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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買賣合同模板

住房買賣合同模板

住房買賣合同在生活中是常出現的。簽訂住房買賣合同需要注意什麼呢?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住房買賣合同,歡迎參考閲讀。

住房買賣合同模板

住房買賣合同範文篇一

賣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建築面積為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

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税費當日支付 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繳交税費當日將差額一併支付給甲方),並於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税費當日支 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於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 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並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 税費分擔 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户手續所需繳納的税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税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户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後,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 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 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產權人一份,甲方委託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廈門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 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見 證 方: 鑑證機關:

地 址:

郵 編:

電 話:

法人代表:

代 表: 經 辦 人:

日 期: 年 月 日 鑑證日期:_______

住房買賣合同範文篇二

出賣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買受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其村證房位於石家莊市_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幣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 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含地下室——號-----平方米)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證定金壹萬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雙倍賠償;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簽定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户條件。等過户條件成熟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手續。本合同發生的契税,土地出讓金等由乙方負擔。其他税費按有關法律規定負擔。乙方一次性將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對----------------------------------------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佔有等權利一併轉讓給乙方。

五、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保證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權利,乙方保證按期繳納各項物業費用。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不得就該房屋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應當於20xx年 月 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逾期超過____五___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並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___四萬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計算的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___五____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__作為甲方的損失賠償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並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4、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並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

5、如因規劃部門、設計部門的原因導致房屋質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應當通知乙方,如有補償款發放,甲方應當全額退還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區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見證人: 年 月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月 日 日

住房買賣合同範文篇三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根據《中國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 出讓 方式取得位於江永縣火車站新城區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為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 平方米,規劃用途為“商業”用地,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土地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江永縣火車站新城區農副產品交易中心”。

第二條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項目中的:第 【棟】 第 號。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 ,屬框架剪力牆結構,層高為 3 米,該棟建築建築層數為 3 層。

該商品房陽台是【封閉式】【非封閉式】。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建築面積共 210 平方米,其中:套內面積 平方米,公共部分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 平方米(以房管部門實際測量為準)。

第三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建築面積計算商品房價款,該商品房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 元 ,總金額計人民幣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上述房款不包括辦理產權、土地分户等税費、契税、維修基金、也未包括辦理銀行按揭相關手續費用和水、電、氣、通訊等開户費用。

第四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加公攤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在總建築面積的1%之內,雙方互不找補;面積差異在1%以上,雙方同意按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門實際測量的面積(含差異1%的面積)乘以本合同第四條所列單價,計算總價款後多退少補。

第六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 種方式按期付款

(一) 一次性付款 。

(二) 銀行按揭付款

1、 本合同簽訂當日,買受人向出賣方繳納首付款,計人民幣: 元(大寫拾仟拾。

2、 餘款計人民幣人須在簽定本合同15日內向出賣人提交辦理銀行按揭的有關資料和交納相關費用。買受人逾期不交辦理銀行按揭所需資料、所需資料不符合要求、買受人不符合銀行按揭貸款條件,導致不能及時辦理完畢銀行按揭貸款,責任由買受人承擔。

(三)其他方式

第七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清房款,則視為買受人違約,出賣方有權解除合同,且不退還已付房款。如經買受人申請出賣人同意繼續履行合同,按下列方式處理:

1、 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做累加)

(1)逾期在 30 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房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全額支付應付房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房款的萬分之 一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 30 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日累計應付房款的萬分之 一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房款期限之第二天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房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房款萬分之 一 (該比率應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 買受人逾期超過出賣人有權將此商品房另售他人,同時還將按第七條第1條第(2)中的相關規定追究買受人的違約責任。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

第八條 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 20xx 年 10 月 31 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經驗收合格並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如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 30 日內告知買受人的,雙方可以據實延期。

第九條 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方式處理:

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做累加)

(1)逾期不超過 30 日,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款萬分之 一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 180 日後,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 30 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萬分之 一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款萬分之 一 (該比率應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按揭付款方式的客户,如在約定的交房日期屆滿之日,按揭貸款沒有到位,房屋交付使用日期順延至按揭貸款到位之日。

第十條 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准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准同意之日起 30 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户型、空間尺寸、朝向。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 30 日內作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覆。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 30 日內未作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30 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還給買受人;買受人不退房的,視為買受方接受規劃設計變更。

第十一條 交接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證明文件,並簽署房屋交接單。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買受人應在接到出賣人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到出賣人指定的地方辦理交接手續,逾期視為買受人自動接受交房,由此所發生的一切責任及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由於買受人的原因,未能按期交付,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 視為出賣方按通知買受方的交房時間完成交接;

2、 物業管理費用按物業公司規定辦理;

3、 如買受人有欠款未付清,按本合同第七條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二條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三條 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後 360 個工作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出賣方承諾自買受方提供齊全辦理產權的所有資料,並繳清辦理權證所需費用之日起360個工作日內辦理妥當房屋產權證。

第十四條 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 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當相應的保修責任。

在商品房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

第十五條 雙方約定事項:

1、物業管理公司由開發商簽定物業管理公司;

2、物業管理費用由物業管理公司統一規定收取,並服從物業管理公司的統一管理;出賣人須同時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辦理產權證、土地分户等税費、契税、維修基金、辦理銀行按揭相關手續費用和水、電、通訊等開户費用由買受人承擔收費標準,按相關部門規定統一收取;

4、為了遵守執行<消防法>有關條例,小區管道液化氣採用集中供應到户,開户費用買受人按液化氣公司統一準標收取配套設施費。

5、出賣人可根據銀行規定為符合條件的買受人申請辦理房屋按揭貸款,買受人保證按期歸還貸款,否則由此造成的責任概由買受人承擔。房屋交付前,由出賣人提供按揭貸款擔保,房屋交付後,該擔保自動解除,並轉為由買受人所購房屋產權交銀行進行抵押擔保;

6、本合同中的房屋買賣不含出賣人投資的停車位、所在棟的廣告位、管理用房以及交房標準以外的公共配套設備及用房;

第十六條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 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用途和使用。在裝修和使用過程中有改變牆體、地面結構、用途、外牆等變化需經物業管理公司簽證認可,否則由買受人承擔所產生的責任和後果,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分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第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九條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11 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 份,買受人 份。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章) (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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