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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借款合同(通用9篇)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通用9篇)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 篇1

_______________ (簡稱借款方)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通用9篇)

____________銀行(簡稱貸款方)

根據國家規定,借款方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用於________________.預計用款為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

第二條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息為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

第三條 借款方保證從__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月止,用國家規定的還貸資金償還全部貸款。預定為:____年 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 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逾期不還的,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或者商請借款單位的其他開户銀行代為扣款清償。

第四條 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和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第六條 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延期天數,以違約數額的____%付給借款方違約金。

第七條 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原定利率加收罰息____%.

第八條 本合同經過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後生效。合同正本一式2份,借、貸雙方各執1份;副本____份,報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門各執一份。

借款方:(公章)貸款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開户銀行及帳號:

簽約日期: 年月日

簽約地點: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 篇2

甲方:

地址:郵編:

電話:

代表人:

乙方:

地址:郵編:

電話:

代表人:

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貸款項目、種類、金額、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項目

種類

金額(大寫)

用途

利率

期限年個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條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在提用貸款前,應向乙方提交具體提款計劃,並按提款計劃提款。

乙方應在甲方按提款計劃辦理提款後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

第三條甲方用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並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交具體還款計劃,按還款計劃還款。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貸款,自乙方劃撥貸款之日起計息,按結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國家調整利率,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也有變化時,乙方毋需通知甲方,從調整之日起即按調整後貸款利率計算利息。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由取得乙方認可的擔保人以保證獲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擔保,並另行簽訂《保證合同》或(和)《抵押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條件。

第七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況和資料。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甲方需延長借款期限,應在借款到期前個營業日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同意(有擔保人的,應經擔保人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三、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的其它條款時均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並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四、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並就合同解除後的有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解除合同的協議達成後,甲方已佔用乙方的貸款和應付利息應付給乙方。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實行承包、租賃及其它原因而改變經營方式時,應最遲於天前通知乙方。乙方有權參與清產核資和承包、租賃、兼併等合同(協議)的研究。甲方如果要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應經乙方書面同意,並由受讓單位和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變更住所、通信地址時,應在變更後天內書面通知對方。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提款計劃,按時到乙方營業部門辦理提款手續,又為和乙方達成變更提款計劃協議,應根據違約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乙方百萬分之的違約金。但出現本條第二項、第五項、第八項和第九項的情況時除外。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並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的利息。

三、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本息,也未與乙方簽訂延期還款協議,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時,乙方有權限期或主動追回逾期貸款,乙方按銀行規定加收%的利息。

四、乙方擅自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應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向甲方支付萬分之的違約金。但出現本條第二項、第五項、第八項和第九項的情況時除外。

五、甲方在乙方按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調整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後,不按新的利率計付利息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六、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五項、第六項的約定,或者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六項約定,對方均可要求違約方支付貸款總額萬分之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七、甲乙任何一方擅自變更本合同其它條款或擅自解除合同,或者甲方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應按貸款總額的萬分之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本合同,應繼續履行本合同。

八、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及其它資料不真實,乙方可責令對方限期糾正。甲方拒不糾正時,乙方可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或保證人因經營管理不善,發生虧損或虛盈實虧,或與第三者發生債務糾紛,或者抵押財產發生損毀、滅失,危及貸款安全時,乙方可停止發放貸款,並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十、上列第二項、第三項、第五項、第八項和第九項貸款,乙方可直接從甲方存款帳户中扣收。對於逾期貸款,需要其它金融機構協助扣收時,可商請其它金融機構代為扣收。

十一、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雙方約定如下:

第十條甲乙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者通過協調解決。協商或者協調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向蘇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分期提款和還款計劃、分期提款憑證、雙方簽訂的延期還款協議書和其它有關變更合同條款的協議,以及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與本合同有關的其它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由擔保合同的,和擔保合同同時生效。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清償時,本合同自動生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代表人:簽字

乙方:公章

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 篇3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經抵押人抵押擔保,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上述貸款。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利率、期限

金額(大寫)用途

種類利率

期限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____結息,欠息按______‰計收復利,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 借款和還款

1.分期借款、還款計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人在借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借款計劃,並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文件。

3.貸款人按借款人的借款計劃辦理借款手續。實際放款日和實際借款額以借款借據為準,還款日和還款額以實際發生為準。分期借款計劃分期還款計劃

年月日金 額年月日金額

4.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擔保條款獨立於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無效而無效。如借款合同無效,抵押人仍以抵押物予以擔保。如因借款人或抵押人的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的,抵押人應在抵押擔保範圍內賠償貸款人的全部損失。

第三條 抵押內容

抵押人自願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財產(詳見抵押物品清單)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抵押物,抵押擔保內容如下:

1.抵押擔保期間:自設定抵押之日起至擔保範圍內借款人全部債務清償完畢止。

2.抵押擔保範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

3.抵押物評估價值_______________萬元,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________萬元。抵押的效力及於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和孳息。

4.抵押人負責在本合同生效前依法向有權部門辦理抵押物登記,所登記的抵押物的存續時間應與抵押擔保期限一致。如登記機關另有規定的,依登記機關的規定。在抵押擔保期間,抵押物登記期限屆滿的,由抵押人負責依照有關規定辦理登記手續,並繳納有關費用。

5.經借、貸雙方商定,抵押物由__________________妥善保管、使用。在抵押期間,如發生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並在三十天內恢復抵押物價值,或另行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貸款人有權隨時對抵押人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進行監督檢查。抵押人不得對抵押物轉讓、變賣、轉移、租借、重複抵押或用於清償其他債務。否則,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或行使抵押權。

6.抵押人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保證其抵押行為的真實、合法及在抵押期間的安全、完整,如實説明抵押物的狀況和存在的瑕疵。同時,在抵押貸款本息未清償完畢期間,發生抵押物毀損、滅失的,由抵押人承擔責任。借款展期應同時取得抵押人的同意並重新辦理抵押物登記和保險,期限與展期期限一致。

7.對貸款人認為需要並能夠辦理財產保險的抵押物,在抵押擔保合同簽訂前,抵押物由抵押人辦理財產保險,財產保險單交由貸款人保存。保險金額應與抵押物的價值相等,並保證按時繳納保險費。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保險到期,抵押人應負責續保,直至所擔保的債權全部清償為止;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發生保險責任內損失,抵押人應立即通知貸款人,保險理賠款應用於提前向貸款人歸還貸款本金。在理賠款不足以歸還相應貸款時,不足部分由抵押人彌補或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否則,貸款人有權降低相應的貸款額或收回貸款。

8.抵押物的保險、鑑定、登記、運輸、評估等費用由借款人負擔。

9.在本合同擔保期間內,抵押人的擔保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條款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10.抵押人應予賠償使貸款人因抵押權不能實現而遭受的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______%的賠償金。

甲方:公章

代表人:簽字

乙方:公章

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 篇4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貸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借款人與貸款人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

1.1 幣種:人民幣。

1.2 額(大寫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所欠本金的實際金額以貸款人出具的會計憑證為準。

1.3 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1.4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挪作他用。

第二條 利息及計息方法

2.1月利率:_______‰。

2.2 一年期以內的短期貸款,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時,本合同利率不作調整。

2.3 一年期以上(含一年)的中長期貸款,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時,根據基準利率的浮動比例,於次季度首月按同比例調整本合同利率。

2.4 貸款利息的計算公式:

貸款利息=本合同約定利率×放款金額×實際佔用天數。其中實際佔用天數從放款日開始計算。

2.5 本合同項下貸款按月結息,貸款人在每月的20日向借款人計收利息。貸款最後到期時利隨本清。

第三條 貸款的發放

3.1 借款人在第1.3條確定的期限內可一次或分次辦理手續,向貸款人申請放款。但每次應至少提前3個銀行工作日向貸款人提出申請。

3.2 貸款人在放款前有權審查下列事項,並根據審查結果自主決定是否放款:

(1)借款人是否辦妥有關的政府許可、批准、登記等法定手續及貸款人要求辦理的其他手續;

(2)有關的擔保合同是否已生效。

3.3 貸款人根據《借款憑證》一次或分次向借款人放款。

3.4 放款日和放款金額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如實際放款日與借款合同和《借款憑證》不一致時,以實際放款日為準。

第四條 還款

4.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的還款日以《借款憑證》的記載為準。

4.2 借款人應按時足額地歸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並支付利息。

4.3 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從其開立在温州市商業銀行的存款帳户中主動劃收貸款本息。

4.4 借款人在徵得貸款人同意後可以提前歸還貸款。

貸款人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向借款人計收提前還款日至《借款憑證》記載的還款日期間的利息。

第五條 借款人陳述與保證

5.1 借款人承認和遵循貸款人的業務制度和操作慣例及本合同項下的操作規程。

5.2 借款人保證配合貸款人調查、審查個人經濟收入、開支、負債等情況,及時、完整、真實、準確地提供貸款人所需的情況和相關材料。

5.3 借款人必須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1)借款人或其家庭成員的工作狀況、家庭收入發生重大變化;

(2)借款人的家庭發生重大變故;

(3)抵押物發生毀損,價值明顯減少;

(4)質押物的權利價值明顯減少;

(5)保證人的財務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或不能歸還向金融機構的借款;

(6)發生其他影響借款人償債能力的事件;

(7)借款人通訊地址、電話號碼變更的。

第六條 債權擔保

6.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複利及相關費用由以下擔保人為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擔保(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1)由_____________________(保證人)提供保證擔保,保證合同[編號為温商銀( ) _______年( )保字_____________________號].

(2)由______________(抵押人)提供______________(抵押物)的抵押擔保,抵押合同[編號為温商銀( )_______年( )抵字______________號].

(3)由___________(出質人)提供______________(質物)的質押擔保,質押合同[編號為温商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質字______________號].

第七條 違約事件

7.1 下列任一事件均可構成本條所稱的違約事件:

(1)借款人有挪用貸款的行為;

(2)借款人拒不接受貸款人正常的財務監督及經營監督,或者借款人提供虛假材料;

(3)借款人涉及違法活動或刑事案件;

(4)借款人發生第5.3條所列的應通知的任何事項之一,影響借款人的償債能力的。

(5)借款人經營發生嚴重虧損或拖欠任一金融機構任何信貸合同項下本金或利息的;

(6)抵押財產發生毀損,借款人沒有提供新的有效擔保措施;

(7)借款人或擔保人下落不明或無法聯繫。

7.2 有違約事件發生時,貸款人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

(2)單方面宣佈本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金全部提前到期,並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所有貸款本金並結清利。

(3)採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救濟措施。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借款人未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金,逾期貸款的罰息利率的,在本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百分之______;借款人不按時支付的利息,按逾期借款的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8.2 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罰息利率的,在本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百分之______;借款人不按期支付的利息,按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8.3 對借款人所欠的貨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複利及其他費用,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從其開立在温州市商業銀行的任何帳户內扣收。

8.4 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人採取訴訟、仲裁等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訴訟費、仲裁費、通知費、催告費、律師費、查詢費、差旅費等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其他條款

10.1 本合同在履行中所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則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向貸款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二、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10.2 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向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查詢其本人個人信用報告,用以審核借款人個人貸款申請,並將個人信用信息向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報送。

10.3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憑證》以及雙方確認的相關文件、資料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0.4 本合同經雙方簽訂或蓋章後生效。

10.5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簽約雙方各執一份,副本數份備查。

借款人(簽字或蓋章) 貸款人(公章)

授權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 篇5

_______________ (簡稱借款方)

____________銀行(簡稱貸款方)

根據國家規定,借款方為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用於________________.預計用款為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

第二條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息為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

第三條 借款方保證從__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月止,用國家規定的還貸資金償還全部貸款。預定為: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逾期不還的,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或者商請借款單位的其他開户銀行代為扣款清償。

第四條 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和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

第六條 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延期天數,以違約數額的____%付給借款方違約金。

第七條 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原定利率加收罰息____%.

第八條本合同經過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後生效。合同正本一式2份,借、貸雙方各執1份;副本____份,報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門各執一份。

借款方:(公章)貸款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開户銀行及帳號:

簽約日期: 年月日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 篇6

借款合同可以分為金融機構借款合同和民間借款合同。二者有重要區別:  

1、貸款人不同。前者貸款人是法定的金融機構,後者貸款人是公民。  

2、利息不同。前者是商業行為,是有償貸款,要收取利息以求盈利,如果約定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按照中國人民規定的利率上下限確定。當然,在執行國家計劃或者政策而簽訂的合同一般是沒有利息的。後者由當事人約定,在合同中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應推定為無息。但是,最高不得超過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  

3、合同成立的方式不同。前者是合同,自雙方當事人就合同主要條款達成合意時成立。後者是實踐合同,貸款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時合同成立。  

4、合同管理不同。前者受國家嚴格監管。後者較少受到國家監管,不違法即可。但是,有償借款不應違反國家強制性規定。  目前我國只允許兩類貸款人進行貸款,金融機構和自然人。金融機構是指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的經營貸款業務的中資金融機構,以及經過中國人民批准的外資金融機構。  《貸款通則》第2條規定:“本通則所稱借款人,係指從經營貸款業務的中資金融機構取得貸款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户和自然人。”第61條規定:“各級行政部門和企事業單位、供銷合作社等合作經濟組織、農村合作基金會和其他基金會,不得經營存貸款等金融業務。企業之間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辦理借貸或者變相借貸融資業務。”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是指辦理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作為貸款人一方,向借款人提供貸款,借款人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作為借款合同的一種,具有如下特徵:  

1、有償性  金融機構發放貸款,意在獲取相應的營業利潤,因此,借款人在獲得金融機構所提供的貸款的同時,不僅負擔按期返還本金的義務,還要按照約定向貸款人支付利息,利息支付義務系借款人使用金融機構貸款的對價,所以金融機構借款合同為有償合同。在這一點上,該合同與自然人間的借款合同有所不同,後者為無償合同,當事人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2、要式性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采取書面形式,當事人雙方就該合同的存在產生爭議的39;,視為合同關係不成立。如果雙方沒有爭議或者一方當事人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合同仍然成立。在要式性上,該合同也與自然人間的借款合同不同,對於自然人間的借款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不採用書面形式。  

3、性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時,合同關係即可成立,依法成立的,自成立時起生效。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在雙方當事人沒有特別約定時,不需以貸款人貸款的交付作為要件,所以金融機構借款合同為性合同。自然人間的借款合同則有所不同,該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的效力系指生效金融機構借款合同所具有的法律約束力,主要體現為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1、貸款人的合同義務  

1)按期、足額提供借款。貸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提供借款,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貸款人還應當按照合同 約定的數額足額提供借款,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借款人有權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由於貸款人未足額提供借款給借款人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該項義務系貸款人的主合同義務。  

2)保密義務。作為貸款人一方的金融機構,對於其在合同訂立和履行階段所掌握的借款人的各項商業祕密有保密義務,不得泄密或進行不正當使用。該項義務系貸款人的附隨義務。  

2、借款人的合同義務  

1)依約提供擔保。借款人應依據金融機構的要求提供擔保,該項義務常發生在借款合同的主要內容生效之前。  

2)如實申報義務。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該項如實申報義務也常發生在借款合同的主要義務生效之前。  

3)容忍義務。在貸款人按照約定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時,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向貸款人定期提供有關財務會計報表等資料。該項義務基於約定產生,未作約定的,借款人有權拒絕貸款人對借款使用狀況進行檢查、監督的請求。  

4)按照約定用途使用借款。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5)按期支付利息。金融機構借款合同作為有償合同,借款人有義務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雙方當事人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依據前述方法仍不能確定的,借款期間不滿________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併支付;借款期間在________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________年時支付,剩餘期間不滿________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併支付。利息數額的確定,應當按照中國人民規定的貸款利率的上下限確定。  

6)按期返還借款。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雙方當事人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依據前述方法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但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之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貸款人同意的,可依照新確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借款人提前償還借款的,除非當事人另有約定,借款人有權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  金融借款合同終止的原因,主要有如下幾種情況:  

1、借款合同因期限屆滿雙方履行合同而終止。借款合同期限屆滿,雙方當事人未約定對合同繼續展期的,則合同終止,借款人應依約定將借款及利息返還給貸款人,借款合同因此而消滅。  

2、借款合同因解除而終止。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解除合同。借款合同因貸款人的解除而終止。此外,合同終止的其他原因也適用於借款合同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 篇7

目錄

1.定義和釋義

1.1定義

1.2釋義

2.承諾、付款

2.1貸款承諾

2.2通知與借款承諾

2.3付款

3.還款

3.1還款

3.2自願提前還款

3.3非法行為

4.利息

4.1基本利率

4.2延遲支付的利息

4.3替代利率

5.費用

5.1承諾費

5.2管理費

5.3代理費

6.税款

6.1不得抵消、反索或扣交;補足條款

6.2印花税

7.付款;計算

7.1款項的支付

7.2計算

8.先決條件

8.1付款日前應滿足的條件

8.2付款時或付款之前應滿足的額外條件

9.聲明與保證

9.1聲明與保證

9.2重複聲明與保證

10.約定事項

10.1收入的利用

10.2政府許可

10.3財務報表

10.4檢查權

10.5違約通知

10.6留置權和抵押權

10.7保險

10.8免税通知

11.違約事件

11.1違約事件

11.2違約補救

11.3抵消權

11.4非排他性權利

12.適用、分配以及支付額的分攤

12.1適用以及支付額的分配

12.2支付額的分攤

13.代理行

13.1代理行

13.2償付的約定事項

13.3代理人未收到的資金

14.補償

14.1開辦費

14.2修改和強制執行費用

14.3其他費用

14.4增加的費用

15.一般條款

15.1法律的選擇

15.2管轄權

15.3貸款貨幣

15.4票據的替換

15.5通知

15.6補救和棄權

15.7變更

15.8轉讓

15.9代理行或任何銀行的決定

15.10繼續有效

15.11語言

15.12條款的可分割性

15.13副本

15.14術語的統一性

附錄1 各行

附錄2 地址表

附錄3 本票格式

附錄4 貸款人通知(略)

附錄5 借款人證明書格式

附錄6 借款人的律師意見書

附錄7 代理行及各行特聘的當地律師意見書格式

附錄8 代理行及各行特聘的紐約律師意見書格式

附錄9 代理行的傳票接受格式

本借款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借款人_________公司(簡稱“借款人”),代理人_________銀行(簡稱“代理人”),經理人_________銀行和_________銀行(簡稱“經理行”),以及貸款人若干銀行與在簽名頁上列明為銀行的金融機構(合稱“各行”,單稱一家“銀行”)簽署。

鑑於借款人提出從銀行借款,各銀行分別地但不連帶地提出向借款人貸款,總額為_________美元,當事人協議如下:

1.定義和釋義

1.1 定義

為本合同目的,下列術語具有所指明的含義:

“銀行工作日”指倫敦同業銀行市場和各銀行在倫敦進行美元存款交易的營業日,而不是紐約市法律規定或許可的停業日。“倫敦銀行工作日”指倫敦同業銀行和倫敦銀行進行美元存款交易日。

“付款日”具有第2.2條中該術語的含義。

“美元”或“¥”指美國的合法貨幣。

“違約事件”具有第11.1條中該術語的含義。

“付息日”:就利息期而言,指這種利息期的最後一天。

“利息期”指在付款日開始(就首個利息期而言),或在前一個利息期的最後一天開始就任何後續利息期而言,並且在與付款日日數相應之日或其後第六個月最後一天(視具體情況而定)終止的時期。

“貸款分行”,就任何銀行而言,指附錄1中指定的某銀行辦事處或為本合同目的,該銀行在任何時候通知代理行的借款人得指定作為其貸款分行和其他辦事處。

“倫敦銀行同業拆放率”:就任何利息期而言,指代理行所決定的任何利率(以年利率表示),即若干參考行(或者,如果該參考行不是一家銀行,則由該參考行的辦事處或附屬機構而是銀行的,)通知代理行各自利率之後所計算的平均匡算(進位到最近的百分之八分之一(1/8%)),在某利息期開始前兩個銀行工作日上午11時整,各參考行按照各自利率向倫敦銀行同業市場上的主要銀行提供期限與上述利息期相同的美元存款,數額與該利息期內預計貸借的、進位到100萬美元的完整倍數的貸款數額實際相等(不考慮任何權利或義務的讓與或轉讓)。但是,如果任何參考行沒有如此通知利率,倫敦銀行同業拆放率必須以其餘參考行通知代理行的利率為基礎,確定倫敦銀行同業拆放率。

“貸款”:就任何時間的任何銀行而言,指該銀行據此進行的款,或該銀行據此進行的本金數額尚未歸還的貸款(視具體情況而定),任何時間的“各貸款”指所有銀行在上述時間貸款的總和。

“貸款承諾”:就任何銀行而言,指確定的數額並在借款合同的簽字頁該銀行名稱旁寫明。

“多數貸款權銀行”指在支付任何貸款前的任何時間,貸款承諾總額佔全部貸款承諾50%以上的各行,以及在此後任何時間,擁有該時間內佔本金總和50%以上貸款的各行。

“利差”為1%。

“票據”指證明任何銀行貸款的每一張本票,基本上按附錄2的格式。

“參考銀行”指_________銀行,_________銀行以及_________銀行在倫敦的總行。

“子公司”指任何時候的任何實體,該實體50%以上的公開發行的表決權股或其他通常有權選舉其董事或其他管理部門(不論如何指定)的股東權益,由借款人,一個或更多的實體實際擁有或者直接或間接控制,或者由借款人以及一個或更多的實體實際擁有或者直接或間接控制。

“終止日”指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全部貸款承諾”指_________美元。

“美國”指美利堅合眾國。

1.2 釋義

本文目錄以及條款的標題僅供查閲方便之用,不影響本文任何條款的含義或解釋。

2.承諾、付款

2.1 貸款承諾

每個銀行按照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分別地但不連帶地同意,通過其貸款分行,向借款人提供與該銀行的貸款承諾相等的本金數額貸款。

2.2 通知與借款承諾

如果借款人希望借入與全部貸款承諾相等的數額,則應在不遲於它原意指定上述借款日之前5個銀行工作日紐約時間下午5時,基本上按照附錄3的格式,向代理行發出關於該日(“付款日”)的通知,該日應為終止日之前的一個銀行工作日,並告知其在紐約的帳户,貸款的收入貸記入該帳户。發送上述通知,構成借款人在付款日借入上述數額的不可撤銷的承諾。

2.3 付款

代理行應立即以電傳或電報向各行通知付款日。各行應在付款日紐約時間上午10時,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條件,向代理行提供與該行貸款承諾相等的資金金額,其方式或通過紐約銀行間清算系統結算的資金,或按照代理行其時決定的、為在紐約市用國際銀行交易慣用的以美元結算的其他資金,存入其在_________行帳號為_________的帳户或通知各行已經因此指定的其他帳户,代理行應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條件,在付款日將所收資金貸記入借款人根據第2.2條指定的帳户。

3.還款

3.1 還款

除本合同另有明文規定外,借款人分九個半年期償還貸款。每期的數額相等於貸款的九分之一。但頭八期每期均應進位到1美元的完整倍數,最後一期為全部清償尚未償還的貸款餘額所必要的數額。每期貸款應在自第八個付息日開始的連續付息日支付。

3.2 自願提前還款

借款人得在付息日以_________美元的完整倍數全部或部分提前還款。如果不遲於借款人願意提前還款之日前15個銀行工作日紐約時間下午5時,借款人應向代理行發出有關上述日期和提前還數額的不可撤銷的通知。所定數額連同到付息日利息應在該日並對各行按對其提前償還數額發之二分之一(1/2%)的升水支付。部分提前還款應按在貸款中的比例分攤,並按第3.1條規定的分期,按倒序償還。提前償還的數額不得根據本合同重新借用。

3.3 非法行為

如果任何銀行在任何時間確定,任何法律、條例或條約或其中的任何變動,或其解釋或適用的任何變動,使銀行進行貸款或繼續貸款或索取或收受任何應付數額的行為不合法時,該銀行應將上述決定通知借款人。如果在該筆貸款支付之前發送該通知,則該銀行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將因發送通知而告終止,如果在上述貸款支付之後發送,則借款人應在緊接着通知日之後的付息日提前償還全部貸款;或者,如果該銀行確定,在付息日之前需要提前償還貸款,則根據該銀行的要求,不需支付升水但應連同支付該貸款提前償還之日應付的利息,以及借款人應付給該行的所有其他金額。

4.利息

4.1 基本利率

(1)除第4.2條或4.3條另有明確規定外,每筆貸款在每一利息期應付利息,自利息期的第一天起(包括第一天在內),到該利息期的最後一天(但不包括最後一天在內),年利相當於該利息期利差加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利率的金額。

(2)除本合同另有明確規定外,貸款的應付利息應在每一付息日支付。

(3)代理行應在每次決定倫敦銀行同業拆放率後,立即通知借款人和各行。

4.2 延遲支付的利息

如果借款人應付的任何金額到期未付,上述金額在利息期內的利息應在適用的法律所允許的範圍內支付,自支付日(包括該日在內)到上述金額支付日(但不包括該日在內),年利數額相當於該利息期內每天

(1)利差;

(2)1%;

(3)下述的最高額;

(a)代理行在倫敦銀行同業市場上述金額美元存款的隔日報價(以年率表示);

(b)利息期內到期日為付息日的倫敦銀行同業拆放率(或者,如果到期日不是付息日,則為該利息日所在的利息期內);

(c)在該到期日(如果該到期日是利息期的首日)開始的利息期的倫敦銀行同業拆放率(或者第4.3條規定的倫敦銀行同業拆放率的替代利率)。

4.3 替代利率

如果代理行在與各行進行實際可行的協商之後,在任何時候確定(1)不可能確定下一利息期的倫敦銀行同業拆放率,或(2)該利息期內的倫敦銀行同業拆放率不能充分地反映利息期內多數貸款權銀行在倫敦銀行同業市場獲得的美元存款的費用,代理行應立即將這一決定通知借款人和各行。如果通知是在支付貸款之前發出,則銀行在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義務應在通知發出之日終止。如果通知是在支付貸款之後的任何時間發出,則每家銀行應儘快地將利率通知借款人。該利率由上述銀行按給該行提供該利息期貸款的有效費用加1%(以年率表示)確定。銀行貸款利息應在該利息期內,以該行的通知所規定的利率計息。按照該行的請求,借款人應簽署並提交為充分有效地實施本款規定所需的單據,包括,但不限於,為交換該行持有的票據而應由該行簽署並交付的新票據。

5.費用

5.1 承諾費

借款人每年支付給銀行貸款總額0.5%的承諾費。從本合同之日起(包括該日在內),到付款日和終止日中較早之日(但不包括該日在內)為止,從其後第3個月的該日起開始按季支付至付款日與終止日中較早之日。

5.2 管理費

借款人應支付給管理行相等於貸款總額1%的管理費,在當日支付。

5.3 代理費

借款人應支付給代理行代理費,代理費包括

(1)付款日和終止日兩者之中較早之日後的60天內,支付_________美元,和

(2)借款人在提款的週年日應付或應償還的任何金額尚未償還的,則按提款日每一週年支付_________美元。

6.税款

6.1 不得抵消、反索或扣交;補足條款

根據本合同,代款人所應作出的每次付款或開出的票據,均不得抵銷或反索,並不得扣交由任何地點或其任何政治分支機構、或税務當局徵收的任何性質的、目前或將來的税款。但是,如果法律規定從上述支付額中扣交税款,則借款人應為銀行或代理行扣交,並按時支付給主管當局。其後付給各行和代理行另外一筆金額,以保證該行或代理行除去税收的實際所得淨值,與如果對該筆支付沒有扣交税額時的所得相等。所有上述税款均應由劃款人需要在支付罰金或付息之日前支付。但是,如果任何上述罰金或利息到期應付,借款人應向政府主管當局立即支付。如果代理行或任何銀行應支付上述税款、罰金或利息的任何金額,則借款人一經要求,即應用美元如數補償代理行或銀行。如果借款人應交任何税款,則應在交税後30天之內,將證明上述交税的官方税收收據或證明副本交付代理行。

6.2 印花税

借款人應支付與本合同或票據有關的任何管轄地徵收的註冊税或轉讓税,印花税或類似的税款以及應付的罰金、利息。如果代理行或任何銀行支付了任何上述税款、罰金和利息,則借款人一經要求即應如數補償代理行或該行。

7.付款;計算

7.1 款項的支付

(1)借款人按照本合同的應付款項或票據,應在上述應付之日紐約時間上午11時為止,用美元、用紐約銀行間清算系統清算的資金,或按照代理行其時決定的、為在紐約市用國際銀行交易慣用的以美元結算的其他資金,支付給代理行在_________銀行開立的帳號為第_________號的帳户,或代理行通知借款人指定的其他帳户。

(2)凡根據本合同或根據票據寫明到期應付款項,或任何利息期的終止日在某規定月份的特定日,如果沒有相應的日期,則應在該月最後一個銀行營業日付款或終止(視具體情況而定)。凡寫明上述支付的到期日或任何利息期的終止日不是銀行工作日,則在下一銀行工作日支付或終止利息期(視具體情況而定)。除非下一個銀行工作日跨月。在這種情況下,應提前在上一個銀行工作日支付或終止(視具體情況而定)。

7.2 計算根據

本合同應付的利息和承諾費,應按1年360日和實際過去的天數計算。

8.先決條件

8.1 付款日前應滿足的條件

各行貸款的義務須根據下列條件而定:即代理行應在不遲於付款日前5個銀行工作日的紐約時間下午5時收到經簽署的副本以及經確認的副本若干份,或另外經確認的副本若干份,足以使所有的銀行都持有下列文件,每份註明交送日期,其形式和內容均應為代理行所滿意:

(1)借款人證明書,其格式基本按照附錄4的規定格式,以及其中所規定的附件。

(2)借款人律師的意見書,基本上按照附錄5所規定的格式。

(3)當地法律事務所,代理行和銀行特聘的當地律師出具的意見書,基本上按照附錄6規定的格式。

(4)代理行和銀行特聘的紐約律師出具的意見書,基本上按照附錄7規定的格式。

(5)_________信箱作出的不可撤銷的書面承諾,接受指定作為借款人的代理人以接受傳票,基本上按照附錄8規定的格式。

8.2 付款時或付款之前應滿足額外條件

各行貸款的義務應根據下列額外條件而定:

(1)在付款日沒有發生或沒有繼續存在任何違約事件,或沒有由於發出通知或時間屆滿,或者由於兩者而可能構成違約事件。

(2)代理行在貸款付款時或付款之前已收到

(a)證明各該行貸款承諾的9份票據,總額相當於該行貸款總額。而每張票據的金額與貸款的每期償還金額相等,這些票據基本上按照附錄2的格式,並根據第3.1條確定,經正式簽署和交付,而且註明支付日期;以及

(b)一份經簽署的文本和經確定的文件副本若干份,或額外簽署的副本若干份,使所有銀行足以得到為代理行和任何銀行合理要求的這種其他文件,其形式和內容應為代理行滿意。

9.聲明與保證

9.1 聲明與保證

借款人向各行聲明與保證如下:

(1)借款人是根據_________地法律正式成立並有效存在的公司,有權擁有自己的財產,從事目前從事的營業,並完成本合同預定的交易。

(2)借款人已經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授權簽署和遞交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並履行其在本合同以及票據項下的義務,完成本合同預定的交易。

(3)本合同已經借款人正式簽署和提交,與經過借款人簽署和交付時的票據均構成借款人合法的、有效的和有約束力的義務,並按各該條款可對借款人執行。

(4)批准貸款或為本合同或票據的有效或強制執行所必需的所有的政府許可和措施,已經取得或得到履行,並仍繼續有效。

(5)沒有發生或沒有繼續存在任何違約事件,或沒有由於發出通知或時間屆滿,或由於上述兩者而可能構成違約事件,或借款人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合同中包含有對所借款項的義務或提供信貸的義務時,沒有違約事件,而且在貸款時亦將不發生上述違約事件。

(6)借款人或作為借款人的任何子公司,作為一方當事人的任何合同的條款,不需要借款人的債權人或任何子公司的債權人同意或批准,或向其通知本合同或票據的簽署或提交,或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的義務的履行,或本合同預定的交易的進行。上述簽署,提交、履行和進行,不會違反對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的公司章程或細則,或任何合同、文件,或對借款人或子公司或其財產適用的判決,命令、法律法規或條例或構成違約行為。

(7)借款人目前沒有尚未結案的,或據借款人所知,也沒有或將提起的訴訟、審理、程序或索賠要求,此項訴訟案件或索賠要求,一旦敗訴,可能對借款人以及子公司的綜合財務狀況具有重大不利影響或損害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義務的能力,或影響本合同或票據的有效性或強制執行性。

(8)除第10.6條但書所指的留置權類型,借款人對其財產擁有完好的和可以出售的所有權,在其財產上,沒有一切留置權和其他抵押權。借款人在本合同和票據項下的義務,至少與借款人或所借款項或發放信貸的保證人的所有其他義務處於比例平等的排列次序。

(9)借款人和子公司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及截至該日為止的會計年度綜合財務報表是完整和準確的,是按照_________地為良好的會計慣例普遍接受的原則,準備和經常適用的,並且為獨立會計師事務所證明為公正地反映了該日借款人和子公司綜合財務狀況,及其在該會議年度經營活動的綜合結果。

(10)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來,借款人和子公司的綜合財務狀況或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義務的能力沒有重大不利的變化。

(11)無論借款人或是其財產均不得根據主權或其他事由,就本合同有關的任何訴訟或審理程序享有不受管轄,在判決前後不受扣押或強制執行的豁免權。

(12)在此之前提交給代理行或任何銀行的有關借款人的、並與本合同有關的所有情況,在一切重要方面是完整而準確的。

9.2 重複聲明與保證

第9.1條所規定的每一項聲明與保證,視同在支付貸款之日當日和在每一利息支付日當日所作出的聲明與保證一樣。

10.約定事項

10.1 收入的利用

借款人應將款的收入用作流動資金。

10.2 政府許可

借款人應獲得並充分有效地持有和實施與本合同或票據有關的所有政府許可,和向政府部門進行的登記。

10.3 財務報表

(1)借款人應在不遲於每一會計年度的每一季度結束後45天內,向代理行提供,並向各行提供一份借款人和子公司每季末的綜合與統一的資產平衡表,該季度收入報表以及財務狀況變化表。上述報表由其財務負責官員證明為完整、正確、公正及準確地反映了借款人和子公司在該季度終止時綜合財務狀況及其在該季度活動的效果。

(2)借款人應在不遲於其會計年度終止後90天給代理行並給各行一份,關於借款人與子公司按照為_________地普遍接受、並一致適用的、良好會計慣例的原則制訂的綜合與統一的資產平衡表、收入報表和該會計年度財務狀況變化表。由借款人選任,並由經代理行接受的獨立會計師事務所證明上述報表公正地反映了該會計年度終止時借款人和子公司的綜合財務狀況及其在該會計年度的活動成果。該證明書應包括或連同一份説明書,即在該事務所審查上述財務報表期間,該事務所沒有注意到或發現可構成違約的事件,或者由於發出通知或時間屆滿,或者由於這兩者而可能構成違約的事件(或對注意到或發現的上述違約事件的詳細敍述)。

(3)借款人應經常向代理行提供為代理行或任何銀行可以合理要求的上述其他報表和資料。

10.4 檢查權

借款人應使代理行的代表或任何銀行能夠在任何合理時間審查其財產和記錄。

10.5 違約通知

借款人應將每一構成違約的事件,或由於發出通知或時間屆滿,或由於二者而可能構成的違約事件,以及對其根據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的義務的履行能力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不利影響的每一其他事件,立即通知代理行。

10.6 留置權和抵押權

如果借款人就其作為借款人的義務,或對所借款項或提供的信貸作為擔保人的義務,在其財產上設有或允許產生任何留置權或其他抵押權,上述留置權或抵押權應平等地、按比例地保證本合同和票據項下全部應付的金額得到支付;並且在設立任何上述留置權或抵押權時,應作出明文規定,任何銀行對此不負擔任何費用。但是,本條不適用於:

(1)購買時在財產上設立的任何留置權僅僅作為支付財產購買價格的保證;

(2)在銀行交易的一般過程中產生的留置權,用以保證在最初發生之日後一年內到期的債務;

(3)對於庫存設立的留置權,用以保證在最初發生之日一年內到期的債務,該項債務由出售庫存所得中付還。

10.7 保險

借款人應向財務狀況良好和有聲譽的保險人就類似經營中公司慣有的風險對其財產投保。

10.8 免税通知

如果任何時候由_________地或其任何政治分支機構或税收當局對於合同項下任何支付應予徵收的、不論什麼性質的、現在或將來任何性質的税款可以免徵,則借款人應及時向代理行遞交一份證明上述免税文件的副本。

11.違約事件

11.1 違約事件

如果發生下列一種或一種以上違約事件,或該違約事件正在繼續,代理行以及各行應行使第11.2條規定的補救方法。

(1)借款人未能支付本合同項下的應付款項;

(2)借款人未能履行或遵守本合同項下應由借款人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約定事項或合同(但不是第11.1條中所指的事項),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發生之後30天內滑得到補救;

(3)借款人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聲明或保證,或在遞交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其他文件中的聲明或保證,證明其在作出、重複作出或認定其作出或重複作出時,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準確、不完整的,或使人誤解的;

(4)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未能履行或遵守任何其他借款或提供信貸合同中的任何約定事項或合同,在該合同中,借款人或作為借款人或保證人的子公司是合同的一方當事人;

(5)借款人或任何子公司將

(a)被解散,

(b)沒有付清或不能付清到期債務;

(c)在破產程序中自願開始破產清理案件,或根據影響債權人權利的任何類似法律,尋求任何其他補救措施的任何其他訴訟或審理程序;

(d)在破產程序中,對開始強迫破產清理案件或任何其他此類訴訟或審理程序,用答覆或其他方式表示同意;

(e)在破產程序中或任何其他訴訟或審理程序,已經開始強迫破產清理案件訴訟,如果該案或任何其他訴訟或審理程序在案件提起時60天內未被駁回或中止,或如果任何上述駁回或中止不再有效;

(6)借款人履行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的任何義務所必需的任何政府許可不再有效和繼續有效;

(7)多數貸款權銀行合理地認為,任何政府當局或法院所將採取的任何行動,對借款人以及子公司的狀況有不利影響,或對借款人履行其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的義務的能力有不利影響,如果這項行動在採取以後30天內沒有撤銷或撤銷的決定不再有效;

(8)借款人應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其全部或絕大部分的財產,或不再經營其日前經營的全部或絕大部分的營業。

11.2 違約補救

如果發生任何違約事件並且違約事件正在進行。代理行根據多數貸款權銀行要求,可以,並應通知借款人:

(1)宣佈各行根據本合同的義務宣告終止,以及/或者;

(2)宣佈在終止日之後到期的借款人應付的全部金額立即到期並應該支付,因此所有上述金額應立即到期和應付,不需要等待,提示、要求付款、作成拒絕承兑證書或任何種類的通知,所有這些都已經借款人明示放棄。

11.3 抵消權

如果本合同項下任何應付金額到期未付,借款人授權各行不需事先通知即可根據抵銷權、銀行留置權或反索權,對於任何時候在該行或其任何附屬銀行、分支機構或辦事處所佔有的借款人任何幣值的資產提起訴訟,以全部償付其應支付給各行的金額。提起訴訟的任何銀行應立即就該行根據本條提起的訴訟通知代理行。

11.4 非排他性權利

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權利是累加的,並不排除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權務、特權或補救方法。

12.適用、分配以及支付額的分攤

12.1 適用以及支付額的分配

代理行根據本合同或票據(但不是根據第3.3或14.4條)收到人的全部支付額,應不考慮借款人所指定的適用而作如下分配:首先根據第14條到期未付的任何數額,但不是根據第14.4條應付的金額;其次,用於第5條到期未付的任何費用;第三,任何根據第3.2條到期未付的保險費;第四,任何到期未付的貸款利息;第五,償還貸款本金。上述支付額應按照所收到的資金,按第14條(而不是按第14.4條)應付的各該金額和按第5條應付的各項費用。到期未付的保險費、利息或本金按比例在代理行和各行間分配。

12.2 支付額的分攤

如果任何銀行在任何時候得到按照本合同應付的全部或部分金額(不是指根據第3.3條或11.3條或14.4條,或根據第12.1條由代理行進行的分攤),該行應立即將所得金額付給代理行,代理行應根據第12.2條分配上述金額,如同該款為借款人所付還。但是,如果任何銀行在任何時候通過行使抵消權、銀行留置權或反索得到本合同項下應付金額的全部或部分款項,該行應立即向其它銀行購買這些銀行的貸款參與權,使購買貸款參與權的該行能按比例與其他銀行分攤上述金額。再者,如果此後從購買銀行得到上述金額的全部或部分,則購買應予以撤銷,而購買價格應按補償程度恢復。但對利息所作的調整應當是公平合理的。借款人同意,根據本條從另一銀行購買參與權的任何銀行可以在法律允許的最大限度內,充分實行其所有有關該參與權的支付權利,如同該銀行是借款人上述金額的直接債權人。上述規定不會以任何方式影響各該銀行保有本合同或票據項下以外的債權所得到的金額。

13.代理行

13.1 代理行

(1)各行授權代理行代表該行實施本合同專門委託給委託行的權力及其它所有合理的附加權力。代理行和各行之間的關係僅為代理人和本人的關係,而決不能將代理行視為任何銀行的信託受託人,或對代理人規定本合同明示條款規定以外的任何義務。

(2)無論代理行或其任何董事、職員、僱員或其他代理人,都不對下列事項承擔任何責任:

(a)借款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的義務;

(b)在本合同中所作聲明與保證或提供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其他文件的真實性;

(c)本合同或票據的有效性或強制執行性。

(3)無論代理行或其董事、職員、僱員或其他代理人對與本合同或票據有關的作為或不作為,除重大過失或故意的不良行為外,不負任何責任。代理行有權善意信賴經認為是真實的,並由適當的人遞交或簽署的任何文件,信賴由它選擇的任何獨立的法律顧問或其他專業顧問的意見,並對任何其他當事人由於上述信賴的結果不負責任。

(4)各行已對借款人進行了有關貸款的資信情況的調查和評估,並確定作出這項貸款是適當和謹慎的。除本合同明確規定以外,代理行沒有責任向任何銀行提供與借款人有關的信用或其他情報,不論這些情報是在撥付貸款之前或之後得到的。

(5)代理行應立即

(a)向各行傳送其收到借款人給各行或要求各行採取某項行動的每份通知或其它文件;

(b)在收到第7.1條的所有文件時,通知每家銀行;

(c)在收到第7.2條的所有文件時通知各行;

(d)將收到的各銀行的全部票據轉交該行,以及

(e)將根據第6.1條遞交代理行的任何文件的副本轉交各行。代理行應儘快將根據第8.1條和8.2條收到的文件副本轉交各行。

(6)代理行沒有責任詢問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或票據項下的義務。但是,代理行應立即向各行通知其作為代理行收到關於違約事件的通知,或由於通知或時間屆滿,或由於兩者而構成違約的事件。

(7)除本合同另有明確規定外,代理行沒有義務向任何銀行説明由於它或它的附屬機構貸款而收到的金額或其利潤。代理行及其附屬機構得向借款人貸款,接受借款人存款,並一般地與借款人進行各種經營活動,如同不是代理行一樣。

(8)根據本合同,代理行可將各行視為為所有目的而提交給該行的票據持有人,除非或直到向代理行通知轉讓或讓與。任何票據持有人的任何請求、許可或同意應是決定性的,並對任何後手持有人有約束力。

(9)代理行在任何時候都可以辭職,以書面通知各行和借款人,多數貸款權銀行也可説明理由或不説明理由地通知代理行予以撤換。在作出上述任何一種通知時,多數貸款權銀行應有權指定一個接替的代理行。如果在作出上述通知的30天內接替的代理行沒有被指定和沒有接受這種指定,則已卸任的代理行可以指定一接替的代理行,這種指定的代理行其綜合資本和盈餘至少有_________萬美元或與其相等的其它外幣,或者是這種銀行的一個附屬機構。接替的代理行一經接受指定為代理行時,即應接替並被賦予卸任的代理行的一切權利、權力、特權和責任。卸任代理行應被解除本合同下的義務。儘管卸任的代理行辭職或被撤換,在它根據本合同和為代理行時所作所為或不作為,本條的各項規定應繼續對它有效。

13.2 償付的約定事項

各行應按其各自決定的份額按比例補償代理行(就借款人未補償部分)在執行其他為代理行職責時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和其他特聘的顧問的合理費用,如果代理行需要在支付貸款之前支付上述費用,則按該行各自的貸款承諾確定。如果在此之後,則按其在這個時候所保持的貸款金額確定。

13.3 代理人未收到的資金

(1)除非在本合同的付款到期日之前代理行已經收到借款人的書面通知,借款人在該日不打算全部支付,否則代理行可以推定借款人在到期日已經支付,並據此推定,代理行可以(但不必)在該支付日向各經提供與該行推定應支付部分相等的金額。如果借款人事實上並未支付代理行,一經各行要求,應立即償付代理行提供的金額,連同從支付之日起(包括該日在內)代到償付之日(不包括該日在內)每日的利息。由代理行確定的年利率是代理行提的倫敦同業銀行市場的該日美元存款的隔日利率。

(2)代理行在支付之日應有權推定各行(但已經向代理行發出相反通知,代理行在支付前已收到該通知的任何銀行除外)已經按照第2.3條向代理行提供資金。根據上述推定,代理行可以(但不必)把相當於所有銀行(沒有從它們收到上述通知)各自貸款承諾總額的資金貸記入借款人。如果未發出上述通知的任何銀行沒有根據第2.5條提供資金,並且代理行已經將相當於該行貸款承諾的金額貸記入借款人按照第2.2條開立的帳户,代理行應有權根據其選擇,從該行或借款人立即索還上述金額(不影響借款人對上述銀行的權利),以及從支付日起(包括支付日在內)到索還之日(不包括該日在內)上述金額每日利息,代理行確定的年利率為代理行提供的倫敦銀行同業市場的該日美元存款的隔日利率。

14.補償

14.1 開辦費

借款人應以美元立即償還代理行代表借款人或經理行談判、準備和簽訂本合同和票據以及有關銀團貸款發生的一切合理費用。上述費用應包括,但不限於,印刷和複製費用,旅行和通訊費用,本合同規定的交易所附加的任何廣告費以及代理行和各行特聘顧問和特聘的紐約律師的各項費用。

14.2 修改和強制執行費用

借款人應即以美元補償代理行和各行由於

(1)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變更、談判、準備或履行,

(2)任何違約事件,或

(3)保持或執行本合同或票據項下任何權利,或與之有關而發生的所有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用。

14.3 其他費用

如果借款人:

(1)在發出第2.2條所指的通知後,沒有在規定執行各項條件之時或之前執行第8條規定的各項條件,或用其它方式不履行其根據第2.2條不可撤銷的承諾;

(2)到期應付而未付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應付金額,或者;

(3)不是在支付利息日,支付任何貸款的本金,借款人應以美元立即向各行支付所有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任何利差損失或清償的費用,或使用獲得的存款進行貸放的費用,以撥付過期的金額或在作出支付的利息期內撥付該項貸款(視具體情況而定)。

14.4 增加的費用

借款人應以美元即期向每家銀行支付由上述銀行確定因該銀行的貸款或其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而發生的全部費用和已收或應收金額的減少部分,以及因法律、條例或條約的公佈、變化或解釋,或由於該行遵守任何政府當局的命令,要求或請求(不論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而發生的全部費用以及已收或應收金額的減少部分,包括,但不限於,產生於

(1)任何税款的徵收或變更,但不是

(a)以該銀行或其貸款分行淨所得計算並由該行總行或貸款分行所在地徵收的任何税款,以及

(b)第6.1條所指的任何税款的徵收或變更,或者

(2)對該行準備金、專門存款的徵税或變更,或對該銀行資產、負債或其帳上存款或貸款的類似要求的任何上述費用或減少。

15.一般條款

15.1 法律的選擇

本合同受紐約州法律的管轄。並據此釋義和解釋。

15.2 管轄權

(1)借款人同意凡與本合同或任何票據有關的訴訟或審理程序都可在紐約州法院或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提起並執行;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接受各該法院管轄,不可撤銷地指定_________信箱(該信箱在紐約設有辦事處,位於__________________街,紐約10004)為其收受任何上述訴訟或審理程序送達傳票或其它法律傳喚的代理人。借款人同意,只要它根據本合同有任何義務,應為傳票或傳喚的送達而在紐約保持正式指定的代理人。借款人同意,如果不能保持該代理人,任何傳票或傳喚得按本合同通知規定的地址,用掛號郵件郵寄送達借款人。

(2)借款人並同意,可以在_________在或可以找到借款人或其任何財產的任何其他管轄地的法院,提起任何上述訴訟或審理程序及執行,並不可撤銷地接受上述法律管轄。

(3)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放棄就本合同或票據有關的任何訴訟或審理程序不受在美國紐約州_________地,美國紐約南區巡迴法院或任何其他國家或管轄地法院的管轄,在判決前後不受扣押及執行的所有豁免權(不論是以主權或其他為根據),並同意在或有關任何上述訴訟或審理程序時不提起或不主張任何豁免權。

(4)借款人在法律允許的最大限度內,不可撤銷地放棄對現在或以後在紐約州最高法院、紐約縣或紐約南區巡迴法院提起的、以任何方式與本合同或任何票據有關的訴訟或審理程序指定的審判地點提出異議,對在上述法院提起的訴訟,不可撤銷地放棄以出庭不便為理由而提出的請求。

15.3 貸款貨幣

(1)根據第14條規定需要償付的費用,如果原來是以美元以外的貨幣支付時,借款人同意應以相當於美元的金額償還,即發生上述費用的人,根據正常的銀行程序,在原費用支出之日以上述其他貨幣購買美元所應支付的金額(在升水和兑換費用之後)。借款人並同意,根據第4.2條,上述金額應付的利息應根據其金額以美元計算。

(2)本合同第1條款述及的美元是至關重要的。根據本合同或票據,借款人對於任何到期金額的義務,儘管以任何其它貨幣支付(不論根據判決或其它),應僅以美元計算的金額履行,即以代理行或上述銀行根據正常的銀行手續,於收到上述支付款項之後的銀行工作日立即以其它貨幣購買的金額(在升水和兑換費用之後)履行。如果由於任何理由,購買的以美元計的金額不足原來到期日的金額,借款人同意以美元支付為賠償上述不足金額所必需的上述附加金額。借款人沒有因這種支付而解除的債務應作為單獨和獨立的債務到期,並在本合同規定解除之前應繼續充分有效。

15.4 票據的替換

由於票據丟失、盜竊、被毀或殘缺不全,以及

(1)在丟失,被竊、或被毀的情況下,借款人收到他可以合理地滿意的補償或擔保(除非票據持有人是公認可靠的金融機構,則持有人自身關於補償的協議應被認為是令人滿意的);或者

(2)如果票據殘缺不全,則在向借款人出示該殘損票據時,借款人應自付費用簽署並遞交一份新的票據,註明支付日期和相同的本金金額代替殘損票據。

15.5 通知

除本合同另有明確規定外,所有通知應按照本合同以電傳或電報或派人送交的書面通知,用傳真發送或航空郵遞,郵資已付。上述所有通知應遞交給附錄1指定的收受人的電傳號或_________號或地址(視具體情況而定),或上述收受人通知其他當事人已指出的其它號碼或地址。所有上述通知應在收到時有效。

15.6 補救和棄權

代理行或任何銀行沒有或遲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應不應視為放棄或損害上述權利。單一地或部分地行使上述權利應不排除以任何其它方式行使或進一步行使上述權利或其它權利。除非以書面形式表示,否則上述權利的放棄應屬無效。上述任何權利的放棄不能視為本合同任何其它權利的放棄。

15.7 變更本合同只能由當事人書面簽字的文件變更。

15.8 轉讓

(1)本合同對借款人、代理行和各行及其各自的繼承者和受讓人的利益有約束力。但是,如果代理行以及所有銀行沒有事先書面同意,借款人不能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

(2)各行得在任何時候讓與或轉讓其在任何票據或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義務。但是,任何銀行都不得以根據任何管轄地的公司法或票據法需要登記的形式或方式作出上述讓與或轉讓。借款人應經常根據任何銀行的請求,簽署並遞交為讓與或轉讓發生充分效力所必需的文件,包括,但不限於,該銀行應簽署和遞交的以換取該銀行持有的票據的新票據。如果任何銀行讓與或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則本合同中所指各行,就其各自利益而論,應指各個被轉讓權利和義務的銀行和個人。

15.9 代理行或任何銀行的決定

代理行或任何銀行的每一決定,在沒有明顯錯誤時,應是最終的,對當事人有約束力。

15.10 繼續有效

借款人在第6.1條、6.2條和14條項下的義務,在償還貸款、取消票據及終止銀行和代理行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時仍然有效。

15.11 語言

有關本合同提交的每份文件均應為英文,或應附有英文譯本,由必須提交上述文件的當事人確認為完整和準確。

15.12 條款的可分割性

本合同中任何管轄區禁止或不能執行的任何條款就該管轄區而言,在上述禁止或不能執行限度內無效,並不使合同的其它條款無效,或者影響該條款在任何其它管轄區內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

15.13 副本

本合同以簽署任何數量的副本,所有上述副本合起來應視為構成同一合同。

15.14 術語的統一性

本合同包括關於標的事項的當事人之間的全部合同,並取代所有口頭陳述和以前的書面文件。

雙方於合同開端所述日期在紐約正式簽署和交付本合同,以資證明。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公司     代理行(蓋章):_________銀行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管理行(蓋章):_________銀行

代表(簽字):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 篇8

借 款 方: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代 理 方: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出 借 行: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本借款合同於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由借款人________公司(簡稱借款人),代理人________銀行(簡稱代理人),經理人____ 銀行和________銀行(簡稱出借行),以及貸款人若干銀行與在簽名頁上列明為銀行的金融機構(合稱各行,單稱一家為銀行)簽署。

鑑於借款人提出從銀行借款,各銀行分別地但不連帶地提出向借款人貸款,總額為____ 萬美元,當事人協議如下:

第一條 定義下列術語具有所指明的含義:

(1)銀行工作日指____ 同業銀行市場和各銀行在____ 進行美元存款交易的營業日。____ 銀行工作日指____ 銀行進行美元存款交易日。

(2)付款日具有第2.2條中該術語的含義。

(3)美元或$指美國的合法貨幣。

(4)違約事件具有第11.1條中該術語的含義。

(5)付息日:就利息期而言,指這種利息期的最後一天。

(6)利息期指在付款日開始(就首個利息期而言),或在前一個利息期的最後一天開始就任何後續利息期而言,並且在與付款日日數相應之日或其後第六個月最後一天終止的時期。

(7)貸款分行,就任何銀行而言,指附錄1中指定的某銀行辦事處或為本合同目的,該銀行在任何時候通知代理行的借款人得指定作為其貸款分行和其他辦事處。

(8)____ 銀行同業拆放率:就任何利息期而言,指代理行所決定的任何利率(以年利率表示),以若干參考行(或者,如果該參考行不是一家銀行,則由該參考行的附屬銀行)通知代理行各自利率之後所計算的平均匡算。在某利息期開始前兩個____ 銀行工作日上午11時整,各參考行按照各自利率向____ 銀行同業市場上的主要銀行提供期限與上述利息期相同的美元存款,數額與該利息期內預付貸借的、進位到____ 萬美元的完整倍數的貸款數額實際相等(不考慮任何權利或義務的讓與或轉讓)。但是,如果任何參考行沒有如此通知利率,____ 銀行同業拆放率必須以其餘參考行通知代理行的利率為基礎,確定____ 銀行同業拆放率。

(9)貸款:就任何時間的任何銀行而言,指該銀行據此進行的貸款,或該銀行據此進行的本金數額尚未歸還的貸款,任何時間的各貸款指所有銀行在上述時間貸款的總和。

(10)貸款承諾:就任何銀行而言,指確定的數額並在借款合同的簽字頁該銀行名稱旁寫明。

(11)多數貸款權銀行:指在支付任何貸款前的任何時間,貸款承諾總額佔全部貸款承諾50%以上的各行,以及在此後任何時間,擁有該時間內佔貸款本金總和50%以上貸款的各行。

(12)利差:為1%.

(13)票據:指證明任何銀行貸款的每一張本票,基本上按附錄2的格式。

(14)參考銀行:指____ 銀行、____ 銀行以及____ 銀行在____ 的總行。

(15)子公司:指任何時間的任何實體,該實體50%以上的公開發行的表決權股或其他通常有權選舉其董事或其他管理部門的股東權益,由借款人一個或更多的實體實際擁有或者直接或間接控制,或者借款人以及一個或更多的實體實際擁有或間接控制。

(16)終止日:指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17)全部貸款承諾指____ 萬美元。

第二條 承諾與付款

2.1 貸款承諾:每個銀行按照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分別地但不連帶地同意,通過其貸款分行,向借款人提供與該銀行的貸款承諾相等的本金數額貸款。

2.2 通知與借款承諾:如果借款人希望借入與全部貸款承諾相等的數額,則應在不遲於它原意指定上述借款日之前5個銀行工作日____ 時間下午5時,基本上按照附錄3的格式,向代理行發出關於該日(付款日)的通知,該日應為終止日之前的一個銀行工作日,並告知其在____ 的賬户,貸款的收入貸記入該賬户,發送上述通知,構成借款人在付款日借入上述數額的不可撤銷的承諾。

2.3 付款:代理行應立即以電傳或電報向各行通知付款日。各行應在付款日____ 時間上午____ 時,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條件,向代理行提供與該貸款承諾相等的資金金額,其方式或通過____ 銀行間清算系統結算的資金,或按照代理行其時決定的,為在____ 市用國際銀行交易慣用的以美元結算的其他資金,存入其在____ 帳號為____ -____ 的賬户,或通知各行已經因此指定的其他賬户,代理行應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條件,在付款日將所收資金貸記入借款人根據第2.2條指定的賬户。

第三條 還款

3.1 還款:除本合同另有明文規定外,借款人分____ 個半年期償還貸款。每期的數額相等於貸款的____ 分之一,但頭____ 期每期均應進位到1美元的完整倍數,最後一期為全部清償尚未償還的貸款餘額所必要的數額,每期貸款應在自第____ 個付息日開始的連續付息日支付。

3.2 自願提前還款:借款人得在付息日以____ 萬美元的完整倍數全部或部分提前還款。如果不遲於借款人願意提前還款之日前15個銀行工作日____ 時間下午5時,借款人應向代理行發出有關上述日期和提前還款數額的不可撤銷的通知。所定數額連同到付息日利息應在該日對各行按對其提前償還數額0.5%支付。部分提前還款應按在貸款中的比例分攤,並按第3.1條規定的分期,按倒序償還。提前償還的數額不得根據本合同重新借用。

3.3 非法行為:如果任何銀行在任何時間確定,任何法律、條款或條約或其中的任何變動,或其解釋或適用的任何變動,使銀行進行貸款或繼續貸款或索取或收受任何應付數額的行為不合法時,該銀行應將上述決定通知借款人,如果在上述貸款支付之後發送,則借款人應在緊接着通知日之後的付息日提前償還全部貸款;或者,如果該銀行確定,在付息日之前需要提前償還貸款,則根據該銀行的要求,應連同支付該貸款提前償還之日應付的利息,以及借款人應付給該行的所有其他金額。

第四條 利息

4.1 基本利率:

(1)除第4.2條或4.3條另有明確規定外,每筆貸款在第一利息期應付利息,自利息期的第一天起(包括第一天在內),到該利息期最後一天,(不包括最後一天在內),年利相當於該利息期利差加____ 銀行同業拆放利率的金額。

(2)除本合同另有明確規定外,貸款的應付利息應在每一付息日支付。

(3)代理行應在每次決定____ 銀行同業拆放率後,立即通知借款人和各行。

4.2 延遲支付的利息:如果借款人應付的任何金額到期未付,上述金額在利息期內的利息應在適用的法律所允許的範圍內支付,自支付日(包括該日在內)到上述金額支付日(不包括該日在內),年利數額相當於該利息期內每天(1)利差,(2)1%,以及(3)下述的最高額:(a)代理行在____ 銀行同業市場上述金額美元存款的當日報價(以年率表示);(b)利息期內到期日為付息日的________銀行同業拆放率(或者,如果到期日不是付息日,則為該利息日所在利息期內);(c)在該到期日(如果該到期日是利息期的首日)開始的利息期的________銀行同業拆放率。

4.3 替代利率:如果代理行在與各行進行實際可行的協商之後,在任何時候確定(1)不可能確定下一利息期的________銀行同業拆放率,或(2)該利息期內的________銀行同業拆放率不能充分地反映利息期內多數貸款權銀行在________銀行同業市場獲得的美元存款的費用,代理行應立即將這一決定通知借款人和各行,如果通知是在支付貸款之前發出,則銀行在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義務應在通知發出之日終止。如果通知是在支付貸款之後發出,則每家銀行應儘快將利率通知借款人,該利率由上述銀行按給該行提供該利息期貸款的有效費用加1%(以年率表示)確定。銀行貸款利息應在利息期內,以該行的通知所規定的利率計息。按照該行的請求,借款人應簽署並提交為充分有效地實施本款規定所需的單據,包括但不限於為交換該行持有的票據而應由該行簽署並交付的新票據。

第十四條 補償

14.1 開辦費:借款人應以美元立即償還代理行代表借款人或經理行談判、準備、簽訂本合同和票據以及有關銀行貸款發生的一切合理費用。上述費用應包括但不限於:印刷和複製費用,旅行和通訊費用,本合同規定的交易所附加的任何廣告費以及代理行和各行特聘顧問和特聘的________律師的各項費用。

14.2 修改和強制執行費用:借款人應即以美元補償代理行和各行由於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變更、談判、準備或履行;任何違約事件,或保持或執行本合同或票據項下任何權利及與之有關的所有合理費用,其中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用。

14.3 其他費用:如果借款人在發出第2.2條所指的通知後沒有在規定執行各項條件之時或之前執行第8條規定的各項條件,或用其他方式不履行其根據第2.2條不可撤銷的承諾或到期應付而未付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應付金額;或者不是在支付利息日支付任何貸款的本金,借款人應以美元立即向各行支付所有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任何利差損失或清償的費用,或使用獲得的存款進行貸放的費用以撥付過期的金額或在作出支付的利息期內撥付該項貸款。

14.4 增加的費用:借款人應以美元即期向每家銀行支付下述增加的費用:由上述銀行確定因該銀行的貸款或其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而發生的全部費用和已收或應收金額的減少部分,以及因法律、條例或條約的公佈、變化或解釋,或由於該行遵守任何政府當局命令、要求或請求(不論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而發生的全部費用以及已收或應收金額的減少部分。其中包括(但不限於)產生於(1)任何税款的徵收或變更,(但不是以該銀行或其貸款分行淨所得計算並由該行總行或貸款分行所在地徵收的任何税款,以及第6.1條所指的任何税款的徵收或變更)(2)對該行準備金、專門存款的徵税或變更,或對該銀行資產、負債或其帳上存款或貸款的類似要求的任何上述費用或減少。

第五條 一般條款

15.1 法律的選擇:本合同受________法律的管轄,並據此釋義和解釋。

15.2 管轄權:(1)借款人同意凡與本合同或任何票據有關的訴訟或審理程序都可以在________法院提起並執行;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接受各該法院管轄,不可撤銷地指定

________信箱(該信箱在________設有辦事處,位於________街,)作為其收受任何上述訴訟或審理程序送達的傳票或其他法律傳喚的代理人。該信箱應根據本合同將傳票或傳喚按本合同通知規定的`地址,用掛號郵件郵寄送達借款人。

(2)借款人並同意,可以在________地或可以找到借款人或其任何財產的任何其他管轄地的法院,提起上述訴訟或審理程序及執行,並不可撤銷地接受上述法院管轄。

(3)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放棄就本合同或票據有關的任何訴訟或審理程序不受在

________國________地法院或任何其他國家或管轄地法院的管轄,在判決前後不受扣押及執行的所有豁免權,並同意在有關任何上述訴訟或審理程序時不提起或不主張任何豁免權。

(4)借款人在法律允許的最大限度內,不可撤銷地放棄對現在或以後在________法院提起的、以任何方式與本合同或票據有關的訴訟或審理程序指定的審判地點提出異議,對在上述法院提起的訴訟,不可撤銷地放棄以出庭不便為理由而提出的請求。

雙方於合同開端所述日期在________正式簽署和交付本合同,以資證明。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 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銀行(代理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職 務: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銀行(管理行):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職 務: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各行貸款承諾:

____________________銀 行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職 務: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銀 行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職 務: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貸款承諾總額: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 篇9

合同編號:

貸款方:___

借款 方:___

雙方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丶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並簽訂此合同。

第一條 根據項目計劃批准機關及文號,批准借款方(項目名稱及主要內容)項目,總投資  萬元,其中自籌  萬元,其它  萬元,向貸款單位申請(貸款種類)貸款  萬元。

第二條 貸款方根據借款方以下借款用途同意貸款  萬元。貸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貸款方按照各項貸款辦法規定的利率檔次、計算時間,向借款方計收利息。借款用途:購置設備  台(套)  萬元;土建  平方米  萬元;其它  萬元。

第三條 貸款方保證在核準的貸款額度內,根據貸款合同約定的期限,及時供應資金,如因本身責任,不能按時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遲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由貸款方按本項貸款利率檔次加付  %

第四條 借款方保證按照如下期限歸還本金:  年月  萬元、  年  月  元、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元、  年  月  萬 元。

第五條 借款方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雙方同意按有關規定,用下列資金還款:

1.貸款項目投產後新增加的所得税前利潤  萬元,

2.貸款項目投產後新增加的税金  萬元,

3.自有資金(包括更新改造資金、新產品試製費和生產發展基金) 萬元,

4.新增固定資產折舊  萬元,

5.貸款項目交主管部門的費用  萬元,

6.其它資金  萬元。

第六條 貸款方有權監督借款方按照批准的項目實施計劃、設計方案和合同規定使用借款,未經貸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隨意變更項目內容和借款用途,否則貸款方有權收回或停止借款,並對挪用的貸款部分加收利息  %。

第七條 如借款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由保證人或擔保單位承擔償還本息的責任。

第八條 本合同經借款方、貸款方、保證方簽章後生效,至此項借款本息全部還清後終止。合同正本三份:借款方、貸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副本四份:報送人民銀行一、二級分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税務局。

借款方(單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職務、姓名)   (簽章)

貸款方(單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職務、姓名)   (簽章)

保證人(單位)        (公章)

簽訂日期:____

簽訂地點: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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