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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安全協議書(精選12篇)

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安全協議書(精選12篇)

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安全協議書 篇1

甲方:(建設單位或其委託的監理單位)

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安全協議書(精選12篇)

乙方:(施工單位)

丙方:燃氣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393號令)、《吉林省燃氣管理條例》、《吉林市燃氣管理辦法》、《吉林省安全生產條例》《城市燃氣管理條例》(國務院________號令)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保護磐石市城區內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防止事故發生,經叁方協商,達成以下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保護協議:

第一條 甲方在工程開工前,應將城建檔案部門出具的地下綜合管線查詢結果,及位於_________市 路 街的 工程的施工單位(乙方)、施工範圍、內容、工期以及建設紅線總平面圖等資料提供給丙方,並委派專人負責與丙方具體聯絡事宜。

第二條 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有關資料後,核准施工範圍及影響區域內地下燃氣管道及設施的走向及位置,並在三個工作日內,到現場向甲方、乙方確認燃氣管道及設施的走向及位置。

第三條 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具體位置應以現場探查核實為準。施工前甲方應按照丙方提供的探坑位置進行人工斷面開挖,以確定施工現場燃氣管道的實際具體位置。在確認燃氣管線及設施準確位置後,三方共同填寫《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確認表》,並明確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保護範圍及安全控制範圍。

第四條 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保護範圍如下:

1.由已探明的中壓管道的管壁外緣兩側1米範圍內的區域;

2.由已探明的高壓管道的管壁外緣兩側6米範圍內的區域。

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控制範圍如下:

1.由已探明的中壓管道的管壁外緣兩側1米至6米範圍內的區域;

2.由已探明的高壓管道的管壁外緣兩側6米至50米範圍內的區域。

第五條 乙方在工程開工前,應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和施工方案,制定相應的燃氣管道及設施的保護方案和應急處置措施,將燃氣設施保護工作落實到人。保護方案和應急處置措施由乙方項目負責人和甲方項目負責人簽字認可,並由乙方報丙方備案,便於丙方監督。對燃氣管道設施保護方案產生爭議的,由市建設局組織專家論證後協調解決。

第六條 乙方應在燃氣管道及設施的保護範圍內設置“燃氣管道,注意保護”等安全警示標語標識,在現場懸掛丙方搶險電話。

第七條 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甲方對整個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保護工作負總責,對乙方施工現場的燃氣管道及設施的保護情況進行監督,確保保護方案和應急措施的落實。

第八條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遇到複雜、特殊情況,可能危及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運行時,應立即停止施工。乙方會同甲方,重新制定保護方案。

第九條 丙方應加強對施工現場及周圍燃氣設施的巡查工作,如發現隱患問題,有權及時制止危害或可能危害燃氣管道及設施安全運行的行為,對不能制止的,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條 在施工過程中應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一)在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保護範圍內,禁止從事下列危及燃氣設施安全的活動:

1.建設佔壓地下燃氣管線的建築物、構築物或其他設施;

2.進行爆破、取土等作業或者動用明火;

3.對方物品或傾倒、排放腐蝕性物質;

4.放置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種植深根植物;

5.進行機械開挖爆破等作業;

6.其他危及燃氣設施安全的活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會同乙方制定燃氣管道設施保護方案,經與丙方協商一致後,方可實施:

1.在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保護範圍內和安全控制範圍內,敷設管道,從事打樁、挖掘、頂進作業。

2.在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控制範圍內,進行爆破作業。

(三)不得擅自移動、覆蓋、塗改、拆除、破壞燃氣設施及安全警示標誌;道路施工完成時必須埋設相應的標誌樁;

(四)在沒有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前,不得在燃氣管道及設施上方開設臨時道路,燃氣管道及設施上方不得停留載重車、推土機等重型車輛;

(五)頂管和定向穿越工程,穿越作業管線位置與燃氣管道和設施的淨距應大於2米;

(六)當現場對天然氣管道進行開挖等施工時,管溝必須採用人工開挖,現場所有大型施工機械作業必須遠離管溝邊緣一米以上;

(七)當現場施工時需要將天然氣管道上方或四周的覆土移除時,必須採用沙袋或其他有效的保護方式,對暴露的天然氣管道進行臨時性遮蓋防護,以規避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

(八)禁止其它嚴重危害燃氣管網安全運行的行為。

第十一條 甲方工程項目施工的管線與燃氣管道之間的安全間距應符合《城鎮燃氣設計規範》的要求,並應確保燃氣管道上的覆土深度達到《城鎮燃氣設計規範》的要求;若甲方、乙方違反本條規定,甲方應負責無條件整改,並承擔全部整改費用;若因此造成燃氣設施損壞或燃氣事故由甲方和施工方負全部責任,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違反本保護協議或因施工造成燃氣管道及設施破壞,發生燃氣泄漏或燃氣爆炸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本協議自叁方簽字蓋章之時起生效,至該建設工程完工後自動失效,正本四份,三方各執一份,另一份上交燃氣辦,由燃氣辦存檔備案保,四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聯繫人: 聯繫人: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簽章)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地址:

聯繫人及緊急事件聯繫人:

24小時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安全協議書 篇2

甲方:建設單位(全稱)

乙方:施工單位(全稱)

丙方:監理單位(全稱)

丁方:______市燃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_____管道氣分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393號令)、《_____省燃氣管理條例》、《_____市燃氣條例》、《____安全管理條例》、《______市燃氣管道設施保護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保護XX市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防止事故發生,經肆方協商,達成以下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保護協議:

第一條 甲方在工程開工前,應將城建檔案部門出具的地下綜合管線查詢結果, 以及位於深圳市 區 路的 工程的施工範圍、內容、工期以及建設紅線總平面圖等資料提供給丁方,並落實專人負責與丁方聯絡具體事宜。

第二條 丁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有關資料後,在二個工作日內核準施工範圍及影響區域內是否存在地下燃氣管道及設施,並向甲方、乙方和丙方提供該施工及影響範圍內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圖紙資料。

第三條 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具體位置必須通過現場探查核實確認。甲方依據已取得施工及影響範圍內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圖紙資料,組織乙方、丙方、丁方四方共同進行斷面開挖探查,以確定施工現場燃氣管道的實際具體位置,明確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保護範圍及安全控制範圍,將詳細情況及有關説明填入《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確認表》內“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範圍、控制範圍示意及説明”欄(見附件)。

丁方在已探明的燃氣管道及設施上方設置“燃氣管道,注意保護”等安全警示標識,將標識詳細情況及有關説明填入《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確認表》內“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警示標識佈置及數量示意及説明”欄(見附件)。

第四條 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保護範圍及安全控制範圍:

安全保護範圍:

1.低壓、中壓管道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1米範圍內的區域;

2.次高壓管道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2米範圍內的區域;

3.高壓、超高壓管道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5米範圍內的區域。

安全控制範圍:

1.低壓、中壓管道的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1米至6米範圍內的區域;

2.次高壓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2米至10米範圍內的區域;

3.高壓、超高壓管道管壁及設施外緣兩側5米至50米範圍內的區域。

第五條 乙方根據燃氣管道已探明的情況、燃氣管道保護和控制範圍,由項目經理組織編制相應的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和應急處置措施。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和應急處置措施經丙方項目總監審核,甲方同意蓋章認可後,報丁方備案,四方共同簽訂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協議。

在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和應急處置措施編制過程中,丁方應予以指導,產生爭議的,由市建設局組織專家論證後協調解決。

第六條 丁方在收到由甲方提交的該工程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和應急處置措施,四方簽訂《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安全保護協議》後,應在1個工作日內給予辦理《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確認表》;

第七條 甲方對整個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負總責,乙方負責燃氣管道具體保護措施的實施及管道警示標識(“燃氣管道,注意保護”)的保護,丙方應對保護方案和應急處置措施實施情況進行現場監督;丁方應落實燃氣管道的巡查工作,做好緊急應對準備。

第八條 各方應明確該工程項目聯繫人,負責在整個施工期間各自所轄責任範圍內安全保護和協調工作。聯繫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簽收其他聯繫人簽發的通知書或聯繫函,聯繫人如需變動的,應書面通知其他三方並簽收確認。

第九條 乙方在工程開工前,應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和施工方案,將已制定的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和應急處置措施通過技術交底方式落實到相應工作層面作業班組負責人和具體作業人,丙方項目監理人員應參加並在紀要上簽名確認。

第十條 工程開工後,丁方在正常施工作業時間(8:00-18:00)按1次/天對施工現場的燃氣管道及設施進行巡查;當施工作業在控制範圍內時按2次/天的頻次進行巡查,當施工作業在保護範圍內時,中壓燃氣管線按1次/小時的頻次進行巡查,高(次高)壓燃氣管線進行旁站監護;

對在控制範圍和保護範圍內的施工,施工單位應提前24小時函告供氣單位;施工作業需超出正常施工作業時間之外,以及施工工期發生變更時,乙方聯繫人應提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將變更告知其他聯繫人並簽收確認;

施工作業方案發生變更需修改燃氣管道保護方案和應急處置措施時,乙方應將修改後的方案經丙方和甲方審核確認後函告丁方,同時,按照第九條要求落實到具體作業人。

丁方在接到變更告知函後,應及時安排好巡查工作,按照要求的頻度進行巡查。

第十一條 在施工過程中應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一)在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保護範圍內,禁止下列行為:

1.建造建築物或者構築物;

2.堆放物品或者排放腐蝕性液體、氣體;

3.進行機械開挖、爆破、起重吊裝、打樁、頂進等作業。

(二)不得擅自移動、覆蓋、塗改、拆除、破壞燃氣設施及安全警示標誌;道路施工完成時必須埋設相應的標誌樁;

(三)在沒有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前,不得在燃氣管道及設施上方開設臨時道路,不得在燃氣管道及設施上方停留、行走載重車輛、推土機等重型車輛;

(四)禁止其它嚴重危害燃氣管網安全運行的行為。

第十二條 在施工過程中遇到複雜、特殊情況,可能危及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運行時,丙方應簽發停工令,要求乙方立即停止施工。乙方會同甲方、丙方和丁方,重新編制燃氣管道及設施保護方案和應急處置措施,經丙方項目總監審核和甲方簽字認可,報丁方備案,丙方簽發復工令後方可恢復施工。

第十三條 丁方在巡查中發現產生燃氣管道保護隱患時,應以書面告知函的形式通知其他三方項目聯繫人,由項目聯繫人負責督促隱患整改。

任何一方發現有危害或可能危害燃氣管道及設施安全運行的行為時,應立即制止危害行為,乙方施工人員必須服從。制止無效時,應立即向市(區)安監站、國土和房產局等單位報告,情況緊急時,可立即報110協助。

第十四條 造成燃氣管道及設施損壞處理方式

1、防腐層損壞

乙方施工人員應立即停止施工,通知甲、丙、丁方聯繫人。丁方應立即組織修復作業並現場取證,修復完工後,甲方應責成事故責任單位及時支付修復費用。

2、燃氣設施損壞供氣中斷(未漏氣)

乙方施工人員應立即停止施工,保護現場,立即通知甲、丙、丁方聯繫人,並根據影響用户範圍級別上報市(區)建設局。丙方發出停工令,丁方立即組織搶修,甲方責成事故責任單位及時支付修復費用。建設主管部門根據影響範圍按照《XX市燃氣條例》等有關規定對責任單位進行相應的處罰。

3、燃氣管道破裂泄漏或爆炸

乙方施工人員應立即停止施工,保護現場,組織附近人員疏散,救治受傷人員,向110和丁方報警並按事故級別上報市(區)建設局,同時,立即通知甲、丙、丁方聯繫人。

甲、丙、丁方接警後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應急搶險工作。

有關部門按照《XX市燃氣條例》等規定組織對事故進行調查,並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罰。

甲方應責成事故責任單位及時對由於燃氣管道及設施破壞造成的直接和間接損失進行賠償。

第十五條 本協議自肆方簽字蓋章之時起生效,至該建設工程完工後自動失效,正本肆份,肆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聯繫人: 聯繫人:

24小時聯繫電話: 24小時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簽章) 丁方:_______市燃氣集團股有限公司

_______管道氣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聯繫人: 聯繫人:

24小時聯繫電話: 24小時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安全協議書 篇3

為了確保施工現場治安、消防安全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第61號令《機關、團體、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上海市社會治安防範責任條例》的要求,經雙方協商,制定本協議。

甲方:

乙方:

1、本協議為龍耀路越江隧道工程連接通道結構施工分(發)包《工程合同》的附件,與《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甲方委託 為施工現場治安消防管理人。

3、乙方營業執照為 ,單位法人代表或負責人 汪偉興 ,施工現場治安消防負責人 ,施工現場治安消防管理人 。乙方應當對施工現場的治安消防工作負責。

4、乙方在簽訂本協議的同時應當向甲方所屬單位保衞部門履行下列義務:

4.1、出示本單位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資格和施工現場治安消防管理人的崗位證件。

4.2、交納20__~10000元的施工現場治安消防安全抵押金。

4.3、如實遞交進場人員名冊以及身份證複印件。

5、甲方所屬保衞部門將乙方交納的施工現場治安消防抵押金的20-30%統一用於施工現場治安消防安全的日常管理以及教育培訓和表彰。

6、乙方應當積極組織參加千校百萬進城務工人員的崗位培訓。

7、乙方在進場後應當去當地所屬派出所登記辦理有關手續,凡無身份證或來歷不明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施工現場,嚴防盲流和負案在逃人員混入。

8、乙方應當遵照《上海城建(集團)公司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規定》、《上海城建(集團)公司施工現場治安保衞工作管理規定》,管理所屬施工區域和人員。

8.1、乙方應對所轄人員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制訂治安管理規定,杜絕職工違法犯罪事件的發生;禁止在施工現場賭博、酗酒、打架;宿舍內禁止男女混居;務工人員家屬不準在工地留宿。

8.2、乙方應對所屬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制訂防火措施,並按《上海城建(集團)公司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規定》配置消防器材;堅持動用明火審批制度,落實監護人措施,嚴禁違章動火;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熱得快等;禁止使用碘鎢燈等大功率燈具烘烤衣物和取暖;嚴禁氧氣瓶與乙炔瓶同置一車或同置一庫;宿舍內不準亂接亂拉電線,不準架設裸導線,不準用銅絲或其他金屬材料替代保險絲;照明燈不準超過60瓦;施工現場不準吸遊煙。

8.3、乙方應當管理好施工現場的生產和生活資料,嚴禁亂拿亂用不屬於乙方的生產和生活資料。

8.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任何人員不準將施工區域內的生產資料(即使是屬於乙方的)買掉,違者作盜竊論處。

9、乙方應當將本協議書的條款及《上海城建(集團)公司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工作管理規定》、《上海城建(集團)公司施工現場治安保衞工作管理規定》的有關內容向所屬人員進行宣傳教育,使其思想重視,自覺遵守。

10、乙方應當確保施工現場所轄隊伍的穩定。

11、凡乙方或乙方人員違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根據情節輕重,甲方應當給予直接責任者批評教育,同時給予50~500元的經濟處罰;由此而發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火災事故的,甲方應當扣除其交納的治安消防安全抵押金20__~10000元,並照價賠償經濟損失,直至追究負責人和法人代表的刑事責任。

12、工程結束後,雙方應對本工程治安消防安全工作進行總結,甲方可對有功人員進行獎勵。

13、以上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均按甲方對施工現場具體的治安消防安全要求在“其它”項中補充。

14、其它

15、本協議經雙方單位簽約即日起生效,至乙方全部人員、物資退場完畢時終止。

16、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單位、保衞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安全協議書 篇4

甲方: 務樓工程項目部

乙方: (電梯安裝施工隊)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精神。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確保施工現場生產合理安全用電,杜絕觸電事故的發生,依據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用電規範》即〔JGJ46-20__〕和建設部《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即(JGJ59-20__)規範以及北京市建委頒發的《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以及國家,北京市的相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和本項目制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管理目標,經雙方確認達成如下《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協議書》。

此“協議書”只適用於 工程項目。

一、 目標

1. 觸電傷亡事故為零;

2. 杜絕電氣火災事故的發生;

3. 達到北京市安全文明樣板工地的要求;

二、 甲方責任

1. 負責提供施工現場的臨時電源連接點;

2. 制定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管理制度,和下發不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

3. 嚴格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並加強檢查,對檢查和定期檢查進行記錄,及時解決發現的問題,消除安全隱患,並對違規現象進行罰款;

4. 掌握施工現場的用電情況,做好各分包單位安全施工用電的協調工作;

5. 對違章用電和違章操作人員進行處理。

三、 乙方責任

1. 乙方必須配備一名專(兼)職的臨時用電管理人員,和滿足施工現場施工需要並結合本項目的難易程度配備合格的臨電電工。

2. 乙方每日安排電工巡視檢查,保證用電設備必須做好保護接零、重複接地等處於完好狀態。保護零線必須為黃綠雙色線,嚴禁使用老化及破損線和非橡套纜線。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應定人、定措、定時間進行解決或整改。

3. 乙方負責對臨電維護維修人員進行相關和安全技術知識的陪訓和教育,並且監督臨電人員防護用品的配備和持證情況;

4.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須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 )和《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 )和國家北京市以及中鐵六局集團有限公司的相關規定執行,並確保達到北京市安全文明樣板工地。

5. 乙方單位在進場時的所有臨電器材必須經過甲方檢查、驗收,經檢驗合格後方可進入施工現場使用,並提供相應的臨電器材合格證。

6. 施工現場所有電氣線路、配電箱、電氣設備、設施,施工照明等在使用操作時必須由合格的電工來操作,嚴禁非電工進行操作。電工人員應在操作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安全防護用品。

7. 甲方的配電箱、電纜線、照明燈、開關、用電標識、運輸機械、施工完成的作業面等,乙方施工時應注意成品保護,損壞由乙方負責賠償。

8. 乙方必須本着節約用電的原則力爭節約用電,用電設備停用時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生活區宿舍內應做到人走燈滅。

9. 乙方的維護電工必須持有效證件並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電工的人數必須滿足施工的需要,且每班不得少與兩名電工並做到一人監護,一人操作。

10. 施工現場的配電箱、開關箱內裝置必須完好無損、裝備端正、牢固可靠。

11. 搬遷或移動配電箱或用電設備時必須經電工斷電處理後方可進行。對臨時用電設施使用過程中發現的異常情況應由電工人員處理,必要時應向有關人員報告和解決。

12. 配電箱應放置平穩牢固,嚴禁倒放或平放,配電箱的周圍應有兩人同時工作的足夠空間和通道,嚴禁在配電箱防護欄2m內堆放建築材料及雜物,室外配電箱必須做好防雨、防咂、措施。

13. 用電設備必須由三級、開關箱供電,所有固定式的用電設備必須做到一機一箱一閘一漏,嚴禁一閘多用,電箱與設備的水平距離不應大於3m。三級配電箱、開關箱,應由二級配電箱漏電接出。

14. 三級配電開關箱380V、220V必須分開,專箱專用,嚴禁混用。

15. 施工現場必須達到三級配電,逐級設置漏電保護裝置,實行分級保護,形成完整的保護系統。

16. 二級箱、三級箱、開關箱漏電開關額定值與動作整定值應逐級匹配。

17. 二級配電箱於三級配電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開關箱與手持電動工具之間的距離不得大於5m。

18. 施工現場、辦公區、宿舍嚴禁私接亂拉電源線,嚴禁使用電爐等電熱器具,嚴禁違章用電和非電工操作。電氣操作人員必須經常學習關於電氣方面的知識、電氣操作規程,把好施工現場安全用電關,確保施工的安全用電。

19. 各種電氣設備、設施的金屬外殼、金屬支架和底座,必須採取可靠的接零保護。所使用的保護線必須為雙色(黃綠色)機械設備的保護線應應引至外邊,並且應壓接緊固。

20. 導線上嚴禁搭、掛、壓其他物體,不得把電源線直接綁在金屬物體上或腳手架上,更不能把電源線泡在水裏或拖地使用,應用絕緣S鈎掛設或絕緣導線綁紮固定,高度不能低於2.4m。不能掛設的導線(電焊機一次線、其它設備導線等)必須穿絕緣管加以保護。

21. 施工現場所使用的機械設備,必須經過搖測經搖測合格後方能使用。搖測後的數據必須報總包安質部進行備案。,

22. 現場使用移動式碘鎢燈照明,必須採用密閉式防禦燈具,碘鎢燈的金屬外殼和金屬支架應做好接零保護,金屬支架杆手持部位應採取絕緣措施。電源線使用護套電纜線,碘鎢燈的高度室外應不低於3m,室內不低於2.4m。

23. 施工現場內應使用II、III類手持工具。I類電動工具應淘汰。

24. 宿舍內、地下室、特別潮濕的場所應使用低壓照明燈具,應使用36V或36V以下的照明,行燈的手柄應堅固、絕緣良好,電源線應使用橡套電源線,不得使用塑膠線。低壓變壓器應裝設在電箱內,符合户外電器安裝要求。

25. 現場供電電纜應嚴格執行電纜敷設規定要求。進出建築物或沿牆水平敷設時線路必須加以保護,並應掛好標識。

26. 乙方的電氣負責人必須對維護電工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對本單位的用電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27. 本現場的供電方式應採用三相五線制TN-S系統。

28. 電錶、二級箱及以下的配電設施由乙方自行解決。

29. 電焊機必須配備電焊機專用箱,電焊機一、二次側應加防護罩,電焊機一次線不應大於5m,二次線長度應小於30m,二次線必須雙線到位。

四、 乙方在施工期間嚴格按照施工規範要求施工,因乙方原因導致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解決並承擔全部責任。

五、 本合同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雙方各持一份。

六、 本協議此協議簽字之日起生效,施工完成後終止。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安全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施工隊

為明確甲乙雙方責任,確保工程質量和進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法》有關規定,甲方河南縣賽爾龍鄉尖克村人畜飲水維修工程委託給乙方組織施工,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制訂本飲水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希甲乙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名稱:河南縣賽爾龍鄉尖克村人畜飲水維修工程二、工程地點:河南縣賽爾龍鄉尖克村

三、工程施工內容:

1、尖克村飲水管道米施工;

2、引水口2座;

3、供水點2處;

四、工程款結算方式:合同為總價合同,價款萬元(大寫壹拾萬元),包括羣眾自籌款2萬元。

五、付款方式:所有工程施工完畢經水利局驗收合格後支付工款。

六、甲方責任:

1、負責檢查乙方購買材料的質量

2、負責檢查、監督乙方施工技術質量、進度。

3、負責提供施工圖紙、座標點及水準點

4、及時撥付工程款。

七、乙方責任:

1、嚴格服從甲方管理,聽從指揮,配合施工。

2、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必須符合操作規程規定,保證一次性出合格產品。

3、施工中所需的機具由乙方自理。

4、施工中所需生活設施由乙方自理。

5、提供完整的施工記錄一份。

6、保證按時完工。

八、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1、所購買的材料滿足國標的質量標準。

2、管線、閥門的安裝工藝必須滿足安裝工程施工規範的要求。

3、埋置後管道的埋深不小於22米,以防凍壞。

九、工期要求:所有工程必須於20__年9月25日前完工。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或遇有特殊情況時,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代表:年月日

乙方代表:年月日

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安全協議書 篇6

甲方:

乙方:

安全文明施工生產管理制度是實施工程項目的重要保證,雙方應通過加強管理、督促檢查,不斷提高現場施工人員的安全文明意識,從而創造一個安全、整潔、文明的施工現場環境,實現工程項目的順利完成。以下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所有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

一、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A、對嚴格勞動紀律,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採取的措施:

1、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規範化管理,進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傳,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方案。

2、乙方每天上班前,召開班前交底會,由班組長佈置當天的施工任務、操作要求和應注意的問題,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3、乙方定期檢查和維護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器具,保證安全有效。

B、甲方安全檢查措施:

1、項目經理檢查各級管理制度的實施情況。

2、專職安全員對項目安全工作實施動態管理和日常檢查。

3、認真處理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獎罰。

4、安全檢查制度化,實施定期不定時安全檢查。

C、乙方施工作業標準化措施:

1、根據施工作業標準及操作程序,強化職工的安全工作意識。

2、嚴格機械的操作規程,訓練職工的機械作業技能。

3、禁止無證上崗和崗位串崗作業。

D、施工現場執行甲方要求的防火措施:

1、遵守各項安全防火規章制度,辦理動火證。

2、消防設施,落實專人負責管理。

3、嚴格控制明火作業,建立申報、批准、監督制度。

4、木製作、油漆施工作業面上必須佈置足夠的滅火器材。

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A、對施工現場佈置合理、物料堆放有序、施工操作方便、作業環境安全等採取的措施:

1、乙方必須按施工平面佈置圖安置各項臨時設施和消防器材,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機具設備,不得侵佔場內安全通道、進出道路和安全防護設施。

2、施工機械進場必須經過安全檢查,須檢查合格後方能使用,施工機械操作人員必須建立機組責任制,並且按有關規定持證上崗。

3、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架設施工現場的用電線路,嚴禁任意拉線接電;用電設施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安裝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的要求。

4、夜間加班施工照明設施,必須符合施工安全的要求;危險潮濕場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燈具,必須採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電壓。

5、現場供、配電箱必須符合有關安全要求,移動導線必須使用符合電壓等級要求的專用移動電纜,嚴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導線、電氣設備及器具。

B、對優化施工現場的場容場貌採取的措施:

1、施工現場的施工人員在施工現場應按總、分包單位佩戴證明身份的證卡,穿戴統一工作裝和安全帽。

2、在車輛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乙方必須事前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能進行,並應設置明顯的施工標誌。

3、堆放在露天的材料必須按規定堆放整齊並標有標識。經常清理建築垃圾,每週舉行一次清掃和整理施工現場活動,以保持場容場貌的整潔。

4、施工現場的工地辦公室、食堂、宿舍和廁所等工作生活設施,要符合衞生、通風、照明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供應等要符合飲食衞生要求。特別注意解決施工現場的廁所衞生條件問題和建築垃圾的清理問題。

C、對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規定採取的措施:

1、嚴禁在施工現場焚燒建築垃圾,防止有毒有害氣體的發生。

2、妥善處理泥水漿水,未經處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設施和河流。

3、採取有效措施施工過程中的灰塵、生活垃圾和零星建築垃圾實行袋裝化。

4、禁止對有毒有害廢棄物亂攤亂放,防止污染。

5、對產生噪聲、振動的施工機械,應採取有效控制措施,減輕噪聲、塵土污染。

三、安全文明施工生產紀律:

1、遵守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其他有關管理條例。

2、加強安全學習,樹立安全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自覺抵制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3、乙方施工人員應填寫三級安全教育記錄卡後方可上崗,記錄卡作為施工人員安全檔案。

4、乙方班組長對工人每週五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安全宣傳及安全講評,每月必須提交進行安全教育的交底記錄給甲方項目相關人員,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方案。

5、正確穿戴勞動保護用品,嚴禁穿背心、短褲和拖鞋進入施工區域。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施工操作中,不得無故脱下安全帽。

6、乙方應定期由專人檢查和維護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器具,保證安全有效。在施工過程中,不得無故隨意動用消防器材和其它設備。

7、現場使用臨時配電箱必須符合有關安全要求,移動導線必須使用符合電壓等級要求的專用移動電纜,嚴禁使用不符和安全要求的導線、電氣設備及器具。

8、高空作業人員必須繫好安全帶,嚴禁從高處拋擲任何物品材料。

9、上班前或工作時間不得飲酒,嚴禁酒後作業。施工現場內禁止吸煙、未經批准不得動用明火。

10、特殊工種人員嚴格遵守有關安全規定,持有效證件上崗施工,嚴禁違章作業。

甲方將派專職安全員對所有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督促與檢查,在安全員發現問題向當事人指出後,當事人仍不改正的,安全員有權對當事人處以50元的罰款;若仍不改正造成嚴重後果的將對乙方處以3000元以上的罰款;若因此影響工程評定或造成惡劣影響,將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與法律責任。

乙方鄭重承諾:凡因乙方人員違反上述規章制度及生產紀律,而發生自身或他人人身傷害事故、財產損失事故、火災事故或其他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法律責任。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簽字:

日 期: 日 期:

保存期:叁年

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安全協議書 篇7

企業安全及文明施工協議書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明確雙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責任,提高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確保本工程安全、文明、優質、高效完成施工建設任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電力行業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一、依據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具體工程簡況如下:

1、 工程名稱:

工程編號:

2、計劃開竣工時間:

3、施工的詳細地點和範圍:

施工地點:

施工範圍:

二、甲、乙雙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必須共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電力行業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各項規定。

2、施工期間,甲方指派 為本工程現場項目負責人,乙方指派 、 為現場工作負責人、安全員。雙方須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管理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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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甲、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電氣、機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責任造成對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等傷亡),雙方應協力進行緊急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

4、貫徹先訂安全及文明施工協議後開工的原則。甲方不得隨意指派乙方人員從事與本工程無關的施工任務。

三、甲方應承擔的安全文明施工責任:

1、負責對乙方以下內容進行審查 審查結果

(1)、是否具有相應施工企業資質等級證書。 有、無

(2)、是否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書。 有、無

(3)、是否屬甲方工程供方。 有、無

2、負責本工程現場安全健康與環境工作的管理和監督工作。

3、開工前,甲方向應組織乙方工作負責人和技術人員進行現場勘察並進行工程安全、技術交底。並有完整的記錄和資料。

4、凡是在甲方生產區域內的施工,甲方應監督與檢查乙方遵守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情況。特別是在需要填用工作票時,甲方應要求乙方工作負責人嚴格執行工作票。

5、對有可能造成人員觸電、高空墜落、機械傷害、中毒、窒息以及生產設備停電、火災、爆炸等事故時,可事先要求乙方制定專項施工措施,經甲方審查批准,監督實施。

6、甲方工程管理部門和項目負責人應在現場監督協議中由乙方承擔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責任到位情況和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凡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行為,視其情節應做出:當場制止、發出違章(整改)通知單、停工整頓、直至中止施工合同的執行。

7、不對乙方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

8、負責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進行安全檢查並督促整改,負責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9、在乙方發生安全、環境事故時,負責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事故調查和處理。

四、乙方應承擔的安全文明施工責任:

1、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應堅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相關規定,嚴格執行本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及作業指導書、交底要求,確保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目標順利實現。

2、開工前,乙方施工負責人和技術人員應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現場勘察和安全技術交底。若有疑問應立即向甲方提出,直到明白無誤。

3、現場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電力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和甲方頒發的安全、文明生產規定以及施工現場標準化作業工作規範,嚴格按“六化”標準進行施工,確保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有序開展,創造良好的文明施工環境,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4、承接危險性較大的施工項目作業,必須按甲方要求制定現場專項施工措施。經甲方審查批准後執行。

5、開工前必須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不超過檢驗週期。

6、開工前必須對參加現場施工作業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安技交底,經考試合格後上崗。嚴禁使用未成年人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進行施工。

7、變電施工現場施工用電嚴格執行“三相五線制”的用電方式,線路施工現場按當地臨時用電方式進行,嚴格“三級配電兩級保護”的施工用電管理,確保一機一閘,落實用電設施的安全管理責任。

8、接受甲方的安全指導、監督和管理。若發生安全、環境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向甲方工程現場項目負責人報告,不得隱瞞事故、事件真相,不得不報或遲報。

五、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

根據《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甲方從工程款中預留 (承包合同價款的5%)作為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以下簡稱保證金)。

保證金用於對工程施工期間發生安全事故和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情況的違約扣罰。違約扣罰超出保證金的部分,在工程款中扣除。

六、其他有關的約定:

由乙方在承包施工中所造成的責任事故、人身傷害事故或對運行設備、安裝設備在施工過程中造成經濟損失的,將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損失。

無論本協議中“工程項目期限”與實際施工日期是否相符,本工程施工期內,本協議始終有效。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一份交安監部門),乙方執一份,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甲 方(蓋章):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安全協議書 篇8

甲方:

乙方: 有限公司

為確保施工期間營業線鐵路交通安全,據《鐵路法》、《民法典》和《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及《鄭州鐵路局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的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施工項目及內容:

1、施工項目:10KV供電能力加強頂管工程

2、施工內容:

二、施工地段:洛陽地區。

三、施工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四、安全防範內容:電力設備穩定及行車安全。

五、乙方應負責任和義務:

1、乙方施工前應按營業線施工的有關規定向甲方提報書面施工組織、安全措施,並經甲方核准後方可施工。

2、乙方人員應經安全培訓合格方準上崗。乙方對施工安全負全面責任,要嚴格按審定的方案、範圍和批准的時間組織施工,施工中要認真落實各項安全措施。乙方需在接到甲方通知後方可施工,甲方應在施工前兩天通知甲方。

3、因乙方責任造成甲方設備損壞或造成行車事故的,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4、乙方在施工中應嚴格按有關規定作業,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中發生人身傷害,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5、頂管作業人員要嚴格勞保穿戴,統一穿着防護工作服。

6、在鐵路路基下進行頂進施工,乙方現場施工負責人要對頂進情況進行不間斷監測,每頂進80cm~100cm對頂管作業附近地面進行觀測,發現異常情況要停止施工,並預防侵入鐵路限界。

7、頂管開挖的工作坑乙方應設立防坍塌支撐,防止坑壁坍塌事故的發生。 工作坑周圍必須樹立明顯的警示標牌,同時在坑周圍設置安全網,以免路人不慎掉入坑內。雨雪天氣,工作坑上面應搭雨蓬,避免工作坑進水,因乙方責任造成人身傷害由乙方負責。

8、乙方施工人員因聽從甲方施工負責人指揮,嚴禁蠻幹。

六、甲方應負責任和義務:

1、施工前甲方要會同乙方及各設備管理單位對機械頂管附近地下管線情況進行認真調查,必要時組織人工開挖進行摸底。

2、甲方派出技術業務熟練、責任心強的人員擔任現場監護人,全過程把控作業安全。發現乙方施工有安全或質量問題,有權責令乙方立即整改,乙方必須立即糾正。危及交通安全時,有權責令乙方停止施工,乙方不得拒絕,否則造成事故應由乙方負責。

3、施工過程中,一旦發生管線損壞事故,乙方應及時上報甲方有關部門,並立即通知管線設備管理單位進行搶修,並積極組織力量協助搶修工作。

4、施工完畢後,乙方現場施工負責人要對作業區段進行全面的巡視,檢查清理現場,不得遺漏任何料具及物品,最終確認相關單位設備正常後才允許撤離現場。

5、甲方未履行安全協議、安全監督失職,造成營業線設備損壞而影響鐵路交通安全構成事故,除依法追究肇事者責任外,同時要追究甲方責任。

6、甲方安全監督檢查員每日檢查路外施工人員應統一着防護工作服及戴安全帽,具備進站作業條件;檢查施工人員橫穿股道時,必須“一站、二看、三通過”。有停留車時嚴禁鑽車、翻車,必須從車兩端5米外繞過。

七、結合部安全管理

1、凡屬乙方已通知甲方,甲方未及時處理造成的問題和事故,列甲方責任。

2、乙方對甲方現場監護人發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須立即整改。否則甲方現場監護人有權立即停止乙方施工。

3、甲乙雙方現場人員要嚴格執行“自控、互控、他控”等保安措施,保證施工中的人身及設備安全。

八、 本協議-式4份,甲乙雙方各執2份。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一併執行。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聯繫人:     聯繫人: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安全協議書 篇9

甲方:

乙方:

工程項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相關條款的規定,為確保雙方利益,明確雙方權利與責任,規範通信機房施工作業程序,提高建設、施工單位施工作業安全意識,確保珠海市電信分公司通信網絡的安全暢通,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第一條 適用範圍

一、本安全協議書所稱施工作業是指在通信機房內進行的所有施工作業。

二、本安全協議書所指的安全是指:人身安全、電信設備(網絡)安全、防火防盜安全等。

第二條 雙方責任與權利

一、甲方責任與權利

1、甲方是本協議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部門,有責任和權利制止、糾正、處理任何乙方的違章、違規行為。

2、甲方不直接參與乙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對乙方生產施工過程中所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有義務和責任配合乙方對事故的調查工作。

3、甲方有權拒絕乙方進入甲方認定的要害部門。

4、甲方有權對乙方給甲方造成的任何損失要求賠償和追究相關責任。

5、在工程實施過程中,應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甲方不得無故要求乙方停止施工。

二、乙方的責任與權利

1、乙方施工作業人員應嚴格執行機房作業須知。

2、乙方施工人員違反施工安全操作規程和不按安全生產有關規定施工,所造成的損失和責任,由乙方負責。

3、乙方有權瞭解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甲方不得對其進行打擊報復。

4、乙方對甲方的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安全檢查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阻撓。

5、乙方的生產活動必須保障甲方的設備安全。乙方如因人為因素造成對甲方的任何損失,必須進行賠償並承擔相關責任。

6、負責施工中施工人員車輛、場地安全及材料保管,做好場地防火、防盜、安全用電等工作。

7、乙方在施工前必須將施工作業聯繫人、聯繫電話、施工作業計劃內容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同時向甲方瞭解、調查作業現場的情況和注意事項。

8、乙方施工操作要嚴格按照電信工程施工規範和通信機房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進行,不得違章操作、野蠻施工。

9、乙方進場施工時,應通知甲方,甲方應派人員到現場隨工。

10、在工程施工中,甲方發現通信設備運行不穩定、或有其它危及通信設備穩定運行的情況時,有權力通知乙方停工。乙方接到口頭或書面通知後必須立即停工。

11、乙方應加強施工人員安全教育和施工現場的指揮監管,採取必要的安全防範措施,落實安全責任人。

12、乙方的施工作業涉及在用設備或電路的,必須報甲方相關維護部門批准,並做好安全措施,保證甲方在用設備或電路安全和通信安全。

13、乙方的施工作業涉及到設備、電源或電路割接時,必須向甲方相關維護部門提交割接申請報告,待批覆後才能進行割接。乙方在割接通信設備側的電源時必須由甲方派技術人員配合督導,割接時須保證甲方的在用通信安全。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第三條 協議的期限與終止

本協議有效期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第四條 其他約定

一、本協議的附屬文件,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安全協議書 篇10

甲方:中鐵電氣化局集團北京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向莆鐵路XPZF-3標項目部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鐵路消防管理辦法》和鐵路防火安全的有關規定,為強化施工工地的防火安全管理,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經甲、乙雙方(以下簡稱甲方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按照《消防法》的法律法規,負責指導、監督、檢查乙方施工工地的防火安全工作。

二、乙方應認真執行《消防法》規定的消防管理責任,落實防火管理職責,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制定用火用電等防火安全制度並加以落實。

三、乙方要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必須使每位從業人員掌握“三懂三會”(懂得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救火災的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

四、乙方應按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範設置,配備數量足夠的滅火器材,並定期檢查保養,確保完好有效。

五、乙方若違反消防法律法規,存在火災隱患,甲方有權責令其限期整改,如乙方未及時整改,甲方將給予信用評價考核直至提前終止施工合同。

六、乙方要嚴格落實防火安全自查工作,主動消除火災隱患。

七、乙方要自覺接受公安部門或甲方管理職能部門的消防監督檢查,對檢查中提出的火災隱患和整改要求,乙方應積極落實整改。

八、由於乙方消防管理不善,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發生火災事故所造成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訪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施工合同到期後,協議自行廢止。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 代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安全協議書 篇11

為保證 香密園住宅小區 工程的消防安全,甲乙雙方應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條例》及有關部門頒發的消防規定、規程辦法,服從行業管理,接受有關單位及保信 公司的監督檢查,經甲乙雙方同意特簽訂此協議。

一、 協議雙方:

單位名稱(單位工程總承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分項工程承包方(建設單位分包給乙方的分項工程或總承包方轉包給乙方的分項工程):以下簡稱乙方。

二、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北京市和上級單位頒發的政策、法律、規章、標準和制度,認真執行消防法和操作規程。在施工過程中不因自己的違章施工給對方施工造成施工困難和事故。雙方通力協作做到安全施工,不發生火災、爆炸事故。

三、甲方對乙方的分項施工項目負責介紹施工現場基本情況,按合同的規定乙方求助甲方協助的事項,甲方應滿足乙方的要求。

四、乙方施工項目應當按規定對自己的工人進行入場安全教育,並教育工人遵守甲方施工現場的消防保衞管理制度,不得違章作業,如違章施工或違章作業甲方有權處罰。炊事人員使用液化氣或油料做飯應先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常規教育,嚴格按有關規定使用。

五、乙方應按規定參加總包方組織的義務消防隊員培訓工作。

六、乙方工人無故不得擅自動用消防器材或設備。

七、乙方工人進入施工現場或樓內不許吸煙。

八、乙方工人施工作業用火必須經保衞消防領導小組審查批准,領取用火證,並配備看火人及消防器材後方可作業。

七、一旦發生火情,乙方保證服從甲方指揮,全力參與滅火行動。

八、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因甲方的消防設施不符合規定造成的乙方事故,甲乙雙方協商按國家規定處理。

九、因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或因破壞甲方消防設施造成的傷亡事故,甲方不負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事故處理和上報上級單位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十、補充條款(項目部根據自身情況而定):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此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協議期滿、人員全部退場後中止。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蓋章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補充條款:

1. 任何人嚴禁在宿舍內做飯、使用熱得快、電褥子等。

2. 各隊派專人每天打掃宿舍衞生。

3. 工人不得在牀上吸煙,在宿舍內設立煙頭桶裏面要有水。

4. 項目部派保安人員24小時巡查宿舍,各隊人員必須聽從保安人員的管理。

5. 各隊在每日兩次的班前會要宣傳消防工作的重要性。

6. 各隊包括全體員工不得隨意動用消防器材。

7. 各隊如果動用電氣焊必須開動火證、設看火人。

以上要求如有違反處罰隊長及當事人(情節嚴重者開除或依法處理)

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安全協議書 篇12

甲方:

乙方:

為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內容,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特簽訂本協議。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執行。

協議內容:

一. 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勞動保護、安全生產

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職業健康、消防保衞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條例和規定,以及公司有關安全管理規定。

二. 甲乙雙方都應建立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組織機構、安全生產

管理辦法、安全工作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設立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三. 甲乙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對本單位的員工進行安全生產製

度、安全生產技術、安全法律法規等知識的宣傳教育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四. 甲乙雙方要抓好安全教育,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必須先落實安

全技術措施,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五. 發生事故時應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

擴大,並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小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六. 乙方應履行以下職責,具體內容如下:

1.配備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明確責任人,隨時檢查

安全生產情況並作好記錄,如發生事故,由承包方負責。

2.施工人員進場和施工時,必須組織安全生產會議,安全

教育宣傳,講解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項以及各種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安全檢查制度、安全防護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

3.對本單位的施工人員應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接受甲

方入場前的安全教育。

4.對電工、電氣焊、機械等特種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並堅持現

場檢查制度,禁止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5.施工現場生活區和施工區應分離並符合消防規範要求及防火有關規定。施工現場應配備消防器材和消防水源,派專人負責。

6.所有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禁止吸煙動火。

7.乙方必須自行向員工個人配發防護用品,如安全帽、絕緣手套、防護眼鏡等,強制性要求現場人員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遵守安全規定。

8.乙方對機械設備、施工機具、電氣設備以及在搭設、製作、

安裝、使用必須確保安全。不符合安全的一律不得使用或立即停用並立即清除現場至安全地,由甲方為乙方配置的防護用品用具及安全設備物資等,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9.乙方對施工現場、生活區凡有可能不安全的地方,尤其是危險

區域必須自行做好安全防護措施,配備消防設備,並佈置正規明顯的安全標誌和警示牌;未經甲方負責人同意,不得擅自拆除、移動,否則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10.乙方嚴禁違章指揮、違規作業、冒險蠻幹、野蠻施工,當安

全和生產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任何時候都要採取各種有效防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有權制止涉及不安全的行為。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解釋權歸屬甲方。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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