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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安全協議書範文(通用8篇)

學生安全協議書範文(通用8篇)

學生安全協議書範文 篇1

為了使您的孩子_________ 在學校健康快樂的學習,學校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做好學生的安全思想工作。為杜絕不安全隱患的存在,保證學生的安全,要求學生家長配合學校做好學生的安全工作,為此,學校與家長簽訂學生安全協議書,具體協議如下:

學生安全協議書範文(通用8篇)

1、通校學生上學、住宿學生回校,必須有家長送到學校,把學生交給教師;如學生沒有家長護送到校,途中遇有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2、學生在校期間,必須遵守學校安全規章制度,按教師的指導開展活動;如不聽從教師的安排,造成不安全後果,責任自負。

3、學生在校期間,不允許擅自外出購買各種用品,如需要,必須由教師統一採購;如學生擅自外出,沒經老師允許造成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4、學生在校期間,學校公共設施達到安全標準;如有學生主觀故意破壞,造成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5、學生在校期間(24小時),不向教師請假,擅自走出學校走失,造成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6、通校生放學、住宿生回家,必須有家長來接,經教師同意方可接走,回家途中遇有不安全因素,學校不承擔責任。

7、節假日、雙休日,家長要看護好學生,不讓自己孩子和社會上不良青年接觸,以防學壞。如有不安全因素,與學校無關。學生出現事故,如有保險,請家長及時通知學校給予辦理。

8、以上協議,望學生家長認真閲讀,配合學校做好學生的安全思想工作工作,確保學生的安全。

協議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範文 篇2

為了減少在校外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增強孩子的安全防範意識和自護自救能力,做到學校、家庭安全教育雙管齊下,確保您的孩子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經協商雙方達成如下安全教育與管理協議:

1、學校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放在重要的位置上,利用多種渠道反覆深入地對學生進行交通、消防、飲食、遊戲、用電、防火、防溺水及集體活動的安全教育,提高學生安全意識,增強自我保護能力,防範於未然。請假期間,不準夜不歸宿、隨意亂跑、去向必須告知家長或監護人。

2、發現學生人生安全受到威脅時,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必要時與公安機關緊密配合保護學生的人生安全。

3、對學生擅自離校或者請假的,學校應及時告知學生的監護人。告知後,該生因脱離監護人的保護而發生傷害的,由監護人自己負責。

4、家長或監護人應自覺遵守《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履行監護人的職責,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經常對子女進行交通、參加活動、飲食、用電、防火、防溺水、防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強化對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6、本協議由學校班主任和家長簽字之日起生效,時間為一學期,一學期後失效。本協議由學校存檔。

尊敬的各位家長,為了保證孩子的安全,保證孩子們的健康成長,讓我們家校並肩攜手,齊心協力,將安全教育與管理工作做在前面,把事故消滅在萌芽之中。

監護人(簽字):

班主任 (簽字):

班級:學生姓名(簽字):

時間:

學生安全協議書範文 篇3

甲方:共青團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委員會

乙方:

使用項目:

使用時間:

使用單位負責人:

聯繫方式:

為保障乙方便捷地開展學生活動、甲方向乙方提供大學生活動中心的使用權、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簽署並遵守以下協議。

甲方:

1、中心工作人員必須按商議時間準時到位。

2、中心工作人員使用設備、用電時需小心謹慎、並負責妥善保管中心內部一切設備、對損壞的設備應及時登記上報。

3、中心工作人員工作態度必須熱情、友善、並盡力配合使用單位保證活動順利進行、並於活動結束監督使用單位進行相應的工作。

乙方:

1、使用單位在使用期間負責大學生活動中心的一切財產安全和防火安全、如活動結束後發現有財產損失或其他安全事故發生、皆由活動使用方承擔。

2、為保證活動的安全、使用單位(部門)必須需自行與保衞處等相關部門協調大中型活動舉辦中涉及的安全防範事宜。參加活動的車輛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堵塞本中心周邊道路。使用單位必須按按本中心觀眾席位數組織安排人員、不得超員、並組織觀眾有序進退場。會場內需保證各消防通道的暢通、會場空氣的流通。禁止在通道中擺設任何有礙通行的物品。

3、使用單位在借用大學生活動中心期間、應維持中心原有佈置不被破壞、如確實需要變動相關佈置需徵得中心管理人員同意、並於活動結束後恢復原樣。

4、使用單位在借用大學生活動中心期間、應保證中心內全區域禁煙、禁止使用明火及燃放煙花爆竹;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一切危險物品入內;未經允許、不得私自亂接電線;除發生火災、禁止動用消防設施;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標準的舞台佈置。

5、使用單位在使用中心設備時應小心謹慎、如有出現器材損壞、使用單位應照價賠償或負責維修。

6、使用單位在中心舉辦的活動必須與《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羣眾性文體娛樂活動登記審批表》中的申請事項相符、不得擅自變更、否則停止使用、並予以相應處罰。

7、使用單位應嚴格遵守以上條款、若違反其中條款、將取消該單位當年申請使用大學生活動中心的資格。

本協議經雙方認可、自簽字蓋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共青團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委員會 乙方:

代表簽字(蓋章): 代表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範文 篇4

教育好孩子是學校老師和家長共同的責任,為了把孩子培養成為建設祖國的合格人才,創建和諧的家校關係,我們學校和學生家長需簽訂如下協議:

1、國小生年齡比較小,因此家長需要每天接送您的孩子上下學,以保證您孩子的安全。上下學期間路途上的安全問題由家長負責。

2、學校負責收集學生家庭的通訊資料,以便保證家校聯繫溝通。您的通訊資料若有更改,請及時告知孩子所在班的班主任老師,以備隨時聯繫。

3、學校每天早晨、中午、下午三次點名。上課教師若發現有未到校學生要直接聯繫家長或告知班主任老師,立刻聯繫家長,問明情況。若是學生不知去向,家長需要如實向學校説明情況,並馬上尋找學生,學校教師予以協助。

4、教師在上課中間,若發現學生沒在班學習,應立刻把情況調查清楚,如不知去向,應立即與家長聯繫,如不在家中,教師應立刻尋找,家長予以協助。

5、此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協議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範文 篇5

甲方:寧安中學

乙方:

為進一步落實學校安全責任,加強安全防範意識,關愛特異體質學生,保證特異體質學生及學校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雙方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主動向學生或者學生的父母及其他監護人瞭解其身體健康情況。涉及學生隱私的,甲方應當保密。

2、教學期間,必要時,對不適宜在校學習的特殊體質學生,建議其請假或者休學。

3、特異體質學生在校期間有異常反應,甲方應及時與家長聯繫,並告知家長在校時的異常情況。

二、乙方責任

1、特異體質學生或其監護人在入校前必須告知學校學生身體情況和病情,並詳細向班主任説清應注意事項。

2、乙方應儘量做好對子女的監護工作,以免發生意外。

3、乙方應按醫院相關要求做好對子女的身體治療、複查工作,避免發生意外。

4、特異體質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或請假、休學期間,乙方要特別關照,專人接送,在此期間出現的任何意外與學校無關。

三、其他事項

1、如特殊體質學生因不聽從學校的要求違反規定、自身或其監護人有其他過錯的情況下發生意外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2、特異體質學生因自身特異體質原因造成事故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甲方對特殊體質學生一視同仁,不得侵犯學生的隱私。 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學生安全協議書範文 篇6

為了使您的孩子在學校健康快樂的學習,學校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做好學生的安全思想工作。為杜絕不安全隱患的存在,保證學生的安全,要求學生家長配合學校做好學生的安全工作,為了確保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的人身安全,結合我校實際,為此,學校與家長簽訂“學生安全協議書”,具體協議如下:

1、學生在校期間應服從學校安排,不得未經允許擅自離校,如有特殊情況,離校時學生需同家長取得聯繫,並得到允許後才能夠離開學校,如有意外,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2、學生在放學後不得進行具有危險性的活動,如游泳、攀巖、涉水、探險等,如因此而造成任何人身意外,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3、同學之間應該互幫互助,和睦相處,不可與其他同學發生爭執、打架、鬥毆等違規行為,如違規一次,學校會給予警告,並及時告示家長。如再有犯,學校會進行勸退。

4、學生每天應該準時到校,如有特殊情況需向學校負責人請假,不得擅自曠課,早退,確保學生安全。上課期間學生應遵守課堂紀律。

5、學生在校期間如發生突發狀況,如突發疾病等,學校會立即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繫,共同解決。(這個地方不好,大家想一下怎麼改下,儘量不要往自己身上攬責任)

如已經閲讀完畢,請學生監護人簽字確認。經監護人簽字,視為已經閲讀並同意以上協議並已瞭解了學校的注意事項。此協議書自正式開課起生效,有效期至停課。

學校負責人簽字:

學生監護人簽字:

學生安全協議書範文 篇7

學生姓名:

學號:

為了確保學生安全,明確學生安全管理職責,消除安全隱患,杜絕事故發生。現根據縣教育局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協議:

1、班主任要經常性對學生進行飲食衞生、交通、活動、用電、消防等方面安全教育,增強學生安全意識,提高自我防範能力。

2、科任老師要協助班主任抓好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教育工作。值班老師要按學校要求做好各時段學生的安全教育管理,消除安全隱患。

3、寄宿生大星期時,自行接送的家長要按學校規定時間做好孩子接送,並辦好交接的相關手續,確保寄宿學生上學、回家的安全。

4、子女有突發性疾病或其他隱疾的,家長要告知班主任。

5、寄宿生回家返校途中要遵守交通規則,不闖紅燈,不走反道,不在馬路上嬉鬧,不追車不爬車,一律走人行橫道線,一律靠右行走,當過三(四)岔路口時要左右看看、前後望望,在確定無車輛通過時方可前行。

6、學校負責接送的寄宿學生,家長要按學校規定時間、規定地點接、送,接送的老師要按學校要求安全地把寄宿生交給監護人或接回學校。

7、在自願原則下家長應每年主動為子女辦理學生安全保險手續,切不可因小失大。學生在校期間由於自已不慎或違反學校規定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自身負責。

8、家長對子女應履行監護責任,凡是家長未盡責所造成後果,概由家長負全部責任。

此協議一式兩份,班主任和學生家長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學生安全協議書範文 篇8

為了強化校規校紀,加強學校依法治校力度,更好地維護學生合法權益,提高學生綜合素質,規範學生管理工作,增強學生的法紀觀念和自律、自護的安全意識,明確學生在校期間本人(及其家長)與學校各自的責任,根據教育部和教育廳的有關規定以及《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精神,(甲:*學校。乙:監護人*學校 部 級 班學生 的家長 ),雙方共同協商,就以下事宜達成共識並切實遵行。

一、學校尊重和保護學生享有憲法、法律賦予的各種權利,學生在校期間有義務刻苦鑽研,勤奮學習,全面學習,全面發展,奮發向上。

二、學生應愛國愛校,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各項政策,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服從學校管理。

三、學校根據國家頒佈的教育法律、法規和有關文件政策對學生實施全方位的教育管理。

四、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事故或學生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失的,學校已經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並無不當的,校方免責:

(一)、地震、雷擊、颱風、洪水等不可抗拒、不能避免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的侵害造成的;

(三)、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損害或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

(四)、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識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害或者可能性危及他人的行為的;

(五)、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六)、學生或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七)、未成年人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八)、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監護人有其他過錯的;

(九)、在學生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或中午自行離校發生的;

(十)、因家庭問題的誘因而引起或學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其它傷害的;

(十一)、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

(十二)、在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

(十三)、構成犯罪或由於犯罪行為侵害的;

(十四)、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於知道的;

(十五)、學生自殺、自傷的;

(十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五、學校維護學生合法的合法權益。因學校重大過錯造成學生人身傷害或者損失的,學校承擔相應的責任,並按有關規定採取積極措施加以解決,處理的過程中學生和學生家長應積極配合。

六、學校有義務協助學生(及其監護人)處理因非校方原因的意外事件中學生的損失事宜。對由此發生的醫療、搶救、交通等臨時性費用,學生及其家長有義務支付和補償。

七、學生家長(監護人)有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教育和管理的權利和義務。

八、我校無住宿生,學生應當與監護人或者監護人委託的親友共同居住,監護人承擔該學生離校後以及非行課期間的安全、管理、教育等相關責任,教育學生不得參與非法出版組織,不得遲到、早退、曠課、酗酒、賭博、私自下河堰池塘洗澡、打架鬥毆、拉幫結派、出入網吧等到有違公序良俗的行為。

九、學生參加學校組織或批准的集體活動,應遵守組織紀律及有關規章制度,否則,造成本人、他人或集體的人身、財產損害的同上該學生(及其監護人)承擔責任。學校禁止組織有可能發生危險和意外的活動。

十、學生非因學校事務離校外出,均視為個人行為,發生的一切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十一、學生參加教學實驗,包括微機課,應遵守操作規程和相關紀律。因學生違規違紀發生事故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由該學生(及其監護人)承擔責任。

十二、學生在校期間因突發性疾(傷)並意外性傷病須立即搶救治療而家長不能及時趕到現場時,視為監護人委託學校有關部門負責人為其民事代理人,在搶救等到有關文書上簽字,其法律後果由學生本人(及其監護人)承擔。學生出現突發性疾(傷)並意外性傷病時要及時組織搶救和治療並及時通知其家長。

十三、學生監護人電話: ,信函通訊地址: 。為其子女在*學校學習期間,監護人與學校間真實有效的聯繫方式。

十四、本協議適用於*學校在籍的學生。

十五、本協議一式二份。分別由學校、學生及其監護人各執一份,簽章後即行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其他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辦理。

十七、本協議書由*學校負責解釋。

甲方:*學校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學校 部 級 班學生:

監護人: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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