準確,不開具或開具不合格的,甲方有權遲延支付應付款項直至乙方開具合格票據之日且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且乙方的各項義務仍按框架協議約定履行。

3. 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開票要求後開具發票,並須在開具發票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增值税專用發票送達至甲方,甲方簽收發票的日期為發票的送達日期。乙方開具的增值税專用發票不合格的,應在接到甲方要求後的【7】個工作日內重新開具合格的增值税專用發票並送達至甲方,乙方自行承擔相關費用。

4. 由於乙方未足額繳納應繳税款和開具發票不真實、不合格而引起的一切責任(包括商業責任和法律責任)和損失,由乙方承擔。

5.賣方無法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或開具增值税專用發票税率與約定税率不符,造成買方不能抵扣或少抵扣增值税進項税的,賣方應向買方支付合同約定税款金額或少抵扣税款金額作為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買方損失的,賣方還應予以賠償。賣方未按買方要求支付違約金的,買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三條:質量要求

(一)採用的設備、器材及材料符合國家現行技術標準的規定,並應有合格證件、標誌齊全。

(二)拉線坑宜設防沉層。拉線盤的埋設深度和方向,應符合設計要求。拉線棒與拉線盤應垂直,連接處應採用雙螺母,其外露地面部分的長度應為500~700mm。拉線坑應有斜坡,回填土時應將土塊打碎後夯實。拉線的製作和安裝符合標準,沿線的障礙物、應砍伐的樹及樹枝等雜物應清除完畢。

(三)驗收標準:達到以下標準合格要求

50168-20__ 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纜線路施工及驗收規範;

50169-20__ 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規範;

50173-20__ 電氣裝置安裝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電力線路施工及驗收規範;

50217-20__ 電力工程電纜設計規範;

5219-20__ 架空送電線路基礎設計技術規定;

5221-20__ 城市電力電纜線路設計技術規定。

第四條:安全要求

1、乙方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應確保維修施工工藝、所用材料符合國家、行業、地方的質量、消防標準,如因乙方維修施工工藝不合格、使用材料不符合標準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在維修實施過程中,如需在維修施工現場使用明火,應按消防管理機構相關要求,進行報備或審批,確保安全生產。

3、乙方在維修實施過程中,應規範施工,確保電路部分不存在私拉亂接、電路超負荷等導致電氣電路存在安全隱患的行為。

第五條:材料供應

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維修施工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對於部分隱蔽材料必須由甲方派代表現場檢驗合格,簽字確認後方可使用。

第六條:付款

(一)甲方通過採購訂單發起施工通知,乙方憑採購訂單安排維修施工。

(二)單筆訂單完成驗收,憑甲乙雙方共同簽署的驗收證書,支付至審計結算金額的95%;

(三)單筆訂單維修施工驗收合格,進入質保期,質保一年後,支付審計結算金額剩餘的5%尾款。

(四)甲乙雙方帳户:

甲方名稱:

户 名:

帳 號:

開户行:

税 號:

地 址:

電 話:

乙方名稱:

户 名:

帳 號:

開 户 行:

地 址:

(五)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支付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維修項目款的千分之三支付違約金給乙方。

第七條:維修施工工期

(一)單個維修施工訂單工期:自接到甲方開工通知之日起 15日內完工。

(二)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日按預算價款的1%作為違約金罰款支付給甲方,直至維修施工款扣完為止;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未能按時完工的,則工期順延。

(三)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內容而延誤工期的,均需簽證,甲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順延;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四)施工中,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改維修施工內容所引起的質量問題和工期延誤,乙方自負責任。

第八條:保修事項

(一)單個採購訂單維修施工保修期為兩年,保修期從單個訂單維修施工驗收合格證書籤發之日起算。

(二)保修期內,甲方如發現質量問題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的2日內維修完畢;對因甲方通知不及時而造成的後果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擅自解除合同方,應按合同實際發生金額的5%作為違約金付給對方。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解除合同方應就不足部分進行賠償。

(二)保修期內乙方維修不及時的,乙方按每次1000元賠償甲方違約金。

(三)乙方使用材料不符合比選文件或甲乙雙方認可的規格、質量,在維修施工中每發現一處按1000元追究乙方違約責任,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在不影響改造項目進度的前提下,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後,必需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的內容,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後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如需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的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按合同實際發生價款的10%交付違約金,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1、本合同有效期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算,有效期一年。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3、本合同及合同附件(施工安全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乙方遞交至甲方處的比選應答文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為合同簽字頁及施工安全協議】

甲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日期:

乙方(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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