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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企業勞動合同(精選18篇)

北京市企業勞動合同(精選18篇)

北京市企業勞動合同 篇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北京市企業勞動合同(精選18篇)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為加強甲方綜合辦公樓的安全、衞生管理,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全體員工的人身財產安全,控制工作場所安全事故和治安案件的發生,乙方向甲方提供門衞及服務,為維護甲乙雙方的權利,經共同協商,特簽定以下聘用合同。

一、乙方有一定的門衞工作經驗,身體健康,有一定文化程度。

二、合同期限:本合同從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有效期一年。

三、甲方職責

1、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配足配齊工作用具。

2、按時發放工資,不得拖欠。

3、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設施設備。

四、乙方職責

1、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遵紀守法,恪盡職守,細心工作,不擅自離崗,不無故請人代班,不遲到,不早退。

2、工作時間:一天24小時不離崗。每晚21:00關閉大門,早上7:00開門。值班期間若發現意外情況,及時向甲方彙報。

工作時間若需調整,雙方共同協商。

3、必須做好每日值班記錄,外來人員和車輛進出必須履行檢查登記手續。除甲方內部的車輛外,其他單位或社會個人的車輛(摩托車、自行車除外)夜間不得停放在甲方院內。

4、負責甲方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清潔部位為:院內廣場、公共衞生間;公司狼狗的中餐和晚餐及衞生;負責院內花草樹木的修剪、澆水。

5、負責報刊雜誌的受理和分發;負責週一至週五上班考勤表的收發。

6、負責水電管理工作。下班後負責關閉總電源,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7、遇到甲方重大活動或臨時性活動,聽從甲方統一安排和調遣,協助甲方辦公室做好突擊檢查。

8、乙方不得帶家屬在甲方工作區域開火做飯、長期居住和留宿外來人員。

9、乙方在值班期間,如發生盜竊及火災事故,必須主動制止或捕獲案犯,同時報告有關主管人員。

10、對不履行登記手續,強行闖入公司的門衞要及時制止並及時報告公司,對已進入的不法分子要立即鎖好大門,報告公安機關。

五、待遇

1、乙方工資實行包乾, 每月工資 元(大寫:人民幣佰元整),按月發放,不享受醫療、勞動保險及其它福利待遇。

2、乙方生病藥費自理,因病、因事不能到崗必須向甲方請假。因個人原因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應由其本人負責。

六、其他事宜

1、乙方對甲方的管理制度如不能遵守,或有特殊情況需解除本合同,提前兩週遞交辭呈申請。如果乙方工作不負責任,完不成本合同所規定的事項,每發生一起,從當月工資扣除20元;若因嚴重失職或瀆職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財產損失,出現一次,扣除當月工資外,照價賠償或恢復原狀;經教育不改,繼續出現類似錯誤,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2、合同期滿後,甲方視乙方職業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態度等情況綜合考核,成績合格繼續聘用。否則解除合同。

七、本合同一切結束全貴公司所有,有未盡處待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北京市企業勞動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

性別:________

年齡: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現在住址: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及有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其中試用期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個月。

第二條 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承擔任務,擔任______工種。

乙方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_________。

第三條 勞動(工作)條件

為保證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產(工作)任務,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衞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

第四條 勞動紀律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

2.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五條 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應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工作制,因生產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時,須經乙方本人同意,併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日加班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乙方如為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同乙方協商確定的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方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如下:_________。

3.甲方應當每月按期給乙方發放工資。超過當月規定發薪日期的,從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額的___%,賠償乙方損失。4.甲方應當根據企業的生產發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六條 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資總額的___%,乙方按不超過本人工資的___%,按月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

2.因第七條第2款第(2)項和第3款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按乙方工作每滿1年(滿半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發給乙方1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如合同期未滿,甲方應發給乙方合同期內的失業補償費,標準為:距合同期滿,每相差1年發給相當於乙方標準工資1個月的補償費,生活補助費、補償費分別合計最高不超過12個月乙方標準工資。

3.甲方參照(國營企業職工待業保險暫行規定)向待業保險機構繳納待業保險基金,乙方待業期間可享受待業保險待遇。

4.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醫療終結,經市(縣)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確認為殘廢的,由甲方發給殘廢金。乙方因工殘廢或患職業病死亡,由甲方發給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殘廢金、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的標準,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3至6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間發給不低於本人原工資60%的病假工資。

6.乙方為女職工,其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規定執行。

7.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假日、公休假、婚喪假、探親假是: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因停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4)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

3.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乙方本人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的。

4.乙方被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應當提前30天通知對方,並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試用期內應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6.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乙方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7.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於生產、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八條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1.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補貼;

2.甲方為乙方解決伙食問題;

3.甲方按國家規定的補貼項目,每月應發給乙方共計___元;

4.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

5.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

6.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後,乙方應為甲方服務___年。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培訓費___元;

7.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______。

第九條 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1.由於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是:_________。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標準是:

第十條 爭議處理

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企業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政策等有牴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塗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企業勞動合同 篇3

甲方(聘用方):廣州__

乙方(受聘方):

甲方聘用乙方為試用期員工,試用期時間最短不少於1個月,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為:,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

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治理規定及制度,並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為元月,加個人提成%,團隊提成%。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五、乙方在試用期內,除工資外,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

六、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將根據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論處。

七、乙方如在報到後提出辭職甲方將扣除保險費後,按實際數額發放報酬。

八、在試用期內,乙方若嚴重違反公司管理制度或甲方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並予以解僱,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依據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

九、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規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並予以解僱。乙方應對造成的結果予以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一、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並經考核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將予以解僱或延長試用期,但甲方對乙方的考核試用期最長不超過三個月(見公司用工制度)。延長期內仍不合格者,公司應予以辭退處理。

十二、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並願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聘用方):乙方(受聘方):

廣州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企業勞動合同 篇4

甲 方:

乙 方:姓名:

電話:

家庭聯繫人姓名:

電話: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結合礦年度安全生產總體目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動合同。

乙方在簽訂本勞動合同時,同時簽訂相應安全生產責任書,乙方一旦簽字,即成為本礦安全生產責任人。

一、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當事人任選其一)

1、自 20xx 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可以另附文本)

二、生產崗位及任務內容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生產和工作需要,從事(以下崗位中打√)採煤工、掘進工、運輸工、其他工種( ),並完成甲方按照相應崗位責任制和安全、生產、技術等責任制要求而規定的數量指標和質量指標;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和生產崗位。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告知危險危害因素

我礦是井工開採煤礦,主要生產、工作場所在地下,而且又有老空區的影響,危險因素眾多,主要自然災害有老空水、頂板水、底板透水;煤層具有自然發火特性,可形成內因火災;井下充滿木支架等易燃物,可造成外因火災;煤層本身含有瓦斯,揭穿空區,可能有瓦斯庫,易引發瓦斯爆炸、燃燒、窒息;煤塵具有爆炸性,可造成瓦斯煤塵爆炸、燃燒;煤巖塵中含有二氧化硅,有煤肺、矽肺病威脅;煤層偽頂、直接頂具有隨採隨落、易於斷裂的特點,易造成冒頂事故;除這五大自然災害,還有機電機械、運輸車輛、空氣環境、工作環境、照明環境、行走環境、火藥放炮及其他一些危險因素,這些因素都可能對人員生命安全造成傷亡、職業病等不同程度的傷害。

(二)甲方保障乙方勞動安全,防止職業病危害

1、甲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條件。2、甲方按照國家規定定期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 3、甲方按照有關規定為職工提供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對從事特種作業勞動者應當進行專門培訓並採取相應的預防措施。4、甲方依法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

(三)乙方在合同期內安全生產方面享有的基本權利

1、享受工傷保險和傷亡求償權。(注:採煤工(師傅)保額40萬,醫療限額10萬;運輸工保額20萬,醫療限額10萬);2、危險因素和應急措施的知情權;3、安全管理的批評檢控權;4、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權;5、緊急情況下的停止作業和緊急撤離權。

職工有權要求礦方提供:1、安全的生產系統;2、符合標準的生產設備、設施;3、安全的生產作業環境;4、符合要求的勞動保護用品;5、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四)、從業人員在安全生產方面的義務

①在生產過程中必須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不得違章作業;②接受安全生產知識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必備的安全生產知識;③發現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主要負責人報告;④正確使用和佩戴勞動防護用品。

四、勞動報酬與保險福利待遇

甲方按照國家有關法規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根據單位經濟效益和乙方完成任務、出勤天數、安全生產、勞動紀律等方面的考核情況,按時足額以貨幣形式付給乙方工資、獎金、津貼、保險福利待遇。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的月收入不得低於勞動部門發佈的當年月收入的最低限。

甲方依法為乙方購買養老、工傷、醫療保險,(45歲以下繳納養老、工傷、醫療保險,45歲以上只繳納工傷保險)。45歲以下職工每月繳納社保個人部分由乙方自付,餘下部分由礦方繳納。乙方月出勤必須達到24個工日,沒有達到24個工日,每天扣30元,(除工傷以外)。新來職工試用期三個月後辦理社保卡,社保卡由乙方自己管理。

五、工作時間及休息時間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保障乙方的法定休息時間和節假日。甲方根據安全生產需要,確需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徵得工會和乙方同意,之後甲方應及時安排乙方補休,或按規定向乙方付加班加點工資。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作息制度,如不得遲到、早退、無故曠工等,因病、因事請假,應獲准許並辦理相應手續。

六、勞動紀律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和勞動紀律,服從管理,保守國家祕密和甲方商業機密,愛護甲方財物,盡職盡責,積極工作。如有違犯,應接受甲方按規定給予的相應處罰。甲方應對乙方加強思想政治教育、法紀教育、安全衞生教育和崗位技術培訓,乙方必須積極參加,自覺努力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素質。甲方對乙方模範遵守勞動紀律等良好行為,應按規定給予相應的獎勵。

七、勞動合同的續延,變更和解除

(一)勞動合同的續延。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並辦理終止勞動合同的手續。在甲乙雙方完全同意條件下,可以續延勞動合同。續延的勞動合同,應送當地勞動部門的仲裁機構鑑證。

(二)勞動合同的變更。

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並且在不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情況下,因甲方轉產或調整生產任務,或由於不可抗力致使所籤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三)勞動合同的解除。

1、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達到解除勞動合同條件時,對方依法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2、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一方達到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時,對方依法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依法可以解除。

4、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以及甲方依法制訂的規定製度,屬於不能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對方則不能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否則可以追究對方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5、解除勞動合同必須依法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並送當地勞動部門的仲裁機構、社會保險機構、就業管理機構備案。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本合同一經簽訂生效,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認真履行,如有違反,應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反本合同所應負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酌情賠償。

九、甲乙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事項(內容)

1、甲、乙雙方簽訂勞動合同後,甲方原則上給乙方安排住房,以利於職工得到充分的休息,在此特別申明,乘車必須乘坐有客運資質車輛,凡是騎乘摩托車、搭乘摩托車及非法營運車輛造成的傷害,其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行處理,礦方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2、因本人違章而造成的傷害,根據情節給予500元處罰,違章造成的傷害發生的醫藥費按工傷管理相關條款執行。

3、在礦住宿的職工應節約用水、用電。水費按每年100元收費,用電按每度0.5元收費;不打牌(夜晚不超過10:30分)、酗酒,酒後下井的,當班工日不計並罰款200元;

4、職工在井下打架鬥毆的不論對錯與否先對雙方罰款各500元,再進行處理,情節嚴重的交公安機關處理;

5、運輸工在運輸過程中必須認真檢查礦車連接狀況,杜絕跑車事故,如因馬虎大意造成跑車的,礦方將給予懲處,按損失的50%處罰;

6、扒乘機車和絞車導致發生受傷事故的,由本人承擔醫藥費,不享受工傷待遇,礦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十、工傷管理

作為井工企業,作業場所存在危險,稍有不慎就有可能發生傷害事故,為確保雙方權益,作以下規定:

(一)工傷的認定:1、發生事故後,當班值班礦長必須提出書面事故經過、受傷地點、現場證明人以及當班的工作安排情況,2、根據以上情況,由企業法人、礦長、生產礦長、安全礦長在一起分析確認其工傷性質,因不可抗拒的外在因素造成工傷事故還是本人違章造成的傷害,3、確定其受傷性質後,確定人、當班工人簽字確認;乙方不服者可申請勞動部門仲裁解決。

(二)關於醫藥費問題:1、在未突破保險限額的,由保險公司全額承擔,2、超過保險限額的部分,因不可抗拒的外在因素造成工傷事故的醫藥費差額部分由公司承擔,因本人違章造成的醫藥費5萬元以內由乙方自己承擔、5萬元以上的公司承擔40%,違章人員承擔醫藥費60%.

(三)關於住院期間生活費問題:職工受傷住院期間,公司給予一定的生活費,其標準是:昭君、古夫住院生活費按30元/天,宜昌按40元/天;

(四)關於住院期間親屬護理費用標準(含護理人員生活費):昭君、古夫住院生活費按60元/天,宜昌按70元/天;

(五)因傷致殘的按現行國家標準《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執行,其賠付金額按本地區標準賠付,一方是主要責任者,甲方承擔40%,乙方承擔60%,傷殘等級由勞動監察部門鑑定為準。

(六)職工發生死亡事故,由勞動部門確定事故性質,屬因工死亡,由政府出面組織處理的,其賠付金額按現行國家標準在本地區的賠付標準足額賠付;因工死亡由雙方協商解決的,其賠付金額按現行國家標準在本地區的賠付標準上上浮5%賠付。因病或其它原因造成的非因工死亡的,公司不承擔責任和賠付,公司可視情況給予一定數額的人道主義救助。

(七)一般外傷由乙方自行在新農合醫保中開支,不願意者可申請公司,由公司上報勞動部門報銷醫藥費後按實報數給付,差額部分由乙方自己承擔。

十一、權利保障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應平等享受權利,履行義務。一方權利受到侵犯,則有權向勞動監察機構投訴。發生勞動爭議時,甲乙雙方均有權依法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自發生爭議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其它規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2、本合同所稱之“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及“國家有關規定”,是指國家各級立法機關、政府、行政職能管理部門制訂的有效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本合同所稱之“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是指甲方在不違反和超過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前提下,按照合法程序制訂的各種規章制度。其他約定是由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後簽訂的本合同。

3、本合同必須自簽訂之日起一個月內送勞動行政部門的勞動仲裁機構鑑證。

4、本合同一經依法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一式二份,甲方存入職工個人檔案一份,乙方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企業勞動合同 篇5

____(聘方)聘請____(受聘方)為外籍工作人員(或____語教師),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聘期為__年(學校可按學期、學年定),自__年__月__日到職之日起,至__年__月__日離聘之日止。

第二條 受聘方的工作任務,商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應按時、按質完成以上工作任務。聘方應為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受聘方在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聘方應予採納。雙方應積極合 作。

第三條 中國政府法定的工作日為:每週六天,每天八小時(教師按周課時填寫)。

第四條 聘方每月付給受聘方工資人民幣____元,並按附件規定提供各項生活待遇。

第五條 受聘方應遵守中國政府的法律、法令、有關規定和聘方的工作制度。

第六條 雙方均不得無故提前終止合同。受聘方如中斷合同,必須在離華前一個月向聘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聘方同意,受聘方仍應照常進行工作。聘方 自同意之日起的兩週後,停發工資,並停止提供受聘方及其家屬的有關生活待遇,回國的一切費用自理。

受聘方違犯中國政府法令,聘方有權提出解聘。自提出解聘之日起一個月內工資照發,但受聘方應在此期間內安排回國。聘方負擔受聘方及其家屬在中國 境內的旅費,國際旅費自理。

對瀆職的受聘方,聘方有權提出解聘,自提出解聘之日起一個月內,安排受聘方回國。受聘方及其家屬回國的旅費,由聘方支付,其它一切費用自理。

第七條 受聘方因健康原因,經醫生證明連續病休兩個月後仍不能繼續工作,聘方有權提出提前終止合同,並根據受聘方的健康狀況,於一個月內安排其 回國。聘方提供受聘方及其家屬回國的飛機票和負擔按規定限量的行李託運費。

第八條 本合同自聘期開始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如要求延長聘期,均應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向對方提出,由雙方協商確定,並另籤延聘合同。延聘合同 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在延聘期內繼續有效。雙方均未提出延長聘期或一方不同意延長聘期時,本合同期滿即失效。

第九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有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文(外文略)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聘方____(蓋章)

受聘方____(簽字)

__年__月__日

北京市企業勞動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自治區的有關勞動政策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為乙方在甲方的勞動合同期限,同時也是甲方對乙方實行的用工合同期限。

第二條: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企業生產經營狀況,結合乙方的專業技能特長,為乙方安排適合的工作崗位,並口頭或書面出具詳細的工作和職責範圍。

2)根據企業不斷地生產及發展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隨時調換乙方的工種和崗位。

第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勞動安全衞生教育。

2)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勞動資料、勞動安全設施和勞動衞生條件。

3)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勞動安全衞生規章制度。

第四條:工作時間

每天早上七點三十分上班,根據實際情況下班,{一般在19點至20點下班}

第五條:勞動報酬

第六條:勞動紀律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服從甲方管理。

2)乙方若違反甲方勞動紀律,甲方有權依法給予行政和經濟處罰。 4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十條: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1)雙方訂立的勞動用工合同期限屆滿,本合同將自動解除和終止;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嚴重違反了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

(1)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了重大損害;

(2) 泄露甲方信息機密和技術機密資料,造成了甲方重大損失;

(3) 因自身原因被勞動教育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 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

(2) 長期拖欠工資,無故三十日內不發放基本生活費;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合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其它相關的損失,都由乙方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企業勞動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所有制性質: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户籍所在地:

身份證號;

勞動手冊編號:

外來人員就業證編號:

現住址: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__________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_年(月)。

二、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本企業生產、工作的需要,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_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崗位,從事__________工種。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衞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以及不低於國家規定應配給的勞動防護用品。

2、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四、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小時工時制,按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可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l小時,特殊情況,每日不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合同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企業的規定發給乙方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甲方支付乙方工資不得低於山西省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安排同等時間的調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五、勞動紀律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

2、乙方應增強主人翁意識,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領導、管理和指揮,積極做好工作,完成勞動任務。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國家和省規定向社會勞動保險機構為乙方繳納勞動保險費。乙方按國家和省規定向社會勞動保險機構繳納勞動保險費。

2、乙方在合同期間的各種公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產假等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省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女工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待遇,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七、教育和培訓

1、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各種必要的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和職業技術及上崗前培訓。

2、乙方應刻苦鑽研業務,達到國家規定的職業技能標準或技術等級標準,持證上崗。

3、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後,乙方須為甲方服務年,否則乙方應按有關規定支付甲方培訓費。

八、合同的終止、變更、解除和續訂

1、勞動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終止執行。如雙方同意續訂,應提前一個月辦理續訂手續。逾期不辦理的,則本合同視為自動續訂,並應補辦續訂手續。

2、在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1)甲方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雙方協商同意的;

(2)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已經修改的;

(4)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甲方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甲乙雙方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的;

(4)其它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

6、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心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和提供福利待遇的;

(4)依法服兵役或經甲方同意自費考入中等以上學校脱產學習的。

九、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十、違約責任

1、由於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按有關規定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十一、合同鑑證與勞動爭議處理

勞動合同簽訂後,應經同級勞動部門鑑證;經鑑證後的勞動合同變更內容的應重新鑑證。

甲乙雙方執行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企業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有牴觸的,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十三、本合同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鑑證機關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蓋章)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人(蓋章) 鑑證機關(蓋章)

合同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企業勞動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住址 ;聯繫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項。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終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於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六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八條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___元/月,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月,試用期過後,由乙方本人自己申請轉正,經公司同意轉正之後底薪為_________元/月。

第九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條由於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於_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 。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十六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七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五條第7、8、項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第十八條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第二十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一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支付乙方報酬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八、其他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企業勞動合同 篇9

甲方(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日止。

2、試用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條 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1、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工作業績確定_______元/月的工資報酬。

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月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

3、甲方每月___日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不得無故拖欠。

4、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工資按照國際規定執行。

5、甲方在年終時根據乙方的當年實際業績、效率、效益、損失、工作態度等因素考核結算乙方的獎金。

第三條 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四條 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六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4、因其它原因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 5、一方解除勞動合同,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説明理由,並向對方書面送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第六條 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責任保證

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甲方發生經濟損失,則乙方必須盡責處理善後事宜,挽回相應經濟損失。甲方可以根據損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態度進行相應的處罰。

第七條 其他事項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由於經常接觸甲方公章等印鑑,所有涉及乙方與甲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包括合同、證明、欠條等,均需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後才具有法律效力,未經法定代表人簽字的一律無效,對此乙方完全同意並遵守,此條效力涉及本合同生效之前及之後。

2、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員工守則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合同效力及文本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即具法律效力。合同文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勞動管理機關備案一份。本合同甲方加蓋騎縫章。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合同訂立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企業勞動合同 篇10

甲方:___ __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項。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固定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終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3個月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於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六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八條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以每月_________元支付乙方工資,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

第九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 。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

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十六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七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五條第7、8、項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第十八條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第二十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一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八、其他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企業勞動合同 篇11

第一條1款從“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中選擇一項。

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是規定了具體明確的起始日期和終止日期和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沒有規定具體明確的有效時間的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以完成一項工作和工程確定為合同起始和終止的期限。

第一條2款的生效日期可以遲於本合同簽訂日期或與其相同。試用期含在合同期內,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第一條3款填寫內容和1款對應:固定期限合同填寫合同“終止日期”;無固定期限合同填寫本合同“在規定終止合同條件出現時,勞動合同”終止;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填寫該項工作完成標準。

第二條填寫乙方擔任的“崗位或工種名稱”。

第三條甲方對乙方的崗位要求應使用書面形式説明或簽訂崗位協議書。

第四條4款從“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不定時”中選擇一種。

定時工作制是指對於職責範圍可以用固定工作時數限制的乙方實行的工作時間制度;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作制是指對於職責範圍不能受工作時數限制的乙方實行的工作時間制度。

第九條1款中“每月__日”填寫甲方發放工資日期。

第十二條中的社會保險在本市實行統籌的有養老、失業保險和大病醫療,其他社會保險按國家和本市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填寫規定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有關待遇文件的名稱。

第十五條乙方的福利待遇是指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福利待遇。

第十九條中的“客觀情況”指發生不可抗力或出現勞動合同全部或部分條款無法履行的其他情況。

第二十一條2款的“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可根據《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和《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等有關法規認定。3款的“重大損害”由企業內部規章制度來規定。4款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指(1)被人民檢察院免於起訴的;(2)被人民法院判處刑罰的;(3)被人民法院依據刑法第第三十二條免於刑事處分的。

第二十二條2款的.“不能勝任工作”指不能按要求完成本合同中約定的任務或者同工種、同崗位人員的工作量。

第二十三條中的“法定整頓期間”指依據《破產法》和《民事訴訟法》的破產程序進入整頓期間。“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根據北京市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認定。

第二十五條填寫適用的文件名稱。

第三十五條填寫受理勞動爭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名稱。

第四十條填寫乙方應遵守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等文件的名稱。

其他注意事項:

1.當事人對本合同所列的條款需要補充完善的和當事人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可在相應條款後寫明。

2.本合同範本僅供用人單位制訂勞動合同書時參考;

3.勞動合同應使用鋼筆或毛筆填寫,不得隨意塗改。

北京市企業勞動合同 篇12

甲方(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單位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招用人)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户籍所在地 現居住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説明:

1、本合同不得複寫,只能用藍、黑水填寫。

2、本合同代簽、冒籤、塗改無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 月 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雙方的具體約定為: 。

第二條 試用期約定為 :

A、無試用期;

B、試用期:自

二、勞動崗位和工作內容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在 地點從事 工種(崗位)。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在乙方能夠勝任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合理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任務。乙方應完成甲方合理分配的生產任務。

三、勞動報酬

第四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乙方工作崗位,確定乙方工資標準為 。

A、按月工資標準計算勞動報酬,每月工資為

B、按工日工資標準(1工日=8工時),根據乙方實際工作時間計算勞動報酬,每工日工資為 元;

C、根據乙方工作量計算勞動報酬,具體標準為:

第五條 甲方應按本合同附件樣式製作記工考勤卡,交乙方保管,作為計算工資的原始憑證。甲方應指定專人作為記工員,對乙方每天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工作量)等在記工考勤卡上予以記錄;甲方項目部應在每月月中和月末對記工考勤卡上的記錄進行審核、確認。

第六條 對於乙方非因本人原因而全天不能工作的,甲方按每天元的標準計算誤工費,列入當月工資支付給乙方。

第七條 工資按月支付,具體支付、結算方式為 。

第八條 工資發放方式為 。

A、銀行代發:甲方為乙主在銀行開立工資結算賬户,工資發放均通過此賬B、每月户進行;

B、現金髮放:甲方直接向乙方發放現金,乙方本人憑身份證領取並簽名確認。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九條 工作時間為 。

A、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天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休息2天。

B、甲方根據建築業生產特點,經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批後,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甲方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我省有關規定,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和休息時間。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方雙方應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甲方必須及時為乙方參加工傷保險手續,並按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其他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以及雙方約定執行,具體如下: 。

六、勞動保護

第十一條 甲方應按照國家和行業勞動衞生、安全生產等相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需的勞動工具、勞動保護用品。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預防工傷事故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定期進行健康檢查,改善生產、生活條件,保障乙方安全和健康。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措施使用工傷職工得到及時救治。

第十二條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上崗前安全生產教育。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後持證上崗。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飲用水、洗浴、公廁等基本生活條件應達到安全、衞生要求,其中建築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衞生標準》(JGJ146-20xx)。

第十四條 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制度和各項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對甲方管理人員漠視職工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進行檢舉和控告。

七、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甲方可以依法制定企業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對實行管理,已經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應當及時告知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 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應符合《勞動合同法》第27條、第38條、第39條、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乙方有《勞動合同法》第42條規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十八條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書或者相關文件,並在5日內進行工資結算,一次性付清所有未發放工資。

九、經濟補償與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 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勞動合同,應當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的,按照《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解除本合同,甲方也應按照《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經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而逾期不支付的,要依法支付應付金額50% — 100%的賠償金。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發放工資,且未徵得乙方同意的,除須全額補發工資外,還應按應付金額50% — 100%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十、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二十二條 雙方約定: 。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仲裁申請。任何一方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它事項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現行法律法規、本省規定有牴觸的內容,按法律和本省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以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北京市企業勞動合同 篇1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委託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 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為_____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從事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乙方實行____________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六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七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九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一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三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____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標準分別為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_______元。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在本合同第四十四條中明確。

第十四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___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六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為______元。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九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等各項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四條 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五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衞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

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七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一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3.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7.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8.單位集體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的;

9.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用人單位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期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籤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____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八條 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以及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按照應付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標準加付賠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還需按照應付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標準加付賠償金。

第三十九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九條規定情形外,甲方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條 乙方患病或者因非公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本合同第三十九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四十一條 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

1.造成乙方工資收入損失的,按乙方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乙方,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賠償金;

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於醫療費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賠償費用;

4,乙方為女職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於其醫療費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賠償費用;

第四十二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四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第四十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四十九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名)

主要負責人(委託代理人)(簽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人:(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企業勞動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臨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_____天。

(二)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 個月 日。

(三)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到崗。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 工作,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工時制。

1、實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

冬季為早晨7: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

夏季為早晨7:00至11:30,下午13:30至18:00

2、做滿每月天數享受1天的休假期。

第四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天,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為 元/天,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為準。每月1-2號結算工資單,5-10號發工資。

第五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六條 其他約定條款

(1).乙方在合同未到期前解除本合同將扣除1個月的工資並付給甲方住宿費,工傷保險費與水電費

(2) 住宿費與水電費為每月200元。

(3).乙方工作到合同日期自動解除日後甲方免除乙方的住宿與水電費。

(4) 乙方工作到合同日期自動解除日後甲方贈送乙方一次回家路費

(5).乙方家裏遇到特殊情況要向甲方請假需提前3天,請假期限2個週日。乙方請假期到後需反回工作崗位,不得找理由拖延假期,否則按《其他約定條款》的第一條處理。

(6).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企業勞動合同 篇15

編號:_________

為了進一步規範技術專家隊伍建設與管理,加強公司與技術專家之間的合作,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合作協議,共同遵守協議所列條款。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聘用_________先生/女士(以下簡稱乙方)作為甲方技術專家。

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雙方簽字之日起執行。

一、甲方承諾:

1、根據審核需要邀請技術專家開展審核專業諮詢、專業技術研討、授課等活動,並按公司有關規定發給補助/報酬。

2、向乙方提供或傳達上級部門和甲方有關認證活動的信息

3、甲方邀請乙方參加審核或相關組織活動時,按每個審核日發放_________元保險費用,由乙方自行辦理保險。

凡在參加甲方的審核時,發生意外傷亡及其他一切事故,按乙方投保的保險條款執行,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若乙方未辦理保險,則一切責任由乙方個人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乙方承諾:

1、遵守甲方相關管理程序的規定。

2、甲方安排審核活動時一般能保證參加,如無特殊情況累計二次不能按任務書執行審核任務,則視為不願意參加甲方審核活動,不再安排審核任務。

3、本人同意在審核中發生意外時,按協議第一項中的第3條執行。

4、甲方的經營、管理及審核信息和客户情況均屬甲方機密,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甲方(蓋章):_________技術專家(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

甲方:

乙方:

北京市企業勞動合同 篇1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甲方(單位名稱):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文書送達地址: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日止。

2、試用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3、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及要求

乙方安排在_______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

甲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乙方所處的部門、工作任務、工作地等,乙方應接受調整。

乙方須根據甲方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和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

第三條 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1、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工作業績確定工資報酬,在本單位內參照適用同工同酬待遇。

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月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

3、甲方按月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不得無故拖欠。

4、甲方在年終時根據乙方的當年實際業績、效率、效益、損失、工作態度等因素考核結算乙方的獎金。

第四條 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五條 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六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因其它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

5、一方解除勞動合同,須提交相關證明材料,説明理由,並向對方書面送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第七條 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責任保證

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過失導致甲方發生經濟損失,則乙方必須盡責處理善後事宜,挽回相應經濟損失。甲方可以根據損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態度進行相應的處罰。

在本條事項未完全處理完畢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單方終止與甲方的勞動關係。原勞動合同期屆滿的,則相應順延到本條事項處理完畢。

第八條 商業保密及競業禁止

1、乙方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所獲悉的商業祕密,包括客户信息、相關資料不得以任何形式為自己或者他人進行使用,此保密期間不限於勞動合同期限。

2、乙方自雙方勞動關係以任何形式結束之後,在兩年內不得與甲方形成競爭關係,此條包括乙方本人或者幫助他人從事與甲方有競爭性的工作。

3、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則須向甲方賠償   萬元違約金。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如因一方當事人嚴重違背本合同約定條款而導致本勞動合同解除的,則須向對方承擔違約金十萬元。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由於經常接觸甲方公章等印鑑,所有涉及乙方與甲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包括合同、證明、欠條等,均需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後才具有法律效力,未經法定代表人簽字的一律無效,對此乙方完全同意並遵守,此條效力涉及本合同生效之前及之後。

2、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員工守則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通知:如本合同本送達地址發生變動,乙方須及時通知甲方,否則甲方一旦按此地址送達,即視為履行了通知義務。

第十一條 合同效力及文本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即具法律效力。合同文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勞動管理機關備案一份。本合同甲方加蓋騎縫章。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合同訂立日期:

北京市企業勞動合同 篇17

甲方: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臨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_____天。

(二)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 個月 日。

(三)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到崗。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 工作,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工時制。

1、實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

冬季為早晨7: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

夏季為早晨7:00至11:30,下午13:30至18:00

2、做滿每月天數享受1天的休假期。

第四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天,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為 元/天,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為準。每月1-2號結算工資單,5-10號發工資。

第五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六條 其他約定條款

(1).乙方在合同未到期前解除本合同將扣除1個月的工資並付給甲方住宿費,工傷保險費與水電費

(2) 住宿費與水電費為每月200元。

(3).乙方工作到合同日期自動解除日後甲方免除乙方的住宿與水電費。

(4) 乙方工作到合同日期自動解除日後甲方贈送乙方一次回家路費

(5).乙方家裏遇到特殊情況要向甲方請假需提前3天,請假期限2個週日。乙方請假期到後需反回工作崗位,不得找理由拖延假期,否則按《其他約定條款》的第一條處理。

(6).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企業勞動合同 篇1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項。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

二、正常上班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正常上班需要,擔任崗位正常上班。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正常上班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正常上班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並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於職守,勤奮正常上班;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正常上班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正常上班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正常上班時間的,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正常上班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正常上班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個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平均日和周正常上班時間不超過標準正常上班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正常上班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時制度。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正常上班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正常上班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

在法定正常上班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正常上班任務,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正常上班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由於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正常上班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於_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關於社會保障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起醫療期和醫療期滿後關於本合同的辦理,按照勞動部頒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生活費用按照_________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正常上班制度和正常上班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合同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正常上班的,原有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正常上班的協議;經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正常上班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正常上班,經過培訓或調整正常上班崗位仍不能勝任正常上班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正常上班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正常上班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條第7、8、9項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四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7、8、9項和第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5.復員退伍義務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中初次參加正常上班未滿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在手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第二十九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條

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二十條、二十二條第7、8、9項、第二十四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給乙方經濟補償。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並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並按勞動部《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執行:

1.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到期後十日內未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的;

3.甲方違反《勞動法》的規定侵害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權益的;

4.違反《勞動法》的規定或本合同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正常上班時間工資報酬的;

3.支付乙方報酬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4.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條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三十三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8項解除勞動合同,除給乙方經濟補償外,甲方應根據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四條

乙方有第二十二條第3、4、5項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賠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

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業祕密的保密期限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自動離職,經協商解除合同後,亦不得在_________期限內自行或在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從事和原在職時相同或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三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本合同約定或損失數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承但相應的經濟賠償。如果在公派境內外培訓或出境實習後為甲方正常上班期限在_________年以內發生的,應賠償甲方有關的費用。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對合同當事人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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