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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的買賣合同模板合集(精選4篇)

實用的買賣合同模板合集(精選4篇)

實用的買賣合同模板合集 篇1

(一) 房屋買賣未採用書面形式。

實用的買賣合同模板合集(精選4篇)

法律規定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合同中應當載明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

《合同法》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房到買賣合同的簽訂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我國也《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法律分析由此可見,房屋買賣合同即使未採用書面形式,也並不必然導致合同無效。如買賣雙方均實際履行了主要義務,買受人已交付了房款,並實際使用和佔有了房屋,又沒有其他違法行為,只是該買賣合同沒有書面形式的,應認為買賣關係有效。但為了過户的需要,應補籤書面的房屋買賣合同,買方可要求賣方協助辦理產權過户手續。如雙方未履行口頭合同的主要義務且並不能就此達成一致,則該合同應認定為無效的合同。

(二) 賣方轉讓沒有所有權證書的房屋買賣合同。

法律規定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規定不得轉讓。但從該條立法目的上看,其規定應當是屬於行政管理性的,違反這一規定,僅是產生房屋轉讓不能及時頒證或不能如期過户的結果。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一條規定,“出賣的標的物,應當屬於出賣人所有或者出賣人有權處分。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或者限制轉讓的標的物,依照其規定。”可見,只要標的物合法且有權處分,對於標的物是否有相關證照,合同法並無特別要求。

《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的規定也可以推導出:房屋買賣合同簽訂時,儘管該房屋尚未辦理所有權登記,合同也有效。對此應理解為:房地產權利人沒有現實房屋的產權證而不能辦理房屋轉讓過程中涉及到的登記過户手續,但不應據此認為預購房買賣合同必然無效。如雙方在簽訂協議時對房屋權屬證書尚未領取的狀況是明知的,且當條件或期限成就時就可以辦理過户手續,產權亦無其他爭議或購買的房屋已交付原告入住時,一般應認定為有效。如賣方隱瞞無證的事實或因存在屋建造存在違法行為且已被有關機關確定,根本不能取得所有權證的,則此類合同應為無效。

(三) 沒有辦理過户手續而引起發一方反悔的。

法律規定

《關於私房買賣的成立一般應以產權轉移登記為準的覆函》(1990年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強調:“簽訂房屋買賣協議以後,提出解除買賣協議,未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應認為該民事法律行為依法尚未成立。一方翻悔是允許的。”

《關於範懷與郭明華房屋買賣是否有效問題的覆函》(1992年7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答覆:“房屋買賣系要式法律行為,農村的房屋買賣也應具備雙方訂有書面契約、中人證明、按約定交付房款以及管理房屋的要件;要求辦理契税或過户手續的地方,還應依法辦理該項手續後,方能認定買賣有效。”

《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明確規定:“當事人以商品房預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持。”

《物權法》第十五條規定:“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九條中規定:“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手續,或者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才生效,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當事人仍未辦理批准手續的,或者仍未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合同應當辦理登記手續,但未規定登記後生效的,當事人未辦理登記手續不影響合同的效力,如果原告請求被告交付該訟爭房屋,則人民法院應當責令被告繼續履行其合同,並責令被告協助原告辦理房屋過户手續。”

法律分析

由此可見,房屋買賣合同是否進行登記已在法律上確認不是生效條件,僅是未辦理有關手續之前,不具有將合同指向標的房產權屬變更的效力。本質上説,這涉及到的債權行為和物權行為二元劃分的理論,只要雙方簽訂的不動產轉移合同(債權行為)依法有效,當事人雙方就應按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辦理不動產登記(物權行為)手續。因合同一方原因未辦理過户登記手續的,人民法院應責令其繼續履行,辦理過户登記。

實用的買賣合同模板合集 篇2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為房子買賣有關事宜,經雙方協商,訂合同如下:甲方自願下列房子賣給乙方所有:

1、房子狀況:(請按《房子所有權證》填寫)

房 屋 座 落

幢號 室號 套(間)數 建築結構 總層數 建築面積(平方方) 用途

2、該房子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出讓( )、劃撥( )。

二、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 元整。

乙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

三、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將上述房子交付給乙方。該房子佔用範圍內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四、出賣的.房子如存在產權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經嘉興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所審查鑑定後生效,並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應嚴格履行。如有違約,違約方願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損失,支付違約費用。

六、雙方願按國家規定交納税、費及辦理有關手續。未盡事宜,雙方願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願向(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税務部門各一份,房管部門一份。

八、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監證機關: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用的買賣合同模板合集 篇3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以及北京市有關開放二級市場的相關規定,通過購買方式已取得座落於 的房屋所有權。

房屋所有權證編號:

乙方自願購買甲方房屋,甲方出售該房屋時亦同時將該房屋己分攤的土地使用面積和土地使用期限轉讓給乙方。

第一條:房屋成交價

1、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出售並達成以下條件,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房屋總價為¥ (小寫),¥ 元整(大寫)。

2、房屋售價中包含公共維修基金。

3、房屋交易時所產生的:營業費、個人所得費的由 承擔.

第二條:付款方式

1、乙方應在簽定《房屋買賣合同》同時,支付購房定金計¥ 元(小寫);¥ 元整(大寫)。定金在交首付款時轉為首付款。

2、在簽定《房屋買賣合同》後10個工作日內,乙方付甲方首付款¥ 元(小寫);¥ 元整(大寫)(含定金)。

3、房產交税過户後,乙方通過銀行貸款支付餘款¥ (小寫)¥ 元整(大寫),並與銀行放款日支付給甲方。

4、首付款 +餘款=房屋成交價

第三條:

甲方同意在乙方取得乙方的《房屋所有權證》後3日內將房屋交付給乙方。交房前所發生的水、電、煤氣、暖氣、物業費由甲方承擔,交房後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甲方在交付乙方物業時應確保物業,水、電、暖、煤、物業管理費、房費已結清; 沒有固定不可移動裝修物品的破壞; 房屋本身沒有影響房屋使用或美觀的破壞;

第五條:

乙方同意甲方物業管理單位對該物業的統一管理。

第六條:甲方的承諾和保證

1、其合法擁有轉讓房屋的'完全的房屋所有權,在房屋及相關土地使用權上,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或其他擔保權益,亦不存在正在履行之中的《租賃合同》和其他人的優先購買權。

2、房屋交付至乙方之日,甲方對轉讓房屋和物業管理費不存在任何欠繳的款項。

3、本協議簽署之日起,除按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不採取任何對其擁有的該房屋的權利和權益產生不利影響的措施。

4、按照法律的要求積極配合辦理過户手續,即時提供所需的全套文件資料。

第七條:乙方的承諾和保證

1、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向甲方支付轉讓房款。

2、承擔房屋在房屋交付日後由於乙方在使用過程中產生的所有風險。

3、按照法律的要求積極配合辦理過户手續,即時提供所需的全套文件資料。

第八條:房屋產權更名

1.在乙方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後,甲、乙方應各自或委派代表到房屋所在管理機構處共同辦理《房屋轉讓》手續,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或有關部門規定繳納相關税費。

2.甲乙雙方保證積極配合辦理房屋更名過户手續,提供全部所需的資料。

第九條:違約責任

在合同生效後,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的各項條款,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有違反,應按以下條款由違約方承擔違約和賠償責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房款,視為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應付而未付價款的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逾期滿15 日,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總房款 20 %違約金,乙方將房屋歸還甲方,甲方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乙方,因次發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2、如因北京市房產政策原因導致該房屋無法正常過户,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已支付房款在乙方退還甲方所有房屋更名手續所需文件後3日內甲方如數退還乙方,每逾期一日,甲方應按未返還價款的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甲方:

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實用的買賣合同模板合集 篇4

存量房買賣合同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經紀機構:崑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監製

存量房交易合同

賣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國籍:

身份證照號:

護照號:

營業執照註冊號: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身份證照(證件號):

聯繫地址:

買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國籍:

身份證照號:

護照號:

營業執照註冊號: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身份證照(證件號):

聯繫地址:

經紀機構:

法定代表人姓名:

營業執照號:

備案證號:

執業經紀人姓名:

資格證號: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國家和江蘇省、蘇州市房地產交易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通過 ,友好協商,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守法和誠實信用原則,就該房屋買賣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1.坐落:。

2.房屋所有權證編號:。

3.土地使用權證編號:。

5.房屋性質: 。

6.其它: 。

第二條:房屋其他情況。

1.房屋抵押情況為下列第 項:(僅選一項)

【1】甲方保證該房屋在本合同簽訂之時未曾設定抵押權。

【2】該房屋在本合同簽訂之前已經設定抵押權,甲方承諾在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前解除該抵押,並註銷相應的抵押登記,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2.房屋租賃情況為下列第 項:(僅選一項)

【1】甲方保證該房屋在本合同簽訂之時未曾租賃給他人。

【2】該房屋在本合同簽訂之前已經租賃給他人,甲方保證該承租人已經明確放棄優先購買權,並承諾在房屋交付前解除該租賃關係,註銷相應的租賃登記,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3.房屋物業管理現狀為下列第 項:(僅選一項)

【1】該房屋目前由 負責物業管理,物業服務費交至 年 月。

【2】該房屋目前尚未納入物業管理範圍。

4.隨同該房屋同時轉讓給乙方的房屋附屬設施和相關物品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條:房屋價款。

該房屋(包括閣樓、車庫,本合同附件一明確的房屋附屬設施及物品等) 成交總價為人民幣元(大寫:元整)。房屋(含閣樓)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元,車庫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元。

第四條:付款方式。

1.乙方於 年 月 日前給付甲方購房定金元(購房定金可衝抵購房款),甲方在收到乙方購房定金的同時,將該房屋的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交給經紀機構,經紀機構出具收件憑證。房屋買賣無法成交的,經紀機構應及時歸還上述“雙證”。

2.房屋價款支付方式約定為下列第 款。(僅選一款)

【1】一次性付款:

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的期限為下列第 項:(僅選一項)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

〖2〗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完成之日。

〖3〗房屋交付之日。

〖4〗年 月 日前。

【2】分期付款:

乙方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內,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乙方於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完成之日,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 %,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乙方於房屋交付之日,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價款的%,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貸款支付: 。

【3】其他方式:。

第五條:乙方逾期付款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向甲方支付相應房屋價款的,按逾期時間,分別作如下處理(不做累加) :

⑴逾期不超過 天,自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應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甲方實際收到逾期房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天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房屋價款的 %0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⑵逾期超過 天后,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自解除合同通知書到達之日起 天內,乙方將房屋退還給甲方,並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房屋價款的 %或購房定金 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經雙方協商繼續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應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甲方實際收到逾期房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天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房屋價款的 %0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在年 月日前,若因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不同意乙方購房貸款申請,導致乙方無法按約定期限支付房款的,買賣雙方同意解除本合同,退房退款,撤銷該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申請和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申請,並按下列第項方式處理:(僅選一項)

【1】乙方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房屋交付。

甲方應當於年 月日前騰空該房屋。並將上述房地產交付給乙方。在交付房屋時,應當履行下列第 1.2.3 手續:

【1】買賣雙方共同對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物業服務費繳納等具體情況進行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並交接該清單上所列物品。

【2】雙方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物業服務費繳納、水電氣費交納清單上簽字。

【3】移交該房屋鑰匙。

第七條:甲方逾期交房違約責任。

甲方未能按約定期限將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物品交付給乙方的,按逾期時間,分別作如下處理(不作累加):

⑴逾期不超過天,自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房屋及其附屬物品實際交付之日止,每逾期一天,甲方按天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房屋價款的 %0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⑵逾期超過天后,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自解除合同通知書到達之日起天內,甲方將已收房款退還給乙方,並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房屋價款的 %或購房定金 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經雙方協商繼續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交付期限之第

二天起,至房屋及其附屬物品實際交付之日止,每逾期一天,甲方按天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房屋價款的 %0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八條:關於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物品的.承諾

房屋交付時,凡已納入本合同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物品被損壞或滅失的,甲方應按照損壞或滅失部分的(〖協商〗或〖評估價值〗)價值 元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九條:如因甲方對房屋的保證情況失實,致使本合同生效以後發生房屋基本情況或其他情況糾紛、權屬糾紛、債權債務糾紛、優先購買權糾紛的,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房屋總成交價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造成乙方其他損失的,甲方另行賠償。

第十條:關於房屋原有户籍遷移的約定。

自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完成之日起 天內,甲方保證將其落户於該房屋的所有户籍關係遷出。逾期遷移原户口的,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元;造成乙方其他損失的,甲方另行賠償。

第十一條:關於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的約定。

甲、乙雙方定於年 月 日前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如因一方責任致使未能按期辦理的,責任方應當按逾期時間承擔以下違約責任(不作累加);造成對方其他損失的,需另行賠償。

1.逾期不超過 天,自約定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手續之日止,每逾期一天,責任方按天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房屋價款的 %0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 天后,無責任一方有權解除合同。責任方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房屋價款的 %的違約金,同時退房退款。雙方協商繼續履行合同的,自約定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手續之日止,每逾期一天,責任方按天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房屋價款的 %0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逾期超過 天后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的,甲、乙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權和經紀機構共同向崑山市房產交易管理中心申請撤銷該合同的備案,甲、乙雙方中的另外一方不得對撤銷合同備案的行為提出異議。至於甲方和乙方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由雙方自行協商或者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關於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的約定。

1.該房屋土地使用權性質為 (【國有】或【集體】,類型為 (【出讓】或【劃撥】或)。(僅選一種)

2.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完成以後,買、賣雙方應當按規定共同向土地登記機構申請辦理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該土地使用權原來為非出讓類型的,變更登記時需要繳納的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金按下列第 項方式處理:(僅選一項)

【1】甲方承擔。

第十三條:關於交易税費和其他相關權益的約定。

1.房屋買賣過户過程中應當繳納的有關税費,按以下第款辦理:

【1】由甲、乙雙方按照規定各自繳納。

2.房屋驗收交接時,甲、乙方應共同辦理物業服務及相關配套設施等過户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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