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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房屋建築合同模板3篇

農村房屋建築合同模板3篇

建築工程合同,是指一方約定完成建設工程,另一方按約定驗收工程並支付一定報酬的合同。以下是本站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的:農村房屋建築合同模板3篇。歡迎參考閲讀!

農村房屋建築合同模板3篇
農村房屋建築合同模板一

甲方:

乙方:

部分細節請與當地建過房的人商討……

甲方在建房屋一棟,建築層數兩層,一層約平方米,二層約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信原則,確保工程安全、優質、高效、低耗,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倆,以期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採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

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紅磚、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鋼材、水管、下水管、鐵釘、扎絲、水電等等一切建築材料。

乙方提供勞務、施工技術、施工工具、及生產生活的一切用具等。

二、承建項目

乙方按照設計圖紙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體工程的建築,包括牆體、樑、柱、樓梯、樓面、裝模、拆模、扎鋼筋、現澆混凝土及地面、門前台階砼墊層;裝飾室內粗粉刷、前沿外牆貼瓷磚、後沿外牆面粉水泥砂漿、衞生間地面及牆面貼瓷磚、安裝瓷盆、下水管道、落水管;頂層層面加漿磨光,同時作好防滲透水處理。

三、承包價格

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元,建築面積按每層樓外牆計算。施工範圍包括所有需要水泥砂漿抹面的牆體。

四、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完畢,工具進場,人員到位,預付30%,完成第一層磚砌並搗制好樓面付到50%,完成第二層以及屋頂付到75%付款八仟元,工程全部完工,交驗完畢付到90%,預留10%為質量保證金,完工一年內無質量問題,清尾款。

五、雙方責任

甲方負責水電到位供給及原材料及時進場,每日午餐乙方必須保證工程質量和進度,按設計圖紙和甲方要求施工,節約材料,並保管好材料,不得丟失。

六、質量要求

乙方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房屋質量標準和要求組織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負責返工,返工費由乙方負責或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七、注意安全

勞保措施,施工防護措施到位,安全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員因自身原因或乙方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出現工傷,或因施工造成他人損傷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擔任何責任和費用。文明施工,講究職業道德,講究清潔衞生。

八、工期要求

主體工程工期為75(日曆天),從簽訂合同之次日起計算,乙方必須在年月日前完成主體工程,遇天氣原因順延,乙方不能因各種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時間。遇乙方所需材料,應提前向甲方提出計劃,以便及時籌備。

九、後期維修

因乙方質量問題所產生的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承擔由此發生的相關賠償以及責任

十、其它

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按國家以及本地標準從嚴執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章):

乙方簽字(章):

農村房屋建築合同模板二

第一部分 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同等,被迫,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房屋建築修繕及裝修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起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及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羣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日一覽表(附件一)

二,工程承包範圍及方式

承包範圍:

0 承包方式: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款

0 $ 元

金額大寫: 元(國民幣)

六,刷票器,合同文件的組成

本合同組成文件包括:

( )本合同協議書

( )中標告訴書

( )投標書及其附件

0( )本合同合同條款

0( )尺度,標準及有關技術文件

0 ( )圖紙及作法説明

0( )工程量清單

0( )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0 雙方就本工程簽訂的卡脖子,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意與本合同第二部門《合同條款》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雷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許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破時間: 年 月 日

0 合同訂立地點:

0 雙方約定本合同自 生效.

00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署理人: 委託代辦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第二部分 合同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第1條 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雙方另有約定,補充,修改外,應擁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 合同條款:指發包人與承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

0 1.2 發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才能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0 1.3 承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髮包人接受的具備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歷確當事人以及取得應當事人資格的正當繼續人.

0 1.4 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合同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0 1.5 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設計並獲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0 1.6 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監理並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0 1.7 工程師: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實行本合同的代表,其詳細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合同條款中約定.

0 1.8 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規模內的工程.

0 1.9 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範圍內全部工程並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0 1.10 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後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0 1.11 費用:指不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0 1.12 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曆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0 1.13 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端施工的相對或絕對的日期.

0 1.14 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範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0 1.15 圖紙及作法説明: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並(轉載自本站

0 1.16 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於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合.

0 1.17 書面形式;指合同書,函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流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示所載內容的形式.

0 1.18 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0 1.19 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進程中,對於並非自己的過錯,而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0 1.20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感,不能防止並不能戰勝的影響本合同履行的客觀情況.

0 1.21 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越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後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節假日的,短信投票公司,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後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後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第2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 本合同文件互相解釋,互為説明.雙方約定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次序如下;

( )本合同協議書

0 ( )中標通知書

0( )投標書及其附件

0 ( )本合同合同條款

0 ( )標準,投票軟件,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0 ( )圖紙及作法解釋

0 ( )工程量清單

0 ( )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2.2 當合同文件內容含混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畸形進行的情形下,由發包人與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也能夠提請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批准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的説明時,按本合同條款第39條的商定處置.

第3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適用的法律,標準及規範

3.1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説明(如碗需使用其他語言文字時雙方另行商定).

3.2 本合同文件實用的法律,法規;國度的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跟本市地方性法規及相干劃定對本合同存在束縛力.聯合本工程特色,需進一步昭示的法律,行政法規,部分規章和本市處所法規及有關規定:

3.3 適用的標準,規範: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修繕及房屋建築的標準和規範適用於本工程.結合本工程特點,雙方約定需進一步明示的標準和規範:

(1)國家標準,規範:

(2)行業標準,規範:

(3)地方性標準,規範:

3.4 海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的部分有:

應由發包人在 日內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人在日內按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人認可後執行.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購置,翻譯標準,規範或制訂施工工藝所發生的費用,應由發包人承擔.

第4條 圖紙及作法説明

4.1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圖紙及作法説明內容,時間及套數:

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人應代為複製,複製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4.2 發包人對圖紙及作法説明的保密要求

0 因採取保密措施所發生的費用元,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應在約定的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若違背約定並有確實證據證實屬承包人泄密而給發包人造成損失的,承包人應承擔一切損失賠償.

4.3 承包人未經發包人贊成,不得將本工程圖紙及作法説明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後,除承包人存檔須要的圖紙及作法説明外,應將全體圖紙及作法説明退還給發包人.

4.4 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的承擔:

0 4.5 承包人應在施工場地保存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二,雙方的個別權利和義務

第5條 工程師

5.1 發包人委託 對本工程進行監理,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工程師性名: 職務: 其職權重要內容:

發包人在實行監理前應將委託監理的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和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 在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範圍內客觀公平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合同條款第39條的約定處理.

5.3 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的工程師姓名: 職務:

(1)本工程如實施監理,發包人派駐工程師的職權不得與監理工程師穿插,其具體職權:

(2)本工程如不履行監理,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應負責本合同的全面履行.

第6條 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6.1 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並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負責監理的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包人.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為本合同附件.

0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受權範圍內向承包人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信件具有平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難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改正.

0 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人派駐工地的其別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出任何指令.

6.2 工程師的指令,通知由其自己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承包人應於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人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馬上執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議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本款規定同樣適用於由工程師代表發出的指令,通知.

6.3 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並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因為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包人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6.4 如需改換工程師,發包人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後任工程師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工程師的職權,履行前任工程師的義務.

第7條 項目經理

7.1 承包人委派的項目經理的姓名:________ 職務:________

0 7.2 承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項目經理簽字後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0 7.3 項目經理按發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迫且無法與工程師接洽時,項目經理當當採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48小時內向工程師送交報告.責任在發包人或第三人的,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的,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0 7.4 承包人如需要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並徵得發包人同意.後任項目經理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項目經理職權,履行前任項目經理的義務.

0 7.5 發包人可以與承包人協商,倡議調換其以為不稱職的名目經理.

第8條 發包人工作

8.1 發包人按雙方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對需要而且可以騰空的建築物,應在開工前______天將影響施工的阻礙物清理結束.對建築物內確屬不易騰空的設備,傢俱,擺設等採取相應遮蔽保護措施;

(2)向承包人提供出供施工期間施工場地及施工通道的範圍,要求及時間:

(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水,電,煤氣,熱力,通信等設備管線的時間,規格,地點及使用要求: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地質和各種管線資料的時間及內容:

並對資料實在性負責;

(5)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允許證及其他所需證件,批件和常設用地,停水,停電,中建交通等批准手續的名稱和時間:

(6)提供確定水準點和座標把持點,並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進行現場交驗的時間:

(7)組織設計單位和承包人對圖紙及作法説明進行設計交底的時間:

0 (8)調和施工場地與四周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和其他設備管線的保護及與毗連(轉載自本站

0 (9)和諧施工場地內不同施工單位之間的關聯的要求:

0 (10)雙方約定由發包人應實現的其他工作:

8.2 屬發包人應完成8.1款的工作,發包人可將其部分工作委託承包人辦理的內容:

並承擔相應費用.

8.3 發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承包人造成損失的,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第9條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按雙方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根據發包人委託,在其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容許的範圍內,完成施工圖設計成與工程配套設計的內容和提交的時間:

報經工程師確認後使用,發包人承擔此項費用的計算:

(2)向工程師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方案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的名稱和時間:

(3)在騰空後獨自由承包方施工的施工場地內按有關規定和要求,設置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設備,圍攔設備,並負責安全保衞,其具體要求:

(4)對不凌空,不停滯使用及臨街交通要道鄰近的建築物施工,設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設備,圍攔設備,並負責安全捍衞,其具體要求:

(5)對本工程需夜間施工的具體要求及費用的計取:

(6)遵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的交通,施工噪音,環境保護和安全出產等管理規定,需要辦理的手續:

並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但因承包人的責任發生的罰款應由承包人承擔;

(7)對施工場地各種管線和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保護工作的內容要求及費用承擔:

凡因承包人的責任造成的罰款或其他費用應由承包人負擔;

(8)建築結構加固,改造,補強,修繕,設備及設備管線更新,改造等工程必須嚴格按照圖紙及作法説明的要求施工,未經工程師批准,承包人不得隨意改變作法;

0 (9)非建造結構加固,改造,補強,修理,裝備及設備管線更新改革工程,必需依照圖紙及作法闡明的請求施工,未經工程師同意,承包人隨便拆,改原修建構造,防火牆,增添荷載,隨意轉變管線走向等造成的罰款,由承包人累贅;

(10)已竣工工程尚未交付發包人之前,承包人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成品保護期間,凡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損壞,承包人自費給予修復.但因發包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其修復責任由發包人承擔.發包人對成品保護提出的特殊保護要求及費用的承擔:

(11)雙方約定對施工場地的乾淨衞生要求:

0 (12)雙方約定由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9.2 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項義務,造成發包人損失的,承包人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10條 進度規劃

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師在收到後天內予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

0 羣體工程中單位工程分期進行施工的,承包人提供按照發包人提供圖紙及作法説明的時間,按單位工程提供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計劃)和進度打算的要求:

10.2 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視.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良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籌劃不符,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條款.

第11條 開工及延期開工

11.1 承包人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於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覆承包人.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48小時內不答覆,視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11.2 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第12條 暫停施工

0 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予以答覆.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第13條 工期延誤

13.1 因以下起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合同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作法説明和開工條件;

0 (2)發包人未能按合同條款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0 (3)工程師未按合同條款約定提供所得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0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長;

0 (5)7天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0 (6)不可抗力;

0 (7)雙方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3.2 承包人在13.1款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後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第14條 工程竣工

14.1 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0 14.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0 14.3 施工中發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採取的措施,發包人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四,質量與檢驗

第15條 工程質量與樣板

15.1 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刷票軟件,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0 15.2 雙方約定在製作樣板及樣板間,作為質量評定驗收的什物標準.樣板及樣板間應按發包人提供的圖紙及作法説明的規定製造,經工程師驗收合格後,由雙方獨特封存,由發包人承擔製作樣板及樣板間的費用計算:

15.3 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第16條 檢查和返工

0 16.1 承包人應當真按照標準,規範,圖紙及作法説明的要求以及工程師根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收工程師的檢查測驗,為檢查檢修提供方便條件.

0 16.2 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工程師一經發現,應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吻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0 16.3 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0 16.4 因工程師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

第17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 雙方約定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到達中問驗收的部位:

對上述部位達到驗收條件時承包人進行自檢,並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或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的時間和地點.承包人預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承包人可以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0 17.2 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轉載自本站

0 17.3 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範和圖紙及作法説明等的要求,驗收24小時後,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第18條 重新檢驗

0 無論工程師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藏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成開孔,並在檢驗後重新籠罩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第19條 工程試車

19.1 雙方約定需要試車的,試車內容應與承包人承包的設備及設備管線工程的範圍相一致.具體試車的內容及範圍:

19.2 設備及設備管線維修,拆改,裝置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承包人組織試車,並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情勢通知工程師,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光,地點.承包人籌備試車記載,發包人根據承包人要求為試車提供必要的條件.試車及格,工程師在試車記載上簽字.

19.3 工程師不能按時參加試車,須在開始試車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試車,應否認試車記錄.

0 19.4 設備及設備管線維修,拆改,安裝工程具備無負荷聯動試車條件,發包人組織試車,並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試車合格,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5 雙方責任:

(1)由於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包人應要求設計單位修改設計,承包人按修改後的設計重新維修,拆改,安裝,發包人承擔修改設計,重新維修,拆改及安裝的全部費用和追加的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2)由於設備製作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採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人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設備由承包人採購的,由承包人承擔修理或重新購買,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發包人採購的,發包人承擔上述各項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3)由於承包人施工的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師要求重新維修,拆改,安裝和試車,並承擔重新維修,拆改,安裝和試車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4)試車費用除在合同價款之內的外,試車費用另由發包人承擔的計算:

0(5)工程師在試車合格後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後,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試車記錄,承包人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19.6 投料試車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後由發包人負責,如發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驗收前進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時,應徵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五,安全施工

第20條 保險施工與檢討

20.1 承包人應遵守房屋修繕及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厲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打消事故隱患.因為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0.2 發包人應答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導,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第21條 平安防護

21.1 承包人在能源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四周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1.2 實施爆破作業,在噴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貯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化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由發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第22條 事故處理

22.1 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2.2 發包人承包人對事變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23條 合同價款及調劑

23.1 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

農村房屋建築合同模板三

發包人(全稱):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稱): 中標單位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 _******___ _______

工程地點:_

工程內容:__ #樓的土建、安裝工程__ __

羣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20xx年第38-3號_____

資金來源:_____自籌100% 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_施工圖中的全部土建、水、電安裝_施工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以開工報告甲方認可為準 _______

竣工日期:_開工令之日起 個日曆天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 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合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本工程承包方式為:包工包料形式。

本合同價款採用 固定價款合同,按中標報價及中標綜合單價__方式確定。

金額(大寫): 萬元整 (人民幣),¥: 萬元

合同簽訂後,合同價款不作任何調整(施工過程中發生設計變更、雙方達成的補充協議以及一方認可另一方的書面承諾除外)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會審紀要、會議紀要、變更等書面協議以及一方認可另一方的書面承諾或文件(承諾文件當對方在7天內,沒有提出否定意見的,視作對方已經完全認可承諾書內容)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20xx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經雙方簽字蓋章後___後生效。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 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組成及優先解釋順序:(1)變更聯繫單、雙方洽談的紀要和補充協議;(2)本合同協議書;(3)本合同專用條款;(4)本合同通用條款;(5)中標通知書;(6)招標文件及附件;(7)投標文件及其附件;(8)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9)圖紙;(10)工程量清單;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會審紀要、會議紀要變更等書面協議以及一方認可另一方的書面承諾或文件(承諾文件當對方在7天對,沒有提出否定意見的,視作對方已經完全認可承諾書內容)視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3. 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3.1 本合同使用漢語。

3.2 適用法律和法規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2)《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3)《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4)其他國家、浙江省頒佈的法律、法規及行政規章制度

3.3 適用標準、規範

適用標準、規範的名稱:現行國家及浙江省相關規範、標準、強制性條文。由承包人自行提供上述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的約定:雙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協商確定。

4. 圖紙

4.1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和套數:開工前10天提供圖紙8 套(其中3份施工圖作為竣工資料)。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 工程師

5.2 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

本工程由 實施監理。

職務:_ 總監理工程師___ 姓名:__ ___

發包人委託的職權:_負責工程質量、進度的全過程控制,參與工程成本控制,協調各相關方解決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需要取得發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職權:_ 工程變更必須徵得發包人和設計單位書面同意,涉及成本變更的現場簽證必須徵得發包人書面同意,方能下達變更指令。

5.3 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

姓名:__ __ 職務: 工 程 師

職權:_負責施工過程中發生的技術協調與工程變更。

本工程由安吉縣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實施質監。

7. 項目經理

承包人駐工地代表: 職務: 項目經理

施工期間,項目經理需要其他駐工地代表代理接受指令,承包人授權在 ( )人作為本項目項目經理的代理人,代理人代表項目經理承擔責任和接受指令,其簽名均視為有效。

8. 發包人工作

8.1 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

發包人在承包人進場前完成場地“三通一平”工作,並向承包人移交本工程建設範圍的用地。

(2) 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線路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施工用電:場地內現設有400KV變壓器1台,配電房設有總電錶。出電錶後接線由承包人自行完成,架杆、接線或分表費用由承包人自理。

施工用水:現場地內設有DN100給水總管1根,配有施工用水總表和接口。表後接管由承包人自行完成,接管或分表費用由承包人自理。

未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將供電、供水線路轉供他用。

(3) 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時間和要求:現已開通

(4) 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的提供時間:開工通知發出前提供。

(5) 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開工通知發出前提供。需承包人辦理但由發包人代辦的各種證件、手續所需費用按實際發生額由發包人向承包人收取,並在首期工程預付款中扣除。

(6) 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交驗要求:開工前一週內

(7) 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 開工前一週內

(8) 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周圍建築物及地下管線資料,承包人根據工程情況和發包人要求編制可靠的保護措施負責保護,發生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9) 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在初驗合格基礎上,發包人按規定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9. 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應按約定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需由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範圍允許的承包人完成的設計文件提交時間: 無

(2) 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每個分部工程施工前15天向發包人提供該分部工程的詳細進度計劃;發包人應在一週內審核完畢。每月25日向發包人提供工程形象進度月報表和下月形象進度計劃。

(3) 承擔文明施工安全生產以及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 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施工措施費用不得低於投標總價的2%。已含在中標合同總價內。並應專款專用,承包人不準挪作它用。

(4) 向發包人提供的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現場辦公室兩間,配備必要的辦公桌椅(供現場管理人員和監理使用),配備必要的防暑設施,所需費用和管理過程發生水費電費均需在投標總報價中綜合考慮,不再另行增加費用。

(5) 需承包人辦理與施工有關的交通、環衞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並承擔費用:按照安吉縣有關主管部門規定執行。承包人應抓好防治施工場地的粉塵、污水、噪聲及場地外由於運輸而引起的路面污染等。

(6) 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承包人負責工程未交付發包人前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相關費用均由承包人承擔。

(7) 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承包人按發包人要求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9) 施工場地清潔衞生的要求:按《安吉縣建築工地文明管理規定》有關條款執行。施工場地內清潔費用由承包人承擔(或小區內各承包人按工程量分攤)。

(10) 承包人全權委託發包人分包的分項工程:鋁合金(塑鋼)門窗工程、鋁合金欄杆、鋁合金百頁等材料為鋁合金(塑鋼)的分項工程,外牆花崗巖貼面工程(基層除外),外牆塗料、單元門和信報箱工程。施工配合費(即現場經費)按分包分項工程中標合同價款的3%計取。配合內容包括:承包人無償提供分包承包人施工所需的腳手架,垂直運輸,水源、電源接入,材料堆放場地等,鋁合金門窗(塑鋼)門窗、陽台鋁合金欄杆等分包工程施工時的尺寸位置技術交底,彈線及成品保護等。

(11) 對影響使用功能、觀感以及設計缺陷問題,雙方都有責任事先提出,通過規定程序以予完善,雙方對任何一起變更不應產生牴觸情緒。施工前,承包人應仔細檢閲施工圖。在施工圖會審階段和施工前未及時發現違反國家強制性條文、不同專業施工圖不符、標高、尺寸矛盾等設計問題所造成事後返工的直接經濟損失,由承、發包人各承擔返工費用50%。相應的返工費用計算方法:①+②。(①:按原設計文件算至返工前形象進度的返工部位實際工程費用。②:返工過程中發生的鑿除、清理等人工費用。零星人工工日套用《浙江省房屋修繕定額》,人工單價按投標書中零星工作項目表中的人工單價計算。

(12) 廣電、電信、網通、煤氣、智能化等相關配套單位室內管線、樓層套管及線盒預埋固定後,承包人負責完成所有配套管線、線盒預埋、煤氣管道與樓層套管間的封堵等修補工作。承包人按0.50元/M2建築面積計取本工程上述項目的修補費用(含修補材料費),不作調整,並且不再計取總包配合費。

(13) 施工期間,承包人必須確保投標書中明確的項目經理及項目班子主要人員落實到位。若項目經理及其項目班子主要人員未按合同要求到位,或不按規定履行項目經理職責,發包人有權提出更換項目經理,由此引起的所有損失均由承包人承擔。承包人如因特殊情況確需更換項目經理時,必須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上報發包人,經同意後方能更換,並及時到當地建設主管部門辦理變更手續。

(14) 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抓好文明施工,搞好標化管理,施工現場分隔圍牆及臨時設施必須按發包人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要求搭設,搭設位置需和施工組織設計吻合;建立和健全施工安全體系。以上費用已包含在工程總造價內;在施工期間,發包人若有其它與本項目無關的零星工程需要委託承包人完成,承包人應按發包人要求積極落實完成,發生費用:人工費按中標書的人工綜合單價結算;材料、機械費和保潔清運費按發生時點當地市場價格在施工前雙方約定。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0. 進度計劃

工程工期及進度:工期為 日曆天(總工期已考慮春節、國定節假日和雨季施工對實際施工的影響。)計劃開工時間為20xx年 月 日,單體工程竣工時間為20xx年 月 日。工程竣工後要求承包人提供的工程竣工備案資料必須在10天內完成,國定節假日相應順延。

10.1 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施工前一週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按實調整後的可實施的施工組織設計和進度計劃一式二份。

工程師確認的時間: 一週內

13. 工期延誤(順延時間以監理、發包人簽證單為準)

13.1 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a) 工程地質與地質成果報告差異較大,需調整施工方案而影響工期時;

b) 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累計超過8小時,停電累計超過12小時或在6:00至21:00間單日累計停電超過8小時;

四、質量與驗收

17.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中間驗收部位: a) ±0.000以下結構;b)主體結構完成後。

五、安全施工

按通用條款執行。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 合同價款及調整

23.2 本合同價款採用 固定單價的總價合同__方式確定。

承包人已充分了解本工程所在地運輸市場行情及相關規定,本工程商務標報價中應包括所有非實物形態費用和税金。本工程合同價款為承包人的投標文件中提出的各項支付金額的總和扣除優惠承諾。本工程合同價款是完成本合同所明確工程範圍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複,作為承包人計算單價或總價的依據。承包人在投標文件中的總價均包括了為實施和全面完成合同任務所需的直接費、間接費、勞務、材料、機械、質檢(自檢及監理工程師按抽檢頻率或認可為需要的抽檢所需的一切檢查)試驗測試、室內空氣環境檢測、安裝、缺陷修復、施工前現有場地尚有存在的場地平整、土方開挖時塌方重挖、地表、地坑積水抽乾、管理費、保險(工程險除外),税費、利潤、現場經費、施工用水電費(含)差價和缺陷維護和按規定由承包人承擔的工程決算審計諮詢費等所有費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責任,義務和一般風險。中標人投標報價中所報措施費均已包括安全生產、方明施工、雨季排水、濕土排水、土方開挖或土方外運以及施工用所需鋪設的施工便道、可能出現的樣板區和樣板房提前施工增加費等為全面履行合同任務按要求或為提高工程質量、減少工程質量通病、加快施工進度等所需投入的全部費用(其中安全生產、方明施工措施費專款專用),若有漏項視同中標人自願放棄,不再另行增加費用。承包人的優惠承諾適用於投標文件中的每一個子項。

23.3 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其他調整因素:

除以下情況外,施工期間合同價款不作任何調整。

a) 當變更採用商品混凝土時,合同價款可按普通混凝土中標綜合單價價差與商品混凝土使用期間的平均單價的價差×清單工程量進行調差(其中水泥、黃砂、石子在上述調差時已作調整,不再另行調差)。

b) 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其它變更聯繫單、簽證單、雙方達成補充協議或一方認可另一方的書面承諾引起的工程造價增加部分均在項目決算階段統一結算;

c) 施工過程中出現投標工程量清單中不包括的新增子項時,合同中有類似工程項目單價的,可參照合同中類似項目的單價計算確定;合同中沒有類似工程項目單價的,套用《浙江省建築安裝工程03定額》,人工、機械的含量和單價均不變,材料含量為所套定額含量,材料單價按中標文件所報單價計算;中標文件中無單價的材料均需經發包人對材料的質量、品種、產地等認可,並對原材料單價按照(原材料出廠到場單價+採保費)的原則進行書面確認後,方可採購;取費基礎為人工費加機械費,取費標準按取費定額的中值計取。

d) 變更實際引起的量價變化,按變更前涉及到該項目的單體工程實際形象節點和變更時點已造成的返工事實,按本合同9.1-(11) 款和23.3款約定執行;變更是否引起工期延長,按該起變更實際施工是否改變投標文件中該單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的主要路徑來確定,具體為視該變更內容為單項工程時(完成至竣工狀態),按原投標文件企業水平所需時間,大於該單體工程變更時點起至單體工程竣工時點的施工組織設計中主要路徑所需的時間時,視為已經改變主要路徑,則延長工期為上述時間差值;若小於或等於該單體工程變更時點起至單體工程竣工時點的施工組織設計中主要路徑所需的時間時,視為未改變主要路徑,工期不能延長。

25. 工程量確認

25.1 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

在承包人提交工程款請款報告前一週。

26. 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承包人必須提供專用銀行帳號,承包人應憑當地税務部門開具的建安發票到發包人財務部辦理工程款支取手續。發包人以匯款方式將工程款分期匯至該專用帳號。

雙方約定的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

支付進度款的形象進度節點依次為:±0.000完成;+5.170完成;主體結構中間驗收完成;內外牆粉刷、面磚完成;內外牆塗料全部完成、全部腳手架清出現場、大型機械設備出場;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第九款要求完成竣工、決算資料上交建設主管部門完成審核承包人的工程竣工備案資料;具體每期支付金額詳見附表(9)

各付款節點的進度款按已完工程量的工程造價的80%支付,當期實際發生水電費(含損耗)、甲供材料款以及其他應扣款相應扣除;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第九款要求完成竣工、決算資料上交,工程款由發包人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工程造價的85%;剩餘工程款在竣工決算審計確認後並在工程竣工之日起一年內支付至決算造價的95%,預留決算造價5%的保脩金的返還方式詳見房屋保修合同。

七、材料設備供應

27. 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電纜分線箱、户控箱、電錶、電錶箱、水錶、水錶箱。

參見甲供材料設備一覽表。(附件1)

28.承包人採購材料設備

發包人指定產品:鋼材、水泥、外牆面磚、户門、汽車庫門。

電線、開關、插座、給水管、排水管。

參見甲方指定材料設備一覽表。(附件2)

除上述發包人指定產品和甲供材料以外,其他材料均由承包人自由採購,均應符合國家或行業相關質量標準。材料單價按中標文件所報單價計算。中標文件中無單價的材料均需經發包人對材料的質量、品種、產地、價格等書面確認後,方可採購。按規定需複試檢測的所有材料、設備均由承包人負責送檢,並承擔檢測費用。

八、工程變更

施工過程中,項目所有的工程變更聯繫單、簽證單均需發包人、承包人(項目經理或其代理人)和工程監理單位三方(以下簡稱三方)簽證蓋章方能生效。

施工內容變更時,雙方應在施工前對變更內容按規定程序和格式進行簽證。承包人簽收變更聯繫單即表示同意按變更內容施工, 承包人應及時按規定時間上報工程量(價)確認單。若承包人上報工程量(價)確認單後,監理和發包人未能按規定時間審核籤復的,承包人可不實施變更內容,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若承包人收到變更聯繫單後未及時上報工程量(價)確認單或未按要求實施變更時,承包人不得進行調整部位的下道工序施工,所引起的工期延誤和相關損失均由承包人承擔。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1. 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前,承包人應上交檔案館符合其要求的工程竣工資料1份,並在工程竣工驗收後一個月內,承包人應將整理成冊並符合發包人歸檔要求的工程竣工資料一式二份交給發包人。

2. 工程竣工驗收後兩個月內,承包人應將整理成冊並符合發包人要求的工程決算資料一式二份交給發包人。

3. 發包人應在收到符合要求的工程決算資料後十二個月內完成工程決算審計。承包人應委託符合要求的決算對帳人將全套完整的工程決算資料審核並整理裝訂成冊,確認正確無誤並無資料缺項後,經項目經理、決算對帳人簽字,公司蓋章後報送建設單位複核,複核無誤後。發包人負責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公司審計,諮詢費用按浙價服(20xx)262號文標準由發包人代扣代付。如發包人在收到符合要求的工程決算資料後三個月內尚未送審時,則以承包人上報的工程決算造價作為項目最終決算造價;如承包人收到審計定案初稿後三個月內未提出書面合理意見時,則以審計定案初稿審定的決算造價作為項目最終審定造價。承包人接到對帳通知後,應積極配合諮詢公司進行對帳。為提高審計效率,雙方約定,工程對帳時,承包人委託的符合要求的決算對帳人和審計人員對已經認可的工程量應逐頁確認,待工程量全部確認後,項目經理應在上述已確認的決算書彙總表上簽字,並註明僅對該工程決算書中已經決算對帳人確認的工程量表示完全認可,不作任何調整。隨後審計人員按規定進行套價,初稿出具後送審價中心(建設單位)、承包人複核,複核時,承包人、諮詢公司對其雙方已確認的工程量不能再作調整,但審價中心(建設單位)有權對錯誤部分要求諮詢公司進行調整。三方確認套價無誤後,由諮詢公司出具定案表各方簽章。

4. 甲供材料決算時,發包人按實際供應材料單價和實際領用數量,按“甲供材料決算辦法”與承包人結算。如甲供材料暫定單價與實際供貨單價存在價差時,以實際供貨單價進入決算,工程結算時,應調整價差部分的税金,承包人應提供發包人與決算金額等額的建安發票。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支付違約金的數額及方法:

雙方任何原因中止本合同,違約方均應按本工程合同總造價的3%支付對方違約金。

本項目投標人在投標文件施工組織設計中須明確項目施工的關鍵路徑,由發包人原因導致關鍵路徑工期延長的,按實際發生憑簽證單延長所屬單體工程的施工工期,未涉及到的單體工程不得延長施工工期。項目施工工期為最先開工單體的開工時間至最遲一幢單體工程竣工時間之間的日曆天數。本項目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和相應損失與發包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和人員誤工、機械租金、財務成本等相應損失視為程度相同,可按天數相互抵扣,不能抵扣部分每天按決算總造價的萬分之二點五由違約方向對方支付。承包人應在合同工期到期後十五天內將所有臨時設施和機械設備撤離現場,若十五天內未能撤離現場,並且給發包人後續工作帶來影響的,經發包人書面通知三天內仍不撤離的,雙方約定,對存留的所有臨時設施和機械設備視同無主物,由發包方處理,處理費用按市場行情實際發生額在項目工程尾款中扣除。如因承包人原因影響到發包人向第三方的交付使用時造成發包人損失時,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若合同工期到期但項目還未完工時,發包方需進行後續配套市政等工程施工的,承包人對影響後續工程施工的所有臨時設施和機械設備應無條件移位或撤離,經發包人書面通知三天內仍不移位或撤離的,造成發包人工期延誤的每天按決算總造價的萬分之五由承包方向發包方支付。

承包人違約時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和方法:

1、工程質量驗收達不到合格工程,承包人應無條件返修至合格,並扣除承包人履約保證金或在結算階段扣除5%決算造價作為違約金。因發包人分包項目不合格造成工程總體質量不合格,承包人免責。

2、發包人未按投標文件組織文明施工的,扣除履約保證金的20%。

3、因施工原因的滲漏在竣工交付一年內累計發生3次/萬平方米、兩年內累計發生6次/萬平方米以上時,均視作質量違約,承包人無條件返修合格,並扣除當期返還保脩金的50%作為違約金。

37. 爭議

37.1 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

約定向_**市 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爭議的解決程序為:協商、調解、仲載。

40. 保險

本工程按規定必須參加投保,由承包人負責辦理相應保險並承擔全額保費。

41. 擔保 承包人應在開工前一週內向發包人提交履約保證,保證金額為合同價款的3%。履約保證可以採用現金或銀行保函方式。合同正常履約後一週內,發包人退還保證金(不計利息)或銀行保函 。

46. 合同份數

46.1 雙方約定合同副本份數:

本合同一式捌份,承發包人各執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7. 補充條款

1.本項目土方考慮場內平衡,費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擔。基槽開挖時,乙方應確保基槽開挖安全,開挖工作面在土方綜合單價中已考慮,實際不符時不作調整(地質情況特殊時需現場簽證的除外)。

2.因面磚模數引起的門窗洞口與面磚粘貼的位置偏移,承包人應在房屋主體施工前預先考慮,發包人不對面磚粘貼過程中由此引起的牆體鑿除或單側粉刷加厚作補償。原設計塗料外牆變更為面磚時除外。

3.在工程收尾階段,承包人確需使用已建成小區永久性道路作為施工場地的,施工前需向建設單位提出書面申請,批准後才可施工,並且不能對小區道路造成任何影響。如果造成影響,承包人須承擔該區域道路伸縮縫之間整段返工的所有費用。擅自施工並造成影響的,除須承擔以上返工費用外,另處¥1000(元/起)使用費。

4.材料價格的調整:承包人投標報價中的材料價格[除鋼筋、水泥、黃沙、碎石、紅磚、户內電線六大材料在施工期間(開工確認日之後30日至投標文件中明確的或開工之前三方確認的施工組織設計中明確的竣工日期前60日之間的日曆天)的平均信息單價與投標時的信息單價差額在±4%以上時,超過±4%以上的差額部分由發包人等額支付或扣回。]不作調整。由於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滯後引起的材料漲價因素不作調整。

5.本項目外牆粉刷須採取摻入杜拉縴維等防裂措施;所有填充牆與結構樑柱交界處、後澆帶等容易產生裂縫部位均須採取鋼絲網加固等防裂、防脱落措施;所有混凝土構件在粉刷前均須採用界面劑。為確保不同面材銜接觀感和諧,要求採用10mm或20mm塑料線條分隔(特殊説明除外)。本項目為有效防止房屋質量通病的出現,施工時應嚴格按《房屋滲漏通病施工過程的預防及治理要求》執行。以上費用均已計入技術措施費,不作任何調整。

6. 項目每幢單體工程必須同時開工,承包人在投標時需綜合考慮。

7. 為確保混凝土質量,提高工作效率,該項目所採用混凝土需集中攪拌,承包人在投標時需綜合考慮,費用不另行增加。

8.為配合甲方更好地做好售後服務,甲方遇到已交付小區住户質量投訴需要乙方幫助處理時,乙方應積極安排一名維修技術人員,與發包方工程技術人員一起分析問題原因,並積極完成甲方指定的維修任務(與住户聯繫、協調工作由發包方和物業公司負責),同時,該維修人員由乙方管理,儘可能確保一次性修復完成,若已維修地方出現多次相同質量投訴,乙方應及時派技術人員以予修復,並承擔每次修復費用的20%。若工作量較大時,乙方應積極組織其他相關專業人員配合甲方工作,所發生的材料、機械和人工單價,按乙方決標清單所明確的單價結算,工程量在每起完工後,按實際發生由甲方工程技術人員、物業公司管理人員和乙方管理人員共同簽證。發生費用以單列形式計入工程總造價。

9. 陽台欄杆安裝或女兒牆頂部安裝金屬構件時,由於施工班組不同,容易引起施工順序和管理措施的不統一,對成品、半成品構件的破壞非常嚴重,最終影響房屋觀感質量。為有效保證不同施工班組的有序施工,確保工程質量,並綜合其它項目的成功經驗,本工程上述部位的施工應按要求步驟施工,步驟實施由乙方把關。否則,由此情況造成各相關單位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建設單位將不作任何補償。

10.承包方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單綜合報價書需同時提供光盤(Excel)電子文件。切記工程量清單內容及子項排序不得修改。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同意,可另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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