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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抵押借款協議(通用14篇)

財產抵押借款協議(通用14篇)

財產抵押借款協議 篇1

抵押人:______

財產抵押借款協議(通用14篇)

抵押權人:——

為了明確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各自責任、權益和義務,恪守信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中華人人建設銀行貸款抵押管理規定(試行)》,特簽定本《抵押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一、抵押人自願以“抵押物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權,擔保借款人____與中國人民建設銀行____行於__年__月__日簽訂之借款合同,按期履行債務償還借款。該貸款種類為____,金額____萬元,用於____。貸款期限為__年__月至__年__月。借款合同編號為____。

二、當借款人不能依合同約定按期償還借款時,抵押權人有權依照我國法律規定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變賣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得到償還。

三、抵押人對“抵押物清單”中所列財產依照國家法律規定擁有____(所權或經營管理權)。並在抵押期內將所有抵押財產的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佔管。

四、____抵押在此之前已設有抵押。抵押額為:____萬元;抵押期限為:____。

五、經雙方協商此項抵押的抵押額為____萬元,抵押率為____%,抵押期限為____年。隨____號借款合同變更、解除或終止。抵押人在已設定抵押物的抵押價值額內不得重複抵押。在抵押價值額外再行設定抵押權的,應在再行設定抵押數之前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六、根據協商,雙方佔管抵押物採取下列方式:

1.下列抵押物由抵押人佔管、使用:

抵押物名稱   │   型  號   │    數 量

2.下列抵押物及有關文件由抵押權人佔管:

抵押物名稱   │ 型號 │ 面值 │ 單位 │ 數量

產權證書:________,共______件;

保險單:________,共______張。

保險金額:______萬元;

證明文件:________,共______份。

3.下列抵押物就地封存,不得使用:

抵押物名稱   │   型  號   │    數 量

七、抵押人對自己佔管的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的好,並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檢查和驗證。抵押人未徵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以出租、出售、轉借等形式處分自己所佔管的抵押物。抵押權人發現抵押人對所佔管的抵押物保管不當或有減損其價值的行為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原狀或提供其他等價的財產充當抵押物。抵押人不予執行的,抵押權人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或收回部分直至全部貸款。

八、抵押權人佔管之抵押物,如因抵押權人過錯造成抵押物及有關文件損壞、遺失的,由抵押權人承擔責任並賠償損失。

九、抵押權人佔管、保管抵押物及有關文件、憑證,按照有關規定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交納保管費____元,本協議生效後三十日內結清。

十、本抵押所保證的借款合同期滿,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償還全部貸款本息的,或在抵押期間抵押人依法被宣告破產的,抵押權人有權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採取____方式處分抵押物。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一)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費用(含税金);

(二)支付抵押人欠交抵押權人佔管抵押物的保管費用;

(三)償還借款人所欠抵押權人全部貸款本息;

(四)支付應由借款人支付貸款銀行的其他有關費用;

(五)清償上述款項後所餘金額交還抵押人。

處分抵押物所得金額不足以償還借款人所欠抵押權人貸款本息的,抵押權人仍有權追索債務。

十一、借款人按借款合同規定償還全部貸款本息後,抵押權人將自己佔管的抵押物及有關文件退還抵押人。

十二、抵押人應按照規定辦理抵押物的財產保險,保險期不得短於抵押期。保險費用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期間,抵押權人為抵押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如遇意外損失,財產保險賠償首先交由抵押權人處理。

十三、抵押期間,各種抵押物的孳息歸財產所有人或經營管理權人所有。

十四、其他約定:

(説明:其他約定中應包括抵押時間財產保險賠償處理方式和有價證券到期是否兑付等約定)

十五、雙方當事人必須全面履行本《抵押協議》所規定的權利與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

十六、本《抵押協議》為____號借款合同的補充文件。一式____份,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各執____份。

股份制企業、合資合營企業、承包經營企業董事會或發包人審核意見: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抵押人(公章):    抵押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財產抵押借款協議 篇2

抵押人: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

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財產,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

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1、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為元人民幣。

2、借款期限:自20__年月日起至20__年月日止。

3、甲方以位於自有財產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並於本合同簽訂後,到__市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乙方將在他項權利辦妥後三天內將全部資金付給甲方。

4、借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率執行。

5、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按期還本付息。

否則乙方有權處置抵押物

6、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畢本合同止。

7、簽訂本合同後,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將處置抵押物。

8、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

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9、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應向__市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有關抵押的登記、公證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10、本合同系經__市公證處公證並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方到期不履行義務,乙方可根據《民訴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11、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三份、乙方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財產抵押借款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

為確保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房產,坐落,房屋所有權證號。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________萬元整,抵押率為________%,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_萬元整。

第三條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五條抵押財產意外毀壞的風險承擔: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鑑定、登記、運輸、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本合同生效後,如需變更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八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由乙方提前處分,以所獲價款優先受償。

第九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償債期限已到,債務未依約償還或所延期限屆滿仍不能償還;或.

2.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或

3.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還有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主合同債務人按期償還債務的,抵押權終止。經抵押登記的財產,乙方應偕同甲方到登記機關辦理核銷登記。

第十一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財產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規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乙方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並可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的債權,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該債權總額_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產權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權限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被擔保總額________%的違約金。

5.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五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並經登記後生效。第十六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

日期:_______日期:_______

財產抵押借款協議 篇4

合同編號:____年____字第____號

抵押人名稱: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

開户金融機構: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

抵押權人名稱: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合同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年____字第____號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____________萬元整,抵押率為____%。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_____萬元整。抵押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1.抵押財產中的待甲、乙雙方封存後,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____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2.抵押財產中的由甲方交乙方保管,並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抵押價額%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抵押財產中的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

第五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抵押財產意外毀損的風險承擔: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鑑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後,如需變更主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不列入破產清算範圍,乙方並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償還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由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2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有權用主合同中尚未償還的借款與被毀損的抵押財產相抵銷,並可追索剩餘價款。或者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的違約金。

4.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5.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的違約金,並應賠償對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十五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六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抵押財產清單一式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財產抵押借款協議 篇5

抵 押 人:(以下簡稱為甲方) 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為乙方)  為確保甲、乙雙方於X日簽定的  (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自願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  一併抵押給乙方,特此聲明。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於:  ,其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2,佔地面積:_______2,房產證號 :  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根據主合同(借款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  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債權人為: ,此抵押  期限自_至。  

第三條 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  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抵  押率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  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自行負責,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了經濟損失,由甲方一次性給付乙方經濟賠償金  元,作為對乙方的賠償。  

第五條 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  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  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  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  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 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  地產不得重複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其相應的後果由甲方自行負擔。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如果為法人或其他組織機構,如發  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的權利。  

第九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  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  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  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優先償還乙方的本金及相應利息。  

第十二條 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金及利息,  又未能同乙方達成延期協議的,乙方有權自行處分該抵押房地  產,甲方無權以任何形式進行干涉。乙方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後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須甲乙雙方協商之後進行補充,  補充條款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在此合同上簽名或蓋章後,依  法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總計三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第十六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簽名或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公民身份證號碼: 公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 住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合同簽訂時間:X日

財產抵押借款協議 篇6

抵押人: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抵押權人:XX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被擔保方(客户): (以下簡稱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合同簽訂地:____省____市  為確保乙丙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銷售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為丙方提供擔保。乙方經審查,同意接收甲方的財產抵押。甲方丙三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以其名下擁有的位於 的 (房屋或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給乙方,賦予乙方以第一優先抵押權,作為丙方履行主合同義務的擔保。  

二、如果丙方末能按主合同規定期限內付款,則乙方可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抵償債務(包括丙方末付而應付的貨款及其超期支付的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乙方為實現債權所引致的一切有關費用)。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主合同債務的,乙方有權採取合法手段向丙方另行追索。  

三、 抵押登記  

1、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由甲、乙雙方向抵押財產所在地的有關政府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丙方應提供協助;  

2、 甲方應在簽訂本合同之日將有關該抵押財產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或《房屋產權證》正本交予乙方收執和保管;  

3、 所有因抵押登記、保管所需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四、 抵押保險  

1、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正本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於主合同的期限。若主合同期限延長,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丙方的欠款。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保險第一受益身份和支配保險金的權利不受人的侵犯廢止。  

2、 甲方負責繳付保險費;  

3、 抵押財產的損毀不影響甲方的擔保責任減低。如因末獲保險賠償或保險償數額不足時,乙方有權向丙方追償;  

4、 乙方可以不需先行索保險賠償金,即可直接向丙方索賠。  

五、 抵押解除  

1、 當主合同終止或被解除以及丙方已經完全履行主合同及本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甲、乙雙方即可向有關政府管理部門辦理註銷抵押登記手續,抵押關係至此終止。乙方應在丙方付清所有款項____日內將抵押財產的證件正本退還甲方;  

2、 所有有關解除抵押關係的費用倖免由甲方支付。  

六、 抵押財產的處分  

(一) 丙方有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即可對抵押財產進行處分:  

1、 丙方違反主合同或甲方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  

2、 丙方發生解散、破產或被依法撤銷而又無人代其承擔債務的  

(二) 處分方式:乙方可以選擇如下之一的方式處分:  

1、 與甲方協議折價轉讓;  

2、 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同意並授權乙方^變賣或者拍賣該抵押財產,並以所得的價款受償;  

3、 以乙方認為合適的市值租金出租部分或全部的抵押財產,並收取租金和其它受益受償;  

4、 乙方向乙方營業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拆訟。  

(三) 處分抵押財產的受償順序和分配原則:  

1、 支釜底抽薪因處分抵押財產所需的一切費用(包括支付代管人或代理人的費用及報酬);  

2、 償還所欠乙方全部欠款本息及違約金、賠償金等;  

3、 在扣除上述款項後,如有餘款,乙方須將餘款交還甲方。  

(四) 甲方同意,乙方依據上述規定處分抵押財產時,有權簽署有關抵押財產的買賣、出租之文件和合約,有權出具收據或文件。  

(五) 乙方按本合同規定處分抵押財產,甲方不得為此提出損失賠償。  

七、 特別約定事項  在下列情況下:  

1、 丙方違反主合同或甲方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規定  

2、 甲方的財產遭受或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3、 丙方無償還能力或可能破產;  

4、 甲方放棄該抵押財產;  

5、 丙方發生其它重大變化而影響其履約能力,乙方認為有必要時。  乙方有權採取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措施:  

1、 要求甲方或和丙方限期糾正違約行為;  

2、 要求甲方採取補救措施;  

3、 依本合同第六條第

(二)款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八、 甲方聲明及保證  

1、 保證履行本合同及丙方履行主合同項下義務;  

2、 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假造和隱瞞之處,所提供的抵押財產在本合同簽訂前,末轉讓、抵押予以任何單位或個人;  

3、 保證在佔管抵押財產期間維護抵押財產的整齊及完好狀況(正常損耗除外),不改變其使用性質;  

4、 如部分呀全部的抵押財產發生毀損,無論任何原因所致,亦無論任何人的過失,均由甲方負全部責任,並須向乙方賠償由此面引起的工切損失。同時,甲方須迅速將情況通知乙方,並應盡最大努力防止損失的擴大;  

5、 因抵押財產貶值或不能、不足以履行其擔保義務時,甲方有責任重新提供或增加擔保以彌補不足;  

6、 末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可將本合約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財產再抵押、出售、出租、贈與、轉讓、抵銷債務、託管、轉借或以任何方式處置。  

7、 當甲方徵得乙方書面同意將抵押財產出租時,甲方必須與承租人認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甲方有違反本合同規定時,由乙方發函通告承租人遷出抵押財產日起計算____日內,承租人即須無條件遷出;  

8、 准許乙方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抵押物,以便查驗;  

9、 在更改地址時應立即通知乙方;  

10、 按時繳交有關抵押財產的任何税費;  1

1、 倘有任何訴訟、仲裁或傳訊,可能對甲方或其任何財產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乙方;  1

2、 按照乙方合法要求,採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乙方的合法權益;  1

3、 甲方如發生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如甲方發生分立,由變更後的機構共同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並承擔連帶責任。若甲方違反上述聲明及保證,甲方同意乙方可按第七條所述處理方式進行違約處理。  

九、 涉及本合同有關税費,均由甲方負責承擔。  

十、 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對甲方或和丙方的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給予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執行,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乙方依主合同和本合同中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利,不能作為乙方對甲方或和丙方任何違反主合同及本合同之行為的許可,亦不能視作是乙方對甲方或和丙方任何違反主合同及本合同之行為採取法律措施的棄權。  十

一、 違約責任  

1、 由甲方保管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回覆財產原狀,或提從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  

2、 甲方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回覆財產原狀或提前要求丙方支付主合同規定的貨款,並可要求甲方或丙方支付尚欠貨款總額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3、 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斬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十

二、 本合同生效後,在此之前甲、乙、丙三方就本合同事宜所達成的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均自失效。甲方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末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十

三、 本合同無論因何種情況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約或部分條款無效,丙方仍然履行其全部還款義務,乙方有權立即就有關欠款(以各種合法方式)向丙方追償。  十

四、 爭議解決  甲乙丙方解決爭議的方式與主合同規定的一致。  十

五、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  授權代表:____日期: 乙方XX公司  授權代表:____日期: 丙方:  授權代表:____日期

財產抵押借款協議 篇7

甲 方:

乙 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為乙方提供擔保後的反擔保事宜成如下合同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反擔保的依據

乙方與 銀行於 年 月 日簽訂了一份《借款合同》(編號為: )。甲方依據其與貸款銀行的約定為乙方就該筆貸款提供了擔保,擔保金額為乙方的借款本金 元人民幣。

為減少甲方的擔保風險,乙方願意依據本合同約定提供如下反擔保:以乙方現有的以及將有的生產設備(包括運輸車輛、攪拌機、電腦等)、飼養的牛以及其他產品及半成品為甲方提供浮動抵押擔保。

第二條 擔保物的狀況

乙方是從事肉牛飼養及農產品生產加工的企業,現有肉牛 頭,機器設備 。

第三條 擔保範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範圍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在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全部保證擔保範圍,甲方因履行借款擔保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權、實現反擔保權利而導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反擔保範圍之內。包括:1)甲方與銀行簽訂的擔保合同約定的由甲方履行保證人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含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2)上述代償款自支付之日起的利息;3)實現追償權、抵押權的費用(訴訟費、律師費、拍賣費等);4)本合同規定的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費用。

第四條 抵押物的登記

由甲、乙雙方共同辦理抵押登記的有關手續,由乙方交納登記費用;依法需要進行變更登記的,乙方負責在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15日內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五條 浮動抵押財產的確定

乙方向甲方設定反擔保的抵押財產自下列情形之一發生時確定:

1)甲方為乙方擔保的銀行貸款期限屆滿,乙方未予歸還;

2)乙方被宣告破產或者被撤銷;

3)乙方將貸款挪作他用;

4)乙方飼養的牛不足 頭,或總價值不足 元,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的;

5)乙方在日常經營過程中不遵循公平交易原則處分已設定動產浮動抵押的抵押物的;

6)法律法規規定抵押權人可實現抵押權的其他情形。

第六條 乙方的承諾及義務

1)乙方向甲方及銀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等都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

2)乙方是抵押物的完全的所有者或依法享有處分權,抵押物不存在所有權或處分權方面的爭議;

3)乙方不存在已經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影響甲方接受其為乙方的下列事件:

A、抵押物存在被查封、扣押、監管或者已設定抵押等情形;

B、存在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及行政處罰、爭議;

C、存在重大債務或負債;

D、存在尚未披露向第三人擔保的情形;

E、存在尚未披露的擔保財產其他共有人;

F、抵押財產存在未為甲方所明確瞭解、接受的明確或隱蔽的質量瑕疵;

G、其他業已影響乙方財務狀況及擔保能力的情況。

4)乙方保證決不以任何理由阻礙或變相阻礙、干擾甲方依本合同約定處分擔保財產;

5)乙方保證不出現因其故意或過失影響擔保財產價值及行使權利的情形;

6)乙方如涉及任何工商及其他部門之變更、註銷登記情形,應立即通報甲方並將變更登記後的副本或註銷結果向甲方報告;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

1)甲方履行了保證責任後有權向乙方追償款項。乙方保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7日內即時支付甲方全部代償金額及應付費用;

2)甲方有權對乙方使用貸款的情況及經營狀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擔保總金額10%的違約金。

第九條 抵押權的實現

本合同第五條約定情形出現,甲方可以與乙方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後不足清償債務,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追償。

第十條 合同獨立性

本合同所設立的抵押反擔保具有獨立性,不因前述《借款合同》、《擔保合同》無效而無效,亦不因乙方發生分立、合併而免除。

第十一條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雙方約定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抵押交登記機關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財產抵押借款協議 篇8

編號:

立約人: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人(以下簡稱乙方):

為擔保本合同第十七條所指明之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關費用能得到按時足額償還,乙方願意以其所有的或依法有權處分的財產作為抵押物。

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所有的或依法有權處分的財產作為抵押物。

現甲乙雙方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平等協商,就下列條款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抵押物。

見本合同第十八條。

第二條抵押擔保的範圍

本合同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借款合同的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等。

第三條抵押物和抵押物權屬憑證的保管及責任

一、抵押期間,抵押物由乙方或乙方委託的代理人保管,乙方及其代理人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

抵押期間為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關費用全部還清之日止的期間。

二、抵押期間,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其行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經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

因恢復抵押物價值或設定新增的抵押所花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抵押期間,乙方應將抵押物的權利證書及其它相關證明文件交由甲方保管。

甲方應妥善保管好抵押物權屬憑證。

如因保管不善,造成抵押物權屬憑證滅失的,甲方應承擔補辦費用。

第四條抵押物登記

一、本合同項下抵押物依法必須辦理抵押物登記的,甲乙雙方應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15日內,持本合同及有關資料到相應的政府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登記。

二、本合同項下抵押物依法無需辦理抵押物登記,甲乙雙方自願辦理抵押物登記的,甲乙雙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持本合同及有關資料到乙方所在地的公證部門辦理抵押物登記。

三、乙方應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積極配合甲方按照本條第

一、二款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如因乙方的原因未能在前述期限內辦妥相關手續,乙方應對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保險

乙方根據國家規定或貸款人的要求辦理第一受益人為甲方的保險,保險金額不得低於貸款金額。

保險公司的選擇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並將保險單交甲方保存。

投保期限應長於借款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

若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期限延長,乙方需辦理延長投保期手續。

投保的財產如發生損失,甲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借款本息及其他費用。

如乙方未辦理抵押物投保手續或延長投保期手續,甲方有權代理乙方直接辦理,有關費用仍由乙方支付,甲方有權從乙方在甲方處開設的帳户中直接扣劃  或以其他方式追索。

第六條對抵押期間處分抵押物的限制

一、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出售、交換、贈予、轉移或以任何其他不適當的方式處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在向貸款人提供擬承租人已知曉抵押物已抵押給貸款人、並承諾自行承擔因抵押權實現而提前中止租賃合同的所有損失的書面證明後,借款人(抵押人)可以出租抵押物,但出租期限不得長於——年,出租期限長於——年的出租,必須徵得貸款人的書面同意。

租賃所得應存入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用於歸還貸款的存款賬户中,作為每月還本付息款項來源的一部分,不得挪做他用。

二、抵押期間,如乙方確需有償轉讓本合同項下抵押物時,必須符合下列條件才可以進行:

1.必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乙方未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或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

2.乙方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於其價值以致不能足額抵償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的足額抵押財產;乙方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3.乙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足額價款劃入甲方指定帳户,以用於到期或提前清償借款合同項下所有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關費用。

在乙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足額價款劃入甲方指定帳户以後,甲方可以協助乙方辦理註銷抵押物登記手續,並將抵押物得權屬憑證退還乙方。

第七條費用承擔

本合同項下的有關保險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公證費用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50%。)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後,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九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以依法處分抵押物:

一、借款合同規定的還款期限屆滿後,借款人未能按時歸還借款本息或借款合同延長的期限屆滿後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二、借款人違反有關法律規定或違反借款合同,導致出現甲方依法可以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的情況;

三、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

四、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之後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放棄繼承;

五、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之後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雖接受繼承或遺贈,但拒絕履行償還借款本息義務的;

六、足以危及借款合同項下債權實現的其他事由。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

第六條的規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其擅自處分抵押物的行為,並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要求乙方提供甲方可以接受的其他抵押財產,或依法提前處理抵押物。

二、乙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孳息收取

借款合同履行期屆滿後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關費用不能按時清償,甲方因此主張抵押權,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或扣押的,自查封或扣押之日起甲方有權收取由抵押物分離的天然孳息以及乙方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

第十二條抵押權的實現

一、當出現本合同

第十條規定的任何單項或多項情況,抵押權可經下列方式實現:

1.甲、乙雙方達成協議直接以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抵押物;

2.依照法律規定程序處理抵押物。

二、以上述方式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甲方有權優先受償。

其價款超過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關費用的.部分,歸乙方所有。

不足部分,甲方另行追索。

第十三條抵押權消滅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全部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全部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消滅。

甲方保管的乙方財產權利證書或證明及財產保險單等應退還給乙方。

甲方協助乙方辦理註銷抵押物登記手續。

第十四條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方式

一、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法規,甲乙雙方的權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障。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辦理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後,甲方為追索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欠的債務,可以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二、爭議解決。

見本合同第十九條。

第十五條抵押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項下抵押物依法必須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本合同經乙方簽字並經甲方有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自辦理抵押物登記之日起生效,至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費用全部還清時失效。

二、本合同項下抵押物依法無需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本合同自乙方簽字並經甲方有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費用全部還清時失效。

第十六條關於立約人的説明

抵押權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電話:

郵政編碼:

抵押人:

住所:

身份證件名稱及號碼:

電話:

郵政編碼:

第十七條本合同的簽訂鑑於

(即借款人)申請向甲方借款整(大寫),甲方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此項借款,甲方和借款人為此簽定了編號為  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

第十八條抵押物

一、名稱:

二、數量或面積:

三、購入價:

四、評估價及抵押率:

五、處所:

六、使用期限:至

七、權屬來源:

八、權屬證明:

第十九條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選擇下列第種方式(二者擇一):

一、向貸款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三、

第二十條補充條款

第二十一條貸款人有權向有關個人徵信系統提供貸款信息;借款人嚴重違約影響貸款人債權實現時,貸款人有權通過社會公告的形式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及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合同簽署日期:

財產抵押借款協議 篇9

甲方:(貸款人)  身份證號:  住所: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住所:  風險提示:  借款、還款都必須注意保存好相關的書面證據。一般而言,欠條或者借條在債務人之手時,可能將被推定為該債務已經清償。原告主張債權時,如無法提供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係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持自己的主張。  茲因土地抵押借款事宜,經雙方同意訂立各條款如下:  

一、甲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借款元。  風險提示:  借款數額肯定要寫的,大家也都會寫,只是要注意數額應該用大寫,並標上幣種。在大寫的旁邊再附註小寫,並寫上小數點。這樣做主要是防止數額被更改。寫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擔心數額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擔心借款人説數額被你改過。  借款期限年,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風險提示:  借款時間是認定借款期限和訴訟時效的重要依據,也是認定借條事實的重要因素,應該在寫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沒寫年份,一旦發生糾紛,難以確定具體的時間。如果你是借款人,為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應當用漢字大寫:如: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價款利率為月______%,乙方在每月日前支付當月利息,利息____月一結。  風險提示:  利息可以由雙方自行約定,但如最終引發糾紛,對於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過年利率24%,人民法院會給予保護;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但如果約定的年利率為24%--36%,借款人已經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還。  

二、乙方同意用的土地使用權做該筆借款的抵押。  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使用權人為:  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內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登記費用由_____方承擔。  

三、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如有政府徵用等情況,甲方有權對補償款予以提存或者乙方提前償還全部價款。  

四、出現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乙方未依約歸還甲方借款及利息的,甲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乙方擔保抵押財產,甲方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借款本息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索。  

五、乙方未返還甲方借款或不能按時支付利息前,該抵押具有不可撤銷性。乙方自願放棄抗辯權、訴訟權、仲裁權,自願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執行局的強制執行,這是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承諾。  

六、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乙方無權變賣、轉移、轉贈、轉賣、抵押資產。  

七、在抵押合同期限內,乙方抵押財產因其保管不善造成損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八、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  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復原狀,並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的借款,並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借款總額10%的.違約金。  風險提示:  除違約金的約定外,為了保障款項的回收,還可以就借款設置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動產,要到相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才能對抗第三人。  

九、乙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甲方賠償,並賠償甲方主合同借款總額10%的違約金。  

十、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甲乙雙方辦理抵押財產的登記手續,乙方不得無故拖延。  十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  十

二、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十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風險提示:  為了確保簽名的真實性,應要求當事人提供身份證複印件,而且複印件上還應當讓債務人簽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為身份證也有假的,如果有蓋手印會更好。尤其是在簽名潦草的情況下更是如此。  甲方(簽名蓋章):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蓋章):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財產抵押借款協議 篇10

訂立合同雙方:  抵押人: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欠乙方貨款(或貸款)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和價值  

1.名稱:_____。  

2.數量:_____。  

3.價值:_____。  

第二條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並列出清單,經核實無誤後雙方在清單上簽名,加蓋公章,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負責暫管完整無損,一切倉儲及其它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保險:在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倉庫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後的財產過户給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則從保險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賠償金作為歸還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條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內的銷售和監督  

1.抵押物的銷售,仍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組織人員積極推銷,並將所銷售的貨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賬户,作為償還欠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之一。  

2.甲方在與需方簽訂供銷合同時,應在合同中寫明款項匯入___銀行___分行___賬户,即乙方指定的賬户。甲方在發貨之前,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將銷售合同提交乙方審,在外地簽訂的銷售合同,應及時將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審定後方可發貨。  

3.甲方每月應向乙方提供財務計劃、物資庫存、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經濟資料,乙方認為必要時,有權進行檢查抵押物的庫存,銷售情況以及與抵押物有關的帳目資料,甲方應給予協助。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後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並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後,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甲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十五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後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如違反本合同

第四條

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 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___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  

2.抵押物處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價格由___市物價局作價。  

4.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接下列順序使用。  第

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

二:繳納抵押物的税金。  第

三:償還欠乙方貸款的税金。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餘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七條 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並經___市公證處公證後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經___市公證處依法賦予強制執行力的債權文書。任何一方當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附】關於簽訂抵押擔保合同的注意事項:  

1, 簽訂抵押合同的抵押人與不動產權利人應一致。特別注意抵押財產是否是共有,如果是共有的,則抵押合同也要由共有人簽字同意,以確保抵押合同合法有效;  

2, 抵押人如果是公司法人的,應要求公司法人提供公司章程,如果章程規定對外擔保需要經股東會決議或特別決議,則要讓公司提供相應的股東會決議。以免其他股東對抵押的效力提出質疑;  

3, 應為抵押物辦理財產保險,受益人為抵押權人,保險單交抵押權人保存,防止抵押財產意外毀損而蒙受損失;  

4, 辦理抵押的登記、保險費用應明確約定由誰承擔;  

5, 約定抵押權人處分抵押財產的方式及抵押人的協助義務,以及註銷抵押權時抵押權人應予協助的義務;  

6, 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清償所擔保的債務,抵押人是否仍需要承擔補足責任要明確;  

7, 約定抵押人保證所提供的抵押財產不存在未披露的共有及存在爭議情況,如果因前述情況而給抵押權人造成損失,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抵押借款合同模板集錦7篇

財產抵押借款協議 篇11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財產 (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財產 (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1、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為 元人民幣(¥ )。

3、甲方以位於 自有財產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並於本合同簽訂後,到海口市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即辦理房屋他項權利證)。乙方將在他項權利辦妥後三天內將全部資金付給甲方。

4、借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率執行。

5、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按期還本付息。否則乙方有權處置抵押物

6、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畢本合同止。

7、簽訂本合同後,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將處置抵押物。

8、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9、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應向海口市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有關抵押的登記、公證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10、本合同系經海口市公證處公證並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方到期不履行義務,乙方可根據《民訴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1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三份、乙方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 乙 方:

代表: 代表:

簽約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財產抵押借款協議 篇12

訂立合同雙方:  抵押人: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欠乙方貨款(或貸款)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和價值  

1.名稱:_____。  

2.數量:_____。  

3.價值:_____。  

第二條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並列出清單,經核實無誤後雙方在清單上簽名,加蓋公章,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負責暫管完整無損,一切倉儲及其它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保險:在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倉庫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後的財產過户給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則從保險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賠償金作為歸還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條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內的銷售和監督  

1.抵押物的銷售,仍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組織人員積極推銷,並將所銷售的貨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賬户,作為償還欠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之一。  

2.甲方在與需方簽訂供銷合同時,應在合同中寫明款項匯入___銀行___分行___賬户,即乙方指定的賬户。甲方在發貨之前,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將銷售合同提交乙方審,在外地簽訂的銷售合同,應及時將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審定後方可發貨。  

3.甲方每月應向乙方提供財務計劃、物資庫存、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經濟資料,乙方認為必要時,有權進行檢查抵押物的庫存,銷售情況以及與抵押物有關的帳目資料,甲方應給予協助。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後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並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後,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甲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十五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後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如違反本合同

第四條

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 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___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  

2.抵押物處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價格由___市物價局作價。  

4.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接下列順序使用。  第

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

二:繳納抵押物的税金。  第

三:償還欠乙方貸款的税金。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餘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七條 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並經___市公證處公證後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經___市公證處依法賦予強制執行力的債權文書。任何一方當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附】關於簽訂抵押擔保合同的注意事項:  

1, 簽訂抵押合同的抵押人與不動產權利人應一致。特別注意抵押財產是否是共有,如果是共有的,則抵押合同也要由共有人簽字同意,以確保抵押合同合法有效;  

2, 抵押人如果是公司法人的,應要求公司法人提供公司章程,如果章程規定對外擔保需要經股東會決議或特別決議,則要讓公司提供相應的股東會決議。以免其他股東對抵押的效力提出質疑;  

3, 應為抵押物辦理財產保險,受益人為抵押權人,保險單交抵押權人保存,防止抵押財產意外毀損而蒙受損失;  

4, 辦理抵押的登記、保險費用應明確約定由誰承擔;  

5, 約定抵押權人處分抵押財產的方式及抵押人的協助義務,以及註銷抵押權時抵押權人應予協助的義務;  

6, 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清償所擔保的債務,抵押人是否仍需要承擔補足責任要明確;  

7, 約定抵押人保證所提供的抵押財產不存在未披露的共有及存在爭議情況,如果因前述情況而給抵押權人造成損失,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精華】抵押借款合同模板集合9篇

財產抵押借款協議 篇13

抵押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金融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

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

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詳見抵押財產清單及財產有效證書):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人民幣(大寫)_

_____________元整,抵押率為百分之_______,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 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1.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______待甲、乙雙方封存後,由甲方自行保管;

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______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2.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交乙方保管,並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_______元整的保管費。

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 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對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______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

投保期限應長於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

若主合同項下借款延期,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

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抵押貸款。

第五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有價證券在抵押期內到期時的處理方式,甲、乙雙方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

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鑑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主合同其他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

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的;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

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 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2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的,乙方可以停止發放主合同項下貸款,或視情況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4.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

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萬分之______的。

5.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6.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8.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

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至主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還清時自動失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財產抵押借款協議 篇14

甲方: , 年月 日出生,住址: ,公民身份號碼: 。

乙方: , , 年 月日出生,住址: ,公民身份號碼: 。

甲、乙雙方經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用途:借款人因資金週轉需要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保證出藉資金是自己合法擁有的財產,借款人保證本借款不從事違法活動。

第二條、借款金額、期限、利率

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人民幣 : 元;

期限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借款不計利息。

第三條、款項支付:出借人將借款以轉賬形式提供給借款人,領取他項權證後交接全部借款。

第四條、還款方式:到期一次性還本。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借款人遲延違約責任

如在借款到期時不能清償全部本金,自到期之日起每日按結欠本金的萬分之六計算違約金,由借款人承擔。

借款人在還款時,若同時存在到期本金、違約金的,按以下順序清償:違約金、本金。

2、借款人如果違約,應承擔甲方為事先債權所發生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執行費、公證費、律師費、抵押物處置費及其它相關費用。

3、提前收回借款

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被宣告失蹤、死亡,抵押物被法院或其他司法機關查封、或出現擔保法規定的影響借款安全的因素時,出借人無需另行通知,借款在上述事件發生之日提前到期,借款人應清償全部借款本金,否則,每日按結欠本金的萬分之六計算違約金至實際還清借款之日。

第六條、有關費用的支付:與本合同有關的費用均由借款人支付或承擔,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七條、為了確保上述借款的全面履行,抵押人自願以其合法房地產的權利抵押給抵押權人,作為履行該合同的擔保。

抵押期限為:自房地產辦妥抵押登記之日起至擔保的債權全部清償之日止。

抵押房地產是位於 的房地產,房屋所有權證號: ;

國有土地使用證號: ,建築面積 平方米,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 出讓 ,現用途為 ,他項權利沒有設定,本抵押權人享有第 壹 順序抵押權。

抵押登記完成後,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證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經抵押雙方當事人協商確認:本合同抵押房產其作價人民幣 ,債權初始價 元整,評估房地產價值的比例為 %。

本合同主債權屬於因借款形成的債權,該價值約定不能作為實現抵押權等價值依據,土地價值不另外提供估價報告書並且不另作抵押。

抵押人不能以此限制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

第八條、抵押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違約金、訴訟費、執行費、律師費、公證費、公告費、評估費、誤工費、交通費、不良資產處置費等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

第九條、有抵押期間,該房地產由抵押人管理、抵押人應當維護抵押房地產的安全與完好。

在改建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房地產抵押等方式處置抵押房地產的),應事先徵得抵押人的書面同意,未事先徵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的,抵押人的上述行為無效,抵押人處置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應提前清償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第十條、抵押人隱瞞的房地產存在共有、已設定他項權利、產權爭議或者被查封等情況的,抵押人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借據及所有附件以及履行合同有關的協議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出借人、借款人、房地產抵押登記處及公證處各執一份。

第十二條、本合同中的抵押條款不因借款條款的無效而無效。

第十三條、合同履行過程中,需向借款人送達相關書面材料,可通過郵寄方式送達,借款人確認本人有效送達地址為 ,郵寄至以上地址即為送達,郵件退回或拒收視為送達。

第十四條、本合同履行地在 。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由 人民法院管轄。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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