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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材來料加工合同(精選24篇)

石材來料加工合同(精選24篇)

石材來料加工合同 篇1

訂約人:

石材來料加工合同(精選24篇)

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茲經雙方同意,甲方委託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工________________,一切所需的零件與原料由甲方提供,其條款如下:

1、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的商品和數量:

(1)商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

(2)數量共計____台;

2、一切所需用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在__________或__________購買,清單附於本合同內;

3、每種型號的加工費如下:

(1)________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u.s.d、(大寫:____________美元);

(2)________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u.s.d、(大寫:____________美元);

(3)________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u.s.d、(大寫:____________美元)。

4、加工所需的主要零件、消耗品及原料由甲方運至(某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若有短少或破損,甲方應負責補充供應;

5、甲方應於成品交運前________個月,開立信用證或電匯全部加工費用及由乙方在__________或__________購買零配件、消耗品及原料費用;

6、乙方應在雙方同意的時間內完成________型________的加工和交運,不得延遲,凡發生無法控制的和不可預見的`情況例外;

7、零件及原料的損耗率:

加工時零件及原料損耗率為______%,其損耗率由甲方免費供應,如損耗率超過____%,應由乙方補充加工所需之零件和原料;

8、若甲方誤運原料及零件,或因大意而將原料及零件超運,乙方應將超運部份退回,其費用由甲方承擔,若遇有短缺,應由甲方補充;

9、甲方提供加____________________的零件和原料,乙方應嚴格按規定的設計加工,不得變更;

10、技術服務:

甲方同意乙方隨時提出派遣技術人員到______________的要求,協助培訓乙方的技術人員,並允許所派的技術人員留在乙方檢驗成品。為此,乙方同意支付每人月薪________________美元,其他一切費用(包括來回旅費)概由甲方負責;

11、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進出口手續,應由乙方予以辦理;

12、加工後的________________,乙方應運交給甲方隨時指定的國外買主;

13、其他條件:

(1)________________的商標應由甲方提供,若出現法律糾紛,甲方應負完全責任;

(2)若必要時乙方在________或________購買________________的零件及原料,其品質必須符合標準並事先需經甲方核准;

(3)為促進出口業務,乙方應儲備標準________________樣品,隨時可寄往甲方所指定的國外買主,所需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所運來的零件及原料中報銷。

1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與乙方在簽字後各執一份,另一份呈送____________________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經理:______________

乙方經理: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石材來料加工合同 篇2

編號:_________號

為發展雙方在_________生產方面的友好合作,增進中_____兩國人民友誼,中國________線廠,地址:_______市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國_________,地址:______國_________市;電掛_________;電傳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在中國_______進出口總公司_______省分公司(地址:_________路______號,電掛,_________電傳號碼_________的協助下,雙方代表就_________來料加工業務問題,經過______年_____月和______年_____月在_________進行充分協商,在平等互利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總則

1.乙方負責提供生產_________所需的全套設備及必須的零部件,以及擴建廠房建築安裝用的鋼材、管道和貨車(具體規格要求詳見附件一、二),全套設備分新舊兩部分,屬於全新的,其性能是國際先進水平;屬於半舊的設備,其主要零部件需全部換新,並經過全面檢修,其性能與同類型號全新的設備一樣,設備及零部件價款是優惠價格。

全套設備的生產能力必須達到年產_________噸以上,機械性能的正常運轉由乙方負責確保,在設備投產後_________個月內,如發生機械故障或非因操作錯誤而造成的損壞,乙方應負責派出工程技術人員進行修理和免費提供零配件,由此產生的停工停產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補償,_________個月後發生機械故障,查明原因,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協議簽訂後,乙方應着手按上述要求進行籌備,甲方將派員到乙方工廠參觀設備情況、設備性能,以運抵_________工廠進行驗收為準。機械的專利和技術資料由乙方免費提供。

2.乙方負責提供足夠_____台_________機為中心的全套設備所需的原料和輔料寄存甲方,委託加工,並保證按月均衡供應。

3.甲方負責提供相應的廠房、水電、勞動力及包裝物料(包裝物料費用由甲方向乙方結算),並負責按照乙方要求的規格、數量和質量進行加工,收取加工費,產品全部交由乙方銷售。

4.雙方同意,設備價款和加工費均以_________幣結算。

二、加工數量和加工費

乙方保證每年提供_________加工數量在_________噸以上,每年加工費收入不低於_______元,甲方保證每年提供加工上述______噸以上或相當於加工收入_________元以上_________的生產力。從全套設備正常運轉時起_________個月做為試產和工人培訓期,在此期間內的加工費,以雙方同意暫定的產品方案中的加工價為基礎,第一個月提高60%,第二月提高40%,第三個月提高25%,第四個月提高10%。上述增加的加工費由乙方負擔。

試產培訓期滿後,應根據不同規格與生產的實際情況,參照雙方初步議定的產品方案和加工價(詳見附件三,_________加工費一覽表)略,雙方另行議定加工費,以後半年議定一次。調整幅度以不超過10%為限。

三、付款辦法

1.設備、零配件和擴建廠房安裝所需的鋼材、管道及貨車的`價款為:_________元(此數為原價扣除合作減價數_________元,具體規格詳見附件一、二)。價款支付方式由甲方通過_________銀行信用擔保,在甲方每次收取的加工費中提取60%分期償還,直至償完為止,上述價款的銀行利息由甲方負擔,年利率為_________%,利息以最後一批設備的裝船提單日期起算。

2.加工費的支付由乙方在第一批_________裝運前15天將不可撤銷的即期循環信用證開到甲方。

3.加工費憑_________裝船提單結匯。

四、運、保費

乙方承擔原料、輔料運抵_________的運費、保險費;甲方負責將製成品運抵香港或_________,運保費由乙方承擔。設備、原輔料、半成品及成品存放_________期間的保險費由甲方負責。

五、交貨期

為使甲方正常生產,乙方須在甲方儲備兩個月的原、輔材料,正常生產所需的原輔料,以甲方實際驗收的數量為準。為使供料正常,甲方須把每月收到的、使用的以及月底庫存的數量,在第二個月初通知乙方,為使乙方業務正常開展,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原輔料之日起一個月內按時、按質、按量將產品發運給乙方。若在執行中發生問題,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承攬人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留置完成的工作成果。

六、次品處理和損耗率

產品損耗率和次品率雙方應努力降低,_________的損耗率暫定為_________%,經試產期實踐後,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試產期滿後,若甲方因操作上的錯誤,次品和損耗超過合理的幅度,其超過部分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的損失;若因原料質量不合要求造成次品過多,其損失由乙方承擔。

試機所需的原輔料由乙方負擔。

七、技術交流

設備運抵_________工廠後,乙方需派出工程技術人員負責安裝機器,調整機械和試機開動,直至機器正常運轉,達到產品合格為止。上述工程技術人員在華費用由乙方負擔。對乙方提供有關生產上和技術上的祕密,甲方負責保守祕密。

甲乙方同意正式投產後,乙方派出技術工程人員駐廠進行技術上、生產管理上和品質檢驗上的指導,具體辦法雙方另行商定。乙方同意甲方在必要時派出工程技術人員到乙方進行技術交流。

八、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_年,在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不跟第三者達成同樣的或類似的協議。協議期滿後,若乙方提出要求,經雙方同意可延長_________年。乙方提出願意與甲方長期合作,甲方表示讚賞,並希望乙方儘早提出建議書,以利進一步洽談。

本協議正本四份、甲乙雙方及見證單位各存一份,以中文為準。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石材來料加工合同 篇3

承攬方:  (以下簡稱甲方)

發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目的和背景條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和本項目的具體要求,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本着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就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砂石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二、甲方在自己的加工場地裏進行加工,自行負責加工設備、場地平整,機械基礎。甲方自行負責生產所需的一切費用。

三、加工的沙石規格為:碎石、砂。加工單價為20元/m,甲方只負責加工,不得對外出售。

四、甲方在為乙方加工沙石期間,應優先保證乙方所需的材料需求。

五、驗收方式 加工後的砂石材料符合相關質量、使用要求 。

六、結算方式:

待乙方提供所有原材料加工完畢且驗收合格後,結清所有加工費。

七、雙方責任:

甲方在生產期間的一切安全事故和老百姓糾紛,由甲方自行負責,乙方概不負責,須乙方提供支持或幫助時,乙方應給予大力支持。甲方每月生產的產量,乙方負責全部回收。

八、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有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並不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石材來料加工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雙方為開展來料加工業務,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加工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__________(產品)____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將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產品後交付乙方。

第二條 交貨方式

乙方在合同期間,每個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__原材料,並負責運至___________(經_________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後的__________個月內將加工後的成品_________套負責運至__________交付乙方。

第三條 來料數量與質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須含________%的備損率;多供部分不計加工數量。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材料應符合鋁合金的規格標準。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給甲方應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對無法履行本合同不負責外,還有權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損失;乙方特此確認並同意。

第四條 加工數量與質量

甲方如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加工產品,在乙方提出後,甲方應予賠償乙方所受的損失。

第五條 加工費

甲方為乙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在本合同訂立時的當年為每套________元人民幣;合同訂立第二年起的加工費雙方另議,但不得低於每套________元人民幣;該加工費是依據合同訂立時中國國內和國外的勞務費用而確定的,故在中國國內外勞務費用水平有變化時,雙方將另行議定。

第六條 付款方式

乙方將不作價的原材料運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產品前1個月,由乙方向甲方開立即期信用證,支付加工費。

第七條 運輸與保險

乙方將原材料運交甲方的運輸費用和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本合同產品運交乙方的運輸費用和保險費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 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約時,該方應儘快將事故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引起的損失,對方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九條 仲裁

雙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由訴訟解決。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和有效期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立即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___________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並收到乙方含加工費在內的全部應付費用”時終止。

第十一條 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之前________個月,如一方需續訂合同,可向對方提請協商。

第十二條 合同文本與文字

本協議及附件以中文繕就,共有正本____份,副本____份,簽署後雙方各執正副本各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1. 甲方為交付乙方產品而耗用的包裝、輔料、運輸及保險等項開支,在加工費以外收取,但這些費用不超過每套合同產品的________%。

2.甲方收到原材料後,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如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標準,或數量不足,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檢驗報告後,乙方負責退換或/和補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來料加工合同 篇5

本合同於年月日在_____簽訂。

甲方為:

地址:

電報掛號:

電傳:

____工廠

地址:

電報掛號:

乙方為:

地址:

電傳:

雙方為開展來料加工(或來件裝配)業務,本着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加工(裝配)的項目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或裝配)___(產品)___套(或件)所需的原材料(或散件);甲方對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進行加工(或裝配),加工(或裝配)後將成品交付乙方。

第二條交付來料與加工成品的數量和時間

乙方將於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月向甲方提供___原材料(或散件),並負責運至___港港口(或車站)交付甲方;在甲方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後的個月內(或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分批將加工(或裝配)後的成品負責運至___港口(或車站)交付乙

乙方在提供原材料(或散件)時,按百分之___的備損率提供給甲方,多提供部分不計加工(或裝配)數量。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全部原材料(或散件),致使甲方停工待料造成損失,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出的通知後,應予賠償。如甲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成品,

在乙方提出後,甲方亦應負責賠償。

第三條加工費

甲方為乙方進行加工(或裝配)的加工費,每件(或套)計__幣___元。(注一)

第四條付款辦法

乙方將不作價的原材料(或散件)運交甲方;加工費由乙方給甲方開出即期付款信用證。(注二)

第五條來廠專家和技術培訓

根據實際需要,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派遣專家併為甲方培訓必要的技術人員,來廠專家和培訓人員的數目、時間、任務以及費用負擔等,由雙方另行商議。

第六條運費、保險費

乙方將原材料(或散件)運交甲方的運費、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成品運交乙方的運費、保險費由甲方負責。成品的運輸保險,由甲方按原材料(或散件)成本加上運費、保險費、加工費之和的110%投保綜合險、戰爭險(如陸上運輸則投保陸上運輸險)。在加工裝配期間,由

甲方負責投保火險。(注三)

第七條質量檢驗

(1)甲方在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後,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如發現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的規格、質量不符合技術標準,或數量不足,由甲方向乙方提出檢驗報告後,乙方負責退換或補足。

(2)乙方在收到甲方加工的成品後,按雙方議定的驗收標準驗貨,如因甲方裝配不當造成質量問題,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檢驗報告,甲方負責返修或賠償。

第八條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它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時,遇有上述事故的一方應儘快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對方由此而產生的損失,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九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條款,致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時,必須承擔賠償責任,受損害方並擁有罰款_____元的權利。

第十條仲裁

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方式進行協商解決。如未能解決時,提請×國___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十一條擔保

為了保證雙方履行合同和及時按合同規定支付罰款或賠償損失,雙方應分別向對方提供各自銀行所出具的保函。

第十二條轉讓

本合同所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非經雙方一致同意,一方不得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第十三條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___套(或件)由甲方加工(或裝配)成成品交付乙方並收進全部加工費時終止。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有效期限屆滿之前,如一方認為需要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出並進行協商。

第十五條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雙方各持1份。副本___份。

第十六條補充或修訂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進行協商補充或修訂。

第十七條適用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本合同的適用法律。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見證人:

律師:

(簽字)

石材來料加工合同 篇6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加工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相關法律法規,在平等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委託乙方就酒店的部分石材加工達成以下條款:

一、貨物概況及加工價格

1、下表為本合同明細單價,具體加工規格及排版要求詳見採購單及乙方核實過的圖紙。數量按實際完成合格加工數量結算。

2、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內,本合同約定的固定綜合單價均不做任何調整。

3、乙方需根據甲方採購單及乙方核實現場的附圖要求的規格和數量進行加工生產,合同簽訂後3日內乙方應派技術人員到現場核實實際尺寸,製作施工圖。

4、結算總價=乙方實際加工合格的數量*約定單價。

5、乙方接到甲方提貨通知後2日內應到甲方指定的地點提取大板到乙方工廠加工,並核對碼單與石材的實際數量簽字確認收料,原材料(大板)的加工消耗定額為不低於90%的出材率。

6、由於乙方加工原因造成石材無法安裝的由乙方負責。

二、質量標準

1、加工尺寸偏差範圍等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範。

2、乙方需對確認的石材排版圖(以現場實際核對後)加工生產,並根據排版圖對所需石材紋路及色差進行排版並在每一件成品石材上貼上標籤。

三、交貨時間及地點

1、交貨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時間為準。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現場收貨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

四、包裝標準

1、乙方為甲方提供足以保護石材的六面木箱包裝。

2、交貨時,乙方應在每組包裝櫃外貼示包裝櫃內正確的貨物規格、數量、編號、使用部位,以便甲方清點貨物。

五、貨款支付

1、乙方給甲方每交貨一批,經甲方驗收合格後,則甲方支付該批次貨物的加工費的50%,全部加工完畢付至總結算款的80%,安裝完畢驗收無加工質量問題後付清餘款。

2、結算時按乙方實際加工驗收合格的數量結算。

3、乙方應保證石材成品在裝車及運輸時是完好無損的。因乙方原因導致石材運至交貨地點若有破損的,乙方承擔責任和賠償費用。

4、本合同所有款項均由甲方以匯款轉賬方式向乙方支付貨款,乙方在收取甲方每一筆貨款的同時,開具同等金額的財務發票給甲方。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乙方應嚴格遵守合同約定的價格及時間供貨,甲方也應按合同的約定辦理結算,支付乙方貨款給。

2、乙方延遲交付成品的,每延遲一天,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為人民幣______元/天,逾期5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退還已付款,並賠償甲方損失。

3、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調換,如擅自調換的,甲方有權拒收,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4、乙方加工的成品尺寸不符合圖紙要求,乙方應無償返工直到符合要求,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七、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合同權利義務終止後,甲乙方都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八、解決爭議的方式

甲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兩份,乙方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乙方應提供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身份證、税務登記證複印件。

4、乙方保證其在本合同中的地址通訊方式準確無誤,甲方可按該地址直接送達與本合同相關的通知、函等所有資料,也可以郵寄送達,郵寄送達的,無論乙方是否簽收或拒籤,以甲方寄出時間起算,四日後均視為已送達。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石材來料加工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服裝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承攬的服裝定做合同,現委託乙方進行加工,雙方就有關權利義務規定如下,並予以恪守。

一、加工服裝款式號或品名:_________。

二、加工件數:_________,交貨日期:_________。

三、加工費單價(含税):_________元/件,合計金額_________元。

四、加工標準及質量

1、根據委託方或甲方提供的樣衣、技術要求進行加工製作。

2、乙方加工過程中,甲方或委託方有權對加工質量進行監督,對甲方或委託方派出跟單員提出的質量要求必須服從,並按跟單員的技術要求進行更改或返修。

3、經過甲方或委託方驗收後交付,但最終的質量應符合甲方或委託方的質量標準。

五、付款方式

1、按交期經甲方或委託方全部檢驗合格後第20天經行結算。

2、如有特殊原因須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六、合同終止及變更

1、乙方加工過程中質量經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2、甲方可以根據乙方加工生產進度速度結合訂單要求,可以對乙方委託加工合同進行變更。

七、違約責任與賠償

1、違反第五款第1條之規定,乙方在得到甲方的合同終止通知後,應及時將已加工的服裝和半成品、原料、輔料及其他材料等退回甲方。並賠償甲方帶來的損失費用(包括返工修理和運費)。

2、乙方延期交付影響甲方訂單合同正常履行,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違約損失、航空運輸費用、訴訟費用、律師費用等)。

3、乙方故意延期或變更結算條件擅自提出貸款提貨、提價提貨,甲方為完成訂單合同正常履行作出的任何行為都不表示甲方變更本合同的內容。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違反合同的行為提供賠償請求。

4、乙方同意以下賠償標準:因乙方延期交付,造成甲方訂單合同不能正常履行而產生的損失,以甲方與外方或定作方協議約定價格確定,違約損失依甲方與外方或定作方協議中的約定確定,其它賠償以外方或定作方的索賠函中的數額確定,訴訟費、律師費依票據確定。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產生爭議由_________法院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立即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石材來料加工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雙方為開展來料加工業務,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加工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___(產品)___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將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產品後交付乙方。

第二條 交貨

乙方在合同期間,每個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原材料,並負責運至________車站(經________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後的________個月內將加工後的成品________套負責運至________港口交付乙方。

第三條 來料數量與質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須含____%的備損率;多供部分不計加工數量。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材料應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 和規格標準。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給甲方應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對無法履行本合同不負責外,還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損失;乙方特此同意確認。

第四條 加工數量與質量

甲方如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加工產品,在乙方提出後,甲方應賠償乙方所受的損失。

第五條 加工費

甲方為乙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在本合同訂立時的________年為每套________幣________元;合同訂立第二年起的加工費雙方另議,但不得低於每套____ 幣____ 元;該加工費是依據合同訂立時中國國內和國外勞務費用而確定的,故在中國國內勞務費用水平有變化時,雙方將另行議定。

第六條 付款方式

乙方將不作價的原材料運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產品前1個月,由乙方向甲方開立即期信用證,支付加工費。

第七條 運輸與保險

乙方將原材料運交甲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本合同產品送交乙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 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約時,該方應儘快將事故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對方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九條 仲裁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未能協商解決,提請中國___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適用法律為:

1.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的國際公約、條約;

2.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在中國法律無明文規定時,適用國際通行的慣例。

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十條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簽字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________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並收到乙方含加工費在內的全部應付費用時終止。

第十一條 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之前________月,如一方需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請協商。

第十二條 合同文本與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以中、____兩國文字書就,兩國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如兩國文字引起歧義,則以___為準。

第十三條 其他

1.甲方為交付乙方產品而耗用的包裝、輔料、運輸及保險等項開支,在加工費以外收取,但這些費用不超過每套合同產品的____ %.

2.甲方收到原材料後,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如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標準,或數量不足,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檢驗報告後,乙方負責退換或補足。

第十四條 合同條款的變更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或遇特殊情況需要補充、變更內容,須經雙方協商一致。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來料加工合同 篇9

定作人(甲方):  簽訂地點:

承攬人(乙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第一條 產品生產計劃單

加工物名稱 規格型號 計量單位 數量 加工報酬(rmb)

加工單價 加工總價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

第二條 甲方提供的材料

材料名稱 規格型號 計量單位 質量等級 數量 提供日期

絲綢 r001 米 一等 成

太空棉 m04 米 一等

紙板 39*27cm 張 一等

樣品 27*27cm 件 合格

技術光盤 dvd 張 優

技術圖紙 a4 張 優

第三條 甲方保證乙方有長期的加工訂單量,供貨數量根據乙方自身實際加工能力確定,乙方月訂單量達到500件甲方可以上門驗收,乙方生產規模確定後,甲方按乙方的實際生產規模所確定的申報數量按時供料,運輸費用及乙方所在地的工商管理費、税費由甲方統一交納。

加工物的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包裝由乙方負責,運費憑單據甲方負責報銷。(累計達300元時)

第五條 簽訂合同時,乙方向甲方交付合同履行金(大寫): 元整,根據雙方約定,產品合格率不低於85%,(首批產品合格率不低於60%)甲方按實際合格產品數量向乙方支付加工費,不合格的產品返回給乙方,修改後如果合格了仍然付乙方加工費。如果乙方達到產品合格率的要求,甲方返還合同履行金(不計息),並根據實際情況預付下批訂單50%的加工費。除每批加工費及預付下批50%的加工費以外,根據客户組織的規模及實際生產能力,在結算加工費的同時,另給予總加工費的10%—18%作為管理費。具體的説乙方月訂單量完成300件甲方支付給乙方的管理費為加工費的10%;完成500件管理費為加工費的15%;完成1000件管理費為加工費的18%。如在合同期內乙方因各種原因解除合同或合同到期未按質、按量完成產品的,合同履行金不退,合同作廢,並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六條 加工費用結算方式:驗收完產品後當天一次性現金結算或以銀行轉帳的方式支付加工費(如遇節假日則順延到下一個工作日)。

第七條 加工物的技術標準和質量要求:

1 按圖紙規格加工 ,

2 表面乾淨無污漬,

3 四邊光滑無褶皺,

4 棉按原有厚度製作不可分割,確保產品立體感,襯棉均勻無漏粘,

5 畫面平整光滑包緊。不合格產品甲方有權拒收。甲方提供技術光盤、圖紙、樣品及原材料,乙方不得偷工減料,不得更換材料。

第八條 乙方在生產過程中,涉及的工人工資、房租等相關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第九條 合同期內,乙方加工好的產品可隨時來公司交貨。合同期限: 天,即 年 月 日前。(注:不便來京客户在收到原材料之日起第 天開始從物流往本公司發貨)。

第十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甲方將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按合同履行金的雙倍計算。

乙方違約責任:乙方如未按質、按量、按期完成產品均屬違約,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按合同履行金的雙倍計算。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二條 雙方在平等互利、自願的情況下籤定本合同,若因合同所引起的糾紛,應從任何一方發出協商之日起30天內協商解決,若協商無果應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申請訴訟或申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三條 不便來京加工户經甲、乙雙方溝通協商,並形成事實交易,均按此合同履行雙方責任和義務。

甲 方:

地 址:

郵 編:

乙 方:

地 址:

郵 編:

石材來料加工合同 篇10

訂約人:

藍天電子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____電子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茲經雙方同意,甲方委託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工標準磁羅經,一切所需的零件與原料由甲方提供,其條款如下:

1.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的商品和數量:

(1)商品名稱--標準磁羅經;

(2)數量--共計____台;

2.一切所需用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在__________或__________購買,清單附於本合同內;

3.每種型號的加工費如下:

(1)glc-1型標準磁羅經:__________________u.s.d.(大寫:________________美元);

(2)glc-2型標準磁羅經:__________________u.s.d.(大寫:____________美元);

(3)glc-3型標準磁羅經:__________________u.s.d.(大寫:____________美元)。

4.加工所需的主要零件、消耗品及原料由甲方運至(某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若有短少或破損,甲方應負責補充供應;

5.甲方應於成品交運前1個月,開立信用證或電匯全部加工費用及由乙方在__________或__________購買零配件、消耗品及原料費用;

6.乙方應在雙方同意的時間內完成glc-1型標準磁羅經的加工和交運,不得延遲,凡發生無法控制的和不可預見的情況例外;

7.零件及原料的損耗率:

加工時零件及原料損耗率為______%,其損耗率由甲方免費供應,如損耗率超過____%,應由乙方補充加工所需之零件和原料;

8.若甲方誤運原料及零件,或因大意而將原料及零件超運,乙方應將超運部份退回,其費用由甲方承擔,若遇有短缺,應由甲方補充;

9.甲方提供加工glc-1型標準磁羅經的零件和原料,乙方應嚴格按規定的設計加工,不得變更;

10.技術服務:

甲方同意乙方隨時提出派遣技術人員到______________的要求,協助培訓乙方的技術人員,並允許所派的技術人員留在乙方檢驗成品。為此,乙方同意支付每人月薪________________美元 其他一切費用(包括來回旅費)概由甲方負責;

11.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進出口手續,應由乙方予以辦理;

12.加工後的標準磁羅經,乙方應運交給甲方隨時指定的國外買主;

13.其他條件:

(1)標準磁羅經的商標應由甲方提供,若出現法律糾紛,甲方應負完全責任;

(2)若必要時乙方在________或________購買加工標準磁羅經的零件及原料,其品質必須符合標準並事先需經甲方核准;

(3)為促進出口業務,乙方應儲備標準磁羅經樣品,隨時可寄往甲方所指定的國外買主,所需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所運來的零件及原料中報銷。

1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與乙方在簽字後各執一份,另一份呈送____________________有關部門備案。注:來料加工是指一個工廠按雙方簽訂的合同接受外商提供的原材料,按生產圖紙和生產程序進行加工,將合格的產品交外商後,加工方收取加工費用。

來件裝配是指外商按雙方簽訂的合同提供零配件、元器件,由工廠按要求的'規格進行裝配,將合格的產品交外商後收取加工費用。

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的生產線,專用工具,技術指導和培訓工人等由外商負責。合同終止時生產線及專用工具等按合同規定予以處理。

加工裝配方對來料、來件不擁有所有權,只有使用權。若因管理不善,來料、來件遭到破壞、遺失、使用不當或超越損耗,加工裝配方承擔經濟責任。

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是國際間經濟合作的一種簡便易行,有進有出,進出結合,兩頭在外,中間在內的貿易方式。

中外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合同6

訂約人:

藍天電子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Smith電子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茲經雙方同意,甲方委託乙方在________加工標準磁羅經,一切所需的零件與原料由甲方提供,其條款如下:

1、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的商品和數量;

(1)商品名稱--標準磁羅經;

(2)數量--共計________台;

2、一切所需用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在____或____購買,清單附於合同內;

3、每種型號的加工費如下;

(1)GLC-1型標準磁羅經:____U、S、D、(大寫:______美元);

(2)GLC-2型標準磁羅經:____U、S、D、(大寫:______美元);

(3)GLC-3型標準磁羅經:____U、S、D、(大寫:______美元);

4、加工所需的主要零件、消耗品及原料由甲方運至____,若有(某地)短少或破損,甲方應負責補充供應;

5、甲方應於成品交運前1個月,開立信用證或電匯全部加工費用及由乙方在____或____購買零配件、消耗品及原料費用;

6、乙方應在雙方同意的時間內完成GLC-1型標準磁羅經的加工和交運,不得延遲,凡發生無法控制的和不可預見的情況例外;

7、零件及原料的損耗率:

加工時零件及原料損耗率為____%,其損耗率由甲方免費供應,如損耗率超過__%,應由乙方補充加工所需之零件和原料;

8、若甲方誤運原料及零件,或因大意而將原料及零件超運,乙方應將超運部分退回,其費用由甲方承擔,若遇有短缺,應由甲方補充;

9、甲方提供加工GLC-1型標準磁羅經的零件和原料,乙方應嚴格按規定的設計加工,不得變更;

10、技術服務:

甲方同意乙方隨時提出派遣技術人員到____的要求,協助培訓乙方的技術人員,並允許所派的技術人員留在乙方檢驗成品。為此,乙方同意支付每人月薪____美元,其他一切費用(包括來回旅費)概由甲方負責。

11、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進出口手續,應由乙方予以辦理;

12、加工後的標準磁羅經,乙方應運交給甲方隨時指定的國外買主;

13、其他條件:

(1)標準磁羅經商標應由甲方提供,若出現法律糾紛,甲方應負完全責任;

(2)若必要時乙方在____或____購買加工標準磁羅經的零件及原料,其品質必須符合標準並事先需經甲方核准;

(3)為促進出口業務,乙方應儲備標準磁羅經樣品,隨時可寄往甲方所指定的國外買主,所需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所運來的零件及原料中報銷;

1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與乙方在簽字後各執一份,另一份呈送____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來料加工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乙方為解決當地剩餘勞動力就業問題,加快新農村建設步伐,組織建立村民加工合作聯社,並在村委會建造的來料加工廠房集體作業,承接甲方十字繡穿線打結加工業務。現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加工合作聯社成員由乙方負責組織發展,並向甲方保證截止 年6月1日前,日加工時間不低於8小時,合作社成員不低於100人。

第二條、甲方向乙方加工合作聯社提供技術和管理支持。自 年2月18日起,甲方派技術和管理人員到乙方加工合作聯社集體作業點進行收發貨作業、技術培訓、品質監督與檢驗等管理工作,指派人員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三條、乙方建造的`所屬村委會的加工廠房由甲方以每月20xx元的租金向乙方租賃,合計年租金24000元,提供給加工合作聯社成員集體作業使用,以方便技術支持和管理服務,從而保證甲方產品品質。

1、廠房租賃期限為5年,自 年2月18日起至20xx年2月17日止。

2、若非甲乙雙方加工合作業務終止,租賃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租或上漲租金,否則乙方將賠償甲方5萬元經濟損失。

第四條、甲方對乙方加工合作聯社成員加工費核算的準確性和發放的及時性願意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1、當月加工費甲方在次月12日前核算完畢北張貼公告,16日現金髮入,乙方如需監督檢查其準確性,必須在16日前審查完畢,不得隔月審查。

2、甲方產品加工單價需提供乙方一份,以便乙方監督檢查。

第五條、如果甲方因經營不景氣,無加工業務,或是乙方因無法發展100人以上的加工合作聯社成員,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本協議終止。

第六條、因加工合作產生的非加工費(水、電費除外)的其他任何費用由乙方全額承擔。

第七條、本協議如有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定。

甲 方(簽章): 乙 方(簽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石材來料加工合同 篇12

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為開展來料加工業務,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加工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___(產品)___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將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產品後交付乙方。

第二條交貨

乙方在合同期間,每個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原材料,並負責運至________車站(經________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後的________個月內將加工後的成品________套負責運至________港口交付乙方。

第三條來料數量與質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須含____%的備損率;多供部分不計加工數量。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材料應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和規格標準。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給甲方應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對無法履行本合同不負責外,還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損失;乙方特此同意確認。

第四條加工數量與質量

甲方如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加工產品,在乙方提出後,甲方應賠償乙方所受的損失。

第五條加工費

甲方為乙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在本合同訂立時的________年為每套________幣________元;合同訂立第二年起的加工費雙方另議,但不得低於每套____幣____元;該加工費是依據合同訂立時中國國內和國外勞務費用而確定的,故在中國國內勞務費用水平有變化時,雙方將另行議定。

第六條付款方式

乙方將不作價的原材料運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產品前1個月,由乙方向甲方開立即期信用證,支付加工費。

第七條運輸與保險

乙方將原材料運交甲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本合同產品送交乙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約時,該方應儘快將事故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對方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九條仲裁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未能協商解決,提請中國___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適用法律為:

1.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的國際公約、條約;

2.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在中國法律無明文規定時,適用國際通行的慣例。

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十條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簽字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________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並收到乙方含加工費在內的全部應付費用時終止。

第十一條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之前________月,如一方需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請協商。

第十二條合同文本與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以中、____兩國文字書就,兩國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如兩國文字引起歧義,則以___為準。

第十三條其他

1.甲方為交付乙方產品而耗用的包裝、輔料、運輸及保險等項開支,在加工費以外收取,但這些費用不超過每套合同產品的____%。

2.甲方收到原材料後,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如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標準,或數量不足,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檢驗報告後,乙方負責退換或補足。

第十四條合同條款的變更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或遇特殊情況需要補充、變更內容,須經雙方協商一致。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來料加工合同 篇13

甲方:____地址:____電話

法定代表人:____職務:國籍:

乙方:____地址:____電話:

法定代表人:____職務:國籍:

茲經雙方同意,甲方委託乙方在

____加工__,其條款如下:

1.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的商品和數量:

(1)商品名稱;

(2)數量共計台。

2.一切所需用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在____或____購買,清單附於本合同內。

3.每種型號的加工費如下

(1)____(大寫:美元);

(2)____(大寫:美元);

(3)____(大寫:美元)。

4.加工所需的主要零件、消耗品及原料由甲方運至,若有(某地)短少或破損,甲方應負責補充供應。

5.甲方應於成品交運前1個月,開立信用證(或電匯全部加工費)用於由乙方在或購買零配件、消耗品及原料費用。

6.乙方應在雙方同意的時間內完成型標準加工和交運,不得延遲,凡發生無法控制的和不可預見的情況例外。

7.零件及原料的損耗率:加工時零件及原料損耗率為%,其損耗部分由甲方供應,如損耗率超過%,應由乙方補充加工所需之零件和原料。

8.若甲方誤運原料及零件,或錯將原料及零件超運,乙方應將超運部份退回,其費用由甲方承擔,若遇有短缺,應由甲方補充。

9.甲方提供加工標準零件和原料,乙方應嚴格按規定的設計加工,不得變更。

10.技術服務:

甲方同意乙方隨時提出派遣技術人員到要求,協助培訓乙方的技術人員,並允許所派的技術人員留在乙方檢驗成品。為此,乙方同意支付每人月薪美元,其他一切費用(包括來回旅費)概由甲方負責。

11.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進出口手續,應由乙方予以辦理。

12.加工後的標準乙方應運交給甲方隨時指定的國外買主。

13.其他條件:

(1)標準商標由甲方提供,若出現法律糾紛,甲方應負完全責任;

(2)若必要時乙方在____或____購買加工標準____的零件及原料,其品質必須符合標準並事先需經甲方核准;

(3)為促進出口業務,乙方應儲備標準____樣品,隨時可寄往甲方所指定的國外買主,所需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所運來的零件及原料中報銷。

1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與乙方在簽字後各執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__年____月____日 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來料加工合同 篇14

甲方:(加工方)

地址:_____ ___電話:______ __

乙方:(來料方)

地址:_____ ___電話:__ __ ___

雙方為開展來料加工業務,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加工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尼龍再生粒子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將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產品後交付乙方。

第二條來料加工的質量來料加工合同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正常備損率為40%,甲方加工後產成品的含灰量在4%以下。來料出現明顯異常時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到現場查看。

第三條加工時間

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後的45天內將加工後的成品運輸至乙方工廠。甲方如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加工產品,在乙方提出後,甲方應賠償乙方所受的損失。

第四條 加工費

甲方為乙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為800元/噸。

第五條 付款方式

甲方將來料的產成品運抵乙方工廠,乙方即時支付加工費後卸貨。

第六條 運輸與保險

乙方將原材料運交甲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本合同產品送交乙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約時,該方應儘快將事故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對方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八條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簽字日起生效。有效期兩年。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之前1個月,如一方需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請協商。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來料加工合同 篇15

合同編號:________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中國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電傳: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國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電傳:_________。

雙方為開展來料加工業務,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加工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產品)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將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產品後交付乙方。

第二條交貨

乙方在合同期間,每個月向甲方提供______原材料,並負責運至______車站(經______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後的_____個月內將加工後的成品_____套負責運至_______港口交付乙方。

第三條來料數量與質量來料加工合同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須含_____%的備損率;多供部分不計加工數量。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材料應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的規格標準。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給甲方應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對無法履行本合同不負責外,還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損失;乙方特此同意確認。

第四條加工數量與質量

甲方如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加工產品,在乙方提出後,甲方應予賠償乙方所受的損失。

第五條加工費

甲方為乙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在本合同訂立時的_____年為每套_____幣____元;合同訂立第二年起的加工費雙方另議,但不得低於每套_____幣_____元;該加工費是依據合同訂立時中國國內和國外的勞務費用而確定的,故在中國國內外勞務費用水平有變化時,雙方將另行議定。

第六條付款方式

乙立將不作價的原材料運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產品前1個月,由乙方向甲方開立即期信用證,支付加工費。

第七條運輸與保險

乙方將原材料運交甲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本合同產品運交乙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約時,該方應儘快將事故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對方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九條仲裁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未能協商解決,可提請____國_____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仲裁適用法律為:

1.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的國際公約、條約;

2.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在中國法律無明文規定時,適用國際通行的慣例;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十條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簽字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_____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並收到乙方含加工費在內的全部應付費用”時終止。 第十一條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之前____月,如一方需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請協商。

第十二條合同文本與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份交____等單位備案。

本合同以中、______兩國文字書就,兩國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他

1.甲方為交付乙方產品而耗用的包裝、輔料、運輸及保險等項開支,在加工費以外收取,但這些費用不超過每套合同產品的______%。

2.甲方收到原材料後,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如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標準,或數量不足,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檢驗報告後,乙方負責退換或/和補足。

第十四條合同條款的變更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或遇特殊情況需要補充、變更內容,須經雙方協商一致。

甲方: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代表:________(簽字) 見證人,律師_____簽字(中國______律師事務所) 合同訂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石材來料加工合同 篇16

甲方(加工方):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來料方):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雙方為開展來料加工業務,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加工內容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___(產品)___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將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產品後交付乙方。

第二條交貨乙方在合同期間,每個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原材料,並負責運至________車站(經________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後的________個月內將加工後的成品________套負責運至________港口交付乙方。

第三條來料數量與質量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須含_______%的備損率;多供部分不計加工數量。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材料應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和規格標準。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給甲方應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對無法履行本合同不負責外,還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損失;乙方特此同意確認。

第四條加工數量與質量甲方如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加工產品,在乙方提出後,甲方應賠償乙方所受的損失。

第五條加工費甲方為乙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在本合同訂立時的________年為每套________幣________元;合同訂立第______年起的加工費雙方另議,但不得低於每套____幣____元;該加工費是依據合同訂立時中國國內和國外勞務費用而確定的,故在_________勞務費用水平有變化時,雙方將另行議定。

第六條付款方式乙方將不作價的原材料運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產品前______個月,由乙方向甲方開立即期信用證,支付加工費。

第七條運輸與保險乙方將原材料運交甲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本合同產品送交乙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不可抗力由於__________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約時,該方應儘快將事故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對方不得提出賠償要求。第九條仲裁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未能協商解決,提請_____________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1.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的國際公約、條約。

2.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在中國法律無明文規定時,適用國際通行的慣例。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第十條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簽字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________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並收到乙方含加工費在內的全部應付費用時終止。

第十一條合同的續訂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之前________月,如一方需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請協商。

第十二條合同文本與文字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以中、____兩國文字書就,兩國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他

1.甲方為交付乙方產品而耗用的包裝、輔料、運輸及保險等項開支,在加工費以外收取,但這些費用不超過每套合同產品的____%。

2.甲方收到原材料後,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如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標準,或數量不足,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檢驗報告後,乙方負責退換或補足。

第十四條合同條款的變更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或遇特殊情況需要補充、變更內容,須經雙方協商一致。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石材來料加工合同 篇17

承攬人:(以下簡稱甲方)

定作人: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為開展來料加工業務,本着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加工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___(產品)___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將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產品後交付乙方。

第二條 交貨

乙方將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每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原材料,並負責運至________港口(或車站)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後的________個月內(或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分批將加工後的成品負責運至________港口(或車站)交付乙方。

第三條 來料數量與質量

乙方提供原材料要求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須含________%的備損率;多供部分不計加工數量。

第四條 加工產品數量與質量

加工數量:合同有效期內每月不低於________套;共計________套。

加工產品質量要求與驗收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加工費及其他費用

1. 甲方為乙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在本合同訂立時的________年為每套________幣________元;合同訂立第二年起的加工費雙方另議,但不得低於每套________幣________元;該加工費是依據合同訂立時中國國內和國外勞務費用而確定的,故在中國國內勞務費用水平有變化時,雙方將另行議定。

2. 甲方為交付乙方產品而耗用的包裝、輔料等項開支,在加工費以外收取,但這些費用不超過每套合同產品加工費的________%。

第六條 付款方式

乙方將不作價的原材料運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產品前1個月,由乙方向甲方開立即期信用證,支付加工費。

甲方支出的包裝、輔料等費用的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運輸與保險

乙方將原材料運交甲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擔;甲方將本合同加工產品送交乙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甲方負擔。

第八條 質量檢驗

1. 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後,按雙方議定的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並出具檢驗報告。

2. 乙方收到甲方加工的成品後,按雙方議定的驗收標準驗收,並出具檢驗報告。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 甲方違約責任

(1)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加工成品,乙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酌減加工費;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返修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返修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乙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2) 甲方交付加工成品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乙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遲交部分乙方不再需要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3) 甲方逾期交付加工成品(包括返修、更換、補交等),每逾期1日,應當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加工費總額的__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賠償乙方遭受的超過違約金部分的損失。

(4) 甲方不能交付加工成品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部分加工費總額的________%違約金。

2. 乙方的違約責任

(1) 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質量和數量向甲方提供原材料的,乙方應負責退換或補足,甲方交付裝配成品的日期相應順延,乙方還應當償付甲方停工待料的損失。

(2) 乙方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每逾期1日,按加工費總額的________%償付違約金。

第十條 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約時,該方應儘快將事故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對方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十一條 擔保

為了保證本合同的履行,雙方應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分別向對方提供各自銀行所出具的保函。

第十二條 合同變更與轉讓

1. 合同有效期內,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變更本合同條款的,須經雙方協商一致。

2. 本合同所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非經雙方一致同意,一方不得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仲裁適用法律為: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的國際公約、條約;

2.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 中國法律無明文規定時,適用國際通行的慣例。

第十五條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規定的________套由甲方加工成品交付乙方,並收到乙方支付的全部應付費用時終止。如一方認為需要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出並進行協商。

2.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正本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石材來料加工合同 篇18

訂約人: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茲經雙方同意,甲方委託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工標準磁羅經,一切所需的零件與原料由甲方提供,其條款如下:

1.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的商品和數量:

(1)商品名稱--標準磁羅經;

(2)數量--共計__台;

2.一切所需用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在_____或_____購買,清單附於本合同內;

3.每種型號的加工費如下:

(1)glc-1型標準磁羅經:_________u.s.d.(大寫:________美元);

(2)glc-2型標準磁羅經:_________u.s.d.(大寫_______美元);

(3)glc-3型標準磁羅經:_________u.s.d.(大寫:______美元)。

4.加工所需的主要零件、消耗品及原料由甲方運至(某地)____________,若有短少或破損,甲方應負責補充供應;

5.甲方應於成品交運前1個月,開立信用證或電匯全部加工費用及由乙方在_____或_____購買零配件、消耗品及原料費用;

6.乙方應在雙方同意的時間內完成glc-1型標準磁羅經的加工和交運,不得延遲,凡發生無法控制的和不可預見的情況例外;

7.零件及原料的損耗率:

加工時零件及原料損耗率為___%,其損耗率由甲方免費供應,如損耗率超過__%,應由乙方補充加工所需之零件和原料;

8.若甲方誤運原料及零件,或因大意而將原料及零件超運,乙方應將超運部份退回,其費用由甲方承擔,若遇有短缺,應由甲方補充;

9.甲方提供加工glc-1型標準磁羅經的零件和原料,乙方應嚴格按規定的設計加工,不得變更;

10.技術服務:

甲方同意乙方隨時提出派遣技術人員到_______的要求,協助培訓乙方的技術人員,並允許所派的技術人員留在乙方檢驗成品。為此,乙方同意支付每人月薪________美元,其他一切費用(包括來回旅費)概由甲方負責;

11.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進出口手續,應由乙方予以辦理;

12.加工後的標準磁羅經,乙方應運交給甲方隨時指定的國外買主;

13.其他條件:

(1)標準磁羅經的商標應由甲方提供,若出現法律糾紛,甲方應負完全責任;

(2)若必要時乙方在____或____購買加工標準磁羅經的零件及原料,其品質必須符合標準並事先需經甲方核准;

(3)為促進出口業務,乙方應儲備標準磁羅經樣品,隨時可寄往甲方所指定的國外買主,所需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所運來的零件及原料中報銷;

14.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與乙方在簽字後各執一份,另一份呈送__________有關部門備案。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注:來料加工(processing with customer’s material)是指一個工廠按雙方簽訂的合同接受外商提供的原材料,按生產圖紙和生產程序進行加工,將合格的產品交外商後,加工方收取加工費用。

來件裝配(assembling with customers’parts)是指外商按雙方簽訂的合同提供零配件、元器件,由工廠按要求的規格進行裝配,將合格的產品交外商後收取加工費用。

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的生產線,專用工具,技術指導和培訓工人等由外商負責。合同終止時生產線及專用工具等按合同規定予以處理。

加工裝配方對來料、來件不擁有所有權,只有使用權。若因管理不善,來料、來件遭到破壞、遺失、使用不當或超越損耗,加工裝配方承擔經濟責任。

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是國際間經濟合作的一種簡便易行,有進有出,進出結合,兩頭在外,中間在內的貿易方式。

石材來料加工合同 篇19

訂約人:

藍天電子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Smith電子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茲經雙方同意,甲方委託乙方在____加工標準磁羅經,一切所需的零件與原料由甲方提供,其條款如下:

1、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的商品和數量;

(1)商品名稱--標準磁羅經;

(2)數量--共計____台;

2、一切所需用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在__或__購買,清單附於合同內;

3、每種型號的加工費如下;

(1)GLC-1型標準磁羅經:__U、S、D、(大寫:___美元); (2)GLC-2型標準磁羅經:__U、S、D、(大寫:___美元);

(3)GLC-3型標準磁羅經:__U、S、D、(大寫:___美元);

4、加工所需的`主要零件、消耗品及原料由甲方運至__,若有(某地)短少或破損,甲方應負責補充供應; 5、甲方應於成品交運前1個月,開立信用證或電匯全部加工費用及由乙方在__或__購買零配件、消耗品及原料費用;

6、乙方應在雙方同意的時間內完成GLC-1型標準磁羅經的加工和交運,不得延遲,凡發生無法控制的和不可預見的情況例外;

7、零件及原料的損耗率:

加工時零件及原料損耗率為__%,其損耗率由甲方免費供應,如損耗率超過_%,應由乙方補充加工所需之零件和原料;

8、若甲方誤運原料及零件,或因大意而將原料及零件超運,乙方應將超運部分退回,其費用由甲方承擔,若遇有短缺,應由甲方補充;

9、甲方提供加工GLC-1型標準磁羅經的零件和原料,乙方應嚴格按規定的設計加工,不得變更;

10、技術服務:

甲方同意乙方隨時提出派遣技術人員到__的要求,協助培訓乙方的技術人員,並允許所派的技術人員留在乙方檢驗成品。為此,乙方同意支付每人月薪__美元,其他一切費用(包括來回旅費)概由甲方負責。

11、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進出口手續,應由乙方予以辦理;

12、加工後的標準磁羅經,乙方應運交給甲方隨時指定的國外買主;

13、其他條件:

(1)標準磁羅經商標應由甲方提供,若出現法律糾紛,甲方應負完全責任;

(2)若必要時乙方在__或__購買加工標準磁羅經的零件及原料,其品質必須符合標準並事先需經甲方核准;

(3)為促進出口業務,乙方應儲備標準磁羅經樣品,隨時可寄往甲方所指定的國外買主,所需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所運來的零件及原料中報銷;

1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與乙方在簽字後各執一份,另一份呈送__有關部門備案。

藍天電子工業有限公司 Smith電子工業有限公司

____ ____

經理 經理_ ____ ____

經理 經理_

石材來料加工合同 篇20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商定,甲方同意代乙方向乙方指定的 (境外料件供應商全稱) (以下稱“料件商”) 購進本協議項下的料件交乙方加工裝配成本協議項下的整機,並代乙方出口銷售給乙方指定的 (境外整機收購商全稱)(以下稱“整機商”)。對此,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 進口料件品名、規格、數量、單價、總價

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

總價: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出口整機品名、規格、數量、單價、總價

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

總價: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包裝要求及費用分擔:出口整機包裝由乙方根據其指定的整機商的要求辦理並承擔相關費用。

四、交貨及運輸

1.甲方向乙方交付料件:

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費用承擔:________至________的運費由乙方承擔。

2.乙方向甲方交付整機:

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費用承擔:由_______至_______的運費由乙方承擔。

五、單證

1.乙方每次交付一批整機後,應於相應整機出口報關後_______日內將相應的增值税發票及《税收(出口專用)繳款書》交給甲方。

2.甲方在收到乙方開來整機的增值税發票及《税收(出口專用)繳款書》後,即開出相應的進料抵扣發票給乙方。

3.如乙方未能在交付每一批整機並出口報關後_______日內向甲方提交相對應的增值税發票及《税收(出口專用)繳款書》,則甲方無義務向乙方支付相應整機貨款中的退税部分。

六、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付款條件

1.進料款:甲方代乙方購進料件並對外付匯,相應進料款由甲方在收到的整機出口貨款中扣除;付款金額按照實際收貨數量及在海關備案的進料合同中規定的價格計算。

2.整機款:甲方代乙方出口整機並對外收匯,對應的人民幣按照美元對人民幣1:?_______折算,由甲方在收到乙方整機商開來的金額為出口發貨總價的正本信用證(遠期信用證的,信用證已經開證行承兑)、貨物出口報關、收到乙方開具的足額增值税發票後3天內,在扣除進料款及甲方手續費後付給乙方。

3.代理手續費:代理手續費為進口料件總價的_______ %,以人民幣支付,按美元兑人民幣1:_______ 折算,由甲方在收到的整機出口貨款中扣除。

八、甲乙雙方的責任

1.上述進口料件由甲方進口並交給乙方後,若出現質量,規格,數量問題,乙方必須在五天內(逾期視為接受)向甲方提出有關清單,證據與説明,由甲方負責對外交涉,乙方有義務協助處理。

2.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海關的關於進料加工復出口業務的有關規定,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委託單位專門負責上述貨物的進出口報關及合同核銷工作,乙方必須指定專人負責上述貨物帳冊的登記,進口貨物的統計,有關單證的追還和保管,隨時準備接受海關的檢查,並隨時協助甲方報關人員辦理有關海關報關手續。如果由於乙方未能及時向甲方提供有關單證以供甲方辦理報關手續或由於甲方不及時辦理報關手續而被海關處罰的,責任由違者承擔。

3.上述貨物按海關規定辦理有關海關手續前,甲乙雙方均不得私自出售,轉讓,虛報.如有走私,逃税和違章行為,責任由違者承擔。

4.按照海關規定,協議期滿必須及時向海關核銷.因此,本協議期滿前15天內,乙方應當持有關資料協助甲方辦理本協議的延期、終止或核銷手續,且該手續只能辦理一次,逾期不辦而受海關處罰的,責任由違者承擔。

5.因整機產品質量不符、數量短缺及不能及時交貨等問題而導致甲方不能如期全部復出口的,由乙方根據中國法律及海關的有關規定承擔甲方由此而受到的全部處罰責任並賠償甲方相應的損失。

6.乙方保證其委託甲方從境外購進的料件及其按照本協議加工裝配後所形成的整機,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所擁有的專利及/或專有技術及/或其它知識產權;同時,乙方保證整機的產品質量符合整機商的要求;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

九、爭議處理

凡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糾紛時,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直接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不可抗力

凡協議的任何一方在執行本協議時,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須在兩天以內以傳真或電報方式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同意,並在取得有關機構的合法有效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協議,並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協議生效

經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十二、協議修改

本協議的任何變更,解除,均須雙方協商並簽訂書面協議。

十三、協議文本

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海關各持一份,效力均等;本協議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附表四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石材來料加工合同 篇21

甲方:中國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電話:________電傳: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____

乙方:____國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電話:________電傳: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____

雙方為開展來料加工業務,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加工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___(產品)___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將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產品後交付乙方。

第二條交貨

乙方在合同期間,每個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原材料,並負責運至________車站(經________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後的________個月內將加工後的成品________套負責運至________港口交付乙方。

第三條來料數量與質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須含____%的備損率;多供部分不計加工數量。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材料應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和規格標準。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給甲方應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對無法履行本合同不負責外,還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損失;乙方特此同意確認。

第四條加工數量與質量

甲方如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加工產品,在乙方提出後,甲方應賠償乙方所受的損失。

第五條加工費

甲方為乙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在本合同訂立時的________年為每套________幣________元;合同訂立第二年起的加工費雙方另議,但不得低於每套____幣____元;該加工費是依據合同訂立時中國國內和國外勞務費用而確定的,故在中國國內勞務費用水平有變化時,雙方將另行議定。

第六條付款方式

乙方將不作價的原材料運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產品前1個月,由乙方向甲方開立即期信用證,支付加工費。

第七條運輸與保險

乙方將原材料運交甲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本合同產品送交乙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約時,該方應儘快將事故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對方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九條仲裁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未能協商解決,提請中國________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仲裁適用法律為:

1.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的國際公約、條約;

2.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在中國法律無明文規定時,適用國際通行的慣例。

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十條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簽字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________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並收到乙方含加工費在內的全部應付費用時終止。

第十一條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之前________月,如一方需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請協商。

第十二條合同文本與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以中、____兩國文字書就,兩國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他

1.甲方為交付乙方產品而耗用的包裝、輔料、運輸及保險等項開支,在加工費以外收取,但這些費用不超過每套合同產品的____%。

甲方:中國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電話:________電傳: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____

乙方:____國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電話:________電傳: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____

雙方為開展來料加工業務,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加工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___(產品)___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將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產品後交付乙方。

第二條交貨

乙方在合同期間,每個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原材料,並負責運至________車站(經________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後的________個月內將加工後的成品________套負責運至________港口交付乙方。

第三條來料數量與質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須含____%的備損率;多供部分不計加工數量。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材料應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和規格標準。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給甲方應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對無法履行本合同不負責外,還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損失;乙方特此同意確認。

第四條加工數量與質量

甲方如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加工產品,在乙方提出後,甲方應賠償乙方所受的損失。

第五條加工費

甲方為乙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在本合同訂立時的________年為每套________幣________元;合同訂立第二年起的加工費雙方另議,但不得低於每套____幣____元;該加工費是依據合同訂立時中國國內和國外勞務費用而確定的,故在中國國內勞務費用水平有變化時,雙方將另行議定。

第六條付款方式

乙方將不作價的原材料運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產品前1個月,由乙方向甲方開立即期信用證,支付加工費。

第七條運輸與保險

乙方將原材料運交甲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本合同產品送交乙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約時,該方應儘快將事故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對方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九條仲裁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未能協商解決,提請中國________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仲裁適用法律為:

1.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的國際公約、條約;

2.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在中國法律無明文規定時,適用國際通行的慣例。

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十條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簽字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________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並收到乙方含加工費在內的全部應付費用時終止。

第十一條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之前________月,如一方需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請協商。

第十二條合同文本與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以中、____兩國文字書就,兩國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他

1.甲方為交付乙方產品而耗用的包裝、輔料、運輸及保險等項開支,在加工費以外收取,但這些費用不超過每套合同產品的____%。

石材來料加工合同 篇22

甲方: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委託乙方生產一批:

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交貨時間和數量交入甲方倉庫(費用乙方承擔)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超過規定的交貨時間,貨款或加工費2個月後付款。超過1天,扣加工費的5%,2天扣10%,以此類推。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樣衣及製作要求進行操作,乙方必須對產品的質量完全負責,乙方在生產車間必須把質量控制好,以免返工重檢,甲方對產品檢驗時,如果發現返工比例在8%以上,只結算貨款或加工費的80%,針織只允許翻工比例在6%,梭織返工比例允許在4%。

3.甲方在收貨時發現無可挽救的質量的問題,扣貨款的一半,到客户無扣款後再付給乙方。

4.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成品後進行檢驗,對於不合格產品,甲方有權拒收,由此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負責。殘次品將由生產單位承擔經濟責任。

5.成品交到甲方倉庫,如發現線頭沒剪乾淨,由甲方安排人員剪。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每件扣加工費0.50元。

6.乙方在生產前送三套產前樣給甲方跟單人員確認,封樣方可生產。

7.付款方式:所有產品經甲方檢驗合格後結算之日起二個月內付清,但儘量提前付給。

8.乙方應及時配合把返工的產品返好,通知在10小時內沒來洋森返工,或拉回去返工的,每套按1元僱工人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9.乙方應按公司發貨數量交貨,如有少數或次品,每件/套按出廠價扣款。

10.此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11.此合同項下的加工製作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簽約時間20xx年。

甲方:乙方:

石材來料加工合同 篇23

訂約人:

藍天電*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Smith電子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茲經雙方同意,甲方委託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工標準磁羅經,一切所需的零件與原料由甲方提供,其條款如下:

1.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的商品和數量:

(1)商品名稱--標準磁羅經;

(2)數量--共計__台;

2.一切所需用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在_____或_____購買,清單附於本合同內;

3.每種型號的加工費如下:

(1)GLC-1型標準磁羅經:_________U.S.D.(大寫:________美元);

(2)GLC-2型標準磁羅經:_________U.S.D.(大寫_______美元);

(3)GLC-3型標準磁羅經:_________U.S.D.(大寫:______美元)。

4.加工所需的主要零件、消耗品及原料由甲方運至(某地)____________,若有短少或破損,甲方應負責補充供應;

5.甲方應於成品交運前1個月,開立信用證或電匯全部加工費用及由乙方在_____或_____購買零配件、消耗品及原料費用;

6.乙方應在雙方同意的時間內完成GLC-1型標準磁羅經的加工和交運,不得延遲,凡發生無法控制的和不可預見的情況例外;

7.零件及原料的損耗率:

加工時零件及原料損耗率為___%,其損耗率由甲方免費供應,如損耗率超過__%,應由乙方補充加工所需之零件和原料;

8.若甲方誤運原料及零件,或因大意而將原料及零件超運,乙方應將超運部份退回,其費用由甲方承擔,若遇有短缺,應由甲方補充;

9.甲方提供加工GLC-1型標準磁羅經的零件和原料,乙方應嚴格按規定的設計加工,不得變更;

10.技術服務:

甲方同意乙方隨時提出派遣技術人員到_______的要求,協助培訓乙方的技術人員,並允許所派的技術人員留在乙方檢驗成品。為此,乙方同意支付每人月薪________美元,其他一切費用(包括來回旅費)概由甲方負責;

11.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進出口手續,應由乙方予以辦理;

12.加工後的標準磁羅經,乙方應運交給甲方隨時指定的國外買主;

13.其他條件:

(1)標準磁羅經的商標應由甲方提供,若出現法律糾紛,甲方應負完全責任;

(2)若必要時乙方在____或____購買加工標準磁羅經的零件及原料,其品質必須符合標準並事先需經甲方核准;

(3)為促進出口業務,乙方應儲備標準磁羅經樣品,隨時可寄往甲方所指定的國外買主,所需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所運來的零件及原料中報銷;

14.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與乙方在簽字後各執一份,另一份呈送__________有關部門備案。

藍天電*工業有限公司

Smith電子工業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經理

經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來料加工(Processing With Customer’s Material)是指一個工廠按雙方簽訂的合同接受外商提供的原材料,按生產圖紙和生產程序進行加工,將合格的產品交外商後,加工方收取加工費用。

來件裝配(Assembling With Customers’Parts)是指外商按雙方簽訂的合同提供零配件、元器件,由工廠按要求的規格進行裝配,將合格的產品交外商後收取加工費用。

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的生產線,專用工具,技術指導和培訓工人等由外商負責。合同終止時生產線及專用工具等按合同規定予以處理。

加工裝配方對來料、來件不擁有所有權,只有使用權。若因管理不善,來料、來件遭到破壞、遺失、使用不當或超越損耗,加工裝配方承擔經濟責任。

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是國際間經濟合作的一種簡便易行,有進有出,進出結合,兩頭在外,中間在內的貿易方式。

石材來料加工合同 篇24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雙方為開展來料加工業務,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加工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 (產品) 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將乙方提供的 原材料加工成產品後交付乙方。

第二條交貨

乙方在合同期間,每個月向甲方提供 原材料,並負責運至 車站 (經 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後的 個月內將加工後的成品套負責運至 港曰交付乙方。

第三條來料數量與質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須含—%的備損率;多供部分不計加工數量。乙方提供給甲方 的材料應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和規格標準。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給 甲方應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對無法履行木合同不負責外,還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 料的損失;乙方特此同意確認。

第四條加工數量與質量

甲方如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加丄產品,在乙方提出後,甲方應賠償乙方所受 的損失。

第五條加工費

甲方為乙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在本合同訂立時的 年為每套_______幣________元;合同訂立第二年起的加工費雙方另議,但不得低於每套 _______幣 _______元; 該加工費是依據合同訂立時中國國內和國外勞務費用而確定的,故在中國國內勞務 費用水平有變化時,雙方將另行議定。

第六條付款方式

乙方將不作價的原材料運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產品前_______個月,由乙方 向甲方開立即期信用證,支付加工費。

第七條運輸與保險乙方將原材料運交甲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本合同產品送交乙方的 運費和保險費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 能履約時,該方應儘快將事故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延_____________________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 而引起的損失,對方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九條仲裁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若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未能協商解 決,提請中國 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適用法律為: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的國際公約、條約;

2.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 在中國法律無明文規定時,適用國際通行的慣例。

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十條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簽字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 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 乙方,並收到乙方含加工費在內的全部應付費用時終止。

第十一條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之前 月,如一方需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請協商。

第十二條合同文本與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 —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以中、 — 兩國文字書就,兩國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如兩國文字引起歧義, 則以—為準。

第十三條其他

1. 甲方為交付乙方產品而耗用的包裝、輔料、運輸及保險等項開支,在加工費以外 收取,但這些費用不超過每套合同產品的— %.

2. 甲方收到原材料後,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如乙 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標準,或數量不足,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檢驗報告後,乙方負 責退換或補足。

第十四條合同條款的變更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或遇特殊情況需要補充、變更內容,須經雙方協商一致。

甲方: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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