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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安全施工合同(通用20篇)

工地安全施工合同(通用20篇)

工地安全施工合同 篇1

為在施工合同的實施過程中創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切實搞好本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項目業主 (以下簡稱“甲方”)與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特此簽訂安全生產合同:

工地安全施工合同(通用20篇)

一、甲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重要的安全設施必須堅持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原則,即: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調度會,及時傳達中央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5.組織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乙方及時處理髮現的各項安全隱患。

二、乙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交通部頒發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JTJ 076—95)和《公路築養路機械操作規程》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現中的有安全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及兼職安全檢查人員,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生產管理人員和具體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條款的各項規定,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從派往項目實施的項目經理到生產工人(包括臨時僱請的民工)的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必須做到縱向到底,一環不漏;各職能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人人有責。項目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現場設置的安全機構,應按施工人員的1%~3%配備安全員,專職負責所有員工的安全和治安保衞工作及預防事故的發生。安全機構人員,有權按有關規定發佈指令,並採取保護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乙方在任何時候都應採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

5.乙方必須具有勞動安全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證書,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種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於從事電氣、起重、建築登高架設作業、鍋爐、壓力容器、焊接、機動車船駕駛、爆破、潛水、瓦斯檢驗等特殊工種的人員。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後,方準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如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項目經理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6.對於易燃易爆的材料除應專門妥善保管之外,還應配備有足夠的消防設施,所有施工人員都應熟悉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任何其他人,或允許、容忍上述同樣行為。

7.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8.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和高空作業的設備均應定期檢查,並有安全員的簽字記錄,保證其經常處於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

9.施工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必須具有相關的安全標誌牌。

10.乙方必須按照本工程項目特點,組織制定本工程實施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並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三、違約責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與加蓋公章後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後失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 法 定 代 表人或

其授權的代理人: (職務)其授權的代理人: (職務)(姓名) (姓名)

工地安全施工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393號令)、《吉林省燃氣管理條例》、《吉林市燃氣管理辦法》、《吉林省安全生產條例》《城市燃氣管理條例》(國務院583號令)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為保護磐石市城區內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防止事故發生,經叁方協商,達成以下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保護協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方在工程開工前,應將城建檔案部門出具的地下綜合管線查詢結果,及位於磐石市工程的施工單位(乙方)、施工範圍、內容、工期以及建設紅線總平面圖等資料提供給丙方,並委派專人負責與丙方具體聯絡事宜。

第二條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有關資料後,核准施工範圍及影響區域內地下燃氣管道及設施的走向及位置,並在三個工作日內,到現場向甲方、乙方確認燃氣管道及設施的走向及位置。

第三條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具體位置應以現場探查核實為準。施工前甲方應按照丙方提供的探坑位置進行人工斷面開挖,以確定施工現場燃氣管道的實際具體位置。在確認燃氣管線及設施準確位置後,三方共同填寫《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確認表》,並明確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保護範圍及安全控制範圍。

第四條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保護範圍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由已探明的中壓管道的管壁外緣兩側1米範圍內的區域;

2.由已探明的高壓管道的管壁外緣兩側6米範圍內的區域。

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控制範圍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由已探明的中壓管道的管壁外緣兩側1米至6米範圍內的區域;

2.由已探明的高壓管道的管壁外緣兩側6米至50米範圍內的區域。

第五條乙方在工程開工前,應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和施工方案,制定相應的燃氣管道及設施的保護方案和應急處置措施,將燃氣設施保護工作落實到人。保護方案和應急處置措施由乙方項目負責人和甲方項目負責人簽字認可,並由乙方報丙方備案,便於丙方監督。對燃氣管道設施保護方案產生爭議的,由市建設局組織專家論證後協調解決。

第六條乙方應在燃氣管道及設施的保護範圍內設置“燃氣管道,注意保護”等安全警示標語標識,在現場懸掛丙方搶險電話。

第七條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甲方對整個施工過程中施工現場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保護工作負總責,對乙方施工現場的燃氣管道及設施的保護情況進行監督,確保保護方案和應急措施的落實。

第八條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遇到複雜、特殊情況,可能危及燃氣管道及設施的安全運行時,應立即停止施工。乙方會同甲方,重新制定保護方案。

第九條丙方應加強對施工現場及周圍燃氣設施的巡查工作,如發現隱患問題,有權及時制止危害或可能危害燃氣管道及設施安全運行的行為,對不能制止的,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條在施工過程中應嚴格遵守以下規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在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保護範圍內,禁止從事下列危及燃氣設施安全的活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建設佔壓地下燃氣管線的建築物、構築物或其他設施;

2.進行爆破、取土等作業或者動用明火;

3.對方物品或傾倒、排放腐蝕性物質;

4.放置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種植深根植物;

5.進行機械開挖爆破等作業;

6.其他危及燃氣設施安全的活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會同乙方制定燃氣管道設施保護方案,經與丙方協商一致後,方可實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在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保護範圍內和安全控制範圍內,敷設管道,從事打樁、挖掘、頂進作業。

2.在燃氣管道設施的安全控制範圍內,進行爆破作業。

(三)不得擅自移動、覆蓋、塗改、拆除、破壞燃氣設施及安全警示標誌;道路施工完成時必須埋設相應的標誌樁;

(四)在沒有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前,不得在燃氣管道及設施上方開設臨時道路,燃氣管道及設施上方不得停留載重車、推土機等重型車輛;

(五)頂管和定向穿越工程,穿越作業管線位置與燃氣管道和設施的淨距應大於2米;

(六)當現場對天然氣管道進行開挖等施工時,管溝必須採用人工開挖,現場所有大型施工機械作業必須遠離管溝邊緣一米以上;

(七)當現場施工時需要將天然氣管道上方或四周的覆土移除時,必須採用沙袋或其他有效的保護方式,對暴露的天然氣管道進行臨時性遮蓋防護,以規避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

(八)禁止其它嚴重危害燃氣管網安全運行的行為。

第十一條甲方工程項目施工的管線與燃氣管道之間的安全間距應符合《城鎮燃氣設計規範》的要求,並應確保燃氣管道上的覆土深度達到《城鎮燃氣設計規範》的要求;若甲方、乙方違反本條規定,甲方應負責無條件整改,並承擔全部整改費用;若因此造成燃氣設施損壞或燃氣事故由甲方和施工方負全部責任,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違反本保護協議或因施工造成燃氣管道及設施破壞,發生燃氣泄漏或燃氣爆炸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本協議自叁方簽字蓋章之時起生效,至該建設工程完工後自動失效,正本四份,三方各執一份,另一份上交燃氣辦,由燃氣辦存檔備案保,四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磐石市XX公司(簽章)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磐石市福安街道新建村

聯繫人及緊急事件聯繫人:_______

24小時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地安全施工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稱:

單位 ,因施工需要,借(使)用北京市市政六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項目部 處電源。為加強管理,確保用電安全,經雙方協商特制定如下安全協議。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甲方負責提供給乙方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平面圖及總負荷容量和各項參數。

2、 甲方應將項目部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和組織機構、安全用電負責人等內業資料交付乙方,並嚴格執行。

3、 甲方有權檢查驗收乙方施工臨時用電方案及安裝工藝,發現安全隱患時,以書面形式指出,並限期整改。

4、 甲方必須審驗乙方電器作業人員的安全資質和安全教育情況。

5、 甲方提供乙方三相五線制380V/220V動力電源工 KW,正常情況下,確保供電質量。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乙方必須指定專人負責臨時用電的安全管理,並將管理人員名單提供給甲方。

2、 乙方參加施工中臨時用電作業人員,必須是經過考核部門培訓、考試合格的,持有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的專業技術人員。

3、 乙方應根據工程種類和借用電源的容量及用電設備的使用情況,編制施工臨時用電管理措施和安全用電組織機構負責人名單。

4、 電器作業人員必須持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頒發的正式、有效操作證上崗,過期未驗、作業期間不帶操作證者,視其無證操作,屬嚴重違章。電器作業人員應配備齊全安全防護用品。

5、 乙方在接到甲方整改通知單,在規定期限內未予整改的,甲方有權按《市建委(94)京建施字380號通知》給予處罰,直至停工整頓。

6、 乙方應確保電器安裝、維修2人以上操作,斷電作業,在電源側斷路器處懸掛“有人工作,請勿合閘”的明顯標識牌,同時在已斷電線路安裝臨時接地線。固定配電箱應加設安全防護欄。

7、 乙方在無法停電,又必須帶電作業情況下,應設置防觸電絕緣設施,並設專人監護。

8、 乙方在特殊環境或特別潮濕和易腐蝕場所、大型金屬管線內作業必須使用12V照明電源,工作用電源應加裝隔離變壓器供電。

9、 甲方因諸多原因,未按照安全用電相關規範的要求下達的違章指揮作業任務書,乙方有權拒絕執行。

10、 乙方未按交底施工,致使工人違章作業,違反本協議內容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甲乙雙方共同的權利與義務:

1、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建設部《JGJ46--- 規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GB50194—93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電安全規範》及北京供電局頒發的安全操作規程和市建委頒發的《北京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相關章節,進行臨時用電的安裝、運行、維修、檢查。

2、甲、乙雙方應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並共同遵守協議條款。

3、協議中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按照規範要求,共同制定方案,在實際施工作業前,按照相關安全用電管理規範的要求,佈置任務,實際工作中嚴格執行,形成文件存檔備案。

4、 協議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從年 月 日 到 年 月 日。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地安全施工合同 篇4

施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並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具。

2.凡不符合高處作業的人員,一律禁止高處作業。並嚴禁酒後高處作業。

3.懸空作業處應有牢靠的立足處,並必須視具體情況,配置防護網、欄杆或其他安全設施。

4.施工場地應有良好的通風條件,如在通風條件不好的場地施工時必須安裝通風設備,方能施工。

5.在塗刷或噴塗對人體有害的油漆時,需戴上防護口罩,如對眼睛有害,需戴上密閉式眼鏡進行保護。

6.在噴塗硝基漆或其他揮發性、易燃性熔劑稀釋的塗料時,嚴禁使用明火。

7.高空作業需系安全帶。

8.操作人員在施工時感覺頭痛、心悸或噁心時,應立即離開工作地點,到通風良好處換空氣。如仍不舒服,應去保健站治療。

9在配料或提取易燃品時嚴禁吸煙,浸擦過清油、清漆、油的棉紗、擦手布不能隨便亂丟,防護眼鏡。

10各類油漆和其他易燃、有毒材料,應存放在專用庫房內,不得與其他材料混放。揮發性油料應裝入密閉容器內,妥善保管。

違章操作後果自負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___年___ 月___ 日 ___年 ___月___ 日

工地安全施工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為確保營業線施工安全,明確雙方各自承擔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等,根據《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辦法》(鐵運〔20__〕190號)《昆明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實施細則》(昆鐵辦〔20__〕387號)《昆明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實施細則》(昆鐵辦〔20__〕158號)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本工程為昆明鐵路局廣通工電段橋樑加固二期工程。

二、施工方案

㈠加厚樑兩端各三塊橫隔板;樑兩端腹板中間各增設一塊橫向聯結板;跨中腹板上部增設橫向聯結板。

施工時間20__年5.10-10.31

㈡施工地段和內容

屬臨近營業線C類施工。

三、雙方遵循的技術、規程和規範

1.施工圖紙;

2樑體跨中橫向自振頻率和橫向振幅滿足《鐵路橋樑檢定 規範》要求;

3儘量控制新增聯結重量,減小加固後梁跨中的恆載彎矩;

4新增聯結按預應力結構考慮,應具有足夠的耐久性;

5加固工程的實施不影響線路的正常運營;

6加固工程採用的機具、設備應小型、輕便。

7採用《鐵路橋涵鋼筋混凝土和預應力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範》(TB10002.3-20__)

四、安全防護內容、措施及專業結合部安全分工

㈠施工安全培訓。

1.開工前乙方應成立專門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制,制訂完善各項安全管控制度和措施,足額配備具有相應資歷的與運輸安全相關專業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2.開工前,乙方施工、監理單位各級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內蒙古錫多鐵路股份公司安全教育和培訓,主要學習鐵道部、集團公司關於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並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3. 入場前,乙方施工防護員必須經過甲方進行鐵路安全知識和臨近營業線鐵路施工安全相關知識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4. 乙方在施工前,必須對所有施工作業人員進行鐵道部、集通鐵路集團公司臨近營業線施工安全培訓。

㈡安全防範內容、措施

5.乙方開工前三天通知甲方,甲方接通知後安排現場施工安全監管員到現場進行安全監管。乙方安全、技術人員針此段施工對甲方施工監管人員進行技術交底,未進行技術交底嚴禁開工。

6.乙方指派的防護員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的員工持證上崗。一經任用的防護員不得兼職,但也不能隨意更換。

7.乙方凡在區間,站內營業線或臨近營業線進行各類施工時必須在相鄰車站設駐站聯絡員,施工現場設現場電話防護員和現場施工安全防護員。

8.乙方駐站聯絡員必須攜帶插孔小電話。現場電話防護員防護攜帶信號旗(黃色)、喇叭、手持對講機和插孔小電話。現場防護員攜帶信號旗(黃色)、喇叭、手持對講機。

9.甲方在臨近車站設置駐站聯絡員,施工前,甲方駐站聯絡員利用無線通訊設備與現場監管人員核對當日施工項目、施工里程、施工作業開始和結束時間、防護員數量、其他設備管理單位到場情況。

10.乙方在施工前2天通知甲方,甲方必須根據現場施工情況為乙方配備足夠的施工監管人員。乙方所有施工必須在甲方的施工監管人員的監督下進行施工,甲方施工監管人員不到場禁止施工,如乙方場擅自施工,甲方有權按照集通鐵路集團公司臨近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和安全責任追究考核辦法進行考核。

11.乙方駐站聯絡員與現場(電話)防護員要執行3-5min聯繫制度,全面瞭解現場安全和防護情況。如施工現場發生危及行車安全時,現場防護員要立即通知駐站聯絡員,駐站聯絡員立即告知車站值班員,禁止向施工區間放行列車,現場防護員同時設置停車防護。

12.同一區間有兩處以上施工時,乙方駐站聯絡員按照施工地點相對營業線公里標進行編號,當列車由車站開車時,駐站聯絡員通知區間所有防護員,防護員按照遠近依次逐個進行聯控。列車通過施工地點時,該施工點防護員須利用無線通訊設備通知列車運行方向下一個施工點防護員。

13.施工結束後,甲方駐站防護員利用無線通訊設備與現場監管人員逐項核實,確認具備施工結束離場條件後,甲方駐站防護員和乙方駐站聯絡員方可離開行車室。

14.甲方根據乙方的施工範圍、施工地形、施工天氣等情況配備足夠施工監管人員,對施工安全進行全面監管。

15.甲方施工監管領導小組不定期對乙方的施工安全進行巡迴檢查,發現施工單位存在安全隱患時,及時責令糾正,危及行車安全時立即責令其停工,並督促整改。

16.乙方嚴格按照臨近營業線施工安全監督計劃表施工,絕對不能超出範圍施工,一經甲方檢查發現,責令其停止,不聽勸阻的,進行停工整頓,並按照臨近營業線施工安全責任追究考核辦法進行考核。

17.甲方為確保乙方人身安全,不得隨意跨越營業線,上下班和搬運材料時必須設專人防護,在確認無列車通過的情況下,最短的時間通過營業線線路。

18.乙方在上下班或搬運材料時,必須按甲方要求設置防護。搬運大宗材料時,必須提前1日通知甲方施工監管領導小組,甲方根據作業量,合理安排現場施工監管員。

19.乙方在施工作業區段範圍內必須距營業線中心線不少於2.6m處設置安全防護繩,高度距施工線軌面40cm,所有施工作業人員、施工機具和材料禁止超越安全防護繩侵入營業線限界。

20.所有施工人員、現場防護員在作業中或上下班途中絕對禁止走行營業線。

21.甲方施工監管人員應積極配合乙方施工,進行現場施工安全監控指導,確保行車安全。當甲方施工監管人員不到位時,乙方不得施工。

22.施工中,雙方均應配備現場安全監管人員對施工現場全過程監控檢查,避免操作不當和大意造成行車事故,乙方還必須配備施工現場防護員。安全監管和現場防護員應配戴“施工安全監管員”和“施工防護員”標誌牌。

23.乙方在施工中,應確保鐵路設備完好和行車安全。因乙方造成鐵路橋樑、線路涵渠設備損壞、道牀污染、路基坍塌沉陷等均由乙方負責恢復完好,並承擔全部費用。

㈢結合部安全

24.結合部施工時乙方必須聽從甲方指揮,嚴格按照《橋隧大維修規則》《線路修理規則》要求辦理,避免兩不管等推諉扯皮的發生,確保結合部的安全。

工地安全施工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施工中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安全協議。

乙方自願參加甲方的工民建工程施工,變電站的新建、擴建、改造工程的施工等。

一、甲方的安全責任、權利、義務:

1、向工程派出甲方代表,在變電站內施工;

2、監督乙方進行安全生產規程制度的學習培訓,並檢查安全培訓的結果;

3、工作前對乙方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

4、在有危險的電力設施區域內作業,要求乙方制定安全措施,並配合做好相關的安全措施;

5、在開工前要向乙方收取安全施工保證金,按工程規模的大小收______元。

6、有權制止任何影響安全生產的行為,開展查禁違章工作,罰金從安全施工保證金中扣除;

7、有義務給乙方提供滿足安全生產需要的工作環境。

8、做好安全措施,設監護人(工作負責人),辦理工作許可手續。

二、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義務:

1、認真學習、執行《電力安全工作規程》和有關規定,必須組織嚴格的統一考試,考試內容須經甲方認可,合格後方能持證上崗工作,並建立健全施工人員相應的檔案。

2、開工前必須向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較底,讓施工人員掌握工程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

3、嚴格遵守《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安全生產規程規定》和《電力安全工作規程》及《建築業安全規定》等的有關規定和甲方安全生產的規定;

4、自覺接受甲方單位的監督和指導,對甲方單位安監部門提出的意見,必須及時整改。發生人身事故或危機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報告甲方單位。

5、有權拒絕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有權拒絕能對本人身心造成嚴重傷害潛在危險的作業;

6、施工中要做到“遵章守法反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努力追求“零傷害、零損失、零事故”

7、有義務通過自己的工作努力確保甲方的安全生產;

8、自身的條件不滿足安全生產的需要時,向甲方書面説明。

三、違約責任:

1、執行合同中有關違約處理的規定;

2、拒絕無潛在危險作業的行為視為違約;

3、發生違章事件,執行甲方規定,進行相應處罰;

4、對違章施工造成的各種事故負完全責任,並承擔全部損失。

四、執行規程:

1、雙方在履行合同時執行《電力安全工作規程》和《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及省集團公司、龍南XX公司的安全生產相關規定。

2、本安全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工地安全施工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甲乙雙方簽訂的《 施工合同》等合同細則的要求,遵遁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等原則,雙方就星光聯盟--LED照明燈飾展覽中心工程的實際情況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星光聯盟--LED照明燈飾展覽中心;

工程地點:廣東省中山市古鎮鎮中興中路中;

工程質量:達到合格工程;

要求工期:

工程造價: 萬元。

二、 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

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

進入外牆施工及高空作業人員必須繫好安全帶;

進入現場施工人員嚴禁酒後上崗、隨地大小便、穿拖鞋或赤膊上班、從高空亂丟雜物;

所有施工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與各工種之間發生衝突,遇突發事件應及時向甲方項目部及監理方彙報;

進場施工人員要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施工,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三、 質量:

乙方應在工程開工前向甲方和監理單位提供與本工程相關的資料、施工方案及合格的材料質保書及檢測報告,經監理單位認可後報甲方才可進行施工。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和監理單位確認的工程施工方案施工,工程施工圖紙按國家現行的《施工規範》要求施工,保質保量按時完工。

嚴禁使用不合格材料,如經甲方或監理單位發現,並認定為不合格材料的,所有不合格材料必須全部撤出施工現場,並予以 元/次的經濟賠償,同時賠償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和影響。

在施工過程中由於客觀條件的限制對工程作局部作修改,乙方在不影響工程質量的條件下,應徵得甲方和監理單位簽證同意的情況下方可對工程作局部的修改。

四、 工期

經甲乙雙方協商本工程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竣工。

乙方必須確保按期完工,如因乙方原因耽誤甲方的工期,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並承擔 元/天的工期延誤經濟賠償。

五、 甲乙雙方義務

甲方義務

協議工期內提供外牆腳手架及臨時水源、臨時電源及臨時垂直運輸,逾期不予提供,根據實際情況,若甲方有條件提供,則按 元天提取配合費用。

甲方有協助監理方督促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等工作。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並進行罰款處理,情節嚴重的通知政府相關主管部門。

乙方義務

乙方須辦理報建手續,並取得施工許可證及到相關政府主管部門備案。

乙方在進場施工前須向甲方及監理方交納施工許可證複印件、政府部門備案複印件、公司資質複印件、公司税務營業執照複印件、現場管理架構人員名單、相關保險複印件(交納的文件須加蓋單位公章)。

乙方在進場施工前須向甲方交納中標價3%的管理費和預交一定數額水電費,電費按電錶實際收取,水費按定額收取。

乙方在進場施工前必須簽訂《進場施工協議》和繳納 萬元¥ 元安全、質量、工期、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傷亡事故、重傷事故、火災事故、質量事故、工期延誤等事件於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

乙方施工人員進場前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並經考核合格的同時簽訂有效的上崗安全合同,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率必須達100%方能進入現場施工,否則查處一人次處罰項目負責任人1000元。

乙方於施工過程中應將自己的垃圾清運至甲方指定地點內堆放,然後統一由甲方運離現場工地,做到活完腳下清。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需要拆除、打鑿等原建築物(圖紙規定位置除外)時, 必須經監理方簽證同意後方能施工,否則,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施工質量、安全及經濟責任概由乙方負責。

乙方對甲方交付使用的安全防護設施(如腳手架、洞口、臨邊)的搭設、拆除和改造必須經甲方及監理方同意,否則負全部責任;搭設、拆除和改造必須符合工程所在地有關安全標準,並符合對施工現場整體安全防護的要求;在搭設、拆除和改造前,必須向監理方和甲方報告。

乙方未經甲方或監理方同意不得私自拆除外牆腳手架的連牆件,違者罰款3000元/處,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和損失,如因施工需要必須拆除的,需經甲方、監理單位現場確認後方可拆除,同時施工完畢後必須恢復原位。

乙方管理人員不得違章指揮,乙方施工人員不得違章作業或冒險作業,否則承擔全部責任。由於現場交叉作業、高空作業多,乙方或多方應相互配合及服從甲方或監理方指揮,避免發生(特別是塔吊吊運作業、吊裝作業)事故。

乙方指派 同志負責現場協調工作。

乙方進場施工後必須無條件服從項目部現場管理人員的統一管理,遵守項目部的各項規章制度及法律法規,對乙方人員違章亂紀行為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履約保證金內扣除。如有嚴重違法亂紀行為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乙方應認真做好專業工程安全生產自查、互查並做好各項資料、台帳及時提交甲方建檔,安全檢查合格率必須達90%以上。

乙方必須加強現場安全管理按建築面積配備相應的專職安全員並負責日常現場安全檢查杜絕死亡、重傷事故發生。如發生事故處理事故的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包括但不限於主管部門的罰款,並給予以下處罰:

發生傷亡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並承擔一切傷亡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

發生重傷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以上處罰直接從乙方安全保證金中扣除。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施工,如發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解決與甲方無關。

甲方或監理方督導乙方安全生產工作,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對甲方項目部或監理方開具的安全、質量、工期、違紀等方面的罰款通知單乙方必須無條件接受。

乙方必須強化施工現場的環境整治做好文明施工工作,確保甲方省市級文明工地創建。

六、 項目部基本規章制度:

所有進場施工人員必須遵守項目部的各項規章制度,針對違規人員將參照下例條款執行:

進入施工現場未戴安全帽、赤腳、赤膊、穿拖鞋、穿裙子、穿高跟鞋、未扣帽帶(處罰:200元/次);

進入外牆施工及高空作業不佩戴安全帶每人處以200元/次的罰款;

未經允許隨意拆除外架架體及安全防護等設施(處罰:1000元~20__元);

施工現場電線亂拉、亂接電線或違反用電安全要求,所用材料沒收(處罰:200元/次);

酒後上崗每人處以300元/次的罰款;

隨地大小便(處罰:200元/次);

高空落物、拋擲材料(處罰:500元~20__元/次);

發生打架、鬥歐、傷人、賭博事件影響到施工時(20__元~5000元/次並送公安機關處理);

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特種作業人員違章操作(500元/次);

卸料平台上超荷載堆放材料(500元/次)。

如發現盜竊施工現場一切財物者,一經證實處以被盜物品價值十倍的罰款,並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施工現場未做到“工完場清”(處罰200元/次);

現場使用氧氣、乙炔放置不符要求,氣(割)焊、電焊無防火隔離措施,無滅火器材(處罰200元/次);

對不服從項目部管理人員或監理方管理的現場負責人處以1000元/次的罰款,三次以上的,乙方必須重新調換新的現場負責人,且必須在48小時內到位(要懂技術、懂施工、並具備一定的管理和工作能力)。

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上訴當地人民法院解決。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監理方一份,經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監理方 代表人

簽訂日期201 年 月 日

本協議簽訂地點:

工地安全施工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電信建設管理辦法》規定、《本地電話網用户線路工程設計規範》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同路由隔距不夠的情況下,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有關通信建設安全的法律、法規,建立安全建設責任制度,完善安全建設條件,確保線路建設過程中的安全施工。

第二條根據業務發展需求乙方需進行如下施工

1.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與甲方線路的距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長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在以上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採取如下安全措施來保證甲方線路的安全。

1.架空電纜、光纜與原有線路跨越的,與原有線路的交越隔距必須達到0.6的最小淨距,不達標的必須整改;

2.架空電纜、光纜凡是與電力線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離要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同時必須加裝安全保護設施。

第四條責任劃分

甲乙雙方線路在同路由或交越的情況下,發生下述情況由責任方承擔責任。

1.架空電纜、光纜凡是與電力線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離要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同時必須加裝安全保護設施,新建一方線路和電力線路交越時因沒有進行安全保護,發生強電侵入,導致原有杆路出現線路故障及經濟損失,由新建方承擔責任;

2.新建方杆路與原有杆路隔距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若發生倒杆等現象,造成已建杆路損壞電路中斷的,新建方負責賠償損失;若原有杆路發生倒杆等現象,造成新建杆路損壞的,雙方各自承擔損失費用。

第五條雙方義務

甲乙雙方在發現對方的線路發生問題時具有告知對方的義務。

第六條雙方權利

甲乙雙方對由於對方的責任造成的損失均有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七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項下有關義務時,雙方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於不可抗力發生後5個工作日內將不可抗力情況告知對方,並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後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協議。

第八條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機關法律、法規。雙方因本協議的履行而發生的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_________省通信管理局進行協調,_________省局要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做出行政決定,涉及技術性的問題,要邀請相關專家論證,並做出仲裁。以上決定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除爭議事項外,雙方將繼續執行本協議未涉爭議及仲裁的其它部分。

第九條附則

1.如果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在任何時候變成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而不從根本上影響本協議的效力時,本協議的其它條款不受影響。

2.未經甲乙雙方書面確認,任何一方不得自行變更或修改本協議。

3.本協議一式4份,甲乙雙方各執2份。本協議附屬文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的通知都必須按照本協議中的地址,以書面信函形式或甲乙雙方確認的傳真或類似的通訊方式進行。如使用傳真或類似的通訊方式,通知日期即為通訊發出日期,如使用特快專遞,通知日期即為郵件寄出日期並以郵戳為準。

5.本協議於甲乙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工地安全施工合同 篇9

甲方(項目管理單位):

乙方(施工單位):

項目名稱:裝修施工

施工地點:。

為加強裝修施工場地的消防 安全管理,預防消防事故,保證裝修施工場地相關人身財產安全,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規定,簽定本消防安全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施工前檢查乙方是否符合政府消防有關規定;

2、檢查乙方是否建立了防火規章制度,是否認真落實了逐級防火責任制;特種作業是否做到持證上崗,施工現場是否配備消防器材,施工中是否佔用消防通道,堵塞消防疏散門,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有專人管理等;

3、檢查乙方對本協議書中的規定執行情況;

4、督促乙方做好防火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具備施工資格,擁有安全技術資質,實行防火責任制,並確定一名施工現場防火負責人,負責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各崗位也要設立安全負責人負責本崗位的安全工作;

2、在施工前應按規定進行消防申報工作,待有關政府部門批准後,方可施工;

3、在施工中不得改變原設計。確需改變原設計的項目,必須徵得原設計部門和甲方的同意,並報原批准消防部門審批;

4、制定施工現場防火安全措施和消防保衞方案,加強對施工人員教育、培訓和安全檢查;

5、施工中不得違章亂拉、亂接電源線不得違章使用電熱器具。電動機械和電氣照明設備拆除後不得留裸露帶電的部分,電線頭應包以絕緣。非電工不得從事電氣作業,專業電工應持證上崗;

6、電焊、氣焊、氣割作業所用設備要安全可靠。禁止在建築物內使用乙炔氣瓶、乙炔發生器、氧氣鋼瓶。焊接前焊接後要認真清理現場,防止火災發生。非焊工不得從事焊接作業,專業焊工應持操作證,持證上崗;

7、動火前須到甲方安全保衞部辦理審批,未經審批同意不得動火。只能在指定地點和限定時間內動火;

8、施工現場不得吸煙;

9、保持消防通道暢通,消防通道、疏散門前、門後不得堆物堆料,不得妨礙消火栓使用,所用建築施工材料要碼放整齊,保持防火距離;

10、露天配電盤及開關裝置應有防雨措施;

11、現場臨時照明燈不得任意挪動充當行燈使用;

12、建築施工現場均應設置消防用具和滅火器材,並放置在明顯易取處,不得任意移動或遮蓋;

13、施工現場臨時建築及倉庫,應按有關防火規範的規定管理;

14、施工現場每天收工後,應做好安全檢查,切斷電源,氣源,不得遺留火種(特別注意闇火隱患);

15、現場危險作業區域,應做好消防預案指派有安全經驗的人檢查、看守,遇有緊急情況必須及時正確處理;

16、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接受甲方和本地區治安、消防等相關職能部門的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要認真整改,不按期整改的,甲方有權令其停止施工並報政府消防機關查處;

17、認真執行《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84號)中的各項要求;

18、施工中如發現火險隱患,要及時報告本單位防火負責人和甲方,不得冒險蠻幹;

19、施工中使用化學易燃物品時應限額備料,禁止交叉作業;

20、未經甲方書面批准,任何人不得在施工現場內住宿;

21、施工中不得拆卸、挪動、遮擋原有的消防設施,需要臨時變動的需經甲方書面批准,並在施工後自行承擔費用恢復原狀;

22、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和甲方做好火災調查、處理工作;

23、施工現場發生火災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由火災造成的全部損失;

24、以上僅對乙方的各項義務進行列舉,未能詳盡列明乙方的所有義務。乙方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北京市相關規定,履行審慎注意義務,確保施工單位嚴格依照有關規程施工,預防消防事故發生。

25、乙方違反上述義務之一的,甲方有權要求立即改正;拒絕改正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或者向有關機關報告。

三、因本協議書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書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均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四、本協議書自甲乙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壹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單位負責人(簽字):

防火安全負責人(簽字):

日期: 20__年 月 日 日期: 20__年 月 日

工地安全施工合同 篇10

甲方: 負責人:

乙方: 負責人:

一、目的: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保證施工質量和安全生產,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場所的安全、衞生環境,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定本安全施工協議。

二、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協議內容:

1、乙方進入廠區施工,須經甲方負責人同意,並指定現場施工負責人,施工現場設立安全監督員,便於施工過程中的協調、聯繫;同時,在不影響甲方安全生產運行的前提下,甲方需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條件和服務。

2、乙方施工前,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與甲方簽定《安全施工協議書》,安全協議書未簽訂工程項目不得開工;乙方獲得甲方工程項目後不得轉包給其他施工隊,如甲方確認工程項目有轉包事實,甲方可要求停工或取消乙方施工權利,另找供應商合作。

3、開工前,乙方必須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防範措施和應急處置措施,並提交甲方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4、乙方施工人員進入甲方廠區必須嚴格穿戴勞保用品、安全防護用品,特種作業人員還必須持證上崗。

5、乙方應在施工區域設置明顯警示標誌,對於時間較長的集中性施工項目要做封閉處理,施工人員應在施工區域內活動,不得隨意進入非施工區域,甲方人員有權隨時檢查。

6、乙方施工隊伍的安全防護器材必須配備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則不得開工作業;施工過程中造成的意外人身傷害或事故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7、施工過程中如需使用水、電等,乙方必須書面申請,並經甲方負責人同意,由專業人員指定接水、電地點,並確保電器線路和管路連接規範。

8、施工過程中如進行特殊作業,如登高、吊裝作業等,應嚴格按照特殊作業要求,配備安全防護用品、設施,如腳手架、安全帶、安全帽等,否則不得作業。

9、施工車輛進入廠區車速不得大於5km/h,出廠必須經門衞值班人員檢查,隨車攜帶物品須經甲、乙雙方負責人簽字確認方可放行。

10、施工過程中甲方實行監督檢查制度,有權隨時進行檢查,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有權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或責令施工隊伍停工整頓。

1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當天產生的垃圾必須當日清理乾淨,施工結束後應對施工現場進行徹底清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清理出的垃圾妥善處理,因此造成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負責。

12、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協議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工地安全施工合同 篇11

編號:

工程名稱:

工程地址: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年 月 日

為了更進一步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充分做到:隱患險於明火、防範勝於救災、責任重於泰山。

進一步加強對施工、生產過程中安全施工、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確保廣大職工的生產和施工安全,確保施工環境安全,為明確雙方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安全生產責任事項協商一致,並訂立本協議,以並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甲方:乙方: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建築面積:

3、結構層數:

二、責任範圍:1、2、3、

三、雙方各自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認真貫徹國家及省、市關於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的各項規定、法規及條例,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2、認真貫徹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堅持標準化、系統化管理,堅持安全生產責任制。

3、對施工現場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提供合格的安全防護材料,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

5、配合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

(二)、乙方責任:

1、認真按照國家及省、市關於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的各項規定、法規及條例內容執行並落實。

2、落實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對全體職工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教育,並與職工簽訂安全生產責任合同以提高職工安全意識,明確安全事故責任。

4、做好各項安全生產施工方案及技術交底工作,施工安全用電、機械設備、腳手架等施工安全及安全操作規程、注意事項等。

收集整理好安全資料、安全日誌。

5、對特殊工種、特種作業人員做到定人、定崗,並持合格的操作證上崗。

6、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事故處理:

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公司主管部門,同時按照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辦理、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甲、乙雙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五、其它:1、2、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持貳份、乙方持壹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地安全施工合同 篇12

為在 施工合同的實施過程中創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切實搞好本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項目業主 (以下簡稱甲方)與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特此簽訂安全生產合同:  

一、甲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重要的安全設施必須堅持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原則,即: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調度會,及時傳達中央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5.組織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乙方及時處理髮現的各項安全隱患。  

二、乙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交通部頒發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 07695)和《公路築養路機械操作規程》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現中的有安全要求。  

2.堅持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及兼職安全檢查人員,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生產管理人員和具體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條款的各項規定,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從派往項目實施的項目經理到生產工人(包括臨時僱請的民工)的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必須做到縱向到底,一環不漏;各職能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人人有責。項目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現場設置的安全機構,應按施工人員的1%~3%配備安全員,專職負責所有員工的安全和治安保衞工作及預防事故的發生。安全機構人員,有權按有關規定發佈指令,並採取保護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乙方在任何時候都應採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  

5.乙方必須具有勞動安全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證書,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種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於從事電氣、起重、建築登高架設作業、鍋爐、壓力容器、焊接、機動車船駕駛、爆破、潛水、瓦斯檢驗等特殊工種的人員。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後,方準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如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項目經理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6.對於易燃易爆的材料除應專門妥善保管之外,還應配備有足夠的消防設施,所有施工人員都應熟悉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任何其他人,或允許、容忍上述同樣行為。  

7.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8.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和高空作業的設備均應定期檢查,並有安全員的簽字記錄,保證其經常處於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  

9.施工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必須具有相關的安全標誌牌。  

10.乙方必須按照本工程項目特點,組織制定本工程實施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並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三、違約責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與加蓋公章後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後失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 法 定 代 表人或  其授權的代理人: (職務)其授權的代理人:  (職務)  (姓名) (姓名)  (簽字) (簽字)

工地安全施工合同 篇13

發包單位: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做好公司的現場及安全管理工作,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生產方針,加強對外來施工單位(乙方)在公司廠區內進行機械工件噴漆作業的安全管理,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現制定“安全協議”如下:

一、 甲方給乙方提供噴漆場地、電源、水源、油漆(含底漆、面漆、稀料、膩子等噴漆所需材料);以及噴漆勞保用品,提供乙方人員隨甲方員工每班一次工作餐,餐具乙方自備;噴漆完工,驗收合格後,支付給乙方承包費。

二、 甲方對乙方施工現場檢查時提出的違章現象和不安全隱患,乙方必須立即整改,如出現危及人身和設備安全的緊急情況,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處理或停止乙方施。

三、 乙方必須按時保質完成甲方派予的噴漆工作。

(1) 乙方人員在甲方噴漆工作期間,必須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遵紀守法;愛護甲方設施,團結工友;節省甲方材料及消耗,不得浪費及丟失,及時清理現場,愛護環境不得超標排放。

(2) 乙方負責乙方噴漆人員的管理、安技和勞保措施落實及安全培訓,確保乙方人員身體健康且無傳染病,對乙方人員的安全問題負責。乙方在施工時必須明確指定現場安全負責人,加強施工地點的文明衞生及安全管理,所有施工人員應正確穿戴好防護用品,遵守甲方的廠區安全、現場管理規定,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乙方施工人員發生的無甲方責任的工傷事故,其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3) 乙方人員的各類社會保險等自理。

(4) 乙方人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設備,並做好日常維護保養,人為或失誤造成損壞應予賠償甲方損失。

三、 若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未盡事宜依《民法典》處理。

簽字

發包方: 責任人______

承包方: 責任人______

年 月 日

工地安全施工合同 篇14

操作人員安全施工協議書

甲方:

聯繫電話:

地址:

乙方:

聯繫電話:

地址: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加強_______期間的安全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項目施工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特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1、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範標準,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要求,保證工程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實施。

2、甲方有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安全、技術、水文、地質等資料的義務

3、協助乙方瞭解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協助乙方解決施工過程中碰到的各種涉及安全的問題。

從思想上和組織上應把乙方安全生產管理納入甲方統一的安全管理體系之中。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刻撤走現場內不遵守、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操作規程、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僱傭於現場。

5、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整改合格後方可繼續施工。

6、對違反安全生產、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規定的行為,甲方依據相關規定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7、甲方不得對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隨意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8、發生災害事故時,甲方有義務及時通知事故可能波及乙方施工範圍的人員撤離。

9、甲方應當為乙方工傷人員提供救護便利。

二、乙方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1、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____省法律法規、條例、規定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及要求,並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2、乙方是施工現場安全責任的主體,應當對施工安全全面負責,並接受甲方的統一監督管理,乙方在施工中應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並嚴格執行。

3、乙方不得將所承包工程轉包、分包或者以任何變相的形式轉包、分包給第三方。

4、乙方應當建立施工安全保障體系,實行施工安全崗位責任制,推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和施工現場標準化作業。

風險提示:

施工現場情況複雜,有的一個施工工地,會同時有幾個不同的分包單位在施工,因此,針對安全生產來説,就是要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包括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遵守相關的規章制度和操作等。同時,發包方與承包方雙方的安全責任也應當明確界定,保障工程建設安全,雙方應當做好溝通與管理,避免發生安全事故時候雙方相互推諉。

5、乙方項目負責人應當由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負責工程項目的施工安全,落實安全施工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使用,並根據工程特點組織制定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施工安全情況。

6、乙方應當為工程施工配置專職安全員。專職安全員應當持證上崗,並按規定獨立行使職權。

風險提示:

工程開工前,承包方必須組織全體施工人員分工種進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規考試,合格後方可進入現場施工。

需調換工種、增補或調動人員者,在上崗前均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規考試,並報給發包方安全部門備案。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證》。

7、乙方應當落實勞動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本單位人員的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訓,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保證從業人員熟悉並嚴格執行有關的安全施工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具備必要的安全防範知識。

未經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訓合格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應當經國家規定的有關部門組織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8、乙方可根據自身需要組織其從業人員參與建設單位或甲方組織安排的安全教育培訓等活動。

9、乙方必須依法為其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或商業保險。

10、乙方應當按照工程承包方式(專業分包或勞務分包)的不同為作業人員提供符合安全施工和技術規範要求的施工機具和勞動防護用品,並告知其正確的使用方法。

乙方在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時,必須瞭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採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並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培訓。

11、工程施工前,乙方技術人員應編制承建工程施工技術安全措施,報甲方有關部門審批。

乙方應及時將審批後的安全技術措施向參加施工的人員認真傳達貫徹,傳達人與被傳達人均應簽名備查。

12、乙方應當負責施工現場內的安全設施的建立、正常使用和維護工作並應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警示標誌。

13、乙方應當教育職工愛護工程安全生產設施。

如損壞安全施工設施要及時修復,並由乙方承擔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14、乙方應當定期進行安全隱患排查,並及時向甲方通報排查情況對甲方或乙方查出的安全隱患,乙方必須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整改完畢。

15、由乙方違章違規作業造成重大事故隱患或發生事故,致使工程設備及其它受到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6、發生災害事故時,乙方應當及時向甲方通報,由甲方相關部門和人員統一指揮救災,乙方要認真執行甲方搶險、救災命令,所需搶險救災人員、材料、設備等均無條件服從甲方調度。

17、發生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時,乙方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滋生事故的生產或事故擴大,保護好事故現場,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當做出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物證。

乙方應當及時、如實報告,不得瞞報、謊報、遲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

18、因乙方直接責任或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積極配合各級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承擔處理事故與善後所需的費用和傷亡指標。

19、因甲方直接責任造成乙方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處理善後,甲方承擔處理事故與善後所需的費用,並協助乙方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甲、乙雙方積極配合各級調查組的調查工作,由乙方上報傷亡指標。

20、因乙方直接責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員的傷亡事故,由甲方(或第三方)處理善後,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處理事故與善後所需的費用及傷亡指標,由乙方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各方應積極配合各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工作。

21、因甲乙雙方共同責任(含責任暫未查清)造成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各方應積極配合各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工作,待查清各方所應承擔的責任大小,承擔相應的責任,有人員傷亡的一方處理善後,所需處理事故與善後的費用按比率共同分擔,傷亡指標由乙方上報。

三、一般規定

1、本協議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與本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同時生效。

3、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份。

甲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地安全施工合同 篇15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充分、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則,明確雙方責、權、利,確保服務項目能安全優質的按時完成,特簽訂如下合同:

一、 甲方指定乙方為 施工,施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特殊情況(如遇不可抗力因影響,如暴風雨、雷電等),施工期順延。

二、施工地點:

三、雙方權利和義務:

1、 甲方責任和義務

在進場高空施工作業前對乙方負責人進行現場口頭的安全事項説明,其內容是:項目的安全規章制度及對該工程項目有關聯的安全注意事項。

為了防止誤登,在禁止或不堅固的結構區域,甲方應在這種結構的適當地點掛上警告牌。

甲方對乙方的施工設備和施工過程負有監督與檢查的責應和義務。

2、 乙方安全措施與責任

乙方負責人為安全生產責任人,負責該工程項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並指定專人負責監管安全施工作業。

開工前必須對所屬人員進行安全注意事項、措施交底的安全教育,不安排未經安全教育人員進入作業場所。

教育和監管所屬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非該施工作業項目區域外的場所及觸摸、啟動機械、電器、控制閥等設備,否則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

凡在高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點進行的工作,都應視作高處作業。

擔任高處作業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患有精神病、癲癇病及經醫師鑑定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等不宜從事高處作業病的人員,不準參加高處作業。凡發現工作人員有飲酒、精神不振時,禁止登高作業。。

在使用吊繩作業時,必須使用安全帶。安全帶在使用前應進行檢查,試驗荷重為225公斤,試驗後檢查是否有變形、破裂等,並做好試驗記錄。不合格的安全帶應及時處理。

安全帶的掛鈎或繩子應掛在結實牢固的.構件上或專為掛安全帶用的鋼絲繩上。禁止掛在移動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高處工作應一律使用工具袋。較大的工具應用繩拴在牢固的構件上,不準隨便亂放,以防止從高空墜落髮生事故。

在進行高處工作時,除有關人員處,不准他人在工作地點的下面行或逗留,工作地點下面應圍欄或裝設其他保護裝置,防止落物傷人。如在格柵式的平台上工作,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應鋪設木板。

不準將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擲,要用繩繫牢後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傷下方工作人員或擊毀腳手架。

上下層同時進行工作時,中間必須搭設嚴密牢固的防護隔板,罩棚或其他隔離設施,工作人員必須戴安全帽。

冬季在低於零度進行露天高處工作,必要時應該在施工地區附近設有取暖的休息所,取暖設備應有專人管理,注意防火。

在6級及以上的大風以及暴雨、打雷、大霧等惡劣天氣,應停止露天高處作業。

需使用甲方或與甲方相關的機械、電器等設備、設施,必須經得甲方同意,並對其安全防護措施負責和承擔安全責任。

乙方對該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作業以及對參與該工程作業的所的全部人員的安全負責。

乙方負責此項目施工的全部安全責任,如果在施工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四、甲乙雙方嚴格遵守本合同條款,履行各自的職責,搞好文明施工作業。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即生效。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合同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合同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地安全施工合同 篇16

編號:( )第號

工程名稱:

工程地址: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

年 月 日

為了更進一步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充分做到:隱患險於明火、防範勝於救災、責任重於泰山。進一步加強對施工、生產過程中安全施工、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確保廣大職工的生產和施工安全,確保施工環境安全,為明確雙方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安全生產責任事項協商一致,並訂立本協議,以並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甲方:

乙方: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建築面積:

3、結構層數:

二、責任範圍:

1、

2、

3、

三、雙方各自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認真貫徹國家及省、市關於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的各項規定、法規及條例,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2、認真貫徹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堅持標準化、系統化管理,堅持安全生產責任制。

3、對施工現場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提供合格的安全防護材料,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

5、配合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

(二)、乙方責任:

1、認真按照國家及省、市關於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的各項規定、法規及條例內容執行並落實。

2、落實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對全體職工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教育,並與職工簽訂安全生產責任合同以提高職工安全意識,明確安全事故責任。

4、做好各項安全生產施工方案及技術交底工作,施工安全用電、機械設備、腳手架等施工安全及安全操作規程、注意事項等。收集整理好安全資料、安全日誌。

5、對特殊工種、特種作業人員做到定人、定崗,並持合格的操作證上崗。

6、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事故處理:

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公司主管部門,同時按照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辦理、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甲、乙雙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五、其它:

1、

2、

3、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持貳份、乙方持壹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地安全施工合同 篇17

施工單位:

工程名稱:

1. 進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並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具。

2. 懸空作業處應有牢靠的立足處,並必須視具體情況,配置防護網、欄杆或其他安全設施。

3. 鋼筋斷料、配料、彎料等工作應在地面進行,不準在高空操作。

4. 搬運鋼筋時起重臂和吊起的物重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時不準吊。

5. 起重指揮應由技術培訓合格的專職人員擔任,無指揮或信號不清不準吊。

6. 不得將鋼筋集中堆在模板和腳手板上,也不得把工具、鋼箍、短鋼筋隨意放在腳手板上,以免滑下傷人。

7. 綁紮圈樑、挑樑、挑檐、外牆和邊柱等鋼筋時,應搭設操作枱架和張掛安全網。

8. 斜屋面作業處應有牢靠的立足處。在臨邊洞口,應配置防護網、防護欄杆或其他安全設施。

9. 隨身所帶的作業工具必須放在工具袋內,以防滑落傷人。

違章操作後果自負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工地安全施工合同 篇18

發包方(章) 項目部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章) 以下簡稱乙方

為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內容,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機關團體 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61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簽定本協議。

本協議為合同補充條款,在雙方簽定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一、 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二、 在甲方監督下,乙方成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羣防羣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

三、 堅持“安全第一 預防為主”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必須先落實安全技術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四、 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範安全行為,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五、 發生事故應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施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並及時報告業主和上級主管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小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制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六、 承包方應履行如下職責:

對本單位施工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具體內容如下:

1、 配備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明確責任人,隨時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並作好記錄,如發生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負責。

2、 對電氣焊等特種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並堅持現場檢查驗收制度,禁止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3、 施工人員進場前應組織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 法規,做到預防為主。

4、 施工現場內嚴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同時,禁止吸煙。

5、 施工現場生活區與施工區應分離並符合消防規範要求及放火有關規定。

6、 施工現場應配備消防器材和消防水源,並派專人負責。

7、 承包方應負責施工現場施工人員的安全管理,如出現意外傷亡事故由承包方負責。

8、 接受甲方安全監督,參加安全會議,執行會議決議。

9、 按照甲方的要求制定本單位安全目標責任 管理和規章制度,並向甲方備案。

10、 制定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編制本單位工程範圍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11、 對本單位的施工人員應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接受甲方入場前的安全教育。有人員調整時,要立即報告甲方,並進行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和未滿十六歲童工。

12、 按規定要求設置安全技術管理人員,並負責操作中的安全檢查。

13、 負責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變換的安全教育,同時有針對性地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14、向甲方申報勞動保護用品和機具設備的檢查驗收,經驗收合格後使用。

15、 設置必要的職工生活設施,並符合衞生 通風 照明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符合衞生要求。

16、 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區域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經批准並同時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後方可施工。存儲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採用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17、教育本單位職工遵章守紀,不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人員違章指揮違反安全紀律 違反安全操作規程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七、 違約責任:

1、 如乙方在施工中發生一般安全事故(包括傷害自己及甲方),每發生一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0元。

2、如乙方在施工中發生重傷安全事故(包括傷害自己及甲方),每發生一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5000元。

3、如乙方在施工中發生死亡事故(包括傷害自己及甲方),每發生一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00元。

4、 上述事故造成的損失及賠償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此協議作為合同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發包方(甲方)(章) 承包方(乙方)(章)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地安全施工合同 篇19

甲方:

乙方:

為加強對城市軌道交通安全保護區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確保地鐵設施安全與運營安全,維護地鐵車站出入口正常通行與周邊的整潔衞生,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深圳經濟特區建設工程施工安全條例》、《深圳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辦法》、港鐵軌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REF-OD-005-A0/4號線線鐵路保護區安全保護管理辦法》,雙方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

一、施工作業項目簡介

1.1 項目名稱:

1.2 項目位置:

1.3 施工作業內容與範圍:

1.4 作業期限:

1.5 車站或隧道內監測項目:

1.6 車站或隧道外監測項目:

1.7 作業現場存在的危險因素:

二、安全施工條款

2.1通用條款

2.1.1 乙方單位應建立安全施工保障體系,實行安全施工崗位責任制。

2.1.2乙方應委託有資質的專業機構,分析與評估設計方案和施工方案對城市軌道交通

設施及運營安全的影響。

2.1.3乙方應委託有資質單位承擔該項目施工,並採取有效措施確保施工不會對地鐵設

施與運營安全構成不利影響。

2.1.4 乙方應對施工作業影響的地下管線,尤其是鄰近地鐵設施、出入口附近的燃氣管

線進行妥善的安全防護和監測,確保安全。

2.1.5乙方應根據地鐵結構、設備、設施和不同自然條件,針對性地制訂城市軌道交通

設施保護及安全運營的各種應急預案(如暴雨、透水、位移、沉降、變形等),得到甲

方審核同意,並報深圳市地鐵運營管理辦公室備案。

2.1.6乙方應委託具有監測資質的第三方監測單位對受影響區域的城市軌道交通設施進

行監測,並將第三方監測單位資質材料報甲方和深圳市地鐵運營管理辦公室備案。

2.1.7當監測值接近《地鐵安全保護第三方監測控制指標》規定的控制指標時,乙方應

啟動應急預案,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地鐵設施與運營安全。

2.1.8第三方監測需要在地鐵設施或地鐵內部布點監測的,必須得到甲方同意,並由甲

方人員陪同方可作業。

2.1.9進入地鐵內部施工作業的乙方人員,應遵守甲方有關規定,服從甲方工作人員的

指揮;如乙方未執行甲方的安全生產規定而產生的安全管理問題,由乙方負責。

2.1.10乙方應指派專人負責施工作業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甲方指派專人負責聯繫、

管理、監督工作。

2.1.11對甲方指出的不符合安全管理的行為,乙方應立即改正,並接受處理;乙方施工

作業人員不服從甲方管理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

2.1.12乙方在現場發生意外事故,應立即向甲方報告,並保護好現場,接受調查處理。

2.2特別條款

(具體內容由各主管部門根據施工作業內容和現場環境擬定)。

三、文明施工條款

3.1通用條款

3.1.1施工作業單位應建立文明施工保障體系,實行文明施工崗位責任制。

3.1.2施工作業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按照《深圳市建設工程現場文明施工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對文明施工必須進行設計,得到甲方的同意。設計時要求:

施工作業的臨時設施、場地佈置、臨時道路、圍牆圍欄等不得影響地鐵出入口通行和地鐵乘客安全;

施工作業現場的污水處理排放不得排向地鐵車站出入口、風亭、冷卻塔等設施;

應設置必要的導向標誌和温馨提示,方便地鐵乘客通行。

3.1.3乙方應在臨近地鐵車站出入口的現場周邊應設置連續、密閉的圍欄,保證圍欄安全、穩固、整齊、美觀。

3.1.4乙方臨時建築物、構築物與地鐵風亭、冷卻塔的淨距離不應小於5米,並滿足地鐵通風散熱要求。

3.1.5乙方臨時建築物、構築物與車站出入口的距離應滿足地鐵消防疏散要求。

3.1.6乙方應控制施工作業引起的粉塵不影響車站出入口、風亭、冷卻塔的正常通行與運行,否則乙方應採取灑水、場地硬化、通風措施,甚至停工處理。

3.1.7乙方應採用低噪音的工藝和施工方法,以控制施工作業引起的噪音不影響地鐵乘客出行。

3.1.8乙方應採用措施搞好現場衞生,清理垃圾,施藥除“四害”,定期檢查環境衞生,維持地鐵車站出入口周邊良好的環境。

3.1.9 因乙方施工作業圍檔導致地鐵乘客需要經過偏僻、狹長、視線不佳的路段,乙方有責任和義務在夜間增加現場安全保衞,確保地鐵乘客安全。

3.2特別條款

(具體內容由各主管部門根據施工作業內容和現場環境擬定)。

四、雙方責任

4.1乙方責任

4.1.1乙方對施工中對地鐵既有結構損壞和由此造成的後果全面負責。要嚴格按審定的技術方案和範圍組織施工,施工中要認真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和監測方案,並根據監測結果優化施工方案。

4.1.2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設計方案、施工方案,雖經甲方技術審核,不減免乙方及項目設計、施工、監理、建設各方的任何責任。

4.1.3乙方須在施工期間制定可能影響車站運營安全及施工區域土建結構安全的應急預案,在發生可能危及地鐵安全的突發事件時,需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並組織搶險工作。

4.1.4進入地鐵保護區範圍的施工,乙方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進行施工監督、配合,由於乙方通知不及時而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全責。

4.1.5對地鐵運營有較大影響的施工,必須在“地鐵非營運”時間內進行,避免乘客投訴。

4.1.6因乙方責任造成地鐵設備設施損壞、影響使用性能的,乙方須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按原規格標準恢復,並由乙方承擔經濟損失。

4.1.7乙方施工前須對地鐵既有管線調查清楚,如有損壞由乙方按價賠償。

4.1.8乙方在作業過程中,要儘量減少施工作業噪音,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減輕粉塵、震動對乘客的影響。

4.1.9在協議期內,施工單位應切實維護地鐵運營環境,對甲方指出的不符合運營管理的行為,比如:施工人員到車站閒逛,大聲喧譁;通道打通時,未及時清理垃圾,乙方應立即改正,並接受處理。

4.1.10施工期間施工單位須保證車站出入口建築物全部外露;施工圍擋保證站外地鐵客流通道最小寬度不小於5米;確保施工圍擋結構安全;地鐵客流通道地面必須硬化,確保通行安全。

4.1.11各出入口接駁應錯開施工,站內施工圍擋不得影響車站的整體美觀,圍擋應有防塵、降噪、防滲水功能,某出入口封閉期間應保證其它出入口正常通行。

4.1.12施工前,施工單位應根據地鐵車站要求,做好站內外臨時導向標誌的設置,並在相應出入口佈置安民告示。在車站出入口的站外明顯處佈置施工項目告示欄。封閉出入口前,需向甲方提報計劃經同意後方準施工。

4.1.13接駁和遷移期間,施工單位必須做好防盜措施,確保車站財產安全。

4.1.14地鐵車站出入口遷移施工封堵時間不得超過 無 天,每延誤 / 天按5000元人民幣處罰。

4.1.15地鐵車站出入口接駁施工時,圍擋佔用地鐵客流通道寬度不得大於1.0米,須在運營後進行圍擋施工,不影響各出入口的通行。

5.1.16乙方組織對施工項目竣工驗收時,將增加施工對地鐵設施與運營安全影響的驗收內容,並接受深圳市地鐵運營管理辦公室和甲方的監督。

4.1.17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有關地鐵運營管理的規定。

4.2甲方責任、權利

4.2.1在施工期間,甲方發現乙方有影響地鐵運營安全的隱患,有權通知乙方整改,危及地鐵既有設備安全時,有權責令乙方停止施工。

4.2.2施工作業前,甲方應對乙方作業負責人介紹有關地鐵運營管理的規定。

4.2.3甲方儘可能提供施工範圍內地鐵所屬設備、管線清單及佈置情況,如有疑問現場確認。

五、意外事件處理及賠償

5.1乘客投訴。因施工造成的乘客投訴,由乙方以書面形式(經甲方審核後)給予乘客答覆。

5.2乘客人身安全及其它損失。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地鐵責任範圍內的乘客傷亡事件,由乙方負責賠償。

5.3乙方施工作業造成甲方設施損壞、設備丟失的,由乙方負責在規定時間內維修好和賠償。

六、聯絡制度

6.1甲乙雙方對施工期間出現或可能出現的情況須互相及時通報,必要時召開雙方聯席會。

6.2雙方責任部門及聯繫電話:

甲方:港鐵(深圳)公司運營項目部/

乙方:

七、其它

7.1乙方施工作業全過程必須接受甲方和深圳市地鐵運營管理辦公室的檢查與監督。

7.2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7.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蓋章):港鐵軌道交通(深圳)有限公司 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地安全施工合同 篇20

甲方:通信段

乙方:

施工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施工地點:

施工項目;

乙方施工地段內,有甲方管道及光纜,為確保光電纜安全,不造成損害,經雙方協商,特定如下協議:

1. 乙方在簽訂施工協議前,應提供施工圖及施工方案。雙方應共同勘察現場,明確施工範圍及甲方既有設備的現狀,經會商後,簽訂施工安全協議。

2. 乙方在施工前,必須提前48小時以通知書的方式,通知甲方。

3. 甲方派人配合,探測通信管線徑路。甲方人員到達現場勘察後,做相應的指導,由乙方人工找出通信管線或光電纜,經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後,制定相應的施工方案。

4. 在乙方施工範圍內,甲方既有光電纜的土層上,必須動土施工時,需在乙方光電纜切改完成後,方可施工。如暫時無法移設,採取防護方案時,必須徵得甲方審查同意後,方可實施。

5. 乙方在施工的整個區段內,距離通信光電纜左右各2米範圍內,不得用機械施工。必須是甲方配合人員監護下,方可採用人工開挖的方式施工。

6. 乙方施工過程中,應避開甲方光電纜,不得佔壓光電纜徑路。如威脅通信管線、光電纜安全時,甲方有權停止乙方施工。

7. 乙方施工時,不得破壞甲方所屬通信管線及附屬設施。施工與通信管線交越時,必須按照甲方要求,由乙方對通信管線採取防護措施。如因施工影響造成甲方設備切改、移設,其費用由乙方支付。

8. 施工單位確定施工方案後,不得隨意便更施工地點或擴大施工範圍,如遇特殊情況,必須便更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的同意。

9. 施工範圍內,所有因施工需要,造成通信管線外露的,其安全由乙方全權負責。施工結束前,必須在甲方監護人員配合下,由施工單位負責恢復原狀。

10.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服從甲方配合人員的指揮,甲方配合人員不到場,不得擅自施工。同時,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強化教育,杜絕野蠻施工。

11. 在乙方施工範圍內,發生光電纜故障時,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進行搶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時間。

12.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違反協議,造成甲方光電纜中斷或通信管道其它故障,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並按有關規定賠償經濟損失。

13. 本協議簽訂後,具有法律效應,因施工造成甲方光電纜損傷中斷,執行該協議發生糾紛,交由鐵路運輸法院裁定。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後,自動失效。

甲方:通信段 乙方:

經辦人: 經辦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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