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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協議(商業祕密)(通用15篇)

保密協議(商業祕密)(通用15篇)

保密協議(商業祕密) 篇1

甲方:

保密協議(商業祕密)(通用15篇)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精神,甲、乙雙方就保守商業祕密及競業限制事項,經充分協商一致後,共同訂立本協議,以資信守:

一、乙方任職期間對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二、根據甲方的經營情況,確定以下(包括但不限於)信息屬甲方的商業祕密:____________-(如:經營戰略、管理訣竅、進貨渠道、客户資料、產品定價及報價資料、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產品生產技術和工藝規範等)、甲方確定的其它保密信息。

三、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接觸了與甲方的勞動關係,對知悉的商業祕密仍負有保密和不為自己或他人的經營活動使用之義務,直至該祕密被甲方認為不再是商業祕密。該協議的效力不因勞動合同的解除而終止。

四、乙方如違約使用甲方商業祕密或導致祕密泄露的,應承擔違約責任,須支付甲方違約金伍萬元人民幣;如造成甲方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賠償甲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的利益損失);觸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五、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及離職之後的兩年以內,非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在原門診(包括所有分店)五公里範圍內與甲方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

何職務,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員工、代理人、顧問等;乙方在離職之前或離職之後兩年以內,不得搶奪甲方客户,或引誘甲方其他員工離職,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也不得自營與甲方相同或具有競爭性關係的產品或服務。

六、甲方為培訓乙方所花費的培訓費用,若乙方在合同未到期的情況下解除合同,應向甲方賠償上述培訓費用(按照實際費用評算)。

七、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五條的約定,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為合同期工資總額的30%。

八、本協議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月日

保密協議(商業祕密) 篇2

本協議於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下列雙方簽訂: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與乙方就 __________項目洽談及開展合作過程中,會相互披露若干專有、祕密或保密的信息,現經雙方平等協商,就保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

1、定義

1.1"保密信息",包括但不僅限於披露方及披露方XX公司的(1)與項目有關的任何/所有協議、往來傳真或郵件;(2)著作權作品登記申請資料和文件、客户資料、產品、商業計劃、行銷信息、投資信息、財務狀況、圖紙、技術決竅、計算機程序、研究及其他資料,以及任何由接收方和/或其代表根據該等信息編制的或其所編制的與該等信息有關的資料、任何包括該等信息或全部或部分依據該等信息而形成的資料;(3)屬於第三方但披露方承擔保密義務的信息;(4)其他盡到審慎義務的人判斷應予保密的信息。

1.2"披露方",指披露保密信息的一方;"接收方",指接收保密信息的一方。基於本協議,甲乙雙方都有可能成為"披露方",也有可能成為"接收方"。

1.3"披露",包括但不僅限於(1)披露方以口頭方式傳達給接收方和/或其代表;(2)接收方從披露方處獲取,而不論是否基於項目合作目的。

1.4"XX公司",指通過一個或者多箇中介直接或者間接地控制該特定主體、或者被該特定主體控制、或者與該特定主體共同處於他人控制之下的任何主體。對某一主體的"控制"意指依據合同或者其他形式通過擁有附帶有表決權的股份或者其他含有表決權的所有者權益而取得或者指揮該主體之管理和政策制定的直接或者間接的權力,並且,在任何情況下且不限於前句中的規定。

1.5"代表",指董事、管理人員、僱員、代理、顧問、律師、事務律師、會計師、諮詢人、合作單位以及其他代表人。

2、保密義務

2.1接收方確認保密信息乃屬於披露方的有價值的、專門的和特殊的資產。

接收方承諾須採取不低於保護其本身的專有、祕密或保密信息的謹慎標準保護和維持所有保密信息的保密性。特別是,接收方同意在未獲得披露方事先書面同意前,除本項目專業服務所要求外概不會因任何理由或目的披露保密信息。縱有上述規定,披露方同意在需要知道該等信息的情況下以及為了實施、評估、磋商或諮詢項目,接收方可將保密信息披露給接收方代表,但接收方須督促其代表遵守本協議的規定。

2.2接收方同意,(1)接收方(2)督促其代表,在未獲得披露方明確的事先書面同意前,概不會就任何目的直接或間接地運用、採用、利用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使用保密信息。

2.3雙方在此同意,如果任何一方得知保密信息泄露,雙方應在不損害其各自權利和義務的情況下儘快商討處理該等情況的方式。

3、保密義務豁免

3.1根據本協議須承擔的保密義務不適用於下列信息:_______________

3.11接收方或其代表在披露方披露前已經合法擁有的信息;

3.12並非由於本協議項下未獲授權的披露行為或本協議的違反而屬於或成為公眾可獲得的信息;

3.13接收方獨立開發而成的信息(以保密信息為基礎者除外);

3.14對披露方沒有保密義務的第三人披露或傳達給接收方的信息或者接收方自該等第三人處獲得的信息。

3.2接收方為履行任何具有管轄權的法院、政府或監管機構(包括但不限於證券交易所)(各自稱為"政府機構")做出的要求或命令而披露的信息。但在此等情況下,接收方於做出該等披露前,應當:_______________(1)通知披露方其收到了此種要求或命令,以及有關該要求或命令的條件和具體情況;(2)就可以採取的拒絕該要求/命令或者縮小該命令/要求披露範圍的合理措施,與對方進行協商,並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協助披露方採取上述合理措施;(3)與披露方合作,以取得某一裁定或者其他可靠之保證,以確保保密信息仍處於保密狀態。如被要求或命令提供的保密信息仍處於保密狀態,接收方及其代表仍須遵守本協議之保密約定。

3.3為辦理著作權登記事宜,甲方向乙方提交的申請資料和文件,無論是否向國家版權局提交,也無論是否被成功授予著作權登記證書,均不影響申請資料和文件的保密性,乙方均應予以保密。

4、所有權

接收方確認披露方的一切保密信息均為披露方所有的財產;而保密信息的披露不得視為向接收方授予任何有關保密信息的權利。接收方應盡合理努力保證接收方及其代表不會對於有關保密信息或其中任何一部分申請專利權或註冊商標、著作權登記或任何其他知識產權。

5、披露方不對任何保密信息之準確性或完整性作出保證或者擔保。

6、保密信息的交還

披露方可於任何時間要求接收方將保密信息及任何副本交還或銷燬,並要求接收方提供一份書面聲明,表示在作出交還及銷燬後,未故意直接或間接將任何保密信息或其副本保留在其佔有或控制範圍內。接收方須於接獲上述要求後7日內履行任何該等要求。

7、保密期限

接收方同意,基於本協議的保密期限將自保密信息向其披露之日起至該保密信息進入公知領域止。

9、違反保密義務的責任

接收方同意,違反本協議條款的約定,將選擇下述 1 款約定承擔責任:_______________

(1)賠償披露方的損失,該等損失包括但不僅限於披露方的實際損失、預期利益、名譽損失、律師費、法律顧問諮詢費及訴訟費。

(2)向披露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作為賠償金。

10、可分割性

倘本協議有任何一個條款或多個條款規定由於任何原因在任何方面被有管轄權的法院判定為無效、不合法或不可執行,則該條款的無效、不合法或不可執行概不影響本協議任何其他條款,本協議其餘的條款在法律所允許的情況下依然完全有效並可被執行而且須在可能的範圍內儘量按照其原來的條款及意向予以履行。

11、其他規定

11.1除非以書面方式做出並經雙方簽署,否則任何對本協議任何規定的修訂、解釋或豁免概屬無效。

11.2任何一方延遲行使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權力或特權概不構成對該等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任何一方對任何該等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或單獨或部分行使任何該等權利、權力或特權概不排除該方可進一步行使任何該等權利、權力或特權或行使任何其他該等權利、權力或特權。

11.3各段的標題僅為方便閲讀而添加,概不影響本協議內容的意義或解釋。

11.4本協議所載為雙方就本協議的主題事項而訂立的全部協議,取代雙方在此之前就本協議的主題事項所做出的一切書面或口頭協議。

11.5本協議及雙方在本協議下的行為須受中國法律約束並按照中國法律解釋。雙方在此承認中國法院具有非排他性的司法管轄權。由於本協議的履行或解釋而產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無法協商解決,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訴訟解決。

11.5本協議規定的所有通知、要求或其他通信均須以書面做出或發出,並須以專人送遞,或以保證郵件或掛號郵件方式寄發或以傳真(均要求回執)方式發出,寄往本協議頁首所列的雙方的地址或有關一方通知指明的其他地址。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即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

保密協議(商業祕密) 篇3

保 密 協 議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民族:                 

文化程度:        所在部門:              職務: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手機):                           參加本單位工作時間:                                                

鑑於協議雙方承認有必要保護不時由甲方指明所有保密信息,係指乙方在受僱期間及離職之後有保護甲方的技術祕密、商業祕密和其他知識產權(以下統指知識產權)的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法規,尤其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雙方達成一致協議,特定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雙方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於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乙方應當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

上述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及其他商業祕密,有關的發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權利由作為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權利並協助乙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二條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甲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乙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向甲方申明。經甲方核實,認為確屬於非職務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識產權,甲方不得在未經乙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乙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於職務成果,甲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後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乙方申明後,甲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三條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 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佈、發佈、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信息。

第五條 雙方同意,乙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第六條 乙方承諾,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

若乙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由此產生的律師費、訴訟費等費用);甲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費可以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第七條 乙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甲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為了完成甲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費不得由乙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乙方的上級主管人員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務,視為甲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務,除非甲方已事先公開明確該主管人員無此權限。

第八條 乙方承諾,其在甲方任職期間,非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在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等。

乙方離職之後是否仍負有前款的義務,由雙方以單獨的協議另行規定。如果雙方沒有簽署這樣的單獨協議,則甲方不得限制乙方從甲方離職之後的就業、任職範圍。

第九條 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着甲方祕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祕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第十條 乙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甲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於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着甲方祕密信息的一切載體。

但當記錄着祕密信息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且祕密信息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可以由甲方將祕密信息複製到甲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祕密信息消除。此種情況乙方無須將載體返還,甲方也無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第十一條 本協議提及的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本協議提及的其他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户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如甲方的任何員工發現乙方在非工作場合包含但不限於咖啡館、茶室、酒店等場所和甲方的同行或競爭對手進行交談則視為乙方泄密,甲方可以單方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中所稱的任職期間,以乙方從甲方領取工資為標誌,並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為任職期間。任職期間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場所內。

本協議中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係的時間為準。乙方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視為提出辭職。甲方以正當理由拒絕發給乙方全部或部分工資的行為,視為將乙方解聘。

乙方離職時應對所使用的電腦信息進行交接手續,如發現電腦內沒有任何公司資料和經甲方電腦技術人員對其電腦進行痕跡核查發現有拷貝的痕跡視為乙方泄密,則甲方有權拒絕辦理解除合同證明並不予進行工資結算。

第十三條 因本協議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雙方同意,選擇(甲)方住所地的、符合級別管轄規定的人民法院作為雙方協議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

上述約定不影響甲方請求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為進行行政處理。

第十四條 乙方如違反本協議任一條款,應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貳個月工資;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甲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乙方的聘用關係。

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以從損失額中抵扣。

第十五條 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協議為準。本協議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第十六條 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仔細審閲過協議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十七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並作為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的附件,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用人單位)蓋章:                    乙 方(遵守保密協議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字:

日期:                                    日期:

保密協議(商業祕密) 篇4

保密協議

本協議於[ 年  月   日]由以下雙方簽署:

(1)                                                       (公司)以及

(2)                                                          (“接受方”)。

鑑於

(A) 為了使接受方能夠考慮參與項目的可能性,公司需要向接受方提供某些信息。

(B) 接受方同意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對公司向其披露的保密信息保密,公司同意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向接受方披露保密信息。

雙方同意:

1.  定義

本協議中,除非內容另有要求:

(1)  “保密信息”指在本協議簽署之前或之後、公司或公司要求的任何人向接受方或接受方的管理者、僱員和專業顧問提供的任何形式的所有信息,而不論是否採用書面形式、通過肉眼閲讀或機器閲讀的形式、或任何其他形式,這些信息包含了全部的或部分的與項目或公司有關的技術、經營、管理、經濟、計劃、業務或財務性質的材料,或包含了任何性質的知識產權;保密信息也包括上述信息的所有副本,這些副本包括書面副本、在任何電腦中的儲存和在其他信息存取系統的儲存。

(2)  “項目”指[                                               ]。

2.  保密信息的披露和使用

鑑於公司向接受方披露保密信息,接受方同意:

(1)  接收方僅以考慮和評估其本身參與項目的可能性為目的使用保密信息;

(2)   對所有保密信息保密,並且不向任何人披露其任何部分;以及

(3)   遵守本協議條款。

3.  保護和控制

為了確保保密信息的保密,接受方應採取類似於為保護自己的保密信息而作的努力,特別是(但不僅限於)在實施此述義務方面,接受方應:

(1)   把文件形式的保密信息與接受方的所有文件和其他信息隔離;

(2)   建立和維持足夠的保護措施(包括公司不時提出的任何合理保護措施),以保護保密信息不受到未經授權的接觸或使用;

(3)   不在公共使用的電腦上使用、複製、轉移或儲存任何保密信息;

(4)   如果任何保密信息發生或懷疑發生任何未經授權的使用、複製或披露,應立即通知公司。

4.  承認和賠償

(1)   接受方承認其知曉任何對本協議的違反都將導致公司遭受損失和損害。

(2)   如果由於接受方違反本協議而直接或間接地導致公司遭受或發生損失或損害,接受方應給予公司所有該損失或損害的賠償。

5.  知識產權

雙方承認,除了本協議所包含的以外,本協議未提供任何知識產權(包括但不僅限於保密信息的任何知識產權)的任何權利。

6.  終止

(1)  當接受方完成了上述第2條所述的考慮和評估,或如果接受方於任何時候決定不參與項目,接受方必須立即通知公司,本協議也將立即終止;

(2)  公司可以於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接受方終止本協議,該終止通知立即生效;

(3)  一旦本協議終止,接受方使用保密信息的權利將停止,並且接受方應於3天內,根據公司的如下選擇,處理接受方佔有或控制的保密信息:

(A)  將其交還公司;或

(B)  銷燬保密信息並向公司書面保證該銷燬;或

(C)  銷燬保密信息並允許公司目擊該銷燬

本協議終止後___年內,其包含的保密和不使用義務將繼續有效。

7.  其他

本協議以中文書就,兩者具有相等效力。

8. 管轄法律

本協議應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解釋。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之任何爭議,應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按照其現行仲裁規則解決。

有鑑於此,本協議於開頭所述之日期生效。

授權代表簽字

.簽字

【                  】公司(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

簽字

【                  】公司蓋章

保密協議(商業祕密) 篇5

【合同編號: 】

甲方(企業):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繫電話:

由於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為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平等協商的原則,自願簽訂如下保密協議:

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之前已經詳細審閲了協議內容,並已理解協議各條款的含義。

第一條商業祕密的定義

本協議所稱商業祕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夠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或者競爭優勢,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一定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以及其他雙方約定或者甲方內部規定保密的信息。本協議所稱甲方的商業祕密不限於甲方企業本身的商業祕密,還包括因業務往來所知悉的甲方所屬集團其他成員企業的商業祕密,以及甲方依照法律規定(如在締約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當事人的祕密)或有關協議的約定(如技術合同、合作協議等)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具體包括但不限於:

1、銷售祕密:客户方案、銷售進度、圖紙、樣品、相關的函電等;

2、經營祕密:客户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人力資源信息等;

3、特別指出的商業祕密:

第二條乙方的保密義務

1、乙方在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2、遇到甲方保密規章、制度中未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的方面時,乙方應本着謹慎、負責的態度,採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

3、乙方不得刺探非本職工作所需要的商業祕密。

4、除履行職務需要之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泄漏、傳播、公佈、發表、傳授、轉讓、交換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無權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信息。

5、乙方不得利用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從事有損甲方或者甲方關聯企業利益的經營、交易等行為。

6、如果乙方發現商業祕密被泄露或者自己過失泄露商業祕密的,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相關部門報告。

7、其他本着誠實信用原則應當承擔的保守商業祕密的義務。

第三條 載體返還

乙方離職時,或者任何時候只要甲方提出要求,乙方應當立即向甲方歸還全部商業祕密載體,包括但不限於該商業祕密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不得將這些載體及其複製件擅自保留或交給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如果該載體屬於不能歸還的形式,或已經複製、轉錄到其他載體中的,則應立即銷燬或刪除。

第四條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甲方對本協議第一條所述的商業祕密採取適當的保密措施並告知乙方時開始,到該商業祕密由甲方公開時止。

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乙方離職之後(自離職之日起)仍應當保守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承擔同在甲方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

第五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約定: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任職期間接受甲方的罰款、降薪或辭退等處罰。

2、如果因為乙方前款所稱的違約行為造成甲方的損失,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賠償甲方損失的責任。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

3、前款所述損失賠償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a)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及可舉證之期待利益損失;

b)如果甲方的損失依照本條a)款所述的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不低於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的合理數額,或者不低於甲方商業祕密許可使用費的合理數額;

c)甲方因調查和追究乙方的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以及因此導致勞動合同解除而給甲方造成的人員錄用費、培訓費等損失也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4、因乙方的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的商業祕密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通過司法的方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法律責任。

第六條無競業

乙方承諾:到甲方工作,並不違反其與原單位簽訂的保密或者競業限制協議,對原單位亦不負擔保密或者競業限制義務,不會因此受到原單位追究。

乙方上述承諾不實而造成有關單位追究甲方責任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且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並且乙方須對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而引起的任何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在 提起仲裁(此處可改為指定法院起訴亦可,看雙方約定)。上述約定不影響甲方請求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為進行行政處理。

第八條其它事項

1、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協議的規定為準。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簽訂補充協議,協議必須採用書面形式,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時間: 時間:

保密協議(商業祕密)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國家、地方政府有關規定,在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甲方商業祕密保密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密內容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的甲方商業祕密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技術信息:_________________技術方案、工程設計、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等。

2.經營信息:_________________包括經營方針、投資決策意向、產品服務定價、市場分析、廣告策略等。

3.公司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條件,為乙方的發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應用和生產條件,並根據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經營、生產項目和科研項目的設計與開發,並將生產、經營、設計與開發的成果、資料交甲方,甲方擁有所有權和處置權。

3.乙方不得刺探非本職工作所需要的商業祕密。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進行新產品的設計與開發和撰寫論文向第三方公佈。

5.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開甲方所擁有的未被公眾知悉的商業祕密。

6.雙方協定競業限制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內乙方不得到生產同類或經營同類業務且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也不得自己生產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經營同類業務。

7.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8.甲方安排乙方任職涉密崗位,並給予乙方保密津貼。

三、保密期限

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下列第__________種。

1.無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佈解密或者祕密信息實際上已經公開。

2.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離職之日起__________年。

四、保密津貼

甲方同意就乙方離職後承擔的保密義務向其支付保密津貼,保密津貼的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

五、違約責任

1.乙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應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萬元,同時,甲方有權一次性收回已向乙方發放的所有保密費。

2.如果因為乙方的違約行為造成了甲方損失,乙方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六、勞動爭議處理

當事人因本合同產生的一切糾紛由雙方友好、平等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本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

1.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審閲過合同內容,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並知悉和認可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2.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協議為準。本協議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3.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法律或政府主管部門的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保密協議(商業祕密) 篇7

(上市企業)與(參與*項目的證券公司或其它主體)關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項目之保密協議

本《保密協議》(下稱“本協議”)由以下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

甲方: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鑑於:

1、甲方正在進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項目(以下簡稱“項目”),乙方協助甲方進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項目的總體策劃及具體實施工作;

2、乙方為根據中國法律法規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專業證券經營機構(具有財務顧問、代辦股份轉讓、證券承銷及保薦、資產管理、證券經紀、證券投資諮詢顧問等從業資格);

3、在項目合作中,一方(“披露方”)已經或將要向對方(“接收方”)披露某些保密信息,且該保密信息屬披露方合法所有或掌握。

為此,經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誠信的原則達成如下條款:

第1條保密信息的定義

1.1本協議所指保密信息是指:披露方向接收方提供的披露方與項目有關的、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披露方帶來經濟利益或一旦公佈會對披露方造成實質性的不利影響、具有實用性並經披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1.2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數據、文字及記載上述內容的資料、光盤、軟件、圖書等有形媒介體現,也可通過法律法規認可的其他介質形式傳遞。

第2條雙方權利與義務

2.1接收方保證該保密信息僅用於與項目有關的用途。接收方不得利用保密信息進行本項目以外的其他用途。如甲方在掛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過程中進行股權融資,需要乙方向甲方推薦投資方或需要乙方將甲方股權融資項目推薦給投資方,則乙方有權按照甲方授權向相關投資方提供保密信息。

2.2接收方保證對披露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按本協議約定予以保密,並至少採取不低於對接收方自身的保密信息之保護手段進行保密。

2.3接收方為與項目有關的目的,僅可向其有知悉必要的董事、監事、高管、僱員或諮詢顧問(合稱“關聯人員”)披露保密信息,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不得向關聯人員以外的人披露保密信息。在關聯人員知悉該保密信息前,接收方應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應承擔的保密義務,並促使關聯人員履行與接收方同等的保密義務。

2.4上述條款不適用於以下情況:

2.4.1披露方向接收方披露該保密信息之時,該保密信息已以合法方式屬接收方所有或由接收方知悉;

2.4.2非因接收方原因,該保密信息已經公開或能從公開領域獲得;

2.4.3保密信息是接收方從對披露方沒有保密或不透露義務的第三方獲得的;

2.4.4該保密信息是接收方或其關聯或附屬公司或關聯人員獨立開發或獲得的;

2.4.5經披露方事先或事後書面同意對外披露保密信息;

2.4.6接收方應法院、仲裁機構、證券交易所、行業協會或其他司法、行政、立法機構、證券/金融監管機構、自律機構等有權機關之要求,或法律、法規、行政規章、或其他監管規定要求披露保密信息。

2.5披露方在提供保密信息時,如以書面形式提供,應註明要求保密等相關字樣;如以法律法規認可的其他介質形式透露,應在透露前告知接收方為保密信息。

2.6披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如涉及侵犯第三方商業祕密及知識產權的情況,披露方應對由此產生的糾紛承擔全部法律責任,接收方不對此侵權行為負責,披露方應賠償接收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損失或承擔的責任和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他人對接收方提出權利請求或索賠、接收方進行調查、準備、抗辯所支出的所有費用支出),以使接收方免受損害。

2.7若披露方要求歸還或銷燬保密信息,接收方應立即歸還或銷燬保密信息,但接收方根據監管和行業自律要求必須保留存檔的除外。

2.8如果披露方、第三方或有權機關指控接收方,接收方有權為了辯解之目的而使用或披露保密信息,雙方應共同努力,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儘量避免、減少因披露保密信息而造成的損失。

第3條排他條款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就進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項目,非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應再與任何其他實體簽署與本協議目的、內容相同或相類似的戰略合作協議或其他類型的文件;乙方應作為甲方開展本項目唯一的合作伙伴。

第4條違約責任

4.1任一方(“違約方”)或其關聯人員未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條款均被視為違約,違約方應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2無論本協議其他條款是否有相反約定,一方對另一方因本協議項下行為而導致的期待收益或可得利潤損失、未實現預期的成本節約、商業信譽損失等其他損失不承擔責任。

第5條協議有效期

5.1本協議經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並於文首載明簽署之日起生效。

5.2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協議保密期限截至項目完成之日或甲方書面通知提前終止本項目之日起12個月止。

項目完成之日是指甲方股票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之日。

第6條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6.1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與解釋。

6.2因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平等協商解決,如雙方無法協商解決,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3當產生任何爭議及任何爭議正按前條規定進行解決時,除爭議事項外,雙方應繼續行使本協議項下的其他權利,履行本協議項下的其他義務。如經法院或仲裁機構認定本協議的部分條款為無效,並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和執行。

第7條不可抗力

7.1不可抗力包括任何不可預見、不可避免並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國家政策法規的重大變化、金融危機、地震、水災、傳染性疾病、國際制裁以及戰爭等情形,而這種客觀情況已經或可能將會對本協議的一方或多方的業務狀況、財務狀況、公司前景或本協議的履行產生重大實質性不利影響。

7.2如果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嚴重影響一方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則該方有權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期內中止履行,而不應被視為違約。如果一方因違反本協議而延遲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後發生不可抗力,則該方不得以不可抗力的發生為由免除責任。

7.3.宣稱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迅速書面通知本協議另一方,並在其後的十五(15)天內提供證明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及其持續的足夠證據。

7.4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本協議雙方應立即互相協商,以找到公平的解決辦法,並且應盡一切合理努力將不可抗力事件的後果減小到最低限度,否則,未採取合理努力方應就擴大的損失對另一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如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或後果對本項目造成重大妨礙,並且本協議雙方未找到公平的解決辦法,則一方可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終止本協議。

第8條通知

8.1本協議項下的所有通知均應以書面形式作出,按以下聯繫方式用傳真發出或快遞方式發出。如果該等通知以傳真方式發出,則於發件人傳真機顯示傳真業已發出時視為送達;若以快遞方式發出,則於郵件寄出後的第三個工作日視為送達。

8.2本協議雙方的寄送地址及傳真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收件人:

地址:

郵編:

傳真:

電話: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證券有限公司

收件人:

地址:

郵編:

傳真:

電話:

8.3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任何一方的上述聯繫方式中的任何事項發生變化時,該方應在變化發生之日起五日內通知另一方。如逾期未通知,則另一方依據本條規定向上述地址發出的通知將被視為已被送達。

第9條其他

9.1本協議中標題僅為閲讀方便,在任何情況下不得作為對本協議內容的解釋。

9.2本協議對雙方及其權利義務繼承人均有約束力。

9.3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協議中的權利或義務。

9.4本協議中如有一項或多項條款在任何方面根據任何適用法律是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執行的,且不影響到本協議整體效力的,則本協議的其它條款仍應完全有效並應被執行。

9.5一方當事人沒有或延遲行使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或救濟不構成對該權利的放棄,任何權利的放棄必須以書面形式正式做出。

9.6本協議及其附件(如有)構成了甲方和乙方之間就本協議項下相關事宜達成的全部和唯一的協議,並取代了一切先前達成的諒解、安排、約定或通信。

9.7本協議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系_____________與___________關於掛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項目之保密協議之簽字蓋章頁)

甲方:

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密協議(商業祕密) 篇8

協議書編號:

保密協議

甲方(資料提供方)乙方(資料接收方)鑑於:甲乙雙方正在就進行會談或合作,需要取得對方的相關業務和技術資料,為此,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保密資料的定義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給對方的明確標註或指明是保密資料的相關業務和技術方面的書面或其它形式的資料和信息(簡稱:保密資料),但不包括下述資料和信息:

(一)已公佈於眾的資料;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前已為乙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資料。

第二條雙方責任

(一)甲乙雙方互為保密資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負有保密義務,承擔保密責任;

(二)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聞界人士)公開和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資料。

除非乙方在為甲方項目申報過程中,需向國家相關部門提供的資料;

(三)除經過雙方書面同意而必要進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將保密資料複印、複製或者有意無意地提供給他人;

(四)如果合作項目不再繼續進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項目,經對方在任何時候提出書面要求,另一方應當在五個工作日內銷燬或向對方返還全部保密資料以及包含或體現了保密資料的全部文件。

第三條保密資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權保存必要的保密資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項目工作中所承擔的法律、規章與義務時使用該等保密資料;

(二)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或者其他形式的允許情況下,可以披露使用保密資料。

第四條爭議解決和適用法律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對因本協議或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而發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事項和爭議、訴訟或程序,本協議雙方不可撤銷地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的管轄。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保密協議(商業祕密)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現在住所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參加由甲方於_________ 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組織的崗前專業培訓,甲方希望乙方能夠對其提供的相關信息予以有效保護。

因此,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為保守甲方相關項目資訊、管理方案和技術祕密,特訂立如下協議條款:

第一條、本協議所稱保密信息是指甲方在乙方參與學習培訓期間以口頭、書面或電子文件等形式傳授給乙方的培訓資料,以及其它需要保密的項目資訊、管理方案和技術等信息。

甲方享有該保密信息的所有權。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培訓授課或以發行培訓資料的形式向其宣講和發佈的保密信息,並承諾在採取嚴密措施保護甲方保密信息的同時,不向除甲乙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的保密信息。

第二條、乙方需經甲方同意才能持有或保管一切記錄有甲方保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磁盤以及其它形式的載體,否則,均應歸甲方所有,且不論這些保密信息有無商業價值。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負責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保密協議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保密協議(商業祕密) 篇10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關於禁止侵犯商業祕密行為的若干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原則下訂立以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公司商業祕密範圍

1、甲方經營信息:包括甲方經營方針決策、投資決策意向、發展規劃、經營計劃方案、經營狀況和實際實力、認證模式和服務定價、市場分析、營銷策略等;

2、甲方交易信息:包括與有合作關係企業和客户名單、客户資料、合作意向、投資合同條款、營銷網絡和渠道、客户抵押物信息、成本價格、拍賣標的底價、收費標準、購買理財產品的客户資料、成交或商談的價格等;

3、甲方管理信息:包括財務預算、財務報表、統計資料、財務分析報告、資產狀況、工資薪酬資料、人事資料、理財投資客户材料、業務投資資料(客户調查審查報告、會談記錄、公證書、合同、表格等)、業務標準規範和流程、業務培訓資料等。

4、甲方其他信息:乙方在甲方從業期間因工作關係而獲得的所有其它應當保密的信息。

第二條 保密期限

1、雙方簽署同意的勞動合同期內。

2、勞動合同解除或期滿終止後兩年內,乙方依然應當堅守職業操守和職業道德,保守對甲方的保密承諾。

第三條 保密費用

甲方對乙方的技術成果給予的獎勵,獎金中含有保密費,其獎金和保密費的數額,視技術成果的作用及其創造的經濟效益而定。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任職期間必須遵守雙方約定的保密條款。除履行職務需要之外,無論在正常或非正常的情況下,未經甲方事先同意,乙方均應本着謹慎負責的態度,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任何(單位內部無權知悉該項祕密的、外部的)人員泄露自己知悉或持有的屬於甲方的、或者不屬於甲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機密信息。

2、乙方承諾在甲方任職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不參與組織、策劃或者參加任何與甲方相競爭的項目和活動,不在與甲方經營項目類似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內任職或為其提供幫助和服務。

第五條 違約責任

在勞動合同期內,如乙方不履行本協議所約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接受處罰或賠償甲方損失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經濟損失,但給甲方正常經營活動帶來不良影響的,將酌情予以乙方警告、扣除當月績效處罰;

2、合同解除或期滿終止後兩年內,如乙方未履行對甲方的保密承諾,並對甲方的經濟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可依據有關法律規定,選擇司法訴訟等辦法,依法處理。

第六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七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當事人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保密協議(商業祕密)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國家、地方有關規定,就企業技術祕密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密內容和範圍

1.乙方在協議執行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祕密已被甲方應用和生產的。

2.乙方在協議執行期內研究發明的科研成果。

3.甲方已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祕密。

4.甲方所有的技術資料。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的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應用和生產條件,並根據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項目的研究與開發,並將研究開發的所有資料交甲方保存。

3.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企業的技術祕密。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術祕密進行新的研究與開發。

三、保密費的數額及支付方式

甲方對乙方的技術成果給予的獎勵,獎金中內含保密費,其獎金和其中保密費的數額,視技術成果的作用和其創造的經濟效益而定。

四、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此協議,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並取消收回有關待遇。

2.乙方部分違反此協議,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甲方視情節輕重處以乙方3~10萬元罰款。

3.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應賠償其甲方所受全部損失。

4.以上違約責任的執行,超過法律、法規、賦予雙方權限的,申請上海市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訴。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保密協議(商業祕密) 篇12

甲方(單位):__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

鑑於

乙方現為甲方提供服務或雙方合作,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為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和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依據相關法規,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保密內容及範圍

1.1 乙方同意對甲方、或者雖屬於甲方客户(含意向客户)等第三方但甲方負有保密義務的一切保密信息在保密期內予以嚴格保密。

1.2 本協議中的"保密信息"是指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接觸到的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關聯客户的任何形式的祕密信息,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

任何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關聯客户不欲公開的觀點、發現、發明、公式、程序、計劃、圖表、模型、參數、數據、標準、商業祕密、專有技術以及任何知識產權等;

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關聯客户製作或擁有的任何形式的報告、訪談記錄、數據、信件、電子郵件、報表、模型以及其他文件的原件或副件;

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關聯客户的技術資料或祕密、經營情況、經營策略及經營信息、客户信息、客户經營狀況等;

甲方內外部項目的項目建議書、項目計劃、報價、合同、項目研究方法和工具、培訓資料和工具以及項目成果等;

(5)甲方內部不欲公開或未經公開的公司制度、文件、決議、消息和公司運營情況等;

(6)任何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關聯客户不欲公開的關於財務、成本、利潤、市場、銷售、合同的信息及客户和經銷商名單等。

(7)除上述外,下列信息屬於甲方的重要保密信息:___________ 。

乙方承認,上述"保密信息"均為甲方的保密信息。本協議不僅適用於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後接觸的保密信息,也適用於乙方在本協議生效日期前接觸的所有保密信息。

乙方確認,如果對是否屬於保密信息存在爭議,則乙方應按保密信息進行處理,除非得到甲方或乙方上級的明確否認。

第二條 乙方的保密義務

2.1 乙方同意為甲方公司利益盡最佳努力,在提供服務或雙方合作期間不組織、參加或計劃組織、參加任何競爭企業、或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甲方商業祕密的行為。

2.2 乙方在為甲方提供服務或雙方合作期間,應嚴格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服務內容相應的保密職責;若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保密信息。

2.3 甲方或乙方上級在職權範圍內就保密事宜對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乙方應予執行,並作為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的一部分。

2.4 乙方同意對保密信息予以嚴格保密,承擔的保密義務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

乙方因某一項目而從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關聯客户處獲得的保密信息,乙方承諾只在進行該項目或與該項目緊密相關的項目研究時使用,絕不為與該項目無關的目的使用該保密信息;

乙方應對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關聯客户交到自己手中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不得泄漏或遺失,在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得私自保留或複製、記錄;

非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地以任何方式或向任何第三方(任何第三方,包括除甲方該項目組人員以外的任何機構和人員)披露或透露保密信息;亦不得依據保密信息,就任何問題,向任何第三方做出任何建議;

當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關聯客户要求乙方交回保密信息時(無論出於何種理由),乙方應立即將保密信息(及保密信息的載體、複製品等)完整交回;

(5)根據甲方的要求,如實向甲方提供保密信息的使用記錄;

(6)乙方在離職時或任何時候甲方提出要求時,須將一切保密信息(及保密信息的載體、複製品等)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交還甲方;

(7)乙方在離職後,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規定,以及以上各項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傳播、披露所掌握或知悉的保密信息,不得利用所掌握或知悉的保密信息從事損害甲方利益或可能對甲方利益造成不利影響的活動,包括向乙方之後任職單位披露或使用保密信息、為乙方自營企業利益使用保密信息等。

(8)無論在職期間或離職後,乙方均不得勸誘及參與招聘甲方其他員工到甲方的競爭單位工作。

(9)在職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與甲方客户有私下交易或金錢往來;離職後乙方或者乙方新入職單位、乙方自行投資的公司企業等也不得與甲方客户有私下交易或金錢往來,否則視為乙方泄露甲方的客户信息和祕商業密。

2.5 保密信息的保密期是指:___________乙方在職或離職後,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關聯客户對外公佈保密信息或者保密信息為公眾所知之前的任何時間。

2.6 特別是,下列任何一行為均屬於違反保密義務之列:___________ 。

2.7 甲方客户信息屬於甲方的高度祕密信息。離職後,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與原甲方客户從事與甲方業務相競爭或相沖突的業務。如原甲方客户與乙方聯繫,乙方應讓其與甲方聯繫或告知甲方。

第三條 有關確認

3.1 雙方確認,就本協議的履行,甲方無需額外向乙方支付費用或報酬,除非雙方另有約定。

3.2 乙方確認,已經知悉並理解甲方的下列制度,同意遵守執行:___________

、《員工手冊》、《保密制度》。

3.3 甲方有權不定期的修改、補充、發佈有關保密的制度與作法,並通過電子郵件、公司網絡平台等進行發佈,乙方同意經常查收相關文件,並遵照執行。

第四條 違約責任

4.1 乙方違反保密義務時,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______元。同時還應賠償由此給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關聯客户造成的一切損失,損失範圍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名譽損失、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的損失,以及調查費用、公證費用、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向第三方支付的賠償,為應對第三方的指控而支付的一切費用等。

上述賠償可以從乙方的服務報酬或勞動報酬中扣除。

4.2 如果乙方侵犯甲方客户及甲方關聯客户相關的保密信息或知識產權,甲方有權代表甲方客户及甲方關聯客户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4.3 乙方在職期間有任何違反本協議的行為時,均被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與甲方規章制度,甲方可解除勞動關係並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五條 附則

5.1 本協議的簽訂與履行不代表雙方建立勞動關係;雙方關係以雙方簽署的其他文本約定為準。

5.2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署後生效。

5.3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簽署時間:___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甲方(簽章):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

保密協議(商業祕密) 篇13

保密協議

本協議由下列各方於【時間】在【地點】簽署:

甲方:

乙方:【專業機構】

甲方因收購【目標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聘請乙方提供專業服務。為保證收購事項的順利進展,甲方要求包括乙方在內的所有專業機構對於執業過程中所獲知的信息予以嚴格保密,乙方亦同意按照執業準則對該等信息予以保密。為此,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保密信息的範圍

為本協議之目的,以下信息屬於保密信息:

甲方關於收購目標公司的計劃、進展情況;

收購的商業條件;

收購完成後關於目標公司的重整計劃、治理結構的調整方案;

參與收購的中介機構及工作人員;

關於目標公司的所有非公開披露信息;

收購法律文件;

其他任何在依照法律、法規和政府部門的規章予以公開披露前,乙方獲知的與本次收購的有關信息。

下列信息不在本協議規定的保密信息之列:

已公開的信息;

並非直接或間接地從與甲方或目標公司獲得,亦非來源於負有保密義務的第三方,而是乙方通過自行收集、研究而獲得的信息;

義務與責任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向任何無關的第三方提供保密信息,或者提供獲得保密信息的途徑。乙方之僱員、附屬機構、分支機構的行為均視為乙方的行為。

保密信息將由乙方以機密的方式持有並對待,並將不會被乙方用於除協助甲方完成上述收購外的其他方面,不過,基於以下兩種情形可以披露:

任何此等信息可以披露給受聘於乙方並由於工作需要而知道這些信息的乙方的僱員和代理人,所有這些人都將由乙方告知此等信息的機密性質並將在乙方的指導下以機密的方式對待此等信息;

此等信息的任何披露屬法律要求、主管部門要求或徵得甲方同意。

甲方同意乙方為介紹本身的業績,在任何場合提及參與本次收購,但乙方不得介紹任何未經公開的信息。

爭議解決

任何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以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協商未能達一致,則應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雙方均應主動履行。

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和(或)雙方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司】(蓋章)

代表: (簽字)

日期:乙方:(蓋章)

代表: (簽字)

日期:

保密協議(商業祕密) 篇14

保密協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繫方式:

甲乙雙方願意就【             】進行合作,鑑於雙方在本項目中互相披露保密資料,為了促進協議雙方的洽談、合同的簽訂及履行,明確協議雙方的保密責任,甲乙雙方經平等、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以共同信守。

第1條 定義

1.1 信息的公開所謂“公開”,只要該信息已經在本行業中成為公知事項,即意味該信息已經被公開。

1.2 披露方所謂“披露方”是指披露“保密信息”的一方。

1.3 接受方所謂“接受方”是指接受“保密信息”的一方。

1.4 關聯方所謂“關聯方”是指控制該方的、被該方控制的或處於包括該方在內的各方共同控制之下的任何公司或其他經營實體。就該方而言,“控制”一詞是指對該方的絕大部分資產或享有表決權的股份的直接或間接所有權。

1.5 保密信息

1.5.1 本協議項下所謂的“保密信息”是指依《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條第三款所規定的,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涉及到的範圍是:包括但不僅限於圖紙、電子記憶媒體、電子數據、實驗數據、材料、零部件、客户名單、貨源情報、合同、價格、成本、產銷策略等協議雙方在洽談、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相互披露的與合作項目相關的內容信息。

1.5.2 本協議項下的“保密信息”還需具備以下條件:(1)如果“保密信息”以書面形式披露,“披露方”需在披露時標明有“內部數據”、“嚴格保密”、“專有信息”、“保密”或其它同等標誌。(2)如果“保密信息”以書面形式之外的其它形式被披露,“披露方”需於該等信息被披露後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將該等信息列為“保密信息”的聲明提交到“接受方”處簽字確認。

1.5.3 本協議所規定之保密義務不適用於以下信息:(1)披露時已公開之信息。(2)非因“接受方”過錯,而為第三人知悉且該第三人不負保密義務之信息。(3)披露時為祕密信息,但披露後非因“接受方”過錯,而被公開之信息。(4)披露時已為“接受方”所知悉,且“接受方”不負保密義務的信息。(5)按照政府或主管當局或法院的命令或強行法被要求披露的,但前提是該命令必須立即書面通知被披露方,以此給予被披露方介入的機會。(6)由“接受方”獨立開發的信息。(7)根據雙方的事先合意,發佈、公開的信息。(8)由“接受方”從第三方合法獲得的,且“接受方”並未由此而承擔保密義務的信息。

1.6 背景保密信息所謂“背景保密信息”是指本項目開發之前已為甲乙各方所有並於本項目開發期間披露給對方的保密信息。

1.7 新保密信息所謂“新保密信息”是指本項目合作過程中所產生的除“背景保密信息”之外的所有技術、經營保密信息。

第2條 “保密信息”的保密、管理義務

2.1 接受方應以其保護自身同樣重要之類似信息的同等審慎態度保護本協議項下的“保密信息”,但該等審慎度不應該低於合理的注意程度。

2.2 “接受方”只能將本協議項下的“保密信息”披露給有必要知悉該“保密信息”的僱員,“接受方”有義務要求必需知曉該等“保密信息”的接受方僱員承擔保密義務,並經常檢查其僱員對保密義務的履行情況。

2.3 在本協議所規定的保密期間,非經“披露方”書面同意,“接受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所規定的“保密信息”披露給任何第三方,該等第三方並不包括“接受方”的“關聯方”。如果接受方有必要將本協議項下所規定的“保密信息”進一步披露給第三方,則需經“披露方”事先書面同意。

2.4 “接受方”有權將“保密信息”傳達給其“關聯方”,但條件是該等“關聯方”應接受本協議項下各條款的約束。

2.5 根據雙方的事先合意,各方可以發佈、公開有關本協議書描述的“保密信息”。

2.6 甲乙各方任何一方發現來自對方的有關本協議項下的“保密信息”被泄密時,發現方有義務立即通知被泄密方,在被泄密方書面提出請求的情況下,發現方可以協助被泄密方防止該等“保密信息”進一步被泄露。發現方因阻止該等“保密信息”被進一步泄露採取合理措施所花費用,由被泄密方承擔。

2.7 披露方披露給獲取方的保密信息不得複製,特殊情況下,經披露方書面同意,獲取方可以對披露方所披露的保密信息資料進行少量的複製。如披露方提出要求,獲取方應按照要求將複製的保密信息資料歸還給披露方,或者在提供書面證明的情況下予以銷燬。

第3條 “保密信息”的產權、使用權

3.1 本項目開發之前所產生的“背景保密信息”仍為各方所有,本保密協議的簽署並不產生“背景保密信息”所有權的轉移;但針對本開發項下所產生的成果,如需以“背景保密信息”為基礎,則接受方可以免費使用該等“背景保密信息”。

3.2 本項目開發期間所產生的“新保密信息”,歸 雙方共同 所有。雙方另有約定除外。第4條 保證條款“披露方”保證其有權進行本協議項下的披露。但任何一方均未在本協議項下做出任何其它保證,包括對於商業適銷性、適合於特定目的性的保證。

第5條 “接受方”保密義務期限協議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1)接受方的保密期限為:自接受保密信息起至【 】年 【 】月【 】日止;(2)接受方的保密期限為:自接受保密信息起滿【 】 年時止;(3)接受方的保密期限為:自接受保密信息起永久保密,除非該保密信息已經被合法地成為公開信息。

第6條 繼受及受讓本協議應對本協議每一方各自的繼受人及受讓人具有約束力並適用於該等繼受人及受讓人的利益。不過,未獲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之前,任何一方均不得轉讓本協議或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但當任何一方通過吸收合併、重組、新設合併或出售其全部或實質上全部資產的方式轉讓給某一權益繼承人時,則無須該等同意。

第7條 違約責任7.1 出現以下情況時,獲取方應承擔違約責任:7.1.1 獲取方及獲取方的員工等未經披露方的書面同意擅自向第三方泄露保密信息的;7.1.2 獲取方違反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7.1.3 獲取方的其他行為泄露保密信息的。7.2 出現上述情況時,獲取方應立即停止其違約行為並採取措施避免披露方損失的擴大,同時,獲取方應賠償披露方因此所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8條 爭議解決

8.1 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發生任何與協議有關的爭議、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8.2 如自爭議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仍無法得到妥善解決,則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權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9條 舉證甲乙各方任何一方在主張本合同項下“保密信息”相關利益時,需證明該“保密信息”是祕密的、有一定價值的並採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予以保密的。

第10條 其它

10.1 適用法律本協議的效力、履行及解釋均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0.2 協議語言如果本協議以中英文簽署,以中文為準,英文只具參考之用。

10.3 協議修改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不得任意修改本協議項下任何條款,對本協議所做的任何修改,由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保密協議,該補充文件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原保密協議中被修改條款自補充保密協議生效之日自動失效,原保密協議中其它條款不受影響繼續有效。

10.4 協議生效本協議自雙方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5 協議效力

10.5.1 本協議構成雙方之間有關本協議標的的完整協議,吸收並取代雙方之前有關其保密義務的所有交流。

10.5.2 本協議是商務合同、各類協議不可分割的重要組成部分,如果本協議與商務合同、各類協議所規定內容發生衝突,以商務合同、各類協議為準。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保密協議(商業祕密) 篇15

甲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

乙方因參與甲方的有關工作,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關於該公司的商業祕密。為了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訂立本保密協議。

第一條 保密的內容和範圍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的甲方的商業祕密範圍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

1、技術信息:___________

包括甲方的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涉及商業祕密的業務函電以及有關溝通的數據記錄,元件的照片相片等等。

2、經營信息:___________

包括甲方的客户名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招標投中的標底及表率內容、數據等;

3、甲方的交易祕密:___________

包括商品產、供、銷渠道,客户名單,買賣意向,成交或面談價格,商品性能、質量、數量、交貨日期。

4、甲方的管理祕密

包括財務資料、人事資料、工資薪酬資料等。

5、 其他

甲方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相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或者乙方在職期間因工作關係而獲得、交換的保密性信息以及其他一切與甲方有關的保密信息。

第二條 乙方的保密義務

對第一條所稱的該公司商業祕密,乙方承擔以下保密義務:___________

1、主動採取加密措施對上述所列及之商業祕密進行保護,防止不承擔同等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者知悉及使用。

2、乙方不得未經甲方授權或者許可,以檢索、瀏覽、摘抄、複製、傳真、拍照、電子郵件等方式佔有、傳播、出售、使用或允許他人(包括不該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的其他職員)使用甲方的商業祕密。

3、不得向不承擔同等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關於該公司的商業祕密。

4、不論因何種原因終止參與甲方關於該公司的工作後,都不得在該公司之商業祕密公開之前向任何人披露(包括但不限於其他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自辦企業)。

5、該公司的商業祕密所有權始終全部歸屬甲方,乙方不得利用自身對公司不同程度的瞭解申請對於該公司的商業祕密所有權。

6、如發現甲方關於該公司的商業祕密被泄露或者自己過失泄露祕密,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公司書面報告。

7、乙方與甲方的勞動關係終止(包括解除)的,應當辦理商業祕密的交接手續,銷燬或者交還從甲方及甲方公司獲得的一切資料及其複製件,未辦理或者未辦理完全商業祕密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

第三條 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本協議簽訂時開始,直至乙方從本公司離職兩年為止。乙方是否繼續參與甲方的工作,不影響保密義務的承擔。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款,應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違反此協議任何條款,甲方有權要求其賠償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損失及其他因其擅自使用、披露或許可第三方使用上述保密信息而得到的收益。如乙方因違約而受有利益,還應將所得利益支付給甲方。

3、因乙方的違約行為造成了其他第三方財產或名譽損失,乙方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4、因乙方的違約行為導致甲方須向第三人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5、以上所稱的損失賠償費用還應包括調查費用、訴訟費用和律師費用等。

6、乙方在職期間違反此協議任何條款的行為均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解除與乙方的勞動關係。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雙方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六條 協議的效力和變更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起生效。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__(簽名)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簽字)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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