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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技術保密協議書(通用12篇)

商業技術保密協議書(通用12篇)

商業技術保密協議書 篇1

合同編號:

商業技術保密協議書(通用12篇)

甲方(接收方):

乙方(透露方):

為了保護甲乙雙方在商業和技術合作中涉及的專有信息(如本協議第一款所定義的內容),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 專有信息的定義

1.本協議所稱的“專有信息”是指所有商業祕密、技術祕密、通信或與該產品相關的其他信息,無論是書面的、口頭的、圖形的、電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數據、模型、樣品、草案、技術、方法、儀器設備和其它信息。

2.“接收方”:本協議所稱的“接收方”是指接收專有信息的一方。

3.“透露方”:本協議所稱的“透露方”是指透露專有信息的一方。

第二條 權利保證

“透露方”保證其向“接受方”透露的專有信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及其它權益。

第三條 保密義務

1.“接收方”同意嚴格控制“透露方”所透露的專有信息,保護的程度不能低於“接收方”保護自己的專有信息。但無論如何,“接收方”對該專有信息的保護程度不能低於一個管理良好的技術企業保護自己的專有信息的保護程度。

2.“接收方”保證採取所有必要的方法對“透露方”提供的專有信息進行保密,包括(但不限於)執行和堅持令人滿意的作業程序來避免非授權透露、使用或複製專有信息。

3.“接收方”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協議的存在或本協議的任何內容。

第四條 例外情況

1.“接收方”保密和不使用的義務不適用於下列專有信息:

1.1有書面材料證明,“透露方”在未附加保密義務的情況下公開透露的信息;

1.2有書面材料證明,在未進行任何透露之前,“接收方”在未受任何限制的情況下已經擁有的專有信息;

1.3有書面材料證明,該專有信息已經被“接收方”之外的他方公開;

1.4有書面材料證明,“接收方”通過合法手段從第三方在未受到任何限制的情況下獲得該專有信息。

2.如果“接收方”的律師通過書面意見證明“接收方”對專有信息的透露是由於法律、法規、判決、裁定(包括按照傳票、法院或政府處理程序)的要求而發生的,“接收方”應當事先儘快通知“透露方”,同時,“接收方”應當盡最大的努力幫助“透露方”有效地防止或限制該專有信息的透露。

第五條 否認許可

除非“透露方”明確地授權,“接收方”不能認為“透露方”授予其包含該專有信息的任何專利權、專利申請權、商標權、著作權、商業祕密或其它的知識產權。

第六條 補救方法

1.雙方承認並同意如下內容:

1.1“透露方”透露的專有信息是有價值的商業祕密;

1.2遵守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對於保護專有信息的祕密是有必要的;

1.3所有違約對該專有信息進行未被授權的透露或使用將對“透露方”造成不可挽回的和持續的損害。

2.如果發生“接收方”違約,雙方同意如下內容:

2.1“接收方”應當按照“透露方”的指示採取有效的方法對該專有信息進行保密,所需費用由“接收方”承擔;

2.2“接收方”應當賠償“透露方”因違約而造成的所有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法院訴訟的費用、合理的律師酬金和費用、所有損失或損害等等。

第七條 保密期限

1.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雙方的合作交流都要符合本協議的條款。

2.除非“透露方”通過書面通知明確説明本協議所涉及的某項專有信息可以不用保密,接收方必須按照本協議所承擔的保密義務對在結束協議前收到的專有信息進行保密,保密期限不受本協議有效期限的限制。

第八條 適用法律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在所有方面依其進行解釋。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由本協議產生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約定經 仲裁委員會解決。

第十條 生效及其它事項

1.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2.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任何於協議簽訂前經雙方協商但未記載於本協議之事項,對雙方皆無約束力。

3.本協議及其附件對雙方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但若附件與本協議相牴觸時以本協議為準。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籤於: 籤於:

商業技術保密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為了保護甲乙雙方在商業和技術合作中涉及的專有信息(如本協議第一款所定義的內容),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簽訂如下協議:

1.定義:

1.1 專有信息的定義:

1.1.1 本協議所稱的“專有信息”是指所有商業祕密、技術祕密、通信或與該產品相關的其他信息,無論是書面的、口頭的、圖形的、電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數據、模型、樣品、草案、技術、方法、儀器設備和其它信息。

1.2 “接收方”:本協議所稱的“接收方”是指接收專有信息的一方。

1.3 “透露方”:本協議所稱的“透露方”是指透露專有信息的一方。

2.權利保證:

“透露方”保證其向“接受方”透露的專有信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及其它權益。

3.保密義務:

3.1 “接收方”同意嚴格控制“透露方”所透露的專有信息,保護的程度不能低於“接收方”保護自己的專有信息。但無論如何,“接收方”對該專有信息的保護程度不能低於一個管理良好的技術企業保護自己的專有信息的保護程度。

3.2 “接收方”保證採取所有必要的方法對“透露方”提供的專有信息進行保密,包括(但不限於)執行和堅持令人滿意的作業程序來避免非授權透露、使用或複製專有信息。

3.3 “接收方”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協議的存在或本協議的任何內容。

4.例外情況:

4.1 “接收方”保密和不使用的義務不適用於下列專有信息:

4.1.1 有書面材料證明,“透露方”在未附加保密義務的情況下公開透露的信息;

4.1.2 有書面材料證明,在未進行任何透露之前,“接收方”在未受任何限制的情況下已經擁有的專有信息;

4.1.3 有書面材料證明,該專有信息已經被“接收方”之外的他方公開;

4.1.4 有書面材料證明,“接收方”通過合法手段從第三方在未受到任何限制的情況下獲得該專有信息。

4.2 如果“接收方”的律師通過書面意見證明“接收方”對專有信息的透露是由於法律、法規、判決、裁定(包括按照傳票、法院或政府處理程序)的要求而發生的,“接收方”應當事先儘快通知“透露方”,同時,“接收方”應當盡最大的努力幫助“透露方”有效地防止或限制該專有信息的透露。

5.否認許可:

除非“透露方”明確地授權,“接收方”不能認為“透露方”授予其包含該專有信息的任何專利權、專利申請權、商標權、著作權、商業祕密或其它的知識產權。

6.補救方法:

6.1 雙方承認並同意如下內容:

6.1.1 “透露方”透露的專有信息是有價值的商業祕密;

6.1.2 遵守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對於保護專有信息的祕密是有必要的;

6.1.3 所有違約對該專有信息進行未被授權的透露或使用將對“透露方”造成不可挽回的和持續的損害。

6.2 如果發生“接收方”違約,雙方同意如下內容:

6.2.1 “接收方”應當按照“透露方”的指示採取有效的方法對該專有信息進行保密,所需費用由“接收方”承擔;

6.2.2 “接收方”應當賠償“透露方”因違約而造成的所有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法院訴訟的費用、合理的律師酬金和費用、所有損失或損害等等。

7.保密期限:

7.1 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雙方的合作交流都要符合本協議的條款。

7.2 除非“透露方”通過書面通知明確説明本協議所涉及的某項專有信息可以不用保密,接收方必須按照本協議所承擔的保密義務對在結束協議前收到的專有信息進行保密,保密期限不受本協議有效期限的限制。

8.適用法律: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在所有方面依其進行解釋。

9.爭議的解決:

由本協議產生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約定經________仲裁委員會解決。

10.生效及其它事項:

10.1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10.2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任何於協議簽訂前經雙方協商但未記載於本協議之事項,對雙方皆無約束力。

10.3 本協議及其附件對雙方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但若附件與本協議相牴觸時以本協議為準。

10.4 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業技術保密協議書 篇3

商業技術保密協議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了保護甲乙雙方在商業和技術合作中涉及的專有信息(如本協議第一款所定義的內容),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簽訂如下協議:

1.定義:

1.1 專有信息的定義:

1.1.1 本協議所稱的“專有信息”是指所有商業祕密、技術祕密、通信或與該產品相關的其他信息,無論是書面的、口頭的、圖形的、電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數據、模型、樣品、草案、技術、方法、儀器設備和其它信息。

1.2 “接收方”:本協議所稱的“接收方”是指接收專有信息的一方。

1.3 “透露方”:本協議所稱的“透露方”是指透露專有信息的一方。

2.權利保證:

“透露方”保證其向“接受方”透露的專有信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及其它權益。

3.保密義務:

3.1 “接收方”同意嚴格控制“透露方”所透露的專有信息,保護的程度不能低於“接收方”保護自己的專有信息。但無論如何,“接收方”對該專有信息的保護程度不能低於一個管理良好的技術企業保護自己的專有信息的保護程度。

3.2 “接收方”保證採取所有必要的方法對“透露方”提供的專有信息進行保密,包括(但不限於)執行和堅持令人滿意的作業程序來避免非授權透露、使用或複製專有信息。

3.3 “接收方”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協議的存在或本協議的任何內容。

4.例外情況:

4.1 “接收方”保密和不使用的義務不適用於下列專有信息:

4.1.1 有書面材料證明,“透露方”在未附加保密義務的情況下公開透露的信息;

4.1.2 有書面材料證明,在未進行任何透露之前,“接收方”在未受任何限制的情況下已經擁有的專有信息;

4.1.3 有書面材料證明,該專有信息已經被“接收方”之外的他方公開;

4.1.4 有書面材料證明,“接收方”通過合法手段從第三方在未受到任何限制的情況下獲得該專有信息。

4.2 如果“接收方”的律師通過書面意見證明“接收方”對專有信息的透露是由於法律、法規、判決、裁定(包括按照傳票、法院或政府處理程序)的要求而發生的,“接收方”應當事先儘快通知“透露方”,同時,“接收方”應當盡最大的努力幫助“透露方”有效地防止或限制該專有信息的透露。

5.否認許可:

除非“透露方”明確地授權,“接收方”不能認為“透露方”授予其包含該專有信息的任何專利權、專利申請權、商標權、著作權、商業祕密或其它的知識產權。

6.補救方法:

6.1 雙方承認並同意如下內容:

6.1.1 “透露方”透露的專有信息是有價值的商業祕密;

6.1.2 遵守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對於保護專有信息的祕密是有必要的;

6.1.3 所有違約對該專有信息進行未被授權的透露或使用將對“透露方”造成不可挽回的和持續的損害。

6.2 如果發生“接收方”違約,雙方同意如下內容:

6.2.1 “接收方”應當按照“透露方”的指示採取有效的方法對該專有信息進行保密,所需費用由“接收方”承擔;

6.2.2 “接收方”應當賠償“透露方”因違約而造成的所有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法院訴訟的費用、合理的律師酬金和費用、所有損失或損害等等。

7.保密期限:

7.1 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雙方的合作交流都要符合本協議的條款。

7.2 除非“透露方”通過書面通知明確説明本協議所涉及的某項專有信息可以不用保密,接收方必須按照本協議所承擔的保密義務對在結束協議前收到的專有信息進行保密,保密期限不受本協議有效期限的限制。

8.適用法律: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在所有方面依其進行解釋。

9.爭議的解決:

由本協議產生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約定經_________仲裁委員會解決。

10.生效及其它事項:

10.1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10.2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任何於協議簽訂前經雙方協商但未記載於本協議之事項,對雙方皆無約束力。

10.3 本協議及其附件對雙方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但若附件與本協議相牴觸時以本協議為準。

10.4 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業技術保密協議書 篇4

保守商業和技術祕密合同書

甲 方:

乙方(代理商):

為了保護甲方的商業祕密,同時更好地幫助乙方開展代理業務,乙方同意承擔為甲方保守商業和

技術

祕密的義務,具體條款如下:

一、 本合同所指的商業和技術祕密指甲方在生產、經營、管理和科研等企業活動中積累、創造的具有實用價值及專有性,不向外公開的知識、經驗、數據、信息、新方法、科研成果、知識產權等。

二、 保密內容:

雙方交流的口頭言語信息;

向乙方提供的相關的文字資料;

關於產品的全部信息;

相互間的代理合同、代理價格等。

三、 在雙方合作過程中,乙方對合作範圍的所有技術和商業資料負有嚴格的保密責任和義務。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保密責任期至代理關係結束後二年內。

四、 乙方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內,不得將從甲方中得到的信息用於甲方之外的任何具有商業目的開發、製造、改造和創新。

五、 乙方在雙方代理合同期內,不得利用代理期間掌握的甲方信息自建公司進行同類產品的開發、製造和銷售活動,也不得為同類產品其它受僱方服務。

六、 乙方如違反本合同約定,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同時,甲方有權追究其他法律責任。

七、 乙方僱傭的職員,與乙方承擔相同的保密義務,乙方應與僱傭職員簽訂相應的保密合同。乙方職員在職期間和離開乙方公司二年以內,均受以上保密合同條款約束,如有違反,乙方將替僱傭職員先承擔違約責任。

八、 本合同與代理合同同時簽訂,簽字蓋章後生效。

乙方(代理商):       甲 方: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

身份證號碼: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

地 址:

日 期:            日 期:

商業技術保密協議書 篇5

甲方:_________

商業技術保密合同樣本

乙方:_________

為了保護甲乙雙方在商業和技術合作中涉及的專有信息(如本協議第一款所定義的內容),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簽訂如下協議:

1.定義:

1.1 專有信息的定義:

1.1.1 本協議所稱的“專有信息”是指所有商業祕密、技術祕密、通信或與該產品相關的其他信息,無論是書面的、口頭的、圖形的、電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數據、模型、樣品、草案、技術、方法、儀器設備和其它信息。

1.2 “接收方”:本協議所稱的“接收方”是指接收專有信息的一方。

1.3 “透露方”:本協議所稱的“透露方”是指透露專有信息的一方。

2.權利保證:

“透露方”保證其向“接受方”透露的專有信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

及其它權益。

3.保密義務:

3.1 “接收方”同意嚴格控制“透露方”所透露的專有信息,保護的程度不能低於“接收方”保護自己的專有信息。但無論如何,“接收方”對該專有信息的保護程度不能低於一個管理良好的技術企業保護自己的專有信息的保護程度。

3.2 “接收方”保證採取所有必要的方法對“透露方”提供的專有信息進行保密,包括(但不限於)執行和堅持令人滿意的作業程序來避免非授權透露、使用或複製專有信息。

3.3 “接收方”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協議的存在或本協議的任何內容。

4.例外情況:

4.1 “接收方”保密和不使用的義務不適用於下列專有信息:

4.1.1 有書面材料證明,“透露方”在未附加保密義務的情況下公開透露的信息;

4.1.2 有書面材料證明,在未進行任何透露之前,“接收方”在未受任何限制的情況下已經擁有的專有信息;

4.1.3 有書面材料證明,該專有信息已經被“接收方”之外的他方公開;

4.1.4 有書面材料證明,“接收方”通過合法手段從第三方在未受到任何限制的情況下獲得該專有信息。

4.2 如果“接收方”的律師通過書面意見證明“接收方”對專有信息的透露是由於法律、法規、判決、裁定(包括按照傳票、法院或政府處理程序)的要求而發生的,“接收方”應當事先儘快通知“透露方”,同時,“接收方”應當盡最大的努力幫助“透露方”有效地防止或限制該專有信息的透露。商業技術保密合同樣本由精品信息網整理!

5.否認許可:

除非“透露方”明確地授權,“接收方”不能認為“透露方”授予其包含該專有信息的任何專利權、專利申請權、商標權、著作權、商業祕密或其它的知識產權。

6.補救方法:

6.1 雙方承認並同意如下內容:

6.1.1 “透露方”透露的專有信息是有價值的商業祕密;

6.1.2 遵守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對於保護專有信息的祕密是有必要的;

6.1.3 所有違約對該專有信息進行未被授權的透露或使用將對“透露方”造成不可挽回的`和持續的損害。

6.2 如果發生“接收方”違約,雙方同意如下內容:

6.2.1 “接收方”應當按照“透露方”的指示採取有效的方法對該專有信息進行保密,所需費用由“接收方”承擔;

6.2.2 “接收方”應當賠償“透露方”因違約而造成的所有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法院訴訟的費用、合理的律師酬金和費用、所有損失或損害等等。

7.保密期限:

7.1 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雙方的合作交流都要符合本協議的條款。

7.2 除非“透露方”通過書面通知明確説明本協議所涉及的某項專有信息可以不用保密,接收方必須按照本協議所承擔的保密義務對在結束協議前收到的專有信息進行保密,保密期限不受本協議有效期限的限制。

8.適用法律: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在所有方面依其進行解釋。

9.爭議的解決:

由本協議產生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約定經_________仲裁委員會解決。

10.生效及其它事項:

10.1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10.2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任何於協議簽訂前經雙方協商但未記載於本協議之事項,對雙方皆無約束力。

10.3 本協議及其附件對雙方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但若附件與本協議相牴觸時以本協議為準。

10.4 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業技術保密協議書 篇6

商業及技術保密合同書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鑑於乙方受聘甲方或服務於甲方,在職或服務期間有從甲方獲得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機會,有獲得及增進知識、經驗、技能的機會;甲方給乙方的勞動支付了工資、獎金、提成、獎勵等報酬;乙方明白泄露甲方商業祕密、技術祕密會對甲方造成極大損害。

為保護甲方的商業祕密、技術祕密,維護甲方及乙方共同的長遠利益,雙方自願約定如下:

1.保密內容和範圍

1.1乙方在合同期內開發設計的技術成果,包括技術研究成果、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説明等;

1.2甲方現有的開發成果和技術祕密及設計開發方案;

1.3甲方所有的工藝技術資料、圖紙和所有的財務資料及數據;

1.4甲方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規劃及生產經營數據;

1.5甲方銷售方案、計劃及客户資料;

1.6甲方採購計劃及供應商資料;

1.7甲方生產定額、工時定額;

1.8甲方其他認為需要保密的其他保密事項。

2.具體保密要求

2.1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內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產品的設計與開發,其設計開發的所有資料屬甲方所有;

2.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及要求,防止泄露企業的技術祕密和商業祕密;

2.3對含有甲方商業祕密或技術祕密的作品,如乙方為了發表論文、評定成果、職稱等需要在較大範圍內公開的應事先取得甲方的書面認可;

2.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術祕密進行新研究與開發;

2.5乙方在與甲方解除聘用合同後的三年內不得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在有競爭關係的其他企業任職;

2.6乙方必須不使他人獲取、使用保密信息,不直接或間接地勸誘或幫助他人勸誘企業內掌握商業祕密、技術祕密的員工離開企業;

2.7乙方保證遵守甲方為保護知識產權制訂的相關制度與規章,認真執行保密措施,在發現他人有侵犯甲方商業祕密、技術祕密的行為時,有義務有責任及時向甲方總經理或公司人事行政部報告。

當乙方結束在甲方的工作時,及時將所有與甲方經營活動有關的文件、記錄或材料交給甲方指定的人員。

3.協議期限

聘用合同期_________內;解除聘用合同後的_________年內。

4.保密費的數額確定及支付方式

甲方對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內所取得的成果支付了工資,工資中內含保密費,其保密費為_________元/月,作為甲方對乙方支付的月份固定保密費。

另外還視乙方工作業績、工作態度、成果的作用和其創造的經濟效益而定,給予年終獎勵,年終獎勵也包括了保密費。

5.雙方違約責任

5.1經雙方協商,達成協議:任何一方違約另一方均有權無條件解除本合約,並有權要求對方賠償違約保證金額的五倍違約罰款;

5.2乙方違反協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應賠償甲方所受全部損失,並按甲方有關制度處理;甲方如因此上稟法院,乙方自動放棄相關權利;

5.3以上違約責任的執行,超過法律、法規賦予雙方權限的,申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訴。

6.説明

6.1協議雙方簽字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具文,與本合同書具有同等效力。

6.2本協議一式叁份,協議雙方各執一份,人事行政部備案一份。

6.3本合同書作為乙方聘用合同的附件。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業技術保密協議書 篇7

保守商業和技術祕密協議書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代理商):

為了保護甲方的商業祕密,同時更好地幫助乙方開展代理業務,乙方同意承擔為甲方保守商業和技術祕密的義務,具體條款如下:

一、本合同所指的商業和技術祕密指甲方在生產、經營、管理和科研等企業活動中積累、創造的具有實用價值及專有性,不向外公開的知識、經驗、數據、信息、新方法、科研成果、知識產權等。

二、保密內容:雙方交流的口頭言語信息;向乙方提供的相關的文字資料;關於產品的全部信息;相互間的代理合同、代理價格等。

三、在雙方合作過程中,乙方對合作範圍的所有技術和商業資料負有嚴格的保密責任和義務。

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保密責任期至代理關係結束後二年內。

四、乙方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內,不得將從甲方中得到的信息用於甲方之外的任何具有商業目的開發、製造、改造和創新。

五、乙方在雙方代理合同期內,不得利用代理期間掌握的甲方信息自建公司進行同類產品的開發、製造和銷售活動,也不得為同類產品其它受僱方服務。

六、乙方如違反本合同約定,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同時,甲方有權追究其他法律責任。

七、乙方僱傭的職員,與乙方承擔相同的保密義務,乙方應與僱傭職員簽訂相應的保密合同。

乙方職員在職期間和離開乙方公司二年以內,均受以上保密合同條款約束,如有違反,乙方將替僱傭職員先承擔違約責任。

八、本合同與代理合同同時簽訂,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代理商):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商業技術保密協議書 篇8

合同編號:

甲 方:

乙方(代理商):

為了保護甲方的商業祕密,同時更好地幫助乙方開展代理業務,乙方同意承擔為甲方保守商業和技術祕密的義務,具體條款如下:

一、 本合同所指的商業和技術祕密指甲方在生產、經營、管理和科研等企業活動中積累、創造的具有實用價值及專有性,不向外公開的知識、經驗、數據、信息、新方法、科研成果、知識產權等。

二、 保密內容:

雙方交流的口頭言語信息;

向乙方提供的相關的文字資料;

關於產品的全部信息;

相互間的代理合同、代理價格等。

三、 在雙方合作過程中,乙方對合作範圍的所有技術和商業資料負有嚴格的保密責任和義務。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保密責任期至代理關係結束後二年內。

四、 乙方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內,不得將從甲方中得到的信息用於甲方之外的任何具有商業目的開發、製造、改造和創新。

五、 乙方在雙方代理合同期內,不得利用代理期間掌握的甲方信息自建公司進行同類產品的開發、製造和銷售活動,也不得為同類產品其它受僱方服務。

六、 乙方如違反本合同約定,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同時,甲方有權追究其他法律責任。

七、 乙方僱傭的職員,與乙方承擔相同的保密義務,乙方應與僱傭職員簽訂相應的保密合同。乙方職員在職期間和離開乙方公司二年以內,均受以上保密合同條款約束,如有違反,乙方將替僱傭職員先承擔違約責任。

八、 本合同與代理合同同時簽訂,簽字蓋章後生效。

乙方(代理商):       甲 方: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

身份證號碼: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

地 址:

日 期:            日 期:

商業技術保密協議書 篇9

甲方:___分行(包括在韓國所有分支機構)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繫人:

乙方:__________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數據中心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繫人: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確認合同,同意按照以下條款簽定本合同並執行本合同。

一、合同標的

1.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甲方同意接受乙方提供本合同項下所列的專業技術服務(以下簡稱專業服務)。

1.2 一方未獲另一方事先書面許可,不得將本合同所述的權利、義務及/或責任轉讓予第三方。

1.3 乙方需將本合同項下的專業技術服務項目分包其他方提供時,應在本合同規定的項目啟動前30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後雙方簽署合同變更書,方可生效。否則,甲方有權視分包商提供的服務為無效服務。

1.4 《專業技術服務説明書》應確定乙方提供的專業技術服務項目、專業技術範圍、服務實施前提、工作項目、乙方及甲方責任、服務水準、專業技術服務完成標誌以及提供專業技術服務的時間。

1.5 《專業技術服務説明書》服務項目中每一項服務完成時,雙方將依照雙方共同約定的驗收方式和標準進行驗收後,簽署《驗收備忘錄》。

二、定義

“專業服務”指《專業技術服務説明書》,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務項目管理、工程、計劃、諮詢、教育、培訓、安裝及維護、場地準備、設備管理或操作支持等服務。

“服務水平” 指《專業技術服務説明書》所列乙方須提供的服務水平。

“項目” 指與《專業技術服務説明書》相關的活動。

“獲授權人員” 由乙方指派提供專業服務的人員。

“數據”由甲方提供給乙方並與甲方客户相關的所有數據,以下所列均是數據的一部分:1.存儲或者以其它方式固定於有形媒體、電子媒體或其他媒體上並且可提取為可察覺形式的所有資料、數據文檔、圖像、圖表、影像;此類數據或者已經清晰註明保密,或者本身屬性已是保密類型;2.在處理上述數據的過程中產生的資料、數據文檔、圖像、圖表、影像。

“擔保”任何第三方權利或權益,包括保證、抵押、質押、留置、期權、債權、優先購買權、優先權或其他類似的可產生上述權利或利益的類似安排或協議。

“設備”提供專業服務時所必需的設備、設施、硬件及/或操作系統軟件;以及與專業服務、管理、指示或其編排相關的任何檔案、文件、記錄。

操作手冊” 存儲或者以其它方式固定在媒體上並且可提取為可察覺形式的關於系統的所有操作手冊、參考資料和相關文件和信息。

“操作系統” 指乙方在______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的硬件和操作系統軟件組成之系統。

“工作日” 指韓國銀行業對公眾營業的任意日期。

“保密資料和數據” 包括但不限於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或者在雙方業務處理過程中可獲得的雙方交易和業務有關的所有信息(書面、口頭或電子形式的信息)

“災難恢復計劃” 指經事先雙方同意,以書面形式表述並不斷更新的,當專業服務中斷情況下而採取的系統和數據恢復措施。

三、專業技術服務內容、服務期限

3.1 專業技術服務內容的具體細節見《專業技術服務説明書》。

3.2 專業技術服務期限:本合同持續有效到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前六個月發出書面通知予以終止。

四、服務變更

4.1 任何一方均可以要求對《專業技術服務説明書》下的服務進行更改。任一更改申請須以書面形式提交。

4.2 根據更改要求的範圍和複雜程度,甲乙雙方可對實現變更要求所發生的費用進行磋商。

4.3 就上述第4.1條,雙方達成一致,並簽署變更備忘錄後,變更生效。變更將修改或替取《專業技術服務説明書》中或先前的任何變更備忘錄中所有不一致的條款。

4.4 提出變更請求的一方應提交書面申請,描述變更、變更的理由和變更將產生的影響,並提交另一方討論,接收方須於接到申請後三週內向建議方知會其決定。

4.5 如雙方對該申請達成一致同意意見,雙方授權代表將簽署相應的《變更備忘錄》。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的變更備忘錄將作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和執行變更的依據。變更將修改或替取《專業技術服務説明書》中或先前的任何變更備忘錄中所有不一致的條款。

五、災難恢復

5.1 雙方須遵守災難恢復計劃和政策。

5.2 轉移:若因任何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向甲方提供專業服務,或者預測系統不能正常運行48小時以上從而導致在這段時間內不能提供專業服務,乙方應該迅速書面通知甲方並根據災難恢復計劃轉移到災難恢復中心。

5.3 測試:乙方須至少每年2次在諮詢甲方意見後審計及檢測災難恢復計劃,並至少向甲方提供2次災難恢復演練的服務。

六、義務

6.1 乙方義務

6.1.1 乙方將嚴格按照《專業技術服務説明書》的要求提供所列明的每一項服務。乙方保證其提供的服務符合本合同條款的要求。

6.1.2 服務水平調整:乙方必須定期並應甲方要求檢測服務水平,並根據以下條件升級和調整服務水平: (a)技術、硬件和軟件處理的發展情況;及 (b)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韓國法律的變更。

6.1.3 為了提供本合同所規定的專業服務,經雙方同意後乙方同意執行由甲方、甲方內部和外部審計人員以及韓國金融管理機構推薦的現場安全審計以及韓國金融監管要求的信息系統維護的建議。

6.1.4 根據本合同條款以及所有合法的由乙方發佈的指令,乙方須事先徹底地諮詢甲方後負責謹慎地以最正確和最有效的方式提供專業服務,同時乙方對安全性有關規定、手冊、獲授權人員和委員會組織等應及時維護並升級,同時向甲方通知。

6.1.5 乙方在系統投產後6個月以內應進行安全性及系統缺點分析,向甲方提出分析報告。

6.1.6隔離和區分:

乙方須確保:

(a)對數據進行清晰的隔離及/或區分,以確保乙方的任何其他客户或無權限人員不能夠瀏覽、更改和訪問數據。

(b)在乙方可運用的範圍內必須對專業技術服務分工處理,只有獲授權人員並且在必要情況下才能訪問數據。

(c)必須有充分的阻止非獲授權人員進入的物理控制程序。必須有必要的數據加密措施、邏輯控制和監控程序以確保甲方數據所在網絡、系統及對甲方數據的計算機操作正確地與乙方的其他客户隔離及區分。

(d)乙方須檢測隔離及區分標準之有效性。乙方須在甲方對隔離及區分進行檢測和審計時提供協助。

(e)所有正確數據及文件的管理程序須制定於乙方的操作手冊中,以確保甲方數據與其他數據之正確隔離及區分。

6.1.7 監測報告:乙方必須於合同生效日後各個歷月的第一週內,按甲方事前書面同意的格式向甲方書面提交上一個月之服務履行結果的監測報告。

6.1.8 內部檢查報告:乙方應每季度組織一次對內部信息系統及安全管理執行情況的內部檢查,並向甲方提供書面內部檢查季度報告。在甲方書面要求下,乙方應立即向甲方書面報告任何被甲方視為可能影響乙方提供的專業服務的異常情況。

6.1.9 員工安全意識:乙方在徵求甲方意見後,向獲授權甲方人員提供安全課程並確保每年每個員工至少參加8小時此類課程。

6.1.10保險:乙方必須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對所有設備和數據之丟失向具有良好信譽的保險公司購買及維持訂有保險。投保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

6.1.11乙方業務範圍和組織結構的變化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6.1.12 乙方將服務做分包時,必須經過甲方的批准,並且要以書面的形式訂立。

6.1.13 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其所提供服務的最新的技術文件,這裏指的技術文件包括IT流程和數據庫結構等。

6.1.14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最新的經審計的財務報告以及設備檢查結果的第三方獨立報告,報告範圍指的是雙方服務協議涉及的全部設備和費用(即包括購買設備的費用和維護設備所需要的費用,如果這部分費用需要分行承擔的話)。

6.1.15乙方必須根據所提供的服務,提供合格的、有競爭力的人才來負責專業服務,以保證甲方業務的正常運行。且乙方必須制定人力資源培訓計劃,乙方制定的計劃應該包括培訓數量、培訓類型、培訓費用等方面。

6.1.16乙方應將本合同項下使用和操作的知識傳授給甲方,以便甲方IT部門的人員懂得如何運用,特別是乙方提供的應用系統的處理流程和數據庫結構。

6.2 甲方義務

6.2.1 為了乙方能夠及時並按時完成本合同規定的責任,甲方須與乙方合作併為乙方提供其合理要求的資料和協助。

6.2.2 甲方必須讓乙方注意到依據韓國相關法律乙方必須履行的對外保密責任。

6.2.3 甲方應乙方要求的技術配合,應認真負責。甲方技術部門應認真執行值班制度,在規定時間有響應。

6.2.4 甲方對乙方提出的版本升級、新業務投產等提供相關測試環境和配合。

6.2.5 甲方需採用防火牆、IP加密機、數據備份等技術,保證全部業務數據安全可靠,介質、密碼保管符合規定,病毒、惡意攻擊、漏洞檢測等防範工作落實到位。

6.2.6 嚴格按照乙方測試工作通知,及時組織實施測試工作、收集測試信息、確認測試結果、提交測試情況,確認結果的真實性。

6.2.7 嚴格按照乙方投產、變更工作通知,及時組織實施相關工作、收集投產、變更信息,確認投產、變更結果,提交投產、變更情況,確認結果的真實性。

七、權利保證與權利歸屬

7.1 乙方保證其在提供專業服務和形成資料的過程中所使用的文件、資料、軟件及其他物品均可合法地不受打擾地用於專業服務的執行。乙方保證其專業服務與資料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不存在任何與此相關的爭議。如甲方因接受乙方提供的專業服務或資料引起與第三方糾紛,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與費用由乙方承擔。

7.2 對於乙方所提供的房屋、硬件、軟件和其它物品,乙方應保證擁有必要的許可、證明或其他文件,確保在本合同實施過程中,不會侵犯第三方的權益。

7.3 如甲方不合理使用乙方提供的文件、資料、軟件及其他物品,從而引起的任何糾紛,乙方概不負責。

7.4 源代碼為乙方所有,即_______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八、審計

8.1 必須是甲方、甲方內部和外部審計人員以及他們的授權代表、韓國金融管理機構人員及其授權的審計機構,才能要求獲得數據資料。

8.2 乙方給予甲方、甲方內部和外部審計人員以及他們的授權代表、韓國金融管理機構人員及其授權的審計機構:在中國法律、行政法規和監管規章許可的範圍內進入*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訪問甲方數據和甲方系統的相關權利。

8.3 為了執行本合同規定的審計以及執行跟本合同規定相關的活動和審計,乙方必須在合同有效期內提供必要協助。

8.4 甲方必須向____________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總行相關部門申請有關對乙方進行審核的一切手續,並得到批准後方可進行。

九、數據保護

9.1 數據所有權:乙方確認所有客户數據及與其相關權利應一直為甲方之獨有財產,且甲方保留存在於此類數據中的一切權利。

9.2 擔保:乙方不得導致或允許在資料上設定任何擔保或對資料進行任何處置。

9.3 保護:乙方須採取一切必要措施,按照當前公認商業慣例、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和韓國金融管理機構和其他有裁決權管理機構所頒佈的指引,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在規定期間內保管數據,以保證所有數據的安全性、完整性和防止數據的毀損、修改和遺失。

9.4 乙方須提供聯線通訊介質,且乙方必須保證數據獲取和數據傳輸的安全,包括數據在數據中心、災難恢復中心,以及在IT基礎上的交易過程中的傳輸安全。

9.5 乙方須明確安排備份,應急,記錄保護等措施,包括硬件、設備、軟件、和數據檔案,以保證IT連續性的運作。

9.6 數據恢復

乙方須:

(a)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以確保在數據發生任何毀壞和遺失時將數據恢復或促使數據恢復;

(b)應甲方請求,若數據發生任何毀壞及遺失,在不違背根據本合同或其他規定可採取的任何其他補救措施的前提下,恢復數據或促使數據恢復至上述毀壞和遺失發生前的狀態。

9.7乙方必須一直對數據及與有關服務相關之一切資料予以保密,不得將數據作為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責任以外之任何其他用途(中國/韓國法律法規及監管要求另有規定的除外)。

9.8 若事先未經甲方書面同意,除獲授權人員外,除非在本合同考慮及目的而言屬必要或屬於中國法律及/或韓國法律規定要求以外,乙方不得向任何人員透露數據(無論是全部還是部分)。

9.9終止:本協議終止後,乙方關於數據保密性的責任仍然具有全面效力。

十、保密

10.1 任一方將視另一方業務相關的所有信息為商業祕密,並有義務予以保密,不將在本合同談判時或合同期間所獲知的任何信息泄露給任何第三方(中國/韓國法律法規及監管要求另有規定的除外)。此條款的條文將本合同期滿或終止後繼續生效,但不適用於任何已在公眾知悉範圍的資料。

10.2 本合同屬雙方商業祕密,未經一方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十一、違約責任和賠償

11.1 對於乙方在執行合同中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損失由過錯方承擔。對於利潤上的損失、本可節省或避免的損失、附帶損失或其他經濟上的間接損失,以及因甲方沒有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而發生的任何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十二、終止

12.1 如一方提出終止合同,該方可在任何時間向另一方提前六個月發出書面通知予以終止。

12.2如果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中的責任和義務,則另一方可在知悉該重大違反事項後5個工作日內向違約方發出書面補救通知,要求違約方儘快就該重大違反事項作出補救措施。如在收到書面補救通知14日內,違約方未能補救該重大違反事項,則另一方可向違約方發出書面終止通知,於該終止通知指定之日期全部或部分終止本合同。

12.3 在本合同期間,如接到韓國金融管理機構的書面要求,甲方可向乙方即刻發出書面通知終止本合同。如中國金融監管機關要求的,乙方可向甲方即刻發出書面通知終止本合同。

12.4 對於在服務的所有工作終止之前乙方所提供的專業服務,甲方有責任支付費用。

十三、協助移交服務

13.1 移交協助:在本協議終止時,乙方須:

(a)向甲方歸還保密資料和數據,或者在甲方的指示下將保密資料和數據交給另一服務商,並書面保證沒有保留任何保密資料和數據之副本;

(b) 如果乙方在雙方約定日期之前不能歸還保密資料和數據以及甲方擁有的產權,甲方有權及於此獲特許進入__________-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取回上述資料。

13.2責任:乙方須持續不斷提供專業服務,直至所有數據、保密資料及有關服務已交還甲方或已移交至甲方指定之另一服務商。

十四、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14.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韓國法律並依照其解釋。

14.2 有關本合同的任何疑異,雙方應首先本着相互信任、長期合作的原則,共同協商解決。

14.3 如果本合同的某些條款與本合同簽訂時的法律、法規發生衝突,該條款無效。

十五、不可抗力

15.1 如果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因受戰爭、火災、洪水、颱風、地震、國內騷亂、恐怖行動、暴亂、禁運、任何官方或軍事管制、或其它災害影響等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則任何一方都不須承擔違約責任。

15.2 受阻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後儘可能短的時間內通知另一方。

15.3 倘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持續四周以上不能履行責任,則非違約方有權發出書面通知終止本合同。訂約各方毋須就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終止本合同而向另一方負責。

15.4 如果因有關政府部門對本合同的實施的強制干預,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者履約會導致成本大幅度增長,與雙方在簽署合同之時所作的預測有很大差異,則應將此事件視為不可抗力,但合同一方對此進行操縱或促成的除外。

十六、雜項

16.1 本合同附件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6.2 合同條款與附件有牴觸時,以合同條款為準。

16.3 如果本合同的某些條款被認定為無效、不合法或不能執行,此類無效、不合法或不能執行的認定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合法性,或可執行性。

16.4 雙方所有權的變化不影響本合同的有效性、合法性,或可執行性。

16.5 雙方同意遵守韓國、中國以及此項業務所涉及的其它國家或地區的所有有關法律和條例。

16.6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分行

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乙方:__________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商業技術保密協議書 篇10

商業與技術祕密是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和生存的根本。商業機密的泄漏可能會給企業帶來損失,而商業機密往往又是由於本企業工作人員故意泄漏出去的。因此,為防止員工侵犯企業的商業機密,企業應同員工簽訂保密合同。

一、保密合同

公司名稱(簡稱甲方):上海 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上海市 路 號 大廈 室

郵政編碼:

僱員(簡稱乙方):

文化程度:

性別:

出生日期:年月日

身份證號碼:

户籍地址:

永久通訊地址及郵編:

合同書編號: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鑑於乙方將在甲方任職,並將獲得甲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甲方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等有關事項,簽訂下列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雙方確認,乙方在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主要是利用物質技術、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及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於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乙方應依照甲方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

商業技術保密協議書 篇11

商業及技術祕密保密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鑑於乙方受聘甲方或服務於甲方,在職或服務期間有從甲方獲得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機會,有獲得及增進知識、經驗、技能的機會;甲方給乙方的勞動支付了工資、獎金、提成、獎勵等報酬;乙方明白泄露甲方商業祕密、技術祕密會對甲方造成極大損害。為保護甲方的商業祕密、技術祕密,維護甲方及乙方共同的長遠利益,雙方自願約定如下:

1.保密內容和範圍

1.1 乙方在合同期內開發設計的技術成果,包括技術研究成果、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説明等;

1.2 甲方現有的開發成果和技術祕密及設計開發方案;

1.3 甲方所有的工藝技術資料、圖紙和所有的財務資料及數據;

1.4 甲方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規劃及生產經營數據;

1.5 甲方銷售方案、計劃及客户資料;

1.6 甲方採購計劃及供應商資料;

1.7 甲方生產定額、工時定額;

1.8 甲方其他認為需要保密的其他保密事項。

2.具體保密要求

2.1 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內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產品的設計與開發,其設計開發的所有資料屬甲方所有;

2.2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及要求,防止泄露企業的技術祕密和商業祕密;

2.3 對含有甲方商業祕密或技術祕密的作品,如乙方為了發表論文、評定成果、職稱等需要在較大範圍內公開的應事先取得甲方的書面認可;

2.4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術祕密進行新研究與開發;

2.5 乙方在與甲方解除聘用合同後的三年內不得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在有競爭關係的其他企業任職;

2.6 乙方必須不使他人獲取、使用保密信息,不直接或間接地勸誘或幫助他人勸誘企業內掌握商業祕密、技術祕密的員工離開企業;

2.7 乙方保證遵守甲方為保護知識產權

制訂的相關制度與規章,認真執行保密措施,在發現他人有侵犯甲方商業祕密、技術祕密的行為時,有義務有責任及時向甲方總經理或公司人事行政部報告。當乙方結束在甲方的工作時,及時將所有與甲方經營活動有關的文件、記錄或材料交給甲方指定的人員。

3.協議期限

聘用合同期_________內;

解除聘用合同後的_________年內。

4.保密費的數額確定及支付方式

甲方對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內所取得的成果支付了工資,工資中內含保密費,其保密費為_________元/月,作為甲方對乙方支付的月份固定保密費。另外還視乙方工作業績、工作態度、成果的作用和其創造的經濟效益而定,給予年終獎勵,年終獎勵也包括了保密費。

5.雙方違約責任

5.1 經雙方協商,達成協議:任何一方違約另一方均有權無條件解除本合約,並有權要求對方賠償違約保證金額的五倍違約罰款;

5.2 乙方違反協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應賠償甲方所受全部損失,並按甲方有關制度處理;甲方如因此上稟法院,乙方自動放棄相關權利;

5.3 以上違約責任的執行,超過法律、法規賦予雙方權限的,申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訴。

6.説明

6.1 協議雙方簽字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具文,與本合同書具有同等效力。

6.2 本協議一式叁份,協議雙方各執一份,人事行政部備案一份。

6.3 本合同書作為乙方聘用合同的附件。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業技術保密協議書 篇12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為了保護甲方的商業祕密,同時更好地幫助乙方開展代理業務,乙方同意承擔為甲方保守商業和技術祕密的義務,具體條款如下:

一、 本合同所指的商業和技術祕密指甲方在生產、經營、管理和科研等企業活動中積累、創造的具有實用價值及專有性,不向外公開的知識、經驗、數據、信息、新方法、科研成果、知識產權等。

二、 保密內容:

雙方交流的口頭言語信息;

向乙方提供的相關的文字資料;

關於產品的全部信息;

相互間的代理合同、代理價格等。

三、 在雙方合作過程中,乙方對合作範圍的所有技術和商業資料負有嚴格的保密責任和義務。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保密責任期至代理關係結束後二年內。

四、 乙方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內,不得將從甲方中得到的信息用於甲方之外的任何具有商業目的開發、製造、改造和創新。

五、 乙方在雙方代理合同期內,不得利用代理期間掌握的甲方信息自建公司進行同類產品的開發、製造和銷售活動,也不得為同類產品其它受僱方服務。

六、 乙方如違反本合同約定,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同時,甲方有權追究其他法律責任。

七、 乙方僱傭的職員,與乙方承擔相同的保密義務,乙方應與僱傭職員簽訂相應的保密合同。乙方職員在職期間和離開乙方公司二年以內,均受以上保密合同條款約束,如有違反,乙方將替僱傭職員先承擔違約責任。

八、 本合同與代理合同同時簽訂,簽字蓋章後生效。

乙方(代理商):       甲 方: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

身份證號碼: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

地 址: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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