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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井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書(精選24篇)

煤礦井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書(精選24篇)

煤礦井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煤礦井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書(精選24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杜絕工程安全事故,確保施工人員人身、財產安全和工程、設備安全,有效維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煤礦安全規程》、《煤礦作業規程》、《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建築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範》(GB50194-93)等建設項目工程管理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安全職責

1.1甲方對乙方實施工程安全監管。甲方有權糾正和制止乙方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行為,甲方發現乙方存在工程安全隱患,有權責令乙方限期整改;對存在重大工程安全隱患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立即停工,限期整改,待隱患消除後方可復工。

1.2甲方推行“一工程、一措施、一評估、一驗收”制度,督促乙方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活動,確保乙方工程質量達標、安全文明施工質量達標。

1.3甲方實行安全一票否決制,施工期間,乙方工程現場發生死亡及重大非傷亡事故,今後不得參與甲方的招投標活動。

1.5工程開工前,甲方將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1.6甲方建立由甲方、乙方、監理單位共同參加的安全例會制度,定期分析工程安全動態,協助乙方制定保障安全施工的方案和措施。安全例會每週組織召開一次,乙方不參加安全例會甲方有權進行處罰。安全例會應制作會議記錄。

1.7甲方開展每週不少於一次的安全檢查和季度安全大檢查活動。

1.8甲方監督檢查乙方安全施工、內業資料、安全培訓教育情況。抽查施工人員安全知識掌握情況;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執行安全作業規程情況;安全管理機構設置情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情況、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配置情況;施工機具配置情況。

1.9乙方在投標中的承諾與實際情況不符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糾正。

第二條 乙方安全責任

2.1乙方是工程施工安全的責任主體,全面負責工程施工安全工作,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承擔全部安全責任。乙方必須按要求參加甲方、監理單位召開的各類安全生產方面的會議。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2.2乙方應在工程現場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制定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專職安監人員,指派專職安全、技術、機電設備管理的項目經理,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體系,相應的資料應提交甲方備案。

2.3乙方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安全方案、施工技術措施以及關鍵工序、重點環節,特種機械設備、火工品的使用專項施工方案,由監理單位審查同意後方可組織實施。

2.4乙方全面負責施工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工程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入井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甲方備案。

2.5乙方提供的承包井下工程所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必須真實、合法、有效。乙方除具有相應的施工資質外,還必須具有工程施工安全生產(作業)許可證。

2.6乙方井下工程用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井下施工需要,入井電氣設備符合防爆性能,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

2.7乙方應遵守國家和寧夏自治區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為井下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為施工人員辦理人身保險。

2.8乙方必須編制井下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乙方未對井下施工人員進行技術交底不得施工。

2.9工程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井下作業環境、井下施工區域及使用甲方提供的井下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10工程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施工人員入井證。乙方應對當日入井施工人員如實進行登記。

2.11乙方應在井下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明顯的警告、警示標誌,乙方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進入與乙方施工無關的施工作業場所。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識。

2.12工程項目經理和專職安監人員中途不得隨意更換,確需更換的,須報經甲方同意。

2.13乙方特殊及重要崗位操作人員必須經專門機構培訓並取得上崗證(資格證),由乙方將操作人員上崗證(資格證)以及本人身份證複印件報甲方審核驗證並留存備案。

2.14乙方施工時,需使用甲方電源、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繫,乙方不得私拉亂接水源、電源。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2.15井下作業人員發現工作環境發生變化或有危險徵兆時,必須按程序回報礦調度中心。礦調度中心的聯繫電話:

第三條 安全保證金

3.1甲方預留工程款的5%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

3.2安全保證金在首次支付工程款時扣除,由甲方財務部門保管。

3.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無設備和火工品使用及管理事故,無安全處罰,安全保證金於工程竣工驗收後由甲方全額退還乙方。

第四條 違約責任

4.1乙方未按規定設置專(兼)職安監、瓦檢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安全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4.2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查不合格,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4.3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4.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工品使用及管理和設備事故有謊報、瞞報或越級上報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甲方有權讓乙方承擔3000元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4.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換項目經理或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權解除工程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換安全和技術主要負責人,扣除安全保證金全額的50%。

4.7安全、質量存在嚴重問題,現場管理混亂,安全設施不齊備,被集團公司或自治區安全管理部門等上級管理部門停工整頓的,扣除安全保證金全額的10%/次。

4.8乙方人員無故到甲方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4.9發生以下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頓,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火工品使用及管理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中存在着安全隱患的;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五條 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的文件資料

5.1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安全生產許可證、施工資質證明材料等;

5.2項目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及施工人員名單;

5.3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5.4施工人員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工作規程考試成績表;

5.5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5.6大型獨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

5.7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記錄資料。

第六條 事故報告

6.1工程現場發生人身傷亡事故、設備事故和火工品使用和管理事故等一般安全事故,甲方或乙方依據國家、寧夏自治區的有關程序規定負責調查並統計上報。

工程現場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甲方依據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協助和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指派專人保護事故現場。乙方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保護施工現場,防止損失擴大。

6.2工程現場出現重大安全隱患,乙方應立即停止施工並報告甲方。

第七條 其他

7.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7.2甲方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或虛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7.3因一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7.4雙方的工作聯繫主要採用書面形式。一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繫後,應於4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八條 協議效力

8.1本協議為主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8.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8.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煤礦井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2

甲方(建設單位):

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乙方(承包單位):

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地址:

為加強_____安全監督管理,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簽訂如下施工安全管理協議。

一、施工工程基本情況

1、工程項目名稱:

2、施工範圍:

3、施工地點:

4、施工時間:

二、甲方安全責任

1、進場施工作業前對乙方負責人進行現場口頭的安全事項説明,其內容是:項目的安全規章制度及對該工程項目有關聯的安全注意事項。

2、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三、乙方安全責任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設立項目部安全管理機構,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安全管理體系,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健全規章制度,制定各工種安全生產操作規程並做好技術交底。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經監理審批後報甲方項目技術部備案。

2、乙方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辦理人身_____?,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3、建立安全教育制度:要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包括新入場工人(或進入新的崗位)一級教育、經常_____;做好安全資料記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

4、施工期間,乙方應指派專職安全員作為安全工作聯繫和現場安全管理。

5、乙方必須定期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並做好書面記錄,對工程所在地建築安全監督機構或甲方安全管理人員下發的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要及時整改並寫出事故隱患整改反饋單,經建設單位、監理工程師及施工企業負責人驗收簽字後,報工程所在地建築安全監督機構或甲方項目技術部和工程管理部各一份。

6、乙方應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產,在平時的工作中做到活完場清,材料碼放有序,保持施工現場的美觀整潔,防止造成環境污染。

7、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四、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後立即生效。

六、該協議於_________________地簽訂。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礦井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3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設備等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企業安全管理制度,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工程項目:________________

二、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 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繫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廠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安全生產、施工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乙方指派____作為安全工作聯繫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佈置施工。

6.乙方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培訓記錄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繫,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做到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或整改通知書)必須及時整改,並將整改方案交由甲方備案。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和《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立即用電話、電傳或電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並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並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14.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聯繫方式及響應時間: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應於第一時間以電話、工作聯繫單、傳真、電傳等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聯繫時,雙方負責人及相關人員要及時到達現場。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造成對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本協議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本協議及安全技術交底)的,處以____元到____元的罰金。

4.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6.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____元至____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7.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____元至____元/次的違約責任。

七、本協議有效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八、本協議經雙方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

十、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十一、以下七項為本協議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2.乙方項目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及施工人員名單。

3.乙方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複印件)。

4.乙方施工人員安全技術、安全工作規程和安全教育記錄。

5.乙方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6.乙方具有應對緊急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以書面形式提供甲方三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

煤礦井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一、國際酒店(以下簡稱甲方)同 (以下簡稱乙方),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施工合同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二、為了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甲方負責提供施工人員作息場地、材料、設備的對方和使用場地。乙方進場後必須認真貫徹文明施工的精神,服從甲方安全管理,遵守有關規章制度。

三、乙方進場時需向甲方提供下列材料:

(1) 施工單位經營許可證的複印件。

(2) 現場施工負責人的委任書及身份證複印件、聯繫地址和電話。

(3) 施工人員花名冊,身份證複印件,包括姓名、性別、年齡、户口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和身份證編號。特殊工種人員的操作證複印件。

四、本次裝潢工程是在正常經營情況下進行的,為了確保客人安全和維持良好的經營環境,乙方在施工中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 施工人員進入施工必須佩帶“施工證”,上下樓層應走後扶梯。嚴禁使用客梯和同客人搶道。後樓梯嚴禁堆物,保持暢通。

(2) 施工人員要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夜間不得進行有噪聲的、登高、動用明火等施工。

(3) 在休息場所,嚴禁酗酒、打鬥、賭博,禁止亂甩煙蒂和使用明火。

五、施工人員必須辦理“施工證”後才能進入客房區施工,“施工證”由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花名冊進行發放,賓每人收取押金10元,在完工後退證時退還押金。

六、乙方在施工時必須認真貫徹勞動局和消防局有關安全生產、防火安全的有關制度,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材料時嚴禁現場吸煙及使用易產生明火的電動工具,並做好防火、滅火等準備工作;電動移動工具、臨時電源、插座等必須完好無損。如有違反安全操作規程而受到有關部門處罰時,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如對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

七、動用明火的管理規定:

(1) 動用明火(電焊、氣割等),必須辦妥動火證後才可動火。

(2) 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有效操作證,持證上崗。

(3) 申辦動火證前必須做好一切防火、滅火準備工作。如:在易燃物體周邊動用明火,要用難燃物阻隔、灑水等;在隔層內動用明火,要有難燃物遮擋和隔斷;在每個 動火點5公尺內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等。

(4) 每個動火點都必須有專人監護,監護人員不得在動火時離開現場;動火結束後,必須認真清理現場,消除隱患,在規定的守護時間後,確定安全後才能離開。

(5) 甲方如發現乙方違反上述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時,有權責令乙方停工整改。

八、高空作業管理規定:

(1) 高空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操作規範:防止高空墜物等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2) 在建材吊運、安裝等作業時,現場地面要設置防護區域,增設安全監護人員,加強對行人的引導。

(3) 施工時需戴好安全帽,繫好安全帶,工具要有防脱手墜落措施。

九、其它雙方需補充的條款:

如有造成人員傷亡(行人、施工人員及飯店職工)均由施工方負責。甲方有協助傷亡人員的搶救義務。

十、乙方在施工中如有違反上述規定及安全操作規程而受到有關部門處罰時,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由此造成一切後果的,如對甲方造成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

以上協議經雙方簽訂蓋章即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煤礦井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5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為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內容,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安全生產協議。本協議為施工合同補充條款,在雙方簽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1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址:

1.3 分包內容(範圍):詳見分包合同

1.4 分包方式:

2 工 期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 甲方的權利和安全職責

3.1 甲方須認真貫徹國家和電力部門及地方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法規、法令、條例、

3.2 甲方應按有關規定對乙方的資質進行審查,確認乙方承包的工程與其資質相符合。

3.3 甲方應並對施工現場進行不定期的安全施工檢查指導。

3.4 甲方在施工前應認真審核乙方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作業指導書,根據工程項目內容、特點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詳細瞭解電力生產區域內作業的施工日期、停電範圍,並組織有關人員對乙方施工人員在進場前的安全生產教育。

3.5 當乙方出現嚴重違章作業、野蠻施工、管理混亂等,安全、文明施工嚴重失控情況下,甲方有權作出停工整頓,限期整改、直到解除工程分包合同的決定。限期乙方退出施工。

3.6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3.7 甲方認為確實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提出書面意見。當乙方實施處理意見並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後,甲方應當在 48 小時內組織驗收,檢查是否合格,並簽字後給予答覆。

3.8 施工期間,甲方指派 __________ 負責聯繫、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甲方應經常聯繫乙方,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工程施工中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預防事故發生。

4 乙方的權利和安全職責

乙方必須對本單位施工中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具體內容如下:

4.1 乙方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其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的委託書,分包與其資質相符在授權委託書範圍內工程的經濟組織。且乙方不得將分包工程轉包。

4.2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必須配備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明確責任人,隨時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並作好記錄。必須接受甲方或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政府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

4.3 乙方必須熟悉並能嚴格執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及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各項規定。必須執行安全生產的防護設施,設備驗收制度。能夠積極參加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4.4 乙方必須學習、掌握,並執行甲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

4.5 乙方必須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項目經理、分包工程的負責人及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執行持證上崗制度。並堅持現場檢查驗收制度,禁止非特種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4.6 乙方必須執行甲方與分包工程有關的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乙方制定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編制本單位工程範圍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並報甲方備案。

4.7 乙方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必須先落實安全技術措施,防止事故發生。開工前必須進行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全體施工人員熟悉施工圖紙、掌握工程特點及安全措施,並簽名確認後,方可開工。

4.8 乙方必須按規定為作業人員配發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凡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須遵守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正確佩戴安全帽,高處作業須繫好安全帶,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腳赤膊。施工現場內嚴禁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吸煙及酒後作業。

4.9 乙方自帶的施工機械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且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所有的施工機械、機具須懸掛安全操作規程。向甲方申報勞動保護用品和機具設備的檢查驗收,經驗收合格後使用。

4.10 乙方必須在施工現場入口處及危險作業部位掛有安全禁告標牌。在鄰近街巷、道路、民房施工時,必須搭設防護柵欄等可靠、有效的安全防護設施和禁示標誌。

4.11 乙方必須抓好安全教育。所有參與施工的人員都須經過入場前的安全教育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教育考試。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和未滿十六歲的童工。

4.12、乙方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區域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經批准並同時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後方可施工。

4.13 乙方在基礎施工中使用的危險爆炸物品,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爆炸危險場所安全規定》以及《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第七章第二節(爆破作業)等規章制度。對危險物品的採購、運輸、使用、保管必須有專人負責並符合條例規定,持證上崗。使用當地派出所的民爆隊伍,並對其進行資質審查、簽訂安全協議,報甲方備案。發生違反條例和規程、規定引發事故和其它不安全事件,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4.14 對施工現場的電氣設施須具有有效的安全技術措施,特別是臨時電源和移動電器按規定裝設漏電保護開關。

4.15 施工期間,乙方指派 _________ 同志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防火工作。乙方應經常聯繫甲方,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工程施工中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預防事故發生。

4.16 發生事故(人員傷亡、火災、電氣、機械等)時,包括甲、乙方責任造成對方人員、他方(行人等)人員傷亡,應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並及時報告甲乙雙方和上級主管部門,配合有關部門事故調查,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制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乙方人員施工中發生的不安全情況應及時向甲方通報。事故的損失和善後處理費用,應按責認處。

4.17 乙方必須承擔因為乙方的原因造成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18 乙方在本工程項目施工安全考核目標為:“控制輕傷、不發生人身重傷及以上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不發生一般及以上火災事故”。

5 其它

甲方、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作為合同附件,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

發包方(甲方)(章)          分包方(乙方)(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煤礦井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6

甲方:

乙方:鑑於甲方通信業務發展及建設需求,甲方委託乙方進行甲方通信工程施工。

為加強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生產及保密管理,有效防止施工安全事故發生,保障生命、財產和通信安全,促進施工順利進行,明確施工安全責任,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施工安全保密協議。

第一條

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貫徹“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確保通信系統的正常運行,促進通信建設事業發展。

第二條

乙方必須取得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後方可從事通信建設工程施工。

施工企業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任職或上崗條件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

第三條

乙方為該項目的安全責任人,必須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遵循通信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之規定,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第四條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工程建設期間,由於乙方管理不善,造成其他電信運營商通信網絡中斷,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六條工程建設期間(驗收前),由於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材料損壞或丟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甲方提供給乙方工程施工所需爆破材料的管理由乙方負全部責任,引發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八條乙方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第九條乙方應當具備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通信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第十條乙方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1、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2、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3、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4、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5、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第十一條甲方的主要負責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1、督導各專業安全生產工作的貫徹與落實;2、督促各專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的宣貫與落實;3、按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安全生產管理費,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

第十二條

乙方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乙方依照規定委託工程技術人員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服務的,保證安全生產的責任仍由乙方負責。

第十三條乙方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乙方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第十四條

乙方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第十五條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必須瞭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採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並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第十六條

乙方的作業人員從事渡江過河、跨電力杆、跨公路、交越其它線路(杆路、埋式)等工程項目,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及相關的技術標準,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和技術規範教育,再進行施工作業。

第十七條

乙方進行爆破、吊裝等危險作業,應當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其從業人員應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八條乙方應當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第十九條乙方對重大危險源應當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並制定應急預案,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採取的應急措施。

第二十條乙方儲存、使用危險物品的倉庫不得與員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築物內,並應當與員工宿舍保持安全距離。

第二十一條乙方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第二十二條

乙方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應當立即處理;現場不能及時處理的,應當及時報告本單位有關負責人尋求解決方案。

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記錄在案。

第二十三條

兩個以上施工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施工時,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的,應當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採取的安全措施,並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

第二十四條

乙方在發生與聯通公司經濟合同範圍內的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時(包括運輸、中暑、中毒、高空墜落、火災等),主要負責人應當立即依照相應的應急預案組織搶救,並及時將事故起因、性質、輕重及處理情況通知聯通公司。

不得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

第二十五條乙方必須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

第二十六條乙方在施工建設工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限期整改、停工整頓、終止合同等處罰或處理:1、對不符合規定安全生產條件的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予以批准或者驗收通過的;2、未按照規定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3、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作業的;4、未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的;5、未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的;6、對重大危險源未登記建檔,或者未進行評估、監控,或者未制定應急預案的;7、進行爆破、吊裝等危險作業,未安排專門管理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的;8、乙方將所建工程項目轉包給其它單位的;9、乙方主要負責人在本單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時,沒能立即組織搶救或者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或者逃匿的;10、乙方主要負責人對安全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

第二十七條

甲方及甲方委託的監理機構有權對乙方安全生產情況隨時進行抽查,乙方應予積極配合。

若在檢查過程中被發現存在的安全隱患,應立即按要求在甲方規定時限內進行整改。

第二十八條

乙方應做好甲方工程設計資料、竣工資料、機房設備狀況等甲方機密的保密工作,在未徵得甲方書面認可不得向第三方泄漏甲方上述資料機密,如因此造成甲方損失或糾紛,由乙方承擔一切後果並負責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二十九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全額承擔甲方損失,並按甲方損失額的20%支付甲方違約金。

第三十條

協議安全條款適用期限自乙方承攬甲方工程開始,至乙方退出甲方工程施工為止;本協議保密條款適用期限自乙方承攬甲方工程開始,至乙方施工相應工程完工驗收後十年止。

第三十一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友好協商。

簽字頁甲方:法定代表人/授權簽字代表:(簽字)日期:

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簽字代表:(簽字)

日期:

煤礦井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7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規章以及“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管理目標及責任,確保施工安全,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和公平原則的基礎上,在簽訂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時,簽訂現場施工安全目責任協議書,具體責任條款如下:

第一條 工程項目情況

1、工程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期限: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風險告知:承包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治安保衞制度及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並按安全生產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履行安全職責,如實編制工程安全生產的有關記錄,接受發包人、監理人及政府安全監督部門的檢查與監督。

第二條 管理人員

為保證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與明確安全責任,需要明確雙方的現場管理人員:

1、甲方現場管理人員: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現場管理人員: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的安全責任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勞動法》等各項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並督促乙方貫徹執行。

2、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3、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4、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第四條 乙方的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電信工程施工安全施工摘錄》等有關其他安全施工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5、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6、乙方在施工期內,要愛護甲方的各種設施、設備。嚴禁偷盜、挪用、破壞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警示標誌、材料、機械設備以及消防器材等。凡乙方人員違反本條款,一經發現加倍處罰,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送公安機關處理。

7、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

8、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風險告知:合同履行期間,合同當事人均應當遵守國家和工程所在地有關安全生產的要求,合同當事人有特別要求的,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明確施工項目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目標及相應事項。承包人有權拒絕發包人及監理人強令承包人違章作業、冒險施工的任何指示。在施工過程中,如遇到突發的地質變動、事先未知的地下施工障礙等影響施工安全的緊急情況,承包人應及時報告監理人和發包人,發包人應當及時下令停工並報政府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採取應急措施。

第六條 出險理賠責任

對於施工過程中出現意外,造成人身傷亡事故,由保險公司依據相關條例規定和額度負責理賠,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爭議解決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的,雙方同意交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

2、因一方違約致使本合同的履行產生爭議,守約方為解決爭議所產生的公證費、律師費、保險公司出具保全費用、翻譯費、通訊費、差旅費、文印費等合理費用由違約方負擔。雙方相互違約,有履約先後順序的,負先履行義務一方負擔所有爭議解決費用;無履約先後順序的,爭議解決費用雙方自行承擔。

第八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之有效組成部分。

2、本合同如有塗改,雙方均應在塗改部分加蓋公章確認,否則塗改部分無效。

3、就本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的問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問題,一方作出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應以書面形式作出,加蓋本方公章,且向對方送達,對方應_______個工作日內回函,否則視為無效。

4、本合同及附件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畢之日起止。雙方簽署的相關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煤礦井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8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杜絕工程安全事故,確保施工人員人身、財產安全和工程、設備安全,有效維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煤礦安全規程》、《煤礦作業規程》、《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建築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範》(等建設項目工程管理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安全職責

1.1甲方對乙方實施工程安全監管。甲方有權糾正和制止乙方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行為,甲方發現乙方存在工程安全隱患,有權責令乙方限期整改;對存在重大工程安全隱患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立即停工,限期整改,待隱患消除後方可復工。

1.2甲方推行“一工程、一措施、一評估、一驗收”制度,督促乙方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活動,確保乙方工程質量達標、安全文明施工質量達標。

1.3甲方實行安全一票否決制,施工期間,乙方工程現場發生死亡及重大非傷亡事故,今後不得參與甲方的招投標活動。

1.5工程開工前,甲方將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1.6甲方建立由甲方、乙方、監理單位共同參加的安全例會制度,定期分析工程安全動態,協助乙方制定保障安全施工的方案和措施。安全例會每週組織召開一次,乙方不參加安全例會甲方有權進行處罰。安全例會應制作會議記錄。

1.7甲方開展每週不少於一次的安全檢查和季度安全大檢查活動。

1.8甲方監督檢查乙方安全施工、內業資料、安全培訓教育情況。抽查施工人員安全知識掌握情況;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執行安全作業規程情況;安全管理機構設置情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情況、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配置情況;施工機具配置情況。

1.9乙方在投標中的承諾與實際情況不符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糾正。

第二條 乙方安全責任

2.1乙方是工程施工安全的責任主體,全面負責工程施工安全工作,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承擔全部安全責任。乙方必須按要求參加甲方、監理單位召開的各類安全生產方面的會議。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2.2乙方應在工程現場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制定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專職安監人員,指派專職安全、技術、機電設備管理的項目經理,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體系,相應的資料應提交甲方備案。

2.3乙方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安全方案、施工技術措施以及關鍵工序、重點環節,特種機械設備、火工品的使用專項施工方案,由監理單位審查同意後方可組織實施。

2.4乙方全面負責施工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工程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入井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甲方備案。

2.5乙方提供的承包井下工程所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必須真實、合法、有效。乙方除具有相應的施工資質外,還必須具有工程施工安全生產(作業)許可證。

2.6乙方井下工程用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井下施工需要,入井電氣設備符合防爆性能,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

2.7乙方應遵守國家和寧夏自治區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為井下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為施工人員辦理人身保險。

2.8乙方必須編制井下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乙方未對井下施工人員進行技術交底不得施工。

2.9工程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井下作業環境、井下施工區域及使用甲方提供的井下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10工程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施工人員入井證。乙方應對當日入井施工人員如實進行登記。

2.11乙方應在井下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明顯的警告、警示標誌,乙方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進入與乙方施工無關的施工作業場所。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識。

2.12工程項目經理和專職安監人員中途不得隨意更換,確需更換的,須報經甲方同意。

2.13乙方特殊及重要崗位操作人員必須經專門機構培訓並取得上崗證(資格證),由乙方將操作人員上崗證(資格證)以及本人身份證複印件報甲方審核驗證並留存備案。

2.14乙方施工時,需使用甲方電源、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繫,乙方不得私拉亂接水源、電源。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2.15井下作業人員發現工作環境發生變化或有危險徵兆時,必須按程序回報礦調度中心。礦調度中心的聯繫電話:——

第三條 安全保證金

3.1甲方預留工程款的——%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

3.2安全保證金在首次支付工程款時扣除,由甲方財務部門保管。

3.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無設備和火工品使用及管理事故,無安全處罰,安全保證金於工程竣工驗收後由甲方全額退還乙方。

第四條 違約責任

4.1乙方未按規定設置專(兼)職安監、瓦檢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安全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4.2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查不合格,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4.3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元至——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4.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工品使用及管理和設備事故有謊報、瞞報或越級上報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甲方有權讓乙方承擔——元至——元/次的違約責任。

4.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換項目經理或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權解除工程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換安全和技術主要負責人,扣除安全保證金全額的50%。

4.7安全、質量存在嚴重問題,現場管理混亂,安全設施不齊備,被集團公司或自治區安全管理部門等上級管理部門停工整頓的,扣除安全保證金全額的——%/次。

4.8乙方人員無故到甲方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元至——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4.9發生以下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頓,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火工品使用及管理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中存在着安全隱患的;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五條 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的文件資料

5.1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安全生產許可證、施工資質證明材料等;

5.2項目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及施工人員名單;

5.3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5.4施工人員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工作規程考試成績表;

5.5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5.6大型獨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

5.7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記錄資料。

第六條 事故報告

6.1工程現場發生人身傷亡事故、設備事故和火工品使用和管理事故等一般安全事故,甲方或乙方依據國家、寧夏自治區的有關程序規定負責調查並統計上報。

工程現場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甲方依據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協助和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指派專人保護事故現場。乙方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保護施工現場,防止損失擴大。

6.2工程現場出現重大安全隱患,乙方應立即停止施工並報告甲方。

第七條 其他

7.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7.2甲方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或虛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7.3因一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7.4雙方的工作聯繫主要採用書面形式。一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繫後,應於4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八條 協議效力

8.1本協議為主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8.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8.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煤礦井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9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

第二條 施工地址: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___________ 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繫監督施工現場工作。

5、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6、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管網、設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

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8、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設備、以及甲方運行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因操作不當導致發生火災等安全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製度和甲方要求的公司安全生產規定。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乙方指派_葛佔濤_作為安全工作聯繫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佈置施工。

6、乙方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工具、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標誌、標識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標識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全部責任。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繫,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意見必須認真聽取。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迅速報告甲方,所發生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14、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在第一時間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

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並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並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15、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16、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保證甲方的房屋及其它設備、設施的完整性,如有損壞,乙方應按市價進行賠償。

第五條 甲乙雙方聯繫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電話、面談或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聯繫時,應立即予以響應。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由於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3、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人員未按安全工作規程操作,甲方一經發現,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6、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7、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8、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1000元至3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

第八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第十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20__年4月 29日起至20__年5月 19日止。

第十一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期: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期:

煤礦井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10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甲方:

乙方: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交底嚴禁佈置施工。

4、乙方用於本工程的施工機械、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全責。

5、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6、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繫,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7、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任何意外事故,乙方要承擔全部責任。

8、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直至清退出場。

甲方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本協議有效期限:本協議書籤訂之日至砌石工程完工止。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雙方各執二份。

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辦公室。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煤礦井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11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明確雙方安全責任,提高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水平,保證施工安全質量,保障現場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確保工程安全、文明、優質、高效地順利進行,保障客户委託管理變電站設備安全。按照先定合同和安全協議,後開工的原則,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電網公司、電力企業有關安全文明身產規定,結合本工程特點,雙方在簽訂施工合同的同時,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1、工程項目概況

1.1工程項目名稱:

1.2工程地址:

1.3工程範圍:

1.4合同編號:

2、工程項目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安全文明施工目標

3.1不發生人身重傷及以上事故。無人身輕傷事故。

3.2不發生機械、設備、火災事故和同等及以上責任重大交通事故。

3.3不發生因工程施工原因造成的電網、設備事故和考核事件。

3.4達到甲方提出的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3.5不發生社會治安事件。

4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執行依據(包括但不限於)

4.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4.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4.3國家發改委《電力建設安全生產工作規定》

4.4國家電監會《承裝(修、試)電力實施許可證管理辦法》

4.5上海市安全生產條例。

4.6上海市電力公司相關管理規定。

4.7甲方單位有關安全文明的規章制度。

5、協議內容

5.1.1甲方按有關規定對乙方的資質進行審查,確認乙方專業施工的工程與其資質相符合。

5.1.2甲方對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負有協調、監督、管理責任。施工前,根據工作項目內容特點,組織乙方進行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向乙方闡明施工範圍內的危險源。乙方如對安全技術交底等工作存在疑問,甲方需聯繫客户管理部門協調解決。監督乙方制定現場施工安全、技術和組織措施及施工方案(簡稱“三措一案”),並進行審核,做好備案。

5.1.3甲方不定期地組織安全文明施工檢查,監督乙方遵守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標準規定。對於乙方施工安全措施、安全工器具、勞動保護設施等存在的問題,應及時發出整改通知單,並對乙方整改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實施閉環管理。

5.1.4施工期間,甲方指派 負責本協議中甲方應承擔的安全管理工作。

5.1.5甲方負責編制現場應急處置方案,並進行必要的演練。

5.1.6施工過程中發生事故,應立即組織乙方進行事故應急處置。並按規定要求,向上級單位、管理部門報告,協助或組織事故調查。

5.1.7監督檢查施工場所的安全標誌、安全通道、臨時用電、消防設施和器材等是否正常,並監督檢查乙方工作人員勞防用品的使用情況。

5.2乙方責任

5.2.1按規定提供本單位企業資質、近三年安全施工狀況、施工作業人員的資格證明材料,並對其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5.2.2乙方施工人員超過20人,必須配置專職安全員,20人及以下必須設置兼職安全人員。安全員應培訓考核,有相關上崗證書和資質證書,乙方指派 擔任安全員,負責本工程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事宜。

5.2.3編制和貫徹落實現場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和施工方案(簡稱“三措一案”)交甲方審核同意方可開工。

5.2.4乙方進入運行中的變電站施工時,必須先辦理有關手續,並嚴格執行《電力安全工作規程》的相關規定。

5.2.5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工器具等應由乙方自備,如需借用或租賃,應辦理相關手續。工器具須符合使用安全要求。

5.2.6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電力安全工作規程》培訓、考試、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做到有據可查,並配合甲方開展進場安全教育。

5.2.7任何人進入變電站內,應正確佩戴安全帽,安全帽應合格,且在有效使用期內。

5.2.8在變配電站電氣設備上工作,應嚴格執行“電力安全工作規程”中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及相關規定。經許可後方能工作,不得盲目、冒險和違章作業。

5.2.9施工中使用電動工具前應檢查完好,做到“一機一閘一保護”。使用金屬外殼電動工具應帶絕緣手套,金屬外殼應接地。

5.2.10梯子應堅固完成,負荷使用標準,有防滑措施。在使用或搬運梯子時,應與設備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在臨近帶電區域內,禁止使用金屬梯子。

5.2.11在帶電設備周圍,嚴禁使用鋼捲尺和線尺(夾有金屬絲)進行測量。

5.2.12乙方應編訂各項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相應的安全管理台帳,施工班組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和安全活動,並做好書面記錄。

5.2.13工程施工現場應達到安全標準化要求,工作結束必須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5.2.14現場一旦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進行應急處置和救援,應及時,並按規定報告相關安全監督和管理部門,配合事故調查,做好事後處理工作。因乙方責任發生事故、事件、乙方應承擔責任並賠償損失。

5.2.15乙方對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員、等變動時,應及時書面報告甲方備案。乙方變更施工方案、施工範圍,亦應及時書面報告甲方,經審核同意後實施。

5.2.15乙方從本單位到施工地點發生人生事故、交通事故由乙方負責。

6其他

6.1本協議是工程合同的一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作為合同文本附件,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6.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有效,雙方應共同遵守執行。本協議未簽定,則工程合同無效。

7補充條款

甲方單位 (公章) 乙方單位(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電 話 電 話

煤礦井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12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規定等。為了確保生產安全,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職責和應當採取的安全措施,就本工程的安全生產施工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第1條、建設內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第2條、乙方資質及安全生產條件

乙方的資質名稱:房屋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

乙方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説明:乙方應將資質、安全生產資格證書、安全生產條件有關資料原件送給甲方審核並對資料真實性負責,資料複印件交到甲方工程指揮部備案。

第3條、乙方現場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乙方現場負責人: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第4條、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1、向乙方提供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對乙方安全生產進行監督、協調和管理,對違規、違章有權制止,限期整改,並根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罰。

3、甲方有權責成有資質單位或個人對乙方所制定的安全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審查、審批和檢查落實,對無方案、無措施和措施不落實的有權責令停止施工,限期整改,並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罰。

第5條、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1、乙方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負全責。

2、乙方的安全目標應與甲方總體安全目標相一致。

3、嚴格執行行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質量、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體系標準。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標準

行業標準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4、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及安全組織機構,設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建立健全現場安全責任制、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文明施工制度。

5、乙方的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

人員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經過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同時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保證進場施工人員經過安全教育,必須持本崗位有效證書上崗。

6、乙方投入現場的各類機械及各類生產工具,必須經檢驗合格,符合國家有關標準並遵守操作規程。

7、乙方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並將保單複印件交給甲方被查。

8、根據工程特點在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用水、用氣等方案,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

9、施工過程中對人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作業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進行控制。嚴格按照安全是公共要求進行施工,杜絕強令員工冒險作業和違章作業現象出現。

10、乙方現場的安全控制由乙方單位負責人負責,服從政府有關部門、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

11、按部頒《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20__)》標準要求施工現場進行有效控制。如有嚴重違反《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20__)》標準保證項目條款,甲方單位有權提出停工並罰款。

12、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對政府、監理、甲方簽發的安全整改通知單應無條件的整改。

13、乙方有權對甲方的安全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14、在每月規定的時間內及時向甲方上報各種安全統計數據。

15、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家有關傷亡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規定,及時如實上報;生產事故發生後,乙方應當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同時作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不得將事故隱瞞不報。

16、乙方在施工中必須加強安全管理,由於管理不到位造成損害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7、簽訂施工合同時乙方向甲方交納安全保證金。

18、如果乙方不遵守本合同條款,乙方將承擔違約責任,情節嚴重的甲方將取消其資格,不再繼續與其合作。

第6條、其他

1、本合同簽訂後,未經雙方共同協商同意,任何一方

同意不得私自改動或終止。

2、本合同與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期限與工程合同一致,如果工程合同工期有變動,本合同期限也隨之變動,工程成果責任期結束以後,本合同也一同解除。

3、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年月日

煤礦井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13

《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書》分為紙質會籤和網絡會籤兩種,安全協議簽訂要求、格式和內容統一如下:

一、施工安全協議簽訂要求

1.安全協議由施工單位與設備管理單位和行車組織單位分別簽訂並加蓋施工專用章。

2.原則上,同一施工項目按施工件名、項目等分別按年度簽訂安全協議。對於大型站場技術改造、集中修等涉及施工內容、相關專業較多的工程,應針對具體施工項目分別簽訂安全協議。

3.各施工單位與行車組織單位、設備管理單位簽訂的安全協議,要明確雙方施工配合、監管重點以及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4.路外、局外、哈鐵工建集團等施工單位簽訂的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書,由局主管業務處(工程項目管理機構)和安全監察室負責審核、批准。路局安全監察室在審批施工安全協議書的同時,按規定審核收取營業線施工安全抵押金憑證。

5. 局內所屬單位相互間簽訂的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書,不需局主管業務處室審查,但要對簽訂的安全協議書時效和質量加強檢查指導。

6.維修作業(包括納入月度施工計劃的維修項目)一般情況可每年簽訂一次安全協議。設備管理單位在自管範圍內進行維修作業且不需行車等單位配合時,可不籤安全協議。但須在作業前1日向相關車站通報作業內容和時間。

7.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書未簽訂或簽訂不全,不準提報施工計劃申請。

8.安全協議簽訂後,乙方有違章作業和違反安全協議行為時,甲方應填寫《營業線施工問題整改通知書》,由現場施工負責人和監理籤認,施工負責人拒籤的由檢查人員簽字並註明原因。將《營業線施工問題整改通知書》報主管業務處室、項目管理機構。屬於路外(局外)施工單位的,建設指揮部、建管處按有關規定納入施工企業信用評價。安監室依據《營業線施工安全抵押金實施辦法》進行處罰。

9.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書應在施工結束後留存3個月。

二、施工安全協議簽訂格式及內容規範

1.施工安全協議格式,具體後附。

2.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書的基本內容:

①工程概況(施工項目、作業內容、地點和時間、影響範圍);

②施工責任地段和期限;

③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程和規範;

④安全防護內容、措施及專業結合部安全分工(根據工點、專業實際情況,由雙方制定具體條款);

⑤雙方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包括共同安全職責和雙方各自安全職責);

⑥違約責任和經濟賠償辦法(包括髮生鐵路交通責任事故時雙方所承擔的法律責任);

⑦安全監督和配合費用;

⑧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內容。

3.填寫説明

(1)施工項目:按施工項目填寫,施工項目名稱應與施工內容儘可能保持一致。

(2)甲方:為哈爾濱鐵路局××段(或直屬站)。

(3)乙方:負責進行本項施工的單位全稱。該單位必須具備獨立法人代表資格或委託法人代表資格(由項目管理單位審核)。

(4)工程概況

由乙方根據施工方案,結合施工內容填寫,甲方進行確認。

①作業地點:施工實際所在地點或地段。如站或線(上、下行)K+-K+或站(不含)至站(含)至站(不含)。

②作業時間:施工方案確定的施工時間。如××年××月××日至××年××月××日。分時段進行施工時,應分段填寫作業時間。

③作業內容:填寫主要施工內容。如:接觸網改造、站場改造、橋涵頂進、更換道岔、裝卸路料、電纜溝開挖等,應包括施工的主要作業項目,反映本項施工主要環節和特點。

④影響範圍:填寫施工影響到的線路範圍、站場範圍或設備範圍,如線(上、下行)K+-K+、站內信號機或站旅客乘降組織、站內平過道等。

應註明主要、關鍵的影響範圍,特別是涉及行車、人身安全的影響必須填寫清楚,對較複雜施工的影響範圍,可在施工方案中進一步加以説明。

(5)施工責任地段和期限

由甲方根據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方案、該區段施工、維修天窗安排計劃和運輸能力情況填寫,乙方進行確認。

①施工責任地段:施工作業地點及影響範圍內地段。

②施工期限:按施工方案和運輸能力情況填寫施工期限。實際施工可能少於月度施工計劃或施工電報批准的時限。當實際施工期限超過安全協議確定的期限時,應重新簽訂安全協議,因部、局電報(命令)停止施工等特殊情況順延的除外。

(6)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程和規範:填寫主要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如《技規》、《行規》、《哈爾濱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和專業技術規則等,重點是本次施工雙方需共同遵循的規程、規則和辦法等。

(7)安全防範內容、措施及結合部安全分工(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制定具體條款)

①行車安全:是否有影響接發列車、調車作業的施工車輛進出車站,施工單位自輪運轉車輛運行方式,停留車輛防溜辦法,臨時增設道口辦法,施工作業是否影響信聯閉設備正常使用,施工作業是否影響牽引供電系統正常使用,施工機具是否侵入限界,施工作業是否影響鄰線行車等,對上述內容雙方必須根據職責範圍明確防範措施,並落實到位。

②施工安全:施工處所是否有管線、電纜等隱蔽設備,施工對既有設備的影響及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單位資質水平和人員素質情況,施工隊伍管理是否處於可控狀態,施工車輛和施工機具情況,施工過程控制辦法等。

③人身安全:施工對車站作業、旅客乘降人身安全的影響,施工安全警示標誌設置,施工作業人員自身安全等。

④結合部安全分工:駐站聯絡員、現場防護員的設置和聯繫方式,登銷記要求,停送電登記要求,自輪運轉車輛動車方式等。

⑤其他需要特殊注意的安全事項,如防火、綠化、鐵路行車設備設施及路料看守等。

(8)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包括共同安全職責和雙方各自安全職責)

①共同安全職責

A.嚴格執行部、局營業線施工有關規章制度。

B.按時參加施工會議,協商解決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問題。

C.及時發現和處理施工中存在的問題,通報運輸組織要求和施工安全動態。

D.發生施工事故或危及行車安全險情時,施工單位要全力搶修,車務單位和設備管理單位要積極配合,並按規定及時上報;雙方必須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調查。

②甲方安全職責、權利和義務

A.提供相關技術資料,協助乙方做好登銷記和施工配合工作,安排勝任人員負責施工盯控、現場配合。

B.對多個施工單位參與的施工,積極做好施工協調工作。

C.根據施工計劃和施工方案,制定相關施工組織預案,並組織落實。

③乙方安全職責、權利和義務

A.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施工負責人和管理人員,健全安全責任制,制訂安全措施並切實落實。

B.施工前做好各項準備;施工中嚴格執行標準,服從配合人員的安全指導,保證質量,發生問題及時向車站值班員彙報。施工後認真複查,清理機具、路料,達到放行列車條件後銷記。

C.施工過程中加強對既有設備的防護,不得影響既有設備正常運用。嚴禁超範圍準備和超範圍施工,出現問題立即通知設備管理單位,並積極搶修恢復。

D.對地下管、線、電纜等隱蔽設備,施工前,聯繫設備管理單位共同進行探查,劃定防護範圍。

④其他。

A.施工項目相關人員必須具備規定的素質要求。

B.自輪運轉車輛必須符合規定。

(9)發生責任行車事故的處罰辦法

①發生責任行車事故時,依據《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規則》進行處理,按違約方責任大小確定賠償額度。

②乙方違章作業或違反本安全協議造成鐵路既有設備損壞、導致組織搶修和恢復設備所發生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③甲方及設備管理單位發現乙方違章作業和違反本安全協議的應立即勸阻;勸阻不聽的,應立即停止乙方的施工作業,上報路局安全監察室處理。

三、安全協議網絡簽訂的特殊規定

1.凡隸屬哈爾濱鐵路局管轄的局內各單位、部門,方準通過網絡系統簽訂安全協議。路外、局外施工單位,只能按紙質簽訂程序辦理施工安全協議。

2.安全協議網絡會籤時限

原則上安全協議自施工單位發起之日起,及時通知相關單位,並在3個工作日內簽署完成。

3.安全協議網絡簽訂程序,按安全協議網絡簽訂系統説明辦理。

4.有關要求

(1)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安全協議網絡簽訂工作,安排專人接收協議並及時通知專業技術人員,不準以各種理由拖延安全協議簽訂時間。

(2)局信息化處是協議會籤系統信息化專業管理部門,負責協議會籤系統功能升級需求並負責組織系統的培訓工作。路局站段生產力局部調整,各需求單位需增加用户時,要及時上報各主管業務處批准後,上報局信息化處辦理。

(3)加強系統日常維護工作。局信息技術所是協議會籤系統技術支持部門,路局服務端的設備維護、數據維護由信息技術所負責,包括服務器的日常巡檢,操作系統、防病毒軟件的升級,系統用户的維護,數據的備份、清理和恢復等。

(4)各單位網絡安全協議形成後,在會籤、提報施工計劃申請時,必須攜帶打印的紙質安全協議。如不出具打印協議,按無協議退回施工計劃申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煤礦井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14

以下內容就是20__年最新的亮化工程施工合同範本,如果您還有什麼問題歡迎諮詢律師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鑑定本合同:

第一條:_________________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亮化工程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承包內容:_________________道路亮化工程所包括的一切事項(如埋管、穿線、土方開挖、回填、調試及售後服務等等)。

5、設計規格、型號、數量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嚴格按照施工圖紙施工。

第二條:_________________工程期限

施工工期:_________________按發包方指定日期施工。

第三條:_________________工程價款支付與結算

1、工程價款在工程完成驗收合格後付20萬元,餘款90天后一週內付清,如因甲方資金緊張,不能如期付清欠款,則按當期貨款每月2%支付給乙方利息。

2、本工程結算方式

①採用包工包料,總價包乾。

②如有變更,增減工程量價格以附件清單價格為準。

第四條: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合同造價

工程總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即大寫人民幣壹佰零捌萬元整。

第五條:_________________工程質量檢查驗收

1、本工程質量要求為優良。

2、乙方必須嚴格按圖紙説明文件及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甲方監督檢查,在施工前提供原材料檢測報告、產品説明、出廠合格證及現場見證取樣報告,在驗收前提供所有交工驗收相關的技術資料及竣工圖紙給甲方,方能驗收並辦理結算。

3、工程竣工後,乙方按規定發出竣工通知書,經雙方協商確定驗收時間,由甲方組織有關人員驗收,驗收合格後,進入保修期,保修期滿後,乙方通過書面申請甲方複查,由甲方通知有關單位人員進行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交工驗收證書,並將工程移交甲方管理。

第六條:施工設計變更

1、甲方交付的設計圖紙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為施工的有效依據,乙方不得擅自更改。

2、施工圖紙如發生變更,經甲乙雙發協商增減造價解決。

3、乙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發包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實施。

第七條:雙方負責事項

1、甲方權利和職責

①根據亮化施工要求,做好“三通”,做好施工道路順暢、通電、通水。

②合同簽訂3天內,由甲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一套。

③甲方派駐的監督工程師及工程師代表,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及合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協助乙方進行設計圖紙問題的處理、設計變更籤證、工程中間驗收及其他必要的簽證。

④組織對工程的驗收,並按合同規定日期配合乙方辦理竣工結算工作。

2、乙方

①編制施工進度計劃,開工時間以甲方通知為準。如工程量修改簽證應及時送甲方及有關部門。

②嚴格按照設計圖紙及施工規範要求施工、安裝、調試至正常使用並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提供售後服務。

③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④辦理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第八條:_________________質量要求

1、因產品本身質量及施工、安裝導致的質量問題均由乙方承擔責任,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2、按甲方規定時間交付正常使用。

3、本工程亮化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優良。

第九條:_________________安全責任

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負全責。

第十條:_________________售後服務

LED燈頭、燈杆3年內保修,控制系統3年內保修。定期回訪,及時服務。質量問題在七個工作日內更換、修復,保證用户正常使用。

第十一條:_________________違約責任

1、承包方的責任

①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繕或返工。

②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規定,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作為逾期違約金。

2、發包方的責任

①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的責任,竣工日期得以順延。

②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_________________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_________________特殊條款

本合同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的特殊條款。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全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滿後自然失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煤礦井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15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和設備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項目名稱:共和縣沙珠玉鄉寄宿制國小教學樓

二、施工地點:沙珠玉鄉

三、甲方安全責任:

1、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

2、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四、乙方安全責任

1、發生以下情況的安全責任,由乙方負責承擔。

(1)人生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4)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2、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3、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和警告標誌,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4、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5、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6、乙方人員發生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工程款內扣除。

五、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一年。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煤礦井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16

甲方(發包方全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全稱):__________________

為加強施工安全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及有關安全環保管理的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並本着自願、公平、一致的原則,就乙方在為甲方提供工程服務過程中的安全環保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性質:資本性支出工程項目(新、改、擴建設項目)、檢維修“√”。(對應劃“√”)

三、投資額:_________________

四、相關附件:(如工程合同等)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有權對乙方的資質和安全環保業績進行審查。

2.有權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組織機構,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環保法律法規及甲方和上級有關各項安全環保規章制度。

3.有權要求乙方針對作業項目制定健康安全環境的安全保證措施方案,並進行審查和備案。

4.有權要求乙方維護好甲方的安全環保設施、設備和器材。

5.有權對乙方使用的設備、設施進行安全管理。

6.有權對乙方施工作業現場的安全環保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有權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或其它處理。

7.發生事故後,有權根據有關規定組織、參與事故的調查。

二、甲方的義務:

1.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環保法律、法規、標準及規範和甲方及其上級有關安全環保規章制度。

2.對乙方進入甲方區域作業的人員進行入廠安全教育及辦理相關入廠手續。

3.在作業前應對乙方進行安全交底,如向乙方提供與乙方作業相關的甲方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及地下管線等狀況的數據。明確施工作業區的範圍、危險點源及安全管理要求。

4.為乙方提供工程合同中規定的安全作業需要的環境條件。

5.發生事故後積極組織搶險,防止事故擴大。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有權對甲方的安全環保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

2.在日常作業中,對甲方違章強令乙方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由此產生的打擊報復,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

3.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符合安全施工作業的環境條件。

4.有權要求甲方在作業前進行安全交底,提供有關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及地下管線等狀況的數據。明確施工作業區的範圍、危險點源及安全管理要求。

5.發生嚴重危及乙方人員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緊急情況時,乙方有權採取必要的措施避險。

二、乙方的義務:

1.嚴格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工作方針,強化施工作業人員安全環保意識,服從甲方相關部門的安全管理。

2.必須健全安全組織機構,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消防、環保方面的法律法規及甲方和上級的各項安全環保規章制度。

3.根據工程服務安全施工作業的需要,乙方應在安全評價的基礎上根據甲方要求編制《安全風險評價報告書》,針對施工作業項目制定健康、安全、環境措施方案,經甲方審批並備案。

4.乙方應編制並提供的相關資料:(1)安全組織機構及網絡圖、安全工作計劃、安全防火主要負責人和安全專業人員名單及聯繫方式;(2)安全教育與培訓;(3)現場安全檢查和日常檢查;(4)現場安全施工的協調;(5)現場安全衞生與急救;(6)現場運輸與交通安全;(7)高處作業與腳手架;(8)用火作業與消防;(9)起吊作業;(10)有毒有害作業與防護;(11)施工用電安全;(12)現場照明;(13)粉塵作業防護和噪聲防護;(14)有限空間內作業;(15)防暑降温與防寒防凍;(16)廢料、廢氣及廢水的處理和排放;(17)安全施工措施的編制與批准;(18)事故報告與調查處理;(19)其它。

5.在作業前要組織所有參加作業的人員接受甲方的入廠安全教育,同時,乙方要對直接參加施工的人員有針對性地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內容包括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施工方法、企業的安全注意事項和規章制度、作業現場的危險性及安全措施、作業可能發生的事故和應急方法等,並進行安全培訓考試,考試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從事作業。

6.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資格證書。

7.在作業前,必須按甲方有關規定辦理與施工作業相關的各種票、證、書,如動火票、臨時用電票、高處作業票、進車票、動土票、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票等,要按照票、證、書及施工方案落實安全措施,並嚴格執行各種安全規定;作業人員要隨身攜帶各種票、證、書,以備檢查。

8.在施工區域內搭建臨時建築物應事先提交申請,並有具體區域相鄰建築、管線位置圖,經甲方有關部門審批後方可搭建。

9.在施工作業現場必須設有安全警示標誌,施工作業現場危險區域,夜間設紅燈警示。

10.嚴禁進入非施工作業區域或場所,不得亂動亂碰或拆卸甲方任何設備零件或附件;自覺維護作業區域內的建構築物、設備管線和安全消防設施,在作業中可能對其構成影響和威脅時應立即提出並採取妥善措施予以保護。

11.進入施工作業現場的各類人員,必須按規定着裝、配戴安全帽,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特殊工種配備勞動保護用品。

12.未經允許,不準佔用消防通道,需佔用或破路工程,必須按有關規定辦理手續,在規定時間內完工後,立即恢復道路的正常使用,以保證消防通道暢通。

13.發現作業過程中有不安全行為、隱患、重大險情,應採取有效措施及時處理並報告甲方。

14.發生事故時,應積極搶險,服從統一指揮,避免事故進一步擴大,並按要求及時上報事故。

15.不得使用不符合國家、行業標準和甲方規定的原材料、設備、裝置、防護用品、器材、安全檢測儀器等。

16.承擔所屬施工作業人員的工傷保險以及施工期間的自有及租用設備的保險責任。

17.施工中產生的廢水、廢氣、廢渣以及廢料,必須達到環保排放要求方可排放或按要求回收,存放到指定場所。

18.產生噪聲污染的工程項目,施工前必須採取消音措施,達到環保要求後,方可施工。

19.在環保設施施工中影響環保設施正常運行、穿越或遷移污水管線等必須經有關部門批准,方可施工。

20.注重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淨場地清。作業結束後,須經甲方安全環保部門和施工主管部門及上級部門檢查驗收簽字。

21.乙方招用的分包商,應經甲方審批認可,並具備承擔工程服務項目的施工資質和安全資格。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並取得特種專業資格證書。乙方招用的分包商的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違約責任及處理

一、甲乙雙方違反本協議要求,未造成事故時,依據協議約定對違約者進行處理(包括但不限於支付違約金、停工整改、賠償損失等)。

二、甲方違約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擔全部責任,並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及上報。

三、乙方違約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並報告甲方;由於乙方工程質量、檢修質量及購買的原材料質量導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四、甲乙雙方共同違約造成的事故,按雙方責任大小承擔相應責任,並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並上報。

第五條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均有搶險救災的義務,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六條發生事故,由事故責任主體單位上報事故;經事故調查確認責任;事故報告和調查應按照國家和上級的有關規定進行。

第七條由於不可抗力造成協議項目施工作業事故及產生的損失,由雙方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第八條對乙方發生事故後弄虛作假、隱瞞不報、遲報或謊報,一經查出,按有關規定處罰,情節嚴重的,取消其進入甲方市場資格。

第九條糾紛解決的方式: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不成,按工程服務合同所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解決。

第十條本協議是工程服務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工程服務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本協議與工程服務合同的實際履行期限一致。如果主合同因故需要變更期限,本協議相應與之變更至相同期限。

第十二條協議中的有關名詞如違章、事故、不可抗力等,按國家的法律法規的規定解釋。

第十三條針對協議需明確的具體安全環保要求另行説明。

第十四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五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甲方安全環保負責人(簽字):___ 乙方安全環保負責人:(簽字):__

甲方工程建設負責人(簽字):___ 乙方工程建設負責人(簽字):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煤礦井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17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揚州市消防條例和安全生產部門頒發的關於安全生產規定和要求,本着“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結合小區具體情況,定製施工單位安全責任書如下:

一、 施工現場的安全、消防工作由施工單位負責,物業公司負責檢查監督安全防火措施的落實和執行情況,雙方共同接受政府公安消防部門的知道和監督。

二、 乙方應制定消防應急措施,確定施工負責人,全面負責現場安全、防火工作,同時負責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進場教育,督促施工人員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規程,按照規定採取必要的安全保護和消防措施,負責日常的安全、監督工作,以確保施工安全。

三、 嚴格按照物業管理中心備案的裝修方案作業,自覺接受物業公司工作人員對裝修過程的監督檢查

四、 裝修施工期間嚴格遵守《臨時管理規約》、《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如有違紀,願意承擔因此產生的一切後果。

五、 施工現場不得亂潑水、亂扔垃圾,不準亂接電線,如有違反,物業公司可收回違反者的出入證,取消其施工資格。

六、 施工期間要保持樓層公共設施的完好、清潔,如有損壞,按價賠償。

七、 嚴格執行防火、防爆制度,施工現場嚴禁使用電爐、液化石油氣鋼瓶、乙炔發生器、可燃保温材料、吸煙等;在現場施工確須動火時,要持有操作證到物業公司安全協防部辦理審批手續,同時清除附近易燃易爆物品,並對有關人員進行防火安全交底。施工現場應按要求配置消防器材,具有防火措施。

八、 施工現場,未經批准不得使用電熱器具,批准使用的電熱器具要符合電氣安裝規範。

九、 施工材料、設備的存放、保管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易爆物品,應設專庫分類單獨存放保管,有良好的通風條件、照明等電氣設備應符合防火規定;禁止將施工現場建築物作倉庫使用或長期存放超量易燃可燃材料,施工需要的易燃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並有可靠的防火措施。

十、 使用氧氣瓶、乙炔瓶(罐)工作間距不小於5米,兩瓶與明火作業距離不小於10米。

十一、 施工現場的垃圾要及時清理,對刨花木屑等易燃易爆雜物必須隨時清掃,清除火災隱患。

十二、 乙方因裝修造成管道堵塞、漏水、漏電、墜落等事故須負責修復,承擔全部責任。

十三、 在裝修活動中嚴禁出現影響建築結構和使用安全的行為。

十四、 乙方要遵守小區各項規章制度,並服從物業公司的檢查監督;嚴禁在現場喝酒、賭博、打架鬥毆、無理取鬧和進行其它違法犯罪活動;施工期間在施工工地如發生火災和治安、安全方面的事故、均有乙方承擔。

十五、 乙方如有違反以上規定的行為,願意接受相應的處理,並承擔全部責任。

甲方負責人簽字蓋章: 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

日期: 日期:

煤礦井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18

甲方:乙方:

為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護施工、管理人員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保障施工現場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鐵路施工安全操作規程》、《標準化工地》、《標準化作業》等一系列標準規程,雙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產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勞務基本情況

1、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勞務內容: 拌和站設備安裝工程

2、工期工程項目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至本項目竣工。

第二條 雙方應共同遵守《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等一系列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建設部標準JGJ59-99《建築安全施工檢查標準》等一系列標準規程。

第三條 安全生產管理目標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管理方針,嚴防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實現安全生產有序可控。

3.1杜絕責任安全一般A類及以上事故。

3.2杜絕職工因工責任死亡事故。杜絕職工因工重傷,輕傷率控制在5‰以內。

3.3杜絕責任火災爆炸事故。

3.4 杜絕責任工程質量大及以上事故。

3.5杜絕因我方責任引起的較大及以上交通事故。

3.6安全標準化管理達標率100%。

第四條 主要控制指標

4.1無重傷及以上事故;年度輕傷率控制在5‰以內。

4.2工序施工安全風險受控。

4.3無壓力容器爆炸事故。

4.4無因我方責任引起的交通亡人事故。

4.5無火災事故。

第五條 甲乙雙方共同遵守條款

5.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現行的國家及天津市有關安全技術規範標準和要求,遵守國家及鐵道部、湖北省有關部門的安全法律、法規、規定及有關安全管理辦法,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

5.2甲乙雙方均有對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訓的義務,有責任制止任何不安全作業行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5.3甲乙雙方一切工作均以安全第一為出發點,當甲乙雙方在工作中發生矛盾時,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但一切問題的解決均應以保證安全生產為前提。

第六條 甲方責任及義務

6.1雙方勞務合同中約定由甲方提供的安全防護設施,必須完整齊全,並且符合安全要求。

6.2甲方對乙方施工安全負有監督、指導和檢查的責任。

6.3甲方應聯合乙方對乙方新進場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

6.4甲方對乙方安排生產任務,須有書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辦理交底雙方簽字手續。

6.5甲方應聯合乙方對作業人員進行經常性安全教育,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

6.6甲方對乙方不合格的機械設備有權勒令退場。在施工過程中發現乙方有使用不合格的機械設備時有權採取下發整改通知單、沒收或經濟處罰等措施。

6.7甲方有權制止乙方的違章作業,對重大違章行為有權責令其停工整頓;對於乙方的違章行為,甲方有進行經濟處罰的權利。

6.8甲方有權對乙方安全素質差的施工、管理人員(年老體弱有礙建築施工的疾病人員、未成年、無證的特殊工種和有前科、調皮搗亂、不服從安全生產指揮等)採取經濟處罰或限期退場的權利。

6.9甲方有權要求安全管理職責落實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發生四級安全事故以上的乙方限期退場,直至中止分包合同、追究其違約責任和相應的法律責任。

6.10負責安全防護設施的檢查、驗收工作,保證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有效。

6.11對出現的安全事故及時上報,保護現場,配合上級有關人員查清事故原因、分清責任、制定措施、吸取教訓,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6.12制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若遇險情,及時啟動。

6.13採納勞務單位對安全生產提出的合理建議、辦法和措施。

第七條 乙方責任及義務

7.1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對現場安全生產負主要責任。

7.2乙方要嚴格服從甲方關於安全生產的指揮、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各項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接受甲方及上級部門的指導、監督、檢查和教育,確保管轄範圍內的職工不發生不安全作業行為和違章、違紀現象,實現標準化工地和標準化作業。項目經理部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進行安全監督檢查時,乙方要主動接受檢查,並積極配合,不得拒絕,阻撓和拖延,並在檢查記錄上簽字。

7.3乙方應在施工前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税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法人授權委託書》、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登記證明和前三年因工傷亡事故記錄的企業安全資格證明資料。

7.4乙方負責人的職責

①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對現場安全生產負總責,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落實專職安全人員,確保本單位安全文明生產費用發揮有效作用。

②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③制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若遇險情,及時啟動。

④及時如實向項目經理部和有關職能部門報告安全事故。

7.5乙方應明確本單位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同時配齊兼職安全員(50人以下設兼職安全員至少1人),認真履行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特別是在設備安裝期間,應在現場配有專業的起重工和指揮人員,現場跟班作業。

7.6乙方必須為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和專業知識培訓>,為特種作業人員辦理上崗證,並將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和上崗證複印件上交甲方。沒有持證的人員不得從事特種作業。

7.7乙方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工作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並由職能部門考核合格後方可任職。

7.8乙方應保證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資金的投入,並對由於安全生產所必須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後果承擔責任。

7.9乙方要組織施工班組積極開展班組周安全活動和班前安全活動,加強安全教育,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勞動保護技能,保證所有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每日的班前必須召開成一個集中的安全會議,並進行點名上班,不允許不進行班前教育、交底,班後進行交班,杜絕無簽字、代簽字或漏簽字及管理人員比作業人員晚上班等現象的發生。每週一安全例會,必須以班組為單位,立隊準時到會,不允許擅自安排職工不參加安全活動去生產。

7.10乙方在安排工人生產任務的同時,必須要有書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辦理交底雙方簽字手續。

7.11乙方應根據工程特點,合理安排身體素質、技術水平、安全意識都符合要求的人員上崗,嚴禁使用童工。

7.12乙方負責施工區域內的各種安全防護設施、消防設施的維護和管理,不允許擅自拆除和違章用火,確保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齊全、有效。自備的安全防護用品、設施、設備必須符合甲方有關安全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須勒令其退場、嚴禁使用,對有較大危險因素的作業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要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7.1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指定的電源正確使用,且應嚴格按照三相五線制(TN-S)的規定用電,不得違反“三級配電”、“兩級保護”,“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用電規定。不違章用電、擅自開啟機械和私拉亂接用電設施,所自備的特種作業人員、機械操作工必須持有地市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局有效的操作證,嚴禁無證作業。

7.14所有施工人員須有合法的務工註冊手續,並齊全有效,嚴禁摻雜刑事犯罪人員和私招亂聘,僱傭童工及內存有再次分包的現象,作業人員進入現場戴好安全帽,嚴禁職工中午或班中有喝酒行為。

7.15對甲方提出的安全生產指令和下達的安全隱患通知無條件服從並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如拖延不完成,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7.16乙方不得違章指揮或強令工人冒險作業,也不能強迫工人連續作業太長時間,並且應按照有關規定做好職工的勞動保護工作,同時做好季節性的安全防護工作。因乙方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操作規程、違反安全紀律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7.17因乙方未履行甲方對安全管理的要求,如安全管理鬆散,不按要求做好各類安全防護,無安全技術交底、盲目施工、擅自改動施工方案,不履行班前講話、簽字記錄、擅派非特殊工種從事特種作業,強令工人冒險作業,屬內部管理疏忽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7.18人為造成機械設備損壞,及因乙方原因造成甲乙財產損失、人身傷害和經濟損失、企業形象受損等一切費用和損失均有乙方承擔。

7.19每月組織召開至少二次全員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分析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改進意見,並能及時、認真、公正地本單位安全生產的隱患事故作出決定等。

7.20每月10日、20日、30日親自組織項目班組以上管理人員開展安全隱患自查自糾活動,切實解決本項目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7.21嚴格執行甲方對安全生產管理的各項措施、制度和辦法,並納入甲方的月安全考核計劃,因乙方未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或擅自安派未經安全教育考核不合格人員及有妨礙建築業施工的疾病人員而造成事故的均有乙方承擔。

7.22該工程項目在施工中不得被鐵道部、武漢鐵路局、湖北省及湖北城際鐵路公司、各級質監站、監理單位等單位處罰,如若被罰,項目部將會對該工地再次處罰和通報批評。

7.23乙方因工程需要應設置的安全、消防、保衞、文明施工等購置的各種防護設施用品必須符合甲方的要求,並做好日常的維護和管理工作。乙方不得私自破壞甲方提供的各類安全防護設施,確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護設施,必須經甲方項目部安全員同意後方可拆除,在下班前應將防護設施恢復。

7.24乙方必須為施工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施工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7.25發生傷亡事故時,乙方必須立即向甲方主管領導彙報,並立即組織事故處理組和善後處理組,按照“四不放過”得原則,對事故隱患及時進行排除,預防同類事故再次發生,並由乙方出面做好善後安撫工作,接待傷亡者的家屬,妥善處理好撫卹補償工作,不得出現其家屬進入施工現場或其它區域集中鬧事等,建立保密制度,有效的控制事故影響,必要時小範圍解決,甲方對此將積極配相關工作,待事故處理完畢後,再根據各方所負的責任大小,協商費用分攤等事宜。

7.26文明施工,實現標準化工地和標準化作業,控制噪聲,防止擾民,加強環保,避免污染、破壞環境,保證百姓利益,否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罰則

8.1因乙方未能履行上述責任、義務或違反國家安全法規程序和鐵道部、湖北省、項目部的有關部門的規定,而造成的工程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所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8.2沒有按上級部門、中建公司和甲方的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安全隱患整改應報的資料手續、交代的事項,每次罰款20__~20000元,並因拖延而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8.3每發生一起輕傷事故處罰乙方施工隊長及,工長、班組長負責人和責任人1000元。

8.4發生打架鬥毆現象,每發生一次處罰乙方1000~10000元,並一切費用、責任自負。

8.5發現未在項目安質部註冊和未經安全培訓的職工擅自上崗,每一位處罰20__元,退離施工現場,由此造成傷害事故的乙方自行負責。

8.6在現場大門以外和生活區宿舍大門以外發生的一切安全、交通、違法亂紀事故的由乙方自負。

8.7在信用評價中扣分的(包括安全、質量)、上級部門檢查出現較重問題造成不良後果的,每分每項處以20000元罰款。

第九條 法律條款

《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第十條 其他事項

9.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2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甲乙雙方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天津市仲裁委員會或者天津市人民法院依法裁決。

9.3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 從乙方人員進場第一天起至人員全部撤退為止或工程安裝合同終止時,此協議同時廢止。

第十一條 乙方安全管理網絡體系(必須如實填寫完整):

安全管理網絡圖見附件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聯繫電話:

煤礦井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19

甲方(建設單位):代理人:聯繫電話:聯繫地址:風險提示:

發包人或者發包單位審查承包人主體資格,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審查承包人的企業形式,如果承包人是個人、合夥企業、或是個人獨資企業,按現行法律法規將不能簽訂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2)審查承包人企業是否具有建築企業資質,資質等級是否與合同的建設項目相適應。按《建築法》規定,將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的建築企業的發包人也要承擔法律責任。同時聯合體承包的,按照資質等級低的單位的業務許可範圍承攬工程。

(3)審查承包人是否存在掛靠情況,掛靠導致合同無效。

發包人在籤施工建設合同前應當注意審核承包人資質,是否存在超越資質等情況,避免合同無效。乙方(承包單位):代理人:聯繫電話:聯繫地址:為加強建設施工安全監督管理,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簽訂如下施工安全管理協議。

一、施工工程基本情況

1、工程項目名稱:

2、施工範圍:

3、施工地點:

4、施工時間:風險提示:

施工現場情況複雜,有的一個施工工地,會同時有幾個不同的分包單位在施工,因此,針對安全生產來説,就是要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包括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遵守相關的規章制度和操作等。

同時,發包方與承包方雙方的安全責任也應當明確界定,保障工程建設安全,雙方應當做好溝通與管理,避免發生安全事故時候雙方相互推諉。

二、甲方安全責任

1、進場施工作業前對乙方負責人進行現場口頭的安全事項説明,其內容是:項目的安全規章制度及對該工程項目有關聯的安全注意事項。

2、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三、乙方安全責任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設立項目部安全管理機構,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安全管理體系,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健全規章制度,制定各工種安全生產操作規程並做好技術交底。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經監理審批後報甲方項目技術部備案。

2、乙方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辦理人身保險 ,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風險提示:

工程開工前,承包方必須組織全體施工人員分工種進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規考試,合格後方可進入現場施工。需調換工種、增補或調動人員者,在上崗前均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規考試,並報給發包方安全部門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證》。

3、建立安全教育制度:要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包括新入場工人(或進入新的崗位)一級教育、經常性教育;做好安全資料記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

4、施工期間,乙方應指派專職安全員作為安全工作聯繫和現場安全管理。

5、乙方必須定期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並做好書面記錄,對工程所在地建築安全監督機構或甲方安全管理人員下發的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要及時整改並寫出事故隱患整改反饋單,經建設單位、監理工程師及施工企業負責人驗收簽字後,報工程所在地建築安全監督機構或甲方項目技術部和工程管理部各一份。

6、乙方應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產,在平時的工作中做到活完場清,材料碼放有序,保持施工現場的美觀整潔,防止造成環境污染。

7、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風險提示:

如果一方存在違反以上規定或者違反消防、治安及其他安全規定的,其行為嚴重影響另一方正常生產經營及安全管理工作的開展,雙方可以據此約定違約責任,以便發生違約行為,可以比較方便執行。

四、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後立即生效。

六、該協議於_________________地簽訂。甲方:(蓋X)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蓋X)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礦井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20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

第二條 施工地址: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_______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繫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負責簽發工作票,對工作票所填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負責,並履行工作票許可手續。

6、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電網、設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9、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廠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等有關電力生產規程和甲方關於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少於30人者設兼職)。乙方指派_____作為安全工作聯繫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佈置施工。

6、乙方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臨時出入證並佩戴出入證進入施工現場,出入證嚴禁轉借他人。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繫,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和《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立即用電話、電傳或電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並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並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第五條 甲乙雙方聯繫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工作聯繫單、傳真、電傳等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繫時,應於4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六條 施工安全保證金

甲方預留工程款的10%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電網和設備及以上事故,於工程竣工驗收後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有乙方責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應數額的安全保證金:

(1)發生人身死亡事故、電網和設備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發生人身重傷事故、電網和設備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3)乙方人員發生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安全保證金內扣除。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4、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考不合格,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7、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8、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9、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3000元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無

第九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十二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煤礦井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2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確保施工過程中的絕對安全,依照國家和無錫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及規範,簽定本安全生產協議書。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提供施工場地,創造施工條件。

2、將施工所需水、電線路接至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影響施工的管線,鄰近建築物等的保護工作。

4、對乙方現場的施工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本身應辦理的有關手續,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由乙方承擔。

2、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和施工方案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和甲方現場安全管理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外牆塗料使用電動吊籃施工,每部吊籃必須由經過培訓考核的專人負責控制,嚴格按吊籃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如違章操作而發生事故,責任和費用由乙方承擔。

4、所有進場人員進場前要進行一次三級全面的安全教育,並進行安全生產知識考核,(答卷備案)。必須具備高處作業條件方可進場作業。作業操作必須有內容詳盡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5、保證施工場地整潔,符合衞生管理的有關規定,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而造成的罰款由乙方承擔。

三、履約與違約

1、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至項目結束終止。

2、雙方不能按本協議條款約定內容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應承擔非應的違約責任,包括支付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對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3、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單位(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章)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煤礦井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22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爆破安全規程》、《爆破工程消耗量定額》GYD-1002- 和《爆破工程基礎單價》中工爆協( ) 號函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爆破作業安全協議:

一、 工程名稱:

二、 作業地點:

三、 爆破工期:共計 天,以甲方批准的開工報告之日算起。

四、 工程數量:

五、 承包方式:固定單價。

六、 工程價款:據實決算。

七、 付款辦法:另行約定。

八、 雙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有權監督、協調和糾正乙方所派項目負責人、安全員爆破員的違規爆破作業或不安全行為。

2、負責確定爆破現場的基準點和爆破作業範圍,向乙方提供該項爆破工程《地面建設工程中標通知書》和施工圖紙。

3、確保乙方在爆破作業前,爆破工地所涉及的管線、網線、下水道、構築物、樹木和農作物等全部拆出。

4、處理好用地矛盾,協調因爆破震動而受到影響的周邊單位和住户關係,保證爆破作業工程順利進行。

5、承擔廢棄土、石方的堆放場地選擇和挖運等相關費用。

6、按時按約定支付乙方爆破工程款。

7、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購買炸藥、雷管及爆破物品的數量及現場使用情況進行核查。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2、編制切實可行的工程《爆破設計方案》和《爆破説明書》,並報公安機關批准後實施爆破作業。

3、辦理爆炸物品購買和運輸等相關手續,負責爆破作業工地安全管理、技術指導及相關人員的業務培訓。

4、審查和確定工程爆破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和安全員,組織爆破作業人員按時按要求制定安全防範措施,實施爆破作業。

5、加強爆破作業現場的環境保護、設備及運輸機具符合國家標準和規範。

6、持《爆炸物品運輸許可證》安全運輸民爆物品到工地,負責對工程結束或當天未使用完的民爆物品組織現場銷燬或回運倉庫儲存,並承擔在運輸中的責任。

7、建立並登記民爆物品日(次)使用情況,由爆破員領取和使用爆炸物品。

8、檢查和指導安全員、爆破員按《爆破安全規程》安全作業。

九、税費承擔: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服務費用涉及税費由乙方交納。

十、工程驗收:按照約定的爆破作業範圍和設計方案甲、乙雙方到現場實地驗收。

十一、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應信守合同約定條款,若一方違約,則向另一方支付合同總造價20%的違約金。

十二、特別約定

(一)、乙方應嚴格遵守爆破作業的各項規章,因爆破震動過大,周邊單位或住户反映強烈嗎,導致行政干預、或單位、或住户致使乙方不能實施爆破作業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二)、若因爆破過程中爆破物品丟失及發生安全責任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十三、有效期限:該《爆破安全協議書》在甲、乙雙方《爆破安全協議書》正式簽訂後即生效,爆破工程一旦結束,該《爆破安全協議書》自行終止。

十四、其他事宜: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與本《爆破安全協議書》一併執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協議書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

附:1、《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

2、乙方營業執照。

甲方(蓋章): 已方(蓋章):

代表人(簽名): 代表人(簽名):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煤礦井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23

施工安全協議書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88)、《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均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力、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對乙方施工現場和區域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並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與指導。

2、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並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開具隱患通知單。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5、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並監督落實情況。

6、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積極提供幫助。

7、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8、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以整改。並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9、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名單、操作證複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

1、遵守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及機械設備使用有關技術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2、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

3、乙方必須為施工作業人員參加人身意外保險。

4、乙方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5、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三、協議內容:

(一) 登高上架要求

1. 施工採用的腳手架、安全網必須由專業人員搭設,由項目經理(工地負責人)組織技術部、安全部門的有關人員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應按類別逐項查驗,並應有驗收記錄。

2. 高空作業時,嚴禁立體交叉作業。水平作業時,各工位間必須有一定的距離,作業人員必須配備相應勞動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防護眼鏡、防護手套、防護工作服等,並應正確使用,施工作業現場周邊設置相關安全標誌牌,並設專人巡查。

3. 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凡在2m以上高處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帶,安全帶應高掛低用。

4. 工程施工前,除工程技術人員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並履行簽字手續外,必須各施工班組長向施工人員進行班組交底及履行簽字手續。

5. 特殊工程施工項目如;電氣、易燃、易爆容器、管道等,必須持有效證件及上崗證的專業人員操作。

6. 拆除施工現場,必須設有臨時急救人員及藥品或設立臨時救助站。

7. 嚴禁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飲酒,不許穿高跟鞋、硬底鞋、拖鞋,應穿防滑鞋。

8. 進入施工現場須服從領導和安檢人員的指揮,遵守勞動紀律、嚴守崗

2

位、不串崗,作業時思想要集中。

9. 嚴禁隨意拆除或損壞防護欄杆、拉桿、安全網、跳板、腳手板、支撐等防護設施。

10. 面磚搬運、安裝時應注意安全,防止因面磚翻倒而受傷。

11. 各種材料加工時注意操作安全及施工用電,不得隨便亂接亂拉電線。

12. 施工現場各周邊洞口,必須有符合安全規範要求的安全防護,若因施工作業場地要求而拆除的,操作完成後,立即恢復。

13. 腳手架上禁止有探頭板、飛跳板,腳手架上應滿鋪腳手板,腳手架上禁止堆放砂漿、磚塊、面磚等物料。

14. 不準從正在起吊、運吊中的物件下通過,以防突然事件,不準從高處往下跑、跳;不準在沒有防護的外牆和外懸挑板等建築物上行走;不準站在小推車等不穩定的物件上操作;不得攀登起重臂、繩索、腳手架、井字架和隨同運料的吊盤和吊籃及吊裝物上下;井架吊籃禁止乘人。

15. 作業中不得往下投擲物件、碎磚、灰渣等,清理物料時應設溜槽或使用垃圾桶;手持工具和零星物料應隨時放在工具袋中。

16. 年齡未滿18週歲者,患有心臟病、貧血、高血壓、低血壓、癲癇病及其他不適於高空作業的病症者嚴禁從事外牆施工作業。

17. 遇到雷雨、大風等天氣外牆施工應暫停作業。

18. 手持電動工具使用前應進行檢查,空載試驗運轉正常合格後方可使用,轉移工作點應切斷電源,潮濕場所嚴禁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

19. 作業前必須認真檢查機械設備的安全裝置,調整機器或更換刀具時應先切斷電源並由機械員進行。

(二)用電要求

1. 配電箱的箱櫃門處應有名稱,用途,分路、標記及內部系統接線圖,以防失誤操作。

2. 配電裝置均應配鎖,並有專人負責開啟和關閉上鎖。

3. 電工和用電人員用電時,必須按規定穿戴絕緣,防護用品,使用絕緣工具。

4. 施工現場下班停止工作時,必須將班後不用的配電裝置分閘斷電,並上

3

鎖,班中停止工作1小時以上時,相關動力開關箱應斷電上鎖,暫時不用的配電裝置也應斷電上鎖。

5. 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氣配置和接線,嚴禁隨意改動、並不得隨意掛接其他用電設備。

6. 配電裝置的漏電保護器,應每次使用時用試驗按鈕試跳一次,只有試跳正常才可繼續使用。

7. 用電設備的保護接地線應並聯接地,並嚴禁串聯接地或接零。

8. 使用中的電氣設備應保持完好的工作狀態,嚴禁帶故障運行。

9. 現場臨時用電及照明必須由項目經理同意,由專業電工按JGJ46-8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要求進行操作。

10.

插線板。

(三)電焊機使用要求

1. 操作人員應具有上崗證書,嚴禁無證操作。

2. 所有交、直流電的金屬外殼,都必須採取保護接地或接零。焊接的金屬和結構本身接地。

3. 電焊機二次焊把線,地線需接長使用時,應保證搭接面積,接點處用絕緣膠帶包裹好,地線良好不能有破皮裂口存在。

4 遇有雨、雪、霧或六級以上強風,影響施工安全時應停止室外焊接,雨雪後應先清除施工地點的積水、積雪後方可施焊。

5. 焊接時,操作人員應穿戴好所有防護用具。

6. 各種用電設備,照明設備在露天使用時必須設有防水、防雨設施,各種設備的防護罩必須齊全。

7 無鉻牌的電氣設備不得隨意接通電源,各種電氣設備應鉻牌齊全。

(四)動火要求

1 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向施工班組人員進行消防及動火知識教育。

2 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及隨意動火,如需動火必須向項目經理提出申請,經項目經理同意簽字後方可使用。

3 施工中所需使用的易燃物品,如,汽油、汽瓶等,必須設專門的臨時存

4 現場所有用電設備必須用插頭與插線板連接,禁止將線頭直接插入

放庫房並設置滅火器,沙袋等,由專人管理。

4 施工現場認真執行“三清,五好”管理制度,尤其對木製品的刨花、鋸末、料頭,作到每天工完場清,各類材料都要碼放成垛,整齊堆放。

5 電焊、氣焊作業前要明確作業任務,認真瞭解作業環境,確定出動火危險區域,並立出明顯標誌,危險區內的一切易燃品都必須移走,對不能移走的可燃物,採取可靠的保護措施。

6 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證者不能進行操作。

7 屬一、二、三級防火範圍的焊割作業,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8. 五級風以上禁止動用電氣焊。

(五)室外吊籃施工要求

1. 施工前必須檢查吊籃的焊接點、杆件、鋼絲繩、葫蘆,是否存在損壞和生鏽,如存在則必須進行除鏽補焊、更換等,方可使用。

2. 上架的施工人員,必須穿工作服、防滑鞋,並正確佩帶安全帶,並與鋼絲繩穩固連接。

3. 吊籃內的施工人員,只能保持三人,攜帶的油漆、塗料等不得多於2桶,並用結實的繩索或掛鈎固定在吊籃上。

4. 進入施工現場的操作人員必須由經過專業培訓的熟練工人進行施工,嚴禁由小工或未經培訓的人員上吊籃操作。

5. 上吊藍進行上下移動操作時,必須有兩人協同操作。

6. 吊籃底部必須採用建築用的竹膠板,且用結實的繩索捆紮牢固。

7. 吊籃四周必須設有護身欄及擋腳板,並用安全網將籃身圍護嚴密。

8. 籃內放置的鋼抹子、灰刀等零星工具必須用袋子裝好並固定於籃身上。

(六)人身安全防護措施

1 安裝隊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要選擇合格產品,有檢驗部門批量驗證和工廠檢驗合格證。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前必須繫好下額帶,以防發生高處墜落,帽飛人落的現象。

2 高空施工操作時必須繫好安全帶。安全帶要選用合格產品,有廠家永久字樣的商標,合格證。進入現場必須先檢查安全帶是否完好。安全帶必須掛在牢固結實的地方。

3 施工人員應配製工具袋,工具箱,以防工具的掉落。工具用後放入工具袋,工具箱內。施工中待用物料放置時距洞口及樓板沿水平距離為1m以上。收工後,做到工完場清。

(七)安全管理

1 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項目經理負責,設置專職安全員檢查工程的安全生產工作,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操作規程的各項規定。

2 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施工技術措施時,都必須有針對性的安全措施。

3 做好各分部分項安全交底工作,施工班組每天開班前會,對工人進行鍼對性安全教育,新工人未經三級安全教育不得上崗。

4 保證和完善各項安全宣傳措施,醒目位置設立安全生產宣傳牌,場內安全生產宣傳牌警告。

(八)文明施工要求

1. 進入施工現場嚴禁酗酒,滋事打架及進行各種賭博等違法違章行為,輕者清除現場,重者送執法機關依法處理。

2. 寢室休息時間,除夜間加班外,必須保證晚上十點後休息,以保證第二天的工作精神狀況。

3. 嚴禁帶病上崗操作,一經發現必須由各施工班組長負責安排換崗或休息,以保證所有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

4. 施工現場嚴禁隨地大小便。

5. 嚴禁現場人員出現偷盜工具及材料現象,一經發現,必須清除現場,並視情節對班組負責人進行一定的經濟處罰。

6. 施工現場嚴禁容留一切不明身份的非工作人員,更不準帶小孩進入 施工現場。

7. 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違反所有規章制度,如有違反,視情節輕重對班組負責人及違反人進行一定的處罰。

(九)施工現場環境要求

1.施工現場分別設置一座10平米的磚砌封閉式建築垃圾站和一座5平米的磚砌封閉式生活垃圾站,定期清理外運施工垃圾。

2.施工現場細顆散體材料裝卸運輸時,必須採取遮蓋等有效措施,材料入庫存放,出入廠汽車要保證不將渣土遺撒在廠區。

3.施工現場設置封閉式的油庫、油漆庫,必須做防水處理,容量必須做到不慎不漏,室外不得亂置油料、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物品。

4.施工現場各種機械使用時必須採取有效地降噪措施,降低噪聲頻率,對強噪聲機械採取封閉措施。

5.在容易產生粉塵的場所,施工人員必須佩帶防護口罩,並採取有效地除塵、降塵措施,保障施工人員的身體健康。

(十)工程質量的要求

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含國家或行業安全技術標準)、以及甲方工程項目安全技術要求和需要,必須達到專業質量檢驗評定的優良以上等級。因乙方盲目蠻幹、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規程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安全技術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費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工期不予順延。

本協議與雙方簽定的施工合同時效相同,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簽定施工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施工合同到期後,本協議同時終止。

甲方單位(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單位(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 月____ 日____年____ 月____ 日

煤礦井下工程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24

甲方(業主/租户):

聯繫方式:

乙方(施工方):

負責人:

聯繫方式:

為確保______________________(業主/租户)裝修工程區域裝修期間的安全,遵照吉林省政府的有關規定及本商廈的管理規定實行安全管理責任制,現____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處(甲方),與______(業主/租户)及其委託的裝修工程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訂立裝修安全責任協議書如下:

第一條工程項目

項目名稱:

第二條施工地址

工程地址:

第三條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就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繫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負責簽發工作票,對工作票所填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負責,並履行工作票許可手續。

6、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電網、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級,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

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9、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廠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乙方安全責任

1、負責裝修區域施工期間的各項安全責任,並保證施工人員不得在本商廈內喧譁、賭博、酗酒、偷盜、鬥毆等行為。

2、乙方施工人員名單應送到甲方備案。

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名單核發臨時出入證,所有施工人員,裝修、裝飾材料應從指定的電梯及路線進出,乙方施工人員一律禁止到非工作範圍亂走。

3、在裝修方案獲得有關部門審批後三日內提交甲方有關施工進度表,以便甲方安排乙方進場施工事宜。

4、設立現場安全負責人,向甲方瞭解與施工相關的消防安全事宜,並對施工安全負責。

5、用電、用水和動火應得到甲方批准後方可進行:

(1)電器操作人員應有電工操作證,應出示原件,並將複印件報甲方存檔備案。

在用電前應向甲方提出申請,管理處則有償提供配電箱給該業主/租户。

由供電至配電箱範圍之保養則由管理處負責而從配電箱之後至該單位範圍則由裝修公司負責承擔。

(2)所有的裝修材料須是非燃性材料,所有木器材料必須塗上防火漆如有玻璃門及玻璃隔牆,應選用安全玻璃。

(3)乙方於施工現場需配備足夠滅火器。

施工照明禁止使用碘鎢燈,每具照明燈具不得大於60w,並需安放遠離易燃物品的地方。

(4)用水應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請安排,得到書面許可後方可進行。

(5)進行動火工作時,應事先到甲方辦理動火證,操作應由有執照的焊工進行,嚴禁違章操作。

(6)一切超重負荷之設備必須提交管理處審批之後方可裝置。

6、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施工管理制度。

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裝修流程(附件)。

7、一切易燃物品必須呈報管理處批准後方可帶入,並定點專櫃負責,物品存放量不易過多,以當日使用量為限,施工完畢後,須將剩餘物品帶離現場。

8、施工區域禁止吸煙,並保證已開通煙感,温感探頭不受遮擋。

9、施工區域應配備消防器材,手提滅火器數量不低於1個/50m2。

發生事故應及時處理,迅速通報甲方,並如實報告事故原因,保護現場,配合調查。

10、現場當日裝修廢料應該及時清理,不得留在單位內過夜,施工廢料或垃圾嚴禁阻塞消防通道,嚴禁遮擋、挪用消防設施,保證現場清潔。

以上工作須有專人負責。

11、乙方施工人員下班前,應認真檢查施工現場,防止留下火險隱患,人員離開前須將電氣設備電源切斷。

12、乙方應嚴格按照消防局審定的實際方案,設計修改應重新申報消防局審批,審批後才可施工。

13、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乙方對甲方進行的監督檢查應積極配合,並制定安全制度。

14、指定承包商辦理項目請參照指定承包商項目附件。

第五條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作為《勞務施工承包合同》的附件,與《勞務施工承包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六條本協議有效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七條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管理處及業主/租户、裝修公司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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