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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協議(精選12篇)

工程安全協議(精選12篇)

工程安全協議 篇1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工程安全協議(精選12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護員工的人身安全和國家財產安全,保證施工生產的有序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武漢市有關法規、規定,雙方就本工程施工生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甲方需做好進場施工前的準備,以便乙方順利施工。

2、甲方有權對乙方進入現場所帶機械設備、電氣設備的安全防護設施及用 品進行監督檢查,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設施、用品有權禁止使用。

3、甲方有權對乙方在施工中出現的不安全隱患簽發隱患通知或警告,並限 期整改,對情節嚴重又不按期整改的,甲方有權停止乙方的作業,由此 產生的後果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4、甲方應根據在施工程的特點和安全生產管理要求,對乙方進行有關安全 生產交底。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文明施工、安全作業,如因乙方不安全要求施 工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2、施工人員進場前,必須先將現場負責人,施工人員(包括管理人員、 施工人員、特殊作業人員)花名冊,企業資質證書和委託書等原 件或複印件送甲方備案。

3、乙方對現場各種設施不得隨意拆改,乙方應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待 批准後方可執行。作業時除設置明顯標誌外,還應派專人監護,下班 或本項工作完成後必須及時恢復好。

4、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要求正確佩戴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高處作業禁 止將工具、配件及物件上下拋擲;相關作業人員嚴禁將垃圾及其他任 何物體從窗口或臨邊往外扔,防止物體打擊傷人。危險性較大的作業 項目,乙方必須設專人監護。

5、施工用電不得亂拉亂接,需要用電時,必須由專職電工操作;需要甲 方配合的或提供幫助的必須在甲方電工的統一安排下進行。乙方按要 求配備的電工納入甲方電工班的統一安排和管理。各類特殊作業人員 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

6、乙方應教育本單位作業人員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產,在平時的工作 中做到活完場清,工完場冷,材料碼放有序,保持施工現場的宏觀整 潔,防止造成環境污染。

三、事故責任與處理

1、由於乙方管理不當造成人員的傷、殘、亡事故,由乙方參照國家現行 規定負責處理,並負責事故人員及家屬的全部經濟補償。

2、由於乙方作業人員違章作業或設備設施不完善造成甲方或第三者人員 的傷亡事故,由乙方參照國家現行規定負責處理,並負責傷、殘、亡 個人及家屬的全部經濟補償和善後處理。

3、由於乙方人員違章作業或設備設施不完善造成甲方或第三者人員的財 產損失,由乙方進行相關的賠償。

4、乙方施工人員必須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五、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___________。

六、補充條款:與正式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安全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上海市招標、承包工程安全管理暫行規定》和國家有關法規,明確是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建築安裝工程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

一、承包工程項目:

1.工程項目名稱:

2.工程地址:

3.工程項目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完工。

二、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上海市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2.甲乙雙方都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有專職和兼職的安全乾部,有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甲乙雙方的有關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思想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制度和法規。

4.施工前,甲方應對乙方的管理人員介紹有關學校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和要求;乙方應組織召開管理、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教育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及學校有關規章制度及要求。

5.施工期間,乙方指派__________同志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________同志負責聯繫、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繫,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工程施工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發生。

6.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對於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限期整改,對甲方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等情況,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權利,甲方應該認真整改。

7.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防護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方都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8.甲乙雙方的人員,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實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後果,均由該方人員及其單位負責。

9.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站培訓考核後持證上崗。並按規定定期審證,進滬施工的外省市特種作業人員還須經上海市有關特種作業考核站進行審

證教育;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有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弔"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10.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電焊、氣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嚴禁使用電爐。冬季施工如必須採用明火加熱的防凍措施時,應取得防火主管人員同意,落實防火,防中毒措施,並指派專人值班。

11.甲乙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管線及高壓架空線路的保護。甲方對地下管線和障礙物應詳細交底,乙方應貫徹交底要求,如遇有情況,應及時向甲方和有關部門聯繫,採取保護措施。

12.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重大事故,由乙方負責。甲方有協助進行緊急搶救和保護現場的義務,並報有關職能部門。

13.乙方在施工現場和宿舍不得亂拉亂接電線,嚴禁使用電爐、電熱棒、電飯煲等違禁電器,確保用電安全。

14.宿舍內不準男女混居,不準留宿非工地人員。嚴禁一切違法行為,確保治安穩定。

15.本協議訂的各項規定適用於立協議單位雙方,如遇有同國家和上海市的有關法規不符者按國家和上海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16.本協議同工程合同正本同日生效,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由於違反本協議而造成傷亡事故,由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17.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單位名稱 (蓋章)

法定代表人

代 表

地 址

電 話

乙方:單位名稱 (蓋章)

法定代表人

代 表

地 址

電 話

工程安全協議 篇3

發包方: ___________ (簡稱甲方)

承包方: ___________ (簡稱乙方)

甲方項目HSE負責人是 ___________

乙方項目HSE負責人是 ______

為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合同的實施過程中明確甲乙雙方健康、安全和環保(簡稱HSE)職責,切實做好本項目的HSE管理工作,保證甲、乙雙方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和設備安全,依照國家、地方政府、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中原油田以及甲方相關HSE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協議。

一、工程項目名稱:

二、工程承包範圍:

三、工程項目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四、甲方的職責、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職責、權利

2、對乙方的HSE工作負有管理、監督、檢查和考核責任。

3、督促乙方建立健全符合要求的HSE組織機構及各項HSE管理制度,配備專、兼職HSE管理人員和工程技術人員。

4、組織HSE檢查,監督乙方施工過程中的HSE管理。甲方有權對乙方施工過程中存在的HSE隱患提出整改要求,並監督乙方及時整改。乙方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時,甲方有權責令其停工。

5、督促乙方針對施工特點做好其施工人員的HSE教育培訓工作,推行“週一”安全(HSE)活動、班組HSE活動,編寫《HSE作業計劃書》,開展危害識別和風險控制,並監督實施。

6、開工前,負責審查乙方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必要時,應經業主方審批項目開工安全許可證。

7、有權對違反國家、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中原油田和甲方HSE相關管理規定的人員清退出施工現場。

8、有權要求乙方參加甲方組織的應急預案演練及各種HSE活動。

9、出現事故後,監督並參加事故調查,督促乙方嚴格按照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10、如果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施工人員有違章、違規行為,或者乙方對甲方下發的《隱患通知單》不整改或整改不徹底的,甲方有權扣減乙方交納的安全生產保證金,差額部分由乙方補交或從工程款中扣除。

11、其它職責和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對乙方進場施工人員進行HSE教育培訓、考試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並對工作崗位中存在的危害因素進行告知。

2、審查乙方制定的HSE管理制度、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應急預案或應急處置措施及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等,並監督執行。

3、不得要求乙方違反HSE管理規定進行操作或施工。

4、監督和指導乙方解決影響安全、環保、職業衞生工作的問題。

5、負責組織事故的調查處理,並按規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

6、項目完工後,沒有發生事故,甲方全部退還乙方上繳的安全生產保證金。

7、其它義務:

五、乙方的職責、權利、義務

(一)乙方的職責、權利

1、對所分包工程項目內的HSE工作全面負責,確保本單位人員全面履行HSE職責。

2、嚴格遵守國家、地方政府、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中原油田及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制度和規定,嚴格遵守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中原油田安全生產禁令。

3、建立健全符合甲方要求的HSE組織機構及各項HSE管理制度,配備專、兼職HSE管理人員和工程技術人員,並向甲方提供主要項目負責人、主管安全負責人及HSE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證。

4、向甲方申報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組織設計(方案),負責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做好開工前及施工過程的HSE教育培訓。負責現場HSE檢查和安全監護工作,並定期向甲方彙報單位HSE管理工作情況,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有關安全生產會議。

5、凡在危險區域施工作業的,應按照甲方指定的路線通行並在劃定區域內施工。在施工前應按規定辦理相應的作業許可證(高處作業許可證、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工業動火作業許可證、破土作業許可證、進入受限空間作業許可證等),審批後,方可進行作業。

6、施工人員要認真執行本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7、嚴格執行甲方的HSE管理制度,服從甲方的HSE監督管理,及時整改甲方提出的HSE問題和隱患,並將整改情況按時反饋至甲方HSE管理部門。

8、針對項目特點,編制應急救援預案(應急處置措施)並定期組織演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或發生事故後,要服從甲方的指揮,發生事故時,在保證人員安全的前提下,積極組織搶險救援,避免事件(事故)進一步擴大。

9、對使用的施工設備、機具進行定期檢查、維修,確保設備、機具始終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

10、有權知情合同服務範圍內的施工場所和崗位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聯繫方式,並採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

11、有權要求甲方完善甲方應該保證的安全生產條件,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或強令冒險作業。

(二)乙方的義務

2、自覺接受甲方的HSE教育、監督、檢查和考核。

3、項目開工前,應向甲方交納合同價款3-5%的安全生產保證金。發生事故的,所交納的安全生產保證金全部沉沒。

4、應為員工提供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和個體防護用品,完善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

5、承擔因乙方責任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以及政府安全環保部門的罰款;承擔因不服從甲方管理,違反HSE管理規定造成事故或事件的全部責任。

6、發生事故後,應立即向甲方HSE管理部門報告,並配合甲方做好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7、為員工辦理人身意外傷害等保險。

8、其它義務:

六、附則

1、甲乙雙方已明確本協議所規定的所有內容,並無異議,雙方一致同意嚴格遵守本協議的要求進行合作。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與本項目主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隨主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而變更、解除或終止。

5、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簽章) (簽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程安全協議 篇4

甲方:

乙方:

為了搞好 工程的安全工作,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安全責任

甲方在乙方進行宣傳牌安裝前,對乙方現場負責人進行口頭安全教育,甲方現場安全負責人為 ,其教育的主要內容為與安裝有關聯的安全注意事項。

第二條 乙方安全責任

⒈乙方自備宣傳牌安裝所需要的機械、設備、工具、材料,並負責提供安裝人員的安全帶、安全帽、面罩等勞動保護用品。

⒉乙方負責對安裝人員的安全和治安教育,嚴格按照國家相關安全操作規程安裝,做好安全防範措施,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⒊乙方在安裝前,必須與甲方簽訂安全協議書,否則視為乙方擅自施工,後果自負。

⒋乙方要做到合法用工,相關證件齊全,如乙方違法用工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⒌乙方進場後要服從甲方的指揮,接受甲方的監督,甲方有檢查處理的權利。

⒍乙方要做好成品保護工作,不得污染和原有裝飾、設備、設施,否則要進行清理、恢復原樣,或進行賠償,達到甲方滿意為止。因成品保護不力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⒎乙方要做好勞動保護工作,在外牆、臨邊、高空作業要繫好安全帶,掛在可靠地點,高掛低用,不得低掛高用,不繫安全帶嚴禁宣傳牌的安裝作業。

⒏乙方要確保無傷亡事故、無火災事故發生。如發生着火、觸電、高空墜落、物體打擊、機械傷害、中毒、中暑、傷亡等安全事故,造成的所有損失和責任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⒐乙方要做好建築物、管線、室內物品的保護工作,做好安全警械和安全防護工作,不得傷害到他人,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⒑乙方在安裝中產生的廢渣、廢液、廢棄物,不準亂倒、亂放,要及時清理到甲方指定地點,做到活完場地清。

⒒乙方要遵紀守法,不得發生盜竊現象,否則要進行處罰。

第三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地址: 地址: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安全協議 篇5

發包單位(甲方):

承包單位(乙方):

為確保拆除工程在施工中人身、設備的安全,避免出現環境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規定,明確發、承包方安全環保責任,確保施工安全,保證員工和其他所有職工在工程建設過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預防發生各類施工安全環保事故,經雙方協商,甲乙雙方自願簽訂本協議。

工程項目名稱:

工程地址:

工程範圍:硫酸儲罐拆除

一 發包方的安全責任:

1、工程項目發包前,發包方必須對承包方資質和條件進行審查,合格後方可進行工程施工。

2、對乙方的資質進行審查,確認其符合且具備下列條件:持有有相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託書。

3、在有危險性的電力生產區域內作業,開工前發包方必須對承包方項目負責人等,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及文明施工交底,應有完整的交底資料和交底記錄,並經雙方交底人員簽字。並要求承包方事先制定施工方案,明確“三措”(組織措施、安全措施、技術措施),經發包方工程項目主管機構、技術和安全部門審查合格後方可施工。

4、不定期檢查承包方施工現場,對承包方人員在生產工作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併發出有存底聯的書面整改通知書;對嚴整違章的行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二、承包方的安全環保責任:

1、承包方對所承擔的施工項目,必須制訂施工方案,並結合工程實際制定好保證安全的“三大措施” (組織、技術、安全措施),經發包方工程項目主管部門、技術、安全審查合格後監督實施。

2、承包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環保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遵守國家、行業及公司有關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規定。遵守現場的各項規章制度。

3、工程開工前,承包方必須組織全體施工人員分工種進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規考試,合格後方可進入現場施工。需調換工種、增補或調動人員者,在上崗前均必須進行安全教育,並報給發包方安全部門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證》。

4、承包方工作人員必須無妨礙工作的病症,否則不得參與工作。凡已登記的工程施工人員不得隨意更換,不得冒名頂替。

5、工程開工前,必須向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讓全體施工人員掌握工程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

6、承包方進行特殊作業、危險作業的項目施工時,必須事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寫安全施工作業票;從事電氣上的工作,一切施工活動都要辦理安全施工作業票(或工作票),並派員監督。

7、承包方應自覺接受發包方安全環保管理部門的監督和指導。對發包方安監部門檢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須及時整改。施工中一旦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報告發包方安全管理部門。

8、承包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安全用具,並保證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9、開工前承包方施工人員應對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並經落實整改後方準繼續施工。

10、承包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用工,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職業禁忌的人員進行施工作業。

11、承包方應對施工場地採取的安全環保技術措施、工作班人員狀態以及施工中的安全環保責任負責;如因承包方採取的安全環保措施不當、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規定及本協議所列安全環保事項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對第三方造成損失的,均由承包方承擔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三、其它

1、本協議自施工之日起生效,拆除工程完畢後解除。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由發包方、承包方各執壹份。

3、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發包單位(章):               承包單位(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法人委託代理人 :               法人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安全協議 篇6

1、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和 《中國石化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制度》 、《九江石化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九江石化禁煙區禁煙管理規定》 等法律、制度要求為加強對甲方禁煙區的防火安全管理, 嚴肅處理違法違紀行為 ,確保甲方安全生產和職工的人身安全 ,協議如下 :

2、 協議生效一週內 ,乙方向甲方財務部門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 50000 元。拒不按時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者取消其准入資格。

3、 乙方應將施工人員名單交付甲方消防管理部門 ,每年接受一次甲方消防管理部門統一組織實施的消 防安全教育培訓。如有人員更換 ,應及時報告甲方消防管理部門。拒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扣除乙 方安全風險抵押金5000 元,乙方在一週內補齊安全風險抵押金全額。

4、 嚴格執行《中國石化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十大禁令》 和 《九江石化禁煙區禁煙管理規定》, 如有違反 , 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考核處罰。

5、 乙方在承接甲方消防工程項目時,應先將相關的專業資質證件報甲方消防管理部門審核。否則取消 該單位的承攬資格,並全額扣除乙方的安全風險抵押金。

6、 乙方承接的甲方建築工程和裝修工程(包括消防工程)施工圖紙的消防設計經公安消防部門審核後, 不得擅自改變,確需變更的須經公安消防部門同意 ,由設計單位出具變更通知書。否則全額扣除乙方的安全風險抵押金。

7、 乙方應嚴格執行《九江石化禁煙區禁煙管理規定》,主動接受甲方對禁煙區組織的不定期檢查。乙方人員在禁煙區吸煙的,甲方除對當事人進行批評教育外,及時通知乙方,全額扣除乙方安全風險抵押金,並取消乙方准入資格;乙方人員攜帶香煙火種進入禁煙區的,甲方除對當事人進行批評教育外,及時通知乙方,扣除乙方安全風險抵押金xx年。

14、未盡事宜參照九江分公司HSE管理體系有效文件執行。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蓋章) (蓋章)

xx年 月 日 xx年 月 日

工程安全協議 篇7

項目名稱:

發包單位(甲方):

簽定日期:年 月 日

承包單位(乙方):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甲方)與工程承包方(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就有關外包工程安全管理事宜制定協議,其內容如下:

1 人身安全管理

1.1 乙方施工人員必須身體健康,適應施工的要求,無妨礙工作的疾病,必須向甲方提供健康查體證明。和職業衞生有關的作業,乙方必須提供職業健康查體證明。長期接觸粉塵工作人員必須定期輪換。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為施工人員繳納工傷(意外傷害)保險的證明材料。

1.2 乙方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和老弱病殘人員。女同志年齡應在18~50週歲,男同志年齡應在18~60週歲。若需更換人員,要徵得甲方同意,並辦理手續。年齡不符合規定,甲方查處後,令其退場,並按管理性違章處罰,一人次不符合規定,按一次違章統計。

1.3 乙方項目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必須符合國家持證上崗的規定。30人以上的必須設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1.4 乙方未經教育培訓合格,不得上崗作業。未經教育培訓合格進入現場,按違章處罰。

1.5 乙方要建立、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等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認真履行職責,防止人身事故的發生。

2 施工機具及工器具安全管理

2.1 乙方自帶施工機具,需經過有資質部門的安全檢查、檢驗合格,並向甲方提供檢驗合格的報告或證明。施工用大型電動、氣動機具、壓力容器、起重挖掘、叉車等設備必須向電廠登記備案。

2.2 乙方向甲方借用的施工工器具,借方必須檢驗合格後方能使用,乙方使用時負責機具的安全性能,歸還時保證機具完好。

2.3 乙方要求甲方配合工作的(如起吊設備),應事先向甲方提出,甲方進行安全交底時必須進行交底説明,乙方在編寫技術措施時,必須明確確保該類設備的安全使用的措施,並明確雙方的安全職責。

3 作業環境安全管理

3.1 甲方有責任向乙方提供安全的作業壞境。如工作現場附近存在帶電、轉動、移動設備或有毒有害物質,甲方應向乙方做好技術安全交底,並同乙方一起做好隔離工作。在發電設備上施工,甲方在做好斷電、斷水、斷(氣)汽、防止機械轉動、防止有害物質泄漏等安全隔離措施,要向乙方交底。如有挖掘等涉及地下設施安全的,甲方應將地下設施情況向乙方交底。

3.2 乙方有責任做好施工人員的勞動安全保護工作,包括勞動安全技能培訓教育,勞動保護用具的發放及正確使用,作業環境的安全交底,確保施工過程中的人身安全。

4 機動車輛安全管理

4.1 進入電廠施工的機動車輛必須登記,辦理入廠手續,服從機動車輛出、入廠管理制度;

4.2 進入廠區的機動車輛必須保證安全性能完好,禁止車輛帶病作業;

4.3 機動車駕駛人員必須持證駕駛,不得借證冒名頂替。違反規定者,電廠有權進行檢查或處罰。

4.4 嚴禁拖拉機、三輪車等車輛違章載人。甲方發現乙方有車輛違章載人現象,將按違章處罰。

5 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

5.1 甲方有責任向乙方人員講明電廠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存放地點及禁令,並在“危險區”相應部位懸掛明顯標誌;

5.2 乙方施工人員必須在甲方人員允許和帶領下方能進入危險區作業,不得隨意動用危險品。作業前雙方應共同做好安全措施;

5.3 乙方施工人員帶入甲方現場的危險品必須登記,並按甲方的有關規定妥善保管。在現場使用危險品必須得到甲方保衞管理部門的同意,並按照保衞管理部門的要求進行登記和做好安全措施;

5.4 在禁火區動火作業,必須辦理動火工作票並做好安全措施。凡是動火工作,動火工作間斷、完畢時必須檢查現場有無殘留火種,消除火災隱患,防止發生火災。

6 公用設施的安全

6.1 乙方施工人員必須愛護甲方的公用設施、道路、綠化、建築物等,遵守甲方的文明施工規定,不得損壞和污染公用設施;

6.2 乙方施工人員使用甲方的電力、水源、氣(汽)源、建築物等,必須在合同中或相應的協議中規定使用的範圍、地點、數量,並在甲方人員的指導下使用。禁止私接亂搭現象和破壞固定設施,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制止並按規定予以處罰;

6.3 乙方施工人員不能隨意改動、移動、破壞公用設施。如妨礙施工需要變動者,須經甲方合同承辦部門同意。

7 電廠設備及作業安全管理

7.1 乙方施工人員應愛護甲方的發電設備和附屬建築物,不得損壞和移動。施工中應注意保護設施,開挖溝槽時應注意保護埋入地下的電纜、管道、建築物,並在開工前得到甲方的批准。起重、搬運中注意不得碰壞電線、設備、建築物等;

7.2 乙方施工人員不得觸動甲方運行設備;不得隨意接拆電源、氣(汽)源、水源等。如須臨時接拆,須經甲方批准,辦理手續,明確正常及事故情況下的操作範圍;

7.3 施工中動火作業應按甲方的規定辦理動火工作票,並做好防火措施;

7.4 乙方施工隊從事甲方發電設備檢修、技術改造、試驗等工作,必須執行電廠的工作票制度、設備操作規程和動火作業等管理制度。甲方負責辦理工作票的手續。乙方施工負責人(工作負責人)必須執行甲方工作票管理制度,不得以“習慣作法”為理由,違反管理規定;

7.5 甲方有權糾正和制止乙方的違章行為和現象,必要時可以處以罰款或暫時停止施工作業;

7.6 乙方在開工前,必須制定作業安全措施,經甲方審查同意後,由乙方組織實施,並負責施工安全。

7.7 乙方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30人以上的施工隊應設專職安全員,30人以下應設兼職安全員。開工前乙方必須自上而下向作業人員進行技術安全交底,全體施工人員均須掌握工程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作業人員應學習與工作有關的《電業安全作業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的有關部分,並進行考試。甲方安監部門有權檢查和監督乙方的施工安全,有權糾正違章冒險作業和不安全行為,並進行處罰、停止工作、辭退等處理。

8 特種作業的安全管理

8.1 乙方電工、電焊工、架子工、機動車司機、起重工、潛水作業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乙方要如實報告特種作業工作人員的資格狀況,不得冒名頂替。

8.2 進入現場前,乙方必須將原件送安監部審查備案,符合要求的才能進行特種作業。特種作業人員進入現場工作,必須持證,可以是審查過的複印件。

8.3 甲方對現場抽查發現不持證上崗者,勸其退場,並按作業性違章進行處罰。有證件沒有佩戴,按作業性違章下限處罰,沒有操作證進行特種作業,按上限處罰。

8.4 施工現場所搭腳手架,必須經過驗收合格並懸掛合格牌後方可使用。使用腳手架作業時,作業者應遵守相關規定。

9 施工用電安全管理

9.1 甲方綜合隊、電熱隊是檢修電源箱及接線的管理部門。

9.2 從檢修電源箱接線,應在甲方監護下,由電工資質的人員接線,禁止其他人員從檢修電源箱接線。

9.3 乙方可以從二級盤(檢修電源箱下級或MCC櫃等配電櫃下級)接線,但必須由施工單位合格電工作業。

9.4 乙方從固定式插座引接電源,應考慮負荷匹配,嚴禁超負荷使用插座。

9.5 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均應有良好的接地裝置。使用中不準將接地裝置拆除或對其進行任何工作。

9.6 乙方電源開關外殼和電線絕緣有破損不完整或帶電部分外漏時,應立即找電工修好,否則不準使用。

9.7 濕手不準去觸摸電源開關以及其他電氣設備。

9.8 乙方焊接機械應放置在防雨和通風良好的地方。焊接現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交流弧焊機變壓器的一次側電源線長度應不大於5m,進線處必須設置防護罩。焊機必須有良好的接地。

9.9 在特別潮濕的場所、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工作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於12V。

9.10 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温、導電灰塵或燈具離地面高度低於2.4m等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應不大於36V;

9.11 每台用電設備應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保護”制,嚴禁用同一個開關電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乙方用電負荷超過兩個以上,必須自備帶漏電保護的電源箱。

9.12 開關箱中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開關箱內的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於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小於0.1s。

10 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管理

10.1 乙方必須購買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安全帽、安全帶、防塵口罩、耳塞、服裝等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10.2 甲方監督乙方佩戴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對使用不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按作業性違章進行處罰。

10.3 乙方施工人員應該愛護勞動防護用品,正確佩戴使用勞動防護用品,每次使用前應檢查,禁止坐安全帽等不安全行為的發生。

11 受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

11.1 乙方在進入受限空間作業期間應按安規的相關規定至少安排一名監護者在受限空間外持續進行監護。

11.2 乙方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必須提供充足的照明。照明採用安全照明變壓器。

11.3 在可能發生有害氣體或通風不良的受限空間內進行工作的人員,嚴禁使用過濾式防毒面具。除正確佩戴正壓式呼吸器外,還必須使用安全帶,安全帶繩子的一端緊握在上面監護人手中。

11.4 在進入受限空間進行工作前,工作負責人必須檢查受限空間內有無有害氣體,含氧量必須大於19.5%。

12 動土作業安全管理

12.1 乙方動土作業應辦理審批手續,特別是機械挖掘動土,辦理工作聯繫單。

12.2 甲方負責告知乙方地下設施情況,乙方要謹慎動土,避免挖壞電纜、管道等設施。

12.3 乙方嚴禁不能採用機械開挖的地方進行機械開挖。

12.4 乙方在危險場所開挖要有防護措施和應急措施,並服從甲方的指導和管理。

13 高處作業安全管理

13.1 雨天和雪天進行高處作業時,必須採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凍措施。遇有六級以上強風、濃霧等惡劣氣候,不得進行露天攀登與懸空高處作業。

13.2 對臨邊高處作業,必須設置防護措施。

13.3 防護欄杆應由上、下兩道橫杆及欄杆柱組成,上杆離地高度為1.0~1.2m,下杆離地高度為0.5~0.6m。坡度大於1∶2.2的屋面,防護欄杆應高1.5m,並加掛安全立網。除經設計計算外,橫杆長度大於2m時,必須加設欄杆柱。

13.4 防護欄杆必須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網封閉,或在欄杆下邊設置嚴密固定的高度不低於180mm的擋腳板或400mm的擋腳笆。擋腳板與擋腳笆上如有孔眼,不應大於25mm。板與笆下邊距離底面的空隙不應大於10mm。

13.5 進行洞口作業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產生的,使人與物有墜落危險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進行高處作業時,必須設置防護設施。

板與牆的洞口,必須設置牢固的蓋板、防護欄杆、安全網或其他防墜落的防護設施;施工現場通道附近的各類洞口與坑槽等處,除設置防護設施與安全標誌外,夜間還應設紅燈示警。

13.6 洞口根據具體情況採取設防護欄杆、加蓋件、張掛安全網與裝柵門等措施時,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邊長在1500mm以上的洞口,四周設防護欄杆,洞口下張設安全平網;對鄰近的人與物有墜落危險性的其他豎向的孔、洞口,均應予以蓋設或加以防護,並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13.7 梯腳底部應堅實,不得墊高使用。梯子的上端應有固定措施。立梯不得有缺檔。

13.8 移動式操作平台,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裝設輪子的移動式操作平台,輪子與平台的接合處應牢固可靠,立柱底端離地面不得超過80mm。

操作平台四周必須按臨邊作業要求設置防護欄杆,並應佈置登高扶梯。

13.9 凡是高度在1.5米以上從事高處作業的,均需正確佩戴安全帶,並掛在牢固的地方。

13.10 施工現場所搭腳手架,必須多方驗收合格實行掛牌制度。

14 治安保衞消防管理

14.1 乙方施工人員必須經用工部門安全培訓後,持有效身份證件到甲方保衞管理部門登記備案,辦理廠區通行證件,並在有效期間內使用;乙方人員在工程結束退場時應將通行證件交回保衞管理部門,不得偽造、塗改或轉借通行證件。

14.2 乙方施工人員應接受甲方承辦部門的管理教育,瞭解並遵守甲方的治安消防相關管理規定,不得在甲方區域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甲方現場的物資、材料等,未經甲方許可,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對違反規定者,甲方有權制止並按規定進行處罰。對故意偷盜或破壞接地線、電纜等設備、設施的予以開除,並從重或加倍處罰,觸犯刑律的交公安機關處理。

14.3 14.4 乙方負責對施工人員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甲方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對存在消防隱患或造成不安全情況者,按照甲方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14.5 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14.6 嚴禁挪用甲方配置在現場的消防設施、器材。不得損壞、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不得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

14.7 施工現場及所屬區域(臨時倉庫)乙方負責配齊消防器材,落實防火措施,確保消防安全。

14.8 依法應當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消防設計審核的建設工程必須履行報審手續,未經依法審核或者審核不合格,不得進行施工。

14.9 按照“三同時”的規定,工程驗收前乙方應按規定配齊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並保持完好有效。依法應當進行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應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消防驗收合格,並取得驗收意見書。

15 事故處理

15.1 施工現場發生人身傷亡事故,人員中毒事故,設備損壞事故,雙方有責任保護事故現場。除國家另有規定的以外,由甲乙雙方共同進行調查。必要時可呈請上級主管部門或專業機構鑑定。目的是查明事故原因,落實防範措施,分清責任。由於乙方違章、違規作業、違反勞動紀律,隱患排查治理不及時、不徹底,不服從管理,教育培訓不到位等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事故,由乙方獨自承擔責任。因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包括善後處理),由事故的責任方負責。

15.2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及時向甲方報告,甲方按國家規定及時上報地方主管部門及上級主管部門。

16 文明衞生保潔、綠化

16.1 禁止動用現場無關設備設施。

16.2 現場穿合格工作服,戴合格安全帽,禁止採用紗布口罩做防塵口罩,必須採用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的勞動防護用品。

16.3 現場禁止吸煙,禁止酒後上崗作業,禁止在現場吃飯、睡覺。

16.4 服從管理,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拿電廠的一草一木。

17 監理單位的安全管理

17.1 監理單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監理崗位責任制,認真履行監理責任,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監理,對所監理工程的安全生產進行監督檢查。

17.2 監理單位在工程準備階段編制監理規劃,規劃中必須明確安全監理的範圍、職責、工作程序、制度措施及人員配備計劃等。

17.3 監理單位應審查其他承包單位編制的工程組織設計彙總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危險性較大的工程安全專項作業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強制性標準。

17.4 監理單位應根據危險有害因素分析編制安全監理實施細則,明確安全監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點以及對其他承包單位安全技術措施的檢查方案。

17.5 監理單位應監督其他承包單位按照工程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作業方案組織施工,及時制止違章作業,發現存在安全隱患,應當要求其他承包單位整改。其他單位隱患整改不及時、不徹底以及有其它嚴重違章行為的,監理單位有權中止作業,並報發包單位。

18 環境保護和廢物處理

18.1 乙方應在安全技術措施或方案裏面制定環境保護和廢物處理的相關措施。

18.2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注意保護環境,對工業廢棄物不得亂扔,不得放入生活垃圾桶內,應放置在專門的工業垃圾存放點。

18.3 對廢油等液體化學品應按照廢棄化學品的有關規定處理,不得隨意倒入雨水系統、污水系統。

18.4 在馬路上運輸廢棄物,應遮蓋防止污染路面、空氣等。

19 職業健康防護

19.1 外包工作涉及接塵作業、噪聲作業、射線等職業健康的,應在工作前對職工進行健康查體,並報安監部。

19.2 在工作中工作人員必須正確佩戴防塵口罩等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19.3 射線等儀器必須合格。

19.4 探傷作業必須設置隔離措施,並提前24小時通知甲方,確保無關人員的安全。

19.5 對不正確佩戴勞保用品的立即改正,並按違章處罰。

20 脱硫、脱硝、除塵等重大技改工程要求:

20.1甲方(建設單位)成立安全委員會,安委會主任由建設單位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包括承包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建設單位有關人員組成。

20.2建設單位成立獨立項目部,實行項目負責人制,並簽訂安全責任狀;項目部必須設專職人員,負責安全、質量的現場監督和管理;項目部每天召開協調會,通報安全檢查等相關情況。

20.3嚴格開工報告制度。開工前,施工單位應組織編制開工報告並經監理審核、建設單位批准後方可開工;開工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要組織施工單位就安全技術措施方案進行充分交底。督促施工單位嚴格按作業規程和施工工序進行施工,嚴禁擅自改變施工方案。

20.4加強重大施工方案編制、審查工作。甲方結合技改現場實際,針對大件吊裝、煙道組裝、設備拆除、腳手架搭設等技術含量較高、安全風險較大的項目,督促施工單位編制安全措施、技術措施、組織措施等施工方案,嚴格執行集團公司“五不準”規定。

20.5做好旁站監督工作。針對危險性較大的關鍵作業,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要安排能力勝任的人員從施工單位開工到收工進行全過程旁站監理,檢查安全防範措施及時佈置到位、施工人員遵章作業,堅決做到“無監護,不開工”。

20.6開展反違章和隱患排查治理。甲方應聯合監理單位、施工單位每天進行現場巡查,定期開展聯合檢查和專項檢查,全面查找改造項目作業環境、現場管理等方面的缺陷和隱患,最存在的問題做到即查即改;在主要施工通道入口設立違章曝光欄,定期發佈違章查處及處罰情況。

20.7建設單位要求施工單位做好施工區域與運行區域的隔離工作,隔離設施應明顯、牢固、可靠;建設單位應指導和督促施工單位開展每日作業前的站班會,由工作負責人根據工作內容進行危險點分析和辨識,制定預控措施,並保證有效執行。施工安全得不到保證的,應及時下達停工令並隔離現場、清理人員;待施工單位整改完成,並提出申請,建設單位、監理單位驗收合格後方可復工。

20.8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要督促施工單位嚴把施工機械(車輛)、電動工器具進場准入關,未經安全檢驗或安全檢驗不合格的施工機械、電動工器具嚴禁進入施工現場。

20.9加強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建設單位應督促施工單位對所有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考試,監理單位應進行見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100%持證上崗;建設單位應針對施工中暴露的突出問題和共性問題,及時組織安全再教育或專項強化教育,不斷提高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

21 外包工程五不準:

21.1沒有施工安全措施或施工方案不準施工;

21.2施工安全措施或施工方案未經審查不準施工;

21.3作業人員不掌握施工工程不準施工;

21.4沒有進行現場安全技術交底不準施工;

21.5沒有建立和業主人員旁站監護不準施工。

一旦發現承包單位違反上述規定,不僅要責令停工並嚴肅考核,還要對監理方、業主方負有管理責任的人員進行嚴肅追究。

22 外包工程違章過多,或違章不及時整改,經停工教育培訓無效果,導致安全風險不可控的,經過承辦部門、安監部綜合評估,可以終止合同,更換隊伍,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自負。

23 在簽訂安全協議之前,乙方應先向甲方財務部門繳納安全保證金,保證金的數額為合同額的0.5%-5%,最低不低於5000元。 繳納安全保證金的單據送甲方安監部備案。

24 其它需要補充的內容,雙方協商補充。

本協議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叁份,甲方安監部門、工程承辦部門、乙方承包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工程承辦部門負責人簽字

安監部負責人簽字

承包單位負責人簽字

(單位章)

工程安全協議 篇8

發(總)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分)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承包方第一責任人:

為了共同圓滿實現建設方和發包方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國務院關於《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發[20__]2號)《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__]23號)的規定,認真貫徹我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管理方針,嚴格執行發包方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堅持安全發展理念、構建環境和諧、社會滿意、確保施工人員安全與健康、工程平安順利,以達到雙贏的目標,經雙方協商,在簽訂工程承包合同和專業工程分包合同的同時,簽訂本責任書,以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確保雙方共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目標的實現。

一、建設工程項目:

1、建設工程項目名稱:

2、建設工程項目地扯:

3、工程分包內容:

二、職責內容:

(一)發包方職責

1、發包方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考評分包方是否做好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安全責任目標是否落實。

2、發包方向分包方提供工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要求,及時傳達政府主管部門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和相關工作要求。

3、發包方按公司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制度定期組織對承包方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檢查,並根據檢查情況書面評價及通報,對違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規定、屢不改正的分包方負責人及分包方違章違紀人員按發包方安全生產管理規定進行處罰,如有情節較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為,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要求移送司法機關進行處理,追究其刑事、民事、行政等責任。

(二)分包方職責

1、分包方必須遵守國家、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關於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落實發包方公司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規章制度和有關規定,向發包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安全生產施工許可證(原件),完善設置本分包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並配備足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發生事故必須在1小時內立即報告發包方,並協助發包方及政府安監和建設行政等相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分包方承擔事故善後處理和政府上級部門的一切經濟處罰,落實發包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文明施工責任制,明確各自職責並落實到每個管理人員主體責任,成立以發包方為主的應急救援機構,開展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演練工作。

2、分包方必須與所屬施工隊伍、班組(個人)等簽訂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責任書(或安全生產承包合同),簽訂率達100%。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責任書內容包括: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安全目標及指標和考核辦法、安全生產措施以及控制安全責任事故的實施辦法、獎罰規定及明確各自職責等。

3、分包人是該分包範圍的安全第一責任人,依照法律法規和發包方的有關規定對該分包範圍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保證該分包範圍安全生產條件、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的投入資金保障,定期組織有關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認真落實該分包範圍安全生產責任制、重大安全隱患的整改措施的落實,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降低事故總量和傷亡人數。避免職業病的發生及輕傷事故,並有義務配合協助其他分包商及發包方做好全面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作。

4、分包方對所有一線生產工人(含民工)進行上崗前“三級安全教育”、“安全生產告知”、“安全生產技術交底”並填寫“三不傷害卡”和“三不傷害對策”等,符合要求率達100%,落實施工現場領導帶班制度,加強對危險性作業建立監護制度及落實監護責任人員。

5、分包方施工噪聲場界限制符合國家標準(GB12523-90)。

6、分包方施工現場有預防揚塵、噪聲、廢氣的監控措施。

7、分包方固體及有毒、有害廢棄物進行有效控制和管理,集中分類堆放,按當地環保部門規定定期清運,減少對環境污染。

8、分包方生產、生活污水排放符合地方標準。

9、分包方不發生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罰的環境污染事件。

10、分包方必須建立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管理機構必須到位,人員變動須經發包方、業主和監理管理機構同意、批准。

三、違約責任:

1、如發包方違約,分包方可越級上報發包方主管領導或安全主管部門。

2、如分包方違約,發包方按先説服、教育、溝通的原則辦理,達成一致意見,如不果,發包方在有三名安全檢查人員共同證實分包方違章、違約或有照片、錄相、詢話記錄等證明的,發包方有權按發包方《企業安全管理經濟處罰規定標準》執行經濟處罰。

四、本《專業工程分包施工安全管理責任書》共 五 份,甲方執 叁份,乙方執 貳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五、本《專業工程分包施工安全管理責任書》中相關條款如果與國家法律、法規有相牴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甲方: 乙方:

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一分公司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安全協議 篇9

甲方:(以下簡稱船廠、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施工隊、乙方)

為貫徹安全生產、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確保施工期間,人身、設備、環境安全,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根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理》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雙方友好、平等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工程項目:

第二條、工程地址:

第三條、甲方的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相關部門頒發資質證明、法人資格證明、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身份證明書、授權委託書及施工簡歷近三年來施工安全記錄、特種作業、施工人員等相關證書複印件材料。

2、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環境、用水、用電。

3、甲方在開工前應對乙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一級安全教育、培訓,並監督乙方落實二、三級安全教育和培訓且有書面培訓記錄、簽名、照相和相關考試記錄。

4、甲方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和施工安全作業指導書,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安全部處備案。

5、甲方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安全防火檢查,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國家、地方政府有關安全生產工作方面的法律、條例、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生產的行為進行制止、對冒險作業或危及生命安全的行為有權命令停止其工作,並對其執行300--20__元不等的罰款,糾正併發出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接受安全再教育且觀其態度。行為繼續不改甚至惡劣的、勒令其出場。

6、甲方指派人員與乙方聯繫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乙方人員需遵守船廠《安全作業許可制度》,按工作需要填寫《艙內密試許可表格》、《動火作業許可表格》、《化學品許可表格》、《密閉試驗表格》等並取得甲方許可才可進行理開工,終結,延期等手續。許可證簽發人,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監護人與工作班成員各負相應的責任。

7、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進行抽考。

8、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整理、整頓、清潔好現場,保障消防通道暢通、保障現場清潔乾淨、保證各種氣瓶、明火符合國家技術規範、保證各氧氣、乙炔管線、電纜線不得絞織在一起,下班後把所有管線收拾乾淨。

9、特種作業應持證上崗,不是特種工種不得從事特種作業或不是同種特種工種操作另一特種作業。如有發現堅決制止並視情況進行處罰。

10、甲方有權制止乙方施工人員在公司內進行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社會治安的行為:如、吸毒、打架、鬧事等,一經發現將執行1000--5000元不等的罰款並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1、發生以下情況應停工整頓,並由止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若是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承擔所有責任並賠償甲方損失,若是甲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承擔責任):

(2)、乙方責任造成廠內火災事故;

(3)、發生違章冒險作業經教育、罰款後仍不聽勸告的;

(4)、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

(5)、發生打架、聚眾、鬧事。

1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國務院規定的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重大事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1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艙內動火、油漆、施焊等特別危險的作業應在前一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並申請工作許可證落實好通風、置換等安全技術工作、且設好監護警界好現場方可作業。

14、在工作完成後,作業班長經清點人數確認所有人員均撤離開現場後,方可到公司安全部取消工作許可證。

15、違章作業、冒險作業或未按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而釀成重傷事故被執行罰款的.,安監人員應出示證據,要求相應施工隊經理(負責人)在處罰決定上簽名、通知財務部從工程款中扣除,拒不簽名的將加倍處罰(在罰款單上註明拒籤)。

16、甲方要求乙方有能力、有責任、並且履行自己的員工出現人身傷害或傷亡事故後進行治療、善後、賠償等工作,甲方不承擔這方面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項目的承包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傷事故應承擔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進場前必須提供有關企業資質、相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授權委託書、有關作業人員、人數特種作業複印件交甲方安監人員處。

(2)乙方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有效、合法。

(3)乙方必須設專職安全監督管理人員管理安全生產、監督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和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完善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缺陷。參與甲方的安全例會、協調同不同施工隊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4)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必須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必須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後方可上崗。

(5)必須要求施工人員服從甲方安全監督管理人員和生產管理人員、上級領導的安全管理。

(6)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保證其用工合法性。乙方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購買工傷保險),保險金額不低於50萬元,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7)乙方必須對己方施工人員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包括造成甲方的人員傷亡)負責。

(8)乙方在開工前必須組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將參加安全教育的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考試成績報給甲方安監處。

(9)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作業環境、施工區域、工具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工器具安全要求處於安全狀態。

(10)船艙內作業、油漆作業、動火作業、等密閉、狹小、高度危險的環境下工作一定要申請工作許可證,做好安全技術措施、通風置換、設專人監護等安全措施後,經安全部檢查合格後方可作業。

(11)乙方應在2米以上施工範圍內裝設臨時圍欄或警示標誌,2米以上高處懸空作業必須佩戴安全帶,不得超越指定範圍內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1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施工人員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防護設施及標示。

(13)按規定不是該特殊工種作業的不得擅自操作此設備,(如行車、叉車、起重機、電工、電焊工)被安監人員發現將被執行300--20__元不等的罰款。釀成重大事故的,將交由國家機關追究其相關責任。

(14)起重吊裝時焊接口要一定要焊接牢固,若造成事故,負責焊接的電焊工應對發生的的事故負責。起重時不得違章指揮或強令起重工冒險作業,一經發現,將一律從嚴處罰。起重吊裝作業應聽從起重工的安排。

(15)進入船艙內工作,應先通風、防止艙內有害氣體造成人員中毒事故。船艙內作業應有三人以上同進同出;嚴禁單人在艙作業。並在艙門出入口放上“此艙有人工作”標誌、防止他人蓋板,也讓安監人員和管理人員便於掌握,離艙時蓋好蓋板。

(16)作業完成或下班時應收好乙炔、氧氣膠管,船艙內一定要收上來,並關好閥門,關好配電箱。

(17)乙方必須為其施工人員購買工傷保險,並在勞動合條款中註明要保障其安全。

(18)乙方各級生產負責人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切實做到以人為本、對員工的生命負責,對甲方、當地政府、對安全生產負責。

(19)乙方必須為施工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乙方施工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無防礙工作的疾病。參加噴塗等有害工種工作人員,必須提供健康證明,長期噴塗工作人員必須定期輪換;

(20)乙方施工人員下班前必須檢查工作場地有無遺留火種,關閉電源、氣源開關,確認無安全隱患才能離開。

(21)水上作業時,必須採取防墮海措施,繫上安全帶,穿上救生衣,不會游泳人員,禁止水上作業。

(22)使用電動工具要注意安全,電源接線應由專業電工進行,船艙裏工作應使用36V以下照明,噴沙作業應注意自身和周邊行人,以免壓力過大傷害自己和他人,噴沙機應設專人負責。

(23)船艙內噴、塗油漆施工人員必須帶好防護器具(面罩、安全帶、安全帽),熟悉倉內作業環境,做好通風、必須使用防爆照明,嚴禁帶火種入倉,艙口應設專人監護並持好警示牌,且通知安全員密切注視周圍動態,作業時嚴禁風、電焊或其他的明火作業。完工後,應繼續通風24小時後才能撤消通風。

(24)乙方負責派工的班組長上下班要清點人數、在下班後的十分鐘上報安全部並要求留有簽字記錄。

(25)乙方各班組長要寫安全保證書和安全承諾書向公司安全部承諾採取各種措施保證班組員工的人身安全,參與甲方安全部主持的安全例會。

第四條、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公司負責人、財務各複印一份,(依照此聯同安全部門罰款單收取罰款費用),本協議從簽訂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簽名:乙方負責人簽名:

蓋章:蓋章:

工程安全協議 篇10

甲方:

乙方:

為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明確責任,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本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職責:

1、根據政府主管部門有關文件和公司相關制度,制訂相應的規章制度,並及時轉達到項目部,積極引導乙方作好安全宣傳工作。

2、將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有關要求及時向乙方傳達和交底,並督促和檢查乙方實施情況,對乙方落實不到、實施不全的地方有權責令整改。

二、乙方的職責和義務

1、乙方應積極做好安全宣傳工作,施工前應組織所有施工人員進行安全交底教育。

2、乙方應制訂適用於本項目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方面的細則,並認真加以實施。

3、服從甲方的管理,認真對待甲方及主管部門的指導和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整改。

4、項目部管理人員人人都負有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的責任,尤其是專職安全員必須加強責任心和自身素質的提高,項目經理應積極配合安全員的工作。

5、加強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檢查制度,制訂安全生產方案,確保安全生產。

6、制訂安全生產目標:確保工程無重大傷亡事故,杜絕死亡事故,重傷事故控制在萬分之二以內,工傷責任事故控制在零,一般事故控制在國家規定範圍內。

7、發生工傷事故應立即上報項目部和項目負責人,並及時上報公司,在公司和項目部的指導和幫助下妥善處理,並承擔事故應有的責任。

8、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甲方工程部各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工程安全協議 篇11

甲 方:

乙 方:

合同名稱:

為確保本工程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的人身及設備安全,明確甲乙雙方安全責任,特簽訂此承包工程安全協議,具體條款如下:

人身安全管理

1、乙方全面負責施工作業的安全管理。

2、甲方組織的一切安全生產活動乙方應積極響應參加。

3、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及其上級單位在安全文明生產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自覺接受甲方的檢查和監督,並對檢查的問題整改閉環。否則,甲方有權依據甲方安全管理考核制度進行處罰。

4、乙方施工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勞動法”的要求,嚴禁錄用有職業禁忌症者,嚴禁使用弱、殘者和童工。施工人員必須身體健康,能夠勝任承包工作,必須提供近期健康證明。

5、乙方參加施工的電工、焊工、起重工、機動車司機、高空作業人員等特殊工種,必須經過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考核合格,方能持證上崗。乙方要如實向甲方上報特殊作業工作人員資格證複印件。

6、乙方必須為參加施工的電工、焊工、起重工、機動車司機、高空作業人員等特殊工種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亡保險,必須提供所購買保險單複印件。

7、乙方進入甲方生產區域的工作人員,必須經過甲方有關配合部門依據《安全生產法》要求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並組織考試合格,並向甲方安監部門提供相關驗證資料後,方可工作。

8、乙方進入甲方生產區域的所用人員,必須經過甲方安監部門和保衞部門的審查確認,辦理登記手續。凡未經甲方安全監督部門和保衞部門的審查確認的乙方人員,甲方有權清退出廠。

第二條 施工機具(含登高用具)安全管理

1、乙方必須自帶施工工具用具,施工用大型電動、氣動工具、壓力容器、起重挖掘等設備必須向甲方安監部門提供有資質部門檢驗合格的有效證件,登記備案。

2、乙方配備能滿足施工需要的、符合安全規定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用具,操作使用人員應培訓合格。開工前必須對工作現場的作業環境、工器具安全狀況、現場安全措施執行情況進行認真檢查,並向工作人員交底,符合要求後方可作業。

3、乙方確因工作需要,自已又無法解決的專用工器具,必須向甲方借用的,要另行辦理借用協議書。

4、乙方要求甲方配合的工作(如起吊設備等),在雙方確認的安全措施中,由乙方管理並負責。

5、施工現場所搭腳手架,實行合格驗收和掛牌制度,使用腳手架作業時,作業者應遵守相關規定,安全責任自負,甲方監督。

第三條 作業環境安全管理

1、甲方有責任向乙方提供安全的作業環境。如工作現場附近存在帶電、轉動、移動設備或有毒有害物質等,甲方應向乙方做好安全技術交底,並由乙方做好隔離工作。在發電設備上施工,甲方應做好斷電、斷水、斷汽、防止機械轉動、防止有害物質泄漏等安全隔離措施,並向乙方交底。如有挖掘等涉及地下設備安全的,甲方應將地下設施情況向乙方交底。

2、乙方一經開工,就表示已經確認進入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於安全狀態。

3、乙方必須做好乙方施工人員的勞動保護工作,包括勞動技能培訓教育,勞動保護用具的發放及正確使用,作業環境的安全交底,確保施工過程中的人身安全。

4、乙方人員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檢修區域和通道進行施工和通行,不得進入甲方發電設備運行區域,若因工作需要必須得到甲方當班值長同意。

4、乙方發生人身事故必須保護好現場並立即報告甲方,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和事故責任。

第四條 機動車輛的安全管理

1、進入甲方廠區施工的乙方的機動車輛必須登記,辦理入廠手續,服從機動車輛出、入廠管理制度。

2、進入甲方廠區的乙方的機動車輛必須保持安全性能完好,禁止車輛帶病作業。

3、進入甲方廠區的乙方的機動車輛駕駛人員必須持證駕駛,不得借證、冒名頂替。違反規定者,甲方安監人員有權進行處理或處罰。

第五條 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

1、甲方有責任向乙方人員講明甲方施工現場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存放點及禁令,並在“危險區”相應部位懸掛明顯標誌。

2、乙方人員必須在有甲方人員允許和帶領下方能進入“危險區”作業,不得隨意動用危險品。作業前雙方共同做好安全措施。

3、乙方人員帶入電廠的危險品必須登記,並按甲方有關規定妥善保管。在現場使用危險品,必須得到甲方有關部門的同意,並做好安全措施。

4、在禁火區動火作業或施工中需要動火工作時,按甲方規定必須辦理“動火工作票”,並做好安全措施。工作完畢必須檢查火種隱患,防止發生火災。

5、乙方人員擅自進入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存放點及禁止區域而發生的中毒、窒息等人身傷害事故,由乙方負全責。由此而造成損失者,由乙方全額賠償。

第六條 公用設施的安全

1、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置醒目的臨時圍欄或安全警告提示標識,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2、乙方人員必須愛護甲方的公用設施、道路、綠化、建築物等,遵守電廠的文明施工規定,不得損壞和污染公用設施。

3、乙方人員使用甲方的電源、水源、氣源、建築物等,必須在合同中或相應的協議中規定使用的範圍、地點、數量,並在甲方人員的指導下使用。禁止乙方未經允許使用甲方現場電源、水源、氣源等到。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制止並按規定予以處罰。

4、乙方人員不能隨意改動、移動、破壞甲方公用設施。因妨礙施工需要變動原有設施時,須經甲方有關部門同意。

第七條 設備及作業安全管理

1、乙方人員應愛護甲方的發電設備和附屬建築物,不得損壞和移動,施工中應注意保護設施完好。開挖溝槽時應注意保護埋入地下的電纜、管道、建築物,並在開工前得到甲方有關人員批准。起重、搬動中注意不得碰壞電線、設備、建築物等。

2、乙方人員不得隨意開啟、關閉甲方運行設備,不得隨意接電源、氣源泉、水源等。乙方臨時使用,必須經甲方有關人員批准,辦理手續,明確正常及事故情況下操作範圍。

3、乙方從事甲方的設備檢修、技術改進、試驗等工作,根據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等,必須執行甲方的工作票制度、設備操作規程、動火工作管理制度等。甲方指派專人負責工作票的簽發和管理工作。

4、甲方有權糾正和制止乙方違反安全生產法規和制度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的行為和現象,必要時可以暫時停止乙方施工作業,並以罰款等處理。

5、乙方在開工前,必須提交作業組織措施、技術措施、安全措施和開工報告,經甲方審查同意後,由乙方組織實施,並負責安全。

6、乙方人員的作業安全由乙方負責,工作負責人即安全負責人。乙方進入甲方施工人員30人以上應設專職安全員。乙方開工前必須自上而下向作業人員進行技術安全交底,全體施工人員必須掌握承包工程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甲方安監部門有權檢查和監督乙方的施工安全,有權糾正違章冒險作業,對不安全行為進行罰款、停止工作、辭退等處理。

第八條 安全保衞管理

1、乙方進入甲方的施工人員必須經甲方保衞部門登記,發放通行證件。在通行證件有效期內使用,不得轉借他用,離廠時交回證件。

2、乙方施工人員應經甲方保衞部門教育,瞭解甲方的安全保衞要求,不得在甲方廠區及臨時生活區做違法、違紀、擾亂社會治安的活動,對違反規定者,甲方保衞部門有權制止,並按規定進行處罰。

第九條 事故處理

1、乙方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報告乙方主管部門,並同時上報甲方安監部門。

施工現場發生人身傷亡事故,人員中毒事故,設備損壞事故,雙方有責任保護事故現場,除國家另有規定的以外,由甲乙雙方共同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調查,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落實防範措施。

2、由於乙方人員責任,造成的各種事故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根據國家《安全生產工作規定》,預留5%的工程合同款作為安全施工保證金。

乙方對各種除承擔事故調查組認定的責任外,將按以下情況扣除安全保證金:

1、發生人身死亡及其它各種事故,扣除全部預留安全施工保證金;發生人身重傷事故及導致非停的一類障礙,扣除安全施工保證金的50%;發生人身輕傷事故、設備(包括備品備件、工器具)損壞及影響機組按計劃啟動但不構成事故的,扣除安全施工保證金的20%;

2、乙方人員在甲方生產區域內工作,違反有關安全規程制度、文明施工、消防保衞等考核標準,甲方安監部門按照甲方職工違反規程制度的處罰規定,給予經濟處罰。

3、在工程竣工結算時,安監部門彙總各種處罰金額從乙方施工安全保證金中扣除。

4、如乙方違反安全施工規定所造成的後果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本安全協議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安全協議 篇12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為確保電力建設工程在施工過程中人身、電網、設備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依法從嚴治理施工現場,確保項目施工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甲乙雙方在簽訂工程合同的同時,雙方自願簽訂本協議。

一、工程項目名稱:__________

二、工程地址:__________

三、工程範圍:以本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範圍為準。

四、協議期限:本協議與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

五、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

在現場施工準備、施工組織、安裝工程等安全管理生產經營活動過程中,雙方應共同遵守下列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_______年第__________號)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南方電網公司頒發的《安全生產工作規定》、《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和《安全生產監督規定》;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雲南電網公司制訂的各種標準、規定、制度等;

――雲電安監[_______]_______號《_______電網公司工程外包、勞務分包和臨時工安全管理規定》,_______[_______]_______號《_______供電局承發包工程和臨時工安全管理規定》。

――昭通供電局制訂的各種有關安全生產的標準、制度和細則等。

――其它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

五、甲乙雙方安全職責:

1.甲乙雙方須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南方電網公司、雲南電網公司、地方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規章、制度,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條例以及《安全生產工作規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等制度、規定。

2.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消防安全相關規定。

動火工作嚴格執行電力系統動火規定,嚴格執行動火工作票。

電焊、氣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相關規定。

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

3.施工期間,乙方指派專人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甲方指派專人檢查施工現場執行安全生產規程、制度狀況。

4.由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安全工器具、腳手架等設施,甲乙雙方須共同按規定驗收,並辦理驗收及交付使用的書面手續。

嚴禁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

驗收合格後交付乙方使用的機械設備、安全工器具、腳手架等設施,乙方應嚴格管理,如有遺失、損壞應照價賠償。

5.甲方和乙方在合同期內,都必須切實履行各自應承擔的安全職責,確保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6.甲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開工前對乙方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做好記錄及相關資料。監督乙方對勞務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崗位技能培訓的實施,以及提供符合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督促乙方進場前,結合工程實際制定保證安全的“三大措施”(組織、技術、安全措施),認真審查“三大措施”,對“三大措施”不合格的,不允許乙方開工作業。不定期檢查乙方施工現場,對乙方人員在生產工作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併發出有存底聯的書面整改通知書;對嚴重違章的行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及督促檢查的義務,對於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限期整改;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督促乙方現場施工人員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甲方現場負責人應對乙方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並由乙方落實整改後方準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乙方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於安全狀態。乙方對施工過程中由於上述不良因素而導致的事故後果負責;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員從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務,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負責;負責本施工區域內重大危險源警示標誌的設置,並將重大危險源以及在緊急情況下采取的應急措施告知乙方;對乙方施工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和強行整改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須費用從工程款中加倍扣除;負責生產安全事故的事故調查工作,並根據事故性質進行歸類統計,指導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落實工程合同中規定由甲方承擔的有關安全、勞動等其他事宜。

7.乙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乙方根據工程施工所制定的“三大措施”(組織、技術、安全措施)未得到甲方審查通過,不得開工。必須按甲方要求進行修改再經甲方審查合格後,方能作開工前的準備。開工前必須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結合工程實際制定保證安全的“三大措施”(組織、技術、安全措施),使全體施工人員均掌握工程特點及所有安全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項;對複雜的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嚴格制定單獨能保證安全施工的“三大措施”(組織、技術、安全措施),經甲方審查合格後認真落實;現場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和甲方頒發的安全、文明生產(施工)規定的有關部分。進入電力生產區域內施工,必須嚴格按規定執行工作票制度。對規定可以不使用工作票的工作,開工前必須徵得甲方的許可;乙方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安全監督機構,專兼職安全員,應有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有效證件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按甲方要求制定有針對性“三大措施”,嚴格按甲方審定的“三大措施”組織施工;負責對現場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崗位技能培訓,增強施工人員的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思想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以及提供符合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施工前,乙方應組織召開管理、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教育會議,並通知甲方委託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注意事項及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施工期間,乙方現場安全負責人必須始終在現場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對於甲方提出的安全隱患,乙方負責人(安全施工第一責任者)必須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整改,未整改發生的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並不超過檢驗週期;乙方施工人員應對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並經落實整改後方準繼續施工;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及工用具等均應符合施工要求。對施工現場腳手架每天開工前須派專人進行檢查,發現隱患應及時整改。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遮欄、安全標誌牌、警告牌和接地線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如確實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甲乙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否則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用工,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職業禁忌的人員進行施工作業;特種作業(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違章、無證操作;乙方人員在施工中發生不安全情況應及時向甲方通報。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乙方工作人員在生產操作過程中應正確穿戴好防護用品;認真檢查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確認無任何安全隱患,否則由於上述不良因素而導致的事故後果,乙方自行負責;機械設備、腳手架等設施,在搭設,安裝完畢使用前,必須經甲乙雙方共同按規定檢查驗收,並作好驗收及交付使用的書面記錄,嚴禁在未經檢查或檢查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後果概由乙方方負責;在施工期間所使用工具乙方自備,在使用過程中,用於設備、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當而造成傷亡事故,由乙方負責;乙方負責人應將施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告知全體施工人員;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管線的保護,如遇有情況,應及時向甲方聯繫,採取保護措施,嚴禁違章作業、蠻幹等行為,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乙方應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及上級有關規定執行職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如果發生人員傷亡事故、設備事故等,乙方應在1小時內,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甲方項目主管領導,向其報告事故的詳情。由甲方通過正常渠道及時逐級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同時積極組織搶救工作採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者要做好記錄或拍照;乙方要積極配合甲方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凡因乙方隱瞞不報、做偽證或擅自拆毀事故現場,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乙方須承擔因為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如果發生人員傷亡事故,乙方應直接負責傷亡者及其家屬的接待善後工作,因此發生的資金費用由乙方支付,因不能積極配合甲方對事故進行善後處理而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乙方必須執行安全工作獎罰制度,乙方要教育和約束自己的從業人員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乙方應在合同簽約後10天內,呈送組織施工的“三大措施”,詳述將要採取的安全措施和對緊急事件處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規定,以報甲方批准,但此批准並不減輕乙方的安全責任;乙方在施工現場應按照國家、地方政府及行業管理部門有關規定,配置相應數量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專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以及傷亡事故處理工作,乙方應賦予安全管理人員相應的權利,堅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如因乙方採取的安全措施不當、違反有關安全規程、規定及本協議所列安全事項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對第三方造成損失的,均由乙方承擔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乙方負責為其聘用的工人購買工程保險。

六、其他

1.由於乙方責任造成的事故(人身傷亡、設備事故、機械事故、誤操作、交通事故),按照誰施工、誰負責的安全原則,事故歸屬為乙方,並在安全施工保證金中予以考核。

(保證金額度為合同價款的17%)

2.本協議訂的各項規定適用於立協的甲乙雙方,如遇有同國家和本地區有關法規不同的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雙方要全面履行各自的職責與義務,如果出現違約,按照誰為約、誰負責的原則處理。

當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不願通過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協議作為合同的附件,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九、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共同解決。

甲方:_________單位名稱(蓋章)乙方:_________單位名稱(蓋章)

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籤: 精選 協議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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