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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派遣員工勞務協議書(精選27篇)

企業派遣員工勞務協議書(精選27篇)

企業派遣員工勞務協議書 篇1

( )字第____號

企業派遣員工勞務協議書(精選27篇)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根據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員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派遣與借用

第一條 派遣係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將與甲方建立勞動關係的人員派往乙方工作的行為。

第二條 借用係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從甲方借調人員到乙方工作的行為。

第三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派遣員工,乙方須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借用費。

第四條 員工與甲方為勞動關係,與乙方為勞務關係。員工的工作地點、崗位、方式由乙方根據業務需要確定。

第五條 借用費係指乙方借用甲方員工的費用,包括:

(一)支付員工的工資。

(二)支付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費用。

(三)甲方為派遣員工提供商業保險、福利的費用。

(四)甲方對派遣員工的管理、經營成本及承擔的企業税收等費用。

第六條 甲方派遣人員的姓名、聘用職務、借用費及其組成在附件1中約定,附件1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章 甲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七條 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根據乙方的要求推薦人選,與乙方決定借用的人員或乙方直接選定的人員簽訂《派遣員工勞動合同》。

(二)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三)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乙方的工作制度,保守乙方的商業祕密。

(四)從借用費中支付派遣員工的工資和應得收入。

(五)在乙方支付借用費後,依法承擔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及福利費用,其中福利及醫療保險部分內容的具體實施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條款、甲方有關派遣員工福利待遇、醫療費用報銷的規定執行。

(六)為派遣員工提供附件2中雙方確定的服務內容。

(七)聽取乙方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工作。

第八條 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如遇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甲方有權撤回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  派遣員工被派遣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為一個月的借用費,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補償費以派遣員工被撤回當月的借用費為計算標準。(二)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或損害派遣員工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進行交涉。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後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甲方。

(三)乙方若無故拖欠派遣員工的工資或借用費,甲方可隨時無條件解除本合同,並向乙方追索所欠費用。

(四)派遣員工若侵害了乙方的合法權益,甲方可協助乙方追究員工的相關責任。

第三章 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九條 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尊重派遣員工不同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抑,不歧視派遣員工。

(二)為派遣員工提供符合中國政府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的工作場所和條件,確定其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並依法為派遣員工提供各項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否則,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實行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如遇特殊情況需派遣員工延長工作時間,乙方須依法支付加班費。

(四)為派遣員工提供差旅等補貼,具體數額由乙方決定。

(五)保證派遣員工的法定節假日休息。為借用滿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員工每年安排一次帶薪休假,具體休假天數按乙方的規定執行。  派遣員工結婚時,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給予婚假3天,屬於晚婚的,應再給予晚婚假7天。

(六)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應按照國家規定享受醫療期。醫療期內,乙方應按國家規定發給派遣員工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但最低不低於社會最低工資的80%。

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及哺乳期內的,乙方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但女員工應提供合法的醫生證明。

女員工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乙方應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流產假期間,其工資照發。

(七)不得解除或終止對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女員工,以及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派遣員工的借用關係。

(八)不得解除對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為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派遣員工的借用關係。

(九)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解除借用的,乙方應按照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第6條規定,向甲方支付該員工的醫療補助費。

(十)督促派遣員工遵守中國政府頒佈的税收法規,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税。

(十一)督促派遣員工辦理借用期間的有關合法工作證件,依據中國的法律、法規制定乙方的規章制度,並教育派遣員工遵紀守法。

(十二)乙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至新辦公地址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業務聯繫。

(十三)乙方因故被撤銷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及時辦理終止本合同的手續。

(十四)派遣員工若向乙方提出辭職,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但在試用期內辭職可隨時提出。乙方接到通知後,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收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計算收費截止日期。

(十五)向保險公司投保派遣員工駕駛的乙方機動車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若乙方未投保,派遣員工駕駛乙方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事故責任屬於派遣員工的,由乙方賠償損失。

本條所列第(三)、(四)、(五)項內容,乙方可以規章制度的形式作具體規定,也可與派遣員工以協議的形式作具體約定。只要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且送甲方備案,應以規章制度和協議為準。

第十條 乙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對決定借用的員工可以規定試用期,試用期限應根據借用期限確定:

1.借用期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15日;

2.借用期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30日;

3.借用期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60日;

4.借用期在2年以上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

試用期內,乙方對不符合要求者,有權終止試用,但應支付試用期的借用費(含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試用期滿,所派遣員工自動轉為正式派遣員工,其借用期自試用之日起計算。

(二)在借用期內,有解除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的權利,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按下列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 派遣員工借用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為一個月的借用費,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補償費以派遣員工被退回甲方當月的借用費為計算標準。補償費中包含派遣員工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三)如派遣員工因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嚴重違反乙方規定(此規定對派遣員工和甲方應該是公開的)被解除借用,乙方經徵求甲方意見後可隨時通知甲方和派遣員工,並可不支付補償費。

(四)可與派遣員工另行簽訂個人協議作為甲方與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的附件送甲方備案,但該協議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合同內容。

(五)乙方有權對甲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並進行交涉。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後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乙方。

第四章 費用及其結算

第十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借用費、派遣員工名單、借用時間和付費方式在本合同附件1中約定。

第十二條 乙方須於當月20日前向甲方支付月借用費、補償費和年終附加的工資(乙方直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的,須於當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借用費的其它部分),甲方收到後,於次月6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以上費用每逾期10天按1%加付滯付金。逾期30天的,甲方可視情況提出索要違約金____元,並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且不屬違約行為,雙方辦理相應手續。

第十三條 加班、加點費用的計算方法為:  工作日加點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點時間×150%;  休息日、帶薪休假日加班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時間×200%;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時間×300%;

第五章 爭議與仲裁

第十四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後仍不能解決的,可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五條 甲方(或乙方)與派遣員工因本合同中有關勞動紀律約定、員工工資、保險等勞動權利和義務的內容發生勞動爭議,並提起勞動爭議仲裁時,如爭議的處理結果與乙方有利害關係,乙方有參加仲裁活動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章 其它

第十六條 甲方為派遣員工提供的服務內容在附件2中約定,附件2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辦理,國家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合同附件另行約定。

第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中國政府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規章造成本合同條款必須修訂時,均應以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準,由甲乙雙方協商修訂。

第十九條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異議,有效期自行延長,延長期限與本合同期限相同。

第二十條 本合同分別用中文和____文寫成,每種文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中文本和____文本一份,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兩種文本出現矛盾時,以中文本為準。

第七章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二十一條 雙方約定需增加的內容

第二十二條 雙方約定需修改或刪除的本合同條款

甲方: 乙方

代表簽章: 代表簽章:

年月日     年 月 日

企業派遣員工勞務協議書 篇2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委託甲方提供勞務派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江蘇省勞動力市場管理條例》等有關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協議:

一、合同期限

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勞務派遺內容

1.甲方按照乙方用人需求,推薦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供乙方擇優使用。

2.甲方輸出給乙方的勞務人員,為甲方員工,由甲方與勞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發放工資,並辦理各項社會保險。

三、勞務費用結算

1.勞務費用的構成:勞務工勞務費(基本勞務費、考核勞務費)社會保險費和輸出勞務服務費。

2.勞務費用各項標準:按實際發生費用結算,甲方按照每人每月_____元標準收取輸出勞務服務費。

3.結算時間和方式:乙方每月_____日前從銀行足額劃付到甲方賬户,並提供各項費用結算清單。勞務人員工資應由甲方每月_____日前支付。

4.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勞務費及相關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

四、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要根據乙方的用工需求,_____天內提供合適人選供乙方考核,對乙方確定的用工對象,甲方在天內辦理好相關上崗手續。

2.甲方每月日發放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繳納社會保險費(個人承擔部分從工資中代扣)

3.勞務派遣人員的工傷、生育事宜,由甲方負責向勞動保障部門申報。

4.乙方辭退的勞務派遣人員由甲方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甲方可以採取多種形式瞭解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配合乙方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管理工作,協助乙方教育勞務派遣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6.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拖欠各類應付資金以及違反勞動政策法規損害勞務派遣人員合法權益行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義務並按實際損失的情況向乙方索賠。

五、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必須與其簽訂《上崗協議書》,明確勞務內容以及要求和工資(勞務費用)標準等。

2.乙方應為勞務人員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崗位勞動保護,並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傷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傷害事故(經有關權威部門認定),乙方要配合甲方處理,有關處理辦法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3.乙方需按本合同規定及時足額向甲方支付勞務費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權按照規章制度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考核獎懲,勞務派遣人員經考核不合格的,終止上崗協議,並退還甲方,對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其賠償。

5.乙方有權查詢甲方發放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勞務費)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情況,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糾正,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給予乙方賠償。

六、勞動爭議處理

與勞務派遣人員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均有權提起仲裁、訴訟。

七、其他事項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協議有關內容如與國家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勞動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書面約定。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派遣員工勞務協議書 篇3

建設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自治區有關條例有關規定,明確雙方建築勞務合同的權利義務,和違法亂紀的責任,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訂立如下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方式:

四、承包範圍:

五、承包工作期限:

開始工作日期:年月日結束。

工作日期:年月日:總日曆工作天數為天。

六、質量標準:工程質量:國家現行的《建築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和《建築安裝質量評定標準》本工程達到質量評定等級。

七、面積金額結算:

八、付款方式:乙方進入現場後預付%,不得無故拖欠,餘下的費在工程竣工後日內一次計算付清給乙方。

九、

1、所承包施工項目的機械、架材、模板等由乙方承擔。

2、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必須聽從甲方的指揮,嚴格按圖施工,必須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

3、乙方務工人員必須嚴格按安全技術操作,不允許違章作業。

4、因施工操作原因造成的質量不合格返工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雙方分清責任。

5、施工前,甲方應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乙方應積極組織人員接受交底記錄。

十、

1、乙方施工人員進場後,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藍圖一套。

2、甲方應向乙方創造良好的施工條件,住房、廚房、廁所等設施。

十一、雙方約定:

1、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工傷事故應分清責任,分清主次按雙方承擔責任大小,由責任方承擔。

2、承包人施工開始前,承包人應獲得發包人為施工場地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的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3、住宿和食堂要保持良好的環境衞生,對施工人員要經常加強思想政治教育,施工現場禁止喝酒、鬧事、打架鬥毆、防止偷盜,違犯規定的按罰款處理,造成經濟損失的,由責任方自行承擔。

十二、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未能按照合同條款履行,所造成的一切經濁損失,由違約方自行承擔,按勞務工程承包總造價%賠付對方。

十三、爭議解決:

在施工中,如有圖紙變更等其它事宜,按變更工程量,按市場價另計費,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議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所屬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未盡事宜:

雙方協商解決或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的條款與正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五、合同項目執行完畢,該合同自然失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固定住址:固定住址:

帳號:帳號:

郵編:郵編:

年月日年月日

企業派遣員工勞務協議書 篇4

派遣員工勞務合同

(     )         字第       號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根據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員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派遣與借用

第一條  派遣係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將與甲方建立勞動關係的人員派往乙方工作的行為。

第二條  借用係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從甲方借調人員到乙方工作的行為。

第三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派遣員工,乙方須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借用費。

第四條  員工與甲方為勞動關係,與乙方為勞務關係。員工的工作地點、崗位、方式由乙方根據業務需要確定。

第五條  借用費係指乙方借用甲方員工的費用,包括:

(一)支付員工的工資。

(二)支付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費用。

(三)甲方為派遣員工提供商業保險、福利的費用。

(四)甲方對派遣員工的管理、經營成本及承擔的企業税收等費用。

第六條  甲方派遣人員的姓名、聘用職務、借用費及其組成在附件1中約定,附件1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章  甲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七條  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根據乙方的要求推薦人選,與乙方決定借用的人員或乙方直接選定的人員簽訂《派遣員工勞動合同》。

(二)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三)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乙方的工作制度,保守乙方的商業祕密。

(四)從借用費中支付派遣員工的工資和應得收入。

(五)在乙方支付借用費後,依法承擔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及福利費用,其中福利及醫療保險部分內容的具體實施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條款、甲方有關派遣員工福利待遇、醫療費用報銷的規定執行。

(六)為派遣員工提供附件2中雙方確定的服務內容。

(七)聽取乙方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工作。

第八條        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如遇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甲方有權撤回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

派遣員工被派遣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為一個月的借用費,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補償費以派遣員工被撤回當月的借用費為計算標準。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或損害派遣員工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進行交涉。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後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甲方。

(三)乙方若無故拖欠派遣員工的工資或借用費,甲方可隨時無條件解除本合同,並向乙方追索所欠費用。

(四)派遣員工若侵害了乙方的合法權益,甲方可協助乙方追究員工的相關責任。

第三章  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九條        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尊重派遣員工不同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抑,不歧視派遣員工。

(二)為派遣員工提供符合中國政府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的工作場所和條件,確定其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並依法為派遣員工提供各項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否則,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實行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如遇特殊情況需派遣員工延長工作時間,乙方須依法支付加班費。

(四)為派遣員工提供差旅等補貼,具體數額由乙方決定。

企業派遣員工勞務協議書 篇5

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書》,鑑於乙方家庭目前的特殊情況,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乙方自願簽訂本《勞動合同書》補充協議,共同遵守本補充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承擔其崗位工作。

第二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該崗位的要求和標準。乙方應遵守同其工作崗位直接相關的甲方的規章、制度和規定。

第三條 乙方每週工作時間由乙方自行安排,根據實際工作情況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為標準,以保證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和任務為前提。

第四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承擔甲方工程項目中的工作及責任,在該項目未結束前,乙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否則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相應損失。

第五條 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進行工作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權解除或終止與乙方的《勞動合同書》及《勞動合同書》補充協議,並不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內,根據需要協商調整乙方的崗位職責和工作範圍,勞動報酬等事項也將做出相應調整。

第六條 甲方在以下情況下有權扣除乙方相應額度的勞動報酬:

1、因乙方提供勞動服務過程中的故意或過失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乙方未能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完成工作。

第七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補充協議終止:

(一)雙方就解除本補充協議協商一致的;

(二)乙方由於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補充協議義務的。

(三)乙方完全可以執行標準工時制。

第八條 本補充協議做為《勞動合同書》的附件,與《勞動合同書》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補充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派遣員工勞務協議書 篇6

餐飲店員工勞務合同書

甲方: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家庭住址:

鑑於乙方為退休人員,不具備勞動法律關係的主體資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勞務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協議期限為________年。

本協議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終止。

第二條 乙方承擔的勞務內容、要求為:

第三條 乙方提供勞務的方式為:

第四條 乙方認為,根據乙方目前的健康狀況,能依據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條約定的勞務內容、要求、方式為甲方提供勞務,乙方也願意承擔所約定勞務。

第五條 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義務。乙方負有保護義務的商業祕密主要包括:

_____________。

第六條 甲方支付乙方勞務報酬的標準、方式、時間:

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乙方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税,甲方依法代為扣繳。

第八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

一、本協議期滿的;

二、雙方就解除本協議協商一致的;

三、乙方由於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的。

第九條 甲、乙雙方若單方面解除本協議,僅需提前一週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十條 本協議終止、解除後,乙方應在一週內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並附書面説明,如給甲方造成損失、應予賠償。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為乙方購買一張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意外傷害保險卡,用於乙方在為甲方提供勞務過程中發生意外傷害的補償。保險期間與本協議期限相同。

第十二條 乙方同意醫療費用自理,醫療期內甲方不支付勞務費。

第十三條 依據本協議第九條、第十條約定終止或解除本協議,雙方互不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應當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本合同首部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為雙方聯繫的唯一固定通訊地址,若在履行本協議中雙方有任何爭議,甚至涉及仲裁時,該地址為雙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造成雙方聯繫障礙,由有過錯的一方負責。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章)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企業派遣員工勞務協議書 篇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乙方: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聯繫方式: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户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____種工時制度。

(一)、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二)、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第六條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一)、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二)、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甲方每月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元。

第八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五、社會保險

第九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當地政府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十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二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三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四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十七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八、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一)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認定為工傷或者不視同工傷:

1、員工上下班途中所受到的事故傷害、意外傷害等;

2、員工上班時間因非工作崗位需要而串崗到其它崗位等行為造成的事故傷害、意外傷害等;

3、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

4、酗酒導致傷亡的;

5、自殘或者自殺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圖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2.甲方未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保險福利的;

(六)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七)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

勞動者應當如實説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

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並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八)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衝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為準。

(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十)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十一)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衝突的業務。

(十二)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祕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

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並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

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九、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九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當地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企業派遣員工勞務協議書 篇8

甲方:

乙方:工程

經甲乙雙方協商採用勞務分包,具體協議如下:

一、施工項目單價

(1)鑽孔

單價:50元/m。

2、壓漿

單價:280元/t。

二、結算方法

按實際工作量計量結算。

三、甲方責任

1、為乙方提供設備、材料。

2、對乙方進行技術交底、提供圖紙。

四、乙方責任

1、必須服從甲方的施工安排和要求、嚴格按圖施工。

2、必須保證施工質量,因質量問題返工費由乙方全部承擔。

3、必須愛護甲方提供的設備機具,不得隨意浪費各種材料。

4、所用材料,均由乙方派人到材料庫領取,並運至施工現場。

5、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確保作業人員安全,如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

6、設備、材料上、下車由乙方負責。

7、房租、水電費由乙方負責。

五、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日期:

企業派遣員工勞務協議書 篇9

聘用中國員工勞務協議書

甲方:(正文中簡稱甲方)

註冊地址:

工商登記號碼:       郵政編碼:

電子信箱:        聯繫電話:

網址: 傳真:

乙方:(正文中簡稱乙方)

註冊地址:

工商登記號碼: 郵政編碼:

電子信箱: 聯繫電話:

網址: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規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聘用中國員工事宜達成本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甲乙雙方有關乙方聘用中國員工及相關事宜,適用本合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並簽訂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條 甲方向乙方派遣中國員工或乙方聘用中國員工的,雙方應按照本合同有關約定另行訂立《聘用中國員工合約》,明確乙方聘用中國員工的具體人數、姓名、聘期、聘用費等事宜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條 乙方與被聘用的中國員工之間系聘用與被聘用的勞務關係,雙方可以根據本合同有關規定,另行訂立《聘用約定》,確定乙方與中國員工之間的權利義務,《聘用約定》副本需送甲方備案。

第四條 乙方與中國員工之間因購房貸款(含擔保)等民事事宜,應另行訂立相關協議,確定各自的權利義務。所生爭議,與甲方及本合同無關,甲方不承擔中國員工之連帶責任。

第五條 乙方與中國員工之間因出國、培訓需約定服務期限、費用、賠償等事宜,應事前訂立相關出國培訓協議或者培訓協議,確定各自權利義務。所生爭議,甲方不承擔中國員工之連帶責任。

第六條 本合同內容與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相牴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變更而不一致的,分別以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規定為準。

第二章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 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7.1、甲方可以根據中國法律和本合同有關規定,監督乙方依法用工,並有權對其違法用工、損害被聘中國員工利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整改意見和要求;

7.2、應乙方或中國員工的要求,甲方有權對發生爭議的乙方和中國員工進行調解;

7.3、因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變更,致本合同條款與之不一致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執行該項規定;

7.4、對乙方違反本合同的行為進行交涉。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後十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甲方。

第八條 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8.1、 甲方應教育被聘中國員工遵守中國法律和乙方的規章制度,保守商業祕密,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8.2、 甲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規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約定的標準,為中國員工繳納社會保險,並承擔約定的福利待遇費用;

8.3、 甲方協助乙方辦理中國員工的出國(境)手續;

8.4、 對乙方委託甲方管理駕駛關係的中國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8.5、 甲方按照有關規定,為符合條件的中國員工評定專業技術職稱;

8.6、 甲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辦公地址,應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章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九條 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9.1、乙方有權對甲方推薦的人選進行選擇,或在甲方推薦人選之外自行選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應聘人員,須在中國員工第一個工作日前經由甲方辦理聘用手續;

9.2、對聘用的中國員工,視聘用期限規定試用期:

---聘用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

---聘用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聘用期限在三年以上不滿十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個月;

---聘用期限在十年以上的,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9.3、 試用期內,如不符合錄用條件,乙方可以解聘,但應支付試用期聘用費。試用期滿,所聘中國員工自動轉為正式聘用員工,其受聘期自試用之日起計算;

9.4、 對嚴重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乙方規章制度(此規章制度須事前已向中國員工公開)的中國員工,對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損害的中國員工(重大損害的標準應由乙方在乙方的規章制度中明確規定),乙方可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但若中國員工對乙方制定的損害標準提出疑義而產生勞動爭議的,須事先通過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確認重大損失的標準有效後,乙方才能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

9.5、 因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變更致本合同相關條款與之不一致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執行該項規定;

9.6、 對甲方違反本合同的行為進行交涉。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後十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乙方。

第十條 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10.1、 乙方應尊重中國員工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仰,不歧視中國員工的種族和性別;

10.2、 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和政府的規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約定的標準,為中國員工(包括試用期員工)向甲方支付相關費用;

10.3、 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對被聘中國員工進行上崗前培訓,併為其提高勞動技能的學習和培訓提供便利條件;

10.4、 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其政府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遵守法定工時制度,乙方安排中國員工加班的,應支付加班費;

加班費的計算方法為:

--工作日加班=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小時×150%;

--休息日、帶薪休假日加班=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小時×200%;

--法定節假日加班=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小時×300%。

10.5、 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保證中國員工法定節假日及婚假、產假等帶薪假期。為受聘滿一年的中國員工安排每年一次不少於連續15天或累計15個工作日的帶薪休假。對受聘不滿一年的,按實際受聘月數每月一天計算休假天數。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的,在徵得受聘員工同意情況下,視為休息日加班予以經濟補償;

10.6、 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醫療期的規定,對因病或非因公負傷的中國員工給予醫療期;

10.7、 乙方應執行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不得剝奪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合法權益;

10.8、 乙方應遵守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工資的規定,工資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甲方或者由乙方直接支付給中國員工本人,不得剋扣或拖欠工資。對受聘滿一年的中國員工年終加付一個月的聘用費。當年受聘不滿一年的,按實際受聘月數每工作一個月加付月聘用費的十二分之一;

10.9、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向中國員工提供國家規定標準的工作場所、工作條件、衞生設施、衞生條件和健康檢查;

10.10、乙方必須為從事駕駛員工作或者駕駛機動車的中國員工投保人身意外險和第三者責任險,未予投保而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參照當地保險公司有關理賠規定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11、乙方應當為其派遣境外、國外工作或培訓的中國員工投保境外人身意外險和醫療保險。未予投保而中國員工緻傷(病)、致殘或死亡的,由乙方參照中國員工工作或培訓所在地保險公司有關理賠規定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13、乙方應當為中國員工投保人身意外險和意外醫療保險。投保額分別不低於人民幣_____萬元和_____萬元。未予投保而中國員工緻傷、致殘或死亡的,由乙方參照當地保險公司有關理賠規定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14、乙方應督促中國員工辦理受聘期間的有關合法工作證件,教育中國員工遵紀守法;

10.15、因本合同第四章爭議事宜引起的勞動爭議仲裁或法律訴訟,並使甲方成為爭議當事人的,乙方應該接受委託,作為甲方代理人之一與甲方共同參加仲裁或訴訟活動;

10.16、乙方應遵守中國法律有關税收的規定,依法代扣代繳中國員工的個人所得税。未代扣代繳的,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

10.17、乙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辦公地址,應提前15日通知甲方。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四章 解除或終止聘用的條件、程序和補償

第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用中國員工:

11.1、 被聘用的中國員工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的用人標準或條件的,但乙方應於試用期滿前十天以書面形式分別通知中國員工和甲方;

11.2、 中國員工嚴重違反乙方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的;

11.3、 中國員工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損失的;

11.4、 中國員工因賣淫嫖娼被收容教育的;

11.5、 中國員工因吸毒被強制戒毒的;

11.6、 中國員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勞動教養的。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或終止聘用中國員工(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條情形的除外):

12.1、 中國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乙方未另行安排過其他工作的;

12.2、 中國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12.3、 中國員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乙方未對其進行培訓或者調整過工作崗位的;

12.4、 被聘中國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

12.5、 中國員工因公負傷或者患職業病的。

第十三條 乙方解除或終止聘用符合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的中國員工,須支付自解聘之日起至第十二條所屬情況消失期間的工資。

第十四條 除符合本合同上述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約定的情形以外,乙方解除聘用中國員工,應以書面形式分別提前三十天通知中國員工和甲方,否則另行支付甲方相當於一個月管理費及中國員工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同時支付該員工聘用時間每滿一年,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但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聘用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醫療期滿後被解聘,除按上述標準支付補償金外,還須支付中國員工不少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或患絕症的,還應當按國家規定標準加發醫療補助費。

第十五條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必須解除聘用中國員工,但甲乙雙方應按下列約定的條件和標準執行:

15.1、 被聘中國員工在試用期內書面提出辭職的,不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15.2、 被聘中國員工提前三十天書面提出辭職的,不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15.3、 被聘中國員工未提前三十天提出辭職的,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

第十六條 中國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不按本合同第十五條解除聘用中國員工:

16.1、 中國員工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未處理完畢的;

16.2、 中國員工被有關國家機關依法審查尚未結案的;

16.3、 中國員工與乙方就出資培訓、分配住房等事宜約定的服務期限未滿的;

16.4、 國家或_______市有特別規定的。

第五章 費用及其結算

第十七條 乙方聘用中國員工,應根據本合同約定按聘用人數每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十九條構成的聘用費。

第十八條 聘用費經甲乙雙方協商,由《聘用中國員工合約》確定,並以每月三十日前甲方的《付款通知書》為當月聘用費的結算依據。聘用費可以人民幣或者等值於人民幣的外幣報價結算。

第十九條 每年四月一日前,乙方應根據中國員工社會保險繳納所在地政府公佈的企業工資指導線、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增長幅度、物價上漲指數、聘用員工社會保險基數的調整、社會保險福利制度規定的各種費用調整幅度,以及中國員工工作業績和崗位變動,相應調整聘用費,具體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二十條 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從聘用費中扣除工資部分直接支付給中國員工,具體由《聘用中國員工合約》確定。

第二十一條 乙方須於每月月底前向甲方支付並結清當月的聘用費。

第二十二條 甲方或乙方自解除聘用中國員工之日起三十天內,向對方支付並結清本合同第三章、第四章約定的有關費用。

第二十三條 中國員工在聘用期間發生因公致殘、死亡事故時,應按國家及當地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處理,甲方為主、乙方協助,做好善後工作,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對已按約定為中國員工支付相關保險費的,則先由保險賠款支付。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一經訂立,對雙方即具有約束力,甲方和乙方均應自覺履行,但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變更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應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結清聘用費或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費用而延遲付款,並且無甲方認可的正當理由的,乙方每延遲一日按應付款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交______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所稱“中國員工”,係指乙方按照甲乙雙方簽訂的本合同及《聘用中國員工合約》所聘用的中國公民;但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所稱“聘用費”,係指乙方每月付給甲方的聘用中國員工的各種費用的總和,其中包括:

30.1、中國員工的工資;

30.2、為中國員工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30.3、醫療與保險等員工的福利費;

30.4、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服務費。

第三十條 本合同所稱“管理費”,係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而支付給甲方的除中國員工的工資以外的其他各種費用的總和。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所稱“社會保險費”係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而需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規定繳納的各類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等費用。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所稱“員工福利費”,係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而需按月支付給甲方的用於中國員工醫療、保險、活動、慰問等事宜的費用。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所稱“服務費”,係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需按月支付給甲方的用於為中國員工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服務項目而產生的經營成本及有關税費。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所稱“工資”,係指乙方因實際使用中國員工而根據中國法律及其政府規定必須由乙方承擔的支付給中國員工的勞動報酬總稱。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年。合同期滿前30天內,如任何一方未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本合同,則本合同有效期自行延長。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簽訂,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分別以中文和_____文書就,具有同等效力。當兩種文本存有不同解釋時,應以中文文本為準。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簽訂時間:簽訂時間:

企業派遣員工勞務協議書 篇10

甲方:(正文中簡稱甲方)

註冊地址:

工商登記號碼:編碼:

電子信箱:聯繫電話:

網址:?傳真:

乙方:(正文中簡稱乙方)

註冊地址:

工商登記號碼:?編碼:

電子信箱:?聯繫電話:

網址: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與《_____》等有關法律規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聘用中國員工事宜達成本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甲乙雙方有關乙方聘用中國員工及相關事宜,適用本合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並簽訂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條?甲方向乙方派遣中國員工或乙方聘用中國員工的,雙方應按照本合同有關約定另行訂立《聘用中國員工合約》,明確乙方聘用中國員工的具體人數、姓名、聘期、聘用費等事宜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條?乙方與被聘用的中國員工之間系聘用與被聘用的勞務關係,雙方可以根據本合同有關規定,另行訂立《聘用約定》,確定乙方與中國員工之間的權利義務,《聘用約定》副本需送甲方備案。

第四條?乙方與中國員工之間因購房貸款(含擔保)等民事事宜,應另行訂立相關協議,確定各自的權利義務。所生爭議,與甲方及本合同無關,甲方不承擔中國員工之連帶責任。

第五條?乙方與中國員工之間因出國、培訓需約定服務期限、費用、賠償等事宜,應事前訂立相關出國培訓協議或者培訓協議,確定各自權利義務。所生爭議,甲方不承擔中國員工之連帶責任。

第六條?本合同內容與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相牴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變更而不一致的,分別以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規定為準。

第二章?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7.1、甲方可以根據中國法律和本合同有關規定,監督乙方依法用工,並有權對其違法用工、損害被聘中國員工利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整改意見和要求;

7.2、應乙方或中國員工的要求,甲方有權對發生爭議的乙方和中國員工進行調解;

7.3、因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變更,致本合同條款與之不一致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執行該項規定;

7.4、對乙方違反本合同的行為進行交涉。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後十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甲方。

第八條?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8.1、?甲方應教育被聘中國員工遵守中國法律和乙方的規章制度,保守商業祕密,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8.2、?甲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規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約定的標準,為中國員工繳納社會_____,並承擔約定的福利待遇費用;

8.3、?甲方協助乙方辦理中國員工的出國(境)手續;

8.4、?對乙方委託甲方管理駕駛關係的中國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8.5、?甲方按照有關規定,為符合條件的中國員工評定專業技術職稱;

8.6、?甲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辦公地址,應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章?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九條?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9.1、乙方有權對甲方推薦的人選進行選擇,或在甲方推薦人選之外自行選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應聘人員,須在中國員工第一個工作日前經由甲方辦理聘用手續;

9.2、對聘用的中國員工,視聘用期限規定試用期:

---聘用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

---聘用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聘用期限在三年以上不滿十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個月;

---聘用期限在十年以上的,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9.3、?試用期內,如不符合錄用條件,乙方可以解聘,但應支付試用期聘用費。試用期滿,所聘中國員工自動轉為正式聘用員工,其受聘期自試用之日起計算;

9.4、?對嚴重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乙方規章制度(此規章制度須事前已向中國員工公開)的中國員工,對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損害的中國員工(重大損害的標準應由乙方在乙方的規章制度中明確規定),乙方可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但若中國員工對乙方制定的損害標準提出疑義而產生勞動爭議的,須事先通過勞動爭議_____部門確認重大損失的標準有效後,乙方才能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

9.5、?因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變更致本合同相關條款與之不一致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執行該項規定;

9.6、?對甲方違反本合同的行為進行交涉。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後十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乙方。

第十條?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10.1、?乙方應尊重中國員工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仰,不歧視中國員工的_____和性別;

10.2、?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和政府的規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約定的標準,為中國員工(包括試用期員工)向甲方支付相關費用;

10.3、?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對被聘中國員工進行上崗前培訓,併為其提高勞動技能的學習和培訓提供便利條件;

10.4、?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其政府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遵守法定工時制度,乙方安排中國員工加班的,應支付加班費;

加班費的計算方法為:

--工作日加班=月工資÷20.92天÷8小時_________實際加班小時_________150%;

--休息日、帶薪休假日加班=月工資÷20.92天÷8小時_________實際加班小時_________200%;

--法定節假日加班=月工資÷20.92天÷8小時_________實際加班小時_________300%。

10.5、?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保證中國員工法定節假日及_____、產假等帶薪假期。為受聘滿一年的中國員工安排每年一次不少於連續15天或累計15個工作日的帶薪休假。對受聘不滿一年的,按實際受聘月數每月一天計算休假天數。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的,在徵得受聘員工同意情況下,視為休息日加班予以經濟補償;

10.6、?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醫療期的規定,對因病或非因公負傷的中國員工給予醫療期;

10.7、?乙方應執行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不得剝奪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合法權益;

10.8、?乙方應遵守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工資的規定,工資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甲方或者由乙方直接支付給中國員工本人,不得剋扣或拖欠工資。對受聘滿一年的中國員工年終加付一個月的聘用費。當年受聘不滿一年的,按實際受聘月數每工作一個月加付月聘用費的十二分之一;

10.9、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向中國員工提供國家規定標準的工作場所、工作條件、衞生設施、衞生條件和健康檢查;

10.10、乙方必須為從事駕駛員工作或者駕駛機動車的中國員工投保人身意外險和第三者責任險,未予投保而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參照當地_____公司有關理賠規定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11、乙方應當為其派遣境外、國外工作或培訓的中國員工投保境外人身意外險和醫療_____。未予投保而中國員工緻傷(病)、致殘或死亡的,由乙方參照中國員工工作或培訓所在地_____公司有關理賠規定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13、乙方應當為中國員工投保人身意外險和意外醫療_____。投保額分別不低於人民幣_____萬元和_____萬元。未予投保而中國員工緻傷、致殘或死亡的,由乙方參照當地_____公司有關理賠規定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14、乙方應督促中國員工辦理受聘期間的有關合法工作證件,教育中國員工遵紀守法;

10.15、因本合同第四章爭議事宜引起的勞動爭議_____或法律訴訟,並使甲方成為爭議當事人的,乙方應該接受委託,作為甲方代理人之一與甲方共同參加_____或訴訟活動;

10.16、乙方應遵守中國法律有關税收的規定,依法代扣代繳中國員工的個人所得税。未代扣代繳的,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

10.17、乙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辦公地址,應提前15日通知甲方。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四章?解除或終止聘用的條件、程序和補償

第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用中國員工:

11.1、?被聘用的中國員工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的用人標準或條件的,但乙方應於試用期滿前十天以書面形式分別通知中國員工和甲方;

11.2、?中國員工嚴重違反乙方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的;

11.3、?中國員工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損失的;

11.4、?中國員工因賣淫嫖娼被收容教育的;

11.5、?中國員工因吸毒被強制戒毒的;

11.6、?中國員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勞動教養的。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或終止聘用中國員工(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條情形的除外):

12.1、?中國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乙方未另行安排過其他工作的;

12.2、?中國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12.3、?中國員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乙方未對其進行培訓或者調整過工作崗位的;

12.4、?被聘中國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

12.5、?中國員工因公負傷或者患職業病的。

第十三條?乙方解除或終止聘用符合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的中國員工,須支付自解聘之日起至第十二條所屬情況消失期間的工資。

第十五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必須解除聘用中國員工,但甲乙雙方應按下列約定的條件和標準執行:

15.1、?被聘中國員工在試用期內書面提出辭職的,不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15.2、?被聘中國員工提前三十天書面提出辭職的,不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15.3、?被聘中國員工未提前三十天提出辭職的,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

第十六條?中國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不按本合同第十五條解除聘用中國員工:

16.1、?中國員工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未處理完畢的;

16.2、?中國員工被有關國家機關依法審查尚未結案的;

16.3、?中國員工與乙方就出資培訓、分配住房等事宜約定的服務期限未滿的;

16.4、?國家或_______市有特別規定的。

第五章?費用及其結算

第十七條?乙方聘用中國員工,應根據本合同約定按聘用人數每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十九條構成的聘用費。

第十八條?聘用費經甲乙雙方協商,由《聘用中國員工合約》確定,並以每月三十日前甲方的《付款通知書》為當月聘用費的結算依據。聘用費可以人民幣或者等值於人民幣的外幣報價結算。

第十九條?每年四月一日前,乙方應根據中國員工社會_____繳納所在地政府公佈的企業工資指導線、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增長幅度、物價上漲指數、聘用員工社會_____基數的調整、社會_____福利制度規定的各種費用調整幅度,以及中國員工工作業績和崗位變動,相應調整聘用費,具體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二十條?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從聘用費中扣除工資部分直接支付給中國員工,具體由《聘用中國員工合約》確定。

第二十一條?乙方須於每月月底前向甲方支付並結清當月的聘用費。

第二十二條?甲方或乙方自解除聘用中國員工之日起三十天內,向對方支付並結清本合同第三章、第四章約定的有關費用。

第二十三條?中國員工在聘用期間發生因公致殘、死亡事故時,應按國家及當地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處理,甲方為主、乙方協助,做好善後工作,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對已按約定為中國員工支付相關_____費的,則先由_____賠款支付。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一經訂立,對雙方即具有約束力,甲方和乙方均應自覺履行,但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變更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應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二十六條?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結清聘用費或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費用而延遲付款,並且無甲方認可的正當理由的,乙方每延遲一日按應付款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交_______市_____委員會_____。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所稱“中國員工”,係指乙方按照甲乙雙方簽訂的本合同及《聘用中國員工合約》所聘用的中國公民;但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所稱“聘用費”,係指乙方每月付給甲方的聘用中國員工的各種費用的總和,其中包括:

30.1、中國員工的工資;

30.2、為中國員工繳納的社會_____費;

30.3、醫療與_____等員工的福利費;

30.4、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服務費。

第三十條?本合同所稱“管理費”,係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而支付給甲方的除中國員工的工資以外的其他各種費用的總和。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所稱“社會_____費”係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而需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規定繳納的各類社會_____和福利待遇等費用。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所稱“員工福利費”,係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而需按月支付給甲方的用於中國員工醫療、_____、活動、慰問等事宜的費用。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所稱“服務費”,係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需按月支付給甲方的用於為中國員工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服務項目而產生的經營成本及有關税費。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所稱“工資”,係指乙方因實際使用中國員工而根據中國法律及其政府規定必須由乙方承擔的支付給中國員工的勞動報酬總稱。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年。合同期滿前30天內,如任何一方未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本合同,則本合同有效期自行延長。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簽訂,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分別以中文和_____文書就,具有同等效力。當兩種文本存有不同解釋時,應以中文文本為準。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簽訂時間:簽訂時間:

企業派遣員工勞務協議書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來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本合同簽署時,乙方在_______部門擔任_______工作,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_______從事工作。乙方應根據崗位、職務和職級所確定的責任,按甲方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按質按量完成規定的任務。

第三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遵循合理原則,及乙方的能力(專業、技能、體力、業績等)和工作態度,甲方可對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和職務作必要調整,調整要雙方協商一致,書面同意。調整包括將乙方派往甲方分公司(本市及外省市)或甲方的關聯企業(甲方參股投資的公司)相應的崗位和職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工作時間

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確定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___種方式的工時工作制。

1、標準工時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每週總工作時間不超過國家標準,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不含用膳和工作間歇時間)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的工作時間,甲方依據《勞動法》及本市相關規定並根據經營需要總體安排,在核定的工作計算週期內,員工總的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不含用膳和工作間歇時間)

3、不定時工作制:乙方的工作時間,甲方可依據《勞動法》及本市相關規定並根據乙方工作性質和職責,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由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因經營需要,並經雙方簽訂變更合同後,調整乙方工作崗位的,乙方的工作崗位發生調整的,相應的工作時間也將發生調整。

第五條 休息休假。

1、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節日假、婚喪假、產假和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方按《勞動法》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給予同等時間的補休。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按甲方現行的工資制度,乙方工資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補貼組成,其中基本工資為 ,崗位工資為_______ 元,補貼為_______元,試用期每月基本工資為_______,崗位工資為_______元,補貼為_______元。員工加班和請假的計算基數按照基本工資予以核算。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與員工協商一致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第七條 甲方實行下發薪制。每月十日以法定貨幣形式按規定支付乙方上月工資。(如有更改,提前下發通知)

乙方依法應當繳納的個人所得税,由甲方在發薪時依法代扣代繳。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國家規定標準的工作環境和勞動工具,配發必要的安全、適用、有效的勞動保護用品,保證乙方在人身安全及人體健康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第九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六、保險福利

第十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代扣代繳。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因工傷或患職業病、實行計劃生育以及女職工孕期、產假、哺乳期等有關費用和相關待遇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醫療期、醫療費用及病休待遇等按國家和本市以及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 乙方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員工守則》、等,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衞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維護甲方利益。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處理或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四條 本合同訂立後,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畢之前,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對本合同內容作部分修改、補充、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應無條件接受):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根據甲方所作出的試用期評估結果確定);;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工作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甲方以支付乙方相當於一個月工資替代其義務的: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執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達成協議的;

4、甲方因經營狀況不善等經濟性原因,確需依法裁減人員的,按照有關規定的程序,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依法裁減人員,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方可按解除勞動合同辦理離職手續,合同即告終止。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離職將按曠工處理,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錄用乙方的工作單位給予經濟賠償。

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出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條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或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或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且不再續訂或約定的工作任務已完成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破產、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條 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後,乙方應按照規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應當在國家規定的期限內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的相關手續。

九、競業限制

第二十三條 若乙方經崗位評估,被確定為涉密崗位的,甲乙雙方應另行簽定《競業限制協議》、經濟補償及相關的違約責任等,該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培訓和服務期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內,若由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甲方可與乙方另行簽定《勞動合同補充協議》, 具體內容以《勞動合同補充協議》為準,該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條款時,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具體金額按照雙方的協議約定確定。同時甲方保留追究乙方因違約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七條 乙方在約定的服務期內,因個人原因解除或因嚴重違紀被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按協議的約定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公司規定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約定,對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具體金額以實際造成的損失為準。

第二十九條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條 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當事人可向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甲方經營所在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不經過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而直接申請仲裁。不服勞動仲裁裁決的一方,可在接到仲裁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甲方經營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三、其 它

第三十一條 甲方以上述協議及現行制定、今後制定的規章制度、員工手冊等,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第三十二條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變更時,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兩份,乙雙方持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

第三十六條 合同期滿時,如果雙方沒有書面意向終止勞動合同,則自然延續一個合同期;如果符合法律規定的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則自動轉成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乙方承諾, 簽訂本合同時,本人已詳細閲看,並對本合同內容予以全面理解,同時閲看、理解了公司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職務説明書》等公司相關規定,並保證予以遵守執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派遣員工勞務協議書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文件相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甲、乙雙方就_______(工程)勞力施工承包事宜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工程承包範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工程工期

1.計劃開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計劃完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總日曆天數_______天;

2.主要節點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應無條件執行甲方的進度計劃安排(包括新調整的進度計劃)。

第四條工程質量標準

所承包工程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必須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組成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招投標文件;

4.本工程施工圖紙及國家現行或行業標準規範;

注:上述文件應互為補充,在合同中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按上述順序解釋,不能清楚解釋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施工進度的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六條標準規範

本合同適用標準規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甲方責任和義務

1.負責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施工計劃、物資需用量計劃表,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檢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2.負責與業主、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工作聯繫,協調現場工作關係。

3.根據工程情況要求乙方增減施工人數,滿足施工生產需要。對施工質量底劣、技術差、不服從指揮、有違法亂紀行為的人員予以清退。

4.及時提供由甲方供應的施工機械設備、週轉材料。

5.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

6.統籌安排、協調解決乙方施工人員生活臨時設施、用水、用______________其費用:

7.協助乙方辦理現場施工人員出入證件,其費用由乙方自理。

第八條乙方責任和義務

1.遵守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遵守業主和甲方企業的相關規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勞動保護等工作。

2.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對本合同勞務承包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向甲方負責;根據業主或甲方的計劃要求(包括調整後的計劃),合理組織,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物力、保證工期;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返修、工期拖延損失及各種罰款。

3.應按招標文件要求和的管理人員、安全員(持證)保質保量到位。技術工人必須按國家規定持上崗,技工必須有職業技能操作證,持證率達到100%。特殊工種必須有特種作業操作證,持證率達到100%

4.服從甲方和業主的監督、檢查、管理;接受甲方和業主有關人員對質量、進度、技術、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

5.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乙方責任發生損壞,應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6.按甲方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賃給乙方使用的機具、週轉材料及其他設施:

7.按國家政策規定與每個務工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按合同所約定的條款支付務工人員工資(務工人員工資每月造冊備案),承擔因此項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糾紛或當地相關行政部門的處罰及責任後果;

8.為其施工人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和安全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關的防護用品);

9.進場施工人員要求具備思想素質好、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等條件;禁止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5歲以上的老人及體弱病殘人員;禁止使用不法人員,乙方應承擔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員而引起的責任和後果。

10.甲方在資金暫時不到位,業主未能按時拔付工程款的情況下,乙方不得因此而影響正常施工,不得聚眾鬧 事,做到對甲方的諒解。

第九條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

1.甲方應集中組織對乙方進場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以及公司相關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監督、監控乙方的相關工作實施情況,使其體系有效運行。

2.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施工標準進行施工;加強對現場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認真落實安全措施,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隨時接受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違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擔一切責任後果和經濟費用。

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甲方有關部門,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對事故進行處理。

3.乙方就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衞等到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證施工現場整潔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維護甲方良好的企業形象,並承擔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加強現場管理,採取一切適當的措施,保護現場內外環境,限制由施工作業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對公眾和第三方財產造成損害和妨礙。

企業派遣員工勞務協議書 篇13

甲方名稱: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

企業地址:_________

乙方身份證:________

企業電話:_________

乙方電話:__________

法人簽字: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根據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員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派遣與借用

第一條派遣係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將與甲方建立勞動關係的人員派往乙方工作的行為。

第二條借用係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從甲方借調人員到乙方工作的行為。

第三條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派遣員工,乙方須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借用費。

第四條員工與甲方為勞動關係,與乙方為勞務關係。員工的工作地點、崗位、方式由乙方根據業務需要確定。

第五條借用費係指乙方借用甲方員工的費用,包括:

1、支付員工的工資。

2、支付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費用。

3、甲方為派遣員工提供商業保險、福利的費用。

4、甲方對派遣員工的管理、經營成本及承擔的企業税收等費用。

第六條甲方派遣人員的姓名、聘用職務、借用費及其組成在附件1中約定,附件1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章甲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七條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1、根據乙方的要求推薦人選,與乙方決定借用的人員或乙方直接選定的人員簽訂《派遣員工勞動合同》。

2、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3、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乙方的工作制度,保守乙方的商業祕密。

4、從借用費中支付派遣員工的工資和應得收入。

5、在乙方支付借用費後,依法承擔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及福利費用,其中福利及醫療保險部分內容的具體實施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條款、甲方有關派遣員工福利待遇、醫療費用報銷的規定執行。

6、為派遣員工提供附件2中雙方確定的服務內容。

7、聽取乙方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工作。

第八條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1、如遇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甲方有權撤回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派遣員工被派遣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為一個月

3、乙方若無故拖欠派遣員工的工資或借用費,甲方可隨時無條件解除本合同,並向乙方追索所欠費用。

4、派遣員工若侵害了乙方的合法權益,甲方可協助乙方追究員工的相關責任。

第三章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九條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1、尊重派遣員工不同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抑,不歧視派遣員工。

2、為派遣員工提供符合中國政府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的工作場所和條件,確定其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並依法為派遣員工提供各項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

否則,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3、實行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如遇特殊情況需派遣員工延長工作時間,乙方須依法支付加班費。

4、為派遣員工提供差旅等補貼,具體數額由乙方決定。

5、保證派遣員工的法定節假日休息。

為借用滿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員工每年安排一次帶薪休假,具體休假天數按乙方的規定執行。

派遣員工結婚時,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給予婚假3天,屬於晚婚的,應再給予晚婚假7天。

6、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應按照國家規定享受醫療期。

醫療期內,乙方應按國家規定發給派遣員工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但最低不低於社會最低工資的80%。

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及哺乳期內的,乙方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但女員工應提供合法的醫生證明。

女員工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乙方應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流產假期間,其工資照發。

7、不得解除或終止對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女員工,以及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派遣員工的借用關係。

8、不得解除對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為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派遣員工的借用關係。

9、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解除借用的,乙方應按照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第6條規定,向甲方支付該員工的醫療補助費。

10、督促派遣員工遵守中國政府頒佈的税收法規,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税。

11、督促派遣員工辦理借用期間的有關合法工作證件,依據中國的法律、法規制定乙方的規章制度,並教育派遣員工遵紀守法。

12、乙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至新辦公地址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業務聯繫。

13、乙方因故被撤銷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及時辦理終止本合同的手續。

14、派遣員工若向乙方提出辭職,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但在試用期內辭職可隨時提出。

乙方接到通知後,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否則,甲方按收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計算收費截止日期。

15、向保險公司投保派遣員工駕駛的乙方機動車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

若乙方未投保,派遣員工駕駛乙方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事故責任屬於派遣員工的,由乙方賠償損失。

本條所列第3、4、5項內容,乙方可以規章制度的形式作具體規定,也可與派遣員工以協議的形式作具體約定。

只要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且送甲方備案,應以規章制度和協議為準。

第十條乙方享有如下權利:

1、對決定借用的員工可以規定試用期,試用期限應根據借用期限確定:

(1)借用期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15日;

(2)借用期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30日;

(3)借用期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60日;

(4)借用期在2年以上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

試用期內,乙方對不符合要求者,有權終止試用,但應支付試用期的借用費(含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

試用期滿,所派遣員工自動轉為正式派遣員工,其借用期自試用之日起計算。

2、在借用期內,有解除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的權利,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按下列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派遣員工借用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為一個月的借用費,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

補償費以派遣員工被退回甲方當月的借用費為計算標準。

補償費中包含派遣員工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3、如派遣員工因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嚴重違反乙方規定(此規定對派遣員工和甲方應該是公開的)被解除借用,乙方經徵求甲方意見後可隨時通知甲方和派遣員工,並可不支付補償費。

4、可與派遣員工另行簽訂個人協議作為甲方與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的附件送甲方備案,但該協議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合同內容。

5、乙方有權對甲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並進行交涉。

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後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乙方。

第四章費用及其結算

第十一條本合同所涉及的借用費、派遣員工名單、借用時間和付費方式在本合同附件1中約定。

第十二條乙方須於當月20日前向甲方支付月借用費、補償費和年終附加的工資(乙方直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的,須於當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借用費的其它部分),甲方收到後,於次月6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

以上費用每逾期10天按1%加付滯付金。

逾期30天的,甲方可視情況提出索要違約金____元,並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且不屬違約行為,雙方辦理相應手續。

第十三條加班、加點費用的計算方法為:工作日加點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點時間×150%;休息日、帶薪休假日加班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時間×200%;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時間×300%;

第五章爭議與仲裁

第十四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經協商後仍不能解決的,可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五條甲方(或乙方)與派遣員工因本合同中有關勞動紀律約定、員工工資、保險等勞動權利和義務的內容發生勞動爭議,並提起勞動爭議仲裁時,如爭議的處理結果與乙方有利害關係,乙方有參加仲裁活動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章其它

第十六條甲方為派遣員工提供的服務內容在附件2中約定,附件2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辦理,國家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合同附件另行約定。

第十八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中國政府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規章造成本合同條款必須修訂時,均應以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準,由甲乙雙方協商修訂。

第十九條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異議,有效期自行延長,延長期限與本合同期限相同。

第二十條本合同分別用中文和____文寫成,每種文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中文本和____文本一份,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當兩種文本出現矛盾時,以中文本為準。

第七章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二十一條雙方約定需增加的內容

第二十二條雙方約定需修改或刪除的本合同條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企業派遣員工勞務協議書 篇14

甲方(用人單位): 單位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民族: 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甲方因業務擴展需要,招(僱)乙方為本公司職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私營企業勞動管理暫行規定》和有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自願基礎上,經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年。

第二條 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 崗位,承擔 任務,擔任 工種。乙方應完成崗位所規定的數量指標和質量指標。

第三條 工作安全、衞生條件

甲方必須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與衞生的法規標準,採取勞動保護措施,改善勞動條件,建立安全工作規章制度,保證工作安全和職工健康。

第四條 勞動管理

1.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勞動政策和有關勞動管理的法律規定,並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制度及各項規章。

2. 甲方有監督乙方遵章守紀、安全工作、職業道德及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的權利。

3. 乙方應嚴格遵守公司紀律和規章制度,不得把公司的各種機密和與公司利益有關的文件泄露給他人,若發現並對本公司已造成客户流失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及責任大小給予賠償。

4.工作中應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五條 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應實行每日8小時工作制,每月有薪假為2天,因工作需要,需延長工作時間的,經雙方協調而定。

2. 甲方應當每月按期給乙方發放工資;每月 號為發薪日。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 甲方因轉產、調整經營項目,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 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 乙方經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又無法安排其他工作的;

(3) 參照國務院《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乙方屬於應予辭退的;

(4) 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3. 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 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 甲方無力或不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4. 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於經營、工作需要,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七條 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及責任大小給予賠償(賠償金額5000—10000000元人民幣不等)。

第八條 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後,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在法定申訴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九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訂後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派遣員工勞務協議書 篇15

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現聘用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為甲方勞動合同制職工,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__________年,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__個月,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_工作。

甲方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及乙方的本事、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准,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乙方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務。

第三條:工作條件的勞動保護

甲方需為乙方供給貼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景,按照甲方規定向乙方供給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四條:教育培訓

在乙方被聘用期間,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訓練。

第五條:工作時間

甲方實行每週工作5天,40小時,每一天8小時工作制。上下班時間按甲方規定執行。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甲方確因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時,按照有關規定給予乙方必須的經濟補償或相應時間的補休。

第六條:勞動報酬

按甲方現行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月基本工資為__________元。其餘各類津貼、獎金等發放按公司規定及經營狀況確定。

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時,乙方的工資待遇按甲方規定予以調整。甲方發薪日期為每月__________日,實行先工作後付薪。

第七條: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乙方因生、老、病、傷、殘、死,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甲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期為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失業、公積金等社會保障。

甲方在生產經營狀況良好的情景下,為乙方購買的商業保險,在保險期內,甲方有權變更或撤銷險種。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需治療的,按照《常州市勞動合同規定》之規定,給予相應的醫療期。乙方在醫療期間的工資待遇、醫療費用等按照國家和常州市及甲方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八條:勞動紀律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規定等制度。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可按獎懲規定給予批評、教育、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條:勞動合同的解除與不得解除的規定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能夠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能夠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間,發現不貼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職責或勞動教養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能夠解除勞動合同,可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景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能夠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供給勞動條件的;

(4)乙方因其他情景需要辭職,需在一個月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1)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按《常州市勞動合同規定》執行。

對於乙方在本合同期內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因各人情景辭職或離職,在培訓期內的安培訓費的100%賠償,並退還任職最終3個月薪金;在培訓結束後的,將酌情減免培訓費的賠償金額。

第十條:雙方需約定的其他事項

乙方若因病不能上班時,可憑醫院出具的有關證明,享受甲方規定的1年7個工作日的有薪病假。

當有薪病假日累計超過7天后,甲方將按規定從乙方工資中扣除相應金額。

第十一條:違反勞動合同的職責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景和職責大小,依據國定的有關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雙方約定的事項,承擔必須的經濟補償。

第十二條:勞動爭議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辭退、除名、開除乙方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若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可由爭議的一方向企業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從仲裁裁決的一方,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即日起十五天內,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三條: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勞動法》、《__________市勞動合同規定》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企業派遣員工勞務協議書 篇16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通訊地址:

乙方:勞務人員

姓名: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户籍地址:

通訊地址: 電話:

甲方因公司發展需要,聘請乙方為甲方提供勞務。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政府其他有關規定,本着自願、平等、協商的原則,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本合同中的乙方係指退休人員或雖與原單位存在勞動關係,但因內退、下崗、待崗等原因,原單位同意其到其他單位工作的人員。

第一條、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終止,合同到期如需續簽甲乙雙方應在一星期內進行。

第二條、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甲方因經營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可變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准,必須服從。

第三條、乙方確認自己為 (退休、內退、下崗、待崗)人員。原單位同意乙方到甲方工作。若乙方隱瞞真實情況,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由乙方承擔,若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付賠償責任。乙方認為,根據乙方目前的健康狀況,能依據本協議第一條、第二條約定的勞務內容、要求、方式為甲方提供勞務,乙方也願意承擔所約定勞務;若乙方刻意對甲方隱瞞自身存在的疾病或者根據自身機能極有可能發生的疾病風險的,則自行承擔責任和風險,若乙方的疾病狀況影響到公司其它人員或生產的,須付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四條、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義務。乙方負有保護義務的商業祕密主要包括:乙方從甲方獲得的與工作有關或因工作產生的任何商業、營銷、客户、運營數據或其他性質的資料,無論以何種形式或何種載體,無論在披露時是否以口頭、圖像或以書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第五條、按甲方現行的公司員工薪金管理制度支付乙方工資。甲方發薪每月日期為次月28日,如甲方財務資金短缺時,甲方有權對薪金推遲發放,推遲時限為10天內。合同期間若甲方對乙方工作進行調整或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時,乙方的工資待遇則作相應調整。

第六條、乙方薪金為月薪制,每月以30天計算。月薪 元,並視工作實際表現發給獎金 至 元之間。乙方不享受法定節假日和甲方規定的有薪假期,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在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第七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提前終止:

1、發生甲方或乙方不可抗拒的因數,造成一方或雙方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的;

2、雙方就解除本協合同商一致的;

3、乙方由於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的。

第八條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辭退乙方。

1、乙方因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甲方規章制度、員工守則及獎懲辦法規定的;

2、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4、甲方的經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的,不能容納原規模的勞工及勞務人員人數的;

5、甲方屢次教導乙方不改的。

第九條、乙方有以下行為,甲方有權立即通報開除乙方並追究由此造成的損失:

1、虛報帳目,帳目不清,弄虛作假;

2、偷盜財物,散佈影響公司及同事形象的謠言。

第十條、本合同終止、解除後,乙方應在一週內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並附書面説明,如給甲方造成損失、應予賠償。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若單方面解除本協議,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二條、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本合同首部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為雙方聯繫的唯一固定通訊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中雙方有任何爭議,甚至涉及訴訟時,該地址為雙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造成雙方聯繫障礙,由有過錯的一方負責。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同等有效,雙方就此合同內容向第三方保密。

甲方(公章): 乙方(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企業派遣員工勞務協議書 篇17

甲 方: 乙 方:

僱主(以下簡稱甲方) 與受僱職工(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北京市個體工商户、私營企業僱工勞動管理暫行辦法》,甲乙雙方以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至 年 月 日終止,其中試用期 天。

第二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 工作。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

第四條 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不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 元。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經乙方同意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甲應依法支付加玫加點工資,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 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工資;

2、 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3、 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應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

第七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八條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規章,為乙方提供勞動安全和衞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第九條 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由甲方按照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保險金額為 元。

第十條 甲方應給予乙方 月的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乙方在醫療期內患病的醫療費用甲方負擔 %.

第十一條 乙方應遵守的勞動紀律是 。

第十二條 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三條 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四 條下列情形之一,甲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 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數量的;

3、 甲乙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二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五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 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七條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內的;

2、 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終止本合同:

1、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 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方破產倒閉時,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第二十條甲方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十五條解除乙方勞動合同以及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和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報酬的,甲方應依據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一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二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筆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二十三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四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定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簽名(蓋章) 乙方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私企員工合同範文三

甲方(聘用單位):廣西宏江塑膠製品有限公司

乙方(受聘人):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見習期,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崗位、作崗位及職責。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以及調整乙方的薪金。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實行每週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時的工作制度。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3、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 工作報酬

1、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本公司的實際情況,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為 元人民幣。

2、甲方根據實際情況可與乙方協商調整乙方的工資。

3、甲方應告知乙方除工資外的其他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重大節日探親假、婚假、計劃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為乙方繳付人身意外保險金金額為人民幣 元,甲方已將其他“三金五險”福利均已經包含在工資中,由乙方自行購買。

第五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公司規定規定有權處罰。

第六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公司停業,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5)乙方未通知甲方擅自離崗超過3天的,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乙方多次違反公司規定經勸阻無效,由股東會議多數同意可解除乙方聘用合同。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8.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條 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且乙方無任何過錯的情況下,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見習期),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乙方違反企業規定或因乙方人為過錯造成企業重大損失或違反合同上述條款的不適用本條。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3、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不滿聘用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當月基本工資作為的違約金給甲方。

4、 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並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八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企業派遣員工勞務協議書 篇18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及甲方依法制定的企業規章制度,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務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月。

二、工作崗位及職責

1、甲方聘用乙方從事 崗位(工種)的工作。

2、甲方可根據乙方工作能力在本公司範圍內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勞動報酬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實行 工作制度。(A標準工時;B綜合計算工時;C 不定時,中的一項),乙方應遵守甲方考勤管理制度。

2、工資標準: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月薪制(即乙方試用期基本工資 元/月;試用期滿基本工資 元/月)。

3、乙方每月實際取得的工資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報酬、加班工資及甲方給予的福利待遇等項目組成。

4、甲方根據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接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內未提出異議,或在工資實際發放之日起 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5、發薪日為每月 日,如遇發薪日為國家法定節日,則提前或延後於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四、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購買社保,乙方應予以配合;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從乙方工作中代扣代繳。

五、勞動條件及勞動保護

1、甲方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保障乙方在崗期間的工

作安全。

2、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未遵守操作規程而導致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六、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1、乙方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

2、乙方入職後,應自覺、認真學習公司規章制度,由於乙方個人原因或過失未進行學習的,視為乙方已知曉。

3、甲方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及企業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與變更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無條件獎懲本合同;

(1)、提交假學歷、假證照、假證件的;

(2)、在應聘登記表與入職登記表中內容有虛假描述的;

(3)、隱藏真實健康狀況及有傷、病史者,未在入職前向甲方提供書面説明的;

(4)、達不到甲方工作崗位要求的;

(5)、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構成解聘的;

(6)、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詳見甲方規章制度);

(7)、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8)、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趁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9)、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 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職務屬公司高管的,應提前 日通知甲方);在試用期的應提前 日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在提出離職申請後,應繼續履行其崗位職責,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不得擅自離崗;申請離職日期到後,乙方應按規定辦理一切工作及財務交接等離職手續,若有違反,甲方將按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與乙方解除勞動關係。

八、《勞動合同》的期滿終止、續簽

合同期限屆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的各項約定,甲方應按相關規定進行賠償。

2、乙方責任: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提前終止,甲方有權在乙方結算工資時從其工資或報酬中扣除以下費用:

(1)、甲方招收、錄用員工支付的費用;

(2)、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專項培訓費;

(3)、社會保險無法終止而續交的全部社會保險費用;

(4)、甲方誒乙方支出的其他相關費用。

十、其他條款

1、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若有違反,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相應責任。

2、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增加以下內容(在選項前打):

甲方在與乙方約定基礎薪酬時,已經充分考慮乙方所負責任及崗位具有不定時工作職責性質,並對中作中可能產生的加班工資在其基礎薪資中作了充分考慮,因此,甲方不再另外支付這類職位人員的加班薪資,且這類崗位人員需自覺準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3、本合同未盡事宜適用於法律、法規等行政性規定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管理制度。

4、甲方與乙方發生勞動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也可依法向有關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遇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出現經濟情況,乙方委託以下聯繫人為其作出決定且具有法律效力(聯繫人必須是乙方直系親屬,且聯繫方式固定不變)。

聯繫人A: 與乙方關係: 移動電話: 固定電話: 所在地:

聯繫人B: 與乙方關係: 移動電話: 固定電話: 所在地:

聯繫人C: 與乙方關係: 移動電話: 固定電話: 所在地: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雙蓋章簽字後生效。附件和正本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塗改、未經合法授權代表簽字無效。

甲 方:法人授權人:地 址: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

乙 方: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暫住地址: 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

企業派遣員工勞務協議書 篇19

員工勞務合同範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護照/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是下列中的第類人員,甲方擬聘用乙方為甲方提供專項勞務服務,乙方願意為甲方提供專項勞務服務,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過充分友好協商,雙方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以資信守:_________________

A、已辦理退休手續;

B、已辦理內退手續;

C、已辦理協議離崗手續,並且協議尚未到期;

D、有學籍的在校學生;

E、與第三人已經簽署合法的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

第一條定義和釋義

以下名詞除本合同條款另有解釋和約定外具有以下定義和釋義:_________________

1.1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是指甲方和乙方於上述時間和地點達成的本《勞務服務合同》;

1.2專項勞務服務:_________________是指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專項勞務服務;

1.3第三人: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簽約雙方之外的任何自然人、企事業單位、政府機關及組織。

第二條服務內容、質量標準及提供服務的時間、地點和方式

乙方向甲方提供專項勞務服務的內容為:________________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務的詳細內容、質量標準以及提供服務的時間、地點和方式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條乙方的資質

3.1乙方應受過良好的教育或專業培訓具有提供甲方所需勞務的資質。

第四條勞務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4.1甲方按照第種方式支付乙方的勞務報酬: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的勞務報酬按每小時元人民幣計收,甲方於每月號前以現金形式向乙方依法支付上一個月的累積報酬。或者;

2、乙方的勞務報酬按批次計收,甲方於乙方完成該次勞務後的日內以現金形式依法支付。

企業派遣員工勞務協議書 篇20

甲方(用人單位): 單位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民族: 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甲方因業務擴展需要,招(僱)乙方為本公司職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私營企業勞動管理暫行規定》和有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自願基礎上,經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年。

第二條 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 崗位,承擔 任務,擔任 工種。乙方應完成崗位所規定的數量指標和質量指標。

第三條 工作安全、衞生條件

甲方必須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與衞生的法規標準,採取勞動保護措施,改善勞動條件,建立安全工作規章制度,保證工作安全和職工健康。

第四條 勞動管理

1.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勞動政策和有關勞動管理的法律規定,並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制度及各項規章。

2. 甲方有監督乙方遵章守紀、安全工作、職業道德及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的權利。 3. 乙方應嚴格遵守公司紀律和規章制度,不得把公司的各種機密和與公司利益有關的文件泄露給他人,若發現並對本公司已造成客户流失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及責任大小給予賠償。

4.工作中應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五條 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應實行每日8小時工作制,每月有薪假為2天,因工作需要,需延長工作時間的,經雙方協調而定。

2. 甲方應當每月按期給乙方發放工資;每月 號為發薪日。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 甲方因轉產、調整經營項目,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 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 乙方經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又無法安排其他工作的;

(3) 參照國務院《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乙方屬於應予辭退的;

(4) 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3. 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 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 甲方無力或不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4. 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於經營、工作需要,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七條 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及責任大小給予賠償(賠償金額5000—10000000元人民幣不等)。

第八條 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後,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在法定申訴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九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訂後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派遣員工勞務協議書 篇2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部門)擔任臨時崗位工作。合同期限為一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二、乙方工作內容(需填寫)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負責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負責支付乙方工資,每日______元。

(三)其它。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並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崗位安排或調整,遵紀守法,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二)享受合同規定的工資待遇。

(三)在簽訂本合同時自願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

(四)其他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併或減縮編制需要減員,經雙方協商就調整崗位達不成協議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後,經有關機關鑑定,乙方不能從事原工作,或醫療期滿尚未痊癒的。

4、訂立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後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2、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

3、無理取鬧、打架鬥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貪 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情節嚴重的。

5、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6、偽造成績單、學歷、健康證明及用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甲方的。

7、被開除、勞 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其它違反國家、學校、甲方規定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與乙方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部門鑑定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實行計劃生育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及規定哺乳期內的。

4、符合國家規定其它條件的。

對上述人員,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調整適當的崗位,待遇隨崗而定。

(四)合同期內,乙方要求違約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解除合同時間從甲方同意之日計算。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以、監禁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

2、合同期內乙方死亡。

3、乙方按國家規定應徵入伍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

六、違反合同的責任和爭議解決

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因解除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訴。

七、其他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企業派遣員工勞務協議書 篇22

聘用中國員工勞務合同

甲方:(正文中簡稱甲方)

註冊地址:

工商登記號碼:編碼:

電子信箱:聯繫電話:

網址:?傳真:

乙方:(正文中簡稱乙方)

註冊地址:

工商登記號碼:?編碼:

電子信箱:?聯繫電話:

網址: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與《_____》等有關法律規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聘用中國員工事宜達成本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甲乙雙方有關乙方聘用中國員工及相關事宜,適用本合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並簽訂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條?甲方向乙方派遣中國員工或乙方聘用中國員工的,雙方應按照本合同有關約定另行訂立《聘用中國員工合約》,明確乙方聘用中國員工的具體人數、姓名、聘期、聘用費等事宜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條?乙方與被聘用的中國員工之間系聘用與被聘用的勞務關係,雙方可以根據本合同有關規定,另行訂立《聘用約定》,確定乙方與中國員工之間的權利義務,《聘用約定》副本需送甲方備案。

第四條?乙方與中國員工之間因購房貸款(含擔保)等民事事宜,應另行訂立相關協議,確定各自的權利義務。所生爭議,與甲方及本合同無關,甲方不承擔中國員工之連帶責任。

第五條?乙方與中國員工之間因出國、培訓需約定服務期限、費用、賠償等事宜,應事前訂立相關出國培訓協議或者培訓協議,確定各自權利義務。所生爭議,甲方不承擔中國員工之連帶責任。

第六條?本合同內容與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相牴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變更而不一致的,分別以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規定為準。

第二章?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7.1、甲方可以根據中國法律和本合同有關規定,監督乙方依法用工,並有權對其違法用工、損害被聘中國員工利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整改意見和要求;

7.2、應乙方或中國員工的要求,甲方有權對發生爭議的乙方和中國員工進行調解;

7.3、因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變更,致本合同條款與之不一致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執行該項規定;

7.4、對乙方違反本合同的行為進行交涉。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後十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甲方。

第八條?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8.1、?甲方應教育被聘中國員工遵守中國法律和乙方的規章制度,保守商業祕密,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8.2、?甲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規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約定的標準,為中國員工繳納社會_____,並承擔約定的福利待遇費用;

8.3、?甲方協助乙方辦理中國員工的出國(境)手續;

8.4、?對乙方委託甲方管理駕駛關係的中國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8.5、?甲方按照有關規定,為符合條件的中國員工評定專業技術職稱;

8.6、?甲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辦公地址,應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章?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九條?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9.1、乙方有權對甲方推薦的人選進行選擇,或在甲方推薦人選之外自行選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應聘人員,須在中國員工第一個工作日前經由甲方辦理聘用手續;

9.2、對聘用的中國員工,視聘用期限規定試用期:

---聘用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

---聘用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聘用期限在三年以上不滿十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個月;

---聘用期限在十年以上的,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9.3、?試用期內,如不符合錄用條件,乙方可以解聘,但應支付試用期聘用費。試用期滿,所聘中國員工自動轉為正式聘用員工,其受聘期自試用之日起計算;

9.4、?對嚴重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乙方規章制度(此規章制度須事前已向中國員工公開)的中國員工,對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損害的中國員工(重大損害的標準應由乙方在乙方的規章制度中明確規定),乙方可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但若中國員工對乙方制定的損害標準提出疑義而產生勞動爭議的,須事先通過勞動爭議_____部門確認重大損失的標準有效後,乙方才能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

9.5、?因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變更致本合同相關條款與之不一致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執行該項規定;

9.6、?對甲方違反本合同的行為進行交涉。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後十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乙方。

第十條?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10.1、?乙方應尊重中國員工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仰,不歧視中國員工的_____和性別;

10.2、?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和政府的規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約定的標準,為中國員工(包括試用期員工)向甲方支付相關費用;

10.3、?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對被聘中國員工進行上崗前培訓,併為其提高勞動技能的學習和培訓提供便利條件;

10.4、?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其政府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遵守法定工時制度,乙方安排中國員工加班的,應支付加班費;

加班費的計算方法為:

--工作日加班=月工資÷20.92天÷8小時_________實際加班小時_________150%;

--休息日、帶薪休假日加班=月工資÷20.92天÷8小時_________實際加班小時_________200%;

--法定節假日加班=月工資÷20.92天÷8小時_________實際加班小時_________300%。

10.5、?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保證中國員工法定節假日及_____、產假等帶薪假期。為受聘滿一年的中國員工安排每年一次不少於連續15天或累計15個工作日的帶薪休假。對受聘不滿一年的,按實際受聘月數每月一天計算休假天數。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的,在徵得受聘員工同意情況下,視為休息日加班予以經濟補償;

10.6、?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醫療期的規定,對因病或非因公負傷的中國員工給予醫療期;

10.7、?乙方應執行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不得剝奪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合法權益;

10.8、?乙方應遵守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工資的規定,工資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甲方或者由乙方直接支付給中國員工本人,不得剋扣或拖欠工資。對受聘滿一年的中國員工年終加付一個月的聘用費。當年受聘不滿一年的,按實際受聘月數每工作一個月加付月聘用費的十二分之一;

10.9、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向中國員工提供國家規定標準的工作場所、工作條件、衞生設施、衞生條件和健康檢查;

10.10、乙方必須為從事駕駛員工作或者駕駛機動車的中國員工投保人身意外險和第三者責任險,未予投保而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參照當地_____公司有關理賠規定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11、乙方應當為其派遣境外、國外工作或培訓的中國員工投保境外人身意外險和醫療_____。未予投保而中國員工緻傷(病)、致殘或死亡的,由乙方參照中國員工工作或培訓所在地_____公司有關理賠規定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13、乙方應當為中國員工投保人身意外險和意外醫療_____。投保額分別不低於人民幣_____萬元和_____萬元。未予投保而中國員工緻傷、致殘或死亡的,由乙方參照當地_____公司有關理賠規定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14、乙方應督促中國員工辦理受聘期間的有關合法工作證件,教育中國員工遵紀守法;

10.15、因本合同第四章爭議事宜引起的勞動爭議_____或法律訴訟,並使甲方成為爭議當事人的,乙方應該接受委託,作為甲方代理人之一與甲方共同參加_____或訴訟活動;

10.16、乙方應遵守中國法律有關税收的規定,依法代扣代繳中國員工的個人所得税。未代扣代繳的,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

10.17、乙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辦公地址,應提前15日通知甲方。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四章?解除或終止聘用的條件、程序和補償

第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用中國員工:

11.1、?被聘用的中國員工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的用人標準或條件的,但乙方應於試用期滿前十天以書面形式分別通知中國員工和甲方;

11.2、?中國員工嚴重違反乙方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的;

11.3、?中國員工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損失的;

11.4、?中國員工因賣淫嫖娼被收容教育的;

11.5、?中國員工因吸毒被強制戒毒的;

11.6、?中國員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勞動教養的。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或終止聘用中國員工(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條情形的除外):

12.1、?中國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乙方未另行安排過其他工作的;

12.2、?中國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12.3、?中國員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乙方未對其進行培訓或者調整過工作崗位的;

12.4、?被聘中國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

12.5、?中國員工因公負傷或者患職業病的。

第十三條?乙方解除或終止聘用符合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的中國員工,須支付自解聘之日起至第十二條所屬情況消失期間的工資。

第十五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必須解除聘用中國員工,但甲乙雙方應按下列約定的條件和標準執行:

15.1、?被聘中國員工在試用期內書面提出辭職的,不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15.2、?被聘中國員工提前三十天書面提出辭職的,不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15.3、?被聘中國員工未提前三十天提出辭職的,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

第十六條?中國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不按本合同第十五條解除聘用中國員工:

16.1、?中國員工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未處理完畢的;

16.2、?中國員工被有關國家機關依法審查尚未結案的;

16.3、?中國員工與乙方就出資培訓、分配住房等事宜約定的服務期限未滿的;

16.4、?國家或_______市有特別規定的。

第五章?費用及其結算

第十七條?乙方聘用中國員工,應根據本合同約定按聘用人數每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十九條構成的聘用費。

第十八條?聘用費經甲乙雙方協商,由《聘用中國員工合約》確定,並以每月三十日前甲方的《付款通知書》為當月聘用費的結算依據。聘用費可以人民幣或者等值於人民幣的外幣報價結算。

第十九條?每年四月一日前,乙方應根據中國員工社會_____繳納所在地政府公佈的企業工資指導線、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增長幅度、物價上漲指數、聘用員工社會_____基數的調整、社會_____福利制度規定的各種費用調整幅度,以及中國員工工作業績和崗位變動,相應調整聘用費,具體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二十條?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從聘用費中扣除工資部分直接支付給中國員工,具體由《聘用中國員工合約》確定。

第二十一條?乙方須於每月月底前向甲方支付並結清當月的聘用費。

第二十二條?甲方或乙方自解除聘用中國員工之日起三十天內,向對方支付並結清本合同第三章、第四章約定的有關費用。

第二十三條?中國員工在聘用期間發生因公致殘、死亡事故時,應按國家及當地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處理,甲方為主、乙方協助,做好善後工作,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對已按約定為中國員工支付相關_____費的,則先由_____賠款支付。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一經訂立,對雙方即具有約束力,甲方和乙方均應自覺履行,但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變更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應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二十六條?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結清聘用費或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費用而延遲付款,並且無甲方認可的正當理由的,乙方每延遲一日按應付款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交_______市_____委員會_____。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所稱“中國員工”,係指乙方按照甲乙雙方簽訂的本合同及《聘用中國員工合約》所聘用的中國公民;但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所稱“聘用費”,係指乙方每月付給甲方的聘用中國員工的各種費用的總和,其中包括:

30.1、中國員工的工資;

30.2、為中國員工繳納的社會_____費;

30.3、醫療與_____等員工的福利費;

30.4、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服務費。

第三十條?本合同所稱“管理費”,係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而支付給甲方的除中國員工的工資以外的其他各種費用的總和。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所稱“社會_____費”係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而需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規定繳納的各類社會_____和福利待遇等費用。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所稱“員工福利費”,係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而需按月支付給甲方的用於中國員工醫療、_____、活動、慰問等事宜的費用。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所稱“服務費”,係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需按月支付給甲方的用於為中國員工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服務項目而產生的經營成本及有關税費。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所稱“工資”,係指乙方因實際使用中國員工而根據中國法律及其政府規定必須由乙方承擔的支付給中國員工的勞動報酬總稱。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年。合同期滿前30天內,如任何一方未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本合同,則本合同有效期自行延長。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簽訂,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分別以中文和_____文書就,具有同等效力。當兩種文本存有不同解釋時,應以中文文本為準。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簽訂時間:簽訂時間:

企業派遣員工勞務協議書 篇23

甲方(企業)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職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____________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其中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為見習期/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____________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退離休時間,國家和____________市另有規定可以延長(推遲)退休年齡(時間)的,可在乙方達到法定離退休年齡時,再根據規定條件,續訂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____________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試用期限

試用期限為____________天,即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與乙方簽訂崗位聘用合同,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第四條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實行每週工作____________小時,每天工作____________小時的工作制度。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3.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五條工作報酬

1.根據國家、市政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2.甲方根據國家、市政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3.乙方享受規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寒暑假、探親假、婚假、計劃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為乙方繳付養老保險金、待業保險金和其它社會保險金。

第六條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政府和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市政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經予處罰。

第七條病假和事假

1.乙方請病假,須憑甲方指定的醫生證明,乙方在一個合同期(____________年或____________學年)內,累計病假不滿____________天,工資按照____________%發給;超過____________天后,甲方有權解除聘用合同;若未解除合同,工資將按____________%發給,直至恢復正常工作為止。在合同期內乙方因公出差,在當地政府指定的醫院就診的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因私外出就診的醫療費用自理。

2.乙方請事假須經甲方同意,甲方將按日扣發工資,在合同期(____________年或____________學年)內,事假累計不得超過____________天,連續事假不得超過____________天:超過____________天,將扣發____________天工資。未經甲方同意而擅離職守的,曠職____________天,扣發____________天工資,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____________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____________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九條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見習期),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____________年發給相當於____________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____________個月。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____________年,發給相當於____________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____________個月。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方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____________年發給相當____________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4.甲方單位被撤銷的,甲方應在被撤銷前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每滿____________年,發給相當____________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數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資)

5.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不滿聘用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當月基本工資作為的違約金給甲方。

6.乙方因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並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十條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應先申請仲裁,如一方對仲裁裁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___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企業派遣員工勞務協議書 篇2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工程項目部因生產、因工作需要,經考核、錄用乙方_____為_____工程項目部工人。遵照國家有關勞務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期限

甲方錄用乙方從事__________工作(崗位);勞務合同期限為______個月,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即本工程竣工且結構驗收合格為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個月,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日止。

二、基本權利和義務

甲方:

1、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及本合同各項條款規定對乙方進行管理;

2、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應按有關規定,付給乙方工資、獎金、津貼以及保險福利和其他政策補貼。

3、做好乙方上崗前的安全教育並提供符合安全、衞生要求的勞務作業條件。

4、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實施獎勵和處分。

乙方:

1、勞務合同制工人享有本單位固定工人權利、義務及各項待遇。合同工、季節工、農民輪換工的權利、義務及各項待遇另行商定。

2、遵守國家政策、法律,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紀律。

3、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

4、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工作)任務和經濟指標。

三、雙方應明確的具體事項

1、工資待遇:________元/月。

2、勞務保險及福利待遇:包食宿。

3、根據待業特點協議勞務合同保證金和人身保險。

4、其他:據借支單,年底甲方為乙方結算該年全部工資(另:本工程驗收完成,竣工,亦結算該年全部工資),在甲方收到開發商或總承包方人工工資後,______日內全額付清。

四、合同解除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______天通知對方,方能解除合同,並辦理有關手續。

五、一方違反本合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由違約方按責任大小負責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派遣員工勞務協議書 篇2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根據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員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章  派遣與借用

第一條 派遣係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將與甲方建立勞動關係的人員派往乙方工作的行為。

第二條 借用係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從甲方借調人員到乙方工作的行為。

第三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向乙X派遣員工,乙方須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借用費。

第四條 員工與甲方為勞動關係,與乙方為勞務關係。員工的工作地點、崗位、方式由乙方根據業務需要確定。

第五條 借用費係指乙X借用甲方員工的費用,包括:

(一)支付員工的工資。

(二)支付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費用。

(三)甲方為派遣員工提供商業保險、福利的費用。

(四)甲方對派遣員工的管理、經營成本及承擔的企業税收等費用。

第六條 甲方派遣人員的姓名、聘用職務、借用費及其組成在附件1中約定,附件1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章 甲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七條 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根據乙X的要求推薦人選,與乙方決定借用的人員或乙X直接選定的人員簽訂《派遣員工勞動合同》。

(二)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三)教育派遣員工遵守乙方的工作制度,保守乙方的商業祕密。

(四)從借用費中支付派遣員工的工資和應得收入。

(五)在乙方支付借用費後,依法承擔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及福利費用,其中福利及醫療保險部分內容的具體實施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條款、甲方有關派遣員工福利待遇、醫療費用報銷的規定執行。

(六)為派遣員工提供附件2中雙方確定的服務內容。

(七)聽取乙X意見和建議,不斷改進工作。

第八條 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如遇特殊情況,甲乙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甲方有權撤回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

派遣員工被派遣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為一個月的借用費,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補償費以派遣員工被撤回當月的借用費為計算標準。

(二)甲方有權對乙X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或損害派遣員工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進行交涉。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後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甲方。

(三)乙X若無故拖欠派遣員工的工資或借用費,甲方可隨時無條件解除本合同,並向乙X追索所欠費用。

(四)派遣員工若侵害了乙方的合法權益,甲方可協助乙X追究員工的相關責任。

第三章 乙方的義務與權利

第九條 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一)尊重派遣員工不同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抑,不歧視派遣員工。

(二)為派遣員工提供符合中國政府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的工作場所和條件,確定其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並依法為派遣員工提供各項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否則,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實行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如遇特殊情況需派遣員工延長工作時間,乙方須依法支付加班費。

(四)為派遣員工提供差旅等補貼,具體數額由乙方決定。

(五)保證派遣員工的法定節假日休息。為借用滿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員工每年安排一次帶薪休假,具體休假天數按乙X的規定執行。

派遣員工結婚時,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給予婚假3天,屬於晚婚的,應再給予晚婚假7天。

(六)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應按照國家規定享受醫療期。醫療期內,乙X應按國家規定發給派遣員工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但最低不低於社會最低工資的80%。

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及哺乳期內的,乙方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資,但女員工應提供合法的醫生證明。

女員工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乙方應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四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42天產假,流產假期間,其工資照發。

(七)不得解除或終止對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女員工,以及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派遣員工的借用關係。

(八)不得解除對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為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派遣員工的借用關係。

(九)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乙X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解除借用的,乙X應按照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第6條規定,向甲方支付該員工的醫療補助費。

(十)督促派遣員工遵守中國政府頒佈的税收法規,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税。

(十一)督促派遣員工辦理借用期間的有關合法工作證件,依據中國的法律、法規制定乙X的規章制度,並教育派遣員工遵紀守法。

(十二)乙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至新辦公地址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業務聯繫。

(十三)乙方因故被撤銷時,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及時辦理終止本合同的手續。

(十四)派遣員工若向乙方提出辭職,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但在試用期內辭職可隨時提出。乙方接到通知後,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收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計算收費截止日期。

(十五)向保險公司投保派遣員工駕駛的乙X機動車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若乙X未投保,派遣員工駕駛乙X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事故責任屬於派遣員工的,由乙方賠償損失。

本條所列第(三)、(四)、(五)項內容,乙方可以規章制度的形式作具體規定,也可與派遣員工以協議的形式作具體約定。只要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且送甲方備案,應以規章制度和協議為準。

第十條 乙方享有如下權利:

(一)對決定借用的員工可以規定試用期,試用期限應根據借用期限確定:

1.借用期在6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15日;

2.借用期在6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30日;

3.借用期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試用期不超過60日;

4.借用期在2年以上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

試用期內,乙方對不符合要求者,有權終止試用,但應支付試用期的借用費(含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試用期滿,所派遣員工自動轉為正式派遣員工,其借用期自試用之日起計算。

(二)在借用期內,有解除派遣員工和解除本合同的權利,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和派遣員工(派遣員工在試用期內除外),同時按下列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補償費:

派遣員工借用時間每滿一年,補償費為一個月的借用費,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計算。補償費以派遣員工被退回甲方當月的借用費為計算標準。補償費中包含派遣員工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三)如派遣員工因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嚴重違反乙方規定(此規定對派遣員工和甲方應該是公開的)被解除借用,乙X經徵求甲方意見後可隨時通知甲方和派遣員工,並可不支付補償費。

(四)可與派遣員工另行簽訂個人協議作為甲方與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的附件送甲方備案,但該協議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合同內容。

(五)乙方有權對甲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行為提出書面意見,並進行交涉。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後六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乙X。

第四章  費用及其結算

第十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借用費、派遣員工名單、借用時間和付費方式在本合同附件1中約定。

第十二條 乙方須於當月20日前向甲方支付月借用費、補償費和年終附加的工資(乙方直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的,須於當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借用費的其它部分),甲方收到後,於次月6日支付派遣員工工資。以上費用每逾期10天按1%加付滯付金。逾期30天的,甲方可視情況提出索要違約金       元,並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且不屬違約行為,雙方辦理相應手續。

第十三條 加班、加點費用的計算方法為:

工作日加點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點時間×150%;

休息日、帶薪休假日加班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時間×200%;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時間×300%;

第五章 爭議與仲裁

第十四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後仍不能解決的,可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五條 甲方(或乙方)與派遣員工因本合同中有關勞動紀律約定、員工工資、保險等勞動權利和義務的內容發生勞動爭議,並提起勞動爭議仲裁時,如爭議的處理結果與乙X有利害關係,乙方有參加仲裁活動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章 其它

第十六條 甲方為派遣員工提供的服務內容在附件2中約定,附件2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辦理,國家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合同附件另行約定。

第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中國政府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規章造成本合同條款必須修訂時,均應以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準,由甲乙雙方協商修訂。

第十九條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異議,有效期自行延長,延長期限與本合同期限相同。

第二十條 本合同分別用中文和          寫成,每種文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中文本和        文本一份,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兩種文本出現矛盾時,以中文本為準。

第七章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二十一條 雙方約定需增加的內容

第二十二條 雙方約定需修改或刪除的本合同條款

甲方:                                                      乙方:

代表簽章:                                               代表簽章:

企業派遣員工勞務協議書 篇26

中國員工勞務合同範本

甲方:(正文中簡稱甲方)

註冊地址:

工商登記號碼:

郵政編碼:

電子信箱:

聯繫電話:

網址:

傳真:

乙方:(正文中簡稱乙方)

註冊地址:

工商登記號碼:

郵政編碼:

電子信箱:

聯繫電話:

網址:

傳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規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聘用中國員工事宜達成本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甲乙雙方有關乙方聘用中國員工及相關事宜,適用本合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並簽訂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條甲方向乙方派遣中國員工或乙方聘用中國員工的,雙方應按照本合同有關約定另行訂立《聘用中國員工合約》,明確乙方聘用中國員工的具體人數、姓名、聘期、聘用費等事宜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條乙方與被聘用的中國員工之間系聘用與被聘用的勞務關係,雙方可以根據本合同有關規定,另行訂立《聘用約定》,確定乙方與中國員工之間的權利義務,《聘用約定》副本需送甲方備案。

第四條乙方與中國員工之間因購房貸款(含擔保)等民事事宜,應另行訂立相關協議,確定各自的權利義務。所生爭議,與甲方及本合同無關,甲方不承擔中國員工之連帶責任。

第五條乙方與中國員工之間因出國、培訓需約定服務期限、費用、賠償等事宜,應事前訂立相關出國培訓協議或者培訓協議,確定各自權利義務。所生爭議,甲方不承擔中國員工之連帶責任。

第六條本合同內容與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相牴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變更而不一致的,分別以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規定為準。

第二章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7.1、甲方可以根據中國法律和本合同有關規定,監督乙方依法用工,並有權對其違法用工、損害被聘中國員工利益的行為提出書面整改意見和要求;

7.2、應乙方或中國員工的要求,甲方有權對發生爭議的乙方和中國員工進行調解;

7.3、因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變更,致本合同條款與之不一致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執行該項規定;

7.4、對乙方違反本合同的行為進行交涉。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意見後十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甲方。

第八條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8.1、甲方應教育被聘中國員工遵守中國法律和乙方的規章制度,保守商業祕密,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8.2、甲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規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約定的標準,為中國員工繳納社會保險,並承擔約定的福利待遇費用;

8.3、甲方協助乙方辦理中國員工的出國(境)手續;

8.4、對乙方委託甲方管理駕駛關係的中國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8.5、甲方按照有關規定,為符合條件的中國員工評定專業技術職稱;

8.6、甲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辦公地址,應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章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九條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9.1、乙方有權對甲方推薦的人選進行選擇,或在甲方推薦人選之外自行選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應聘人員,須在中國員工第一個工作日前經由甲方辦理聘用手續;

9.2、對聘用的中國員工,視聘用期限規定試用期:

——聘用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

——聘用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聘用期限在三年以上不滿十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個月;

——聘用期限在十年以上的,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9.3、試用期內,如不符合錄用條件,乙方可以解聘,但應支付試用期聘用費。試用期滿,所聘中國員工自動轉為正式聘用員工,其受聘期自試用之日起計算;

9.4、對嚴重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和乙方規章制度(此規章制度須事前已向中國員工公開)的中國員工,對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損害的中國員工(重大損害的標準應由乙方在乙方的規章制度中明確規定),乙方可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但若中國員工對乙方制定的損害標準提出疑義而產生勞動爭議的,須事先通過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確認重大損失的標準有效後,乙方才能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

9.5、因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變更致本合同相關條款與之不一致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執行該項規定;

9.6、對甲方違反本合同的行為進行交涉。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意見後十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回覆乙方。

第十條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10.1、乙方應尊重中國員工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仰,不歧視中國員工的種族和性別;

10.2、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和政府的規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約定的標準,為中國員工(包括試用期員工)向甲方支付相關費用;

10.3、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對被聘中國員工進行上崗前培訓,併為其提高勞動技能的學習和培訓提供便利條件;

10.4、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其政府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遵守法定工時制度,乙方安排中國員工加班的,應支付加班費;

加班費的計算方法為:

——工作日加班=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小時×150%;

——休息日、帶薪休假日加班=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小時×200%;

——法定節假日加班=月工資÷20.92天÷8小時×實際加班小時×300%.

10.5、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保證中國員工法定節假日及婚假、產假等帶薪假期。為受聘滿一年的中國員工安排每年一次不少於連續15天或累計15個工作日的帶薪休假。對受聘不滿一年的,按實際受聘月數每月一天計算休假天數。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的,在徵得受聘員工同意情況下,視為休息日加班予以經濟補償;

10.6、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醫療期的規定,對因病或非因公負傷的中國員工給予醫療期;

10.7、乙方應執行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規定,不得剝奪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合法權益;

10.8、乙方應遵守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工資的規定,工資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甲方或者由乙方直接支付給中國員工本人,不得剋扣或拖欠工資。對受聘滿一年的中國員工年終加付一個月的聘用費。當年受聘不滿一年的,按實際受聘月數每工作一個月加付月聘用費的十二分之一;

10.9、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向中國員工提供國家規定標準的工作場所、工作條件、衞生設施、衞生條件和健康檢查;

10.10、乙方必須為從事駕駛員工作或者駕駛機動車的中國員工投保人身意外險和第三者責任險,未予投保而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參照當地保險公司有關理賠規定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11、乙方應當為其派遣境外、國外工作或培訓的中國員工投保境外人身意外險和醫療保險。未予投保而中國員工緻傷(病)致殘或死亡的,由乙方參照中國員工工作或培訓所在地保險公司有關理賠規定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13、乙方應當為中國員工投保人身意外險和意外醫療保險。投保額分別不低於人民幣_____萬元和_____萬元。未予投保而中國員工緻傷、致殘或死亡的,由乙方參照當地保險公司有關理賠規定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14、乙方應督促中國員工辦理受聘期間的有關合法工作證件,教育中國員工遵紀守法;

10.15、因本合同第四章爭議事宜引起的勞動爭議仲裁或法律訴訟,並使甲方成為爭議當事人的,乙方應該接受委託,作為甲方代理人之一與甲方共同參加仲裁或訴訟活動;

10.16、乙方應遵守中國法律有關税收的規定,依法代扣代繳中國員工的個人所得税。未代扣代繳的,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

10.17、乙方因業務需要搬遷辦公地址,應提前15日通知甲方。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四章解除或終止聘用的條件、程序和補償

第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用中國員工:

11.1、被聘用的中國員工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的用人標準或條件的,但乙方應於試用期滿前十天以書面形式分別通知中國員工和甲方;

11.2、中國員工嚴重違反乙方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的;

11.3、中國員工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損失的;

11.4、中國員工因賣淫嫖娼被收容教育的;

11.5、中國員工因吸毒被強制戒毒的;

11.6、中國員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勞動教養的。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或終止聘用中國員工(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條情形的除外)

12.1、中國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乙方未另行安排過其他工作的;

12.2、中國員工因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12.3、中國員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乙方未對其進行培訓或者調整過工作崗位的;

12.4、被聘中國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

12.5、中國員工因公負傷或者患職業病的。

第十三條乙方解除或終止聘用符合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的中國員工,須支付自解聘之日起至第十二條所屬情況消失期間的工資。

第十四條除符合本合同上述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約定的情形以外,乙方解除聘用中國員工,應以書面形式分別提前三十天通知中國員工和甲方,否則另行支付甲方相當於一個月管理費及中國員工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同時支付該員工聘用時間每滿一年,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但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聘用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發。醫療期滿後被解聘,除按上述標準支付補償金外,還須支付中國員工不少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或患絕症的,還應當按國家規定標準加發醫療補助費。

第十五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必須解除聘用中國員工,但甲乙雙方應按下列約定的條件和標準執行:

15.1、被聘中國員工在試用期內書面提出辭職的,不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15.2、被聘中國員工提前三十天書面提出辭職的,不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15.3、被聘中國員工未提前三十天提出辭職的,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補償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

第十六條中國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不按本合同第十五條解除聘用中國員工:

16.1、中國員工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未處理完畢的;

16.2、中國員工被有關國家機關依法審查尚未結案的;

16.3、中國員工與乙方就出資培訓、分配住房等事宜約定的服務期限未滿的;

16.4、國家或_______市有特別規定的。

第五章費用及其結算

第十七條乙方聘用中國員工,應根據本合同約定按聘用人數每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十九條構成的聘用費。

第十八條聘用費經甲乙雙方協商,由《聘用中國員工合約》確定,並以每月三十日前甲方的《付款通知書》為當月聘用費的結算依據。聘用費可以人民幣或者等值於人民幣的外幣報價結算。

第十九條每年四月一日前,乙方應根據中國員工社會保險繳納所在地政府公佈的企業工資指導線、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增長幅度、物價上漲指數、聘用員工社會保險基數的調整、社會保險福利制度規定的各種費用調整幅度,以及中國員工工作業績和崗位變動,相應調整聘用費,具體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二十條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從聘用費中扣除工資部分直接支付給中國員工,具體由《聘用中國員工合約》確定。

第二十一條乙方須於每月月底前向甲方支付並結清當月的聘用費。

第二十二條甲方或乙方自解除聘用中國員工之日起三十天內,向對方支付並結清本合同第三章、第四章約定的有關費用。

第二十三條中國員工在聘用期間發生因公致殘、死亡事故時,應按國家及當地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處理,甲方為主、乙方協助,做好善後工作,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對已按約定為中國員工支付相關保險費的,則先由保險賠款支付。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一經訂立,對雙方即具有約束力,甲方和乙方均應自覺履行,但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變更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應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二十六條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結清聘用費或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費用而延遲付款,並且無甲方認可的正當理由的,乙方每延遲一日按應付款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交______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所稱“中國員工”,係指乙方按照甲乙雙方簽訂的本合同及《聘用中國員工合約》所聘用的中國公民;但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所稱“聘用費”,係指乙方每月付給甲方的聘用中國員工的各種費用的總和,其中包括:

29.1、中國員工的工資;

29.2、為中國員工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29.3、醫療與保險等員工的福利費;

29.4、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服務費。

第三十條本合同所稱“管理費”,係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而支付給甲方的除中國員工的工資以外的其他各種費用的總和。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所稱“社會保險費”係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而需根據中國法律及政府規定繳納的各類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等費用。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所稱“員工福利費”,係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而需按月支付給甲方的用於中國員工醫療、保險、活動、慰問等事宜的費用。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所稱“服務費”,係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國員工需按月支付給甲方的用於為中國員工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服務項目而產生的經營成本及有關税費。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所稱“工資”,係指乙方因實際使用中國員工而根據中國法律及其政府規定必須由乙方承擔的支付給中國員工的勞動報酬總稱。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年。合同期滿前30天內,如任何一方未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本合同,則本合同有效期自行延長。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簽訂,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分別以中文和_____文書就,具有同等效力。當兩種文本存有不同解釋時,應以中文文本為準。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簽訂時間:簽訂時間:

企業派遣員工勞務協議書 篇27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

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户籍地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1年(月)。

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規章制度,按時完成規定的崗位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如乙方達不到規定的崗位職責要求,甲方可以調整變更乙方工作崗位(工種)。

二、工作時間

第四條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需要,實行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時間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小時的工時制度。乙方應在工作時間內有效完成規定的崗位工作任務,儘量避免利用非工作時間完成工作任務。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按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第五條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除乙方自行要求延長工作時間完成崗位工作任務外,應按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勞動報酬或安排乙方補休,但乙方需辦理書面加班手續。

三、勞動保護、勞動條件

第六條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衞生標準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七條甲方為乙方提供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乙方完成本合同及規章制度規定的崗位責任工作任務,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勞動報酬,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試用期滿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為 元/月。

第九條上述勞動報酬包括固定底薪、獎金、夜班補貼等。

第十條規章制度在執行過程中因客觀原因出現變化,甲方有權根據新修訂且有效的規章制度調整各項勞動報酬標準。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十一條甲方提倡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勞動報酬中代扣代繳。如因乙方拒絕繳納社會保險費或申請異地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經乙方申請,甲乙雙方可在本合同外協商處理,並簽訂書面協議。

六、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十二條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已依法告知乙方。

第十三條 甲方有權根據公司經營和工作的實際需要,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調整其工作地點、崗位,乙方工作崗位變更後其薪金也將同時變更。

第十四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衞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十五條

第十六條甲方有權按照規章制度的崗位責任等規定,檢查考核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並根據考核情況對乙方實施獎勵或處分。

第十七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安排違法、不道德或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第十八條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公開或泄露甲方客户資料、培訓資料、公司運營管理指引、財務帳冊等商業祕密。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未經乙方的同意,不得公開和泄露。

第十九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及續訂

第二十條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合同。除因乙方不勝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適當調整其工作內容外,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當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第二十一條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乙方違反或不履行勞動合同的;

(三)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

(五)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六)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七)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八)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九)經有關部門確認,甲方歇業或合營、合資期滿關閉,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依照第(六)、(七)、(八)、(九)條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二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三條因企業關閉、企業嚴重虧損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甲乙雙方可以解除合同,各自承擔各自責任。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八、違反本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四條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第二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未按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者不履行本合同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符合開除、辭退條件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泄露或其它形式侵犯甲方商業祕密,對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六條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 第二十七條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一)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為其支付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二)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三)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九、通知和送達

第二十八條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書、資料等,均可以當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履行送達義務。一方如果遷址或變更電話,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解決辦法

第二十九條乙方認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書面提出,尋求解決。屬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法定期限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法定期限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其他

第三十條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閲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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