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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業服務合同(精選14篇)

北京市物業服務合同(精選14篇)

北京市物業服務合同 篇1

委託方(甲方): [業主委員會][業主] 委託方登記號(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北京市物業服務合同(精選14篇)

物業服務企業(乙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物業服務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第一條 本物業項目(以下簡稱“本物業”)基本情況如下:

名稱:[地名核准名稱][暫定名] 。

類型:[普通住宅][經濟適用住房][公寓][別墅][辦公][商業] 。

坐落位臵: 區(縣) 路(街) 。

建築面積:[預測面積][實測面積][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 平方米。

區域四至:

東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規劃平面圖和委託的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一、二(以實際驗收清單為準)。

第二部分 物業服務內容

第二條 物業交接

1、甲乙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新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之前,就交接時間、交接內容、交接查驗、交接前後

的責任等事項進行約定。交接時間應當確定具體時點,時點前責任由原物業服務企業承擔,時點後責任由乙方承擔。

2、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約定時點將物業區域內的檔案資料(見附件六)、物業服務用房及屬於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區域移交給乙方,由甲方、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進行逐項查驗接收,並由三方簽字確認。

3、甲乙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對查驗結果存在爭議的,應當在查驗記錄中載明,並明確解決辦法。

第三條 乙方應當提供的物業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的授權制訂物業服務的有關制度。

2、物業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3、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4、公共綠地、景觀的養護。

5、清潔服務,包括物業共用部位、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協助維護秩序,對車輛(包括自行車)停放進行管理。

7、協助做好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向有

關部門報告,採取相應措施,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8、消防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9、負責編制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方案。

10、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約定對物業裝飾裝修提供服務。

11、對物業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應當及時告知、建議、勸阻,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12、制定預防火災、水災等應急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明確妥善處臵應急事件或急迫性維修的具體內容。

13、設立服務監督電話,並在物業區域內公示。

14、其他服務事項:

第三部分 物業服務標準

第四條 乙方按照雙方約定的物業服務標準(見附件

五)提供服務。

雙方約定的住宅物業的服務標準不得低於《住宅物業服務等級規範(一級)(試行)》中規定的相應要求。

第四部分 物業服務期限

第五條 物業服務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物業服務相關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區域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為:[包乾制][酬金制]

第七條 包乾制

1、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別墅]: 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 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 元/平方米/月;

[會所]: 元/平方米/月; 物業: 元/平方米/月。

2、實行包乾制的,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乙方不得以虧損為由要求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準或減

少服務項目。

3、乙方應當定期向業主公佈公共服務收支情況。

第八條 酬金制

1、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別墅]: 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 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 元/平方米/月;

[會所]: 元/平方米/月; 物業: 元/平方米/月。

2、物業服務資金為交納的業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其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服務企業的酬金。

物業服務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員工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區域內清潔衞生費用;

(4)物業區域內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區域內秩序維護費用;

北京市物業服務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説明

1.本合同文本為示範文本,由北京市建設委員會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業主委員會或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簽約時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稱物業服務,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區域內的環境衞生和相關秩序,並由業主支付費用的活動。

3.本合同文本[ ]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當事人應當協商確定。[ ]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於實際情況未發生或雙方當事人不做約定的,應當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4.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並在簽訂時認真核對合同內容。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業主委員會][業主]

委託方登記號(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物業服務企業(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物業服務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第一條本物業項目(以下簡稱“本物業”)基本情況如下

名稱:[地名核准名稱][暫定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類型:[普通住宅][經濟適用住房][公寓][別墅][辦公][商業] 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預測面積][實測面積][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 ________平方米。

區域四至

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物業服務合同 篇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業主大會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名稱:

物業管理資質等級證書編號: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選聘(或續聘)乙方為管理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管理區域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用途:

座落:

四至:

佔地面積:

總建築面積:

委託管理的物業範圍及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二章 物業服務內容

第三條 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户檔案與竣工驗收材料等; 。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 。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 。

第六條 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泵房、自行車棚、 。

第七條 公共區域的綠化養護與管理, 。

第八條 公共環境衞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 。

第九條 維護公共秩序,包括門崗服務、物業區域內巡查、

第十條 維持物業區域內車輛行駛秩序,對車輛停放進行管理,。

第十一條 消防管理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設備的維護管理,。

第十二條 電梯、水泵的運行和日常維護管理, 。

第十三條 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

第十四條 其他委託事項

(1);

(2);

(3)。

第三章 物業服務質量

第十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質量按以下第項執行:

1.執行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發佈的《北京市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京國土房管物字[20xx]950號)規定的標準一,即普通商品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

2.執行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發佈的《北京市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京國土房管物字[20xx]950號)規定的標

準二,即經濟適用房、直管和自管公房、危舊房改造回遷房管理服務標準; 。

3.執行雙方約定的物業服務質量要求,具體為: 。

第四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十六條 (適用於政府指導價)物業服務費用執行政府指導價。

1.物業服務費由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向業主(或交費義務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築面積計算,房屋建築面積包括套內建築面積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其中,電梯、水泵運行維護費用價格為:;按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2.如政府發佈的指導價有調整,上述價格隨之調整。

3.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按照乙方與保險公司簽定的保險單和所交納的年保險費按照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乙方收費時,應將保險單和保險費發票公示。

第十七條 (適用於市場調節價)物業服務費用實行市場調節價。

物業服務費由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向業主(或交費義務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築面積計算,房屋建築面積包括套內建築面積加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其中,電梯、水泵運行維護費用價格為:;按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2.物業服務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衞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維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其它費用: ; 。

3.(適用於包乾制)物業服務費如需調整,由雙方協商確定。

4.(適用於酬金制)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中提取作為乙方的酬金。

5.(適用於酬金制)物業服務費如有節餘,則轉入下一年度物業服務費總額中;如物業服務費不足使用,乙方應提前告知甲方,並告知物業服務費不足的數額、原因和建議的補足方案,甲方應在合理的期限內對乙方提交的方案進行審查和作出決定。

6.(適用於酬金制)雙方約定聘請/不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聘請專業機構的費用由全體業主承擔,專業機構由雙方協商選定/(甲方選定、乙方選定)。

第十八條 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從專項維修資金支出。

第十九條 停車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

2.車庫車位(租用):;其中,物業管理服務費為:

車庫車位(已出售):

3.

4.

第二十條 乙方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費用另行收取,乙方制定的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收費價格應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北京市物業服務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協商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商鋪;

座落位置:臨沂經濟開發區327國道與205國道交匯處

建築面積:50萬平方米

第一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環境衞生、安全防範、交通等項目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

2、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管理制度和《臨時管理規約》並書面告知乙方;

3、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4、維護全體業主公共利益,制止違反《前期物業服務管理合同》、《臨時管理規約》和《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的行為;

5、物業管理企業可委託專營企業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依據《物業管理條例》、《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中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停車車位維護費等相關費用;

7、編制年度物業管理工作計劃;

8、每一年向乙方公佈物業維修、更新費用的收支帳目;

9、提前將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禁止行為書面告知乙方,並與乙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10、不得私自佔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11、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12、在不影響業主正常經營的前提下利用物業公共區域進行經營,所得收入優先補貼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不足,節餘部分補充公共維修資金。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參加業主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3、遵守本物業的《臨時管理規約》和《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的管理規定;

4、依據本合同的規定,向甲方交納物業管理費用及其他應交納的費用;

5、裝飾裝修房屋時,和甲方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遵守有關法規、規章、政策的規定;

6、不得佔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使用功能,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7、轉讓房屋時,應事先通知甲方,並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

8、教育、指導所屬物業的承租人、使用人、親友訪客遵守本物業管理制度,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管理制度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連帶責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採光、維修、通行、衞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和公共的合法權益;

10、進入小區的各種車輛均應按指定位置停放並按規定交納相關費用。

第二條 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屬全體業主或單幢物業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門廳、樓梯間、水泵間、電錶間、電梯間、電話分線間、電梯機房、走廊通道、傳達室、內天井、房屋承重結構、室外牆面、屋面、等部位。

二、房屋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設施設備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屬全體業主或單幢物業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箱、水泵、排水管道、窨井、化糞池、垃圾通道、垃圾箱(房)、電視天線、電梯、照明燈具、避雷裝置、消防器具、防盜門、等設施設備。

三、環境衞生

1、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場所清掃、道路保潔;

2、公共環境的消殺;

3、生活垃圾清運;

四、綠化養護

物業管理區域綠化日常澆水、修剪、施肥、殺蟲、補苗。

五、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1)提供小區停車秩序管理服務;

(2)保持小區安靜;

(3)制止在非停車場地停放車輛。

六、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1、與業主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2、對違章裝修行為進行勸阻、制止;

3、違章不聽者,及時向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七、消防管理

(1)消防宣傳;

(2)做好消防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

(3)發現火災及時報警,並積極組織滅火;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一、房屋外觀完好整潔,無亂塗亂畫現象;

二、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1、共用部位無破損,共用設施設備運行正常;

2、定期維護保養;

3、專人維護保養;

三、環境衞生

1、環境整潔、無污染;

2、生活垃圾定期清理;

四、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1、道路暢通有序;

2、車輛停放整齊;

五、安全防範

1、突發事故的緊急預案;

2、主口實行24小時值守,區內實行定時巡邏制度;

3、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

六、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修理

對房屋共用部分,共用設施損毀的進行修理。

第四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中修以上維修和更新的費用。

一、乙方交費時間:以開發商發出的入住通知書規定交房之日起計收;

二、收費標準(按建築面積)

商業物業:按每月每平方米4元收取,

三、不因乙方物業空置原因改變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收費標準

四、乙方出租物業時,物業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或承租方交納,乙方負有連帶責任;

五、乙方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六、物業管理服務費已包含部分共用設施設備的能耗費,但不包括公共照明等費用。

七、甲方受乙方的委託對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的費用,由當事人自行約定,如維修期外龍頭、檢查線路、維修暖氣漏水等。

八、乙方交納費用週期為每年年初預交一次。

九、其他費用:

露天車位使用費: 每輛每月 元

裝修保證金:

裝修垃圾清運費(均建築面積):

公攤水、電費:

第五條 物業維修基金使用

1、維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滿後,對物業公共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大修、更新、改造時才能使用。

2、維修基金閒置時,除用於購買國債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基金範圍外,禁止挪作他用。

3、維修資金使用由甲方提出年度使用計劃,經當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後劃撥。

第六條 廣告牌設置及權益

一、本物業區域內的廣告牌的設置3甲方統一管理;

二、廣告牌收益用於補充物業管理資金虧損,如有盈餘用於補充公共維修資金;

三、禁止任何人在物業區域內設置廣告牌獲取私人利益;

四、店面廣告牌按物業公司統一標準安裝,不得擅自安裝。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違反協議,使甲方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甲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並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違反協議,不按照約定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甲方可以依照合同約定收取違約金或滯納金,有權要求乙方按每逾期一日加收滯納金(不得超過千分之五)。

第八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漏電、

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對上述災害發生時所採取的緊急避險措施。甲方因採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九條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條 本協議內空格部位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一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協商或調解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無效的,當事人可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物業服務合同 篇5

業主、使用人(甲方): 物 業 公 司(乙方) :

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吉林市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物業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物業服務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吉林 市 船營 區 (街道)號

佔地面積: 3000 平方米

物業類型:

第二章 物業服務內容

1 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 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供暖管線、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 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 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衞生清潔、垃圾的收集、清運。

5. 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6. 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7. 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8. 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9. 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服務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章 物業服務合同期限

本合同管理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

2. 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

3. 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決定共用部位公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管理;

4. 當業主和使用人不按規定繳納物業服務費時督促其繳納;業主入户後不論是否入住,都要足額繳納物業費;

5. 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第五章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根據甲方的授權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物業區域內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2. 有權要求甲方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為;

3. 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4.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為,有權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勸阻等措施。

第六章 違約責任

1. 因甲方違約導致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且嚴重違約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2. 乙方未能按照約定提供服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3.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4. 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繳費用千分之三加收違約金。逾期不交物業費的,視為甲方放棄物業公司對其服務。

5. 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影響對方支付違約金;由於解除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6. 為維護公眾、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的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情況,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章 附 則

1.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吉林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5.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及各執一份。

7.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北京市物業服務合同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説明

1.本合同文本為示範文本,由北京市建設委員會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業主委員會或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簽約時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稱物業服務,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區域內的環境衞生和相關秩序,並由業主支付費用的活動。

3.本合同文本[ ]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當事人應當協商確定。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於實際情況未發生或雙方當事人不做約定的,應當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4.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並在簽訂時認真核對合同內容。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業主委員會][業主]

委託方登記號(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物業服務企業(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物業服務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第一條 本物業項目(以下簡稱“本物業”)基本情況如下

名稱:[地名核准名稱][暫定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類型:[普通住宅][經濟適用住房][公寓][別墅][辦公][商業] 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預測面積][實測面積][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 ________平方米。

區域四至

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劃平面圖和委託的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一、二(以實際驗收清單為準)

第二部分 物業服務內容

第二條 物業交接

1.甲乙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新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之前,就交接時間、交接內容、交接查驗、交接前後的責任等事項進行約定。交接時間應當確定具體時點,時點前責任由原物業服務企業承擔,時點後責任由乙方承擔。

2.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約定時點將物業區域內的檔案資料(見附件六)物業服務用房及屬於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區域移交給乙方,由甲方、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進行逐項查驗接收,並由三方簽字確認。

3.甲乙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對查驗結果存在爭議的,應當在查驗記錄中載明,並明確解決辦法。

第三條 乙方應當提供的物業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的授權制訂物業服務的有關制度。

2.物業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3.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4.公共綠地、景觀的養護。

5.清潔服務,包括物業共用部位、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協助維護秩序,對車輛(包括自行車)停放進行管理。

7.協助做好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採取相應措施,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8.消防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9.負責編制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方案。

10.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約定對物業裝飾裝修提供服務。

11.對物業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應當及時告知、建議、勸阻,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12.制定預防火災、水災等應急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明確妥善處置應急事件或急迫性維修的具體內容。

13.設立服務監督電話,並在物業區域內公示。

14.其他服務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 物業服務標準

第四條 乙方按照雙方約定的物業服務標準(見附件五)提供服務。

雙方約定的住宅物業的服務標準不得低於《住宅物業服務等級規範(一級)(試行)》中規定的相應要求。

第四部分 物業服務期限

第五條物業服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五部分 物業服務相關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區域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為:[包乾制][酬金制]

第七條 包乾制

1.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別墅]: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會所]: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物業: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實行包乾制的,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乙方不得以虧損為由要求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準或減少服務項目。

3.乙方應當定期向業主公佈公共服務收支情況。

第八條 酬金制

1.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別墅]: 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 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會所]: 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物業: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物業服務資金為交納的業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其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服務企業的酬金。 物業服務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員工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區域內清潔衞生費用;

(4)物業區域內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區域內秩序維護費用;

(6)乙方辦公費用;

(7)乙方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業主同意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採取以下第______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

(1)[每季] [每半年] [每年]______,計____________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每季] [每半年] [每年]______,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_____%的比例提取。

4.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另行交納。

5.乙方應當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支出年度預決算,並按[季] [半年]______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同時,雙方按照約定每年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費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聘請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甲乙共同承擔]____________.

第九條 業主應當按[季度] [半年]______交納物業服務費,每次交費的具體時間為____________.

物業區域內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業、因開發建設單位原因未能按時交付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及開發建設單位的自有物業,乙方應當按前款規定向開發建設單位收取物業服務費。

第十條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申請裝飾裝修時,乙方應當告知相關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與其訂立書面的裝飾裝修服務協議。除約定收取裝飾裝修服務費外,乙方不得另行收取裝修垃圾清運費、施工人員管理費、門卡工本費、開工證費、管線圖費等與裝飾裝修有關的費用。

如收取裝飾裝修押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承重結構損壞,乙方應當在完工後7日內將押金全額退還。

第十一條 停車服務費按露天停車場車位______元/個/月、地下停車庫、停車樓車位______元/個/月的標準收取。

乙方應當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對業主自有物業提供維修養護或其他特約服務的,按乙方在物業區域內公示的收費標準或按雙方的約定收取費用。

業主、物業使用人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業從事經營活動的,乙方可以參照商業物業標準收取相應的物業服務費。

第十三條物業區域內,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公用事業服務單位委託代收使用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不得限制或變相限制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購買或使用。

第六部分 共用部位、共用設施收益及分配

第十四條乙方經營歸業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用於廣告、房屋租賃、會所經營、商業促銷等活動,應當在符合有關法律規定並徵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的同意後,按照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並每半年向甲方公佈收益情況,接受甲方監督。

第十五條 乙方經營歸業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所得收益歸業主所有,可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使用:

1.補充專項維修資金,分攤到户;

2.抵減下一年度物業服務費,分攤到户;

3.業主大會表決。

第七部分 雙方權利與義務

第十六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服務方案,並監督實施。

2.對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事項有知情權。

3.對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有建議、督促的權利。

4.有權監督本物業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的收益使用情況。

5.有權組織物業服務滿意度調查。

6.在乙方辦理入住______日前,提供符合辦公要求的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約______平方米,位置為____________.

7.負責協調、處理、解決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不因此影響乙方工作。

8.配合乙方做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工作。

9.按照相關規定交存、使用和續交專項維修資金。

10.按照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與特約服務費;對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督促其交納。

11.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按照物業服務標準和內容提供物業服務,收取物業服務費、特約服務費。

2.可以選聘專業性服務企業承擔物業區域內的專項服務項目,但不得將本物業區域內的全部物業服務委託給第三方;乙方應當將委託事項及受託企業的信息在物業區域內公示;乙方與受託企業簽訂的合同中約定的服務標準,不得低於本合同約定;乙方應當對受託企業的服務行為進行監督,並對受託企業的服務行為承擔責任。

3.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信息,併為業主的個人資料信息保密。

4.及時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通報本物業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5.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和《管理規約》的行為,採取告知、勸説和建議等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改正。

6.不得擅自佔用本物業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用途,不得擅自佔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的道路、場地。

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當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制定施工方案,開工前要在物業區域內公示,施工過程中儘可能減少對業主的影響,並及時恢復原狀。

7.本物業區域內需另行配備相關設施設備的,應當與甲方協商解決。

8.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八部分 合同終止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決定在服務期限屆滿後不再續約的,均應當在期滿3個月前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九條 服務期限屆滿前,甲方決定繼續聘用乙方的,應當在期滿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續約通知1個月內回覆甲方。

雙方同意續簽,應當在服務期限屆滿前______日內簽訂新的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條 服務期限屆滿前3個月,甲方未將續聘或解聘意見通知乙方的,視為甲方同意續聘,服務期限自動延續1年。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終止後,新的物業服務企業接管本物業前,應甲方的要求乙方應當暫時繼續提供物業服務,一般不超過3個月;雙方的權利義務繼續按本合同執行。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做好債權債務處理事宜,包括物業服務費用的清算、對外簽訂的各種協議的執行等;甲乙雙方應當相互配合,做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後工作。

第九部分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業主逾期未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當按照[逾期每日萬分之五] ______的標準承擔相應的滯納金。

乙方在服務期限內擅自撤出的,應當按照[剩餘期限物業服務總費用]____________的標準向業主支付違約金;乙方在本合同終止後拒不撤出本物業區域的,應當按照[延遲撤出期間物業服務總費用]____________的標準向業主支付違約金。前述行為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除不可預見的情況外,乙方擅自停水、停電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解決,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除本合同第八部分規定的合同終止情形外,甲乙雙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則解約方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造成損失的,解約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可以結合本物業的具體情況和服務需求以附件的形式對違約責任進行詳細約定。違約行為給他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法履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第二十八條為維護公共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暖氣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損失的,當事人應當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九條 乙方有確切證據證明屬於以下情況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自身責任導致乙方的服務無法達到合同要求的。

2.因維修養護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3.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十部分 爭議解決

第三十條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通過友好協商或者向物業所在地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的方式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解決:

1.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北京仲裁委員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 或____________申請仲裁。

第十一部分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對需進入物業區域內的執法活動和救援等公共事務,各方應當配合,不得阻撓。

第三十二條 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須經雙方書面確認,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補充的內容不得與本合同文本和《管理規約》的內容相牴觸。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______份,甲方、乙方、____________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並簽章後生效,效力同時及於本物業區域的全體業主。

第三十五條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件:

一、規劃平面圖

二、物業構成明細

三、物業共用部位明細

四、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

五、物業服務標準

六、移交資料清單

七、違約責任約定

北京市物業服務合同 篇7

甲 方:

乙 方: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山河源墅住宅小區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山河源墅

物業類型 :高檔別墅及高層住宅物業(國家二級服務標準)

坐落位置 :新欣南大道以西、陽光大道以南

建築面積: 約41萬平方米

第二章 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三、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四、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五、車輛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七、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八、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三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以下事項:

1、提供特約無償服務(見附件一)

2、提供特約有償服務(見附件二)

3、其他增值服務。

第四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前期物業管理別墅服務質量標準,操作細節)。

第五條 單個業主可委託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

一、物業服務收費標準:

1、高層:1.3元/㎡/月;

2、公寓:1.5元/㎡/月;

3、庭墅:1元/㎡/月

4、雙拼、聯排、疊墅:1.8元/㎡/月;5、商業物業:臨街商鋪1.50元/月·平方米;

最終以新餘市物價局核定為準。

二、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養護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衞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培植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法定税費;

9、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並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達到前期物業管理(山河源墅)服務質量標準及操作細節。

第七條 1、業主應於入夥之日起預繳1年物業服務費、裝修履約金(雙拼、 聯排、疊墅3000元/户,其他户型1000元/户)、裝修垃圾清運費按3.5元/平方米(拆牆按面積另收每平方米30元))。裝修履約金於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將房屋裝修完畢,屬無違章裝修的,入住後三個月,經乙方驗收合格後退還給業主。

2、業主與物業使用人商定物業服務費用由物業使用人承擔交納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3、物業服務費交費方式:在本管理區域內,自甲方正式通知業主辦理交房手續的次月起,由業主向乙方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業主應在辦理首次入夥之前交清第一年的物業服務費用,以後按年或按半年收取一次。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年或半年首月十日前履行交納義務,逾期交納每日加收千分之三的滯納金。

4、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交房前如需要乙方提供前期物業服務工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方式進行。

第四章 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第八條 停車場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一、停車車位費

1、公共停車部位:電動車:30元/月·輛﹙含充電電費﹚、摩托車15元/月·輛;

2、臨時小車停車費:針對1#酒店公寓地下車庫及小區地面公共停車位,3小時外每車收5元,過夜每車收10元;

3、業主專屬車位(車庫)停車服務費30元/月·輛;參照新餘市同等物業收費標準,報新餘市物價局審批後執行。

二、乙方應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管理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管理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九條 開辦費及補貼

1、為保證乙方的順利接管,甲方同意按照配置物資裝備清單給乙方購置到位;(見附件三),開辦物質歸屬權歸全體業主所有。開辦物質裝備報甲方審批,根據配置情況購置到位交給乙方。

2、根據“山河源墅”高端住宅特殊性,服務標準達到國家二級標準,考慮交房存在一定空置房等綜合因素,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從20xx年元月到20xx年12月整個項目一次性補貼三年費用:第一年補貼60萬元整(人民幣陸拾萬元整),第二年補貼50萬元整(人民幣伍十萬元整),第三年補貼40萬元整(人民幣肆拾萬元整),補貼費用按季度支付,補貼節餘歸乙方所有,不足由乙方承擔。甲方有處罰權力,處罰根據業主考評及按附件規範配置人員、崗位,並按所制定執行標準運行管理執行是否到位,處罰單可在補貼中扣除。交房後售樓部,樣板房及甲方要求配置人員工資由甲方承擔。

3、為保證服務質量,打造項目高檔物業形象,甲方對乙方採取實施每月考核累積“基金”方式管理,對乙方在物業服務中不同階段進行考評,主要以“業主滿意度調查表”(表格見附件四)進行考核,具體實施辦法為:

1)小區入夥後分片區域以小組為單位,每月以業主滿意率考評考核扣罰物業費累積物業基金;

2)各片區區域按收回業主滿意度調查表比例核算確定扣罰物業費累積物業基金;

3)考評分以80分為基礎,每月業主滿意率考評分80分及以上,不扣罰物業費累積基金,80分以下按0.02元/分每平米進行扣罰物業費累積基金;

4)物業基金將申請專用賬户由甲、乙雙方共同管理,物業基金主要用於發展提升乙方物業經營管理;物業基金建立後,乙方要啟用需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雙方認可方可啟用物業基金。

第十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乙雙方各派2人對以下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等進行查驗:

1、共用部位:物業管理區域內屬全體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房屋承重結構、主體結構、室外牆面、屋面、住宅大堂、公共門廊(走道)、架空走廊、樓梯間、水電及通信用房、管理用房、消防用房和電梯間等部位。

2、公用設施設備:物業管理區域內屬全體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綠地、水箱及供水設施、給排水管道、化糞池、電視通信線路、宣傳欄、電梯、照明系統、消防系統、避雷裝置、設備用房、管理用房、公共停車場和監控設施等設備。

3、綠化移交由雙方進行核定後交予乙方維護保養,第一年自然死亡由甲方負責更換,一年內非自然死亡及一年後死亡的由乙方負責更換同規格植物。

第十一條 乙方按政府相關部門的竣工驗收報告及項目現狀進行接管驗收,甲乙雙方確認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接管驗收後,在保修期範圍內,存在質量問題, 乙方以工作聯繫函方式要求相關單位在合理期限內進行整改。如施工單位未在限期時間內返修整改, 乙方應以工作聯繫函方式要求甲方責令整改。或甲方委託乙方維修,維修費用全部由甲方支付。

第十二條 對於本合同簽訂後承接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甲乙雙方應按照前條規定進行查驗並辦理移交手續,作為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

第十三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説明文件;

4、業主資料和產權資料及物業管理所必須的其他資料。

第十四條 甲方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相關的驗收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由物業公司管理,運行,如物業在運行中需要甲方協助,甲方應全力支持配合。

第十五條 乙方實行包乾制管理模式,自負盈虧。乙方對於項目現場工作人員的管理全部實行區域承包制管理,以附件約定執行並按區域進行目標考核(詳情見附件五)

在交房過程中一個月內,由業主與乙方共同查驗到業主自用部位存在遺漏問題,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處理,並對問題進行跟蹤,逾期由物業負責處理。

第五章 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十六條 業主大會成立前,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必要配合。

乙方可採取規勸、公示、 糾正 、責令恢復原狀、向政府主管部門報告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臨時規約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

第十七條 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第十八條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甲方的同意。

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十九條 乙方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就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等事項進行約定,並事先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第二十條 甲方交房前30天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臨時物業管理用房1320㎡(簡單裝修)。

第二十一條 專項維修基金按照國家建設部頻布的20xx年2月1日開始執行的《住宅專項維修基金管理辦法》及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承諾

第二十二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行目標管理,並上公示欄(見附件六)

1、入住拜訪:經理和客服人員每月上門拜訪業主不少於5%的住户,每半年開展一次業主滿意度調查,滿意度達到80%以上。

2、業主物業管理費的收繳率達到90%以上。

3、投訴受理:及時受理業主有效投訴,建立回訪制度,無激化矛盾現象。 4、路燈維護:定期檢查維護,確保照明設施正常使用,路燈完好率90%。 5、管理人員專業培訓:每週三晚上組織物業管理人員進行網絡培訓。 6、供水供電系統維護:定期對供水供電設備進行檢查和保養。

7、建立檔案管理:健全檔案資料,完善檔案索引和保密制度。

8、搶修處理:接到搶修任務,在規定時間內到達現場;維修及時完成,力爭急修不過夜。

9、制止違章發生:裝修監管員上午或下午到裝修業主家中檢查裝修情況,重點對衞生間防水、承重結構、外立面進行檢查,並做好巡查登記。

10、公共通道管理:制止隨意佔用、搭建,確保公共通道。

11、南北陽台按統一要求進行封閉,空調統一放在指定位置。

12、每年三節短信羣發祝賀,每年不少於4期宣傳板報。

13、每半年公佈賬目一次。

14、設備維護:定期檢查、維護社區共用設施、設備,保障正常運行。

15、綠化養護:根據甲方配置的綠化環境,實行定期養護和管理。

16、建築裝修垃圾統一堆放,生活垃圾日產日清。

17、小區治安維護:每小時巡更一次,外來人員和車輛實行發證出入。

18、消防設備維護:小區消防系統正常運行,每年一次進行消防演練。

19、確保業主進出使用一卡制門禁規範管理。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甲方若違反本合同中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期,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四條 乙方若違反本合同中約定,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五條 乙方若違反本合同第三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六條 乙方連續三個月業主滿意率調查未及格(低於60分),甲方發整改通知單要求一個月整改,未到位,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一個月內移交所有資產資料清單、收繳的相關費用及剩餘資金,超過一個月未移交到位,乙方需承擔按10000元/天的違約遞增處罰賠償;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任一方不得無故提前終止合同;否則,擅自終止合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否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損失。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雙方應於物業介入後,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的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服務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為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為止。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壹式伍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另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不得違反,如果不履行協議規定的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承擔一切損失,賠償履約保證金人民幣伍萬元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物業服務合同 篇8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聯繫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就瀋陽市豐豐源商貿中心(大西農貿市場)物業管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瀋陽市豐豐源商貿中心(天壇市場) 區 號的攤牀出租給乙方經營,攤牀面積為 平方米。經營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以每平方米每月0.8元的標準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每年物業費收取為上打租一次性交齊,具體收費時間另行通知。如不按期繳納超出一天,甲方向乙方收取10%的滯納金,超出兩個月後,甲方有權收回牀位,另行招商。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非經營性(公共部位)照明、衞生等設施,並負責對市場衞生、安全和經營秩序的管理,並按有關規定收取適當的費用,為乙方創造良好的經營環境,保證乙方的正常經營。

四、甲方必須實行嚴格管理,樹立為業户服務的思想、盡職盡責、辦事公正、廉潔自律、嚴禁向業户吃、拿、卡、要,乙方有權對甲方工作人員的工作進行監督。

五、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認真遵守《消防法》、《税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國家有關政策、法律、法規、守法經營。

2、乙方須按照農貿大廳的管理規定辦理營業執照、税務登記及經營必須的相關證件,如乙方有違規、違法行為,責任自負。

3、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按月繳納自用水、電費,按行業標準收費,按表計算。

4、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服從市場物業管理,嚴格按市場區域劃分經營商品。遵守甲方為確保市場安全和創造良好的經營環境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否則,甲方有權對乙方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5、乙方在經營期間,如將攤位轉租、轉借、轉讓、出兑,必須向甲方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後,乙方方可按規定處理。否則,甲方視為乙方違約並終止合同,自願放棄攤位使用權,甲方有權收回另行招商,並不退還任何費用,乙方對此無異議。

6、乙方必須按照規定經營,不準攤點越外、攤外設攤,否則甲方將按規定進行處罰。

7、乙方不能隨意改動或破壞檔口及市場內的公共設施,如有改動應徵得甲方同意,否則,將視情節輕重予以經濟處罰,嚴重者清除市場。在承租期內,除承租的檔口外,其它檔口未經甲方允許不準擅自佔用、出租、轉讓。

8、乙方不準經營易燃易爆及市場內禁止經營的商品,不得在場內進行娛樂活動(如打撲克、麻將、下棋、玩球等)及打架、鬥毆、妨礙市場經營行為。

9、乙方要加強消防意識,經營期間乙方不慎失火或經營管理不當,造成人身財產及其它損失的乙方負全部責任。乙方在大廳內經營期間,甲方要求乙方自行辦理人身財產保險,否則後果自負。

10、為了保持市場的整體形象協調一致,乙方不許私自在市場內掛彩燈、彩旗、條幅、宣傳畫、張貼不乾膠各種字體。按時繳納工商、地税等部門的相關費用,公平交易、貨真價實、童叟無欺。

11、乙方在經營中必須搞好攤位衞生,必須將所經營的食品,按衞生防疫部門的要求,墊高距離地面20釐米以上。乙方每天應把攤位經營中存放的垃圾放在自己的攤牀內,中午或晚上倒入公共垃圾桶內,嚴禁攤外隨手丟棄或將菜葉、肉渣、貝殼、污水等廢棄物品倒入水池和廁所內。食品加工的業主需在甲方同意後,自行安裝排煙設施,對未達到排煙標準的業户,甲方有權對其進行停業整改,直至達到排放標準為止。

12、嚴禁大廳內使用明火或電爐子取暖,嚴禁使用電飯鍋、電磁爐、煤氣罐等。

13、禁止一切車輛(自行車、電動車、倒騎驢等)進入大廳。嚴禁在大廳內給電瓶充電。

14、大廳內嚴禁私拉亂扯各種電線,超負荷用電。嚴禁使用可燃材料燈罩、燈具,保險絲必須與額定標準匹配。每日下班前熄燈,切掉各種電源。

15、消防通道嚴禁堆放任何物品。

16、乙方在經營中如遇特殊情況無法正常經營的,必須事先與甲方溝通,協商處理辦法。如乙方私自不經營滿一個月以上,甲方有權在公安部門監督下將貨物移送它處,視為乙方廢棄物品處理並收回攤位使用權,不退還乙方任何費用。根據市場的經營情況,甲方有權對市場內的空牀位更換經營品種,乙方無權干涉。

17、乙方在經營期間第一次違反本合同條款時,甲方對乙方進行批評,並以書面形式將此事在大廳公示欄中公式一個月。乙方在經營期間第二次違反本合同條款時,甲方責成乙方寫書面檢查,乙方向甲方交納適當的保證金,一年內不在違反,保證金退還。乙方在一年內三次違反本合同條款時,甲方不退還乙方保證金並取消乙方在大廳內的經營資格,清除大廳,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當市場遇到不可抗力因素而中斷合同,雙方互不承擔任何責任和損失,如遇國家政策需要,甲、乙雙方均應無條件服從政府安排。如遇政府拆遷,按拆遷相關政策辦理。如甲方人為原因或乙方人為原因造成的損失,誰造成的,誰承擔全部責任。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物業服務合同 篇9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業主大會(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本着平等自願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結構類別:

預算造價: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決算造價: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物業管理企業:

3、施工單位:

4、監理單位:

5、其他:

第二條 合同內容(取消的條款,在其編號前括號內標“×”)

( )1、甲方委託乙方編制該工程預算(或概算);

( )2、甲方委託乙方審核該工程預算(或概算);

( )3、甲方委託乙方承辦工程造價技術經濟鑑定;

( )4、其他。

第三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可向乙方索取與委託內容有關的技術經濟報告;

2、甲方可向局方詢問委託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內容(政府有規定者例外);

3、甲方可向乙方書面闡述對工程及具體問題的意見;

4、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工作所需的修繕方案和必要的施工圖紙及其他有關的書面資料;

5、甲方為乙方的工作開展提供必要的配合;

6、甲方須按約及時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

7、其他。

第四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可向甲方索取與委託內容有關的各類技術經濟資料;

2、乙方可要求甲方對有關問題做出解釋和補充有關資料;

3、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工作進展中提供必要的配合;

4、乙方接受本合同第二條第三項委託內容的,應當加強維修工程事前、事中、事後的跟蹤檢查;

5、乙方應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及合法的原則,認真、細緻、周到地進行服務工作;

6、其他。

第五條 合同費用

1、甲乙雙方按照市房地資源局和市物價局制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2、基本費:

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取費基礎,計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差額費:

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取費基礎,計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乙雙方商定:

按______________元,一次確定,不另調整。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

5、上列三款費用不得同時計取,如發生差異,應按其中金額一類收費。

6、付款方法:

第一次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次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如有餘款,待合同履行完畢時,一次結清。

第六條 合同時效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雙方確定,本合同所含工作內容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結束。

3、雙方完成工作,付清費用後,本合同自行失效。

第七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如發生違約,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原因造成違約,按合同費用總額_________支付給乙方______%違約金;

2、乙方原因造成違約,按合同費用總額_________支付給甲方______%違約金;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法

甲方或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如協商不成,按下列途徑處理(取消的條款在其編號前括號內標示“×”)

1、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或簽訂補充協議,所達成的一致意見或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正本_____份,副本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_____份,副本_____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   (簽字)

電話:   電話:

開户銀行及賬號:   開户銀行及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合同訂立日期:年 月 日

北京市物業服務合同 篇10

甲方:上海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____房地產諮詢(上海)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於____年__月__日簽訂《上海__大廈前期物業管理合同》(以下簡稱《合同》),現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解除該《合同》的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同解除

雙方同意於____年_月_日該《合同》自動解除,各方無須再通知對方合同解除。雙方互不對該《合同》的解除承擔任何賠償責任,各方如有損失各自承擔。

二、費用結算

1、甲方於__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支付乙方物業管理顧問費人民幣__萬元。甲方付款的同時乙方需向甲方開具等額的有效發票。

2、除本協議約定的款項外,甲方無須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也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三、交接工作

1、本協議簽訂生效後三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交接完畢並撤出甲方物業。

2、乙方應將甲方無償提供的物業管理用房恢復原狀並退還甲方。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上海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乙方:____房地產諮詢(上海)有限公司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物業服務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計劃財務部

乙方:________________物業服務中心

為進一步做好學院的物業管理,物業服務工作,需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立此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管理服務的範圍:負責除學生生活服務中心轄區以外區域,空間的各項物業服務,管理工作。

(一)全院的供電供水服務管理。

(二)綠化,美化,保潔服務管理。

(三)高職中心樓住宿學生的服務管理。

(四)向學院交納管理費用。

(五)醫務室,收發室,接送教工子女入托上學服務管理。

(六)水電,校產維修服務管理。

(七)文印部,儲蓄所,招待所,學院快餐廳等原物業下屬實體的服務管理。

二、服務管理項目應達到的要求及服務管理費用。

(一)服務區內應經常保持衞生,清潔,院內垃圾及時清運,下水管道及時疏通,達到師生滿意。此項總費用為_________萬元(包括勞務費及衞生工具費_________萬元,_________萬元垃圾清運費,_________萬元管道疏通費及化糞池窨井清污)。

甲方進行經常檢查,用户經常性監督。滿意率為_______%不獎不罰;_________以下,給予_________元以內罰款;_______%以上,給予_________元以內獎勵。如乙方達不到要求或工作完成突出,視具體情況,每次在_________元以內予以獎懲。

(二)院內現有綠地,草坪,樹木等的日常維護,花木的調整移栽,節日及要求時,院內集中擺放盆景等,現有綠化面積約_______萬平方米,種植樹木約_________株,管護費用_________萬元(包括全部勞務費,工具費等)。院內花草樹木成活率達_________%以上,及時澆水滅蟲修剪、整治,因管理不善,出現死亡,按面積大小、樹木棵數,除重新載植外,另給予成本費用_________倍以內罰款。滿意率為_________%不獎不罰;_________%以下,給予_________元以內罰款;_________%以上,給予_________元以內獎勵。

(三)收發室服務全院師生,保證發送及時無差錯,假期中,每週不少於_________次發送報紙信件等,總費用_________萬元。滿意率為_________%不獎不罰;_________%以下,給予_________元以內罰款;_________%以上, 給予_________元以內獎勵。

(四)醫務室,保證為師生24小時值班服務,做好學生的體檢工作,重病號的轉送工作,辦理公療人員的有關手續,全院的衞生宣傳,防疫工作等。服務費為_________萬元/年,學生體檢另付費用。要求醫務室建立正規財務帳。

(五)宇通車接送教工子女上學,每天必須按時,不丟不掉學生。接送保證每天不少於_____次,服務費共________萬元(包括司機工資,汽油費,養路費,保險費,車輛維修費等全部費用。如遇國家政策作重大調整,則其費用作相應增減。現里程為______公里)。每學期向學生家長征求一次綜合意見,測評,滿意率低於_____%者,給予_______元以內罰款;滿意率高於_____%者,給予_______元以內獎勵。其它方面按《南陽理工學院車輛管理辦法》執行。

(六)學院倉庫保管。應按學院關於《倉庫管理辦法》執行,按照學院下達購置計劃,做到物美價廉。損耗乙方負擔,勞務等相關費用_________萬元。

(七)供電服務管理,供水服務管理,應做到供電供水及時,保證師生員工的正常學習、工作、生活用水用電。

具體要求:事先未接到通知條件下,外電停半小時後,應立即啟動自備電源,院內早上_______點半至晚_______點之間,一般情況連續停電不得超過_______小時,原則上全天24小時供水。有特殊情況,需提前通知。若達不到上述要求,每次扣減費用_______元以內。滿意率為_________%不獎不罰;_________%以下,給予_________元以內罰款;_________%以上,給予_________元以內獎勵。學院內:電價為_________元/度,水價為_________元/噸(承包單位除外)。電費:_________萬元(如遇國家政策作重大變化,由甲乙雙方作相應調整;對於實驗室,微機房,多媒體教室等本年度新增的用户,由乙方裝表計量,由甲方核定用電計劃,計劃內部分由學院另行撥付,超計劃部分由乙方向用電單位收取電費;對於在承擔正常教學,科研任務之外,開展有償服務的,由學院下達用電計劃,超計劃部分由乙方向使用單位收取)。水費:_________萬元(含綠化用水)。高壓檢修及水電運行,勞務及小件工具等費用:_________萬元。

(八)做好高職中心樓住宿學生管理服務工作(住宿人數由甲乙雙方共同核定),每生每年撥付_________元,實習不住校而留有牀位的學生,每生每年撥付_________元。

(九)學生管理

1.加強學生日常基本道德行為規範的教育和管理。

(1)嚴格按照《南陽理工學院學生操行成績評定細則》修訂稿的要求,抓好學生操行評定工作。

(2)採取有效措施,使學生不文明率年均控制在_________%以內。

2.加強學生紀律教育,嚴肅處理違紀學生。

(1)要採取有力措施,使違紀率年均控制在_________%以內。

(2)對違紀學生的處理,要及時準確地做好原始材料的調查取證,堅持在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本人檢查,證言等)的基礎上,寫出書面處理意見(含錯誤事實,性質,參加研究人員和處理結果等)。

(3)嚴禁對違紀事件隱瞞真情,弄虛作假,不及時處理或不上報。

(4)每幢宿舍樓每晚要有專人值班,保證新生報到,每學期開學和系一起安排學生住宿,定期檢查學生晚歸和外宿,將晚歸和外宿學生名單一式兩份報學生工作部及學生所在系,並協助查處和處理。

(5)謹防重大惡性事件發生,若發生重大惡性事故,除承擔相應的責任外,每次處以_________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通報批評。

3.狠抓學生幹部隊伍的教育和管理,每學期對所有學生幹部進行一次集中培訓和一次考評,及時清除不合格,違法亂紀的學生幹部。

4.服務熱情,態度和藹。若服務人員與學生謾罵,打架,視情節輕重一次罰款_________元。

5.保持學生公寓內務整潔,環境乾淨,培養學生講衞生的良好習慣,保持學生公寓的衞生狀況良好。檢查不合格,每次每棟處以_________元以下罰款。學生測評滿意率在_________%,不獎不罰;每低於一個百點罰款_________元,每高一個百分點獎勵_________元。

(十)及時足額向學院交納管理費_________萬元(酒樓以後的改造,裝修等費用由乙方負擔)。

(十一)關於校產,水電等維修工作:全年水電及校產維修費_________萬元按月撥付(含液化氣站維護,運行費,_________元以下現有設施的維修,單項_________元以下的新建和改造)。若不能及時維修或維修質量較差,視檢查情況,每次給予_________元以內處罰。(維修範圍另行界定)滿意率為_________%不獎不罰,否則給予_________元以內獎罰。

(十二)乙方有權對轄區內學生損壞公物等行為進行處罰,有責任阻止學生踐踏草坪,損壞公物等不文明行為,若甲方發現上述不文明行為發生而乙方無人制止,一次扣罰乙方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十三)若乙方出現重大責任,安全事故,除給予經濟處罰外,還要追究相應責任。

上述第九項由學生工作部監控,其餘項目由計劃財務部監控。

三、甲方的責任、權利、義務

(一)為乙方開展服務管理提供必要的設施,條件。

(二)固定性的勞務費,每月按時撥付。

(三)對於大宗購置,甲方應監督乙方的招標工作。

(四)對於物資採購等事宜,甲方應及時督查。

(五)甲方有權從撥付的勞務費中扣繳應繳的費用。

四、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

(一)對於雙方認定的目標要求,乙方應全力組織實施。

(二)乙方有責任更新學生食堂的餐廚具,以改善衞生狀況。

(三)經甲方同意,乙方有權利用學院的名義,在院內外依法進行經營活動,但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乙方自籌資金所建房屋,自購設備,乙方具有其所有權和處置權。

(四)乙方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參加院內維修等項目的競標。

(五)上級有關部門到乙方檢查工作等事宜,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

五、違約責任

合同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除人力不可抗拒外,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否則視為違約,則應追究違約責任。

六、其它

(一)甲方對乙方各項管理服務工作進行經常性監督檢查,並嚴格兑現獎懲。年終綜合考評,結果優秀者,再給予_________元以內的獎勵。

(二)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物業服務合同 篇12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市 區 路(街道) 號;佔地面積: 平方米;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業類型: (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囱、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和公共環境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及清潔衞生。

5.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6.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7.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8.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9.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物業服務合同範本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 責任人採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第五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後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後年內達到的管理標準;年內達到管理標準,並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六條 管理服務費用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 項執行: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 項執行: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核和監督。

4.房屋建築(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 元,由甲方負責在 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 元,按下列第 項執行: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 項執行:

第七條 獎懲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

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

3.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並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北京市物業服務合同 篇13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_________(物業名稱)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等國家、地方有關的物業的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的、自願的、兩方都贊同的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_________(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的、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管理內容

1.物業基本情況

(1)物業類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3)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5)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2.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囱、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內附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內的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及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二條 委託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和住宅公共維修基金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2)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調;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調;

(4)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5)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_________。

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歸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關文件執行。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物業管理委員會研究決定,按建築面積比例向產權人續籌或由產權人按實分攤。

(3)產權人在出售、轉讓或饋贈其單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產權轉移時,所繳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户。

4.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擔;

(3)在_________費用中支付。

5.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_________元;

(2)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_________%。

第四條 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1.車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務費用:

(1)機動車:_________;

(2)非機動車:_________;

2.有線電視: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五條 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託,乙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熱費、房租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於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六條 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七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乙方提出意見和建議。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條規定的目標和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係;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2.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着高效、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機構和人員;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

(9)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物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八條 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1.各項管理指標執行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__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__標準。

2.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_____元,合理支出_________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_____%作為經營收入。

第九條 風險抵押

1.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4.如由於乙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十條 獎罰措施

1.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_________%獎勵乙方。

2.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_________元(全國)、_________元(省)、_____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得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4.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户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 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的_________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十二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三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條 通知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八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北京市物業服務合同 篇14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聯絡地址 :

聯繫電話:

郵 編: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郵 編:

乙方承租商鋪基本情況:

坐落位臵: 區 層 號 ;

租賃面積: 平方米

類 型: 商 用 .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分別作為易九國際(以下簡稱“本物業”、“物業”)的物業管理人和本物業商鋪使用人,就甲方為乙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本協議約定,甲方為乙方提供如下物業管理服務:

1、本物業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管理,及質保期後的日常維護、保養。

2、本物業公用區域的保潔、公共秩序維護等服務。

3、本物業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4、本物業區域內其他雙方協商的有償服務。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對本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日常管理,並在質保期過後進行日常維護、保養;對公共區域進行清潔清掃;

2、甲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的物業服務事項與標準提供相應的服務,但不承擔對乙方及其僱員、顧客的人身損害及其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甲方不承擔乙方的經營風險;

3、甲方應接受政府相關部門指導,協助政府相關部門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安全防範工作,協調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消防自查、自救工作,制止和糾正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消防、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規章制度的行為,如制止無效,及時向有關政府部門報告上述違反法律法規等規定的行為;

4、甲方應及時向乙方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接受相關政府部門的指導,及時處理投訴;

5、甲方結合實際情況,依法制定本物業相關管理規定,並書面(包括以公告的方式)告知乙方;

6、甲方應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7、甲方應在不損害他人合法權益及社會公共權益的前提下,按照雙方約定或協商確定的費用,向乙方提供本協議約定以外的服務項目、特約服務;

8、甲方接受本物業發展商委託對其保留所有權或使用權的建築部位及設施設備(包括但不限於外牆體廣告位、經營性停車場、內外廣場、樓頂等)進行經營管理,並收取相關費用;

9、甲方對乙方及其僱員、顧客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本物業相關管理規定(包括《裝修守則》,《租户管理手冊》,《消防責任書》,統一經營管理守則,設施設備運行及維護,消防管理等相關制度)及本協議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但不限於:責令停

10、甲方對本物業實施統一的商業經營管理,包括:統一招商和調整佈局、統一組織開業儀式、統一商鋪裝修管理、統一宣傳推廣和營銷活動、統一日常營運管理、統一收取並管理物業管理及能源保證金等;

11、甲方可委託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12、甲方應依據本協議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及其它服務費用;

13、如乙方工作人員服務態度不佳被顧客投訴,經雙方調查後情況屬實,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更換該工作人員。如乙方因服務態度和商品質量問題被顧客在一個月內投訴達到3次以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業整頓,停業期間的所有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14、其他法律法規確定的權利及義務。

(二) 乙方的權利義務

1、接受甲方提供的物業服務,就物業管理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2、乙方應承擔在本物業投資和商業經營的全部風險;

3、乙方應遵守本物業相關管理規定及業主臨時管理規約;

4、乙方應按時向甲方繳納物業管理費及其它服務費用或代收代繳費用;

5、乙方裝飾裝修所承租商鋪時,遵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裝飾裝修管理等法規及甲方制定的有關裝飾裝修管理制度規定;

6、乙方未經政府及甲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改變、損害本物業原有建築主體結構和消防分隔等設施;不得以任何理由佔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7、乙方應服從本物業統一營業時間安排;

8、乙方應遵守本物業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按時與甲方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並對其使用區域內的滅火器等消防安防器具、設施進行維護,按政府相關部門要求進行檢測,保證其能夠正常使用;

9、乙方應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本物業的給排水、通風、採光、維修、通行、衞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因物業公共部位、公共設施設備或鄰近物業維修,或遇其他緊急情況,乙方應同意甲方人員或公用事業單位人員出入本物業。

10、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任何物件(包括標牌 廣告牌等)安裝、張掛在外牆和公共部位的牆壁上,不得利用物業從事非法活動,不得將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帶入、存放在本物業內;在鋪內設立倉庫、辦公室需要按照消防要求安裝煙感、噴淋、防爆燈,商鋪內貨架必須符合消防要求,為非木質貨架;

11、乙方應依據本協議之約定,接受甲方的統一招商規劃與經營管理,繳納統一的物業管理及能源保證金及與其他費用,並執行統一開業、營業、促銷等經營管理方面之規定;

12、乙方應按商鋪租賃合同約定的經營範圍從事有關經營活動;

13、乙方如需按照商鋪租賃合同約定轉租所承租商鋪,則在簽署物業轉租的書面協議前三十日內應書面通知甲方,且乙方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並確保次承租人在進入租賃區域前與甲方簽訂物業管理協議,否則乙方應繼續承擔本協議項下責任。乙方為次承租人履行物業管理協議項下義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4、乙方應負責賠償其營業員、顧客等違反本物業各項物業管理規定造成的損失;負責教育、監管其成員、代理人、僱員或其他使用者遵守服從本協議和其他有關規定,對於上述人員在本物業的任何違約或侵權行為,除當事人承擔法律責任外,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15、乙方應根據甲方規定的時間、路線、方式運輸貨物。

16、乙方營業產生的垃圾必須袋裝,乾濕分開。乙方經營範圍內為餐飲,所產生的餐飲垃圾,乙方應自行收集並清運出易九國際,若由甲方統一清運,由甲方另行向乙方收取費用(費用以甲方公佈的為準)。乙方所有因對物業進行裝修所產生的建築

17、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在物業承租商鋪範圍以外的地方,從事任何經營和推廣活動;

18、乙方應保證其易九國際店內人員至少有1人蔘加過由消防主管部門舉辦的消防培訓,經考核合格後,執證上崗。

1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三條 物業管理費等費用

(一)物業管理費

1、乙方按承租商鋪的租賃面積繳納物業管理費採用預付形式(按季度繳納),合同簽訂2日內支付叁個月物管費用,物業管理費為¥10.00元/平米/月,即每月人民幣¥ 元,一個季度為人民幣¥ 元(大寫) 整;

2、甲方有權根據該商鋪所在地城市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調整該商鋪的物業管理費。乙方清楚並同意其後每個日曆年的物業管理費,以甲方向乙方發出的書面通知所載的根據本合同調整後的收費標準為準(如無通知,則按上一個日曆年標準執行),乙方須根據甲方書面通知的收費標準向甲方支付物業管理費。

3、物業管理費中包含了以下費用: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管理、維護(小修)費用;

(3)物業管理公共區域清潔衞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財產險、公共責任險費用

(9)相關税費及物業管理公司合理利潤;

4、物業管理費計收時間為乙方計租日起。

乙方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繳納首期物業管理費。物業管理費支付

(二)其他費用

1、乙方應按照計量核算並自行承擔承租商鋪發生的水、電、燃氣、熱力(含熱水、採暖,下同)等能源費用等費用,並相應的承擔損耗費用。具體的收費標準為:

水費:實際用水量×1.1倍水費單價(含損耗費用)

電費:實際用電量×1.1倍電費單價(含損耗費用)

天然氣費由乙方直接向燃氣公司支付。

若政府對水、電費單價進行調整,則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水、電費單價及水、電損耗費用按政府制定的實時單價進行相應調整。

2、乙方店內風機盤管的電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費用。

3、乙方應按照公用事業部門或甲方的收費通知按時足額交納其他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或延期支付。

4、裝修管理費用未包含在物業管理費中,乙方單獨向甲方交納。其中裝修管理費(租賃合同已收)為¥6.00元/㎡,即裝修管理費為¥ 元(按商鋪租賃面積計費,以租賃合同確定為準),乙方進場裝修時一次性支付。

5、裝修垃圾清運費用(租賃合同已收)未包含在物業管理費中,乙方單獨向甲方交納(或乙方自行清運裝修垃圾)。若甲方代為清運,其中裝修垃圾清運費為¥5.00元/㎡,即裝修垃圾清運費為¥ 元(按商鋪租賃面積計費,以租賃合同確定為準),

6、貴陽市城市生活垃圾處臵費,乙方按政府制定的實時收費標準交納。

7、乙方在進場裝修前向甲方交納裝修保證金(租賃合同已收)¥ 元,乙方裝修完成後,經甲方驗收合格30日內無息退還。

8、為保障經營安全,達到防火要求,乙方為餐飲承租商户的,乙方承諾每季度清潔一次罩面、抽油煙機、濾油器、油煙管道,並達到防火規範的要求。乙方可選擇自行清洗、或由甲方統一清洗,有關清洗費由乙方自行承擔。其中如由多個使用人共用的油煙管道,有關清洗費由實際使用人按面積按季分攤。如乙方自行清洗後未達到防火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進行整改,包括但不限於採取停水、電及停業整頓

9、如乙方需要加時(超過甲方規定的易九國際營業時間)服務,應事先書面報甲方批准後,並預付相應的加時能耗費及物業管理費,方可進行。

(三)物業管理及能源保證金

為確保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物業管理費用及能源費用,乙方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一次性繳納相當於貳個月的物業管理費作為物業管理保證金。合同解除或終止後90日內,如未發生本協議規定的違約情形的,物業管理保證金餘額(如有)無息退還。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協議約定向甲方支付物業管理費、能源費、空調費或滯納金,以及違反甲方管理制度的賠償或罰款,甲方有權扣留全部或部分物業管理保證金,衝抵乙方的前述欠費。物業管理保證金不足以衝抵前述欠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5日內將物業管理及能源保證金補足,否則,按本協議

第六條有關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四)乙方可以以現金、銀行轉賬或銀行匯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物業管理費用等費用,按該等方式支付的款項均以甲方實際收到款項之日為付款日,付款發生的銀行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代收代繳費用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及乙方的委託,甲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等代收代繳服務,具體執行方式及收費標準按當地政府規定實行。管理公司收取乙方繳納的能源費用後向乙方開具代收代繳服務行業收據,乙方對此予以確認。由於政府相關部門對公用事業費用標準的調整,甲方有權調整本合同所約定的公用事業費用代收代繳的標準。

第五條 保險

(一)甲方負責協調為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向保險公司投保財產一切險、公共責任險等,並承擔相應的費用。

(二)乙方負責其自用部位(包括自行完成的裝修等),自用設施設備,租賃區域的財產等財產一切險、公共責任險的投保並承擔相應費用。

(三)本物業正式交付使用後,發生重大事故時,甲乙雙方應立即向保險公司申

請索賠,並協助有關部門共同分析查明原因,按投保責任處理。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二)非因甲方故意不執行本協議約定的物業管理服務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三)如乙方不按約支付物業管理費或能源保證金或其它應繳費用的,乙方除應如數支付或補足外,每逾期支付一日,按應付而未付金額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達15日的,甲方還有權按本協議第二條第(一)項有關約定中止或停止對其提供物業服務,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如經催收而乙方仍不交納物業管理費或能源保證金或其它應繳費用的,甲方通過司法途徑催收(即向本物業管理區域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則乙方還應承擔甲方因此而支出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律師服務費等,其中律師服務費按物業所在地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的上限執行。

(五)如乙方違反物業管理各項規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糾正,逾期仍不糾正的,甲方有權按本物業相關管理規定或本協議有關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並有權按本協議第二條第(一)項有關約定中止或停止對其提供物業服務,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雙方確定,甲方無需就以下原因所致損害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的服務中斷或物業價值的貶損;

2、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的損害;

3、因維修、養護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而臨時停水、停電或停止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

4、因非甲方責任造成的供水、供電、空調、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公用設施設備的中斷、障礙及損失;

5、因乙方不繳納或未按時繳納物業管理費,或其他有關費用,以及因乙方責任致使甲方無法完成物業服務或達不到服務標準;

6、經本物業業主同意的工程改造或商鋪調整導致的損害。

第七條 緊急狀況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天然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採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財產損失的,甲方不承擔責任,其它事宜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九條 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法解決的,雙方約定向本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附則

1、本合同的效力及於乙方的員工、家人、顧客、訪客等相關人員,該等人員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2、乙方使用的商鋪地址為乙方通訊地址,本合同約定甲方送達乙方的相關通知及文件,甲方可採用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方式通知並視為送達:特快專遞或掛號信函、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張貼公告、派員投遞於業主名下的信箱(以投送登記為準)或電話通知。

甲方通過特快專遞或掛號信函投送的,自交郵之日起七日後視為送達乙方。

第十一條 其他

本協議一式叁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自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自然人)或蓋章(法人)之日起生效。

乙方與業主(或其委託代理人)簽訂的商鋪租賃合同涉及物業管理服務的條款,構成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如本協議與商鋪租賃合同發生衝突時,以商鋪租賃合同為準。乙方承租商鋪租賃合同終止時,本協議自動終止,但如相關費用尚未結清,則有關費用結算、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條款繼續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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