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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保密協議書(精選15篇)

技術保密協議書(精選15篇)

技術保密協議書 篇1

籤租房合同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技術保密協議書(精選15篇)

1、籤合同注意事項——一切以書面為準,口頭承諾視為無效。

房屋租賃看似簡單,但是整個過程其實比較繁瑣;在確認房產安全後,後期能否住得舒適安心,關鍵就在於租賃合同的簽訂。一些房東在看房期間表現得十分耐心和熱情,並滿口答應傢俱家電一應配齊並保證使用;許多租户在簽訂合同時,被房東的熱情所麻痺,沒有將房東的口頭承諾寫進合同;在合同簽訂後,房東往往一口咬定,以簽訂的合同為準,不承認不履行之前口頭承諾的種種,此時租户也只能吃啞巴虧。

所以,您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把相關的事項儘可能在合同中以書面的形式體現出來,任何口頭承諾均視為無效。

2、籤合同注意事項二——長租短租要寫明,轉租協議可事先約定。

目前房屋租賃合同一般是一年一簽,不過租户的實際租期卻有長有短,並不固定,如果是長於一年的,可以在合同中約定提前1至2個月與房東預約,簽訂續簽合同。如果實際租期不滿一年,房東卻要求籤一年的,租户可以在合同中事先簽訂一個轉租協議,與房東或者經紀公司約定屆時轉租的相關事項,否則租户臨時決定轉租,部分房東可能不願意或者難以及時找到下一個房客,那麼租户就要承擔其中的損失。

3、籤合同注意事項三——明確房租和水電煤氣費的支付額度、方式、時間。

租房的費用一般包括房租、水電煤氣等費用;在簽訂合同時約定這些費用的支付額度、方式、時間,就尤為關鍵;目前房租的支付方式有押二付三、押一付一年、押一付三等方式,使用比較普遍,業主及客户都相對認可的方式是押一付三。

另外,租户還應與房東或者經紀公司約定有線電視費、保證金的支付額度以及支付方式,確定後期使用時產生的水電煤氣費用的交付方式及時間,取得電卡、水卡等支付憑證,以免後期使用出現麻煩。

4、籤合同注意事項四——電話、寬帶易忽視,不使用要及時停機。

對於普通的租户來説,傢俱家電、水電煤氣等都是日常生活必須的,所以在簽訂合同時會比較關注;但是卻往往會忽視電話、寬帶這兩項;因為在簽訂合同時不好確定電話、寬帶的狀況,往往在簽訂合同後才發現房東或原租户拖欠了大量的電話費,或者是寬帶無法順利安裝,對後期的生活造成了極大的不便;

因此,您在簽訂合同時要特別注意有無電話機,是否能夠順利安裝寬帶,是否拖欠費用。如果有電話,租户在租期內並不使用,要及時通知房東或經紀公司辦理停機。

5、籤合同注意事項五——清點屋內設施,有更改需雙方簽名確認。

租户與房東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一般是在出租的房屋內,此時租户要詳細清點屋內設施,把使用到的傢俱家電以及可能使用不到的設備都要寫進合同;比如地面、牆面、門窗等裝修狀況,抽油煙機、燃氣灶、坐便等固定設施等等;除了寫清楚是否有該項設施外,還要明確設施的新舊程度、有無損壞;否則租期結束後,房東會根據簽訂的合同要求租户進行賠償,如果合同沒有事先約定,吃虧的還是租户。

因此,您一定要仔細清點屋內實施,如果所簽訂的合同有筆誤或者錯漏,在修正時,一定要租户及房東雙方簽名確認,並註上日期。如果後期發生屋內設施維修,就可以憑藉合同來確定是人為損壞還是自然老化,最後的物業交割也會更加順利。

技術保密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公司地址: 常住地址:

鑑於:

乙方在甲方任職過程中,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非公開的、專有的和具有保密性質的資料及信息(含甲方產品價格信息、供應渠道、客户資源信息、對所籤經濟合同、財務信息、尚未公開的重大投資決策、其他有關甲方利益或甲方產品的信息),以及在乙方為甲方客户服務時從客户端得到的所有保密信息都屬於本合同協議保密的內容。乙方應承擔嚴格的保密義務。

雙方就以上保密內容達成如下協議:

乙方的保密義務

乙方保證:

(1) 除因工作需要並得到甲方明確書面指示外,不得使他人獲得或使用或計劃使用這些信息;

(2) 不得為自己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這些信息;

(3) 不得竊取、複製或公開包含這些信息的文件或拷貝;

(4) 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甲方內部、外部無關人員泄露這些信息;

(5) 除因工作需要外,不得向甲方其他工作人員打聽這些信息,不得以不正當方式竊取這些信息,指使或暗示或誘導他人以不正當方式竊取這些信息,以不正當方式包括但不限於偷拍照片、偷偷複製、偷走樣品或材料或文件,引誘或脅迫他人披露信息等;

(6) 對因工作需要而保管、接觸或使用的有關包含有些信息的文件、數據、樣品、設備等,應妥善對待及採取合理加密措施,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超出工作範圍使用或置放。

(7) 乙方在從甲方離職之後兩年內不得經營甲方客户資料,對由於乙方責任造成的保密資料泄密,甲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一、保密期限

乙方的保密期限為乙方入職之日起至甲方宣佈解密或者祕密信息實際上已經公開時止。

二、違約責任

1、乙方任職期間,在本職工作中做出的職務成果,或主要利用甲方工作條件或便利做出的職務成果,其所有權歸屬於甲方。乙方的職務成果包括但不限於:商業祕密、發明、著作等。乙方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離開甲方,其離開後做出的與原工作有關的成果,包括商業祕密、發明、著作等,仍視為職務成果,其所有權歸屬於甲方。乙方保證,乙方對應歸屬於甲方是上述職務成果有保密義務,並遵從本合同有關商業祕密保密義務的具體規定。

2、乙方作為甲方工作人員,對甲方的利益有盡最大努力維護的忠實義務。在職期間,乙方不得組織、參加或計劃組織、參加任何與甲方有競爭的企業,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從事或幫助他人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甲方商業祕密的行為,鑑於乙方在在職期間獲得的甲方商業祕密對甲方在市場競爭中的重要作用及巨大價值,及乙方確認這些商業祕密(包括乙方的職務成果)的所有權歸屬於甲方,乙方在離開甲方(無論何種原因離開,包括辭職、辭退、除名或合同期滿等)後的兩年內保證自己保守甲方商業祕密,及保證:

(1) 不直接或間接地使用或幫助他人在與公司競爭的領域內使用甲方商業祕密;

(2) 不直接或間接地勸誘或幫助他人勸誘甲方內掌握商業祕密的職工離開甲方;

3、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乙方保密義務。在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保密義務情況下,作為權利人的甲方有權;

(1) 無條件地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

(2) 向乙方索賠因乙方違約或/及侵權所造成甲方的一切損失(包括甲方因泄密所導致的直接經濟損失、甲方的可得利益的損失、侵權方的獲利及甲方為制止侵權所支出的訴訟費、調查費、律師費,同時將追索或扣除乙方年度的全部獎金、提成分紅及各種補貼等福利);

(3) 向偵查機關舉報乙方的涉嫌犯罪行為;

(4) 採取其他必要措施。

三、其他約定

(1)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依法申請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訴訟。乙方離職後因本協議爭議需訴訟解決的,由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轄。

(2) 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原有保密協議自行終止。

甲方(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字:

日期: 日期:

技術保密協議書 篇3

協議編號: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簡述

接受方理解披露方已經或即將披露有關[ ]的資料,這些過去,現在或後來披露給接受方的資料以下稱為披露方的“產權資料”。

有效條款

1. 對披露方披露的產權資料,接受方在此同意:

(i) 嚴守產權資料機密,並採取所有預防措施保護該產權資料(包括但不僅限於接受方為保護其自有機密材料所採用的措施),

(ii) 不泄露任何產權資料或源自於產權資料的任何資料給任何第三方,

(iii) 除用於內部評估其與披露方的關係之外,任何時候均不得利用該產權資料,以及

(iv) 不復制或顛倒設計該產權資料。接受方應爭取其接受產權資料或能接觸產權資料的僱員,代理,和分包商簽訂一份保密協議或類似的協議,此協議的實質內容應與本協議相似。

2. 未准予任何權利或許可的條件下,披露方同意上述條款不適用於披露後五年以後的任何資料,也不適用於接受方能説明其具有下述情形的任何資料:

(i) 已經或正在變成(不是通過接受方或其會員,代理,諮詢單位或僱員的不正確作為或不作為而導致變成的)普通大眾可以獲取的資料,或者

(ii) 能書面證明接受方從披露方收到資料之前已經擁有或熟知的資料,除非接受方非法佔有該資料,或者

(iii) 由第三方合法披露給他的資料,或者

(iv) 未使用披露方的產權資料,由接受方獨立開發出來的資料。只要接受方採取勤勉合理的努力來減少泄密且允許披露方尋求保護令,接受方可以應法律或法庭命令的要求披露資料。

3. 任何時候,只要收到披露方的書面要求,接受方應立即歸還全部產權資料和文件,或包含該產權資料的媒體及其任何或全部複印件或摘要給披露方。如果該產權資料屬於不能歸還的形式,或已經複製或轉錄到其他資料中,則應銷燬或刪除之。

4. 接受方理解本協議

(i) 並不要求披露任何產權資料或者

(ii) 並不需要披露方進行任何交易或發生任何關係。

5. 接受方進一步承認並同意,對於提供給接受方或其顧問的產權資料的完整性準確性,披露方或者其任何一個主管,官員,僱員,代理或顧問現在或將來均沒有進行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意思表示或保證,並且現在或將來均不承擔任何責任或義務;接受方應自己負責評估該產權資料。

6. 任何一方在任何時間任何期限裏沒有享受其本協議項下的權利並不能解釋為他已經放棄了該權利。如果本協議的任何部分,條款或規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執行的,協議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仍不受影響。未經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分配或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權利。未經雙方事先書面達成一致意見,本協議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除非本協議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證具有欺詐性,本協議業已包含了雙方對合約事項的全部理解,它可取代此前的所有相關意思表示,書面材料,談判或諒解。

7. 本協議受披露方所在地法律管轄(如披露方所在地不只一個國家,則為其總部所在地)(“地域”)雙方同意將由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提交給地域內的非排他性法庭審理。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披露方(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開户行:

帳號:

email:

接受方(乙方) :

代表簽字:

簽字地點:

簽字日期:

接受方單位(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簽字地點:

簽字日期:

技術保密協議書 篇4

技術保密協議書最新範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保工作涉及的技術信息和技術資源不被泄露,保護甲方的技術祕密,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公司技術祕密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密內容和範圍

1、乙方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祕密已被甲方應用及生產的。

2、乙方在合同期內研究發明的科研成果。

3、甲方已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祕密。

4、甲方所有的技術資料。

5、乙方受聘為甲方工作服務而接觸的各種資料信息均為甲方所有,但乙方能舉證非屬甲方所有的不在此內。

二、協議期限

聘用合同期內即解除聘用合同後的三年內。

三、保密費的數額及支付方式

甲方對乙方的技術成果給予的獎勵,獎金中含有保密費,其獎金和保密費的數額,視技術成果的作用及其創造的經濟效益而定。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甲方為乙方的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應用和生產條件,並根據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項目研究與研發,並將研究研發的所有資料交予甲方保存。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技術祕密。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泄露、公佈、發佈、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者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信息。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接受與甲方存在競爭或合作關係的第三方以及甲方客户或潛在客户的聘用(包括兼職),更不得直接或間接將甲方業務推薦或介紹給其他公司。

5、乙方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期間,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也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若由此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侵權指控時,乙方將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同時甲方如需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三)競業禁止義務

1、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乙方應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含有職務開發中技術祕密和商業祕密的所有文件、記錄、信息、資料、器具、數據、筆記、報告、計劃、目錄、來往信函、説明、圖樣、藍圖及綱要(包括但不限於上述內容之任何形式的複製品),並辦妥有關手續,所有記錄均為甲方絕對的財產,乙方將保證有關信息不外泄,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甲方的商業祕密信息,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再現、複製或傳遞給任何人。

2、乙方不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離職後三年內均不得在與甲方從事的行業相同或相近的企業,及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內工作。

五、違約責任

1、乙方如違反此協議,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並取消或收回有關待遇。

2、乙方如部分違反此協議,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甲方視情節輕重處以乙方一定數額的罰款。

3、乙方如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應賠償甲方所受到的全部損失。

4、以上違約責任的執行,超過法律、法規賦予雙方權限的,需申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訴。

六、爭議解決

1、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應以協商為主,如果無法協商解決,則由爭議一方或雙方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任何一方不服仲裁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技術保密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技術保密協議書 篇5

協議編號: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簡述

接受方理解披露方已經或即將披露有關________的資料,這些過去,現在或後來披露給接受方的資料以下稱為披露方的"產權資料"。

有效條款

1.對披露方披露的產權資料,接受方在此同意:

(i)嚴守產權資料機密,並採取所有預防措施保護該產權資料(包括但不僅限於接受方為保護其自有機密材料所採用的措施),

(ii)不泄露任何產權資料或源自於產權資料的任何資料給任何第三方,

(iii)除用於內部評估其與披露方的關係之外,任何時候均不得利用該產權資料,以及

(iv)不復制或顛倒設計該產權資料.接受方應爭取其接受產權資料或能接觸產權資料的僱員,代理,和分包商簽訂一份保密協議或類似的協議,此協議的實質內容應與本協議相似.

2.未准予任何權利或許可的條件下,披露方同意上述條款不適用於披露後五年以後的任何資料,也不適用於接受方能説明其具有下述情形的任何資料:

(i)已經或正在變成(不是通過接受方或其會員,代理,諮詢單位或僱員的不正確作為或不作為而導致變成的)普通大眾可以獲取的資料,或者

(ii)能書面證明接受方從披露方收到資料之前已經擁有或熟知的資料,除非接受方非法佔有該資料,或者

(iii)由第三方合法披露給他的資料,或者

(iv)未使用披露方的產權資料,由接受方獨立開發出來的資料.只要接受方採取勤勉合理的努力來減少泄密且允許披露方尋求保護令,接受方可以應法律或法庭命令的要求披露資料.

3.任何時候,只要收到披露方的書面要求,接受方應立即歸還全部產權資料和文件,或包含該產權資料的媒體及其任何或全部複印件或摘要給披露方.如果該產權資料屬於不能歸還的形式,或已經複製或轉錄到其他資料中,則應銷燬或刪除之.

4.接受方理解本協議

(i)並不要求披露任何產權資料或者

(ii)並不需要披露方進行任何交易或發生任何關係.

5.接受方進一步承認並同意,對於提供給接受方或其顧問的產權資料的完整性準確性,披露方或者其任何一個主管,官員,僱員,代理或顧問現在或將來均沒有進行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意思表示或保證,並且現在或將來均不承擔任何責任或義務;接受方應自己負責評估該產權資料.

6.任何一方在任何時間任何期限裏沒有享受其本協議項下的權利並不能解釋為他已經放棄了該權利.如果本協議的任何部分,條款或規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執行的,協議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仍不受影響.未經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分配或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權利.未經雙方事先書面達成一致意見,本協議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除非本協議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證具有欺詐性,本協議業已包含了雙方對合約事項的全部理解,它可取代此前的所有相關意思表示,書面材料,談判或諒解.

7.本協議受披露方所在地法律管轄(如披露方所在地不只一個國家,則為其總部所在地)("地域").雙方同意將由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提交給地域內的非排他性法庭審理.

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披露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

接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

披露方單位(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

接受方單位(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

技術保密協議書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組

乙方:_________(工作組成員單位)

乙方遵照《_________章程》自願加入_________工作組(以下簡稱“工作組”),並依工作組要求完成_________的有關工作(以下簡稱“相關工作”)。經雙方協商一致,為確保相應工作涉及的技術信息和技術資源不被泄露,並防止上述保密信息被濫用,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作為相關工作的承擔或參與單位,其工作任務依據相關工作的有關任務書確定,本協議僅涉及承擔或參與該相關工作過程中及以後的保密責任。

二、本協議涉及保密的技術信息和技術資料包括:

1.相關工作任務書中涉及的技術信息和技術資料,以及有關會議文件,紀要和決定;

2.相關工作承擔者之間往來的傳真,信函,電子郵件等;

3.相關工作實施過程中產生的新的技術信息和技術資料;

4.相關工作實施過程中各有關當事人擁有的知識產權,已經公開的知識產權信息除外;

5.經甲乙雙方在該相關工作實施過程中確認的需要保密的其他信息。

三、甲方責任

1.甲方應根據相關工作任務書的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術信息和技術資料;

2.甲方在以書面形式(包括:郵件、傳真、磁盤、光盤等)向乙方提供技術信息時,可以進行登記或備案;

3.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註明保密的技術信息和資料負有保密責任,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提供給與本相關工作無關的任何第三方;

4.對不再需要保密或者已經公開的技術信息和技術資料,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四、乙方責任

1.乙方應僅將工作組批漏的保密信息用於工作組範圍內的_________制訂工作。

2.乙方對從甲方或者甲方以外的其他渠道獲得的涉及相關工作的技術信息和技術資料負有保密責任,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提供給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的分支機構,子公司或委託顧問方,接受諮詢方;

3.乙方為承擔本協議約定的保密責任,應妥善保管有關的文件和資料,未經工作組事先的書面許可,不對其複製,仿造等;

4.乙方應對有關人員進行有效管理,以確保本協議的履行。如乙方在職或曾在職人員在保密期內;

5.在本協議約定的保密期限內,乙方如發現有關保密信息被泄露,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積極的措施避免損失的擴大。

五、本協議中涉及的有關保密信息,其中已經擁有知識產權的歸原所有人所有;相關工作實施中產生的知識產權,其知識產權的歸屬依相關工作任務書的約定。

六、甲方為實施相關工作的需要,除乙方特別聲明不能提供給他人的以外,可以將乙方提供的有關信息向本相關工作的有關方面(包括:承擔相關工作的其他成員、聘請的專家、政府主管部門)提供,此行為不視為甲方違約。

乙方在實施相關工作過程中,需要向本相關工作的有關方面(包括:承擔相關工作的其他成員、聘請的專家、政府主管部門)提供保密信息時,必須取得甲方的書面許可,或者由甲方負責提供。

七、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由違約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八、本協議要求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自本協議簽字之日或者自雙方中的一方取得有關文件,資料之日起,以時間在前的為準,至本相關工作全部完成之日止。如在本相關工作實施過程中,乙方提前退出本項目,雙方應在終止本相關工作後的_________年內繼續履行有關保密責任。

九、雙方在履行協議中產生的糾紛,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約定的糾紛裁決地點為工作組所在地,機構為______人民法院。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持有兩份,乙方持有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成員(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技術保密協議書 篇7

協議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簡述:

接受方理解披露方已經或即將披露有關________的資料,這些過去,現在或後來披露給接受方的資料以下稱為披露方的“產權資料”。

有效條款:

1、對披露方披露的產權資料,接受方在此同意:

(i)嚴守產權資料機密,並採取所有預防措施保護該產權資料(包括但不僅限於接受方為保護其自有機密材料所採用的措施);

(ii)不泄露任何產權資料或源自於產權資料的任何資料給任何第三方;

(iii)除用於內部評估其與披露方的關係之外,任何時候均不得利用該產權資料;

(iv)不復制或顛倒設計該產權資料。接受方應爭取其接受產權資料或能接觸產權資料的僱員,代理,和分包商簽訂一份保密協議或類似的協議,此協議的實質內容應與本協議相似。

2、未准予任何權利或許可的條件下,披露方同意上述條款不適用於披露後五年以後的任何資料,也不適用於接受方能説明其具有下述情形的任何資料:

(i)已經或正在變成(不是通過接受方或其會員,代理,諮詢單位或僱員的不正確作為或不作為而導致變成的)普通大眾可以獲取的資料;

(ii)能書面證明接受方從披露方收到資料之前已經擁有或熟知的資料,除非接受方非法佔有該資料;

(iii)由第三方合法披露給他的資料;

(iv)未使用披露方的產權資料,由接受方獨立開發出來的資料。只要接受方採取勤勉合理的努力來減少泄密且允許披露方尋求保護令,接受方可以應法律或法庭命令的要求披露資料。

3、任何時候,只要收到披露方的書面要求,接受方應立即歸還全部產權資料和文件,或包含該產權資料的媒體及其任何或全部複印件或摘要給披露方。如果該產權資料屬於不能歸還的形式,或已經複製或轉錄到其他資料中,則應銷燬或刪除之。

4、接受方理解本協議

(i)並不要求披露任何產權資料;

(ii)並不需要披露方進行任何交易或發生任何關係。

5、接受方進一步承認並同意,對於提供給接受方或其顧問的產權資料的完整性準確性,披露方或者其任何一個主管,官員,僱員,代理或顧問現在或將來均沒有進行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意思表示或保證,並且現在或將來均不承擔任何責任或義務;接受方應自己負責評估該產權資料。

6、任何一方在任何時間任何期限裏沒有享受其本協議項下的權利並不能解釋為他已經放棄了該權利。如果本協議的任何部分,條款或規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執行的,協議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仍不受影響。未經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分配或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權利。未經雙方事先書面達成一致意見,本協議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除非本協議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證具有欺詐性,本協議業已包含了雙方對合約事項的全部理解,它可取代此前的所有相關意思表示,書面材料,談判或諒解。

7、本協議受披露方所在地法律管轄(如披露方所在地不只一個國家,則為其總部所在地)(“地域”)。雙方同意將由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提交給地域內的非排他性法庭審理。

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披露方(甲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

接受方(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保密協議書 篇8

合同編號:

甲方(接收方):

乙方(透露方):

為了保護甲乙雙方在商業和技術合作中涉及的專有信息(如本協議第一款所定義的內容),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 專有信息的定義

1.本協議所稱的“專有信息”是指所有商業祕密、技術祕密、通信或與該產品相關的其他信息,無論是書面的、口頭的、圖形的、電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數據、模型、樣品、草案、技術、方法、儀器設備和其它信息。

2.“接收方”:本協議所稱的“接收方”是指接收專有信息的一方。

3.“透露方”:本協議所稱的“透露方”是指透露專有信息的一方。

第二條 權利保證

“透露方”保證其向“接受方”透露的專有信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及其它權益。

第三條 保密義務

1.“接收方”同意嚴格控制“透露方”所透露的專有信息,保護的程度不能低於“接收方”保護自己的專有信息。但無論如何,“接收方”對該專有信息的保護程度不能低於一個管理良好的技術企業保護自己的專有信息的保護程度。

2.“接收方”保證採取所有必要的方法對“透露方”提供的專有信息進行保密,包括(但不限於)執行和堅持令人滿意的作業程序來避免非授權透露、使用或複製專有信息。

3.“接收方”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協議的存在或本協議的任何內容。

第四條 例外情況

1.“接收方”保密和不使用的義務不適用於下列專有信息:

1.1有書面材料證明,“透露方”在未附加保密義務的情況下公開透露的信息;

1.2有書面材料證明,在未進行任何透露之前,“接收方”在未受任何限制的情況下已經擁有的專有信息;

1.3有書面材料證明,該專有信息已經被“接收方”之外的他方公開;

1.4有書面材料證明,“接收方”通過合法手段從第三方在未受到任何限制的情況下獲得該專有信息。

2.如果“接收方”的律師通過書面意見證明“接收方”對專有信息的透露是由於法律、法規、判決、裁定(包括按照傳票、法院或政府處理程序)的要求而發生的,“接收方”應當事先儘快通知“透露方”,同時,“接收方”應當盡最大的努力幫助“透露方”有效地防止或限制該專有信息的透露。

第五條 否認許可

除非“透露方”明確地授權,“接收方”不能認為“透露方”授予其包含該專有信息的任何專利權、專利申請權、商標權、著作權、商業祕密或其它的知識產權。

第六條 補救方法

1.雙方承認並同意如下內容:

1.1“透露方”透露的專有信息是有價值的商業祕密;

1.2遵守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對於保護專有信息的祕密是有必要的;

1.3所有違約對該專有信息進行未被授權的透露或使用將對“透露方”造成不可挽回的和持續的損害。

2.如果發生“接收方”違約,雙方同意如下內容:

2.1“接收方”應當按照“透露方”的指示採取有效的方法對該專有信息進行保密,所需費用由“接收方”承擔;

2.2“接收方”應當賠償“透露方”因違約而造成的所有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法院訴訟的費用、合理的律師酬金和費用、所有損失或損害等等。

第七條 保密期限

1.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雙方的合作交流都要符合本協議的條款。

2.除非“透露方”通過書面通知明確説明本協議所涉及的某項專有信息可以不用保密,接收方必須按照本協議所承擔的保密義務對在結束協議前收到的專有信息進行保密,保密期限不受本協議有效期限的限制。

第八條 適用法律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在所有方面依其進行解釋。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由本協議產生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約定經 仲裁委員會解決。

第十條 生效及其它事項

1.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2.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任何於協議簽訂前經雙方協商但未記載於本協議之事項,對雙方皆無約束力。

3.本協議及其附件對雙方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但若附件與本協議相牴觸時以本協議為準。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籤於: 籤於:

技術保密協議書 篇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鑑於:甲乙雙方正在就進行會談或合作,需要取得對方的相關業務和技術資料,為此,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保密資料的定義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給對方的明確標註或指明是保密資料的相關業務和技術方面的書面或其它形式的資料和信息,但不包括下述資料和信息:

已經或將公佈於眾的資料,但不包括甲乙雙方或其代表違反本協議規定未經授權所披露的;

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為該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資料;

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資料,接受方在披露這些資料前不知此資料提供者已經與本協議下的非保密資料提供方訂立過有約束力的保密協議,且接受方有理由認為資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該資料。

第二條雙方責任

甲乙雙方互為保密資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負有保密義務,承擔保密責任。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公開和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雙方也須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公開或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除非披露、公開或利用保密資料是雙方從事或開展合作項目工作在通常情況下應承擔的義務適當所需的。

雙方均須把保密資料的接觸範圍嚴格限制在因本協議規定目的而需接觸保密資料的各自負責任的代表的範圍內。

除經過雙方書面同意而必要進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將含有對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資料複印或複製或者有意無意地提供給他人。

如果合作項目不再繼續進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項目,經對方在任何時候提出書面要求,另一方應當、並應促使其代表在五個工作日內銷燬或向對方返還其佔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資料以及包含或體現了保密資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並連同全部副本。但是在不違反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條件下,雙方可僅為本協議第四條之目的,保留上述文件或材料的複製件一份。

甲乙雙方將以並應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於其對自己擁有的類似資料的照料程度來對待對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資料,但在任何情況下,對保密資料的照料都不能低於合理程度。

第三條知識產權

甲乙雙方向對方或對方代表披露保密資料並不構成向對方或對方的代表的轉讓或授予另一方對其商業祕密、商標、專利、技術祕密或任何其它知識產權擁有的權益,也不構成向對方或對方代表轉讓或向對方或對方代表授予該方受第三方許可使用的商業祕密、商標、專利、技術祕密或任何其他知識產權的有關權益。

第四條保密資料的保存和使用

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權保存必要的保密資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項目工作中所承擔的法律、規章與義務時使用該等保密資料。

甲乙雙方有權使用保密資料對任何針對接受方或其代表的與本協議項目及其事務相關的索賠、訴訟、司法程序及指控進行抗辯,或者對與本協議項目及其事務相關的傳喚、傳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覆。

任何一方在書面通知對方並將披露的複印件抄送對方後,可根據需要在提交任何市、省、中央或其他對接受方有管轄權或聲稱對接受方有管轄權的監管團體的任何報告、聲明或證明中披露保密資料。

第五條爭議解決和適用法律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對因本協議或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而發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事項和爭議、訴訟或程序,本協議雙方不可撤銷地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的管轄。

第六條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技術保密協議書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國家、地方有關規定,就企業技術祕密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密內容和範圍

1.乙方在協議執行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祕密已被甲方應用和生產的。

2.乙方在協議執行期內研究發明的科研成果。

3.甲方已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祕密。

4.甲方所有的技術資料。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的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應用和生產條件,並根據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項目的研究與開發,並將研究開發的所有資料交甲方保存。

3.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企業的技術祕密。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術祕密進行新的研究與開發。

三、保密費的數額及支付方式

甲方對乙方的技術成果給予的獎勵,獎金中內含保密費,其獎金和其中保密費的數額,視技術成果的作用和其創造的經濟效益而定。

四、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此協議,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並取消收回有關待遇。

2.乙方部分違反此協議,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甲方視情節輕重處以乙方3~10萬元罰款。

3.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應賠償其甲方所受全部損失。

4.以上違約責任的執行,超過法律、法規、賦予雙方權限的,申請上海市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訴。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技術保密協議書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1,本協議所稱商業祕密包括:技術信息、專有技術、經營信息和甲方公司《文件管理辦法》中列為絕密、機密級的各項文件。乙方對此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

本協議之簽訂可認為甲方已對公司的商業祕密採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2,技術信息指甲方擁有或獲得的有關生產和產品銷售的技術方案、製造方法、工藝流程、計算機軟件、數據庫、實驗結果、技術數據、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説明書、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涉及商業祕密的業務函電等一切有關的信息。

3,專有技術指甲方擁有的有關生產和產品銷售的技術知識、信息、技術資料、製作工藝、製作方法、經驗、方法或其組合,並且未在任何地方公開過其完整形式的、未作為工業產權來保護的其他技術。

4,經營信息指有關商業活動的市場行銷策略、貨源情報、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合同、交易相對人資料、客户名單等銷售和經營信息。

5,甲方依照法律規定(如在締約過程中知悉其他相對人的商業祕密)和在有關協議的約定(如技術合同)中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也屬本保密協議所稱的商業祕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技術保密協議書 篇1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鑑於:

雙方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工作需要接觸到任何材料,除工作需要外,都不得對材料進行復印,或以其他形式對外發送。

未經公司確認,不得將任何材料向第三方提供,所有工作要遵循公司和工廠保密制度進行。

第一條 技術祕密

本協議提及的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設計方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本協議提及的其他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户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本協議提及的客户資料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户提供的原件、複印件、電子文件、印刷文件、核對文件,等等。

第二條 知識產權的歸屬

雙方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於甲方所有。

甲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

乙方應當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

上述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祕密及其他商業祕密,有關的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由作為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權利並協助乙方行使這些權利。

乙方除署名權外不享該祕密的其他權利。

第三條 保密義務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以保持其機密性。

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佈、發佈、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信息。

第四條 保密期限

雙方同意本協議規定的保密期限為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雙方勞動關係終止或解除後  年內有效。

在保密期限內,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或甲方關聯公司離職,仍須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乙方認可,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在支付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乙方如違反本協議任一條款,應當承擔該後果給甲方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同時甲方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乙方的聘用關係。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因本協議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

雙方同意,選擇甲方所在地的符合級別管轄規定的人民法院作為雙方協議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

上述約定不影響甲方請求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為進行行政處理。

第七條 協議的生效條件

1、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協議為準。

3、本協議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甲方(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技術保密協議書 篇13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為了保護甲乙雙方在商業和技術合作中涉及的專有信息(如本協議第一款所定義的內容),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簽訂如下協議:

1.定義:

1.1 專有信息的定義:

1.1.1 本協議所稱的“專有信息”是指所有商業祕密、技術祕密、通信或與該產品相關的其他信息,無論是書面的、口頭的、圖形的、電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數據、模型、樣品、草案、技術、方法、儀器設備和其它信息。

1.2 “接收方”:本協議所稱的“接收方”是指接收專有信息的一方。

1.3 “透露方”:本協議所稱的“透露方”是指透露專有信息的一方。

2.權利保證:

“透露方”保證其向“接受方”透露的專有信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及其它權益。

3.保密義務:

3.1 “接收方”同意嚴格控制“透露方”所透露的專有信息,保護的程度不能低於“接收方”保護自己的專有信息。但無論如何,“接收方”對該專有信息的保護程度不能低於一個管理良好的技術企業保護自己的專有信息的保護程度。

3.2 “接收方”保證採取所有必要的方法對“透露方”提供的專有信息進行保密,包括(但不限於)執行和堅持令人滿意的作業程序來避免非授權透露、使用或複製專有信息。

3.3 “接收方”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協議的存在或本協議的任何內容。

4.例外情況:

4.1 “接收方”保密和不使用的義務不適用於下列專有信息:

4.1.1 有書面材料證明,“透露方”在未附加保密義務的情況下公開透露的信息;

4.1.2 有書面材料證明,在未進行任何透露之前,“接收方”在未受任何限制的情況下已經擁有的專有信息;

4.1.3 有書面材料證明,該專有信息已經被“接收方”之外的他方公開;

4.1.4 有書面材料證明,“接收方”通過合法手段從第三方在未受到任何限制的情況下獲得該專有信息。

4.2 如果“接收方”的律師通過書面意見證明“接收方”對專有信息的透露是由於法律、法規、判決、裁定(包括按照傳票、法院或政府處理程序)的要求而發生的,“接收方”應當事先儘快通知“透露方”,同時,“接收方”應當盡最大的努力幫助“透露方”有效地防止或限制該專有信息的透露。

5.否認許可:

除非“透露方”明確地授權,“接收方”不能認為“透露方”授予其包含該專有信息的任何專利權、專利申請權、商標權、著作權、商業祕密或其它的知識產權。

6.補救方法:

6.1 雙方承認並同意如下內容:

6.1.1 “透露方”透露的專有信息是有價值的商業祕密;

6.1.2 遵守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對於保護專有信息的祕密是有必要的;

6.1.3 所有違約對該專有信息進行未被授權的透露或使用將對“透露方”造成不可挽回的和持續的損害。

6.2 如果發生“接收方”違約,雙方同意如下內容:

6.2.1 “接收方”應當按照“透露方”的指示採取有效的方法對該專有信息進行保密,所需費用由“接收方”承擔;

6.2.2 “接收方”應當賠償“透露方”因違約而造成的所有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法院訴訟的費用、合理的律師酬金和費用、所有損失或損害等等。

7.保密期限:

7.1 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雙方的合作交流都要符合本協議的條款。

7.2 除非“透露方”通過書面通知明確説明本協議所涉及的某項專有信息可以不用保密,接收方必須按照本協議所承擔的保密義務對在結束協議前收到的專有信息進行保密,保密期限不受本協議有效期限的限制。

8.適用法律: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在所有方面依其進行解釋。

9.爭議的解決:

由本協議產生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約定經________仲裁委員會解決。

10.生效及其它事項:

10.1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10.2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任何於協議簽訂前經雙方協商但未記載於本協議之事項,對雙方皆無約束力。

10.3 本協議及其附件對雙方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但若附件與本協議相牴觸時以本協議為準。

10.4 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技術保密協議書 篇14

甲方:

乙方:

鑑於乙方在甲方任職時,獲得甲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乙方在離職以後保守甲方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一、需要保密的信息

1、本保密協議中所涉指的甲方信息資料包括但不限於:

(1)甲方所有非公開的規章制度、管理流程以及所有下發的文件;

(2)甲方簽訂的所有非公開的合同、法律文件以及其中所有非公開的數據和內容;

(3)甲方的重要報告、重要外部來函、各類會議紀要以及其他存檔材料;

(4)甲方重要客户資料、客户統計台帳等客户資料和信息;

(5)甲方各類統計數據和報表;

(6)甲方所有的技術資料及現有科研成果、技術祕密;

(7)乙方在甲方認知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信息。

2、保密信息的載體包括但不限於:書面、視頻、音頻、計算機軟件以及記錄甲方祕密的任何載體等。

二、保密責任

1、乙方必須對所有來自甲方的保密信息嚴格保密,包括執行有效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規程。

最新保密合同範本合同範本2、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佈、發佈、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信息。

3、乙方不能透露涉及商業使用權、專利權、複製權、商標、技術機密、商業機密或其他歸甲方專有的權利給第三方。

三、保密期限

雙方同意,乙方離職之後五年內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四、違約責任

乙方泄露甲方的祕密,根據泄密造成的損失的大小,需賠償甲方5萬20萬元,嚴重者甲方可按《刑法》泄密罪追究刑事責任。

五、特別約定

1、乙方認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2、雙方同意,本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仍獨立有效至保密期滿。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5、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依此作出解釋。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

蓋章:

簽字:

日期:

日期:

技術保密協議書 篇15

協議編號: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披露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郵編:______ 電話:_______傳真:______ 開户行:______ 帳號:______email:_________

接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郵編:______ 電話:_______傳真:______ 開户行:______ 帳號:______email:_________

接受方理解披露方已經或即將披露有關_________的資料,這些過去、現在或後來披露給接受方的資料以下稱為披露方的“產權資料”。

1.對披露方披露的產權資料,接受方在此同意:

(1)嚴守產權資料機密,並採取所有預防措施保護該產權資料(包括但不僅限於接受方為保護其自有機密材料所採用的措施);

(2)不泄露任何產權資料或源自於產權資料的任何資料給任何第三方;

(3)除用於內部評估其與披露方的關係之外,任何時候均不得利用該產權資料;

(4)不復制或顛倒設計該產權資料。接受方應爭取其接受產權資料或能接觸產權資料的僱員、代理、和分包商簽訂一份保密協議或類似的協議,此協議的實質內容應與本協議相似。

2.未准予任何權利或許可的條件下,披露方同意上述條款不適用於披露後_________年以後的任何資料,也不適用於接受方能説明其具有下述情形的任何資料:

(1)已經或正在變成(不是通過接受方或其會員、代理、諮詢單位或僱員的不正確作為或不作為而導致變成的)普通大眾可以獲取的資料;

(2)能書面證明接受方從披露方收到資料之前已經擁有或熟知的資料,除非接受方非法佔有該資料;

(3)由第三方合法披露給他的資料;

(4)未使用披露方的產權資料,由接受方獨立開發出來的資料。只要接受方採取勤勉合理的努力來減少泄密且允許披露方尋求保護令,接受方可以應法律或法庭命令的要求披露資料。

3.任何時候,只要收到披露方的書面要求,接受方應立即歸還全部產權資料和文件、或包含該產權資料的媒體及其任何或全部複印件或摘要給披露方。如果該產權資料屬於不能歸還的形式、或已經複製或轉錄到其他資料中,則應銷燬或刪除之。

4.接受方理解本協議。

(1)並不要求披露任何產權資料;

(2)並不需要披露方進行任何交易或發生任何關係。

5.接受方進一步承認並同意,對於提供給接受方或其顧問的產權資料的完整性準確性,披露方或者其任何一個主管、官員、僱員、代理或顧問現在或將來均沒有進行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意思表示或保證,並且現在或將來均不承擔任何責任或義務;接受方應自己負責評估該產權資料。

6.任何一方在任何時間任何期限裏沒有享受其本協議項下的權利並不能解釋為他已經放棄了該權利。如果本協議的任何部分、條款或規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執行的,協議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仍不受影響。未經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分配或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權利。未經雙方事先書面達成一致意見,本協議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除非本協議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證具有欺詐性,本協議業已包含了雙方對合約事項的全部理解,它可取代此前的所有相關意思表示、書面材料、談判或諒解。

7.本協議受披露方所在地法律管轄(如披露方所在地不只一個國家,則為其總部所在地)(“地域”)。雙方同意將由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提交給地域內的非排他性法庭審理。

8.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披露方單位(甲方)(蓋章):_________ 接受方單位(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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