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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書(勞動局)(精選21篇)

勞動合同書(勞動局)(精選21篇)

勞動合同書(勞動局) 篇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

勞動合同書(勞動局)(精選21篇)

性質: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省_________市

現住址:_________

屬於: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勞動部門批准,同意招用乙方為臨時工,根據《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及_________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自願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生產(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___崗位,承擔_________生產(工作)任務。

第三條生產(工作)條件

根據工作崗位需要,並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甲方應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_________,併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_________,保健食品費:_________元。

第四條勞動紀律

甲方應依據國家的有關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_________。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紀律,服從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五條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勞動時間:甲方實行每週_________日工作制,每日_________小時制,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時,應控制每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加班要提前通知乙方,由甲乙雙方商定。

勞動報酬: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根據乙方崗位和承擔的任務定為每日_________元。加班工資:法定節日為_________元,公休假和平日為_________元:夜間工作的,每晚(班)發給乙方夜餐費_________元;獎金根據單位效益和乙方勞動貢獻定為每月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如乙方從事的工作便於實行勞動定額考核經甲乙雙方商定,實行全額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結算,具體辦法雙方約定為:_________。

在合同期間,如發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發給乙方_________元,作為基本生活費用。

第六條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1.在本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按養老保險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每月甲方負擔_________元,乙方負擔_________元。乙方繳納金額,由甲方按月在乙方當月工資中扣繳。乙方如符合招工條件,單位又有指標,可招為勞動合同制工人,所繳納的養老保險可隨同轉移,合併計算繳費年限。

2.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待遇與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由勞動鑑定委員會確定其傷殘程度。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企業應當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滿,根據其傷殘程度,由甲方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具體辦法辦理。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最長不超過_________個月。醫療期內待遇應當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傷病假期間,由甲方酌情發給生活補助費。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醫療期滿尚未痊癒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由企業發給一次性醫療補助費_________元,乙方死亡的,甲方應發給喪葬補助費_________元,一次性發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_________元。

4.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簽訂合同的,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探親,服務每滿一年假期為_________天;乙方如遇婚、喪、女工懷孕、分娩、哺乳,甲方應按規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為有薪假期,超出規定日期的,經批准按事假處理。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

1.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項目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乙方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合同期滿後即終止執行,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如生產(工作)需要,甲方繼續招用乙方,需要經乙方同意,並經勞動部門批准,雙方重新簽訂合同。

3.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不能復工的;

(2)按照《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屬於應予辭退的;

(3)甲方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4.在合同期內,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衞生條件惡劣,無有效保護措施損害工人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發放工資或連續兩個月不支付工資的;

(3)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勞動法規、政策、侵犯工人合法權益的;

(4)經甲方同意,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或參加社會招工考試已被錄取的。

5.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況,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3項規定的;

(2)患職業病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工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6.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必須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但因本條第3項(2)的規定解除合同的除外。

7.乙方被開除,勞動教養或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第八條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1.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電費由乙方自負。房租按商品房標準收取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為_________元;如乙方自行解決住房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為_________元。

2.甲方自辦食堂的,按飯菜成本收費,不辦食堂,在外搭膳的,所需管理費由甲方支付。甲方給乙方膳食補貼每月_________元。

3.甲方按國家規定,每月應給乙方各類補貼共_________元。

4.除國家規定以外,在_________況下,甲方可解除合同。

5.除國家規定以外,在_________情況下,乙方可解除合同。

6.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結算辦法:_________。

7.其他需約定事項:_________。

第九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對方有權根據責任和造成的後果,追究違約金_________元,賠償金_________元。

第十條因本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應在爭議發生十五日內向本企業勞動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因開除,辭退違紀職工以及職工辭退,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可直接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調解無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選擇:_________。

1.按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有關規定,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政策有牴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本合同逢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企勞動合同書

勞動合同書(勞動局) 篇2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無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以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工作任務為期限: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預計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工作任務完成經甲方驗收後,則本合同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工種)為_____________,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因生產工作需要,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崗位(工種)以及工作地點。

三、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三條甲方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乙方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乙方應當自覺維護國家利益和甲方的合法權益,遵守甲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在本崗位的職責範圍內,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第四條甲方依法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按國家規定進行定期健康檢查。乙方應當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愛護生產工具和設備,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或勞動定額。

第五條甲方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為乙方提供本職工作所必需的職業技能培訓。

第六條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對違反保密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要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工作制。

執行標準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八條甲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章及國家關於休息休假的相關規定,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為甲方提供了正常勞動後,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時支付不低於省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在履行合同期間,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為: 其中,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

第十條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待崗,在待崗期間,甲方支付給乙方基本生活費,其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履行勞動合同期間,甲方視生產經營情況和乙方的工作實績,按甲方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勞動報酬。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方依法為乙方繳納各種社會保險,屬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甲方接受乙方對繳納情況的查詢。

第十三條乙方履行合同期間,患病、負傷、因工傷殘、患職業病,退休、死亡以及女職工生育等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執行。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十四條履行合同期間,甲乙雙方若需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應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章的有關條款執行。

第十五條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在雙方當事人辦理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十六條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意向通知乙方。屆時辦理終止或續訂手續。

第十七條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結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八、約定事項

第十八條經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以下款項:(選擇打“√”)

(一)見插入的活頁 (二)無

九、其他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期間如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平等協商解決,協商無效時,可按法定程序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

第二十條合同期內,所定條款與國家頒佈的勞動法律法規不符的,甲乙雙方均應按新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本勞動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乙方檔案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簽字)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書(勞動局)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 ___月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______性別______

户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省(市)____區(縣)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年__月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年__月__日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____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_________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_________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_________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 _______日

使用説明

一、本合同書可作為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籤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二十一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勞動合同書(勞動局)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證甲方餐廳正常營業,甲乙雙方在公平、公正、相互協商達成一致的情況下,就甲方聘用乙方為甲方伊陽咖啡店經理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聘用乙方為甲方餐廳經理,負責伊陽咖啡店的正常營業及餐廳日常管理,崗位工資為每個月______元/月(其它福利及提成雙方後期協商另計)。

二、甲方職責:________________

1、本店在總經理的統一領導及安排下開展工作。

2、甲方對乙方的日常管理行為,進行合理的監督及管理。

3、甲方負責對乙方制定的合理的管理方案進行決策及落實。

4、甲方為乙方的正常管理工作及營運工作的開展提供合理的資金支持,但乙方應事先作計劃報總經理審批後方可生效。

5、甲方應於每月 ________日前發放乙方崗位工資,不得以任何理由及藉口拖欠、遲發乙方工資。

6、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及理由扣乙方保證金、押金、物品佔用費、風險金等相關費用。

7、甲方不得以乙方管理工作不當,對乙方進行人身攻擊及恐嚇,由此發生的所有後果,甲方應負全部責任及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費用。

三、乙方職責:________________

1、掌握餐廳內的設施及活動,監督及管理餐廳內的日常工作。

2、安排員工班次,核准考勤表。

3、對員工進行定期培訓,確保餐廳的政策及標準得以實行。

4、經常檢查餐廳內的衞生、員工個人衞生,確保賓客的飲食安全。

5、與顧客保持良好關係,協助總經理做好營業推廣及賓客意見的收集、反饋,以便提高服務質量。與廚師長保持良好關係,保證菜品控制在最好水平。

6、主持召開餐前會,傳達上級指示。

7、直接參與現場指揮工作,協助所屬員工服務和提出改善意見。

8、審理有關行政文件,簽署領貨單及申請計劃。

9、督促及提醒員工遵守餐廳的規章制度。

10、抓成本控制,嚴格堵、偷吃、浪費、作弊等漏洞。

11、負責餐廳的服務管理,保證每個服務員按餐廳規定的服務程序、標準,提供高標準服務。

12、經營檢查餐廳常用貨物準備是否充足,確保餐廳正常運營。

13、瞭解當天供應品種、缺貨品種,推出的新品種,並在餐廳顯眼位置做主推。

14、做好班後及餐後的工作總結,每天組織各部門主要人員開班後會。

四、乙方責任:________________

1、負責主持本店的日常營運及管理工作,每週或定期向總經理彙報工作一次。

2、定期根據餐廳實際情況制定合理的營銷計劃及管理計劃,並報總經理決策。

3、全心全力為餐廳的健康發展貢獻自己的經驗。

4、制定餐廳各部門的管理機制及規章制度。

5、乙方除了對店面正常營業及管理,同時對後廚的日常行政管理負責(但烹飪技術由廚師隊伍負責),乙方只對行政工作負責。

6、擬訂實施餐廳管理的制度及制定員工手冊。

7、乙方應根據餐廳經營情況,進行合理的崗位人員及數量搭配,為甲方的經營成本節約。乙方有權聘任或者解聘餐廳工作人員(但中層及核心技術人員解聘須報總經理批准)。在籌備期間,所有員工及崗位人員由乙方負責招聘、錄用。但須在總經理的合理要求下按時完成。

8、擬定餐廳各崗位的工資、福利、獎懲,報總經理核准,並執行。

9、在日常正常營業管理中,執行總經理在餐廳營業中工作上的安排及決定,維護好餐廳的社會地位及聲譽。

五、乙方禁止行為

1、未經總經理同意,不得以本店名義訂立合同進行交易。

2、不得將本店資產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名義開立帳户存儲。

3、不得以本店資產進行任何形式的擔保及抵押。

4、乙方在管理期間禁止以本店名義進行融資。

5、乙方不得任用其親屬在本店擔任任何崗位的工作。

6、乙方不從事損害本店利益的活動。

7、本店貴重管理機密不得將本店的各種配方告訴他人,否則重罰。

六、合同的解除條款

有下列情況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在經營過程中,因不可抗拒因素而導致無法經營的,雙方可以解除合同,且不作任何形式的賠償。

2、乙方因受到意外傷害,導致身體嚴重受傷,無法從事任何工作(生命終止、截肢),雙方可以解除合同,且不作任何形式的賠償。

3、甲方應按合同條款支付乙方的應得的崗位報酬。

4、在合同時限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都必須以乙方崗位工資的30%工資報酬作為違約金,並一次性支付,如延後支付,需支付5%滯納金。

5、乙方在試用期內,因管理能力達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七、本合同聘任期限為叁個月(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包括試用期壹個月((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滿後,雙方經協商簽訂長期聘用合同進行工作。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單位公章及有效證件附背面)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書(勞動局) 篇5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負責人(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 別: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 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 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期限為_____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從事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乙方實行____________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六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七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九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一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三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____種工資形式:

(一) 計時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標準分別為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 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_______元。

(三) 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在本合同第四十四條中明確。

第十四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___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六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為______元。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九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等各項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勞動合同書(勞動局) 篇6

合同編號:         

勞動合同書

第一條   甲方(用人單位)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經營住所地:                             

第二條   乙方(勞動者)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民族:             

居住地: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終止日期 年 月 日       試用期     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作,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並履行以下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忠於職守,勤奮工作;

4、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利用甲方商業祕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乙方遵守甲方安排的工作時間。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延長工作時間,

第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度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乙方上崗前應進行身體健康檢查,且乙方必須如實告知甲方其身體狀況。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為       元/月或按                             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的工作為   月/元。

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

第七條 甲方有權根據公司經營和工作的實際需要,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調整其工作地點、崗位、職務,乙方工作崗位及職務變更後其薪金也將同時變更。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八條 甲乙雙方方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由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乙方個人繳費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六、勞動紀律

第九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衞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範。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合同。

甲方有權根據乙方工作能力、工作表現和貢獻大小對乙方進行績效考核,並參照考核結果定期或不定期地對乙方的職務及工資水平進行調整。

乙方必須自覺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及服從甲方管理,按時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務。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一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5、泄露甲方商業祕密,造成甲方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在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受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來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五條 甲方按照第十五條7、8、9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的,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六條 乙方欲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在手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七、勞動爭議處理

第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向       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該協議與本合同效力一致。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書(勞動局) 篇7

編號: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省(市)_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______。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_元或按_______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 (公章)乙方 (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日

勞動合同書(勞動局) 篇8

編號:______

甲 方: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甲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

乙方:______ 性別: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

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 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

本合同於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工時制度。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為每日______元或按______執行。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

作規程、工作範圍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每月 _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或按執行。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衞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後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一) 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二) 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

(三) 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

(一) 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五) 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六) 建設徵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 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 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後,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係的,勞動關係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______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

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係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症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 。

第三十七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約定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四十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______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簽證機關(蓋章):

簽證員(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勞動合同續訂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 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續訂合同 終止。

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同意,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______ (簽字或蓋章)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使用説明

一、本合同書可作為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籤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三十九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煉、準確,不得塗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勞動合同書(勞動局) 篇9

勞動合同編號: 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勞動合同書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 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 緊急聯繫人: 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係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集體合同,遵循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條款,並確認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勞動合同書(勞動局) 篇10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限為——年——個月;  

2、無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到法定的或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並以——工作任務完成為終止合同的標誌。  試用期——個月,自——年——月____日始,至——年——月——日終止。  

二、工作崗位和內容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安排乙方擔任——崗位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工作崗位職責要求,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因生產經營發生變化,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不適應本崗位工作或對本崗位工作不能勝任時,甲方有權決定對其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時工作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甲方應按照國家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七條:甲方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勞動安全、衞生條件達到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標準。  

第八條: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和專項職業健康監護體檢。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工資支付按照國家和我省的有關規定,實行——工資制度。(計件工資制、崗位工資制、崗位技能等級工資制)甲方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其中工資標準為元,試用期工資每月——元。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工資標準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本人日工資標準的200%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依法安本人小時工資標準150%支付加點工資。法定節日安排加班的,依法支付300%加班工資。  

五、保險福利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必須依照國家和我省的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後,甲方必須按照國家及我省規定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轉移手續。  

第十二條:其他的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及企業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甲方應當根據維護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的需要,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不得違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乙方應嚴格遵守和執行。對違反者,甲方有權進行紀律處分和經濟處罰。  

第十四條:乙方應服從甲方在生產、技術和經營管理方面的指揮和管理,愛護甲方財產,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七、教育、培訓、考核和民主管理  

第十五條:甲方應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企業管理、安全生產、遵紀守法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當參與和接受。  

第十六條:乙方應當按甲方的要求參加技術業務培訓,接受考核,達到標準。  

第十七條:甲方應建立企業民主管理制度,為乙方提供參加企業民主管理的條件和機會,乙方享有參與企業民主管理的權利。  

第十八條:乙方根據制度和規定以及本人表現,有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獎勵的權利。甲方應依法建立和實行這方面的制度。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第十九條:除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可以變更的情形出現時,可以變更勞動合同外,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1、甲方經批准轉產、整頓和調整生產任務以及分立、合併、改制,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中的有關條款;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需要重新安排適當工作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但能夠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4、乙方專業技能達不到規定標準和經常完不成生產(工作)任務,不能勝任勞動合同所規定工作,甲方安排乙方改變工作崗位(工種)的;  

5、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需改變乙方崗位(工種)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除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可即行終止勞動合同外,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1、甲方依法破產或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解散、撤銷時,本勞動合同終止;  

2、乙方死亡勞動合同自然終止;  

3、乙方經批准退休、退職時,本勞動合同終止;  

4、由於自然因素或者社會因素而發生了雙方當事人無法預料或者雖可預料但無法防止的不可抗拒的情況,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時,勞動合同可以終止;  

第二十一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第二十二條:乙方調出用人單位,自人事、工資關係開出之日起本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第二十三條: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本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第二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其中包括被開除、除名或因違紀依法應予辭退的;違反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他人致殘、死亡的;不服從甲方的指揮和管理,後果嚴重的;  

3、乙方被勞動教養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其中包括:違反本合同規定,泄漏甲方商業祕密,並造成重大損失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當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九、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本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時,可以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協商不一致時,終止勞動合同,並辦理有關手續。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形成事實勞動關係的,視為勞動合同的繼續。  

第二十七條: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提出解除本勞動合同時,按國家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第二十八條: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凡有甲方出資培訓和招錄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錄費用。凡出資培訓的,甲乙雙方應簽訂(培訓協議),(培訓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九條:乙方違反甲方的規定,泄漏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須按勞動合同的約定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對於造成經濟損失特別重大的,影響特別嚴重的,乙方應承擔法律責任。甲方保留追究

第三人的權利。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條: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中發生爭議,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和當地政府的規定,申請調解或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____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

一、其他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中乙方的各項待遇如低於本單位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按集體合同執行。  

第三十二條:本勞動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條: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有關勞動管理的新規定相悖,雙方均應按新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本勞動合同正式文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塗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十

二、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不得違反有關法律、法規)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簽證機關(蓋章)  簽證日期——年——月

勞動合同書(勞動局)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國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電話、電報掛號、電傳)

乙方:中國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電話、電報掛號、電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__________________(部門)擔任臨時崗位工作。合同期限為一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乙方工作內容(需填寫)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負責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負責支付乙方工資,每日____元。

(三)其它;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並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崗位安排或調整,遵紀守法,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二)享受合同規定的工資待遇;

(三)在簽訂本合同時自願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

(四)其他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併或減縮編制需要減員,經雙方協商就調整崗位達不成協議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後,經有關機關鑑定,乙方不能從事原工作,或醫療期滿尚未痊癒的;

4、訂立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後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2、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

3、無理取鬧、打架鬥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盜竊、賭博、營私舞弊情節嚴重的;

5、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6、偽造成績單、學歷、健康證明及用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甲方的;

7、被開除、勞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其它違反國家、學校、甲方規定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與乙方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部門鑑定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實行計劃生育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及規定哺乳期內的;

4、符合國家規定其它條件的。

對上述人員,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調整適當的崗位,待遇隨崗而定。

(四)合同期內,乙方要求違約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解除合同時間從甲方同意之日計算。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監禁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

2、合同期內乙方死亡;

3、乙方按國家規定應徵入伍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

六、違反合同的責任和爭議解決

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因解除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訴。

七、其他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勞動合同書(勞動局) 篇12

用人單位(甲方):                                         

地          址:                                              

職    工(乙方):_                

身份證號碼:_                   

使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仔細閲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雙方依法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合同條款。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勞動合同專用章) 和職工(乙方)親自簽名方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是需要雙方協商確定的,必須填寫清楚;不須填寫的空欄請打上“/ ”。

四、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在“雙方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中列明,或另行簽訂其他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併履行。

五、本合同書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必須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塗改。

六、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必要時送鑑證機構鑑證並增加一份由鑑證機構留存,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招(聘)用______     _____(乙方)為職工,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相關有效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建立勞動關係,並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免試用期。

第二條:工作內容

1、乙方的工作地點:初期為      ____,因業務需要乙方須接受甲方在所屬集團公司內部單位之間調動的要求,因此而發生工作地點的變動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2、乙方的工種或職務:_ _______      _____。

3、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經雙方協商後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必須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第三條:勞動報酬

1、試用期滿後,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的工資,由本薪、生活津貼、績效獎金等部份組成。其中績效獎金為浮動獎金額,甲方可根據單位經營狀況調整績效獎金額; 其它為固定工資額,其總額為             元/月。

2、如乙方的工作崗位調整,按新崗位所對應的工資標準執行。

3、甲方每月定期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次月的第十日。

4、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乙方工資。

第四條:社會保險

1、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參加退休養老、工傷、失業、醫療、生育等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金。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死亡,其治療期間或醫療終結後的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省、市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待遇和停工治療期間的病假工資按甲方為乙方所辦理的社會醫療保險規定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五條: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1、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並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因生產或特殊原因需要,甲方可要求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公休假、法定假日工作。因延長工作時間,或在公休假、法定假日工作的,甲方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勞動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2、在本合同期內,如乙方的工作崗位變更,按新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3、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節日假、公休日假、年休假、婚喪假、產假和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4、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可給予乙方同等時間補休,但補休後不再支付加班工資;無法安排補休的,甲方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第六條:勞動保護

1、甲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切實保障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第七條:勞動紀律

1、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愛護甲方的財產,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獎懲。

2、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機密,在合同到期後五年內不得泄漏公司的商業祕密和披露公司的技術資料,如有違約,甲方有權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八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甲方因簽訂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必須提前七天書面通知對,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而不支付任何補償金;

①在試用期內不符合甲方錄用條件的;

②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符合開除、除名、辭退條件的;

③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商業祕密,對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④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必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若符合國家規定的經濟補償規定時,甲方須按國家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①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與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③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④甲方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職工而與乙方解除本合同的。

5、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以上第4項規定解除本合同:

①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後被確認為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②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③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④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的。

6、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①在試用期內的;

②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③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7、除上述第6項規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通知滿三十日即應當辦理解除合同手續。因此由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8、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或通知時間不足的,應當按相差的天數,以解除或終止合同前12個月乙方的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支付賠償金給對方。

9、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本合同到期任何一方不再續約時,應提前一週通知對方,通知時間不足的應當按相差的天數,以合同到期前12個月乙方的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支付賠償金給對方。

第九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辦法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條: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和省、市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第十一條:雙方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

1、  甲方將雙方簽約前乙方在甲方集團其他單位的工作年限視為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並從簽約之日起連續計算。

2、  自本合生效之日起,乙方與本集團其他單位簽訂之勞動合同自行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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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書(勞動局) 篇1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勞動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採取下列第種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起,到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可以簽訂崗位協議書,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內容。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工時工作制。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

(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三)不定時工作制:甲方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應採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者不定時工作制的,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

第五條 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第六條 甲方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等確定,實行同工同酬。

第八條 甲方按下列第________種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周),績效工資(獎金)根據乙方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二)計件工資。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__________,計件單價為________________。

(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甲方於每月____________日前以貨幣或銀行轉賬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簽字等情況,並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二條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四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和安全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職業危害防護制度,並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範和操作規程。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勞動工具及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六條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按照本勞動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十九條 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條 甲方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勞動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第二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勞動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第四十四條的規定進行。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四條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勞動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勞動合同或者本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 解除、終止本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其他事項

第二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七條 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以下協議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

1.崗位協議書

2.培訓協議書

3.保密協議書

4.……

第二十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三十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三十一條 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簽字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勞動合同書(勞動局) 篇14

一、目的和範圍:

本着公司與員工雙向選擇、自由用工的原則,監督中心承諾為員工提供良好的工作氛圍,良好的學習、培訓環境,提高員工績效和勞動保護特制定本規定。

本規定與《勞動法》相一致,如有不同解釋,以公司管理制度、勞動合同和《勞動法》為準。 本規定適用於監督中心所有員工。

二、權利和責任

1、 監督中心主管負責與公司人事一起統計勞動合同到期的員工;

2、 公司人事主管提前2個月通知監督中心合同到期的員工;

3、 合同即將到期的員工填寫《續簽勞動合同意向表》;

4、 監督中心經理提前1個半月與勞動合同即將到期的員工面談,同時填寫評價表;

5、 監督中心經理提前一個月把員工填寫的《續簽勞動合同意向表》和評價表提交公司人事;

6、 公司人事委討論是否續簽勞動合同,並在勞動合同到期前10天通知員工本人。

三、具體規定:

1、 合同即將到期的員工提前1個半月填寫《續簽勞動合同意向表》,如果本人在海上或者

外地工作,應本人簽字後以傳真或掃描的方式把意向書反饋到監督中心;凡不按時填寫《續簽勞動合同意向表》的員工視為自動放棄續簽合同的權利;

2、 合同即將到期的員工不願意與公司續簽合同,應提前1個月向監督中心提出書面申請,

監督中心考慮與員工面談並做相應的挽留工作;如不能挽留,應在員工合同到期一個月內提交員工申請給公司人事部門;

3、 填寫了《續簽勞動合同意向表》的員工表示本人願意與公司續簽合同,由監督中心經理與員工面談,並填寫《員工評價表》,對員工進行一個合適的評價以及推薦公司續簽合同;

4、 推薦不予續簽合同的理由

1) 連續三次績效考核最後一名;

2) 合同存續期間四次績效考核最後一名,並無任何改進措施的;

3) 無理拒絕工作三次以上的;

4) 工作態度惡劣,合同存續期間甲方四次給予低評或者兩次被甲方遣返的;

5) 一次性連續曠工達10天以上或者合同存續期間累計曠工達20天的;

6) 本人不願意續簽並經過監督中心經理挽留仍不願意續簽合同的;

7) 無正當理由擅離職守的;

8) 給監督中心乃至公司造成聲譽受損的;

9) 泄漏公司祕密,例如泄漏工資獎金等公司規定的祕密;

10) 其它。

四、推薦不予續簽合同的解釋:

1、 一次性連續曠工是指海休期間休完海上佔用的雙休和節假日逾期不到公司報到的,並無任何書面或者電話、郵件等方式請假的員工;

2、 合同存續期間累計曠工時間20天為界,20天以下員工本人書面表示有悔改意向的, 應給與訓誡和降級處理,原則上監督中心應給與續簽推薦;超過20天並經過談話仍然 不願意悔改的員工應推薦不予續簽合同;

3、 其它解釋應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則向良好意願方向解釋。

五、附件

附件一:續簽勞動合同意向表(員工本人填寫)

勞動合同書(勞動局) 篇15

甲方(用人單位)名 稱: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 名: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___------------

身份證/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第一種類型合同:

㈠固定期限: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㈡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

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完成時止。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崗位從事工程管理工作。本崗位否(是、否)屬於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工種。

第三條 乙方的崗位職責、工作內容詳見崗位説明。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應按所在崗位和工作內容的要求,認真履行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六條 根據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經考核,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甲方可以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考核及崗位變更按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執行。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確定工作時間按以下 第一種工時工作制執行。

㈠標準工時工作制: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且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㈡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計算週期為 (年、季、月),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㈢不定時工作制:甲方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乙方意見的基礎上,應採用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完成。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或不定時工作制的,甲方應報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

第八條 在本合同期內,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乙方所在崗位發生工時制調整的,從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之日起變更。

第九條 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工作時間的起止時間進行調整。

第十條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但應保證勞動者的身體健康。

第十一條 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假、婚喪假、計劃生育假、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四、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 甲方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

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乙方的工資按以下第一種形式執行。

㈠ 計時工資:____________乙方的工資為____________元/月,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元/月。

㈡ 計件工資:____________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________,計件單價為____________ 。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___元/月。

㈢ 雙方約定的其他工資支付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___元/月。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按國家規定支付乙方加班費。

第十四條 甲方每月18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第十五條 甲方依法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乙方應向國家繳納的個人所得税、社會保險費個人應繳部分及法定可代扣代繳的其他費用。

五、社會保險與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甲乙雙方按國家、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七條 乙方應提交辦理社會保險所必需的真實資料。

第十八條 甲方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的參保手續。在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九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工傷或患職業病、生育、死亡等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甲方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乙方的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甲方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一條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的實際情況,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二十二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衞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和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須的勞動工具。

第二十三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製度和職業危害防護制度;雙方應當嚴格遵守,嚴禁違章作業,防止事故的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二十四條 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六條 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七條 甲方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二十九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㈠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㈡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㈢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㈣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㈤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㈥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㈠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㈡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㈢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㈣乙方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㈤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㈠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㈡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㈢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四條 甲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情形的,可以裁減人員。裁減人員的程序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之規定進行。

第三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㈠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㈡在甲方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㈢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㈣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㈤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㈥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㈠本合同期滿的;

㈡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㈢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㈣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㈤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㈥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期滿,有本合同第三十五條約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合同第三十五條第二項約定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八條 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的,甲方應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的事實發生後或者解除或終止的決定作出後的當日向乙方出具或依法送達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因乙方原因導致不能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三十九條 甲、乙雙方同意續延合同的,應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十日通知對方並續簽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續簽的,不再約定試用期。

八、經濟補償及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四十一條 甲方違反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或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二條 乙方違反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

第四十四條 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九、特別約定及其它事項

第四十五條 乙方變更通信地址或手機、固定電話等其它聯繫方式時,應當於變更發生之日起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仍按本合同載明的乙方通訊地址或乙方最後一次告知公司的通信地址向乙方送達文件後,視為已送達。

第四十六條 以下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㈠ 崗位説明

㈡ 培訓協議

㈢ 競業限制協議

㈣ 其它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或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勞動合同書(勞動局) 篇16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

負 責 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性 別: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1.1 本合同為下列第 項:

A.固定期限。本合同自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至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止。

B.無固定期限。本合同自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起生效至約定和法定終止的條件出現止。

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具體時間根據具體的事項進展進行確定)。

1.2 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至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錄用條件和地點

2.1 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崗位:_____ ,從事_______________ 工作。

2.2 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

2.3 在本合同期限內,甲方根據工作的需要,甲方可以重新分配乙方工作崗位或者變換乙方的工作內容和地點。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3.1 甲方根據工作的需要,可靈活安排乙方的工作時間。

3.2 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可安排乙方加班,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甲方應按照國家法律的規定支付加班費或者給予調休。

3.3 乙方在合同期限內享有各種休息、休假的權利。

第四條 工資報酬及待遇

4.1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為_____元/月,不享有學校其他任何福利。

4.2 試用期滿後的基本工資_____元/月。甲方根據本合同第2.3條的規定重新分配乙方工作崗位或者變換乙方的工作內容和地點的,以及按照甲方薪金管理的規章制度,根據對乙方績效考核的結果相應地調整乙方的工資,但調低的工資不得低於國家和工作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4.3 發薪日為次月 日發放前_________月的工資。

4.4 乙方因工作過失,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從乙方的工資中扣除,如不足以支付要求乙方另行賠償。

4.5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為税前工資,乙方的個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五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5.1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與其工作崗位和內容相適應的勞動保護和條件。

5.2 甲方將按其工作需要向乙方相適應的安全培訓,乙方應遵守甲方學校所有安全規定。

5.3 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保護設備,按規定保障乙方的健康,以及維護女性員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合法權益 。

第六條 勞動紀律

6.1 乙方應當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6.2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可以根據法律規定和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或修改學校的規章制度。

6.3 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管理,保證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

6.4 甲方對模範遵守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可以進行獎勵;對違反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乙方,可以進行處罰,直至解除合同。

第七條 保密、競業限制和培訓

7.1 乙方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除因履行工作職責需要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泄漏甲方商業祕密。商業保密包括但不僅限於以下行為:

(一)不向任何非本學校人員或機構泄漏商業祕密;

(二)不向本學校中不需要了解該信息的人員泄露自己在工作中獲知的商業祕密;

(三)不協助任何單位或個人非法獲取商業祕密;

(四)不利用其獲知的商業祕密為本人或親屬、朋友牟取任何利益;

(五)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或乙方因其他原因離開甲方單位後,嚴守商業祕密,不向任

(六)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或乙方因其他原因離開甲方單位後,不利用其獲知的商業祕

本合同所指商業祕密是指甲方自身擁有的任何商業、客户和技術信息、資料、智力成果及各類文檔、憑證,或甲方客户在學習期間的作品及其他具有知識產權的產品或甲方獲知的且甲方根據有關合同、協議、承諾或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對其負有保密義務的其他企業或個人所有的商業或技術信息、資料及智力成果。

7.2 乙方為掌握甲方商業祕密的職工,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後_________年內不能利

7.3 甲方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後_________年內,如乙方違反保密及競業限制的規定,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不低於人民幣5萬元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於競業關係給甲方造成的其他損失。

7.4 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專項培訓費用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甲乙雙方另行簽訂培訓協議,約定服務期和雙方權利與義務。

7.5 乙方屬於甲方出資引進或培訓的人員,乙方違反服務期限約定的中止合同的,應向甲方賠付引進和培訓費用。

第八條 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時手續辦理

8.1乙方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最後工作日之前,按甲方規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包括工作中的未盡事項、文件、資料、各種辦公物品等,須全部清點移交甲方指定人員。

8.2 乙方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最後工作日,還須按甲方規定填寫《離職人員專用表》。甲方在乙方辦完上述手續後方為乙方出具“離職證明”。

8.3 離職工資:按甲方正常工資發放日進行結算並在離職後二個月內予以發放。

8.4 除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外,離職以後,乙方不再享受甲方以任何形式支付的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的獎金、福利、分紅等獎勵。

8.5 除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外,如員工沒有按規定提前(試用期提前_________天,正式聘用期提前_________天)書面通知而擅自離崗或未按照甲方規定進行工作交接的,甲方有權扣發乙方一個月工資(指離職前月滿勤下的全部工資),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

第九條 其他約定

9.1 甲方制定的學校管理制度及臨時性、突發性文件屬於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保密協議、安全準則、學校董事會、校務會、行政部通過的決議和發佈的通知等),乙方承諾遵守。

9.2 乙方同意,所有工作成果都應構成為聘用關係而進行的工作,歸屬於甲方的獨立所有財產。此處的“工作成果”是指,由員工獨立或與他人合作構思、研發,或通過其他方法在其受聘於學校期間在學校所承擔責任和接觸信息存在關聯而取得的發現、發明、構想、概念、創作、商標、服務標識、口號、標誌語和信息、程序、產品、技術、方法、教材等,且不論是否是在員工的正常工作時間之內取得,也不論是否是在甲方的場所取得。

9.3 本合同履行期滿_________天前,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交是否續簽勞動合同的申請書,否則視為乙方主動放棄與甲方續簽勞動合同。

9.4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項的規定的情形,甲方可單方面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1)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不團結互助,惡意中傷、誹謗他人,破壞畫室團隊建設。

(2)嚴重違反工作制度、考勤制度的。

(3)不服從甲方安排,工作不主動,不積極主動進行業務學習,試用期工作考核或專業考核不合格,不能勝任工作的。

(4)被多位學生或家長投訴或不認可,體罰學生,不具備教師職業道德的。

(5)實習期內遲到2次,早退2次,曠課1次,不遵守勞動紀律,工作期間在外兼職影響工作的。

(6)泄露甲方客户、財務及編輯管理制度、教材等信息的。

9.5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書(勞動局) 篇17

甲方:

住所:

聯繫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

住所:

聯繫方式:

根據我廠全員勞動合同管理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法定代表人與共同協商,雙方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書,其內容如下:

第一條合同期限

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年個月。

第二條試用期限

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年個月。

試用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表現和能力進行考核,如經考核乙方被認定為“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但不限於下述情形:

1.乙方不能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或者未能通過甲方的試用期考核和表現評估,或被認定為不能滿足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要求或崗位説明中規定的崗位職責的;

2.乙方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對影響勞動合同履行的自身基本情況有隱瞞或虛構事實的,或在應聘時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提供虛假學歷證書、虛假職業資格證明、假身份證、假護照、假户籍證明等個人重要證件以及虛假或偽造的離職證明、體檢證明等;對工作履歷、知識、技能、業績、健康等個人情況説明與事實明顯不符或有重大出入的;或個人簡歷、求職登記表等填寫內容不真實的,或沒有如實説明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情況的;

3.乙方與其他公司存在未盡法律義務,或與其他公司存在法律糾紛尚未處理完畢可能影響工作的;

4.在甲方指定的機構所進行的體檢結果不符合本行業所規定的衞生標準和體檢要求的,或患有精神病或不適合從事勞動合同約定崗位工作的疾病或缺陷的;

5.乙方曾受到其他公司書面警告或辭退等嚴重處分而在應聘時未

勞動合同書(勞動局) 篇1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雙方應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____ ___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A、B、C選其中之一):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月年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其中試用期自年 日起至

C、以完成年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二)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_______ 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經與乙方協商一致或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按質完成規定的工作。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確認執行下列___ __條款(A、B、C選其中之一):

A、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B、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按蘇州工業園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批准的事項及內容執行。

C、經蘇州工業園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乙方根據工作需要,確保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下自行安排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具體辦法按國家有關規定或雙方協商決定。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病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並在乙方離職前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範。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每月 日為發薪日,工資發放形式為(□現金直接發放 □委託銀行發放)。

乙方在試用期的,試用期工資為每月___ _元。

(二)乙方的工資標準採用下列第( )方式確定(A、B、C、D選其中之一):

A、乙方實行月薪制,每月為 元,具體辦法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相關規定執行。

B、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為每月 元(實行年薪制的每月預付工資為 元);績效工資考核發放辦法按甲方依法制訂的相關規定執行。

C、乙方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管理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相關規定執行,定額單價為 元。甲方確定、調整勞動定額應當保證本單位與乙方同崗位90%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勞動定額,應當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

D、乙方實行其他工資分配形式:

(三) 甲方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經濟效益增長情況、蘇州工業園區發佈的工資指導價位和本地區、行業的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等,通過工資集體協商以及修訂勞動報酬規章制度,合理增加乙方工資。

(四)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加班工資。

(五)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以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的(□____ _元工資 □集體合同或規章制度規定)為基數計算。

(六)乙方依法享有帶薪假期期間的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 雙方依法參加園區公積金,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 酬中代扣代繳。

(二) 甲方按計劃公積金制度為乙方繳納園區公積金。乙方可通過園區公積 金管理中心發放的對賬單或園區公積金網站查詢公積金繳納情況。

(三) 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並在規定時間 內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四)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 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甲方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二) 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9)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甲方按照第(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並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其中按第(7)項解除本合同並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在履行規定程序後,可以裁減人員,並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甲方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甲方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的,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園區公積金(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8)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或者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有上述第(8)項情形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乙方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乙方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 終止

1.本合同期滿或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2.本合同因下列情形之一終止的,甲方應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勞動合同期滿的;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3)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乙方有第七條第(二)項第5點情形之一,合同期滿的,甲方應當續延乙方合同期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甲方在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和省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四)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 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按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支付乙方賠償金。

(五)合同解除或者終止的手續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八、協商條款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約定條款如下:

1、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2、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的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3、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勞動爭議處理

(一)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全面履行,並嚴格、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和給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法定時效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法定時效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舉報。

十、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繫。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塗改,甲方對解除或終止的勞動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勞動保障部門一份。

(六)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

法定代表人簽名: 乙方簽名: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甲方蓋章:

勞動合同書(勞動局) 篇19

勞動合同書

協議編號:_______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員工):

性別: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   年  /月  /  日起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二)試用期限

試用期限為    月,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試用期內,員工處病假、產假、工傷假及醫療期的,上述假期內試用期中止計算。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甲方可以根據需要對乙方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進行調動) 。

(二)、乙方的任務和職責是    見崗位職責。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則乙方的工資根據所調整崗位的不同做出相應的調整。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定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第    種工作制度。

1、標準工作時,即每日工作   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   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乙方所在的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根據生產任務,需要乙方進行工作的情況,甲方可隨時安排乙方進行工作,乙方要服從甲方的工作時間安排。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四、工資待遇

(一)工資待遇:詳見工資表。

(二)甲方每月    日為發薪日,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乙方工資。

(三)乙方因工受傷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定停留薪期工資為深圳市最低工資標準元。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二)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代其購買社會保險,購買保險的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承擔比例由雙方共同承擔。

(二)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衞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勞動工具。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八、本合同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變更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解除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2、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3、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不支付任何補償金,並有權追求乙方的賠償責任: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直接或間接的經濟損失達人民幣5000元(含)以上的,視為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6、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在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十、合同的終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自動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合同期滿前,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定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甲乙雙方同意續定勞動合同的,應在本合同期滿前30日內辦理續定手續。終止勞動合同的,應在本合同期滿後3日內辦理相關手續。

十一、合同因雙方協商一致或一方原因解除,或合同自動終止,乙方必須在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與甲方辦理物品交接手續,將甲方的物品全部移交給甲方指定人員,若乙方未能即日進行交接,甲方有權就損失向乙方要求賠償。

十二、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在本合同期內,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及甲方的規章制度,認真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如果乙方嚴重違反法律、法規及甲方的規章制度,拒不執行甲方所安排的工作任務的,甲方有權隨時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對於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二)如果乙方要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方式向甲方提出申請,以方便甲方可做出統籌工作安排。如果乙方未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就辭工,乙方應根據不足通知期天數向甲方支付代通知金(代通知金需以乙方離職前十二個月月平均工資為計算基數),甲方有權從應付乙方之工資中扣除相應的代通知金款項。                                

(三)乙方在工作期間,如果因事需要請假,必須提前一週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申請,經甲方批准後方可休息,每月事假不得超過兩天。在合同期內,乙方曠工天數3天(含)以上的或者累計曠工5天(含)以上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並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四)乙方通訊地址為【                   】,乙方聯繫方式為:固定電話【         】,移動電話【      】。甲、乙雙方確認:甲方向乙方通訊地址所送達的一切關於勞動關係的法律文書,均視為對乙方的有效送達。凡因乙方通訊地址和聯繫方式發生變更,未及時通知甲方的,由此而造成的一切不利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五)甲方的規章制度、乙方的崗位職責、雙方的保密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在簽訂合同時要認真學習,並在合同期內要嚴格遵守。    

(六)乙方確認,在本勞動合同簽訂之前,甲方已經全面向乙方告知了關於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勞動報酬構成及支付,以及乙方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甲方已經按照乙方要求對本合同條款予以充分解釋和説明,乙方確認其已清楚本合同每一條款的準確含義,並自願簽署及履行本合同。                                                             

十三、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後,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的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牴觸的,按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十五、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1、 乙方身份證複印件

2、 崗位職責

3、 規章制度

勞動合同書(勞動局) 篇2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勞動政策及法規,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訂立了《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勞動合同》),在此基礎上,就《勞動合同》中未約定的有關勞動關係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補充協議如下:

1、工作考核的相關規定

1.1乙方應無條件服從甲方根據經營管理需要合理調整其工作崗位、職位、工作地點的決定。

1.2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工作成績考評,並通過考評結果給予相應的職位和待遇,甲方可以根據考評結果是否對乙方進行晉升、加薪等獎勵或降職、降薪等處分。

2、保密條款

2.1下列內容屬於甲方商業祕密範圍,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

2.1.1乙方從甲方獲知已經或將要用於(包括未公開的)行業或業務中的技術信息與經營、管理信息。

2.1.2甲方的業務模式、操作流程以及與業務、管理有關的合同、客户信息、管理制度、表格、工作標準、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等業務相關資料。

2.1.3甲方依照法律規定或相關協議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2.1.4乙方不得打聽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甲方商業祕密。

2.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中已經包含了保密費用,員工離職後承擔的商業祕密保護義務,不得以任何額外補償為條件。

3、公司制度執行

3.1乙方承諾遵守甲方公司已發佈或今後將發佈的規章制度,並嚴格按照甲方公司規定標準、流程及權限操作執行,不越權或違反流程處理任何事情;乙方有越權或違反制度、流程行為的,須接受各項制度、流程配套考核辦法考核,甲方視其嚴重程度有權無條件解除乙方勞動關係,因此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3.2乙方是否越權或違反制度流程處理事項的依據,除留有乙方簽名的書面依據及其他證明是乙方所為的有效證據外,還包括乙方身份在甲方各信息系統中的處理記錄。

乙方有義務保護其各系統中使用的用户密碼,如有密碼泄露等原因至使他人以乙方身份在系統中處理相關事務的,則其責任仍然由乙方自行承擔。

3.3乙方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應忠於甲方公司,維護甲方利益,始終貫徹落實公開、公平、公正等原則,不得收受業務單位或結算人員的禮品、錢財,不得發生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無論收受金額大小,乙方的月度獎金、年終獎全部取消,同時甲方公司有權解除與乙方的勞動關係。

4、勞動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4.1除《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之外,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在勞動合同履行期間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⑴乙方在應聘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材料是虛假的。

⑵乙方在職期間自營或在其他與甲方相同或者相近的單位從事第二職業的。

⑶甲方因經營管理的需要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職位、崗位、工作地點,乙方不服從甲方公司調動或安排的。

⑷甲方根據上述情形解除《勞動合同》的,不需要向乙方支付賠償金或經濟補償金。

4.2《勞動合同》終止的,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

4.3乙方勞動合同期滿不再續約或主動提出辭職的,均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並嚴格按照甲方公司人力資源部要求辦理的有關離職的其他各項手續。

保證積極配合移交工作及移交因乙方職務持有或保管的財物(包括但不限於任何書面或電子或其他載體形式的文件資料、設施設備、鑰匙、公司印章、備用金等),在得到甲方確認後正式辦理離職手續,乙方若移交不完整而離職的,甲方有權不予發放剩餘未結算所有工資,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且乙方未結算工資不足以賠付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5、違約責任

5.1乙方應在合同期間內及合同期滿後繼續履行保密義務。

乙方若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相當於乙方在甲方一年的工資收入(按勞動合同存續期間的平均年薪,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甲方均有權解除與乙方的聘用關係。

5.2乙方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賠償甲方實際損失,甲方實際損失包括但不限於:

⑴甲方招聘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

⑵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各項培訓費用。

⑶甲方出資配備的相關設備以及各種用具器材等。

⑷由此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用、仲裁費用。

6、免責申明

乙方自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即承諾與原單位已解除《勞動合同》並沒有續約,今後若有勞資糾紛,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與甲方無關。

7、處罰與賠償

7.1甲方根據公司的獎懲制度的規定,可以給予乙方警告、能報批評、經濟處罰、降職、降級、辭退等形式的處罰。

7.2乙方違反甲方公司規章制度或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應根據造成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8、甲方規章制度是勞動合同的一部分,乙方已經充分了解本補充協議所有內容並自願遵守甲方有關規章制度。

9、本補充協議是《勞動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本補充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與《勞動合同》同時生效,本補充協議一式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分。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書(勞動局) 篇2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1)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自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     止,期限為   個月。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甲方因工作需要可變更乙方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甲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  /  小時。每週工作時間 /  小時。因生產(工作)的特殊性,工作需加班加點的,甲方安排乙方     天調休一次,每次修   天,乙方需服從甲方的臨時工作安排。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對乙方所在崗位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為

第七條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衞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第八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每月   日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標準3450元(基本工資+全勤獎+餐補)。

第十條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乙方如在上班期間發生工傷事故,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上崗培訓考試合格;                                  

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公司安排;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具體情形為:造成第三方人員投訴者;           

拒不服從工作調配者;             

3、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4、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與甲方簽訂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十六條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所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條甲方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依法進行經濟性裁員時,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在試用期內的,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第十九條 甲方與乙方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第二十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甲方損失,具體標準按國家和地主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執行。

、其他事項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提起訴訟。

第二十二條專項協議和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二十五條乙方認可下方載明的乙方地址為其有效的通訊地址,甲方的書面材料依據該地址經EMS(郵寄)有效寄出後,即為有效送達。

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否則視為地址有效。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事先仔細閲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電子郵箱:

地址: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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