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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勞動合同(精選21篇)

有關勞動合同(精選21篇)

有關勞動合同 篇1

勞動合同(適用於廣州市)

有關勞動合同(精選21篇)

用人單位(甲方):

地址及編碼:

職工(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及編碼:

廣州市勞動局印製甲方(單位)因生產(工作)需要,按照國家、省、市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招用(以下稱乙方)為勞動合同制職工。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定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經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種形式:

1.合同有效期限為__年,至__年__月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產經營發生變化或在定期考核中發現乙方未能認真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勞動義務而依法予以終止外,其他終止條件為:__。

3.合同期限至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其完成的標誌事件是__。新招收、調入、統一分配人員的勞動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個月內為試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鑑證時還需交鑑證機構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或部門):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一)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4小時的工作制度。並保證每週乙方至少不間斷休息24小時。

(二)甲方可以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個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6小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長工作時間不受第(三)項規定限制: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_____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共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在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必須連續生產、運輸或者營業的;

4.必須利用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的;

5.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的;

6.為完成國家下達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的。

四、休假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以及年休假,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女職工_____等假期的待遇。

五、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

1.甲方按照政府有關企業職工工資,特別是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制定本企業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形式和工資標準。

2.乙方試用期工資_元/月;試用期滿乙方起點工資定為_元/月。甲方可按企業工資制度調整乙方工資。

(二)甲方每月如期發放貨幣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時和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的,按不低於國家(含省、市)規定的標準發給加班工資。其中:

(1)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支付不低於工資150%的加班工資,如加班時間在22時至次日6時期間的,支付200%的加班工資;

(2)休息日加班,支付200%的加班工資;

(3)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300%加班工資。但乙方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工作時間應以一定週期綜合計算,屬加班時間部分,應按加班工資計發。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的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甲方應按本條第(一)項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甲方按不低於本市規定的失業救濟標準發給乙方生活費。

(五)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以及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_____、喪假、計劃生育假、女職工_____假期間,甲方按不低於本合同確定的乙方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六)如甲方剋扣或無故拖欠乙方工資,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低於本市最低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的,均應予補發,並應按國家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和賠償金。

六、_____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需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繳納基本養老_____、失業_____和工傷_____等社會勞動_____基金,同時甲方應定期向乙方通告繳納社會勞動_____基金情況。

(二)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給予女工"五期"(經期、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勞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計劃生育子女的勞保醫療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_____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關社會工傷_____規定執行;醫療終結,經市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由甲方按規定給予辦理提前退休;屬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費等按不低於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救濟費、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直系親屬死亡補助費等,按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由社會勞動_____公司或甲方分別計發。

(六)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乙方按國家規定享受的休假、勞動_____、醫療等待遇不變。

(七)乙方其他各種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執行。

七、_____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執行國家有關_____規定和標準,包括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16週歲至未滿18週歲的職工)的_____規定和《廣東省勞動安全衞生條例》,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八、勞動紀律及獎懲?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職工守則》等各項管理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九、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固定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有關勞動合同 篇2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表人:

乙 方:

性 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____ 年____月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

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     期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 年____ 月____ 日,其中試用期   。本合同         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 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____ 元。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X元。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按《勞動法》第44條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 ;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縣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 ,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能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補償金。

第三十五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 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6個月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償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

第三十六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服務(工作)每滿一年培訓費和招接收費總額的20%遞減;服務(工作)滿5年不再償付。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九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約定

第四十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 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 年____月____日

有關勞動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

企 業 類 別:___________

法 定 代 表 人:___________

職 務: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

現 住 址:_____________

原 工 作 單 位: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協議。

第一條 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 勞動_______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工作,乙方應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任務。

第三條 勞動報酬

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和乙方的工作_______崗位,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勞動報酬不得低於天津市的最低工資標準。

具體支付辦法和標準如下: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假

(一)甲方實行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作制度。因生產經營的需要,雙方協商可延長工作時間或加班,但不得違反(勞動法)有關規定,並支付加班費。

(二)根據行業特點,經批准實行___________工作制。

(三)甲方保證乙方按國家和天津市有關規定,享受各種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具體約定: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方和乙方對繳納社會保險的方式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其它福利待遇約定如下: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國家法律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給乙方提供安全衞生的勞動條件,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培訓;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後持證上崗。

(三)乙方從事有毒、有害作業的,甲方按規定定期為乙方進行體檢。

(四)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規程和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職工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檢舉,控告。

第七條 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在協議期內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二)甲方有權按國家和天津市的有關規定及企業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對乙方實行管理。

第八條 本協議的解除、變更、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本協議的內容可以變更或解除。

(二)本協議到期,自行終止。

(三)雙方就本協議解除條件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四)解除本協議有關補償的約定:_

________。

第九條 違反本協議的責任及其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

_______。

第十條 甲乙雙方履行本協議發生勞動爭議先經企業調解委員會調解,調解未成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處理條例辦理。

甲方(蓋章):_____ 乙方(簽字):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人:_____

(簽字或蓋章)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經審查,本協議符合國家法律和市政府規定,予以鑑證。

鑑證機關(蓋章):_____ 鑑證機關(蓋章):_____

鑑證日期: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有關勞動合同 篇4

律師提醒:勞動合同要根據所屬企業性質約定權利義務,企業有條件的建議聘請律師起草。

勞 動 合 同 

(通 用)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 動 者):                             

籤   訂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意 事 項

一、本合同文本供用人單位與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應當與招用的勞動者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依法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並就勞動合同的內容協商一致。三、用人單位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説明。四、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五、勞動合同應使用藍、黑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確需塗改的,雙方應在塗改處簽字或蓋章確認。六、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勞動者應本人簽字,不得由他人代簽。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交勞動者的不得由用人單位代為保管。

甲方(用人單位):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注 冊 地:                                                       

經 營 地: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           )

户籍地址:                                                       

經常居住地(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關係,雙方約定按下列第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甲方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工作任務完成。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工作崗位是                      ,崗位職責為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乙方應愛崗敬業、誠實守信,保守甲方商業祕密,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保質完成工作任務。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  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特點,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依法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特殊原因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甲方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加點。

2.依法實行以     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綜合計算週期內的總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總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甲方應採取適當方式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3.依法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甲方應採取適當方式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依法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第五條    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帶薪年休假、婚喪假、產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甲方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向乙方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於每月   日前足額支付:

1.月工資        元。

2.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為                              ,甲方應合理制定勞動定額,保證乙方在提供正常勞動情況下,獲得合理的勞動報酬。

3.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月基本工資        元,績效工資計發辦法為                          。

4.雙方約定的其他方式                                 。

第七條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計發標準為             或         元。

第八條   甲方應合理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乙方從甲方獲得的工資依法承擔的個人所得税由甲方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九條  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條  甲方依法執行國家有關福利待遇的規定。

第十一條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有關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六、職業培訓和勞動保護

第十二條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乙方應主動學習,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十三條  甲方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安全衞生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落實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努力改善勞動條件,減少職業危害。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依法告知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提供職業病防護措施,在乙方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四條  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應當依法變更勞動合同,並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當配合甲方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八、雙方約定事項

第十九條   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第二十條   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要求與乙方約定服務期的,應當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以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協商、申請調解或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中記載的乙方聯繫電話、通訊地址為勞動合同期內通知相關事項和送達書面文書的聯繫方式、送達地址。如發生變化,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第二十四條  雙方確認:均已詳細閲讀並理解本合同內容,清楚各自的權利、義務。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

續訂勞動合同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續訂本合同。

一、甲乙雙方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續訂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止。

二、雙方就有關事項約定如下:

1.                                                  ;

2.                                                  ;

3.                                                  。

三、除以上約定事項外,其他事項仍按照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的約定繼續履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2

變更勞動合同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自    年   月   日起,對本合同作如下變更:

1.                                                  ;

2.                                                   ;

3.                                                  。

二、除以上約定事項外,其他事項仍按照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的約定繼續履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關勞動合同 篇5

勞動合同

合同簽訂説明:

雙方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將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勞動報酬及乙方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全面如實的告知了乙方。

甲方承諾:保證不強迫乙方從事高危工作,保證乙方擁有安全的工作環境。不強迫乙方從事違法活動。

乙方承諾:其與其他任何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機構、實體或組織不存在任何勞動關係,並且保證其所提供的與本人有關的所有資料和各類資格、證書、證明等真實無誤。

甲方(用人單位)

單位名稱:                       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住   所:                                     

乙方(勞動者)

姓   名:                        性別:            

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號碼:                                                     

户籍所在地:                                     

本市住址:                                       

聯繫電話:                                       

電子郵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2、試用期限

甲、乙雙方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服從甲方安排,在        部門,從事        工作。具體工作內容詳見公司本崗位職責,崗位職責需要本人確認,以培訓或發郵件方式固定。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有權調換乙方的工作崗位。

2、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3、乙方應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職責,按時完成甲方管理人員部署的工作任務,並達到甲方規定的工作標準。

5、乙方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過失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責向甲方賠償。如造成重大損失,除賠償外,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且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 (2)不定時工作制。(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2、甲方應嚴格控制加班,保證乙方的休息和身心健康。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的工作時間和休息日進行合理安排。在甲方未安排加班的情況下,乙方因未按時完成工作計劃,而自願增加工作日或延長工作時間的,不以加班計。

3、甲方按照國家及甲方單位的有關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四、勞動報酬

1、                                                                  

2、甲方應於每月      日支付乙方上月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或順延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如甲方的《薪酬管理制度》或是乙方的工作崗位發生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執行。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

五、考核與培訓

1、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的考核及培訓制度,乙方必須在經過甲方的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

2、經甲方考核,乙方不能勝任原崗位工作的,在甲方調換崗位後仍不能勝任或者乙方不同意調換崗位的,甲方有權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且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六、社會保險

1、甲、乙雙方應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乙方承擔並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   

2、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辦理社會保險所需的各項材料,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延時辦理或不能辦理的,不為甲方責任。

3、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根據工作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2、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及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3、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乙方有權拒絕。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1、甲方根據本合同約定工作需要,可以調換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不同意調換工作崗位或工種時,可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由甲方根據公司情況考慮。雙方最終對此未能達成一致意見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勞動合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甲方也不承擔對乙方的任何經濟補償或者經濟賠償。

2、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

3、甲、乙雙方非本合同約定或法定事項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應在30日前書面告知對方。其他依照《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不受提前30日通知的限制:

①在試用期內發現乙方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②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工作責任制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③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④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⑤乙方連續_______個月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⑥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⑦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⑧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法規規定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的情形。

4、甲乙雙方協商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乙方應在離開工作崗位前辦理工作移交手續。因乙方未及時全面移交工作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5、甲乙雙方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人事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6、本合同解除方式:

①乙方解除,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離職申請,離職申請應當載明因己方原因申請離職,並按本合同約定及公司規定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②甲方解除,在乙方符合本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的合同解除條件時,甲方享有合法的合同解除權,甲方可以書面形式提前30日通知乙方(甲方享有隨時解除權的情形不受提前30日限制),無需承擔任何經濟補償或賠償金;

③雙方協商解除,應簽訂協商解除協議,載明解除事由為雙方協商一致,互不承擔任何責任。

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乙方非工作時間,應離開甲方工作區域,否則造成一切不良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2、雙方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已將相關規章制度內容告知乙方,乙方對此已獲悉。乙方如有疑問,應及時向甲方再次詢問。

3、乙方非因工作原因給自身或他人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均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不負責任何賠償或補償。

4、乙方因違章操作給自身或他人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均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不負責任何賠償或補償。

5、乙方應愛惜並主動維護甲方聲譽,保守工作中獲悉的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向其他員工或社會人員宣傳對甲方不利的言論,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一切損失。

十、勞動爭議處理

1、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按國家有關勞動爭議處理規定執行。

2、本合同的條款如與國家、省、市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一、甲方制定的考勤制度、薪金管理規定、員工獎懲條例、公司業績考核辦法等規章制度,是本合同的主要附件,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乙方必須嚴格遵守上述制度。

十二、其他:勞動者在合同期內的職務、地址、聯繫方式、電子郵箱、作為送達接收相關文件的固定方式,合同期內不得變更,否則應承擔不利後果。

十三、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經甲方、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日                 

有關勞動合同 篇6

勞 動 合 同

(通 用)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 動 者):                  

籤 訂 日 期:   年  月  日

注 意 事 項

一、本合同文本供用人單位與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應當與招用的勞動者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依法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並就勞動合同的內容協商一致。

三、用人單位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説明。

四、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五、勞動合同應使用藍、黑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確需塗改的,雙方應在塗改處簽字或蓋章確認。

六、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勞動者應本人簽字,不得由他人代簽。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交勞動者的不得由用人單位代為保管。

甲方(用人單位):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注 冊 地:                           

經 營 地: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               )

户籍地址:                          

經常居住地(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關係,雙方約定按下列第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甲方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工作任務完成。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工作崗位是                 ,崗位職責為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乙方應愛崗敬業、誠實守信,保守甲方商業祕密,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保質完成工作任務。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 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特點,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依法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特殊原因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甲方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加點。

2.依法實行以     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綜合計算週期內的總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總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甲方應採取適當方式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3.依法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甲方應採取適當方式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依法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第五條 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帶薪年休假、婚喪假、產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甲方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向乙方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於每月   日前足額支付:

1.月工資        元。

2.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為                  ,甲方應合理制定勞動定額,保證乙方在提供正常勞動情況下,獲得合理的勞動報酬。

3.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月基本工資    元,績效工資計發辦法為                   。

4.雙方約定的其他方式                     。

第七條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計發標準為         或      元。

第八條 甲方應合理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乙方從甲方獲得的工資依法承擔的個人所得税由甲方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九條 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條 甲方依法執行國家有關福利待遇的規定。

第十一條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有關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六、職業培訓和勞動保護

第十二條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乙方應主動學習,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十三條 甲方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安全衞生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落實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努力改善勞動條件,減少職業危害。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依法告知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提供職業病防護措施,在乙方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四條 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應當依法變更勞動合同,並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當配合甲方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八、雙方約定事項

第十九條 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第二十條 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要求與乙方約定服務期的,應當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以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協商、申請調解或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中記載的乙方聯繫電話、通訊地址為勞動合同期內通知相關事項和送達書面文書的聯繫方式、送達地址。如發生變化,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第二十四條 雙方確認:均已詳細閲讀並理解本合同內容,清楚各自的權利、義務。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 續訂勞動合同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續訂本合同。

一、甲乙雙方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續訂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止。二、雙方就有關事項約定如下:

1.                                                  ;

2.                                                  ;

3.                                                  。

三、除以上約定事項外,其他事項仍按照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的約定繼續履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2變更勞動合同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自    年   月   日起,對本合同作如下變更:

1.                                                  ;

2.                                                  ;

3.                                                  。

二、除以上約定事項外,其他事項仍按照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的約定繼續履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 動 合 同(勞務派遣)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                     

乙方(勞   動  者):                

籤   訂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意事項

一、本合同文本供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向勞動者出具依法取得的《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

三、勞務派遣單位不得與被派遣勞動者簽訂以完成一定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勞動者。

四、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將其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容告知勞動者。勞務派遣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

五、勞動合同應使用藍、黑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確需塗改的,雙方應在塗改處簽字或蓋章確認。

六、簽訂勞動合同,勞務派遣單位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應簽字或蓋章;被派遣勞動者應本人簽字,不得由他人代簽。勞動合同交由勞動者的,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單位不得代為保管。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勞務派遣許可證編號: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注 冊 地:                         

經 營 地: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                 )

户籍地址:                                 

經常居住地(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第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二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至多約定一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由甲方派遣到              (用工單位名稱)工作,用工單位註冊地                   ,用工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派遣期限為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第三條 乙方同意在用工單位            崗位工作,屬於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工作崗位,崗位職責為                        。

第四條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和用工單位的管理,遵守甲方和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按照用工單位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相應的質量要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崗位執行下列第    種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1天。

2.依法實行以   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依法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第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嚴格遵守關於工作時間的法律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與身心健康,確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經依法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並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第七條 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帶薪年休假、婚喪假、產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第八條 經甲方與用工單位商定,甲方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向乙方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於每月   日前足額支付:

1.月工資        元。

2.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為                    。

3.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月基本工資     元,績效工資計發辦法為                。

4.約定的其他方式                       。

第九條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計發標準為     或     元。

第十條 甲方不得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乙方從甲方獲得的工資依法承擔的個人所得税由甲方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一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甲方應按照不低於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按月向乙方支付報酬。

第十二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與用工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向乙方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第十三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合理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用工單位連續用工的,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五、社會保險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依法在用工單位所在地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告知乙方,併為乙方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提供幫助。

第十五條 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當會同用工單位及時救治,並在規定時間內,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其享受工傷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甲方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乙方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乙方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請工傷認定申請。

六、職業培訓和勞動保護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必需的職業能力培訓,在乙方勞務派遣期間,督促用工單位對乙方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乙方應主動學習,積極參加甲方和用工單位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落實國家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並在乙方勞務派遣期間督促用工單位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第十八條 甲方如派遣乙方到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崗位,應當事先告知乙方。甲方應督促用工單位依法告知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和培訓,提供必要的職業危害防護措施和待遇,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為勞動者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在乙方上崗前、派遣期間、離崗時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九條 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乙方對用工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應當依法變更勞動合同,並採取書面形式。

第二十一條 因乙方派遣期滿或出現其他法定情形被用工單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對其重新派遣,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情形的,甲方可以依法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同意重新派遣的,雙方應當協商派遣單位、派遣期限、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等內容,並以書面形式變更合同相關內容;乙方不同意重新派遣的,依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甲方應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當配合甲方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以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協商、申請調解或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用工單位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和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九、其他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中記載的乙方聯繫電話、通訊地址為勞動合同期內通知相關事項和送達書面文書的聯繫方式、送達地址。如發生變化,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 雙方確認:均已詳細閲讀並理解本合同內容,清楚各自的權利、義務。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勞動合同一式份,雙方至少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 續訂勞動合同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續訂本合同。

一、甲乙雙方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續訂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止。

二、雙方就有關事項約定如下:

1.                                                  ;

2.                                                  ;

3.                                                  。

三、除以上約定事項外,其他事項仍按照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的約定繼續履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2變更勞動合同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自    年   月   日起,對本合同作如下變更:

1.                                                  ;

2.                                                  ;

3.                                                  。

二、除以上約定事項外,其他事項仍按照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的約定繼續履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關勞動合同 篇7

勞動合同

使用説明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閲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

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併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後,甲乙雙方各保管一份備查。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現住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年___月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___年___月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小時,每週工作____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____為週期,總工時____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_元/月;試用期滿工資_______元/月(______元/日)。

2、其他形式:____________。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____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每(年/季/月)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並作如下約定: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並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並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後,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並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十一、調解及仲栽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無效,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對仲栽決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員工手冊

2、

3、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委託代理人:

20___年____月___日   20___年___月___日

有關勞動合同 篇8

甲 方: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地址:_____

乙 方:_____性別:_____ 文化程度:__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 出生日期:_____ ______年______月日 現 住 址:_____ 編碼:_____家庭住址:_____ 編碼:_____户口所在地:_____所屬街道辦事處:_____編碼: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_____

1.有固定期限:_____從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_____從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_____從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並以為標誌。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_____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______年______月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規定進行休息休假並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八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 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______月______日將税後工資打至乙方工資卡,______月工資 ,實行先工作後付薪金。工資基本構成為:_____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

績效獎金:_____按各部門規定發放

午餐補貼:_____

第十條 乙方的績效獎金、獎金、津貼等,按甲方的規章制度和甲方的經營狀況確定並支付。

第十一條 乙方調動_______崗位後的工資及相關待遇,按甲方所規定的工資制度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其它福利待遇詳見公司管理制度福利待遇相關規定。

六、勞動紀律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有關勞動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務人員的有關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總則

1.應乙方聘請,甲方同意從內地選派_________名勞務人員前往_____乙方公司工作。

2.甲方派遣勞務人員(以下簡稱勞務人員)在_____工作期限為_________個月。

3.勞務人員的年齡為_________至_________週歲,並具有_________畢業文化程度。

4.勞務人員須身體健康,須經內地縣級以上醫院_____(包括肺部_________光檢查)合格。女性人員臨赴港前應提交縣級以上醫院的未孕證明。

5.勞務人員須在技術專業水平方面符合乙方要求,並經乙方考試或其他形式考核認可方可派出,考試或考核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6.乙方與甲方勞務人員個人之間所簽訂的僱傭合約必須採用_____有關當局規定的標準合約《聘用外地僱員的僱傭合約》,該合約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工資和其他待遇

1.勞務人員與_____當地僱員實行同工同酬的原則。本協議僱傭的勞務人員底薪為:工種_____________;人數_________;每人月工資_________(港幣)元。

2.乙方對勞務人員工資每月結算一次。乙方須以自動轉賬方式將工資直接存入以勞務人員名義開立的銀行賬號內。

4.協議期內,若因企業臨時停產、息業或其他乙方原因,致使勞務人員暫時不能工作,乙方須照常支付該期間內的基本工資和待遇;如提前解除協議,乙方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或支付7天工資作為代替通知金。

第三條?工作時間、休假及加班待遇

1.勞務人員每天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6天,超時工作,乙方須按_____現行勞工法例及當地同等人員標準付給勞務人員相應的報酬。

2.勞務人員享有_____法定的有薪節、假日。節假日加班與當地僱員享受同等待遇。

3.勞務人員服務滿一年,可磧兇釕天有薪年假。

第四條?勞保福利待遇

1.乙方負責為勞務人員提供適當的住宿,住宿條件須符合_____有關規定並經甲乙雙方共同核定。

2.勞務人員由於受僱及在僱傭期內遭遇意外而受傷、患上職業病或發生有關醫療事宜,乙方應負責一切必需的醫藥費及住院費,並支付補償。此條款自勞務人員抵港之日起生效。

3.勞務人員享有與當地人員同等的醫療服務和職業意外、人身意外及職業疾病醫療保障,由乙方按照_____現行法例負責購買_____及承擔所需費用。

4.如醫生證明勞務人員因生病或受傷不適宜再繼續受僱,乙方便應將勞務人員遣返並立即通知甲方,並承擔有關費用及傷遣費。

5.勞務人員在協議期內發生意外,乙方須按_____條例負責為勞務人員向_____公司索賠。如意外死亡,乙方須負擔將勞務人員遺體及個人物品運返其居住地的運輸費用。

7.勞務人員在_____工作的所有税收,均由乙方負責申報,按_____現行税法執行。

第五條?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負責在內地初選所需各類勞務人員,安排時間由乙方面試考核;

(2)負責安排核定人員到縣級以上醫院檢查身體,辦理體格合格證明書;

(3)負責辦理勞務人員出境的一切手續;

(4)教育勞務人員嚴格遵守_____的法律、法規、社會公德,遵守協議和乙方有關的規章制度。

2.乙方責任

(1)負責辦理勞務人員入境、工作安排、居留許可等手續並承擔所需費用_________港幣,此費用自簽約時交付;

(2)乙方負責勞務人員體檢的費用;

(3)乙方負責勞務人員從內地居住地至_____及於合約終止或屆滿時返回原居地的旅費;

(4)負責協議期內對勞務人員在_____期間的管理;

(5)負責勞務人員滿一年後延期簽證費用,該項費用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駐_____簽證處當時的規定支付;

(6)負責在規定的4天內安排因停產、息業、破產、或其他原因被解僱的勞務人員返回內地。

第六條?勞務人員的責任和人員的更換

1.勞務人員的責任

(1)必須遵守_____現行法律、法規,遵守社會公德;

(2)遵守甲方和乙方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本協議的條款;

(3)協議期內,不準私自變換工作另行求職或_____;

(4)不得與任何人發生借貸關係;

(5)協議期滿,必須按時回內地,不準以任何理由滯留不歸;

(6)遵守廠規和公司規章制度,不準_____或以其他形式怠工。

2.人員更換,如發生下列情況,經甲乙雙方確認後,可以遣返或更換人員:

(1)勞務人員申請與_____居民、永久性居民或遊客結婚;

(2)涉及非法或不道德行為,不宜繼續工作;

(3)不履行或破壞協議;

(4)懷孕;

(5)因病需長期治療,不能繼續工作。

3.屬以上(1)~(4)款的情況,如與乙方有關,路費及所發生的費用應由乙方負責;如與乙方無關,路費由被遣返的勞務人員自負,屬第(5)款的情況,路費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協議的生效、終止和延長

1.本協議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按雙方簽字之日起並經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生效,有效期從勞務人員進入_____之日起兩年內有效。

2.協議到期如需續約,甲、乙雙方需提前兩個月協商續訂。勞務人員到期後須返回內地;續約後乙方所需人員,甲乙雙方按有關規定協商作出安排。

3.協議生效後不準單方面終止。如單方違約,須支付對方為此而付出的費用並加付工人一個月工資。

4.如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雙方可協商終止協議:

(1)_____新的法律、法規、條例以及_____政府新的政令使得協議為非法或本協議規定的勞務人員不能繼續受僱;

(2)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戰爭、自然災害等)使得協議無法執行。

第八條?_____

因執行本協議所引起的任何爭議,由簽約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仍不能解決,將提交_____,_____在被訴方所在地_____機構進行,_____為最終裁決,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_____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有關勞動合同 篇10

勞動合同

(通用)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事項

一、本合同文本供用人單位與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應當與招用的勞動者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依法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並就勞動合同的內容協商一致。

三、用人單位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説明。

四、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五、勞動合同應使用藍、黑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確需塗改的,雙方應在塗改處簽字或蓋章確認。

六、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勞動者應本人簽字,不得由他人代簽。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交勞動者的不得由用人單位代為保管。

甲方(用人單位):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

經營地: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

户籍地址:

經常居住地(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關係,雙方約定按下列第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甲方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工作任務完成。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工作崗位是,崗位職責為。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乙方應愛崗敬業、誠實守信,保守甲方商業祕密,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保質完成工作任務。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  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特點,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依法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特殊原因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甲方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加點。

方 2.依法實行以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綜合計算週期內的總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總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甲方應採取適當方式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3.依法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甲方應採取適當方式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依法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第五條  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帶薪年休假、婚喪假、產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甲方採用以下第種方式向乙方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於每月日前足額支付:

1.月工資元。

2.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為,甲方應合理制定勞動定額,保證乙方在提供正常勞動情況下,獲得合理的勞動報酬。

3.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月基本工資元,績效工資計發辦法為。

4.雙方約定的其他方式。

第七條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計發標準為或元。

第八條  甲方應合理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乙方從甲方獲得的工資依法承擔的個人所得税由甲方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九條  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條  甲方依法執行國家有關福利待遇的規定。

第十一條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有關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六、職業培訓和勞動保護

第十二條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乙方應主動學習,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十三條  甲方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安全衞生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落實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努力改善勞動條件,減少職業危害。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依法告知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提供職業病防護措施,在乙方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四條  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應當依法變更勞動合同,並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當配合甲方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八、雙方約定事項

第十九條  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第二十條  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要求與乙方約定服務期的,應當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以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協商、申請調解或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中記載的乙方聯繫電話、通訊地址為勞動合同期內通知相關事項和送達書面文書的聯繫方式、送達地址。如發生變化,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第二十四條  雙方確認:均已詳細閲讀並理解本合同內容,清楚各自的權利、義務。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附件1

續訂勞動合同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續訂本合同。

一、甲乙雙方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續訂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止。

二、雙方就有關事項約定如下:

1.;

2.;

3.。

三、除以上約定事項外,其他事項仍按照雙方於年月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的約定繼續履行。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附件2

變更勞動合同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自年月日起,對本合同作如下變更:

1.;

2.;

3.。

二、除以上約定事項外,其他事項仍按照雙方於年月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的約定繼續履行。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有關勞動合同 篇11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

臨時工(乙方):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臨時招用工作人員,乙方申請應聘。經研究,甲方同意乙方為臨時工,並自願協商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在衞生清潔工作崗位承擔工作任務。

三、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制訂各項管理,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內,應自覺遵守甲方的各項,服從管理,積極完成工作。

四、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1、甲方保證乙方在工作期間實行每天8小時工作制。

2、乙方工作報酬:_____________除寒暑假期外全包乾800元/月;寒暑假期間按照實際上班天數以25元/天發放。上述工作報酬已包含了支付乙方購買社會養老保險的費用,乙方的社會養老保險金由乙方本人到當地局自行繳交。

3、甲方每月6日如期發放工資,由學校財務辦統一發放。發放形式採用直接轉賬到中國XX銀行個人賬户的方式。

五、終止解除勞動協議條件

1、乙方與甲方確立勞動關係期間,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用人單位可以提出解除用工關係:_____________

(1)試用期間(一個月)被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有關規章制度的;

(4)無理取鬧,打架鬥毆者;

(5)不服從工作安排,不按質量要求完成工作任務的;

(6)甲方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使原勞動協議無法履行或崗位編制調整需裁減人員的;

(7)嚴重失職,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乙方與甲方確立勞動關係期間,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乙方可以提出解除勞動關係:_____________

(1)被招工、招幹或考入學校學習的;

(2)用人單位不能按勞動協議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不履行勞動協議,或者違反國家法規,侵害臨時工合法權益的;

3、任何一方需要解除勞動協議,應提前30天書面另一方。

六、違反協議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協議,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按有關政策予以適當賠償。

七、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協議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當事人可在爭議發生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在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十五天內向甲方所在地人院起訴。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辦理或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期限屆滿自行終止。

十、本一式三份,校長辦、總務科、臨時工本人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

部門負責人簽名:_____________

主管副校長簽名: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有關勞動合同 篇12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單位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為確立雙方的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並訂立以下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勞動合同期限經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   A    種形式。

A、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薪資       元/月。

B、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時止。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出現以下任意情形之一的,視為不符合錄用條件:

(1)偽造學歷、證書與工作經歷的;(2)個人簡歷、入職登記表所填內容與真實情況不符的;(3)在試用期滿之前,規定入職手續仍無法齊備的;(4)經體檢發現患有傳染性、不可治癒或其他嚴重疾病的;(5)器官殘缺或肢體殘缺足以影響本職工作,以及填寫虛假體檢信息的;(6)患有精神病的;(7)不能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或經試用期考核成績不合格的;(8)崗位專業知識考試成績在80分以下的;(9)試用期內連續曠工2天及以上;(10)有吸毒、嫖娼、參加邪教組織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或受國家治安管理處罰的。

二、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一)乙方工作地點            ,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變更乙方工作地點。

(二)乙方服從甲方工作安排,同意從事    工作崗位;具體任務、職責及工作標準等詳見甲方的崗位/職務説明書、操作規範、作業指導文件等相應的文件規定,以及甲方管理人員的安排和要求。在勞動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機構調整、資產變動、乙方的工作能力、績效考評結果、身體狀況等,對乙方的工作崗位與職責進行調整,調整後將按新的工作崗位與職責確定乙方的工資報酬。

(三)乙方不適應本崗位工作或對本崗位工作不能勝任時,甲方有權決定對其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後,乙方仍然不能勝任工作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四)乙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將構成不勝任工作:(1)工作中有過錯或者過失;(2)工作中因個人原因給甲方造成損失,損失的金額為3000元及以上;(3)不能完成工作或者滿足崗位要求的;(4)績效考核在80分以下的;(5)參加單位或者部門組織考試不能拿到證書或達到要求;(6)個人原因提出調崗要求的;(7)國家對於乙方的工作崗位有特殊的資質要求,而乙方因個人原因失去該資質的;(8)不能夠完成甲方指定工作內容、工作指標、工作任務;(9)甲方根據經營需要,或因乙方未能勝任工作而對乙方進行技術業務培訓,乙方無正當理由拒不參加培訓或經培訓但考核不合格的;(10)專業知識考試成績在80分以下的。

三、工作時間休息休假

(一)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A   (A、標準工時工作制度;B、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C、不定時工作制度)工時制度,並執行法律規定的休息休假辦法。

(二)在本合同期內,乙方所在崗位經過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則本合同約定的工時制度自動變更為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三)根據生產經營的特殊性,甲方因生產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甲方將依法支付其超時工作的勞動報酬,或給予調休。加班必須根據相關規定辦理加班申請手續。

(四)勞動者需要請事假的,必須提前 1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批准後,方可請假。因緊急情況需要請事假的,必須事先通知甲方請假的事由和期限。乙方未按照前款規定履行申請或通知義務的,按曠工處理。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綜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其中基本工資 1800元/月,綜合獎金由甲方根據乙方的績效考評情況、勞動成果和甲方的效益進行確定。

(二)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為基本工資,加班工資以基本工資作為計算的基數。由於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導致約定的基本工資低於最低工資標準,則乙方的基本工資自動變更為最低工資標準,甲方需按此為乙方核算工資。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每月  15   日前以法定貨幣形式,轉賬或現金足額支付乙方上月工資。特殊情況在徵得工會或職工代表同意後可以延期30天支付。乙方在每次收到工資、獎金、津貼或補貼時,均應當認真核算;如果對甲方計發的工資、獎金、津貼或補貼有異議的,必須在收到工資、獎金、津貼或補貼之日起七個工作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如果甲方對乙方的工資、獎金、津貼或補貼計發確有不足的,除在乙方送達書面異議之日起七個工作內獲得補發外,無論乙方是否在約定期限內提出書面異議,均視為甲方從乙方發放工資、獎金、津貼或補貼之日起拒絕向乙方支付未支付的勞動報酬。

(四)乙方與甲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前應當發放未發放的工資必須要在甲方辦理完工作交接以後才能夠辦理工資結算。

(五)因工資計算標準不明確或計算方式不當造成甲方少付乙方工資的,或者乙方拒絕領取的,不屬於無故拖欠或剋扣工資。經乙方提醒後,甲方應及時採取補救措施,補發乙方相應的工資報酬。

(六)乙方休婚喪假和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應依法支付工資,支付的工資標準為基本工資。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保護

(一)甲乙雙方執行國家勞動保護、安全衞生法律、法規、規程和標準。甲方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安全防護用品,努力改善勞動條件。

(三)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履行職責所必需的工作設備。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工作設備只能用於與甲方業務有關的用途,不得用於與甲方業務無關並且影響到甲方業務、利益以及規章制度執行的任何用途。甲方有權隨時對工作設備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如發現乙方違反上述規定使用工作設備,甲方有權終止該設備使用,直至收回工作設備。乙方不得以工作設備中包含私人物品、個人隱私資料、軟件或其它個人財產為理由阻止甲方對工作設備行使合法的權利。

(四)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崗位,離職時乙方必須參加甲方安排的職業病體檢,乙方拒絕參加體檢的,離職後如查出相關職業危害作業造成的職業病由乙方負責。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按國家和重慶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其中,應由乙方繳納的保費部分由甲方從乙方每月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負責向社會保險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乙方應當提供辦理社會保險的所需個人資料文件給甲方以辦理手續。若因乙方未能及時提供所需文件或者提供虛假文件,造成甲方不能或者不能及時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相關責任由乙方承擔。

(三)在上年度社平工資未實施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乙方承擔在勞動關係存在期間原繳費基數與上上年度社平工資差額部分的社會保險繳納金額。

(四)乙方不願意甲方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的,甲方每月現金給予乙方社保補貼費用,社保補貼費用標準以工資表中列明的社保補貼費為準,乙方在工資表上簽字且工資表中已經載明瞭社保補貼費用的,視為乙方不同意繳納社會保險且就乙方不同意繳納由甲方支付社保補貼的事項達成了一致意見,乙方對此沒有任何意見。乙方在勞動關係存續或解除後發生了有關社保爭議(含仲裁、訴訟、投訴),乙方必須要將甲方支付的社保補貼所有費用退還甲方,並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資金使用損失。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乙方有自由擇業的權利,甲方不得以簽訂了勞動合同限制乙方的自由擇業權,乙方需提前15日提出申請解除與甲方的勞動關係,在乙方按照雙方約定辦理了工作交接,甲方必須要將工資足額結算給乙方。

(二)乙方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需作好工作交接,如未做工作交接等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必須承擔經濟賠償責任,根據經濟損失程度從未結算工資中扣除。

(三)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合同自然解除;乙方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時,單位未作解除勞動關係時,勞動關係中止。

(四)試用期內,甲方可以隨時對乙方進行考評,經考評符合錄用條件者按崗定級定薪;在試用期內經考評不符合錄用條件者,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五) 本合同未約定的其他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情形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的變更、解除、終止的情形履行。

(六)甲方《員工手冊》上標明的合同變更解除終止條款乙方也必須遵守,否則視為不能勝任工作。

八、甲乙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一)為排除其他員工對乙方有可能出現的猜度,甲方可對乙方背景、經歷等進行核查,以幫助乙方佐證其真實性。乙方離職後如遇其它單位調查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之表現,甲方亦可如實告知。

(二)乙方在甲方服務期內所獲得的產品、技術、工藝、設備、生產經營、營銷等相關信息和甲方特有的質量控制方法、未公開的質量記錄以及重要的管理方法、管理技巧負嚴格保密義務,因違反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對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三)甲方因工作需要拍攝單位景況之影像資料等,乙方應當予以積極協助,如影像中涉及乙方本人的場景及肖像,其版權及使用權均歸屬甲方所有,乙方不在任何時候以其肖像權對甲方主張任何權利。

(四)甲方應將有關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乙方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向乙方提供招聘簡章或向乙方口頭告知。乙方在本合同書上簽字或蓋章,視同已接受甲方告知的上述情況。

(五)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以前,乙方已與除甲方以外的其它用人單位解除(終止)了所有勞動關係。

(六)乙方確認,如果乙方隱瞞與原單位存在競業限制情況構成欺詐,甲方可以認定為勞動合同無效,如果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甲方賠償後向乙方追償。

(七)甲方在與乙方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以後,將在保險申報週期內辦理停保。在乙方辦理離職結算手續時,甲方將告知保險的轉移流程,乙方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本人須按甲方告知的辦理流程辦理社會保險的轉移手續。若乙方與甲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以後,未在甲方辦理離職結算手續導致其社會保險不能正常參保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八)乙方確認,為了確保乙方發生工傷以後能夠到醫療條件比較好的醫院得到及時的救治,乙方需到甲方指定的醫院進行治療,非指定醫院的診斷證明及鑑定結論,甲方不予以認可。

(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離崗治療的,必須要到甲方指定的醫院進行確診,憑醫院出具的建議休假證明及相關的醫藥發票請病假,未到指定醫院進行確診、未出具醫院建議休假證明及未出具相關的醫藥發票的,均不給予批准病假,乙方不到崗,按照曠工處理。

(十)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無效,由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為此支付的招聘費、培訓費、仲裁訴訟費、律師費),乙方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個人虛假資料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户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廠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等。

(十一)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向甲方指定的人員交接工作;完好歸還其佔有的甲方的辦公用品、文件、設備等有形或無形資產;向甲方完整移交載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載體;協助甲方清理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完成甲方規定的離職流轉程序,辦理有關離職手續;處理其他應了未了的事務。乙方未履行以上義務,致使甲方無法依法辦理或延遲辦理與乙方離職相關的手續,乙方應當自負其責。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十二)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應當承擔的經濟損失賠償,或者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依照法律規定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獎金及津貼、補貼等(包括並不限於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但該扣除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向乙方追償。

(十三)乙方在入職三天內提供甲方要求的入職資料,未在三天內提供或者提供不完整,視為不符合錄用條件。

(十四)甲方《員工手冊》上標明的乙方的行為準則乙方需無條件遵守,否則視為不能勝任工作。

情節嚴重者按照《員工手冊》約定條款進行處罰,或移交司法機關以及提起訴訟。

(十四)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甲方聯繫乙方、送達法律文書的唯一固定通訊地址,甲方向乙方下列地址送達法律文書,出現地址不詳、查無此人、查無此地址、乙方拒籤、其他無法送達的情形等均視為法律文書自郵寄之日已經送達乙方。若乙方通訊地址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告知甲方,否則,造成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地址:                                                                                  

九、以下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與勞動合同有同等效力。

(一)培訓協議書。

(二)保密及競業限制協議書。

(三)專業技術培訓協議書。

(四)離職交接説明書。

十、附則

(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乙方已確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無任何異議。

(二)甲方已將員工手冊上的各項規定清楚明白的告知乙方,乙方承諾無條件的服從各項條款約定的內容。

(三)本勞動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持兩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有關勞動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用人單位)

乙方:_________(勞動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_________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

(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以完成_________工作任務為期限: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預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工作任務完成經甲方驗收合格,則本合同即行終止。

二、試用期限

試用期限為_________個月(或_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有學徒期限的工種,學徒期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試用期限的長短,有關部門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有關部門無規定的,由用人單位根據勞動者的工作能力和實際水平確定。)

三、工作內容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如無特殊情況,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方面協商一致選擇確定下列第_________方式,平均每週工作_________小時:

1.甲方實行每天_________小時工作制。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_________。

2.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_________班運轉工作制。

3.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_工作崗位,屬於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4.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_工作崗位,屬於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一般每日不超過_________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_________小時,並按有關規定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產假等有薪假期。甲方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保證乙方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排衞生制度及其標準,加強對職工的安全、衞生和勞動保護。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付給乙方食品保健費,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應當執行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

(六)乙方患職業病,工傷等按國家規定執行。

六、勞動報酬

(一)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二)乙方完成本合同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每_________(月、周、日)_________元支付不低於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支付時間為_________。

(三)乙方享受的崗位津貼和獎金待遇,與同工種固定職工相同。

(四)非乙方過失造成的停工,在停工期間,甲方支付給乙方基本生活費,其標準不低於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發放失業救濟金的月平均水平。

(五)履行合同期間,甲方視生產經營情況和乙方的工作實績,按甲方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勞動報酬。

(六)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_________元。試用期滿後,按乙方的技術水平、勞動態度和工作效率評定,根據所評定的級別或職務確定月薪。(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的時間為合同期限的,亦可按工作量確定報酬。實行計件工資的,按計件付酬。)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乙方正常工作情況下的最低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

2.計件工資:乙方正常工作情況下的基礎工資為_________元/月,其餘按乙方崗位計件單價及完成情況計發。

3.崗位工資:乙方的崗位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崗位調整,按新崗位所對應的工資標準執行。

(七)其他工資形式

1.加班工資,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2.從事午間(12時到14時)或夜間(22時至次日6時)工作的,每班應付給乙方中班或夜班津貼,具體標準如下:_________。

3.乙方工資、獎金、浮動工資、崗位工資、加班工資和相應的福利津貼等,仍按甲方現行的規定按月發放。

4.乙方事假期間,甲方扣除工資的標準為_________。

5.乙方依法享有帶薪假期(婚假、喪假、年休假、探親假)期間的工資,按乙方的_________工資支付。

6.乙方在生產或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特殊成績的,甲方可給予必要的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或晉級工資。

7.因生產經營發展或本合同商定的其他條款變化,本款協商確定的各項勞動報酬標準需要調整時,應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按所在地規定的一定比例按月為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具體繳納辦法及標準為:_________。

(二)甲方應當將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公示,乙方有權向甲方查詢其各項社會保險的繳費情況,甲方應當提供幫助。

(三)乙方退休養老金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在甲方投保的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機構領取。

(四)如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治療期間或醫療終結後的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省、市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待遇和停工治療期間的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按醫療保險規定和甲方的規定執行;

(六)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親屬撫卹費、救濟費、一次性撫卹金、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親屬死亡補助費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由社會保險機構和甲方分別計發。

(七)補貼待遇:乙方享受交通費補貼、糧食補貼、取暖費補貼等與固定職工相同。

(八)乙方其他福利待遇,如公休假、婚喪假、節育假、產假、探親假,交通、取暖、住房、用水、洗理費、困難補助、分配住房,孕期、哺乳期、子女人託等按國家、省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九)乙方失業保險基金、退休養老保險基金按國家、省規定由甲乙雙方負擔。乙方負擔部分,由甲方代乙方上繳當地社會保險機構;

(十)乙方退休養老保險待遇、工齡及養老保險投保時間計算,按國家,省的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其它特殊待遇,如_________(住房、汽車等),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十二)乙方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甲方應當執行。

八、勞動紀律

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並向乙方公示。

(一)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二)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員工守則,遵守甲方規定的工作程序,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鑽研技術業務,不斷提高政治文化和技術業務水平,積極參加必要的社會活動,服從分配、堅持出勤、積極勞動,保證完成規定的各項任務。乙方如違反企業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如毀損或遺失公司財物的,依市場價格予以補償。

(四)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的,甲方應當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五)乙方觸犯國家法律被認定有罪或被勞教的,本合同即自行解除。

九、監督檢查

(一)對乙方進行管理教育,按崗位責任,檢查督促乙方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二)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單位有關規定,決定對乙方勞動報酬的分配形式,並對乙方實施獎勵或處分;

十、政治待遇

(一)乙方在政治上享有同固定職工一樣的權利,如參加民主管理企業的權利,參加黨、團組織和工會的權利等。

(二)訂立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乙方,在擔任領導職務以後,如職務是有任期的,在勞動合同期限短於領導任期的情況下,可以將合同期限視為領導職務的任期;如果職務是沒有任期的,可以視為改訂沒有一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三)按照國家、省的規定,有參加政治、技術(業務)學習(培訓)、參加工會、參軍、參與民主管理和擔任管理人員職務,評選和被評選先進職工等項權利。

十一、教育與培訓

(一)由甲方出資招用或培訓乙方,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二)向乙方宣傳國家、省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及本單位的規章制度。

(三)甲方應加強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教育、遵紀守法教育、安全生產教育,根據工作和生產的需要進行業務、職業技術培訓。

(四)創造條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質和技術業務素質;

(五)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為乙方提供本職工作所必需的職業技能培訓。

十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方因簽訂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必須提前_________天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符合條件的一方可以單方面變更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1.甲方轉產或調整生產任務的;

2.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並且不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的;

3.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規定已經修改;

4.由於甲方單位嚴重虧損或關閉,停產,轉產確實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規定,或由於上級主管機關決定改變了工作任務、性質;

5.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

6.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_________;

7.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三)在合同沒有變更的情況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從事合同規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情況除外:

1.發生事故或自然災害,需要及時搶修或救災;

2.因工作需要而進行的臨時調動(單位內工種之間,機構之間);

3.發生不超過一個月時間的短期停工;

4.甲方依法重新任命、調動、調換訂立沒有一定期限勞動合同職工的工作;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況。

(四)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五)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違反或不履行勞動合同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泄漏甲方商業祕密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經有關部門確認,甲方歇業、合營、合資期滿關閉,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7.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必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與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七)甲方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職工而與乙方解除本合同的,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必須按照國家、省、市有關企業經濟性裁員規定所確定的程序進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甲方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提供必要勞動條件和保險福利待遇的;

7.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費離職學習的;

8.乙方出境定居的;

9.乙方要求辭職甲方同意的;

除上述第(_________)項規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超過三十日甲方應當辦理解除合同手續。乙方依前款規定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甲方的以下經濟損失:_________。

(九)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未滿,乙方又沒有違反或不履行勞動合同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縣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工在孕期、產期或哺乳期內的;

5.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探親假期間的;

6.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7.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8.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10.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_________。

(十)在下列情況下,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合同正在履行中,生產、工作確實不能離開的;

2.由甲方出資培訓(包括送大中專、技工學校學習),培訓後為甲方服務未滿_________年的;

3.屬於技術骨幹,擔任某項重點工程建設、改造任務或科研項目而任務未結束的;

4.其他情況:_________。

(十一)解除勞動合同,除因乙方違法犯罪或乙方不履行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本單位管理章程的規定被開除的,以及乙方擅自解除勞動合同的以外,甲方應按規定發給辭退補助費和支付路費。

(十二)解除勞動合同時,雙方應按規定辦理解除手續。甲方應按規定將解除合同的情況報告有關機關核准。

(十三)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1.凡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即為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後可續訂勞動合同。

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所確定的工作任務已經完成,本合同即告終止。

3.合同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特殊情況,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變更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但必須辦理變更手續。

4.職工到達規定的離退休年齡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提前退休時,勞動合同自然終止。

(十四)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沒有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或通知時間不足的,應當按相差的天數,以解除或終止合同前一個月乙方的日平均工作為標準,支付賠償金給對方。

(十五)解除或終止合同後,甲方應當在十日內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1.履行合同期間,甲乙雙方若需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條款執行。

2.甲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屆滿以及雙方當事人約定解除合同的條件出現而終止勞動合同,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3.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4.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滿後,應即終止執行;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應即辦理續訂手續的。如不終止執行,又不履行續訂手續的,則視為續訂同一期限的勞動合同。

(十六)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

(十七)合同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十三、經濟補償與賠償

(一)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二)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乙方月平均工資計發。

(四)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五)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六)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七)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八)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九)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服務(工作)每滿一年按培訓費和招接收費總額的20%遞減;服務(工作)滿五年不再償付。

十四、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中止、解除、終止、續訂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規定。

(二)甲、乙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補償。

2.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業務、技能培訓和其他內容的脱產培訓後,要為甲方服務_________年,若服務期未滿,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或辭職,要承擔經濟損失,並賠償甲方支付的培訓費,具體賠償的辦法,在約定事項中加以明確。

3.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業祕密的保密期限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自動離職,經協商解除合同後,亦不得在_________期限內自行或在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從事和原在職時相同或有關的經營活動。

4.任何一方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應承擔經濟賠償責任,並付給對方賠償費_________元。

(三)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違約金。一方違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2.賠償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對方損失的,還需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按違約方實際造成的損失計算。賠償損失的範圍包括:_________。

十五、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舉報。

十六、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繫。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塗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_________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五)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單位主管機關或勞動合同的管理機關請求處理,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報主管機關、勞動合同管理機關(本合同如經公證,則應交公證處留存一份)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七)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籤):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延伸閲讀:

除名條件

(1)職工經常曠工沒有正當理由;

(2)經批評教育無效;

(3)達到規定的曠工天數,即連續曠工時間超過15天,或者1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30天。在計算連續曠工時間時,可以把曠工期間的節假日、休息日的天數扣除後計算。在累計曠工時間時,應按自然年度進行計算。除名沒有處理時限規定。

有關勞動合同 篇14

1、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2、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簽訂、履行勞動合同相關的各項信息真實有效。

3、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不得約定試用期。

4、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5、用人單位終止非全日制用工的,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户籍所在地:

身份證號碼:

現居住址:

通信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部門,擔任 崗位工作。乙方具體工作內容如下: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內容和責任要求, 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時間為下列第 種方式:

1、每週工作 日,分別為周 ;每日工作 小時。

2、其他: 。

第四條 甲方按乙方工作時間,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標準為每小時人民幣 元,工資結算週期為 (日/周/15日),工資發放時間為 ,工資發放方式為 (直接發放/委託銀行代發)。

第五條 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中已包含甲方應為乙方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乙方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以自由職業者身份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

第六條 甲方依照國家和地方規定,為乙方辦理工傷保險和繳納工傷保險費,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第七條 甲方有義務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及勞動保護用品。

第八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

第九條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命令,在合同期內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及工作規範,愛護並正確使用甲方設備、工具,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對於因乙方過失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乙方應服從甲方正確的領導、管理與教育,如有正當事由請假,須填寫假單,經部門主管批准,依甲方規定的請假手續辦理。如乙方未經批准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未按照規定的工作時間到崗上班的,將依據甲方的規章制度按曠工處理。

第十二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因乙方故意或疏忽造成甲方的商業祕密(包括客户信息、技術信息等甲方認為屬於商業祕密的信息)泄露,對甲方的正常經營造成阻礙或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並保留法律追訴的權利。

第十三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

第十四條 甲乙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本合同。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 一旦雙方直接聯繫受阻,則一方向另一方發出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通知或通訊,應以書面方式作出。通過特快專遞寄出的,用特快專遞的寄件人留存單據作為確認文本,交付郵局後7日應被視為收件日期,特快專遞應發往下列地址:

甲方通訊地址及郵編:

乙方通訊地址及郵編:

若乙方聯繫方式發生變更,乙方應在變更之日主動到甲方處辦理聯繫方式變更手續,否則甲方視同上述聯繫方式為乙方的有效聯繫方式,向上述地址寄出文件即視為送達。

第十七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八條 乙方可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本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有關新規定相悖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為合同簽署頁)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有關勞動合同 篇15

勞 動 合 同

(通用)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者):

期:

注意事項

一、本合同文本供用人單位與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應當與招用的勞動者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依法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並就勞動合同的內容協商一致。

三、用人單位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説明。

四、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五、勞動合同應使用藍、黑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確需塗改的,雙方應在塗改處簽字或蓋章確認。

六、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勞動者應本人簽字,不得由他人代簽。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交勞動者的不得由用人單位代為保管。

甲方(用人單位):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                                                 

經 營 地: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              )    

户籍地址:                                                   

經常居住地(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關係,雙方約定按下列第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甲方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工作任務完成。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工作崗位是                      ,崗位職責為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乙方應愛崗敬業、誠實守信,保守甲方商業祕密,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保質完成工作任務。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 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特點,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依法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特殊原因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甲方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加點。

方 2.依法實行以      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綜合計算週期內的總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總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甲方應採取適當方式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3.依法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甲方應採取適當方式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依法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第五條 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帶薪年休假、婚喪假、產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甲方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向乙方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於每月   日前足額支付:

1.月工資         元。

2.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為                              ,甲方應合理制定勞動定額,保證乙方在提供正常勞動情況下,獲得合理的勞動報酬。

3.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月基本工資        元,績效工資計發辦法為                          。

4.雙方約定的其他方式                                 。

第七條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計發標準為                

或         元。

第八條 甲方應合理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乙方從甲方獲得的工資依法承擔的個人所得税由甲方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九條 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乙方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條 甲方依法執行國家有關福利待遇的規定。

第十一條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有關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六、職業培訓和勞動保護

第十二條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乙方應主動學習,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十三條 甲方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安全衞生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落實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努力改善勞動條件,減少職業危害。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依法告知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提供職業病防護措施,在乙方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四條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應當依法變更勞動合同,並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當配合甲方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十八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八、雙方約定事項

第十九條 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第二十條 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要求與乙方約定服務期的,應當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以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協商、申請調解或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中記載的乙方聯繫電話、通訊地址為勞動合同期內通知相關事項和送達書面文書的聯繫方式、送達地址。如發生變化,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第二十四條雙方確認:均已詳細閲讀並理解本合同內容,清楚各自的權利、義務。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關勞動合同 篇16

勞動合同

使用説明

一、甲乙雙方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二、雙方在簽訂合同時,應仔細閲讀合同書。合同內容應協商一致後填寫,合同中的空欄,必須填寫清楚,不須填寫的空欄請打上“/”。本合同中的選擇項目,只能選擇一項填入確定的空格中。

三、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本人簽名(蓋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印章方為有效。

四、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在“其它事項的約定”中列明,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併履行。

五、本合同請用黑墨水或藍黑墨水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所在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碼:                         

家庭地址:                                    

現居住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民法典》(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A )項確定

A.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符

合法定終止時間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即從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

C.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即行終止。

若乙方實際用工起始時間與本合同約定起始時間不一致,以實際用工之日為本合同起始時間。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      崗位(工種)工作。甲方可以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種),乙方應按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制及相關規章制度的要求,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生產(工作)內容。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地點:                    。

根據工作需要,甲方可以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種),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所在崗位的工時制度按以下( A )項確定

A.標準工時工作制

B.不定時工作制

C.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對執行本條A項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並且每週至少休息一天。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天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天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對執行本條B項、C項工作制的,甲方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並聽取乙方本人意見的基礎上,採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甲方保證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內的月工資為        元;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甲方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試用期滿後,乙方的月工資為 2600  元。(特別説明:         。)

(三)乙方工資支付形式為(    1    )

1.銀行轉賬支付    2. 現金支付

(四)甲方以法定貨幣按月足額支付乙方工資,並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25 日,如遇休假日或休息日,應當提前支付。

(五)乙方加班工資、休假日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的確定和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五、社會保險

甲方依法依規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遵守勞動保護、職業危害防護等有關規定。

(二)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設備、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

(三)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如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乙方有權拒絕。

(四)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對具有職業病危害(如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它有毒有害的物質,下同)的崗位(工種),甲方應當如實告知乙方有關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並採取符合國家職業衞生要求的預防措施和防護設施。

(五)乙方從事具有職業病危害崗位(工種)的,甲方應組織乙方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及離崗前的職業健康檢查,及時如實告知乙方檢查情況。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變更合同,並及時辦理書面變更手續。

(二)除《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情形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的,甲方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四)符合《勞動合同法》及國家、省、市規定的有關勞動合同終止情形的,勞動合同終止。

(五)工傷職工、患職業病職工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依據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六)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七)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結工作交接手續。

八、約定事項

(一)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條規定,雙方約定的事項:

1.

2.

(二)其它事項的約定:

乙方向甲方申請,請求甲方不要給乙方繳納社會保險(五險)。所以,關於社保部分,甲方和乙方另外簽訂關於社會保險《協議書》;

九、甲方按法定程序,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並予以公示或告知乙方,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十、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或向本單位(或甲方所在地的鄉鎮、街道等)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協商不成或不願調解的,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十二、本合同至少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簽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蓋章):

合同訂立日期:   年    月    日

有關勞動合同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乙方完成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中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種)上崗證號碼為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三條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當天對乙方進行入場三級安全教育,並組織對乙方學習成果的書面考試,考試結果甲方應保存在施工現場備查,考試不合格的不得在現場施工。

甲方應當對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乙方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第四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衞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保險待遇

第六條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日_________元,試用期滿後日工資為_________元。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甲方應在每月_________日前計發乙方的工資,並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後應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七條甲方應為乙方辦理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手續,併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費用。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八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鬥毆、偷竊、賭博、擅自停工等違紀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的;

(五)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_____日(不超過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離職。

六、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一條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三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工地所在的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甲方的規章制度及_________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外一份留在乙方務工的建築施工工地備查。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勞動合同 篇18

甲方(單位):

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簽訂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1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其中試用期為1個月。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一)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從事項目經理職務,併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安排。

(二)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陝西省西安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方面協商一致確定平均每週工作____天(每天8小時)。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特殊季節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甲方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按照乙方實際情況安排帶薪年休假。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如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勞動生產安全操作規程,愛護甲方財產。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應當執行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

五、勞動報酬

乙方的每日勞動報酬為150元。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__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元。

六、勞動紀律

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並向乙方公示。乙方必須遵照執行。

七、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八、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舉報。

九、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繫。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塗改。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本合同自乙方到甲方單位簽名報到,並參加工作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聯繫電話:

乙方(簽名):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年月日

有關勞動合同 篇19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

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並以 為標誌。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注: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

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或者勞動合同期限與試用期相同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內容: 。

(二)乙方工作內容確定為(填“是”):( )管理和專業技術類/( )工人類。

(三)為了保證企業生產經營的順利進行,乙方應服從甲方臨時性或緊急性的工作安排。

(四)乙方工作地點: 。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注:1、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這是法定的標準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

2、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可依據法律規定安排乙方進行加班。 (注: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當支付其加班費。支付加班費具體標準是:在標準工作日內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三)甲方依據法律規定安排休息、休假,依據法律規定給以乙方相應的假期待遇。

(注:在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日,用人單位應當安排勞動者休假。)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加班工資計算基數為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項目不屬於正常工作時間工資。

(注: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

(注: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崗位最低檔工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三)工資以法定貨幣支付。

(四)甲方給乙方發放工資的時間為:每月 日支付上個月的工資。

五、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衞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並採取相應措施,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注: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1)勞動合同期滿;(2)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3)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4)勞動者死亡的,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5)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並簽訂變更協議或解除協議。

(二)乙方欲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的,提前三日通知甲方),並積極配合甲方完成工作交接工作,甲方在乙方完成交接的情況下為乙方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和結算工資。

(三)乙方合同期未滿而依照《勞動法》第三十一條、《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甲方以下經濟損失:

1、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

2、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另行約定服務期;

如未另行約定服務期,服務期為培訓完結之日起至本合同期限屆滿日止,乙方應支付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四)《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終止本勞動合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不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形:

1)乙方有貪污、盜竊、賭博、打架鬥毆、營私舞弊、不良行為等嚴重問題的;

2)乙方聚眾停工、怠工、鬧事,時間長達半天,經勸阻無效的;

3)乙方擅自離職3天的或連續曠工超過3天的或一年累計曠工超過6 天的;

4)其他因違反甲方規章制度造成重大損失和屢次違反勞動紀律、廠紀廠規經教育不改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如乙方憑藉虛假不實的個人身份、學歷、資歷、資格證書等資料獲得甲方聘用等;

6、乙方在合同期間因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送勞動教養等的;

八、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發放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注:1、經濟補償金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3、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依照應付經濟補償金的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九、通知和送達

1、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書、資料等,均可以當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履行送達義務。一方如果遷址或變更電話,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須承擔送達不能的責任。

2、雙方約定,甲方就規章制度及各項通知,只要在單位的公告欄內張貼公告,視為乙方已收到。

十、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乙方聲明:乙方簽約時已知悉本公司《規章制度》,並承諾嚴格遵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關勞動合同 篇20

勞動合同(勞務派遣模板)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______

乙方(勞 動 者):______

籤  訂 日 期: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

注 意 事 項:

1. 本合同文本供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2.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向勞動者出具依法取得的《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

3. 勞務派遣單位不得與被派遣勞動者簽訂以完成一定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勞動者。

4. 勞務派遣單位應當將其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容告知勞動者。勞務派遣單位不得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費用。

5. 勞動合同應使用藍、黑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確需塗改的,雙方應在塗改處簽字或蓋章確認。

6. 簽訂勞動合同,勞務派遣單位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應簽字或蓋章;被派遣勞動者應本人簽字,不得由他人代簽。勞動合同交由勞動者的,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單位不得代為保管。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

勞務派遣許可證編號: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

注 冊 地:______

經 營 地: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

(或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證件號: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

經常居住地(通訊地址):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______

1.二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止。其中,試用期從用工之日起至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試用期至多約定一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由甲方派遣到______ (用工單位名稱)工作,用工單位註冊地______ ,用工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 。派遣期限為______ ,從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 。

第三條 乙方同意在用工單位______ 崗位工作,屬於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工作崗位,崗位職責為______日。

第四條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和用工單位的管理,遵守甲方和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按照用工單位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相應的質量要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崗位執行下列第______種工時制度:______

1. 標準工時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1天。

2. 依法實行以______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 依法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第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嚴格遵守關於工作時間的法律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與身心健康,確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經依法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並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第七條 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帶薪年休假、婚喪假、產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第八條 經甲方與用工單位商定,甲方採用以下第______種方式向乙方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於每月:______日前足額支付:______

1. 月工資______元。

2. 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為______。

3. 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月基本工資______元,績效工資計發辦法為______ 。

4. 約定的其他方式______。

第九條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計發標準為或______元。

第十條 甲方不得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乙方從甲方獲得的工資依法承擔的個人所得税由甲方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一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甲方應按照不低於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按月向乙方支付報酬。

第十二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與用工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向乙方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第十三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合理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用工單位連續用工的,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五、社會保險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依法在用工單位所在地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告知乙方,併為乙方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提供幫助。

第十五條 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當會同用工單位及時救治,並在規定時間內,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其享受工傷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甲方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乙方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乙方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請工傷認定申請。

六、職業培訓和勞動保護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必需的職業能力培訓,在乙方勞務派遣期間,督促用工單位對乙方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乙方應主動學習,積極參加甲方和用工單位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落實國家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並在乙方勞務派遣期間督促用工單位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第十八條 甲方如派遣乙方到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崗位,應當事先告知乙方。甲方應督促用工單位依法告知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和培訓,提供必要的職業危害防護措施和待遇,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為勞動者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在乙方上崗前、派遣期間、離崗時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九條 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乙方對用工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應當依法變更勞動合同,並採取書面形式。

第二十一條 因乙方派遣期滿或出現其他法定情形被用工單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對其重新派遣,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情形的,甲方可以依法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同意重新派遣的,雙方應當協商派遣單位、派遣期限、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等內容,並以書面形式變更合同相關內容;乙方不同意重新派遣的,依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甲方應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當配合甲方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以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協商、申請調解或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用工單位給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和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九、其他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中記載的乙方聯繫電話、通訊地址為勞動合同期內通知相關事項和送達書面文書的聯繫方式、送達地址。如發生變化,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 雙方確認:均已詳細閲讀並理解本合同內容,清楚各自的權利、義務。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勞動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至少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遵照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

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1:

續 訂 勞 動 合 同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續訂本合同。

一、甲乙雙方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確定續訂合同期限:______

1.固定期限:自 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 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止。

二、雙方就有關事項約定如下:______

1.______;

2.______;

3.______。

三、除以上約定事項外,其他事項仍按照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的約定繼續履行。

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

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2:

變 更 勞 動 合 同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自 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對本合同作如下變更:______

1.______;

2.______;

3.______。

二、除以上約定事項外,其他事項仍按照雙方於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中的約定繼續履行。

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

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有關勞動合同 篇21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緊急聯繫人及聯繫方式: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訂立本勞動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勞動合同期限採取如下第 種形式:

(1)本合同為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工作任務為:_________________。乙方同意,甲方有權根據工作任務完成及收尾工作的需要安排合同終止的具體時間。

(3)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其中試用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在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按時、按質、按量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內容,同時應完成公司或上級交待的其他任務。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按照制度進行績效考核,認可考核結果將作為調整乙方崗位、薪酬及判定乙方是否勝任工作的依據。

2.甲乙雙方確認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上述工作地點的其他門店、分支機構有需要時,乙方同意服從甲方安排到其他門店或分支機構工作。

如甲方的經營機構搬遷,乙方同意相應變更工作地點。

乙方同意,根據崗位及甲方的經營需要接受到外地出差的安排。

3.乙方同意,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將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1)連續兩個月無法完成月任務業績指標的;

(2)因公司項目撤銷或完成、機構調整、部門撤銷、崗位合併、設備更新等發生變化,導致不能安排原崗位工作的;

(3)員工不論何種原因連續_____個月以上未到崗上班,公司已安排其他員工替換員工原崗位,員工重新到崗上班的;

(4)員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在公司工作,公司認為不利於工作需要調崗的;

(5)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發生變化,導致崗位必須進行調整的。

(6)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身體狀況以及甲方生產經營的需要等情況,需要調崗的。

(7)績效考核結果為不合格或不勝任工作的;

(8)單位規章制度所規定的應調整崗位的情況的;

(9)其他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同意,薪酬標準參照調整後的崗位薪酬標準進行相應調整。

三、勞動報酬

1.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工資標準按下列標準執行:_______________。

試用期工資標準:上述工資標準的80%,並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2.甲方於每月_____日左右發放工資。乙方同意,如遇客觀情況變化、生產經營困難等,甲方可告知乙方適當推遲工資發放時間,但延遲發放不得超過一個月。

3. 乙方同意,甲方有權根據經營情況、甲方規章制度和乙方的工作內容、工作崗位、工作職務、工作地點、工作業績、工作表現等因素,調整乙方的勞動報酬,但數額不得低於實際工作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4.乙方同意計算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按本條第1款約定的月工資標準計算。甲方在該月工資標準之外另外發放的津貼、補貼、獎金等項目不計算在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之內。

5.乙方若對某月工資、獎金或福利待遇有異議,應在發放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書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視為對該月工資、獎金及福利待遇沒有異議。

四、工作時間、休息休假

1.乙方所在崗位執行標準工時制;如所在崗位有申報特殊工時制,則以申報的工時制度為準。

2.在公司規定的工作時間之外,乙方因完成工作任務的需要,確需加班的,應當填寫加班申請單,經主管領導批准後,方視為加班,享受加班待遇。加班時間以實際發生的時間為準。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衞生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加強職業危害防護。

六、勞動紀律

1.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同意甲方可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2.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時,屬於嚴重違紀行為,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1)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影響經營、工作秩序的,或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的;

(2)未經甲方同意在其他單位從事兼職工作;

(3)自營、從事經營或投資與甲方競爭企業、競爭性業務或與甲方相關聯的業務的;

(4)與跟甲方有競爭關係或商業往來關係的個人或組織存在業務關聯關係,有可能導致利益衝突的;

(5)挪用或侵佔公司財物,或私自接受客户、供應商及利害關係方任何好處及報酬的,無論何種金額及手段;

(6)工作中不服從管理,不按領導的正當指令行事的,經再次要求仍不服從的;

(7)不服從工作分配擅自離開崗位的;

(8)違反甲方的保密條款,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的;

(9)一年內累計曠工5日以上(含5日)或連續曠工3日(含3日)以上的,或一個月內累計遲到或早退五次以上的;

(10)在公司內有任何暴力、脅迫、傷害、賭博或盜竊等不法行為及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的;

(11)乙方利用甲方客户、業務渠道,表達謀取私利的交易意向、發生謀取私利的交易行為或結果等;

(12)乙方行為給甲方信譽造成損害的,包括但不限於由於乙方行為被媒體所報道者;

(13)與客户發生肢體衝突或劇烈言辭衝突的,無論何種原因;

(14)提供虛假的票據進行報銷,或報銷用途與實際用途不相符合的,無論金額多少;

(15)違反法律法規導致被拘留以上處罰的;

(16)其他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行為的。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乙方應當於辦理入職手續時提交參加社會保險所必需的真實、合法、完整的資料,如因乙方拒絕、延遲提交資料或提交資料不真實、不完整所導致的一切後果和責任(包括但不限於不能補繳社會保險及乙方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利益等一切後果和/或責任、補繳費用和/或滯納金等)應由乙方承擔。

2.甲方為乙方提供的福利待遇按甲方規章制度執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中止和終止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或客户、合作伙伴造成經濟損失10000元以上或嚴重損害甲方聲譽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或構成嚴重違紀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合同,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如乙方被查實向甲方提供虛假的個人資料或隱瞞個人真實情況的,即視為乙方以欺詐的手段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本合同;

(6)甲方規章制度或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3.本合同到期後,如乙方繼續在甲方工作而甲方無異議,則視為本勞動合同自動延期一年,並可多次自動延期。但甲方已向乙方發出終止(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或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或者確已不再上班時除外。

4.雙方符合依法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條件時,如乙方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則乙方應在原勞動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內,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未書面提出申請的,視為乙方放棄續簽勞動合同。

九、特別約定

1.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包括甲方客户、交易對方及其他甲方對其負有保密義務的主體的商業祕密。

出於對商業祕密保護的需要,勞動合同終止前3 個月內,甲方可以變更乙方的崗位。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可以在乙方提出後正式解除前變更乙方的崗位。

上述保密義務不僅應在乙方在職期間,而且在乙方離職(不論任何原因)後仍應履行。

2.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或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辦理工作交接,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應依據甲方要求交接經辦的業務工作、歸還當時佔有的公司財物和文件資料、結清借款以及簽署相關工作交接單等其他相關手續。雙方同意在簽署交接單後方視為辦結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甲方在工作交接辦理完成時支付。

3.如經甲方在乙方離職時或提前通知,則乙方在雙方關係解除或終止後(無論因何種原因) 兩年 內應遵守競業限制義務,而無需再行約定。

如無其他約定,則競業限制補償金按乙方離職前12個月平均工資(不足12個月按實際月份月平均工資)的 30% 按月向乙方支付。但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終止競業限制的履行,同時免除繼續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的義務。

如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義務,應退還甲方支付的全部競業限制補償金,並按乙方離職前一年的全部收入的 五倍 為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仍應繼續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4.乙方在職期間接受費用超過3000元的專業技能培訓後,如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則乙方應按未履行的勞動合同年限折算,向甲方返還相應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另行約定處理。

十、聲明與確認

1.雙方確認,乙方在工作期間所產生的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於技術資料,開發、總結的概念、創意、文件及所出版的書籍,工作日誌、培訓材料、操作手冊、音像資料等),無論何種形態(文字、圖畫、音像等),其全部知識產權均屬於甲方享有。

2.乙方確認,甲方已如實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用人要求、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社會保險等情況,並已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以及乙方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告知乙方。

3.乙方確認,其向甲方提供或填寫的入職登記表、履歷上的信息完全真實有效。乙方與其他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關係,亦不受其他用人單位競業限制義務的限制。

4.甲方通過本協議中列明的乙方聯繫方式的任何一種(包括電子郵箱),就本合同之履行向乙方發送相關通知、發佈規章制度與文件、佈置工作等,均視為有效送達與告知乙方。

乙方同時授權,在其處於聯繫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其“緊急聯繫人”作為乙方的受委託人,該受委託人享有代為進行和解、調解、代領、接受相關通知以及代為變更、解除、終止勞動關係的權利。

5.乙方確認已認真閲讀、理解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並同意遵守執行。此處的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等長期的綜合的制度,也包括甲方依照法律程序訂立且以書面或內部電子網絡等方式向乙方公示的通知、須知、辦法和細則等單項規章制度,其中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職位説明、各類行為準則等。

甲方規章制度將通過下述方式公示乙方:

(a)書面傳閲;(b)電子郵件送達;(c)甲方辦公網絡或公司網頁;(d)其他合理可行的方式發佈給全體員工或符合該規章制度適用範圍的相關員工,乙方確認將隨時查收。

6.本合同生效前雙方已訂立的勞動合同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失效。

7.本合同約定之崗位或工種,乙方已知悉其錄用條件,包括規章制度裏規定的錄用條件、崗位錄用條件及下列錄用條件:

(1)按甲方要求提交入職材料,包括辦理社會保險的全部材料,同意將社保關係轉入;

(2)工作能力、表現勝任甲方安排的工作和甲方規定的崗位職責;

(3)未患有精神病或按國家法律法規應禁止工作的傳染病,且身體健康條件符合工作崗位要求;

(4)與原用人單位已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

(5)與原用人單位不存在競業限制約定或不在限制範圍之內;

(6)未通緝在案或者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

(7)按本合同約定時間到崗;

(8)入職後不得拒絕按甲方制定的勞動合同版本簽訂勞動合同,不得拒絕繳納社會保險;

(9)不應隱瞞曾經受過法律處罰或者紀律處分的事實;

(10)試用期內請假不得超過三天,遲到不得超過五次,不得有曠工;

(11)具備本崗位所要求的各項技能的;

(12)試用期考核應合格;

(13)完成試用期內工作任務:掌握崗位工作技能;

(14)其他:____________。

乙方認可甲方有權對其進行試用期考核,考核可能有相當程度的主觀因素。如有異議,仍以甲方的考核結論為準。

試用期內乙方病假時間累計超過3天時,甲方有權通知乙方相應順延試用期。

十一、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乙方應當賠償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於: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和招收錄用費用;

(2)對甲方生產經營工作造成的直接或間接、有形或無形的經濟損失;

(3)訴訟費用、律師費用、調查費用、公證費用等;

(4)本合同約定或規章制度規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2.按前述約定乙方需對甲方負賠償責任的,甲方可在乙方工資或經濟補償金中扣除。工資、經濟補償尚不足以彌補損失的,乙方仍需賠償損失。

十二、其他

1.合同未盡事宜,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如果甲方的規章制度未作規定,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2.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及勞動仲裁機構管轄。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後生效。

簽署時間: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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