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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借款合同補充協議書(通用24篇)

個人借款合同補充協議書(通用24篇)

個人借款合同補充協議書 篇1

借款人(全稱):_________

個人借款合同補充協議書(通用24篇)

貸款人(全稱):_________

根據中國________貸款管理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現將編號為____________。

一、借款人的借款資金通過/委託) 方式進行支付。

二、當借款人選擇自主支付方式時,應符合下列要定期報告貸款人貸款資金支付情況。

(1)借款人無法事先確定具體交易對象且金額不超過_______元人民幣;

(2)借款人交易對象不具備條件有效使用非現金結算方式的;

(3)貸款資金用於生產經營且金額不超過_______元人民幣的;

(4)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當借款人選擇委託支付時,貸款人應在貸款資金髮放前審核借款人相關交易資料和憑證是否符合合同約定條件,支付時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供收款人户名、賬號、金額和匯款用途。貸款人受託支付完成後,應詳細記錄資金流向,歸集保存相關憑證。

四、本補充協議一式____份,借貸雙方當事人各持____份,效力相同。

借款人簽字(蓋章):_________ 貸款人簽字(蓋章):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補充協議書 篇2

個人借款合同補充協議範文一

貸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擔保人:(以下簡稱丙方)

為了確保甲﹑乙﹑丙三方簽定的編號為:(以下簡稱“合同”)的個人購房借款及擔保合同的履行,經三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對原合同中第2條第1款、第2條第2款、第2條第3款、第2條第5款做如下修改,具體如下:

1﹑原合同第2條第1款內容為房產名稱及處所變更為合同第2條第1款房產名稱及處所。2、原合同第2條第2款內容建築面積2條第2款建築面積3、原合同第2條第3款內容購置價變更為同第2條第3款內容購置價4、原合同第2條第5款內容房產買賣合同編號變更為合同第2條第5款內容房產買賣合同編號。

除上述變更條款外,合同中其他條款的內容不變。

本協議作為被修改的個人購房借款及擔保合同的補充協議,與個人購房借款及擔保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份,各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貸款人(蓋章)借款人

負責人(抵押人)

或授權代理人

保證擔保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年月日

個人借款合同補充協議範文二

借款人:;

地址:;

聯繫電話:;

貸款人:;

地址:;

聯繫電話:;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

擔保人:;

地址:;

聯繫電話:;

法定代表人:;

經貸款人、借款人、擔保人三方充分協商,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做為的補充合同,原合同與本補充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以本補充合同為準。

第二條貸款支付方式

(一)主合同項下貸款按照約定“用途”、交易對象(範圍)、支付金額、支付條件、結算方式等條件,經貸款人同意採用以下方式支付:主合同貸款萬元採取支付方式;萬元採取支付方式。最高額借款合同。借款人提出用信申請後,貸款人按照信貸政策、規模等有關規定進行審查、審批,審批後貸款人依據用信金額、用途、交易對象等條件,經貸款人同意確定具體支付方式。

(二)自主支付即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將貸款資金直接發放至借款人賬户並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給符合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

(三)受託支付即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託,將貸款資金支付給符合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

(四)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經貸款人同意,可以採用自主支付方式:

1、借款人交易對象不確定,且金額不超過三十萬元的;

2、借款人交易對象不具備條件使用轉賬結算方式的;

3、貸款資金用於生產經營且金額不超過五十萬元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採用受託支付方式的,借款人應簽訂《授權委託支付書》;向貸款人提供符合貸款用途的交易合同(協議)、憑證及其他證明真實交易的資料,並取得貸款人審核同意。

第三條借款人承諾:

(一)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有效的材料及信息。

(二)借款人積極配合貸款人進行的面談和麪籤。

(三)借款人在使用貸款時向貸款人提出支付申請,並授權貸款人按約定方式支付貸款資金。如果採用受託支付的,還需向貸款人提供《授權委託支付書》。

(四)借款人在貸款資金支付(受託支付、自主支付)後30日內,向貸款人提供證明交易的資料和憑證,並接受貸款人審核認定

(五)借款人按合同約定或存款、結算等相關規定辦理業務。

(六)借款人積極配合貸款人對抵(質)押物進行動態監測和重估。

(七)借款人積極配合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八)借款人通過轉讓、出租或以為本合同項下債務以外的債務設定擔保等方式,處分資產全部或部分資產的,借款人應至少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貸款人並取得貸款人的事先書面同意

(九)借款人發生意外事故、家庭婚姻變化、自然災害、重大開支等影響償債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項時,及時書面通知貸款人。

(十)借款人變更住所、電話、傳真等相關聯繫信息的,在變更前15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十一)擔保人出現包括但不限於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以及經營虧損等情形,部分或全部喪失與本貸款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為本合同項下貸款擔保的抵押物、質物、質押權利價值減少時,借款人積極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新的擔保。

第四條貸款人承諾

貸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約定以及《授權委託支付書》支付資金。

第五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四)、(五)項及第三條第(一)至(十一)項的,貸款人有權停止或終止發放本合同項下尚未發放的貸款,並要求借款人提前償還本合同項下所有已發放的貸款、應付利息及其他費用。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在河北省農村信用社系統開立的任何賬户中直接扣款以抵償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擔保人相應承擔提前收回貸款的連帶責任。

(二)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選擇採取提前收回貸款或協議重組。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在河北省農村信用社系統開立的任何賬户中直接扣款以抵償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擔保人相應承擔提前收回貸款的連帶責任:

1、借款人對其他債權人發生違約情形;

2、借款人的擔保人違反擔保合同的約定或者發生擔保合同項下的違約事項;

3、借款人發生危及、損害或可能危及、損害貸款人權益的其他事件。

4、借款人有其他違約情形的。

(三)借款人聯繫方式變更未及時通知貸款人,貸款人按照原聯繫方式催收的,視為貸款人已送達。

(四)貸款人因實現債權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差旅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公證認證費、評估拍賣費等),均由借款人承擔。

第六條本合同未約定的其他事項仍按原合同執行。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四份,借款人、擔保人、貸款人、房地產管理機構各一份。

借款人(簽字):貸款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擔保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簽約時間:年月日

簽約地址:

個人借款合同補充協議範文三

借款人:

貸款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分行東城支行

根據漳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下稱

一、借款人同意對《衝還貸確認表》所列編號年_字第________號《個人住房借款合同》項下的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辦理

二、貸款人從中心審批確認次月起逐月自動提取《衝還貸確認表》賬户內的公積金歸還借款人中心審批確認當月借款人仍需按《個人住房借款合同》約定還款以免逾期。上述當貸款正常扣款日為每月18日時,中心審批確認次月的衝還貸償還金額包括當前應還款額(含逾期未還金額)及下一期的應還款金額(即當月19日至下月18日的應還款金額)。公積金存款不足以歸還當前應還款額的,貸款人在《個人住房借款合同》約定的扣款日期,從借款人的委託扣款賬户代扣差額部分,借款人應及時在委託扣款賬户存入對應金額以免逾期。

三、借款人同意如下事項:

(一)從本協議簽定的下一個月起,借款人逾貸累計達3次的,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核定停衝,貸款人停止辦理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衝還貸業務,恢復原《個人住房借款合同》約定的扣款方式。

(二)借款人願意自行承擔因衝還貸造成提前歸還每期應還款或導致貸款逾期的損失。

四、最後一期(包括因客户提前還本、利率調整等因素導致的自然縮期為最後一期的)的還款不進行

五、本協議不影響借款人在前述《個人住房借款合同》項下的義務,無論何種原因導致約定賬户的公積金無法提取用於歸還貸款或不足以歸還應還貸款本息的,借款人仍應按《個人住房借款合同》的約定,即在扣款日之前將當期應還款額存入指定委託扣款賬户。否則由此出現貸款逾期或其他損失的後果由借款人承擔。貸款人有權根據前述《個人住房借款合同》的約定要求借款人承擔違約責任。

個人借款合同補充協議書 篇3

借款人: ;

地址: ;

聯繫電話: ;

貸款人: ;

地址: ;

聯繫電話: ;

法定代表人: ;

授權代理人: ;

擔保人: ;

地址: ;

聯繫電話: ;

法定代表人: ;

經貸款人、借款人、擔保人三方充分協商,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做為 的補充合同,原合同與本補充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以本補充合同為準。

第二條 貸款支付方式

(一) 主合同項下貸款按照約定“用途”、交易對象(範圍)、支付金額、支付條件、結算方式等條件,經貸款人同意採用以下方式支付:主合同貸款 萬元採取 支付方式; 萬元採取 支付方式。最高額借款合同。借款人提出用信申請後,貸款人按照信貸政策、規模等有關規定進行審查、審批,審批後貸款人依據用信金額、用途、交易對象等條件,經貸款人同意確定具體支付方式。

(二) 自主支付即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將貸款資金直接發放至借款人賬户並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給符合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

(三) 受託支付即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託,將貸款資金支付給符合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

(四)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經貸款人同意,可以採用自主支付方式:

1、借款人交易對象不確定,且金額不超過三十萬元的;?

2、借款人交易對象不具備條件使用轉賬結算方式的;

3、貸款資金用於生產經營且金額不超過五十萬元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 採用受託支付方式的,借款人應簽訂《授權委託支付書》; 向貸款人提供符合貸款用途的交易合同(協議)、憑證及其他證明真實交易的資料,並取得貸款人審核同意。

第三條 借款人承諾:

(一) 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有效的材料及信息。

(二) 借款人積極配合貸款人進行的面談和麪籤。

(三) 借款人在使用貸款時向貸款人提出支付申請,並授權貸款人按約定方式支付貸款資金。如果採用受託支付的,還需向貸款人提供《授權委託支付書》。

(四) 借款人在貸款資金支付(受託支付、自主支付)後30日內,向貸款人提供證明交易的資料和憑證,並接受貸款人審核認定。

(五) 借款人按合同約定或存款、結算等相關規定辦理業務。

(六) 借款人積極配合貸款人對抵(質)押物進行動態監測和重估。

(七) 借款人積極配合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八) 借款人通過轉讓、出租或以為本合同項下債務以外的債務設定擔保等方式,處分資產全部或部分資產的,借款人應至少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貸款人並取得貸款人的事先書面同意

(九) 借款人發生意外事故、家庭婚姻變化、自然災害、重大開支等影響償債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項時,及時書面通知貸款人。

(十) 借款人變更住所、電話、傳真等相關聯繫信息的,在變更前15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十一)擔保人出現包括但不限於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以及經營虧損等情形,部分或全部喪失與本貸款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為本合同項下貸款擔保的抵押物、質物、質押權利價值減少時,借款人積極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新的擔保。

第四條 貸款人承諾

貸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約定以及《授權委託支付書》支付資金。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四)、(五)項及第三條第(一)至(十一)項的,貸款人有權停止或終止發放本合同項下尚未發放的貸款,並要求借款人提前償還本合同項下所有已發放的貸款、應付利息及其他費用。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在河北省農村信用社系統開立的任何賬户中直接扣款以抵償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擔保人相應承擔提前收回貸款的連帶責任。

(二)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選擇採取提前收回貸款或協議重組。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在河北省農村信用社系統開立的任何賬户中直接扣款以抵償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擔保人相應承擔提前收回貸款的連帶責任:

1、 借款人對其他債權人發生違約情形;

2、 借款人的擔保人違反擔保合同的約定或者發生擔保合同項下的違約事項;

3、 借款人發生危及、損害或可能危及、損害貸款人權益的其他事件。

4、 借款人有其他違約情形的。

(三)借款人聯繫方式變更未及時通知貸款人,貸款人按照原聯繫方式催收的,視為貸款人已送達。

(四)貸款人因實現債權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差旅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公證認證費、評估拍賣費等),均由借款人承擔。

第六條 本合同未約定的其他事項仍按原合同執行。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借款人、擔保人、貸款人、房地產管理機構各一份。

借款人(簽字): 貸款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擔保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址:

個人借款合同補充協議書 篇4

貸款人: (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人: (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擔保人: (以下簡稱丙方)

為了確保甲﹑乙﹑丙三方簽定的編號為: (以下簡稱“合同”)的個人購房借款及擔保合同的履行,經三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對原合同中第2條第1款、第2條第2款、第2條第3款、第2條第5款做如下修改,具體如下:

1﹑原合同第2條第1款內容為房產名稱及處所 變更為合同第2條第1款房產名稱及處所 。 2、原合同第2條第2款內容建築面積2條第2款建築面積 3、原合同第2條第3款內容購置價變更為同第2條第3款內容購置價 4、原合同第2條第5款內容房產買賣合同編號 變更為合同第2條第5款內容房產買賣合同編號 。

除上述變更條款外,合同中其他條款的內容不變。

本協議作為被修改的個人購房借款及擔保合同的補充協議,與個人購房借款及擔保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 份,各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貸款人(蓋章) 借款人

負責人 (抵押人)

或授權代理人

保證擔保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個人借款合同補充協議書 篇5

借款人(全稱):

貸款人(全稱):

根據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貸款管理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現將編號為

一、借款人的借款資金通過/委託) 方式進行支付。

二、當借款人選擇自主支付方式時,應符合下列要定期報告貸款人貸款資金支付情況。

(1)借款人無法事先確定具體交易對象且金額不超過三十萬元人民幣;

(2)借款人交易對象不具備條件有效使用非現金結算方式的;

(3)貸款資金用於生產經營且金額不超過五十萬元人民幣的;

(4)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當借款人選擇委託支付時,貸款人應在貸款資金髮放前審核借款人相關交易資料和憑證是否符合合同約定條件,支付時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供收款人户名、賬號、金額和匯款用途。貸款人受託支付完成後,應詳細記錄資金流向,歸集保存相關憑證。

四、本補充協議一式二份,借貸雙方當事人各持一份,效力相同。

借款人簽字(蓋章): 貸款人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個人借款合同補充協議書 篇6

借款人: 證件名稱及號碼:

貸款人:

經借款人與貸款人友好協商,就雙方於____年_ _月__日簽署的編號為_ __ 的《個人住房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有關貸款利率及罰息利率相關條款,達成如下變更協議:

1.自_ _年_ _月_ 日起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在基準利率的浮動比例由(上浮/下調) %調整(上浮/下調) %。該利率自_ 年__月__日起至貸款本息全部清償之日止依據利率調整日當日的基準利率及上述調整後的上浮/下調幅度,在合同約定的每個利率調整日調整一次。

2.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罰息利率為在本補充協議生效後所執行貸款利率的水平上上浮 %。貸款利率按照本補充協議第一條約定調整的,罰息利率根據調整後的貸款利率及上述上浮幅度同時進行相應調整。

3.合同項下借款逾期的,罰息利率為在本補充協議生效後所執行貸款利率的水平上上浮_ %。貸款利率按照本補充協議第一條約定調整的,罰息利率根據調整後的貸款利率及上述上浮幅度同時進行相應調整。合同中借款逾期是指借款人未在本合同約定的時限前足額償還任意一期借款本息的行為。

4.合同所稱基準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公佈施行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如果中國人民銀行不再公佈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基準利率是指銀行同業公認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如無此銀行同業公認的貸款利率,則基準利率是指貸款人公佈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本補充協議所指的基準利率按補充協議生效當日的基準利率確定;合同項下貸款利率或罰息利率依本補充協議

第一條約定調整時,基準利率按利率調整日當日的基準利率確定。

5.合同項下貸款的利率調整日為每年的1月1日。

6.如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後的新利率政策,對於貸款利率商業銀行在一定幅度內可自行決定適用標準的,貸款人有權在該規定幅度內選擇某一利率標準適用於本合同,借款人同意遵守該標準,按該標準履行義務。即在簽訂本補充協議後,如遇人民銀行調低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浮幅度後出現貸款人能夠執行的個人住房貸款貸款利率最低下浮比例低於本補充協議約定的下浮比例,貸款人無需徵得借款人書面同意,有權隨時按人民銀行新的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浮動幅度政策和貸款人的相關業務規定調整本補充協議約定的浮動比例。

利率風險特別提示:在簽訂本補充協議前,借款人已充分了解以後可能面臨人民銀行上調貸款基準利率或調低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浮幅度導致借款人利息負擔加重的風險。

本補充協議經借款人簽字、貸款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名章)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本協議未涉及內容仍按原合同執行,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簽字): 貸款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個人名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個人借款合同補充協議書 篇7

抵押權人(甲方):

抵押人(乙方):

因乙方原用於抵押貸款的期房已竣工,根據建設部《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規定,雙方就竣工的房地產重新辦理抵押登記達成如下協議:

一、期房抵押變更為已竣工的房地產抵押,房屋產權證號:欽房權證城區字 號,於欽州市人民路38號翰林福第 棟 單元 房,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貸款金額為: 元整。抵押金額為人民幣 元整。

二、雙方約定已竣工房地產抵押期限為原期房抵押期限,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到還清借款本息註銷止)

三、本協議為原借款合同編號: 〈個人購房借款擔保合同〉補充協議。

四、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章)後,經房地產抵押登記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個人借款合同補充協議書 篇8

借款人:

貸款人:

一、借款人同意對《衝還貸確認表》所列編號年_字第 ________號《個人住房借款合同》項下的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

二、貸款人從中心審批確認次月起逐月自動提取《衝還貸確認表》賬户內的公積金歸還借款人中心審批確認當月借款人仍需按《個人住房借款合同》約定還款以免逾期。 上述當貸款正常扣款日為每月18日時,中心審批確認次月的衝還貸償還金額包括當前應還款額(含逾期未還金額)及下一期的應還款金額(即當月19日至下月18日的應還款金額)。公積金存款不足以歸還當前應還款額的,貸款人在《個人住房借款合同》約定的扣款日期,從借款人的委託扣款賬户代扣差額部分,借款人應及時在委託扣款賬户存入對應金額以免逾期。

三、借款人同意如下事項:

(一)從本協議簽定的下一個月起,借款人逾貸累計達3次的,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核定停衝,貸款人停止辦理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衝還貸業務,恢復原《個人住房借款合同》約定的扣款方式。

(二)借款人願意自行承擔因衝還貸造成提前歸還每期應還款或導致貸款逾期的損失。

四、最後一期(包括因客户提前還本、利率調整等因素導致的自然縮期為最後一期的)的還款不進行

五、本協議不影響借款人在前述《個人住房借款合同》項下的義務,無論何種原因導致約定賬户的公積金無法提取用於歸還貸款或不足以歸還應還貸款本息的,借款人仍應按《個人住房借款合同》的約定,即在扣款日之前將當期應還款額存入指定委託扣款賬户。否則由此出現貸款逾期或其他損失的後果由借款人承擔。貸款人有權根據前述《個人住房借款合同》的約定要求借款人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補充協議書 篇9

甲方(借款人)身份證號碼:乙方(出借人)身份證號碼: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具體約定:

(一)乙方借給甲方人民幣(大寫)

(二)本合同借款用_.

(三)本合同借款月利率為%.

(四)本合同借款期限**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甲方選擇的還款方式為

(六)合同借款的擔保方式為:個人無限連帶保證反擔保(見第二條保證條款)

(七)本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

第二條、保證條款:

(一)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二)保證人保證擔保的範圍:

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複利)罰息;

2.違約金、賠償金、補償金;

3.為實現債權和質權而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因違約方發生的律師費)

(三)保證人保證責任的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四)在借款期內,保證人發生被宣告破產、被依法撤銷、解散、資不抵債等喪失擔保資格和能力的變故時,保證人應及時通知乙方,甲方應提供新的擔保。

(五)本合同項下保證人的一切義務均具有連續性,對其合法繼承人具有完全的約束力。

第三條違約責任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即構成違約:

(一)甲方改變借款用途;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逾期或未按約定的金額歸還借款本息;

(三)甲方提供的證明、資料等文件有虛假、非法的情況;

(四)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或者其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五)合同履行期間,抵押人擅自處分抵押物,或者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乙方要求恢復原狀、提供擔保遭拒絕;

(六)合同履行期間,甲方中斷、撤銷乙方要求投保的保險;

(七)保證人提供虛假財務報告或者拒絕乙方對其財務狀況進行監督、檢查;

(八)保證人違反本合同保證條款或喪失擔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擔保;

(九)甲方或擔保人其他可能影響歸還乙方貸款的行為。

二、發生違約情況時,乙方有權採取以下一種或多種措施:

(一)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計收罰息和複利;

(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質押物以清償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

(三)其他法律允許的措施。

第四條糾紛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各方同意採取向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合同簽訂日期:

個人借款合同補充協議書 篇10

貸款人:_______

負責人:_______ 聯繫人: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 郵編:_______

電話:_______ 傳真: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

借款人: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 郵編:_______

電話:_______ 傳真: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

借款人、貸款人經平等協商,就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貸款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借款條件

第一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借款用途為:_______ ,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借款挪作他用,貸款人有權監督款項的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和期限

2.1 本合同項下借款幣種為 ,金額為 (大寫:_______ )萬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2.2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 _______月,自實際提款日起算(分次提款的,自首次提款日起算),實際提款日以借據為準。

第三條 利率和利息

3.1 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為年利率 _______%。

3.2 本合同項下借款自實際提款日起按日計息,按 (月/季/半年)結息。借款到期,利隨本清。其中日利率=年利率/36。

3.3 本合同項下逾期罰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礎上加收 _______%確定,挪用借款罰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礎上加收 _______%確定。

第四條 提款

借款人應根據實際用款需求提取借款,其中首筆借款必須於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之前提取,最後一筆借款必須於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之前提取,否則貸款人有權取消全部或部分借款。

第五條 還款

借款人採取以下方式還款(在選項內打"√"):

□按 (月/季)結息,到期一次性還本。

□按 (月/季)結息,分期還本,具體分期還款計劃為(內容不夠,可另附頁):

計劃還款時間

計劃還款金額(萬元)

第六條 擔保

6.1 本合同項下借款為 (信用/擔保)貸款。

6.2 本合同項下借款為擔保貸款的,擔保事宜見另行簽訂的擔保合同。相關擔保為最高額擔保的,對應的最高額擔保合同如下:

最高額擔保合同名稱:_______ (編號:_______ )

擔保人:_______

第七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爭議解決方式為 ;

(1)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按提交仲裁申請時該會有效之仲裁規定,在 (仲裁地點)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性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在貸款人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八條 其他

8.1 本合同一式 份,借款人、貸款人、 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下列附件及經雙方共同確認的其他附件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提款通知書(格式)

附件2:委託支付協議

第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部分 _______個人借款合同條款

第一條 利率和利息

1.1 借款按月結息的,結息日為每月2日;按季結息的,結息日為每季度末月的2日;按半年結息的,結息日為每年6月2日和12月2日。

1.2 第一個利息期從借款人實際提款之日起至第一個結息日止;最後一個利息期從上一個利息期結束之次日起至最終還款日;其餘利息期從上一個利息期結束之次日起至下一個結息日。

1.3 如遇中國調整貸款利率確定辦法並適用於本合同項下借款的,則按中國有關規定辦理,貸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

第二條 借款發放和支付

2.1 借款人提取借款必須滿足本合同約定的提款前提條件,否則貸款人沒有義務向借款人發放任何款項,貸款人同意先行放款的除外;

2.2 首次提款前提條件:_______

(1)除信用貸款外,借款人已按貸款人要求提供相應擔保且已經辦理完畢相關擔保手續;

(2)按本合同約定向信用社提交提款申請書。

2.3 每次提款前,借款人除應滿足首次提款前提條件外,還應滿足以下前提條件:_______

(1)未發生本合同或與貸款人簽署的其他合同項下的違約情形;

(2)所提供的借款用途證明材料與約定用途相符。

2.4 借款人提款時向貸款人提供的書面文件須為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徵得貸款人同意後可以提供加蓋借款人公章的複印件。

2.5 借款人申請提款須提前至少2個銀行工作日向貸款人提交提款申請書。提款申請一經提交,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不得撤銷。

2.6 貸款人經審核同意借款人提款的,貸款人將借款劃入借款人指定的賬户,即視為貸款人已經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發放了借款。

2.7 根據相關監管規定和貸款人管理要求,超過一定金額或符合一定條件的借款,應採用貸款人受託支付方式,由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託,將借款資金支付給符合本合同約定用途的支付對象。為此,借款人應與貸款人另行簽訂委託支付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並在貸款人處開立或指定專門賬户用以辦理受託支付事宜。

第三條 還款

3.1 借款人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應付款項。在還款日和每次結息前一個銀行工作日,借款人應在其於貸款人處開立的還款賬户中足額存入當期應付利息、本金和其他應付款項,貸款人有權在該還款日或結息日主動劃收,或要求借款人配合辦理有關劃款手續。如果還款賬户中的款項不足以支付借款人全部到期應付款項,貸款人有權決定清償順序。

3.2 借款人申請提前償還全部或部分借款的,應提前1個銀行工作日向貸款人提交書面申請。

3.3 經貸款人同意提前還款的,借款人應付清至提前還款日止,依據本合同約定到期應付的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款項。

3.4 因借款人提前還款或貸款人根據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借款導致實際借款期限縮短的,相應利率檔次不作調整,仍執行原借款利率。

第四條 擔保

4.1 除信用借款外,借款人應為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合法有效的擔保。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4.2 本合同項下擔保物發生受損、貶值、產權糾紛、被查封或扣押,或抵押人擅自處理抵押物,或保證擔保的保證人財務狀況發生不利變化或發生其他不利於貸款人債權的變化,借款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並另行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第五條 保險

5.1 借款人應根據貸款人要求,將與借款有關的風險在貸款人認可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種和期限應符合貸款人的要求,保險金額須覆蓋貸款風險。

5.2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保險中斷,貸款人有權續保或代為投保,費用由借款人承擔。如借款人及相關方對保險單進行實質性改動或提前終止,須提前3天通知貸款人並徵得貸款人同意,否則,借款人對貸款人因保險中斷或終止、保單批改而蒙受的損失承擔責任。

5.3 保險單中應當註明,出險時貸款人為優先受償人(第一受益人),保險人應直接將保險金支付給貸款人。保險單中不應有任何限制貸款人權益的條款。

5.4 借款人應在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3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貸款人,並根據保險合同的有關規定及時向保險公司索賠。保險賠償金或補償金應用於提前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或經貸款人同意存入貸款人指定賬户,作為保證金來擔保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

第六條 陳述和保證

借款人向貸款人做出以下陳述和保證,並維持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始終有效:

6.1 借款用途符合法律法規要求;

6.2 依法具備借款人主體資格,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資格和能力。

6.3 簽訂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與應承擔的其他合同項下的義務均無牴觸。

6.4 無惡意拖欠銀行貸款本息行為。

6.6 提供給貸款人的所有文件和資料都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或誤導性陳述。

6.8 未向貸款人隱瞞其所涉及的訴訟、仲裁或索賠事件。

第七條 借款人承諾

7.1 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所借款項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證券市場、期貨市場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的其他用途。

7.2 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清償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應付款項。

7.3 接受並積極配合貸款人以賬户分析、憑證查驗、現場調查等方式對包括用途在內的借款資金使用情況的檢查和監督,按照貸款人要求定期彙總報告借款資金使用情況。

7.4 接受貸款人的信貸檢查,按照貸款人要求提供經營情況、財務狀況和反映借款人償債能力的其他資料,協助並配合貸款人對其生產經營和財務情況的調查、瞭解和監督。

7.5 對貸款人寄出或以其他方式送達的各類通知及時簽收。

7.6 不以降低償債能力的方式處置自有資產;未徵得貸款人同意不得用本合同項下借款形成的資產向第三方提供擔保。

7.7 如本合同項下借款系以信用方式發放,完整、真實、準確地定期向貸款人報送對外擔保情況,並根據貸款人的要求,簽訂賬户監管協議。對外提供擔保可能影響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須經貸款人書面同意。

7.8 承擔因本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所發生的費用,以及貸款人為實現本合同項下債權已付和應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或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律師費、執行費、評估費、鑑定費、拍賣費、公告費等。

第八條 借款人同意

8.1 從貸款申請之日起到貸款還清之日止,貸款人可以查詢借款人信用報告;

8.2 貸款人向人民銀行報送借款人發生的銀行借貸相關信息。

第九條 貸款人承諾

9.1 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發放借款。

9.2 對借款人提供的非公開資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和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條 違約

1.1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構成借款人違約:

(1)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其他應付款項,或未履行本合同下任何其他義務,或違背在本合同項下的陳述、保證或承諾的;

(2) 借款人違反合同規定用途將貸款挪作他用;

(3) 本合同項下擔保發生了不利於貸款人債權的變化,借款人未另行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的;

(4) 借款人任何其他債務在到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後未能清償,或者不履行或違反在其他協議項下的義務,已經或可能影響到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5) 借款人的盈利能力、償債能力、營運能力和現金流量等財務指標突破約定標準,或發生惡化已經或可能影響到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6) 借款人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仲裁或資產被查封、扣押或被強制執行,或被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依法立案查處或依法採取處罰措施,或因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或政策被媒體曝光,已經或可能影響到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7) 借款人失蹤或被司法機關依法調查或限制人身自由,已經或可能影響到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8) 借款人因違反食品安全、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相關法律法規、監管規定或行業標準而造成責任事故,已經或可能影響到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9) 如本合同項下借款系以信用方式發放,借款人的信用等級、盈利水平、資產負債率、經營活動現金淨流量等指標不符合貸款人信用貸款條件的;或借款人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以其有效經營資產向他人設定抵/質押擔保或對外提供保證擔保,已經可能影響到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1) 可能導致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債權的實現受到不利影響的其他情形。

1.2 借款人違約,貸款人有權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 要求借款人限期糾正違約行為;

(2) 停止依據本合同和貸款人與借款人之間的其他合同向借款人發放借款和其他融資款項,部分或全部取消借款人未提取借款和其他融資款項;

(3) 宣佈本合同和貸款人與借款人之間其他合同項下未償還的借款和其他融資款項立即到期,立即收回未償還款項;

(4) 要求借款人賠償因其違約給貸款人造成的損失;

(5) 借款到期(含被宣佈立即到期)借款人未按約償還的,貸款人有權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約定的逾期罰息利率計收罰息。對借款人未按時支付的利息,按逾期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6)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有權自借款被挪用之日起,對挪用部分按本合同約定的挪用借款罰息利率計收罰息,借款被挪用期間未按時支付的利息,按挪用借款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7) 借款人同時發生上述第(5)、(6)條所列情形的,罰息利率擇其重者確定。

(8) 借款人未按期償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罰息和複利)或其他應付款項的,貸款人有權通過媒體進行公告催收。

(9)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償還本合同項下到期(包括被宣佈立即到期)債務的,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或其他分支機構的所有賬户中扣收相應款項用以清償,直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所有債務全部清償完畢為止。

(1) 貸款人扣收款項不足以清償借款人所有債務的,貸款人有權決定清償順序。

(11) 法律法規規定、本合同約定或貸款人認為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十一條 生效、變更和解除

11.1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全部履行完畢之日終止。

11.2 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應由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作出。變更條款或協議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變更部分外,本合同其餘部分依然有效,變更部分生效前原條款仍然有效。

11.3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不影響締約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本合同的解除,不影響有關爭議解決條款的效力。

第十二條 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和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本合同約定的方式解決。

第十三條 完整合同

本合同第一部分《借款條件》和第二部分《個人借款合同條款》共同組成一份完整的借款合同,兩部分中的同一詞語具有相同含義、借款人本筆借款受上述兩部分的共同約束。

第十四條 通知

14.1 本合同項下的所有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發出。除另有約定外,雙方指定本合同載明的住所地為通訊及聯繫地址。任何一方通訊地址或其他聯繫方式發生變更的,應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對方。

14.2 本合同任何一方拒絕簽收或發生其他無法送達的情形,通知方可採取公證或公告方式進行送達。

第十五條 其他

15.1 貸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遲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構成對該權利或其他權利的放棄或變更,也不影響其進一步行使該權利或其他權利。

15.2 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也不影響整個合同的效力。

15.3 貸款人有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金融監管機構的要求,將與本合同有關的信息和借款人其他相關信息提供給中國徵信系統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信息數據庫,供具有適當資格的機構或個查詢和使用。貸款人也有權為本合同訂立和履行之目的,通過中國徵信系統和其他依法設立的信用信息數據庫查詢借款人的相關信息。

15.4 貸款人根據其業務規則製作保留的關於本合同項下借款的單據和憑證,構成證明借貸雙方債權債務關係的有效證據,對借款人具有約束力。

15.5 在本合同中,⑴凡提及本合同應包括對合同的修改或補充;⑵條款標題僅用於參考,不構成對本合同的任何解釋,對標題項下內容及其範圍也不構成任何限制;⑶提款日、還款日為非銀行工作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工作日。

雙方確認:借貸雙方已對本合同的所有條款進行了充分協商。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特別注意有關雙方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對其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已應借款人要求對相關條款作出解釋和説明。借款人已認真閲讀,並充分理解所有合同條款(包括第一部分《借款條件》和第二部分《個人借款合同條款》),借貸雙方對本合同條款的理解完全一致,對本合同內容無異議。

貸款人(蓋章):_______

負責人/授權代理人:_______

借款人(簽字):_______

合同簽訂日:_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補充協議書 篇11

借款人:________(下簡稱甲方)法人代表: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________

甲方因擴大生產經營活動,向乙方借款,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萬元整)。

二、借款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限為________月。借款到期後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借款合同可順延,順延期限另行約定。

三、借款利息為零利息形式。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於流動資金借款,用於公司經營活動,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償還:

1、如甲方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應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請,屆時乙方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1、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貨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2、甲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有關單位對 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共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借款人(甲方):________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簽約日期: ________

貸款人(乙方):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

個人借款合同補充協議書 篇12

甲方(貸方):__________

乙方(借方):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自己的現金_______元借給乙方使用。

一、借款金額(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期限: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借款利息每______元______月息 分 釐(每萬______元每______月____________元利息)。借款利息按季結算,足______年不結算,利息併入本金合計,按本金結算利息,借款利率不變。

四、借款到期,還款優先還息。由乙方一次性將本息一次性償還甲方,如到期不能償還,可提前_________月與甲方協商,得到甲方同意後延續借款日期,否則,即視為違約。

五、到期未履約,利息加本金總額從到期日始,利息按(第三條)利率另附加為季遞增利息(即每______元季息)_____釐計算。即原利率每________月再加叁釐計算。

六、 願將各自房產作抵押擔保,房價為_________元,並附房產手續各份。

七、 附身份證複印件,住所地址,聯繫電話。

八、在抵押期內,抵押人不得將抵押物出售、轉移、轉讓、贈予、聯營、再抵押、入股或其它任何方式處理處分。

九、房產產權若有共有人,共有人應簽字,若隨後説有共有人為無效。

十、待本息超過房價,乙方不能履行約定,該房產權即歸甲方所有,乙方若繼續居住,房租金每______月伍仟______元,超出房價部分款項繼續履行本借貸協議。

十一、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 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補充協議書 篇13

甲方

乙方

本着公平、自願、誠實信用原則,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下:

1 因甲方生意所需現向乙方借款伍萬元整。

2 雙方約定2019年10月30日前還款50%,剩餘50%於2019年12月31日前歸還。

3 如甲方未按合同條款履行,則以-------計算利息。

4 如雙方發生糾紛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X人民法院管轄。

5 本協議附合同為甲方出具借條,甲方完全履行義務乙方歸還借條後本協議解除。

6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甲方出具借條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個人借款合同補充協議書 篇14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於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貸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個人借款合同補充協議書 篇15

債權人(甲方):

保證人(乙方):

第一條為確保甲方與 (以下簡稱借款人)簽訂的 年 字 號借款合同(以下稱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願意向甲方提供保證,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或規定,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乙方保證範圍為借款人根據借款合同向甲方借用的貸款本金為人民幣(大寫) 及其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金或逾期還款所計收的複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違約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

第三條本合同保證的借款合同的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本保證合同的保證期間為兩年,自借款人不履行債務之日起計算。

第四條本保證合同獨立於借款合同,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不因借款合同無效而免除。

第五條乙方承諾對借款人的還款義務承擔連帶責任,並在甲方開立的帳户上始終保留相當於借款人借款餘額的 %的款項作為履行保證義務的保證金。如措款人未按 合同的約定履行還款義務,乙方保證在接到甲方書面索款通知後 日內履行還款義務。如乙方未主動履行,即表示乙方授權甲方從其開立的帳户中扣收。

第六條乙方同意甲方在借款人逾期未紫還貸款本息時,有權依第五條規定的方式直接要求乙方履行義務。

第七條乙方保證如發生借款合同項下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情況時,借款人又不及時還款的,乙方立即開始履行保證義務。

第八條乙方保證有足夠的能力承擔上述保證責任,並不因乙方受到的任何指令、乙方財力狀況的改變、乙方與任何單位簽訂任何協議而免除其所承擔的責任。

第九條本合同生效後,乙方接受甲方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的調查瞭解,乙方應按甲要求及時提供其資產狀況的有關資料。

第十條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如再向第三方提供擔保,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一條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一方需變更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二條借款人與甲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的,應徵得乙方同意;未經乙方同意的,乙方只在本合同規定的保證範圍和期限內承擔責任。但甲方由於國家政策調整而執行新利率的,無須徵得乙方的同意。

第十三條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對方支付擔保餘額的 %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補償。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一) ----------;

(二) ----------;

(三) ----------。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

1.提交 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2.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七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債權人住所: 證人住所:

電話: 基本帳户開户行:

傳真: 帳號: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個人借款合同補充協議書 篇16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為了明確責任,恪守信用,在雙方自願、協商情況下特

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借款金額(大寫):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需要,急需一筆資金。

三、借款利率:______,按年收息,利隨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時間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

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

款,出借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並按合同規定____%計算加收逾期利息。

七、爭議解決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應當承擔違約金以及因訴訟發生的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等費用。甲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2、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隨時收回該借款,並要求乙方承擔借款總金額百分之的違約責任。

七、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訂借款合同時注意事項

借錢的時候,人們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一般要求債務人是寫張借條。我們為什麼要借條?因為,萬一打官司,我們手中有憑據可以維護自己的權益。但是,隨着法律意識的不斷增強,人們在借貸過程中為了更好的保障雙方的權益不僅僅單純的寫一張借條,而是簽訂書面的借款合同,同時,有的時候還找2個以上的保證人做擔保,將保證條款和保證人在借款合同中寫明。但我們律師借錢給別人,一般是不寫借條的,我們要的是雙方籤一份借款合同。我們為什麼要借款合同?因為,萬一發生爭議、訴訟,借款合同可以更加有利維護債權人的權益。所以,我們應該樹立一個觀念,借錢給別人需要的是簽訂一份借款合同,而不僅僅是張借條!

一份完整的借款合同,應該包括以下部分的內容:

一、債務人的身份資料(包括營業執照),作為借款合同的必備附件。

簡單説,就是要債務人借錢的時候提供身份資料。

為什麼要債務人借錢的時候提供身份資料呢?因為《民事訴訟法》第108條規定起訴條件之一有明確的被告。打官司的時候,法院第一時間要求我們提供被告的準確身份資料,我們必須提供,否則法院不予立案。如果事先沒有債務人的身份資料,等到真的要打官司的時候,才向債務人要身份資料,一般情況下債務人肯定不願意給。

沒有資料就立不了案,怎麼辦?屆時只能委託律師去公安機關調查,如果朋上債務人不是本地人,那還得到外地公安機關去調查,相當的麻煩。

所以,簽訂借款合同時一定要債務人提供身份資料。債務人向你借錢的時候,什麼要求都是會答應的。

二、要求債務人的配偶簽字、或者提供配偶身份證明。

債務人借錢,為什麼要配偶簽字、或者提供配偶身份證明呢?

因為:根據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24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簡單説,一人負債,夫妻償還。

所以,在實踐中,借款債務訴訟,我們都是把夫妻倆作為共同被告。同理,債權人也應該提供關於被告夫妻關係的證據,如果不在債務人向你借款的時候準備,等到要打官司的時候才收集,不僅浪費時間,而且不一定能夠收集到相應的證據。

三、要明確約定借款利息。

為什麼要明確約定借款利息呢?因為:合同法211條規定借款不約定利息的,視為無利息。所以,利息必須明確約定。借款合同的利息,有以下三種情況:

第一種:正常借款期限內的利息。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第二種:逾期利息。超出合同約定還款期限的利息。

現行的人民銀行規定逾期貸款利率為原利率上浮30%-50%。

第三種:打官司法院判決後,遲延履行判決書的罰息。

民訴法第232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也就是説,如果債務人未能按生效判決或仲裁裁決規定的期限履行,則從遲延之日起,即原約定利息加倍計算。

四、關於複利的約定。

什麼是複利?就是利滾利。

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7條規定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謀取高利。審理中發現債權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複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條規定的限度時,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由於司法解釋對複利的態度不支持,所以,建議大家在借款合同中儘量不要約定複利。

五、明確約定借款本息的還款順序。

這是一項非常重要但又被忽視的權利。對債權人有利的還款順序為:先利息後本金。如果約定不明確,在司法實踐中法院常常會按照先本金後利息來處理。

為什麼這是一項非常重要的權利呢?舉例:法院判決給付還款本金10萬元,合同期內的利息是2分息20_元/月。債務人每月還款20_元。如果借款合同約定了還順序款為先利息後本金,那麼債務人一輩子還不完。但如果沒有約定還款順序,那麼債務人用4年2月可以還清本金,再用4年多還清利息。

可見,這是一項非常重要的權利。約定還順序款為先利息後本金,可以促使債務人積極履行債務、積極支付利息。

六、應該明確約定訴訟律師費承擔。

當債務人逾期還款,要打官司解決的時候,為維護債權人的利益,還是委託律師全程跟進。那麼由此而發生的律師費,應該由債務人承擔、由違約方承擔。但如果你不明確約定,法院就不會支持。

七、關於債務擔保

有條件的,應該儘可能要求債務人提供擔保,擔保有以下2種形式:

1、保證人。這是最簡單的擔保方式,擔保人簽字即可。

通常我們要求債務人的親屬提供擔保。理由有2點:1)如果其近親屬不同意擔保,那麼就要打個問號,為什麼連近親屬不信任債務人?2)尤其要求債務人的成年子女、父母擔保。因為,如果債務人有心逃債,經常會將財產轉移至父母子女的名下,尤其是子女。所以,要求成年子女擔保,可以斷其逃債的念頭。

2、抵押登記。

比如房屋、汽車等財產。但抵押登記的手續比較繁瑣,要辦理公證,登記,手續費。

八、要求債務人披露財產。

在信任的情況下,我們不需要辦理財產抵押登記,但可以要求要求債務人告知其財產情況並提供有關資料。

如:房屋產權證原件交給債權人、其他財產的複印資料。

掌握債務人的財產線索,一旦有動靜,債權人可以立即查封其財產。

九、應該約定管轄條款

什麼是管轄條款?就是萬一要打官司的時候,我們去哪裏打官司的條款?債權人應當事先約定對自己有利的管轄條款。

因為:如果不事先約定,那麼法院執行的原告就被告的訴訟原理,通常是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轄。也就是説,債權人要到債務人的地頭去打官司。是實踐中,這絕對是對債權人不利的。

以上是借款合同的9點主要內容。通過我們看到,簽訂借款合同是有很多法律技巧的。當事人與其在打官司的時候找律師,還不如簽訂合同的時候找律師,前一份好的借款合同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合同通常有哪些條款?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根據交易的具體情況約定,但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標的是一個常用的法學術語,是合同當事人權利和義務共同指向的對象。標的物可以是物,如借款合同的標的是貨幣,買賣合同的標的是出賣物。標的也可以是行為,如貨物運輸合同中的勞務。也可以是智力成果等。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履行方式包括交貨方式、驗收方式、付款方式、結算方式等。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個人借款合同補充協議書 篇17

貸款人: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貸款人、借款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種類與用途:貸款人同意在_______年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月__日期間內向借款人發放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種類與用途以借款借據為準。

第二條 借款期限:本合同項下各筆借款的借款期限以借款借據約定為準。

第三條 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由貸款人、借款人根據當筆貸款時國家利率政策商定,具體以當筆借款借據為準。

第四條 還款方式:本合同約定付息方式為按月預付息,逾期付息視為違約。本金到借款期限屆滿時一次性歸還,利隨本清。

第五條 貸款展期:借款人若需延長借款期限,應在貸款到期日前以書面方式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擔保人同意後,由貸款人、借款人、擔保人另行簽訂展期還款協議。利率按前約定利率計。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1、不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含展期),從逾期之日起按借款借據所約定的利率另加收_________%/天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2、不按期償付貸款利息的,按罰息利率計收復息。3、不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對擠佔挪用的貸款在挪用期間按約定利率加收_________%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4、借款人可提前歸還貸款;貸款人對未超半個月的借款提前歸還的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利率向借款人按實際天數加收5日的利息。5、借款人發生如下情形之一的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1)不按期償還貸款本金或不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據特別約定的還款方式歸還貸款本息的;(2)不按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的;(3)不接受或不配合貸款人對其貸款使用情況的查詢或監管的;(4)未按期向貸款人清償其他到期債務或未按期清償其他任何金融機構或第三人到期債務的;(5)參與重大賭博、吸毒等違紀違法行為的;(6)發生其他嚴重影響償還貸款能力或失去信用情形的。6、借款人所提供的擔保應在本合同貸款人權利消滅前保持應有的擔保信用能力。如物的擔保失去擔保作用或保證人發生本合同第六條(一)之5中相同或類同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未到期的貸款。

(二)貸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貸款人未依約向借款人提供貸款的,應向借款人承擔下列責任:1、按逾期罰息利率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2,向借款人賠償超過違約金部分的直接損失(間接損失和可得利益不在賠償範圍)

第七條 合同的履行:借款人應提供最少二個賬户,貸款人將借款劃入該賬户之一時即視為貸款人履行了發放貸款之義務。

第八條 合同的成立、生效: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2、借款人應為貸款人債權提供適格的擔保。若在本合同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借款人未為貸款人債權提供適格的抵押擔保,貸款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借款合同補充協議書 篇18

借款人: (下簡稱甲方) 法人代表:

貸款人: (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是一家註冊資本 萬元的有限責任公司,因生產經營項目的實施臨時需要資金,乙方有閒置資金。為此,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借款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 元(大寫:人民幣 拾 萬元整)。

二、借款期限:從15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借款期限為 年。借款到期後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借款合同自動延期 年。

三、借款利率及計收方法:

1、借款利息為年息,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計算利息。

2、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於用於甲方生產經營項目,必須專款專用,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償還:

1、如甲方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應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請,屆時乙方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借款利息按實際借款天數計算利息。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一)下列情況均屬甲方違約:

1、甲方未能按合同計劃用款和還本付息。

2、未經乙方同意改變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事項。

(二)根據違約情況,乙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對違約部分貸款加收最高不超過罰息。

2、採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費用。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共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借款人(甲方):(蓋章)

貸款人(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xx年xx月xx日

個人借款合同補充協議書 篇19

甲方(貸方):_____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方):_____機構編碼: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借款協議:

第一條、借款金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元人民幣整。

第二條、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借款利息及其支付方式

1、利息以借款本金為基數,按日萬分之_____計算。

2、利息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五條、還款方式

1、乙方應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返還借款本金,利息部分按第三條約定方式返還。或者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提供給乙方合同約定的借款數額。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3、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方式返還利息及本金。

第七條、保證條款

乙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甲方提供抵押擔保,如乙方到期不能還款,甲方可直接拍賣該抵押物並就拍賣款項享有優先受償權。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期提供借款的,按未提供部分的日萬分之____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並可要求乙方支付已使用期間的利息。

3、乙方逾期返還本息的,按應返還部分的日萬分之____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它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乙方(簽章):

代表人:_____代表人: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補充協議書 篇20

甲方(出借款人):(身份證號碼:)乙方(借款人):(身份證號碼:)

連帶責任保證人: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及連帶責任保證人在公平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願出借給乙方人民幣9伍萬元整(¥:50000。00元),借款期12個月,自20xx年5月7日至20xx年5月6日,於訂立本合同之時,由甲方給付乙方,乙方保證不用借款從事違法活動。

二、每月利息率為20‰,乙方應每三個月付清利息一次,不得拖欠。乙方保證按期歸還借款,如果不能按期歸還借款,乙方承擔甲方追討該借款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

三、本合同的債權,甲方可自由轉讓與他人,乙方不得異議。乙方償還借款的順序為先利息後本金。

四、乙方應覓連帶責任保證人叁名,確保本合同的履行。連帶責任保證人願與乙方負連帶返還本金、利息和追討該借款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的責任,並拋棄先訴抗辯權。

五、甲乙雙方及連帶責任保證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即表示充分理解並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

甲方:乙方:

連帶責任保證人:簽訂合同日期:二〇XX年五月二日

個人借款合同補充協議書 篇21

出借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甲、乙雙方是在平等、自願、友好地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了以下協議: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 元整。

二、借款期限為 _____年,從_____ 年 _____月_____ 日起至_____ 年_____ 月 _____日止。

三、借款期限屆滿,乙方保證馬上返還全部借款,否則,願意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四、甲方在本協議書籤訂後二日內將借款交付乙方。

五、甲方未按時將款交付乙方或者乙方未按時還款,違約方應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自甲、乙雙方簽名並加蓋公章(是單位的加蓋公章)之日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 方: 乙方:

簽訂∶ 年 月 日

個人借款合同補充協議書 篇22

甲方(貸方):

乙方(借方):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借款協議:

第一條借款金額__________________(大寫)元人民幣整。

第二條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借款利息及其支付方式

1、利息以借款本金為基數,按日萬分之_____計算。

2、利息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日。

第五條還款方式

1、乙方應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返還借款本金,利息部分按第三條約定方式返還。

第六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提供給乙方合同約定的借款數額。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3、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方式返還利息及本金。

第七條保證條款

乙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甲方提供抵押擔保,如乙方到期不能還款,甲方可直接拍賣該抵押物並就拍賣款項享有優先受償權。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期提供借款的,按未提供部分的日萬分之____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並可要求乙方支付已使用期間的利息。

3、乙方逾期返還本息的,按應返還部分的日萬分之____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補充協議書 篇23

貸款方:

借款方:

保證方:

借款方為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並聘請作為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准,經三方(或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種類

第二條借款用途

第三條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元整。

第四條借款利率借款利息為千分之,利隨本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五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年零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貸款期限 貸款時間貸款金額

第一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月底前 元

2、還款分期如下:

歸還期限 還款時間 還款金額 還款時的利率

第一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月底前 元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

2、還款方式:

第七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品由貸款方退還給借款方。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貸方追償的權利,借貸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6、由於經營管理不善而關閉、破產,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的,在處理財產時,除了按國家規定用於人員工資和必要的維護費用時,應優先償還貸款。由於上級主管部門決定關、停、並、轉或撤消工程建設等設施,或者由於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經向貸款方申請,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並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情節嚴重的,在一定時期內,銀行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加減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銀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為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條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條例》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報送等有關單位(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公章)

代表人:(蓋章)

地址:

電話號碼:

借款方:(公章)

代表人:(蓋章)

地址:

銀行帳户:

電話號碼:

保證方:(公章)

代表人:(公章)

地址:

銀行帳户:

電話號碼:

個人借款合同補充協議書 篇24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於 ____年 ____月 ____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

還款日期: ____年 ____月 ____日。 還款方式:現金/__________支付。 違約責任:

1、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從到期日起付日息1% .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提交__________人民法院。 本合同自 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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