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方合同(精選28篇)
- 勞務合同
- 關注:2.69W次
勞務派遣方合同 篇1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號碼: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號碼:
丙方(招工方):
地址:
代表人:
電話號碼:
乙方因生產(工作)需要,與甲方、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務_____》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為明確三方的權利、義務,三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協議如下: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協議期滿各方可以協商以書面方式辦理續延手續。
二、派遣崗位、人數和期限
1、乙方需要接受派遣人員(以下簡稱員工)的崗位和人員數量如下:______崗位______人,工作的內容________,工作地點________,派遣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甲方、丙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負責推薦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供乙方擇優使用。甲方承擔對員工的用人單位義務,乙方承擔對接受的員工的用工單位連帶責任義務。
3、乙方承諾,以上崗位工種符合國家關於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的要求,並保證沒有將延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的情形。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員工在乙方實行____________(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度。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每天工作______小時,每週休息______天。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的,由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的行政許可決定,並告知員工。
2、休息、休假:按國家和乙方的________規定執行。
3、乙方負責保障員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當徵得員工同意,並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動報酬
1、員工享有與乙方相同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權利。甲方、丙方不得剋扣乙方支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
2、甲方、丙方與乙方商定的員工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_______日,工資發放形式為______(由甲方、丙方發放、由乙方直接發放、由甲方、丙方或乙方委託銀行發放)。
3、甲方、丙方與乙方協商確定,員工的工資標準採用下列第種方式:
(1)員工實行月薪制,每月為______元人民幣(每小時______元人民幣),具體辦法按照乙方規定執行。
(2)員工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員工的基本工資為每月______元人民幣(每小時______元人民幣);績效獎金考核發放辦法根據乙方規定執行。績效獎金由乙方直接發放。
(3)員工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管理按照乙的規定執行,定額單價為______元人民幣。乙方確定、調整勞動定額應當保證員工與本單位同崗位90%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勞動定額,應當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
五、社會_____
1、員工的社會_____由甲方負責,甲方和員工應當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_____費,其中員工應繳納的社會_____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雙方商定,員工的社會_____按照下列第種方式結算:
(1)由甲方、丙方共同負責發放員工工資,乙方直接發放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應當每月向甲方、丙方共同結算一次員工的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應交納的社會_____費。
(2)由乙方負責發放員工工資、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負責按月向甲方、丙方共同結算應交納的社會_____費。
六、_____、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乙方保證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_____。甲、乙、丙三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遵守國家和乙方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
2、乙方安排員工的工作______(屬於、不屬於)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特別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員工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乙方負責定期為員工進行健康檢查,並按每月________的標準向員工支付崗位津貼(補貼)。
3、乙方及其管理人員負責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員工有權拒絕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並不視為違反本協議。員工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4、員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乙雙方均有負責及時救治、保障員工依法享受各項工傷_____及相關待遇的連帶義務。甲方應按規定為員工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
5、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乙雙方共同承擔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的連帶義務。
七、勞務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按照本協議和勞務合同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員工按約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屆滿,乙方需要留用的,應當與甲方、丙方及員工協商續延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員工由甲方、丙方安排。
3、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承擔對員工義務,或者出現《勞務_____》第三十八條的情形,致使員工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乙方承擔對員工的義務,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4、員工因違反《勞務_____》第三十九條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乙方有權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規定處理;員工因出現《勞務_____》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有關情形,乙方需退回的,應與甲方、丙方共同協商妥善處理辦法。
5、員工有《勞務_____》第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間,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滿的,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甲方和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八、本協議履行中相關問題的處理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甲、乙、丙三方或一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協議履行;若甲、乙、丙三方或一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協議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變更時,三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協議。
2、本協議的解除或終止,應當在妥善處理好員工合法權益的基礎上進行。甲、乙雙方或一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協議,給員工造成損失的,應當按《勞務_____》第四十八條的規定處理。
九、勞務費用結算
1、勞務費用的構成:勞務工工資費用、社會_____費和勞務派遣服務費。
2、費用結算標準:
(1)勞務工工資費用由乙方按本協議約定及應發放的員工的工資總額按月支付甲、丙雙方。
(2)員工的各項社會_____的參保繳費手續,由甲方負責,_____費用由乙方按月支付甲、丙雙方。
(3)甲、丙雙方按照派遣員工總數每人每月______元人民幣標準(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總額的______%收取勞務派遣服務費或者是每小時______元人民幣標準)。其中甲方可得勞務派遣服務費每人每月______元人民幣(每小時______元人民幣標準);丙方可得勞務派遣服務費每人每月______元人民幣(每小時______元人民幣標準)。
3、乙方每月______日前要求甲、丙雙方共同去乙方公司領取勞務工工資費用、社會_____費和勞務派遣服務費,並提供各項費用結算清單。乙方支付給甲、丙雙方的勞務費及相關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
4、甲、丙雙方在乙方發放工資的代表面前,分別領取各自約定所得勞務派遣服務費,同時當場將勞務工工資發放到每個勞務工手上,幫助勞務工繳納社會_____;甲、丙雙方中有一方沒有到場共同領取勞務費用,乙方不能發放勞務費用;只有在甲、丙共同到場的前提下才能發放勞務費用;假如只有甲、丙一方到場領取了勞務費用,導致另甲、丙另一方不能得到勞務派遣服務費(中介費)或勞務工沒有領到工資、勞務工沒有繳納社會_____費用,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5、甲、乙雙方不得向員工收取任何費用。
十、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三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_______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十一、其他約定
1、本協議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爭議,應當依法處理。若因員工問題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積極協調解決,並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2、本協議一式______份,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三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並依法將本協議內容告知員工。
甲方:(簽章)
代表:(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
代表:(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簽章)
代表:(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勞務派遣方合同 篇2
勞務派遣合同如何解除
第六十五條被派遣勞動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與勞務派遣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被派遣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的,用工單位可以將勞動者退回勞務派遣單位,勞務派遣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本條是關於派遣關係中勞動合同解除情形的規定,這有利於解決實踐中勞務派遣中關於解除勞動合同的問題。
本條第一款規定了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合同解除權。即勞動者可以依勞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與勞務派遣單位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或者由於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有違法行為的,可以與勞務派遣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本條第二款規定,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的,用工單位可以將被派遣勞動者退回派遣單位,由勞務派遣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與被派遣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可見,用工單位退回被派遣勞動者只能是因為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或者嚴重違紀違法,以及不勝任工作等情形。這樣勞務派遣單位就可以依照勞動法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勞務派遣方合同 篇3
客服勞務派遣合同書
勞務輸入單位(甲方):
電話:
地址:
勞務派遣單位(乙方):
電話:
地址:
户名:
開户行:
賬號: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係,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勞務人員的工作。現就有關問題簽訂本合同:
一、勞務人員的數量、條件、派遣期、試用期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派遣_______名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勞務人員的具體工作,並向乙方支付勞務服務費用。派遣期_______年,試用期_______個月。
勞務人員須具備的條件:
提供勞務的方式:按照用工單位的生產需要,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二、勞務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勞務人員由乙方負責按照合同條款條件組織招錄,也可由甲方進行推薦,按照擇優的原則確定派遣勞務人員。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清單》,並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修改《勞務派遣人員清單》,並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三、勞務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終止。
四、費用的支付
1、勞務費用的構成:
(1)勞務人員的工資報酬______元。(基本勞務費、考核勞務費)(標準不低於蘇州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勞務管理費:每人每月______元;
(3)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商業保險費:每人每月______元;
(4)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社保費:每人每月______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實際繳費基數調整);
(5)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農保費:每人每月______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實際繳費基數調整)。
2、結算時間和方式:乙方應在每月日前將實際產生應付的勞務費用等一併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户,並提供各項勞務費用結算明細清單。勞務人員工資應由甲方在每月______日前支付。
3、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相關勞務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給乙方。
五、甲方權利
(一)安排勞務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勞務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並負責日常管理;
(二)勞務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提前3日通知乙方,並於3日後退回乙方,並有權要求乙方在_______日內重新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1、在試用期內不能勝任甲方工作要求;
2、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3、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和工作定額任務管理;
4、工作失職,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
5、派遣期未滿,被派遣勞務人員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離崗。
(三)確定和調整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
(四)甲方出資對勞務人員進行業務、技能培訓的,甲方有權與勞務人員簽訂培訓服務合同,約定服務期及違約責任,並書面通知乙方;
(五)對勞務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向勞務人員索賠,乙方有責任給予協助;
(六)對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六、甲方義務和責任
(一)對勞務人員的職業道德規範、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二)為勞務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業務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三)若乙方委託甲方代發工資,甲方應按乙方出具委託書要求代為發放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和扣繳個人社會保險費用以及個人應承擔的其他費用等;
(四)凡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情形之外停止派遣或更換勞務人員的,應提前_______日書面向乙方提出,乙方同意後,方能停止派遣或更換勞務人員。
(五)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時,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並負責做好現場處理工作和協助乙方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處理。
(六)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勞務費用。
七、乙方的權利
(一)對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二)依法維護勞務人員的合法權益;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八、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一)與勞務人員建立勞動關係,簽訂勞動合同,並進行鑑證,並負責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按合同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對於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要求停止派遣並退回乙方的勞務人員,乙方應予接收並負責處理與勞務人員之間的勞動關係,同時按照甲方要求及時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
(三)負責勞務人員檔案管理,負責建立、接轉勞務人員檔案。
(四)負責為被派遣勞務人員辦理社會保險。
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標準由乙方按相關規定計算並書面通知甲方。乙方為勞務人員所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的有效單據應複印一份給甲方。
(五)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按《工傷保險條例》妥善處理,並負責辦理申報和理賠事宜。
(六)對勞務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對勞務人員進行索賠。
(七)乙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瞭解勞務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遵紀情況以及對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盡力提供最佳服務。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在合同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國家重大政策改變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通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或解除。
(二)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日,甲乙雙方應就本合同是否終止或續訂進行協商,並按協商結果辦理終止和續訂合同手續。如不及時辦理終止或續訂手續,合同終止後,甲方仍繼續使用被派遣勞務人員,則視為續訂同一期限的派遣協議,甲乙雙方應當及時補辦派遣協議手續。
十、其他
(一)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無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應本着實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屬地仲裁機構提起仲裁或向甲方或乙方屬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乙方各執_______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甲方蓋章: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乙方蓋章: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勞務派遣方合同 篇4
一、甲乙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1.勞務派遣人員可由甲方自行面試、確認錄用,也可委託乙方進行招聘並交由甲方確定。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名單》,並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定勞動合同;
2.甲、乙雙方按照商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更改《勞務派遣人員名單》,並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依法需要辭退的,甲方應提前35個工作日將辭退意見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負責與勞務派遣人員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甲方應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3.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因病、工傷(含職業病)在醫療期內的,以及女性職工的“三期”期間,甲方不得通知乙方與其終止、解除勞動關係,甲方應按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繼續履行用人單位的職責。
二、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支付
1.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標準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標準執行,實行同工同酬;
2.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甲方應於每月日前轉入乙方銀行賬户。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清單,轉入每個勞務派遣人員的銀行工資卡賬户內;
3.甲方應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明細表,乙方根據甲方轉入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足額發放和繳納;
4.勞務派遣人員的每月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甲方如不能按期支付,勞務派遣無合同以及乙方未能按期轉入工資卡賬户,違約方應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總額5‰的比例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三、甲方權利與義務
1.必須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合法規範用工,安排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勞務派遣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
2.對勞務派遣人員是否適合要求有最終決定權。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勞務派遣方合同 篇5
編號: 市勞務派遣協議書(版)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 位 類 型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登 記 注 冊 地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實 際 經 營 地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勞動保障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組織機構代碼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人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實際用工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 位 類 型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登 記 注 冊 地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實 際 經 營 地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勞動保障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組織機構代碼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乙方因生產(工作)需要,與甲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協議期滿前____日內,雙方應以書面方式辦理續延或終止手續。
二、派遣崗位、人數和期限:
1、乙方需要接受派遣人員(以下簡稱員工)的崗位和人員數量如下:
(1) 崗位, 人數,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派遣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 崗位, 人數,工作的內容 ,工作地點 派遣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
2、乙方保證以上崗位工種符合國家關於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的要求,並沒有將延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的情形。
3、甲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負責推薦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供乙方擇優使用。甲方承擔對員工的用人單位義務,乙方承擔對接受的員工的連帶責任義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員工在乙方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 人,為(常白班、 班 運轉工作制);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 人,由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的行政許可決定,並告知員工。
2、乙方負責保障員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和帶薪年休假權利。員工具體休息辦法和時間按乙方規定商定。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當徵得員工同意,並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動報酬
1、員工享有與乙方同崗位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權利。甲方不得剋扣乙方支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
2、甲方與乙方商定的員工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___日,工資發放形式為(由甲方發放、由乙方直接發放、由甲方或乙方委託銀行發放)。
3、甲方與乙方協商確定,員工的工資標準採用下列第( )方式:
(1)員工實行月薪制,每月為 元,具體辦法按照乙方 規定執行。
(2)員工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員工的基本工資為每月 元;績效獎金考核發放辦法根據乙方 規定執行。績效獎金由乙方直接發放。
(3)員工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管理按照乙方 的 規定執行,定額單價為 。乙方確定、調整勞動定額應當保證員工與本單位同崗位90%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勞動定額,應當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
4、員工從事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工種、夜班勞動、高温等作業的津貼、補貼,按國家和乙方有關規定或集體合同執行,並由乙方直接支付。
5、員工在乙方連續工作的,乙方應當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為員工實行工資調整。
五、社會保險推薦合同樣本183;勞務分包標準版標準合同書;勞務外包標準版標準合同書;勞務承包合同
1、員工的社會保險由甲方負責,甲方和員工應當按時足額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員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雙方商定,員工的社會保險按照下列第( )方式結算:
(1)由甲方負責發放員工工資,乙方直接發放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應當每月向甲方結算一次員工的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2)由乙方負責發放員工工資、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負責按月向甲方結算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乙方保證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甲乙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遵守國家和乙方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
2、乙方安排員工的工作(屬於、不屬於)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特別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員工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乙方負責定期為員工進行健康檢查。
3、乙方及其管理人員負責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員工有權拒絕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並不視為違反本協議。員工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4、員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乙雙方均有負責及時救治、保障員工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的連帶義務。甲方應按規定為員工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
5、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乙雙方共同承擔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的連帶義務。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按照本協議和勞動合同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員工按約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屆滿,乙方需要留用的,應當與甲方及員工協商續延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員工由甲方安排。
3、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承擔對員工義務,或者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致使員工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乙方承擔對員工的義務,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4、員工因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乙方有權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規定處理;員工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有關情形,乙方需退回的,應與甲方協商妥善處理辦法。
5、員工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間,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滿的,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甲方和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八、本協議履行中相關問題的處理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甲乙雙方或一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協議履行;若甲乙雙方或一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協議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或重大事項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協議。
2、本協議的解除或終止,應當在妥善處理好員工合法權益的基礎上進行。雙方或一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協議,給員工造成損失的,應當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
3、甲乙雙方不得向員工收取任何費用。
九、勞務費用結算:
1、勞務費用的構成:
2、費用結算標準和方式: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爭議,應當依法處理。若因員工問題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積極協調解決,並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十
一、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並依法將本協議內容告知員工。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
返
勞務派遣方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生產需要,依據地方勞動法令/法規,本着平等、自願合作的原則,現同意乙方員工協助生產。甲方接受乙方駐廠管理人員進入工廠工作,監督丙方及協調事宜,為了明確雙方責、權、利的關係,經甲、乙雙方自願協調同意簽訂此協議。
第一章、 雙方關係
第一條 甲乙雙方為勞務派遣關係,乙方為實際用人單位,為甲方實際用工單位提供人員(即丙方),以滿足甲方生產的需要,但被派遣人員不屬於甲方員工。
第二條 甲方不干涉乙方與丙方的利益分配。但如乙方勞動條件低於勞動合同法規定,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勞動關係。
第二章、 協議期限及人數
第三條 本協議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經雙方協定總人數為 人,性別:男: ,女 人。拒絕童工、弄虛作假學歷、假證件任用。協議期滿前兩個月,雙方可協商續約事宜。
第三章、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工作環境;乙方應至少為員工(即丙方)購買工傷保險。丙方如出現工傷及在生產工作以外或廠外發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與甲方無關,其一切經濟、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甲方為丙方免費提供食宿,不扣除丙方任何費用。(因甲方生活標準為9元/天/人,即為270元/月/人,離職人員必須將飯卡交回人事課,否則費用從乙方薪資中扣出)。
第六條 甲方應按照本協議規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全額的相關勞務費用,雙方需對丙方絕對保密。甲方有權預先告之員工(即丙方)何時支付乙方工資,避免不將工資支付員工。
第七條 甲方不得將合同的內容向甲乙雙方以外的任何一方透露,也不得泄露任何一方的商業祕密。
第八條 每月支付工資時,甲方須付清丙方應得工資並交給乙方簽約人,乙方簽約人必須在甲方監督下,在甲方工廠內將丙方應得工資發放給丙方並清點完畢後,乙方簽約人方可離廠;乙方人員因工資問題引起的勞動糾紛由乙方公司負責解決,與甲方公司無關。
第九條 乙方員工(即丙方)享有探親假、病假等權利;為保證甲方生產順利,乙方應控制探親假和病假人數,丙方在請假期間,甲方不需按保底工時支付乙方工資。遇到丙方請假人數超過1%且每人請假5天以上,如甲方生產需要,乙方需無條件補足合約第三條規定的人數。
第十條 乙方員工(即丙方)應遵守國家及地方性的法律、法規及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
第十一條 乙方員工(即丙方)如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勞動紀律或拒不服從甲方的正確管理,且甲方有權要求退回被派遣員工並要求重新派遣;另外,乙、丙雙方勞動關係所涉及的經濟補償金問題與甲方無關,雙方均不得追究甲方責任。
第十二條 乙方人員在甲方公司內上班不滿三天離職的,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甲方協商後,並由乙方補充人員後,方能辭職。若丙方未有任何交代擅自離廠,造成甲方的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乙方必須與丙方簽訂勞動合同,才能進入甲方企業。發生勞動爭議,乙方自行解決與處理,與甲方無關。
第四章、 雙方工資支付標準、工作時間和支付形式
第十四條 乙方報酬每月結算一次,每月 上月薪資。
第十五條 丙方工資在甲方包吃包住不扣任何費用的情況下,以小時為結算標準,由乙方支付給丙方,乙方支付給丙方的薪資金額甲方不作干預。
第十六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結算標準按以下兩種方式:
一、 乙方派遣丙方在甲方工作兩個月以內的人員按每小時 元計算;
二、 乙方派遣丙方在甲方工作兩個月以上的人員按每小時 元計算。
第十七條 乙方派遣的丙方人員要按甲方要求按質按量進行生產,未達到甲方制定目標產量80%的將扣除對應工時;丙方有生產不良,造成甲方損失的,其損失費用將從甲方支付乙方的費用中扣除。
第十八條 甲方保證丙方每月工作的綜合工時不少於 小時;如不足 小時按 小時計。元/人/月),積極配合甲方做好丙方的管理工作,在丙方正常的工作期限內,管理人員應保證全天跟蹤管理,未經甲方產線幹部同意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場所,經同意離開工作場所最多5分鐘。(乙方駐廠管理人員不參與甲方工廠的生產管理、不屬於甲方員工)。
第二十條 甲方以現金(人民幣)的形式支付給乙方,不得延遲發放乙方工資。
第二十一條 甲方在協議期滿後七日內結清乙方所有工資,甲方不得拖欠。(節假日除外)
第五章、 協議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第二十二條 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協議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協議。確須變更時,雙方應通過協商再簽定補充協議。
第二十三條 協議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協議終止條件出現時,協議即自行終止。
第二十四條 協議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協議,協議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條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東莞市人民法院管轄。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 表 籤 字: 代 表 籤 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十九條
勞務派遣方合同 篇7
勞 務 派 遣 協 議
(示範文本)
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甲方(派遣單位):
工商登記號碼: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 ________________
經 濟 類 型:
注 冊 地 址:
實際經營地址:
聯 系 人:
聯 系 電 話:
傳 真:
電 子 郵 箱:
乙方(用工單位):
工商登記號碼: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 ________________
經 濟 類 型:
注 冊 地 址:
實際經營地址:
聯 系 人:
聯 系 電 話:
傳 真:
電 子 郵 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山東省勞動合同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訂立本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派遣人員數量、崗位及期限
第一條 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派遣 名勞動者到乙方工作,派遣勞動者從事的崗位(工種)符合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的要求,其中:
(一)臨時性崗位 人,具體崗位為 ,派遣協議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不得超過六個月)。
(二)替代性崗位 人,具體崗位為 ,派遣協議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不得超過一年)。
(三)輔助性崗位 人,具體崗位為 ,派遣協議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乙方要求甲方派遣的勞動者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第三條 甲方負責按照上述條件組織派遣勞動者。派遣勞動者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訂《派遣勞動者花名冊》,並簽字、蓋章作為本協議的附件。甲乙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變更的,應相應修改《派遣勞動者花名冊》,並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二、有關費用及結算
第四條 甲乙雙方商定派遣勞動者的工資發放形式為 _ (由甲方發放、由乙方直接發放)。
乙方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乙方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第五條 派遣勞動者的社會保險費,由乙方按月支付給甲方,甲方依法為派遣勞動者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具體明細為:養老 醫療 工傷 失業 生育 ,總費用為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社會保險費的付費標準,按照當地公佈的社會保險費用調整比例做相應調整。
第六條 乙方按照 的標準向甲方支付服務費。
第七條 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其他費用及標準:
1、 ;
2、 ;
3、 ;
第八條 乙方每月 日前以銀行轉帳方式將 月派遣勞動者的工資、社會保險費、服務費等費用一次性支付到甲方帳户;甲方按照費用總額開具正規、合法有效發票,税金由 承擔。
三、勞動安全衞生、職業病危害防治及福利待遇
第九條 乙方保證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勞動保護和職業危害防護。甲乙雙方共同負責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職業技能、安全生產、勞動紀律等方面的培訓與教育。
第十條 乙方負責保障被派遣勞動者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被派遣勞動者有權拒絕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並不視為違反本協議。被派遣勞動者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十一條 被派遣勞動者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乙方應在 日內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按規定為被派遣勞動者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工傷保險的相關手續由甲方辦理,社會統籌範圍外的費用由 承擔。
第十二條 被派遣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乙方應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甲方負責相關手續的辦理,被派遣勞動者的工資、社會保險等費用以及社會統籌範圍外的費用由 承擔。
第十三條 被派遣勞動者在乙方工作期間,因病、工傷(含職業病)在醫療期內的,以及女性職工的“三期”(產期、孕期、哺乳期)期間,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繼續履行實際用人單位的職責。
第十四條 乙方負責保障被派遣勞動者享有法定休息休假、帶薪年休假等權利。被派遣勞動者具體休息辦法和時間按乙方規定執行。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被派遣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當徵得被派遣勞動者同意,並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另行安排換休。
第十五條 被派遣勞動者所在崗位實行特殊工時制度的,由乙方負責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並告知被派遣勞動者。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 甲方有權採取多種形式瞭解乙方使用派遣勞動者的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配合乙方做好派遣勞動者的管理工作,協助乙方教育派遣勞動者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十七條 甲方必須具有合法的勞務派遣資質,由於不具備相關資質或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而引起的糾紛、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十八條 甲方應依法與派遣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並自派遣勞動者到乙方報到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乙方提供派遣勞動者已與甲方建立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
第十九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派遣勞動者工資,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所支付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十條 甲方應按時足額為派遣勞動者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如因甲方截留、未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由此引起的與派遣勞動者的糾紛等後果,由甲方承擔。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權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衞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甲方員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但該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在實體和程序上均不得與法律相沖突,而且應當向甲方員工公示或者告知。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權查詢甲方發放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情況,出現違法現象,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糾正,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給予賠償。
第二十三條 乙方不得將被派遣勞動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第二十四條 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及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派遣勞動者的工資、社會保險費、服務費等費用,不得無故拖欠。
第二十五條 乙方應當對派遣勞動者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二)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
(三)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四)對在崗被派遣勞務人員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技能培訓;
(五)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相關義務。
六、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
第二十六條 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在本協議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若一方因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改變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繼續履行本協議,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通過協商,可對本協議進行變更或解除。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商定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將派遣勞動者退回甲方:
1、被派遣勞動者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的;
2、乙方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三項、第四十一條規定情形的;
3、乙方被依法宣告破產、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決定提前解散等;
4、勞務派遣協議期限屆滿;
5、 ;
6、 ;
7、 ;
因退回產生的費用由 承擔。
第二十八條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超過三十日仍未改正的,另一方有權書面通知對方解除本協議,本協議自書面通知發出之日起即行解除。
七、違反協議的責任
第二十九條 乙方未能按時支付派遣勞動者的工資、社會保險費、服務費等費用的,應按每日 %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條 甲乙雙方另約定以下違約責任:
1、 ;
2、 ;
3、 ;
八、其他事項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協議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二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三十三條 本協議附件與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書面約定。
第三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乙方應自本協議訂立之日起三十日內將本協議以及使用被派遣勞動者崗位情況報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甲方(蓋 章) 乙方(蓋 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方合同 篇8
勞務派遣合同(範本)
用人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派遣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促進就業,滿足甲方的用人需求,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平等協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框架內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係。甲方將本企業所需勞動力交由乙方統一派遣。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勞務派遣事宜簽訂以下協議:
一、勞務派遣人員的條件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錄用符合條件的人員,以勞務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體人數另約定)。
二、勞務派遣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1.勞務派遣人員可由甲方自行面試、確認錄用,也可委託乙方進行招聘並交由甲方確定。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名單》,並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定勞動合同;
2.甲、乙雙方按照商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更改《勞務派遣人員名單》,並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依法需要辭退的,甲方應提前35個工作日將辭退意見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負責與勞務派遣人員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甲方應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3.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因病、工傷(含職業病)在醫療期內的,以及女性職工的“三期”期間,甲方不得通知乙方與其終止、解除勞動關係,甲方應按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繼續履行用人單位的職責。
三、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支付
1.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標準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標準執行,實行同工同酬;
2.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甲方應於每月 日前轉入乙方銀行賬户。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清單,轉入每個勞務派遣人員的銀行工資卡賬户內;
3.甲方應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明細表,乙方根據甲方轉入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足額發放和繳納;
4.勞務派遣人員的每月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甲方如不能按期支付,以及乙方未能按期轉入工資卡賬户,違約方應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總額5‰的比例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1.必須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合法規範用工,安排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勞務派遣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
2.對勞務派遣人員是否適合要求有最終決定權;
3.勞務派遣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並退回乙方:
(1)在試用期內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2)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
(3)嚴重工作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甲方要求勞務派遣人員進入公司前需身體健康,並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健康證明,體檢不合格的人員退回乙方,乙方自行安排;
5.甲方確因生產經營變化需減少或退回乙方勞務派遣人員時,應提前35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甲方須結算清本協議第六條第一項1、2、3款的費用,經甲、乙雙方商定後,由乙方負責辦理有關手續;
6.因社保費用為提前申報,故甲方每月10日前應將社保費用增減情況通知乙方(如遇休息日及節假日應相應提前一日);
7.確定和調整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
8.因甲方原因造成勞務派遣人員與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其經濟補償責任,由甲方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執行;
9.對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10.對勞務派遣人員的職業道德規範、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11.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業務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簡單的工廠醫療服務。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義務把甲、乙雙方簽定勞務派遣協議的事實告知勞務派遣人員,並且作為乙方和勞務派遣人員簽定勞動合同的其中一項條款;
2.對甲方不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3.全面負責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勞務用工管理、勞務糾紛處理與社保辦理,處理涉及勞動關係的所有事宜,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且提供給甲方備案;
4.負責勞務派遣人員檔案管理,負責建立、接轉勞務派遣人員檔案;
5.按合同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對於甲方按本合同相關條款停止派遣並退回乙方的勞務人員,乙方應予接收並負責處理與勞務人員
之間的勞動關係等後續工作,儘量避免對甲方的正常生產運營造成不利影響;
6.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按相關保險條例妥善處理,並負責辦理申報和理賠事宜;
7.對勞務派遣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積極幫助甲方向勞務人員索賠,甲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8.乙方應指定專人定期到甲方處,瞭解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遵紀情況以及對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應盡力提供最佳服務;
9.乙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生活、工作的協調處理工作;
10.勞務派遣人員應遵守甲乙雙方的規章制度,服從甲、乙雙方的工作安排與管理,因個人原因需要提前結束服務期的,應提前30日向甲、乙雙方同時書面申請。待批准並辦理完畢與甲方的移交手續後方可離職,其相關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
六、費用的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用包括:
(1)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
(2)勞務派遣人員的社會保險費用或實習生的意外險費用;
(3)勞務派遣的服務管理費用;
2.費用的標準:
(1)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數額按雙方約定的標準,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
(2)不參加社會保險的實習生的 萬元額度的意外險保費,按每人一份年交額一次性劃入乙方指定銀行賬户;
(3)勞務派遣服務管理費標準:
①每人每月 元;
②按職工工資總額的 % 收取。
3.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甲方於每月 日前將2項中(1)、(2)、(3)款規定的費用以 的方式支付給乙方。(其中:勞務人員的工資發放標準以甲方的工資清單為準;各項社會保險費如遇國家及睢寧縣政策調整,雙方也應依法及時調整;勞務派遣服務管理費不滿1個月的按1個月計算)。
七、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管理
1.勞務派遣人員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間,其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月評、季評及年度考核等均由甲方負責落實;
2.勞務派遣人員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間,享有甲方規定的福利、勞保、工作、學習、休息等待遇和評優、評先等權利。
八、工傷事故處理
1.甲方應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預防工傷事故的發生;
2.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甲方應積極組織搶救、保護現場,並且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承擔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以及協調工作,甲方應積極配合。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鑑定申請結束後,由甲方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承擔用人單位的義務,並按有關規定執行;
3.因發生工傷而引起的所有費用,除社會保險機構按政策規定支付外,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支付,乙方負責辦理;
4.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傷,在接受治療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甲方按月支付。
九、勞務派遣協議的期限
本協議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合同期滿甲、乙雙方無疑義,合同順延;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一方提出異議,雙方協商解決。
十、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其他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滿即終止。甲、乙任何一方如擬變更本合同內容或提前終止本合同的,都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並協商解決。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合同終止後,甲方仍繼續使用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則視為本派遣協議繼續有效,合同期順延,甲、乙雙方應當及時補辦派遣協議手續。
3.甲乙雙方任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
十一、爭議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十二、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方合同 篇9
甲方:(派遣單位)
乙方:(用工單位)
為了滿足乙方的用人需求,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平等協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框架內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係。乙方將本單位所需的安保人員交由甲方統一派遣。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勞務派遣事宜簽訂以下協議: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派遣員工在乙方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每天工作 8 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2 日;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的,由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的行政許可決定,並告知員工。
2、休息、休假:按國家和乙方的規定執行。
3、乙方負責保障員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當徵得員工同意,並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1、甲方與乙方商定的員工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15 日,工資發放形式為(由甲方發放、由乙方直接發放、由甲方或乙方委託銀行發放)。
2、具體辦法按照已規定執行。
員工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績效獎金考核發放辦法根據乙方規定執行。績效獎金由乙方直接發放。
3、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的勞動,應當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
4、派遣員工在乙方連續工作的,乙方應當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為員工實行工資調整。
社會保險
1、員工的社會保險由甲方負責,甲方和員工應當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員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雙方商定,乙方直接發放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應當每月向甲方結算一次員工的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以及個人所得税;
1、乙方保證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甲乙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遵守國家和乙方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
2、乙方及其管理人員負責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員工有權拒絕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並不視為違反本協議。員工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
3、員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乙雙方均有負責及時救治、保障員工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的連帶義務。甲方應按規定為員工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
4、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乙雙方共同承擔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的連帶義務。
1、甲乙方共同負責教育員工,按照本協議和勞動合同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承擔對員工義務,或者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致使員工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3、員工因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乙方有權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規定處理;員工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有關情形,乙方需退回的,應與甲方協商妥善處理辦法。
4、員工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間,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滿的,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本協議履行中相關問題的處理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甲乙雙方或一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協議履行;若甲乙雙方或一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協議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2、本協議的解除或終止,應當在妥善處理好員工合法權益的基礎上進行。雙方或一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協議,給員工造成損失的,應當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
1、勞務費用的構成:勞務工工資費用、社會保險費和勞務派遣服務費。
2、費用結算標準:
(1)勞務工工資費用由乙方按本協議約定及應發放的員工的工資總額按月支付甲方。
(2)員工的各項社會保險的參保繳費手續,由甲方負責,保險費用由乙方按月支付甲方。
(3)甲方按照派遣員工總數每人每月RMB 元標收取勞務派遣服務費。 甲方向乙方派遣勞務人數 人(共計 元)
(4)、乙方每月 10 日前從銀行足額劃付到甲方賬户,並提供各項費用結算清單。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勞務費及相關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
(5)、甲乙雙方不得向員工收取任何費用。
( 6)、勞務派遣人員的每月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乙方如不能按期支付,乙方應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總額5‰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勞務派遣協議的期限
本合同期為 一年,自20xx 年6 月 13日起,至20xx 年6 月13 日止,如合同期滿甲、乙雙方無疑義,合同順延;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一方提出異議,雙方協商解決。
爭議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務派遣方合同 篇1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 一.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自簽訂合同之日起,乙方成為甲方正式員工,由甲方安排乙方到_________ (以簡稱第三方)工作,甲方負責乙方檔案建立和日常管理。
2.甲方自乙方到第三方上班之日起,於當月內給乙方辦理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
3.甲方負責乙方每月工資的發放及個人所得税的代扣和代交.。若第三方到期(按第三方明文規定的發放工資的日期)不能將乙方收入劃入甲方賬户,____日內甲方墊付全額工資及工資總額3%的滯納金髮放給乙方,特殊情況下,____日內甲方墊付全額工資及5%的滯納金給乙方。 4.甲方負責定期對乙方在第三方的工作情況進行有效的勞務跟蹤及勞務管理,並就乙方在第三方出現的各種勞務糾紛進行協調。 5.甲方負責乙方在第三方工作期間出現的工傷職業病等事故的理賠及善後事宜的處理。 6.甲方為了第三方生產的正常運作,也為了乙方各類保險的正常交納需向乙方收取用工合同風險抵押金______元人。此押金於甲乙雙方正常解除勞務合同關係時一次性退還乙方;若乙方不願交納風險保證金,甲方有權扣留乙方____月工資及獎金做為風險保證金。 7.乙方若因個人原因不服從第三方的工作安排或者工作不認真造成第三方經濟損失,無論第三方是否將乙方退回給甲方,甲方即不再返還風險抵押金。 8.若因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工傷事故,甲方負責乙方各類保險及工傷索賠,並於索賠款到期的次日全部交給乙方。 三.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必須認真遵守和執行第三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第三方的工作安排。
2. 乙方必須愛崗敬業,圓滿完成第三方規定的各項生產指標。
3. 乙方充分享受第三方給職工提供的各項勞動保障和福利待遇。
4. 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第三方重大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幫助第三方向乙方進行索賠。
5. 乙方在工作期間造成的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自負。
6. 合同期滿後,乙方有續簽合同的優先權。 四. 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1. 乙方無論任何原因無故離職,被第三方除名的;
2. 嚴重違反第三方的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第三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以第三方做出的書面決定為準);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 乙方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務關係影響第三方正常生產,經提出拒不改正者;
6. 乙方患病或者因工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7. 乙方不能勝任第三方安排的工作,經培訓或崗位調整,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以上情況,甲方有權利解除與乙方的勞務合同,甲方不再返還乙方的風險抵押金。 五,其他約定事項
1. 因第三方經營原因造成企業裁員,乙方被遣返,甲方須給乙方另行安排工作(應以第三方書面形式為準);
2.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合同內容與國家新頒佈的法律法規和勞動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3.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想解除本合同,需提前30天提出書面申請,徵得雙方(含第三方)同意後辦理解除合同的正式手續。 六.合同糾紛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造成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後一致書面補充,補充合同與本合同有不一致的,以補充合同為準;
2、.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授權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派遣方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勞動期限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甲方同意根據乙方工作需要,派遣人員_____名擔任__________工作。
第三條 甲方所派遣人員應遵守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服從乙方管理。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乙方負責對甲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第五條 乙方承擔甲方派遣人員(本市外)入店車費,負責工作期間住宿。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乙方每月______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甲方所派遣人員工資月____________元。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五、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八條 乙方同意付甲方準備金(月總工資的20%)______元,準備金由乙方提供派遣計劃的同時交付,準備金計入首月工資內。
第九條 甲方所派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條 雙方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雙方當事人在合同期滿30日內可向對方續訂合同。
六、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派遣方合同 篇1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信的原則,就勞務合作事宜,依法達成如下協議,共同全面履行:
第一條 總則
1、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為甲方提供勞務服務。
2、定義:本合同中“派遣人員”是指乙方聘用並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由乙方派遣到甲方提供勞務服務的人員。
3、本合同中甲方提供的勞務服務崗位為 崗位;簽訂合同時崗位需求人數為據實際人數。合同期間崗位人數的增減由甲方根據崗位實際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4、甲方可以對派遣人員的崗位進行必要的調整。
第二條 派遣人員的錄用和派遣
1、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崗位要求,發佈公開招聘信息(招聘內容須經甲方核定),並負責協助相關的招聘事宜,通過公開、公正、公平競爭,擇優選拔,為甲方提供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人選(崗位條件另定)。
2、乙方應以××××××××有限公司作為實體進行招聘,並將勞務派遣用工性質明確告知應聘人員。
3、經甲方審驗應聘人員材料和考核面試後,由甲方確定錄用名單,乙方根據甲方確定的錄用名單向甲方正式派遣人員。
第三條 派遣人員的退回和增派
1、在本合同期內,派遣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甲方決定並向乙方通報後,甲方可將派遣人員退回乙方,但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並提供相關證據: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業務規程或勞動紀律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派遣人員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證明求職或試用期間時所提供的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明等與事實不符的,採用欺詐手段獲得工作機會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勞動教養的;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將派遣人員退回乙方,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及派遣人員或者向乙方額外支付派遣人員一個月工資,並提供相關證據:
(1)派遣人員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合同中所規定的工作的,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派遣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甲方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甲方可以將派遣人員退回乙方,乙方可以與派遣人員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3、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和第2項約定退回派遣人員而使乙方與派遣人員解除勞動關係的,如因證據不充分被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裁判恢復勞動關係的,甲方應恢復勞務派遣用工關係或向乙方支付派遣人員至合同期滿前所有的工資(不得低於武漢市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待遇)、管理費、勞動關係終止的經濟補償金等相關費用。
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終止勞務派遣關係或退回派遣人員。派遣期限到期時,符合本項(1)、(3)、(4)項規定的派遣人員,其在甲方的派遣期限應順延至上述情況消失: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派遣人員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派遣人員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派遣人員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派遣人員(女性)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
(5)派遣人員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在上述(2)情形下,如乙方在支付傷殘補助金後依法可以終止勞動合同關係的,甲方可以在向乙方支付相當於傷殘補助金的補償後將派遣人員退回乙方。
5、甲方擅自終止或退回符合本合同第三條第4項規定的派遣人員的,應向乙方支付終止或退回之日起至第三條第4項所述情況消失期間的工資、管理費及其他相關費用。造成乙方其他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的賠償。
(6)甲方如需乙方增加派遣人員,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乙方。
第四條 派遣人員的管理與考核
1、派遣人員的勞動人事關係歸屬乙方,乙方負責派遣人員的所有的人事、勞資、社會保險、黨團、工會、計生等工作。
2、經甲方同意乙方管理人員可到派遣人員工作場所,協調甲乙雙方與派遣人員之間的關係,但乙方不得在甲方場所從事與甲方合作無關的其他事務。
3、乙方委託甲方對派遣人員的工作數量、質量、業務技能和工作表現進行績效考核,考核辦法須遵守國家相關法律和法規的有關規定。甲方定期將考核結果通報乙方。
第五條 權利與義務
1、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1)甲方有權自行選擇派遣人員人選,但應保證符合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有關規定;
(2)甲方有權根據法律法規和地方政府規定製定各類規章制度,向派遣人員公開,並通過簽收、集中培訓等方式使派遣人員知悉相關內容,並要求派遣人員遵守;
(3)甲方可根據申報審批情況和崗位實際情況對派遣人員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或不定時工作制;
(4)甲方為派遣人員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派遣人員另行簽訂協議,確定各自的權利義務;
(5)甲方可根據需要與派遣人員簽訂競業禁止協議,在終止或解除實際用工關係後,由甲方按約定給予派遣人員經濟補償,乙方應保證上述競業禁止協議符合國家和地方政府相關規定;
(6)雙方約定的甲方享有的其他權利。
2、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雙方的約定支付勞務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2)對甲方自行選擇的派遣人員,如不符合法律法規及本合同有關規定的,乙方有權拒絕錄用;
(3)乙方有權根據法律法規及本合同有關規定,督促甲方合法用工,不得損害派遣人員的合法權益,如有違反,乙方有權代派遣人員向甲方追償;
(4)乙方可以應甲方和派遣人員的要求對甲方和派遣人員之間發生的爭議進行調解;
(5)雙方約定的乙方享有的其他權利。
3、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1)甲方應對派遣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保護和安全衞生條件,並保證女職工應享受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特殊保護權益,乙方派遣人員有權拒絕甲方管理人員的違規操作要求;
(2)甲方應按雙方的約定支付勞務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3)甲方應根據法律法規及地方政府的規定,保證派遣人員享有法定福利;
(4)甲方不得將被派遣人員再派遣到其他單位,如有違反,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5)如因與派遣人員的勞動爭議事宜引起的仲裁或訴訟,使乙方成為爭議當事人的,甲方應協助乙方或與乙方共同參加仲裁或訴訟活動;
(6)雙方約定的甲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4、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1)乙方應按照法律規定與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處理相關勞動人事事務;
(2)乙方應建立、管理或按國家規定委託有權管理部門管理派遣人員人事檔案及黨團組織關係、工會關係;
(3)乙方應及時協助甲方處理與派遣人員之間的因工作管理產生的勞動糾紛;
(4)乙方在與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時,應向派遣人員明確告知並要求其遵守法律法規和甲乙雙方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服從和執行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調度,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檢查監督;
(5)乙方應督促、教育派遣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提供或泄露甲乙雙方的商業祕密,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
(6)乙方應落實派遣人員患病、負傷或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參照國家有關規定,根據派遣人員在甲方的上崗時間的相關待遇;
(7)乙方應按照法律法規及雙方的約定,在收到甲方支付的勞務費後,為派遣人員及時足額支付工資並繳納社會保險;
(8)雙方約定的乙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六條 勞務費用及派遣人員待遇
1、甲方須支付乙方勞務費,勞務費包括:管理費、派遣人員的薪酬、國家規定的計提費用、派遣人員社會保險費用由單位支付的部分。勞務費按月支付,每月 日前結算一次,由甲方每月核定,乙方核實後,甲方根據乙方出具的發票一次性通過銀行轉賬支付到乙方如下賬户:
户名:××××××××有限公司
開户行:××××××××支行
行號:××××××××
賬號:××××××××
2、管理費支付標準 甲方根據合作實際情況按以下三種標準向乙方支付勞務派遣人員管理費
本埠派遣:人民幣 元/人/月;
省內異地派遣:人民幣 元/人/月;
省外異地派遣:人民幣 元/人/月。
3、派遣人員薪酬由甲方根據相關辦法進行考核,並定期向乙方出據派遣人員薪酬發放標準,乙方應在甲方通知發出3個工作日內按甲方提供的派遣人員薪酬發放標準支付給派遣人員薪酬。
4、派遣人員試用期內工資為人民幣 元/月(不得低於武漢市最低工資標準)。
5、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税由乙方代為扣繳。
6、乙方應及時為派遣人員辦理社會保險(含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社會保險繳納費用中由單位支付部分,由乙方核定,在甲方支付的勞務費中繳納。
7、乙方增減派遣人員的到崗或離崗時間須由甲方確認,並由雙方指定人員簽字認可。如果派遣人員工作不滿一個月,按實際工作日計算其報酬。
8、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原因向派遣人員個人收取有關費用(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除外)。
第七條 違約責任和賠償
1、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本合同約定結清勞務費及其他相關費用或遲延付款10日以上的,每日按應付款的千分之一的標準向乙方加付拖欠部分的違約金,甲方無正當理由連續拖欠款項超過三個月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調回派遣人員,並依法追回欠款和違約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2、由於乙方輸出的派遣人員工作失誤或違規操作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負責協助甲方向派遣人員索賠,並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由於派遣人員利用工作便利構成犯罪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失的,甲乙雙方共同向司法機關提供證據並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並向當事人追償。
3、乙方應採取措施保持派遣人員的相對穩定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調換或增減派遣人員。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二)至(七)項規定的情形之一的,退回派遣人員時,應加付乙方一定數額的勞務費,作為乙方支付給被退回派遣人員的經濟補償金。凡每退回一名派遣人員,由甲方根據被退回派遣人員在甲方應補償的服務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勞務費給乙方。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相當
5、如派遣人員因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提出辭職的,甲方除按法律法規和地方政府規定補繳或採取其他補救措施外,還應按該派遣人員在乙方的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
(1)甲方未按約定為派遣人員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和相關社會保險費用的;
(3)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派遣人員的權益的;
(4)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派遣人員勞動的;
(5)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派遣人員人身安全的。
6、如甲方非因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和第2項約定的情形退回派遣人員的,應向乙方支付派遣人員至勞動合同期滿前所有的工資、管理費、勞動關係終止的經濟補償金等相關費用。
7、派遣人員在甲方服務期間出現工傷、死亡的有關待遇和費用,由甲方承擔按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承擔部分,善後事務處理事宜由乙方負責。
8、由於乙方在招聘、培訓及後期管理過程中操作不當或不能及時處理糾紛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保持訴訟的權利。
第八條 合同解除
1、乙方因有下列情形之一而給甲方或派遣人員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並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可解除合同;
(1)沒有按照法律規定與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的;
(2)沒有為派遣人員及時足額支付工資的;
(3)沒有依法為派遣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2、甲方因有下列情形之一而給乙方或派遣人員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並承擔違約責任,乙方可解除合同;
(1)無正當理由拒付勞務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的;
(2)無正當理由連續遲延付款超過三個月的;
(3)違反法律法規和地方政府規定,嚴重危害派遣人員的人身安全的;
(4)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派遣人員提供勞務的。
第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條款
1、本合同存續期間合同條款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悖或未作約定、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2、由於甲方根據上級主管部門制定的政策、要求導致用工制度發生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合同期限與終止
1、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有效期限從年日起至年 月 日止。如果甲方所使用的派遣人員與乙方建立的勞動關係終止日期超出本合同有效期,則本合同的有效期順延,順延期限以甲方在其所使用的派遣人員中勞動關係的最晚終止日期與甲方終止派遣人員服務日期之中,以其中最晚時間為準。合同期滿後,雙方如需繼續履行,則本合同自動順延。如有變更,具體事宜雙方商定。
2、本合同到期前一個月,雙方應書面予以確認是否續簽。
3、本合同期滿,雙方如不再續約或因一方違約而提前解除合同,則本合同終止。
第十條 附則
1、合同期內,甲乙任何一方,因客觀原因需要提前解除合同,必須取得對方同意或者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否則違約方應按解除合同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總額的2倍,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如甲方解除本合同時,仍有部分派遣人員的派遣期限尚未到期的,則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派遣人員至合同期滿前所有的工資、管理費、勞動關係解除或終止的經濟補償金等相關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
2、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3、本合同中涉及的所有“通知”、“同意”、“確認”等事項均以書面形式做出,並作為依據且視同為合法。
4、本合同書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共同協商。
5、甲方與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一致的可申請武漢仲裁委員會裁決,合同條款在進行仲裁時,除仲裁部分外,其餘部分應繼續履行。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執一份,經雙方有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成立。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務派遣方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勞務派遣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自願加入甲方登記性靈活就業員工隊伍成為甲方合同制員工,同意由甲方派遣至_公司(以下簡稱服務單位)工作等事宜,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試用期為_____個日。
第二條 工作崗位
乙方的工作崗位、地點由服務單位確定。服務單位因工作需要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地點時,乙方應當服從安排。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勞動保護
1.乙方的工作時間服從服務單位的安排,工作制度按服務單位的規定執行。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服務單位制定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
3.乙方發現服務單位未按照國家規定提供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及勞動條件時,應及時向甲方反映,甲乙雙方共同督促服務單位予以糾正。
第四條 勞動報酬
乙方的工資由服務單位交給甲方代為給付。乙方在法定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試用期月工資為_______元,試用期滿後的月工資為 _______元。甲方根據服務單位提供的乙方工資清單及金額,在次月日前支付給乙方。
第五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期為乙方辦理繳納基本社會保險費手續。單位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服務單位支付,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乙方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與產假。服務單位未能按照國家規定落實乙方法定節假日、婚假與產假時,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反映,甲乙雙方共同督促服務單位予以補假。
第六條 勞動紀律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服務單位的要求保質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務。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或服務單位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維護甲方和服務單位的聲譽和利益,接受甲方或服務單位的考核。
3.乙方不得在外兼職或從事任何與服務單位經營業務相關的活動,保守甲方及服務單位的商業祕密。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一)合同協商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徵得服務單位的同意,本合同可以除。
2.乙方被服務單位無正當理由退回,或服務單位基於下列情形l之一而違約退回乙方的,過錯在於服務單位,乙方同意與甲方解除合同。乙方應配合甲方共同向服務單位追償損失。
(1)患職業病或因工風傳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不論任何原因,只要乙方決定不在服務單位工作的,甲乙雙方即同意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向過錯方追償損失。
(二)甲方解除合同
1.乙方基於下列情形之一,或基於下列情形之一而被服務單位退回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對其過錯行為所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或服務單位的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泄露商業祕密,對服務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5)有侵佔財產、盜竊、賭博、打架鬥毆等行為之一的。
2.乙方基於下列情形之一,或基於下列情形之一而被服務單位退回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服務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服務單位安排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及服務單位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新合同的。
(三)乙方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決定不在服務單位工作時,應提前_______天書面告知甲方及服務單位,並與甲方解除本合同。
2.乙方基於服務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或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供勞動條件而不願在服務單位工作時,應當及時書面告知甲方與服務單位。經甲方核實後,與甲方解除本合同。
3.服務單位一旦沒有按照相關合同約定及時向甲方給付乙方工資、社會保險費等各種費用時,甲方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的日起,有權選擇不在服務單位工作並與甲方解除本合同,或繼續履行本合同留在服務單位工作。乙方逾期不作選擇的,則視為願繼續履行本合同留在服務單位工作。因乙方願繼續履行本合同留在服務單位工作而造成的進一步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甲乙雙方共同向服務單位追償損失。
4.乙方因上述列舉事由外的原因決定不在服務單位工作並提出與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事先徵得服務單位的書面同意。否則,服務單位因此向甲方主張賠償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離職手續
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應與甲方和服務單位及時辦妥離職手續,交還從甲方或服務單位領用的工具、勞保用品等,理清與甲方及服務單位的債權、債務。否則,應承擔由此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約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承擔賠償責任。
2.任何一方違約解除本合同的,均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每少履行一年合同期,向對方支付相當於乙方2個月工資的標準計付。
3.乙方參加甲方或服務單位組織的培訓,並取得結業證、職業資格證等,卻拒不全面履行本合同的,乙方應賠償全部的培訓費用。
第十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十一條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乙方在工作期限內發生工傷、事故,除由保險機構承擔部分的保險待遇外,其餘應由甲方向乙方給付,因第三人承擔的工傷、事故保險待遇而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或服務單位承擔;乙方在工作期限內發生損害服務單位的利益或其他糾紛,如果是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二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鑑證部門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勞務派遣服務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鑑證機關(蓋章)_____________
鑑證日期:_____年___月_____日
勞務派遣方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和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雙方經友好協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的有關規定,就勞務合作一事達成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一般規定
1.本合同為勞務合作合同,乙方為甲方的______提供______牌司機服務,並收取服務費。
2.服務期限從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早______時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止(共計______個月),但本合同規定的提前終止協議的情形除外。 合同期滿後視甲方的實際需要決定是否重新簽定合同。
4.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之間任何與本合同相關的信函以及結算,均使用並且只能使用本合同中甲、乙雙方指定的地址和銀行開户帳號。
5.本合同中甲乙任何一方的名稱、法定地址、匯款人、收款人、開户銀行、帳號若有變更,變更一方應至少提前十五天通知對方。該書面通知經加蓋公章並經本合同授權代表簽字確認方有效,如乙方名稱更改,還需提供新的營業執照複印件和企業名稱變更核准通知書。
第二條 雙方的 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服務司機必須是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B牌以上)、品行端正、身體健康、年齡在25-40歲的司機。
2.乙方服務司機在服務過程中應該態度良好。如乙方司機在服務過程中出現服務問題,應當按照《勞務合作補充協議》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改正,乙方再不能達到要求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乙方應與所派遣的司機簽訂正式的聘用協議書,並負責所派遣司機的工資、福利、各項社會保險(含養老、醫療、工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納税、生活安排(如吃、住、行的安排,各類證件的辦理)等事宜,為甲方服務司機的聘用、調換或被解僱所產生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司機在甲方服務期間,不能正常工作的,甲方將退回乙方處理。
4.乙方服務司機如果患病、因事不能提供服務,必須提前向甲方請假,休假期間乙方應提供相應司機代替,不能因此而影響為甲方提供服務,否則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損失。休假期間未能向甲方提供服務的,甲方免於支付相應天數的服務費。
5.乙方服務司機不得將車用於甲方工作之外的任何目的,車輛停放地點由甲方決定。
6.乙方服務司機駕駛甲方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一切有關事務的處理均由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政府有關部門出示的責任鑑定書、保險及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協調進行,負責賠償相關費用。乙方服務司機的違章責任由乙方負責處理。乙方司機在責任交通事故中傷殘或死亡的,甲方向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理賠後,其它善後補償均全部由乙方負責辦理。重大或特大交通事故中,負主要責任或多次發生一般交通事故的乙方服務司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
7.甲方應對車輛投保第三者責任險(20萬元)、司乘座位險(10萬元/每座)等,且保險期限包含了合同全部服務期限。
8.甲方保證車輛技術狀況良好、並有相關的有效行駛證、附加費證、保險卡、車船使用税證及國家規定的養路規費單等證件。如果甲方缺少前述證件,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9.甲方負責車輛的維修和保養,並承擔相關費用。如果發生汽車故障時,乙方司機應按甲方指定的定點維修廠,隨車跟班監督維修。維修申請必須提前報甲方車管科審核,經甲方車管科審核批准後到甲方指定的維修廠家維修,出車在外的臨時小額維修,要申報甲方車管科審批。修理期間,司機自行離崗的,甲方免於支付相應天數的服務費。如果發生乙方司機人為的汽車故障時,乙方應向甲方賠償損失,甲方有權從服務費中直接扣除賠償金額。
10.乙方服務司機為甲方提供服務期間,涉及到甲方有關工作內容及其它信息有保密義務,合作期間,服務司機要與甲方簽定保密協議。
第三條 服務費及結算方式
1.乙方服務司機每月的服務費為人民幣______仟______佰元整,小寫:______元整(甲方每月安排乙方司機休息時間不低於4天,具體休息時間可由雙方商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因國家工資政策發生重大變化,使雙方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服務費對一方顯失公平的,雙方應本着公平原則協商調整服務費金額,按調整後的服務費支付合同剩餘期限的服務費。合同服務費包含:
[1]司機正常工作時間的勞務費及超時勞務費。
[2]乙方的管理費。
[3]服務司機的通訊費。
2.下列費用不包含在上述服務費中,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合格票據另行支付:
[1]過路、過橋費。
[2]燃油費。
[3]停車費。
[4]洗車費。
[5]汽車的保養、正常的機損維修及年審費用。
[6]車輛年度各項税費、雜費。
[7]司機市外出差當日在外住宿的長途出差食宿補貼(住宿由司機自理的,補助標準為130元/日,公司提供住宿的,補助標準為30元/日)。
3.“五一”、“十一”及農曆春節所在月份,如果甲方需要乙方服務司機提供服務,服務費用按實際服務天數支付,服務費為135元/天。
4.每月服務費,乙方應在下月5號前將合格發票開給甲方,甲方應在收到發票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支付上月款項。
5.每月服務費支付到下列乙方指定的帳户,並由乙方代扣代繳服務司機因提供本合同規定的服務而發生的一切税金
乙方開户行:____________
乙方全稱 :____________
帳號 :____________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能按時支付服務費,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及時結清,如甲方延期付款超過15日,乙方有權停止服務,但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甲方逾期付款一日,每日支付欠款額萬分之三的違約金。如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後七日內仍不履行付款義務,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保留追訴合法權益的權利。
2.乙方服務司機, 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因違反交通規則、造成的罰款和責任概由乙方負責。
3.在服務期間,如車輛在甲方指定的停車場被盜,與乙方無關(司機作案或與司機聯合作案除外),如乙方司機私自用車造成車輛丟失或被盜,乙方應賠償甲方車輛損失及停車運行的一切損失。
4.在甲方廠區或辦公區域,乙方司機應尊重甲方有關規定,不得影響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否則甲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第五條 協議的變更及終止
1.合同期滿後,甲方需要乙方繼續提供司機服務的,必須提前七天與乙方協商重新簽訂勞務合作合同,否則乙方自期滿之日起不再提供司機服務。
2.乙方提前終止合同,需提前七天向甲方提出。
3.勞務合作期間,由於甲方的原因需要提前終止合同的,需提前七天向乙方提出。
4.甲方如發生關閉、破產或喪失經濟能力等情況,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服務司機發生嚴重的交通事故、嚴重擾亂甲方的工作秩序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6.乙方如發生經營狀況惡化、喪失信譽或其他影響其向甲方提供司機服務的事項,包括但不限於未及時向服務司機支付薪金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六條 其他
1.有關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及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時,提交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凡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或變更,須以書面形式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合同附件是 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方合同 篇15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
乙方(勞 動 者) :
籤 訂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意 事 項
一、本合同文本供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向勞動者出具依法取得的《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
三、勞務派遣單位不得與被派遣勞動者簽訂以完成一定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勞動者。
四、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將其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容告知勞動者。勞務派遣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
五、勞動合同應使用藍、黑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確需塗改的,雙方應在塗改處簽字或蓋章確認。
六、簽訂勞動合同,勞務派遣單位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應簽字或蓋章;被派遣勞動者應本人簽字,不得由他人代簽。勞動合同交由勞動者的,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單位不得代為保管。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勞務派遣許可證編號: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
經營地: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 )
户籍地址:
經常居住地(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第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二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至多約定一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由甲方派遣到 (用工單位名稱)工作,用工單位註冊地 ,用工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派遣期限為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第三條 乙方同意在用工單位 崗位工作,屬於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工作崗位,崗位職責為 。
第四條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和用工單位的管理,遵守甲方和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按照用工單位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相應的質量要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崗位執行下列第 種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1天。
2.依法實行以 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依法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第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嚴格遵守關於工作時間的法律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與身心健康,確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經依法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並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第七條 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帶薪年休假、婚喪假、產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第八條 經甲方與用工單位商定,甲方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向乙方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於每月 日前足額支付:
1.月工資 元。
2.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為 。
3.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月基本工資 元,績效工資計發辦法為 。
4.約定的其他方式 。
第九條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計發標準為 或 元。
第十條 甲方不得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乙方從甲方獲得的工資依法承擔的個人所得税由甲方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一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甲方應按照不低於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按月向乙方支付報酬。
第十二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與用工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向乙方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第十三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合理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用工單位連續用工的,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五、社會保險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依法在用工單位所在地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告知乙方,併為乙方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提供幫助。
第十五條 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當會同用工單位及時救治,並在規定時間內,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其享受工傷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甲方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乙方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乙方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請工傷認定申請。
六、職業培訓和勞動保護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必需的職業能力培訓,在乙方勞務派遣期間,督促用工單位對乙方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乙方應主動學習,積極參加甲方和用工單位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落實國家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並在乙方勞務派遣期間督促用工單位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第十八條 甲方如派遣乙方到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崗位,應當事先告知乙方。甲方應督促用工單位依法告知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和培訓,提供必要的職業危害防護措施和待遇,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為勞動者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在乙方上崗前、派遣期間、離崗時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九條 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乙方對用工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應當依法變更勞動合同,並採取書面形式。
第二十一條 因乙方派遣期滿或出現其他法定情形被用工單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對其重新派遣,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情形的,甲方可以依法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同意重新派遣的,雙方應當協商派遣單位、派遣期限、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等內容,並以書面形式變更合同相關內容;乙方不同意重新派遣的,依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甲方應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當配合甲方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以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協商、申請調解或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用工單位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和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九、其他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中記載的乙方聯繫電話、通訊地址為勞動合同期內通知相關事項和送達書面文書的聯繫方式、送達地址。如發生變化,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 雙方確認:均已詳細閲讀並理解本合同內容,清楚各自的權利、義務。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勞動合同一式( )份,雙方至少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方合同 篇16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施工工期:
根據甲方與業主的總承包合同確定。乙方進場日期由甲方通知,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一週內進場。終止日期根據工程進展甲方確定。
四、承包範圍
工程範圍:在業主規定甲方範圍內的 工程的模板工程。
五、承包方式:
包工、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承包方式,其具體目標如下:
1、包工:本工程設計施工圖和設計變更及增減工程量中所有定額內外用工。
2、生活用水、用電不進行定額用量包乾,但在生活區內發現一次無人在場的長流水或長明燈 私自燒水做飯給予乙方元的處罰。
3、包工期目標:乙方必須甲方與業主總包合同的工期進度要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的施工進度不能滿足業主要求,應承擔相應違約損失。
4、包質量目標:確保一次交驗合格。
六、承包費用
(一)在合同承包範圍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內容,且施工質量達到驗收標準,工期、安全及文明施工等達到甲方要求,勞務承包費用按建築面積包乾。
1、建築面積按圖紙及現行國家規定的預算建築面積計算方法計算,每平方米單價為元。
2、此包乾價包括模板工程中的釘子、鐵絲等施工用所需的輔材及全部木工機械所發生的費用。
3、本合同中由於設計圖紙變更、合同外工作導致無法按建築面積計算的工作量按實簽證並雙方現場協商計價。
4、本包乾價中包括乙方用於現場管理的全部費用(不含税)。
七、結算及付款方式
1、結算:本工程勞務費用按六層一結算,結算完成工程量的 %,主體完工付工程量的 %,剩餘部分主體驗收合格後 日內全部付清。
2、付款方式:每次結算完成後的7日內以現金支付或銀行轉賬,乙方需開具收據。
八、施工質量
1、乙方必須確保承包範圍內的分部分項工程質量達到《國家建築安裝工程質量驗收評定標準》的合格等級。凡不符合國家驗收規範及甲方要求,甲方有權令乙方返工,返工的所有工料費用由乙方負責並承擔甲方工期損失。
2、甲方質檢員在施工過程中或驗收評定時提出的整改意見,乙方必須照章執行,對拒不執行整改意見的,或整改不及時的,或整改後仍達不到質量要求的每次罰款1000元。
3、項目質檢員按照《國家建築安裝工程質量驗收評定標準》進行驗收,要求所有分項工程必須達到國家規定標準。
九、施工安全
1、乙方必須建立健全的安全組織機構,設立安全負責人及班組兼職安全員,配合甲方做好進場及日常安全工作。
2、乙方必須定期做好班內安全教育,使班組人員均有很強的安全意識。
3、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地方和項目部制定的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管理細則、安全管理制度及治安管理條例。
十、甲乙雙方職責
甲方職責:
甲方指派 為現場負責人。
1、甲方為乙方提供生活和生產臨建。包括管理人員住房兩間,辦公室一間,工人住房若干,工人食堂一棟;生產臨建包括鋼筋棚及木工棚等。
2、乙方員工上崗前,甲方組織有關人員對乙方人員進行入場教育培訓。
3、甲方根據生產情況安排乙方工作,並對乙方進行分部分項工程技術交底及技術指導,解決施工中遇到的技術難題。
4、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材料及大型施工機械,如攪拌機、塔吊等。
5、甲方負責提供施工用水用電接到施工現場的材料,其中水接至各用水點;電接至鋼筋棚及木工棚總閘,樓層用電接至各樓層總配電箱。
6、按合同的約定結算及支付勞務費用。
7、負責配備安全防護設施(安全帽等勞保用品由乙方負責)。
乙方職責:
1、負責組織思想品質及技術水平等各方面均合格的施工管理及勞務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負責編制承包範圍內各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方案。
3、負責編制實際使用的工程材料及週轉材料計劃,並在使用前一週書面報甲方。按甲方的材料管理辦法領用、保管、歸還材料及機具。
4、配合其它工種的工作,不得因乙方原因造成其它工種的返工。 十一、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相互理解的原則另行協商。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雙方簽字畫押後生效。結清全部勞務款項後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勞務派遣方合同 篇17
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就由甲方提供經乙方代表面試合格並錄用的勞務人員赴_______乙方履約一事,經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一、事項
乙方擬通過甲方招募_____名中國員工,赴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從事_________工作。
二、工薪
乙方支付受僱員工的月底薪如下,底薪從勞務人員抵達_______之日起計算。
工作內容及工資圖表略
三、乙方確保按以下條款履約
(一)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為_____年,自勞務人員抵達_______之日算起。合同期滿後,可依乙方和勞務人員雙方意願簽訂續約合同,續約合同應告知甲方。
2。勞務人員抵達乙方履約後的試用期為_____個月,如不能勝任工作,試用期將再延長_____個月。_____個月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勞務人員將被遣送回國,回程機票費用由勞務人員自理。
(二)合同的終止
1。合同期未滿因乙方或非勞務人員的原因需與勞務人員終止僱傭關係時,乙方應支付勞務人員_____個月的底薪金額的補償金並免費提供返回中國的機票。
2。合同期未滿因勞務人員自身原因需與乙方終止僱傭關係時,勞務人員應提前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並根據未滿合同期的實際時間按比例返還乙方因申請勞務人員前往乙方履約的開支(機票、工作準證的申請費用及更換費用),返回中國的機票費用自理,按乙方安排的時間離境返回中國。
(三)工作時間、月薪金、年終獎金及支付形式
1。勞務人員在乙方履約期間,每週工作_____天,每天_____小時。
2-1。計件計薪的勞務人員在乙方履約期間,星期六工作及完成生產定額後超時工作為加班,加班薪金按:
底薪/(4。33周5天9小時)1。5加班時間?計算。
2-2。月薪計薪的勞務人員在乙方履約期間,超時工作或在星期六工作發給加班津貼,加班津貼按:
底薪/(4。33周5天9小時)1加班時間?計算。
3-1。計件計薪的勞務人員在乙方履約期間,星期日或公假日加班,加班薪金按:
底薪/(4。33周5天9小時)2加班時間?計算。外派勞務合同範文節選!
3-2。月薪計薪的勞務人員在乙方履約期間,星期日或公假日超工作發給加班津貼,加班津貼按:
底薪/(4。33周5天9小時)1。5加班時間?計算。
4-1。勞務人員抵達乙方履約後的底薪工資由乙方在每月的_____號之前按匯款當日中國官方美圓外匯賣出牌價(此匯牌價僅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另加0。01後的匯率,兑換成人民幣匯入勞務人員指定的個人中國帳户並承擔匯費。
4-2。勞務人員抵達乙方履約後的加班薪金/加班津貼每月的_____號之前結算,以_______當日牌價兑換成納幣匯入勞務人員在_______的銀行户頭。
5。花紅視乙方的經營狀況以及勞務人員的實際表現由乙方決定有否及多少。
(四)食宿
1。乙方免費為勞務人員提供不低於當地法定標準的住宿條件並配備相應的生活設施(如牀具及生活用品),免費提供水、電。
2。乙方免費提供勞務人員在廠期間基本膳食,確保衞生和合理的營養。
(五)公共假期和病假及醫療費用
1。勞務人員在乙方履約滿一年,可享有不包括公休假日在內的_____天有薪假期,假期必須依乙方安排當年休完,否則將作廢。
甲方:
乙方:
簽字日期:
勞務派遣方合同 篇18
__________公司:
本人________,身份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____________勞務公司派遣到____________單位從事____________工作,至今已經工作____年____月,現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請予批准。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派遣方合同 篇19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XX市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勞務派遣事宜簽訂如下合同:
一、派遣合同期限:
1、派遣時間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派遣人員(名單附後)共計_______名;以實際派遣人員數量為準。
3、本合同期限不少於____年,甲方提前終止本合同,導致初始派遣人員的勞動合同期不滿____年,由甲方給予派遣人員的經濟補償。合同期滿若甲方不再需要乙方所派遣的員工可即行終止,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續訂本合同。如合同期滿雙方無異議,則視為該合同有效期自動順延。
二、勞務派遣崗位及人數
甲方使用乙方派遣勞務人員的崗位及人數以雙方簽字蓋章的附件為準。
三、勞動合同的制訂和執行:
甲乙雙方應共同制訂《勞動合同》,明確甲方、乙方及乙方派遣人員三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一份。
四、勞務人員招聘
1.甲方應提前十五天向乙方提供招工信息和要求,招用勞務人員的條件、工作崗位、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工資待遇、工作期限及其他條件。
2.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提供面試的勞務人員須攜帶身份證、學歷文憑、技能證書等證件,人數應多於甲方招用人數(視勞動力市場而定)。
3.甲方有權選擇乙方派遣的勞務人員,同時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在本企業內部安排勞務人員的工作崗位。
4.在乙方不能滿足甲方用工需求的情況下,甲方可根據生產需要,與其他勞務派遣公司合作。如甲方自行招員工,須以勞務用工的方式告知乙方,由乙方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併到勞動部門辦理用工手續。
5.甲方應與勞務人員簽訂上崗合同並明確崗位職責。
五、勞動保護
1.乙方在派遣前對勞務人員進行崗前的職業道德、交通安全法規等教育。
2.甲方負責入職後的勞動紀律和安全教育,並將甲方有關的規章制度和工作行為規範及違規處理辦法,以書面形式告知勞務人員。
3.甲方應向勞務人員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場所和勞防用品。
六、勞動報酬
1.由乙方派遣的勞務人員享有與甲方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
2.甲方遵循按勞分配原則,且根據經濟效益確定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
3.甲方可根據企業生產經營狀況和經濟效益調整勞務人員的工資水平,不得低於XX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4.勞務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用工制度。
5.甲乙雙方約定,乙方派遣給甲方的勞務人員所簽訂的勞動合同為簽訂當年的最低收入。
6.甲乙雙方協商約定,乙方派遣勞務人員的收入由甲方按規定核算並由甲方按約定時間委託銀行及時轉入乙方企業銀行賬户,乙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足額將勞務工資發放給勞務人員,甲方應負責代扣代繳勞務人員的個人所得税。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國家規定承擔本市户籍的勞務人員城鎮社會保險、小城鎮社會保險、生育保險金、工傷保險基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及其他應繳納的保險金費用。
2.乙方負責對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勞務人員到區社保中心申報繳費手續。
3.甲方按國家規定承擔外省市勞務工的綜合保險及社保費用。
4.乙方負責對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外來從業人員到區外勞所申報繳費手續。
5.乙方每月按時向甲方報送加蓋公章的《派遣人員參保繳費清冊》(社保、綜保等)。
6.勞務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可享受法定的節假日及婚、喪、產、哺乳、年休等假期待遇及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7.勞務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加班、節假日上班,甲方應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8.在新三險實施時,乙方按合同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繳費,若甲乙雙方在繳費發生爭議時作為本合同終止的條件。
八、工傷處理
1.勞務人員在務工期間發生工傷,甲方應首先採取急救措施,同時通知乙方到場共同處理。
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工傷相關的證據資料,以便乙方向勞動及有關部門申報。
3.甲方應積極配合協
助乙方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4.乙方按《XX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和《XX市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暫行辦法》配合處理,工傷的醫療費由甲方墊資處理。工傷事故處理過程中發生賠付以外的具有法律依據的.相關合理費用(包括醫療、救護、交通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九、甲方與派遣人員除本合同中第十二條中規定以外的將派遣人員退還乙方及支付經濟補償金,一律按《勞動合同法》第四章執行。
十、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一條、第八十二條、第八十三條、第八十四條、第九十一條、第九十二條的應承擔法律責任或支付賠償金。
十一、甲方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第八十八條之規定
十二、發生下列情況甲方可將派遣人員退還給乙方:
1.甲乙雙方派遣合同期滿的;
2.甲方的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原派遣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提前終止合同的;
3.被派遣人員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乙方),要求終止使用關係或勞動關係的;
4.試用期被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5.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的(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中應有明確的應當解除勞動合同勞務關係的條款,並以書面形式告知派遣人員);
6. 如發現冒名頂替或使用假的身份證和假的證明或發現簡歷和個人資料與事實不符合的;
7.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工單位造成損害的;
8.被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9.患病或非因工或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10.違反計劃生育的;
11.不能勝任工作,通過培訓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12.甲方與乙方訂立派遣合同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與派遣人員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
13.除與乙方建立勞動關係外,還與其他用人單位建有勞動關係,經提出拒不改正的;
14.以欺詐、脅迫或乘人之危等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的;
1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以上情形中甲方依法承擔用工期內的經濟補償等法律法規規定的相關責任;需要乙方提供相應證據的,乙方應提供證據。
十三、有下列情形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擔:
1.勞務人員在合同期間由於甲方原因停工,根據本市有關規定向其支付報酬。
2.乙方應以甲方要求辦妥派遣人員錄用手續,因甲方情況變化取消與乙方的派遣合作,致使乙方終止與派遣人員的勞動合同,支付給派遣人員的經濟補償由甲方承擔。
3.因甲方未及時將勞務人員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以及管理費通過銀行等方式劃入乙方指定賬户造成未及時辦理招工申報、繳納(社保、綜保)勞務人員在務工期間發生工傷或大病住院費用由甲方承擔。
4.因甲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每月1日至24日雙休日提前)將退工名單書面告知乙方,而造成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十四、有下列情形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1.甲方在規定時間內將退工的名單告知乙方,因乙方未及時辦理退保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因乙方原因造成未及時辦理招工申報,繳納社保費或綜保費、勞務人員在務工派遣期間發生工傷或大病住院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在約定的時間內將勞務人員的勞務工資及社保費或綜保費和管理費通過銀行劃入乙方指定帳户,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發放勞務人員的勞務工資及繳納社保費或綜保費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4.乙方應與派遣人員訂立勞動合同,且未與其訂立勞動合同的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五、費用結算
1.甲方按每人每月 元(人民幣)按月向乙方支付勞務工管理費。
2.本市城保及鎮保員工,甲方還須支付每人每年內檔案管理費100元;及支付社保員工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按每人每月實際社保繳費基數的1.6%繳納,由乙方代繳。
3.甲方應在每月 日前將勞務人員的勞務工資、社保費、管理費及其他應支付的費用劃入乙方指定的帳户,
開户行:
帳號:
户名:
甲方付費後及時向甲方提供付款憑證,乙方應向甲方出具正規勞務發票。勞務人員入職後滿 日即產生管理費用,未滿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
十六、管理責任
1.勞務人員在務工期間發生工傷或患職業病,由雙方共同處理,乙方做好善後工作(工傷認定、傷殘鑑定、工傷理賠等)和家屬工作及外來人員住院理賠工作。
2.乙方應加強對勞務人員的思想教育,增強其法制觀念、安全意識、遵守用工方的廠紀廠規,並做好對勞務人員的日常管理和跟蹤服務工作。
3.乙方應協調甲方與勞務人員之間的關係,處理勞務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與甲方發生的勞動爭議。
4.乙方處理勞務人員在甲方務工期間其他與務工有關的事宜。
5.若乙方有員工離職未提前通知時,由甲方提供相關證明並協助乙方對該員工作相應的處罰,乙方應及時補充甲方空缺崗位上的勞務人員。
十七、合同的解除、終止及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要終止或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若一方違反約定未提前通知另一方,則應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該數額為雙方解除或終止合同前6個月的月平均管理費用)的違約金,。雙方協商一致後可終止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約,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八、爭議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若雙方發生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九、其他約定
1.本合同內容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XX市法律法規有悖的,按國家和XX市法律法規執行。
2.本合同未盡事宜再商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雙方認為需要另選約定的條件:員工合同簽訂時,身份真偽、簽字真偽以及所提供的相關資料真偽的審核,由乙方負責的,乙方承擔相關責任;由甲方負責的,甲方承擔相關責任。(具體名單由雙方簽字蓋章的人員明細附件為準)
4.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方合同 篇20
勞務輸入單位(甲方):
住所:
勞務派遣單位(乙方):
住所: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係,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勞務人員的工作。現就有關問題簽訂本合同:
一、服務期限和提供服務的內容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從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年月日止為甲方提供勞務派遣服務,甲方安排勞務人員的具體工作,並向乙方支付勞務派遣服務費用。
提供服務的內容:按照甲方的工作需要,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二、勞務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勞務人員由乙方負責按照甲方要求組織招錄,也可由甲方進行推薦,按照擇優的原則確定派遣勞務人員,派遣勞務人員的最終決定權歸屬於甲方。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清單》,並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修改《勞務派遣人員清單》,並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三、服務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年___月____日終止。
四、費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款項包括: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含工資、加班費、獎金、福利、社保費用等);
2、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勞務派遣服務費用;
3、如在第三條服務期內,甲方或乙方提前解除或終止與勞務人員的勞務合同或勞動合同,需支付的賠償金或經濟補償費用,由甲方承擔和支付;服務期滿,勞務人員退回乙方時,但乙方不能安排勞務人員新的崗位的,則乙方也有權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需支付的賠償金、經濟補償金由甲方承擔和支付,如乙方先墊付,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4、如發生工傷事故的,需向勞務人員支付的醫療費用、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未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勞務人員)、一次性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等需承擔的全部費用;如發生非因公受傷或患病的或死亡的,需支付給勞務人員的醫療費用、撫卹費、喪葬費、補助金等費用(如法律規定需要支付才承擔,否則不用支付)。
5、按國家法律規定,因勞動關係或勞務關係產生的需向勞務人員支付的其他款項;
6、雙方約定的應支付給乙方的其他費用。
(二)費用的標準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在不違反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前提下由甲方確定,並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務報酬單;
2、勞務派遣服務費標準:______元/人·月。
3、賠償金或經濟補償標準按《勞動合同法》第47條、87條及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由甲方支付(如有);
4、每月應支付的勞務派遣服務費=當月實際使用的勞務人員數×派遣服務費標準/人·月
派遣期不超過半月的,派遣月數按半月計算,派遣期超過半月、不滿一月的,派遣月數按一個月計算。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乙方可委託甲方代為發放或由乙方直接為派遣勞務人員發放。如甲方要求直接向勞務人員發放勞務報酬等,乙方承諾接受並全面配合。
2、勞務派遣服務費按月支付,由甲方於每月10日前將上月費用以轉帳結算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3、在乙方委託甲方代為發放工資或甲方要求直接發放勞務人員勞務報酬的情況下,社會保險費用(包括單位與個人部分)由甲方按月從勞務報酬中扣除,並打入乙方帳户,由乙方依法代繳,並在代繳後的三個工作日內將代繳憑證送甲方審核。
五、甲方權利
(一)安排勞務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勞務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並負責日常管理;
(二)勞務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應在出現相關情形後的5個工作日通知乙方,並於3個工作日後退回乙方,並有權要求乙方在___日內重新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1、在試用期內不能勝任甲方工作要求;
2、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3、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和工作定額任務管理;
4、工作失職,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
5、派遣期未滿,被派遣勞務人員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離崗;
6、其他違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7、勞務人員有以上1-6情形的,甲方應提供充足的證據,如缺少證據導致被生效法律文書裁決屬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則需承擔的法律後果由甲方承擔。
(三)確定和調整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
(四)甲方出資對勞務人員進行業務、技能培訓的,甲方有權就服務期及違約責任等事項,要求乙方與勞務人員變更所籤勞動合同,並相應變更本協議。乙方應將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應交甲方備案;
(五)對勞務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向勞務人員索賠,乙方有責任給予協助;
(六)對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六、甲方義務和責任
(一)對勞務人員的職業道德規範、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二)為勞務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業務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三)若乙方委託甲方代發工資,甲方應按乙方要求代為發放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以及個人應承擔的其他費用等;
(四)凡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情形之外停止派遣或更換勞務人員的,應提前十五日書面向乙方提出,乙方同意後,方能停止派遣或更換勞務人員。
(五)勞務人員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並負責做好現場處理工作和協助乙方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處理(如該勞務人員辦理了社會保險),甲方應保障勞務人員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
(六)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服務費用。
(七)如果因甲方不履行有關法定義務或勞務合同約定義務,而與勞務人員產生糾紛,乙方應訴所需支付的交通費、律師代理費由甲方承擔和支付。或者由乙方委託甲方指定人員參加仲裁或訴訟程序,生效法律文書裁決由乙方承擔的義務最終都由甲方來負責。
七、乙方的權利
(一)對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二)依法維護勞務人員的合法權益;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八、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一)與勞務人員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依法保障勞務人員的合法權益;如因乙方保障勞務人員權益不力,導致甲方捲入糾紛,乙方賠償甲方損失。
(二)按合同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如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要求停止派遣並退回勞務人員,乙方應予接收並依法負責處理,同時按照甲方要求及時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
(三)負責勞務人員檔案管理,負責建立、接轉勞務人員檔案。
(四)負責為勞務人員代辦社會保險。乙方為勞務人員所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的有效單據應各複印一份給甲方人力資源部和勞務人員。
(五)如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按《工傷保險條例》妥善處理,並負責辦理申報和理賠事宜。如有未辦理工傷保險的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按《工傷保險條例》承擔勞務人員的賠償費用。
(六)勞務派遣人員工傷及職業病範圍外的傷、病、亡自擔其責(法定須由用人單位承擔的除外),甲乙雙方協助處理有關事宜。
(七)對勞務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對勞務人員進行索賠。
(八)乙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瞭解勞務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遵紀情況以及甲方對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盡力提供服務。
(九)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應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損失。
(十)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的範圍和限額以乙方已收取的勞務費50%為限。超過部分,甲方放棄追究乙方的賠償責任,如屬向第三方承擔責任的,則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擔。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在合同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國家重大政策改變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通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或解除。
(二)本合同期滿前___日,甲乙雙方應就本合同是否終止或續訂或重新簽訂進行協商,並按協商結果辦理終止或續訂或重新簽訂合同手續、處理有關事項。
十、其他
(一)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無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應本着實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甲乙方各執___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日期:_____年__月__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勞務派遣方合同 篇2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國勞動法》和《____________市勞動合同條例》等有關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協議並共同遵照執行。
本協議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在協議期內,甲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動合同期限以乙方的使用期限為準。(乙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終止、解除勞務關係的,派遣人員與甲方的勞動合同關係自行終止、解除。)
第一條
根據乙方要求,乙方所需勞務派遣人員實行自行招聘和委託甲方代招聘兩種招聘方式,委託甲方定崗招聘的勞務派遣人員,須嚴格按乙方招聘的要求給予推薦。
第二條、甲、乙雙方間的權利、義務須嚴格按勞動法規及商定協議執行
甲方勞務派遣人員應嚴格遵守乙方的勞動紀律,保質保量的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非定崗招聘的人員應服從乙方的工作崗位安排。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乙方的要求,及時提供符合條件的勞務派遣人員。
2、按照國家、地方的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及時為勞務派遣人員辦理錄用備案、合同簽訂和鑑證等各項用工手續。
3、為勞務派遣人員代繳納養老、工傷、生育、失業、醫療等各項社會保險金及外來人員綜合保險,並負責辦理勞務派遣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社會保險的繳納、申報、申領或關係轉移等相關手續,乙方予以配合。
4、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跟蹤服務,協助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廠紀、廠規培訓,國家法律、法規的教育。
5、對乙方依法解除、終止派遣人員勞務關係的,應及時為其辦理勞動關係中止和社會保險中止等事宜。
6、甲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由甲乙雙方保存。
7、甲方配合乙方處理乙方與勞務派遣人員因用工關係所產生的糾紛。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建立勞務派遣關係前,應向甲方書面申請並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等相關材料及複印件。
2、負責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衞生規定的工作環境,保證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在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3、乙方根據《勞動法》、《____________市勞動合同條例》、《勞動合同》中約定規定,留用或解除、終止勞務關係的派遣人員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和個人。
4、乙方協助甲方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必要的管理,因乙方不能及時按甲方要求辦理勞動事務代理,所導致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工資拖欠、社會保險遲繳、中斷等,後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務派遣方合同 篇22
甲方(勞動力派遣單位):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派遣人員):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招聘並派遣乙方到____________(被派遣單位)崗位從事工作,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聘用合同期為____個月。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____個月。
第二條甲方負責為乙方核發聘用制工資、代收代繳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並有償提供保管人事檔案。
第三條甲方根據被派遣單位每月提供的薪酬標準,在收到被派遣單位支付的款項後____日內發放給乙方。各項社會保險費用按當地統一的標準和比例,由甲方代收代繳。
第四條在派遣合同期內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令;服從領導,遵守用人單位的勞動紀律、職業道德和崗位職責,執行勞動安全衞生規程,提高職業技能和安全操作水平;忠於職守、履行職責、誠實可靠、作風正派、服從管理、積極完成被派遣單位分配的各項任務,維護企業利益。
第五條乙方在被派遣單位工作期間,按崗位(工種)享受勞動保護用品待遇。
第六條在合同期間乙方違反被派遣單位管理規章或操作規程給被派遣單位造成經濟損失或損害聲譽的,按被派遣單位的有關規定,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在合同期內中遇特殊情況需解除合同時,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與替崗人員妥善辦理交接手續並及時向被派遣單位交回設備、工具等物品後方可離崗,否則造成的有關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提供或泄露被派遣單位的商業祕密,保障被派遣單位的合法權益,維護被派遣單位的利益和社會聲譽,造成不良影響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乙方如因工緻傷、殘、亡,乙方或其家屬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會同被派遣單位協助乙方或其家屬,按國家和當地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九條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1.合同期滿或因故解除;
2.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
3.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違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
4.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泄露企業祕密等,在經濟或企業形象等方面給被派遣單位造成嚴重損失或不良影響;
5.乙方因主觀原因,不能按質按量完成規定的勞動定額和工作任務;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被派遣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7.勞動法律法規確定的其他情形;
8.因被派遣單位生產經營等情況發生變化,業務範圍縮小或取消時,被派遣單位對甲方派出人員進行精簡等原因乙方不能繼續工作的;
9.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十條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被派遣單位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提出解除合同,均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對方。合同期滿,合同自然終止。雙方需要並願意續簽合同時,應在合同到期當月辦妥續簽手續。
第十二條合同期內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或損害對方聲譽的,均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經濟賠償。責任在乙方,除經濟賠償外,還要賠償培訓期間的一切費用。
第十三條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或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後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被派遣單位各持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乙方:(簽字)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證機關(蓋章)____簽證人(簽章)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方合同 篇2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址:
電話: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同意遵照福建省人民政府(閩政〔20__〕27號)文和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着平等自願原則,經友好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派遣人員的數量、崗位、派遣期限
1、乙方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後,根據甲方需求向甲方派遣員工,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派遣員工工作。派遣員工與甲方之間不存在勞動關係。
2、根據甲方需求,乙方派遣符合甲方用工條件的
名員工到甲方從事
等工作,派遣期限
年。
3、在本協議簽定之前,派遣員工曾經與甲方發生的勞動關係及相關責任,由甲方按規定辦理。乙方只承擔與派遣員工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的法律責任。
二、派遣員工的勞務報酬和支付辦法
1、甲方按國家和本省勞動工資有關規定製定派遣員工薪酬制度,並經職代會通過或徵求工會意見後,在派遣員工上崗前將薪酬制度告知派遣員工。
2、甲方可根據派遣員工崗位變動變更派遣員工的報酬。
3、甲方可根據經營效益和派遣員工的技能增長情況增加派遣員工的報酬。
4、甲方可按月向派遣員工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或通過乙方轉付。
5、甲方支付於乙方的派遣員工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6、甲方於每月
日前按時將派遣員工的勞務報酬款轉賬給乙方,逢節假日或雙休日順延。乙方在收到甲方為乙方派遣員工支付的勞務報酬款項時,需在五日內(逢節假日或雙休日順延)將扣除《税法》規定的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後的款額完整打入由乙方辦理的每個派遣員工的銀行工資卡帳户中。
三、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醫療保險和福利待遇
1、社會基本養老保險
(1)甲方應按社會保險規定標準,按派遣員工的基本工資
元/月人×派遣員工數×甲方承擔的各種社會保險比例[按基數
元×(養老保險18%、失業保險2%、),按基數
元×(生育保險0.7%、工傷保險1.5%)]轉交乙方各項保險辦理參保手續。
(2)乙方按上述基數從派遣員工每月報酬中按社會保險規定標準代扣個人應繳納部分(養老保險8%,失業保險1%)。
(3)上述兩項合併後由乙方按月負責辦理繳納手續。各項保險的基數如遇政府政策性調整甲方應按相關規定做相應的調整。如需補交的按規定標準補交。
(4)為了使派遣員工在外派甲方勞務時,偶發工傷事故的待遇能夠落實,本協議一經簽訂,甲方需按約定的基數
即支付當月的工傷生育保險費
元/人,並提供派遣員工的花名冊清單(含身份證號碼),由乙方在收到保險費用的次月向當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投保,逢節假日或雙休日順延。如果甲方未支付保險費用,自甲方接收派遣員工之日起至乙方辦妥保險之日前發生工傷事故,由此而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果乙方收到保險費未按規定時間向當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投保,期間發生了工傷事故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應按約定基數足額繳納保險費用,若乙方未能足額繳納保險費用,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2、醫療保險
按下列第
種方式執行。
(1)醫療保險費用由甲方和派遣員工共同承擔,按當地政府規定的比例,由乙方辦理參保手續,派遣員工醫療待遇按醫保機構規定執行。
(2)甲方承擔為派遣員工購買商業保險的意外傷害和因疾病住院險種的費用,派遣員工發生醫療後的費用,由乙方向商業保險公司辦理申報理賠。超出商業保險理賠金額部分,由甲方參照當地政府醫療規定待遇標準執行。
3、福利待遇
(1)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享有與工作崗位內容相關的福利待遇。
(2)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及其待遇,按甲方制定的規章執行。
4、工傷事故處理
派遣員工在甲方單位工作期間因工負傷,由甲方現場單位負責組織搶救,並及時通知乙方派員協助甲方處理善後工作。甲方應在事故發生後三天內向乙方提供工傷經過報告一份,乙方負責申請工傷認定和傷殘等級鑑定,在勞動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後,工傷保險機構應支付的費用由乙方負責。超過保險機構理賠範圍依據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由企業承擔部分由甲方承擔。如本協議到期終止,本協議的本條款仍有法律溯及力。甲方應對因工傷殘人員、因工死亡家屬履行至國家和本省規定的待遇結束止。甲方與
與派遣員工不存在勞動關係,工傷人員的統計不進甲方的報表,由乙方單位統計上報。
四、派遣員工的管理
1、培訓
(1)派遣員工上崗前由甲方組織培訓學習或委託乙方培訓,合格後派遣員工正式上崗。培訓內容包括與崗位相關的應知應會安全教育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等。
(2)甲方為提高派遣員工技能而出資選送培訓的,由甲方與派遣員工簽訂培訓與服務協議,同時將協議複印一份給乙方備案。
2、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甲方應為派遣員工提供符合國家勞動保護規定的工作場所和條件,以及與崗位相關勞動防護用品。
3、違反規章制度的責任
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應嚴格遵守和履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以及用工單位的商業祕密,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因嚴重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不履行職責或因泄密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追究派遣員工的民事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甲方可將此情況書面告知乙方,乙方配合甲方共同追究派遣員工的經濟賠償。
4、退工
(1)甲方可根據生產經營需要,經與派遣員工協商一致後,變更派遣員工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工作地點。
(2)甲方依據《民法典》第39條規定辭退派遣員工,無需提前通知;因甲方原因需裁減辭退派遣員工的,甲方需在確保乙方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派遣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前提下,將退工單書面通知乙方,其退工單一式三份,説明理由和退工日期,並提供相應證據。其中,一份存根,一份交派遣員工,一份交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開具的退工通知單後,應予以接收並負責辦理解聘手續。
(3)如甲方需派遣員工保守商業祕密,由甲方與派遣員工直接訂立商業保密協議供派遣員工遵守履行。
(4)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嚴重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甲方可將其退回乙方。
(5)因甲方單位規章不合法或單位規章中規定的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的理由不成立(由勞動爭議仲裁部門或人民法院認定),造成乙方向派遣員工承擔的責任應由甲方承擔。
五、費用的結算
1、甲方按時(每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當月派遣員工的勞務報酬分解表及增減員表(電子郵件或傳真),並將各項費用劃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户。乙方在收到各項費用和勞務報酬分解表後五個工作日內須向甲方出具各項費用的正式票據。費用未到乙方賬户,本協議約定的相關條款,如工傷等各項社會保險無法繳交,發票無法開具,工資無法及時發放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勞務派遣服務費
元/人#月
六、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派遣員工的休息休假制度按甲方規定執行。
(2)遵守國家勞動法律、法規,並根據甲方實際情況,依法制定對派遣員工的管理規定與辦法,書面告知派遣員工,同時提供乙方一份備案。
(3)定期組織對派遣員工進行思想、生產技術、安全等方面的培訓和教育,以適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
(4)在符合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條款的範圍內,對派遣員工有退工權,並按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規定向乙方支付退工的補償金或賠償金。
(5)派遣員工在甲方單位服務期間,發生的職務行為過失,造成第三人損害的,該過失行為是維護甲方企業利益的,由甲方承擔相應經濟責任。
(6)為保障派遣員工的合法權益,乙方委託甲方組建工會組織並同意派遣員工參加甲方的工會組織。
2、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建立、解除與派遣員工的勞動關係。
(2)根據有關規定,辦理派遣員工的合法聘用手續。
(3)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並足額繳納派遣員工的各項社會保險費。
(4)教育派遣員工遵紀守法、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嚴守甲方商業祕密,努力工作。
(5)做好派遣員工有關勞動檔案管理。
(6)配合甲方做好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終止工作,並辦理勞保用品的收繳工作。
(7)及時向甲方通報有關國家、省市勞動保障方面新的政策規定,協助做好相應的調整工作。
(8)每月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派遣員工勞務報酬後,應按協議約定時間按時足額發放派遣員工當月勞務報酬。
七、本協議期限
1、本協議期限自*年*月*日起經甲、乙雙方簽章即生效。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如遇特殊情況,一方需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對方,並應徵得對方同意。本協議適用、解除和終止以派遣員工的《勞動合同》的適用、終止或解除為前提。
2、本協議有效期為:
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八、違約責任和本協議爭議處理
1、本協議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均應嚴格履行、信守
。
2、由於一方原因引起的法律或經濟糾紛問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均應根據對方經濟損失情況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經濟賠償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3、甲、乙雙方均按本協議履行各自的責任、權利、義務,若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由爭議方書面告知對方爭議內容,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福州市仲裁委員會裁決。
(2)依法向協議簽約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協議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面晤協商一致後擬就補充協議條款,補充協議和本協議具有產生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條款規定訂立,“事實清楚,條款明確,於法無悖,依約履行”,對雙方都具有一定的法律約束力。
十一、本協議共四頁,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
本協議於*年*月*日在福州市(乙方住所地)簽訂,並履行。
其他附約:
1、甲、乙雙方對本協議全文都具有保密責任和義務。
2、甲方轉入乙方的工資等各種費用轉入如下賬户:
福建省勞務派遣服務有限公司
35
建行福州市城北支行
甲方:
乙方:福建省勞務派遣服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
承辦人:
承辦人:
電話:
電話:
財務聯繫人:
財務聯繫人:
電話:電話:
E-mail:
勞務派遣方合同 篇24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址:
電話:
乙方:________勞務派遣服務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址: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橋大廈
電話: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同意遵照福建省人民政府(閩政〔________〕________號)文和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着平等自願原則,經友好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派遣人員的數量、崗位、派遣期限
1、乙方與派遣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後,根據甲方需求向甲方派遣員工,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派遣員工工作。派遣員工與甲方之間不存在勞動關係。
2、根據甲方需求,乙方派遣符合甲方用工條件的________名員工到甲方從事________等工作,派遣期限________年。
3、在本協議簽定之前,派遣員工曾經與甲方發生的勞動關係及相關責任,由甲方按規定辦理。乙方只承擔與派遣員工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的法律責任。
二、派遣員工的勞務報酬和支付辦法
1、甲方按國家和本省勞動工資有關規定製定派遣員工薪酬制度,並經職代會通過或徵求工會意見後,在派遣員工上崗前將薪酬制度告知派遣員工。
2、甲方可根據派遣員工崗位變動變更派遣員工的報酬。
3、甲方可根據經營效益和派遣員工的技能增長情況增加派遣員工的報酬。
4、甲方可按月向派遣員工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或通過乙方轉付。
5、甲方支付於乙方的派遣員工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6、甲方於每月
日前按時將派遣員工的勞務報酬款轉賬給乙方,逢節假日或雙休日順延。乙方在收到甲方為乙方派遣員工支付的勞務報酬款項時,需在五日內(逢節假日或雙休日順延)將扣除《税法》規定的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税後的款額完整打入由乙方辦理的每個派遣員工的銀行工資卡_______中。
三、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醫療保險和福利待遇
1、社會基本養老保險
(1)甲方應按社會保險規定標準,按派遣員工的基本工資________元/月人×派遣員工數×甲方承擔的各種社會保險比例[按基數________元×(養老保險18%、失業保險2%、),按基數________元×(生育保險0.7%、工傷保險1.5%)]轉交乙方各項保險辦理參保手續。
(2)乙方按上述基數從派遣員工每月報酬中按社會保險規定標準代扣個人應繳納部分(養老保險8%,失業保險1%)。
(3)上述兩項合併後由乙方按月負責辦理繳納手續。各項保險的基數如遇政府政策性調整甲方應按相關規定做相應的調整。如需補交的按規定標準補交。
(4)為了使派遣員工在外派甲方勞務時,偶發工傷事故的待遇能夠落實,本協議一經簽訂,甲方需按約定的基數
即支付當月的工傷生育保險費________元/人,並提供派遣員工的花名冊清單(含身份證號碼),由乙方在收到保險費用的次月向當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投保,逢節假日或雙休日順延。如果甲方未支付保險費用,自甲方接收派遣員工之日起至乙方辦妥保險之日前發生工傷事故,由此而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果乙方收到保險費未按規定時間向當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投保,期間發生了工傷事故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應按約定基數足額繳納保險費用,若乙方未能足額繳納保險費用,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2、醫療保險
按下列第
種方式執行。
(1)醫療保險費用由甲方和派遣員工共同承擔,按當地政府規定的比例,由乙方辦理參保手續,派遣員工醫療待遇按醫保機構規定執行。
(2)甲方承擔為派遣員工購買商業保險的意外傷害和因疾病住院險種的費用,派遣員工發生醫療後的費用,由乙方向商業保險公司辦理申報理賠。超出商業保險理賠金額部分,由甲方參照當地政府醫療規定待遇標準執行。
3、福利待遇
(1)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享有與工作崗位內容相關的福利待遇。
(2)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及其待遇,按甲方制定的規章執行。
4、工傷事故處理
派遣員工在甲方單位工作期間因工負傷,由甲方現場單位負責組織搶救,並及時通知乙方派員協助甲方處理善後工作。甲方應在事故發生後三天內向乙方提供工傷經過報告一份,乙方負責申請工傷認定和傷殘等級鑑定,在勞動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後,工傷保險機構應支付的費用由乙方負責。超過保險機構理賠範圍依據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由企業承擔部分由甲方承擔。如本協議到期終止,本協議的本條款仍有法律溯及力。甲方應對因工傷殘人員、因工死亡家屬履行至國家和本省規定的待遇結束止。甲方與
與派遣員工不存在勞動關係,工傷人員的統計不進甲方的報表,由乙方單位統計上報。
四、派遣員工的管理
1、培訓
(1)派遣員工上崗前由甲方組織培訓學習或委託乙方培訓,合格後派遣員工正式上崗。培訓內容包括與崗位相關的應知應會安全教育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等。
(2)甲方為提高派遣員工技能而出資選送培訓的,由甲方與派遣員工簽訂培訓與服務協議,同時將協議複印一份給乙方備案。
2、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甲方應為派遣員工提供符合國家勞動保護規定的工作場所和條件,以及與崗位相關勞動防護用品。
3、違反規章制度的責任
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應嚴格遵守和履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以及用工單位的商業祕密,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因嚴重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不履行職責或因泄密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追究派遣員工的民事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甲方可將此情況書面告知乙方,乙方配合甲方共同追究派遣員工的經濟賠償。
4、退工
(1)甲方可根據生產經營需要,經與派遣員工協商一致後,變更派遣員工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工作地點。
(2)甲方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辭退派遣員工,無需提前通知;因甲方原因需裁減辭退派遣員工的,甲方需在確保乙方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派遣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前提下,將退工單書面通知乙方,其退工單一式三份,説明理由和退工日期,並提供相應證據。其中,一份存根,一份交派遣員工,一份交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開具的退工通知單後,應予以接收並負責辦理解聘手續。
(3)如甲方需派遣員工保守商業祕密,由甲方與派遣員工直接訂立商業保密協議供派遣員工遵守履行。
(4)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嚴重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甲方可將其退回乙方。
(5)因甲方單位規章不合法或單位規章中規定的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的理由不成立(由勞動爭議仲裁部門或人民法院認定),造成乙方向派遣員工承擔的責任應由甲方承擔。
五、費用的結算
1、甲方按時(每月____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當月派遣員工的勞務報酬分解表及增減員表(電子郵件或傳真),並將各項費用劃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户。乙方在收到各項費用和勞務報酬分解表後五個工作日內須向甲方出具各項費用的正式票據。費用未到乙方賬户,本協議約定的相關條款,如工傷等各項社會保險無法繳交,發票無法開具,工資無法及時發放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勞務派遣服務費________元/人#月
六、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派遣員工的休息休假制度按甲方規定執行。
(2)遵守國家勞動法律、法規,並根據甲方實際情況,依法制定對派遣員工的管理規定與辦法,書面告知派遣員工,同時提供乙方一份備案。
(3)定期組織對派遣員工進行思想、生產技術、安全等方面的培訓和教育,以適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
(4)在符合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條款的範圍內,對派遣員工有退工權,並按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規定向乙方支付退工的補償金或賠償金。
(5)派遣員工在甲方單位服務期間,發生的職務行為過失,造成第三人損害的,該過失行為是維護甲方企業利益的,由甲方承擔相應經濟責任。
(6)為保障派遣員工的合法權益,乙方委託甲方組建工會組織並同意派遣員工參加甲方的工會組織。
2、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建立、解除與派遣員工的勞動關係。
(2)根據有關規定,辦理派遣員工的合法聘用手續。
(3)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並足額繳納派遣員工的各項社會保險費。
(4)教育派遣員工遵紀守法、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嚴守甲方商業祕密,努力工作。
(5)做好派遣員工有關勞動檔案管理。
(6)配合甲方做好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終止工作,並辦理勞保用品的收繳工作。
(7)及時向甲方通報有關國家、省市勞動保障方面新的政策規定,協助做好相應的調整工作。
(8)每月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派遣員工勞務報酬後,應按協議約定時間按時足額發放派遣員工當月勞務報酬。
七、本協議期限
1、本協議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經甲、乙雙方簽章即生效。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如遇特殊情況,一方需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對方,並應徵得對方同意。本協議適用、解除和終止以派遣員工的《勞動合同》的適用、終止或解除為前提。
2、本協議有效期為:
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八、違約責任和本協議爭議處理
1、本協議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均應嚴格履行、信守。
2、由於一方原因引起的法律或經濟糾紛問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均應根據對方經濟損失情況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經濟賠償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3、甲、乙雙方均按本協議履行各自的責任、權利、義務,若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由爭議方書面告知對方爭議內容,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下述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福州市仲裁委員會裁決。
(2)依法向協議簽約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協議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面晤協商一致後擬就補充協議條款,補充協議和本協議具有產生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條款規定訂立,“事實清楚,條款明確,於法無悖,依約履行”,對雙方都具有一定的法律約束力。
十一、本協議共四頁,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協議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福州市(乙方住所地)簽訂,並履行。
其他附約:
1、甲、乙雙方對本協議全文都具有保密責任和義務。
2、甲方轉入乙方的工資等各種費用轉入如下賬户:
________勞務派遣服務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行________市________支行
甲方:乙方:________勞務派遣服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承辦人:承辦人:
電話:電話:
財務聯繫人:財務聯繫人:
電話:電話:
E-mail:
勞務派遣方合同 篇25
甲方:(派遣單位)
乙方:(研修人員)
甲方與乙方就派遣乙方赴日本研修一事,經友好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派遣國家、地區、企業名稱
一、派遣國家:日本
二、派遣地區:
三、接收企業名稱:
第二條 研修內容 (從事工作工種)
第三條 派遣時間 合同期為 年,自乙方離開大連之日起。
第四條 乙方待遇
一、在日本期間,乙方每月應得研修津貼 萬日元,其中 萬日元 由日方企業直接付給乙方,餘額和加班費則由日方企業存入乙方銀行帳户,歸國前一次性發放。
二、乙方赴日本企業的國際間旅費由甲方承擔,圓滿完成合同後回國旅費由 承擔。如因乙方個人原因提前回國,回國路費由乙方負擔。
三、由日方企業按照其與甲方簽訂的合同向乙方無償提供勞動保護用品、住宿、炊事用具和一定的文化生活條件。
四、由日方企業依其本國政府的規定為乙方辦理研修生綜合保險(慢性病、牙病治療費、妊娠治療費不予承保,乙方自行負擔,休息期間無工資),税金、上下班交通費均由日方或甲方負擔。 乙方在合同期間因工作致病、殘、亡所發生的醫療費、補償費、回國的國際旅費、喪葬費及撫卹金由日方企業依保險合同的規定及日本國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辦理,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和其它責任,但甲方負責與有關部門交涉救治傷者並負責將因工死亡者的遺物運回國內,連同賠償金或撫卹金一併付給乙方家屬。
乙方非因工所致病、殘、亡,如在承保範圍內,由保險公司依保險科目賠付醫療費、賠償金;如不在承保範圍內,其醫療費等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和其它責任,但甲方負責與有關部門交涉救治傷者並負責將死亡者的遺物運回國內交付乙方家屬,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或其家屬支付。如因個人原因致病、殘,乙方需提前回國,其旅費由乙方自行負擔。乙方在合同期內,若發生自傷、自殺,保險公司(含日方企業)不予賠付時,由此發生的醫療費、提前回國旅費、喪葬費、運費等均由乙方或其家屬自行負擔,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和其它責任。(如甲方為協助乙方和外國有關方面先行墊付了上述有關費用,甲方有權通過日方從乙方的研修津貼中直接抵扣。)
第五條 各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負責對外簽訂勞務合同,並向乙方如實介紹勞務項目的有關情況。
2、辦理乙方出國前的培訓和各項出國手續。
3、落實日方接收企業,在乙方抵達日本時的接站、住宿和工作安排等。
4、負責乙方在國外期間的管理工作,隨時與日方企業聯繫,保障乙方的 合法權益。
5、處理乙方在國外期間傷亡的善後事宜。
6、負責乙方行為擔保交付的房屋產權證或繳納的行為保證金的管理和返還。如乙方圓滿完成研修任務,甲方應在一週內將行為保證金本息全額返還 給乙方。
二、乙方責任
1、出國前 (1)乙方應如實向甲方提供個人簡歷、政審材料及與所在工作單位簽署 的合同。(2)到指定部門進行出國前體檢,費用自負。(3)向甲方交付辦理出國護照、簽證手續費、培訓費及其它甲方為乙方 出國先行墊付的費用,此費包含在25%的管理費中。(4)向甲方繳納行為保證金1萬元人民幣或提供履約抵押保證有效的房屋 產權證。 (5)負擔出入境的行李超重費。
2、出國後 (1)遵守外事紀律,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領導和管理,嚴格遵守外派人員守則,維護國家聲譽。(2)遵守日本國的法律、法令和社會公德,尊重當地風俗習慣。 (3)服從日方企業對乙方工作的分配和指導,按日方企業的要求認真完成自己承擔的工作,遵守日方企業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對個別人員因勞動態度惡劣、違法違紀,日方有權做好記錄,終止其合同提前送回中國,乙方需 向甲方和日方企業賠償經濟損失。(4)不得因任何原因和為任何目的聚眾鬧事、參加罷工等政治活動、工人運動及宗教活動。(5)合同期滿或需提前回國時,乙方應按甲方安排的時間準時回國,不得前往第三國或在當地滯留不歸。回國後7日內將護照交還甲方,甲方返還護照押金,否則超期一天,罰扣押金金額的10%(按市外辦和財政局的要求辦理)。
第六條 違約與索賠 如發生以下情況之一者,將視為乙方違約。根據甲方與日方所籤合同規定, 除乙方須負擔其往返國際旅費外,甲方有權根據情節輕重向乙方索賠損失。
一、故意隱瞞或虛報自己的勞動技能及健康狀況,導致不能勝任工作而在 工作期滿前回國者。
二、不遵守所在國的法律,嚴重侵犯當地的風俗和宗教習慣者;不遵守外事紀律,造成嚴重後果者;打架鬥毆,酗酒鬧事,盜竊企業或他人財物者;參與、組織、煽動罷工、示威等政治活動或宗教活動者。
三、不服從日方企業的管理,不遵守日方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不聽從日方企業的工作安排和指導者;擅自在業餘時間打工者,或在合同期內私自出走, 或合同期滿不按時回國者。
四、拒不服從甲方的管理,威脅、恐嚇、騷擾甲方管理人員者。
五、因個人原因造成自身或她人懷孕以及造成其它身心精神損害或不良影響者。
如發生以下情況之一者,將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向甲方索賠損失。
一、甲方與日方所籤合同有損於研修人員合法權益。
二、甲方向乙方變相超標準收取費用。
三、甲方未履行本合同書中第五條第一款所列的相關責任。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因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和我國與派駐國家關係惡化及兩國法律、法規、政策發生變化,派駐國家治安及經濟情況嚴重惡化造成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 的,甲乙雙方同意互不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仲裁 如在合同執行中,甲乙雙方產生異議或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若不能達成協議,則任何一方有權將未能協商解決的異議或糾紛提交合同履行地大連市的有關司法機關裁決,適應法律為中國法律。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並經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勞務派遣方合同 篇26
勞務輸入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係,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勞務人員的工作。現就有關問題簽訂本合同:
一、勞務人員的數量、條件、派遣期、試用期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派遣_______名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勞務人員的具體工作,並向乙方支付勞務服務費用。派遣期_______年,試用期_______個月。
勞務人員須具備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勞務的方式:按照用工單位的生產需要,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二、勞務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勞務人員由乙方負責按照合同條款條件組織招錄,也可由甲方進行推薦,按照擇優的原則確定派遣勞務人員。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清單》,並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修改《勞務派遣人員清單》,並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三、勞務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終止。
四、費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用包括: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
2.甲方應承擔勞務人員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
3.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勞務派遣服務費用;
4.用於勞務人員的一次性費用:勞動合同鑑證費、勞務人員的體檢費等。
(二)費用的標準: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按國家和省的規定由甲方確定,並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務報酬單;
2.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數額按雙方約定的標準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
3.勞務派遣服務費標準: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從以下兩種標準中任選一種。(√×)
(1)乙方委託甲方代發勞務人員工資,乙方收取____________元/人·月的勞務派遣服務費。( )
(2)若由乙方直接發放勞務人員工資,乙方收取____________元/人·月的勞務派遣服務費。( )
4.一次性費用標準為:勞動合同書及鑑證費用由甲方按實際發生數支付;其他一次性費用經甲、乙雙方協商後由甲方承擔。
每月應支付的勞務派遣服務費=當月實際使用的勞務人員數×派遣服務費標準/人·月×派遣月數
當月實際使用的勞務人員數以雙方簽字蓋章的《勞務派遣人員清單》人數為準。
派遣期不超過半月的,派遣月數按半月計算,派遣期超過半月、不滿一月的,派遣月數按一個月計算。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由乙方以書面正式委託形式,委託甲方代為發放;(具體操作按委託書麪條款執行)或由乙方直接為派遣勞務人員發放。
2.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由乙方提供繳納清單,繳納期限經甲方確認後,支付給乙方按期繳納。
3.勞務派遣服務費按_______(月、季)支付,由甲方於______________將當_______(月、季)費用以轉帳結算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4.勞動合同書及鑑證費用,由乙方開據正式單據交給甲方確認後,甲方支付給乙方。其他一次性費用,支付時間根據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後確定。
5.勞務人員個人需承擔的費用,由甲方按月從勞務人員工資中扣除,並打入乙方帳户。
五、甲方權利
(一)安排勞務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勞務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並負責日常管理;
(二)勞務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提前3日通知乙方,並於3日後退回乙方,並有權要求乙方在_______日內重新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1.在試用期內不能勝任甲方工作要求;
2.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3.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和工作定額任務管理;
4.工作失職,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
5.派遣期未滿,被派遣勞務人員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離崗。
(三)確定和調整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
(四)甲方出資對勞務人員進行業務、技能培訓的,甲方有權與勞務人員簽訂培訓服務合同,約定服務期及違約責任,並書面通知乙方;
(五)對勞務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向勞務人員索賠,乙方有責任給予協助;
(六)對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六、甲方義務和責任
(一)對勞務人員的職業道德規範、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二)為勞務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業務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三)若乙方委託甲方代發工資,甲方應按乙方出具委託書要求代為發放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和扣繳個人社會保險費用以及個人應承擔的其他費用等;
(四)凡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情形之外停止派遣或更換勞務人員的,應提前_______日書面向乙方提出,乙方同意後,方能停止派遣或更換勞務人員。
(五)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時,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並負責做好現場處理工作和協助乙方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處理。
(六)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勞務費用。
七、乙方的權利
(一)對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二)依法維護勞務人員的合法權益;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八、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一)與勞務人員建立勞動關係,簽訂勞動合同,並進行鑑證,並負責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按合同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對於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要求停止派遣並退回乙方的勞務人員,乙方應予接收並負責處理與勞務人員之間的勞動關係,同時按照甲方要求及時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
(三)負責勞務人員檔案管理,負責建立、接轉勞務人員檔案。
(四)負責為被派遣勞務人員辦理社會保險。
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標準由乙方按相關規定計算並書面通知甲方。乙方為勞務人員所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的有效單據應複印一份給甲方。
(五)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按《工傷保險條例》妥善處理,並負責辦理申報和理賠事宜。
(六)對勞務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對勞務人員進行索賠。
(七)乙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瞭解勞務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遵紀情況以及對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盡力提供最佳服務。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在合同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國家重大政策改變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通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或解除。
(二)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日,甲乙雙方應就本合同是否終止或續訂進行協商,並按協商結果辦理終止和續訂合同手續。如不及時辦理終止或續訂手續,合同終止後,甲方仍繼續使用被派遣勞務人員,則視為續訂同一期限的派遣協議,甲乙雙方應當及時補辦派遣協議手續。
十、其他
(一)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無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應本着實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屬地仲裁機構提起仲裁或向甲方或乙方屬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乙方各執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勞務派遣方合同 篇27
勞動合同(勞務派遣模板)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______
乙方(勞 動 者):______
籤 訂 日 期: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
注 意 事 項:
1. 本合同文本供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2.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向勞動者出具依法取得的《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
3. 勞務派遣單位不得與被派遣勞動者簽訂以完成一定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勞動者。
4.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將其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容告知勞動者。勞務派遣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
5. 勞動合同應使用藍、黑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確需塗改的,雙方應在塗改處簽字或蓋章確認。
6. 簽訂勞動合同,勞務派遣單位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應簽字或蓋章;被派遣勞動者應本人簽字,不得由他人代簽。勞動合同交由勞動者的,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單位不得代為保管。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
勞務派遣許可證編號: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
注 冊 地:______
經 營 地: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
(或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證件號: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
經常居住地(通訊地址):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______
1.二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試用期至多約定一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由甲方派遣到______ (用工單位名稱)工作,用工單位註冊地______ ,用工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 。派遣期限為______ ,從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 。
第三條 乙方同意在用工單位______ 崗位工作,屬於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工作崗位,崗位職責為______日。
第四條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和用工單位的管理,遵守甲方和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按照用工單位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相應的質量要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崗位執行下列第______種工時制度:______
1. 標準工時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1天。
2. 依法實行以______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 依法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第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嚴格遵守關於工作時間的法律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與身心健康,確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經依法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並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第七條 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帶薪年休假、婚喪假、產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第八條 經甲方與用工單位商定,甲方採用以下第______種方式向乙方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於每月:______日前足額支付:______
1. 月工資______元。
2. 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為______。
3. 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月基本工資______元,績效工資計發辦法為______ 。
4. 約定的其他方式______。
第九條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計發標準為或______元。
第十條 甲方不得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乙方從甲方獲得的工資依法承擔的個人所得税由甲方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一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甲方應按照不低於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按月向乙方支付報酬。
第十二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與用工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向乙方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第十三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合理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用工單位連續用工的,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五、社會保險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依法在用工單位所在地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告知乙方,併為乙方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提供幫助。
第十五條 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當會同用工單位及時救治,並在規定時間內,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其享受工傷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甲方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乙方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乙方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請工傷認定申請。
六、職業培訓和勞動保護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必需的職業能力培訓,在乙方勞務派遣期間,督促用工單位對乙方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乙方應主動學習,積極參加甲方和用工單位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落實國家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並在乙方勞務派遣期間督促用工單位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第十八條 甲方如派遣乙方到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崗位,應當事先告知乙方。甲方應督促用工單位依法告知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和培訓,提供必要的職業危害防護措施和待遇,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為勞動者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在乙方上崗前、派遣期間、離崗時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九條 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乙方對用工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應當依法變更勞動合同,並採取書面形式。
第二十一條 因乙方派遣期滿或出現其他法定情形被用工單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對其重新派遣,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情形的,甲方可以依法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同意重新派遣的,雙方應當協商派遣單位、派遣期限、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等內容,並以書面形式變更合同相關內容;乙方不同意重新派遣的,依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甲方應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當配合甲方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以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協商、申請調解或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用工單位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和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九、其他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中記載的乙方聯繫電話、通訊地址為勞動合同期內通知相關事項和送達書面文書的聯繫方式、送達地址。如發生變化,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 雙方確認:均已詳細閲讀並理解本合同內容,清楚各自的權利、義務。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勞動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至少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
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1:
續 訂 勞 動 合 同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續訂本合同。
一、甲乙雙方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確定續訂合同期限:______
1.固定期限:自 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止。
二、雙方就有關事項約定如下:______
1.______;
2.______;
3.______。
三、除以上約定事項外,其他事項仍按照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的約定繼續履行。
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
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2:
變 更 勞 動 合 同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自 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對本合同作如下變更:______
1.______;
2.______;
3.______。
二、除以上約定事項外,其他事項仍按照雙方於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的約定繼續履行。
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
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務派遣方合同 篇28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勞動期限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甲方同意根據乙方工作需要,派遣人員_____名擔任__________工作。
第三條甲方所派遣人員應遵守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服從乙方管理。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乙方負責對甲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第五條乙方承擔甲方派遣人員(本市外)入店車費,負責工作期間住宿。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乙方每月______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甲方所派遣人員工資月____________元。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五、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八條乙方同意付甲方準備金(月總工資的20%)______元,準備金由乙方提供派遣計劃的同時交付,準備金計入首月工資內。
第九條甲方所派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條雙方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雙方當事人在合同期滿30日內可向對方續訂合同。
六、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laowu/4jgqo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