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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業施工安全措施合同(通用12篇)

建築業施工安全措施合同(通用12篇)

建築業施工安全措施合同 篇1

發包單位:__________

建築業施工安全措施合同(通用12篇)

承包單位:__________

甲方將建築工程項目委託乙方施工,為了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建築工程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一、工程概述: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

3.分包形式: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項目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開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完工。

三、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勞動保護、企業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以及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2.甲乙雙方都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各級專職和兼職的安全員;應有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工人的審證考核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3.甲乙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

(1)工程項目應由甲方編制施工組織設計;

(2)工程項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制訂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施工。

4.甲乙雙方的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紀律、制度法規。

5.施工前,乙方應組織召開現場安全生產教育會議,並通知甲方委派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6.施工期間,乙方指派_____同志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安全措施的落實以及防火工作等;甲方指派_____同志負責聯繫予以協助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安全措施以及防火等的落實情況。甲乙方雙方應經常聯繫,進行項目安全檢查等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發生。

7.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的各類規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檢查的義務,對於查出隱患,乙方必須限制整改。

8.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雙方都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帶好安全防護用品。

9.甲乙雙方人員對各自所處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並由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後方準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該施工單位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於安全狀態。施工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後果自行負責。

10.由乙方提供的機械設備、腳手架等設備,在搭設、安裝完畢提交使用前,甲方應會同乙方共同按規定驗收,並做好驗收及交付使用手續。嚴禁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後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負責。

11.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以及工具等均應由乙方自備。如甲乙雙方必須相互借用和租賃,應由雙方有關人員辦理借用租賃手續。借出方應保證借出的設備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須盡心檢驗。借入使用方一經接收,設備和工具的保管、維修以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故障損壞遺失或造成傷亡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來承擔責任,負責賠償。

12.甲乙雙方的人員,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定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和甲乙雙方指派的安全員的同意,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後果,均由該方人員及其單位負責承擔。

13.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制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站培訓考核後持證上崗,並按規定定期審證;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持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弔”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14.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項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不準任意玩意,損壞偷盜。動用明火必須有三級動火審批手續,並制定防火監護人員,簽發監護工作交底書,落實監護措施。焊工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嚴禁無證操作。生活設施內,嚴禁使用電爐,嚴禁使用碘鎢燈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準私自拉接電線插座,不準躺在牀上吸煙。電飯鍋、電炒鍋等電熱器具應到指定的專間集中使用。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電氣設備,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如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積極整改,整改合格方準使用,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擅自亂拉電氣線路造成後果均由肇事者單位負責。

16.遵循先訂合同後施工的原則。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員從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務。乙方應拒絕合同外的施工任務,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有關方負責。

17.甲乙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管線、障礙物及高低壓架空線路的保護。甲方對地下管線和障礙物應詳細交底。乙方應貫徹交底要求,如遇有情況,應及時向甲方和有關部門聯繫,採取保護措施。

18.乙方在簽訂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後,應自覺地辦理從業人員的登記註冊手續。

19.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其它事故(包括由乙方責任造成甲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甲方有協助緊急搶救傷員的義務,乙方負責事故上報,經濟賠償及善後處理。事故的損失和善後處理費用,應按責任,協商解決。

20.其他:

(1)為認真落實安全管理等規定以及責任制方針,乙方需向甲方交納安全風險保證金_____元,以作為甲方對項目的安全監督檢查和安全考評的獎罰。

(2)項目工程安全生產獎罰辦法具體參照附件。

21.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後蓋章即生效:協議作為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四份,甲、乙方各執二份。

甲方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

甲方安全負責人:_____ 乙方安全責任人: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築業施工安全措施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為了確保施工期間行車及人身安全和施工的正常進行,明確甲乙雙方各自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人員對乙方施工地段進行調查和共同協商,簽訂施工安全協議如下:

一、 工程概況

1、施工項目:武廣線DK1265+540處跨武廣客專特大橋施工

2、施工作業內容:懸掛樑及其防護工程施工

影響範圍及計劃施工時間:

武廣線DK1265+500~DK1265+600跨武廣正線;

計劃施工時間: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 施工責任地段及期限

施工責任地段:施工地段前後50米範圍

施工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三、 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程和規範

1、《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國務院令第430號);

2、鐵道部《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辦法》(鐵辦【20__】190號)

3、《武漢鐵路局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實施細則》(武鐵總[20__]331號)

4、《鐵路路基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TB10414-20__);

5、《鐵路軌道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TB10413-20__);

6、《鐵路混凝土與砌體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TB10424-20__);

7、《鐵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TB10401-20__);

8、《鐵路工務安全規則》(鐵運【20__】177號令);

9、《鐵路線路維修規則》(鐵運【20__】146號令);

四、安全防護內容、措施及專業結合部安全分工

1、甲方安全防護內容和措施

1)、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核查管內既有設備情況;

2)、甲方要建立施工安全監督體系,指派已培訓合格且熟悉業務的安全監督檢查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監督檢查;

3)、甲方安全監督檢查員必須嚴格執行施工安全監督相關規定,並確保自己的人身安全。

2、乙方安全防護內容和措施

1)乙方要建立和完善施工安全保障體系,施工管理人員必須加強作業區的安全管理和督導,指派已培訓合格的防護員進行作業防護,有效的防止車輛、機具、器材等侵入未封鎖的線路限界,制止施工人員違章作業,確保施工中的線路設備及行車安全。

2)乙方臨近營業線施工時,應經常檢查線路邊坡的穩定,每天收工前應對坡面、坡頂、路肩附近進行檢查,如發現裂縫和坍塌的跡象或有土質危害時,須立即向甲方報告並進行處理,凡施工對行走人員有威脅時應制定隔離帶,並作醒目標示,派人24小時監護,防止人員進入,造成傷害。

3)乙方施工過程中必須設置“三位一體”施工防護,並每五分鐘進行互通一次,保證通訊不斷。

4)乙方在施工地段旁裝卸和搬運機具設備、材料時,應組織足夠的勞力,選用適當的工具,由專人統一指揮進行,並設好防護,且必須在天窗點內進行,封閉網內嚴禁存放機具設備及材料,保證行車設備及行車安全;

5)區間裝卸路料作業必須認真執行《關於進一步加強營業線施工卸車作業安全補充規定的通知》和其他安全措施,區間裝卸作業的路用列車啟動前,乙方必須派 防護員檢查確認區間線路情況,路料是否侵限,車輛未卸盡餘料時是否偏載,未達到開行條件,不準動車。

6)在既有線20m以內及路塹頂施工使用大型機械時,要有嚴格的安全保護措施,使用安全護欄和防護繩進行防護,並指派防護員“一機一人,人隨機走”進行防護,來車時停止作業,防護人員要同大型機械司機一起上下班,下班停機時要檢查停靠位置是否在鐵路限界以外,施工機械車門是否加鎖,是否安全穩固。施工機械要進行編號,印在醒目位置,便於管理;

7)乙方在施工中儘量不拆除封閉網,如確需拆除事先和甲方聯繫,遵循“先立後拆”的原則,拆除封閉網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到現場制定封閉網拆除防護及改移方案,施工影響範圍,依據施工計劃,乙方在武廣線施工影響該責任地段封閉網,責任期限至移交前,施工期間乙方因加大力度對施工地段進行巡視,在責任期限內責任地段所發生的一切行車安全及人身及路外安全由乙方負責。

8)施工單位移栽、拆開封閉網必須在徵求所在車間、工區同意後經段安調科審核後方可開工,嚴禁擅自開工。開工前施工單位同時必須與公安部門下達局面配合通知書,要求到現場配合。改移、拆開封閉網必須聯繫所在工務車間、工區安排專職人員指導,指導人員堅持每天簽到制度。

9)封閉網移栽後,施工地段及前後50m路外安全由乙方負責,因施工需拆除地段及施工進出作業網口由乙方負責拉繩防護並24小時派人看守。施工完後乙方在24小時內將封閉網恢復到原始狀態。緊鄰既有線並行施工,在既有線路及新修建線路之間安設警示繩隔離防

護。

10)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委託第三方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工程全過程變形觀測監控,觀測數據每日進行統計並進行檢算並提供給甲方所在車間。

11)甲方定期對協議執行情況進行檢查,乙方未執行上述規定,甲方可隨時責令停工整改。

3、甲乙雙方安全防護卡控制度

1)乙方嚴格履行施工配合通知書制度,臨近既有線施工的作業內容,必須在開工72小時前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發出施工配合通知書。

2)乙方堅持甲方工地簽到制度,將設備管理等配合單位簽到薄放在施工現場,專人負責落實配合人員的簽到和離崗時間,並在甲方派駐安全檢查員《施工安全監督檢查本》上籤認。

3)乙方嚴格實行施工作業書面調度命令制度,在線路路基兩側20m範圍內施工必須下達書面調度命令,必須在調度命令的範圍和時間內作業,嚴禁超範圍、超時間工作,不能隨意聽從其他任何人的指揮作業,參加施工的各類機動車輛駕駛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對在臨線作業的各類車輛(如挖掘機、裝載機),在臨線來車時要聽從防護人員的指揮,停止一切作業。

4)機械施工和車輛運輸物資嚴格實行“一機一人”監護制度,由乙方派防護員,甲方安全監督員上崗,發現問題及時整改,防護員、安全監督員必須同時到崗,否則不得進行任何內容的機械施工作業和禁止物資運輸車輛進入施工作業區和臨近既有線路。對可能影響既有線列車運行安全的機械設備施工,施工單位必須在車站運轉室、施工地點來車方向前方不少於1000米處和施工地點派專人防護,密切掌握列車運行情況,在列車接近施工地點1000米前必須停止作業。

5)營業線施工工地的路料,每日必須做到工完料淨,嚴禁在道心內、道牀路肩和邊坡處存放任何路料、機具,所有路料、機具下線後,必須堆碼擺放整齊,不侵限,易於搬動的路料、機具施工單位必須派專人24小時不間斷看守。

6)施工地段防護、施工要點、慢行看守由施工單位負責,施工作業時必須在天窗點內施工。

7)施工期間線路限速由乙方嚴格按武漢鐵路局文件及相關規範辦理。

五、雙方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有權隨時檢查乙方的安全施工作業狀況,發現施工中有危及行車安全和不安全隱患時,有權下發整改和停工通知單,乙方現場施工負責人必須無條件接受甲方意見並簽字確認,乙方對存在的問題必須整改或停止施工整改,待乙方整改後,經甲乙雙方共同檢查確認符合要求時,方可恢復施工。

2)與乙方建立定期安全通報制度,把安全監督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向乙方書面通知,使乙方能及時進行整改,若因施工造成既有設備發生損壞,乙方請求甲方幫助時,甲方應積極予以支持、配合,確保行車安全,儘快恢復正常使用,配合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按照乙方下發的施工安全配合通知單,根據需要派出經過培訓合格的安全監督檢查人員到乙方施工現場進行全過程安全監督檢查和指導,配合乙方共同確保設備和行車安全。

2、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每個單位工程開工前,必須與甲方設備管理車間取得聯繫,雙方共同確認作業內容、影響範圍,安全檢查監控重點和開工時間,並向甲方安全檢查監控人員、乙方施工人員交底。

2)必須嚴格按照營運線施工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審定的方案、範圍和批准的時間組織施工,確保施工期間的行車安全和施工的正常進行。乙方負有確保施工影響範圍內行車和設備安全的責任,甲方負有施工安全監督的責任,造成設備損壞和影響行車安全構成事故的由乙方負責。

3)乙方要認真貫徹落實鐵道部、鐵路局關於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規定,必須加強對營運線施工的組織領導,落實施工安全責任,按有關規定明確施工負責人相應級別的領導、幹部到現場組織指揮施工,嚴禁違章盲目施工。

4) 在甲方管區內施工期間,必須服從甲方的安全監督管理,不得違反鐵路營業線施工有關安全規定。

5)雨水較多時應制定防洪措施,在施工前準備好防洪備品,並擬訂汛期防洪預案,防止堵塞既有排水設施做好疏通工作,確保鐵路營業線運輸安全。

6)乙方在開挖基坑時,邊坡的坡度必須按照設計和規範要求,按照上級主管部門批准的《既有線路基坡腳(路塹坡頂)施工的防護方案》,按放好的邊坡線從上往下開挖,不得任意放陡坡度,禁止掏底挖土。遇到滑層、裂紋、浸水等情況,基坑壁必須用撐木支撐或改緩邊坡。

7)乙方如施工需要,須移動和改變甲方設備狀態時,應提前72小時報告甲方,甲方同意後方可動工,動工前甲方應指派安全監護人員到現場進行安全監督並確認雙方安全責任區段(在現場辦理籤認記錄)。

8)因修建橋墩基礎施工而破壞甲方線路路塹兩側的邊坡,乙方必須在樑部施工完畢後,採用立即修建擋牆或漿砌片石護坡進行修復,同時清理疏通線路兩側水溝。

9)樑體吊裝、安裝施工時,不得將散亂的泥碴、碎塊、砂漿等廢

棄物墜落在線路上,必須採取相應防護措施,否則造成線路污染所發生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10)不能砍伐線路兩側樹木,對影響施工的樹木,要辦理相關手續,造成綠化損壞賠償全部損失。

1、乙方在甲方管區施工中,應愛護行車設備,凡因施工作業不當造成設備故障影響行車安全由乙方負責。造成設備損壞時應及時進行維修,不能維修的按造價賠償。由於架空施工可能影響線路、路基穩定,為確保行車安全,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組建維修班組隊施工地段進行檢查、維修、養護作業。在施工結束後,乙方將負責對施工地段內的線路進行恢復並對道牀有污染的地段進行清理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方能移交給甲方,如達不到甲方標準可委託甲方代維,費用由乙方承擔。

2、因違約引起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承擔,以致追究違約方法律責任。

七、附則

1、根據武鐵建函【20__】162號文件精神,乙方支付配合費合計 元(大寫: 元整)。

2、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現行鐵路規章辦理。

3、違約責任和經濟賠償辦法按現行鐵路規章及法律法規規定辦理。

4、本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分,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到期限自行廢止。

此頁無正文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聯繫電話: 乙方聯繫電話: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建築業施工安全措施合同 篇3

發包單位(甲方):

承包單位(乙方):

為確保承攬商在作業中人身、設備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築法》等法律、法規、規定,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作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的人身健康安全,預防發生各類安全事故,經雙方協商自願簽訂本協議。

工程/作業項目名稱:

工程/作業地址:

工程/作業範圍:

一、甲方安全責任:

1. 工程/作業項目發包前,甲方必須對乙方資質和條件進行審查,合格後方可進行工程施工。甲方指定 部/廠作為工程主管單位,並對乙方的資質進行審查,確認其符合且具備下列條件:

1.1持有相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

1.2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託書。相關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及持證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1.3特種設備具備有效的特種設備使用證。配備的機械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符合安全標準。

1.4應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齊全。包括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審證考核制度、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安全教育等制度。乙方設有安全管理機構:施工隊伍超過30人的現場配有專職安全員至少一人,30人以下的現場設有兼專職安全員至少一人。

2.在有危險性的區域內作業,開工前甲方發包部門必須對乙方項目負責人等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及文明施工交底,雙方交底人員簽字。並要求乙方事先制定施工方案,明確“三措”(組織措施、安全措施、技術措施),經甲方發包部門和環安部審查合格後方可施工。經甲方相關部門審查合格後監督實施。

3. 甲方發包部門、環安部不定期檢查乙方施工現場,對乙方人員在生產工作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併發出有存底聯的書面整改通知書;對嚴重違章的行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4.所有發包工程/作業在竣工移交前,必須按標準逐項嚴格驗收合格。圖紙資料、試驗報告、現場測試數據和試驗項目不全的,不得驗收;甲方驗收不合格的不準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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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攬商環安衞管理規定文件編號SZ-E-WI309001

二、乙方的安全責任:

1.乙方對所承擔的施工項目,必須制訂施工方案,並結合工程/作業實際制定好保證安全的“三措” (組織措施、安全措施、技術措施),經甲方發包部門、環安部審查合格後監督實施。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遵守國家、行業及公司有關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規定。遵守現場的各項規章制度。

2.乙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用工,嚴禁使用童工和有職業禁忌的人員進行施工作業。

3.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上崗證》。

4.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安全用具,並保證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5.乙方施工前按甲方規定的流程辦理《施工許可證》,取得許可證證後方可進廠施工。

6.乙方在施工現場進行動火、吊掛、破土、高處、危險化學品、受限空間等高風險作業應按甲方規定的流程辦理《作業許可證》,並派專員監督。採取適宜的安全防範措施,確保現場作業安全。

7.對預期會觸發甲方的消防系統,或使甲方的消防系統全部或局部失去功能的作業,乙方應按甲方規定的流程辦理《消防隔離許可證》,經甲方消防監控室值班人員依《消防隔離許可證》內容隔離相應的消防系統後方可施工,當天收工後通知消防監控室將隔離的消防系統復歸後方可離開。

8.工程/作業開工前,必須向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讓全體施工人員掌握工程/作業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

9.乙方每天須派專人應對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器具、人員行為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實整改後方可繼續施工。

10.乙方應對施工場所採取的安全技術措施、工作人員狀態以及施工中的安全全面負責;如因乙方採取的安全措施不當、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規定及本協議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對第三方造成損失的,均由乙方承擔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11.乙方應自覺接受甲方主管單位的監督和指導。對檢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須及時整改。施工中一旦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報告甲方主管單位。

12.乙方作業過程中需排放施工廢水的,事先必須得到甲方工程主管部門同意。

13.乙方使用甲方的水、電、氣等能源、資源,必須符合相應的安全環境方面的要求,並妥善管理,嚴禁隨意浪費。

1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保護施工現場周圍的環境,對施工過程產生的污水、廢氣、粉塵、廢棄物、噪聲、振動等污染及對自然、生態環境的破壞制定相應的防止或減輕措施,禁止隨意傾倒廢棄物及危險化學品。

15.乙方承建的項目,禁止再行轉包,非主體工程/作業需要分包的,必須報甲方相關部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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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攬商環安衞管理規定文件編號SZ-E-WI309001

16.乙方簽訂合約後繳納工程/作業承包款項的10%(最高不超過20萬元)人民幣____________給甲方作為安全風險抵押金。未繳納的則將工程款項或主合同押金作為安全風險抵押金,安全風險抵押金主要用於安全管理。對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不服從甲方安全管理的、推卸事故責任的、逃逸的,甲方有權從此安全風險抵押金內扣除。待竣工驗收合格後工程/作業款結算時,甲方將結餘的乙方安全風險抵押金退還給乙方。風險抵押金帳户信息:

賬户名稱:

人民幣帳號:

開户行:中國銀行深圳市分行上步支行

17.乙方施工人員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時,甲方主管單位有權予以糾正制止,對於違反附件《承攬商違反EHS規定罰則》中的規定,有權依罰則中規定的數額對乙方罰款。乙方收到甲方開出的罰款單後,如有不服可提出申訴,申訴期限為一天,超過申訴期限未申訴或申訴後經雙方共同確認確為違規行為的,罰款單生效。甲方依罰款金額從乙方繳納的安全風險抵押金中扣除。

18.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施工現場安全由建築施工企業負責”,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的人身傷亡、設備損壞事故及其造成的經濟損失,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並通知有關政府部門調查處理、統計上報。

三、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協議期限從工程/作業合約生效日至工程/作業完工竣工驗收合格止,本協議與工程/作業主合同同步有效。

四、本協議一式叁份,甲方兩份(發包部門及環安部各存一份)、乙方一份。

附件:施工廠商違反EHS規定罰則

甲方(章):      乙方(章):

委託代理人 :               委託代理人:

安全負責人:

聯繫電話: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發包單位(甲方):

承包單位(乙方):

為確保承攬商在作業中人身、設備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築法》等法律、法規、規定,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作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的人身健康安全,預防發生各類安全事故,經雙方協商自願簽訂本協議。

工程/作業項目名稱:

工程/作業地址:

工程/作業範圍:

一、甲方安全責任:

1. 工程/作業項目發包前,甲方必須對乙方資質和條件進行審查,合格後方可進行工程施工。甲方指定 部/廠作為工程主管單位,並對乙方的資質進行審查,確認其符合且具備下列條件:

1.1持有相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

1.2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託書。相關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及持證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1.3特種設備具備有效的特種設備使用證。配備的機械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符合安全標準。

1.4應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齊全。包括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審證考核制度、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安全教育等制度。乙方設有安全管理機構:施工隊伍超過30人的現場配有專職安全員至少一人,30人以下的現場設有兼專職安全員至少一人。

2.在有危險性的區域內作業,開工前甲方發包部門必須對乙方項目負責人等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及文明施工交底,雙方交底人員簽字。並要求乙方事先制定施工方案,明確“三措”(組織措施、安全措施、技術措施),經甲方發包部門和環安部審查合格後方可施工。經甲方相關部門審查合格後監督實施。

3. 甲方發包部門、環安部不定期檢查乙方施工現場,對乙方人員在生產工作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併發出有存底聯的書面整改通知書;對嚴重違章的行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4.所有發包工程/作業在竣工移交前,必須按標準逐項嚴格驗收合格。圖紙資料、試驗報告、現場測試數據和試驗項目不全的,不得驗收;甲方驗收不合格的不準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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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乙方的安全責任:

1.乙方對所承擔的施工項目,必須制訂施工方案,並結合工程/作業實際制定好保證安全的“三措” (組織措施、安全措施、技術措施),經甲方發包部門、環安部審查合格後監督實施。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遵守國家、行業及公司有關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規定。遵守現場的各項規章制度。

2.乙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用工,嚴禁使用童工和有職業禁忌的人員進行施工作業。

3.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上崗證》。

4.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安全用具,並保證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5.乙方施工前按甲方規定的流程辦理《施工許可證》,取得許可證證後方可進廠施工。

6.乙方在施工現場進行動火、吊掛、破土、高處、危險化學品、受限空間等高風險作業應按甲方規定的流程辦理《作業許可證》,並派專員監督。採取適宜的安全防範措施,確保現場作業安全。

7.對預期會觸發甲方的消防系統,或使甲方的消防系統全部或局部失去功能的作業,乙方應按甲方規定的流程辦理《消防隔離許可證》,經甲方消防監控室值班人員依《消防隔離許可證》內容隔離相應的消防系統後方可施工,當天收工後通知消防監控室將隔離的消防系統復歸後方可離開。

8.工程/作業開工前,必須向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讓全體施工人員掌握工程/作業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

9.乙方每天須派專人應對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器具、人員行為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實整改後方可繼續施工。

10.乙方應對施工場所採取的安全技術措施、工作人員狀態以及施工中的安全全面負責;如因乙方採取的安全措施不當、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規定及本協議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對第三方造成損失的,均由乙方承擔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11.乙方應自覺接受甲方主管單位的監督和指導。對檢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須及時整改。施工中一旦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報告甲方主管單位。

12.乙方作業過程中需排放施工廢水的,事先必須得到甲方工程主管部門同意。

13.乙方使用甲方的水、電、氣等能源、資源,必須符合相應的安全環境方面的要求,並妥善管理,嚴禁隨意浪費。

1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保護施工現場周圍的環境,對施工過程產生的污水、廢氣、粉塵、廢棄物、噪聲、振動等污染及對自然、生態環境的破壞制定相應的防止或減輕措施,禁止隨意傾倒廢棄物及危險化學品。

15.乙方承建的項目,禁止再行轉包,非主體工程/作業需要分包的,必須報甲方相關部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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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乙方簽訂合約後繳納工程/作業承包款項的10%(最高不超過20萬元)人民幣____________給甲方作為安全風險抵押金。未繳納的則將工程款項或主合同押金作為安全風險抵押金,安全風險抵押金主要用於安全管理。對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不服從甲方安全管理的、推卸事故責任的、逃逸的,甲方有權從此安全風險抵押金內扣除。待竣工驗收合格後工程/作業款結算時,甲方將結餘的乙方安全風險抵押金退還給乙方。風險抵押金帳户信息:

賬户名稱:

人民幣帳號:

開户行:中國銀行深圳市分行上步支行

17.乙方施工人員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時,甲方主管單位有權予以糾正制止,對於違反附件《承攬商違反EHS規定罰則》中的規定,有權依罰則中規定的數額對乙方罰款。乙方收到甲方開出的罰款單後,如有不服可提出申訴,申訴期限為一天,超過申訴期限未申訴或申訴後經雙方共同確認確為違規行為的,罰款單生效。甲方依罰款金額從乙方繳納的安全風險抵押金中扣除。

18.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施工現場安全由建築施工企業負責”,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的人身傷亡、設備損壞事故及其造成的經濟損失,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並通知有關政府部門調查處理、統計上報。

三、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協議期限從工程/作業合約生效日至工程/作業完工竣工驗收合格止,本協議與工程/作業主合同同步有效。

四、本協議一式叁份,甲方兩份(發包部門及環安部各存一份)、乙方一份。

附件:施工廠商違反EHS規定罰則

甲方(章):      乙方(章):

委託代理人 :               委託代理人:

安全負責人:

聯繫電話: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建築業施工安全措施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工程具體情況,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平等、互利、合作的意願,達成如下協議:

二. 協議內容:

1. 施工前,由乙方工作人員與甲方在現場設計翻漏方案。

2.乙方進場施工,須經甲方同意。甲方盡力為乙方提供便利條件和服務;

2. 乙方施工前,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與學校簽定施工安全協議書;

3.施工人員進入現場須戴安全帽;

4.學生上學期間,乙方應在施工區域設置明顯標誌,警示學生遠離施工危險區域,並提醒學生課間不要在施工危險區域逗留或玩耍,以防發生危險。施工人員應在施工區域內活動,不得隨意進入非施工區域,甲方人員有權隨時檢查;

5.施工人員的安全防護器材必須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則將不得開工作業;

6.施工過程中如需使用水、電等,施工單位經甲方同意,由專業人員指定接水、電、地點,電器線路和管路連接規範,並由施工單位安裝合格計量儀表後方可使用;

7.施工過程中甲方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有權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責令施工隊伍停工整頓;

8.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當天產生的垃圾儘量當日清理乾淨。施工結束後,乙方應對施工現場徹底清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隨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場地內,對施工中發生的操作、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負責;

9.乙方保證所作的工程質量和進度,施工過程中出現的意外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由乙方負責。

10、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建築業施工安全措施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______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繫監督施工現場工作。

5.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6.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管網、設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8.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設備、以及甲方運行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因操作不當導致發生公司內火災等安全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製度和甲方要求的公司安全生產規定。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乙方指派___________作為安全工作聯繫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佈置施工。

6.乙方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工具、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全部責任。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繫,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意見必須認真聽取。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

14.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在第一時間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並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並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15.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16.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儘量保證甲方的房屋及其它設備的完整性,如有損壞,乙方應按市價進行賠償。

第五條 甲乙雙方聯繫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電話、面談或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聯繫時,應立即予以響應。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由於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3.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人員未按安全工作規程操作,甲方一經發現,乙方應承擔____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____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6.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____元至____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7.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____元至____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8.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____元至____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第十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十一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第十三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建築業施工安全措施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方僱傭乙方(非全日制用工)完成工程期間,根據國家及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甲乙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安全職責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於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結束之日終止。

二、甲方的職責:

1、甲方應遵守國家的勞動安全法規和規範,搞好勞動安全保護工作,並對乙方遵守勞動安全規範的狀況進行檢查、監督。

2、甲方對於檢查當中發現安全隱患和乙方不貼合安全規範的行為,有權責令乙方採取措施予以消除和糾正。

三、乙方的職責:

1、乙方在作業期間務必服從甲方的管理,務必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相關施工安全規範和技術規範,遵守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2、乙方在作業前,應按照要求做好安全防護措施,如戴安全帽、系安全繩等;

3、乙方在任何狀況下都不得酒後上崗、疲勞作業、違規作業;

4、乙方不得在該項目工作時間裏進行其它作業,不得隨意進入該施工作業項目區域以外的其他施工區域,不得隨意觸摸、啟動機械、電器、控制閥等設備。

5、乙方應對自己使用的工具經常保養、檢查,確保其安全性能。

6、乙方在作業過程中,,對於作業時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採取措施,予以消除。

7、:乙方的項目負責人一崗雙責,既是項目負責人也是安全負責人,負責施工人員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並對乙方作業人員的安全負責。

8、乙方在作業過程中,出現的安全事故,將由乙方承擔全部職責,若對公司造成損失,乙方賠償損失。

四、其它事宜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其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妥善解決。

甲方:乙方:

蓋章或簽字:簽字: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建築業施工安全措施合同 篇7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均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力、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

工程施工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管理、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原則,甲、乙雙方都必須履行合同中規定的“安全責任”,確保“零違章、零事故、零死亡、零損壞”。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對乙方施工現場和區域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並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與指導。

2、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並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開具隱患通知單。

3、有權利要求乙方按照相關規定,制度安全措施和施工現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5、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並監督落實情況。

6、協助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行為的進行制止和糾正。發現安全隱患的,甲方有權利要求對乙方進行整改;對整改不徹底或拒不整改的責令暫停服務,並加大經濟處罰,同時追究其它責任,直至清退出場

7、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積極提供幫助。

8、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9、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以整改。並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10、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名單、操作證複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

11、對乙方相關資質、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等相關資料進行審查,備案。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遵守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對現場進行全面的合同約定的安全管理。

2、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員,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及機械設備使用有關技術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3、接受甲方的合理檢查建議,並負責提供有關資料。

4、服從甲方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建立健全安全防護和文明服務制度;

①乙方必須做好服務期間的安全保障;

②應派出足夠的管理人員;

③制定專項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5、乙方必須為施工作業人員參加人身意外保險。

6、在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及使用明火申請批准制度。

7、乙方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時,乙方承擔全部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8、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9、設置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標誌牌。

10、乙方不得隨意更換技術人員。如果確定要更換的話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甲方同意後方可更換。

11、乙方必須在一週內向甲方提供現場施工作業《人員花名冊》及《特種人員花名冊》和《特種作業證》。

12、乙方車輛必須停放到指定位置停放整齊 ,不得隨意擺放,如有違反將進行罰款200元/次。

三、協議內容:

(一) 登高上架要求

1、 施工採用的腳手架、安全網必須由專業人員搭設,由項目經理(工地負責人)組織技術部、安全部門的有關人員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應按類別逐項查驗,並應有驗收記錄。

2、高空作業時,嚴禁立體交叉作業。水平作業時,各工位間必須有一定的距離,作業人員必須配備相應勞動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防護眼鏡、防護手套、防護工作服等,並應正確使用,施工作業現場周邊設置相關安全標誌牌,並設專人巡查。

3、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凡在2m以上高處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帶,安全帶應高掛低用。

4、工程施工前,除工程技術人員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並履行簽字手續外,必須各施工班組長向施工人員進行班組交底及履行簽字手續。

5、特殊工程施工項目如:電氣、易燃、易爆容器、管道等,必須持有效證件及上崗證的專業人員操作。

6、拆除施工現場,必須設有臨時急救人員及藥品。

7、嚴禁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飲酒,不許穿高跟鞋、硬底鞋、拖鞋,應穿防滑鞋。

8、進入施工現場須服從領導和安檢人員的指揮,遵守勞動紀律、嚴守崗位、不串崗,作業時思想要集中。

9、嚴禁隨意拆除或損壞防護欄杆、拉桿、安全網、跳板、腳手板、支撐等防護設施。

10、面磚搬運、安裝時應注意安全,防止因面磚翻倒而受傷。

11、各種材料加工時注意操作安全及施工用電,不得隨便亂接亂拉電線。

12、施工現場各周邊的坑、壕、溝,必須有符合安全規範要求的安全防護,若因施工作業場地要求而拆除的,操作完成後,立即恢復。

13、腳手架上禁止有探頭板、飛跳板,腳手架上應滿鋪腳手板,腳手架上禁止堆放砂漿、磚塊、面磚等物料。

14、不準從正在起吊、運吊中的物件下通過,以防突然事件,不準從高處往下跑、跳;不準在沒有防護的外牆和外懸挑板等建築物上行走;不準站在小推車等不穩定的物件上操作;不得攀登起重臂、繩索。

15、作業中不得往下投擲物件、碎磚、灰渣等,清理物料時應設溜槽或使用垃圾桶;手持工具和零星物料應隨時放在工具袋中。

16、年齡未滿18週歲者,患有心臟病、貧血、高血壓、低血壓、癲癇病及其他不適於高空作業的病症者嚴禁從事外牆施工作業。

17、遇到雷雨、大風等天氣外牆施工應暫停作業。

18、手持電動工具使用前應進行檢查,空載試驗運轉正常合格後方可使用,轉移工作點應切斷電源,潮濕場所嚴禁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

19、作業前必須認真檢查機械設備的安全裝置,調整機器或更換刀具時應先切斷電源並由機械員進行。

(二) 用電要求

1、配電箱的箱櫃門處應有名稱,用途,分路、標記及內部系統接線圖,以防失誤操作。

2、配電裝置均應配鎖,並有專人負責開啟和關閉上鎖。

3、電工和用電人員用電時,必須按規定穿戴絕緣,防護用品,使用絕緣工具。

4、施工現場下班停止工作時,必須將班後不用的配電裝置分閘斷電,並上鎖,班中停止工作1小時以上時,相關動力開關箱應斷電上鎖,暫時不用的配電裝置也應斷電上鎖。

5、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氣配置和接線,嚴禁隨意改動、並不得隨意掛接其他用電設備。

6、配電裝置的漏電保護器,應每次使用時用試驗按鈕試跳一次,只有試跳正常才可繼續使用。

7、用電設備的保護接地線應並聯接地,並嚴禁串聯接地或接零。

8、使用中的電氣設備應保持完好的工作狀態,嚴禁帶故障運行。

9、現場臨時用電及照明必須由項目經理同意,由專業電工按JGJ46-20__《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要求進行操作。

10、現場所有用電設備必須用插頭與插線板連接,禁止將線頭直接插入插線板。

(三)電焊機使用要求

1、操作人員應具有上崗證書,嚴禁無證操作。

2、所有交、直流電的金屬外殼,都必須採取保護接地或接零。焊接的金屬和結構本身接地。

3、電焊機二次焊把線,地線需接長使用時,應保證搭接面積,接點處用絕緣膠帶包裹好,地線良好不能有破皮裂口存在。

4、遇有雨、雪、霧或六級以上強風,影響施工安全時應停止室外焊接,雨雪後應先清除施工地點的積水、積雪後方可施焊。

5、焊接時,操作人員應穿戴好所有防護用具。

6、各種用電設備,照明設備在露天使用時必須設有防水、防雨設施,各種設備的防護罩必須齊全。

7、無鉻牌的電氣設備不得隨意接通電源,各種電氣設備應鉻牌齊全。

(四)動火要求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向施工班組人員進行消防及動火知識教育。

2、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及隨意動火,如需動火必須向項目經理提出申請,經項目經理同意簽字後方可使用。

3、施工中所需使用的易燃物品,如,汽油、汽瓶等,必須設專門的臨時存放庫房並設置滅火器,沙袋等,由專人管理。

4、施工現場認真執行“三清,五好”管理制度,尤其對木製品的刨花、鋸末、料頭,作到每天工完場清,各類材料都要碼放成垛,整齊堆放。

5、電焊、氣焊作業前要明確作業任務,認真瞭解作業環境,確定出動火危險區域,並立出明顯標誌,危險區內的一切易燃品都必須移走,對不能移走的可燃物,採取可靠的保護措施。

6、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證者不能進行操作。

7、屬一、二、三級防火範圍的焊割作業,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五)人身安全防護措施

1、安裝隊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要選擇合格產品,有檢驗部門批量驗證和工廠檢驗合格證。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前必須繫好下額帶,以防發生高處墜落,帽飛人落的現象。

2、高空施工操作時必須繫好安全帶。安全帶要選用合格產品,有廠家永久字樣的商標,合格證。進入現場必須先檢查安全帶是否完好。安全帶必須掛在牢固結實的地方。

3、施工人員應配製工具袋,工具箱,以防工具的掉落。工具用後放入工具袋,工具箱內。施工中待用物料放置時距洞口及樓板沿水平距離為1m以上。收工後,做到工完場清。

(六)機電設備使用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機械設備相關的技術文件和出廠説明書,還必須提供具有專業資質的檢測、檢驗單位出具的安全技術檢測證明,否則, 不得投入使用。

2、機械設備的安裝和拆卸必須由有資格的單位和專業人員進行,並應有專人定期進行維修和保養,對達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復的機械設備,必須即停用,撤離施工現場。

(七)安全管理

1、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項目經理負責,設置專職安全員檢查工程的安全生產工作,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操作規程的各項規定。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施工技術措施時,都必須有針對性的安全措施。

3、做好各分部分項安全交底工作,施工班組每天開班前會,對工人進行鍼對性安全教育,新工人未經三級安全教育不得上崗。

4、保證和完善各項安全宣傳措施,醒目位置設立安全生產宣傳牌,場內安全生產宣傳牌警告。

(八)文明施工要求

1、進入施工現場嚴禁酗酒,滋事打架及進行各種賭博等違法違章行為,輕者清除現場,重者送執法機關依法處理。

2、嚴禁帶病上崗操作,一經發現必須由各施工班組長負責安排換崗或休息,以保證所有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

3、施工現場嚴禁隨地大小便。

4、嚴禁現場人員出現偷盜工具及材料現象,一經發現,必須清除現場,

並視情節對班組負責人進行一定的經濟處罰。

5、施工現場嚴禁容留一切不明身份的非工作人員,更不準帶小孩進入

施工現場。

6、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違反所有規章制度,如有違反,視情節輕重對班組負責人及違反人進行一定的處罰。

(九)、安全施工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地方政府、建設方的相關制度和規定,服從管理。

2、乙方現場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進入場區施工現場前,必須經過入場安全教育,才能進入場施工,乙方必須根據工程特點對施工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3、乙方在開工前,必須編寫出詳細的施工方案,並落實施工安全措施。按有關規定辦理進場、用電、用火、動土等手續,施工方案報監理單位審批後方可進行施工。

4、乙方承擔施工作業活動中的安全、衞生、環保等責任。

5、乙方應為施工作業人員,提供必要的、性能安全的機械、工具和設備,並保證設備良好,乙方為施工人員提供並督促使用合乎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

6、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7、因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和費用,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相關責任和有關費用。

8、乙方對所有施工項目要進行工作危險性分析,確保所有施工作業安全有序地進行。

9、乙方在施工中發生違反管理制度、規定的不良行為,經安全管理部門查實後,將嚴格按照行政主管部門或建設單位有關規定進行處罰,並視嚴重程度給予停止資格複審、中止合同直至清退處理。如乙方未遵守相關約定的安全協議、規範和制度,甲方有權依照現場實際情況給予1000-5000元的經濟處罰,並責令提交整改方案按實實施完成,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處罰費用可採用從乙方交納的履約保證金、質量保證金、工程進度款內扣取,也可採用現金及支票方式繳納。

10、乙方應建立執行本合同的施工現場管理體系並確保體系正常運行。

1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對甲方生產設施,設備造成的損壞等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並負責賠償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損失,並按規定追究乙方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12、甲乙雙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十)施工現場環境要求

1、施工現場分別設置一座10平米的磚砌封閉式建築垃圾站和一座5平米的磚砌封閉式生活垃圾站,定期清理外運施工垃圾。

2、施工現場細顆散體材料裝卸運輸時,必須採取遮蓋等有效措施,材料入庫存放,出入廠汽車要保證不將渣土遺撒在廠區。

3、施工現場設置封閉式的油庫、油漆庫,必須做防水處理,容量必須做到不慎不漏,室外不得亂置油料、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物品。

4、施工現場各種機械使用時必須採取有效地降噪措施,降低噪聲頻率,對強噪聲機械採取封閉措施。

5、在容易產生粉塵的場所,施工人員必須佩帶防護口罩,並採取有效地除塵、降塵措施,保障施工人員的身體健康。

(十一)、 違反安全管理規定處罰辦法

1、對嚴重違規操作及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能造成損失和影響的,處予罰款500元,造成損失或影響的,除承擔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及責任外,處予罰款1000元~5000元。

2、進入施工現場乙方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 未佩帶安全帽進入現場罰款200元,進入施工現場未按正確配戴安全帽的罰款50元。

3、赤腳、赤膊、穿高跟鞋和拖鞋進入施工現場作業以及不遵守安全規定施工作業的罰款200元/次。

4、不允許施工人員酒後作業酒後進入現場罰款500元,並責令離開施工現場。

5、高空作業不繫安全帶或亂拋材料工具而未造成傷害的罰款200元,造成傷害由所在的班組負全責。

6、在外架上放置各種用具和材料的罰款500元/處。

7、高空掉物的未造成傷害的每次罰款500元;造成傷害的負完全法律責任。

8、各施工班組所有現場施工人員,要避免垂直上下重疊作業面,在高空作業時不準從上往下亂拋東西,如發現一次罰款500元。

9、廠區內任何區域都不允許吸煙,違者罰款500元。

10、非專業操作人員嚴禁使用各種機械設備,違反罰款100元~1000元。

11、施工現場嚴禁打架鬥毆、聚眾賭博,違反罰款1000元。

12、未經允許拆除各種安全設施的罰款500元/次。

13、故意損壞各種標識牌或塗改安全標語的罰款200元/次。

14、住宿區域或施工區域私拉亂接電源的罰款500元/次。

15、各工種分項施工結束申請隱蔽驗收前,作業面清理工作未徹底完成的罰款1000元/次。

16、故意損害建築成品或半成品的罰款500元/件。

17、在施工區域隨地大小便的罰款500元(不清除者加倍)。

18、酗酒、煽動工人擾亂項目部正常工作及生活秩序的罰款1000元/人,並不得再進入工地;聚眾鬧事、靜坐、圍堵公路、政府等,罰款5000-50000(視情況而定),嚴重情況下將移交公安處理。

19、無理生事或不聽指揮辱罵、毆打管理人員的罰款20__-5000元,並追究法律責任。

20、進入施工現場、上下樓層不走安全通道,攀爬塔吊、外架、電梯的罰款500元/次。

21、嚴禁非作業人員、家屬及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違者罰款100 元。

22、嚴禁在樓板面、臨邊、腳手架上及其它有危及人身安全的危 險處休息、睡覺或玩耍,違者罰款100元/人。

23、施工作業過程中違章作業或現場不聽管理人員指揮的,每人每次罰款500元。

24、收到整改通知單後,在整改期內未逐條整改好的每條罰款500元,拒不整改的每條罰款1000元,並承擔相關質量及安全隱患的全部責任。

25、機械設備應設專人操作,並如實填寫相關運行記錄,做到人離機停、下班蓋機,違規者每次罰款200元。

26、現場施工時必須節約用水,用完水時必須把水龍頭擰緊,如發現有漏水,甚至讓水自流無人管的現象,發現一次罰款200元。處罰承包人。

27、架子工搭外架時,應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如發現立杆、外架底座未設墊木,未按規定與牆體拉結或拉結數量不足、支撐節點有鬆動,架板綁紮不牢固,四周臨邊未有防護好的,每處每次罰款200元。

28、新工人進場必須在一個星期內以班組為單位遞交“三級安全教育登記表、身份證複印件、三張近期彩照”,一週內不遞交個人資料存檔的視為非本工地勞務人員,如發生一切安全及人身事故均由其本人負責,同時項目部將處以每人罰款500元。

29、電箱必須加鎖管理,配電箱內不得存放工具和其它雜物,凡是發現不符合的配電箱,對操作人員和操作電工各罰款100元。

30、凡是電器設備未按規定接零、接地的,對操作人員和操作電工各罰款100元。

31、凡是發現電線和金屬綁紮,拖地(含拖地碾壓),泡在水裏的對用電人員和操作電工各罰款100元。

32、電工應按用電規範進行作業,非電工不得擅自進行作業,違者罰款200元。

33、移動開關電箱破損後不及時維修,給予責任人罰款100元。

34、開關箱在乾燥的地方應直立放置使用,有水或潮濕的地方應懸掛,離地至少60cm,違者罰款100元。

35、不準以任何理由將任何物品堆放在電纜及接地線上,違者罰款200元。

36、施工現場動火作業未申報安全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擅自動火作業的,罰款500元。

37、損壞或隨意動用消防設施的,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38、施工場地內各工種未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的罰款200元。

39、施工單位,禁止使用童工、未成年工和老年工,違者罰款100-500元。

40、氧氣、乙炔瓶作業無安全距離的違者罰款200元。

41、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及其他要求的罰款300元。

42、對甲方、監理、政府監管單位下發的通知、表格、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不及時整改和反饋者,罰款200元。

43、甲方處罰通知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項目管理人員,一式兩份。

44、違反其他規定應根據《施工單位考核細則》進行處罰。(另附)

(十一)工程質量的要求

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含國家或行業安全技術標準)、以及甲方工程項目安全技術要求和需要,必須達到專業質量檢驗評定的優良以上等級。因乙方盲目蠻幹、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規程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安全技術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費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工期不予順延。

本協議與雙方簽定的施工合同時效相同,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簽定施工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施工合同到期後,本協議同時終止。

甲方單位(章):

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單位(章):

項目負責人:

年 月 日

建築業施工安全措施合同 篇8

建設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和規範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__)、20__年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84號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20__年《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衞生、環境保護、保衞消防標準;生活區設置和管理標準》,本着“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雙方應嚴格遵守和執行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的法律、法規、建設部和北京市政府與行業部門的相關規定,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有權進行全面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2.對總承包單位(施工單位)違反《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衞生、環境保護、保衞消防標準;生活區設置和管理標準》;有權對總承包單位(施工單位)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

3.甲方如有直接分包的工程(專業分包等),分包單位違反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衞生、環境保護、保衞消防標準;生活區設置和管理標準》及不服從總包單位現場管理,一旦發生消防安全事故與生產安全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主要責任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北京市政府及興業部門的相關規定,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負總責。

2.施工現場成立消防領導小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責任制,做到“誰主管、誰負責”。項目經理部領導小組的組長併為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工作。定期檢查及每週召開一次消防工作例會,總結前一階段消防工作情況,佈置下一階段的消防工作。

3.制定消防工作總體方案及繪製施工現場消防平面圖,並根據冬雨季施工方案和工程進度,定出易發生火災部位的防火預案及滅火方案。建立並執行消防工作檢查制度,制定施工現場用火用電制度。

4.成立現場義務消防隊,義務消防隊員必須經過培訓與定期進行演練及實行晝夜巡邏制度,當發生意外火情後可立即組織搶險滅火。

5.施工現場必須設置臨時消防車道。其寬度不得小於3.5米,並保證臨時消防車道的暢通,禁止在臨時消防車道上堆物、堆料或擠佔臨時消防車道。

6.施工現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誌。設置的消防器材、消火栓要做到佈局合理,成組設置,水龍帶齊全,要有明顯的消防標誌,並經常檢查、維護、保養。消防幹管、消防立管及消防栓口設置要符合標準規定。

7.電焊工、氣焊工、防水工必須持證上崗,作業時要按規定開具用火證,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器具,作業後必須確認無火源隱患後方可離去。

8.氧氣瓶、乙炔瓶工作間距不小於5米,兩瓶與明火作業距離不小於10米。建築工程內禁止氧氣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氣石油氣“鋼瓶”。

9.施工現場使用的電氣設備必須符合防火要求。臨時用電必須安裝過載保護裝置,電閘箱內不準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嚴禁超負荷使用電氣設備。

10.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有嚴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存放與使用安全。

11.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要符合防火要求。庫房要採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電符合防火規定。不準在工程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烯料。

12.工程內不準作為倉庫使用,不準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內的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並採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及明顯的防火標誌並有專人負責。廢棄材料應及時清除。

13.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網、密目式安全網、密目式防塵網、保温材料等,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進場時要進行檢驗,凡是不符合規定的材料,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使用。

14.施工現場嚴禁吸煙。不得在建築工程內設置宿舍。

15.施工現場和生活區,未經批准不得使用電熱器具。寒冷季節嚴禁工程中明火保温施工及宿舍內明火取暖。

16.從事油漆粉刷或防水等危險作業時,必須有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並有全體作業人員簽字手續,時要有具體的防火措施,必須派專人看護。

17.現場搭設的各種臨時建築,不得使用可燃材料,要有廠方及安裝單位驗收合格證明後方可使用。生活區的設置必須符合消防管理規定。

18.生活區的用電要符合防火規定。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須符合使用規定,用火點和燃料(煤氣罐等)不能再同一房間內,使用時要有專人管理,停火時要將總開關關閉,經常檢查有無泄漏。

三、施工現場一旦發生火災及其它生產安全事故,按《北京市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認定若干規定》執行。

四、本協議如與現行的法律、法規、規範、規程、規定、標準等不符的,以其相關規定為準。

五、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北京市公安消防部門一份。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建設、設計、監理、施工)後自行終止。

建設單位(蓋章) 施工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建築業施工安全措施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乙方施工的____鐵路跨____連續樑工程,需在____車務段管轄內施工,為確保施工期間鐵路行車及人身安全和施工的正常進行,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按照鐵道部鐵辦[20__]190號《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辦法》有關施工管理規定的要求,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上跨架橋施工簽訂以下施工安全協議。

(一)施工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施工地段及影響範圍:________________

(三)施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安全防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乙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程和規範:

1.《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國務院令第430號)

2.鐵道部《鐵路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辦法》(鐵辦【20__】190號)

3.《關於公佈“武漢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武鐵總[20__]331號)

(六)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組織施工,保證施工期間的行車安全、人身(路外)安全和施工的正常進行,並按有關規定明指派相應級別的領導、幹部到現場指揮。

2.乙方對進入施工現場的作業人員要進行營業線施工、行車等規章制度的培訓,培訓合格後方準上道作業,並設立專職的檢驗員、安全員、防護員,嚴格按照各工種制定出具體的安全措施後方可開工。施工前必須與甲方車站充分協商,現場調查,做好安全措施和防護方案後方可施工。

3.乙方在指定的甲方____設施工防護員聯繫協調工作。施工影響甲方既有線行車時,乙方必須派駐站聯絡員提前____分鐘在甲方信號樓(運轉室)進行聯繫防護和施工登銷記工作。駐站聯絡員必須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4.乙方駐站聯絡員應按規定時間進行施工登記要點,登記運統____時,應先擬後登,經甲方車站值班員同意並籤認後,乙方駐站聯絡員方可通知作業人員施工。乙方必須按規定時間結束施工並進行施工銷記。

5.乙方進行橋樑架設施工中影響行車安全時,須按路局施工命令要點封鎖施工。甲方車站值班員應作好施工的組織協調工作,在接到乙方的施工要點請求後,及時和列車調度員聯繫,並將聯繫結果反饋給乙方駐站聯絡員。

6.乙方在施工封鎖點外不得在站場上空進行氣、電焊工作,對工作面要進行全部封閉,不得掉落火花和任何物品,不得影響客專的正常試驗和運營生產。

7.乙方不得在防護網內存放施工器械及材料,當需要工程機械及大型吊車、汽車等進安全保護區範圍時,要做好防護措施並落實“一人一機”的防護制度。乙方施工人員(含勞務工)進入鐵路防護網或站區施工時,必須佩帶明顯標誌,身着防護服裝,遵守車站的安全管理規定,不得隨意穿越鐵路和在鐵路上停留。

8.因乙方施工人員、機械設備擅自進入鐵路安全防護範圍內造成後果(行車安全、人身安全)由乙方負責,乙方施工期間及完畢後,負責對施工現場的清理。

9.乙方施工時,人身安全防護由乙方負責,因乙方施工人員及施工地點發生的人身傷害(亡)責任事故的,由乙方負全部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0.乙方必須加強進入鐵路安全防護範圍內上空作業的人員、器具和機械的管理,防止發生墜落,危及行車安全。

11.乙方施工期間加強值班和應急處置,並同車站加強信息溝通。甲方一經發現乙方施工存在安全隱患時,能隨時通過乙方的聯繫電話發佈應急搶修命令。

12.乙方安全職責:乙方在甲方管內施工期間,必須絕對服從甲方的安全管理,不得違反鐵路有關安全規定。因乙方責任造成營業線設備損壞和影響行車安全,構成行車事故的,由乙方負全部責任。甲方對乙方發出的安全整改通知書,必須立即整改。

13.甲方安全職責:甲方必須加強對營運線施工的組織領導,按有關規定安排勝任人員盯崗檢查,配合乙方做到文明施工,儘量為乙方施工提供便利條件,積極配合乙方的意外搶修作業,確保行車安全暢通;發現乙方有危及行車安全、調車安全和人身安全的現象或其它違反既有行車規章制度的行為,有權責令乙方停止施工。

(七)安全責任:

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協議,如一方未按本協議條款執行,發生施工延點、責任事故的,按武漢鐵路局有關規定考核。

(八)安全監督及配合費用

本工程安全監督費、配合費用根據工程影響程度和工作量,乙方共需支付甲方費用共計____元整(____。收款人:____車務段;帳號:____;開户行:____,施工結束前結算完畢。

(九)本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執兩份,報路局設備主管部門和安監室核審各一份。

(十)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建築業施工安全措施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乙方客運專線2標段臨近既有線施工工程項目,根據《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辦法》(鐵運[ ] 號)和根據鐵道部《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鐵辦[ ] 號)和《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成鐵運[ ] 號)、《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辦法》(成鐵運[ ] 號)的相關規定和要求,為加強營業線施工的安全管理,做到運輸、施工統籌兼顧,嚴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則,確保行車安全,經雙方協商,制定本《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書》。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慨況

1、施工項目鐵路臨近鐵路營業線橋樑、路基、框架橋(涵)施工;

2、作業內容:

(1)特大橋樁基、承台、墩身、箱梁架設施工;

(2)改渠施工;

(3)拆除原鐵路既有結構物(橋樑、涵洞),

(4)路基防護柵欄、橋樑遮板、電纜槽、聲屏障、欄杆安裝;

(5)路基約束樁、聲屏障樁基施工;

二、施工地段:

三、施工期限:

四、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一)共同安全職責

1、甲乙雙方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嚴格執行鐵道部《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鐵辦[20__]280號)和《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成鐵運[20__]780號)等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2、成立安全責任小組,由乙方 任組長,聯繫人安全總監兼安質部長,甲方 線橋車間主任),聯繫人(電話),雙方各出2~3人為成員,安全小組負責檢查、指導、監督施工中的安全生產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防止施工對營業線可能造成的各種安全隱患,遇有危及行車安全的重大問題應立即向各自上級單位和主管部門彙報,並立即採取措施確保行車安全。

3、當行車安全與施工發生矛盾時,要嚴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則,服從行車安全的需要。

4、甲、乙雙方各自建立安全檢查記錄和聯合檢查記錄,並相互籤認備查。

(二)甲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積極協助乙方做好施工的配合工作,為施工創造條件。

具體配合內容:

① 開工前設備現狀調查;

② 施工計劃申報辦理;

③ 提供既有相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④ 施工現場安全檢查、監護。

2、實行行車安全監督制度,甲方對乙方的施工安全進行全過程的安全監督,加強對施工單位涉及既有線安全的施工安全情況的監督檢查。

3、發現有施工安全隱患的情況發生,有權責令乙方立即整改,危及行車安全時必須責令乙方停止施工,並採取措施確保行車安全。

4、對因監督不力造成行車事故的,除追究施工、設計、監理單位和建設項目管理機構責任外,同時要追究甲方責任,影響其安全成績。

5、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檢查既有設備情況,劃定防護範圍,制訂安全措施,確保運營設備的完好和行車安全。

(三)乙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對施工安全全面負責,未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或施工安全協議未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嚴禁施工。乙方擅自施工的要給予經濟處罰。

2、乙方對施工安全全面負責,加強施工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確保既有線行車安全的卡控措施並認真執行。施工機械、施工作業人員嚴禁擅自穿越既有線鐵路,造成行車事故,乙方負主要責任。(按照部、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規定和《技規》、《工務安規》、《行規》更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執行)

3、乙方組織施工前,至少在正式施工72小時前向甲方提出施工計劃、施工地點及範圍,提出施工作業的內容、項目及需要配合的人員數量。

未經甲方同意或監護人員未到現場擅自施工及違反施工程序、安全建設標準構成的行車事故負全部責任,並賠償全部的直接和間接損失。

雙方因賠償問題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由鐵路局安監部門裁決。

4、乙方在施工地段發生既有設備損壞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乙方必須立即組織搶修,甲方要積極配合,儘快恢復正常使用。

5、乙方要嚴格執行《鐵路技術管理規程》、《施工規範》和部、局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對可能發生危及行車安全的作業,要制定各項“卡死”制度;施工料具要集中管理,必須派人看守,對影響行車的各個環節,要嚴密防範,確保行車安全。

6、乙方要建立健全安全保證體系。施工作業人員必須經甲方進行開工前的安全培訓教育考試,合格後才能上崗,安全員、防護員和工班長必須經過鐵路局有關部門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合格證)上崗。

7、嚴格落實部、局施工安全規定,堅決執行施工“八不準”制度。即:(1)施工計劃未經審批,不準施工;(2)未按規定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書,不準施工;(3)沒有合格的施工負責人不準施工;(4)沒有經過培訓並考試合格的人員不準施工;(5)沒有召開施工協調會、沒有準備還必需、充分的施工料具及其他準備工作的不準施工;(6)不登記要點不準施工;(7)配合單位人員不到位不準施工;(8)沒有制訂安全應急措施不準施工。

五、安全防範內容和措施(根據各專業、各工點情況、甲、乙雙方制訂細則)

1、既有線路路基安全及穩定防護;

2、施工地段及影響範圍的既有線線路安全及穩定防護;

3、施工機械、設備使用安全防護,施工用料具、機械、設備存放、管理安全防護;

4、施工地段及影響範圍內的既有線行車安全防護;

5、施工作業人員及監督、配合人員勞動人身安全防護;

安全防範的主要措施:

1、乙方應指派專人對施工地段及影響範圍內的路基、線路、封閉柵欄等設備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發現問題立即停止施工並通知甲方,在甲方指導下組織處理,以確保路基、線路等設備完好穩定;

2、乙方在既有線兩側進行機械施工時,應在距鐵路線路中心線5米以外處設立警示標誌安全線,並指派專人負責監護,防止施工作業人員、機械侵限,以保證不損壞既有線設備,確保行車安全;

3、乙方應加強並規範施工用料具、機械管理,做到分類堆碼、整齊規範,標誌明顯,派專人24小時看守,確保施工材料、機具不侵入限界;

4、乙方應加強汛期防洪工作,要指派專人定期、不定期對施工地段及前後100米範圍內的既有線排水設備進行檢查和清理,以保證排水設備暢通及汛期行車安全,同時,應做好防洪應急搶險料具準備及措施落實工作;

5、乙方施工人員應經過崗前安全、質量及技術業務培訓,考試合格上崗,以提高施工人員的安全、質量意識及技術業務水平,乙方施工主要及關鍵崗位人員必須做到持有效合格證上崗;

6、乙方應加強臨近既有線施工的的勞動安全管理,所有進入鐵路安全保護區範圍的作業人員必須穿黃背心、戴安全帽,施工作業應設置防護,施工人員,機具嚴禁穿越既有鐵路線防止發生人身傷亡事故;

7、施工材料、機具和施工人員嚴禁擅自從鐵路線路上搬運和穿越,若因施工需要,橫穿鐵路必須提起與甲方聯繫,經甲方同意並設置好防護後才能進行,乙方擅自作業,造成行車和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8、其它安全防範未盡事宜按相關規定辦理。

六、結合部分安全分工(根據各專業、各工點情況、甲、乙雙方制訂細則)

1、 乙方在進行影響既有線設備安全及穩定施工時,甲方必須有人在現場配合、監護、以確保行車、人身安全;

2、乙方在進行影響既有線設備安全及穩定施工時,應根據甲方的要求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並取得甲方的認可;

3、施工地段前後100米範圍內的路基、線路等設備安全由乙方負責;

4、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監督、配合人員的要求,在不影響既有線設備安全及穩定的前提下進行施工;

5、如乙方施工中損壞甲方的不明設備時,應立即通知甲方施工配合負責人並停止施工,甲方施工配合負責人接到乙方通知後,必須立即派人前往確認設備情況並提出臨時解決方案。

6、施工單位按照批准臨近既有線監管計劃對既有框架橋(涵)寶成下行線側拆除原有橋樑及涵洞等結構物,拆除前需對既有線進行防護。

七、安全監督配合費

安全監督及配合費按照鐵道部和路局的有關規定執行

八、違約責任

(一)甲方不履行本協議職責,造成行車事故及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若因監督不力造成行車事故的,也要按有關規定追究甲方責任;

(二)乙方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本協議職責,造成行車事故及經濟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三)雙方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本協議職責,造成行車事故及經濟損失的,對事故進行聯合調查,按各自過失大小承擔相應責任及經濟損失賠償。

注:關於事故經濟賠償及處罰額度按鐵路局有關處罰辦法的規定確定。

九、本施工安全協議僅限於惺惺惜惺惺臨近既有線施工項目,若乙方進行涉及既有線安全的其他施工項目,須另行單獨簽訂施工安全協議。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補充、與本協議一併執行

十一、本協議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一份,報上級主管部門(乙方主管部門應是具有法人資格的施工企業)、路局安全監察室及建設單位(工程管理總部、建設指揮部)各一份。

十二、本協議須經上級主管部門、路局安全監察室(Ⅲ級施工為辦事處安全監察室)審查蓋章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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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主管部門(蓋章) 乙方主管部門(蓋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路局安全監察室(蓋章)

代表

年 月 日

建築業施工安全措施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因甲方工程需要乙方在臨近既有線段落內施工,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確保雙方作業人身安全和施工生產正常進行,根據《鐵路技術管理規程》、《鐵路工務安全規則》和《玉蒙鐵路新鋪工程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等規章制度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並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施工項目:

二、施工項目:

三、施工期限

施工時間:——年——月——日至——月——日

四、甲乙雙方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一)、甲乙雙方共同的安全職責和義務

1、甲乙雙方必須把確保工程運輸安全放在首位,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嚴格遵守鐵道部、滇南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及本協議約定。

2、當施工與安全發生矛盾時,要嚴格遵守“安全第一”的原則,服從安全生產的需要,杜絕違章、盲目施工。

(二)、甲方的安全職責和義務

1、在保證既有線施工安全需要的前提下,甲方儘量為乙方施工提供施工便利條件。

2、甲方安全負責人應積極受理乙方的施工請求,加強與乙方施工負責人、駐站防護員的聯繫和溝通,確保施工生產正常進行,如因甲方施工原因不能滿足乙方作業要求時,甲方人員應做好解釋工作。

3、甲方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組織機構,下設安全質量監察室。對施工生產實施全過程安全監控。

4、落實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制定安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以及各項安全技術措施。

5、在完善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的同時,編制詳細的安全操作規程。

6、開展安全教育,上崗前組織全體人員認真學習有關施工安全規定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核實乙方特種作業人員是否具有相應的有效的特種作業操作證。

7、實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包括由安全生產領導組組織進行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和由甲方安檢工程師進行的日常檢查。

8、甲方必須嚴格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監督檢查。

9、甲方有權對乙方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和安全質量管理工作進行監督,並提出整改要求,乙方必須積極配合整改。

(三)、乙方的安全職責和義務

1、乙方是施工的主體,承擔施工安全的主體責任。

2、乙方在線路上使用小平車、單軌車等軌行設備,須按照《鐵路技術管理規程》和《玉蒙鐵路新鋪工程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要求,制定切實可行的防溜措施報公司安質部,施工現場應由施工負責人專人落實、監控。

3、乙方施工必須在施工前一天——前向甲方安全負責人提報次日施工計劃,內容包括施工地點(具體里程及線路)、施工作業內容、計劃施工時間、施工負責人及聯繫電話、安全防護員。尤其是使用小平車等作業前必須重點説明使用地點和用途。

4、乙方一切人員需認真重點學習《鐵路工務安全規則》、《玉蒙鐵路新鋪工程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和甲方制定的安全卡控措施等規章制度,作業人員不得在鋼軌上、道心裏、灰枕頭坐卧休息,嚴禁在列車接近時搶越線路,施工材料、工具不得侵限,遇列車接近時必須按《鐵路工務安全規則》相關規定提前下道避車,確保人身安全和工程運輸安全。

6、因乙方施工安全管理、防護不到位或作業人員違章操作以及機具侵限而發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損失。因乙方原因損壞管理單位設備時,由乙方賠償所有損失。

7、對甲方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落實,否則甲方嚴懲不貸。

8、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本單位下發的安全技術交底等施工。

9、乙方必須在甲方的指導下嚴格按規範施工,遵守施工協議和施工要求,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嚴格執行國家和鐵路行業的有關法令、法規及操作規程,杜絕違章作業及違反勞動紀律的現象發生。嚴格服從甲方的安全組織管理,嚴禁違章作業或違章指揮。現場設專人指揮、調度。對甲方發現的問題應及時處理,堵塞漏洞,消除隱患。對存在問題嚴重的或提出整改問題限期內仍未整改的,視具體情況處以——元罰款。

10、乙方設專職安全員,生產班組設兼職羣眾安全員,協助甲方安檢工程師進行日常和定期安全檢查。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有關安全方面的施工要求,服從甲方的指揮與調遣,做好工地的防洪防汛及文明施工工作,對於不聽從指揮、違章作業以及野蠻施工人員,甲方有權停止其施工,並做出相應處罰。

11、施工人員作業時必須按規定正確佩帶安全帽,安全帶。由於違章作業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全部處理費用和損失,甲方概不負擔任何責任,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自己承擔。

12、加強環境保護意識,採取有效措施避免對自然環境、水源、植被造成污染和破壞。

13、開展安全教育,所有特種作業人員經過嚴格訓練,持證上崗,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

14、所有機械設備、機具定期保養,使其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並設放機械安全操作規程牌及具備合理有效的安全裝置。

15、加強勞動保護,根據國家勞動保護的相關法規,為施工生產人員發放勞保用品。施工生產人員必須按規定正確佩帶勞動保護和防護用品。因勞保用品發放不全或未正確使用勞保用品而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16、乙方要保證所有參加施工人員熟知本工種的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規程。

17、對一些機電設備、電力、電路、電線等設施,在沒有經過甲方同意之前嚴禁動用、使用時要加裝保護套。

18、乙方必須根據甲方和施工圖紙要求,做好各項安全防範措施,保證工程施工始終處於安全狀態。在施工中,乙方要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和要求制定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設置安全警示標誌,高空作業要掛安全帶,設安全網,交叉作業必須戴安全帽,並在一切需要防護的地段區域按規定設置好施工防護。搭設腳手架、作業平台一定要按規定要求施工,以確保人身及施工安全。

19、乙方必須針對工程施工中的各種不安全因素,編制相應的預防及應急措施,並儲備一定規模的應急物資,預防事故發生時,能夠快速有效的進行應急救援,並避免事故的擴大,盡最大能力確保人員、物資的安全。

20、乙方須向甲方提供乙方所有人員名單(人員簽名、年齡、性別),並附後,同時乙方必須與自身隊伍內所有施工作業人員簽訂安全施工協議,確保全員安全。

五、發生責任事故的處理辦法:

在施工期間發生責任行車事故、設備損壞事故等影響正常運輸、人身安全時,雙方本真以事實為依據,以《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規則》和協議約定及現行有關規定為準繩的原則,進行定責、賠償處理。

六、雙方安全負責人及施工協調負責人:

甲方安全負責人:—— 電話:——

甲方現場負責人:—— 電話:——

七、其他事項: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施工全部結束乙方退出後自行廢止。

2、在協議執行期間如果發生施工條件改變,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建築業施工安全措施合同 篇12

我公司是火災重點防護單位,為保障工程施工、動火的安全,確定雙方安全防火的權利與責任,特規定以下要求,乙方必須遵章守法,如乙方違反以下規定,甲方有權制止乙方違反相關作業,並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嚴重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動火前“八不準”

(1)未辦理《動火證》,防火、滅火設施不落實不準動火;

(2)周圍的易燃雜物未清除不準動火;

(3)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未採取安全防範措施不準動火;

(4)凡盛裝過油類等易燃液體的容器,未經排除殘存的易燃液體並洗涮乾淨不準動火;

(5)凡內存易燃氣體受熱膨脹有爆炸危險的容器不準動火;

(6)在高空進行焊接或切割作業時,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採取安全防範措施不準動火;

(7)動火監護人未到位或人員配備不夠不準動火;

(8)未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不準動火;

動火中“四要”

(1)動火中要有保安作現場安全總指揮,動火和監火人員必須服從安全總指揮的統一調配;

(2)現場安全責任人和動火人員要隨時注意動火情況,發現不安全苗頭要立即停止動火;

(3)發生燃燒爆炸事故時,要及時撲救;

(4)動火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動火後“一清”

動火人員完成動火作業後應徹底清理現場火種,經安全總指揮人員和動火監護人檢查合格以後才能離開現場。

當班值班保安作為現場監護的總指揮,有權對動火現場的監護人員進行合理的調度安排,有權對違反動火“八不準”、“四要”、“一清”的行為予以堅決制止,對制止不理者上報人力資源部處理。

進入生產區域:手機一律不能開機,手機一律放在保安崗亭處保管。我公司安排保安現場監督,對違反規定的,一律按我公司規定處罰。

嚴禁攜帶煙火;車輛必須佩戴防火罩,車輛限速5km/小時;

外來人員只允許從2#崗亭進入生產廠區,嚴禁從其他區域出入;

進入2#崗亭的,必須按照我司規定佩戴“綠牌”,違者每次處罰20次;

未經批准,嚴禁在廠區各區域內拍照;

工程施工人身安全由承建單位自行管理,如發生安全事故,費用一律由乙方承擔。

甲方:

乙方:

承包單位名稱:

代表(或委託人):

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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