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郊區房屋買賣合同書(精選2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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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郊區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1
買方(受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賣方(轉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共同協商,本着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就房屋買賣有關事項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具體情況:
1.位置:________區
2.房屋套型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結構________樓層________,用途________。
3.該房屋的銷售價格為每平方米________元人民幣,總計房價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
二、乙方銷售該房屋應具備合法的《房屋所有權證》,如買賣該房屋引發產權糾紛,概由乙方負責處理。
《房屋所有權證》書證號:
三、房屋四界:
房屋四界
東:_____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______
南:____________________
北: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交成都市房地產交易中心登記後,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總房價款的________%,計________元的定金或________元的預付款,其餘________%,計________元價款則交成都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代存,代辦完房屋產權過户手續乙方將房屋騰空並連同該房屋有關圖紙、資料、房屋鑰匙等交給甲方後,甲、乙雙方同時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由乙方憑甲方出具的書面證明領取售房餘款。
五、甲、乙雙方互相監督,不得隱瞞買賣成交價額。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產權過户手續,其税費按規定各自交納。
六、本合同甲、乙雙方簽章並由成都市房地產交易中心登記。雙方均不得違約。
如甲簽章違約,乙方不退還定金;乙方違約,則雙倍退還甲方定金;違約方還應承擔產權轉回已繳和應繳納的税費和造成的經濟損失。
七、乙方賣給甲方的房屋,在辦理過户手續期間,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而不能進行交易的,甲方提出撤消合同時,乙方應當同意,並如數退還甲方定金。
八、其他決定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甲方執存________份,乙方執存________份,成都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執存________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郊區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2
甲方: 市 房地產開發公司
乙方:莫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乙方申請退還已購買甲方房屋的退房,解除原房屋買賣合同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將20? 年? 月 日購買的 公寓 號和 號房屋退還給甲方。
二、乙方和其愛人有義務配合甲方同房地產管理局、 銀行 分行及其他部門辦理房屋退房的相關手續。
三、因辦理退房手續而發生的相關費用和損失由乙方負責。
四、在乙方辦理好退房手續後五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乙方的首付款 萬元退還給乙方,將購房貸款 萬元退還給 銀行 分行,歸還銀行利息的部分由乙方負責償還。
五、違約金:違約方需支付違約金 萬元。
六、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法律約束力。
北京市郊區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3
賣方(稱甲方): 證件號碼 買方(稱乙方): 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事宜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恪守。
一、房屋狀況
房屋地址 房產證號 建築面積 平方米, 樓層 / , 户/梯,車庫:□有□無 結構:□混合□鋼混□其他 配套:□水錶□電錶□暖氣□燃氣 房屋現狀:□已出租□已騰空□業主住 隨房附贈品 乙方對上述房屋狀況已現場檢驗,併到相關部門進行了瞭解,自願接受。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該房屋成交價為人民幣 元整。
三、洽談、簽訂本合同過程中,世紀樂家不動產代甲方收取乙方支付甲方的 定金人民幣 元整,甲方應主動了解該款項的情況,世紀樂家不動產不必另行通知。同時甲方向乙方和世紀樂家不動產提供產權證等相關過户手續,並交房管部門驗證、過户。
四、具體付款時間:
五、甲方協助乙方將本房產過户到乙方名下,過户過程中產生的税費由□雙方按規定承擔□甲方承擔□乙方承擔
六、甲方於產權過户後 日內向乙方騰交房屋及附屬設施,騰交房屋同時,騰交日前上述房屋在使用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結清,否則,乙方可由房款中扣除代交;交接後房屋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甲方於產權過户後 日內將户口由上述房址遷出。
八、甲方保證上述房屋產權清晰,不存在乙方所未知的產權瑕疵,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務債權等情況,由甲方負責解決,並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擅自終止本合同,應向對方支付總房款的20%的違約金;乙方不按期支付房款或甲方延遲騰交房屋,每逾期一日,由違約方向對方支付總付款的0.3%的違約金;任何一方由其他違約行為,應向對方支付總付款的10%的違約金。
十、其他約定事項
1、甲乙雙方保證提供的證件及聯繫方式、聯繫地址準確無誤,否則後果自負;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應自動支付中介服務報酬。
2、在本次交易及中介過程中,甲乙雙方應支付的費用,如服務報酬等,中介方從違約方的違約金(包括定金)中扣除;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中介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賣方(簽章): 買方(簽章): 中介方:
房產共有人(簽章): 年 月 日
北京市郊區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4
出賣人: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自願將其所有的座落於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棟_________單元_________層_________號的房屋出售給乙方,該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____,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屬_________結構,用途為_________,乙方已對該房屋狀況作了瞭解,願意購買該房。
第二條土地使用權情況
該房屋的土地宗地號為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初始取得方式為_________[出讓][劃撥],《土地使用證》證號為_________,使用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_至_________止。
第三條計價方式及成交價格
甲、乙雙議定的上述房屋成交價格為:按_________[套][建築面積]計算,單價為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元;房屋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
第四條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付款方式為:
一次性付款:乙方應於_________前將購房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分期付款:乙方應於_________預付購房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給甲方,並於_________支付購房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給甲方,餘款於_________結清。
其他方式:_________。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
甲方應保證所提供的上述房屋的權屬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的真實、合法、有效。如甲方提供虛假證件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全部已付款,並按已付款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並應支付相應的賠償金。
第六條房屋交付使用時間
甲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上述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房屋附屬設施及室內裝飾等一併交付。
第七條甲方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如甲方不能按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甲方應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款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___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時,甲方應在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已付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支付購房款,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___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房屋產權轉移登記
甲、乙雙方應當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如實申報成交價格,辦理房屋轉讓登記手續;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不能在_________日內辦理房屋產權轉移登記手續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支付已付款_________%的違約金及賠償損失。
第十條房屋交易税費及其他費用的承擔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有關房屋交易應納税費的規定,繳納各自應當承擔的税費。
在上述房屋_________[權利轉移][交付使用]前,未支付的物業管理費、水、電、煤氣、電訊等其他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支付;在[權利轉移][交付使用]後,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費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約定支付。
第十一條爭議處理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約定:
提交貴陽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附件
房屋平面圖、房屋四至範圍、房屋附屬設施狀況、物業管理費、水、電、煤氣、電訊等其他費用的支付情況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一份,甲、乙雙方各執--份,辦理房屋產權轉移登記時送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份。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北京市郊區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5
甲方(買方): 乙方(供方): 雙方本着保護動物,愛惜、尊重生命的人道主義精神,以誠信、公平、合理之原則,經雙方充分的平等協商,特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1.甲方本着為上述寵物提供合適之生存環境,愛護寵物之目的,與乙方訂立該買賣協議。
2.甲方承諾購買的寵物交接完畢後,盡飼養人之義務,對被買寵物的生命存續期間的防疫、疾病、生育負有照料之義務,並對被買寵物的非正常滅失、受傷、疾病、死亡負有嚴格的、完全的過錯責任;
3.乙方有義務向甲方告知寵物健康狀況、性格、愛好、生活習慣等情況,為甲方飼養購買的寵物提供必要的諮詢和協助;
4.甲方在交接寵物前,必須對此寵物的健康狀態作初步檢查。若發現健康方面的異常,立即告知乙方。
5.寵物在出售後十五天內出現傳染性疾病“犬瘟熱”、“犬細小病毒”致命傳染病問題(注:須在指定保健診所使用“韓國AGE”傳染性疾病檢測試紙板進行測定),乙方承擔犬隻的39;全部治療費用或為乙方更換同等價格的寵物。寵物售出十五天直至以後,乙方不再承擔上述寵物的任何責任。
5.若非寵物健康原因,甲方在購買該寵物後五天內請求退換,應繳納該寵物出售價格50%的違約金。
6.寵物的買賣採取一次性付款,現金結算,款到交接。
7.本合約之解釋權歸甲乙方所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為準。雙方因合約所致之任何爭議,若經協商仍無法達成共識,雙方同意交由甲方或乙方所在地法院裁決。 甲方: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郊區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6
賣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建築面積為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 _____號)。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 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 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税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 __拾__ __萬__ __仟__ __佰__ __拾__ 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 (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 繳交税費當日將差額一併支付給甲方),並於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税費當日支 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 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於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並應在交房當日將房屋設施使用費____ 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税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户手續所需繳納的税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税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户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後,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產權人一份,甲方委託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 乙方委託代理人一份,太原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公證處一份。
第九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方:
地 址:
郵 編:
電 話:
法人代表:
代 表:
日 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郊區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7
存量房買賣合同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經紀機構:____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監製 存量房交易合同 賣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國籍: 身份證照號: 護照號: 營業執照註冊號: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身份證照(證件號): 聯繫地址: 買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國籍: 身份證照號: 護照號: 營業執照註冊號: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身份證照(證件號): 聯繫地址: 經紀機構: 法定代表人姓名: 營業執照號: 備案證號: 執業經紀人姓名: 資格證號: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國家和____省、____市房地產交易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通過 ,友好協商,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守法和誠實信用原則,就該房屋買賣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1.坐落:。
2.房屋所有權證編號:。
3.土地使用權證編號:。
5.房屋性質: 。
6.其它: 。
第二條:房屋其他情況。
1.房屋抵押情況為下列第 項:(僅選一項) 【1】甲方保證該房屋在本合同簽訂之時未曾設定抵押權。 【2】該房屋在本合同簽訂之前已經設定抵押權,甲方承諾在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前解除該抵押,並註銷相應的抵押登記,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2.房屋租賃情況為下列第 項:(僅選一項) 【1】甲方保證該房屋在本合同簽訂之時未曾租賃給他人。 【2】該房屋在本合同簽訂之前已經租賃給他人,甲方保證該承租人已經明確放棄優先購買權,並承諾在房屋交付前解除該租賃關係,註銷相應的租賃登記,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3.房屋物業管理現狀為下列第 項:(僅選一項) 【1】該房屋目前由 負責物業管理,物業服務費交至________年____月。 【2】該房屋目前尚未納入物業管理範圍。
4.隨同該房屋同時轉讓給乙方的房屋附屬設施和相關物品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條:房屋價款。 該房屋(包括閣樓、車庫,本合同附件一明確的房屋附屬設施及物品等) 成交總價為人民幣元(大寫:元整)。房屋(含閣樓)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元,車庫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元。
第四條:付款方式。
1.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給付甲方購房定金元(購房定金可衝抵購房款),甲方在收到乙方購房定金的同時,將該房屋的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交給經紀機構,經紀機構出具收件憑證。房屋買賣無法成交的,經紀機構應及時歸還上述“雙證”。
2.房屋價款支付方式約定為下列第 款。(僅選一款) 【1】一次性付款: 乙方按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的期限為下列第 項:(僅選一項)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 〖2〗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完成之日。 〖3〗房屋交付之日。 〖4〗年____月____日前。 【2】分期付款: 乙方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內,按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乙方於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完成之日,按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 %,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乙方於房屋交付之日,按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貸款支付: 。 【3】其他方式:。
第五條:乙方逾期付款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向甲方支付相應房屋價款的,按逾期時間,分別作如下處理(不做累加) : ⑴逾期不超過 天,自本合同
第四條約定的應付期限之
第二天起,至甲方實際收到逾期房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天向甲方支付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的房屋價款的 %0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⑵逾期超過 天后,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自解除合同通知書到達之日起 天內,乙方將房屋退還給甲方,並按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的房屋價款的 %或購房定金 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經雙方協商繼續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
第四條約定的應付期限之
第二天起至甲方實際收到逾期房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天向甲方支付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的房屋價款的 %0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在年____月日前,若因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不同意乙方購房貸款申請,導致乙方無法按約定期限支付房款的,買賣雙方同意解除本合同,退房退款,撤銷該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申請和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申請,並按下列第項方式處理:(僅選一項) 【1】乙方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房屋交付。 甲方應當於年____月日前騰空該房屋。並將上述房地產交付給乙方。在交付房屋時,應當履行下列第
1.
2.3 手續: 【1】買賣雙方共同對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物業服務費繳納等具體情況進行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並交接該清單上所列物品。 【2】雙方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物業服務費繳納、水電氣費交納清單上簽字。 【3】移交該房屋鑰匙。
第七條:甲方逾期交房違約責任。 甲方未能按約定期限將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物品交付給乙方的,按逾期時間,分別作如下處理(不作累加): ⑴逾期不超過天,自本合同
第六條約定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交付期限之
第二天起,至房屋及其附屬物品實際交付之日止,每逾期一天,甲方按天向乙方支付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的房屋價款的 %0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⑵逾期超過天后,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自解除合同通知書到達之日起天內,甲方將已收房款退還給乙方,並按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的房屋價款的 %或購房定金 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經雙方協商繼續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
第六條約定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交付期限之第 二天起,至房屋及其附屬物品實際交付之日止,每逾期一天,甲方按天向乙方支付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的房屋價款的 %0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八條:關於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物品的承諾。 房屋交付時,凡已納入本合同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物品被損壞或滅失的,甲方應按照損壞或滅失部分的(〖協商〗或〖評估價值〗)價值 元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九條:如因甲方對房屋的保證情況失實,致使本合同生效以後發生房屋基本情況或其他情況糾紛、權屬糾紛、債權債務糾紛、優先購買權糾紛的,甲方按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房屋總成交價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造成乙方其他損失的,甲方另行賠償。
第十條:關於房屋原有户籍遷移的約定。 自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完成之日起 天內,甲方保證將其落户於該房屋的所有户籍關係遷出。逾期遷移原户口的,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元;造成乙方其他損失的,甲方另行賠償。
第十一條:關於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的約定。 甲、乙雙方定於年____月____日前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如因一方責任致使未能按期辦理的,責任方應當按逾期時間承擔以下違約責任(不作累加);造成對方其他損失的,需另行賠償。
1.逾期不超過 天,自約定期限之
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手續之日止,每逾期一天,責任方按天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的房屋價款的 %0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 天后,無責任一方有權解除合同。責任方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的房屋價款的 %的違約金,同時退房退款。雙方協商繼續履行合同的,自約定期限之
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手續之日止,每逾期一天,責任方按天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的房屋價款的 %0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逾期超過 天后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的,甲、乙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權和經紀機構共同向____市房產交易管理中心申請撤銷該合同的備案,甲、乙雙方中的另外一方不得對撤銷合同備案的行為提出異議。至於甲方和乙方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由雙方自行協商或者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關於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的約定。
1.該房屋土地使用權性質為 (【國有】或【集體】,類型為 (【出讓】或【劃撥】或)。(僅選一種)
2.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完成以後,買、賣雙方應當按規定共同向土地登記機構申請辦理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該土地使用權原來為非出讓類型的,變更登記時需要繳納的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金按下列第 項方式處理:(僅選一項) 【1】甲方承擔。
第十三條:關於交易税費和其他相關權益的約定。
1.房屋買賣過户過程中應當繳納的有關税費,按以下第款辦理: 【1】由甲、乙雙方按照規定各自繳納。
2.房屋驗收交接時,甲、乙方應共同辦理物業服務及相關配套設施等過户手續
北京市郊區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8
甲方夫妻:_________________(出售方):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購買方)
姓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為了確保房屋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現就住宅及儲藏室買賣自願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夫妻自願將位於市區號樓單元室的住宅壹套(建築面積平方米)及儲藏室壹間(建築面積平方米)出售給乙方。房屋所有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甲方保證對其所售房屋擁有完全的所有權,沒有抵押等各種負擔。
第二條上述住宅及儲藏室的出售價為人民幣_______元整(¥_______元)(以下金額均為人民幣),此價格自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書之日起不得變更。
第三條付款方式:乙方先交定金元整;甲方在領到新房鑰匙之日起10日內,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萬元整(¥元),剩餘房款_______元整(¥_______元)於甲方交此房給乙方時由乙方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甲方必須在領到新房鑰匙之日起日內騰房給乙方。
第五條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萬元款項時甲方須把此房房屋所有權證等證件原件及相關票據均由乙方保管。將來土地證發放後甲方必須立即配合領取並交由乙方保管,甲方將來必須積極配合乙方共同到房產部門辦理上述住宅所有權過户手續,並將新的《房產證》交給乙方。上述住宅一經辦理所有權過户手續,房屋的產權及使用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擁有產權及使用權等任何權利。
第六條自甲方騰房給乙方之日起,如遇拆遷等與此房相關的權利義務等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擔,在此日之前由此房產生的權利義務均由甲方享有和承擔。
第七條上述住宅及儲藏室的交易過户費用由乙方承擔。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郊區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9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共同委託丙方代理並見證甲乙雙方之間的買賣行為,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共同訂立本合同,以茲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成交房產
甲方自願將自有的房屋產權有償轉讓給乙方。該房產具體情況如下:
1、甲方依法取得的房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
2、房產位於________________;房屋結構:________________,房屋用途:________________;
3、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使用面積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可不填);
4、房產權屬轉移時,附帶附屬設施狀況及室內裝飾情況見(附件一);
第二條成交價格及付款方式
(二)乙方採取以下第種方式付款:
1、現金支付
(1)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
(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整。
(2)房款支付約定,
2、銀行貸款
(1)乙方應在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時,按乙方所申請的貸款比例,向丙方全額支付房屋首付款,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整。也可預付定金,具體情況雙方協商而定。
(2)該房產評估價格確定後,由乙方按實際首付款支付標準自行補齊差額部分,該首付款在產權轉移完畢後,支付甲方。
(3)剩餘房款於銀行發放貸款及產權轉移完畢後,連同首付款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4)如乙方所申請貸款因自身原因未能獲銀行批准,雙方協商,選擇解決辦法:
A:乙方自行籌齊剩餘房款,以現金形式支付甲方;
B:乙方繼續申請其他銀行貸款,至貸款批准,其間已發生的及要產生的各項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C:終止本合同的進行,甲乙雙方相互清退各種款項,互不承擔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其辦理過程中已發生的各項費用。
(三)關於税費
本合同執行期間,甲、乙雙方自行按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自行繳納各項税、費,丙方協助甲乙雙方進行相關税費的計算及繳納工作。税費分擔經雙方協商決定如下:
甲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擔: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房產過户手續的辦理
1、甲、乙雙方所有證件資料準備齊全,經丙方確認後的3個工作日內,共同向房地產交易部門及金融機構申請辦理該房產轉讓過户及貸款手續。
3.甲、乙雙方共同承諾,在乙方或者雙方合法委託人辦理該房產轉讓過户手續時相互給予協助。由於雙方任一方不積極配合手續辦理或者不及時提供相關材料的,按違約情形處理。
4、房產的公共維修基金在過户之日自動轉為乙方名下。
第四條代理費及權證過户代辦費
1、甲、乙雙方按各方委託關係,以國家及行業相關規定支付丙方代理費及權證過户代辦費用,即:甲方按出售房屋價格________________%的比例向丙方支付代理費¥________________元,及權證過户費¥________________元整;乙方按購買房屋價格________________%的比例向丙方支付代理費¥________________元,及權證過户費¥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五條房屋交付
1、甲、乙雙方同意,甲方於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乙方可自行裝修。由丙方協助甲乙雙方辦理該房產的物業交割手續。
2、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物業交割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一)的各項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被損壞或被拆除的,甲方應按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評估值,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六條三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保證所提供該房產資料的真實性並符合國家及市房屋上市有關規定及政策法規,委託上市房屋交易的合法權利。若違反國家及市相關政策法規而引起的一切法律或經濟責任均由甲方承擔,並支付丙方全部代理費用及權證過户代辦費。
2、甲方交付房屋若與附件一描述不符的,甲方同意按向乙方補償。
3、在簽訂本合同後,甲方必須按約定時間與乙方共同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交易過户手續,超過約定期限視為違約。
4、甲方需妥善保管交易文件,並根據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的約定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5、在辦理甲方房屋所有權證及過户手續時,需甲方出面配合的,甲方應無條件配合辦理。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承諾提供的個人資料真實有效。
2、根據本合同的約定乙方應按時支付購房款。
3、在簽訂本合同後,乙方必須按約定時間與甲方共同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交易過户手續,超過約定期限視為違約。
4、在房地產管理部門受理買賣申請後,將所有相關文件交甲方保管。
(三)丙方責任
1、見證甲、乙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2、按房地產管理部門規定及本合同約定的時限,協助甲、乙雙方辦理交易所過户及銀行貸款手續。
3、協助甲、乙雙方辦理物業交割手續。
4、甲、乙任何一方因提供資料不真實而導致的交易不成功,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七條合同爭議及違約處理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三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三方同意按以下第(2)種(大寫)方式解決糾紛。
(1)(壹):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2)(貳):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逾期付款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支付各項款項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限第二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逾期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1‰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逾期天數超過15日,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並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所交納的定金甲方與丙方平分,不予返還,同時由乙方支付丙方全部代理費用及權證過户代辦費,合同終止。
3、逾期交房
(1)有定金約定的,適用定金規則,甲方應在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3日內雙倍返還定金,定金由乙方與丙方平分;或
(2)適用違約金規則,即甲方應在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3日內向乙方退還其已收房款及利息,利息按________________%利率計算,再按甲方已收款項的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由乙方與丙方平分,同時由甲方承擔手續辦理期間已發生的各項手續辦理費用,合同終止。
4、合同終止
如因甲、乙雙方自身原因導致本合同終止,違約一方所支付丙方的代理費用丙方不予退還。
第八條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首先本着協商解決的原則,協商不能解決的,可由當事方提交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請訴訴訟。
3、如甲、乙雙方所留存合同內容不一致,則甲、乙雙方共同以丙方所留存合同文本為見證標準。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及各執一份,第四份房
第四份房屋管理部門備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補充協議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在不違反國家及地方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所訂立的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補充條款與正文條款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為準。
第十條補充説明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住址: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住址: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
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經紀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經紀人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郊區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10
賣方:(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簡稱乙方) 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宅房產,建築面積為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房屋情況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萬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待甲方將其房屋建設完畢後甲方以口頭形式通知乙方,甲方將房屋鑰匙交予乙方之日一次性付清餘款。
第四條 違約及責任:
1. 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後,若乙方無特殊家庭情況中途違約,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 若甲方中途違約,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返還給乙方。
2.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月利息按__1.5%__計算。逾期超過__15__天后,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3. 甲方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月利息按__1.5%___計算。逾期超過__15__天后,即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乙方有權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五條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抵押,債務、税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產權人一份,乙方一份。
第七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北京市郊區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11
出讓方:_________
買受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地產簽訂此二手房轉讓合同,以茲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甲方擬將位於_____市_____區第_____棟_____單元_____號的房地產轉讓給乙方。乙方對甲方擬轉讓的房地產作了瞭解,願意購買該房地產。
該房地產自用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權類型為_____,房屋建築面積為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的建築面積為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為_____平方米。該房地產甲方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申請產權登記,領取了《房地產權證》,證書號碼為__________,房地產權共有證號碼為__________。
第二條:
甲、乙雙方議定該房地產交易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元整大寫。乙方應於合同簽訂後天內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幣元整大寫。
乙方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第一期房款人民幣元整大寫。
剩餘房款人民幣元整,在辦理好轉讓手續並核發新的《房地產權證》時付清。已付定金將在最後付款時衝抵。
第三條: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甲、乙雙方應攜帶有關資料到房屋管理部門辦理過户手續。乙方支付所有購房款時,甲方應同時將辦理過户後的《房地產權證》交付給乙方。
第四條:
房地產交接
雙方同意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甲方將該房地產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或其他權利限制,若發生買賣前即已存在任何糾紛或權利障礙的,概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六條:
甲方決定中途不賣及逾期15天仍未交付房地產時,作甲方中途悔約處理,本合同即告解除,甲方應在悔約之日起三日內將所收定金及購房款退還給乙方,另賠償乙方人民幣元整的違約金。
乙方決定中途不買及逾期30天仍未付清應繳購房款時,作乙方悔約處理,本合同即告解除,乙方所交定金,甲方不予退回,已付購房款甲方在七日內退回乙方。
第七條:
辦理上述房地產過户所需繳納的税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負責。
第八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額房款的當日向乙方交付合同第一條所列房產及其附屬設施的鑰匙、水電煤氣費繳付專業存摺或其他憑證,有線電視用户證,物業費繳付,寬帶使用憑證等所有與本合同第一條所列房產相關的附屬設施設備和相關服務的權利憑證。以上按原已有的辦理,如原無則無需交付。
第十條:
甲方保證在本合同約定的房產交付日前所有水、電、煤氣、物業、電話、寬帶等所涉及的費用已結清,不存在欠費。
第十一條: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將房屋及時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購房總價的2‰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向乙方支付房價10%的違約金。
乙方未按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額的2‰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向甲方支付購房款10%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
甲方同意將該房產裝修保持不變,防盜門窗、傢俱、部分電器,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雙方各存一份,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存一份。自雙方簽字確認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郊區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12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現就甲方將 小區 號 單元 室 合同編號為 房屋出售給乙方事項簽訂本協議。
一、房款金額及付款方式:
雙方商定房款金額為:大寫 元整,小寫 ; 付款方式:
(1)乙方於 年 月 日付購房誠意金 整給甲方;
(2)雙方約定於 年 月 日前到開發商處確定更改購房合同相關事宜後乙方再支付房款 整(並將誠意金衝抵房款);
(3)開發商處將購房合同、發票等相關資料更名為乙方後,乙方立即付清剩餘房款 整。
二、開發商處更改購房合同及交房後所需繳納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如果開發商處不能辦理更改購房合同手續時,雙方再行協商相關事宜或可取消購買行為(甲方應退還乙方所付款項)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協議若產生糾紛,雙方同意向衡陽經濟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七、補充協議: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郊區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13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保證人(以下簡稱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鑑於:甲方已經進行了企業改制,原國有投資全部退出,為盤活有效資產,甲方決定將擁有產權的坐落於 房屋(總建築面積6320.52平方米,房屋結構為框架,詳見本協議附件1《房屋產權證書》)依法轉讓給乙方;
乙方為公司業務拓展的需要,有意購買甲方擁有產權的上述房屋;
丙方為甲方的實際控制人及大股東,就甲乙雙方前述房屋買賣行為,願意作為甲方的保證人,向買受人乙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為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於20__年12月日於中國天津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1.乙方購買甲方坐落於天津市河東區路號的大樓0-5層房屋,經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測定的建築面積為6320.52平方米。
房屋結構為鋼混。
詳見本協議附件1。
2.該房屋所有權證號為房權證河東字第號。
土地使用權方式為劃撥,土地使用權證號為東單國用(20__)自第號,土地使用權面積為849平方米。
3.該房屋四至界限:東至南至西至北至。
4.隨該房屋一併轉讓的附屬設備、設施和房屋建築設計、裝飾及施工圖等資料(見本協議附件2)。
5.房屋目前使用情況:
第二條房屋轉讓價格
該房屋整體轉讓價格為人民幣萬元(大寫人民幣)。
該價格不包括辦理房屋及土地過户交易手續所需的各種費用,該房屋轉讓過户交易發生的各項税費(含土地變性需要繳納的土地出讓金)由甲、乙雙方平均分擔,但甲方對本協議項下的房屋與其他廠房分户手續的辦理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三條付款方式
1、甲乙雙方將辦理房屋產權過户的手續遞交相關部門並被依法受理,且根據甲方指定的第三人與乙方簽訂的《房屋抵押合同》(詳見附件8)之約定在甲方指定的第三人辦理完畢房產抵押登記手續、乙方取得《房屋他項權證》後,乙方向甲方支付買賣房屋的定金人民幣420萬元(佔總房款的20%,可以折為購房款),同時,乙方另行支付甲方購房款420萬元,即總房款的20%;
2、在甲乙雙方辦理完畢本協議項下房屋及土地的過户變更登記手續,乙方依法取得房屋的產權證和土地使用證(該兩證根據房管部門的規定可能合一,下同)等房屋產權手續後,3日內向甲方支付房款人民幣840萬元,即總房款的%;
3、乙方在取得上述房屋產權手續並在雙方實際辦理完畢全部房屋交接手續後3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房款人民幣萬元,即總房款的15%;
4、剩餘總房款的5%為乙方暫扣的甲方保證金,在乙方進住本協議項下的房屋年月後,如果房屋無嚴重的建築質量問題及房屋權屬瑕疵等問題,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交房方式
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40日內(該時間越短越有利於買方利益的保護,畢竟佔據房子會掌握主動,因此,建議將此時間儘量縮短,最好在第一次付款後就能進駐),甲方將本協議項下的房屋騰空並交付給乙方佔有並使用,甲方應同時將本協議附件2記載的該房屋的附屬設備、設施和房屋建築設計、裝飾、消防及施工等圖紙資料一併交付給乙方。
第五條甲方承諾條款
1、甲方承諾:對於本協議項下房屋的房屋具有所有權,並沒
有任何出租,也沒有任何其他的共有權人,同時,對於該房屋的出售,沒有任何享有優先購買權的人,該房屋之上沒有設定任何諸如抵押等他項權利,該房屋也不存在任何諸如法院查封等權利處分受到限制的情況,否則,甲方將承擔全部責任。
2、甲方承諾:對於本協議項下房屋(含所屬土地)過户手續辦理完畢之日前的氣、水、電、電話、有線電視、網絡使用費、衞生費等實際發生的費用及物業費用等應該由甲方承擔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甲方承諾在過户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與乙方辦理前述費用的確認及相關繳費權證的交交接手續,並根據前述承諾承擔交接之日前的費用。
3、甲方承諾:由於土地紅線距離本協議項下房屋太近,甲方
同意在該房屋周邊劃出約300平方米土地提供給乙方永久使用,甲方不收取任何費用,但乙方應承擔國家規定的有關税費,如遇國家徵地等土地的收益權屬甲方;
對劃出歸乙方使用的該部分土地,乙方可以採用砌制圍牆、架設欄槓、柵欄等方式對該部分土地與甲方的其他土地進行分割,並對該土地享有相對獨立的使用權。
甲方如果以後處置其他房屋及土地,應該與受讓人講清楚關於前述土地的使用情況並保證受讓人也同意乙方繼續使用。
對於前述範圍的土地,甲乙雙方將對現場進行丈量後做出補充協議,並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第六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沒有及時根據本協議第四條的約定及時將房屋騰空並交付乙方,或者沒有一併轉移或者房屋的附屬設備、設施和房屋建築設計、裝飾、消防及施工等圖紙資料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定金,並應繼續履行本協議。
2、在本協議生效後,甲方應配合乙方及時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地產權屬轉移手續。
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果有可歸責於甲方的原因導致本協議項下房屋(含土地)的過户變更登記手續不能及時辦理完畢的,甲方應該雙倍返還乙方定金,並賠償遲延辦理過户手續期間乙方已經支付房款的利息,按照日萬分之二點一的標準計付,並應繼續履行本協議。
3、在協議履行過程中,如果甲方出現惡意違約,不再履行本協議,或者明示毀約,甲方應雙方返還乙方定金,並承擔乙方已經支付房款的利息,該房款按照日萬分之二點一的標準計付,此外,甲方還應該賠償乙方的可得利益損失,該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違約時該房屋之市場價與雙方約定的協議價之差價部分。
4、如果出現本條第1款、第2款的情況,乙方可以給予甲方
一定的寬限期,超過寬限期甲方仍然不履行相應義務的,視為甲方根本違約,乙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協議,並根據本條第3款的規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5、如果甲方違反了其於本協議第五條第1款約定的承諾,致
使協議不能履行或者協議目的已經不能達到的情況下,乙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協議,並按照本條第3款的規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6、如果甲方違反了其於本協議第五條第2款、第3款約定的承
諾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七條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本協議第三條約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按累計應付款
向乙方追究違約利息,逾期付款的利息按照日萬分之二點一的標準計算。
逾期付款超過天,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共計元整,協議限期繼續履行。
若乙方在天內仍未繼續履行協議,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共計_______元整,協議終止,乙方將房屋退還給甲方。
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本協議房屋轉讓,該房屋所屬土地使用權利隨之轉讓。
由於本合
同簽約時該房屋所屬土地的性質尚沒有變性,即沒有從劃撥用地變為出讓用地,因此,甲方應該在簽約後及時辦理土地出讓手續。
如果由於甲方的原因導致土地沒有及時變性影響了房屋過户變更登記手續的辦理,視為甲方違約,並按照第六條第3款的約定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如非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未實際取得買賣房屋的產權,且乙方已支付了房屋的部分或全部款項,甲方應在乙方提出解除協議之日起七日內返還乙方購房款項,在退還該款項時根據實際佔有乙方款項的時間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息支付乙方房款利息,並按照日萬分之二點一的標準向乙方支付補償金。
(增強對買受益的保護)
第十條保證條款
1、保證人丙方對乙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範圍為本協
議項下甲方應承擔的全部責任,保證期間為甲乙雙方辦理完畢本協議項下房屋(含土地)過户變更登記手續後兩年。
2、丙方的保證責任,在甲乙雙方對本協議做出任何修改、補充或者變更後仍然繼續有效。
第十一條本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均可向協議項下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本協議三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其餘份數留於辦理權屬轉移手續等用。
各方所執協議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郊區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14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自願將位於 內樓房一套出售給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自願將 家樓房一套( 樓 室),面積為 平方米,包括儲藏室一間,出售給乙方,
二、房屋價格為 元,自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將房款一次付給甲方,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款條。
三、甲方在收到乙方款當日須將房屋鑰匙交給乙方,並將原購買房屋的收款條等有關資料一併交給乙方。
四、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登記手續。
五、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鑰匙時,房屋所有權轉移給乙方所有。
六、甲方保證房屋產權無爭議。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見證人:
北京市郊區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15
房屋買賣合同範本
篇一:正規房屋買賣合同範本 賣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電話:____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電話:____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賣方所售房屋坐落為:____________【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區】________【幢】【座】【號】_________單元 _________號該房屋所在樓層為 _________層,建築面積共___________平方米。
隨該房屋同時轉讓的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見附件一。
第二條房屋權屬情況
該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狀況
該房屋佔用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以________方式獲得。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該房屋性質為商品房。
該房屋的抵押情況為未設定抵押。
該房屋的租賃情況為賣方未將該房屋出租。
第三條買賣雙方通過___________公司居間介紹達成本交易。中介費用為本合同房屋總價的3%,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中介費,中介費在房屋所有權證過户到買方名下之日支付。無論任何原因導致本交易未最後完成,已支付的中介費應該全部退還。
第四條成交價格和付款方式
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該房屋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上述房屋價格包括了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和其他與該房屋相關的所有權利。
買方付款方式如下:
1、本合同簽訂後3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定金成交總價的10%,即人民幣___________元。
2、該房屋過户到買方名下後3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成交總價的80%,即人民幣___________元。
3、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後3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成交總價的10%,即人民幣___________元。
第五條權屬轉移登記和户口遷出
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雙方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
如買方未能在房屋權屬登記部門規定的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的期限內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買方有權退房,賣方應當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內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並按照銀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賣方應當在該房屋所有權轉移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機關辦理完成原有户口遷出手續。如賣方未按期將與本房屋相關的户口遷出的,每逾期一日,賣方應向買方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90日,買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賣方應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3日內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並按照銀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第六條房屋產權及具體狀況的承諾
賣方保證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因賣方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賣方應支付房價總款5%的違約金,並承擔其他賠償責任。
賣方保證已如實陳述該房屋權屬狀況、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情況和相關關係,附件一所列的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及其裝飾裝修隨同該房屋一併轉讓給買方。
賣方保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對已納入附件一的各項房屋附屬設施設備及其裝飾裝修保持良好的狀況。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發生的【物業管理費】【供暖】【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電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費用由賣方承擔,交付日以後發生的費用由買方承擔。賣方同意將其繳納的該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賬面餘額在房屋過户後10日轉移給買方。如賣方未按期完成專項維修資金過户的,每逾期一日,賣方應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第七條房屋的交付和驗收
賣方應當在房屋過户到買方名下後30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買方。該房屋交付時,應當履行下列各項手續:
1、賣方與買方共同對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進行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並交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
2、買賣雙方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上簽字;
3、移交該房屋房門鑰匙;
4、按本合同規定辦理户口遷出手續 ;
5、本合同規定的相關費用的支付和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過户 ;
6、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應完成的事項。
本條規定的各項手續均完成後,才視為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
第八條本合同簽訂後,賣方再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導致買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買受人有權解除本合同,賣方應當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2日內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並按買方累計已付房價款的一倍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税、費相關規定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買賣雙方應按照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繳納各項税、費,買賣雙方承擔税費的具體約定如下:
1、賣方需付税費:營業税;城市建設維護税;教育費附加;印花税;個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地產交易服務費;土地使用費。提前還款短期貸款利息;提前還款罰息
2、買方需付税費:印花税;契税;產權登記費;房地產交易服務費;《房地產證》貼花;
3、其他税費由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權籍調查費;房地產買賣合同公證費;評估費;保險費;其他
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規規定繳納相關税費導致交易不能繼續進行的,其應當向對方支付相當於房價總款5%的違約金。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逾期交房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賣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期限和條件將該房屋交付買方的,按照如下規定處理。
1、逾期在30日之內,自第七條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賣方應按日計算向買方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並於該房屋實際交付之日起3日內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逾期超過30日後,買方有權退房。買方退房的,賣方應當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照買方全部已付款的5%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二、逾期付款責任
買方未按照第四條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以下規定處理:
1、逾期在30日之內,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方按日計算向賣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並於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3日內向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逾期超過30日後,賣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解除合同的,買方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3日內按照逾期應付款的5%向賣方支付違約金,並由賣方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並自不可抗力事件結束之日起3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證明。上述房屋風險責任自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之日起轉移給買方。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對本合同中未約定、約定不明或不適用的內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進行變更或補充。對本合同的解除,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賣方:
買方:
中介方:
合同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郊區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16
賣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建築面積為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號)。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税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 __拾__ __萬__ __仟__ __佰____拾__ 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 (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繳交税費當日將差額一併支付給甲方),並於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税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於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並應在交房當日將房屋設施使用費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税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户手續所需繳納的税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税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户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後,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違約之日起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產權人一份,甲方委託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 乙方委託代理人一份,____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公證處一份。
第九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方:
地 址:
郵 編:
電 話:
法人代表:
代 表:
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
北京市郊區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17
買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經紀方:________
房地產中介服務有限公司買賣雙方通過經紀方出售及購買位於____市____區_____________單位物業(以下簡稱該物業),並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了房地產買賣合同(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現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出解除合同,經三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買賣雙方及經紀方均同意按以下第(____)項履行:
(一)若賣方提前要求終止合同關係:
1、賣方須於簽署本協議之日起____日內將定金____幣________元整退還買方(如由經紀方託管,則賣方同意經紀方將定金退還,並將收據交還經紀方)。
2、賣方同意支付給買方____幣____元整作為賠償,並於簽署本協議之日起____日內付清。
3、賣方同意支付經紀方佣金____幣________元整,並於簽署本協議當日付清。
(二)若買方提前要求終止合同關係:____
1、買方同意賣方沒收其已支付的定金____幣____________元整作為賠償2、買方同意支付經紀方佣金____幣________元整作為賠償,並於簽署本協議當日付清。
(三)________。
二、買賣雙方承諾不會直接或間接成交此物業,如有買方之親屬、朋友、或其他代理人購入,買賣雙方須各付給經紀方此物業成交價的1.5%作為佣金。
三、自本協議履行完畢之日起,買賣雙方及經紀方之間的合同關係終止,三方均不得再就上述合同追究各方責任。
四、買賣雙方就本協議提供以下賬户作為收款賬户:五、本合同一式三份,自三方簽字起生效。
買方、賣方、經紀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户名:________開户行: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
賣方:户名:________開户行: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北京市郊區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18
委託人:姓名:,身份證編號:。
受託人:姓名:,身份證編號:。
委託事項:委託人_,,在_市購買了坐落於_區_路東側_園_幢_單元_號房屋一套地下層_號停車位一個。合同登記號。因我們資金困難,故委託_以我們名義辦理如下事項:
1、代為辦理接房過程中的一切手續;
2、代為領取上述房屋產權證;
3、代為出售上述房屋;
4、辦理上述房屋出售的產權過户事宜及其他相關手續;
5、辦理上述房屋的税收申報、申請減免及繳納的相關手續;
6、如上述房屋出現無法交易的情形,代辦退件手續;
7、簽署與辦理上述事項有關的法律文書;
8、繳納因執行委託事務而產生的有税、費;
9、代為到派出所查詢並領取上述房屋的《房屋户籍關係查核查情況》證明;
10、代為收取上述房屋的房款。
受託人有轉委託權。
受託人自願接受委託。
受託人在執行和處理上述委託事項過程中,在權限範圍內依法簽署的有關文件、合同的條款,我們均予以承認,上述委託事項是我們真實的意思表示,因此所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由我們承擔。
委託期限:自委託之曰起至上述事項辦完為止。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郊區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19
出賣方: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買受方: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出賣方房屋坐落於__________位於第__________層,共__________,房屋結構為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該房屋內部附着設施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為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並按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第三條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______年,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准文件號為__________該房屋買賣後,按照有關規定,買受方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價格
按計算,該房屋售價為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元,總金額為____________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買受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賣方支付定金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並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出賣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交付期限。
出賣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買受方,並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買受方。
第七條買受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出賣方對買受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天后,即視為買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出賣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____種約定,追究買受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出賣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買受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買受方據實賠償。
2.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八條出賣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出賣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買受方使用,買受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出賣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_______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_個月內按_____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___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__個月,則視為出賣方不履行本合同,買受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約定,追究出賣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出賣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九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買受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出賣方協助買受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出賣方的過失造成買受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並按已付款的__________%賠償買受方損失。
第十條出賣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税項及租金等,出賣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出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税由出賣方向國家交納,契税由買受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税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
出賣方:_______________
出賣方代理人: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買受方:_______________
買受方代理人: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北京市郊區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20
合同編號:01 甲方: 乙方: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的石材荒料供應事宜特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荒料的名稱、各種規格的單價 荒料的名稱 芝麻白 ,合格標準的規格荒料第________年按元(人民幣)立方米計算,第________年按元(人民幣)立方米計算,帶色線、色差及處荒料的規格荒料按元(人民幣)立方米計算。
第二條 石材荒料的數量與規格
1、荒料的數量及規格按照乙方的入庫單為準,合同簽訂起第________年甲方必須保證供荒料四千立方米至五千立方米荒料給乙方,第________年必須保證七千立方米至一萬立方米荒料給乙方。
2、在乙方不能足夠荒料生產的情況下,甲方不得把荒料賣給
第三方,乙方也必須按合同約定的數量進貨,如果發生類似情況,視為違約。
3、荒料規格根據行業標準厚度必須達到600㎜規格,長度按最短位置300㎜進退,寬度按行業標準(正好800㎜按750毫米算)計算,甲方提供的荒料必須根據乙方需求的規格,進行開採供貨,供貨的連 方荒料必須達到1500㎜高度、數量達到總需求量的80%以上進行供貨。
第三條荒料的驗收標準
1、乙方的工廠交驗貨。
2、甲、乙雙方按雙方實際測量認可尺寸進行驗收結算。
3、乙方對甲方提出的質量和尺寸問題甲方應當場給予答覆解決。
4、甲方負責運輸到乙方工廠,運費經甲、乙雙方協商,根據運輸市場行情定價,運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付款方式 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應預付四萬元(人民幣)荒料款給甲方,年終結算時與當月荒料款一起結算。荒料結算按照甲、乙雙方實際測量檢驗共同確認的荒料立方數,按照合同的單價進行結算。結算時間每個月的月底結算。
第五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合同約定,不得違約,若一方違約,違約方必須賠償對方直接和間接損失50萬(人民幣),若由於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都不承擔責任。
第六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約過程中,如發生分起和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當協商不成時,可向當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通過當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解決。
第七條 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第________年的時間期限按甲方開始送貨時間開始計算,以此類推。合同到期,同等價格和條件的情況下,甲方必須無條件將荒料繼續賣給乙方。
3、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可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 乙方: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電話:電話: 傳X:乙方代表: 電話: 傳X: 簽訂日期
北京市郊區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21
甲方姓名(賣方):___________
乙方姓名(買方):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1、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位於_____省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該建築總面積為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號)。
2、甲方首先確保該房產為甲方所有、產權明晰,手續齊全合法,土地產權清晰,市政規劃不受影響,不存在單位房屋侵權、不存在房產查封凍結、不存在繼承人共有、不存在家庭共有、不存在交易時租賃等情況,產權清楚無糾紛、無抵押、無設定他項權力,若有問題由甲方負責解決,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
3、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為(人民幣)___拾___萬___仟___佰元整(含附屬設施費用);
4、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雙方交易税費由方負擔。
5、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税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於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6、甲、乙雙方在房地局交易所辦理完過户手續(繳納税費)後___日內,甲方將房屋交付乙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則房屋交付時間可據實予以延長。
7、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額的2‰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屆時將由乙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交易税費,並向甲方支付購房款10%違約金。
8、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將房屋及時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購房總價的___‰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交易税費,並向乙方支付房價____%的違約金。
9、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10、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依法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1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1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北京市郊區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22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賣給乙方,並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築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_____;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時,支付定金小寫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
五、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税費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六、乙方支付定金後,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户手續,待房產過户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餘額。即小寫________________ (大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甲方該房產將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信、使用;無欠帳。
八、本合同簽訂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10000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五十元罰金,逾期30日視為毀約;如因政府及銀行規定,本合同涉及房產手續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户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合同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九、將會該房產,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牆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十一、附加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郊區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23
買 方:
[身份證][護照]:號碼
買方代理人:
[身份證][護照]:號碼
通訊地址:
賣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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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方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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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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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雙方通過中介方提供之居間服務,三方經過友好協商,就有關房地產買賣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 雙方分別是購房本人和該物業合法權屬人或已分別獲得其同意的代理人而籤暑本買賣合同。
二、 方出售該物業位於 (以下“該物業”)
三、 該物業狀況: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以房產證面積為準。)產權證號: ,產權證於 年 月 日
四、該物業成交價、費用承擔、付款方式和交樓時間如下:
1、該物業成交價:人民幣 元整(¥ 元整)(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此成交價包含該物業所有樓款及現有已發生之全部雜費(包括但不限於管道煤氣初裝費、有線電視初裝費及入住費用、已交的維修基金等)。
2、本次交易由相關政府部門徵收的交易税費。
(1)雙方二手交易税費由 方支付;(此項費用包含籤合同後如遇相關政府部門調整税費所產生的增加部分或減免部分)。
(2)該物業如需補地價由 方負責支付。
(3)買方如需辦銀行按揭貸款,銀行要求繳交的保險費由買方支付。
(4)買賣雙方同意以税費承擔支付方的評估價報呈交易。
(5)買方負責支付中介代理方服務費人民幣 元整,分兩次支付,簽訂本同當日支付50%人民幣 元。
辦理過户手續當日支付餘額 元整。
(6)賣方負責支付中介代理方服務費人民幣 元整,分兩次支付,簽訂本同當日支付50%人民幣 元。
辦理過户手續當日支付餘額 元整。
3、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部分銀行按揭轉劃,餘下現金支付](注:本合同發生之所有款項以有效收據為準)。
(1)買方在簽署本合同時支付賣方購房定金人民幣 元整(¥ 元整),並於 年 月 日前再補付房款人民幣 元整(¥ 元整),依買賣雙方同意定金暫由 方代收管。
(2)雙方定於 年 月 日前在交易遞件前共同向銀行申辦關於買方的銀行按揭貸款,買賣雙方共同簽署辦理銀行按揭所需文件並提供必須的證明文件,賣方開具購房首期款收據以複印件提交給銀行內部形式上審批使用。依買方要求[□商業貸款;□公積金貸款],貸款金額為人民幣 元整(¥ 元整)以內,具體貸款額以銀行審批為準。
(3)買賣雙方定於 年 月 日前或在銀行經審批出具抵押合同後五個工作日內到藤縣房產管理局簽署《房地產買賣合同》並辦理過户手續,交易同時買方支付首期房款(總樓價減已付定金及貸款額)給賣方。
(4)核發新《不動產登記證》當天,買方是一次性現金購房則買方自行領取,反之,有辦按揭貸款則由銀行領取,領證後由
銀行將買方的按揭貸款直接劃入賣方在該銀行開設的指定賬户內。
4、買賣雙方約定的交樓時間為:
五、繳清雜費和遷出户口的約定:
(1)在簽署本合同之同時,賣方同意交付人民幣 元整(¥ 元整)予中介方保管作為物業之雜費保證金。賣方在交付該物業予買房使用之日期前,必須付清一切有關物業之雜費(包括但不限於水電、煤氣、管理費、電話費及有線電視費等),否則視為賣方逾期交樓,且賣方同意買房有權從賣方已繳給中介方保管的上述雜費保證金中扣除繳付,雜費保證金不足支付欠費的,買方有權向賣方追討。
(2)賣方在正式過户簽名前,要辦妥該物業內全部户口遷出手續,若暫時未能辦妥要預留人民幣五千元整做順延45天內遷出户口保證金。
六、該物業是以現狀售予買方,買方應親自對該物業已作充分的視察、瞭解並願意購買該物業。
七、賣方保證該物業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或其他權利限制,能順利協助買方辦妥產權轉移完成為止。
八、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後,若買賣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即視為違約。屆時,屬買方違約:賣方不給予退回原定金;屬賣方違約;賣方要退回原定金及賠償等額定金給買方。
(1)一方拒絕按約定收取或支付定金、樓款的;
(2)一方拒絕出售或購買該物業的;
(3)任何一方隱瞞或提供的資料不真實/不完整/不合法/不準確/信用度不達標等情形,從而導致本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
(4)在守約方、或有關政府部分、或銀行等其他機構、或中介方發出關於辦理有關本次交易的相關手續的通知後五天,仍不履行本合同之條款的;
(5)違反有關合約的其他補充協議的;
(6)其他不履行或不完全履約之情形。
2、無論買賣雙方任何一方違約造成該物業無法轉讓的,將違約已付(或要付)的等額定金作賠償之違約金的50%支付中介方作為代理服務費和諮詢費。另外守約方在未經過得中介方同意而允許違約方不賠償或小賠償而造成中介方的損失。一概由守約單方或雙方負責。
3、如買賣雙方共同違約(即賣方不賣同時買方也不想買),在這種情況下三方協定買賣雙方各支付成交價2%給中介方作中介方代理費和諮詢費。
4、若買賣雙方共同或分別出現本條第1款違約行為,或其親屬、代理人私下成交該物業,或因其泄露信息而導致未經中介方的情況下成交該物業時,即視為違約,買賣雙方分別各支付2%給中介方作為中介代理費和諮詢費。
九、本合同取代任何過往之三方在談判中的聲稱、理解、承諾以及協議,且中介方已就本合同所有條款向買賣雙方做出詳盡解釋,合約三方對上述每一條款之含義均清楚明白且並無異議。
十、買賣雙方在房產正式過户時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不一致時以本合同為準。本合同在履行中,三方未盡事宜可補充約定,經三方簽章、簽名後並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份。
十一、賣方同意[□有□] 附送單車房和[□有□沒有]附送家電(明細如下)。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以向合同簽署地或物業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合同首頁記載的各方通訊錄地址為所有通知、文件、資料等送達地址。上述地址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後三日內書面通知,否則一經正常投遞視為送達。
十四、本合同共兩頁,經三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買方、賣方和中介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賣方(蓋章):
中介方(蓋章):
賣方代理人:
中介方經辦人:
買方(蓋章):
中介方經辦人電話:
買方代理人: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地點:
北京市郊區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24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據有關房地產轉讓的法律、法規、規定製定的示範文本,印製的合同條款為提示性條款,供未經預售階段的商品房(現房)出售時當事人雙方約定採用。
二、購房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涉及的標的額較大、專業性較強、法律規範較多,為更好地維護雙方當事人的權益,雙方簽訂合同時應當慎重,力求籤訂得具體、全面、嚴密。
三、商品房在取得房地產權屬登記證明後,方可出售。在簽訂出售合同前,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向購房人出示房地產權屬登記證明。新建商品房房地產權屬登記證明真實性、合法性可向市、區、市房地產交易中心查詢。
四、房地產開發企業出售已抵押的商品房,應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抵押權人,同時,將已抵押的事實告知購房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未告知購房人的,轉讓行為無效。
購房人在簽約前可向市、區、市房地產交易中心查詢擬購房屋是否已抵押以及是否存在被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情況。
五、商品房出售合同簽訂後應及時向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商品房變更登記手續。購房人領取房地產權證(小產證)。
六、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爭議的,可選擇向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也可選擇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如選擇申請仲裁的,可向本市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也可向外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本市仲裁委員會全稱為青島仲裁委員會。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註冊)所在省市:____________
個人/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郊區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25
房屋買賣協議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有好協商,就房屋買賣一事,在平等、自願、誠實守信的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並自願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座落於,建築面積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
(三)房屋平面圖見房產證;
(四)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
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
(五)出賣人還應當將附屬於該房屋的陽台、走道、樓梯、裝修、衞生間、其他設施、設備,轉讓給買受人,其轉讓價格已包含在房屋的價款中,不再另行支付價款。
第二條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沒有設定擔保、沒有權屬糾紛,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按雙反約定價錢付款,總金額人民幣元整;房價款的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年月日前付給甲方定金。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後一次付款時充抵房款。
第四條房屋價款乙方分二期付給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期:_________________在年月日,付人民幣萬元;
第二期:_________________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幣萬元。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後出具收據。
第五條甲、乙雙方定於年月日正式交付該房屋;甲方應在正式交付房屋前騰空該房屋。
第六條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所有權證未作記載,但依
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雙方簽訂協議後,不得就房屋買賣方面產生其他法律糾紛。
第七條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八條該房屋正式交付時,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甲方全部結清。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
第十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管轄。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留執份,乙方留執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郊區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26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買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甲方將坐落在 出售給乙方,該房屋性質為政府安置,甲方自建。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
一、房屋概況:
乙方購房層次第五層,另註標準層第三層房屋一套,三房二廳一廚二衞,總面積120平方米,包含公共樓梯。總價值人民幣 仟元整(¥ 元整),甲乙雙方商定以套計算,面積辦證為準,互不追責。
二、其他約定:
1、房屋內牆粗胚粉刷,外牆瓷磚、油漆,樓梯扶手,樓梯間進户門,水電線和管到户門口由甲方負責。水電開户,鋁合金、防盜網等費用由乙方承擔。本套房屋進户門由乙方承擔。
2、樓梯衞生、樓梯聲控燈由本層的住户自己負責,為維護眾人利益,購房户不得在樓梯和休息平台堆放雜物及交通工具,另購房户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私自發改造房屋結構。
3、甲方提供現在的辦證資料,辦理房產證,所有税費水電開户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付款方式:
1、簽字即房屋買賣合同生效。
2、乙方付首付拾萬元整。
3、甲方在做到乙方本層磚結好,乙方再支付拾萬元整。
4、餘款在主體完工後乙方一次性付清,剩餘貳萬元在房產證辦理過户後付清。
四、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簽字合同後,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不能違約,違約方賠償另一方壹萬元整。
2、在不可抗拒自然災害的情況下,不算違約。
五、另行約定(約定事項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柴火間(3-4平方米)甲方提供給乙方永久性使用,但柴火間不予辦證。
2、沙石要吊到本層樓。
3、甲方在20xx年年底交房給乙方使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市郊區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27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合肥XX公司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平等互利﹑ 誠實守信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貨物名稱﹑型號﹑數量﹑價格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符合國家相關質量標準與行業內質量標準,符合淮南站前XX項目要求的質量標準。 三﹑供貨時間﹑地點﹑方式:(淮南站前XX項目部)。運輸﹑過路過橋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風險承擔:自貨物交付時起由甲方承擔。 五﹑付款及結算方式:所購石子數量達到一千五百噸結算一次,每次結算付至總額的百分之七十,餘款待停止供貨後分三個月分期付清。 六﹑違約責任: 1﹑因乙方延遲到貨或者所供產品有質量問題的,構成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若造成甲方損失的,應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不得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對甲方及其他工作人員有腐 敗﹑威脅﹑傷害或欺詐行為,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不予支付貨款,平有權對甲方處以5000-0元罰款。 3﹑乙方不得惡意減少送貨數量,否則少一罰百並不予結算貨款。 七、未盡事宜:雙方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加以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爭議解決辦法: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合肥XX公司 委託人: 開户行: 賬號:____日期: 乙方: 委託人: 開户行: 賬號:____日期
北京市郊區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28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一、甲方房屋(如有共有權人,甲方已經取得了共有權人對轉讓該房屋的一致同意)坐落於,房屋用途為住宅。
二、雙方商定該房屋轉讓價格為:總金額100萬元(大寫:壹佰零拾零萬零仟零佰零拾零元整)。
三、乙方於20xx年3月1日向甲方支付全款100萬元(大寫:壹佰零拾零萬零仟零佰零拾零元整)。
四、甲方應於乙方付清全部房款之時,將上述房屋及全部鑰匙交付乙方,並在雙方在場的情況下由乙方對房屋進行接收。接收後房屋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歸乙方行使,該房屋所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訊費、網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支付。
五、甲方負責將該房屋所有權於20xx年12月31日前更改給乙方所有。辦理產權時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税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七、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甲方保證在房款付清時,將房屋交付乙方,否則乙方有權追究甲方責任。
八、甲方及配偶共同擁有一套住房,辦理房產證所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若甲方及配偶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所發生的相關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市郊區房屋買賣合同書 篇29
房屋買賣合同成立的必備要件
——鄭某、藺某訴郭某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
依據:(20__)二中民終字第18216號
核心法律問題:合同成立的必備條款
案情介紹
一、基本案情
上訴人(原審被告):郭某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鄭某、藺某
20__年1月,郭某與鄭某簽訂房屋租賃協議書,約定鄭某將房屋出租給鄭某使用;租賃期限為5年,自20__年1月至20__年2月;房屋租金每年3萬元,租金每年分兩次付清。20__年12月,郭某(甲方)與藺某(乙方)及藺某代理人鄭某簽訂購房定金協議,該協議約定:“第一條:甲方自願將房屋出售給乙方;第二條:該房屋總成交價為人民幣47萬元整;第三條:乙方交給甲方購房定金即人民幣15萬元(此定金作為購房款的一部分),甲乙雙方定於甲方向銀行還款的當日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並支付購房首付款……第五條:如乙方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不購買該房屋,甲方收到的購房定金不退;如甲方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不賣該房屋,甲方應雙倍賠償乙方購房定金……第十條:乙方在20__年12月交齊首付款25萬元整,甲方在收到首付款後3個月內辦完過户手續,房本交到乙方手中。”
20__年12月,鄭某給付郭某定金人民幣15萬元。
20__年12月,鄭某向郭某支付購房款4.5萬元,其中有1.5萬元為房屋租金折抵的購房款;20__年3月5日,鄭某給付郭某房款4萬元;20__年3月15日,鄭某以銀行轉賬的方式替郭某向訴爭房屋開發公司支付房款229 131元;鄭某共支付購房款(其中包括8000元改名費)479 131元。20__年3月15日訴爭房屋開發公司出具證明,內容為:“郭某購買我公司商品房,因不能按時付購房款轉賣給鄭某,雙方在20__年3月15日到我公司,鄭某付清郭某購房欠款。購買的商品房現改名為鄭某。同時交付我公司已售商品房改名手續費八千元。”後郭某於20__年1月14日取得訴爭房屋的所有權證。20__年1月21日,郭某與某投資公司簽訂抵押貸款合同,將訴爭房屋抵押給該公司貸款80萬元。
鄭某、藺某訴稱:20__年12月8日,我們與郭某簽訂《購房定金協議》,約定郭某將訴爭房屋以47萬元的價格出售給我們,定金為15萬元。協議簽訂後,我們履行了付款義務,對方也受領了房款。但郭某遲遲不按雙方約定辦理過户手續,訴爭房屋一直由我們佔有、使用。20__年11月,鄭某曾起訴至法院,要求郭某配合辦理訴爭房屋產權過户手續,郭某在庭審中表示同意配合我們辦理過户手續,我們因此撤回了起訴。撤訴後,郭某沒有協助我們辦理房屋過户手續。現請求:(1)判令我們與郭某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有效,郭某協助我們辦理訴爭房屋的過户手續;(2)郭某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郭某辯稱:第一,訴爭房屋買受人為藺某,鄭某是其代理人,故鄭某並非本案適格當事人。第二,《購房定金協議》簽訂後,截至20__年12月,藺某未能如約交付首付款25萬元,我此時得知藺某不願意購買訴爭房屋。20__年3月,鄭某向開發商支付了我的銀行欠款,藺某本應於當日與我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但藺某表示拒絕,故我決定沒收其定金,並不再向其出售訴爭房屋。第三,鄭某、藺某交付的定金是簽約定金,截至20__年12月31日,藺某沒有交齊首付款,也未與我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故定金罰則應當適用。
二、法院判決
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鄭某、藺某與郭某簽訂的購房定金協議已經具備了擬購房屋的基本狀況、價款數額、價款支付方式等合同主要內容,可以認定為房屋買賣合同。該合同系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的表示,未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合法有效。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鄭某、藺某已經按照約定支付了郭某全部購房款,故訴爭房屋應歸原告所有。雙方未能辦理房屋過户手續系因為訴爭房屋一直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現該訴爭房屋已經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郭某應協助藺某辦理房屋過户手續。然而,郭某在明知已經將房屋出售給藺某的情況下,故意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後,向投資公司進行抵押貸款,其行為不妥。但因該訴爭房屋處於抵押狀態,現無法辦理房屋過户手續,故對鄭某、藺某要求被告辦理房屋過户手續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對郭某辯稱,該房屋買受人為藺某,而非鄭某,鄭某不具備主體資格,因藺某已拒絕購買房屋,定金應予沒收的辯解意見,因鄭某與藺某之間系夫妻關係,雙方共同出資購買訴爭房屋,故鄭某與藺某應作為共同原告起訴,鄭某具有主體資格。鄭某與藺某已經將購房款全部支付給郭某,表明其願意購買訴爭房屋。故對郭某的辯解意見,不予採信。
據此,一審法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條、第六十條、第一百零七條之規定,判決如下:一、確認鄭某、藺某與郭某之間的房屋買賣行為有效;二、駁回原告鄭某、藺某其他訴訟請求。
判決後,郭某不服,上訴至二審法院稱:1一審判決違反法定程序:(1)拒不依法駁回起訴,鄭某據以起訴的《購房定金協議》系其變造,其真實身份是買方的代理人而非買方,鄭某與本案沒有利害關係;(2)不適當追加藺某為原告;(3)超訴訟請求判決,起訴書提出的訴訟請求為判令郭某協助辦理過户手續,三次庭審中訴訟請求無變化,原審判決卻判定確認買賣行為有效,違反不告不理原則。2一審判決查證錯誤:鄭某、藺某出具的《購房定金協議》中,藺某的名字劃掉了,盛業公司開具的證明如果屬實,鄭某、藺某就不應該起訴我,賣方就是盛業公司了。3原審法院枉法裁判:藺某與鄭某系夫妻關係,不需代理,其代理行為足以讓郭某相信他們不是夫妻關係;藺某違約在先,拒絕買房在後,郭某有權沒收定金;鄭某胡亂篡改合同,其不是共同買受人;郭某與鄭某之間的租賃關係屬於另一法律關係,與本案無關。綜上,請求二審法院撤銷原判,依法改判駁回鄭某、藺某的全部訴訟請求或發回重審。鄭某、藺某同意一審判決,不同意郭某上訴請求。
二審法院經審理認為: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簽訂的《購房定金協議》已經具備了擬購房屋的基本狀況、價款數額、價款支付方式等合同主要內容,且雙方已開始實際履行協議內容,故原審法院將其認定為房屋買賣合同,並無不當。上述協議系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未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合法有效,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關於合同主體問題,雖雙方簽訂的《購房定金協議》買受人為“藺某,代理人鄭某”,但開發商出具《證明》,明確訴爭房屋改名為鄭某,且支付購房款等行為均由鄭某實際履行,故應將藺某、鄭某作為共同買受人。關於訴訟主體問題,郭某稱訴爭房屋買受人為藺某,而非鄭某,鄭某不具備主體資格,因藺某已拒絕購買房屋,定金應予沒收,原審法院考慮到鄭某與藺某之間系夫妻關係,雙方共同出資購買訴爭房屋,故鄭某與藺某應作為共同原告,亦無不當。綜合上述認定,原審法院判決確認鄭某、藺某與郭某之間的房屋買賣行為有效,並無不當,本院予以維持。
關於鄭某、藺某要求郭某辦理訴爭房屋過户手續問題,雙方未能辦理房屋過户手續系因為訴爭房屋一直未取得訴爭房屋所有權證書,現訴爭房屋已經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且鄭某、藺某方已經按照約定支付了郭某全部購房款,故郭某應當履行協助鄭某、藺某辦理訴爭房屋過户手續的合同義務。然而,郭某明知已經將訴爭房屋出售給鄭某、藺某,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後,向投資公司進行抵押貸款,其行為不妥。因該訴爭房屋處於抵押狀態,且該公司作為抵押權人尚未表示同意將作為抵押物的訴爭房屋進行權屬轉移,故現無法辦理訴爭房屋過户手續,因此原審法院對鄭某、藺某要求郭某辦理房屋過户手續的訴訟請求未予支持,並無不當,本院予以維持。
據此,二審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審判邏輯
一、爭議焦點
本案爭議焦點是雙方在沒有簽訂正式房屋買賣合同,而只有購房定金協議情況下,能否認定雙方之間已經形成房屋買賣關係。
二、觀點透析
(一)合同成立的必備條款
具備締約主體並就合同必備條款達成合意,是合同成立的一般要件。具備締約主體並不要求當事人必須參加締約,在有權代理情況下,代理人的代理行為也產生締約的效果。因為合同是多方法律行為,所以締約主體須為雙方或者多方並且是明確的。對於合同成立的第二個要件,即合同主體就必備條款達成合意進行探討之前,首先需要明確什麼是合同成立的必備條款。
《民法典》第12條規定合同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標的、數量等8項內容,但對合同成立的必備條款並未作出明確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以下簡稱《〈民法典〉司法解釋(二)》)第1條規定“當事人對合同是否成立存在爭議,人民法院能夠確定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標的和數量的,一般應當認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該司法解釋同時規定了合同欠缺的其他條款的確定方法,“當事人達不成協議的,人民法院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第一百二十五條等有關規定予以確定”。
現代民法典應以鼓勵交易為精神,《〈民法典〉司法解釋(二)》的上述規定正是鼓勵交易的體現。該司法解釋第1條明確了合同成立的必備條款,即只要有明確的合同主體和合同標的、數量,一般應認定合同成立。當然,僅僅具備合同必備條款的應有之義是合同主體已經就該必備條款達成合意。
(二)房屋買賣合同成立的必備條款
《〈民法典〉司法解釋(二)》明確了合同成立的必備條款。但對於各種有名合同或者無名合同訂立中必備條款的認定,就需要結合合同性質以及交易習慣等來確認。例如在僱傭合同中,除了需要僱傭人和受僱人外,合同的標的應為勞動的提供,而數量則是指勞動量及勞動報酬。而具體到房屋買賣合同,如成立的必備條款應是指房屋基本情況、房屋價款。
房屋的基本情況主要是指房屋的坐落,即交易的房屋須是確定的,具體來講應是按照雙方的約定能夠在房屋登記機構確定房屋的具體所指。房屋的基本情況表面上很容易確定,但在另一類合同,如商品房預售合同中,因為房屋尚未建成登記,有時候並不易明確。此時,在合同中如何把房屋基本情況明確下來就十分重要。
本案中,雙方當事人雖然沒有簽訂正式的房屋買賣合同,但是在雙方簽訂的《購房定金協議》中已經明確了買賣雙方、買賣房屋坐落、價款數額及價款支付方式等合同主要內容。且雙方均認可自願訂立該定金協議,即對前述條款達成了合意,當事人的姓名、標的和數量都是可以確定的,故雙方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在訴爭合同不需要其他生效要件情況下,雙方買賣合同生效,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拘束力,雙方均應依約履行合同。
至於合同其他條款內容的確定,在本案中,雙方當事人就其他合同主要條款如房款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時間、房屋的交付等問題都達成了合意,按雙方合意履行即可。
在本案一審判決中,有一個問題需要注意,本案買房人的訴訟請求為判令賣房人與買房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有效,一審法院支持了該項訴訟請求是正確的,但是可能考慮到本案當事人沒有簽訂正式的房屋買賣合同,而只有購房定金協議,所以在判決中表述為買房人與賣房人之間的房屋買賣行為有效,嚴格來講,這並沒有完全支持買房人的訴訟請求,因為法律行為的有效和法律關係的有效並非同一概念,但在訴爭合同無須審批等程序情況下,行為有效就意味着法律關係也是有效的,二審法院予以確認也是恰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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