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企聘用合同(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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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企聘用合同 篇1
聘用方:
住所地:
受聘方:
身份證號: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聘用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 工作崗位和工作
根據工作需要,受聘方聘於 部門從事 工作。
二 合同期限
聘用方根據受聘方工作崗位的性質,採用第 種合同形式:
(一)固定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 年。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
(二)無固定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雙方終止本合同。
三 工作時間
(一)聘方採取國家規定的標準工時制,即受聘方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星期一至星期五)。部分管理崗位和業務崗位,因工作性質不同,可在此原則下根據工作需要靈活安排工作時間。
(二)聘用方由於工作經營需要,經與受聘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受聘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加班加點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如屬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延長工作時間的,不受上款規定限制。
四 工資
(一)聘用方根據受聘方的工作崗位性質和薪酬福利制度,採用第 工資制:
1、固定工資制。受聘方固定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 元;
2、底薪+提成工資制。受聘方固定月工資標準(底薪)為人民幣 元,並依業務考核制度,根據受聘方每月完成的業務額,發放業務考核工資;
3、業務提成制。聘用方對受聘方採用鬆散式管理。受聘方按一定比例享受業務提成。聘用方以此作為受聘方每月薪酬發放薪資。
(二)聘用方每月 日為發薪日。
(三)聘用方安排加班加點的,按《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四)受聘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工資按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五)受聘方在工作時間內,按國家規定履行國家和社會義務時,工資照發。
(六)受聘方停工期間的工資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七)受聘方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休假權利,休假期間的工資按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聘用方必須為受聘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二)受聘方對聘用方管理人員違規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聘用方接國家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受聘方辦理養老、工傷、醫療、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
(二)受聘方因工緻傷殘、死亡的,按《工傷保險條例》及有關規定處理。
(三)其他福利待遇根據聘用方制定的有關制度執行。享受福利待遇。
(四)聘用方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不斷提高受聘方的福利待遇。
七 工作紀律
受聘方在合同期內應遵守:
(一)遵守聘月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受聘方所接觸的各種文件、資料等信息,均屬聘方商業經營祕密,受聘方有義務對其保密,不得對外擴散。
(三)不得以個人名義在聘用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擔任要職或兼職,或從事與聘用方利益有衝突的業務。
(四)按時完成聘用方指派的工作任務。
(五)積極服從上級主管的工作調動。
(六)愛護聘用方的財產。
(七)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計劃生育政策。
八 合同的變更、解除、重新訂立和終止
(一)聘用方可以根據工作要求,結合受聘方的能力,調整受聘方的工作崗位,以達到人和崗位合理配臵與利用。調整後雙方應就崗位調動事宜變更勞動合同因合同其他因素的變化,經聘用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依法變更聘用合同。變更後的合同或合同條款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方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合同:
1、受聘方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受聘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聘用方規章制度的;
3、受聘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聘用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受聘方未經聘用方許可,違反第七條第二、三款工作紀律的;
5、受聘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方。
1、聘用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經聘用方管理當局決定確需裁減人員的;
2、受聘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聘用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3、受聘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正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三款的規定解除聘用合同:
1、受聘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受聘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受聘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方可以隨時通知聘用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聘用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聘用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1、聘用方依法宣告破產;
2、聘用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消;
3、受聘方死亡。
(七)除本條第五款規定的情形外,受聘方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聘用方。
(八)重新訂立勞動合同:合同期滿,雙方同意延續聘用關係的,在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內雙方重新訂立聘用合同。
(九)合同終止: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合同自行終止。
九 違約責任
(一)聘用方的法律責任
1、聘用方剋扣或者拖欠受聘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受聘方加班加點工資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受聘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聘用方支付受聘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省政府公佈的當年最低工資標準的,要補足低於標準部分,同時,對低於部分每日另按其總額的1%補償員工。
3、聘用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一)款沒有為受聘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給受聘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聘用方按陝西省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賠償受聘方。
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方應一次性發給受聘方經濟補償金:
(1)由聘用方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勞動合同的;
(2)聘用方依本合同第八條第(三)款第1、2、3、4項和第(五)款第2、3、4解除聘用合同的。
5、聘用方依據本合同第八條第(三)款第2項解除聘用合同的,聘用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受聘方一次性醫療補助費。
6、聘用方依本合同第八條第(三)款第2、3、4項解除聘用合同,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受聘方的,支付受聘方一個月平均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
(二)受聘方的法律責任
受聘方違反合同約定解除聘用合同,對聘用方造成損失的,受聘方應賠償聘用方下列損失:
1、聘用方招收錄用受聘方所支付的費用;
2、聘用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三)雙方另外約定以下違約責任:
十 爭議處理
聘用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後,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 條款變更
雙方認為對原訂立條款需要變更重新約定的事項:
十二 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有出入的,按現行勞動法律法規執行。
十三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聘用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十四 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五 合同附件
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聘用方:
法定代表人
受聘方: 年 月 日
私企聘用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聘用期限:
本協議期限為 年。
本協議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
二、聘用期間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
1.工作崗位: 公司銷售部銷售員
2.工作內容: 公司產品的銷售;其它工作;
三、聘用期間的待遇:
1.基本工資:人民幣 元(包括工資 元,交通費 元,午餐補助 元,醫療費 元)。
2.銷售獎勵提成:完成每一單項物業,依據公司銷售部制訂的《銷售費用提取及銷售人員獎勵辦法》中有關條款執行。
四、勞動紀律:
乙方應認真學習並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本企業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工作程序及勞動紀律,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業務培訓和學習活動,不斷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五、勞動時間及勞動保護:
1.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定時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節假日及公休日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
3.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等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六、相關事宜:
乙方與甲方簽定本協議時,應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及相關合同,並結清一切相關事宜,乙方如未與原單位解除合同,並同甲方簽署本協議,由此所產生的一切法律問題及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七、協議的變更、解除:
1. 簽訂本協議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協議相關內容。
2.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3.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1).在聘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 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協議:
(1).在聘用期內,甲方不按照本協議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2).在聘用期內,甲方違反勞動合同及國家法規給乙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八、其它:
本協議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及公司有關規定相悖的,甲乙雙方協商後,按有關規定執行。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私企聘用合同 篇3
聘用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聘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鎮人民政府的要求和當前食堂工作的實際需要,對鎮人民政府機關食堂的原服務人員由甲方聘用為食堂工作人員,為進一步明確甲、乙方雙方在聘用期間各自的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簽訂本聘用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聘用期年。自20__年月日起到200年月日止,合同期屆滿本聘用合同自然終止。如在聘用期間因故終止合同或本聘用合同期滿續聘,必須提前天通知對方,並應當協商解決,簽訂續聘合同或終止聘用合同。
第二條工作崗位
乙方受聘用後,一般情況下仍保持其原工作崗位。但在聘用期間,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對乙方實行每週工作天,每天工作小時的工作制度;
2、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或採取調休方法);
3、甲方為乙方提供一定的工作和生活環境條件;
4、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設備或用品。
第四條工作報酬和待遇
1、甲方每月支付給乙方工資元;
2、甲方免費供給乙方工作日每天的早、中、晚工作餐;
3、甲方根據其財力和乙方的表現,為乙方不定期的調整工資;
4、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和其財力為乙方交納養老保險金和其他社會保險金(按規定由乙方本人交納的部分在乙方的工資中扣除)。
甲方給予乙方的工資等勞動報酬,不得低於乙方在20__年度在食堂工作所獲勝的收入水平。
第五條工作制度和紀律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2、乙方必須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各工種間要密切配合、相互協作;
3、乙方對甲方分配或調整工作崗位應當無條件服從,並要盡心盡力、熱情周到、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各項服務工作任務;
4、乙方在經辦採購商品或接待中對現金的往來,必須執行甲方的操作規程和財務制度,如必須憑原始單據甲方財務處結帳,並做到日結月清等。
第六條獎勵和懲處
甲方有權按照乙方的工作實績和貢獻大小給予適當物質獎勵或增加一定數量的
工資,同時也有權根據乙方表現或違規情節給予減少或扣除獎金等適當處罰。
第七條聘用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在聘用後一年內,甲方不得無故解除與乙方的聘用關係。
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變更或解除本聘用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在一年內或一個月內請假天以上或曠工天以上的;
2、患有不適宜食堂工作疾病或非因公負傷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意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3、嚴重違反甲方制定的工作紀律或規章制度的;
4不完成工作任務或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甲方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的;
5、失職或嚴重失職,對甲方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的;
6、觸犯刑法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其他必須變更聘用合同或無法繼續履行聘用合同的。
但無論任何理由,凡變更聘用合同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的,均應提前天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辦理相關手續。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本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的,乙方有權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甲方應當在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全部工作報酬;
2、一方無本聘用合同約定理由單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另一方有權要求對方補償相當於該聘用人月工資的違約金;
3、一方違反本聘用合同,另一方有權要求對方賠償經濟損失,並支付違約金元。
第九條其他約定
1、本聘用合同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應當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2、本聘用合同經雙方簽名後即生效。如需要修改、補充本聘用合同的,雙方應當進行協商,經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聘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聘用合同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4、本聘用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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