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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投資框架協議範文(精選23篇)

股權投資框架協議範文(精選23篇)

股權投資框架協議範文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股權投資框架協議範文(精選23篇)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系依據中國法律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萬元,經營範圍為:_____________;

2、乙方系依據中國法律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萬元,經營範圍為:_____________;

3、乙方擬以[現金或其他]方式投資購買甲方部分股權,同時甲方願意向乙方出讓部分股份。

4、乙方對甲方的股權投資行為需分為不同的環節,雙方具體實施環節之時間與細節另行確定。

據此,甲X雙方就股權投資相關事宜,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願達成如下初步意向:

一、交易概述

1.1甲方同意將其%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受讓。

1.2乙方同意以甲方股票市盈率倍受讓甲方上述股權,最終轉讓價款將根據上述約定之市盈率條件協商確定。轉讓價款支付方式由雙方在正式的交易協議中另行約定。

1.3證券形式:

1.4預計交割日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下將實際完成時間簡稱為"交割日")

1.5在完成上述乙方股權投資行為後,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之總公司(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甲方系其全資控股子公司,以下簡稱為"總公司")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下簡稱"新三板")掛牌後,以股權置換方式進入其總公司,具體方式及細節雙方另行約定。

1.6為了實現股權投資的順利進行與最終完成,雙方一致同意依照以下時間表逐步推進各環節事項。

二、交易安排

2.1盡職調查

在本協議簽署後工作日內,乙方有權自行或聘請中介機構對甲方的財務狀況、法律事務及業務潛力等事項進行盡職調查。甲方應配合乙方的盡職調查,並提供乙方要求為完成盡職調查所需的資料與文件,但乙方保證對於甲方提供的資料與文件予以保密。

在上述約定期限內,如果需要甲方同時享有對乙方進行盡職調查的權利,乙方同時應履行配合之義務。

2.2交易細節磋商

在本協議簽署後,各方應當立即就本協議項下的交易具體細節進行磋商,並爭取在排他期(定義見下文)內達成正式的交易協議。交易細節包括但不限於:

(1)乙方入股的具體時間;

(2)對乙方投資安全的保障措施;

(3)乙方入股後甲方的公司治理、利潤分配等事宜;

(4)甲方在完成乙方入股後、總公司掛牌前的後續增資擴股事宜;

(5)各方認為應當協商的其他相關事宜。

2.3正式交易文件

在甲方完成盡職調查並滿意調查結果,且雙方已經就交易細節達成一致的基礎上,各方簽訂正式具有法律約束力的交易文件,以約定本協議項下的交易的各項具體事宜。

三、雙方承諾

3.1資金用途

甲方承諾融資所獲資金將被用於:

3.2新三板掛牌

甲方承諾其總公司在交割日之後的年內盡全部努力實現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交易。

3.3債權債務

甲方承諾並保證,除已向乙方披露之外,甲方未簽署任何對外擔保性文件,亦不存在任何其他未披露之債務。

3.4公司治理

甲方承諾投資完成後,乙方有權提名人員在甲方之董事會、監事會任職或者擔任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具體提名人數由雙方另行約定。

3.5網絡平台維護

乙方承諾投資完成後每年至少投入____________元對其銷售甲方產品之網絡平台系統進行更新維護以及升級,同時承諾如果乙方喪失網絡平台銷售資格,甲方有權回購乙方佔有甲方的全部股權,具體回購價格及細節由雙方另行約定。

3.6業績要求

乙方承諾投資完成後,雙方重新簽訂網絡銷售合作合同,就產品年銷售額及年銷售增長率等相關條款重新進行約定,如到時未能按新的合作協議履行,甲方有權回購其佔有甲方之股權,具體細節雙方另行約定。

3.7投資退出

甲方承諾如約定的退出條件成就,乙方有權按照約定退出投資,具體投資退出條件及退出之具體方式與細節由雙方另行約定。

四、其他事宜

4.1排他性(根據需要設定該條款)

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排他期"),乙方享有與甲方就本協議項下交易協商和談判的獨家排他權利。在排他期內,甲方不得與除乙方之外的任何投資者洽談與本協議項下交易相同或相類似的任何事宜,除非在此期間內乙方通知甲方終止交易,或者甲方對盡職調查結果不滿意的。

4.2保密

雙方方均應當對本協議予以保密,並不應當向任何無關第三方披露本協議的內容,但各方為進行本協議項下的交易而向其聘請的中介機構進行的披露,或者一方為履行審批手續而向主管部門進行的披露除外(此時披露方應當確保接受信息披露一方履行保密義務)。

4.3交易費用

除非另有約定,雙方各自承擔其因履行本協議項下交易而支付的各項費用。

4.4協議有效期

若在排他期屆滿之日,各方仍未就本協議項下的交易達成一致並簽訂正式的交易文件,除非屆時另有約定,否則本協議將自動終止。

4.5未盡事宜

若有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解決,並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補充協議加以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6違約責任

本協議生效後,雙方應按照本協議及補充協議的規定全面、適當、及時地履行其義務及約定。如發生違約行為,違約方應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因其違約而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4.7指定聯繫人

甲方指定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

乙方指定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

甲X雙方通過上述聯繫方式所做的意思表示均具備法律效力,如有變更須及時通知對方。

4.8爭議解決

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任何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裁決。

4.9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從雙方代表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各方同意並接受上述條款:

甲方:_____________(公章)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公章)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

簽署時間:_____________

簽署地點:_____________

股權投資框架協議範文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鑑於:

1、甲方系依據中國法律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 ________萬元,經營範圍為:______ ;

2、 乙方系依據中國法律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 ________萬元,經營範圍為:______ ;

3、 乙方擬以[現金或其他]方式投資購買甲方部分股權,同時甲方願意向乙方出讓部分股份。

4、 乙方對甲方的股權投資行為需分為不同的環節,雙方具體實施環節之時間與細節另行確定。

據此,甲X雙方就股權投資相關事宜,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願達成如下初步意向 :

一、 交易概述

1.1 甲方同意將其 %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受讓。

1.2 乙方同意以甲方股票市盈率 倍受讓甲方上述股權,最終轉讓價款將根據上述約定之市盈率條件協商確定。轉讓價款支付方式由雙方在正式的交易協議中另行約定。

1.3 證券形式:______

1.4 預計交割日為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以下將實際完成時間簡稱為"交割日")

1.5 在完成上述乙方股權投資行為後,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之總公司(佛山市-------有限公司,甲方系其全資控股子公司,以下簡稱為"總公司")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下簡稱"新三板")掛牌後,以股權置換方式進入其總公司,具體方式及細節雙方另行約定。

1.6 為了實現股權投資的順利進行與最終完成,雙方一致同意依照以下時間表逐步推進各環節事項。

二、 交易安排

2.1 盡職調查

在本協議簽署後 工作日內,乙方有權自行或聘請中介機構對甲方的財務狀況、法律事務及業務潛力等事項進行盡職調查。甲方應配合乙方的盡職調查,並提供乙方要求為完成盡職調查所需的資料與文件,但乙方保證對於甲方提供的資料與文件予以保密。

在上述約定期限內,如果需要甲方同時享有對乙方進行盡職調查的權利,乙方同時應履行配合之義務。

2.2 交易細節磋商

在本協議簽署後,各方應當立即就本協議項下的交易具體細節進行磋商,並爭取在排他期(定義見下文)內達成正式的交易協議。交易細節包括但不限於:

乙方入股的具體時間;

對乙方投資安全的保障措施;

乙方入股後甲方的公司治理、利潤分配等事宜;

甲方在完成乙方入股後、總公司掛牌前的後續增資擴股事宜;

各方認為應當協商的其他相關事宜。

2.3 正式交易文件

在甲方完成盡職調查並滿意調查結果,且雙方已經就交易細節達成一致的基礎上,各方簽訂正式具有法律約束力的交易文件,以約定本協議項下的交易的各項具體事宜。

三、 雙方承諾

3.1 資金用途

甲方承諾融資所獲資金將被用於:______

3.2 新三板掛牌

甲方承諾其總公司在交割日之後的 ________年內盡全部努力實現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交易。

3.3 債權債務

甲方承諾並保證,除已向乙方披露之外,甲方未簽署任何對外擔保性文件,亦不存在任何其他未披露之債務。

3.4 公司治理

甲方承諾投資完成後,乙方有權提名人員在甲方之董事會、監事會任職或者擔任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具體提名人數由雙方另行約定。

3.5 網絡平台維護

乙方承諾投資完成後每年至少投入 元對其銷售甲方產品之網絡平台系統進行更新維護以及升級,同時承諾如果乙方喪失網絡平台銷售資格,甲方有權回購乙方佔有甲方的全部股權,具體回購價格及細節由雙方另行約定。

3.6 業績要求

乙方承諾投資完成後,雙方重新簽訂網絡銷售合作合同,就產品年銷售額及年銷售增長率等相關條款重新進行約定,如到時未能按新的合作協議履行,甲方有權回購其佔有甲方之股權,具體細節雙方另行約定。

3.7 投資退出

甲方承諾如約定的退出條件成就,乙方有權按照約定退出投資,具體投資退出條件及退出之具體方式與細節由雙方另行約定。

四、 其他事宜

4.1 排他性(根據需要設定該條款)

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之前("排他期"),乙方享有與甲方就本協議項下交易協商和談判的獨家排他權利。在排他期內,甲方不得與除乙方之外的任何投資者洽談與本協議項下交易相同或相類似的任何事宜,除非在此期間內乙方通知甲方終止交易,或者甲方對盡職調查結果不滿意的。

4.2 保密

雙方方均應當對本協議予以保密,並不應當向任何無關第三方披露本協議的內容,但各方為進行本協議項下的交易而向其聘請的中介機構進行的披露,或者一方為履行審批手續而向主管部門進行的披露除外(此時披露方應當確保接受信息披露一方履行保密義務)。

4.3 交易費用

除非另有約定,雙方各自承擔其因履行本協議項下交易而支付的各項費用。

4.4 協議有效期

若在排他期屆滿之日,各方仍未就本協議項下的交易達成一致並簽訂正式的交易文件,除非屆時另有約定,否則本協議將自動終止。

4.5 未盡事宜

若有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解決,並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補充協議加以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6 違約責任

本協議生效後,雙方應按照本協議及補充協議的規定全面、適當、及時地履行其義務及約定。如發生違約行為,違約方應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因其違約而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4.7 指定聯繫人

甲方指定聯繫人: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

乙方指定聯繫人: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

甲X雙方通過上述聯繫方式所做的意思表示均具備法律效力,如有變更須及時通知對方。

4.8 爭議解決

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任何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裁決。

4.9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從雙方代表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頁至此結束,以下無正文)

(本頁為簽字頁,以上無正文)

各方同意並接受上述條款:

甲方:______ (公章)

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 (公章)

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

簽署時間: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簽署地點:

股權投資框架協議範文 篇3

本投資合作框架協議("本協議")由以下三方於[ ]年[ ]月[ ]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廣東省[ ]市簽訂:

(1) 甲方:[擬上市公司]

註冊地址:

(2) 乙方:[投資方]

註冊地址:

(3) 丙方:[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

註冊地址:

以上三方合稱"各方"。

鑑於:

1 甲方系一家依據中國法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 ]萬元,法定代表人為:[ ],經營範圍為:[ ](國家專營專控商品除外);

2 乙方系一家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有限公司;

3 丙方系一家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有限公司,丙方系甲方的控股股東,持有甲方[ ]%的股權;

4 乙方擬以現金人民幣[ ]萬元對甲方增資("乙方的增資"),同時甲方將通過增發股份、現金收購或者兩種方式相結合等方式購買丙方的優質資產("注入資產"),上述交易完成後,各方將共同對甲方進行相關業務和資產重組,並在時機成熟時實現甲方在境內或者境外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IPO"或"上市")之目的;

5 乙方的增資與丙方注入資產可能為不同的環節,各方在實施時具體再協商確定方式與時間。

為此,經各方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 交易概述

1.1 乙方擬出資人民幣[ ]萬元,以增加註冊資本("增資")形式投入甲方。其中第一筆增資為人民幣[ ]萬元,於各方簽署正式的增資協議後的14個工作日內到位(預計時間為[ ],第一筆[ ]萬元在7個工作日內到位,第二筆[ ]萬元在餘下的7個工作日內到位);其餘2,500萬元增資的時間根據丙方注入資產相關的工作進度由各方另行協商確定(預計不晚於[ ])。

1.2 丙方將選擇其優質的經營性資產注入甲方,以實現甲方的做大做強。丙方注入資產的範圍、價格及注入方式等,由各方根據資產評估結果及政府主管部門審批情況另行協商確定。丙方初步計劃將其持有的[ ]有限公司("GG")全部[ ]%股權注入甲方,並在日後適當時機將更多的優質資產注入甲方。

1.3 在乙方完成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增資、丙方完成GG股權注入後,甲方的總資產規模預計將達到人民幣[ ]億元,而乙方將持有甲方約30%的股權。

1.4 各方同意,在完成上述乙方增資、丙方注資後,將盡最大努力促使甲方在[ ]年後實現甲方在國內外證券交易所上市。

二、 交易安排

2.1 乙方的盡職調查

在本協議簽署後,乙方將(自行或聘請中介機構)對甲方及丙方注入資產的財務狀況、法律事務及業務潛力等事項進行盡職調查。甲方及丙方應配合乙方的盡職調查,並提供乙方要求為完成盡職調查所需的資料與文件,但乙方保證對於甲方及/或丙方提供的資料與文件予以保密。

2.2 交易細節磋商

在本協議簽署後,各方應當立即就本協議項下的交易具體細節進行磋商,並爭取在排他期(定義見下文)內達成正式的交易協議。交易細節包括但不限於:

(1) 乙方增資的具體時間;

(2) 丙方注入資產範圍及具體時間;

(3) 對乙方投資安全的保障措施;

(4) 乙方增資後甲方的公司治理、利潤分配等事宜;

(5) 甲方在完成乙方增資後、上市前的後續增資擴股事宜;

(6) 各方認為應當協商的其他相關事宜。

2.3 正式交易文件

在乙方完成盡職調查並滿意調查結果,且各方已經就交易細節達成一致的基礎上,各方簽訂正式具有法律約束力的交易文件,以約定本協議項下的交易的各項具體事宜。

三、 其他事宜

3.1 排他性

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 ]天("排他期")內,乙方享有與甲方和丙方就本協議項下交易協商和談判的獨家排他權利。在排他期內,甲方和丙方不得與除乙方之外的任何投資者洽談與本協議項下交易相同或相類似的任何事宜,除非在此期間內乙方通知甲方與丙方終止交易,或者乙方對盡職調查結果不滿意的。

3.2 保密

各方均應當對本協議予以保密,並不應當向任何無關第三方披露本協議的內容,但各方為進行本協議項下的交易而向其聘請的中介機構進行的披露,或者一方為履行審批手續而向主管部門進行的披露除外(此時披露方應當確保接受信息披露一方履行保密義務)。

3.3 交易費用

除非另有約定,各方應當承擔其因履行本協議項下交易而支付的各項費用。

3.4 協議有效期

若在排他期屆滿之日,各方仍未就本協議項下的交易達成一致並簽訂正式的交易文件,除非屆時另有約定,否則本協議將自動終止。

3.5 未盡事宜

若有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解決,並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補充協議加以約定。

(本頁至此結束,以下無正文)

(本頁為簽署頁,無正文)

各方同意並接受上述條款:

甲方:[ ](公章)

授權代表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

職務:[ ]

乙方:[ ](公章)

授權代表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

職務:[ ]

丙方:[ ](公章)

授權代表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

職務:[ ]

股權投資框架協議範文 篇4

甲方:[擬上市公司]註冊地址:

乙方:[投資方]註冊地址:

丙方:[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註冊地址:

以上三方合稱'各方'。

鑑於:

1甲方系一家依據中國法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萬元,法定代表人為:,經營範圍為:(國家專營專控商品除外);

2乙方系一家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有限公司;

3丙方系一家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有限公司,丙方系甲方的控股股東,持有甲方%的股權;

4乙方擬以現金人民幣萬元對甲方增資('乙方的增資'),同時甲方將通過增發股份、現金收購或者兩種方式相結合等方式購買丙方的優質資產('注入資產'),上述交易完成後,各方將共同對甲方進行相關業務和資產重組,並在時機成熟時實現甲方在境內或者境外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ipo'或'上市')之目的;

5乙方的增資與丙方注入資產可能為不同的環節,各方在實施時具體再協商確定方式與時間。

為此,經各方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交易概述

1.1乙方擬出資人民幣萬元,以增加註冊資本('增資')形式投入甲方。

其中第一筆增資為人民幣萬元,於各方簽署正式的增資協議後的14個工作日內到位(預計時間為,第一筆萬元在7個工作日內到位,第二筆萬元在餘下的7個工作日內到位);其餘2,500萬元增資的時間根據丙方注入資產相關的工作進度由各方另行協商確定(預計不晚於)。

1.2丙方將選擇其優質的經營性資產注入甲方,以實現甲方的做大做強。

丙方注入資產的範圍、價格及注入方式等,由各方根據資產評估結果及政府主管部門審批情況另行協商確定。

丙方初步計劃將其持有的有限公司('gg')全部%股權注入甲方,並在日後適當時機將更多的優質資產注入甲方。

1.3在乙方完成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增資、丙方完成gg股權注入後,甲方的總資產規模預計將達到人民幣億元,而乙方將持有甲方約30%的股權。

1.4各方同意,在完成上述乙方增資、丙方注資後,將盡最大努力促使甲方在年後實現甲方在國內外證券交易所上市。

二、交易安排

2.1乙方的盡職調查

在本協議簽署後,乙方將(自行或聘請中介機構)對甲方及丙方注入資產的財務狀況、法律事務及業務潛力等事項進行盡職調查。

甲方及丙方應配合乙方的盡職調查,並提供乙方要求為完成盡職調查所需的資料與文件,但乙方保證對於甲方及/或丙方提供的資料與文件予以保密。

2.2交易細節磋商

在本協議簽署後,各方應當立即就本協議項下的交易具體細節進行磋商,並爭取在排他期(定義見下文)內達成正式的交易協議。

交易細節包括但不限於:

乙方增資的具體時間;

丙方注入資產範圍及具體時間;

對乙方投資安全的保障措施;

乙方增資後甲方的公司治理、利潤分配等事宜;

甲方在完成乙方增資後、上市前的後續增資擴股事宜;

各方認為應當協商的其他相關事宜。

2.3正式交易文件

在乙方完成盡職調查並滿意調查結果,且各方已經就交易細節達成一致的基礎上,各方簽訂正式具有法律約束力的交易文件,以約定本協議項下的交易的各項具體事宜。

三、其他事宜

3.1排他性

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天('排他期')內,乙方享有與甲方和丙方就本協議項下交易協商和談判的獨家排他權利。

在排他期內,甲方和丙方不得與除乙方之外的任何投資者洽談與本協議項下交易相同或相類似的任何事宜,除非在此期間內乙方通知甲方與丙方終止交易,或者乙方對盡職調查結果不滿意的。

3.2保密

各方均應當對本協議予以保密,並不應當向任何無關第三方披露本協議的內容,但各方為進行本協議項下的交易而向其聘請的中介機構進行的披露,或者一方為履行審批手續而向主管部門進行的披露除外(此時披露方應當確保接受信息披露一方履行保密義務)。

3.3交易費用

除非另有約定,各方應當承擔其因履行本協議項下交易而支付的各項費用。

3.4協議有效期

若在排他期屆滿之日,各方仍未就本協議項下的交易達成一致並簽訂正式的交易文件,除非屆時另有約定,否則本協議將自動終止。

3.5未盡事宜

若有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解決,並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補充協議加以約定。

(本頁至此結束,以下無正文)

(本頁為簽署頁,無正文)

各方同意並接受上述條款:

甲方:(公章)    授權代表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職務:

乙方:(公章)    授權代表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職務:

丙方:(公章)    授權代表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職務:

股權投資框架協議範文 篇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鑑於:

1、甲方系依據中國法律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  萬元,經營範圍為:  ;

2、乙方系依據中國法律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  萬元,經營範圍為:  ;

3、乙方擬以[現金或其他]方式投資購買甲方部分股權,同時甲方願意向乙方出讓部分股份。

4、乙方對甲方的股權投資行為需分為不同的環節,雙方具體實施環節之時間與細節另行確定。

據此,甲乙雙方就股權投資相關事宜,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願達成如下初步意向 :

一、交易概述

甲方同意將其 %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受讓。

乙方同意以甲方股票市盈率 倍受讓甲方上述股權,最終轉讓價款將根據上述約定之市盈率條件協商確定。轉讓價款支付方式由雙方在正式的交易協議中另行約定。

證券形式:

預計交割日為 年 月 日(以下將實際完成時間簡稱為“交割日”)

在完成上述乙方股權投資行為後,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之總公司(佛山市-------有限公司,甲方系其全資控股子公司,以下簡稱為“總公司”)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下簡稱“新三板”)掛牌後,以股權置換方式進入其總公司,具體方式及細節雙方另行約定。

在本協議簽署後 工作日內,乙方有權自行或聘請中介機構對甲方的財務狀況、法律事務及業務潛力等事項進行盡職調查。甲方應配合乙方的盡職調查,並提供乙方要求為完成盡職調查所需的資料與文件,但乙方保證對於甲方提供的資料與文件予以保密。

在上述約定期限內,如果需要甲方同時享有對乙方進行盡職調查的權利,乙方同時應履行配合之義務。

二、交易細節磋商

在本協議簽署後,各方應當立即就本協議項下的交易具體細節進行磋商,並爭取在排他期(定義見下文)內達成正式的交易協議。交易細節包括但不限於:

乙方入股的具體時間;

對乙方投資安全的保障措施;

乙方入股後甲方的公司治理、利潤分配等事宜;

甲方在完成乙方入股後、總公司掛牌前的後續增資擴股事宜;

各方認為應當協商的其他相關事宜。

三、正式交易文件

在甲方完成盡職調查並滿意調查結果,且雙方已經就交易細節達成一致的基礎上,各方簽訂正式具有法律約束力的交易文件,以約定本協議項下的交易的各項具體事宜。

雙方承諾

3.1 資金用途

甲方承諾融資所獲資金將被用於:

3.2 新三板掛牌

甲方承諾其總公司在交割日之後的 年內盡全部努力實現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交易。

3.3 債權債務

甲方承諾並保證,除已向乙方披露之外,甲方未簽署任何對外擔保性文件,亦不存在任何其他未披露之債務。

3.4 公司治理

甲方承諾投資完成後,乙方有權提名人員在甲方之董事會、監事會任職或者擔任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具體提名人數由雙方另行約定。

3.5 網絡平台維護

乙方承諾投資完成後每年至少投入 元對其銷售甲方產品之網絡平台系統進行更新維護以及升級,同時承諾如果乙方喪失網絡平台銷售資格,甲方有權回購乙方佔有甲方的全部股權,具體回購價格及細節由雙方另行約定。

3.6 業績要求

乙方承諾投資完成後,雙方重新簽訂網絡銷售合作合同,就產品年銷售額及年銷售增長率等相關條款重新進行約定,如到時未能按新的合作協議履行,甲方有權回購其佔有甲方之股權,具體細節雙方另行約定。

3.7 投資退出

甲方承諾如約定的退出條件成就,乙方有權按照約定退出投資,具體投資退出條件及退出之具體方式與細節由雙方另行約定。

四、其他事宜

4.1 排他性(根據需要設定該條款)

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  年 月 日之前(“排他期”),乙方享有與甲方就本協議項下交易協商和談判的獨家排他權利。在排他期內,甲方不得與除乙方之外的任何投資者洽談與本協議項下交易相同或相類似的任何事宜,除非在此期間內乙方通知甲方終止交易,或者甲方對盡職調查結果不滿意的。

4.2 保密

雙方方均應當對本協議予以保密,並不應當向任何無關第三方披露本協議的內容,但各方為進行本協議項下的交易而向其聘請的中介機構進行的披露,或者一方為履行審批手續而向主管部門進行的披露除外(此時披露方應當確保接受信息披露一方履行保密義務)。

4.3 交易費用

除非另有約定,雙方各自承擔其因履行本協議項下交易而支付的各項費用。

協議有效期

若在排他期屆滿之日,各方仍未就本協議項下的交易達成一致並簽訂正式的交易文件,除非屆時另有約定,否則本協議將自動終止。

未盡事宜

若有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解決,並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補充協議加以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違約責任

本協議生效後,雙方應按照本協議及補充協議的規定全面、適當、及時地履行其義務及約定。如發生違約行為,違約方應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因其違約而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指定聯繫人

甲方指定聯繫人: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 乙方指定聯繫人: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通過上述聯繫方式所做的意思表示均具備法律效力,如有變更須及時通知對方。

4.8 爭議解決

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任何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裁決。

4.9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從雙方代表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頁至此結束,以下無正文)

(本頁為簽字頁,以上無正文)

各方同意並接受上述條款:

甲方:  (公章)

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  (公章)

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簽署地點:

股權投資框架協議範文 篇6

(1) 甲方:__________[擬上市公司]

註冊地址:__________

(2) 乙方:__________[投資方]

註冊地址:__________

(3) 丙方:__________[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

註冊地址:__________

以上三方合稱"各方"。

鑑於:__________

1 甲方系一家依據中國法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 ]萬元,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_[ ],經營範圍為:__________[ ](國家專營專控商品除外);

2 乙方系一家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有限公司;

3 丙方系一家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有限公司,丙方系甲方的控股股東,持有甲方[ ]%的股權;

4 乙方擬以現金人民幣[ ]萬元對甲方增資("乙方的增資"),同時甲方將通過增發股份、現金收購或者兩種方式相結合等方式購買丙方的優質資產("注入資產"),上述交易完成後,各方將共同對甲方進行相關業務和資產重組,並在時機成熟時實現甲方在境內或者境外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IPO"或"上市")之目的;

5 乙方的增資與丙方注入資產可能為不同的環節,各方在實施時具體再協商確定方式與時間。

為此,經各方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__________

一、 交易概述

1.1 乙方擬出資人民幣[ ]萬元,以增加註冊資本("增資")形式投入甲方。其中第一筆增資為人民幣[ ]萬元,於各方簽署正式的增資協議後的14個工作日內到位(預計時間為[ ],第一筆[ ]萬元在7個工作日內到位,第二筆[ ]萬元在餘下的7個工作日內到位);其餘2,500萬元增資的時間根據丙方注入資產相關的工作進度由各方另行協商確定(預計不晚於[ ])。

1.2 丙方將選擇其優質的經營性資產注入甲方,以實現甲方的做大做強。丙方注入資產的範圍、價格及注入方式等,由各方根據資產評估結果及政府主管部門審批情況另行協商確定。丙方初步計劃將其持有的[ ]有限公司("GG")全部[ ]%股權注入甲方,並在日後適當時機將更多的優質資產注入甲方。

1.3 在乙方完成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增資、丙方完成GG股權注入後,甲方的總資產規模預計將達到人民幣[ ]億元,而乙方將持有甲方約30%的股權。

1.4 各方同意,在完成上述乙方增資、丙方注資後,將盡最大努力促使甲方在[ ]年後實現甲方在國內外證券交易所上市。

二、 交易安排

2.1 乙方的盡職調查

在本協議簽署後,乙方將(自行或聘請中介機構)對甲方及丙方注入資產的財務狀況、法律事務及業務潛力等事項進行盡職調查。甲方及丙方應配合乙方的盡職調查,並提供乙方要求為完成盡職調查所需的資料與文件,但乙方保證對於甲方及/或丙方提供的資料與文件予以保密。

2.2 交易細節磋商

在本協議簽署後,各方應當立即就本協議項下的交易具體細節進行磋商,並爭取在排他期(定義見下文)內達成正式的交易協議。交易細節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

(1) 乙方增資的具體時間;

(2) 丙方注入資產範圍及具體時間;

(3) 對乙方投資安全的保障措施;

(4) 乙方增資後甲方的公司治理、利潤分配等事宜;

(5) 甲方在完成乙方增資後、上市前的後續增資擴股事宜;

(6) 各方認為應當協商的其他相關事宜。

2.3 正式交易文件

在乙方完成盡職調查並滿意調查結果,且各方已經就交易細節達成一致的基礎上,各方簽訂正式具有法律約束力的交易文件,以約定本協議項下的交易的各項具體事宜。

三、 其他事宜

3.1 排他性

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 ]天("排他期")內,乙方享有與甲方和丙方就本協議項下交易協商和談判的獨家排他權利。在排他期內,甲方和丙方不得與除乙方之外的任何投資者洽談與本協議項下交易相同或相類似的任何事宜,除非在此期間內乙方通知甲方與丙方終止交易,或者乙方對盡職調查結果不滿意的。

3.2 保密

各方均應當對本協議予以保密,並不應當向任何無關第三方披露本協議的內容,但各方為進行本協議項下的交易而向其聘請的中介機構進行的披露,或者一方為履行審批手續而向主管部門進行的披露除外(此時披露方應當確保接受信息披露一方履行保密義務)。

3.3 交易費用

除非另有約定,各方應當承擔其因履行本協議項下交易而支付的各項費用。

3.4 協議有效期

若在排他期屆滿之日,各方仍未就本協議項下的交易達成一致並簽訂正式的交易文件,除非屆時另有約定,否則本協議將自動終止。

3.5 未盡事宜

若有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解決,並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補充協議加以約定。

(本頁至此結束,以下無正文)

(本頁為簽署頁,無正文)

各方同意並接受上述條款: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公章)

授權代表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

職務:__________[ ]

乙方:__________[ ](公章)

授權代表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

職務:__________[ ]

丙方:__________[ ](公章)

授權代表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

職務:__________[ ]

股權投資框架協議範文 篇7

本合同鄭重聲明:受託人管理信託財產應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依據本信託合同規定管理信託資金所產生的風險,由信託財產承擔,即由委託人交付的資金以及由受託人對該資金運用後形成的財產承擔;受託人違背信託合同、處理信託事務不當使信託資金受到損失,由受託人賠償。

重慶國際信*投資有限公司

景龍國*公寓項目股權投資

信託合同

本合同的雙方為:

1、委 託 人:                        ;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傳    真:                      

2、受託 人:重慶國際信*投資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何玉柏

地    址: 重慶市渝中區上清寺路110號

聯繫電話:   69035972

為投資於北京中建森嵐房地產有限責任*司北京景龍國*公寓項目,上述合同雙方遵循平等、自願、互利和誠實信用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以下簡稱《信託法》)、《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和規章,在充分友好協商基礎上,就設立信託事宜達成一致,委託人願意委託受託人,受託人願意接受委託人委託辦理本合同項下的信託業務,雙方為此特訂立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  定義和解釋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釋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如下含義:

1、 本合同:指《景龍國*公寓項目股權投資信託合同》及對該合同的任何修訂和補充。

2、 資金信託: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自己合法擁有的資金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受託人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運用和處分的行為。

3.項目公司:指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平谷分局登記註冊的北京中建森嵐房地產有限責任*司。

4、 指定管理資金信託:指委託人設立信託時,在信託文件中就信託資金的運用方式、運用項目、運用期限等明確指定,由受託人根據信託文件管理、運用、處分信託資金的資金信託業務。

5、 信託資金:指委託人設立本信託時交付給受託人的資金。

6、 信託計劃:指受託人對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處分的安排。

7、 信託收益:指受託人根據信託文件的規定,計算並分配給受益人的現金。

8、 總信託收益:指受託人根據信託文件的規定,集合管理、運用、處分信託

財產時產生的收益,減去信託財產應承擔費用後的餘額 。

9、 信託計劃資金:指信託計劃項下,信託資金的總和。

10、信託文件:指①本合同、②信託計劃、③信託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明

書。

11、股權轉讓:指信託期滿重慶國-信將以信託資金形成的股權轉讓給北京中  

建嵐森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第二條   信託目的

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自願將其合法所有的本合同第七條所列信託資金委託給受託人。受託人根據《景龍國*公寓項目股權投資信託計劃》(以下簡稱景龍信託計劃)及本合同的約定,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和運用信託財產,主要投資於項目公司的股權,通過景龍國*公寓項目的開發、經營獲取收益。

第三條   信託類別

本信託為指定管理資金信託。委託人在本合同、景龍信託計劃,以及“風險申明書”等信託文件中就信託財產的運用方式、運用項目、運用期限等進行明確指定,由受託人根據信託文件管理、運用和處分信託財產。

委託人同意加入信託計劃。

第四條  受託人確認

1、受託人系經中國人*銀行20__年2月7日批准重新登記的信託機構,持有中國人*銀行核發的《信託機構法人許可證》,號碼為K。

2、受託人具有訂立本合同的合法資格,具備從事和參與本合同項下信託財產設立、管理及其相關活動的民事行為能力。

3、受託人承諾上述事實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虛假或不當,由此產生或可能產生的全部後果和責任,概由受託人自行承擔。

第五條  委託人確認

1、委託人自願將自己合法擁有的資金用於設立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財產,委託人保證其所交付的信託資金來源合法,是該資金的合法所有人。

2、委託人具有訂立本合同的合法資格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自願委託受託人設立、管理和運用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財產。

3、在本合同項下信託有效期間,如果發生受託人終止情形,委託人將另行選任新的受託人,委託人不指定或無能力指定的,將按《信託法》的有關規定選任。

4、委託人保證已就信託資金設立信託的相關事項向債權人履行了告知義務,並保證設立信託未損害其債權人利益。

5、委託人保證不以加入信託計劃的形式達到非法目的或謀取非法收益。

6、委託人承諾上述事實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虛假或不當,由此產生或可能產生的全部後果和責任,概由委託人自行承擔。

第六條  受益人確認

1、受益人系本合同項下信託的受益人權人,本合同項下信託的受益人由委託人指定,受益人與委託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委託人未指定受益人的,則委託人為本信託的唯一受益人。    

2、委託人指定受益人為:

名稱: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股權投資框架協議範文 篇8

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以上各方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各方共同出資並由甲方以其名義受讓_________股權,並作為發起人參與_________(暫定名,以下簡稱“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二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總額(以下簡稱“出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資總額以10倍的溢價受讓_________股權,並以該股權作為出資,參與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共同投資人將持有股份公司股本總額的_________%。

第三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四條 事務執行

1、投資人委託甲方代表全體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2)在股份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面試網 )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五條 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六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第八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股權投資框架協議範文 篇9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投資盈利一事,經過友好協商,現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一、委託事項

甲方以自己的名義出資_______元委託乙方進行投資,獲取收益。

二、權利和義務

1、甲方必須把投資資金以及相關資料證明交給乙方,供其進行投資操作;甲方有權查詢投資操作情況,但不得干涉投資操作,不得泄漏操作情況,不得隨意抽撤資金,不允許自行進行投資操作,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有甲方負責。

2、乙方對甲方賬户全權管理,精心運作,自主操作並承擔操作風險;對甲方賬户資金有保本的責任,即在協議到期日,若甲方賬户資金低於其存入本金時,差額部分由乙方補齊。

三、結算方式

1、投資期限為_______年,每月收取利息。

2、以協議到期截止日為結算日,計算收益情況;以甲方賬户資金總額減去賬户本金後的收益為淨收益;淨收益有盈利時由雙方按:的比例分配,淨收益出現虧損時,其虧損部分由乙方補齊。

四、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行為造成損失的,由責任方負責一切損失。

2、甲方未依照本協定的規定提交出資額,從逾期第一個月起,按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__每月繳付違約金。如逾期三月仍未繳付,除累計繳付違約金外,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3、乙方未依照本協議規定支付乙方本金及利息時,從逾期第一個月起,按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___每月繳付違約金。如逾期三個月仍未繳付,除累計繳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五、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1、投資行為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而依法被終止。

2、出現不可預測因素致使本協議無法繼續運作,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3、本協議由乙方終止後,乙方對甲方理財資金不享有贏利和不承擔虧損。

4、由於甲方的原因須終止協議的,乙方可以享有理財贏利和不承擔虧損。

5、如達到終止條件的,可提前終止本協議。

六、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_____________機構申請_____。

七、協議期限

協議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八、其他

1、本協議生效期間,如發生不可抗力造成無法執行協議,本協議自動解除,甲乙雙方均不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3、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權投資框架協議範文 篇10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現就委託投資事宜,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秉誠履行。

(一)委託事項

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 )委託甲方投資理財,以求獲得收益。甲方對乙方的投資基金使用只能作為甲乙雙方協定的項目不得將資金挪作他用或從事違法活動,以求資金使用安全。現乙方將該投資款全部委託給甲方管理,以甲方名義持有其該股份並代為行使相應投資權利。

(二)委託事項交付

乙方投資款全部到位後,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據。該收據是雙方對本協議項下委託事項交付的確認依據。

(三)委託期限

(四)投資權益

乙方享有本協議項下委託事項的收益權、剩餘財產分配權、增資優先認購權等全部財產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分紅所得及其他收益,以及公司解散或者清算完畢後剩餘財產分配所得等投資權益。甲方代為收取投資收益後,需及時向乙方進行移交。

(五)投資風險

甲方基於本協議之委託而行使相應股份權利所產生的經營風險、股權損失和其他法律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六)委託事項告知

甲方需對本協議項下委託事項的處理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對該股權的運作和保值增值情況、股東會決議情況、重大訴訟仲裁情況、公司擔保事項及公司財務狀況,向甲方通告並針求甲方意見。

(七)轉委託

甲方將本協議項下委託事項轉委託他人處理或者行使權利的,需事先經過乙方書面同意。

(八)擔保事項

甲方就公司對外擔保事項代為行使表決權時,需事先經過乙方書面同意。 甲方不得將委託事項所涉股權進行質押或者對外提供其他形式的擔保。

(九)甲方責任

甲方不對乙方的委託財產承擔保值增值責任,但是甲方在處理委託事項過程中,對因惡意或者重大過失行為造成的損失,需承擔賠償責任。

(十)委託報酬

甲、乙雙方此項委託關係為免費委託,即甲方不就此委託事項向乙方收取任何報酬或者勞務費用。

(十一)爭議解決

雙方因本協議所產生的任何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提起訴訟。

(十二)生效及其他

本協議由雙方簽字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投資股權協議書【3】

委託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總則

鑑於甲方欲在中國國內外尋找投資項目,進行投資,甲方與乙方協商同意,由甲方指定乙方為全權代表,授權乙方可根據本協議所列的條款和條件,尋找投資項目,與項目融資方洽談投資事宜。

第二條 代理

2.1 甲方與乙方協商後,乙方作為甲方的全權代理並代表甲方與項目融資方洽談項目投資的相關事宜,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

2.2 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或單位為其代理人洽談該項目投資的一切相關事宜。

2.3 根據協議乙方作為甲方委託的全權代理,代表甲方引進開發項目。經乙方聯繫,項目方與甲方簽定項目合作協議,甲方應予以承認乙方的代理行為並支付佣金。

第三條 甲方的職責

3.1 甲方應及時滿足乙方的合理要求,向乙方提供有關業務所需的信息,便於乙方與項目方洽商有關事宜。

3.2 甲方投資意向有所變動,或有其它變更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並提供詳細資料。

3.3 甲方必須保證所提供的一切有關資金的信息都是真實的、確切的。

第四條 乙方的職責

4.1 本協議期內乙方必須努力與項目方洽談,向項目方取得最好的開發項目及最優惠的條款和條件,便於甲方及時準備投資工作。

(1)應採取確實有效的辦法為甲方引進開發項目並促成甲方與項目方簽訂投資合作協議。

(2)盡全力為甲方的投資提供最優質的服務。

4.2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

(1)除甲方指定的全權代理人有關事項外,不得自命為甲方代理任何事項;

(2)以甲方的名義允諾或解決任何事宜,或以甲方的信用作擔保,或代表甲方做出任何保證或陳述,或使甲方承擔任何責任或業務;

(3)不論以任何方式從甲方處所獲得的信息資料,皆屬祕密,僅能為引進項目,服務於甲方所用,不得泄漏。

第五條 佣金

5.1 甲方同意支付給乙方引進項目投資總額的_______%的佣金。佣金在投資協議簽署之日_______日內以_________支付。

5.2 甲乙雙方同意項目方與甲方簽署項目投資協議條款時,甲方應根據約定的佣金比例支付佣金,同時乙方必須按照約定收取佣金,屆時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延遲,應及時支付。

第六條 協議期間

甲乙雙方約定本協議期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七條 終止協議

7.1 按照本協議規定期滿或終止對乙方的委託不論出於何種原因,均不妨礙協議各方面的權利和義務。

7.2 按協議規定,乙方促成了項目方與甲方的投資談判,如果甲方擅自私下與項目方簽署投資合作協議,將視乙方代理責任完成。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8.1 在執行本協議所發生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條款的爭執,首先應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8.2 若協商不能解決,可提起訴訟或提交仲裁機構仲裁。

第九條 附則

凡有關協議的通知,請求或其他通訊往來,須以文字為準,可採用電子郵件、書信、電傳、電報等方式傳遞。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當事人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股權投資框架協議範文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先生(或女士,下同)

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與________先生(以下簡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1、甲乙雙方在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業管理諮詢業務合作等問題,自願結成戰略合作伙伴關係,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資源,協助甲方促成業務與業績,實現雙方與客户方的多贏局面。

2、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機會時,應嚴格保守甲方與客户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業祕密而使甲方商業信譽受到損害。

3、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業務機會時,應根據自身實力量力而行,確實無法實施或難度較大、難以把握時應開誠佈公、坦誠相告並求得乙方的諒解或協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況下輕率承諾,從而使乙方客户關係受到損害。

4、乙方為甲方提供企業管理諮詢業務機會並協助達成的,甲方應支付相應的信息資源費用。費用支付的額度視乙方在業務達成及實施過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則上按實際收費金額的一定百分比執行,按實際到賬的階段與金額支付,具體為每次到賬後的若干個工作日內支付。

5、違約責任:

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業信譽或客户關係受到損害的,受損方除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係外,還可提出一定數額的經濟賠償要求。同時,已經實現尚未結束的業務中應該支付的相關費用,受損方可不再支付,致損方則還應繼續履行支付義務。

6、爭議處理: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受損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處理。

7、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一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本協議到期後,甲方應付未付的信息資源費用,應繼續按本協議支付。

8、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可不另續約,有效期延長一年。

9、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為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10、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先生(或女士)

乙方:____________先生(或女士)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股權投資框架協議範文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或“公司”)是一家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併合法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號: ),註冊地在________________,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萬元。公司原股東為擴大生產經營規模需引進甲方作為戰略投資者。甲方願作為戰略投資者投資______________公司。

2.原始股東一致同意甲方以增資形式向目標公司募集資金人民幣________萬元。增資完成後,甲方佔增資後的目標公司 股權。

3.目標公司與原始股東已同意按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向投資人募集投資款,而投資人在對公司法律、財務、市場等方面進行了充分盡職調查的前提下已同意按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向目標公司增資。

為此,各方根據《公司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經友好協商,達成本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章釋義及定義

第一條定義

在本協議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規定,否則下列詞語具有以下含義:

“關聯方”指就某一人士而言,直接或間接(通過一個或多箇中介)控制該人士、被該人士控制、或與該人士處於共同控制之下的任何其他人士。

“工商部門”指中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或其在當地的分支機構,試上下文而定。

“公司及各原始股東保證”指公司及各原始股東在本協議中向投資人所作出的陳述與保證。

“經審計的税後淨利潤”指投資人和公司共同指定的審計機構按照中國通用的會計準則對公司年度合併財務報表進行審計後的公司實際税後淨利潤(淨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較低者為準)。

“經修訂的公司章程”指由原始股東和投資人於依據本協議約定,在投資人出資到位後申請辦理註冊資本變更同時修改的公司章程。

“權利負擔”指質押、抵押、擔保、留置權、優先權或其他任何種類的權利主張、共有財產利益或其他回購權,包括任何對於表決、轉讓、或者行使任何其他性質的所有權的任何限制,但除了所適用的法律強制性規定外。

“認購”指投資人或者其確定的最終投資方根據本協議對新增股份的認購。

“投資人保證”指投資人在本協議中向公司及原始股東所作出的陳述與保證。

“工作日”指除週六、週日、中國國務院指定的法定節假日以外且中國的商業銀行開門營業的任何一日。

“重大不利影響”指公司的銷售收入、淨資產、利潤等發生超過20%的減少或下降,或對公司的業務前景(財務或其他)的重大不利影響,無論是否來自供公司的通常商業過程的交易。

“上市”指公司通過ipo、借殼上市、併購重組等方式,使得公司直接或間接參與資本市場,公司股東因該等上市行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

“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中國台灣地區除外)。

“元”、“萬元”,指人民幣“元”和“萬元”。

第二條解釋

(1)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本協議提及下述用語應包括以下含義:

提及“法律”,應包括中國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行政條例、地方規章(包括不時做出之修訂)的任何規定;

提及“一方”時,應在上下文允許的情況下包括其各自的繼任者、個人代表及經許可的受讓人;

提及“包括”應被理解為“包括但不限於”。

(2)本協議包含的目錄和標題僅為方便查閲而設,不應被用於解釋、理解或以其他方式影響本協議規定的含義。

(3)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本協議提及條款、附件和附錄時指本協議的條款、附件和附錄,且提及任何文件,均包括對該等文件的任何修訂、補充、修改、變更。本協議各附件及附錄以及根據本協議規定或為實現本協議的目的簽署其他文件,在此構成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4)各方已共同參與本協議的協商和起草,對本協議中各方存在歧義或者不明之處已經進行充分協商和溝通,本協議不構成格式文本,且一方不得以未參與本協議的起草、討論或者對本協議約定事項存在重大誤解為由主張本協議或本協議中個別條款無效。

(5)原始股東對本協議項下的義務承擔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為實現本協議約定,投資人有權要求原始股東中的一方或三方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

第二章增資

第三條投資方式

(1)各方同意,由甲方負責募集投資款人民幣 萬元。

(2)根據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投資人特此同意以現金方式出資,目標公司特此同意接受投資,且該等新增股份及其所代表的所有者權益應未附帶亦不受限於任何權利負擔(本次增資稱為“本次交易”)。

第四條投資對價

本次甲方投資總額為________萬元,佔增資擴股後的目標公司15%股權。

第五條投資款的支付

各方確認,在滿足下列全部條件,或者投資人同意豁免下列全部或部分條件後10個工作日內,投資人應將投資款匯入指定賬户:

(1)本協議約定的生效條件已經全部實現;

(2)投資人聘請的法律顧問為本次交易出具了重大風險的法律意見書;

(3)完成關聯方的清理工作,包括註銷無實質業務的關聯方以及將與公司業務相關的關聯方整合進入公司合併報表範圍內。

(4)至投資人繳款日,各項公司及各原始股東保證均真實、完整、準確且無誤導性;

(5)至投資人繳款日,公司和各原始股東履行及遵守了在本協議項下所有要求其履行及遵守各項協議、義務或承諾;

(6)至投資人繳款日,公司未發生任何在業務、經營、資產、財務狀況、訴訟、前景或條件等方面的重大不利變化。

第六條支付後的義務

公司應在投資人繳納出資後及時完成以下事項:

(1)自投資人繳納出資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公司應向投資人出具由公司董事長簽署並加蓋公司印章的出資證明書,並將投資人加入股東登記名冊以表明其對股權享有完全的所有權、權利和利益及正式註冊為公司的註冊股東。

(2)自投資人繳納出資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公司應於相關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工商登記手續,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三章股東的權利

第七條優先認購權

(1)當公司擬增加註冊資本(包括其他第三方以增資方式成為公司股東)時,各方有權按其各自的出資比例優先認購公司擬增加的註冊資本,但是以下情形除外(1)公司資本公積或法定公積按股東出資比例轉增註冊資本;以及(2)經過股東會批准,公司為收購的目的發行新增註冊資本。

(2)若任何一方未行使其優先認購權的,其他各方可再行認繳該等未經認繳的擬增加的註冊資本。

第八條優先購買權

(1)如果公司原始股東(“轉讓方”)欲將其在公司全部或部分的股份轉讓給任何第三方(“擬受讓方”)時,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享有該等股份的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共同出售權

原始股東及投資人需共同遵守下列條款:

(1)如果轉讓方欲將其在公司的標的權益轉讓給任何擬受讓方時,若非轉讓方未行使優先購買權以購買全部擬轉讓股份,則未行使優先購買權的非轉讓方應有權按比例同轉讓方一起向擬受讓方轉讓該非轉讓方持有的公司股份。

(2)轉讓方擬轉讓公司股份前,應按照第八條(2)項規定向其他股東發出書面通知。其他股東應當在收到該項轉讓通知後20日內書面回覆轉讓方是否行使共同出售權,否則視為放棄共同出售權。其他股東擬行使共同出售權的,則該股東共同出售的股份≤該股東持股總數______(擬轉讓股份總數/轉讓方持股總數)。

(3)轉讓方應允許行使共同出售權的股東以相同的條款和條件同時向擬受讓方出售其股份,擬受讓方不同意行使共同出售權的股東共同出售的,轉讓方不可以向擬受讓方出售全部或部分的股份。

第十條反稀釋條款

未經投資人事先書面同意,公司不得向原始股東和任何第三方以增資形式再融資,或發行可轉債、認股權證或期權;經投資人書面同意,如果公司向原始股東或任何第三方以增資形式再融資,則發行該等新股單價(下稱“新低價格”,新低價格=公司發行該等新股所獲得的全部對價÷該等新股佔公司發行後公司全部股權的比例÷發行新股後公司的股本總額)不得低於一個門檻價格(門檻價格=投資人對公司實際投資總額÷投資人持股比例÷本次交易完成後公司的股本總額)。如果新低價格低於門檻價格,則投資人有權以一元人民幣的總對價從發起人股東獲得一定數量的公司股份(下稱“新增股份”),以使得該等新股發行後,投資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不少於增資時的股份比例。投資人從發起人股東獲得新增股份所支付的對價超過一元人民幣的,發起人股東應當將超出部分以投資人認可的方式補償給投資人。

第十一條清償權

公司發生任何清算、解散或終止情形,在公司依法支付了税費、薪金、負債和其他分配後,投資人依照投資金額所佔公司股份比例取得相應的分配。

第四章法人治理及公司運營

第十二條股東大會

(1)公司設股東大會,股東大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2)股東大會審議的事項應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取得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半數以上或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但下列事項在股東大會審議時,須取得投資人的同意方可通過:

(a)公司向第三方募集資本或向第三方發行股份或增加、減少公司註冊資本;

(b)批准公司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c)涉及公司上市時間、方式、地點、路徑等事項;

(d)變更公司經營範圍;

(e)公司對外投資或金額超過500萬以上的資產收購、處置事項;

(f)公司章程或其他公司基本文件的重大修改;

(g)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案;

(h)增加或減少公司董事會董事的人數;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i)公司年度財務預算方案外的且單筆金額超過人民幣100萬元或者年度累計超過500萬元的支出;

(j)公司與關聯方發生的單筆超過100萬元或者累計超過500萬元的關聯交易合同的簽署;

(k)公司對外簽署的金額單筆超過100萬元或者累計超過500萬元的非經營性合同;

(l)清算、兼併或出售或購買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絕大部分資產,或使得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發生控制權變化;

(m)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的性質或結構;

(n)增加公司員工持股計劃或相似計劃下發行的股份,但是源於原始股東存量股份的除外;

(o)在正常業務經營之外許可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公司的任何專利、著作權、商標或者其他知識產權;

(p)借款或者以任何方式承擔任何超過人民幣500萬元的債務,或在公司的專利、著作權、商標或其他知識產權上創設任何權利負擔;

(q)以公司資產為第三方債務提供擔保或向任何董事、管理人員或僱員或關聯方提供貸款或者擔保;

(r)改變或取消任何投資人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優先權或特權。

第十三條公司組織結構安排

(1)本次交易完成後,公司應再成立新一屆董事會及監事會。董事會應由6名董事組成,其中4名由原始股東委任,2名董事由投資人委任。監事會應由3名監事組成,其中監事長及1名監事由投資人委任。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出納由投資人委任。原始股東和投資人承諾在行使股東選舉權利時保證對方各自提名的候選人當選董事。董事離職,提名方有權提名另一候選人並經選舉成為公司董事。

(2)董事參加董事會及其履行董事職責所發生的相關合理費用由公司承擔。

(3)董事會的召開應有所有董事,並且其中應包括投資人提名的董事(但在會議召開十日前,經兩次通知未能參加會議也未能委託代理人蔘加會議的除外)參加方可有效。如董事未準時參加董事會的,公司應再次通知,並將會議時間相應順延5天召開。

(4)有關下列事項的決議應由董事會至少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同意方能通過,並且其中必須包括投資人董事的同意(以下指“特殊決議”)

(a)制定關於變更公司經營範圍的方案;

(b)制定設立新的子公司、代表處、分公司的方案;

(c)任命、撤職和替換公司外部審計機構和高級管理人員以及變更公司審計、財務制度和程序、會計政策、會計估計;

(d)審計批准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和其他福利待遇制度,包括獎金、車輛和房屋的購買和規定;

(e)增加公司任何年薪高於40萬元人民幣的高級管理人員的年薪和福利計劃,且年漲幅超過25%;

(f)股東大會權限下的關聯交易、對外投資、擔保及資產收購、處置事項;

(g)任何涉及關聯方的交易的協議或協議項下各方權利或義務的任何棄權、批准、同意或修改,或者公司或者任何子公司遲延或未能盡力行使其在涉及關聯方的交易的協議或協議項下享有的針對協議相對方的權利和救濟;

(h)購買任何上市或非上市證券(包括但不限於股票、債券、認股權證等)的行為;

(i)各方一致認為需董事會決議同意的其他事項。

第五章承諾

第十四條公司及原始股東向投資人承諾如下(但如有特別提及其他方的承諾之處,該承諾亦構成該方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

(1)在工商登記日前,除已獲得投資人事先書面同意外,(i)公司不得新發行任何股份,包括髮行與公司股份相關的期權、權證、各種種類的可轉換債;(ii)公司各原始股東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轉讓任何公司股份;在工商登記日前,採取所有合理措施確保公司以一個持續經營的實體按一般及正常業務過程營運其主營業務,其性質、範圍或方式均不得中斷或改變,且應延用本協議簽訂之日前採用的健全商業原則;

(2)在工商登記日前,公司或任何原始股東均不得從事、允許或促成任何會構成或導致違反本協議或經修訂的公司章程項下任何陳述與保證或任何協議、義務或承諾的作為或不作為,且應就所發生或可能發生的任何將導致違反本協議或經修訂的公司章程項下任何陳述與保證或任何協議、義務或承諾的任何事件、條件或情形及時通知投資人;

(3)在工商登記日前,公司不得宣派或支付任何股息,或就收入或利潤向各原始股東作出任何其他形式的分配;

(4)在工商登記日前,以本協議所載列的保密規定為前提,投資人的代表應可在發出合理通知後,於正常營業時間查閲公司的賬冊和記錄(包括所有的法定賬冊、會議記錄、合同等);

(5)各方特此同意互相配合,盡各自合理的最大努力備齊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資料。

第六章陳述及保證

第十五條各方共同的陳述及保證

(1)各方均依據其管轄法律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具備作為公司股東的主體資格;

(2)交易文件構成各方的合法、有效及具有約束力的義務,並可根據其條款強制執行;

(3)各方簽署交易文件、完成本次交易以及履行並遵守交易文件的條款和條件,(a)並不違反該方需遵守或該方受到約束的任何法律或法規、或任何司法或行政上的命令、裁決、判決或法令,且(b)也不導致違反對該方有約束力的任何協議、合同、文件或承諾項下的條款。

第七章會計制度及財務管理

第十六條會計年度

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公司所有憑證、收據、統計報表和報告、財務賬冊應以中文書寫。

第十七條審計

(1)公司的財務審計應由一家國內的由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指定的獨立的具有證券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根據中國會計準則來完成。審計報告應遞交股東大會、董事會。

(2)如果任一股東合理認為有必要聘請其他審計師或專業人員來進行年度財務審計和審查時,則其可以在不影響公司正常經營的情況下進行審計和審查,公司應給予配合,所發生的費用由該股東承擔。

第十八條財務管理

(1)在每個季度結束後的四十五(45)日內,公司應當向全體股東提供根據中國公認會計准則編制的公司當季度的財務報表。

(2)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後九十(90)日內,公司應當向全體股東提供根據中國公認會計准則編制的未經審計的公司當年度的財務報表。

(3)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後的一百二十(120)日內,公司應當向全體股東提供經由由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指定的具有國內證券從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根據中國會計準則編制的公司當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此外,公司(財務負責人)還應準備董事會要求的其他財務報表及關於年度利潤分配的建議書。

第十九條知情權

公司股東各方有權在不影響公司正常經營的情況下,依法行使公司法賦予股東的查閲會計賬簿、複製公司章程、董事會/股東會決議、財務會計報告的權利,公司應當進行配合。

第八章生效和終止

第二十條生效

本協議在滿足下列全部條件,或者各方同意豁免相關條件之日起生效:

(1)本協議已經各方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署或者加蓋各方公章;

(2)泰頤資本已經召開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投資人本次投資議案;

(3)就本次交易,投資人已經取得了內部投資委員會等有權機構的批准;

(4)至簽署日,未發現公司發生任何重大不利變化。

第二十一條終止

(1)如果在投資人繳款前任何時候發現公司存在任何下列事實、事宜或事件(不論是在本協議簽署之日或之前存在或發生,還是在其後產生或發生),投資人有權向公司和/或各原始股東發出書面通知終止本協議:

(a)公司和/或原始股東嚴重違反本協議,而且該違反在投資人發出書面通知要求有關方對違約作出補救後60日內未得到補救;

(b)公司和/或原始股東嚴重違反任何公司及各原始股東保證;

(c)發生對公司業務、狀況(財務或其他)、前景、財產或經營成果的重大不利影響。

(2)在下列情況下,權利方可單方提出中止本協議,而本協議所約定之本次交易將隨之被放棄:

(a)經由各方協商一致而終止;

(b)之前,公司未能完成關聯方的清理工作,包括註銷無實質業務的關聯方以及將與公司業務相關的關聯方整合進入公司合併報表範圍內。

(c)出現本協議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對公司運作造成重大妨礙,時間超過六(6)個月,並且各方沒有找到公平的解決辦法。

第九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違約責任

(1)對於本協議任何一方因嚴重違反本協議及/或經修訂的公司章程所規定的任何陳述、保證、承諾或義務所引起或導致的任何損失、損害、責任、索賠、訴訟、費用和支付,該方應向其他各方作出賠償並使其不受損害。

(2)原始股東對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或賠償責任,以及本協議需承擔回購義務、補償責任等承擔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投資人有權依據本協議要求原始股中的一方或幾方單獨或共同承擔相應的責任或履行相應的義務。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三條不可抗力

(2)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影響一方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期內中止履行,而不視為違約。同時,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迅速書面通知其他方,並在不可抗力結束後15日內提供不可抗力發生及其持續的足夠證據。

(3)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應立即互相協商,以找到公平的解決辦法,並且應盡一切合理努力將不可抗力的後果減小到最低限度。如不可抗力的發生或後果對公司運作造成重大妨礙,時間超過六(6)個月,並且各方沒有找到公平的解決辦法,則任何一方可按照本協議相關條款提出終止本協議。

第十一章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第二十四條法律適用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簽署以及爭議的解決應受中國法律保護並均適用中國法律。

第二十五條爭議解決

(1)本協議或本協議的履行、解釋、違約、終止或效力所引起的或與此有關的任何爭議、糾紛或權利要求,都首先應爭取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加以解決。如果在開始協商後60日內未能通過這種方式解決爭議,應在一方通知爭議其他方後將該爭議提交仲裁。

(2)各方同意將爭議提交長沙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章其他規定

第二十六條保密責任

(1)各方確認,各方及其關聯方之間由於本協議而交換或獲得的任何口頭或書面資料、以及各方成為公司股東後所知悉的公司業務、財務、技術、法律等信息均是保密專有資料(下稱“保密信息”)。各方應當,並應確保其各自的代表(包括但不僅限於任何高級管理人員、董事、僱員、股東、代理人、關聯方及聘請的專業機構)對所有該等保密信息嚴格保密,未經資料提供方的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該資料。

(2)下列情況不視為一方違反保密義務:

(a)該資料是公開資料或者通過公開渠道取得;

(b)應監管部門要求或者為爭議解決而向仲裁機構提供。

第二十七條放棄

本協議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本協議項下的一項權利並不作為對該項權利的放棄;任何單獨一次或部分行使一項權利亦不排除將來對該項權利的其他行使。

第二十八條轉讓

(1)各方已經知悉並同意,投資人作為專業投資機構,有權利通過其控制的專項基金向公司繳納投資款。若投資人行使這一權利,在繳款前,應將出資人、出資金額、出資時間等書面通知公司及原始股東。

(2)投資人若通過其專項基金實施對公司的投資,則本協議下賦予投資人的特定的股東權利義務,均由實際投資的專項基金繼承享有。該項權利繼承無需相關方另行簽署協議,公司及原始股東對此予以確認。

(3)為辦理工商登記備案所需,公司、原始股東、投資人及專項基金可另行簽署增資擴股協議,但並不因此代替本協議的效力,其內容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本協議為準。

(4)投資人或專項基金轉讓所持有公司股份的,受讓方承繼投資人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或義務。

第二十九條修改

本協議不得口頭修改。只有經各方一致同意並簽署書面文件,本協議的修改方可生效。

第三十條可分性

若本協議中或多項條款,根據任何適用的法律或法規在任何一方面被視為無效、不合法或不可執行,本協議其餘條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執行性並不因此在任何方面受影響或受損害。各方應通過誠意磋商,努力以有效的條款取代那些無效、不合法或不可執行的條款,而該等有效的條款所產生的經濟效果應儘可能與那些無效、不合法或不可執行的條款所產生的經濟效果相似。

第三十一條文本

本協議用中文書寫,一式五份,每一份簽署的文本均應被視為原件,各方各持一份,其餘交由公司存檔,以備有關部門審核、備案只用。

第三十二條本協議未盡事宜,將簽署《股東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條通知

(1)本協議要求任何一方發出的通知或其他通訊,應用中文書寫,並用專人遞送、信函、特快專遞或傳真發至另一方在本協議所列的地址或不時通知該方的其他指定地址。

(2)通知被視為有效送達的日期,應按如下確定:

(a)專人遞送的通知,專人遞送當日即視為已有效送達;

(b)用信函發出的通知,則在信函寄出日(在郵戳上標明)後的第10天,即視為已有效送達;

(c)用特快專遞發出的通知,在特快專遞寄出日第4天,即視為已有效送達;

(d)用傳真發送的通知,在有關文件的傳送確認單上所顯示的傳送日期之後的第一個工作日視為已有效送達。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

股權投資框架協議範文 篇13

甲方(投資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操作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過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願,就乙方投資甲方相關事宜達成本協議,並鄭重聲明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乙方向甲方公司注資

二、新發行股份的認購

風險提示:

投資協議最重要的部分便是出資問題,因此一定要在協議中載明出資的方式,以此方式認繳的出資額是多少,確定該出資額所佔的出資比例等。

其中,最為重要的是,出資實際繳付的時間確定。

實踐中不乏有投資人在簽訂出資協議後,因各種原因而遲遲不予繳付出資,從而導致整個合作項目進程延緩。

若未在協議中對此約定,或使遲延履行出資義務人逃脱責任。

1、各方同意,乙方認購甲方新發行股份________萬股,每股發行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元,乙方以貨幣資金方式出資,總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萬元。

2、各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提供與本次股權投資事宜相關的董事會決議、股東大會決議、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在得到乙方書面認可的________個工作日內,乙方支付全部出資,即人民幣________萬元。

3、各方同意,甲方的公司賬户是:

户名: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銀行________支行

4、各方同意,乙方在支付完畢人民幣________萬元的出資款後,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出資義務即告完成。

5、各方同意,乙方對甲方的出資僅用於正常經營需求,主要用於補充流動資金或經公司董事會批准的其他用途,不得用於償還公司或者股東債務等其他用途,也不得用於非經營性支出或者與公司主營業務不相關的其他經營性支出;不得用於委託理財,委託貸款。

三、變更登記手續

1、各方同意,由甲方負責委託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對乙方的出資進行驗資並出具相應的驗資報告,並依據驗資報告由甲方向乙方簽發並交付公司出資證明書,同時,甲方應當在公司股東名冊中將乙方登記為公司股東。

由甲方負責辦理相應的工商登記變更手續。

2、甲方承諾,在乙方將出資款支付至甲方帳户之日起的________天內,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完成相應的公司驗資、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3、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或備案手續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各方同意,本次股權投資完成後,乙方具有以下權利:

風險提示:

在盈餘分配問題上,投資人通常不會忽略,但對於投資項目給第三人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分擔上,投資人往往會出現疏漏。

雖然各投資人對外承擔責任的範圍和內容是一致的,但對投資人內部責任分擔以及追償問題很大程度上是依據協議/約定確定的。

若因約定不明,會使得無過錯投資人要與過錯投資人共同承擔責任,甚至數倍於有過錯投資人。

1、若甲方當年實現利潤未達到人民幣________萬元,在未經過乙方的書面批准情況下,甲方不得進行利潤分配。

2、甲方在當年實現利潤進行分配時,乙方有權優先獲得分紅________萬元(乙方原始股權投資人民幣________萬元的________%)。

3、甲方本次增資擴股後,以任何形式進行股權融資時,乙方有權按照其持股比例優先認購,且認購的價格、條款和條件與其他新進投資者相同。

4、投資完成後,甲方的董事會成員應不超過________人,乙方有權提名1名甲方的公司董事(和甲方的董事會祕書),各方同意在相關股東大會和董事會上投票贊成上述乙方提名人士出任公司董事和董事會祕書。

甲方在辦理營業執照變更的同時辦理董事、董事會祕書變更手續。

5、如果新投資者根據某種協議或者安排導致其最終投資價格或者成本低於本協議乙方的投資價格或成本,則甲方應將其間的差價返還給乙方,或者由原股東無償轉讓所持甲方公司部分股份給乙方直至本協議乙方的投資價格與新投資者的投資價格相同。

6、投資完成後,如甲方給予任一股東(包括引進的新投資者)的權利優於本協議乙方享有的權利的,則本協議乙方將自動享有該等權利。

7、若甲方公司原股東經乙方書面同意轉讓其股份給第三方,乙方可按第三方給出的相同條款和條件購買原股東擬出售的股份;或按第三方給出的相同條款和條件,根據原股東及乙方當時的持股比例共同出售股份。

乙方選擇相同條款和條件與原股東按持股比例共同出售股份給同一受讓方的,原股東應保證受讓方優先購買乙方的股份。

8、投資完成後,乙方在持有甲方股權期間,乙方享有甲方經營管理的知情權和監督權,乙方有權取得甲方公司財務、管理、經營、市場或其它方面的信息和資料。

乙方應當按時向甲方提供以下資料:

(1)每日曆月度最後一日起________天內,提供甲方月度管理賬,含利潤表、資產負債表和現金流量表。

(2)每日曆季度最後一日起________天內,提供甲方月度合併管理賬,含利潤表、資產負債表和現金流量表。

(3)每日曆年度最後一日起________天內,提供甲方年度合併管理賬,含利潤表、資產負債表和現金流量表。

(4)每日曆年度最後一日起________天內,提供甲方的年度合併審計賬。

9、甲方的所有對外投資計劃和內部新投資項目價格在人民幣________萬元以上的,需獲得乙方的書面同意。

五、保證和承諾

1、各方保證其就本協議的簽署所提供的一切文件資料均是真實、有效、完整的。

2、甲方保證,甲方的原股東不得單獨設立或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於以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等身份)參與設立新的生產同類產品或與公司業務相關聯其他經營實體,作為管理層的公司股東不得在其他企業兼職,無論該企業從事何種業務。

3、乙方保證本次股權投資資金為本人自有資金,來源真實合法,承諾對資金來源的真實性負責,如有虛假,願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風險提示:

為避免發生潛在風險,合同各方將違約責任條款作出明確約定,就會使簽約人謹慎簽約,全面系統的估計自己的履約能力,防止簽約人故意違約,提高簽約人履行合同的自覺性,並在履約過程中積極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使合同風險消弭於簽約階段。

其次,合同中,許多當事人常約定“因違約造成對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確忽略對具體違約金的確定,而在後續糾紛爭議中,守約方又對損失的大小無法確切舉證,而造成無法彌補全部損失,因此在設置違約責任條款時應當多費些心思。

六、違約及其責任

1、本協議生效後,各方應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全面、適當、及時地履行其義務及約定,若本協議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條款,均構成違約。

2、各方同意,除本協議另有約定之外,本協議的違約金為投資方投資總額的________%,即人民幣________萬元。

3、一旦發生違約行為,違約方應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因其違約而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七、協議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協議的任何修改、變更應經協議各方另行協商,並就修改、變更事項共同簽署書面協議後方可生效。

2、本協議在下列情況下解除:

(1)經各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

(2)任一方發生違約行為並在守約方向其發出要求更正的書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天內不予更正的,或發生累計兩次或以上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無法履行。

3、提出解除協議的一方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通知在到達其他各方時生效。

八、爭議解決

1、本協議的效力、解釋及履行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各方在執行本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如果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選擇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1、協議未盡事宜,各方可另行簽署補充文件,該補充文件與本協議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並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各方簽字、蓋章後成立並生效。

3、本協議用中文書寫,________式________份,各方各持________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的簽訂地為________。

各方同意並接受上述條款:

甲方:(公章)

授權代表(簽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公章)

授權代表(簽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股權投資框架協議範文 篇14

轉讓方:

受讓方:

鑑於:

1、某公司為經某部門批准成立的債權轉股權公司;

2、根據________資產管理公司、中國________資產管理公司和原________局(後整體改製為某公司)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共同簽署的《債權轉股權協議》和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共同簽署的《出資協議書》,原________局多種經營開發公司及其資產均已投入某公司;

一、本次轉讓

1、________公司同意向________公司出售、________公司同意向某公司購買某集團多種經營有限公司100%股權(以下簡稱“標的股權”)。

2、自轉讓交割日起,________公司享有標的股權及其項下的所有權益、權利,並承擔標的股份項下的所有責任和義務。轉讓交割日指________集團多種經營有限公司完成股東變更的工商登記變更之日。

3、交割日前股權項下的所有未分配利潤以及在該等股權下所有盈利或虧損,亦均由某公司享有或承擔。

4、________公司保證截至轉讓交割日(含轉讓交割日當日),不存在、也不會發生任何第三方對標的股權享有任何權利,標的股權且未設定也不存在任何質押、委託管理或其他第三方權利。截至轉讓交割日(含轉讓交割日當日),不存在、也不會發生針對標的股權的任何查封、凍結、扣押或者強制執行等任何法律程序。

二、轉讓價款

雙方同意本協議下標的股權的轉讓價款為零元。

三、工作安排和交割

雙方將共同採取所有必要行動並簽署所有必要文件、文書,以完成本次股權轉讓的工商變更登記等相關工作。

四、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應適用中國法律並應根據中國法律解釋。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爭議,均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進行。如果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五、保密

雙方都應當,並應當促使其代表,對另一方的未公開信息和/或保密信息予以嚴格保密,未經一方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將保密信息予以披露(包括但不限於通過接受採訪、回答問題或調查、新聞發佈、在指定媒體刊登公告或者其他方式)。

六、其他

1、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各自公章後生效;

2、本協議正本4份,由某公司和某公司各執一份,其他各份報主管機關審批運用或備案,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於本協議文首日期訂立,以昭信守。(此頁無正文,為股權轉讓協議的簽署頁)

轉讓方: ________________(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受讓方: _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股權投資框架協議範文 篇15

股權投資信託合同(國際公寓)

本合同鄭重聲明:受託人管理信託財產應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依據本信託合同規定管理信託資金所產生的風險,由信託財產承擔,即由委託人交付的資金以及由受託人對該資金運用後形成的財產承擔;受託人違背信託合同、處理信託事務不當使信託資金受到損失,由受託人賠償。

本合同的雙方為:

1.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受託人:________國際信託投資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投資於北京________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北京________國*公寓項目,上述合同雙方遵循平等、自願、互利和誠實信用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以下簡稱《信託法》)、《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和規章,在充分友好協商基礎上,就設立信託事宜達成一致,委託人願意委託受託人,受託人願意接受委託人委託辦理本合同項下的信託業務,雙方為此特訂立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 定義和解釋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釋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如下含義:

1.本合同:指《________國*公寓項目股權投資信託合同》及對該合同的任何修訂和補充。

2.資金信託: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自己合法擁有的資金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受託人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運用和處分的行為。

3.項目公司:指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平谷分局登記註冊的北京________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

4.指定管理資金信託:指委託人設立信託時,在信託文件中就信託資金的運用方式、運用項目、運用期限等明確指定,由受託人根據信託文件管理、運用、處分信託資金的資金信託業務。

5.信託資金:指委託人設立本信託時交付給受託人的資金。

6.信託計劃:指受託人對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處分的安排。

7.信託收益:指受託人根據信託文件的規定,計算並分配給受益人的現金。

8.總信託收益:指受託人根據信託文件的規定,集合管理、運用、處分信託財產時產生的收益,減去信託財產應承擔費用後的餘額 。

9.信託計劃資金:指信託計劃項下,信託資金的總和。

10.信託文件:指①本合同、②信託計劃、③信託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

11.股權轉讓:指信託期滿________國-信將以信託資金形成的股權轉讓給北京中建嵐森建設投資有*公司。

第二條 信託目的

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自願將其合法所有的本合同第七條所列信託資金委託給受託人。受託人根據《________國*公寓項目股權投資信託計劃》(以下簡稱________信託計劃)及本合同的約定,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和運用信託財產,主要投資於項目公司的股權,通過________國*公寓項目的開發、經營獲取收益。

第三條 信託類別

本信託為指定管理資金信託。委託人在本合同、________信託計劃,以及“風險申明書”等信託文件中就信託財產的運用方式、運用項目、運用期限等進行明確指定,由受託人根據信託文件管理、運用和處分信託財產。

股權投資框架協議範文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現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願達成本協議書 ,並聲明共同遵守 :

一、甲方同意乙方向甲方公司注資。

二、乙方向甲方公司注資(即股權投資):

1 、注資方式:乙方將以現金的方式向甲方公司注資,注資額為__________萬元(注:注資額為甲方提供實際辦公場所費用租金) ,佔該公司 __________ %股權。

2 、注資期限:乙方 一次性支付辦公地使用費用,時間為 __________ 個月。

3 、股權的排他性和無瑕疵:甲方保證對其擬增發或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股權未被查封,沒有工商、税務問題,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4 、費用承擔:在本次股權投資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如見證、審計、工商變更等),由甲方承擔。

5 、債務劃分:乙方不承擔甲方本協議簽訂前任何債務,及工商税務罰金及其他費用支付;本協議簽訂後乙方不承擔甲方運營過程中任何債務。

6 、公司分紅:甲方應按季度進行財務報表交於乙方進行財務審查,保證本協議簽訂到期日進行分紅,保證紅利正常歸屬到乙方賬户,不得隨意扣除、挪用、侵佔等。

6 、違約責任:

如乙方按 期支付股權投資款 。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如甲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股權投資款的萬分之 __________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三、甲方的其他責任:

1 、甲方應指定專人及時、合理地向乙方提供乙方在履行 本協議 過程中所必須的證件和法律文件資料 。

2 、甲方對其提供的一切證件和法律文件資料的真實性、正確性、合法性承擔全部責任。

四、乙方的其他責任:

1 、乙方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照規定從事企業信息諮詢服務工作。

2 、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證件和資料負有妥善保管和保密責任,乙方不得將證件和資料提供給與本次諮詢服務無關的其他第三者。

五、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信息撰寫材料,甲方確認無誤後簽名蓋章,意味着甲方認可乙方撰寫的材料符合甲方的真實情況,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全部責任,如果因為材料不真實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六、實際注入資金:實際注入為乙方向甲方提供辦公場地,及辦公設施;位置在__________樓;正常運營期間,乙方擁有辦公設備擁有權,甲方僅有使用權;辦公設施若損壞,甲方應按照原價賠償,含在公司正常運營成本內;若甲方搬離該辦公場所,物品均歸乙方所有,股權仍然有效;若甲方因經營原因,導致公司負債 、破產等,乙方不承擔任何費用,辦公設施仍歸乙方所有。

六、由於不可抗力因素,如火災 、 水災等自然災害或者罷工、政府強制措施、政府政策變更等原因而影響本協議的執行,雙方不負違約責任,根據事故影響的時間可將協議履行時間相應延長,並由甲乙雙方協商補救措施。

七、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和爭議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八、 甲乙雙方在執行 本 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如果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選擇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 、協議的生效及其它:

1 、本協議簽字蓋章後即時生效。協議一式 兩 份,甲乙雙方各執 一 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 或 授權代表人 ( 簽章 ) :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

乙方 或 授權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

協議書籤訂地點 :________________

協議書籤訂時間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股權投資框架協議範文 篇17

本股權投資協議(“本協議”)由以下各方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中國__________市訂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鑑於:

1.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或“公司”)是一家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併合法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號:_____),註冊地在_____,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萬元。公司原股東為擴大生產經營規模需引進甲方作為戰略投資者。甲方願作為戰略投資者投資_____公司。

2.原始股東一致同意甲方以增資形式向目標公司募集資金人民幣萬元。增資完成後,甲方佔增資後的目標公司股權。

3.目標公司與原始股東已同意按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向投資人募集投資款,而投資人在對公司法律、財務、市場等方面進行了充分盡職調查的前提下已同意按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向目標公司增資。

為此,各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經友好協商,達成本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章釋義及定義

第一條定義

在本協議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規定,否則下列詞語具有以下含義:

“關聯方”指就某一人士而言,直接或間接(通過一個或多箇中介)控制該人士、被該人士控制、或與該人士處於共同控制之下的任何其他人士。

“工商部門”指中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或其在當地的分支機構,試上下文而定。

“公司及各原始股東保證”指公司及各原始股東在本協議中向投資人所作出的陳述與保證。

“經審計的税後淨利潤”指投資人和公司共同指定的審計機構按照中國通用的會計準則對公司年度合併財務報表進行審計後的公司實際税後淨利潤(淨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較低者為準)。

“經修訂的公司章程”指由原始股東和投資人於依據本協議約定,在投資人出資到位後申請辦理註冊資本變更同時修改的公司章程。

“權利負擔”指質押、抵押、擔保、留置權、優先權或其他任何種類的權利主張、共有財產利益或其他回購權,包括任何對於表決、轉讓、或者行使任何其他性質的所有權的任何限制,但除了所適用的法律強制性規定外。

“認購”指投資人或者其確定的最終投資方根據本協議對新增股份的認購。

“投資人保證”指投資人在本協議中向公司及原始股東所作出的陳述與保證。

“工作日”指除週六、週日、中國國務院指定的法定節假日以外且中國的商業銀行開門營業的任何一日。

“重大不利影響”指公司的銷售收入、淨資產、利潤等發生超過_____%的減少或下降,或對公司的業務前景(財務或其他)的重大不利影響,無論是否來自供公司的通常商業過程的交易。

“上市”指公司通過IPO、借殼上市、併購重組等方式,使得公司直接或間接參與資本市場,公司股東因該等上市行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

“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中國台灣地區除外)。

“元”、“萬元”,指人民幣“元”和“萬元”。

第二條解釋

(1)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本協議提及下述用語應包括以下含義:

提及“法律”,應包括中國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行政條例、地方規章(包括不時做出之修訂)的任何規定;

提及“一方”時,應在上下文允許的情況下包括其各自的繼任者、個人代表及經許可的受讓人;

提及“包括”應被理解為“包括但不限於”。

(2)本協議包含的目錄和標題僅為方便查閲而設,不應被用於解釋、理解或以其他方式影響本協議規定的含義。

(3)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本協議提及條款、附件和附錄時指本協議的條款、附件和附錄,且提及任何文件,均包括對該等文件的任何修訂、補充、修改、變更。本協議各附件及附錄以及根據本協議規定或為實現本協議的目的簽署其他文件,在此構成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4)各方已共同參與本協議的協商和起草,對本協議中各方存在歧義或者不明之處已經進行充分協商和溝通,本協議不構成格式文本,且一方不得以未參與本協議的起草、討論或者對本協議約定事項存在重大誤解為由主張本協議或本協議中個別條款無效。

(5)原始股東對本協議項下的義務承擔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為實現本協議約定,投資人有權要求原始股東中的一方或三方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

第二章增資

第三條投資方式

(1)各方同意,由甲方負責募集投資款人民幣萬元。

(2)根據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投資人特此同意以現金方式出資,目標公司特此同意接受投資,且該等新增股份及其所代表的所有者權益應未附帶亦不受限於任何權利負擔(本次增資稱為“本次交易”)。

第四條投資對價

本次甲方投資總額為_______________萬元,佔增資擴股後的目標公司_____%股權。

第五條投資款的支付

各方確認,在滿足下列全部條件,或者投資人同意豁免下列全部或部分條件後10個工作日內,投資人應將投資款匯入指定賬户:

(1)本協議約定的生效條件已經全部實現;

(2)投資人聘請的法律顧問為本次交易出具了重大風險的法律意見書;

(3)完成關聯方的清理工作,包括註銷無實質業務的關聯方以及將與公司業務相關的關聯方整合進入公司合併報表範圍內。

(4)至投資人繳款日,各項公司及各原始股東保證均真實、完整、準確且無誤導性;

(5)至投資人繳款日,公司和各原始股東履行及遵守了在本協議項下所有要求其履行及遵守各項協議、義務或承諾;

(6)至投資人繳款日,公司未發生任何在業務、經營、資產、財務狀況、訴訟、前景或條件等方面的重大不利變化。

第六條支付後的義務

公司應在投資人繳納出資後及時完成以下事項:

(1)自投資人繳納出資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公司應向投資人出具由公司董事長簽署並加蓋公司印章的出資證明書,並將投資人加入股東登記名冊以表明其對股權享有完全的所有權、權利和利益及正式註冊為公司的註冊股東。

(2)自投資人繳納出資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公司應於相關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工商登記手續,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三章股東的權利

第七條優先認購權

(1)當公司擬增加註冊資本(包括其他第三方以增資方式成為公司股東)時,各方有權按其各自的出資比例優先認購公司擬增加的註冊資本,但是以下情形除外(1)公司資本公積或法定公積按股東出資比例轉增註冊資本;以及(2)經過股東會批准,公司為收購的目的發行新增註冊資本。

(2)若任何一方未行使其優先認購權的,其他各方可再行認繳該等未經認繳的擬增加的註冊資本。

第八條優先購買權

(1)如果公司原始股東(“轉讓方”)欲將其在公司全部或部分的股份轉讓給任何第三方(“擬受讓方”)時,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享有該等股份的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共同出售權

原始股東及投資人需共同遵守下列條款:

(1)如果轉讓方欲將其在公司的標的權益轉讓給任何擬受讓方時,若非轉讓方未行使優先購買權以購買全部擬轉讓股份,則未行使優先購買權的非轉讓方應有權按比例同轉讓方一起向擬受讓方轉讓該非轉讓方持有的公司股份。

(2)轉讓方擬轉讓公司股份前,應按照第八條(2)項規定向其他股東發出書面通知。其他股東應當在收到該項轉讓通知後20日內書面回覆轉讓方是否行使共同出售權,否則視為放棄共同出售權。其他股東擬行使共同出售權的,則該股東共同出售的股份≤該股東持股總數×(擬轉讓股份總數/轉讓方持股總數)。

(3)轉讓方應允許行使共同出售權的股東以相同的條款和條件同時向擬受讓方出售其股份,擬受讓方不同意行使共同出售權的股東共同出售的,轉讓方不可以向擬受讓方出售全部或部分的股份。

第十條反稀釋條款

未經投資人事先書面同意,公司不得向原始股東和任何第三方以增資形式再融資,或發行可轉債、認股權證或期權;經投資人書面同意,如果公司向原始股東或任何第三方以增資形式再融資,則發行該等新股單價(下稱“新低價格”,新低價格=公司發行該等新股所獲得的全部對價÷該等新股佔公司發行後公司全部股權的比例÷發行新股後公司的股本總額)不得低於一個門檻價格(門檻價格=投資人對公司實際投資總額÷投資人持股比例÷本次交易完成後公司的股本總額)。如果新低價格低於門檻價格,則投資人有權以一元人民幣的總對價從發起人股東獲得一定數量的公司股份(下稱“新增股份”),以使得該等新股發行後,投資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不少於增資時的股份比例。投資人從發起人股東獲得新增股份所支付的對價超過一元人民幣的,發起人股東應當將超出部分以投資人認可的方式補償給投資人。

第十一條清償權

公司發生任何清算、解散或終止情形,在公司依法支付了税費、薪金、負債和其他分配後,投資人依照投資金額所佔公司股份比例取得相應的分配。

第四章法人治理及公司運營

第十二條股東大會

(1)公司設股東大會,股東大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2)股東大會審議的事項應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取得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半數以上或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但下列事項在股東大會審議時,須取得投資人的同意方可通過:

(a)公司向第三方募集資本或向第三方發行股份或增加、減少公司註冊資本;

(b)批准公司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c)涉及公司上市時間、方式、地點、路徑等事項;

(d)變更公司經營範圍;

(e)公司對外投資或金額超過500萬以上的資產收購、處置事項;

(f)公司章程或其他公司基本文件的重大修改;

(g)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案;

(h)增加或減少公司董事會董事的人數;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i)公司年度財務預算方案外的且單筆金額超過人民幣100萬元或者年度累計超過500萬元的支出;

(j)公司與關聯方發生的單筆超過100萬元或者累計超過500萬元的關聯交易合同的簽署;

(k)公司對外簽署的金額單筆超過100萬元或者累計超過500萬元的非經營性合同;

(l)清算、兼併或出售或購買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絕大部分資產,或使得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發生控制權變化;

(m)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的性質或結構;

(n)增加公司員工持股計劃或相似計劃下發行的股份,但是源於原始股東存量股份的除外;

(o)在正常業務經營之外許可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公司的任何專利、著作權、商標或者其他知識產權;

(p)借款或者以任何方式承擔任何超過人民幣500萬元的債務,或在公司的專利、著作權、商標或其他知識產權上創設任何權利負擔;

(q)以公司資產為第三方債務提供擔保或向任何董事、管理人員或僱員或關聯方提供貸款或者擔保;

(r)改變或取消任何投資人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優先權或特權。

第十三條公司組織結構安排

(1)本次交易完成後,公司應再成立新一屆董事會及監事會。董事會應由6名董事組成,其中4名由原始股東委任,2名董事由投資人委任。監事會應由3名監事組成,其中監事長及1名監事由投資人委任。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出納由投資人委任。原始股東和投資人承諾在行使股東選舉權利時保證對方各自提名的候選人當選董事。董事離職,提名方有權提名另一候選人並經選舉成為公司董事。

(2)董事參加董事會及其履行董事職責所發生的相關合理費用由公司承擔。

(3)董事會的召開應有所有董事,並且其中應包括投資人提名的董事(但在會議召開十日前,經兩次通知未能參加會議也未能委託代理人蔘加會議的除外)參加方可有效。如董事未準時參加董事會的,公司應再次通知,並將會議時間相應順延5天召開。

(4)有關下列事項的決議應由董事會至少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同意方能通過,並且其中必須包括投資人董事的同意(以下指“特殊決議”)

(a)制定關於變更公司經營範圍的方案;

(b)制定設立新的子公司、代表處、分公司的方案;

(c)任命、撤職和替換公司外部審計機構和高級管理人員以及變更公司審計、財務制度和程序、會計政策、會計估計;

(d)審計批准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和其他福利待遇制度,包括獎金、車輛和房屋的購買和規定;

(e)增加公司任何年薪高於40萬元人民幣的高級管理人員的年薪和福利計劃,且年漲幅超過25%;

(f)股東大會權限下的關聯交易、對外投資、擔保及資產收購、處置事項;

(g)任何涉及關聯方的交易的協議或協議項下各方權利或義務的任何棄權、批准、同意或修改,或者公司或者任何子公司遲延或未能盡力行使其在涉及關聯方的交易的協議或協議項下享有的針對協議相對方的權利和救濟;

(h)購買任何上市或非上市證券(包括但不限於股票、債券、認股權證等)的行為;

(i)各方一致認為需董事會決議同意的其他事項。

第五章承諾

第十四條公司及原始股東向投資人承諾如下(但如有特別提及其他方的承諾之處,該承諾亦構成該方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

(1)在工商登記日前,除已獲得投資人事先書面同意外,(i)公司不得新發行任何股份,包括髮行與公司股份相關的期權、權證、各種種類的可轉換債;(ii)公司各原始股東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轉讓任何公司股份;在工商登記日前,採取所有合理措施確保公司以一個持續經營的實體按一般及正常業務過程營運其主營業務,其性質、範圍或方式均不得中斷或改變,且應延用本協議簽訂之日前採用的健全商業原則;

(2)在工商登記日前,公司或任何原始股東均不得從事、允許或促成任何會構成或導致違反本協議或經修訂的公司章程項下任何陳述與保證或任何協議、義務或承諾的作為或不作為,且應就所發生或可能發生的任何將導致違反本協議或經修訂的公司章程項下任何陳述與保證或任何協議、義務或承諾的任何事件、條件或情形及時通知投資人;

(3)在工商登記日前,公司不得宣派或支付任何股息,或就收入或利潤向各原始股東作出任何其他形式的分配;

(4)在工商登記日前,以本協議所載列的保密規定為前提,投資人的代表應可在發出合理通知後,於正常營業時間查閲公司的賬冊和記錄(包括所有的法定賬冊、會議記錄、合同等);

(5)各方特此同意互相配合,盡各自合理的最大努力備齊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資料。

第六章陳述及保證

第十五條各方共同的陳述及保證

(1)各方均依據其管轄法律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具備作為公司股東的主體資格;

(2)交易文件構成各方的合法、有效及具有約束力的義務,並可根據其條款強制執行;

(3)各方簽署交易文件、完成本次交易以及履行並遵守交易文件的條款和條件,(a)並不違反該方需遵守或該方受到約束的任何法律或法規、或任何司法或行政上的命令、裁決、判決或法令,且(b)也不導致違反對該方有約束力的任何協議、合同、文件或承諾項下的條款。

第七章會計制度及財務管理

第十六條會計年度

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公司所有憑證、收據、統計報表和報告、財務賬冊應以中文書寫。

第十七條審計

(1)公司的財務審計應由一家國內的由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指定的獨立的具有證券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根據中國會計準則來完成。審計報告應遞交股東大會、董事會。

(2)如果任一股東合理認為有必要聘請其他審計師或專業人員來進行年度財務審計和審查時,則其可以在不影響公司正常經營的情況下進行審計和審查,公司應給予配合,所發生的費用由該股東承擔。

第十八條財務管理

(1)在每個季度結束後的四十五(45)日內,公司應當向全體股東提供根據中國公認會計准則編制的公司當季度的財務報表。

(2)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後九十(90)日內,公司應當向全體股東提供根據中國公認會計准則編制的未經審計的公司當年度的財務報表。

(3)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後的一百二十(120)日內,公司應當向全體股東提供經由由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指定的具有國內證券從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根據中國會計準則編制的公司當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此外,公司(財務負責人)還應準備董事會要求的其他財務報表及關於年度利潤分配的建議書。

第十九條知情權

公司股東各方有權在不影響公司正常經營的情況下,依法行使公司法賦予股東的查閲會計賬簿、複製公司章程、董事會/股東會決議、財務會計報告的權利,公司應當進行配合。

第八章生效和終止

第二十條生效

本協議在滿足下列全部條件,或者各方同意豁免相關條件之日起生效:

(1)本協議已經各方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署或者加蓋各方公章;

(2)泰*資本已經召開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投資人本次投資議案;

(3)就本次交易,投資人已經取得了內部投資委員會等有權機構的批准;

(4)至簽署日,未發現公司發生任何重大不利變化。

第二十一條終止

(1)如果在投資人繳款前任何時候發現公司存在任何下列事實、事宜或事件(不論是在本協議簽署之日或之前存在或發生,還是在其後產生或發生),投資人有權向公司和/或各原始股東發出書面通知終止本協議:

(a)公司和/或原始股東嚴重違反本協議,而且該違反在投資人發出書面通知要求有關方對違約作出補救後60日內未得到補救;

(b)公司和/或原始股東嚴重違反任何公司及各原始股東保證;

(c)發生對公司業務、狀況(財務或其他)、前景、財產或經營成果的重大不利影響。

(2)在下列情況下,權利方可單方提出中止本協議,而本協議所約定之本次交易將隨之被放棄:

(a)經由各方協商一致而終止;

(b)之前,公司未能完成關聯方的清理工作,包括註銷無實質業務的關聯方以及將與公司業務相關的關聯方整合進入公司合併報表範圍內。

(c)出現本協議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對公司運作造成重大妨礙,時間超過六(6)個月,並且各方沒有找到公平的解決辦法。

第九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違約責任

(1)對於本協議任何一方因嚴重違反本協議及/或經修訂的公司章程所規定的任何陳述、保證、承諾或義務所引起或導致的任何損失、損害、責任、索賠、訴訟、費用和支付,該方應向其他各方作出賠償並使其不受損害。

(2)原始股東對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或賠償責任,以及本協議需承擔回購義務、補償責任等承擔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投資人有權依據本協議要求原始股中的一方或幾方單獨或共同承擔相應的責任或履行相應的義務。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三條不可抗力

(2)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影響一方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期內中止履行,而不視為違約。同時,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迅速書面通知其他方,並在不可抗力結束後15日內提供不可抗力發生及其持續的足夠證據。

(3)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應立即互相協商,以找到公平的解決辦法,並且應盡一切合理努力將不可抗力的後果減小到最低限度。如不可抗力的發生或後果對公司運作造成重大妨礙,時間超過六(6)個月,並且各方沒有找到公平的解決辦法,則任何一方可按照本協議相關條款提出終止本協議。

第十一章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第二十四條法律適用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簽署以及爭議的解決應受中國法律保護並均適用中國法律。

第二十五條爭議解決

(1)本協議或本協議的履行、解釋、違約、終止或效力所引起的或與此有關的任何爭議、糾紛或權利要求,都首先應爭取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加以解決。如果在開始協商後60日內未能通過這種方式解決爭議,應在一方通知爭議其他方後將該爭議提交仲裁。

(2)各方同意將爭議提交長沙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章其他規定

第二十六條保密責任

(1)各方確認,各方及其關聯方之間由於本協議而交換或獲得的任何口頭或書面資料、以及各方成為公司股東後所知悉的公司業務、財務、技術、法律等信息均是保密專有資料(下稱“保密信息”)。各方應當,並應確保其各自的代表(包括但不僅限於任何高級管理人員、董事、僱員、股東、代理人、關聯方及聘請的專業機構)對所有該等保密信息嚴格保密,未經資料提供方的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該資料。

(2)下列情況不視為一方違反保密義務:

(a)該資料是公開資料或者通過公開渠道取得;

(b)應監管部門要求或者為爭議解決而向仲裁機構提供。

第二十七條放棄

本協議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本協議項下的一項權利並不作為對該項權利的放棄;任何單獨一次或部分行使一項權利亦不排除將來對該項權利的其他行使。

第二十八條轉讓

(1)各方已經知悉並同意,投資人作為專業投資機構,有權利通過其控制的專項基金向公司繳納投資款。若投資人行使這一權利,在繳款前,應將出資人、出資金額、出資時間等書面通知公司及原始股東。

(2)投資人若通過其專項基金實施對公司的投資,則本協議下賦予投資人的特定的股東權利義務,均由實際投資的專項基金繼承享有。該項權利繼承無需相關方另行簽署協議,公司及原始股東對此予以確認。

(3)為辦理工商登記備案所需,公司、原始股東、投資人及專項基金可另行簽署增資擴股協議,但並不因此代替本協議的效力,其內容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本協議為準。

(4)投資人或專項基金轉讓所持有公司股份的,受讓方承繼投資人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或義務。

第二十九條修改

本協議不得口頭修改。只有經各方一致同意並簽署書面文件,本協議的修改方可生效。

第三十條可分性

若本協議中或多項條款,根據任何適用的法律或法規在任何一方面被視為無效、不合法或不可執行,本協議其餘條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執行性並不因此在任何方面受影響或受損害。各方應通過誠意磋商,努力以有效的條款取代那些無效、不合法或不可執行的條款,而該等有效的條款所產生的經濟效果應儘可能與那些無效、不合法或不可執行的條款所產生的經濟效果相似。

第三十一條文本

本協議用中文書寫,一式五份,每一份簽署的文本均應被視為原件,各方各持一份,其餘交由公司存檔,以備有關部門審核、備案只用。

第三十二條本協議未盡事宜,將簽署《股東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條通知

(1)本協議要求任何一方發出的通知或其他通訊,應用中文書寫,並用專人遞送、信函、特快專遞或傳真發至另一方在本協議所列的地址或不時通知該方的其他指定地址。

(2)通知被視為有效送達的日期,應按如下確定:

(a)專人遞送的通知,專人遞送當日即視為已有效送達;

(b)用信函發出的通知,則在信函寄出日(在郵戳上標明)後的第10天,即視為已有效送達;

(c)用特快專遞發出的通知,在特快專遞寄出日第4天,即視為已有效送達;

(d)用傳真發送的通知,在有關文件的傳送確認單上所顯示的傳送日期之後的第一個工作日視為已有效送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

股權投資框架協議範文 篇1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現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願達成本協議書,並鄭重聲明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乙方向甲方公司注資。

(二)乙方向甲方公司注資(即股權投資)。

1、注資方式:乙方將以現金的方式向甲方公司注資,注資額為__________元,佔該公司__________%股權。

2、注資期限:乙方可以一次性全額注資或者分批註資,如若分批註資則需符合下列規定:每月注入_____________元 即__________%,注資期限共_____________個月,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次月_____________號起算。乙方須在該規定的期限內注入所有資金。

3、手續變更:甲方可以採取增資或者股權轉讓的方式吸收乙方注入的資金,且甲方須在乙方注入所有資金後個 工作日內完成股東變更的工商登記手續。

4、股權的排他性和無瑕疵:甲方保證對其擬增發或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股權未被查封,沒有工商、税務問題,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5、費用承擔:在本次股權投資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如見證、審計、工商變更等),由甲方承擔。

6、違約責任: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投資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_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如甲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股權投資款的萬分之__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三)甲方的其他責任。

1、甲方應指定專人及時、合理地向乙方提供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所必須的證件和法律文件資料。

2、甲方對其提供的一切證件和法律文件資料的真實性、正確性、合法性承擔全部責任。

(四)乙方的其他責任。

1、乙方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照規定從事企業信息諮詢服務工作。

2、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證件和資料負有妥善保管和保密責任,乙方不得將證件和資料提供給與本次諮詢服務無關的其他第三者。

(五)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信息撰寫材料,甲方確認無誤後簽名蓋章,意味着甲方認可乙方撰寫的材料符合甲方的真實情況,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全部責任,如果因為材料不真實造成的一切後果, 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六)由於不可抗力因素,如火災、水災等自然災害或者罷工、政府政策變更等原因而影響本協議的執行,雙方不負違約責任,根據事故影響的時間可將協議履行時間相應延長,並由甲乙雙方協商補救措施。

(七)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和爭議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八)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選擇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協議的生效及其它。

1、本協議簽字蓋章後即時生效。協議_________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股權投資框架協議範文 篇19

本股權投資協議(“本協議”)由以下各方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中國__________市訂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鑑於:

1.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或“公司”)是一家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併合法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號:_____),註冊地在_____,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萬元。公司原股東為擴大生產經營規模需引進甲方作為戰略投資者。甲方願作為戰略投資者投資_____公司。

2.原始股東一致同意甲方以增資形式向目標公司募集資金人民幣 萬元。增資完成後,甲方佔增資後的目標公司 股權。

3.目標公司與原始股東已同意按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向投資人募集投資款,而投資人在對公司法律、財務、市場等方面進行了充分盡職調查的前提下已同意按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向目標公司增資。

為此,各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經友好協商,達成本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章釋義及定義

第一條定義

在本協議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規定,否則下列詞語具有以下含義:

“關聯方”指就某一人士而言,直接或間接(通過一個或多箇中介)控制該人士、被該人士控制、或與該人士處於共同控制之下的任何其他人士。

“工商部門”指中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或其在當地的分支機構,試上下文而定。

“公司及各原始股東保證”指公司及各原始股東在本協議中向投資人所作出的陳述與保證。

“經審計的税後淨利潤”指投資人和公司共同指定的審計機構按照中國通用的會計準則對公司年度合併財務報表進行審計後的公司實際税後淨利潤(淨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較低者為準)。

“經修訂的公司章程”指由原始股東和投資人於依據本協議約定,在投資人出資到位後申請辦理註冊資本變更同時修改的公司章程。

“權利負擔”指質押、抵押、擔保、留置權、優先權或其他任何種類的權利主張、共有財產利益或其他回購權,包括任何對於表決、轉讓、或者行使任何其他性質的所有權的任何限制,但除了所適用的法律強制性規定外。

“認購”指投資人或者其確定的最終投資方根據本協議對新增股份的認購。

“投資人保證”指投資人在本協議中向公司及原始股東所作出的陳述與保證。

“工作日”指除週六、週日、中國國務院指定的法定節假日以外且中國的商業銀行開門營業的任何一日。

“重大不利影響”指公司的銷售收入、淨資產、利潤等發生超過_____%的減少或下降,或對公司的業務前景(財務或其他)的重大不利影響,無論是否來自供公司的通常商業過程的交易。

“上市”指公司通過IPO、借殼上市、併購重組等方式,使得公司直接或間接參與資本市場,公司股東因該等上市行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

“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中國台灣地區除外)。

“元”、“萬元”,指人民幣“元”和“萬元”。

第二條解釋

(1)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本協議提及下述用語應包括以下含義:

提及“法律”,應包括中國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行政條例、地方規章(包括不時做出之修訂)的任何規定;

提及“一方”時,應在上下文允許的情況下包括其各自的繼任者、個人代表及經許可的受讓人;

提及“包括”應被理解為“包括但不限於”。

(2)本協議包含的目錄和標題僅為方便查閲而設,不應被用於解釋、理解或以其他方式影響本協議規定的含義。

(3)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本協議提及條款、附件和附錄時指本協議的條款、附件和附錄,且提及任何文件,均包括對該等文件的任何修訂、補充、修改、變更。本協議各附件及附錄以及根據本協議規定或為實現本協議的目的簽署其他文件,在此構成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4)各方已共同參與本協議的協商和起草,對本協議中各方存在歧義或者不明之處已經進行充分協商和溝通,本協議不構成格式文本,且一方不得以未參與本協議的起草、討論或者對本協議約定事項存在重大誤解為由主張本協議或本協議中個別條款無效。

(5)原始股東對本協議項下的義務承擔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為實現本協議約定,投資人有權要求原始股東中的一方或三方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

第二章增資

第三條投資方式

(1)各方同意,由甲方負責募集投資款人民幣 萬元。

(2)根據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投資人特此同意以現金方式出資,目標公司特此同意接受投資,且該等新增股份及其所代表的所有者權益應未附帶亦不受限於任何權利負擔(本次增資稱為“本次交易”)。

第四條投資對價

本次甲方投資總額為_______________萬元,佔增資擴股後的目標公司_____%股權。

第五條投資款的支付

各方確認,在滿足下列全部條件,或者投資人同意豁免下列全部或部分條件後10個工作日內,投資人應將投資款匯入指定賬户:

(1)本協議約定的生效條件已經全部實現;

(2)投資人聘請的法律顧問為本次交易出具了重大風險的法律意見書;

(3)完成關聯方的清理工作,包括註銷無實質業務的關聯方以及將與公司業務相關的關聯方整合進入公司合併報表範圍內。

(4)至投資人繳款日,各項公司及各原始股東保證均真實、完整、準確且無誤導性;

(5)至投資人繳款日,公司和各原始股東履行及遵守了在本協議項下所有要求其履行及遵守各項協議、義務或承諾;

(6)至投資人繳款日,公司未發生任何在業務、經營、資產、財務狀況、訴訟、前景或條件等方面的重大不利變化。

第六條支付後的義務

公司應在投資人繳納出資後及時完成以下事項:

(1)自投資人繳納出資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公司應向投資人出具由公司董事長簽署並加蓋公司印章的出資證明書,並將投資人加入股東登記名冊以表明其對股權享有完全的所有權、權利和利益及正式註冊為公司的註冊股東。

(2)自投資人繳納出資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公司應於相關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工商登記手續,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三章股東的權利

第七條優先認購權

(1)當公司擬增加註冊資本(包括其他第三方以增資方式成為公司股東)時,各方有權按其各自的出資比例優先認購公司擬增加的註冊資本,但是以下情形除外(1)公司資本公積或法定公積按股東出資比例轉增註冊資本;以及(2)經過股東會批准,公司為收購的目的發行新增註冊資本。

(2)若任何一方未行使其優先認購權的,其他各方可再行認繳該等未經認繳的擬增加的註冊資本。

第八條優先購買權

(1)如果公司原始股東(“轉讓方”)欲將其在公司全部或部分的股份轉讓給任何第三方(“擬受讓方”)時,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享有該等股份的優先購買權。

(2)轉讓方在轉讓持有的公司股份前,應向公司其他股東(“非轉讓方”)發出書面通知,並列明(a)擬轉讓的股份數量;(b)擬轉讓價格或價格確定方法;(c)擬受讓方的身份或確定受讓方的方式;及(d)其他條款和條件。非轉讓方享有購買全部或部分擬轉讓股份的優先購買權。如果在轉讓方發出轉讓通知的30日內,非轉讓方未發出書面同意或未通知轉讓方其選擇購買全部或者部分擬轉讓股份的,則視為非轉讓方放棄該次轉讓中的優先購買權。任何未履行上述程序的股份轉讓均屬無效。

第九條共同出售權

原始股東及投資人需共同遵守下列條款:

(1)如果轉讓方欲將其在公司的標的權益轉讓給任何擬受讓方時,若非轉讓方未行使優先購買權以購買全部擬轉讓股份,則未行使優先購買權的非轉讓方應有權按比例同轉讓方一起向擬受讓方轉讓該非轉讓方持有的公司股份。

(2)轉讓方擬轉讓公司股份前,應按照第八條(2)項規定向其他股東發出書面通知。其他股東應當在收到該項轉讓通知後20日內書面回覆轉讓方是否行使共同出售權,否則視為放棄共同出售權。其他股東擬行使共同出售權的,則該股東共同出售的股份≤該股東持股總數×(擬轉讓股份總數/轉讓方持股總數)。

(3)轉讓方應允許行使共同出售權的股東以相同的條款和條件同時向擬受讓方出售其股份,擬受讓方不同意行使共同出售權的股東共同出售的,轉讓方不可以向擬受讓方出售全部或部分的股份。

第十條反稀釋條款

未經投資人事先書面同意,公司不得向原始股東和任何第三方以增資形式再融資,或發行可轉債、認股權證或期權;經投資人書面同意,如果公司向原始股東或任何第三方以增資形式再融資,則發行該等新股單價(下稱“新低價格”,新低價格=公司發行該等新股所獲得的全部對價÷該等新股佔公司發行後公司全部股權的比例÷發行新股後公司的股本總額)不得低於一個門檻價格(門檻價格=投資人對公司實際投資總額÷投資人持股比例÷本次交易完成後公司的股本總額)。如果新低價格低於門檻價格,則投資人有權以一元人民幣的總對價從發起人股東獲得一定數量的公司股份(下稱“新增股份”),以使得該等新股發行後,投資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不少於增資時的股份比例。投資人從發起人股東獲得新增股份所支付的對價超過一元人民幣的,發起人股東應當將超出部分以投資人認可的方式補償給投資人。

第十一條清償權

公司發生任何清算、解散或終止情形,在公司依法支付了税費、薪金、負債和其他分配後,投資人依照投資金額所佔公司股份比例取得相應的分配。

第四章法人治理及公司運營

第十二條股東大會

(1)公司設股東大會,股東大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2)股東大會審議的事項應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取得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半數以上或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但下列事項在股東大會審議時,須取得投資人的同意方可通過:

(a)公司向第三方募集資本或向第三方發行股份或增加、減少公司註冊資本;

(b)批准公司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c)涉及公司上市時間、方式、地點、路徑等事項;

(d)變更公司經營範圍;

(e)公司對外投資或金額超過500萬以上的資產收購、處置事項;

(f)公司章程或其他公司基本文件的重大修改;

(g)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案;

(h)增加或減少公司董事會董事的人數;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i)公司年度財務預算方案外的且單筆金額超過人民幣100萬元或者年度累計超過500萬元的支出;

(j)公司與關聯方發生的單筆超過100萬元或者累計超過500萬元的關聯交易合同的簽署;

(k)公司對外簽署的金額單筆超過100萬元或者累計超過500萬元的非經營性合同;

(l)清算、兼併或出售或購買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絕大部分資產,或使得公司和/或其關聯公司發生控制權變化;

(m)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的性質或結構;

(n)增加公司員工持股計劃或相似計劃下發行的股份,但是源於原始股東存量股份的除外;

(o)在正常業務經營之外許可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公司的任何專利、著作權、商標或者其他知識產權;

(p)借款或者以任何方式承擔任何超過人民幣500萬元的債務,或在公司的專利、著作權、商標或其他知識產權上創設任何權利負擔;

(q)以公司資產為第三方債務提供擔保或向任何董事、管理人員或僱員或關聯方提供貸款或者擔保;

(r)改變或取消任何投資人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優先權或特權。

第十三條公司組織結構安排

(1)本次交易完成後,公司應再成立新一屆董事會及監事會。董事會應由6名董事組成,其中4名由原始股東委任,2名董事由投資人委任。監事會應由3名監事組成,其中監事長及1名監事由投資人委任。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出納由投資人委任。原始股東和投資人承諾在行使股東選舉權利時保證對方各自提名的候選人當選董事。董事離職,提名方有權提名另一候選人並經選舉成為公司董事。

(2)董事參加董事會及其履行董事職責所發生的相關合理費用由公司承擔。

(3)董事會的召開應有所有董事,並且其中應包括投資人提名的董事(但在會議召開十日前,經兩次通知未能參加會議也未能委託代理人蔘加會議的除外)參加方可有效。如董事未準時參加董事會的,公司應再次通知,並將會議時間相應順延5天召開。

(4)有關下列事項的決議應由董事會至少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同意方能通過,並且其中必須包括投資人董事的同意(以下指“特殊決議”)

(a)制定關於變更公司經營範圍的方案;

(b)制定設立新的子公司、代表處、分公司的方案;

(c)任命、撤職和替換公司外部審計機構和高級管理人員以及變更公司審計、財務制度和程序、會計政策、會計估計;

(d)審計批准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和其他福利待遇制度,包括獎金、車輛和房屋的購買和規定;

(e)增加公司任何年薪高於40萬元人民幣的高級管理人員的年薪和福利計劃,且年漲幅超過25%;

(f)股東大會權限下的關聯交易、對外投資、擔保及資產收購、處置事項;

(g)任何涉及關聯方的交易的協議或協議項下各方權利或義務的任何棄權、批准、同意或修改,或者公司或者任何子公司遲延或未能盡力行使其在涉及關聯方的交易的協議或協議項下享有的針對協議相對方的權利和救濟;

(h)購買任何上市或非上市證券(包括但不限於股票、債券、認股權證等)的行為;

(i)各方一致認為需董事會決議同意的其他事項。

第五章承諾

第十四條公司及原始股東向投資人承諾如下(但如有特別提及其他方的承諾之處,該承諾亦構成該方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

(1)在工商登記日前,除已獲得投資人事先書面同意外,(i)公司不得新發行任何股份,包括髮行與公司股份相關的期權、權證、各種種類的可轉換債;(ii)公司各原始股東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轉讓任何公司股份;在工商登記日前,採取所有合理措施確保公司以一個持續經營的實體按一般及正常業務過程營運其主營業務,其性質、範圍或方式均不得中斷或改變,且應延用本協議簽訂之日前採用的健全商業原則;

(2)在工商登記日前,公司或任何原始股東均不得從事、允許或促成任何會構成或導致違反本協議或經修訂的公司章程項下任何陳述與保證或任何協議、義務或承諾的作為或不作為,且應就所發生或可能發生的任何將導致違反本協議或經修訂的公司章程項下任何陳述與保證或任何協議、義務或承諾的任何事件、條件或情形及時通知投資人;

(3)在工商登記日前,公司不得宣派或支付任何股息,或就收入或利潤向各原始股東作出任何其他形式的分配;

(4)在工商登記日前,以本協議所載列的保密規定為前提,投資人的代表應可在發出合理通知後,於正常營業時間查閲公司的賬冊和記錄(包括所有的法定賬冊、會議記錄、合同等);

(5)各方特此同意互相配合,盡各自合理的最大努力備齊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資料。

第六章陳述及保證

第十五條各方共同的陳述及保證

(1)各方均依據其管轄法律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具備作為公司股東的主體資格;

(2)交易文件構成各方的合法、有效及具有約束力的義務,並可根據其條款強制執行;

(3)各方簽署交易文件、完成本次交易以及履行並遵守交易文件的條款和條件,(a)並不違反該方需遵守或該方受到約束的任何法律或法規、或任何司法或行政上的命令、裁決、判決或法令,且(b)也不導致違反對該方有約束力的任何協議、合同、文件或承諾項下的條款。

第七章會計制度及財務管理

第十六條會計年度

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公司所有憑證、收據、統計報表和報告、財務賬冊應以中文書寫。

第十七條審計

(1)公司的財務審計應由一家國內的由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指定的獨立的具有證券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根據中國會計準則來完成。審計報告應遞交股東大會、董事會。

(2)如果任一股東合理認為有必要聘請其他審計師或專業人員來進行年度財務審計和審查時,則其可以在不影響公司正常經營的情況下進行審計和審查,公司應給予配合,所發生的費用由該股東承擔。

第十八條財務管理

(1)在每個季度結束後的四十五(45)日內,公司應當向全體股東提供根據中國公認會計准則編制的公司當季度的財務報表。

(2)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後九十(90)日內,公司應當向全體股東提供根據中國公認會計准則編制的未經審計的公司當年度的財務報表。

(3)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後的一百二十(120)日內,公司應當向全體股東提供經由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指定的具有國內證券從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根據中國會計準則編制的公司當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此外,公司(財務負責人)還應準備董事會要求的其他財務報表及關於年度利潤分配的建議書。

第十九條知情權

公司股東各方有權在不影響公司正常經營的情況下,依法行使公司法賦予股東的查閲會計賬簿、複製公司章程、董事會/股東會決議、財務會計報告的權利,公司應當進行配合。

第八章生效和終止

第二十條生效

本協議在滿足下列全部條件,或者各方同意豁免相關條件之日起生效:

(1)本協議已經各方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署或者加蓋各方公章;

(2)泰*資本已經召開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投資人本次投資議案;

(3)就本次交易,投資人已經取得了內部投資委員會等有權機構的批准;

(4)至簽署日,未發現公司發生任何重大不利變化。

第二十一條終止

(1)如果在投資人繳款前任何時候發現公司存在任何下列事實、事宜或事件(不論是在本協議簽署之日或之前存在或發生,還是在其後產生或發生),投資人有權向公司和/或各原始股東發出書面通知終止本協議:

(a)公司和/或原始股東嚴重違反本協議,而且該違反在投資人發出書面通知要求有關方對違約作出補救後60日內未得到補救;

(b)公司和/或原始股東嚴重違反任何公司及各原始股東保證;

(c)發生對公司業務、狀況(財務或其他)、前景、財產或經營成果的重大不利影響。

(2)在下列情況下,權利方可單方提出中止本協議,而本協議所約定之本次交易將隨之被放棄:

(a)經由各方協商一致而終止;

(b)之前,公司未能完成關聯方的清理工作,包括註銷無實質業務的關聯方以及將與公司業務相關的關聯方整合進入公司合併報表範圍內。

(c)出現本協議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對公司運作造成重大妨礙,時間超過六(6)個月,並且各方沒有找到公平的解決辦法。

第九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違約責任

(1)對於本協議任何一方因嚴重違反本協議及/或經修訂的公司章程所規定的任何陳述、保證、承諾或義務所引起或導致的任何損失、損害、責任、索賠、訴訟、費用和支付,該方應向其他各方作出賠償並使其不受損害。

(2)原始股東對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或賠償責任,以及本協議需承擔回購義務、補償責任等承擔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投資人有權依據本協議要求原始股中的一方或幾方單獨或共同承擔相應的責任或履行相應的義務。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三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在本協議簽署後發生的、本協議簽署時不能預見的、其發生與後果無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礙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約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國際或國內運輸中斷、政府或公共機構的行為(包括重大法律變更或政策調整)、流行病、民亂、罷工,以及一般國際商業管理認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

(2)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影響一方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期內中止履行,而不視為違約。同時,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迅速書面通知其他方,並在不可抗力結束後15日內提供不可抗力發生及其持續的足夠證據。

(3)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應立即互相協商,以找到公平的解決辦法,並且應盡一切合理努力將不可抗力的後果減小到最低限度。如不可抗力的發生或後果對公司運作造成重大妨礙,時間超過六(6)個月,並且各方沒有找到公平的解決辦法,則任何一方可按照本協議相關條款提出終止本協議。

第十一章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第二十四條法律適用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簽署以及爭議的解決應受中國法律保護並均適用中國法律。

第二十五條爭議解決

(1)本協議或本協議的履行、解釋、違約、終止或效力所引起的或與此有關的任何爭議、糾紛或權利要求,都首先應爭取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加以解決。如果在開始協商後60日內未能通過這種方式解決爭議,應在一方通知爭議其他方後將該爭議提交仲裁。

(2)各方同意將爭議提交長沙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章其他規定

第二十六條保密責任

(1)各方確認,各方及其關聯方之間由於本協議而交換或獲得的任何口頭或書面資料、以及各方成為公司股東後所知悉的公司業務、財務、技術、法律等信息均是保密專有資料(下稱“保密信息”)。各方應當,並應確保其各自的代表(包括但不僅限於任何高級管理人員、董事、僱員、股東、代理人、關聯方及聘請的專業機構)對所有該等保密信息嚴格保密,未經資料提供方的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該資料。

(2)下列情況不視為一方違反保密義務:

(a)該資料是公開資料或者通過公開渠道取得;

(b)應監管部門要求或者為爭議解決而向仲裁機構提供。

第二十七條放棄

本協議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本協議項下的一項權利並不作為對該項權利的放棄;任何單獨一次或部分行使一項權利亦不排除將來對該項權利的其他行使。

第二十八條轉讓

(1)各方已經知悉並同意,投資人作為專業投資機構,有權利通過其控制的專項基金向公司繳納投資款。若投資人行使這一權利,在繳款前,應將出資人、出資金額、出資時間等書面通知公司及原始股東。

(2)投資人若通過其專項基金實施對公司的投資,則本協議下賦予投資人的特定的股東權利義務,均由實際投資的專項基金繼承享有。該項權利繼承無需相關方另行簽署協議,公司及原始股東對此予以確認。

(3)為辦理工商登記備案所需,公司、原始股東、投資人及專項基金可另行簽署增資擴股協議,但並不因此代替本協議的效力,其內容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本協議為準。

(4)投資人或專項基金轉讓所持有公司股份的,受讓方承繼投資人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或義務。

第二十九條修改

本協議不得口頭修改。只有經各方一致同意並簽署書面文件,本協議的修改方可生效。

第三十條可分性

若本協議中或多項條款,根據任何適用的法律或法規在任何一方面被視為無效、不合法或不可執行,本協議其餘條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執行性並不因此在任何方面受影響或受損害。各方應通過誠意磋商,努力以有效的條款取代那些無效、不合法或不可執行的條款,而該等有效的條款所產生的經濟效果應儘可能與那些無效、不合法或不可執行的條款所產生的經濟效果相似。

第三十一條文本

本協議用中文書寫,一式五份,每一份簽署的文本均應被視為原件,各方各持一份,其餘交由公司存檔,以備有關部門審核、備案只用。

第三十二條本協議未盡事宜,將簽署《股東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條通知

(1)本協議要求任何一方發出的通知或其他通訊,應用中文書寫,並用專人遞送、信函、特快專遞或傳真發至另一方在本協議所列的地址或不時通知該方的其他指定地址。

(2)通知被視為有效送達的日期,應按如下確定:

(a)專人遞送的通知,專人遞送當日即視為已有效送達;

(b)用信函發出的通知,則在信函寄出日(在郵戳上標明)後的第10天,即視為已有效送達;

(c)用特快專遞發出的通知,在特快專遞寄出日第4天,即視為已有效送達;

(d)用傳真發送的通知,在有關文件的傳送確認單上所顯示的傳送日期之後的第一個工作日視為已有效送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

股權投資框架協議範文 篇20

甲方(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和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該公司)章程的規定,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有利於該公司發展的原則,簽訂本股權轉讓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協商,就公司股東內部轉讓股權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一、股權的轉讓

1、 甲方將其持有該公司 %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3、 甲乙雙方確定的轉讓價格為 ; 將其持有本公司________%股權以人民幣________萬元轉讓給

4、 甲方承諾向乙方轉讓的股權不存在第三人的請求權,沒有涉及任何質押及任何爭議、訴訟。

5、 本次股權轉讓完成後,乙方即享受 %的股東權利並承擔義務。甲方不再享受相應的股東權利和義務承擔。

6、 甲方承諾應對該公司及乙方辦理相關審批、變更登記等法律手續提供必要協作與配合。

二、違約責任

1、 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2、 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三、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2、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通過訴訟解決。

四、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生效之日即為股權轉讓之日,該公司據此更改股東名冊、換髮出資證明書,並向登記機關申請相關變更登記。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該公司存檔一份,申請變更登記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股權投資框架協議範文 篇21

甲方:(受託人): 乙方:(委託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户籍地址: 户籍地址

基於平等、公平、自願的原則,甲乙雙方在充分信任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委託甲方進行投資的相關事宜,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委託事項及融資費用

1.1 乙方出資人民幣 萬元(¥ )(下稱“委託資金”),委託甲方投資於 (以下簡稱“標的項目”)。乙方自願在雙方共同認可的交易機構開設以下資金賬户: (1) 開户機構: (2) 賬户姓名: (3) 賬户號碼: 投資要求: (1)投資成本: (2)投資期限: (3)其他:

1.2 本協議簽訂後,乙方將向甲方賬户劃轉上述委託資金,具體的資金數額以乙方實際劃轉的金額為準。

甲方指定如下賬户作為委託資金的接收賬户: 開户機構: 賬户: 賬號:

1.3 委託資金劃轉至甲方指定賬户,即視為乙方已將委託資金交付給甲方。

1.4 為保障委託資金專款專用,乙方有權引入銀行以資金監管方式對甲方上述指定收款賬户及委託資金進行監管,並有權要求銀行以乙方指令作為資金對外劃付的唯一指令,甲方須無條件予以配合。

二、投資分配及撤資

2.1 自乙方委託資金轉入甲方指定賬户之日起,甲方應在__日內完成投資,甲方未能在該期限內完成投資的,應及時與乙方溝通,由雙方協商資金的後續處理事宜。

2.2 甲方依約完成投資的,按實際投資收益的________%分享收益,按實際投資虧損的_________%承擔風險,投資期限到期後三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返還投資款,並按照投資收益情況結算損益分成,也可續簽委託投資協議。

委託投資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3 投資期限內,若乙方需提前撤資,需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甲方予以返還全部本金並返還當日結算投資收益,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及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如有收益,甲方按實際投資收益的________%分享收益,否則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2.4 協議終止時,甲乙雙方按本協議約定對賬户虧損或盈利進行分配結算。

三、甲方的權限範圍

3.1甲方須要向乙方提供基本資料,如身份證,聯繫方式。

3.2受乙方委託,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投資資金自主操作和管理,並應高度負責,定期向乙方通報資金使用狀況,確保乙方的資金安全。本協議項下,甲方僅能依約將乙方的委託資金用於投資標的項目,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挪作其他用途。

3.2 甲方必須根據本協議1.1條約定的具體投資要求對標的項目進行投資,若標的項目實際情況與該投資要求不同,則甲方應及時與乙方溝通,經乙方確認後,方可繼續進行投資。

3.3甲方有責任和義務對乙方的賬户資金、交易記錄等資料保密,不得對其他人泄漏。

3.4雙方確認,依約完成投資後,乙方為該投資項目下所有權益的實際權利人,甲方僅為乙方代理人,甲方不對該投資享有任何實質性的權益,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對該投資項下的權益進行出讓、設定擔保或進行其他任何可能會對乙方權利產生不利影響的處置行為。

四、乙方權利和義務

4.1 乙方須向甲方提供基本資料,包括真實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繫方式。

4.2對甲方的操作有監督權和建議權,應甲方要求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操作。

4.3 乙方對甲方所提供的投資理財交易信息負有保守祕密的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交易記錄等向第三方提供或泄漏。

五、協議變更和終止

5.1 本眾籌協議範本是雙方關於本項委託的最新文本,將取代在此之前達成的任何書面或口頭的眾籌協議範本。

5.2對本協議中的約定如需要修改或有未盡事宜,需要經過雙方協商同意後以書面形式加以修改和簽訂補充協議。

5.3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協議終止或解除,甲方有權依據本協議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5.4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對發生的任何爭執,首先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六、其他

6.1 本眾籌協議範本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本協議自雙方本人簽字生效。 附件:利潤分配明細表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約時間: 年 月日

股權投資框架協議範文 篇2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先生(或女士,下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與__________先生(以下簡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1、甲乙雙方在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業管理諮詢業務合作等問題,自願結成戰略合作伙伴關係,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資源,協助甲方促成業務與業績,實現雙方與客户方的多贏局面。

2、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機會時,應嚴格保守甲方與客户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業祕密而使甲方商業信譽受到損害。

3、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業務機會時,應根據自身實力量力而行,確實無法實施或難度較大、難以把握時應開誠佈公、坦誠相告並求得乙方的諒解或協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況下輕率承諾,從而使乙方客户關係受到損害。

4、乙方為甲方提供企業管理諮詢業務機會並協助達成的,甲方應支付相應的信息資源費用。費用支付的額度視乙方在業務達成及實施過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則上按實際收費金額的一定百分比執行,按實際到賬的階段與金額支付,具體為每次到賬後的若干個工作日內支付。

5、違約責任:

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業信譽或客户關係受到損害的,受損方除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係外,還可提出一定數額的經濟賠償要求。同時,已經實現尚未結束的業務中應該支付的相關費用,受損方可不再支付,致損方則還應繼續履行支付義務。

6、爭議處理: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受損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處理。

7、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一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協議到期後,甲方應付未付的信息資源費用,應繼續按本協議支付。

8、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可不另續約,有效期延長一年。

9、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為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10、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先生(或女士)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先生(或女士)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股權投資框架協議範文 篇2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願達成本協議書 ,並鄭重聲明共同遵守 :

一、甲方同意乙方向甲方公司注資。

二、乙方向甲方公司注資(即股權投資):

1、注資方式:乙方將以現金的方式向甲方公司注資,注資額為 ,佔該公司 %股權。

2、注資期限:乙方可以一次性全額注資或者分批註資,如若分批註資則須符合下列規定:每月 注入 即 %, 注資 期限共 個月, 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次月 號起算。 乙方須在該規定的期限內注入所有資金。

3、手續變更:甲方可以採取增資或者股權轉讓的方式吸收乙方注入的資金,且甲方須在乙方注入所有資金後 個工作日內完成股東變更的工商登記手續。

4、股權的排他性和無瑕疵:甲方保證對其擬增發或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股權未被查封,沒有工 1

商、税務問題,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5、費用承擔:在本次股權投資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如見證、審計、工商變更等),由甲方承擔。

6、違約責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投資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 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如甲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股權投資款的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三、甲方的其他責任:

1、甲方應指定專人及時、合理地向乙方提供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所必須的證件和法律文件資料 。

2、甲方對其提供的一切證件和法律文件資料的真實性、正確性、合法性承擔全部責任。

四、乙方的其他責任:

2

1、乙方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照規定從事企業信息諮詢服務工作。

2、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證件和資料負有妥善保管和保密責任,乙方不得將證件和資料提供給與本次諮詢服務無關的其他第三者。

五、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信息撰寫材料,甲方確認無誤後簽名蓋章,意味着甲方認可乙方撰寫的材料符合甲方的真實情況,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全部責任,如果因為材料不真實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六、由於不可抗力因素,如火災、水災等自然災害或者罷工、政府強制措施、政府政策變更等原因而影響本協議的執行,雙方不負違約責任,根據事故影響的時間可將協議履行時間相應延長,並由甲乙雙方協商補救措施。

七、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和爭議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八、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選擇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協議的生效及其它:

1、本協議簽字蓋章後即時生效。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或授權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或授權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書籤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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