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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工程開票協議書(通用14篇)

建築工程開票協議書(通用14篇)

建築工程開票協議書 篇1

買方:

建築工程開票協議書(通用14篇)

賣方:

買賣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 之 (合同編號:_ __)(以下簡稱原合同)。經買賣雙方友好協商,現就增值税專用發票有關事項,訂立本補充協議。

一、合同價款:原合同價為:人民幣 (¥ 元),上述價款均為含税價。

二、貨款支付類型:分期付款,付款具體以貨物送達後,買方簽收及原合同約定為準。

三、貨款支付方式:銀行轉賬

四、付款時間:賣方送達增值税專用發票給買方後的15個工作日內。

五、發票類型為:增值税專用發票,其中發票税率 17 % 。

六、發票開具時間:買方確認付款前的5個工作日內。

七、提供增值税發票時間:賣方開出增值税專用發票後的3個工作日內送達買方財務部。

八、買賣雙方開票信息:詳見下表,增值税發票信息必須與下表一致,否則為不合規發票。

合同雙方買方賣方單位名稱(全稱)納税人性質單位納税人識別號單位公司註冊地址單位聯繫人聯繫方式身份證號碼銀行開户行帳號注:取得增值税專用發票後應保持平整,不得折壓和出現污點。

九、付款條件:

①買方支付的前提是收到建設單位相應的工程款。由於建設單位工程款支付不及時造成的本工程採購貨款支付不到位,賣方應積極配合買方向建設單位追收工程款,並應充分理解和不追究買方任何經濟、法律責任,不提起訴訟。

②按國家針對增值税的四流合一(合同流、物流、發票流、資金流)徵管稽查體系要求,賣方在向買方申請付款前,須向買方提供實際貨物交付的物流單據,且物流單據的貨物名稱與累計數量總額與發票一致,發票信息中的收付款單位與合同一致,發票金額與物流單據的貨物金額一致,資金流向與合同、發票信息一致。具備上述條件後,買方才可付款,賣方無異議。

十、其他約定:

①賣方如不能按合同約定時間向買方開具兼提供增值税專用發票的,賣方向買方支付等同發票税額的違約金。

②賣方因增值税專用發票逾期等原因送達買方,若導致買方不能及時足額抵扣進項税,賣方向買方賠償損失。

③賣方開具的增值税發票不規範,不合法或涉嫌虛開,除要承擔賠償買方損失責任外,賣方仍需履行向買方開具規範、合法可抵扣進項税的增值税專用發票,買方保留追究的權力。

④賣方的發票作廢前須提前書面通知買方,否則除要承擔賠償買方損失責任外,還要承擔税局處罰的1.5倍款項,買方保留追究的權力。

⑤賣方聲明並承諾原合同中發往買方的貨物的發貨人是賣方的長期合作的貨源供應商。

十一、本協議作為原合同的補充,與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與原合同不一致的,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十二、本協議正本一式肆份,買方執叁份,賣方執壹份。本協議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買方(公章):

簽約代表:

日期:

賣方(公章):

簽約代表:

日期:

建築工程開票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甲方______施工事宜,達成如下一致:

一、乙方為甲方的建築工程進行施工

二、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

3、工程施工範圍:

三、工程價格:

自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具備開工條件後開工並連續施工至工______月______日。

四、工程款的支付時間、方式:工程完成前付清工程款的-----%,尾款------年---月----日內結清。

五、乙方按照國家現行施工及驗收規範進行施工,負責保證工程質量,並按合同約定時間開工,按正常工期完成施工。

六、甲方負責辦理----------或提供些---------。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時開工,由此產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工程施工期間,甲方所有---------------提供給乙方使用,但因乙方操作不當導致的損壞由乙方自行負責並-------。

八、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後以書面形式確定。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發包方,甲方: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

建築工程開票協議書 篇3

發包人:江蘇XX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  乙方承包甲方位於____縣海洋____區匯聯鋁業回填土方工程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工程名稱  江蘇XX公司工地工程項目之土方回填工程  

二、承包方式及範圍  

1、包工包料、包機械、包質量、保安全、包文明施工  

2、乙方提供土方(小塊風化石)、運輸(自卸車)、推土機  到甲方工地回填,甲方提供的回填區域:匯聯廠房長300 寬  

三、合同工期  整個項目土方回填總工期共月至________年月____日止(包括法定節假日),如遇大雨等人力不  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工期順延。  

四、回填土方質量要求  

1、土料:小塊風化石  

2、 回填土方中的風化石塊直徑不宜大於釐米,大於  釐米的風化石塊量不得大於土方總量的千分之零點五。  

3、回填土方必須經推土機平整壓實,土質及回填質量應得  到甲方認可。  

五、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1、承包單價元 3(含税價),綜合報價包含土方工料費、運輸費及按要求回填平整壓實的費用,運輸距離不作為承包價格的計量因素。  

2、工程價款支付:工程期間甲方無需付款,為乙方全墊資,工程完成經甲方驗收合格後  

六、施工要求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指定地點回填,回填土方質量必須經過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認可方可回填,並須保證土方運輸的連續性。  

2、在回填過程中,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監督和檢查。  

3、安全文明施工:乙方應對其現場操作人員做好安全教育工作,並配齊全套勞動保護用品。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人員傷亡(含第三者)或甲方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七、違約  

1、合同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單方面終止合同,均屬單方違約,毀約方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回填地坪後的絕對標高應達到甲方要求,若達不到甲方要求的回填高度,甲方按實量給予扣減。  

3、乙方應按期完工,每延遲一天,付合同總價款5%違約金。  

八、爭議  如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縣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付清後失效。  甲方:江蘇XX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電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開票協議書 篇4

國際土木建築工程合同

僱主: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工

程項目及相關文件:_______

上述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部分 共同條件

定義與解釋

定義

第一條 本合同(按下文規定的定義)中的下列詞和用語,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此處為其所規定的含義:

(1)“僱主”是指合同條件第二部分中指明的已就工程的建築、安裝或交付進行招標並將僱用承包人的一方以及僱主名下的合法繼續人,但不包括(經承包人同意者除外)僱主的任何受讓人。

(2)“承包人”是指其投標已被僱主接受的個人或多人、商號或公司,幷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繼承人和經許可的受讓人。

(3)“工程師”是指第二部分中指定的工程師,或由僱主隨時指派並書面通知承包人要為本合同的目的替代上述指定的工程師以工程師身份行事的工程師。

(4)“工程師的代表”是指駐工地工程師或工程師的助理,或任何由僱主或工程師隨時派來履行本文件第二條所規定的職責的工程建築管理員,其職權應由工程師書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是指依照本合同應進行的工程。

(6)“合同”是指合同條件、説明書、圖紙、經標價的建築工程清單、費率與價格表(如果有的話)、投標書和合同協議。

(7)“合同價格”是指投標書所列明的,但經根據下文所載規定予以增減的金額。

(8)“施工設施”是指為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按本條下述定義)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一切設備器械或諸如此類性質的各物,但不包括打算用以構成或正在構成永久性工程組成部分的材料或其它各物。

(9)“臨時工程”是指為本工程的進行、建成或維護方面所需的所有各種臨時工程。

(10)“圖紙”是指説明書中所提到的圖紙和任何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對這類圖紙所作的修改,以及工程師隨時提供或書面認可的其它圖紙。

(11)“現場”是指要在其上、其下或其中進行本工程的土地和其它場所,以及任何由僱主為本合同的目的而連同本合同中特別指定為現場組成部分的其它場所一起提供的其他土地或場所。

(12)“經認可”是指業經書面認可,包括對先前的口頭認可所作的隨後的書面確認;而“認可”是指書面認可,包括上述情況。

單數與複數

視文中需要,僅表明單數的詞也包括複數在內,反之亦然。

頁旁小標題或註釋

這些一般條件中的頁旁小標題或註釋均不得被認為是本合同條件的組成部分,也不得作為解釋本合同條件或本合同時的考慮因素。

工程師的代表

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和權力

第二條 工程師的代表的責任是視察和監督本工程,並試驗與檢查有關本工程所要使用的材料與做工。他無權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除本文件下面或本合同其它地方另有明文規定者外,他無權命令進行任何會引起遲延的工程或指示僱主作任何額外支付,也不能對本工程作任何變更。

工程師可以隨時以書面方式把授予工程師的任何權力和授權委託給工程師的代表,並應將所有這種權力和授權的書面委託的副本提交給承包人。工程師的代表在這種委託範圍之內(但不是委託範圍之外)給予承包人的任何書面指示或認可,應如同工程師所作出的指示或認可一樣,對承包人與僱主具有約束力。但是必須以下述為條件:

1.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工作或材料未予不認可,並不損害工程師日後不認可該工作或材料並下令予以推倒、清除或拆毀的權力。

2.如果承包人對於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任何決定感到不滿意,他應有權把此問題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隨即對該決定予以確認、撤銷或更改。

轉讓與轉包

1.轉讓

第三條 承包人未經僱主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組成部分或其中的任何好處或利益(付給承包人銀行的任何根據本合同到期應付的款項不在此列)。

2.轉包

第四條 承包人不得把整個工程轉包出去。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未經工程師事先書面同意(不得無理不予同意)不得把本工程的任何組成部分轉包出去,如予同意,不得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責任或義務,承包人對任何分包人或分包人的代理人、僱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和疏忽,就如同對承包人或承包人的代理人、僱員或工人的行動、違約或疏忽一樣,應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按計件方式提供勞動力,不應認為是本條所説的轉包。

合同的範圍

第五條 本合同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還包括提供經本合同指定或從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的一切勞力、材料、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不論臨時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合同文件

6.語言

(1)制訂本合同文件所用的語言應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説明,如果本合同文件用不止一種語言寫成,則還應在第二部分中指定解釋本合同所據以為準的該種語言,即其中指定的“主要語言”。

文件互相解釋

(2)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共同條件和專用條件中的各項條款規定,應成為任何構成本合同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中各項條款規定的主導。在上述條件下,構成本合同的若干文件應視為是彼此相互解釋的,如有意義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應由工程師對之作出解釋和調處,工程師應即為此向承包人發出指示,指導應按何種方式完成該項工作。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為,遵照任何這種指示執行而為承包人帶來的任何費用,由於文件的這種意義不明確或不一致,並不在而且有理由不在承包人所預計之列,則工程師應予證明,而僱主應按可以合理負擔此項費用的金額支付這筆額外款項。

7.圖紙的保管

(1)圖紙應由工程師單獨保管,但應向承包人免費提供圖紙副本兩份。承包人如還需要更多的副本,應由承包人自費提供和製作。在本合同履行完畢時,承包人應把所有根據本合同提供的圖紙退還給工程師。

承包人應就執行根據本合同規定的工程或其它事項所進一步需要的任何圖紙或説明書,給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以適當的書面通知。

圖紙副本應有一份保存在現場

(2)上述提供給承包人圖紙副本中一份,應由承包人保存在現場,該分圖紙應供工程師、工程師的代表和經工程師書面授權的任何其它人員在一切適當時間檢查和使用。

8.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

工程師應完全有權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隨時向承包人提供為了本工程的正確和適當的進行和維護的目的而必須進一步提供的圖紙和指示,承包人應予執行並受其約束。

一般義務

9.合同協議

承包人應邀立約時,應按附件所列並視情況經過必要修改的格式簽訂合同協議(由僱主承擔費用制訂)。

10.履約保證書

如果投標書中載明,承包人承諾在需要時取得一家保險公司或銀行的擔保或是提供兩名合適而殷實的擔保人,同承包人一道負有連帶責任地向僱主承擔義務,按不超過投標金額10%的金額根據保證書的條件擔保照章履行本合同者,則該保險公司或銀行或擔保人以及該保證書,均應是須經僱主認可的,而取得這種擔保或提供這種擔保人以及所要訂立的這種保證書的費用,應統由承包人承擔,但本合同另有規定者除外。

11.現場檢查

投標書應認為是根據僱主在其為投標的目的提交給承包人的文件中所應提供的有關水文、氣候和自然條件的數據資料所制訂的。但是承包人應檢查和考察現場及其周圍環境,並應在提交投標書以前(儘可能)確實弄清現場的形狀與性質、守成本工程所必需的工作和材料的數量與性質進入現場的交通工具以及他可能需要的居住設備,總之,他應親自取得一切有關風險、意外事件和其它可能影響其投標的各種情況的必要資料(按上所述)。

投標的充分條件

不利的自然條件和人為的障礙

12.承包人應被認為在投標以前,已確實弄清他對於本工程的投標以及在標價的建築工程清單和費率與價格表(如有的話)中所列的費率與價格都是正確和充分的。此費率與價格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外,應包括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一切義務和為本工程的正確建成與維護所必需的一切事物。但是,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承包人遇到自然條件或人為的障礙,而此種條件或障礙並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承包人應立即將此書面通知工程師的代表。如果工程師認為,此種條件或人為障礙並非一個有經驗的承包人所應能合理預見的,則工程師應予證明,而僱主則應支付由於此種條件而加給承包人的額外費用,包括由於遇到此種條件或障礙而引起的以下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①遵照工程師在與此有關情況下向承包人所發出的任何指示執行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以及

②承包人在未得工程師具體指示情況下,可採取的任何經工程師認可的正當合理措施所引起的適當而合理的費用。

13.工作必須使工程師滿意

除了法律上不可能或實際上不可能以外,承包人必須嚴格按照本合同要求進行,建成和維護本工程,做到使工程師滿意,並應執行和嚴格遵循工程師對於涉及或有關本工程的任何事項(不論本合同中是否提到)所作的指示和指導。承包人只領受工程師或(在按照本文件第2條所提到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示和指導。

14.應提供的方案

在承包人的投標被接受以後,承包人如經要求應當儘快向工程師提交一份表明他所建議本工程進行的步驟次序和方法的方案,請工程師認可,並凡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出要求時,應向他們書面提供關於承包人對進行本工程以及承包人打算提供、使用或建造的(視情況而定)施工設備和臨時工程所作安排的詳細資料。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提交這種方案並經他們認可,或者向其提供這種詳細資料,不應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

15.承包人的監督權

承包人應本工程進行中,並在其後工程師認為是正當履行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承擔的義務所必需的期間,給予或提供一切必要的監督。承包人或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該認可隨時可予撤銷)一名有法定資格的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當常駐本工程,並應把他的全部時間專用於本工程的監督。如果工程師撤銷此項認可,承包人應在接到撤銷此項認可的書面通知以後,儘快(在考慮到下文所述需要替換他的情況下)將該處理人撤離現場,而且日後不得再僱用他擔任現場任何工作,並應由經工程師認可的其它代理人來替換他。這種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應代表承包人領受工程師或(在按本文件第2條規定的限制條件下)工程師的代表所作的指導和指示。

16.承包人的僱員

(1)承包人有關本工程的進行和維護應在現場提供和僱用:

僅屬具有各該行業的熟練技能與經驗的技術能手,和能對要求他們監督的工作進行適當監督的助副代理人、領班和工長,以及為本工程的正確而及時的進行和維護所必需的熟練、半熟練和非熟練工人。

(2)承包人為了或關於本工程的進行或維護而僱用的任何人員,如果工程師認為其行為不當或不稱職或玩忽職守,或者工程師另外認為僱用該人是不合需要的,工程師有權反對並要求承包人立即將該人撤離本工程,而且非經工程師書面允許,不得再僱用該人從事本工程。任何因此而撤離本工程的人員應儘快地由經工程師認可的稱職的替換人員接替。

17.工程定位

承包人應負責按工程師書面規定的原始基準點、線和高程對本工程進行準確和正確的定位,負責本工程所有各個部分的位置高程、尺寸和定線正確無誤(按上所述),並負責提供與此有關的一切必需的儀表器具和勞動力。如果在本工程進展中的任何時候,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在位置高程,尺寸或定線上出現或發生任何錯誤,承包人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應自行承擔費用糾正此種錯誤,使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滿意,除非此種錯誤是由於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書面提供的不正確的數據資料所造成的,在這種情況下,糾正此種錯誤的費用應當由僱主承擔。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對任何定位或任何線或高程所作的檢查決不應免除承包人對此項定位的準確性所承擔的責任,因此,承包人應當仔細保護和保持本工程定位中所用的一切水準基點、龍門板、標樁和其它各物。

18.鑽孔和勘探挖掘

如果在本工程進行中的任何時候,工程師要求承包人進行鑽孔或進行勘探挖掘,應以書面命令提出此項要求,而且除非建築工程清單中已列有關於這種預期的工作的臨時金額,否則應被認為是根據本文件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所命令的一項追加的要求。

19.守衞與照明

承包人在必要的時候和地方,或者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或者經合法當局提出要求時,應自行承擔費用為有關工程提供和保持全部照明、保衞、圍欄和看守,以保護本工程或保障公眾或其它人員的安全和方便。

20.對工程的照管

(1)從本工程開始到完成,承包人應承擔全部責任照管本工程及一切臨時工程,如果由於任何原因(本條第(2)款所規定的例外風險除外)使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或任何臨時工程遭受任何損壞、滅失或傷害,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予以修理和彌補,使得本工程在竣工時處於良好的狀態,並且在一切方面都符合本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師的指示。如果任何這種損壞、滅失或傷害,是由於任何例外風險引起的,承包人在經工程師要求並且符合本文件第六十五條規定的情況下,應予以修理和彌補,如上所述,其費用則由僱主承擔。承包人還應對他在為了履行本文件第四十九條規定的義務而進行的任何作業過程中所引起的對本工程的任何損害負責。

例外風險

“例外風險”有:戰爭、戰爭行動(不論是否已經宣戰)、入侵、外國敵人的行動、判亂、革命、暴動或者軍事政變或篡權、內戰或(非承包人自己的僱員之間的)動亂、騷動或騷擾,或者是僱主使用或佔有已經對之出具竣工證書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或者是完全由於工程師對本工程的設計所造成的起因,或者是由於並非承包人方面的合理預見性和能力所能預見或合理預防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所造成的(所有這些,在此都統稱為“例外風險”)。

21.工程的保險等

承包人在其根據本文件第20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不受限制的情況下,應以僱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義對他根據本合同條款應予負責的由於任何原因(非例外風險)所引起的一切滅失或損壞按下述方式投保,使僱主和承包人得到保險的範圍包括本工程施工期間,也包括維護期間由於維護期開始以前所發生的原因而引起的滅失或損壞以及承包人在為了履行其根據本文件第49條所承擔的義務而進行任何作業的過程中所引起的任何滅失或損壞:

(1)對本工程和臨時工程按隨時所進行的這種工程的全部價值保險。

(2)對材料、施工設備和承包人運至現場的其它各物,按這處材料、施工設備和其它各物的全部價值保險。

這種保險應按僱主認可的條件(不得無理拒絕認可)向保險人投保,承包人凡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保險單和支付本期保險費的收據。但是,在承包人上述義務與責任不受限制的情況下,本條所載任何規定都不得使承包人有責任對需要修理和重建任何所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工程投保。

22.對人身和財產的損害

(1)承包人(除説明書另有規定者外)應就由於本工程的施工和維護而可能引起的一切損失和對任何人身或任何財產所受傷害或損害(並非承租人或佔用人所遭受的對現場的土地或莊稼的表面或其它損害)的權利主張,並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給僱主以補償。但是,此處的任何規定都不得被認為使承包人應有責任就對下列情況的任何補償或損害賠償費給僱主以補償:

①土地由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永久使用或佔用或者(除下文規定者外)遭受如上所述的表面或其它損害;

②僱主在任何土地上或其下或其中對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進行施工的權利;

③由於按照本合同進行本工程施工而不可避免地造成對照明、空中航線或水路或其它地役權或準地役權等任何權利的臨時或永久性妨礙;

④由於僱主、僱主的代理人或僱員或其它承包人(非本承包人所僱用的)在本合同期間的任何行為或疏忽所造成的對人身或財產的傷害或損害,或者與此有關的任何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

但是還必須規定:為了本條的目的,“現場”一詞應認為只限於説明書中規定的或圖紙上表明的其中土地和莊稼由於進行本工程而將不可避免地受到妨礙或損害的範圍。

23.由僱主給以賠償

(2)僱主應就有關本條第(1)款限制性條款中所提到的事項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失,並給承包人以補償。

第三方保險

(1)承包人在開始進行本工程之前,(但在不限制其根據本文件第二十二條所承擔的義務與責任的情況下)應為防止並非由於本文件第二十二(1)條限制性條款中提到的事項所引起的、在進行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對任何財產(包括僱主的財產)或對任何人身(包括僱主的任何僱員)的任何損害、滅失或傷害進行保險。

第三方保險的最低金額

(2)此項保險應按僱主認可的條件(不得無理拒絕認可)並應至少按投標書中所列金額,向保險人投保、承包人凡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保險單和支付本工期保險費的收據。

24.工人遭受工作事故

(1)對於由於承包人或任何分包人所僱用的任何工人或其它人員遭受任何工傷事故而應依法支付的任何損害賠償費或補償,除了由於僱主、僱主的代理人或僱員的任何行為或違約所造成的工傷事故者外,僱主均不應承擔責任,而承包人應就所有這種損害賠償費和補償(上述例外情況除外)並就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各項費用和開支、給僱主以補償。

為工人遭受工傷事故保險

(2)承包人應把此項賠償責任向經僱主認可的(不得無理拒絕認可)保險人投保,並應在他僱用任何人員在本工程工作的全部期間繼續此項保險,如經要求,應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該保險單和支付本期保險費的收據。但是,對於任何分包人所僱用的任何人員,如果分包人已就對這些人員的賠償責任,按照使僱主能根據保險單得到補償方式進行保險,則承包人根據本款承擔的進行上述保險的義務應屬已經履行,但承包人應要求該分包人凡經要求向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出示此項保險單和支付本期保險費的收據。

25.對承包人沒有投保的補救辦法

如果承包人未就本文件第21、23和24條中提到的各項保險或根據本合同條款應由他投保的任何其它項保險進行保險和使之保持有效,則在這種情況下,僱主可以就任何此類保險項目投保和使之保持有效,並支付為此目的所必需的保險費,並隨時從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上述僱主所支付的金額,或以此作為到期債務向承包人索還。

26.發通知和付費

承包人應按有關進行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的任何國家的或州的法規法令或其它法律或者任何地方當局或其它合法當局的規章條例或細則的要求並按其財產或權利在任何方面受到或可能受到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影響的一切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則和規章條例的要求,發出一切應發的通知和支付一切應付的費用。

遵守法規、規章等

承包人應在各個方面遵守可適用於本工程或任何臨時工程的任何上述法規、法令或法律或者任何地方當局或其它合法當局的規章條例或細則的規定,以及遵守上述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則和規章條例,並就對於違反任何此類法規、法令和法律、規章條例或細則的一切罰款和各種賠償責任,給僱主以補償。但是,凡經工程師證明為正當應付並由承包人支付的關於此類費用的一切款項,應由僱主付還給承包人。

27.化石等

在本工程現場發現的一切化石、硬幣、有價值的物品或文物和建築物以及其它在地質學或考古學方面有價值的遺物或物品,應在僱主與承包人之間認為是僱主的絕對財產,承包人應採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他的工人或任何其它人員移動或損壞任何這種物品,並應在這種物品發現之時和移動之前立即將此項發現通知工程師的代表,並按工程師的代表的指示處理這種物品,其費用由僱主負擔。

28.專利權和使用費

承包人應就對於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所使用的任何施工設備、機器、工作或材料侵犯任何專利權、設計、商標或稱或其它受保護權處提出的一切權利主張和訴訟,並就任何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僱主免受損害並給僱主以補償。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為取得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所需要的石頭、沙子、礫石、泥土或其它材料支付一切噸位税和其它使用費、租金,以及其它付款或補償(如果有的話)。

29.妨礙交通和毗鄰的財產

為進行本工程和任何臨時工程施工所必需的一切作業,應在遵照本合同的要求所允許的範圍內進行,以免不必要地或不適當地妨礙公眾方便或妨礙進入和使用公、私道路和人行道或不論僱主或任何其它人員擁有的財產,承包人應就由於或有關任何這種只要是承包人應對之承擔責任的事項所引起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保障僱主免受損害,並給僱主以補償。

30.臨時運輸

(1)承包人應採取一切合理措施防止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的任何運輸損壞或傷害連接現場的或在通往現場途中的任何公路或橋樑,尤其應選擇路線,選擇和使用車輛並限制和分配裝載量,以便儘可能合理地限制這種由於把設備和材料運出入現場而不可避免地產生的臨時運輸,並使該公路和橋樑不致遭受不必要的損壞或傷害。

特殊的負載

(2)如果承包人認為有必要搬運一車或數車施工設備機械或預製件或工作部件經過部分公路或橋樑,而這種搬動很可能會損壞公路或橋樑,除非對公路或橋樑進行特別保護或加固,則承包人應在這種載運車輛開上公路或橋樑以前,把要載運的重量和其它細則以及他對保護或加固上述公路或橋樑的建議,通知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如果工程師在接到此項通知後十四天內沒有以相反通知指出此項保護或加固是不必要的,則承包人就可以實行此項建議或工程師對此所提出的修改,並且,除非上述保護或加固所必需的各項工作已列入承包人所提出的供定價的建築工程清單,否則其費用或開支應由僱主付給承包人。

對臨時運輸索賠要求的處理

(3)如果在本工程進行期間或在其後的任何時間,承包人收到由於進行本工程而引起的有關對公路或橋樑的損壞和傷害的任何索賠要求,應當立即將此報告工程師,其後,僱主應就此項索賠要求談判解決辦法並支付一切應付款項,並應就此和與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給承包人以補償。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為任何這種索賠要求或其中的一部分是由於承包人方面沒有遵守和履行其根據本條第(1)和(2)款所承擔的義務而造成的,則經工程師證明由於承包人沒有遵守或履行上述義務而所應賠償的金額,應由承包人付給僱主。

水路運輸

(4)如果由於本工程的性質,要求承包人採用水路運輸,本條上述各項規定應解釋為:“公路”包括水閘、碼頭、防波堤或與水路有聯繫的其它建築物,而“車輛”則包括船隻,並應具有相應效力。

31.給予其他承包人的機會

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的要求,為僱主所僱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併為僱主和任何其他合法當局所僱用的在現場上或現場附近進行任何未包括在本合同之內的工作或執行僱主簽訂的任何有關或附屬於本工程的合同的工人,提供進行其工作的一切合理機會。但是,如果承包人應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的書面請求,向任何這種其他承包人或僱主或任何這種當局提供由承包人負責維護的任何公路或道路,或允許他們使用現場上的承包人的腳手架或其它設備,或向他們提供任何性質的其它服務,則僱主應就這種使用或服務按工程師認為合理的金額支付給承包人。

32.設備、材料和勞動力的供應

除另有規定者外,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供應和提供一切施工設備、臨時工程、臨時和永久性工程所用的材料、勞動力(包括其監督)、往來現場和在本工程內和周圍的運輸,以及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需要的各類其它物品。   33.竣工現場的清理

在本工程竣工時,承包人應從現場清除或撤離一切施工設備、剩餘物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使整個現場和工程清潔並處於良好狀況,使工程師滿意。

勞動力

34.勞動力的僱用

(1)承包人應自行安排僱用一切當地的或外地的勞動力,除本合同另有規定者,並安排其交通、住宿、膳食和付給工資。

供水

(2)承包人應在合理可行情況下,根據當地條件,對現場供應充足的飲用水和其它用水供承包人的職員及工人們使用,使工程師的代表感到滿意。

酒類或藥物

(3)承包人不得違反現行的法規法令和政府規章或命令而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以其它方式處理任何酒類或藥物,或允許或容忍其分包人、代理人或僱員進口、出售、贈送、實物交易或處理這類物品。

武器和彈藥

(4)承包人不得同任何人員交換任何武器或任何種彈藥或作其它的處理,或允許或容忍上述這種交換或處理。

節日和宗教習慣

(5)承包人對待他所僱用的一切工人,應適當尊重一切公認的休息節日和宗教方面或其它方面的習慣。

流行病

(6)如果發生任何流行病,承包人應遵守和執行政府或當地醫療衞生當局為處理和撲滅此種疾病而制定的條例、命令和要求。

妨害治安行為等

(7)承包人應隨時採取一切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僱員出現任何非法的動亂或妨害治安行為,以維持治安和保護本工程鄰近的人員和財產免遭上述動亂或行為的妨害。

分包人遵守事項

(8)承包人應對其分包人遵守上述各項規定承擔責任。

(9)任何有關工人和工資的其它條件,應視需要如第二部分第三十四條第(9)(10)等款所列。

35.關於工人等情況的申報

承包人如經工程師要求:應按工程師規定的格式和間隔時間向工程師的代表或其辦事處提交詳細報告書,説明承包人各個時候在現場上僱用的管理人員和各級工人的數目,以及工程師的代表要求有關施工設備的資料。

材料與做工

36.材料與做工的質量和試驗

(1)一切材料和做工均應屬於合同規定的各該種類並符合工程師的指示,並應不時接受工程師在製造或製作地點或在現場或在所有任何這類地點指導進行的試驗。承包人應提供為檢查、測量和試驗任何工作及所用的任何材料的質量、重量或數量所通常需要的協助、儀器、機械、勞力和材料,並應按工程師的選擇和要求,在把材料投入本工程以前,提供材料的樣品供試驗。

樣品費用

(2)如果説明書或建築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提供樣品,則全部樣品的提供應由承包人自行承擔費用,否則應由僱主承擔費用。

試驗費用

(3)進行任何試驗的費用,如果説明書或建築工程清單中明確意指或規定進行這種試驗,並且(在僅僅做負荷試驗或者為了確定任何完成的或部分完成的工作的設計是否適合於旨在達到的目的而做試驗的情況下)這種試驗在説明書或建築工程清單中已詳細列出,足以使承包人能在其投標中予以定價或估算在內,則應由承包人負擔。

未規定的試驗等的費用

(4)如果工程師命令進行的任何試驗,屬於下列情況之一者:

①並非意指或規定進行的試驗,或

②(在上述情況下)未詳細列出的試驗,或

③雖意指或規定進行,但工程師命令,要由一名獨立的人員在除了現場或受試驗材料的製造或製作地點以外的任何地點進行試驗。

如果試驗結果表明,該做工或材料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工程師的指示,則此項試驗費用應由承包人負擔,否則由僱主負擔。

37.進入現場

工程師和他所授權的任何人應能隨時進入本工程和現場,以及進入正在為本工程進行工作或提供材料、製成品或機械的一切車間和地方,承包人應為他們進入這些地方或獲得進入的權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協助。

38.在覆蓋以前對工程的檢查

(1)任何工作未經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認可不得予以覆蓋或置於視線之外,承包人應提供充分機會由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檢查和測量任何將要覆蓋或置於視線之外的工作,並在永久性工程就位以前檢查其基礎。承包人應在任何這種工程或基礎準備就緒或即將準備就緒以供檢查時,及時通知工程師的代表,而工程師的代表除非認為此項檢查沒有必要並相應通知承包人,否則應為檢查和測量該工程或檢查該基礎的目的而出席,不得無理拖延。

移動覆蓋物和打開

(2)承包人應按工程師不時作出的指示,將本工程任何部分移去覆蓋物或從中打開,並應使各該部分恢復原狀和修補好,使工程師滿意。如果任何各該部分是在依照本條第(1)款的要求執行後予以覆蓋或置於視線之外的,並經認為是按照本合同進行的,則將其移去覆蓋物、從中打開、恢復原狀和修補等各項費用均應由僱主負擔,但在任何其它情況下,所有上述各項費用均應由承包人負擔,並應由僱主向承包人索還或可由僱主從任何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予以扣除。

39.清除不適當的工作和材料

(1)工程師在本工程進行過程中應有權隨時發出書面命令:

①在該命令規定的時間內從現場清除工程師認為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材料。

②代之以適當的和合適的材料,並

③拆除工程師認為其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任何工程,並按要求重建(不管其以前的任何試驗或中期付款)。

承包人違約

(2)如果承包人拖欠不執行上述命令,僱主有權僱用其他人員進行此項工作並付給工資,由此產生的或伴隨而來的一切費用開支均應由承包人負擔,並應由僱主向承包人索還或可由僱主從任何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予以扣除。

40.工程暫停

(1)承包人應在接到工程師的書面命令時,按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時間和方式,暫停進行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並應在暫停時間,在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情況下適當地保護本工程並保證其安全。承包人在根據本條規定執行工程師的指示方面所招致的額外費用,包括所有現場應支付的日常工資、薪水、設備的折舊和保養、現場的雜費和本合同的一般管理費,均應由僱主負擔和支付,除非這種暫停是:

①本合同另有規定者,或

②為適當進行本工程所必需者,或由於天氣條件影響本工程的安全和質量,或由於承包人方面的違約,或

③為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安全所必需者。

但是,除非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師的命令後的28天內將其索賠意向以書面通知工程師,否則承包人將無權索還任何此種額外費用。工程師應就其認為是公平合理的“索賠要求”,解決和決定應付給承包人的這種額外款項。

暫停持續超過90天

(2)如果根據工程師書面命令(本款稱之為“暫停命令”)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進展暫停一段時期或連續幾段時間總計達90天,或者如果工程師在先前已發出為期不到90天的暫停命令以後,又在這一暫停期限屆滿時起不到90天以內,再次發出不論是關於整個工程的或是(如果先前的暫停命令僅影響本工程的一個部分)影響或包括本工程的該一部分的暫停命令,則在上述任何情況下,承包人可以送交工程師一份書面通知,要求工程師在接到此通知後的28天內許可繼續進行已暫停進行的本工程或其中的該一部分。如果未在上述時間內給予這種許可,承包人通過再送一份書面通知,可以(但並非必須)選擇如下:如果此項暫停僅影響本程的一部分,則按根據本文件第51條的規定刪除該部分對待;如果此項暫停涉及整個工程,則按僱主放棄本合同對待。

開工時間和遲延

41.工程的開始

承包人在接到工程師有關開工的書面命令後,應在投標書指定的期限內,在現場開始本工程,並應以應有的速度進行,不得遲延,但如有工程師明文批准或命令者或完全屬於非承包人所能控制的原因者除外。

42.現場的佔用

(1)除本合同可規定應讓承包人隨時佔有的現場各部分的範圍和各該部分應向承包人提供的順序以外,在遵照本合同關於本工程進行順序的任何要求的條件下,僱主將隨着工程師發出開始本工程的書面命令,讓承包人佔有為使承包人能按照文件第14條所提到的方案(如果有的話)或者按照承包人應以書面通知向工程師提出的合理建議,開始和繼續本工程施工所需要的現場各部分,並將隨着工程的進展,隨時讓承包人佔有為使承包人能按照上述方案或建議(視情況而定)以應有的速度進行本工程施工所進一步需要的現場各部分。如果由於僱方方面沒有按照本條規定讓承包人佔有現場各部分而使承包人招致遲延或費用開支,工程師應准許延長工程完成時間,並證明他認為是公平合理的對所招致開支的償付金額,該金額應由僱主支付。

道路通行權等

(2)承包人應為取得他所需要的有關進入現場的特別或臨時的道路通行權負擔一切開支和費用。承包人還應自費提供他為本工程的目的所需要的在現場以外的任何附加設施。

43.竣工的時間

在遵照説明書中有關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應在整個工程竣工前完工的任何要求的條件下,本工程應在投標書所指定的時間內全部竣工,從投標中所指定的開工期限的最後一天起算,或根據本文件第44條允許的延長時間計算。

44.竣工期限的延長

如果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量,或可能發生的不論何種其它特殊情況,使承包人有正當權利延長竣工時間,工程師應確定這種延長時日。但是,工程師並無義務要考慮任何額外的或追加的工作或其它特殊情況,除非承包人在這種工作開始後或這種情況出現後的28天內,或其後儘快地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有關他認為自己有權延長時間的任何權利主張的充分而詳細的材料,以便當時能對該權利主張作出調查。

45.夜間或星期日不工作

在遵照本合同所載的相反規定的條件下,任何長久性工作,除下文規定者外,非經工程師的代表書面許可不得在夜間或星期日(如果當地公認休息日)或當地公認的休息日進行,為拯救人命或財產或為本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的或者是絕對必需的工作除外,在這種情況下,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的代表。但是,本條規定不適用於任何通常採用輪班制或兩班制進行的工作。

46.進度

承包人根據文件第五條所提供的全部資料、設備和工人,以及本工程進行和維護的方式、方法與速度,應是同一種類的,並應按使工程師滿意的方式進行。如果任何時候工程師認為本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進度太慢,不能保證本工程在規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工程師應將此以書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後應採取他認為必要的措施,而工程師則可同意加快進度,以便使本工程能在規定的或延長的竣工時間內完成。如果此項工作未在夜間進行,承包人應請求許可在夜間和白天一樣工作。如果得到工程師這種許可,承包人應無權因這樣而獲得任何額外支付,但是,如果這種請求遭到拒絕,而又沒有相當的、切實可行的加快工程進度的方法,則竣工的時間應延長僅由於這種拒絕所致的一段時間。進行夜間作業不得有不合理的噪音或干擾。承包人應就由於在進行作業時所產生的噪音或其它干擾而引起的損害賠償責任以及與此賠償責任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各項費用和開支,給僱主以補償。

47.對延期規定的違約償金

(1)如果承包人未能在本文件第四十三條規定的時間或延長的時間內完成本工程,承包人應向僱主支付投標中規定的金額,作為對這種違約規定的違約償金,而不作為對本工程竣工時期按本文件第43條規定的時間或延長的時間(視情況而定)所超過的每一天或不足一天的罰款。僱主在不妨礙其它補償方法的情況下可以從他手頭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扣除該項違約償金的金額,支付或扣除該違約償金均不能免除承包人完成本工程的義務,或免除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其它義務與責任。

規定的違約償金的削減

(2)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本工程中的任何一部分業經工程師按本文件第48條出具竣工證書,並已由僱主佔有或使用,則對延期規定的違約償金,有關出具該竣工證書以後的任何延遲時間應按業經證明已竣工部分的價值佔整個工程的價值的比例予以削減。

對提前竣工的獎金

(3)如果希望在本合同中規定對提前完成本工程或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支付獎金,應在第二部分第四十七(3)條中予以規定。

48.竣工證書

一俟工程師認為本工程已基本竣工並已令人滿意地通過本合同規定的最後試驗時,工程師應在接到承包人關於將在維護期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的書面保證後,對本工程出具竣工證書,本工程的維護期應從出具此項證書之日開始。但是,工程師可以在本工程全部竣工以前,對本工程的任何一部分出具這種證書,並應根據承包人的書面申請對業已竣工使工程師感到滿意而且已經為僱主佔有或使用的本工程的任何主要部分,出具這種證書。當給予本工程的一部分以這種證書時,應當認為該部分已經竣工,而且該部分的維護期應從出具這種證書之日開始。但是,按上述規定對上述被佔有或使用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所出具的竣工證書,不得認為是證明任何需要恢復原狀的地面或表面工程的竣工,除非這種證書明確如此説明。

維護和缺陷

49.“維護期”的定義

(1)本條件中,“維護期”一詞應指投標中指定的維護期限,從工程師按照本文件第48條證明本工程竣工之日起計算,或者如果工程師根據第四十八條出具不止一份證書時,則從各該證書出具之日起分別計算,而與維護期有關的“本工程”一詞則應作相應的解釋。

進行修理工作等

(2)為了使本工程在維護期滿之時或期滿之後儘快交付給僱主時,處於維護期開始時的同樣完好狀態(正常的磨損除外)使工程師感到滿意,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在維護期間或在維護期滿後14天內根據工程師或以工程師外義在維護期滿之前所進行檢驗的結果可能以書面向承包人提出的要求,對缺陷、不完善之處、收縮或其它缺點進行修理、改正、重建、矯正和彌補等一切工作。

進行修理工作等的費用

(3)如果工程師認為之所以需要進行這種修理工作是由於使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的規定,或者由於承包人方面忽視或沒有遵照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明示或默示的義務所致,則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進行所有這種修理工作。如果工程師認為之所以必需進行修理是由於任何其它原因,則應作為追加工作確定這種修理工作的價值並予以付款。

對承包人不進行要求他做的工作的補救辦法

(4)如果承包人不進行上述工程師要求他做的任何工作,僱主有權用他自己的工人或請其它承包人進行此項工作,如果此項工作是屬於承包人應自行承擔費用進行的工作,僱主應有權向承包人索回此項費用,或可從任何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此項費用。

50.承包人進行調查

承包人如經工程師書面要求,應根據工程師的指示,調查造成任何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的原因。如果此種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不是屬於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應予負責之列者,承包人在上述調查中所進行的工作的費用應由僱主承擔。但是,如果此種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是屬於上述承包人應予負責之列者,進行上述調查工作的費用應由承包人承擔,在這種情況下,承包人應按照本文件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自行承擔費用對此種缺陷、不完善之處或缺點進行修理、矯正和補救。

修改、增補與刪除

51.變動

(1)工程師應對於本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的形狀、質量或數量作出他認為可能是必要的變動,並且為此目的或由於任何其它原因,他如認為可取,應有權命令承包人去做下列任何一項,而承包人應照辦:

①增加或減少本合同所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數量,

②刪除任何此類工作,

③改變任何此類工作的性質或質量或種類,

④改變本工程任何部分的高程、線、方位和大小,

⑤進行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任何種類的追加工作,所有這種變動決不應使本合同無效,但是所有這些變動的價值(如果有的話)在確定本合同價格的金額時,應予以考慮。

有關各項變動的命令應是書面的

(2)承包人沒有工程師的書面命令,不得作任何變動。但是,如果當任何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並非由於根據本條發出命令的結果,而是由於其數量超過或不足建築工程清單所規定的數量,則對這種工作數量的增加或減少不應要求有任何書面命令。但是,又如果由於任何原因工程師認為任何這種命令以口頭方式發出是可取的,承包人應遵照執行這種命令,而工程師不論在該命令執行之前或之後對這種口頭命令所作的任何書面確認,均應認為是屬於本條所指的書面命令。但是,又如果承包人就工程師的任何口頭命令,向工程師作出書面確認,而此項確認未遭工程師的書面否認,則此項確認即應認為是工程師的書面命令。

52.變動的估價

(1)工程師應就其命令進行的任何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或刪除的工作確定他認為應對投標中指定的金額予以增加或減去的金額(如果有的話)。所有這些工作均應按工程師如果認為適用的本合同所規定的費率估價。如果本合同沒有載明任何適用於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費率,則應由工程師與承包人商定合適的價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確定他認為合理而適當的價格。

工程師確定費率的權力

(2)但是,如果任何刪除或增加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都同整個合同工程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的性質或工作量有關,工程師認為由於這種刪除或增加,使本合同對本工程任何項目所規定的費率或價格變得不合理或不適用,則應由工程師和承包人商定一個合適的費率或價格。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各種情況之後另外確定他認為合理適當的費率或價格。

但是還必須規定,除非在該命令發出之日以後(而在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的情況下,則在此項工作開始之前或在其後)已儘快地發出書面通知:

①由承包人通知工程師關於他要求額外付款或變動費率的意圖,或

②由工程師通知承包人關於他準備視情況變動費率或價格的意見,否則就不得按本條第(1)款增加本合同的價格,或按本條第(2)款變動費率或價格。

變動超過15%

(3)如果在本工程全部竣工時,發現各項變動(由於任何有關改變材料和(或)勞動力價格的條款所引起者除外)的最後結果,較投標所指定的金額增加或減少15%以上,則本合同價格的金額應按工程師和承包人雙方商定的金額進行修正。如果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應由工程師在考慮到一切實質性的和有關的因素(包括承包人的雜費和管理費)之後,確定在他認為是合理而適當的金額。

計日工作

(4)工程師如果認為有必要或合乎需要時,可以書面命令任何增加的或替代的工作均應按計日工作進行。這樣,對這種工作應根據建築工程清單內的計日工作表所規定的條件和承包人在其投標中確定的費率與價格支付承包人。

承包人應向工程師提供必要的收據或其它憑證以證明所付金額,並應在定購物料以前先把關於該物料的報價單提請工程師認可。

對於所有按計日工作進行的工作,承包人應在此種工作持續進行期間,每天向工程師的代表提交此種工作所僱用的全部工人的姓名、工種和時間的準確清單一式兩份,以及列明此種工作所用的全部物料與設備(已按照本文件上面提到的表計入百分比增加的設備除外)的品名及數量的報表也一式兩份。每份清單和報表如果或經認為正確無誤,其中一份將由工程師的代表簽字後退還承包人。每個月終,承包人應向工程師的代表提交一份關於所使用的勞動力、材料和設備(上述例外除外)的價格報表,這種清單和報表如果沒有全部和準時提交,承包人就無權得到任何支付。但是如果工程師認為由於任何原因,要承包人按上述規定送交這種清單或報表並非切實可行的,則工程師應有權批准對此種工作按計日工作(在對此種工作所用的時間和設備及材料感到滿意時)或是按他認為是公平合理的價格付款。

權利主張

(5)承包人應每月一次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一份賬目單,詳細列舉(儘可能詳盡)承包人認為自己有權提出的對任何增加的費用的各項權利主張,以及承包人根據工程師的命令已在當月進行的一切額外的或增加的工作。凡沒有列入此項詳細賬目單內的對任何這類工作索取償付的要求,將一概不予考慮。但是儘管承包人沒有遵守此項條件,如果他已在儘早的時機,通知工程師關於他打算就這類工作提出權利主張,則工程師仍有權批准對任何這類工作付款。

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

53.本工程專用的設備等

(1)承包人所提供的一切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一經攜入現場就應當認為是專供本工程的施工和建成之用未經工程師的書面同意(不得無理拒絕同意),承包人不得將其或其中的任何一部分移走(為了將其從現場的某部分移至另一部分者除外)。

設備的撤離等

(2)在本工程竣工時,承包人應把他所提供的留在現場的所有上述施工設備和臨時工程以及任何未使用的材料撤離現場。

僱主對設備等損壞不承擔責任

(3)除本文件第20條和第65條有規定者外,僱主在任何時候對上述任何施工設備、臨時工程或材料所受的損失或傷害概不負責。

設備的再輸出

(4)對於承包人為本工程的目的而輸入的任何施工設備,在按上述規定撤離現場後,僱主將在有需要的情況下協助承包人就承包人再輸出這種施工設備獲得必要的政府的批准同意。

海關放行

(5)僱主在需要時將協助承包人就本工程所必需的施工設備、材料和其它各物取得海關的放行。

(6)任何涉及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的其它條件,包括有關支付或減免關税或其它進口税、港口費、碼頭費、卸貨費、引水費和任何其它費用或應付款的各項條件,視需要在第二部分第53條第(6)、(7)等項中予以規定。

54.對材料等的認可不得是默示的

本文件第53條的實施,不得被認為是默示工程師對其中所提到的材料或其它事項的任何認可,也不得妨礙工程師在任何時候拒絕任何這種材料。

測量

55.數量

建築工程清單中所列出的數量是對工作的估計數量,不能作為承包人為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義務時應進行的本工程的實際的和準確的數量。

56.應予測量的工程

除另有規定者外,工程師應按照本合同通過測量查明和確定按本合同完成的工作的價值。當工程師要求對本工程的任何部分進行測量時,他應通知承包人的指定代理人或代表,承包人應立即參加或派一名職稱的代理人協助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進行此項測量,並應提供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所要求的一切詳細資料。如果承包人不參加或者忽略或遺漏派代理人蔘加,則由工程師所作的或認可的測量應被認為是對工作的正確的測量。為了測量要用記錄和圖紙進行測量的長久性工作的目的,工程師的代表應對這種工作逐月作出記錄和圖紙,承包人在得到書面邀請參加檢查時,應在14天內參加與工程師的代表一道檢查並同意這些記錄和圖紙,並應在業經同意的記錄和圖紙上簽字,如果承包人不參加檢查和同意任何這種記錄和圖紙,則這些記錄和圖紙就應被認為是正確的。如果承包人在檢查這些記錄和圖紙以後,同意這些記錄和圖紙或同意後不在其上簽字,除非承包人在進行此項檢查後的14天內向工程師的代表遞交書面通知,提出他聲稱這些記錄和圖紙是不正確的各個方面,請工程師決定,否則這些記錄和圖紙仍應被認為是正確的。

57.測量方法

除本合同另有特別説明或規定者外,不論任何一般的或當地的習慣,本工程仍應測量淨值。

臨時金額和直接成本金額

58.各項臨時金額

(1)在建築工程清單中(不論是在簽訂本合同時未作詳細規定而應由承包人進行的工作,還是應由按下文規定的指定的分包人進行的工作)列出的每一項臨時金額(非根據本條第(2)款規定的直接成本價格)連同承包人已經計入此項金額的費用和利潤(如果有的話)均應從本合同價格中予以扣除,並應代之以下列各項計入本合同價格;①與該臨時金額有關的工作系經工程師命令並由承包人進行的情況下,對這樣進行的工作按本文件第52條所估定的價值。②與該臨時金額有關的工作系經工程師命令並由指定的分包人(定義見下文)進行的情況下,承包人按工程師的指示所實際支付給該分包人的金額(但是必須遵照本條第(5)款的規定),以及(如果承包人已把關於費用和利潤的任何金額計入與該工作有關的臨時金額)一項金額其所佔實際支付金額的比例與上述費用和利潤占上述臨時金額的比例相同者。

直接成本項目

(2)建築工程清單中的每一項金額其中包括(佔該金額的全部或部分)應為本工程提供的或用於本工程的貨物或材料的直接成本價格者,應由以承包人根據工程師的指示為該貨物或材料所支付的實際價格(但是必須遵照本條第(2)款的規定)代替直接成本價格而變動,同時本合同價格則應按照建築工程清單中的金額由於此種代替所增加或減少的金額而予以增減(視情況而定)。對於列入直接成本價格的關於勞動力的任何金額,不得由於上述實際價格高於或低於直接成本價格而變動。但是,對於所有其它費用和利潤,則應按照根據建築工程清單中所規定的有關直接成本的該一具體項目的百分比或者(如果無此種百分比時)根據承包人列入投標書作為調整直接成本金額的百分比而得出的金額,予以增加或減少(視情況而定)。

臨時和應急項目的使用

(3)在建築工程清單中所列的各項經規定為臨時或應急的款項,只能憑工程師的指示和決定動用。如果該款項全部或部分未經動用,則應從本合同價格中減去未動用的金額。

提供證明等

(4)承包人如經工程師要求應出示全部有關臨時項目或直接成本項目開支的報價單、發票、證件以及帳目或收據。

現金折扣

(5)承包人根據本條第(1)款(1)項或第(2)款的規定,按工程師的指示付給指定的分包人(按下文定義)的任何金額,只要是在承包人收到僱主該項付款之前支付的,為了根據本條第(1)或(2)款(視情況而定)調整本合同價格的目的,應在上述承包人實際支付的金額上增加這一實際付款額的___%,而與此有關的任何現金折扣的好處,均應轉給僱主。

分包人義務的轉讓

(6)如果指定的分包人(按下文定義)已就他所進行的工程或他所供應的貨物或材料和承包人承擔任何超過本合同規定的維護期一段期間的持續義務,承包人應在維護期滿後的任何時候應僱主的請求並由僱主承擔費用把此項義務尚未屆滿期間的好處轉讓給僱主。

59.指定的分包人

(1)可能經僱主或工程師指定或選定或認可的一切專家、商人和其它人員,其所進行的任何工作或供應的任何貨物的臨時或直接成本金額已列入建築工程清單者以及根據建築工程清單或説明書的規定要求承包人把任何工作轉包給他並正在進行此種工作和供應此種貨物的一切人員,均應被認為是承包人所僱用的分包人,並在下文稱之為“指定的分包人”,但是,僱主或工程師不得要求承包人、或認為承包人有義務僱用任何不願意同承包人簽訂含有如下條款的分包合同的指定的分包人:

①指定的分包人將就作為分包合同主題的工作或貨物向承包人承擔如同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條款向僱主所承擔的同樣的義務和責任,並將就此並就凡是由此引起的或與此有關的或是由於未履行這種義務或責任所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費用和開支等,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害並給承包人以補償。

②指定的分包人將就其本人、其代理人、工人及僱員的任何疏忽,就其本人或其人員對承包人為本合同的目的所提供的施工設備或臨時工程的任何濫用,並就上述一切權利主張,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害並給承包人以補償。

對指定的分包人的支付

(2)工程師在根據本文件第六十條出具其中包括對任何指定的分包人所完成的工作或所提供的貨物付款的任何證書以前,應有權要求承包人提出適當證據證明,先前證書中所包括的對該指定的分包人的工作或貨物的一切付款(減去保留額),已由承包人如數支付或清償;如未支付或清償,除非承包人。

①以書面通知工程師,説明他有正當理由扣留或拒絕此項支付,並且

②向工程師出示適當證據,證明他已將此以書面通知該指定的分包人,否則僱主應有權根據工程師的證書把承包人未付給指定的分包人的一切款項(減去保留額)直接付給該指定的分包人,並從僱主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金額中用抵銷僱主為此所付的金額的方式予以扣除。

但是,如果按上所述工程師已經出具證書而僱主已直接付款,則工程師在再出具任何一份以承包人為受款人的證書時應從其金額中扣除上述由僱主直接支付的金額,但是不得扣留或遲延發給根據本合同的條款應當出具的證書本身。

證書和支付

60.證書和支付

(1)除另有規定者外,應按照第二部分第六十條所提出的條件,每月支付。

對施工設備和材料的預付款

(2)如果僱主應就施工設備和材料向承包人預付款,其支付和償還的條件將如第二部分第六十條所列。

用外幣支付

(3)如果進行本工程需要從本工程所在國以外的國家進口材料、設備或裝備,或者如果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須由從任何其它國家進口的勞動力來進行,或者由於任何其它情況使其有必要或有需要,則根據本合同所應支付的款項的一部分應以適當的外幣支付,各該外幣支付部分和其適用的匯率以及支付條件均應在第二部分第六十條中予以規定。

61.僅由維護證書認可

本文件第六十二條所提到的維護證書以外的任何證書都不得被認為是對任何工作或為之出具證書的其它事宜的認可,也不得作為對正當履行本合同或其中任何部分的承認或對承包人所提出的任何權利主張或要求的準確性或工程師所命令增加或變動的工作的準確性的承認,也無任何其它證書能終止或妨礙工程師的任何權力。

62.維護證書

(1)本合同應在工程師簽署並向僱主遞交維護證書,説明本工程業已竣工並使他滿意以後,才能被認為已經履行完畢。維護證書應由工程師在維護期滿(如果本工程的不同部分適用不同的維護期限,則應在最後的維護期屆滿)後28天,或在其後一俟維護期間按照本文件第四十九條和五十條所命令進行的任何工程業已完成並使工程師滿意之時發出,即使僱主在此以前已進入本工程或已佔有、運用或使用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本條仍具有充分效力。但是,不得以出具維護證書作為按照第二部分第六十條中所規定的條件向承包人支付第二部分保留金的前提條件。

僱主責任的終止

(2)僱主對由於本合同或進行本工程所引起的或與此有關的任何事宜。均不再向承包人承擔責任,除非承包人在根據本條規定的維護證書發出以前已經書面提出與之有關的權利主張。

未履行的義務

(3)即使發出維護證書,承包人和(遵照本條第(2)款的條件下)僱主對於在維護證書發出以前根據本合同條款產生的而在此項證書發出時尚未履行的任何義務的履行依然承擔責任,並且為了確定任何這類義務的性質和範圍,應認為本合同在合同締約雙方之間仍然有效。

補救方法和權力

63.沒收

(1)如果承包人破產或已就其發出法院委派破產者產業管理人的委任書,或者承包人已提出申請宣佈破產的請求書,或者已經同其債權人作出安排或已向其債權人進行轉讓,或者同意在其債權人檢查委員會監督下執行本合同,或者(作為法人)停業清理(並非為合併或改組而自動停業清理),或者承包人未經首先取得僱主的書面同意而轉讓本合同,或者承包人的貨物已被依法扣押,或者工程師用書面向僱主證明他認為承包人:

①已放棄本合同,或

②在接到工程師關於繼續進行工程的書面通知後,無正當理由而不開始進行本工程或中止進行本工程達28天之久,或

③在接到工程師關於材料或工作已由工程師根據本條件宣告不適用並予以拒收的書面通知後達28天,仍未從現場撤走該材料或拆除和更換該工作,或

④未按本合同進行本工程,或持續地或公然地忽視履行其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義務,或

⑤已將本合同的任何一部分轉包出去,有損於良好的做工或無視工程師的相反指示,則僱主可在向承包人發出書面通知14天后進入現場和本工程,並把承包人驅逐出現場和本工程,而並不由此廢止本合同或免除承包人根據本合同所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或影響本合同所授予僱主或工程師的權利與權力,僱主可以自行完成本工程,或僱用任何其它承包人完成本工程,而僱主或該其它承包人可以為完成本工程而使用根據本合同規定認為是專供本工程施工和建成之用的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中他們認為合適的部分,僱主可以在任何時候出售上述施工設備、臨時工程和未經使用的材料,並把出售所得用作抵償承包人根據合同應付給他的任何款項。

沒收之日的估價

(2)工程師應在任何上述僱主進入現場並驅逐承包人之後儘快單方面地或通過向各方瞭解情況以後,或在進行他認為適宜進行的調查或詢問以後,確定並證明在僱主進入現場並驅逐承包人之時承包人對於其根據本合同已於當時實際完成的工作所已合理得到的或將合理歸於其的金額(如果有的話),以及任何上述未經使用或經部分使用的材料、任何施工設備和任何臨時工程的價值。

沒收的支付

(3)如果僱主根據本條規定進入現場並驅逐承包人,則在維護期滿以前以及其後在竣工與維護費用、延遲竣工(如果有此情況的話)的損害賠償費和僱主所招致的一切其它開支業經工程師確定並證明其金額之前,僱主並無責任由於本合同而支付承包人任何款項。承包人此時只有權接受經工程師證明根據他適當完成的工作並扣除上述金額之後應當付給他的款項(如果有的話)。但是如果上述金額超過了根據承包人適當完成的工作所應付給他的金額,則該超過部分的款項應由承包人在僱主提出要求時向僱主支付,並應被認為是承包人對僱主的到期債務,應據以償還。

64.緊急修理

如果由於在本工程進行期間或者在維護期間,對於或有關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發生任何意外事故或失敗或其它事件,如有任何補救或其它工作或修理是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認為為了安全所緊急必需的,而承包人不能或不願立即進行這種工作或修理時,僱主可以派他自己的工人或其它工人來進行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所認為必要的工作或修理。如果工程師認為僱主按此進行的工作或修理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屬承包人有責任自行承擔費用進行者,則僱主在進行這種工作或修理時所正當產生的一切費用和開支,應由承包人在僱主提出要求時支付給僱主,或可由僱主從到期應付或將到期應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予以扣除。但是工程師或工程師的代表(視情況而定)在任何這種緊急情況發生之後,應合理地儘可能快地將此情況以書面通知承包人。

特別風險

65.不管本合同載有任何規定對戰爭等風險概不負責

(1)對於直接或間接地由於戰爭、戰爭行動(不論是否已經宣戰)、入侵、外國敵人的行動、判亂、革命、暴動、或者軍事政變或篡權、內戰或(非承包人自己的僱員之間的)動亂、騷亂或騷擾(以下統稱為“上述特殊風險”)所造成的對本工程(在上述任何特別風險發生以前已按本文件第三十九條的規定被宣告為不適用的工作除外)或臨時工程或對不論僱主或第三方的財產的破壞或損害,或人身傷亡,承包人概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或其它責任,僱主應就此並就任何由此引起或與此有關的一切權利主張、要求、訴訟、損害賠償費、各項開支和費用等。保障承包人免受損害並給承包人以補償,並應對由於上述特別風險所直接或間接地引起的對承包人用於或打算用於本工程的財產(包括正在運往現場的財產)的任何滅失或損害,給承包人以賠償。

由於特別風險對工程等造成的損害

(2)如果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或在現場上的、或靠近現場的、或正在運住現場途中的任何材料(不論是供前者使用還是供後者使用的)由於任何上述特別風險而遭到破壞或損害,承包人仍有權得到對於任何永久性工程和任何由此遭到破壞或損害的材料的付款,而且承包人也有權得到僱主就修理受到破壞或損害的本工程或臨時工程和更換或修復工程師所要求的或為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材料等項費用,根據直接成本加上經工程師證明為合理的利潤給承包人的付款。

發射彈藥等情況

(3)無論在任何時候、任何地方由於發生任何地雷、炸彈、炮彈、手榴彈、或其它發射彈藥或軍火炸藥的爆炸或撞擊所造成的破壞、損害或傷亡,都應認為是上述特別風險的後果。

由於特別風險所增加的費用

(4)任何歸因於或由於產生於或以任何方式有關於任何特別風險(但在遵照本條下文所載有關爆發戰爭的規定的條件下)的、在進行本工程中或伴隨而來的所增加的費用(不屬於在發生上述特別風險以前已根據本文件第39條被宣告為不適用的工程的重建費用),應由僱主付還給承包人,但承包人應在一獲悉任何這種增加的費用時,立即將此以書面通知工程師。

戰爭爆發

(5)如果在本合同期間,世界上任何地方爆發戰爭(無論是否已經宣戰),不論其財務方面還是在其它方面嚴重影響本工程的進行,承包人應以最大努力來完成工程,直至本合同根據本條規定終止為止,但是,僱主應有權在這種戰爭爆發以後的任何時候通過給承包人以書面通知而終止本合同。在給以該通知之時,本合同應(立約各方根據本條所享有的權利和本文件第六十七條的實施除外)即予終止,但不使任何一方對於以前發生的違反合同行為所享有的權利受到損害。

在終止時撤離設備

(6)如果本合同根據本條上款的規定予以終止,承包人應以合理的速度從現場撤離一切施工設備,並應為其分包人這樣做提供類似的方便。

合同終止後的支付

(7)如果本合同已按上述終止,僱主應(就已支付給承包人的部分付款中未包括的金額或項目而言)對於終止之日以前所進行的一切工作按本合同規定的費率和價格並加上以下各項支付承包人:

①對於任何預備項目就其中所包含的工作或勞務已經實施或履行者所應付給的金額,以及對於任何這類項目就其中所包含的工作或勞務已經部分實施或履行者按工程師所證明的適當比例所應付給的金額。

②為本工程或臨時工程所合理地定購的並已向承包人交貨或是承包人在法律上有義務接受交貨的材料或貨物的費用(這種材料或貨物一經僱主付款即成為僱主所有的財產)。

③須經工程師證明的承包人為指望完成全部工程所合理招致的凡未包括在本款前面所提到的各項付款之內的任何開支總額。

④根據本條第(1)、(2)、(4)款規定任何另外的應付金額。

⑤根據本條第(6)款撤離設備和(如經承包人要求)從現場運返至承包人在其企業註冊國的主要工廠場地或運至不需要更高費用的其它目的地的合理費用。

⑥本合同終止時承包人在本工程或有關本工程所僱用的一切職員和工人遣返的合理費用。

但是,僱主有權將承包人對設備和材料的預付款的任何未償結欠金額和僱主就進行本工程事先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記入貸方,抵付僱主根據本款規定應付的任何款項。

落空

66.在落空情況下的支付

如果本合同不論由於戰爭或不論任何其它原因而落空,僱主對所已經進行的工作所應付給承包人的金額,應與如果本合同已根據本文件第65條的規定予以終止時根據本文第65條所應付給承包人的金額相同。

爭端的解決

67.爭端的解決——仲裁

如果在僱主或工程師與承包人之間關於或由於本合同或進行本工程(不論是在本工程進行中或在其竣工之後,也不論是在本合同終止、放棄或撕毀之前或之後)發生任何爭端或不論任何性質的分歧,應首先提交工程師解決,工程師應在經任何一方提出要求後的90天內將其決定以書面通知僱主和承包人。除下文有規定者外,工程師對於提交他的各個事項所作的決定,應是終局的,並對僱主和承包人都具有約束力,直至該項工作完成為止,並應對承包人立即生效,不論承包人或僱主是否按下文的規定要求仲裁,承包人應以應有的注意繼續進行本工程。如果工程師已將其決定以書面通知僱主和承包人,而僱主或承包人在接到該通知後的90天內未將提交仲裁的要求通知工程師,則上述決定應仍然是終局的,並對僱主和承包人具有約束力。如果工程師未能在上述要求提出後的90天內就其上述決定發出通知,或者如果僱主或承包人任何一方對任何這種決定感到不滿意,則在任何這種情況下,僱主或承包人可在接到關於該決定的通知後的90天內,或者在第一個90天期限屆滿後的90天內(視情況而定),要求把爭端事項按下文規定提交仲裁。一切爭端或分歧凡工程師對之所作的決定(如果有的話)未加上述成為終局的並具有約束力者,應根據國際商會調解和仲裁規則,由按照該規則所指定的一名或數名仲裁員予以最後解決。上述仲裁員完全有權審查和修改工程師的任何決定、意見、指示、證書或估價,在仲裁程序中任何一方都不應限於向仲裁員提出為取得工程師的上述決定而曾向工程師提出的證據或論據。工程師按以上規定所作的任何決定都不得剝奪他被作為證人傳訊並就不論任何與上述提交仲裁員的爭端或分歧有關的任何事故向仲裁員提供證據的資格。除非有僱主和承包人的書面同意,否則在本工程竣工或宣告竣工以前,仲裁員不得開始執行其職權,但是:

(i)對於工程師扣發任何證書或扣留承包人認為按第二部分第六十條規定的條件有權得到的保留金中的任何部分,或對於工程師根據本文件第六十三(1)條行使其出具證書的權力或根據本文件第七十一條所發生的爭端,仲裁員在竣工或宣告竣工以前即可行使其職權;

(ii)根據本文件第四十八條出具竣工證書不應成為仲裁員開始執行其職權的先決條件。

通知

68.把通知送達承包人

(1)根據本合同的條款應給承包人的任何通知,應通過郵寄送達或交到承包人的主要營業地點(或者如果承包人是一家公司則寄到或交到其註冊登記的辦事處)。

把通知送達僱主

(2)根據本合同條款應給僱主的任何通知通過郵寄送達或交到僱主的最新地址(或者如果僱主是一家公司則應寄到或交到其註冊登記的辦事處)。

僱主違約

69.僱主違約

(1)如果僱主:

①對於根據工程師的任何證書證明所應付的金額,未能在根據本合同條款規定這種金額已到期後的30天內付給承包人,或

②干擾或阻礙任何這種證書的發給,或

③處於破產或(作為一家公司)並非由於改組或合併目的而停業清理,則承包人有權通過向僱主發出書面通知,在不使任何其它權利或補救方法受到損害的情況下,終止根據本合同對承包人僱用。

(2)在發出上述通知後,承包人應(儘管有本文件第五十三(1)條的規定),以合理的速度把他帶到現場的一切施工設備撤離現場。

(3)如果發生這種終止合同的情況,僱主對承包人承擔的支付義務,應如同本合同根據本文件第六十五條的規定予以終止時一樣,但是除第六十五(7)條規定的付款外,僱主還應按承包人由於或有關或因為這種終止合同而受到的任何損失或損害的金額支付承包人。

(4)本條所載各點都不得損害承包人關於行使其有權享有的任何其它權利或補救辦法來替代或附加於本條所規定的權利或補救辦法的權利。

70.費用的增減

如果要就工資的升降並對材料或任何影響本工程進行費用的其它各項作調整時,應按第二部分第70條所列。

71.重大的經濟失調

如果在投標之日以後,本工程進行施工所在國家由於該國政府施工加貨幣限制或由於該國貨幣貶值而發生重大的經濟失調時,僱主應向承包人支付進行本工程的或其附帶的任何屬於或由於發生此種經濟失調而引起的或以任何方式與之有關的所增加的費用,但是,本條的任何規定都不得損害承包人關於行使其在此種情況下可享有的任何其它權利或補救方法的權利。

納税

第七十二條 納税其他。

第七十三條 其他約定。

最後條款

第七十四條 本合同依據____國法律進行解釋。

第二部分 專用條件

(下述各條,意在作為一份備忘錄,供擬訂將按考慮到本工程的環境和所在地的必要而變動的條款時使用。這些必須專門擬訂以適應每個特定合同的可變動條款,應包括下述事宜和任何適用的其它內容)

第一條 定義

僱主:僱主是_____

工程師:工程師是_____任何其它所需要的定義。

第六條 文件相互解釋

語言:語言是________主要語言是_________

第三十四條 勞動力

(9)、(10)等款:進口勞力許可證、管理、保健、工作時數和條件、工資等級、遵守勞動法。

第四十七(三)條 獎金

提前竣工的獎金(如果有的話)。如果沒有,則在投標書的附錄中寫上“無”。

第四十九條 臨時修復

在永久性修復工作並由承包人進行的有關情況下,應對第四十九條再另外加上一款,以寫明在臨時修復為進行工程而佔用的任何公路時修補所有凹陷等,以及對截止維護期結束時止,或直到為進行永久性修復工作而佔用場地為止的期間,因此而產生的損壞和傷害的賠償責任。

第五十三條 供本工程等專用的設備等

(6)、(7)等:設備的租用;設備的出售和處理;支付或減免關税或其它進口税、港口費、碼頭費、卸貨費、引水費和任何其它費用或應付款,任何其它影響設備的條件。

第六十條 證書和支付

對於所製作的設備和材料的預付款;這種預付款及其償還的條件;每月對所進行的工作的權利主張和工程師出具的關於當月所進行的永久性工程和建築工程清單上所列的臨時工程應給承包人的金額的證書以及在如果沒有材料和設備的預付款的情況下,經工程師證明的用於現場永久性工程的材料的金額;保留金的支付次數;證書的改正和扣留;支付地點;支付次數;用以支付的外幣、比例、匯率及對之適用的條件。

第七十條 費用的增減

在有關情況下,本條應包括下列內容:

由於工資率和應付給工人的當地職員的津貼的變化而造成的合同價格的調整;工人和當地職員僱用條件的改變;永久性或臨時工程的材料費用或消費品備用品費用、燃料費和電費的變動;運費和保險費的變化;關税和其它進口税;任何法律、法規等的實施。

第七十二條 納税

承包人及其職員支付或減免當地所得税或其他税。

第七十三條 其它

(在某些情況下,也可加入一些包含下列內容的條款)

1.管理進口和使用爆破炸藥的規章條例;

2.賄賂和貪污;

3.本工程圖片和廣告;

4.關於對祕密情報保密的義務;

5.合同的任何其它特殊內容。

最後條款 合同所依據的法律

本條款應講明合同應受何國法律的支配和將依據何國法律進行解釋。

注意:這類條款一般應放在第二部分的末尾,並相應編號)

協議書

本協議書於____年__月__日由_______的_____(下稱“僱主”)為一方與_____的___(下稱“承包人”)為另一方共同擬定。

鑑於僱主想要建造某項工程,也就是_____並且已接受了承包人對本工程___的施工、建成和維護所進行的投標,茲立本協議為證如下:

1.本協議中的詞和用語均應具有下文提到的合同條件中為其分別指定的含義。

2.下述文件應被認為是構成並作為和理解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即:

(a)上述投標;

(b)圖紙;

(c)合同條件(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

(d)説明書;

(e)建築工程清單;

(f)費率和價格表(如果有的話)。

3.作為對下述僱主應給承包人的付款和對價,承包人特此與僱主立約保證,完全依照合同條款的規定承擔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

4.僱主特此立約保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款,作為對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維護的報酬。

本協議立約雙方,為在上面文首寫明的年月和日期在本協議上加蓋各自的公章(或各自親自簽字蓋章),以資證明,茲在此加蓋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公章。

在場的有:______或由上述________________親自簽字蓋章並交付在場的有:________________

建築工程開票協議書 篇5

建築户主 (以下簡稱甲方)

承建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由於居住需要,確定在徐聞縣農貿市場內建設一幢三層半框架半混合水泥結構的住房。為確保工程質量、定期竣工,明確雙方的責任和言中有據的目的,經雙方以合同為依據協商訂立以下條款,供本樓施工全過程雙方相互制約和共同遵守。

一,承建方式:

該工程乙方實行包工不包七大料:鋼筋、水泥、石灰、沙、碎石、紅磚、瓷磚。工程竣工後經設計人員和甲方驗收符合要求,由甲乙雙方按實際每一層的建築面積(不包括四面的牆體),每平方米付給乙方貳佰肆拾元計算。甲方的樓外牆只有正面貼瓷磚,樓內地板貼瓷磚及樓內牆體根據甲方的需要而貼瓷磚。若外瓷磚每貼一張,甲方有權扣取乙方工程款伍元/每平方。

二,建築工程施工中甲、乙雙方負責以下:

甲方負責:

1,負責本工程用地的各種手續完善及三通一平(水、電、路通),樓的座落基地平坦及樓工程所需的鋼筋焊接。

2、負責挖基、回填土。

3、負責本工程七大材料供給不得誤。鋼筋、水泥、石灰、沙、碎石、紅磚、瓷磚。

乙方負責:

1,負責本工程:安裝模板合理完整;排布鋼筋適度;綁鋼筋;倒制混凝土;用紅磚砌牆體;批檔磚牆;貼瓷磚地板磚。

2,負責工人工資及一切生活費用,生活用品(包括餐具、煮具、燃料、被鋪等)

3,負責工人在施工過程中所需的一切工具(包括瓷磚機、刀片、攪拌機、升降機等)

4,負責模板及搭架所需的一切材料。

5,負責鐵線、鐵釘、鋼釘、飲料。

6,負責工程的現場管理,佈置工場安全措施,工人安全事故,安裝排污系統所有的設施。

7,負責工程篩沙、濾石灰、澆碎石、澆紅磚、洗模板、竣工後清除全樓房施工所有遺棄的廢料和雜物。

8,負責配合甲方保管材料。在施工過程中一定要做到施工科學配料,合理應用材料,不得隨便廢棄,保質保量,雙方協調,客觀對待,負責經技術鑑定而返工所造成的伍佰元以上材料損失的經濟責任。

9,負責工人在工作期間的法律責任。

三,工程驗收細則及其方法:

1,穩蔽工程驗收,由甲乙方雙方層層核實,項項過關的驗收方法。

2,在施工過程中,若需改變必須經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後才能施工。要使全樓體結構嚴密,避免後顧之憂和因而所造成承擔損失的責任。

3,在施工過程中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則各負其責任。

4,驗收細則:由甲乙雙方參加驗收。每個層次的安裝及鋼筋分佈結構均需驗收認定合格後才能繼續施工。搗制混凝土,牆體、批檔、貼牆磚。樓外體正面貼瓷磚、地板貼滿地板牆(貼80×80地磚)。全樓內牆體(除天花板外)均貼1米高的瓷磚(貼 × 瓷磚)廚房衞生間貼滿瓷磚(20×40瓷磚)

四,工程付款方式:

乙方進行施工基礎完工後甲方付給乙方6000元,往後付款按工程進展情況分梯度付款,其檔次以下:第一層搗制完工後甲方付給乙方總工程款的20%,(總工程款預計十萬元計算),第二層樓搗制完後甲方付給乙方總工程款中的35%(含第一次付給的20%);第三層樓搗制完工後,甲方付給乙方總工程款的50%(含第一、第二次付款)砌完全樓和批檔完工後,甲方付給乙方總工程款的70%(含第一第二第三次和預支6000元的付款),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後,甲方在五天內付清乙方的工程款。

五,工程定於農曆20xx年七月十一日開工,於農歷20xx年十月底竣工驗收。

六,在整個工程施工操作中甲乙雙方若有違反合同條款,對方有權給予違反規定的對方的經濟懲罰。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希雙方嚴格執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產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開票協議書 篇6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甲方建設皮户劉村步行街工程,其泥工部分施工實行清工形式承包,現由乙方根據本工程的施工圖紙和甲方意願要求的內容,自願承擔本工程中的泥工部分的施工任務。為了明確責任,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特簽訂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

3、工程內容:框架結構樓房二層,鋼筋混凝土結構平房,房頂為樓板結構。

二、承建範圍:

(備註:自北向南依次為1#樓、2#平房、3#平房、4#樓、5#樓、6#平房、7#平房、8#樓、9#樓)的施工圖紙泥工有關的內容,從基礎開始至房頂裝修為止(即基礎、砌磚、上下圈樑、牆內外抹灰、房頂、地面等工程內容)。面積為______ ㎡。

三、承建方式: 包清工、分期付款。

四、承建價款:

______ 元人民幣(平房______元/㎡,樓房______元/㎡。含基礎、砌磚、上下圈樑、牆內外抹灰、房頂、地面等工程內容)。基礎深度超過1.5米以外部分由甲方負責。

五、質量要求:

1、乙方必須按照施工圖紙和甲乙雙方協商要求施工,按照國家質量驗收規

范進行自驗,自驗合格後,報甲方驗收。

2、乙方施工的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合格標準,若質量達不到要求必須無條件返工符合要求為止,返工費用由乙方自負。

3、乙方除按照國家規範標準執行外,還必須遵守甲方現場管理人員合理的質量技術要求。

4、甲方負責原材料準備,乙方提供人工、施工工具和附屬設備。工程建成後,若出現材料質量問題,有甲方負責,若出現施工質量問題,則有乙方負責。

六、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分三期支付制,支付方式為現金。第一期為底樑完工日支付 ______ 元,第二期為一層樓板完工日支付 ______ 元,第三期為工程竣工交接甲方後______日內全部付清餘款。

七、安全生產管理;

1、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達到甲方所規定的安全生產標化管理要求,聽從甲方現場管理。

4、乙方必須做好本班組的安全教育和安全防範工作,協助甲方做好治安工作,嚴禁把小孩等閒雜人員帶入施工現場。

八、工期要求:

按照甲方合理的施工進度計劃要求進行,每施工層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乙方必須密切配合其它施工隊及時合理組織技工進行操作,不得無故延誤工期。按照甲方的施工計劃,每一#工程期限為四十工作日,工期每延遲一日則扣罰10元/ ㎡。

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得順延工期,雙方應及時進行協商確定順延期限

1、因天災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提出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或其所供材料不合規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九、其他有關事項:

1、乙方使用的各類機械及防護設施,應驗收、確認符合安全標準後,方可使用。

2、乙方應僱請有經驗的技術人員及熟練工人上崗。自覺接受甲方及主管部門的檢查,嚴格按文明施工,安全標準化現場管理,施工驗收規範和技術質量要求組織施工。若乙方在施工中質量和進度實在難以達甲方要求,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調離不守紀律、不稱職、僱用不恰當人員。 4、乙方不得將工程再分包給他人,一經甲方發現,將有權終止合同;若乙方在整個工程完成前,無理停工或未能嚴格執行協議,或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須補償甲方因終止僱用乙方所造成的損失。工程餘款待工程全部完成驗收後按______%結算。

5、乙方模板、施工工具等應按工地要求堆放整齊,自行安排專人看管。工程竣工後及時清理完施工現場。一星期後仍無法全部清理,甲方有權派人員清理,並按發生費用的______倍從乙方承包費中扣除。

6、乙方必須按項目要求協調意見,與其它工種密切配合,不得扯皮或自行其是,以免造成工期損失,如在工作中出現矛盾,應先行協商,協商不成,報甲方協商,如不報甲方,後果由乙方負責。

十、開工時間:____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竣工交付時間:____年 ______ 月______ 日。

十一、以上合同條款自簽字時起生效,雙方必須遵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建築工程開票協議書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為加強文明施工現場管理,提高施工管理水平,根據《自治區建設工程文明施工若干規定》,結合本工程的特點,經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協議書。

一、本協議書作為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二、雙方應認真貫徹“建設單位負責,施工單位實施,地方政府監督”的文明施工原則,建立由業主方項目經理牽頭,總包、分包共同參與的文明施工管理小組,負責文明施工日常管理、協調工作,共創文明工地。

三、甲方應經常聽取地方政府、業主方意見,嚴格按照自治區、市縣有關文明施工的規定、辦法,加強對勞務乙方日常文明施工狀況的檢查、督促,發現問題及時指出,限期整改,嚴格獎懲制度;乙方應加強文明施工管理,教育和督促全體職工牢記“方便人民生活,有利生產發展,維護市容整潔和環境衞生”的宗旨,遵紀守法,文明施工。

四、分包範圍內的文明施工由分包方項目經理負責,主動接受地方政府、業主方及甲方的監督,自覺實施整改措施。並根據施工總平面佈置圖和甲方的要求,合理使用場地。施工材料要分類碼放整齊;施工通道、水電煤管線嚴格按操作規程設置,場地內設置明顯的消防、安全等標誌牌,溝槽開挖後及時設置標準的警示燈、警示牌、護欄和人行步梯。施工竣工後,認真清理施工現場雜物,拆除臨時設施,並將垃圾棄至指定地點,做到工完場清。

五、乙方施工應重視市容保潔。施工場內、運輸車輛及道路有保潔措施。如果施工中對周邊單位、居民造成堵路、積水,按照“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及時負責做好工作。

六、貫徹甲方檢查督促下的乙方負責制原則,嚴格注意環境和飲食衞生,並制定相應的制度,實行專人負責保潔,定期進行大掃除,保持生活設施和周圍環境整潔衞生。

七、愛護城市公共設施和綠化景觀,注意節約用水、用電,積極配合有關部門保護好施工區域地下管線、周圍綠化及建築物。發現地下不明管線應採取保護措施,並通知有關方面,做好防患工作。

八、乙方應遵守和執行甲方項目經理部的各項管理規定,如有違反,按相關規定處罰。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依據有關法規、規章處理,法規、規章等沒有明確規定的,經雙方協商處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建築工程開票協議書 篇8

合同編號:_  甲方:__  乙方:__  依據甲方的需求,並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的醫院管理信息系統(以下簡稱_系統)的應用軟件工程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適用法律  

1.1 本合同適用法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國家法律法規。  

1.2 上述文件時間有不一致時,以日期在後的文件為準。  

第二條合同範圍  

2.1 乙方負責完成甲方的_軟件系統。涵蓋的範圍_系統軟件安裝、調試和對整個_系統的技術支持、服務與培訓等工作。  

2.2 產品內容(價格見附頁)  

第三條責任和義務  

3.1 雙方共同責任  嚴格根據本協議實施本項目的內容,並協商解決合作中出現的有爭議的問題。  

3.2 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3.

2.1 按本合同的付款條款支付所需款項。  

3.

2.2 負責項目中的領導、組織和協調工作。  

3.

2.3 提供場地、人員、相關設備、必要的文檔資料和數據,協助乙方做好_系統的實施工作,並且甲方運行用友醫院管理信息系統的設備環境,應滿足軟件對運行環境的基本要求。  

3.

2.4 試運行結束後天內,組織人員和乙方人員一起組成驗收小組,並安排場地和設備,進行_軟件試運行的驗收工作。  

3.

2.5  a.甲方定期做好系統數據備份,並對備份數據進行妥善保管。  b.甲方在應用過程中發現軟件出現異常,應及時與乙方取得聯繫,並記錄當前故障現象,便於乙方作出診斷。  c.甲方在乙方服務人員服務完成後,配合檢查軟件系統運行是否正常,並在現場服務請求單上簽字確認。  

3.3 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3.

3.1 按照本合同所規定的時間完成甲方相關人員的培訓和_系統軟件安裝、調試及數據初始化,並與甲方一起組成驗收小組進行驗收。  

3.

3.2 對甲方_進行__年內的39;軟件升級、服務、培訓、技術支持。  

3.

3.3 無償向甲方提供相應的軟件使用文檔,包括(操作手冊),並保證上述文檔的清晰、完整和正確。  

3.

3.4 乙方對甲方在使用用友軟件過程中,因設備故障、操作失誤等造成的數據丟失、利潤或營業額損失或費用增加,以及因不按正常操作規範使用軟件或軟件被盜、損失、損毀、誤用所造成的損失不負責任。  

第四條版權  

4.1 乙方擁有本_系統軟件的版權(即著作權)。  

4.2 甲方擁有本_系統軟件在本醫院(__醫院)內部的使用權。  

4.3 甲方應尊重從乙方購置的應用軟件的註冊版權,遵守國家(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有關規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再次轉讓、租賃該軟件,並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手段解密該軟件。  

第五條技術指標  

5.1 _____信息管理軟件__。  

5.2 本系統基於_____結構。  

5.3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文檔應齊全、正確和可讀性強。  

5.4 應用軟件的聯機幫助應清晰可讀,系統錯誤信息應清晰明瞭,界面應友好,並易於操作和維護。  

5.5 本系統應充分考慮到今後的擴充和升級,應具有良好的開放性和可擴充性。  

5.6 本系統應具有可靠的安全和保密機制,以確保數據完整、安全和不被非法用户登錄。  

第六條交付計劃  

6.1 軟件培訓_____天  

6.2 系統安裝天  

6.3 軟件調試_天  

6.4 系統初始化____天  

第七條費用及支付方式  

7.1 費用  

7.

1.1 本合同所述價格均為人民幣含税價。  

7.

1.2 本合同所述用友醫院信息管理系統(_)金額總計為人民幣___元。  

7.

1.3 乙方培訓用户方人員,培訓地點:甲方所在地。  

7.

1.4 自應用軟件通過驗收之日起,__年內乙方負責應用軟件的升級、系統維護和技術支持。  

7.2 支付方式  

7.

2.1 甲方將以轉帳支票或信匯、等銀行託收的方式向乙方支付。  

7.

2.2 合同生效後,由乙方開始_軟件的實施工作,當乙方軟件安裝、調試完畢後,甲方於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軟件款, (人民幣)X元。  

第八條服務與技術支持  

8.1 操作人員培訓  

8.

1.1 培訓時間為天。  

8.

1.2 培訓地點:甲方所在地  

8.

1.3 培訓內容:_系統軟件的使用。  

8.2 系統實施  

8.

2.1 _系統軟件安裝:指_系統軟件交付甲方後,軟件的安裝、調試及系統環境的設置等,包括:服務器操作系統設置、網絡環境設置、數據庫系統環境設置、客户機操作系統設置、網絡協議設置、應用程序的安裝、調試及參數設置。  

8.

2.2 _系統設置:包括應用項目、基礎數據的設置(指導)。  

8.

2.3 初始數據錄入:協助並規範甲方人員進行初始數據的錄入和轉入。  

8.3 系統維護  

8.

3.1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為保證本系統正常運行的現場系統維護項目包括:  --應用軟件在運行中的故障帶來的排錯工作。  --應用軟件與系統軟件及數據庫系統適配帶來的調整工作。  --甲方非正常操作帶來的系統及數據的修復工作。  

8.4 系統升級  

8.

4.1 系統升級指由乙方開發技術更新、應用系統升級或原有模塊新功能的增加、補充帶來的軟件版本升級,由乙方向甲方提供。  

8.

4.2 系統如有重大變更由雙方具體協商後另行簽署協議。  

8.5 技術支持及服務  

8.

5.1 __年服務期滿後,乙方將向甲方收取服務費,收費標準為每年收取軟件合同價的%,或每次上門服務收取服務費X元人民幣,又或甲方向乙方購買服務卡(金卡:X元X次小時響應、銀卡:X元X次小時響應、銅卡:X元X次小時響應)。甲方可根據具體情況選擇適合的服務方式。  

8.

5.2 乙方通過以下方式為甲方提供技術支持及服務:  --熱線電話:、 傳真:  --乙方在ee站點的、 a、f等服務,提供軟件、熱線響應等先進的網絡支持。  

8.

5.3 乙方的服務承諾:  a.乙方接到甲方通過電話、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網上提交等方式提出關於用友_軟件的服務請求後,在24小時內給予響應並提供服務。  b.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服務,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服務內容進行。  

8.

5.4 如因乙方原因,單方解除上述條款,使甲方用友_系統不能正常運行,應賠償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  

8.

5.5 系統升級及費用:若醫院需要進行不同版本的系統升級,升級費用按軟件合同價的20%收。  

第九條保密原則  項目中所涉及的雙方的內部資料、數據和其他商業信息,未經有關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用於合同之外的目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他方泄露。任何一方泄密,另一方有權追究泄密方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十條轉讓  乙方不得將合同轉讓。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本着真誠合作、相互信賴的原則,根據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協商解決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違約糾紛和違約責任。  

2)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配合乙方進行_系統驗收,視同驗收通過。  

3)以上應付合同款逾期一個月未付,乙方有權將軟件收回。  

4) 違約處理:  甲方沒有按照合同要求履行甲方應承擔的責任,甲方應該承擔由此帶來的相關結果。  

5)乙方免責條款:  

1.乙方對甲方在使用用友軟件過程中,因設備故障、操作失誤等造成的數據丟失、利潤或營業額損失或費用增加,以及因不按正常操作規範使用軟件或軟件被盜、損失、損毀、誤用所造成的損失不負責任。  

2.乙方不承擔因甲方人員進行非法操作、感染病毒、硬件出現故障導致的數據混亂、丟失責任。  

3.乙方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合同規定之外的服務請求。  

第十二條爭議與仲裁  甲乙雙方如對合同條款規定的理解有歧義,或者對與合同有關的事項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進行協商。協商不能解決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可向國家規定的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任何一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不可抗力  1

3.1 不可抗力的內容按我國有關規定條款執行  1

3.2 不可抗力對合同雙方均適用。在合同生效後,如果發生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時,則由事故發生一方,取得公證機關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或延期履行本合同的證明,甲乙雙方可憑此證明解除全部或部分相關責任。  

第十四條合同變更、補充及終止  1

4.1 本合同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如果雙方均未發出書面終止通知,則合同自動延續。  1

4.2 本合同為雙方的最終合同,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對此作任何修改。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書面同意後,可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合同有效期和效用性  

1.本合同須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因雙方代表的職務變換、工作變更、工作調動等情況而受到任何影響;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因雙方法人的變更而受到任何影響;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因雙方單位名稱的改變而受任何影響。  甲方:___  地址:___  甲方負責人:___  甲方代辦人:___  甲方單位(蓋章)_____  開户銀行:_____  乙方:___  地址:___  乙方負責人:___  乙方代辦人:___  乙方單位(蓋章)_____  開户銀行:_____  帳號:___  簽約日期:_____  簽約地點:_____  附頁:(略)工程工程合同 篇10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裝飾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調一致,簽字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範圍和內容:  

四、工程承包方式:  

五、本工程合同工期為天(陽曆天從開工之日算起)。  

六、本工程開工日期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年____月____日。  

七、本工程期限的變更條件:  

八、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元。  

九、雙方負責事項:  

(1)甲方負責協調施工現場關係,解決水、電、庫房等事項。  

(2)乙方應遵守甲方現場管理制度和技術要求,嚴格把關。  

十、工程付款方式、分三期付清:  

(1)一期:  

(2)二期:  

(3)三期:  十

一、違約責任:  

(1)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價款,每延遲____日應向乙方支付千分之三的違約金或乙方有權停止施工。  

(2)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日期按時竣工,每延遲____日應向甲方支付千分之三的違約金(應在支付的價款中扣除)。  十

二、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工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

三、本合同中施工工程量以工程結束驗收為準,並作為結算根據。施工中增加或減少工作量及項目,在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後,進行施工,其相關費用在結算時計算。  十

四、本合同簽定後,甲乙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或增加條款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十

五、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裝飾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十

六、本合同附件,施工結構圖,技術要求和工程項目預算表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校驗,結清工程尾款後失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蓋章):  委託代理人(蓋章):  開户銀行:  賬號:  電話:  編碼:  乙方(蓋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蓋章):  開户銀行:  賬號:  電話:  編碼:  簽約日期:年  簽定地點:

建築工程開票協議書 篇9

發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遵循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宅工程分承包合作事項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工程概況、承包內容及方式

一、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結構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內容及方式

1、 承包工作內容及範圍:基礎砼(包括放線,鋼筋安裝,釘板、打混凝土到成品);主體工程:框架造型和斜板、砌磚牆,甲方提供三通一平。

2、 承包方式:包工,施工機具由乙方提供。

三、工期

1、 開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完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2、 增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誤,甲方給予乙方工期順延,乙方要會同項目經理辦理延誤手續,因乙方原因照成的工期延誤,甲方不予工期延誤。

四、合同價款

1、本合同單價為固定價格,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在杜絕一定的風險範圍合同價款不再調整,按建築板面積計算,其中基礎工程砼___________元/立方米,主體工程以板面平方__________元計標,斜板以板面平方計標含砌磚。

2、所有造形用到鐵模費用由甲方自付,

3、無包安裝石窗、門,外架,碰焊。

五、 安全文明施工

1、安全施工,乙方在施工期間不得發生任何安全事故,甲方、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和政府部門頒佈的有關安全生產的事故,特別是人身傷亡事故,全部由乙方負責。

2、乙方必須給所有現場施工人員購買保險。、

六、工程質量標準、驗收

1、本分包工程質量標準合格,乙方必須達到設計圖紙要求和約定標準,進行施工。

2、乙方必須按照國家的質量標準按期完成全部施工項目。

3、乙方未達到質量要求、未按圖紙設計要求,甲方有權加以處罰,情節嚴重的不予結算工程款或移交相關部門解決。

七、付款方式

甲方應按進度支付每板的進度款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款必須在驗收後付清。

八、本合同的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開票協議書 篇10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其相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文件的規定及本工程的特點,為明確甲乙雙方在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二、承包工程的內容:  按甲方大合同、同步。

三、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四、付款方式:  完工第一次付款,付款比例為已完工工程量的70%,每月按工程量的70%支付工程款,主體封頂後付到工程量的95%,其餘5%為保脩金,保脩金期滿________年內付清。

五、結算方式:  同甲方大合同同步。

六、工程進度結算:

6.1、乙方辦理工程結算,以甲方質監部門出具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的憑證才准予辦理,按面積計算。

6.2、甲乙雙方預決算由審計部門共審為準。

6.3、如按期付不清工程進度款,甲方應向乙方做出以下承諾:按合同工程進度工期10天內支付工程款,如甲方不按時支付工程款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6.4、保證金合同簽訂後,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打如萬元,基礎完工後,退保證金。甲方向乙方返還50%的保證金,工程完成本項目封頂,返還全部保證金。

七、工程質量:  按照符合國家規定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進行驗收,達不到合格,如出現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八、安全:

8.1、本工程安全目標:杜絕重大傷亡事故,乙方必須對施工人員買保險一份。

8.2、乙方不遵守甲方要求指令,造成的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和法律刑事責任。

九、文明施工:

9.1、現場材料應按照甲方施工平面佈置圖指定的位置整齊堆放,乙方應隨時將施工垃圾從施工作業面清運至施工現場內甲方指定垃圾池,且乙方使用的生活設施應保持整潔和衞生。

9.2、如乙方不聽從甲方指定,甲方有權罰款。

9.3、如甲方按時不能開工,以及施工證件不全,造成停工由甲方負責一切責任,註明一切施工手續由甲方辦理。 本合同一式三份,經雙方簽字生效,並附甲乙雙方身份證複印件一份,雙方各執合同具有同等效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開票協議書 篇11

甲方(採購單位):_______  乙方(供貨單位):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招標中心名稱)關於_______項目的招標結果和招標文件(招標編號:_______)的要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詳細價格、技術説明及其他有關合同貨物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説明,所有附件及本項目的招投標文件、會議紀要、協議等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第一條 合同貨物  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提供以下貨物:  

第二條 合同總價  總價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 ,即B__。該合同總價是貨物設計、製造、包裝、倉儲、運輸、安裝及驗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內備品備件發生的所有含税費用。本合同執行期間合同總價不變。  

第三條 質量  

1. 乙方須提供全新的、符合國家有關質量標準和規範、環保要求的貨物,其質量、規格及技術特徵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  

2. 每台貨物上均應釘有名牌(內容包括:製造商、貨物名稱、型號規格、出廠日期等)並附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標誌。  

3. 貨物製造質量出現問題,乙方應負責三包(包修、包換、包退),費用由乙方負責。  

4. 貨到現場後由於甲方保管不當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亦應負責修理,但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 交貨及驗收  

1. 在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乙方送貨至甲方地點:_______,由甲方與乙方一起進行到貨驗收及由乙方完成貨物和系統的安裝調試工作,然後由雙方共同進行質量驗收,如質量驗收合格,雙方簽署質量驗收表。  

2. 貨物的到貨驗收包括:型號、規格、數量、外觀質量及貨物包裝完整無損。  

3. 貨物和系統安裝調試完成後10天之內,甲方無故不進行驗收工作而使用貨物的,視同已安裝調試完成並驗收合格。  

4. 貨物和系統調試驗收的標準:按行業通行標準、廠方出廠標準和乙方投標文件的承諾(詳見合同附件載明的標準,並不低於國家相關標準)。  

5. 國內產品或合資廠的產品必須具備出廠合格證和原廠保修卡。  

6. 乙方應將所提供貨物的裝箱清單、用户手冊、原廠保修卡、隨機資料及配件、隨機工具等交付給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貨物及本款規定的單證和工具的,視為未按合同約定付貨,乙方必須負責補齊,因此導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擔相關的違約責任。  

第五條 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十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額30%的預付款;乙方在甲方貨物質量和系統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後,備齊下列文件並送交_______區財局辦理付款手續。_______區財局採用人民幣轉賬方式在____日內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67%,餘下合同款項的3%作為質量保證金,於系統運行_______年滿後十個工作日內付清。  

(1) 《_______區政府採購項目驗收表》(需由_______區政府採購中心簽寫意見並加蓋公章);  

(2)乙方開具的正式發票複印件(需由_______區政府採購中心加蓋公章);  

(3)本合同原件。  

第六條 售後服務  

1. 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培訓服務,並指派專人負責與甲方聯繫售後服務事宜。主要培訓內容為貨物的基本結構、性能、主要部件的構造及處理,日常使用操作、保養與管理、常見故障的排除、緊急情況的處理等,如甲方未使用過同類型貨物,乙方還需就貨物的功能對乙方進行相應的技術培訓,培訓地點主要在貨物安裝現場或由甲方安排。  

2. 所購貨物若為電腦則由乙方提供至少_______年的整機保修和系統維護;若為其他貨物則按生產廠家的標準執行,但不得少於_______年(請分別列出:_______) ;保修期自甲方在貨物質量驗收單上簽字之日起計算,保修費用計入總價。  

3. 保修期內,乙方負責對其提供的貨物整機進行維修和系統維護,不再收取任何費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災、雷擊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4. 貨物故障報修的響應時間為:工作期間(星期一至星期五8: 00-18: 00)為_______小時;非工作期間為_______小時;售後服務電話:_______。  

5. 若貨物故障在檢修8工作小時後仍無法排除,乙方應在48小時內提供不低於故障貨物規格型號檔次的備用貨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貨物修復。  

6. 所有貨物保修服務方式均為乙方上門保修,即由乙方派員到貨物使用現場維修,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7. 乙方須每隔半年上門對甲方進行回訪,並請甲方填寫《_______市政府採購項目回訪調查表》(需由用户蓋章確認)。  

8. 保修期後的貨物維護由雙方協商再定。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 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拒付貨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償付合同總價的5‰的違約金。  

2. 甲方應在合同規定時間內向乙方支付貨款,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償付欠款總額的5‰滯納金,累計滯納金總額不超過欠款總額的5‰。  

3. 乙方不能交付貨物,則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的5‰的違約金。  

4. 乙方逾期交付貨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額的5‰的滯納金,累計滯納金不超過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額的5‰,逾期交貨超過10天,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按

第七條第3款處理。  

5. 乙方所交的貨物品種、型號、規格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設備。乙方向甲方支付貨款總額的5‰的違約金。  

6. 如經乙方兩次維修,貨物仍不能達到合同約定質量標準,甲方有權退貨,乙方退回全部貨款,並按

第七條第3款處理,同時,乙方還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7. 乙方所供貨物必須權屬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識產權,否則構成對甲方違約,違約金按

第七條第34款執行。  

第八條 爭議及仲裁  

1. 因貨物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由_______市技術監督局或其指定的質量鑑定單位進行質量鑑定。貨物符合標準的,鑑定費由甲方承擔;貨物不符合質量標準的,鑑定費由乙方承擔。  

2. 因本合同引起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或調解不能解決爭議,則可向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九條 其他  

1. 本合同正本5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1份,財政局1份,採購中心1份,招標中心1份。合同自簽字之日起即時生效。  

2.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處理。  甲方(蓋章):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  簽約代表(簽字):_______  簽約代表(簽字):_______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  電話:_______        電話:_______  傳真:_______        傳真: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開票協議書 篇12

建設單位: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_______私家花園工程。  

(二)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內容:約100平方米環境綠化工程,具體工作詳見甲方籤審的施工圖及圖紙會審所涉調整內容。  

第二條工期  該項目工程總工期。開工時間從甲方批准的開工報告次日起計。  

(一)如遇下列原因工期順延:  

1、未及時籤審施工圖紙和施工組織計劃;  

2、設計變更;  

3、甲方未能按期提交施工場地;  

4、連續4小時遇雨和停水、停電;  

5、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撥付工程款項;  

6、遇不可抗拒因素。  

(二)竣工驗收:  

1、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報告的____日內組織驗收,否則視為默認工程合格並進行竣工結算;  

2、若未能通過竣工驗收,雙方應確定整改方式及時間,再次驗收程序同上款。  

第三條工程合同總價及支付方式  

(一)結算依據:  

1、依照________年頒佈的《全國統一建築工程基礎定額____市基價表》中土建、水電、裝飾、園林、安裝等相關定額執行,勞動保險費按c級取費,工程類別按定額説明執行。定額缺項部分由乙方報價,雙方共同確定價格後按實計算;小品項目按市場價定價;  

2、甲方籤審的施工圖、施工圖預算以及未計價材料確認價;  

3、甲乙雙方簽署的工作簽證單以及涉及調整(更改)部分變更通知書;  

4、竣工圖。  

(二)合同金額:  

1、本合同暫定造價6萬元;  

2、工程竣工驗收後按實結算。  

(三)合同金額的支付時間:  

1、甲方在乙方進場後一週內,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5%作為的備料款。  

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總額的40%;  

3、工程竣工驗收後一個月內辦理竣工結算,結算辦理完成後三個月內甲方付至結算價的95%,餘額5%作為質保金,保活期到後支付3%,保修期滿後甲方付清餘款。  

第四條關於設計調整(更改)  本工程涉及設計調整(更改)工程項目,待調整資料完善並經甲方籤審後,工程量及造價按本合同原則

第三條進行增減。  

第五條質保期  

(一)質保期:從遞交竣工報告後的第____日起算。保修期按建設部年第80號令執行,普通植物保活期半年,貴重植物(1000元以上)保活期為________年,工程的其它部分保修期為________年。  

(二)成活率:植物管護移交時按行規達到_______%的成活率。  

第六條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保證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保證施工所需用水、用電;  

2、合同簽定後____日內審定乙方的施工組織計劃及施工圖,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3、負責協助辦理施工的各項進場手續;  

4、負責協調現場各施工單位間的關係;  

5、若施工變更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6、按合同規定時間按時付款。  

(二)乙方責任:  

1、按甲方籤審的施工圖和確定的變更通知內容,結合有關規範組織施工;  

2、接受甲方指派監理公司的監理及甲方現場代表的管理;  

3、注意與外裝飾單位施工現場的配合工作;  

4、文明施工,安全生產,確保工程質量,按期完工;  

5、負責施工中的成品保護。  

第七條甲、乙雙方現場代表及責任  

(一)甲方施工負責人:___________  現場代表: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施工負責人:___________  土建:_____________________  綠化: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場代表: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代表作為現場簽證代表;乙方代表作為接受甲方書面通知的代表。  

第八條材料的認定及採購  

(一)乙方應按設計要求對材料自行採購,涉及裝飾及燈具材料需經甲方認定後方可採購。  

(二)設計材料變更須經設計單位和甲方共同認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乙方方可購買。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除順延竣工期外,還應賠償乙方因此發生的實際損失;  

2、甲方對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造成的停工,應採取措施補救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的機械設備調運等實際損失;  

3、甲方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驗收或未按合同規定付款,每超____日,按合同總額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二)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合同規定完成工程,且無故拖延時間影響工程進度,每延____日,按合同總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在合同履行中,雙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果,雙方約定向施工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二條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開票協議書 篇13

發包方:____縣XX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家庭地址 身份證號碼因工程施工的需要,甲方同意乙方在本單位所屬的工地進行包乾,為了加快工程進度,提高工程質量和經濟效益,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的責任意識,明確和完善甲、乙雙方責任;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公平、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同意,特簽定此協議書,希雙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稱:____縣XX公司。  

二、 工程幢號:6、7廠房  

三、 分項承包的工程名稱:。  

四、 承包形式、承包範圍及工作內容:  1)、承包方式:本工程乙方包工不包料,乙方包人工、(乙方負責按圖向甲方提供材料清單)除甲方提供的材料外,包施工機具、包工期、包質量、包進度、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驗收合格(含現場臨時用電、供水管線安裝與維護工作)。  

2)承包範圍:包所有基礎、主體結構、裝飾結構、維護性結構、各種構築體;零星構件、雨棚、女兒牆、各種預留洞孔;室內等所有一切給排水和強弱電預留預埋與安裝工作。  

3)、承包內容:包施工圖和施工方案中的室內工程,包括室內外排水、電器、消防、弱電、防雷等的全部安裝工程。具體如下:  A)、給排水部分:給水部分:接口起至所有用水末端的給水工程安裝及系統試壓。排水部分:自室內排水起端至現場排水管網第一個排水檢查井處所有排水工程安裝及排水實驗。  B)、電氣部分:從現場低壓配電櫃至所有橋架、配管、電纜、配線等按圖施工及電器元件的安裝,以及從弱電井總箱出口後到燈具(含户箱、開關、插座、電線、弱電井、和強電井、線槽)安裝結束,避雷帶,避雷網的施工:施工圖中從現場低壓配電櫃至配電強電井、總箱等所有的鋼管、電線、電纜的預埋安裝,包括從進入第一個配電箱後的電纜敷設;弱電(包括電視電話、智能化、)依設計圖紙安裝到位,乙方施工班組自帶工具及小型施工機具和所有檢驗試驗設備;橋架、電線電纜、排氣扇、燈具、閥門、水龍頭、衞生潔具及其它電動設備均按圖紙設計要求進行安裝.  C)、安全帽等勞動保護用具  

五、工程量計算方法:  按工程施工圖紙建築面積每平方米 元計算。如乙方延工期按每平方米 元計算。如再延期超30天按照每平方米 元計算。  注:如由甲方材料供應不上的,與乙方無關  工期要求: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總體進度計劃,合理安排施工,按時完成各部位施工任務,如乙方不能按時完成或故意拖延工期,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損失;工期提前和延遲的獎罰標準為500元天,因發包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經項目部簽證,工期可順延;總工期為7個月,自開工之日算起至竣工驗收止。  

六、 工程質量要求:確保各分項工程達到驗收合格標準。  (

1)、嚴格按照施工要求和驗收規範進行施工。  (

2)、建築產品安裝質量必須控制在 分項工程質量驗收標準之內。  (

3)、因分項工程出現質量問題,甲方管理人員對乙方處以的罰款在當月  工程款中扣除;因乙方不按要求施工而造成返工,乙方承擔其全部損失和費用,結算時在工程款中扣除。  (

4)、簽訂本合同時乙方須向甲方交質量保證金30000元;如質量達不到  標準,質保金作賠償金扣除;如驗收不能一次性通過,扣除質保金10%後整改完畢,驗收後或結算時返還。在施工過程中不聽工地管理人員指揮認真整改,如出現安全事故質保金不退還外,還有追究造成事故的賠償責任。  

七、承包款的支付和結算:(工程款經工程部、施工員、安全員簽證後發放)  

1)、付款及結算:混凝土預埋完成後支付到工程款的 %,磚牆預埋完成後支付到工程款的%,工程主體驗收合格後,支付到工程款的95%。剩餘5%待保修期滿後一次性付清。  

2)、乙方每月按時發放工人工資,必須製作工資表。工資表必須有工人簽字及工人本人銀行卡賬號,自行復印一份交由甲方。甲方憑工資表提供賬號及金額發放到工人賬户,各項罰款從當月工程款中扣除,扣除以上款項後剩餘工程款另行打入乙方賬户。  

八、工程安全責任、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乙方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操作規程進行施工,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和十不準及十項安全措施。甲方提供的電源至各層配電箱,班組的材料設備,要定人定機,按規範操作,嚴禁帶病操作;進入工地必須戴好安全帽,不得  穿拖鞋、打赤膊上班;嚴禁往下亂拋建築垃圾及雜物,地管理人員有權處以100元以上罰款。如乙若班組工人違反上述條例,不聽糾正,乙方未按安全操作規程而引起的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及全部費用,影響公司聲譽的要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如有多工種作業引起的安全事故,分清責任,由責任方承擔全部責任及費用。不在工地的事故,甲方概不負責,一切由乙方自行負責。  乙方招用的工人上崗前要進行安全三級教育(必須提供工人本人身份證,並要求其複印件交由項目部存檔),並要簽訂安全協議及勞動用工協議書,每天上崗前要進行質量及安全交底,雙方必須履行簽字,乙方要經常對職工進行法制教育,搞好與其他工種團結協作關係,不得出現打架及偷盜行為,如發現打架鬥毆行為,參與者每人罰款200—500元,情節嚴重的,送公安機關處理。眾鬧事、罷工的扣除工程款5000元。  不同工種工序交接班,交接前必須辦理書面交接手續,做好本職的質量和衞生工作,明確各自的責任分工;交接後施工方應對現場衞生及因施工導致的質量問題進行返工或整改。項目部有權對交接班產生的糾紛進行裁定,並予以處罰。  

九、勞動用工管理:根據有關單位的`規定和要求,乙方在組織人員施工時,嚴禁招用童工,無身份證的不準進駐工地。  

十、現場環境及衞生:施工現場必須保持整潔衞生,因施工需要鑿除廢渣及時清理;材料堆放必須根據現場負責人員指定位置堆放整齊。現場不得隨地大小便,否則處以罰款。  十

一、其他事項:  

1)、此工程嚴禁轉包,如發現轉包,甲方有權終止協議承諾,並扣除工程款作為違約金,  

2)、乙方如不能及時完成甲方的進度計劃,工程質量低劣粗糙,管理混亂,經甲方多次提出整改措施不力的,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工程款10%的違約金。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工完款清失效。  

4)、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5)、甲方有權指派乙方做點工,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否則以違約處理。  

6)、若產生計時工,大工按時,普X按元時。  

7)、雙方簽字蓋X保證金到位後本合同生效後,工完清帳後失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 : 乙方代表 :  (蓋X) (蓋X)  法人代表: 身份號碼 :  電話號碼 : 電話號碼 :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工程開票協議書 篇14

__省__縣__(單位),以下簡稱委託方;

__省__設計院,以下簡稱承包方。

經雙方協商,由委託方委託承包方承擔__工程的可行性研究,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委託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__天以內,向承包方提供所有與研究工程有關的數據和資料,並對資料的準確性負責。

1.提供數據、資料的內容如下:__(略)。

2.在合同期內,委託方進行與本工程有關的討論、詢價、對外談判、調研考察等所得的信息資料,應及時提供給承包方,必要時可吸收承包方參加本工程可行性研究的人員參加。

第二條 承包方應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向委託方提交本合同工程的可行性報告,並對此承擔責任,可行性報告內容應包括:

1.經營評價指標:

(1)投資內部收益率:____。

(2)投資回收期:____。

2.貸款償還能力分析:____。

3.外匯償還能力分析:____。

4.盈虧平衡、靈敏度分析與風險評價:____。

5.結論:____。

承包方應向委託方提交可行性報告____份。

委託方如在合同期間對____工程提出重大變更,甚至原始資料、數據有重大變動,有可能導致承包方對可行性報告作修改甚至返工時,須經雙方協商,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增加任務變更附件,或另訂合同。

第三條 費用支付條款

1.本工程的可行性研究費為人民幣____元整。於合同生效之日,委託方應向承包方付給上述金額的百分之二十。下餘金額於合同期滿時全部付清。

2.委託方中止合同時,無權要求承包方退還定金。

3.承包方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責任與義務時,應雙倍償還定金。

第四條 違約罰金

1.承包?講話春賢娑ǖ娜掌諤嶠豢尚行匝芯勘ǜ媸保客掀諞惶歟鄢淥Φ梅延玫那Х種澹魑ピ擠=稹?

2.承包方提供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出現錯誤,且此等錯誤純屬承包方造成者,應扣除其所應得費用的10-30%,視錯誤性質嚴重程度而定。

3.因委託方責任造成的可行性研究重大修改,或返工重作,應另行增加費用,其數額由雙方商定。

4.委託方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費時,應償付給承包方以逾期違約罰金,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規定費用的5‰計算。

第五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修改或補充規定。修改或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__各一份備案。

委託方:____(蓋章)

地址:____

負責人:____(簽名)

聯繫人:____(簽名)

開户銀行:____

帳號:____

電話號碼:____

電報掛號:____

承包方:____(蓋章)

地址:____

負責人:____(簽名)

聯繫人:____(簽名)

開户銀行:____

帳號:____

電話號碼:____

電報掛號:____

__年__月__日訂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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