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安全協議(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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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安全協議 篇1
勞務安全協議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為強化安全意識,確保勞務用工的安全與健康,實現安全無事故的目標,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書。
一、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甲方在比賽期間,即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21:40起至比賽結束即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18:00,需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衞生工作環境,保證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條件下工作。
2.甲方在比賽期間,即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21:40起至比賽結束即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18:00,應負責對乙方進行賽前培訓及安全細則培訓,保證乙方在參賽期間的安全保障。
3.甲方在比賽期間,即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21:40起至比賽結束即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18:00,應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國家規定向乙方提供必需的比賽防護用品。
4.甲方在比賽期間,即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21:40起至比賽結束即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18:00,主動承擔乙方的安全責任,包括乙方因各種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
5.甲方在比賽期間,即3月__________日21:40起至比賽結束即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18:00,凡涉及到甲方派車接送乙方之事,上車前集合時甲方必須核實乙方是否到場,確認到場之後方可離開。
6.甲方在比賽期間,即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21:40起至比賽結束即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18:00,務必在比賽結束前即______月______日18:00前告知乙方獎金與證書的發放時間、發放方式、發放地點。
(二)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應按時到達甲方指定地點參加比賽,有義務接受甲方在比賽期間進行的賽中檢查。
2.乙方應按照有關規程、規範、標準和甲方安全技術要求進行比賽,比賽期間不得違章作業和野蠻操作。
乙方應認真學習和貫徹落實甲方賽前培訓及安全細則培訓,並做好記錄,或由甲乙方雙方協商進行賽前安全指導。
3.乙方應保證比賽期間服從甲方的管理,遵守比賽規則。
4.乙方在比賽期間,如發生因比賽傷、亡事故,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並配合甲方處理事故,但傷後賠償程序由甲方按國家政策規定全權負責處理並承擔賠償責任,乙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二、違約責任
1.因比賽原因造成的罰款概由甲方及責任者全部承擔。
2.凡在工作區域外發生的治安案件責任及費用,概由乙方及責任者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四、本協議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五、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務安全協議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規、規章制度,現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甲方願把一期工程6#樓塔吊司機工作承包給乙方,自願簽定本合同,以便在今後工作中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甲方責任:
1、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制定有關工作規苑。
2、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和有關法律法規教育和培訓。
乙方責任: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和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規範,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
2、乙方必須保障塔吊的完好和安全。
3、塔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遵守“十不弔”規定。
4、凡因司機不遵守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不堅守崗位,擅離職守,擅自將塔吊交給無證人員操作所造成的事故,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其它:
1、6#樓每台塔吊月工資________元,塔吊司機應保證24 小時上崗。
2、塔吊司機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3、本協議有效期:主體封頂為止。
4、為明確責任,便於管理,確保安全,利於生產,制定本安全協議書,雙方共同遵守。如有特殊情況,雙方協商解決。
5、根據世紀新城一期工程需要,自 年 月 日,6#樓塔吊司機上崗。
6、工資與公司管理人員同時發放。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勞務安全協議 篇3
協議雙方: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1. 主旨
為進一步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主體政策、方針;強化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對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管理;保障工程安全順利的開展;保護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設備財產安全,項目部制定本協議。
2. 主題內容
凡承包本工程的分包商,必須服從本協議的相關規定,必須遵守項目部為安全施工而制定的強制性標準、規章制定和操作規程,若是由於分包商不服從項目部的安全管理或是由於不遵守項目部為安全施工所制定的標準、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而導致的安全事故,一律有分包商承擔全部責任。具體內容如下:
分包商作業人員在進場開工前必須向項目部進行申報,不申報或者是先進廠後申報的,一律不允許開工。
分包商必須向作業人員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
分包商自行採購或是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
分包商作業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帽、安全帶及工作服。
工作中必須嚴格執行各項操作規程。
分包商應積極認真的組織作業人員接受項目部對其相關工作的施工技術交底和施工安全交底。
電工、焊工、起重工司機、架子工和場內機動車輛司機屬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評審考核取證後,方準上崗工作。
對於火、電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材料的使用,必須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及項目部管理規定、操作規程使用和處理。
嚴禁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設備、材料。
分包商必須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意外傷害保險期限自開工之日起至工程結束止。
分包商必須對本單位從事高空作業人員按照國家的是相關規定,組織進行身體檢查,不符合高空作業的人員,嚴禁進行高空作業。
分包單位應加強內部管理,若違反以上任意一條要求條款,將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3. 説明
本協議為工程分包合同的附加協議。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合法代表簽章後生效。
本協議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截止分包工程結束。
項 目 部 經 理: 年 月 日
承包單位責任人: 年 月 日
勞務安全協議 篇4
甲方:
乙方:
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為保證雙方生產安全,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職責和應當採取的安全措施,就 工程勞務承包工程的安全生產施工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現場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乙方現場負責人:
乙方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第二條 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1、向乙方提供本班組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對乙方安全生產進行監督、檢查和管理,對違章、違規行為有權制止,限期整改,並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罰。
3、對乙方制定的安全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審查、審批和檢查落實,對無方案、無措施和措施不落實的有權停止施工,限期整改,並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罰。
第三條 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1、乙方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負全責。
2、乙方的安全目標應與甲方總體安全目標相一致,
3、嚴格執行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甲方的質量、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體系標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4、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障體系及安全組織機構,設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
5、乙方的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培訓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
6、乙方投入現場的全部機械及種類生產工具,必須經檢驗合格,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並遵守操作規程。
7、乙方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並支付保險費;將保單複印件交給甲方備查。
8、根據工程特點,在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項目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保證進場施工人員經過安全教育,必須持本崗位有效證書上崗。
9、施工過程中,對人的不安全行為、物(設備)的不安全狀態、作業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進行控制。嚴格按照安全施工要求進行施工,杜絕強令員工冒險作業和違章作業現象出現。
10、乙方施工現場的控制,由乙方班組負責人負責。服從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
11、按部頒JGJ59-99標準要求對施工現場進行有效控制。如有嚴重違反JGJ59-99標準保證項目條款的情況,甲方單位有權提出停工並罰款。
12、平時進行安全檢查,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對甲方單位簽發的安全檢查整改通知書,單位應無條件進行整改。
13、乙方有權對甲方的安全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14、每月在規定的時間內,向甲方上報各種安全事項的統計數據。
15、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傷亡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規定,及時如實上報;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乙方應當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同時必須明確事故的責任主體為乙方,不得將經濟損失和
16、乙方在施工中必須加強安全管理,由於管理不到位而造成的負面影響,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名譽及經濟損失。
17、乙方向甲方交納發生,甲方按照有關規定對乙方採取處罰措施;如無安全質量事故發生,保證金在交工後十日內返還。
18、如乙方不遵守本合同條款,甲方將取消承(分)包資格,不再與其合作。
第四條 其他
1、本合同簽訂後,未經雙方共同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改動或終止。
2、本合同與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期限與工程合同一致;如果工程合同工期有變動,本合同期限也隨之變動;工程施工結束以後,本合同也一同解除。
3、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可以向南昌市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務安全協議 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根據項目工程,依照《安全生產法》、《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為加強勞務分包隊、組及工程分包單位的勞動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切實依法保障務工作業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安全管理條例》第24條規定:
建設工程實行工程總承包制,由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負總責任,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甲方依法與分包單位、務工作業人員簽訂勞務安全協議合同。
一、甲方按照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及分包項目務工作業人員的安全是,依法定期和不定期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凡經檢查發現野蠻施工,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甲方有權停止其施工作業並限期整改,若不按要求,整改不力,甲方按規定予以處罰。
二、乙方工程分包單位及勞務作業人中班組應完善自己所在單位、區域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未經培訓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三、根據建設部關於《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的規定,各工程分包單位及勞務隊伍應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全面負責管理安全工作。
四、乙方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首先進行入場員工的的安全培訓教育,做到嚴格遵守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法規及甲方的各項規程。若違反安全規程,情節嚴重,造成各類安全事故的依照《安全生產法》第90條規定予以處罰。
五、乙方務工人員必須正確佩帶自己的勞動保護用品的施工作業中,未按要求造成事故,情節嚴重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所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工程分包單位及勞務隊自行負責。
六、勞動法規定:使用未滿十六歲的童工及未成年人,違法使用務工人員,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有權抽查、監督管理,並按相關政策從重處罰使用單位。
七、因建築施工的特點,高空、深坑、危險場所隨時都有,為此,乙方不得招用有心臟病、高血壓、癲癇及年老歲數超過國家法定規定的人員入場務工作業。若不按規定違規使用勞務人員,發生的均由使用單位自行負責,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八、加強用工人員的管理,入場民工必須持身份證登記註冊,按公安派出所關於外來人員的管理辦理相關手續執行管理。
九、以上條文,經甲、乙方簽字,從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務安全協議 篇6
協議雙方: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1. 主旨
為進一步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主體政策、方針;強化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對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管理;保障工程安全順利的開展;保護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設備財產安全,項目部制定本協議。
2. 主題內容
凡承包本工程的分包商,必須服從本協議的相關規定,必須遵守項目部為安全施工而制定的強制性標準、規章制定和操作規程,若是由於分包商不服從項目部的安全管理或是由於不遵守項目部為安全施工所制定的標準、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而導致的安全事故,一律有分包商承擔全部責任。具體內容如下:
l 分包商作業人員在進場開工前必須向項目部進行申報,不申報或者是先進廠後申報的,一律不允許開工。
l 分包商必須向作業人員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
l 分包商自行採購或是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
l 分包商作業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帽、安全帶及工作服。
l 工作中必須嚴格執行各項操作規程。
l 分包商應積極認真的組織作業人員接受項目部對其相關工作的施工技術交底和施工安全交底。
l 電工、焊工、起重工司機、架子工和場內機動車輛司機屬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評審考核取證後,方準上崗工作。
l 對於火、電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材料的使用,必須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及項目部管理規定、操作規程使用和處理。
l 嚴禁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設備、材料。
l 分包商必須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意外傷害保險期限自開工之日起至工程結束止。
l 分包商必須對本單位從事高空作業人員按照國家的是相關規定,組織進行身體檢查,不符合高空作業的人員,嚴禁進行高空作業。
l 分包單位應加強內部管理,若違反以上任意一條要求條款,將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3. 説明
l 本協議為工程分包合同的附加協議。
l 本協議共二頁。
l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合法代表簽章後生效。
l 本協議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截止分包工程結束。
項 目 部 經 理: 年 月 日
承包單位責任人: 年 月 日
勞務安全協議 篇7
工程名稱:
工程地址:
安 全 管 理 目標:無重傷、死亡事故發生;
文明施工管理目標:達到市級以上“安全文明工地”
為保證本工程施工有個良好的安全、文明施工作業環境和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施工安全,避免各類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明確雙方在施工中的安全責任,以約束和規範雙方行為,使總包、與分包在工作中都能認真執行落實上級及項目的各項管理規定,提高安全意識,為有效的避免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協議,具體條款如下:
一. 共同責任
1. 總包單位項目主要負責人和勞務分包單位現場負責人是各自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工作負全責。
2. 人員進場後必須經安全教育後,方可作業。
3. 總包單位和勞務分包單位必須按規定配設各自專職安全員,共同對工地安全狀況和作業人員的安全行為進行檢查,及時糾正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
4. 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由雙方共同進行並認真落實實施。
5. 完善應急救援方案,發生事故後,應積極搶救受傷者,保護好事故現場,並迅速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6. 積極配合上級部門對事故的調查並提供相關資料。
7. 雙方不得隱瞞事故細節,均應如實對待,冷靜積極地為妥善處理好事故做好各自工作。
二. 總包單位責任
1. 為了施工安全,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消防器材必須安全可靠有效,險要點、段、部位必須懸掛醒目安全警示標誌,必須為作業者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為作業人員提供一個良好的安全施工作業環境。
2. 及時對進場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在安排施工任務前必須由工長或施工員對作業人員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施工中監督實施。
3. 制定相關規章制度,對作業人員的各類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行為,依據項目安全規定進行處罰。
4. 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下發整改通知書、積極安排專人負責落實整改到位;
5. 凡由總包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勞務分包單位人員作業的,勞務分包單位有權拒絕執行,如再強令違章指揮發生事故,甲方負全責。
三. 分包單位責任
1. 有關營業執照、質資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等證件必須齊全有效(複印件加蓋其單位公章)。依據國家相關安全法規規定其現場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按規定配設到位。
2. 勞務單位現場負責人必須有勞務單位出具委託證明並由其法人簽字確認。
3. 人員進場後,必須將進場人員名單等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種、身份證號)造冊上報項目安全部門,及時進行安全教育。其發放勞動報酬時必須實人實名簽字。
4. 嚴格遵守項目部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規定。
5. 作業時嚴格按相關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要求作業,正確使用“三寶”,穿戴好自身勞動防護用品,不得違章作業,自覺遵守勞動安全紀律,在工作中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
6. 班前做好安全自查、安全喊話等安全活動工作,並認真做好安全活動記錄,加強班組(隊)內部人員安全管理。
7. 班組(隊)自備的各類施工機具,應確保安全可靠有效。
8. 嚴格按項目安全技術交底規定要求作業,接到項目下發的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後,應立即安排專人負責,按“三定”原則落實整改。
9. 作業前應對作業現場的安全狀況進行自查,確認安全,方可作業。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處理。
10. 嚴格用工管理,嚴禁使用童工、未成年工和身體有缺陷的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作業。嚴禁將小孩帶入施工現場。
11. 教育好本班組(隊)人員,不得有違法治安行為發生。
12. 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必須按規範、標準規定防護到位。
13.未經項目負責人同意,嚴禁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設施,
14.項目下發的事故隱患通知未落實,隱患未整改,又置安全人員勸阻不理,將嚴厲處罰,
15.積極配合事故調查,安撫受害者家屬。
16.嚴禁超合同承接施工任務。
17.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此安全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總包負責人; 項目部(章)
時 間:
勞務分包負責人:
時 間:
勞務安全協議 篇8
甲方:
乙方:
為了切實落實安全生產的責任,確保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保證施工順利進行,依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就施工安全管理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協議。
1、乙方負責人基本情況
身份證號碼:
2、責任範圍:乙方所承擔的工程項目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和施工設施及環境的安全。
3、責任期:自 年 月 日起至乙方所承擔的工程項目經甲方驗收合格,人員撤離現場時止。
4、雙方義務
4.1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和有效使用。
4.2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教育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
4.3嚴禁違章指揮,及時制止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4.4發生事故,應當迅速採取有限措施,組織搶救傷者、保護好現場,並立即向上級部門報告。
4.5施工現場各自必須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現場安全監督管理。
5、甲方權利和義務
5.1負責向乙方進行施工前安全技術總交底和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監督檢查。
5.2負責制定和報批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專項施工方案並督促相關方實施。
5.3負責對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發現無證人員上崗的,有權要求所在單位及時糾正。
5.4對乙方自備的勞動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絕緣手套、絕緣鞋等),甲方有權對乙方採購的防護用品的材質、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5.5負責安全防護所需材料、設備和安全標誌標牌的提供。
5.6負責各種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和施工用電的安全管理,組織相關方對設備、機具和臨時用電進行驗收,辦理移交手續。
5.7有權對違反安全生產標準和規章制度的行為糾正,必要時進行內部經濟處罰或要求乙方停工整改。
5.8負責協調同一施工現場乙方與其他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
6、乙方權利和義務
6.1 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和經批准的工程安全技術措施、專項施工方案進行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監理等單位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或因施工現場安全不達標被建設主管部門通報批評、停工處罰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有權就此造成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6.2人員進場,必須及時如實向甲方提供進場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工種、本工種工齡、家庭住址、身份證號、教育培訓情況等信息。
嚴禁僱傭童工、未成年工、不適宜從事有關工種、超過本工種退休年齡的作業人員及身份不明的人員(如違法犯罪人員),乙方使用以上人員造成生產安全事故或產生其他法律後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6.3施工、操作人員在施工前,必須接受入場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技術交底;未經安全教育培訓員不得安排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嚴禁安排無證人員上崗操作。安排未經安全教育培訓或不具備相應資格、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上崗,或由於乙方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6.4負責自己幹活人員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組織實施施工、作業人員入場前及經常性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培訓,使幹活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施工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緊急情況下的應急避險措施,督促施工人員自覺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6.5落實甲方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技術措施、專項方案的要求,並針對分項工程和作業環境實際,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作業班組、作業人員作出詳細説明,並由雙方簽字確認。指導、督促作業人員嚴格按照安全技術要求和操作規程作業。嚴禁安排作業人員帶病上崗和連續加班。對自己幹活人員突發疾病死亡或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承擔其工傷保險待遇。
6.6負責自己幹活人員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如手套、工作服、膠鞋等)和勞動防護用品(若勞務分包合同約定由乙方自備),督促施工、作業人員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及時制止違章行為。
6.7向甲方申報自帶機具的規格、型號、數量、安全狀況等並負責安全使用,嚴禁機具“帶病”運轉。由於自備設備等原因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6.8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檢查,對檢查提出的問題和隱患,落實人力資源及時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整改或設置障礙。
6.9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採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後撤離作業場所。
6.10接受甲方比照內部管理規定,對違反安全生產管理規定行為的處罰,並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
6.11負責為本單位從事危險作業(如架子工、木工等)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
6.12對本單位施工、操作人員所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乙方應當立即報告甲方和有關部門,配合甲方、政府有關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並按照約定和調查結論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
7、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本協議書進入場地開始幹活生效,工作內容結束離場時終止。
8、協議份數
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代表人 甲方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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