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書信 >協議書 >

買賣協議書模板集合(通用7篇)

買賣協議書模板集合(通用7篇)

買賣協議書模板集合 篇1

甲方(出賣方): 乙方(買受方):

買賣協議書模板集合(通用7篇)

住址: 住址: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月日,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本方所有權山林木材約 畝,價值 萬元的木材賣給乙方砍伐運輸,特訂立此合同

一、甲方所賣林木山地點在、東 為界;南 為界;西 為界;北為界;為 畝。 (詳見地圖筆線標示)。

二、甲方以 元的價格把本方所有權山林 木材約 畝林木賣給乙方砍伐運輸。

三、林木採伐許可證由乙方負責辦理。並協調相關單位和當地羣眾關係。

四、甲方責任:

1、甲方拿出原訂立林木山地及山林權屬證書版圖合同,協助乙方到當地鄉鎮政府林業站查詢木山所屬權是否屬實,除此之外,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五、乙方責任:

1、乙方應在合同簽訂時先交定金元,其餘在合同簽訂後付清剩餘款項共元整人民幣,如果乙方遲延交付,按每遲延一天加收 計算,款項付清後乙方才可以開始砍伐林木。

2、乙方要及時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不能無證砍伐,否則所有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砍伐運輸期間在林區或鄉路等與當地羣眾發生糾紛或需要賠償等一切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4、在林區砍伐施工所出現的安全責任由乙方自負與甲方無關。

5、在砍伐期間發現有林木被盜等情況,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應在合同簽訂之日起月內砍伐完畢。

六、甲乙雙方不得藉故中途終止協議,違約者應罰違約金元給對方,乙方按期限不能完成砍伐林木的每超一個月(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應付給甲方誤地費 元。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並具有法律效力,採伐結束後本合同自行作廢。

甲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20xx年 月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xx年 月日 日

買賣協議書模板集合 篇2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同意,甲方自願將位於遼源市龍山區向陽街泊林小鎮16號樓3單元406室的自有私產面積:79.01平方米的住宅樓(未裝修)和該單元地下倉庫15平方米4號庫賣給乙方,乙方自願購買,現達成如下協議:

一、買賣金額為人民幣共計:貳拾肆萬元整。

二、乙方負責交納該房的進户費(陸仟元以內)。

三、合同簽訂日之前,有關未盡事宜由甲方處理清楚。

四、自簽訂協議時,乙方交給甲方購房定金人民幣伍仟元整。餘款乙方於簽訂協議後三日內一次性交給甲方。甲方將該房的購置合同、交款收據等一併交給乙方,其產權歸乙方所有。

五、乙方以後辦理房照時,甲方必須到場協助乙方辦理,甲方交給乙方保證金人民幣伍仟元整。待乙方辦理完房照後,此款乙方一次性返還給甲方。

六、違約責任:甲方違約返給乙方壹萬元人民幣;乙方違約,甲方不再退還定金。

此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xx年 月 日

買賣協議書模板集合 篇3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買賣座落於__鄉__村

農民公寓號協商買賣協議條款如下:

1、甲方自願出售前述房產給乙方,乙方自願出資購買這一房產,買賣總價款為___元。

2、甲方承諾其對該房產擁有合法的使用權和處分權,並告知其配偶及其他家庭成員,其配偶及家庭成員已明確知道此次買賣行為,並不提出異議。

3、雙方約定,在簽訂本合同之日同時,乙方交付5萬元定金給甲方,甲方在收到定金後2日內協助乙方至村委會辦理登記人變更手續,在辦理完變更登記手續後2日內乙方一次性支付15萬元至甲方(賬號為_____)。

4、違約責任:

(1)如甲方將本合同簽字生效後,反悔不履行買賣協議或又將該房擅自賣給其他人,致使乙方不能收房,甲方應返還乙方10萬元。

(2)如乙方未按本協議第三條約定時間支付完購房款,乙方不得向甲方要求返還定金,定金5萬元歸甲方所有。

5、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並在乙方支付定金5萬元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農民公寓產權證明怎麼開

房屋產權一般由房屋權屬證書來表明權利人依法擁有房屋所有權並對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的唯一合法憑證,房屋權屬證書受到國家法律保護,一般房屋產權證明就是房屋所有權證的開具。到當地的房管局就可以開。

大家對購買農民公寓合同怎麼寫和農民公寓產權證明怎麼開都弄清楚了吧,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委會頒發,也叫鄉產權房。

買賣協議書模板集合 篇4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為了確保甲、乙兩邊的正當權柄,現就住宅及車庫交易有關事變簽署協議如下:

第一條 經甲乙兩邊配合協商,甲方誌願將位於市號2棟4單位8樓的住宅壹套及一樓車庫雜物房壹間出售(出讓)給乙方,此中:住宅修建面積為153.18平方米,車庫雜物房修建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 上述住宅及車庫雜物房的出售價(含出讓價,下同)為人民幣壹拾陸萬元整(¥160000元)(以下金額均為人民幣)。此代價自甲乙兩邊簽署協議書之日起不得變動。

第三條? 付款方法:實驗分期付款,首期付出陸萬元整,第二期付出壹拾萬元整。詳細付出時間及方法如下:

(一)乙方陪伴甲方到銀行送還上述住宅按揭貸款餘額取回《中華人民共和國衡宇全部權證》(以下簡稱《房產證》時支付甲方售房款陸萬元整。

(二)在甲方辦好上述住宅全部權過户手續並將新的 《房產證》及車庫雜物房的《利用權出讓證》交給乙方確當天支付壹拾萬元整。

第四條 甲方必須在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購房款並送還按揭貸款餘額取回《房產證》後的十五日內,與乙方配合到房產部分管理上述住宅全部權過户手續,並將新的《房產證》交給乙方。上述住宅一經管理所有權過户手續,衡宇的產權及利用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擁有產權及利用權,原入住職員或存放的物品必須在住宅所有權過户後的十五日內搬離。

第六條 鑑於甲方原來只擁有車庫雜物房的使用權而無所有權,僅取得車庫雜物房的《使用權出讓證》,而《使用權出讓證》又不克不及到發證構造管理“使用人”變動手續的現實環境,該車庫雜物房及對應的《使用權出讓證》自乙方付清上述購房款(含車庫雜物房的出讓金)之日起至該車庫雜物房使用權停止之日止歸乙方使用和保管。

第七條 上述住宅及車庫雜物房的生意業務金額(人民幣壹拾陸萬元整)不包羅售房應繳税費及辦理住宅所有權過户手續費等種種税費,此項税費由乙方負擔。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未在劃定的時間內將購置上述住宅、車庫的款子支付給甲方的,由甲方按日加收違約金額的百分之o>的違約金。

(二) 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購房款後未按劃定時間辦理上述住宅所有權過户手續並將新的《房產證》以及車庫雜物房《使用權出讓證》交給乙方的,甲方除必須將住宅《房產證》及車庫雜物房《使用權出讓證》交給乙方外,必須按日支付全部售房款百分之? 的違約金。

(三) 甲方未在劃定時間內搬離上述住宅及車庫雜物房的,必須按市場衡宇出租代價的三至五倍代價向乙方支付房屋租金。

(四) 房屋交易協議簽署後,甲方違約不出售(出讓)上述住宅及車庫雜物房,如已收取乙方的購房款的,甲方除必須按乙方規定的時間退還已收取的乙方購房款外,必須另行支付給乙方三萬元整違約金;如乙方已付款但停止購房的,甲方只按已收款子的80%退回給乙方;如未支付任何購房款,無論哪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壹萬元整。

第九條 本協議經雙方具名並經市公證處公證後見效。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市公證處存一份。

買賣協議書模板集合 篇5

甲方:

乙方:

為確保產品質量,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利益,本着對產品質量負責和實事求是的態度,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共識,作為甲乙雙方之間的.買賣交易的基本事項,適用於甲乙雙方之間簽訂的每個交易合同(訂單形式,以下簡稱“個別合同”),甲乙雙方應遵守並誠實履行基本合同和個別合同。

1、甲方向乙方購買產品時,由甲方以傳真件的方式或郵件形式傳給乙方,乙方收到後在三天內確認並回傳給甲方,作為個別合同。

2、甲方根據次月的生產計劃編制次月的加工送貨排程,並提前三十天發出下一個月的訂單,提前四十五天發預告給乙方,乙方按照甲方的計劃如期納入到甲方,確保甲方的正常生產。

3、產品外觀品質及內在質量按圖紙和封樣件為準,甲方將嚴格按品質要求和封樣件為標準來進行驗收,如檢驗結果不良率超過%時,甲方將以書面形式或電話通知乙方,乙方根據實際情況選別或退貨。乙方必須積極對應,確保甲方的按時出貨。

4、產品包裝:乙方提供的產品,除內在質量必須達標外,外觀包裝必須統一,以便甲方在用完產品後統一堆放屬乙方的空包裝,使其正常回收。

5、乙方在加工過程中應嚴格按照有關不含有害化學物質的要求去做,乙方必須每年將加工產品送到SGS進行檢測,其結果(報告)提交甲方,由甲方存檔備案,同時向甲方保證其加工的產品,有害化學物質的含量不會超標,假如超標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6、產品付款:在每個月25日交貨結束後,經雙方對賬確認無誤後簽字,並開具貨款發票,按訂單月月結60天付款(電匯或轉帳)。

7、爭議的解決:雙方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時,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合同法》的程序向法院起訴。

8、合同有效期為一年,即: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 以上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有效期為一年,未盡事宜,雙方協商成文,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買賣協議書模板集合 篇6

甲方(出賣方): 乙方(買受方):

住址: 住址: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月日,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本方所有權山林木材約 畝,價值 萬元的木材賣給乙方砍伐運輸,特訂立此合同:

一、甲方所賣林木山地點在、東 為界;南 為界;西 為界;北為界;為 畝。 (詳見地圖筆線標示)。

二、甲方以 元的價格把本方所有權山林 木材約 畝林木賣給乙方砍伐運輸。

三、林木採伐許可證由乙方負責辦理。並協調相關單位和當地羣眾關係。

四、甲方責任:

1、甲方拿出原訂立林木山地及山林權屬證書版圖合同,協助乙方到當地鄉鎮政府林業站查詢木山所屬權是否屬實,除此之外,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五、乙方責任:

1、乙方應在合同簽訂時先交定金元,其餘在合同簽訂後付清剩餘款項共元整人民幣,如果乙方遲延交付,按每遲延一天加收 計算,款項付清後乙方才可以開始砍伐林木。

2、乙方要及時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不能無證砍伐,否則所有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砍伐運輸期間在林區或鄉路等與當地羣眾發生糾紛或需要賠償等一切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4、在林區砍伐施工所出現的安全責任由乙方自負與甲方無關。

5、在砍伐期間發現有林木被盜等情況,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應在合同簽訂之日起月內砍伐完畢。

六、甲乙雙方不得藉故中途終止協議,違約者應罰違約金元給對方,乙方按期限不能完成砍伐林木的每超一個月(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應付給甲方誤地費 元。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並具有法律效力,採伐結束後本合同自行作廢。

甲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x年 月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x年 月日 日

篇二:林木買賣協議書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購買乙方(家住江安縣鐵清鎮回龍村陳家咀組)的黃角樹達成如下協議:

一、樹木的品種、價格及數量

(1)黃角樹:樹木規格直徑約 公分左右,不限樹冠的大小和樹高。

(2)數量: 壹棵。

(3)價格:為人民幣元,(大寫)共計人民幣圓整。 (¥: 元。)

二、樹木的要求

(1)甲方要提前對樹冠進行修剪、對樹根進行切割,有可能對樹木周圍作物造成一定的損傷,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賠償要求。

(2)因甲方要對樹杆進行草繩保護處理,所挖的樹木土球不小於 70 公分,並進行草繩纏繞保護,乙方要無條件的協助配合。

三、付款方式

甲方在樹木的栽培現場對符合要求的樹木進行標識後支付 元的預付款。餘款 元在甲方驗收樹木完成並上車後就立即支付。

四、違約責任

(1)除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外,任何一方拒不履行合同的,應以合同價款的 200%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即賠付對方違約金 元。

(2)任何一方履行合同不符合預定的,應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3)違約方遲延履行超過定日期 15 日以上或有其他行為嚴重損害守約方利益導致守約放訂立合同的目的無法實現的,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違約方承擔賠償損失和支付違約金的義務。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有雙方協商並訂立補充協議解決,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則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地址:

聯繫電話:

鑑證人 :

乙方(簽字):

地址:

聯繫電話: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 日

買賣協議書模板集合 篇7

甲、乙雙方依據《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汽車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品牌名稱、型號、顏色、數量、金額、產地

汽車品牌 顏色 甲方贈送配置 生產地 車輛單價(元)

型號規格 數量(台) 乙方選購配置 生產廠家 車輛總價(元)

合計金額:大寫:。

以上車價不含為車輛辦理上牌手續、保險及車輛抵押等所需之各種税費,乙方不再承擔任何加急費、手續費、運費、出庫費及其他費用。

第二條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一)本合同約定的車輛,其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汽車產品標準,並符合生產廠家出廠檢驗標準,符合安全駕駛和説明書載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甲方應在上述材料上蓋章確認),符合蘇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尾氣排放的標準。

(二)本合同約定的車輛,必須是經國家有關部門公佈、備案的汽車產品目錄上的產品或合法進口的產品,並能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檢測,可以上牌行駛的汽車。

(三)雙方對車輛質量的認定有爭議的,以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蘇州轄區內)出具的書面鑑定意見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四)甲方必須保證汽車為新車,保證汽車的外觀沒有任何損壞,不得出現掉漆、磨損等現象。

(五)甲方保證向乙方出售的車輛,在交給乙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檢驗和清潔。

第三條付款方式

(一)定金

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納定金元,如乙方不按約定履行本合同則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甲方不按約定履行本合同,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日後抵為車款,但定金數額不得超過車款總額的20%。

(二)乙方選擇下述第種方式付款,並按該方式所定時間如期足額將車款支付給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年月 日前,支付全部車款,計人民幣元,大寫:。

2、汽車消費貸款方式

(1) 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車款的%,計人民幣元,大寫:;

(2) 餘款計人民幣元,大寫:,於 年月日前支付。

乙方可通過雙方共同確定的金融機構辦理汽車消費貸款支付餘款。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以下情況,視為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付款,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a.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辦妥有關汽車消費貸款事宜(以實際發放貸款為準,非由於乙方原因造成除外);

b.乙方未能在以上規定時間內足額辦出貸款(非由於乙方原因除外),且餘額未按時自行補足支付。

第四條交車時間、地點及提車方式

(一)交車時間:年月日前。

(二)交車地點:。

(三)提車方式:乙方自提□ 甲方送車上門□

(四)交車時,汽車裏程表數不得超過 公里。

(五)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車輛時須同時提供:

1、銷售發票。

2、(國產車)車輛合格證或(進口車)海關進口證明及商品檢驗單

3、質量服務卡或保修手冊。

4、車輛使用説明書或用户使用手冊(中文)。

5、隨車工具及備件清單。

經雙方驗收,簽訂車輛交接書。

第五條車輛交付及驗收方式

(一)車輛交接時當場驗收,乙方應對所購車輛外觀和基本使用功能等進行認真檢查、確認。如對外觀有異議,應當場向甲方提出。

(二)乙方驗收車輛無誤後,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車及隨車文件,雙方簽署車輛交接書,即為該車輛正式交付。

(三)自車輛正式交付之時起,該車輛的風險責任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六條售後服務

(一)甲方承諾,為乙方提供以下售後服務

(二)當汽車生產廠家不履行售後服務義務時,乙方可選擇要求甲方履行相應義務。

(三)當汽車出現故障時,如甲方、生產廠家或二者委託的承擔維修義務的第三方距發生故障地點超過公里時,乙方有權就近選擇其他具有資質的維修方修理,事後,乙方可憑發票要求甲方報銷。

第七條無效條款

甲方或生產廠家提供給乙方的説明書及其他材料中,排除或限制乙方權利、免除或減輕甲方責任的條款無效,無論該條款是否通知乙方。

第八條關於修理、退貨或更換的特別約定

(一)關於整車、零部件總成的保修期限執行生產廠保修條款的規定。

(二)在上述保修期內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或需要保養,乙方應在生產廠公佈的或雙方約定的維修站進行修理和保養。但發生第六、(三)條事項時除外。

(三)在車輛使用1年或行駛2萬公里內(以先到為準,下同),同一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修理2次(以修理單據和發票為準,下同)仍未排除故障,或關鍵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無法使用,乙方有權退車。

(四)在車輛使用 1 年或行駛 2 萬公里內,同一關鍵零件或總成因質量問題,累計修理2次仍不能恢復使用;或由於質量問題及修理,使得該車停用的'累計工作日超過60日(扣除進口零件進貨在途時間);或累計修理5次以上(不含5次)仍不能正常行駛,甲方應負責為乙方換車或退車。

(五)按照本條上述約定退車的,甲方應當負責為乙方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車款,但應減去乙方使用該車產生的合理折舊。

(六)非車輛質量問題發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損壞的,或無有效發票的,或乙方不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所指的消費者,可免除本條上述第3項、第4項規定的甲方責任。

(七)由於人為破壞、使用或保養不當和疏忽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由於裝潢、改裝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或者到公佈、約定以外的修理點進行修理造成的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後果。

(八)本合同簽訂後,國家如出台有關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規定,雙方按國家規定執行。

(九)生產廠的保修條款比本合同的約定更有利於乙方的,雙方按生產廠的規定執行。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一方遲延交車或遲延支付車款的,應每日按照遲延部分車款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遲延超過十五日的,對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遲延方賠償本合同價款的%作為違約金。

(二)在年 月 日前,甲方交付的汽車不符合説明書中表明的質量標準或本合同約定的標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無償修復、補償損失或減少價款的違約責任。乙方也可以選擇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元。乙方行使上述約定權利時,所發生的一切費用也由甲方承擔。

(三)經國家授權的汽車檢驗機構鑑定,乙方所購汽車確實存在設計、製造缺陷,甲方可依據國家關於召回的法律法規協助汽車製造商主動召回有問題的車輛;由車輛缺陷所造成的人身和他人財產損害,乙方可向汽車製造商要求賠償,也可向甲方要求賠償。如乙方選擇向汽車製造商賠償,甲方有積極協助的義務。若該車有特殊的使用要求時,甲方應該明示告知,否則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四)甲方不履行售後服務義務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雙倍賠償乙方為維修汽車而花費的一切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維修費、購買汽車配件費、交通費等。

(五)因車身超重、尾氣不合格等情況導致乙方無法上牌照,乙方有權退車並要求甲方承擔違約金 元,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追償。

(六)甲方有其他違約情形時,每有一次,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人民幣,違約金不足以賠償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追償。

第十條不可抗力

(一)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或發生不可抗力後沒有采取補救措施和通知義務的,不能免除責任。

(二)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3 日內將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含傳真、電子郵件、手機短信等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10 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一條解決爭議的方式

合同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也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時約定採取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二)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雙方特別約定

經雙方協商,甲方為乙方:

(一)代辦保險□ (二)代辦按揭□ (三)代辦上牌服務□

第十三條 其他

(一)雙方地址、電話若有改變,應在變更之日起3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因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損失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二)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需變更的事宜,雙方應通過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進行約定。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合同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四)違約方應當承擔守約方為進行仲裁/訴訟而支出的一切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仲裁費用/訴訟費用、差旅費。

(五)其他約定條款:

第十四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住所: 住所:

證照種類及號碼: 證照種類及號碼:

代理人: 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shuxin/xieyi/30dlow.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