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建設工程合同 >

施工安全協議(通用20篇)

施工安全協議(通用20篇)

施工安全協議 篇1

發包單位(甲方):

施工安全協議(通用20篇)

承包單位(乙方):

為確保建設工程在施工中人身、設備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築法》等法律、法規、規定,明確發、承包方安全責任,確保施工安全,保證員工和其他所有職工在工程建設過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預防發生各類施工安全事故,經雙方協商,甲乙雙方自願簽訂本協議。

工程項目名稱:

工程地址:

工程範圍:

協議期限:至本工程完工

本協議與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發包方的安全責任:工程項目發包前,發包方必須對承包方資質和條件進行審查,合格後方可進行工程施工。對乙方的資質進行審查,確認其符合且具備下列條件:持有有相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託書。相關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及持證符合安全生產要求。配備的機械、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滿足安全生產需要。應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齊全。保括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審證考核制度、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安全教育等制度。具有兩級機構的承包單位設有專職安全管理機構:施工隊伍超過30人的配有專職安全員:30人以下者設有兼專職安全員。在有危險性的電力生產區域內作業,開工前發包方必須對承包方項目負責人等,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及文明施工交底,應有完整的交底資料和交底記錄,並經雙方交底人員簽字。並要求承包方事先制定施工方案,明確“三措”(組織措施、安全措施、技術措施),經發包方工程項目主管機構、技術和安全部門審查合格後方可施工。

一、發包方安全責任:不定期檢查承包方施工現場,對承包方人員在生產工作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併發出有存底聯的書面整改通知書;對嚴整違章的行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所有發包工程在竣工移交前,必須按標準逐項嚴格驗收合格。圖紙資料、試驗報告、現場測試數據和試驗項目不全,不得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不準投入使用。

二、承包方的安全責任:

1、承包方對所承擔的施工項目,必須制訂施工方案,並結合工程實際制定好保證安全的“三大措施” (組織、技術、安全措施),經發包方工程項目主管部門、技術、安全審查合格後監督實施。

2、承包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遵守國家、行業及公司有關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規定。遵守現場的各項規章制度。

3、工程開工前,承包方必須組織全體施工人員分工種進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規考試,合格後方可進入現場施工。需調換工種、增補或調動人員者,在上崗前均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規考試,並報給發包方安全部門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證》。

4、承包方工作人員必須無妨礙工作的病症,否則不得參與工作。凡已登記的工程施工人員不得隨意更換,不得冒名頂替。

5、工程開工前,必須向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讓全體施工人員掌握工程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

6、承包方進行特殊作業、危險作業的項目施工時,必須事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寫安全施工作業票;從事電氣上的工作,一切施工活動都要辦理安全施工作業票(或工作票),並派員監督。

7、承包方應自覺接受發包方安全部門的監督和指導。對發包方安監部門檢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須及時整改。施工中一旦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報告發包方安全監察部門。

8、承包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安全用具,並保證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9、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並不超過檢驗週期。 承包方施工人員應對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並經落實整改後方準繼續施工。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及工用具等均應符合施工要求。對施工現場管網每天開工前須派專人進行檢查,發現隱患應及時整改。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遮欄、安全標誌牌、警告牌和接地線等承包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10、承包方承建的項目,禁止再行轉包,非主體工程需要分包的,必須報發包方工程項目主管部門、安全部門批准。發包方必須對承包方進行安全管理與監督。

11、承包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用工,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職業禁忌的人員進行施工作業。

12、承包方應對工作地段採取的安全技術措施、工作班人員狀態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責任負責;如因承包方採取的安全措施不當、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規定及本協議所列安全事項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對第三方造成損失的,均由承包方承擔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三、承包方必須嚴格控制工程項目的施工範圍。

四、承包方施工人員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時,發包方安全部門有權予以糾正制止,有權通知承包方並給予經濟處罰,直至停止承包方的工作。

五、因承包方責任造成的發包方安全事故,由發包方按事故調查規程處理,承包方安全部門參與調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施工現場安全由建築施工企業負責”,因承包方的責任造成的人身傷亡、設備損壞事故及其造成的經濟損失,一切責任由承包方承擔,並通知有關政府部門調查處理、統計上報。

發包單位(章):               承包單位(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法人委託代理人 :              法人委託代理人: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責任書一式肆份,由發包方、承包方各執兩份。

施工安全協議 篇2

施工安全協議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繫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繫電話:                

為維護雙方的共同利益為目的,確保施工工程在施工中人身的安全,保證施工質量,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衞生環境等要求,甲乙雙方之間經過友好協商,自願達成本協議,以供雙方共同恪守。

一、工程概述

1、工程名稱:             

2、施工地址:             

3、分包形式:             包料不包工。

二、工程期限

自______年____月___日起開工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完工。

三、協議主要內容

1、甲方將 牆紙施工、維護項目委託乙方完成並依協議支付乙方施工費用,乙方將按甲方協議項目完成施工及後期維護。

2、施工過程中所需工具乙方自行配備,乙方施工過程的施工人員生活費用及其相關管理由乙方負責。

3、乙方在接受甲方委託後,自行安排相關施工人員。乙方安排的施工人員必須是專業性、無任何不良嗜好,無犯罪記錄人員。乙方自行安排的施工人員應當準確核查其基本信息(包括住址,籍貫、生活來往人羣、身份證基本信息等)

4、乙方應當為其在甲方施工工地的施工人員配備相應的安全防護器材,確保施工安全順利進行。

5、施工過程中,乙方應當配備相應的安全管理人員,全權負責現場施工人員的安全管理。

6、乙方應當給其現場施工人員購買相關的人身傷害保險。在施工的過程中應當按照相關的安全施工制度進行施工。如若在施工過程中發生意外,造成損失的。現場施工人員有過錯的前提下,施工人員自身應承擔相應的損失責任,剩餘損失由乙方單獨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損失責任;現場施工人員無過錯的前提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單獨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損失責任。

7、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乙方在施工期間,造成自身人員的傷亡,火災等事故(包括乙方責任造成的甲方人員和自身人員,第三人傷亡等),甲方有協助緊急搶救傷者的義務,乙方應當負責事故的善後處理和相關賠償事宜,甲方不承擔任何損失責任。

8、乙方現場施工人員或者乙方自身,在施工過程中發生意外,在責任明確的前提下,乙方不得無理糾纏。若乙方施工人員無理糾纏,甲方進行墊付相關損失後,甲方有權在乙方所完工的工程款中進行扣除。

9、乙方應服從現場管理員管理。施工過程中發生糾紛應保持克制,找到管理人員進行溝通處理,確實處理不了的,應當告知甲方,由甲方進行溝通處理。若乙方施工人員在現場施工同其他施工人員發生糾紛,乙方應當提前預防。若實際已經發生後,造成相關損失的,由乙方處理相關善後和賠償事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0、在施工過程中當天產生的垃圾應當日清理乾淨。施工結束後,乙方應對施工現場進行清理,並按照現場管理要求,清理到指定位置。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隨意堆放在樓盤工地的場地內,對外發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負責;

11、乙方當天施工結束自行收集施工牆紙標籤,第二天上午10點前給到甲方,以作為前一天施工數量憑證並依此作為結算憑證。

12、牆紙施工過程中,耗損控制。需要對花類的牆紙耗損控制在8%內,每卷牆紙施工需達4.5平方米/卷以上;不對花牆紙損耗控制在5%內,每卷牆紙施工需達5.0平方米/卷以上。損耗過大的話,超過部分自行承擔相應的牆紙損失。

13、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1)工程質量必須是不準有裂縫、翹邊情況出現。無紡紙嚴禁用刮刀重刮,引起色差由乙方承擔損失。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果有色差及牆紙質量問題的話,需立即停工,及時跟甲方反映。

(3)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含國家或行業安全技術標準)、以及甲方工程項目安全技術要求和需要。因乙方盲目蠻幹、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規程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安全技術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費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工期不予順延。

14、工程付款方式:

(1)按甲乙雙方約定結付。

(2)乙方在保障施工質量,施工安全的前提下領取相應的工程結算款,甲方應按時支付。若乙方未能保障施工質量,乙方所得工程款,由雙方進行協調處理。若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出現安全事故,甲方有權暫時拒付相關工程款,由乙方自行處理妥善後,可向甲方申請支付相關工程款。

(3)質保金:質保金按工程總造價的 扣除,待工程完工並通過竣工驗收一年後,據實返還(質保時間根據工程項目實際情況可延長或縮短,可另行約定)。因質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負責,返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工程保修期間,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3日內派人修理,否則甲方可委託其他單位或人員修理,其費用由甲方在乙方質保金內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15、其他約定:

(1)若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終止本責任書,除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工程總造價 的違約金;

(2)若乙方違反本責任書之上述有關約定,不按工期竣工、質量達不到設計規範或安全技術要求、存在較大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以及發生其他導致本責任無法履行的行為,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責任書並要求乙方清場,乙方對該行為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予以賠償。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審理。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方可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協議 篇3

施工安全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已建單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後建單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電信建設管理辦法》規定、《本地電話網用户線路工程設計規範》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同路由隔距不夠的情況下,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有關通信建設安全的法律、法規,建立安全建設責任制度,完善安全建設條件,確保線路建設過程中的安全施工。

第二條根據業務發展需求乙方需進行如下施工

1.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與甲方線路的距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長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在以上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採取如下安全措施來保證甲方線路的安全。

1.架空電纜、光纜與原有線路跨越的,與原有線路的交越隔距必須達到0.6M的最小淨距,不達標的必須整改;

2.架空電纜、光纜凡是與電力線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離要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同時必須加裝安全保護設施。

第四條責任劃分

甲乙雙方線路在同路由或交越的情況下,發生下述情況由責任方承擔責任。

1.架空電纜、光纜凡是與電力線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離要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同時必須加裝安全保護設施,新建一方線路和電力線路交越時因沒有進行安全保護,發生強電侵入,導致原有杆路出現線路故障及經濟損失,由新建方承擔責任;

2.新建方杆路與原有杆路隔距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若發生倒杆等現象,造成已建杆路損壞電路中斷的,新建方負責賠償損失;若原有杆路發生倒杆等現象,造成新建杆路損壞的,雙方各自承擔損失費用。

第五條雙方義務

甲乙雙方在發現對方的線路發生問題時具有告知對方的義務。

第六條雙方權利

甲乙雙方對由於對方的責任造成的損失均有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七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項下有關義務時,雙方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於不可抗力發生後5個工作日內將不可抗力情況告知對方,並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後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協議。

第八條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機關法律、法規。雙方因本協議的履行而發生的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_________省通信管理局進行協調,_________省局要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做出行政決定,涉及技術性的問題,要邀請相關專家論證,並做出仲裁。以上決定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除爭議事項外,雙方將繼續執行本協議未涉爭議及仲裁的其它部分。

第九條附則

1.如果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在任何時候變成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而不從根本上影響本協議的效力時,本協議的其它條款不受影響。

2.未經甲乙雙方書面確認,任何一方不得自行變更或修改本協議。

3.本協議一式4份,甲乙雙方各執2份。本協議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的通知都必須按照本協議中的地址,以書面信函形式或甲乙雙方確認的傳真或類似的通訊方式進行。如使用傳真或類似的通訊方式,通知日期即為通訊發出日期,如使用特快專遞,通知日期即為郵件寄出日期並以郵戳為準。

5.本協議於甲乙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施工安全協議 篇4

甲方:

乙方:

為規範甲、乙雙方在施工(維修)業務交往中的生產安全、消防安全、職業健康和環境保護的日常管理,確保施工(維修)過程中的安全,保障甲、乙雙方單位和人員的人身安全及財產安全,防止減少安全、火災職業危害、環境污染等意外事故的發生,依據《XX市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暫行規定》,根椐“誰承攬施工(維修)項目,誰負責”的原則,按照雙方簽約的 合同(協議書),特簽訂生產安全、消防安全、職業健康和環境保護協議如下: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必須對乙方安全資質進行審查,不得將項目委託給不具備承攬項目相應資質的單位。

2.有權對乙方違反甲方有關安全規定的行為給予處罰。

3.負責向乙方交底施工(維修)現場環境和安全生產規章要求,並派專人監督實施。

4.負責指定提供施工(維修)現場必要的水、電、氣接口等。乙方無權私自佔用未經甲方同意的場所和非指定水、電、氣接口處。

5.甲方委派的監護人員,必須全面考慮因施工(維修)可能造成的影響,負責向乙方明確現場施工(維修)條件和作業要求。要求乙方制訂出具體的施工(維修)措施,並通知到相關部門、崗位和人員,確保措施落實到位。

6.根椐乙方申請,協助做好停電、停水、停氣等相關工作,嚴格監督執行停(送)電、水、氣規定,否則不準施工(維修)。

7.根椐乙方申請,在可能提供設備、工器具借交乙方使用時,雙方要認真確認設備、工器具的安全狀況,交接後發生的問題,由乙方負責。

8、甲方應根據施工(維修)項目等需要和乙方要求,配備相關人員配合施工(維修)。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攬施工(維修)項目方必須主動與甲方簽訂安全協議,並出具與承攬施工(維修)項目相應的資質證明,嚴格履行協議的條款內容,做到不簽訂安全協議不施工(維修),施工(維修)前必須制訂有針對性的、可行的安全措施,做到無安全措施、措施不落實,不施工(維修)。

2、施工(維修)人員進入施工場所,必須穿戴勞動防護用品,遵守甲方的安全規定,嚴格執行本項目安全規定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3、施工(維修)所用設備、器具、材料等物品,應按甲方要求堆放整齊,不準阻塞安全通道,施工(維修)人員按指定線路進出施工(維修)場所,不得擅自進入其他區域。

4、用電、用氣、用水事先辦理申請手續,所用設備、器具、電具、勞動防護用品等應符合國家安全規定,借用甲方設備、器具等辦理交接手續,確認所借物件安全可靠後方可借用。

5、電、氣焊作業事前辦理申請手續,徵得甲方批准後,方能進行電、氣焊作業,作業時嚴格遵守電、氣焊操作規程。

6、因施工(維修)需要拆除設備的安全裝置、安全設施,必須辦理申請手續,徵得甲方同意後,並採取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方能臨時拆除。施工(維修)完畢時,立即恢復被拆除的安全裝置和安全設施,並經甲方驗收確認。

7、施工(維修)場所未經確認的管線一律視為有電、有壓力在運行設施。

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使用甲方的起重、運輸設備,主動避讓施工(維修)場所起吊物件和廠內機動車。不準在現場吃飯休息。

8、高空作業時應設警戒區域和標識,必須有現場監護人員,嚴禁高空拋物、掉物,作業完畢應清理遺留在高處的物品。

9、施工(維修)項目完成後,在調試、檢查確認正常,拆除所用臨時管線,清理施工(維修)所用設備、器具、懸浮物後,辦理交接驗收確認工作。

10、施工(維修)期間發生的安全、消防、職業健康、環保事故,施工人員應立即報告甲、乙雙方。

凡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責處理和上報,並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後果(包括甲、乙雙方或第三方財產或人身損害)。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責處理,甲方作經濟賠償。

三、注意事項:

1、甲、乙雙方簽訂施工(維修)合同時,本協議作為合同附件,同時生效、失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應有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此協議加蓋公章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協議 篇5

甲方:

乙方: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加強施工安全管理,預防事故發生,確保施工中人身、車輛和設施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 (以下簡稱甲方)與 (以 下簡稱乙方)就 工程簽定以下施工安全協議。

一、 工程項目名稱:

二、 工程地址:

三、 工程內容:

四、 安全工作目標 :

1、杜絕死亡事故;

2、不發生羣傷事故;

3、不發生公共設施損壞事故;

4、不發生交通、運輸事故;

5、不發生土方坍塌事故;

6、不發生行人車輛傷害事故;

7、不發生破壞社會和諧穩定的羣體事件。

五、 甲方安全責任 :

1、甲方應認真貫徹、傳達和落實有關安全施工的政策、法規。如發生安全事故,原則上參與事故的調查和協調處理。

2、甲方有權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對乙方施工現場的安全施工檢查,監督乙方及時處理髮現的各項安全隱患。

3、甲方在安全施工檢查中如發現不安全因素,要求乙方改變施工方案,乙方拒不執行的將處罰乙方1000~30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承包合同),由此而產生的一些後果由乙方自負。

4、 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危險作業專項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5、甲方可利用各種會議,採取不同形式,對各施工對進行

安全教育,加強安全意識,把工程施工安全放到第一位。

6、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2)羣傷事故;(3)公共設施損壞事故;(4)交通、運輸事故; (5)土方坍塌事故;(6)行人車輛傷害事故;(7)破壞社會和諧穩定的羣體事件;(8)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9)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

六、乙方的安全責任:

1、組織施工人員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公路築養路機械操作規程》等國家有關安全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以及甲方頒發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

2、乙方不得派未經過安全教育培訓、考試(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工作,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3、乙方在任何時候都應採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做好羣眾協調工作,避免與羣眾發生衝突。

4、複雜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應制訂施工“三措”。經監理單位、甲方審查合格後貫徹實施。

5、乙方應在施工範圍周邊裝設圍欄和醒目的警示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6、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和甲方單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和要求。

7、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並不超過檢驗週期。

8、必須按國家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職業防護用品、用具;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對特種作業的工作應派經過有關部門安全技術培訓合格的持證人員。

9、必須接受監理單位和甲方的安全監督、管理和指導,對監理單位、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提出的意見必須及時整改,否則,監理單位、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責令乙方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若發生人身事故和不安全情況,乙方必須立即報告監理單位和甲方單位負責人。

10、及時詳細掌握場內各種管網、電纜等公共設施佈局情況,避免發生公共設施損毀。

11、保證施工便道處所有陰井蓋板完整安全,並每天檢查,如發現出現破損,必須及時更換,防止行人車輛掉入。

12、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並派人保護現場。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六、施工安全保證金:

甲方預留工程款的0.12%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電網和設備及以上事故,於工程竣工驗收後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有乙方責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應數額的安全保證金:(1)發生人身死亡事故和設備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2)發生人身重傷事故和設備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3)乙方人員發生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安全保證金內扣除。

七、 違約責任與處罰

1、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4、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 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6、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和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3000元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八、 本協議是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 人簽字蓋章後生效,至該工程交工驗收完畢解除。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協議 篇6

甲方:_______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承發包雙方的安全責任,提高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項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電網公司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規定,結合本工程特點,雙方在簽訂工程勞務分包合同的同時,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工程概況及內容:中衞供電公司迎水橋庫房南側圍牆,年久失修,倒塌裂縫,出現安全隱患。需砌築圍牆寬_______米、高_______米( 含包牆帽)、開挖地溝1米寬、_______米深。院牆整體長度是長度_______米;

1.5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1.6工程項目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二、協議內容

1、安全文明施工目標

1) 不發生輕傷及以上人身事故。

2) 不發生機械、設備、火災事故和同等及以上責任交通事故以及環境影響事件。

3) 不發生因工程建設、勞務作業原因造成的電網、設備事故。

4) 達到甲方提出的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本工程執行的主要法律法規、規程規範及標準制度,包括但不限於: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 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3) 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4) 國家發改委《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

5) 國家部委辦相關安全的規定

6) 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

7) 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

8) 國家電網公司相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和規程

9) 建設工程所屬的地方安全、環境法規

10) 建設單位、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章制度

3、甲乙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 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國家電網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程規範及標準制度,執行建設單位和甲方(總承包單位或專業承包單位)有關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和規定,切實履行本協議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

2) 分包項目按照“先訂勞務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後開工”的原則,雙方在未簽訂分包合同和安全協議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開工。

3)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現場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安全員負責現場安全管理和監督。

4) 施工期間,甲方指派田永華 同志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乙方指派宋耀華同志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並配備安全監督人員1人。

5) 按照國家、國家電網公司、建設單位、總包單位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的標準與要求,設置相關的安全文明施工、環保設施、安全標識標牌,雙方不得擅自拆除、變動;確需臨時拆除、變動的,必須按照規定履行審批手續,採取可靠安全措施後,方可拆除、變動,並及時恢復或重新設置。

6) 工程施工中組織開展危險源或危險點分析預控工作,重視對安全問題、事件的原因分析,落實防範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7) 按規定在施工場所、生活區域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誌和安全通道,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保障消防設施和器材有效、完好。

8)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約定,為各自的員工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並監督、教育員工正確使用。

9) 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災、機械設備、環境污染、場內交通等事故,雙方應盡力組織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啟動應急預案,按照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及時向各自的上級單位、地方安全生產監督和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協助或組織事故調查,吸取事故教訓,做到“四不放過”。

10) 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4、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 組織乙方作業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安全考試合格並按照現場管理規定,發放 “胸卡(安全合格)證”,做到有據可查。

2) 定期和不定期召開安全工作例會,協調解決現場的安全問題。

3) 編制並向乙方書面明確施工方案、作業指導書和安全措施,勞務作業前,組織乙方的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及相關安全人員進行施工作業的安全技術交底,由雙方簽字確認;並在作業過程中進行指導。臨近帶電設備作業,落實專人監護。

4) 向乙方通報建設單位和甲方的安全工作計劃和要求、安全事故通報(簡報、快報)。

5 組織現場安全監督檢查,糾正違章行為,提出整改意見,進行考核扣款。對查出問題整改不力的,可視其嚴重程度責令其停工整頓直至終止合同。

6) 建立和執行電氣安全工器具,起重、電動工器具等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查檢測,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7) 危險性較大的施工項目應編制、審批相應的施工方案或作業指導書,並向乙方進行安全施工交底、雙方簽字確認,督促和指導落實專項安全措施。

8) 督促乙方落實臨時用電方案要求的安全措施、開挖的防坍塌措施、高空作業的防墜落措施、施工區域的隔離措施、臨時停止工作的錨固措施等專項安全措施。

9) 在勞務作業開始和結束前做好相關單位的交接手續,確認各方交接狀態的安全措施。

10) 在城鎮、交通道路等人員密集區域施工,應編制交通組織方案和安全措施。督促乙方根據方案和措施要求設置全封閉路欄、安全警示、交通指示和夜間警示燈等。

11) 進入變電站施工做好和相關單位的協調工作,必要時組織簽訂各方安全協議。

12) 對控制室、繼保室、通信機房、計算機室等,已敷設的電纜,已安裝變壓器、盤櫃、蓄電池等設備以及現場的易燃易爆危險品,應採取可靠的防火隔離措施,配置相應的消防器材。

13) 組織乙方落實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高處作業、臨邊和孔洞防護等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各項措施;建立和執行 SF6 氣體的採購、儲存、使用和回收處理的安全管理辦法和措施。

14) 嚴格執行工作票、安全施工作業票、動火工作票制度,負責乙方的辦票工作,督促乙方按票執行。

15) 組織或督促乙方勞務作業人員定期進行體檢。

16) 組織乙方參加相關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17) 組織協調同一區域交叉施工,督促各方落實相應的隔離和錯時施工等安全措施。

5、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權利和義務

1) 乙方進入現場的勞務作業人員應符合國家和地方的有關用工規定,應是乙方企業在冊的體檢合格人員,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進入現場作業的人員應經甲方審核同意。

2) 按規定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對新進廠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考核;配合甲方組織作業人員(包括現場各類管理人員)的入場安全教育,為安全考試合格人員辦理“胸卡(安全合格)證”上崗作業,做到有據可查。

3) 執行有關規定,落實各項勞務作業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具體措施。

4) 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工作例會和安全活動,配合甲方解決現場的安全生產問題。

5) 在勞務作業前,進行危險點分析和預控,由作業負責人對作業班組和全體人員進行安全交底,並經全體人員簽字確認後,方可開工。

69) 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從甲方、建設單位、監理對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檢查(包括建設單位、總包單位的上級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工程項目的檢查),對存在問題組織整改。

7) 在甲方指定的區域、時間、工作範圍內組織施工作業,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到其他區域和設備上工作,並採取措施,防止因交叉作業與其他施工單位產生相互影響、對人員造成傷害和對已建成設備設施的損壞。

8) 每天由安全人員進行現場安全巡查,檢查現場施工人員的行為規範和安全措施落實情況,及時糾正違章、整改安全隱患。

9) 督促接觸粉塵、有毒有害等物質的人員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用品。

13) 嚴格執行甲方現場施工腳手架、跨越架驗收檢查管理制度,按規定搭設、驗收掛牌,每日使用前或定期檢查,及時維護。

10) 對危險性較大的_帶電作業作業項目,落實甲方編制的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滿足安全施工條件,得到甲方許可,並在甲方專人監護下工作。

11) 落實本勞務作業相關的防火、防大風、防汛、防坍塌、防凍、防暑、防雷、防雨等安全防範措施。

12) 落實甲方制定的施工臨時用電管理措施,做好臨近帶電設備以及其他危險區域的隔離防護和專人監護措施。

13) 制定自帶作業工(機)具、安全工器具的管理措施;對使用的作業工(機)具、安全工器具進行檢查、維護,確保合格有效,並教育督促勞務作業人員正確使用、維護作業工(機)具和安全工器具。

14) 嚴格按照甲方的施工方案、作業指導書和安全技術交底要求,落實開挖的防坍塌措施、施工區域的隔離措施、臨時間斷工作及未可靠固定的設備須採取錨固、接地等專項安全措施。

15) 臨近帶電設備作業,應保持安全距離,做好安全隔離措施,必須指定專人監護。

16 在可能有感應電壓的情況下作業,應保持安全距離,採取有效可靠的接地與防護措施。

17) 施工中可能影響其他施工作業人員或設備的安全時,應向甲方提出相應要求,安全措施落實後方可開展工作。

18) 在電纜層、電纜隧道及 GIS 開關室、容器內、密閉空間等區域內工作,應先按規定進行通風、監測有毒有害氣體,符合要求後,方可工作。容器、密閉空間內作業過程中應指派專人監護,並有緊急救援措施;施工照明採用相應等級的安全電源,金屬容器外殼及容器內使用的電動工器具要有可靠的接地。

20) 作業人員進入工井作業前,在開啟井蓋瞬間應防止有害、有毒、可燃氣體突然噴出傷人,開啟井蓋後應加強通風和監測,必須使用非金屬梯子上下工井,工井口應用井圈或護欄,作業人員撤離電纜井或隧道後,應立即蓋好井蓋,以防意外。

21) 落實危險化學品使用和廢料處置的要求和措施,並對施工中產生的危險化學廢料按規定進行回收和集中處置。

22) 嚴格執行工作票、安全施工作業票、動火工作票制度,落實相應的安全措施和防火措施。在已受電、投運區域施工,落實設備防護和人身安全措施。

23) 定期組織勞務作業人員身體檢查,並按照國家規定為本單位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24) 現場一旦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進行救援,按要求及時報告有關方面,並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25) 對甲方、監理及上級單位和人員的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並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指令有權拒絕執行,對甲方、監理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有權提出意見和改進建議。

6、需要補充協議內容:乙方施工中發生一切安全問題都由乙方自己承擔與甲方無關

三、附則

1、本協議約定的各項條款,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作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並可獨立於主合同存在,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承擔相應的安全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管理責任。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環境影響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2、本協議內容如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不一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協議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變更,本協議有效期相應變更;合同施工工作內容、範圍有變動時,應及時簽訂補充協議。

4、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約定。

5、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協議 篇7

甲方: 項目部

乙方:

甲方施工的華電望亭至無錫供熱管網工程,涉及到部分樁基工程交由乙方進行施工作業,雙方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人員和設備不受損害,特簽定本作業安全協議。

1、乙方進場的打樁機械,各種安全設施必須齊全、完整、性能良好,操作人必須持證上崗,嚴格遵守本崗位的操作規程,及時瞭解和掌握自己的作業環境,認真執行所制定的措施方案,由於違章導致機械設備、人身事故或影響工程進度,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應經常對打樁機各部件、安全系統進行檢查,確保運轉正常,提供相關部門檢驗鑑定合格證和操作人的上崗證複印件。

3、作業區應設明顯的禁行標誌或警戒線,有專人監護。在施打過程中,操作人必須離樁錘中心5米以外見識,配合操作人員應離機10米以外。

4、嚴禁吊樁、吊錘、迴轉或行走等動作同時進行,起重臂下不得站人。

5、因所處的工作位置在河面上,配額和作業人員時刻都不能有疏忽,夯錘下落後,當吊鈎尚未降至夯錘吊環附近前,操作人不得提前進入該區域掛鈎,嚴禁掛鈎人站在錘上隨錘提升,參施人員都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高處作業2米以上用好安全帶,當班期間嚴禁飲酒。

6、甲方負責相關事宜的協調,雙方就安全、質量均應服從業主、監理等單位的監督,注意做好對地下管線、路面路牙周圍綠化的保護。

7、乙方負責機械進退場裝卸車及運輸途中的安全。

本協議一式兩份,經代理人簽字蓋章生效,共同遵照執行。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施工安全協議 篇8

甲方:

乙方:

監理方:

甲乙雙方就甲方承包給乙方的 三期、四期塔桅安裝工程 依據《安全生產法》相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現就本工程範圍內的安全生產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在工程中應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二、乙方應依據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和施工委託進行施工,嚴格按照相關安全操作規程實施操作,在施工前必須對樓頂及周圍其它設施的分佈情況進行確切的核實,確保安全後方可開工。

三、乙方負責甲方的設備安全,若由於乙方在安裝時造成業主房屋嚴重損壞,乙方按價賠償並承擔由於設備損壞所造成的一切費用。

四、乙方應建立安全責任制度,安排專職的施工安全員負責施工現場安全,對於可能發生安全事故的區域必須設置醒目的標誌;

五、在甲方單位內部場地施工時,遵守甲方單位的相關規章制度。

六、乙方必須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以避免、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

七、乙方應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保證施工人員及施工場地的安全;乙方在施工期間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所造成傷亡事故及財產損失的,應自行承擔全部責任和因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八、甲方負責辦理乙方在甲方單位內施工時甲方單位內部的相關手續,乙方需遵照執行。

九、甲方應對乙方的施工安全進行檢查,對於存在的施工安全隱患和問題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規定期間進行整改,逾期達不到整改要求的,甲方有權做出停工處理,必要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簽字確認後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監理方:

(公章) (公章) (公章)

日期: 日期: 日期:

施工安全協議 篇9

甲方:

乙方:項目部

為確保營業線施工安全,明確雙方各自承擔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等,根據鐵道部《關於印發〈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的通知》(鐵辦[ ] 號)、路局《關於公佈〈上海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上鐵運發〔 〕 號)、《關於公佈〈上海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實施細則〉的通知》(上鐵運發〔 〕 號)文及《關於印發的通知》(建工函 【 】 號)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施工項目:插鋪道岔施工。

2.施工地點:處

3.作業內容:路料運輸、路料裝卸、道岔組裝、拆除線路、插鋪道岔。

4.影響範圍:處施工地段左側臨近既有線路中心30米範圍內。

二、施工責任地段及期限

施工責任地段:施工地段左側臨近既有線路中心30米範圍內。

施工期限:自施工進點起至插鋪道岔起整施工結束止。

注:施工安全責任區段由甲乙雙方在施工前進行現場確定,並由施工單位用紅、白油漆劃出現場施工安全責任分段標誌。

三、雙方遵循的技術、規程和規範:

甲、乙雙方應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鐵路技術管理規程》、《上海鐵路局行車組織規則》、《鐵路工務安全規則》、《鐵路線路修理規則》和鐵道部《關於印發〈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的通知》(鐵辦[20__]190號)、路局《關於公佈〈上海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上鐵運發〔20__〕316號)、《關於公佈〈上海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補充實施細則〉的通知》(上鐵運發〔20__〕161號)等有關規定。

四、安全防護內容、措施及專業結合部安全分工(根據工點、專業實際情況,由雙方制定具體條款,應用的規章條款必須具體完整):

1、本協議適宜引入處插鋪道岔施工。

2、施工前,組織協議雙方到現場進行調查和現場施工安全監督交底,在甲方安全監護員的監督下方可施工。

3、施工責任地段的線路質量及安全管理由乙方負責,並承擔因線路質量及安全引發的一切責任。

4、使用自卸車、推土機、挖掘機、軋路機等機械設備時,嚴格落實路局鄰近既有線大型機械安全管理有關規定和安全卡控措施;必須由持有有效操作證的操作人員操作具有有效合格證的機械設備。根據工程情況採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落實“一機一人”專人防護的規定,專人指揮卸車等機械作業,防止侵入鐵路建築限界。

5、臨近既有線的所有施工及機械作業,一是必須安排駐站聯絡員及現場防護員進行防護;二是隨時瞭解列車運行情況,除須利用天窗的施工外,其他施工作業在列車接近前10分鐘必須停止作業;三是在作業面與既有線之間設置物理隔離措施,防止人員、機具、材料侵限。

6、乙方須加強施工現場管理,施工區域設置警示圍護,施工料具統一管理,集中堆碼,不得侵入鐵路建築限界,並派人看守,施工結束做到工完料清。施工過程中,不得隨意搬動線路原有設備、標誌,如有損壞及時恢復。

7、乙方須做好施工場所的清理工作,施工所產生的棄土、廢碴、建築垃圾等物品,不得影響其餘線路的道牀、路基、排水設施等設備及線路外觀,如造成道牀髒污、缺碴、路基積水等,均有乙方負責。做好排水設施的疏通工作,防止影響排水設備的正常使用。

8、施工期間乙方應設專人在現場負責指揮,施工人員嚴禁在線路上行走、坐卧,嚴禁跨越鐵路搬運機具、材料,施工機具、材料不得侵入限界。

9、與工務行車設備安全有關的施工,按本協議執行。若施工影響到其他設備安全時,乙方應聯繫該設備的管理單位共商安全事項。

10、施工地段左側臨近既有寧啟鐵路線路中心30米範圍內的施工,由甲方進行鐵路安全監督,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安全監督和管理。

11、甲方應履行行車安全監督制度。施工安全監督人員,對違章作業等危及行車安全的施工,有權停止作業;對檢查發現的隱患,應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未整改前,乙方不得施工。

12、所有參加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負責,安全監督人員的人身安全由甲方負責。

五、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一)共同安全職責:

1、保證鐵路運輸安全是甲乙雙方的共同責任,當施工與安全發生矛盾時,要嚴格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把確保鐵路行車安全放在施工任務和安全監督配合施工的首要位置,嚴格執行鐵道部、上海局營業線施工安全有關規章制度。

2、雙方聯合成立施工安全管理協調小組,由甲方安全監督負責人副組長,甲方安全監督員和乙方安全員任組員。協調小組負責全過程檢查、監督施工安全情況 ,協調解決涉及有關安全生產的問題。

3、當發生危及鐵路安全問題、隱患時,必須採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確保鐵路行車安全。

4、發生事故、險情時,按有關規定雙方必須及時向各自的上級有關部門彙報,全力開展救援搶修工作,配合各自的有關部門進行事故、險情調查分析,接受處理。

(二)甲方安全職責

1、積極做好安全監督檢查(配合)工作,為乙方施工創造有利條件。對乙方提出需要甲方配合解決的問題,三天之內予以答覆。

2、及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委派有關工程技術人員積極協助配合乙方,做好既有工務設備、設施的核查和提供保護措施。

3、根據工程規模和乙方提出的請求,及時委派相應數量、勝任工作的現場安全監督員到現場對施工作業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及配合施工工作。

4、對乙方拆除既有設備、設置防護、線路檢查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檢查,確保符合相關要求。

5、對乙方施工責任地段的鐵路設備、設施進行巡查,發現不良情況及時向乙方提出,並督促整改。

6、發現施工安全隱患及施工質量不合格時,應責令乙方施工作業人員及現場施工負責人立即糾正,書面發出《營業線施工安全監督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整改;當發現危及鐵路行車安全時有權責令其立即停工,書面發出《營業線施工停工通知書》,並及時向監督小組彙報。

(三)乙方安全職責

1、開工前應設立安全生產管理結構,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制,制訂完善各項安全制度和措施,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2、施工中必須嚴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組織實施,不得隨意更改。

3、及時向甲方提供所需的有關技術資料和安全信息等情況,經常保持與甲方的聯繫。

4、凡進行拆除既有設備、路料運輸、路料裝卸等影響鐵路工務設備使用或行車安全的作業,必須提前三天以書面(電話)形式告知甲方,並在甲方安全監督(配合)人員在場的情況下,才能進行作業,否則對其行為所導致的一切安全問題負全責。

5、施工期間,乙方必須按規定安排駐站聯絡員、現場防護人員,在列車接近前10分鐘停止作業。

6、對甲方提出的質量和安全隱患等問題(整改或停工通知書),應立即進行整改,對一時無法解決的問題,必須採取有效措施進行補救,並將處理結果及時反饋給甲方。

7、嚴禁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和個人承擔,同時加強對分包單位和個人的管理,嚴禁以包代管,包而不管。

六、補充條款

根據《技規》、《安規》、《施工規範》、《驗收規範》及路局有關規定,補充條款如下:

1、施工期間,乙方應嚴格按照《安規》的規定進行防護,並在施工機械所在現場設置施工應急標牌,註明機械類別、危險源、安全責任人、應急處理措施、簡明應急程序和應急電話等信息。

2、施工現場應設置“安全警示牌”及“安全隔離繩”,防止路外人員上道及現場施工人員、機具侵入限界。

七、違約責任和經濟責任

違反雙方約定的條款,造成行車事故、險情,由違約一方承擔責任,並根據鐵道部《關於印發〈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的通知》(鐵辦[ ] 號)和路局《關於進一步加強營業線施工安全檢查監督工作的意見》(上鐵安發[ ] 號)規定的標準,對違約一方進行責任追究,並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具體數額根據實際發生情況而定)在該段工程的框架協議內扣除。

八、安全監督配合及有關費用

1.根據鐵道部《鐵路基本建設工程設計概(預)算編制辦法》(鐵建設[ ] 號)、《營業線施工配合費計費暫行標準》(鐵建函〔 〕 號)等文件規定核收的施工安全監督及其他配合費另籤補充協議明確。

2.乙方(施工單位)向甲方(設備管理單位)按規定做好安全監督(配合)費用的支付工作。

九、其他事項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簽訂補充協議一併執行。

2.在履行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無法解決時,提請雙方上級主管部門調解。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4.本協議經雙方蓋章並返回至甲方經辦人手中,方能正式生效。

十、簽字蓋章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經辦人(簽字) 經辦人(簽字):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協議 篇10

甲方: 。

乙方: 身份證號: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即工程完工時終止合同。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內容為: 。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三、工作時間:

甲、乙雙方同意按不定時工作制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四、安全規章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以保障在整個施工過程中人身安全為主要目的,特制定以下施工規定。

甲方責任

1、龍頭灘電站安全負責人要牢固樹立安全意識,經常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監督。

2、建立健全安全制度,明確責任,各負其責,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安全措施的落實。

乙方責任

1、乙方必須熟悉安全操作規程,對自身安全負責,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施工,不得違章操作。

2、乙方在接到施工任務後,應做好安全施工措施。

3、乙方進入施工現場,自身的人身安全一概由乙方負責。

4、因個人原因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全部由乙方負責。

5、甲方將安全注意事項交底給乙方,乙方要嚴格遵守執行,否則造成的一切人身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擔。

五、勞動保護:乙方施工人員進入作業現場,必須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防護用品(乙方自行負責)。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範和操作規程。

六、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或終止:甲乙雙方應當按照《 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履行、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七、調解與仲裁: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按《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有關規定執行。

八、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協議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拆遷施工全過程中行政手段強化安全管理責任,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制訂以下安全協議:

一、乙方義務

1、認真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和行業安全管理規定,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並接受甲方的檢查和監督。

2、作為拆卸單位,對拆卸施工全過程的安全負全部責任。應指定專職安全人員負責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對施工過程中以及施工機具的安全及隱患問題,應及時糾正、整改。

3、進場施工前,應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和現場技術交底後才能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4、對危險性大的施工作業,乙方必須制訂具體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並在實施過程中指派專人現場監控,嚴格執行。

5、有缺陷的工具、設備不準進入施工現場。施工現場應有完善的安全防護救援設施,各種警示標誌應齊全、設置合理,要有嚴密的防火措施。乙方因損壞廠房,公共設施(包括鐵門、自來水管、消防管、水制、消防栓、金屬棚、柱、窗門、樹木、井蓋、水渠、溝板、水泥路面、線路、燈具、警衞欄杆等)要按價全額賠償或按原質量結構修復。

6、要強化現場指揮和施工作業監護。高空、多層交叉、地溝、容器內作業和停送電作業必須有施工負責人簽字確認的安全管理措施和指令,制定危險點源的應急預案。停送電作業必須要有施工主管負責人簽發的停電工作票,並由專人具體負責實施,同時做好原始記錄。

7、簽訂安全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職責和應當採取的安全措施,並指定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進行監督檢查和協調。

8、要對施工現場的危險源、環境因素風險,鍍液處理進行辯識和評估。在施工作業場所,要嚴格按照廢棄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水土保持法、大氣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要求進行施工。

9、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各類安全事故和人身傷害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及調查處理,並應立即組織搶救,及時告知甲方。

10、由乙方責任造成甲方資產損失和人員傷害的,則由乙方全額賠償。

11、為確保廠道交通的安全,乙方搬遷車輛必須在廠房間橫路內進行作業,廠道內嚴禁超速駕駛,並隨時注意來往的行人和車輛,誰發生事故誰負責。搬遷物資車輛離場必須要有甲方主管負責人簽發的《搬遷放行條》和蓋好有效印章,並由專人具體負責實施。

二、甲方義務

1、拆除工程的現場情況要向乙方進行交底,協助乙方做好現場安全管理工作。

2、對施工安全、消防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時向乙方提出建議。

三、其它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相關安全法律、法規和政府有關規定,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存壹份,交江門市電*廠備案壹份,協議自簽字確認之日起至全部物資撤離甲方廠區終止。

甲方單位__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單位_________________(蓋章)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安全協議 篇12

甲方:

乙方:

一、前言

1.施工方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____省、市有關高空作業安全法規、標準和規範;

2.認真組織實施安全技術措施,確保高空作業安全經費的合理投入;

3.組織定期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制止違章作業和違章作為;

4.負責員工的入場高空作業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工作;

5.負責對施工現場使用的高空作業安全設備和臨時高空作業安全組織檢查,合格後方準使用;

6.負責建立高空作業安全崗位職責制,對實際狀況組織檢查和考評;不使用無證人員上崗作業;

7.不使用偽劣防護設施和用品;

8.發生高空作業安全事故要立即上報,保護好現場,參加事故的調查;擬訂高空作業安全預防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物件安全

1.高空作業中所用的物料應堆放平穩,不可妨礙安全通道處。傳遞物件時不能拋擲。

2.對作業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等,都應隨時加以清掃乾淨。

3.拆卸下來的物體、剩餘材料和廢料等都要及時清理和及時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

4.各施工作業場所內,凡有墜落可能的任何物料,都要一律先行撤除,以防墜落傷人。

三、設施安全

1.在施工組織設計中應確定用於現場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設施。現場登高應藉助建築結構或腳手架上的登高設施,也可採用載人的垂直運輸設備。進行攀登作業時可使用梯子或採用其他攀登設施。

2.攀登的用具,結構構造上務必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載不應大於1100。當梯面上有特殊作業,重量超過上述荷載時,應按實際狀況加以驗算;

3.移動式梯子,均應按現行的國家標準驗收其質量。梯腳底部應堅實,不得墊高使用。梯子的上端應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a;de5a;de為宜,踏板上下間距以30c

為宜,不得有缺檔。梯子如需接長使用,務必有可靠的連接措施,且接頭不得超過1處。連接後梯樑的強度,不應低於單梯梯樑的強度。摺梯使用時上部夾角以35a;de45a;de為宜,鉸鏈務必牢固,並應有可靠的拉撐措施。固定式直爬梯應用金屬材料製成。梯寬不應大於50c,支撐應採用不小於∟706的角鋼,埋設與焊接均務必牢固。梯子頂端的踏棍應與攀登的頂面齊平,並加設1

1.5高的扶手。

4.使用直爬梯進行攀登作業時,攀登高度以5為宜。超過2時,宜加設護籠,超過8時,務必設置梯間平台。

四、高空作業

1.凡在高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點進行的工作,都應視作高處作業。凡能在地面上預先作好的工作,都務必在地面上作,儘量減少高處作業。

2.擔任高處作業人員務必身體健康,患有精神病、癲癇病及經醫師鑑定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等不宜從事高處作業病的人員,不準參加高處作業。凡發現工作人員有飲酒、精神不振時,禁止登高作業。高處作業均須先搭建腳手架或採取防止隊墜落措施,方可進行。

3.在壩頂、陡坡、屋頂、懸崖、杆塔、吊橋以及其他危險的邊沿進行工作,臨空一面應裝設安全網或防護欄杆,否則工作人員須使用安全帶。

峭壁、陡坡的場地或人行道上的冰雪、碎石、泥土須經常清理,靠外面一側須設1米高的欄杆。在欄杆內側設18釐米高的側板或土埂,以防墜物傷人。

4.在沒有腳手架或者在沒有欄杆的腳手架上工作,高度超過

1.5米,務必使用安全帶,或採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安全帶在使用前應進行檢查,試驗荷重為225公斤,試驗後檢查是否有變形、破裂等,並做好試驗記錄。不合格的安全帶應及時處理。

5.安全帶的掛鈎或繩子應掛在結實牢固的構件上或專為掛安全帶用的鋼絲繩上。禁止掛在移動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6.高處工作應一律使用工具袋。較大的工具應用繩拴在牢固的構件上,不準隨便亂放,以防止從高空墜落髮生事故。

7.在進行高處工作時,除有關人員處,不准他人在工作地點的下面行或逗留,工作地點下面應圍欄或裝設其他保護裝置,防止落物傷人。如在格柵式的平台上工作,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應鋪設木板。

8.不準將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擲,要用繩繫牢後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傷下方工作人員或擊毀腳手架。

9.上下層同時進行工作時,中間務必搭設嚴密牢固的防護隔板,罩棚或其他隔離設施,工作人員務必戴安全帽。

10.冬季在低於零下十度進行露天高處工作,必要時就應在施工地區附近設有取暖的休息所,取暖設備應有專人管理,注意防火。

1

1.在6級及以上的大風以及暴雨、打雷、大霧等惡劣天氣,應停止露天高處作業。

1

2.禁止登在不堅固的結構上(如石棉瓦屋頂)進行工作。為了防止誤登,應在這種結構的必要地點掛上警告牌

五、用電安全

1.靠近電源線路作業前,聯繫相關單位拉閘停電。確認停電後方可進行工作,並應在工作區域設置絕緣擋壁,嚴禁在高壓線下作業。

2.所接觸到的一切電氣、機械設備的金屬外殼和行車軌道等務必有可靠的接地或重複接地安全措施。

3.對於非電氣人員不準其裝修電氣設備和線路。如果使用手持電動工具,務必保證其絕緣可靠,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措施,操作時應戴好絕緣手套。

六、其它

1.施工過程中若發現高空作業的安全設施有缺陷或隱患,務必立即處理解決。

2.對危及人身安全的隱患,應立即停止作業,進行整改。所有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標誌等,任何人都不得擅自移動和拆除。

3.有些確因施工需要而務必拆除或移位的,都要報經施工負責人同意後才能動手拆移,並在工作完畢後即行復原。

以上協議自簽字當日生效,長期有效。若因施工單位違反本協議或本協議以外其他因素造成的安全事故及人身傷害均與甲方無關,如果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因操作不當給甲方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無條件賠償.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安全協議 篇13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杜絕工程安全事故,確保施工人員人身、財產安全和工程、設備安全,有效維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煤礦安全規程》、《煤礦作業規程》、《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建築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範》(等建設項目工程管理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安全職責

1.1甲方對乙方實施工程安全監管。甲方有權糾正和制止乙方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行為,甲方發現乙方存在工程安全隱患,有權責令乙方限期整改;對存在重大工程安全隱患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立即停工,限期整改,待隱患消除後方可復工。

1.2甲方推行“一工程、一措施、一評估、一驗收”制度,督促乙方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活動,確保乙方工程質量達標、安全文明施工質量達標。

1.3甲方實行安全一票否決制,施工期間,乙方工程現場發生死亡及重大非傷亡事故,今後不得參與甲方的招投標活動。

1.5工程開工前,甲方將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1.6甲方建立由甲方、乙方、監理單位共同參加的安全例會制度,定期分析工程安全動態,協助乙方制定保障安全施工的方案和措施。安全例會每週組織召開一次,乙方不參加安全例會甲方有權進行處罰。安全例會應制作會議記錄。

1.7甲方開展每週不少於一次的安全檢查和季度安全大檢查活動。

1.8甲方監督檢查乙方安全施工、內業資料、安全培訓教育情況。抽查施工人員安全知識掌握情況;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執行安全作業規程情況;安全管理機構設置情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情況、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配置情況;施工機具配置情況。

1.9乙方在投標中的承諾與實際情況不符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糾正。

第二條 乙方安全責任

2.1乙方是工程施工安全的責任主體,全面負責工程施工安全工作,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承擔全部安全責任。乙方必須按要求參加甲方、監理單位召開的各類安全生產方面的會議。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2.2乙方應在工程現場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制定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專職安監人員,指派專職安全、技術、機電設備管理的項目經理,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體系,相應的資料應提交甲方備案。

2.3乙方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安全方案、施工技術措施以及關鍵工序、重點環節,特種機械設備、火工品的使用專項施工方案,由監理單位審查同意後方可組織實施。

2.4乙方全面負責施工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工程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入井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甲方備案。

2.5乙方提供的承包井下工程所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必須真實、合法、有效。乙方除具有相應的施工資質外,還必須具有工程施工安全生產(作業)許可證。

2.6乙方井下工程用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井下施工需要,入井電氣設備符合防爆性能,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

2.7乙方應遵守國家和寧夏自治區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為井下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為施工人員辦理人身保險。

2.8乙方必須編制井下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乙方未對井下施工人員進行技術交底不得施工。

2.9工程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井下作業環境、井下施工區域及使用甲方提供的井下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10工程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施工人員入井證。乙方應對當日入井施工人員如實進行登記。

2.11乙方應在井下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明顯的警告、警示標誌,乙方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進入與乙方施工無關的施工作業場所。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識。

2.12工程項目經理和專職安監人員中途不得隨意更換,確需更換的,須報經甲方同意。

2.13乙方特殊及重要崗位操作人員必須經專門機構培訓並取得上崗證(資格證),由乙方將操作人員上崗證(資格證)以及本人身份證複印件報甲方審核驗證並留存備案。

2.14乙方施工時,需使用甲方電源、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繫,乙方不得私拉亂接水源、電源。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2.15井下作業人員發現工作環境發生變化或有危險徵兆時,必須按程序回報礦調度中心。礦調度中心的聯繫電話:——

第三條 安全保證金

3.1甲方預留工程款的——%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

3.2安全保證金在首次支付工程款時扣除,由甲方財務部門保管。

3.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無設備和火工品使用及管理事故,無安全處罰,安全保證金於工程竣工驗收後由甲方全額退還乙方。

第四條 違約責任

4.1乙方未按規定設置專(兼)職安監、瓦檢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安全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4.2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查不合格,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4.3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元至——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4.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工品使用及管理和設備事故有謊報、瞞報或越級上報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甲方有權讓乙方承擔——元至——元/次的違約責任。

4.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換項目經理或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權解除工程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換安全和技術主要負責人,扣除安全保證金全額的50%。

4.7安全、質量存在嚴重問題,現場管理混亂,安全設施不齊備,被集團公司或自治區安全管理部門等上級管理部門停工整頓的,扣除安全保證金全額的——%/次。

4.8乙方人員無故到甲方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元至——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4.9發生以下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頓,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火工品使用及管理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中存在着安全隱患的;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五條 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的文件資料

5.1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安全生產許可證、施工資質證明材料等;

5.2項目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及施工人員名單;

5.3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5.4施工人員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工作規程考試成績表;

5.5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5.6大型獨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

5.7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記錄資料。

第六條 事故報告

6.1工程現場發生人身傷亡事故、設備事故和火工品使用和管理事故等一般安全事故,甲方或乙方依據國家、寧夏自治區的有關程序規定負責調查並統計上報。

工程現場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甲方依據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協助和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指派專人保護事故現場。乙方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保護施工現場,防止損失擴大。

6.2工程現場出現重大安全隱患,乙方應立即停止施工並報告甲方。

第七條 其他

7.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7.2甲方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或虛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7.3因一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7.4雙方的工作聯繫主要採用書面形式。一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繫後,應於4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八條 協議效力

8.1本協議為主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8.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8.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協議 篇14

甲方:

乙方:

因乙方須在甲方管____區域進行高空作業,為確保施工作業的安全可靠,特簽訂此協議,請甲乙雙方遵守以下約定:

乙方在甲方管____區域進行施工作業需遵守以下規定,

1、乙方施工人員須按規定辦理出入證件,施工人員進入辦公樓內施工,出入證須隨身攜帶,便於物業人員的檢查,無證人員一律不許進入辦公樓施工。

2、乙方應在指定的工作區域內進行施工,非工作區域嚴禁乙方人員進入,高空施工人員作業時間為早8:00時晚18:30時,施工人員早8:00時之前,晚18:30時之後嚴禁在樓內逗留。

3、乙方施工人員運送施工材料時,持續場地的衞生,運送水泥等液體材料時,提前做好防護,防止液體材料外濺,污染牆、地面。

4、乙方需進入甲方管____區域內的辦公室時,提前進行申請或電話告知甲方,待甲方得到辦公室人員允許後方可進入。

5、乙方高空施工人員嚴禁從窗户進入辦公區域,如若發生財產丟失現象,甲方將進行法律訴訟。

6、乙方高空施工人員若在施工期間損壞辦公樓窗户、牆面、地面等公共設施時則按價賠償或修復

7、乙方施工人員嚴禁在辦公樓內衞生間內洗頭或擦洗身體。

8、乙方高空作業安全可靠性材料請提前交送監理審核,甲方不

承擔乙方在高空施工作業期間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安全協議 篇15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單位名稱:

一、目的

為進一步明確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承擔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身體健康、防止員工傷亡事故的發生、保障甲方安全生產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定油井施工安全協議書。

二、施工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工程名稱及地點:

四、協議內容

1、甲方的權利

⑴有權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組織機構,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規、標準,遵守採油廠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制訂應急處理預案,設立安全標識牌等。

⑵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履行安全生產職責,並對乙方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情況進行監督。

⑶發現乙方違章作業有權進行警告、停工整改、罰款。

⑷有權要求乙方維護好相關的安全生產設施、設備和器材。

⑸有權對乙方設備、設施進行安全管理。

⑹有權對乙方施工作業現場的安全作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處理。

⑺發生事故後,根據有關規定參與事故調查,並對事故進行統計上報。

2、乙方的安全責任

⑴乙方應具備《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必須健全安全組織機構,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針對施工作業項目制定健康安全環境作業指導書,按要求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執行甲方有關安全制度。

⑵按規定組織好安全檢查,發現作業過程中不安全隱患、重大險情,應採取有效措施積極處理並報告甲方。

⑶制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若發生事故應及時啟動並按照救援程序予以實施。發生事故時,應積極搶險,服從統一指揮,避免事故進一步擴大,並按甲方要求報告事故。

⑷應維護相關的安全生產設施、設備和器材。

⑸應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具備相應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特種作業人員應具有相應的資格證書。

⑹保護環境、樹木和草坪,恢復植被,垃圾、糞便、污水集中封閉處理,不得隨意堆放和外排,嚴防污水、原油滲漏。在作業中產生的油污及時回收。

⑺施工人員作業時必須統一穿戴勞保服裝,屬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攜帶特種作業證,施工區域設置明顯標誌,對施工場所使用警示帶做封閉處理,乙方施工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非施工區域。

⑻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有關管理制度及有關安全生產和施工的特殊要求。

⑼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有搶險、救災的義務,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⑽發生的事故,應經事故調查確認責任;事故報告和調查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

⑾乙方承包施工中發生的所有人身傷亡事故及經濟損失(非甲方原因),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並報告甲方;由於乙方工程質量導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

⑿乙方施工作業人員的工傷保險由其自行承擔。

⒀乙方施工中所發生的非甲方責任事故,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完全由乙方承擔。

⒁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由於與地方老鄉之間產生矛盾需造成的環境污染、人身傷害等事故,由乙方自行解決;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完全由乙方承擔。

⒂乙方必須加強生產現場的HSE管理,嚴格落實本單位及甲方的所有有關HSE管理的規定和要求,並接受地方政府有關部門的檢查;由於對生產現場管理不到位,而造成的地方政府罰款,損失完全由乙方承擔;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因此而留下的隱患,甲方在工程費用結算時,有權採取扣款方式進行處罰。

⒃由於乙方違反安全協議而造成的一切後果,責任完全由乙方承擔。

⒄乙方在施工中如若發生安全、環保事故,甲方將依據事故性質、責任比例,扣除部分甚至全部安全抵押金,最終以安全環保質監科退款單據為主。

五、違約責任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執行。如因甲方或乙方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負責人 : 乙方負責人: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協議 篇16

甲方:

乙方: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證施工單位工程的順利進展,確保建設單位的安全生產,經雙方協商,特制定以下安全協議:

一、 甲方權利和義務:

1、 嚴格遵守乙方的各項管理制度

2、 施工過程中,必須注意安全,服從加油站安全管理員的指揮及監督。

3、 需要動火時,必須看照規定辦理手續,嚴格“三不動火”即沒有審批不動火;防火措施不落實不動火,沒有防火監護人或監護人不在場不動火。

4、 不得擅自拉、自接臨時電線,施工場地嚴禁煙火。

5、 在施工期間,要制定必要的施工安全防範措施。

6、 高處作業人員必須保證身體條件、着裝、佩戴安全、攜帶有工具袋。防護圍欄、梯子或繩梯都必須符合要求。

7、 必須有高處作業許可證。

二、 乙方權利和義務:

1、 對施工單位人員進站前要進行安全教育,明確安全責任。

2、 對施工單位的工程安全要有專人進行現場監督,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阻止並整改。

3、 對施工現場提供必要的消防器材,防患於未然。

4、 協助施工單位辦理有關安全高空作業手續,保證施工進度。

三、 其他與處罰:

1、 甲乙雙方要共同協作,保證工程進度,保證安全生產。

2、 施工單位(甲方)應在規定的範圍內施工,不得隨意擴大施工現場,否則,乙方有權利責令施工隊停止施工,報公司處理並給以一定處罰。

3、 建設單位(乙方)不得隨意認為影響正常的施工工作,否則,甲方有權利責令乙方停工。

4、 施工單位(甲方)所有工人應符合勞動部門有關規定,在施工中發生意外傷亡、致殘等事故由甲方全部負責,對此出現的相關問題,乙方概不負責。

5、 施工單位(甲方)在施工前,應根據當地政府有關規定,主動辦理各種手續,對此出現的相關問題,乙方概不負責。

四、 此協議雙方簽字生效,一式兩份。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協議 篇17

甲方:四川______________建築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銀色詩典”户外廣告安裝安全問題達成以下協議,乙方作為承包單位,對廣告安裝過程中發生的人生、設備操作引起的安全事故及傷害承擔全部安全責任。

一、乙方必須具有正規營業執照及户外廣告安裝許可證;

二、乙方須有從事户外廣告製作安裝的成熟經驗,負責安裝並交付使用,當事人須明確,雙方不存在僱傭關係。

三、為確保安裝人員的人生安全,乙方必須安排專業安裝人員進行安裝,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安全事故(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乙方對因安裝過程中使用工具不當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害負責。

五、乙方對安裝區域、作業環境內造成的第三方傷害、安全事故承擔全部責任及一切費用;乙方管理以及自身防範措施不利或乙方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內)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以及事故的善後處理均由乙方獨自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六、乙方指派現場安全安裝負責人為,進行安全操作指導工作;

七、乙方在組織工人制作安裝過程中要特別注意安全,杜絕一切安全事故的發生,並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的事故責任和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

如有此情況發生,責任一概與甲方無關。

八、本合約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雙方各持一份。

九、有效期自__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至截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施工安全協議 篇18

甲方:

乙方:

乙方進行工程施工,需要佔用公路用地,為保證施工程路段公路安全暢通、保護道路路產設施完好,甲乙雙方協議如下:

一、涉路施工時間 乙方建設工程為(臨時/永久)佔用,涉路施工日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條所述乙方涉路施工日期是指乙方工程從施工區域內安全設施設路的時間開始至乙方涉路施工人員、機械、 安全設施撤場並經甲方確認驗收合格後結束。

二、甲方權利義務 甲方有權對乙方在本協議路段內的施工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監督,如乙方施工行為對道路設施、行車安全等造成影響、造成安全隱患或潛在安全隱患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改。乙方接到甲方停工通知後,應當立即停止施工,甲方就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在佔用路段區域安全設施配置及擺放須按照公路管理部門要求及關於涉路施工的規定進行設路。因安全設施佈置不齊全或未按要求標準進行擺放和設置,造成過往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人員傷亡的,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如因此導致甲方承擔責任或甲方被追訴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須保證施工區域內路段整潔乾淨,道路路面不得因施工原因造成道路污染,如造成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擔。施工完畢後由乙方負責恢復佔用區域原狀,並達到甲方要求。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築垃圾及時清運出施工場地,禁止堆放或丟棄在道路路肩、中分帶等附近,不得對道路通行環境造成污染和影響。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簽字) : 年 月 日 授權代表(簽字) :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協議 篇19

為保證財產安全及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保障大樓安全秩序和環境,保證高空清洗工程項目的正常施工,防止各類事故隱患、人為破壞和火災事故的發生,雙方就本項目高空清洗施工的安全事宜簽訂如下

1、乙方在施工前,應該依照甲方的要求,對所屬員工進行文明施工、安全操作和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職業教育;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嚴格按照甲方規定,不得作出有損甲方形象的任何活動。

2、乙方進入現場施工前,所屬外地人員必須具備北京市公安局要求的三證手續,及政府主管部門所規定特殊工種上崗證。

3、乙方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作業時,應身穿統一的工作服。

4、嚴禁在施工現場吸煙。

5、施工中涉及水、電的使用,須同大樓有關部門提前協商,取得同意後方可使用。

6、嚴格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間及安排施工。

7、乙方在大樓施工期間,應由一名負責人,專門負責治安、消防、高空作業等安全工作,並監督本協議的執行落實。乙方人員進入現場施工,必須遵守甲方和大樓有關部門的安全操作規程和管控措施,必須服從甲方安全員的管理,確保安全生產萬無一失。

8、乙方施工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在其承包的施工區域內進行施工,不得到其它區域閒逛、聊天、參觀等;需到其它區域施工,必須通知大樓安保部,獲得許可後方可進入。

9、乙方施工人員應注意文明施工,不得在大樓內大聲喧譁,追逐打鬧;不得赤膊露體,穿拖鞋作業,不得打架鬥毆及做有傷風化的行為。

10、乙方施工人員在大樓施工期間,不得挪用、偷拿、盜竊大樓及施工現場的任何物品,違者由甲方或大樓管理處人員檢查與糾正,情節嚴重者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11、乙方每天下班前要清理現場,對施工現場的垃圾要及時清理,並運送至大樓指定地點;不得在公共區域堆放物品,嚴禁阻塞消防通道,避免產生施工安全和火災事故的隱患。

12、乙方人員在施工中因違反操作規程而造成的任何人員傷亡及其它事故,均由乙方全權負責,甲方將不負連帶責任。

13、乙方施工中如對大樓設施造成損壞,應按價賠償;如造成重大損失和影響,甲方將依據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經濟責任並酌情扣除乙方違約金作為大樓的補償。上述費用均經乙方工程現場負責人確認並由甲方在乙方的施工款項中扣除。

14、乙方所僱用的包工隊、施工人員同樣適用於本協議,乙方應將協議內容傳達到包工隊、施工人員並對治安、消防、高空作業等安全方面問題負全部責任。

以上《高空清洗施工安全協議書》各條款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日 期: 日 期:

施工安全協議 篇20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單位名稱:

一、目的

為進一步明確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承擔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身體健康,防止員工傷亡事故和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要求以及公司《外協施工隊伍管理辦法》《泥漿固化作業管理辦法》《泥漿固化標準規範》等制度的有關規定,簽定本施工協議。

二、施工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施工內容:

四、協議條款:

1、甲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核查乙方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規章制度。

[2]組織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乙方及時處理髮現的各種安全隱患。

[3]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調度會,及時傳達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2、乙方職責

[1]乙方應當依法為員工參加工傷社會保險,也可委託甲方相關部門辦理工傷保險。若乙方未能及時給施工作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甲方有權不予簽訂施工安全協議。

[2]乙方必須按照勞動保護的要求,為作業人員提供適用的勞動保護用品,並定期安排體檢,確保工作人員身體條件滿足作業要求,同時在作業中提供必要的安全裝備設施和應急藥物。

[3]乙方獲得採油廠泥漿固化准入資質之後,必須按照工作程序,及時開展泥漿固化工作。如因乙方拖延工期而導致甲方生產延誤的,甲方有權向上級報告更換施工單位。

[4]乙方施工時,須經甲方主管領導同意,雙方指定施工負責人,同時設立現場安全監督管理人員,便於甲乙雙方及時聯繫、協調問題。同時,在不影響甲方安全生產運行的前提下,甲方盡力為乙方提供便利條件和服務。

[5]乙方施工前,必須按照要求接受甲方安全監督管理人員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及時掌握現場作業風險及安全防範措施,不得攜帶手機、火機等違禁物品,嚴格按照甲方各項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施工。

[6]乙方應在施工區域設置明顯標誌,對於時間較長的集中性施工項目要做封閉處理,施工人員應在施工區域內活動,不得隨意進入非施工區域,甲方人員有權隨時檢查。

[7]乙方提供的施工裝備設施應滿足現場工作需要,甲方有權停止任何不具備施工作業條件的工程內容。施工人員作業時必須統一穿戴防靜電勞保服裝,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專職監護人員到位。

[8]乙方施工過程中,必須無條件隨時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甲方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有權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或責令施工隊伍停工整頓。如乙方未整改存在問題冒險作業導致的一切安全環保事故,後果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9]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當天產生的垃圾儘量當日清理乾淨。施工結束後,乙方應對施工現場徹底清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現場垃圾不能隨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場地內,否則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罰款。對外發生的污染事故由乙方全權負責。

[10]乙方施工車輛駕駛員必須持證,上崗前不得飲酒,遵守交通守則,由違章駕駛導致的油泥泄漏污染、車輛傷害等事故,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11]乙方在泥漿固化作業過程中如產生需要甲方配合協助解決的問題,應提前通知甲方,不得私自處理,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

[12]乙方違反以上安全要求,因自身管理不當、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造成的所有安全環保事故,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概不負責。由於乙方施工管理不善,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補償費用從作業費用或安全抵押金中扣除;造成任何第三方的損害,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對於乙方僱用的工人的傷害或賠償,應由乙方自行負責。對於這類傷害或賠償,乙方應保證並持續保證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15]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四、違約責任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執行。如因甲方或乙方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 乙方代表: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標籤: 施工 通用 協議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jianshe/pm8387.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