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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勞動合同書(精選27篇)

物業管理勞動合同書(精選27篇)

物業管理勞動合同書 篇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物業管理勞動合同書(精選27篇)

性質:股份制

法定地址:

現任法人代表:。

乙方(職工)姓名:

性別: 年齡: 學歷

籍貫:xx省xx市(縣)

身份證號碼:。

甲方因工作(生產)需要,招(聘、僱)乙方為職工(員工)。甲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供雙方遵守執行。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x種類型執行)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x年xx月xx日起至x年xx月 止,共xx年。

2、試用期從x年xx月xx日起至x年xx月xx日止共xx個月。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生產)需要,應聘在x部門崗,負責工作,兼做工作。

乙方在合同期內,按本崗位職責要求,完成甲方安排的正常工作(生產)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應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二條、五十三條、五十四條的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衞生制度;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

2、甲方應當執行國家、省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規定。

3、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勞動安全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語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若因乙方違規操作造成人身傷害及各項損失的應由乙方負主要責任。

4、甲方參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和標準,公司為工作滿一年員工(乙方)按月向社會勞動保障機構繳納保險基金。乙方按規定應繳納的保險基金,由甲方按月在乙方工資中代扣。具體實施辦法詳見公司有關規定。

5、在正常迫使操作工作條件下,乙方因工負傷,經三亞市勞動部門事故鑑定科鑑定後,甲方應積極負責治療,直至醫療終結;治療期間為乙方支付必要的專項醫療費,支付基本工資或生活費,傷病癒後安排乙方力所能及的工作。具體實施辦法見公司財務有關規定,並參照國家、省有關規定。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和女工孕期、產假期、哺乳期以及乙方符合計劃生育子女勞保醫療等各種待遇按公司有關規定和參照國家、省、市規定標準執行。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根據乙方現任職務、工作崗位以及本單位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近按月工資發放。但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應得的工資不得低於三亞地區最低工資標準。

乙方試用期工資x元;試用期滿乙方工資x元;其中,基本工資x元;津貼及補助等按補充規定發放。

2、甲方於每月xx日為發薪日。甲方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按勞動部發(94)481號《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辦法》辦理。

3、乙方每日工作時間為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為四十八小時。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需乙方配合超時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具體實施辦法見公司有關規定。

五、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以及甲方《員工守冊》和各項有效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積極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1、有下列情況之一,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合同期滿,自然終止;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的;

(3)符合《勞動法》第二十五條和第三十二條規定的;

(4)經有關部門批准到國外或港澳定居的;

(5)甲方按《勞動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裁減人員的。

2、符合《勞動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十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解除勞動合同(含辭職)應當提前十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3、由於情況變化,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責任大小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和法律責任。

2、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經三亞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認定後,應立即糾正,繼續履行合同,並補發乙方被解除合同期間的工資和勞保福利。

3、乙方違反本合同擅自離職,應賠償甲方的損失,如經過專業培訓,還應賠償培訓費。具體按有關財務規定執行。

八、雙方另約定的事項

甲方按國家《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負責被招用的已婚育齡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管理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服從甲方及屬地計劃生育部門的管理,接受監督檢查。

九、其他

1、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規定辦理。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十、甲、乙雙方蓋章簽名

甲方:日期:

乙方: 日期:

註明:

1、合同一份由甲、乙雙方協商簽訂。

2、合同代簽無效,塗改處必須加蓋校對章。

物業管理勞動合同書 篇2

用人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公司地址:

受 用 人: (以下簡稱乙方) 受用人身份證號:

甲方根據公司需求本着公開招聘、招收、自願報名、全面考核、 擇優錄取的原則,招聘乙方為甲方的勞動合同制員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為明確用人單位和受用人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平等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條約如下: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有效期屆滿,合同自行終止,若需要續約,需甲乙雙方重新簽訂合同。

第二條 工作時間

1.甲方實行國家的以下第 種工作制度:

A,標準工作制,即每日工作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

B.不定時工作制。

C.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第三條 工作內容及工作條件

1、甲方根據企業經營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從事 保安 工作。乙方確認工作責任後,必須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2、乙方需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職責按時、保質地完成工作任務。

3、乙方應本於工作職責道德、專業技術技能指導等進行培訓,乙方應接受公司教育培訓考核。

4、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場地、設備、設施和必要的防護用品,保障乙方在人身安全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5、根據乙方的能力及表現,甲方可變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權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在任何情況下,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最後決定。

第四條 勞動報酬

1、甲方現行工資制度標準及崗位區別,確定乙方月基本工資為人民幣 元。其餘福利發放按公司規定及經營狀況確定。

2、甲方實行新工資制度調整工資水平或調整乙方工作崗位時,根據按勞分配為主的原則,調整乙方的工資額。

3、甲方應嚴格執行《企業職工最低工資規定》等有關報酬方面規定。

4、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或銀行轉帳的形式向乙方發放上月的工資及各類福利。如公司遇特殊情況可適當推遲幾天,乙方個人所繳納的各類社會保險費及工資個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五條 勞動保險、福利待遇

1、 乙方在職期間應享受由甲方提供福利待遇與勞動保護。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其停工醫療期限和有關待遇按勞動相關規定執行。

2、 乙方因生、老、病、傷、殘、死等,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相關規定辦理。

第六條 規章制度

1、 甲方應建立和完善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規章制度。

2、 乙方應自覺遵守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維護甲方利益和聲譽,嚴守商業機密。

3、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可按照獎懲規定給予乙方批評、教育、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第七條 勞動合同終止條件

1、 勞動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終止合同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終止。勞動合同期滿,由於工作需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定勞動合同。

2、 有下列情況之一,雙方均可無條件解除勞動合同:

(1) 經由雙方協商同意終止。

(2) 遇不可抗因素,無法履行勞動合同時。

3、 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 在試用期內,證實乙方不符合甲方錄用條件時。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時。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傷害公司信譽,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時。

(4) 乙方違反我國法律法規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 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提供前三十天書面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又無法勝任甲方另行安置適當之工作時。

(2) 乙方無法勝任勞動合同約定這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適應所有工作時。

(3) 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時,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議無法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時。

(4)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 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 在試用期內的;

(2) 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務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時;

(3)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強迫乙方勞動時;

6、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並進行交接。但甲方辭退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乙方及辭退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乙方除外。

第八條 保密規定

1、 乙方不得製作、收發、傳遞、使用、複印、摘抄、保存和銷燬屬於公司祕密的文件、資料和其它物品。不得使用、保存和銷燬屬於公司祕密的設備或者產品。

2、 乙方不得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祕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祕密,不準通過其它方式傳遞公司祕密。

3、 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經濟、直至刑事責任:

(1) 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祕密,造成嚴重後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2) 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公司祕密的;

(3) 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4、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得自營、和他人合營、受他人委託經營、兼職從事同甲方相競業的業務或工作,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並收繳乙方因此所得的收入。

第九條 違反勞動合同之責任

1、 乙方違反合同的保密、服務期限、解除合同等相關約定的,應按照上海有關規定賠償之前甲方所支付的培訓費、招錄費或保密約金,並按照公司規章制度處理。

2、 若乙方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導致被解僱,甲方將不予賠償,同時可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條 因本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應當先自行協商調解;調解不成,爭議一方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訴,由勞動爭議仲裁不服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因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附件為:1.公司規章制度 2.受用人身份證明文件

第十三條 本勞動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本合同由雙方簽字,並於甲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附:受用人承諾:本人已仔細閲讀並完全瞭解員工守則公司規章制度等文件,且自覺遵守該文件所規定的內容.

用人單位:(公章) 受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居住地址: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物業管理勞動合同書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 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年期限為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到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 部門從事 工作。甲方可參照國家或行業定員定額標準制定工作任務,乙方應按質按量的完成任務。

第三條 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生產安全、防止職業危害規定的勞動環境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提供必須的生產工具和工作場所,執行國家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制度。 甲方應當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如實告知乙方。

第四條 勞動報酬 甲方依據按勞分配原則實行 工資制度,月工資為 元,並執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工資的調整隨國家現行政策由職代會或董事會決定。

工資支付日期為每 日。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第五條 保險福利 甲方按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保障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保險、福利待遇。

第六條 勞動紀律 甲方依法制定企業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應自覺遵守,服從甲方的管理。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依照有關規定進行獎懲。

第七條 合同終止條件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即行終止。是否續訂,應於合同期滿前 日進行協商。到期即時辦理終止或續訂手續。逾期未辦理,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解除合同條件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符合《勞動法》第二十五條、二十六條、二十七條規定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符合《勞動法》第三十一、三十二條規定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符合《勞動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合同。

第九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方違反國家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按每月 元乘以未履行合同的月數,支付給乙方違約金。

乙方違反國家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按每月 元乘以未履行合同的月數,支付給甲方違約金。

第十條 保守商業祕密 甲方依法制定保守商業祕密的制度,乙方應當遵守。乙方違反保密制度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十一條 其他協商條款。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及遇有國家有關政策調整時,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第十四條 雙方因履行、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也可按有關規定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業管理勞動合同書 篇4

委託方(甲方,業主委員會):

受託方(乙方,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x州小區(大廈)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甘肅省物業管理方面的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物業管理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蘭州市城關區路的範圍內的物業委託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

二、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物業範圍的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走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和管理;?

3.清潔衞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後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物業範圍內所有營業場所;

7.車輛行駛及停泊;

8.物業檔案管理;

9.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 委託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託乙方實施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將專用基金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0.5%)——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平方米,員工宿舍——平方米),按月租金——元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五條規定的目標和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作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工作,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係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二、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際管理目標、經濟指標的實施,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定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賬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賬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着高效.、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機構和人員;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和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

9.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五條 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一、各項管理指標執行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年內達到——標準。

二、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萬元,合理支出——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作為經營收入

第六條 風險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二、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3天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四、如由於乙方過錯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七條 獎罰措施

一、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獎勵乙方。

二、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施?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元(全國),元(省),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得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四、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至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户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合同更改、補充及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3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三、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九條 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颱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乙方:

代表:

甲方:

物業管理勞動合同書 篇5

甲方:x區x住宅區業主委員會(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

代表人:x

乙方:深圳x發展公司

法人代表:x

經x住宅區業主大會年月日投票表決同意:直接聘請x發展公司為x住宅區(以下簡稱“本住宅區”)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為保障管理服務正常運行、規範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物業管理條例》、《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本合同的甲、乙雙方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1、住宅區位置:深圳市羅湖區_______。

2、佔地面積:_____平方米。

3、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積:_____平方米(分別為別墅_____平方米、複式別墅_____平方米、高層_____平方米、多層_____平方米);商業面積:_____平方米;服務樓面積:_____平方米(含首層停車庫);其它面積(配電房、地下室等)_____平方米。

4、住宅户數:_____户(截止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業主入夥户數_____户,_____户未入夥)。

5、物業類型:混合住宅小區。

第二條委託管理服務事項

1、本住宅區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本住宅區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污水管、垃圾房、共用照明、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供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住宅區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住宅區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籃球場、兒童遊樂園、康樂設施、中心廣場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本住宅區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小區消殺;公共區域綠化等。

6、本住宅區交通、車輛行駛、停泊及管理。

7、本住宅區的安全管理,實行24小時封閉式管理,對規劃紅線內範圍進行全天候安全監控和巡視,實行外來人員檢查登記出入制度,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做好小區的保安工作。

8、本住宅區的社區文化的開展建設。

9、本住宅區物業、業主、管理服務檔案、資料的建立、保管和使用的管理。

10、以及相關法規和行業政策規定的,和在本合同簽訂後新規定的應由物業管理公司承擔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管理服務期限為3年。自201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審定乙方提出的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和決算。

2、對乙方的管理服務水平進行季度或年度全面考核評定,如聘請專業公司需要支付費用的,則該費用從物業收費中支出。如未達標或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本住宅區業主公共利益的重大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提前單方終止合同。

3、聘請獨立審計機構每年對有關賬目進行審計,審計費用在物業收費中列支。如乙方提供虛假或失實的賬冊、傳票等致使甲方利益嚴重受損的,甲方有權提前單方終止合同。

4、支持乙方向不按合同規定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業主催繳物業管理服務費;不慫恿、煽動業主不繳物業管理服務費;反對業主無理拖欠物業管理服務費,致使其他繳費業主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行為。乙方應作好對欠費業主的催繳、統計、記賬工作,確保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收繳率不低於總應收費的98%,如無故達不到該收繳率,則低於的部分以乙方的佣金抵扣。

5、業主應自覺按時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不得拖欠。逾期欠費業主將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標準計算繳納滯納金。乙方有權對欠費超過1個月的業主進行公示通報;對欠費超過3個月的業主,可提起訟訴追討,敗訴方除補繳物業管理費外,還應承擔勝訴方合理的律師費用。

6、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8、有關法規政策規定的應由甲方承擔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全面執行本合同附件《深圳市羅湖區x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方案》(以下簡稱“服務方案”)。

2、完善並制訂與“服務方案”相匹配的管理辦法和操作規程以履行本合同。如超出業主公約與本合同以外製訂涉及業主權利義務的物業管理辦法的,以及向業主收取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費用的,應事先報告並獲得業主大會批准。

3、有權選聘有資質的專業公司承擔本住宅區的單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整體管理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人,不得將任何單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4、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乙方應在本住宅區顯著位置長期公示物業管理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收費標準等內容。

5、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甲方審定後組織實施。

6、購買本住宅區的公共財產及公眾責任險。

7、作為提供物業管理和服務的對價,乙方每年年度終了時按年度物業管理總支出的10%計提物業管理服務佣金(以下簡稱“佣金”)一次。

8、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所有收支賬目,按政府規定由乙方每3個月向業主公佈一次,張貼時間不少於15天,賬目公佈前送交甲方審核備存。賬目公佈時間為每季度後的次月15日以前,特殊情況延遲公佈賬目需書面告知甲方。

9、鑑於乙方一直是本住宅區的事實物業管理人,乙方有權力追繳歷年來業主欠繳的物業管理費用。

10、對本住宅區的公共或共用設備、設施和相關場地,乙方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住宅區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11、為使本住宅區物業的保值、升值,乙方應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阻止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擅自改變本住宅區既定的使用用途及功能。尤其阻止將住宅用作商業、辦公、集體宿舍或其他非一般住宅的用途。

12、建立本住宅區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並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3、開展積極向上、健康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4、本合同終止時,及時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住宅區的公共財產,包括物業管理費結餘、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等。

15、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由乙方承擔的其他權利、義務和責任。

第六條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本住宅區定位為高檔次的住宅區,乙方應執行與之相匹配的物業管理服務標準。具體按《深圳市羅湖區x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方案》中的相關條款執行。

第七條物業管理服務費收取標準及管理

1、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按如下標準收取:別墅物業每平方米5.20元/月;複式別墅每平方米3.55元/月;高層物業每平方米3.60元/月;多層物業每平方米2.30元/月;商業物業每平方米5.00元/月-6.00元/月;服務樓每平方米2.50元/月(以上物業面積均按建築面積計算)。

2、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按月直接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乙方應在每月10號前,向已繳費業主提供上月物業服務收費明細賬單並接受業主查詢。乙方必須按政府規定和程序收費,不得亂收費,做到計費準確,收費公開透明。

3、物業管理服務費的結餘部分歸全體業主所有,用於彌補以後物業管理費的不足,未經業主大會同意,乙方不可支配使用。

第八條專項本體維修基金的收支管理

1、本住宅區專項本體維修基金按政府收費標準收取:高層每平方米建築面積0.25元/月;多層每平方米建築面積0.15元/月(別墅除外)。隨物業管理服務費一齊由乙方直接向業主收取,管理處對本體基金以房屋本體每棟為單位進行專(記)帳管理,並設立專用賬號存儲本物業的本體基金。

2、本住宅區專項本體維修基金的使用,按政府規定的專項本體維修基金使用範圍專款專用,乙方先立項報價,甲方審核簽字後實施的程序進行運作。

3、本住宅區專項本體維修基金的收支、使用賬目,每3個月由甲方向業主公佈一次,張貼時間不少於15天,接受全體業主的監督,賬目公佈前由甲方送交乙方核查備存。賬目公佈時間為每季度後的次月15日以前。

4、業主拖欠專項本體維修基金的,由乙方按照拖欠物業管理服務費的規定辦法進行處理。

5、本住宅區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交納、使用、續籌、管理等,按《深圳市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規定》執行。

第九條公共設施及業主共有物業收入及管理

1、本住宅區屬業主私家車位以外的所有室內、室外停車位實行統籌使用,暫定每車每月車位使用費(含車場管理費)為220元。

2、本住宅區的業主私家車位,每月每個車位需繳納車場管理費30元,與物業管理費合併使用。

3、本住宅區產權屬於乙方的室內停車位(除已出售的部分)共計76個,由乙方有償提供給全體業主使用,每月由乙方按每個車位每月200元(不含車場管理費)的固定標準淨提取76個車位使用費。

4.本住宅區的臨時停車的收費按市政府指導價執行。

5、本住宅區嚴格控制外來車輛的停放,除極其特殊的情況外,禁止外來車輛停泊過夜。

6、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核和監督。

7、本住宅區公共區域的電梯廣告及相關收入、除乙方權屬之外的停車場收入、特約服務收入等,歸全體業主所有,和物業管理費合併使用。

第十條合同的終止、續約與交接

1、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到期後,雙方合同關係即終止。乙方應提前30天按政府、行業法規,填報固定資產、辦公、設備、住宅區資料等交接清單,送甲方審核。住宅區物業收費財務賬目,應於合同終止後的10日之內,送交甲方審核,由甲方聘請專業財務公司進行審計。

2、乙方願意續約的,應在合同到期前60天,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合同到期前30天召開業主大會決定續約與否。如本住宅區全體業主所持投票權2/3同意續約的,將直接與乙方續簽合同。

3、本住宅區業主大會表決結果達不到全體業主所持投票權2/3以上的,原合同到期後自行終止。由甲方另行招聘物業管理服務公司。

4、新老物業管理公司的交接過渡期最長為2個月,乙方應提供過渡期物業管理服務;2個月過渡期滿後,必須按規定進行交接、撤離。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服務標準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服務標準或損害物業共同利益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給業主個人造成損害的,應向業主個人賠償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3、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物業管理服務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物業管理服務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5、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6、甲乙雙方以及業主因物業服務發生爭議的,應儘量平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羅湖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判決結果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7、合同期未滿,乙方擅自提前停止物業管理服務的;乙方不按時交接、撤離的,均應向甲方賠償實際損失。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進一步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深圳市羅湖區x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方案》是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含附件)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對甲乙雙方及本住宅區全體業主均具約束力。

甲方:深圳市羅湖區x住宅

乙方:深圳x發展公司

區業主委員會

負責人:

負責人:

簽署日期:年月日

簽署日期:年月日

物業管理勞動合同書 篇6

甲方(委託人):____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託人):____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____住宅區牧業管理,保障區內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權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住宅區條例)及其配套實施細則(以下簡稱住宅區細則)和市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招手管理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書面如下:

一、招手管理範圍及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____區____路的____住宅區範圍內的物業託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二)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區內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連、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養護和管理;

3.清潔衞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後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住宅區內所有營業場所(不含肉菜市場);

7.車輛行駛及停泊;

8.住宅區檔案管理;

9.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二、委託管理原則

以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為主,經濟效益為輔,相互促進,體現為業主提供優質服務和責、權、利相統一原則。

三、委託管理期限確定管理目標、經濟指示,實行風險抵押經濟承包責任。

四、委託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雙方責任、權利、義務

1、依照住宅區條例和本合同規定將____住宅區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0.5%)____平米給乙方,按商品房租金標準租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平方米),按微利房租金標準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以及業主公約的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集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和物業管理工作;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二)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辦法;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義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禽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勝敗甲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着商效、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處;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每三個月向區住宅管理部門繳交一次50%商業用房的租金,作為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回收;

9.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住宅區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牧業管理檔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一)各項管理指標執行《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標準》及市、區宅管理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____年內達到____標準。

(二)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萬元,合理支出____萬元,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作為經營收入。

七、風險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二)乙方在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三日內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乙方經濟損失;

(四)如由於乙方過錯致辭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反還抵押金,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八、獎罰措施

(一)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用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____%獎勵乙方。

(二)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民幣____元(全國)、____元(省)、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間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承包管理目標和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襝或承擔相應責任;

(四)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至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户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以市住宅主管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九、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為準;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滿前六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三)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理,但根據住宅區條例和住宅區細則規定被取消優先承包理資格的除外。

十、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颱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____、____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區住宅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四)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提請市住宅主管部門或區住管理部門調解,或由深圳中級人民法院裁決。

(五)

(六)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時間: 年 月 日

物業管理勞動合同書 篇7

甲方:發展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服務者)

乙方:(業主/物業使用人)身份證號:

為了維護廣大經營者的共同利益、正常的經營管理秩序和商譽,統一規範經營者的經營行為,根據《重慶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辦法》、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特簽訂本協議,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對廣場實施統一經營管理、物業管理的權利,對管理範圍的場地、設備、設施、環境衞生、治安消防、經營秩序及各項經營活動等事務全權實施管理,維護協信廣場的正常運行。

2.依據有關的法律、法規,制定和修改廣場的各項規章制度。

3.甲方享有依法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公共設施維修基金,經營行為保證金、公共能源及相關費用等權利。乙方不按規定交納相關費用,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每逾期一天3‰的滯納金,逾期20天不繳納的,甲方不再有義務提供各種管理服務,對所欠費用可採取催繳和強制措施,直至訴諸法律。

4.尊重乙方自主經營的權利,不干涉乙方正當的經營活動。

5.有權採取各種有效措施制止違反國家法律、政策和經營管理協議之行為。

6.在不影響整體經營佈局的情況下,可利用部分空地、牆面等處從事經營活動,收益用於市場推廣。

7.依法行使政府職能部門委託的權利,接受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接受業主/物業使用人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聽取合理化建議和意見,不斷改進工作。

8.甲方可委託專業物業管理公司從事部分物業管理工作。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經營範圍內的依法自主經營權,服從甲方統一管理及整體的業態的統一規劃、統一佈局,自覺配合甲方組織的促銷活動,維護協信廣場的整體形象。

2.自覺遵守廣場的各項規章制度、辦法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繳納物業管理費及各種相關費用。

3.嚴格遵守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保護消費者的利益,執證經營,依法納税、交繳工商行政管理費。

4.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消防演練和培訓,確保經營區域的消防安全,並承擔相應的消防責任。

5.對經營銷售的商品自覺建立質量保證體系,確保銷售商品不損害消費者的利益。

6.對店鋪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廣場管理制度所造成的損失、損害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7.自覺配合甲方做好日常事務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工作。

8.業主出租商鋪時,應事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與甲方簽定《委託經營管理協議》,在與甲方簽訂該協議前,一切責任仍屬乙方責任。

9.承擔由乙方行為引起的一切民事責任。

二、各項費用標準及交納辦法

(一)裝修保證金

乙方如需要對店鋪進行裝修(租賃者需徵得業主同意),必須按廣場《業主/物業使用人裝修守則》規定,繳納裝修保證金,裝修需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無息退還裝修保證金給乙方。

(二)物管費

按元/平方米/月(按建築面積收取)每季度支付一次,提前15日收取。

(三)自用水、電費按乙方自掛錶抄數收取獨立上繳;公共能源費按實際發生費用根據經營建築面積比例據實分攤。實行月計交繳。

(四)市場推廣費

根據實際需要,由甲方制定推廣、促銷方案,甲方代收的推廣費全部用於百年廣場整體的營銷推廣。計元/平方米/月(按建築面積收取)。

(五)空調使用費

除乙方獨立安裝使用的情況外,由甲方根據空調使用當月總費用結合乙方場地面積大小,按比例收取。

(六)其他費用按相關規定辦理。

三、雙方約定遵守的市場管理公約

(一)經營秩序和經營行為的管理約定:

第一條: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廣場的各項管理規定。商品明碼標價,亮證亮照經營。嚴禁經銷假冒偽劣商品和違禁物品。

第二條:乙方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不得擾亂市場秩序。

第三條:乙方因商品質量問題與顧客發生的糾紛,需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重慶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等有關規定進行協商解決,不得與顧客發生爭吵、打架等行為,遇到糾紛時應主動妥善解決,協商不成應與對方到相關部門或甲方協調處理。

第四條: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重慶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做到文明經商、禮貌待客,嚴禁強買強賣、欺行霸市,維護廣場的整體信譽。

第五條:不得有使用大音量音響設備或高聲叫賣、張貼、追逐、打鬧、玩弄電梯等影響他人正常經營和玩弄公共財物的行為。

第六條:不得有打牌、下棋、睡覺、酗酒、划拳,以及赤膊等不文明行為。

第七條:經營場地以店鋪門口為界,禁止在界外陳列商品,擺放商品展示模特兒(架)等任何物品,禁止任何佔道行為。

第八條:嚴格遵守規定營業時間,按時開門營業,並遵循:

1、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遲開門和早關門;

2、不得擅自中途或提前關門停業(超過3小時按歇業1天處理);

3、不得擅自歇業。

第九條:乙方須遵守行業規定,嚴格維護全體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共同利益,不得詆譭其他商户。

第十條:乙方的電話、傳呼、手機號及通訊地址等聯繫方式因申報內容不實或變化後未及時告知甲方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若由此給他人造成一切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一條:乙方從業人員應按規定向甲方管理部門申報,營業期間內需佩帶購物中心統一的《營業員證》,無證或佩帶他人證件不得從事經營活動事宜。

第十二條:遵守國家和甲方有關變更物業的規定,乙方轉讓、抵押、出租、轉租、調換、與他人合用攤位,需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並登記備案。

(二)遵守甲方治安、消防管理的各項規定

第十三條:乙方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61號令》、《重慶市消防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嚴禁在購物中心範圍內吸煙、動用明火及其他影響購物中心安全的行為。

第十四條:不得收藏、攜帶管制*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汽油、鞭炮等)等違禁物品。禁止打架鬥毆、無理取鬧、干擾管理人員工作等行為。

第十五條:乙方捉獲違法分子不得自行處置,應及時通知並移交甲方。

第十六條:嚴禁偷竊、挪用百年廣場的公共設施、財產和他人物品等違法行為。

第十七條:乙方有協助國家執法人員履行職權的義務,不得有阻撓國家執法人員執行公務,作偽證等違法行為。

第十八條:乙方必須做好店鋪內的防火、防盜、防扒、防騙、防惡性案件和自然災害的自防工作,閉市和歇業時要收管好貨物並鎖好門窗。閉市後不得私自進入購物中心取貨,如有特殊情況須進入的,應當由乙方本人辦理相關手續後與保安員一同進入本店鋪,並迅速離開,不得逗留。

第十九條:嚴禁私自拆卸或損壞購物中心內的消防設施、設備和各種消防器材。

第二十條:在非火警情況下,未經批准禁止移動和使用購物中心內所有的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二十一條:嚴禁在消防卷閘門附近擺放任何物件,嚴禁圈佔消防栓或防火間距、堵塞、防礙消防通道。

(三)對購物中心機電設施設備的管理約定

第二十二條:嚴禁動用送配電及照明設施,不得私自開關各電源、動力裝置以避免造成損壞。

第二十三條:照明及其他設施嚴禁私自拆除、亂拉(接)、更改和增加用電負荷和線路。

第二十四條:店鋪內電器設施發生故障,應向甲方提出報修,在甲方的監督下進行修理或由甲方進行修理、更換並按規定繳納委託維修費。

第二十五條:購物中心電梯(電扶梯)運行時,需嚴格遵守“乘坐須知”:

1、未經管理部門同意,不得使用客運電梯和電扶梯運載貨物和其他雜物;

2、電扶梯運行期間禁止反向行走、嬉戲和跑躍,停運期間禁止行走;

3、14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乘坐電梯須有監護人陪同;

4、乘坐電扶梯時,頭手身體嚴禁超出扶梯外,以免發生事故;

5、禁止向電梯上丟拋包裝箱(袋)等廢棄物,禁止攜帶超長物(1.5M以上)棍棒、杆等物件乘坐電扶梯;

6、電扶梯運行期間,非緊急情況不得擅自使用停止電(扶)梯運行按鈕;

7、使用電梯運載貨物時,需聽從電梯操作人員指揮,不得超載,進出貨物時應避免損壞電梯的行為。

第二十六條:店鋪內預留的電話線路及附屬設施,乙方有關人員不得私自拆、改、挪用甚至偷竊。安裝電話開通後,應自覺遵守電信部門的有關規定和甲方有關的專項管理規定。

第二十七條:乙方電話出現故障,應請電信部門維修或向甲方管理人員提出委託維修,不得私自拆修。

第二十八條:空調運行期間,購物中心外沿的窗户需關閉,乙方不得擅自調整及用物體擋住盔出風口,確因需要調整可向甲方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後方可。

(四)清潔衞生管理約定

第二十九條:禁止隨地吐痰,亂扔瓜皮紙屑,亂倒污水,亂扔包裝物、食品盒殘渣等有損清潔衞生的行為。

第三十條:自覺維護購物中心的環境衞生,依照規定定時對店鋪門、燈箱、柱等處進行清潔大掃除。

(五)對其它方面的管理規定

第三十一條:甲方對店鋪的統一裝修和設施設備的統一安裝,乙方不得擅自拆卸、增添、移動。

第三十二條:開業後乙方需要對店鋪進行裝修的,需書面提出裝修申請並經批准,在完清手續後嚴格按照業主/物業使用人《裝修守則》的規定在閉市後入場盔行施工並做好防噪處理,不得影響周邊經營和生活。

第三十三條:因房屋、設施、設備等故障必須及時搶修,需乙方讓出經營場地時,乙方須無條件配合。因城市建設、市場改造需要拆遷或停止使用場地設施,乙方須無條件服從配合。

第三十四條:不得擅自撕扯、塗污、毀損甲方設置的封條、通知、宣傳、告示,不得損壞移動各種告示、警示牌、導向牌。

第三十五條:嚴禁攜帶各種寵物、家禽等進出購物中心。

第三十六條:乙方依照規定,須按時向甲方繳納各項應付費用,不得拖欠。

第三十七條:乙方家屬、來訪客人、僱用的臨時工(如營業員、搬運工、保姆等)或乙方店鋪的承租人或使用人違反本協議規定的,概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四、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凡有違反有關規定,乙方須向甲方支付100元-1000違約金並承擔全額賠償責任。超過規定期限加收滯納金(3‰/日),超過三天仍未完清的可由甲方對乙方攤位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自乙方使用期滿完清有關手續退出商場當日為止。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七、附則

《裝修守則》、《店鋪經營規範》、《治安消防安全責任書》、《裝修書》為本協議有效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簦章:代表人簽章:

聯繫地址:聯繫地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年月日

物業管理勞動合同書 篇8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為了使小區物業規範化、使小區居民享受完善的物業服務,改善小區人居環境。經發包人小區業主共同商定且與承包人反覆協商,本着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承包協議內容,共雙方遵照執行:

一、第一條 小區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物業類型:_________(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承包管理事項

1、公共環境(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的清潔衞生。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配電系統、供水系統、供暖系統等)

的維修與管理。

3、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4、對進、出小區的人員安全盤問(包括夜間),發現非小區人員應做好登記,並對有可能造成小區損失的非小區人員謝絕入內。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承包費用及支付時間

本合同期間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承包費用/月元;支付時間及方式為:。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按時獲得承包費用,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支付,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並有權終止合同。

第六條 其他約定

1、乙方在承包期間除向甲方支付約定的承包費外,乙方不得向甲方依據本合同事實向甲方主張任何費用。

2、因乙方的承包內容包括24小時管理小區,故乙方可以委託其信賴的第三人實施必要的承包事務,但委託第三人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支付。

3、承包人委託第三人不與發包人建立任何關係,第三人也不得依據其工作內容向發包人主張任何權利。

第七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經甲方代表及乙方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物業管理勞動合同書 篇9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組織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甲方將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給乙方實行物業服務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服務事項

第三條 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前期介入有償服務。

第四條 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和《臨時管理規約》的授權制訂物業服務的有關制度。

第五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等。

第六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等。

第七條 建築及其設施在國家規定的保修期內協調開發商、承建商進行對甲方所有單元內發生的牆體、水、電、氣,通訊、共用天線、排污、排水系統等建築體系保修;保修期後實施有償服務或協調專業機構或職能部門有償維護維修。

第八條 環境衞生及綠化養護

1、公共環境、房屋共用部位的保潔,生活垃圾收集並運至垃圾消納站(不含垃圾消納的管理及裝飾裝修垃圾收集和清運),化糞池清掏

2、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使之處於良好狀態。

第九條 公共秩序維護工作

1、建立預防性安全防範體系並設立應急機制,配合公安機關進行秩序監控和巡視等工作,但不包含甲方產權範圍內人身財產的保險、保證和保管責任。雙方另行簽訂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專項合同的,以專項合同的約定執行。

2、對來訪客人辦理訪問手續,控制閒雜人員進入小區。

3、維持小區的交通秩序。對本物業區域內的交通狀況預測和安排,使本物業區域內車輛停放有序,交通順暢(不含人身、財產的保險、保管責任)。

4、地震、地陷、火災等突發事件的組織疏導和協助施救工作。

5、定期或不定期巡視、檢查小區,及時採取措施以防止任何人未經乙方同意或違反本協議的約定而佔用、變更、損害公共服務設施、設備,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本協議、《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

6、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採取相應措施,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7、消防工作,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消防設施的檢查、維護以及定期進行消防訓練,保證有關人員掌握消防基本技能。

第十條 檔案資料管理

1.本物業竣工資料、圖紙及接管驗收檔案的管理。

2.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檔案資料的管理。

第十一條 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重慶市消防條例》、《重慶市城市容貌管理條例》、《重慶市產外廣告管理條例》以及物業服務公司按照有關法規、條例等制定的裝修管理規定對裝修方案進行審核,對裝修過程進行監督,並對違規行為進行制止。

第十二條 受所有權人委託,對小區配套設施如網球場,游泳池、會所、停車場(庫)等場所進行管理。

第十三條 對小區公共區域及甲方保留區域進行管理。

第十四條 不定期的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加強業主間的溝通和文化交流。設立小區信息發佈欄,加強與業主的聯繫和消息發佈。。

第十五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服務費(住宅、商業);

2、停車(場)庫車位物業服務費;

3、其它有償服務費

4、公攤水電費及電梯運行電費;

5、物業維修資金

第十六條 各項費用的調整

乙方應當就物業服務費使用制定獨立賬目管理,並可按照實際支出合理調整物業服務費,但乙方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方式通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

第十七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物業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或《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規勸、制止、 追究法律責任等措施。

第三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審定乙方擬訂的前期介入服務方案、小區物業服務方案;

2、檢查監督乙方服務的實施及合同的執行情況;

3、審定乙方提出的前期介入服務工作計劃、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4、負責制定《臨時管理規約》和提供《住宅使用説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並在房屋銷售時公示《臨時管理規約》;

5、委託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保修責任內房屋、設施、設備維修養護和房屋建設遺留質量問題,按以下方式處理:

(1)甲方負責返修;

(2)委託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費用;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1個月 內按物業管理有關規定的比例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產權屬全體業主),由乙方無償使用;

7、在物業管理交接驗收時,負責向乙方提供和移交物業管理相關資料:

(1)規劃圖、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證文件和物業使用説明文件;

(4)物業服務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8、支付前期物業前期介入服務費用;按照國家物業管理條例和地方法規規定交納空置房的物業服務費並承擔逾期未付的違約金。

9、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拒絕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時,協助乙方催收;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服務工作和社區宣傳教育、文化娛樂活動;

12、應將本合同在訂立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物業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並按相關規定公示。

第十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按照本合同第二章的約定標準,提供高品質、專業化的服務;

2、起草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分的使用要求、注意事項和物業服務制度;

3、僱傭、培訓、解僱職員並對其工作進行管理。

4、乙方辦公場所、工作服,工具,器具,材料或其他為保證對甲方服務工作開展所必需設備材料的採買和管理。

5、依照本合同和有關規定收取服務費用;

6、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7、適時聘請、撤換及付酬予律師、建築師、會計師及其他專業顧問和合作單位。

8、按本合同第十七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乙方有權審核業主或使用人是否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規定》、《重慶市消防條例》、《重慶市城市容貌管理條例》、《重慶市產外廣告管理條例》以及物業服務公司按照有關法規、條例等制定的裝修管理規定進行其所屬產權範圍內的裝修工程,停車(場)庫是否進行任何形式的改裝、改造、修建構築物.裝飾和裝修,並對違規行為進行制止。

10、接受業主的監督,定期向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報告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和物業維修資金使用情況。

11、以物業公司名義投保,投保項目包括公眾責任等險種,甲方應對其屬下的產權範圍內利益自行投保。

12、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服務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13、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14、協助有關部門制止違法、違規的行為,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公共秩序;

15、可適時設立以下服務項目(並可根據需要設立新的服務項目),合理收費:房屋租賃、代售;代辦電話安裝、寬帶安裝服務:室內清潔服務;室內工程維修;代養護花木;代車輛清洗、保險辦理服務以及與甲方商議的其它服務內容。

16、乙方有權在不違背業主整體權益基礎上制定、修改管理規則,並利用小區告示欄、網站、小區內部刊物(如有)等各種信息渠道予以公佈,對各業主均有約束力。

第四章 物業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第二十條 物業服務費構成如下;

1、小區公共秩序維護費;

2、小區公共區域清潔、保潔服務費(但所有政府另行徵收的如垃圾處置費等費用均未包含其中)

3、小區公共區域綠化養護、服務費:

4、小區房屋共用部位維修(小修)及保養費; ;

5、小區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維護(小修)及保養費

6、小區公共區域四害防治費用;

7、乙方的辦公管理費;

8、乙方員工的薪酬、社會保險、福利、制服及相關器具

9、乙方用於為業主服務的固定資產折舊費;

10、乙方為小區公共區域所投保的公眾責任險等保險費用

11、乙方用於上繳有關部門的各項零星費用:

12、乙方用於上繳有關部門管理費、税費;

13、乙方的合理利潤;

14、乙方用於為業主公共利益服務

第二十一條 物業服務費

1、本物業服務費,由乙方按以下收費標準收取:

(1) 電梯高層物業費按建築面積______元/平方米/月計收;

(2) 商業用房物業服務費按建築面積______元/平方米/月計收;

(3) 停車(場)庫物業服務費每個停車位______元/月計收;

(4) 特約服務實行明碼實價,雙方自願的原則。

2、繳費辦法

(1)_____________(住宅商業用房)的物業服務費按房屋建築面積計收,在產權部門核定面積批覆下達之前以銷售合同註明的面積計算,批覆之後以產權部門核定的建築面積為準。面積核定前後甲方收取的物業服務費差額不作退補。停車(場)庫車位物業服務費以個為單位計收。

(2) 物業服務費應按月繳納。甲方在當月15日之前將費用金額繳清,逾期將按日向甲方加收應交納總費用3‰的滯納金。

(3) 首次物業服務費收取以交房通知文書確定的交房日期為準,交房日期在15日之前(含15日)的收取當月全月的物業服務費,交房日期在15日之後的收取當月半個月的物業服務費。

(4) 住宅(商業用房)交房後,若水電氣任何一表進行了走動以及已裝修、已入住的,物業服務費按收費標準全額收取;若經物業服務公司和業主(使用人)共同確認水電氣表起止數均未走動的,物業服務費按收費標準的50%執行。若相關政策發生變化,按國家新規定執行。

(5) 停車(場)庫車位交付後無論是否空置,物業服務費按收費標準全額收取。

(6) 特約服務費按月繳納。甲方在當月15日之前繳清上月發生的特約服務費用,逾期將按日向甲方加收應交納費用3‰的滯納金。

第二十二條 公攤水電費

首次公攤水電費的收取是以物業對首月公攤水電核算完成後公佈的繳費日期為準,交房後,無論房屋是否空置,裝修,被佔用,公攤水電費根據政府規定的據實攤銷原則及核算從簡原則,住宅從交房通知文書確定的交房日期起開始核算公攤水電費,按月將上月公攤水電發生情況及費用進行公佈,按實際發生額逐户按房屋建築面積平均公攤,每月和物業服務費一起進行繳納。公攤水電發生情況及帳務接受業主監督。甲方在當月15日之前將本月的公攤水電費繳清,逾期將按日向甲方加收應交納費用3‰信的滯納金。

第二十三條 電梯運行電費的收取根據政府相關文件規定的收費標準按月進行收取。

第二十四條 甲方可以現金或轉帳方式繳納各項費用。

第二十五條 各項費用的調整

乙方應當就物業服務費使用制定獨立賬目管理,井可按照實際支出合理調整物業服務費,但乙方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後,甲方應按照調整後的費用支付。

第二十六條 物業維修基金收取

物業維修資金按政府有關規定維持在一定數額,不足部分由業主續繳,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共用部分的大,中維修、更新、改造。具體項目如下:

1、小區房屋共用部位大、中修、更新或改造:

2、小區共用設施設備(如防盜監控、消防設施等)大、中修及更新、改造;

3、小區環境配套設施(如健身娛樂設施等)的更新、改造:

4、小區公共區域綠化(如草坪、喬灌木等)更新、改造;

5、小區公共建築(如小區大門,單元大堂、樓層及其裝飾等)、道路的更新、改造:

6、用於小區非盈利性設施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

7、停車(場)庫共用設備設施(如監控、車管系統、風機、水泵、消防設施等)大、中修及更新、改造;

8、其它不在上列內但需由物業維修資金支付的費用,如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須由物業維修資金支付的費用。

第二十三條 水、電、氣費按照政府相關標準計收。小區高層建築中超過市政供水高度的樓層將採用二次供水系統,二次供水系統由市政專業供水公司進行管理維護,水費的收費標準按市政專業供水公司公示標準進行收取(如因國家能源價格或政策調整,此費用作相應變動,以相關文件或通知為準)。1、保修期內屬保修範圍的由甲方承擔;

第六章 委託服務期限

第二十六條_____________由乙方根據本協議內容進行管理,為期三年(自__________”整體竣工,經有關部門檢驗合格之日起開始計算)。本小區業主大會與選聘或續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新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甲方違反合同關於甲方義務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委託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因違約而需解除本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到達對方時即行解除,並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如有異議,可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法定機構的鑑定為準。

第三十二條 若本協議任何條文因國家或地方法規的變更而無效、非法或不能執行時,將按照新的法律法規的要求執行,但本協議其餘條文的有效性、合法性及可執行性並不因此而改變。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履行本協議時,若發生任何爭議應首先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小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政府房管主管部門備案一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籤宇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業管理勞動合同書 篇10

合同編號:

甲方(全體業主):

乙方(物業服務企業):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x年x 月

説 明

1.本合同文本為示範文本,由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與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訂,供全體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簽約時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稱物業服務,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衞生和相關秩序,並由業主支付費用的活動。

3.本合同文本“”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當事人應當協商確定。“”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於實際情況未發生或雙方當事人不做約定的,應當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4. 雙方當事人簽訂本合同時應認真核對合同內容,合同一經簽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北京市物業服務合同

甲方(全體業主):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 】: 國籍: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性別: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法定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 】: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性別: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乙方(物業服務企業):

營業執照註冊號:

物業服務企業資質證書號: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物業服務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第一條 本物業項目(以下簡稱“本物業”)基本情況如下:

名稱: 【地名核准名稱】【暫定名】 。

類型: 【住宅】【辦公】【商業】【 】 。

坐落位置: 區(縣) 路(街) 。

規劃建築面積: 萬平方米。

第二條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一。

第三條 物業服務用房主要用於物業服務企業客服接待、項目檔案資料保存、工具物料存放、人員值班備勤、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等。

物業服務用房地上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位於 【號樓】【幢】【座】 層 單元 號;

地下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位於 【號樓】【幢】【座】 層 單元 號;

其中業主大會及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建築面積 為 平方米,位於 【號樓】【幢】【座】 層 單元 號。

(注:物業服務用房為多處時,雙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內容)

第二章 物業服務事項、標準及有關約定

第四條 乙方指定物業服務項目負責人為: ,聯繫電話: 。乙方更換項目負責人的,應當於 7日內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顯著位置公示。業主共同決定要求更換項目負責人的,乙方應當於60日內更換。

第五條 物業服務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六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保管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的授權制訂物業服務的有關制度。

2.負責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二;

3.負責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三;

4.負責共有綠地、景觀的養護和管理;

5.負責清潔衞生服務,包括物業共用部位、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協助維護公共秩序和協助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7.其他服務事項:

第七條 乙方按照以下第 種方式提供物業服務:

1.《北京市住宅物業服務技術標準(試行)》中的 級物業服務技術標準,詳見附件五;

2.按照《北京市住宅物業服務技術標準(試行)》,約定具體的服務事項和標準,詳見附件五。

第八條 乙方對甲方物業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或其他特約服務的,甲、乙雙方應簽訂特約服務協議,服務事項、標準及費用由雙方在協議中約定。

第九條 物業裝飾裝修前,甲、乙雙方簽訂書面裝飾裝修服務協議,乙方應當告知甲方相關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並將裝飾裝修的時間、地點等情況在甲方所在樓內公示。

第十條 甲方轉讓或出租其物業時,應將本合同、管理規約以及有關費用交納情況等事項告知受讓人或者承租人,並自買賣合同或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將買賣或者出租情況告知乙方。轉讓物業前,應當與乙方結清相關費用。

第三章 物業服務收費

第十一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為:【包乾制】【酬金制】。

第十二條 包乾制

1.物業服務費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別墅】: 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 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 元/平方米·月;

【會所】: 元/平方米·月;

物業: 元/平方米·月。

物業服務費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內清潔衞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內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內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法定税費;

(10)物業服務企業的利潤;

(11) 。

2.實行包乾制的,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乙方不得以虧損為由要求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準或者減少服務內容。

第十三條 酬金制

1.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別墅】: 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 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 元/平方米·月;

【會所】: 元/平方米·月;

物業: 元/平方米·月。

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構成。

物業服務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內清潔衞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內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內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 。

2.乙方採取以下第 種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每月】【每季】【每年】 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季】【每年】按應收的物業服務資金 %的比例提取。

3.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另行交納。

第十四條 乙方應當按照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將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有關情況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位置公示。

乙方應當於每年第一季度公示上一年度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物業服務項目收支情況、本年度物業服務項目收支預算。業主共同決定或者業主委員會要求對物業服務項目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的,乙方應當予以配合。

第十五條 甲方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業從事經營活動的,乙方按照前款第十一條或第十二條規定的商業物業標準收取相應的物業服務費。

第四章 權利與義務

第十六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 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提供物業服務;

2.監督乙方履行本合同,對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有建議、督促的權利;

3.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監督業主委員會工作;

4.參加業主大會會議和選舉業主委員會成員,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5. 對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及物業共用部分的經營收益和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6.遵守臨時管理規約以及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分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7.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8.按照有關規定及合同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和特約服務費;

9.乙方根據合同和有關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甲方應給予必要配合;

10.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合同約定,收取物業服務費、特約服務費;

2.根據本合同約定的物業服務事項和標準提供物業服務;

3.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信息,不得將業主個人信息用於物業管理活動之外的其他用途;

4.及時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通報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甲方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5. 對甲方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和管理規約的行為,採取告知、勸阻和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等方式督促甲方和物業使用人改正;

6. 不得擅自佔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共用部分或擅自改變其使用用途。不得擅自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道路、場地,確需臨時佔用的,應當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7. 可以將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委託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全部物業服務一併委託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乙方應當將委託事項及受託企業的信息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乙方與受託企業簽訂的合同中約定的服務標準,不得低於本合同約定。乙方應當對受託企業的服務行為進行監督,並對受託企業的服務行為承擔責任;

8. 乙方實施鍋爐、電梯、電氣、製冷以及有限空間、高空等涉及人身安全的作業,應當具備相應資質或者委託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實施,委託其他單位實施的,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責任;

9.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五章 合同終止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決定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後不再續約的,均應當在期滿3個月前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甲方決定繼續聘用乙方的,應當在期滿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續約通知1個月內回覆甲方。

第二十條 本合同終止後尚未有新的物業服務企業承接的,乙方應當繼續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服務6個月,在此期間的物業服務費按本合同約定的標準交納。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做好交接事宜,包括物業服務費的清算、對外簽訂的各種協議的執行、物業共用部分查驗交接以及移交相關檔案資料等。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應按 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三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五條約定,未能按時足額繳納物業服務費,應按 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標準的,甲方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繳納。

第二十五條 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擅自停止物業服務的, 應當按照 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在本合同終止後拒不撤出本物業管理區域的,應當按照 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六條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法履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第二十七條 為維護公共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暖氣管、水管破裂、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損失的,當事人應當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八條 乙方有確鑿證據證明屬於以下情況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或物業使用人自身的責任導致乙方的服務無法達到合同約定的;

2.因維修養護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3.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七章 爭議解決

第二十九條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者向物業所在地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的方式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 份,甲方、乙方、 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條 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物業構成明細

二、物業共用部位明細

三、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

四、物業服務事項和標準

五、移交資料清單

六、違約責任約定

物業管理勞動合同書 篇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組織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玫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_____(牧業名稱)委託乙方實和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號

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

第三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庭院________。

第五條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調、供暖鍋爐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泵房、自持車棚、停車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公共環境衞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户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費:________________

2.保潔費:________________

3.保安費:________________

4.房屋設備運行費:________________

5.維修養護費: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須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五條對業主牧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條其他委託事項

第三章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七條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止。

第四章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執行情況;

5.審議乙方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產權仍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

7.負責歸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

8.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牧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________方式償付;

9.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10.協助乙方做好牧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條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牧業管理方安;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主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書面告知物業的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並負責監督;

7.每______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維修養護費用收支使用情況;

8.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9.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物業管理服務要求標準

第二十條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管理目標,即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管理滿意率達到______%。

1.房屋外觀:____________

2.設備運行:____________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____________

4.公共環境:__________________

5.綠化:_________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一條物業管理服務費

1.管理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___元或按套每户______元向業主收取;

2.保潔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___元或按套每户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3.保安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生平方米______元或按套每户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4.高層住宅電梯、水泵、______運行費按實結算,由乙方向業主收取;

5.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______調整;

6.對業務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按應繳費用千分之三加收滯納金。

第二十二條住宅區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務費按居住收費標準的______倍收取。

第二十三條車位和使用管理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____________

2.車庫車位: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乙方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

第二十五條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務項目的收取標準約定如下: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公共設施的維修、養護費用由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的住宅區建築面積比例共同承擔,在物業維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業主收取。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第______款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乙方應給予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保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______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二條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製條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____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因房屋建造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右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________市仲裁委員會裁決(當事人雙方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八條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事同期滿____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管理勞動合同書 篇12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房地產開發公司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_________(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號;佔地面積: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物業類型:_________(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囱、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採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經營性商業用房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標準出租經營,其收入按法規政策規定用於補貼本物業維護管理費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___平方米,其它用房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使用:

(1)無償使用。

(2)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的標準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用户資料),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8.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用户)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民主;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有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

12.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除外)。

第六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後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__的管理標準;__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__管理標準,並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七條 管理服務費用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2)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支付期限:_______;支付方式:______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調;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調;

(4)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5)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核和監督。

4.房屋建築(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_________元,由甲方負責在_________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擔;

(3)在_________費用中支付;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_________元;

(2)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_________%

第八條 獎懲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______________;

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________________;

3.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並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5.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物業管理勞動合同書 篇13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為了共同為國家軟件事業貢獻力量,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自願訂立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轉讓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合同內容

1、 甲方不主張其開發的 倉儲物流管理系統軟件 之全部著作權利以及後續版本的歸屬權;

2、 甲方向乙方轉讓 倉儲物流管理系統軟件 全部地域範圍內的全部著作權以及後續版本的歸屬權(含該系統中的所有源代碼);

3、 合同簽署後一週內甲方向乙方轉交倉儲物流管理系統軟件的所有源代碼;

4、 由於甲方未能提供倉儲物流管理系統軟件的相關説明文檔,因此甲方向乙方提供為期6個月的諮詢服務,服務方式不限為電話、網絡遠程通訊、上門等形式。

5、 倉儲物流管理系統是基於開源JEECG平台做的開發,關於JEECG平台的源碼乙方不提供説明和服務。

第二條 轉讓價金、交付轉讓價金的日期和方式;

乙方為此向甲方支付軟件著作權轉讓費用 20x0 元(貳萬元整),以_現金或支票 形式支付,支付日期為合同簽訂日10日內一次性支付;

第四條 違約責任

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守約方均可以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 甲方保證此轉讓行為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 本合同於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均無權修改或變更本合同約定;

第七條 任何因本合同的履行而產生的爭議,均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無法協商解決,雙方同意交由當地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現時有效的仲裁規則予以仲裁;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

授權代表:_________(簽章) 授權代表:_________(簽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管理勞動合同書 篇14

甲方:

業主委員會主任:

地  址:

聯繫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資質等級:     ,證書編號:

地  址: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         (物業名稱)的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縣________鄉/鎮    路_______弄_______號

四至範圍(規劃平面圖):  總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物業構成見附件一,物業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二。

第二條 乙方為本物業管理區域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提供下列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

(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

(三)公共綠化養護服務;

(四)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服務;

(五)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

(六)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

(七)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

(八)業主委託的其他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第三條 物業專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損壞時,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物業使用人承擔。

第四條 甲方向乙方提供位於路號室(建築面積平方米)的房屋作為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間供乙方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和標準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詳見附件三;

(二)公共綠化養護服務,詳見附件四;

(三)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服務,詳見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詳見附件六;

(五)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詳見附件七;

(六)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詳見附件八;

第六條 在簽訂本合同前,甲方應會同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並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管理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甲、乙雙方辦理物業查驗、移交手續,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採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具體內容詳見附件九。

第七條 乙方根據下述約定,按建築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

(一)住 宅:

高層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多層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別墅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物業: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二)辦公樓:______ 元/月每平方米

(三)商業用房: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四)

(五)

(六)

上述物業服務收費分項標準(元/月每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保養、維修費用: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服務費用: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

6、

二、非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保養、維修費用: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服務費用: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

6、本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不含物業大修和專項維修的費用,物業大修和專項維修的費用在維修資金中列支,並按規定分攤。

第八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當月起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承擔;業主應依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

第九條 乙方按下述第種收費形式確定物業服務費用。

(一)包乾制。由業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條約定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下述第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

1、每   (月/年)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按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   (月/年)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提取________元的酬金。

(三)

第十條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年/季/月)交納,業主應在_______(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逾期交納的,違約金的支付約定如下:

第十一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一)              ;

(二)              。

第十二條 停車場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一)停車場屬於全體共有全體業主共用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機動車車位   元/個每月、車庫機動車車位   元/個每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每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每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機動車車位   元/個每月、車庫機動車車位   元/個每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每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每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二)停車場屬於建設單位所有、委託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每月、車庫車位   元/個每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   元/個每月、車庫車位   元/個每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三)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每月、車庫車位   元/個每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第十三條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車輛停放有保管要求的,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十四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所有的會所及相關設施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經營管理收費約定如下:

(一)健身房:

(二)棋牌室:

(三)網球場:

(四)游泳池:

(五)其他:

上述經營管理收入按下列約定分配:

1、

2、

3、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建設單位所有的會所及相關設施,其經營管理收費由建設單位與乙方或者業主、物業使用人另行約定。

第十五條 物業服務費屬本合同第九條第二項或者第____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中按實結算的部分年終結餘或不足的處理方式:

(一)年度結算結餘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轉入下年繼續使用;

2、直接納入專項維修資金;

3、

(二)年度結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由業主追加補足;

2、

第十六條 業主應當按照下列約定籌集、使用和管理維修資金:

(一)業主應當按照規定交納和續籌專項維修資金;

(二)專項維修資金的帳務由物業管理企業代管;

(三)業主在轉讓其物業時,其帳户上的專項維修資金繼續用作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的維修、更新和改造;

(四)按照政府規章及相關規定使用和管理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七條 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按以下第種方式續籌:

(一)甲方自     月起,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元的標準向     業主收取,用作續籌的專項維修資金;

(二)在業主大會確定的時限內,業主足額交納應續籌的專項維修資金;

(三)                              ;

(四)                              。

第十八條 乙方按有關規定編制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方案,經甲方批准後實施,未經甲方批准或授權,乙方不得動用專項維修資金。

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方案經甲方批准後,乙方未按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方案實施的,所引致甲方的經濟損失及相應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九條 甲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在其制定的《業主公約》中向業主明示物業裝飾裝修管理要求等事項;甲方未盡此義務而影響乙方管理服務或給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乙方不承擔相應責任;

(二)督促業主、物業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予以勸阻、制止;

(三)授權乙方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依照《業主公約》的約定進行勸阻、制止;

(四)審查和批准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

(五)

第二十條 乙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本物業的日常管理工作,並委派具有崗位資格的人員履行本合同;

(二)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管理服務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便利獲取不當利益;(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的問題;

(四)及時向業主公告本管理區域內的重大物業服務事項,每  個月公佈一次專項維修資金和按實結算項目的費用收支帳目;

(五)結合本物業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和決算報告;

(六)

第二十一條 在物業管理服務過程中發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擔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三)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

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四)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五)

(六)

第二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五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除前條規定的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五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應以違約事項涉及並收取的服務費為基數向相應業主支付_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對超出標準的部分,業主有權拒絕支付;已經支付的,業主有權要求乙方倍返還。

第二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乙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經濟賠償。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甲方有權依法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按其減少的服務支出予以賠償。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時間內與甲方或其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完成交接手續。

第二十七條 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並在日內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其他相關違約責任的約定:

(一)

(二)

(三)

(四)

(五)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是:

(一)業主,是指物業的所有權人。

(二)物業使用人,是指物業的承租人和實際使用物業的其他人。

(三)物業買受人,是指物業出售合同中確定的物業購買人。

(四)物業交付使用,是指物業買受人收到甲方書面入住通知並已辦理相應手續。物業買受人收到入住通知後在限定期限內不辦理相應手續的,視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門廳、樓梯間、水泵間、電錶間、電梯間、電話分線間、電梯機房、走廊通道、傳達室、內天井、房屋承重結構、室外牆面、屋面、   、  、   等部位。

(六)共用設施設備,是指:

1、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燈具、垃圾通道、電視天線、水箱、水泵、電梯、郵政信箱、避雷裝置、消防器具   、  、   等設備;2、物業管理區域內,由業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綠地、停車場庫、照明路燈、排水管道、窨井、化糞池、垃圾箱(房)   、  、   等設施。

(七)公共區域,是指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業管理區域內,由全體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

(八)專有部分,是指在構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獨立性,由業主獨立使用、處分的物業部位。

第三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一條 補充協議及本合同的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頁,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一份向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備案。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採取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一)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為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月,甲、乙雙方應就是否另行簽訂物業服務合同進行協商;經雙方協商未能達成協議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月內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應在此期間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業管理勞動合同書 篇1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物業服務合同範本,物業服務合同範本。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市 區 路(街道) 號;佔地面積: 平方米;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業類型:(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囱、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和公共環境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及清潔衞生。

5、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6、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7、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8、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9、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物業服務合同範本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採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第五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後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合同範本《物業服務合同範本》。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後年內達到的管理標準;年內達到管理標準,並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六條 管理服務費用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 項執行: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 項執行: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核和監督。

4、房屋建築(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 元,由甲方負責在 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 元,按下列第 項執行: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 項執行:

第七條 獎懲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

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

3、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並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物業管理勞動合同書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_ 電話:_________ 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 年齡: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__

現住址:________ ____

聯繫電話:___

甲、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總 則

甲方負責實施管理____________項目,乙方負責為本項目提供勞務。

第二條 合同期限

1. 附件一和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 本合同的期限為______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 人員工作期限期滿之前,如需終止僱傭,甲方應在終止僱傭之日前____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 遵守項目所在地的法律和法令;

2. 尊重甲方人員的技術指導;

3. 不參與項目所在地的任何政治活動;

4. 遵守甲方工地和駐地的紀律和規章制度;

5. 與甲方為實施本工程而僱傭的其他人員合作共事。

第四條 甲方的義務

1. 對乙方給予正確的技術指導;

2. 尊重乙方的人格、風俗和習慣;

3. 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4. 保障乙方的安全。

第五條 工作時間

1. 每週工作____天,每天工作白班____小時,夜班____小時。

2. 凡由於待料、停電、氣候惡劣等非人員的責任而造成的停工,應計為工作時間,合同工資照付。

第六條 合同工資

乙方的月工資(包括伙食費)在本合同有效內按以下標準支付(人民幣):

第七條 工資支付

1. 甲方應在每月工資結算日即每月_____日後一天內將工資和加班費以人民幣支付給乙方。

第八條 税金

甲方負責為乙方交納項目所在地政府所徵收的一切税金。

第九條 保 險

甲方按深圳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障:

第十條 生活和膳食設施

1. 甲方應為乙方免費提供適宜的住房,每人使用面積的標準為:工人為________至________平方米;技術員為________至________平方米;

2. 甲方應向乙方免費提供廚房、餐廳、炊具、餐具、製冰機、電冰箱。

3. 乙方自費購買日常的主副食。但乙方為此而需要的必要數量的廚師和幫廚由甲方提供。

第十一條 勞保用品及小工具

1.本合同未列的,但為順利實施本項目所必需的其他用品應由甲方免費提供。

第十二條 保密

1. 乙方在執行本合同期間對於本項目的一切資料及情況應對第三者保守祕密。

2. 甲方及其任何人員在執行本合同期間對於本合同規定的乙方提供勞務的條件和價格以及其他有關的資料和情況應對第三者保守祕密。

第十三條 涉及第三方的事宜

1. 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涉及項目所在國政府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應由甲方出面處理並負擔所發生的費用。

2. 乙方因行為不端或玩忽職守而發生的涉及項目所在國政府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甲方應協助乙方出面處理,所發生的費用乙方負擔。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由於不可抗力事件,如天災、戰爭、內亂、封鎖、暴動、傳染病、政變等,使本項目無法繼續進行,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暫停。

第十五條 仲 裁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十六條 合同的補充和修改

根據需要,經雙方協商,可以對本合同進行補充或修改。修改或補充的條款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後,即成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1.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

2. 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的;

3. 乙方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乙方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5. 項目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勞務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第十八條 文 字 本合同用中文寫成,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物業管理勞動合同書 篇17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物業名稱)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市____區_____路(街道)______號

四至:東______南______西______北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______。

第五條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囱、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

第六條 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_____。

第七條 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

第九條 公用環境衞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_____。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户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 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四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服務費;

2._______;

3._______。

第十五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

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六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_______等措施。

第十七條 其它委託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八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時起至____年__月__日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九條

A 甲方權利義務(適用於業主委員會)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户,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產權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

8.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內向乙方移交;

9.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償付;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2.______________________。

B 甲方權利義務(適用於房地產開發企業)

1.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負責制定業主公約並將其作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4.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5.委託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

如存在質量問題,按以下方式處理:

(1)負責返修;

(2)委託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費用;

(3)_______________。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產權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

8.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向乙方移交;

9.當業務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用時,負責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償付;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2.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備、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每__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1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二十一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_____________________

2.設備運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___________

4.公共環境:_____________________

5.綠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________

具體的物業管理服務質量要求見附件二。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二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___調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向______收取。

4.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按以下第____項處理:

(1)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元交納滯納金;

(2)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應交管理費的萬分之__交納滯納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車位使用費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____________________

2.車庫: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須經甲

方同意。

第二十五條 其它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如下:

1.高屋樓房電梯運行費按實結算,由乙方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承擔。

2.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小修、養護費用,由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承擔。

3.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承擔;

大中修費用,由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承擔。

4.公用綠地的養護費用,由___承擔;改造、更新費用,由___承擔。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承擔。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甲方違反合同第十九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

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

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甲乙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___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二條 合同期滿後,乙方全部完成合同並且管理成績優秀,大多數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續訂合同。

第三十三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由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三十九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意見。

第四十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年 月 日

物業管理勞動合同書 篇18

發包人: ……… 甲方

承包人: ……….乙方

為了適應閬中旅遊發展需要,改善小區人居環境。經發包人小區業主共同商定且與承包人反覆協商,本着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承包協議內容,共雙方遵照執行:

一、第一條 小區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物業類型:_________(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承包管理事項

1、公共環境(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的清潔衞生。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配電系統、供水系統等)的管理。

3、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4、對進、出小區的人員安全盤問(包括夜間),發現非小區人員應做好登記,並對有可能造成小區損失的非小區人員謝絕入內。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承包費用及支付時間

本合同期間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承包費用 /月元;支付時間及方式為: 。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按時獲得承包費用,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支付,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並有權終止合同。

第六條 其他約定

1、乙方在承包期間除向乙方支付約定的承包費外,乙方不得向甲方依據本合同事實向甲方主張任何費用。

2、因乙方的承包內容包括24小時管理小區,故乙方可以委託其信賴的第三人實施必要的承包事務,但委託第三人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支付。

3、承包人委託第三人不與發包人建立任何關係,第三人也不得依據其工作內容向發包人主張任何權利。

第七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經甲方代表及乙方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20x年 月 日

物業管理勞動合同書 篇19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座落在成都市農貿市場”項目全部業態之物業管理事務承包給乙方,雙方就相關事宜協商一致並達成協議如下:

一、承包期限:暫定為5年即從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屆滿後乙方需繼續承包,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合同。

二、承包方式:實行獨立核算、自收自支、自負盈虧方式即實行費用包乾制;

1、乙方以甲方設置的“成都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農貿市場項目部”的名義,並經甲方授權的方式,從事“農貿市場”1~6樓和地下停車場全部業態物業管理。

2、“1~6樓和地下停車場全部業態所收取的物業管理和內外建築體廣告收入及其它物業管理收益均由歸乙方收取並支配。

3、乙方從事“”1~6樓和地下室物業管理所需費用(包括:人員工資、社保、工傷事故以及從事物業管理所需設備、設施、工具等購(添)置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承包期間:乙方向甲方繳納管理費人民幣貳萬元/月,(20xx0元),管理費每年12月15日前一次性支付甲方。

注:市場開業頭三個月因免收物業買受人物管費,因此乙方相應向甲方免交三個月管理費。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在授權範圍內從事物業管理活動不受干涉。

2、按照與物業買受人的約定和相關部門的規定收取各項費用,不得亂收、超收。

3、自行承擔承包期間所產生的勞動糾紛、行政糾紛、治安事件及債權債務等等責任和費用。

四、違約責任:合同履行期間,一方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另一方經濟損失。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代 表:

乙 方:

簽約時間:

物業管理勞動合同書 篇20

甲方:

乙方:

鑑於乙方與 (單位)的勞動合同尚未終止,且乙方希望基於勞務用工的形式在甲方兼職,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兼職勞務合同,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協議於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終止。

第二條 乙方按照工作崗位的要求從事有關工作。

第三條 乙方在提供勞務期間,需遵守甲方規章制度。

第四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

1、本協議期滿的;

2、雙方就解除本協議協商一致的;

3、乙方未按本協議履行其義務的;

4、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5、法律法規其他規定的。

第五條 甲、乙雙方若單方面解除本協議,需提前30天通知另一方。

第六條 本協議終止、解除前,乙方應在一週內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並附書面説明,如給甲方造成損失、應予賠償。

第七條 甲方為乙方購買意外傷害保險,用於乙方在為甲方提供勞務過程中發生意外傷害的補償。非因勞務原因的意外傷害,由乙方自行處理及承擔相關後果。

第八條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濟南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九條 本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同意續簽的可以續簽。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物業管理勞動合同書 篇2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

主任: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狀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市)縣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

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甲方應當要求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根據業主公約履行本合同中相應義務,承擔相應責任,並遵守本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的維護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 委託管理服務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_________。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囱、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高壓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央監控設備、建築物防雷設施、_________。

第六條 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_________。

第七條 共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_________。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衞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_________。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_________。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公共場地停放車輛,停放人應與乙方簽訂專項合同。

第十一條 維護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

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與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乙方與業主、使用人另行簽訂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户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_________。

第十三條 根據業主委員會的委託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原則上應接受委託,但收費由當事雙方協商。

第十五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報告規勸、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條 其它委託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七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___年(不超過3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經常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並及時將這些反饋給乙方;協調業主、使用人、乙方之間的關係;

2、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業主公約及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的維護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採取措施督促業主、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用;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4、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方案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和財務預算及決算報告;

6、審批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的使用預算,並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竣工驗收;審查乙方提供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書面報告;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8、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物業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9、與乙方辦理物業管理驗收手續時,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備設施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説明文件;

(4)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_________;

(2)_________;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及完成物業管理各項管理目標;

12、負責本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的籌集,督促業主繳納物業維修專項資金;

13、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對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14、_________。

第十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方案,自主開展物業經營管理服務活動;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及時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及其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注意事項和禁止行為,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按養護計劃和操作規程,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狀況進行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或險情及時排除;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並於每年_________月,以_________方式向甲方提出這些計劃和報告。

8、每_________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用收支帳目和物業維修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將物業管理服務項目、收費標準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9、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改善配套項目,須與相鄰業主協商同意並徵得業主大會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不得擅自改變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由甲方提供的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全部檔案資料;

11、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的變更情況;

12、接受業主、使用人、甲方、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等的監督,不斷完善管理服務,定期向甲方報告本合同履行情況;

13、_________。

第五章 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質量

第二十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

2、設備運行;

3、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4、公共環境衞生;

5、綠化;

6、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7、公共秩序維護與協助消防;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急修、小修;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_________。

上述1~8項物業管理服務質量不低於物業管理服務的行業指導標準,具體見附件二。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一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用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相關規定;

2、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住宅由業主按其擁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非住宅由業主按其擁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具體是_________;

3、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每_________[月]/[季]/[半年])交納一次,每次交納費用時間為_________。

4、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標準的調整[由甲方召開業主大會討論決定後,乙方據此向物價主管部門申報並獲核定的標準進行調整]/[甲方召開業主大會決定標準,甲乙雙方協商調整]。

5、空置、空關房屋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分別由_________按其擁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

6、業主出租其擁有的物業,其應承擔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由業主交納,業主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業主應將此約定送乙方備案並負連帶繳納責任;

7、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該業主應承擔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

8、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中未計入的共用設施設備運行、能耗費用,按_________[該幢]/[該物業]住户實際用量共同分攤;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按以下第_________項處理;

(1)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元交納滯納金;

(2)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應交管理服務費的千分之_________交納滯納金;

(3)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車位使用費不得高於有權核定部門規定的現行標準,由車位使用人按下列標準向乙方交納:

1、露天車位: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2、車庫: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3、摩托車: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4、自行車: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5、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乙方受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委託對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的費用,由當事人自行約定。

第二十四條 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它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本物業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日常養護費用,由乙方在收取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中列支,其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費用,在本物業維修專項資金中列支。共用的專項設備運行的能耗,應設獨立計量表核算,據實際用量合理分攤計收費用。

第二十六條 經甲方同意,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將本物業當年度需用維修專項資金移交給乙方代管的,乙方應當定期接受甲方的檢查與監督。

第二十七條 乙方發生變換時,代管的維修專項資金帳目經甲方審核無誤後,應當辦理帳户轉移手續。帳户轉移手續應當自雙方簽字蓋章起十日內送當地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和甲方備案。

第二十八條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保險由乙方代行辦理,保險費用由全體業主按各自所佔有的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業主、使用人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業主、使用人自行辦理;

_________。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第_________款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約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_________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達到合同約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一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並按_________支付違約金;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二條 甲方違反協議,未能讓業主按其擁有房屋建築面積按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標準和時間交納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向業主催促補交併從逾期之日起按_________交納違約金或_________。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_________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對超過部分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四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乙雙方向開發建設單位索賠。

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三十五條 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十六條 因違約而需解除本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到達對方時即行解除,並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如有異議,可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八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業主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九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法院起訴。

第四十五條 甲乙雙方應將本物業的《業主公約》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業主轉讓物業時,應當將《業主公約》與本合同作為轉讓合同的附件,並告之受讓人關於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用等費用的交納情況。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本合同期滿_____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一、本物業構成細目

二、本物業管理質量目標

三、本物業的管理方案

四、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備案表

合同備案號:(_________)

┌───────────────────────────────────┐

│一、合同雙方當事人:                         │

│                                   │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簽章)                   │

│                                   │

│聯繫人: ____ ,聯繫電話:____                    │

│                                   │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簽章)                 │

│                                   │

│物業管理負責人:____,聯繫電話:____                 │

├───────────────────────────────────┤

│二、物業基本狀況:                          │

│                                   │

│物業名稱:____,物業類型:____                    │

│                                   │

│物業座落:____                            │

│                                   │

│物業總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其中:已竣工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尚在建的 │

│____平方米;按物業類型劃分,具體是:①住宅建築面積,總計____平方米;獨│

│立式住宅____幢____套,計____平方米;多層住宅____幢____單元____套,計 │

│____平方米;8~9層住宅____幢____套,計____平方米;10~20層住宅____幢 │

│____套,計____平方米;21~30層住宅____幢____套,計____平方米;31層以上│

│住宅____幢____套,計____平方米;②商務辦公用房____幢,層數____,套  │

│(間)數____,建築面積總計____平方米;③商業用房____幢,層數____,套 │

│(間)數____,建築面積總計____平方米;④工業用房____幢,建築面積總計 │

│____平方米;⑤機動車場(庫)建築面積總計____平方米,停車位____個;地面│

│停車庫____個,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地面停車位____個;⑥其他用房____處,│

│建築面積計____平方米。                        │

├───────────────────────────────────┤

│三、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標準(請分類填寫):____。           │

├───────────────────────────────────┤

│四、物業管理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 │

├───────────────────────────────────┤

│五、乙方向甲方出示的證件:                      │

│                                   │

│1、企業的營業執照,編號:____                     │

│2、企業的物業管理資質證書,編號:____                 │

│3、其他有關業績證明文件,____                     │

├───────────────────────────────────┤

│六、備案時間與備案機關:                       │

│                                   │

│                                   │

│                                   │

│                                   │

│                                   │

│備案機關:                    (蓋章)       │

│                                   │

│備案時間:         年    月    日            │

└───────────────────────────────────┘

説明:

1、乙方持本合同備案表和合同原件及相關證件到物業所在地物業管理主管部門進行合同備案。

2、經備案機關備案的本合同備案表由乙方收執,在進行企業資質年審、企業資質換級時,應連同合同正式文本一併(均為複印件)向物業管理主管部門提交。

3、本合同備案表與合同文本的相關內容應保持一致。

4、業主可向物業管理主管部門查詢合同備案信息。

特別提示

一、根據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推行使用《物業管理合同(示範文本)》的通知(建設部[1997]263號)和《成都市住宅小區與高層樓宇物業管理暫行規定》第十六條的要求,印製本合同文本。

二、根據成都市房產管理局《關於加強前期物業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成房物[__]第2號)的規定,物業管理公司應當在合同訂立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

三、請物業管理公司詳細閲讀合同中備案表説明。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示範文本)説明

1、本合同文本為示範文本,也可作為簽約使用文本。簽約之前,受託方應當仔細閲讀本合同內容,對合同條款及專業用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當地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諮詢。

2、本合同文本所稱商品房是指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建設並出售的房屋。

本合同文本所稱空置房是指在一個物業區域內房地產開發企業非自用和出租尚未售出的房屋。

本合同文本所稱空關房是指購房人已購但未使用的房屋。

3、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願原則,本合同文本中相關條款後都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雙方當事人可以對文本條款的內容進行修改、增補或刪減。合同簽訂生效後,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以手寫項為優先。

5、本合同文本適用於業主委員會與業主大會選定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

6、對合同文本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應當協商確定。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於實際情況未發生或委託雙方不作約定時,應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7、在簽訂合同前,受託方應當向委託方出示應當由受託方提供的有關證書、證明文件。

8、本合同文本條款由成都市房產管理局負責解釋。

物業管理勞動合同書 篇22

不簽訂勞動合同、沒有檔案、不買社保…,這些通常是物業管理行業企業的習慣做法,因為他們也很無奈:行業競爭激烈、員工流動性大、管理成本支出比例高…,因此,長期以來,企業疲於人員招聘、培訓,忽略了人事風險隱患,物業管理勞動合同。新《勞動合同法》已經出台,並將於明年1月1日實施,各地實施多年的勞動條例和確定勞動關係的規範模式必將產生重大調整,物業管理行業也必將面臨全新、巨大的壓力和挑戰。

一、物業管理企業的成本上漲

新《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這樣的規定,必然導致物業管理企業的人工成本增加,因為物業管理企業屬於勞動密集型、員工流動性大的企業,大部分的員工都是一年一簽,《勞動合同法》對勞動合同期滿的賠償和對試用期的規定,這必然將直接導致企業的人工成本的上升。

二、不能再隨便約定試用期

約定員工三個月的試用期是物業企業採取的一般慣例,一方面可以真正考驗員工的實際能力,另一方面也能節約一定成本。新的《勞動合同法》規定了試用期限,並明確了違約責任,“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第八十三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由於物業管理合同很多都是短期合同,如果按照上述規定,物業管理企業不僅增加了成本,同時增加了管理風險,因為清潔、綠化、保安等層面的人員很多是打短期工的,流動性較大,使用時間縮短,就很難觀察和發現新員工的人品、能力和操作水平,將給服務質量帶來不穩定性,增加了企業管理風險。

三、簽約兩次以後須籤無固定期合同

每年與員工籤一次勞動合同是多數物業管理企業不得已而為之的做法,企業必須按照在管項目的物業管理合同期限約定與員工的勞動合同期限,避免項目合同期滿帶來的經濟補償。新的《勞動合同法》約定“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這無疑對一些以外接項目為主的物業管理企業帶來了沉重的負擔,在招聘員工約定試用和簽訂合同時,必須慎之又慎,避免一不小心給全部員工簽訂了無固定期合同。

物業管理勞動合同書 篇23

轉讓方(甲方):張 李

轉讓方(乙方):郭 張 季

受讓方(丙方):劉 古

鑑於:

1、標的公司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於年月日在上海市浦東新區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登記並有效存續,註冊資本為人民幣50萬元,其中:張出資25.5萬元,持有公司註冊資本51%;李出資24.5萬元,持有公司註冊資本49%。

標的公司上海物業管理公司於年月日在上海市閔行區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登記並有效存續,註冊資金為人民幣10萬元,其中:郭出資5萬元,持有公司註冊資本50%;張出資3萬元,持有公司註冊資本30%;季出資2萬元,持有公司註冊資本20%。

2、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於年月日在上海市黃浦區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登記並有效存續,註冊資本為人民幣50萬元,其中:劉出資40萬元,持有公司註冊資本80%;古出資10萬元,持有公司註冊資本20 %。主要經營範圍:物業管理、經濟信息諮詢、物業招投標代理。

3、經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物業管理公司、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股東會協議,同意甲方和乙方將其持有的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權、上海物業管理公司100%股權依據本協議之約定轉讓給丙方。

4、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股東會決議將股權轉讓後的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物業管理公司吸收合併後,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名稱保持不變。

第一條 股權轉讓

甲方、乙方同意依據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分別將其持有的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權、上海物業管理公司100%股權全部轉讓給丙方,丙方同意受讓該股權。

三方同意,具體的轉讓和受讓比例分配由郭和劉協商確定。丙方受讓該股權後,劉和古仍然按原比例持有合併後的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股權。

第二條 股權轉讓價款及支付

1、甲方將其持有的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全部股權轉讓給丙方的轉讓價款按照財務帳的淨資產數額確定(以年月日為基準,詳見附件一: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年月日資產負債表),即人民幣萬元整(大寫:萬元整)。

乙方將其持有的上海物業管理公司全部股權轉讓給丙方的轉讓價款按照財務帳的淨資產數額確定(以年月日為基準,詳見附件二:上海物業管理公司 年月日資產負債表),即人民幣萬元整(大寫:萬元整)。

2、丙方應在簽署工商局股權轉讓合同文本時將上述股權轉讓價款一次性支付給甲方和乙方的共同授權代表郭。甲方和乙方在此聲明,不需要再單獨出具授權委託書。

3、本協議簽訂後,甲方、乙方將配合丙方的要求,簽署股權轉讓予丙方辦理股權工商變更登記所需的全部相關文件並提交丙方。

第三條 股權工商變更登記的辦理

本協議簽訂且丙方支付股權轉讓價款後,丙方可以辦理股權轉讓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甲方和乙方予以協助。

第四條 陳述和保證

1、甲方和乙方同意,本協議簽訂後,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分別代替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物業管理公司繼續履行“大廈”和“公寓”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詳見附件三)。

2、本協議簽訂且丙方支付轉讓價款後五日內,甲方和乙方將分別安排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物業管理公司向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移交公寓和大廈物業辦公用房、經營用房、圖紙、檔案等情況並註明辦公用房和經營用房的來源等情況(詳見附件四、附件五)。

3、本協議簽訂時,丙方充分了解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物業管理公司的資產負債狀況,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願意接受物業公司移交前的全部債權債務,具體以雙方確認的年月日債務清冊(詳見附件六)為準,但上述基準日到移交日所發生的正常經營過程中的債務亦由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承擔。若有瞞報債務造成丙方受損的,甲、乙方負責賠償。

丙方特別承諾: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因公寓項目開發單位逾期交房違約責任問題,與購房者簽訂的免收物業費相關協議,丙方完全認可,並承諾繼續履行,不論是否已經列入上述債務清冊。

4、本協議簽訂後,丙方應當按照原勞動合同條款,接受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物業管理公司的全部人員,或者由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依法給予賠償後解除勞動合同(詳見附件七: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物業管理公司的《現有職工明細表》,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一律予以註明)。甲、乙方保證截止年月日前,原企業不欠在職職工工資,否則甲、乙方負責賠償。但公司部分職工沒有交納社會保險,由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負責處理。

5、股權轉讓以前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物業管理公司所有收取的以及股權轉讓後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將要收取的“大廈”和“公寓”兩個項目的全部裝修押金或者其他具有保證金性質可能向購房者返還的款項或代收的住房維修基金等代收款項(以下合稱“保證金”),由開發單位負責監管及清退。在公司移交前,甲方和乙方將上述已經收取的保證金款項分別轉至上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上海房產開發有限公司賬户,由購房者或者債權人分別到上述兩個開發單位領取。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收取的上述保證金亦存入上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上海房產開發有限公司賬户,由購房者或者債權人分別到上述兩個開發單位領取。

第五條 股權交割

1、股權交割的全部工商手續,由丙方自行辦理並承擔全部費用。甲方和乙方給予配合。

2、股權工商變更登記日為股權交割日,股權自股權交割日起轉讓。

第六條 標的公司的移交

1、本協議簽訂且丙方支付股權轉讓價款後五日內,甲方和乙方撤回其原委派的所有董事,由丙方另行委派董事和指定法定代表人。

2、三方確認股權交割手續當日,三方進行下列交接手續並簽署《交接清單》:

(1)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物業管理公司的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法人代碼證及其他有關機構核發的所有證照的正本、全部副本;

(2)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物業管理公司簽署的尚未履行完畢的合同及已履行的憑證;

(3)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物業管理公司現存的所有財務帳簿、銀行帳户、税務資料等與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物業管理公司財務有關的文件、檔案及資料;

(4)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物業管理公司現存的歸其所有或使用的房屋、設備設施等的檔案、證明文件;

(5)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物業管理公司所有員工的勞動合同、勞務合同等勞動人事檔案、資料。

(6)本協議簽訂同時,三方共同將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物業管理公司現有的所有印章(包括但不限於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物業管理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財務專用章、業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部門印章等)封存至上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物業管理公司整體移交後完全交給丙方。封存期間,甲方、乙方如需使用的,應由三方派人共同啟用。如果丙方在接到甲方或乙方通知後24小時內,拒不派人監督啟用,甲方和乙方有權要求丙方賠償損失。

第七條 税費承擔

因本協議及其履行而發生的税費,甲、乙、丙三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

第八條 違約責任

本協議任何一方未按協議的規定履行自己的義務的,應承擔違約責任,造成對方損失的,並應當賠償對方的損失。

第九條 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各方可另行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一式十一份,甲方、乙方、丙方各執三份,公司留存一份,一份辦理工商變更登記之用。本協議自三方簽字後生效。

3、辦理工商登記過程中籤署的有關文件,如果與本協議有矛盾的,以本協議為準。

4、本協議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物業管理勞動合同書 篇24

甲方(委託方): x

身份證號碼: x

乙方(受託方): 廣州x有限公司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

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甲方的x 物業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1、物業類型: 住宅

2、坐落位置: x

3、建築面積:以物業產權登記證明為準

第二條 甲方於 年 月 日購得上述物業(以下“簡稱‘該物業’”),甲方保證該物業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並保證該物業的所有權完全歸屬於甲方。

第二章 物業的委託經營與管理

第三條 甲方自願委託乙方全權經營管理該物業,乙方自願接受甲方的委託,對該物業進行管理。委託經營管理不改變該物業的所有權性質。

第四條 委託經營管理的期限為五年,自甲方向該物業出賣人支付所有購房款(以甲方出具的相關付款憑據為準)後的次月1日始計五年時間, 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條 委託經營管理期內,甲乙雙方同意以該物業的總價款年回報率9%(税後)的固定的收益向甲方支付物業的收益。具體支付方式:按五年期計算分60個月期逐月支付,每月支付的金額為人民幣x元(大寫:x元)。本合同履行期限內,乙方於每月15日前向甲方支付上月收益。

第六條 為便於本合同的履行,甲方自願委託乙方作為代理人代為辦理該物業的交付手續,乙方應予配合。

第七條 委託經營管理期內,乙方有權將該物業出租、與他人合作經營,如有轉讓經營或發生重大經營變更,必須知會甲方。在委託經營管理期內,因經營使用該物業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管理費、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網絡費、電視費、營業税和經營所得税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委託經營管理期內,乙方可以根據經營管理需要,對該物業進行必要的裝修,但裝修不得破壞物業的主體結構和使用功能。乙方應保證對該物業進行合法、合理的管理和使用。委託經營管理合同期滿,乙方不得拆除對該物業已進行的裝修、裝飾和不得損壞該物業設施,已安裝的傢俬電器歸甲方所有。委託經營期內,除正常使用損耗外,乙方應保證維護該物業以及該物業內各設備的正常使用功能。

第九條 委託經營管理期內,若甲方欲轉讓該物業,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若甲方將該物業轉讓給第三方,必須告知購買方本合同的相關約定,並保證新的業主繼續履行本合同;本合同不因該物業產權的變動而解除或終止,即本合同具備“買賣不破租賃”的效力。

第十條 委託經營管理期限屆滿前三至六個月內,若甲方向乙方書面提出按該物業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所載明價款為基數上浮10%的價格轉讓該物業的,乙方應同意,並於委託經營管理期滿前十五天內與甲方簽署《房屋買賣合同》。若該物業處於銀行按揭狀態,乙方須協助甲方辦理銀行貸款按揭事宜(若甲方向銀行申請提前還貸,則由乙方負責代墊資償還;甲方申請提前還貸的,應在提出轉讓該房屋時同時提出),若銀行同意並接受甲方提前還貸,甲乙雙方應於銀行辦理塗銷抵押登記後一個月內向房管部門遞交產權變更的交易手續。

第十一條 為保證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甲方同意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內,若委託乙方經營管理x 物業的業主中有不低於60%同意繼續將其物業繼續委託乙方經營管理,且乙方同意繼續接受委託經營管理的,甲方應無條件按本合同約定的收益率或甲乙雙方另外協商的條件重新續簽委託經營合同,且合同期不低於五年。委託經營期限屆滿,如乙方不同意繼續接受委託對甲方物業進行經營管理,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甲方有權收回該物業。

第三章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二條 委託經營管理期內,甲方享有出售該物業的權利,但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確定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

第十三條 委託經營管理期內,甲方如需將物業轉讓給第三方,有要求乙方提供展示場地和便利的權利,乙方應予配合。

第十四條 委託經營管理期內,甲方(包括甲方授權代理人,代理人須有甲方的書面授權,並將授權委託書交由乙方備案,且在同一時間段內只能有一位代理人)享有自己或攜帶親友免費使用本合同約定物業或與該物業所屬同類型物業每一年度不多於30天且每月不多於3天的記名免費使用權,但須至少提前十個日曆日向乙方預約,由乙方安排入住時間、地點,甲方經乙方發出書面通知、短信或者微信確認後,可按時入住使用相關物業。同類型物業,是指在乙方受託經營管理的物業中,與本合同約定物業相類似、面積接近、所處位置相鄰近,但樓層、位置、朝向及裝修格調不盡一致的物業。甲乙雙方同意上述甲方免費使用相關物業的時間不包括法定節假日,甲方在法定節假日內如需入住上述物業的,需按入住物業的對外營業標準支付相關費用。

第十五條 依上述第十三條約定,甲方免費使用相關物業的,每年免費使用期限不足30天的,乙方不作額外補償;使用期限超過30天的,超過的時間甲方必須按該物業的對外營業標準額外支付相關費用,但可在對外營業價基礎上享受優惠折扣(具體優惠折扣標準以入住時的標準為準)。甲方若需入住與本合同約定物業不同類型的物業,需按相關物業的對外營業標準支付相關費用。

第十六條 委託經營管理關係解除後,該物業所涉及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四章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七條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出示對該物業享有完整所有權的相關文件。

第十八條 乙方受甲方委託有權對該物業進行日常的維護及修繕,並有權根據經營管理需要對該物業進行合理裝修佈置,收取經營管理該物業所產生收益。

第十九條 乙方需承擔該物業的經營管理及使用費用,承擔經營管理的風險,並應按照合同約定按時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收益。

第二十條 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後將該物業進行出售的,乙方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購買權。

第二十一條 甲方依本合同第十三條的約定通知乙方使用相關物業時,乙方應積極配合,併合理安排。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 任何一方因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但賠償責任額度以該物業的總價值的30%為限。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解除合同的,甲方應按該物業的總價值的3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沒有及時向甲方支付固定收益的,每逾期一天,需按拖欠款項總額的千分之一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總額度以不超過拖欠的款項數額為限。如發生多期拖欠,則分別按各期拖欠時間分別計算違約金。

第六章 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衝突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廣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 貳 份,甲、乙雙方各執壹 份。

附件《廣州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及相關付款憑證

甲方:x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繫方式: 年 月 日

乙方:x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年 月 日

物業管理勞動合同書 篇2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證書編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____________(物業名稱)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縣_________鄉/鎮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_號

四至範圍(規劃平面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物業構成見附件一,物業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二。

第二條 乙方為本物業管理區域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提供下列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

(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

(三)公共綠化養護服務;

(四)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服務;

(五)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

(六)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

(七)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

(八)業主委託的其他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第三條 物業專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損壞時,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物業使用人承擔。

第四條 甲方按規定向乙方提供位於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室(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作為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間供乙方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和標準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詳見附件三

(二)公共綠化養護服務,詳見附件四;

(三)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服務,詳見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詳見附件六;

(五)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詳見附件七;

(六)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詳見附件八;

第六條 甲方將物業交付業主前,應會同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並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管理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甲、乙雙方辦理物業查驗、移交手續,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採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具體內容詳見附件九

第七條 乙方根據下述約定,按建築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

(一)住宅:

高層: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多層: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二)辦公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三)商業用房: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物業服務收費分項標準(元/月·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保養、維修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服務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非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保養、維修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服務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當月至物業出售並交付物業買受人之日的當月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承擔;自物業交付物業買受人之日的次月起至本合同終止之日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和物業買受人按照物業出售合同的約定承擔。物業出售合同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甲方承擔。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業以及甲方未交付給業主的物業,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

第九條 前期物業管理期間,乙方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收費形式確定物業服務費用。

(一)包乾制。由業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條約定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

1.每_________(月/年)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按_____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_________(月/年)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提取_________元的酬金。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______(年/季/月)交納,業主應在_______(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逾期交納的,違約金的支付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停車場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一)停車場屬於全體共有全體業主共用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元/個·月、車庫機動車車位_________元/個·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_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_元/個·月、車庫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元/個·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_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二)停車場屬於甲方所有、委託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三)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三條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車輛停放有保管要求的,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十四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所有的會所及相關設施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經營管理收費約定如下

(一)健身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棋牌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網球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游泳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經營管理收入按下列約定分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甲方所有的會所及相關設施,其經營管理收費由甲方與乙方或者業主、物業使用人另行約定。

第十五條 物業服務費屬本合同第九條第二項或者第____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中按實結算的部分年終結餘或不足的處理方式

(一)年度結算結餘部分,按以下第_______種方式處理:

1.轉入下年繼續使用;

2.直接納入專項維修資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年度結算虧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由業主追加補足;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業主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籌集、使用和管理維修資金

(一)業主應當按照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二)專項維修資金的帳務由物業管理企業代管;

(三)業主在轉讓其物業時,其帳户上的專項維修資金繼續用作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的維修、更新和改造;

(四)按照政府規章及相關規定使用和管理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七條 甲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在物業銷售前,應在其制定的《業主臨時公約》中向業主明示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的標準及物業裝飾裝修管理要求等事項;甲方未盡此義務而給乙方或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督促業主、物業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的行為予以勸阻、制止;

(三)授權乙方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的行為,依照《業主臨時公約》的約定進行勸阻、制止;

(四)完善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配套設施和配套工程,包括物業的標識系統、公共垃圾桶、垃圾中轉站、垃圾房等;

(五)審查和批准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乙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本物業的日常管理工作,並委派具有崗位資格的人員履行本合同;

(二)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服務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便利獲取不當利益;

(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的問題;

(四)及時向業主公告本管理區域內的重大物業服務事項,每個月公佈一次專項維修資金和按實結算項目的費用收支帳目;

(五)結合本物業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和決算報告;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 在物業管理服務過程中發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擔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三)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四)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五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由甲方賠償由此給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一條 除前條規定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五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應以違約事項涉及並收取的服務費為基數向相應業主支付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對超出標準的部分,業主有權拒絕支付;已經支付的,業主有權要求乙方_________倍返還。

第二十三條 甲方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二十四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乙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經濟賠償。

第二十五條 經全體業主所持投票權(按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的投票權計算規定確定)2/3以上通過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應當解除合同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時間內與甲方或其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完成交接手續。

第二十六條 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並在_________日內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其他相關違約責任的約定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是

(一)業主,是指物業的所有權人。

(二)物業使用人,是指物業的承租人和實際使用物業的其他人。

(三)物業買受人,是指物業出售合同中確定的物業購買人。

(四)物業交付使用,是指物業買受人收到甲方書面入住通知並已辦理相應手續。物業買受人依約收到入住通知後在限定期限內不辦理相應手續的,視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門廳、樓梯間、水泵間、電錶間、電梯間、電話分線間、電梯機房、走廊通道、傳達室、內天井、房屋承重結構、室外牆面、屋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位。

(六)共用設施設備,是指:

1.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燈具、垃圾通道、電視天線、水箱、水泵、電梯、郵政信箱、避雷裝置、消防器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設備;

2.物業管理區域內,由業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綠地、停車場庫、照明路燈、排水管道、窨井、化糞池、垃圾箱(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設施。

(七)公共區域,是指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業管理區域內,由全體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

(八)專有部分,是指在構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獨立性,由業主獨立使用、處分的物業部位。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條 補充協議及本合同的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頁,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一份向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備案。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採取以下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為期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本合同期限未滿,若業主大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本合同終止。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_______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後_______月內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應在此期間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或_________代管。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_________後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管理勞動合同書 篇26

甲方:

住址: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鑑於甲方需將西充電影院商業廣場項目物業管理進行轉讓;乙方擁有合法從事物業管理資質條件。對此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轉讓西充電影院商業廣場項目給乙方進行物業管理一事,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 甲方同意將西充電影院商業廣場項目轉讓給乙方進行物業管理。

二、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轉讓,對西充電影院商業廣場項目進行物業管理。

三、 轉讓物業管理期限從20x年 月 日起至西充電影院商業廣場項目業主委員會終止乙方對該項目物業管理之日止。

四、 本合同書的生效應徵得西充電影院商業廣場項目業主同意,對此乙方承諾已徵詢業主(或房屋租賃户)同意。

五、 從本合同書籤訂生效之日起,甲方在與西充電影院商業廣場項目業主(或房屋租賃户)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中,所約定的權利、義務一併轉移給乙方。

六、 本合同書籤訂生效之日前,西充電影院商業廣場項目業主(或房屋租賃户)所欠甲方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對原與甲方已簽訂物管合同的業主(或房屋租賃户),乙方同意先按50%自行墊付甲方(附清單),然後乙方向欠款的業主(或房屋租賃户)收取物管、水、電欠費和滯納金、違約金。對原與甲方未簽訂物管合同的業主(或房屋租賃户),鑑於已實際享受物管服務的事實,根據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其業主(或房屋租賃户)應予繳納物管費,該費用由乙方依據合法程序負責追收繳納。

七、 乙方承諾接受原甲方在西充電影院商業廣場工作的物管人員(包括保安、清潔工),保證其工資及福利待遇不得低於原標準,並按國家相關政策作相應調整。在物管人員(包括保安、清潔工)交接過程中若產生矛盾糾紛或經濟補償問題均由乙方負責承擔解決。

八、 甲方將西充電影院商業廣場A2區4樓建築面積 作為物管用房(含室內部分辦公用品)及該商業廣場的水電設施、公共區域設施(電梯、照明、綠化、道路等)一併交給乙方(附清單),有乙方使用並負責維修、維護。且A2區4樓只能用作物管辦公不得將此房變賣、出租或抵押。

九、 乙方經營期間有權對該區道路、空間等進行合理規劃、管理和使用。

十、 對連接原廣播局通道處、橋面及臨河道下面的防洪層空間,不影響房屋主體質量、安全並通過城建規劃等前提下,可以進行合理利用,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產生的收益概由乙方享有。

十一、 甲方原商業廣場售房部(化風山公園入口旁)無償交付乙方(從簽訂合同即日起),如遇政府部門要求拆遷,乙方應無條件予以服從,拆遷事宜概由乙方與政府接洽。

十二、 乙方管理西充電影院商業廣場項目物業期間,應依法經營。其收益歸乙方所有,債務由乙方承擔。

十三、 乙方因物業管理向西充電影院商業廣場項目業主(或房屋租賃户)收取的物業管理費標準,按甲方與西充電影院商業廣場項目業主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約定的標準執行。非經合法程序,乙方不得擅自提高物業管理收費標準。

十四、 本合同書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自己的合同義務。

十五、 本合同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物業管理勞動合同書 篇27

甲方(委託方):

代表人(姓名):

聯繫電話:

郵編:

乙方(受託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郵編:

營業執照註冊號:

證書編號:

社會信用代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湖北省物業服務和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物業名稱)提供物業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

坐落位置:

佔地面積:

總建築面積:

總棟數:

總户數:

物業區域四至:

東至:;南至:;

西至:;北至:。

(規劃平面圖見附件1,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2)

第二條物業服務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負責物業服務用房的維修、養護,不得買賣和抵押;未經業主大會同意,乙方不得改變物業服務用房的用途。

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為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築面積為平方米,位於[號樓][幢][座]單元層號;地下建築面積為平方米,位於[號][幢][座]單元層號。其中:業主委員會辦公用房建築面積為平方米,位於[號樓][幢][座]單元層號。(注:物業服務用房為多處時,雙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內容。)

第二章服務內容、服務標準、人員配置及有關約定

第三條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內容包括: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3);

(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4);

(三)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四)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五)車輛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七)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八)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九)。

第四條物業服務標準及服務評價方式方法(見附件5)。

第五條乙方應確定本物業服務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變更的,應及時通知業主委員會,並向項目所在地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報備(項目負責人及主要專業技術與管理人員基本情況見附件6)。

第六條本物業服務合同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章服務費用

第七條物業服務費

物業服務費收費標準。物業服務費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元/平方米·月;

[別墅]: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元/平方米·月;

[會所]:元/月·平方米;

[其它]:元/平方米·月;

元/平方米·月;

元/平方米·月。

物業服務費調整方式。自年月起,每年按照(遞增或減少)的標準調整。

本物業區域物業服務經營選擇以下第種方式。

(一)包乾制

物業服務費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區域清潔衞生費用;

4.物業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法定税費;

10.。

實行包乾制的,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乙方不得以虧損為由單方要求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準或減少服務項目。

包乾x務費不含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

(二)酬金制

1.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預先交納,物業服務費為交納費用的業主共同所有,由乙方代管,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主要用於物業服務成本和乙方的酬金支出。

物業服務費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員工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區域內清潔衞生費用;

(4)物業區域內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區域內秩序維護費用;

(6)乙方辦公費用;

(7)乙方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

2.乙方採取以下第種方式提取酬金:

(1)[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按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中提取;

(2)[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中按%的比例提取。

3.物業服務費支出應當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另行交納。

4.乙方應當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支出年度預決算,並按[半年][年]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費的收支情況;同時,雙方按照約定每年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費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費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甲乙共同承擔]。

(三)其他經營方式

----------------。

第八條業主按[月][季度][半年][年]交納物業服務費,每次交費的具體時間為。

業主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物業服務費,逾期不支付物業服務費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支付。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支付物業服務費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支付責任。

業主轉讓物業時未結清轉讓之前物業服務費用的,應與受讓方書面約定交費責任。

第九條物業區域內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業、因開發建設單位原因未能按時交付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及開發建設單位的自有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由開發建設單位承擔。

第十條乙方對業主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或其他特約服務的,按乙方在物業區域內公示的收費標準或按雙方的約定收取費用。

第十一條業主(物業使用人)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業從事經營活動的,乙方按商業物業標準收取相應的物業服務費。

第十二條車輛停放收費包含車位(庫)租金和泊車服務費,按以下方式和標準收取:

(一)車位租金標準

1.汽車

露天車位:元/個·月;

室內車位(庫):元/個·月;

2.摩托車:元/個·月;

3.電動車:元/個·月;

4.自行車:元/個·月。

車位使用人應按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臨時停放車位租金。

車位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乙方按車位租金%的比例提取管理服務費,用於車位出租、租金收取及租金管理人工、税費等支出。管理服務費用在返還甲方前從收取的車位租金中扣除。

(二)泊車服務費:

車位(庫)使用人按以下標準交納車輛停泊服務費,收入歸乙方所有。

1.汽車

露天車位:元/個·月;

室內車位(庫):元/個·月;

2.摩托車:元/個·月;

3.電動車:元/個·月;

4.自行車:元/個·月。

第十三條物業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有關費用應當由最終用户承擔;業主自用的由業主承擔;乙方使用的由乙方承擔;公共水電費由據實分攤。

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專業經營單位委託代收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第十四條乙方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廣告、租賃、商業促銷等經營活動,應符合有關法律規定並徵得相關業主、業主大會的同意,每半年向全體業主公佈收益情況,接受甲方監督。

第十五條乙方經營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所得收入,在扣除經營收入總額%的經營成本、税費及管理費用後,其收益歸業主所有,按以下第種方式使用:

(一)納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二)按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第十六條本物業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更新、改造費用,在本物業區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乙方在物業服務過程中應當配合甲方開展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申請使用工作。

第十七條物業裝飾裝修前,乙方與業主簽訂書面裝飾裝修服務協議,乙方應當告知相關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並將裝飾裝修的時間、地點等情況在業主所在樓內公示。除約定收取[裝修保證金]----------元、[裝修垃圾清運費]元,乙方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如收取裝修保證金的,未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承重結構損壞及違反管理規約的,乙方應當在完工後90日內將裝修保證金全額退還業主。

第十八條業主轉讓或出租其物業時,應當將本合同以及有關費用繳納情況等事項告知受讓人或者承租人,並自買賣合同或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將買賣或者出租情況告知乙方。

第四章權利與義務

第十九條甲方權利

(一)對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事項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二)審定和認可乙方制訂的物業服務方案、年度服務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

(三)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並每年對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物業服務情況進行考核;

(四)監督委託乙方實施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情況;

(五)監督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經營情況;

(六);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二十條甲方義務

(一)在乙方入駐日前,無償提供符合使用要求的物業服務用房;

(二)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准許使用文件;

4.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説明文件;

5.《業主名冊》;

6.物業管理必需的其他資料。

(三)負責協調、處理、解決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與物業服務活動相關的遺留問題,不因此影響乙方工作;

(四)配合乙方做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工作,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約定開展物業服務活動及企業內部管理活動;

(五)業主應按照本合同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對違反本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業主(物業使用人),甲方應督促其交納;

(六);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二十一條乙方權利

(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服務活動;

(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等相關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的問題;

(三)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和《管理規約》的行為,採取勸阻、制止和向甲方、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等方式,糾正業主(物業使用人)違約行為;

(四)可以選聘專業性服務企業承擔本物業區域內的專項服務項目,但不得將本物業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服務一併委託給第三方;

(五);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二十二條乙方義務

(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按照物業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物業服務;

(二)選聘專業性服務企業承擔物業區域內的專項服務項目時,應當將委託事項及受託企業的信息在物業區域內公示;

乙方與受託企業簽訂的合同中約定的服務標準,不得低於本合同約定;

乙方應當對受託企業的服務行為進行監督,並對受託企業的服務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三)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物業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信息,併為業主的個人資料信息保密;

(四)及時向全體業主(物業使用人)通報本物業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受理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建議、意見和投訴,並定期公佈相關信息接受業主(物業使用人)監督,不斷提高物業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五)業主需要裝飾裝修房屋的,應當事先告知業主相關注意事項並與業主簽訂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六)不得擅自佔用本物業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用途,確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經甲方和有利害關係的業主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七)本合同解除或者期滿終止時,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及時與甲方辦理資金、資料、資產移交和項目退出手續,將所有工作人員、生產設施設備撤離本物業區域。乙方向甲方移交的資料包括但不限於:

1.乙方進場時接收的資料;

2.共有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竣工圖紙、保修及使用資料,共用設施設備維護保養及維修等技術資料;

3.共用設施設備的安裝調試、驗收、維護保養和維修的合同資料;

4.共有部位及共用設備設施經營收益合同資料;

5.物業面積清單及業主名冊;

6.。

(八);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五章合同終止

第二十三條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並在90日內辦理移交和撤場手續。

第二十四條退出和移交手續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經協商,決定解除合同的,決定作出後3日內,應當將解除合同決定在物業區域內公告;

(二)經協商,決定解除合同的,決定作出後30日內,乙方應當做好共用部位及設施設備檔案、物業服務檔案、預收欠收代收費用等資料和賬務的清理工作,並就交接內容、方式、時間、責任界限及債權債務結算方式與甲方平等協商,簽訂退管協議;

(三)經協商,決定解除合同的,決定作出後90日內,甲方應當召開業主大會選聘新的物業服務企業,並重新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未選聘出新的物業服務企業的,甲方應當及時向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提出託管申請或由業主大會決定是否對本物業進行自管。

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決定在合同期限屆滿後不再續約的,均應當在本合同期滿60日前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十六條合同期限屆滿前,甲方經業主大會決定繼續聘用乙方的,應當在本合同期滿60日前書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續約通知7日內回覆甲方。

雙方同意續簽合同的,應當在合同期限屆滿前日內簽訂新的《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七條合同期限屆滿前,甲方經業主大會決定繼續聘用乙方的,應當在本合同期滿60日前書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續約通知7日內回覆甲方。

乙方不同意續簽合同的,應當在合同期限屆滿前日內在物業區域內進行公告,並做好共用部位及設施設備檔案、物業服務檔案、預收欠收代收費用等資料和賬務的清理工作,並就交接內容、方式、時間、責任界限及債權債務結算方式與甲方平等協商,簽訂退管協議。

第二十八條合同期限屆滿,業主大會因故沒有作出選聘或者續聘決定,乙方有權選擇同意或不同意按照本合同約定繼續提供服務。

乙方同意繼續提供服務的,本合同自動延續至業主大會作出選聘或者續聘決定為止。

乙方不同意繼續提供服務的,應提前兩個月本在物業區域內公告並告知社區居委會,合同期滿即自行終止。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做好交接工作,包括物業服務費用預收及欠款的清算、外包合同及經營收益合同的履行交接、物業共有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查驗、相關檔案資料的移交等,甲、乙雙方應當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後工作。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條乙方的服務質量達不到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標準,乙方應按標準向甲方、業主支付違約金。給甲方、業主造成損失的,應向甲方、業主賠償損失。

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提供和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甲方有權依法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按其減少的服務支出予以賠償。但業主(物業使用人)不得以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為由拒絕交納物業服務費。

第三十一條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物業服務內容的、未達到物業服務標準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二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有權拒絕交納擅自提高的部分費用;已經收取的,乙方應雙倍返還擅自提高部分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三十三條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擅自停止物業服務的,甲方可要求乙方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並應當按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前述行為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相應的損失。乙方在本合同終止後拒不撤出本物業區域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時撤出物業區域,並應當按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前述行為給業主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相應的損失。

第三十四條業主違反本合同約定拖欠或拒交物業服務費用的,經乙方書面催繳,仍不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每日應當按欠費金額‰或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實施妨害物業服務及侵權行為的,應當承擔恢復原狀、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等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三十五條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法履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拖延、拒絕移交及撤場的,業主有權拒絕交納合同終止後的物業服務費,甲方可向當地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投訴,由當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組織移交。

第三十七條乙方有確切證據證明屬於以下情況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一)由於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的自身責任導致乙方的服務無法達到合同要求的;

(二)因物業專有部分內專有部位及專有設施設備固有瑕疵所致的一切損害,但因乙方故意或乙方違反本合同義務而直接導致的情況除外;

(三)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故障造成損失的;

(四)乙方按本合同履行協助做好物業區域內的安全防範義務,但發生不可預見、不可避免的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於搶劫、破壞、爆炸、火災、盜竊、自然災害等)的;

(五)因維修養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非乙方責任造成損失的;

(六)乙方向甲方或業主提出書面建議要求修繕、改造專有或共有部位、設施設備或糾正不良行為,而甲方或業主(物業使用人)未採納(包括但不限於高空拋物、違章裝飾裝修、未及時維修或改造等)所致之損害;

(七)。

第七章其他事項

第三十八條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通過友好協商或者向物業所在地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行業協會、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以及社區人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的方式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一)向物業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九條為維護公共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燃氣氣泄露、設備設施故障、火災、暖氣管或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損失的,甲、乙雙方可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補充協議、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五份,經甲、乙雙方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由乙方報物業所在地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存檔一份。

附件:1.規劃平面圖

2.物業構成明細

3.物業共用部位明細

4.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

5.物業服務標準及服務評價方式方法

6.項目負責人及主要專業技術與管理人員基本情況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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