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代建委託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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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代建合同書
委託方:
有限公司
代建方:
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雲南省平級預算內投資建設公益性項目代建管理辦法(試行)》、《xx市財政性投資公益性社會事業項目代建制實施辦法(試行)》,為保證政府投資建設代建項目的順利實施,充分發揮政府投資效益,嚴格控制投資概算,經委託方與代建方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
項目總投資:以以上項目批准的投資概算扣除徵地、拆遷費為準。
建設地點:
建設內容:建築、安裝等工程,以批准的建設規模、建設內容為準。
二、委託方職責
1、負責完成土地使用權的報批和建設條件的落實,協調與各相關部門的關係,負責開工項目前期的一切合法合規性手續的辦理及報批。
2、負責完成項目資金的落實。並對代建項目招投標、安全管理等進行監督。
3、因委託方土地報件和建設條件的落實及資金撥付不及時、不到位而致使工期延長、投資額增加或其他經濟損失的,代建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委託授權代建方與代建項目業主單位就各項目日常建設中有關問題、使用功能、規模調整等有關問題進行銜接,委託授權代建方按照國家及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與項目業主單位進行工作對接。
三、代建方職責:
1、代委託方在代建項目建設期代為履行項目法人職責;代委託方履行原由
有限公司與各項目業主方簽訂的代建合同直至竣工驗收並移交,對項目業主方負責。
2、參與項目的立項、可行性研究、方案審查,土地徵用、房屋拆遷工作;負責組織開展項目初步設計文件的編制、修改工作,組織開展施工圖設計及送審,開工報告送審;
3、負責與建設相關部門(如供水、煤氣、電力、電信等)的協調工作,負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礦產壓覆評估,水土保持方案編制,文物調查,施工期水保監測等項目報批前期工作;
4、負責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
5、組織開展施工、監理、設備採購等招標工作,以及施工、監理合同的談判、簽定;
6、負責工程實施階段的管理,審核、簽證工程進度報表及提出進度撥款意見,工程保修階段的組織處理工作,工程結算及外部審計工作,按照國家規定對工程質量實行終身負責制;
7、編制工程決算報告,負責項目竣工及有關技術資料的整理彙編;
8、其他負責項目各類政府批文的申報、領取等工作。
9、除項目業主要求外,代建人不得在實施過程中利用洽商或者補籤其他協議隨意變更建設規模,建設標準,建設內容和投資額。
10、因代建人責任造成項目建設內容、建設規模、建設標準發生變化、致使工期延長、投資額增加或其他經濟損失的,代建方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四、代建項目管理目標
投資控制金額:以批准的初步設計概算投資為準,扣除徵地與拆遷費用。
工程質量標準:一次性驗收合格。
代建管理期限:各項工程合同工期加缺陷責任期365日曆天。
五、建設項目管理費
按建設項目管理費的計取,以
年
月
日為起始點,按完成投資比例的
%計取。其中委託方提取建設項目管理費的
%;代建方提取建設項目管理費的
%。管理費決算以各項目批准的投資概算扣除徵地、拆遷費為準進行計算多退少補包乾使用。
六、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組成:
1、建設工程項目代建合同;
2、專用合同條款;
3、通用合同條款;
4、雙方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文件或協議修正文件。
構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義或不一致時,以上述排列次序的規定為準。
七、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通用合同條款中的定義相同。
八、委託方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按照第二條委託方職責為代建方提供項目建設的條件。
九、代建方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按照代建工作範圍和內容,承擔代建任務。
十、本合同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託方執壹份,代建方執壹份。
十一、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執行。
委託方:(簽章)
代建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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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籤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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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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