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面勞務合同(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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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勞務合同 篇1
甲方(全稱):工程有限公司X縣20xx年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第六標段項目經理部
乙方(全稱):施工隊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協議書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X縣20xx年通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第六標段工程地點:X縣鳳山鎮前鋒村
二、工程承包範圍及工作內容
支線線k1+300-k3+146段,厚度為-14cm的彈石路路面約6461㎡(包括彈石加工、運輸;砂墊層鋪築;彈石鋪築;研磨砂鋪墊)。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20xx年xx月16日竣工日期:20xx年5月21日
合同工期:185天,各分項工期參照施工組織計劃執行(不予任何原因順延工期)。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以建設單位的相關質量技術要求和國家的相關規範標準
五、合同價款合同單價:
1、彈石路面面層施工為.8元/㎡。
2、甲方給予乙方補助運輸費10000元(壹萬元整)。
結算方式為:工程完工後,經甲方檢查驗收,現場實測簽字的工程量乘以本合同單價為結算總價。
六、工程付款方式:
1、每月1-3號按月計量,甲方撥付給乙方已完成工程量50%的工程進度款。
2、工程完工,經建設單位驗收合格並支付工程款後,3個月內給予支付完成總工程量的90%的工程款。
3、剩餘的10%為質量保證金,質保期內無質量事故發生,且經建設單位確認無質量問題後,一次性付清。
第二部分專用條款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要求乙方按質、按量、按時完成施工任務。
2、負責與建設單位聯繫,協調現場施工所需要解決的問題。
3、負責調配機械開挖基坑、壓路機壓實墊層和路面。
4、配合乙方落實施工道路的保通工作,滿足施工需要。
5、負責工程的技術交底、測量、放線、工程量簽證、工程資料整理及收集。
6、提供彈石取料場,並通便道。
7、提供料場、拌合場地,幫助協調拌合所需的生產用電。
8、對乙方施工工程直接監督管理,進行質量跟蹤及驗收。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按圖紙要求、規範要求、甲方要求進行施工作業,精心組織所有施工材料、機械及作業人員進場,合理調配,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2、對所有施工工藝要求必須按《國家現行驗收規範》進行施工,完成工程必須達到一次性驗收合格,若達不到要求的,所發生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3、安全施工,若施工過程中屬於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包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負責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
5、保證施工場地清潔衞生,做到文明施工。
6、自行承擔所需的石料爆破費用(甲方負責協調)。
7、乙方自備拌合設備、運輸車輛、攤鋪工具、搗振設備、收光設備及其所需模板。
三、工程質量及技術要求:
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質量標準的,乙方承擔建設單位的責罰和相應的違約責任,若遇翻工等,工期不順延。
彈石路面的工程質量及技術要求
1、彈石加工
(1)彈石加工是整個彈石路面最基本的施工,要求抗壓強度不得低於30Mpa的石料做彈石路面。禁止使用風化、低強度巖石。
(2)彈石要求無明顯裂縫,規格按設計尺寸通過加工鑿成六面梯形台體,尺寸為:高-14cm頂面寬8-10cm、長-15cm、底面寬7-9cm、長10-14cm,如按頂面和底面控制塊石的尺寸時,頂面積不應小於100cm2 ,底面積不應小於70 cm2,同時也不應太大。
2、攤鋪砂墊層
天然砂礫基層施工完成後,在基層上按設計厚度(3cm)及壓實係數(一般為壓實厚度的1.3-1.4倍)均勻攤鋪具有最佳濕度的中、粗砂或石屑,並用輕型壓路機略加滾至整平而不壓實,攤鋪不宜太長,一般保持在鋪砌彈石工作前10~20m為宜,特別是對雨季施工,應當天攤鋪砂墊層,當天鋪完彈石並即時碾壓。禁止邊下雨邊施工。
墊層砂的要求:
1、天然砂其含量不大於10%、細沙含量不大於15%,中砂含量不大於30%,其餘為粗砂;
2、機制砂和石屑、粗砂篩大於30%,扁平料不大於20%,含泥量控制在10~15%以內。砂墊層禁止用黏土,而且潮濕狀態不得攤鋪。
3、彈石鋪築
(1)超平定樁。在鋪砌之前,應沿路中線每隔5-10m定橫斷各點樁(根據路面寬度而定)。其中路線的整樁及加樁應用水準儀測定,中樁應預設路拱橫坡高度(一般為3-4%)掛線超平確定。由於路面滾壓後將發生若干沉落,故樁高應較路面高程高出2-4cm.(2)撒佈塊石。墊層攤鋪好後將堆放在路肩以外的彈石按同等規格、同等石質、同等顏色移植在墊層上,提倡分公里同石質同顏色,塊石移植數量以夠鋪滿為準,不宜過多。
(3)將準備好的石料中方正,較大石塊作緣石,彈石間應錯縫鋪砌並在鋪砌過程中固定彈石位臵,以不搖晃為宜。沿路線兩邊設寬度為30cm以上土路肩或路緣石包邊,起嵌緊作用。
(4)鋪砌彈石路面首要是控制好平整度,鋪砌中平整度主要是靠拉線來控制,鋪砌彈石遵循先邊緣後中間,邊緣石要超前鋪5~10m。相對大的石料鋪砌邊緣,趨向中心的塊石要相對減小,相鄰塊石不許有頂面積偏大、高度相差大於2cm的現象。縱坡大於1%石鋪砌工作應由低端向高端進行。相鄰塊石應有最大可能不接觸面,下部填砂飽滿。塊石緊密度應達到手拉不出為準。半整齊塊石應橫向成行,行間塊石間緊靠,每3塊或3行錯縫,錯縫頂面應在5cm以上,半整齊塊石不得用側面為頂面。
(5)在鋪砌完當天所放的一個單幅線後,通過檢查排出個別低落塊石或局部不平整、顏色不一致、大小不均勻的彈石(提高或低落塊石)再用3m尺檢查在排砌容許誤差內才算是完成排砌。接着是用碎石或硬質土將塊石路面邊緣夯填,其寬度不小於30cm。如需做路緣石的路要先鋪彈石再做路緣石。以免在碾壓過程中壓壞或者邊緣石漏壓給路面使用中造成塊石反彈、鬆動等病害。
4、撒料壓實
每路段鋪好後,即撒鋪石渣嵌縫,再用輕型壓路機進行初步找平,若發現個別石塊突出或凹陷,碎裂應將其剔除,調整砂墊層更換塊石後即撒佈粒徑為1~5mm及配良好的中砂與其上,然後細心將其掃入塊石縫隙內(用料約為1m/100㎡)。隨後進行碾壓,最初用輕壓4~5次,然後用重型壓路機碾壓2~3次碾壓工序應由兩邊開始,移向中間,在縫內未賽縫料石,不予許滾壓。
5、最後撒鋪粒徑為5mm以下中砂或石屑一層,厚度為1~2cm,即可放車通行。
第三部分通用條款
一、施工進度和工期
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甲方確認後執行。
2、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若乙方無故推遲開工日期,工期不予順延。
3、因甲方原因造成或遇不可抗力停工的,相應順延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工期不予順延。
4、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即建設單位的責罰,全部由乙方承擔)。
二、安全施工
1、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甲方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三、工程設計變更
1、施工中甲方需對原工程設計變更,應提前以書面形式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
2、施工中乙方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乙方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由乙方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四、工程初步驗收與結算
1、工程具備初驗條件,乙方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向甲方提請驗收。
2、甲方收到驗收申請後組織有關人員驗收,並在驗收中提出整改意見。乙方按要求整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整改費用。
3、工程通過內部驗收後,甲方組織相關資料,並報告建設單位組織竣工驗收。
4、工程由建設單位竣工驗收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款及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五、質量保修
乙方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於工程質量保修的有關規定,對交付甲方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六、保險
1、工程開工前,甲方為施工場內的自有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2、乙方必須為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七、廉政協議
1、甲方不得接受乙方請吃、請喝、請玩;不得接受乙方的錢物等任何好處費;
2、甲方工作人員的配偶、子女,不得承包或從事與工程有關的材料供應和工程分包等工作;
3、甲方人員向乙方索賄,經乙方或其他線索檢舉,經查證屬實,甲方將視其情節,按有關規定,對索賄人予以重處,直至除名、移送司法機關;
4、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邀請甲方吃、喝、玩、贈送錢物等好處費,一經查實,甲方將視其情節,給予乙方扣減應付工程款的3%—5%,並終止合同、取消承包資格,移送司法機關。
5、乙方在工程項目建設中賄賂甲方人員,一經查實,甲方有權終止工程建設合同,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在工程結算款中扣除;
6、甲乙雙方人員贈送、賄賂、索要或接受錢物的行為,如果一方發生,另一方當事人應立即主動報告本單位。
八、乙方不得隨意拖欠農民工工資,因乙方拖欠農民工工資,而發生的一切後果和糾紛,由乙方負責。
九、違約責任
(一)發生以下情況視為甲方違約:
1、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出錯誤指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2、甲方違約後仍然要求乙方履行合同的。
3、甲方工程師在收到乙方有關本工程資料28天內不予答覆的。若甲方違約,承擔合同總價款10%的違約金。
(二)發生以下情況視為乙方違約:
1、不能按時進場或無故停工三天的;
2、不按技術要求和標準施工,出現質量問題,不按甲方要求整改的;
4、將工程轉包給第三方的;
5、現場無施工管理人員,或不服從甲方管理的;
6、無故與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發生矛盾、衝突、甚至打架鬥毆的。若乙方違約,承擔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同時甲方不支付乙方剩餘的款項,並終止合同。
十、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方可生效,併產生法律效率,雙方務必嚴格遵守,若有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按《合同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辦理。
十一、未盡事宜雙方協商;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電話: 電話: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賬號: 賬號:
合同簽訂日期:20xx年2月21日
路面勞務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單位):
甲、乙雙方根據《中國勞動法》和《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等有關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協議並共同遵照執行。
本協議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協議期內,甲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動合同期限以乙方的使用期限為準。(乙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終止、解除勞務關係的,派遣人員與甲方的勞動合同關係自行終止、解除。)
第一條根據乙方要求,乙方所需勞務派遣人員實行自行招聘和委託甲方代招聘兩種招聘方式,委託甲方定崗招聘的勞務派遣人員,須嚴格按乙方招聘的要求給予推薦。
第二條甲、乙雙方間的權利、義務須嚴格按勞動法規及商定協議執行。甲方勞務派遣人員應嚴格遵守乙方的勞動紀律,保質保量的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非定崗招聘的人員應服從乙方的工作崗位安排。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乙方的要求,及時提供符合條件的勞務派遣人員。
2、按照國家、地方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及時為勞務派遣人員辦理錄用備案、合同簽訂和鑑證等各項用工手續。
3、為勞務派遣人員代繳納養老、工傷、生育、失業、醫療等各項社會保險金及外來人員綜合保險,並負責辦理勞務派遣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社會保險的繳納、申報、申領或關係轉移等相關手續,乙方予以配合。
4、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跟蹤服務,協助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廠紀、廠規培訓,國家法律、法規的教育。
5、對乙方依法解除、終止派遣人員勞務關係的,應及時為其辦理勞動關係中止和社會保險中止等事宜。
6、甲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由甲乙雙方保存。
7、甲方配合乙方處理乙方與勞務派遣人員因用工關係所產生的糾紛。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建立勞務派遣關係前,應向甲方書面申請並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等相關材料及複印件。
2、負責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衞生規定的工作環境,保證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在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3、乙方根據《勞動法》、《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勞動合同》中約定規定,留用或解除、終止勞務關係的派遣人員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和個人。
4、乙方協助甲方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必要的管理,因乙方不能及時按甲方要求辦理勞動事務代理,所導致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工資拖欠、社會保險遲繳、中斷等,後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勞務派遣合同範本閲讀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單位勞動保障代碼□□□□□□
法定代表人 郵編□□□□□□
甲方註冊登記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個人勞動保障代碼□□□□□□□□
居民身份證號碼 □□□□□□□□□□□□□□□□□□
户口所在地 户口性質
現居住地址 郵編□□□□□□
聯繫方式
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實行試用期制度的,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派遣單位、派遣期限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甲方派遣乙方到 單位工作。
(二)派遣期限為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內容、工作地點
(一)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的工作需要,安排其在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應按時完成勞動任務,並達到用工單位規定的質量標準。
(二)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執行下列 種工時工作制。
a、標準工時制。具體工作時間為 。
b、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c、不定時工作制。
注: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的,要經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
(二)甲方有義務督促用工單位嚴格執行國家及地方有關休息休假規定,保障乙方休息休假的權益。
五、勞動報酬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本人工資執行下列 條款。
a、乙方的工資按照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確定。
b、甲乙雙方協商約定月工資 元。
c、用工單位實行計件工資制。甲方有義務監督用工單位在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用工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d、其他形式
。
(二)甲方於每月 日之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享有最低工資保障。
(三)用工單位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 應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甲乙雙方約定加班工資計發基數的月標準為 元。
(四)合同期內乙方無工作期間,甲方按照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按月向乙方支付報酬。
(五)甲方不得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費用。
(六)甲方跨地區派遣乙方的,乙方的勞動報酬按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的標準執行。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嚴格按照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甲乙雙方嚴格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其中,規定應由乙方繳存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三)乙方按規定享受法律、法規、規章確定的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培訓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應會同用工單位共同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應會同用工單位共同按照國家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甲方執行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
(六)甲方應會同用工單位共同執行國家就業准入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對乙方進行職業培訓,不斷提高乙方的職業技能。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
因乙方派遣期滿或其他原因被用工單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對其重新派遣,乙方同意重新派遣的,甲乙雙方應簽訂變更協議,確認派遣單位、派遣期限、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等內容。
九、勞動合同解除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被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嚴重違反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工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用工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的,或者經甲方提出,乙方拒不改正的;
4、因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乙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用工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工資的;
3、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工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十一、法律責任
(一)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依法履行勞動合同。
(二)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三)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法》或者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的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二、其它事項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甲方應如實將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容告知乙方。
(三)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户籍所在地、現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五)本合同不得代簽和塗改,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附件包括: 。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
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表達有關勞務派遣協議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
用人單位住所
工商登記:註冊類型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證編號
勞務派遣行政許可證編號
乙方(被派遣勞動者)
姓 名 性 別
文化程度 聯繫方式
户籍所在地址
現居住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
個人社會保障卡號 就業登記證號
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一)簽訂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從 年____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同意根據甲方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在用工單位符合法律規定的“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崗位(工種)工作,具體崗位(工種)在合同附件中明確。乙方應當按照用工單位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二)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的工作需要在相應的工作地點工作,但僅限於 範圍(所在市),具體工作地點在合同附件中明確。
(三)乙方同意由甲方派遣到用工單位工作,並服從用工單位的管理,遵守用工單位依法制定並已公示的各項規章制度。
(四)乙方同意用工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評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後的工作崗位也須符合“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要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執行相應的工時制度,具體工時制度在合同附件中明確。
(二)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嚴格遵守工作時間法律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與身心健康,不得強迫或變相強迫乙方加班加點,確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當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並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安排乙方補休。
(三)甲方依法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辦法由甲乙雙方與用工單位共同協商確定。
四、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應當根據勞務派遣協議約定,要求用工單位保證乙方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即對乙方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乙方的具體工資標準在合同附件中明確。
(二)乙方在勞務派遣期間患病、休假期間的工資標準按照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有關工資分配辦法執行。
(三)用工單位連續使用乙方的,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的,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合理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即用工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
(四)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於每月 日之前向乙方足額支付工資,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的無工作期間,甲方應當按照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按月向乙方支付報酬。
(五)甲方應當督促用工單位向乙方依法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和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用工單位未支付的,由甲方履行對乙方的義務。
(六)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待遇。
五、社會保險
(一)甲乙雙方依法在用工單位所在地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乙方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由甲方代扣代繳。甲方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乙方,併為乙方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提供幫助。
(二)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當會同用工單位負責及時救治,提供可能的幫助,並在規定時間內,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其享受工傷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甲方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乙方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請工傷認定申請。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培訓
(一)甲方如派遣乙方到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崗位,應當事先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和培訓,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具體崗位是否具有職業危害在合同附件中明確。
(二)甲方應當會同用工單位共同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落實國家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當事先告知職業危害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用工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應當會同用工單位共同執行國家就業准入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為乙方提供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不斷提高乙方的職業技能。
七、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知道或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犯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且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和用工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可撥打全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統一受理舉報投訴電話12333、工會統一投訴電話12351);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和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三)乙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未歸還甲方或者用工單位的財物、技術資料等,或者未根據甲方規章制度、雙方約定辦理工作手續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四)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嚴格履行。
八、其它事項
(一)甲方應當如實將其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容告知乙方。乙方已知曉甲方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容,且無異議。
(二)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乙方户籍所在地、現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三)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變更本合同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註明變更日期。一方要求變更的,應當將變更要求書面送達另一方,另一方應當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作出書面答覆。逾期未作出書面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勞動合同。
(四)甲方應當在解除或終止乙方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辦理工作交接。乙方工作交接完畢,甲方應當依法支付經濟補償,並在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五)因乙方派遣期滿或其他原因被用工單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對其重新派遣,乙方同意重新派遣的,雙方應當協商派遣單位、派遣期限、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等內容,並以勞動合同附件形式予以確認。
(六)本合同不得代簽和塗改,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七)本合同附件包括: 。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
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路面勞務合同 篇3
甲方:(僱主)
證件號碼:
乙方:(保姆)
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與乙方為直接僱傭關係。僱傭期間的一切勞務糾紛以及民事、刑事責任均由甲、乙雙方_____自行承擔。
第二條:乙方服務範圍
1、負責製作好老人每天三頓飯和與之相關的採買工作。
2、負責居室環境衞生工作。
3、住在老人家中,照顧好老人的飲食和起居及與之相關的服務工作。
4、如果老人生病住院,負責照看和陪護工作。
其他補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四條:薪資報酬
試用期間薪資______元/月,轉正後薪資為______元/月(春節期間從初____到初_____為雙薪)。乙方的工資按月結算,甲乙雙方約定甲方在每月_____日,以_____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第五條:乙方私自外出期間以及為甲方服務期間因自身突發疾病而發生的意外傷亡,甲方不承擔任何無過錯責任。
第六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2、甲方有義務按時支付服務費用(工資)。
3、甲方應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勞務權利,不得歧視虐待乙方。
4、甲方發現乙方患有疾病等不適合繼續照看老人的情形,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5、被聘期間乙方如有行為不端或虐待老人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6、甲方如發現乙方有損害甲方權益的行為或不勝任家政服務工作,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7、甲方若發現乙方在工作時間幹乙方私活。
8、乙方因個人身體原因突發急病或其他傷害時,甲方應及時通知其家人,並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採取必要的救治措施,但甲方不承擔任何與之相關的費用。因從事合同規定的工作且排除個人身體原因所致的意外傷害,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可以適當負擔部分醫藥費用。
第七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按時支付服務費用。
2、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為其工作提供必備設備或條件。
4、乙方有任何新的需求和建議,及時提出。
5、乙方不得隨意將他人帶入甲方家中,不得隨意翻動甲方家中物品,如有偷竊等違法行為,甲方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6、乙方如遇親友生病等急事,需臨時離開時,應及時告知甲方,徵得甲方同意。
7、乙方工作期間,如因其過錯造成甲方及其家人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毀,應付賠償責任。
8、乙方提供身份證、户口本原件以證實身份。提供身份證複印件供留存,終止協議時取回。
9、乙方如欲解除合同,則需提前_____天通知甲方,乙方不得擅自不辭而別,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違約金______元。
10、甲乙雙方均就對方隱私事宜負有保密義務。
第八條: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
甲方: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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