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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承包經營合作協議(精選3篇)

酒店承包經營合作協議(精選3篇)

酒店承包經營合作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_

酒店承包經營合作協議(精選3篇)

乙方:__________

第一章 名詞定義

第一條 酒店

合同用的“酒店”一詞指位於 酒店,內容包括:

(1)間有衞生間的客房;

(2)各類中西類餐廳、風味餐廳、旋轉餐廳、多功能廳、迪斯科廳、酒吧、咖啡室、茶廊、游泳池、桑拿浴室、健身房、網球場、附設商場、美容室、洗衣房、商務設施、停車場以及其它康體設施和酒店建築所在地的空地、綠地等,全部佔地約畝;

(3)提供後勤服務的綜合樓及職工宿舍等,全部建築物約________平方米;

(4)酒店經營所需的供水、電力、電訊、煤氣、汽油、柴油等能源以及排水、消防等附屬設施及空調、電梯、衞生設備、冷藏等設備;

(5)全部“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

第二條 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

在本合同中“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是指:

(1)所有傢俱、陳設及佈置,包括客房、公共場所的傢俱、地毯、牆飾、擺件、燈飾和其他物品;

(2)飯店經營所需的所有設備,包括廚房、酒吧、公共衞生(pa)設備、洗衣房、辦公室等設備;

(3)必要的車輛和運輸設備;

(4)所有營運物品,包括工具、器皿、布件、瓷器、玻璃器皿、銀器及類似物品;

(5)所有制服及其他酒店營運所必須的物品。

本合同第一、第二條所列內容,以酒店正式開業日前雙方交接所附明細清冊為準。

第三條 酒店正式開業日

“酒店正式開業日”是指酒店正式全面營業的第一天,其基本條件為:

(1)酒店建設工程全部竣工;

(2)酒店全部設備及設施已安裝完畢、正常運行;

(3)酒店全部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備齊;

(4)酒店工程經國家驗收合格,包括消防、衞生設施;

(5)酒店營業執照及各項營業許可證已經獲得;

(6)各項保險生效;

(7)酒店經營所必須的流動資金全部匯入酒店營業賬户;

(8)委託方與管理公司書面同意酒店可以正式開業。

酒店正式開業日之前的對外營業稱為“酒店試營業期”。以上各項若有一項未達到者,均屬“酒店試營業期”。

第四條 雙方

這是指本合同的締約雙方:即委託方與管理公司。

第五條 總收入

在本合同中這是指經營酒店及其設備所得的客房、餐飲、附屬的涉外商場、娛樂設施、場地出租、電話、電傳、傳真、洗衣、出租汽車及其他各項服務獲得的全部收入的總和。

第六條 經營毛利

本合同中的“經營毛利”是指總收入減去酒店經營成本和費用後的餘額。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酒店經營成本和費用不包括以下內容:

(1)固定資產折舊費和投資性質的費用攤銷及更新基金;

(2)貸款利息(流動資金貸款利息除外);

(3)所得税、房產税及其他附加税;

(4)土地使用税;

(5)董事會費和保險費;

(6)管理公司收取的管理費;

(7)國家匯率調整造成的匯兑損失;

(8)委託方董事會特別要求所進行的、非酒店日常經營管理所需的會計、審計、律師等費用;

(9)投資方成員在酒店的掛賬及投資方的內部會議等掛賬;

(10)經投資方同意購置的固定資產和零星工程完善項目;

(11)投資方單方面要求的接待、廣告、贊助性開支以及未得到管理方同意而實際由投資方獲益和開支的各項費用。

(12)其他非酒店經營所產生的費用。

第七條 商標及服務標誌

這是酒店在銷售商品、提供服務及市場推廣中所用的屬於管理公司專有的標記、圖案或文字。

第二章 酒店管理

第八條 管理權

委託方授權管理公司在接受管理期間,對酒店經營管理有充分的決定權和指揮權,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可代表酒店對外簽署與日常經營管理業務有關的文件、合同,包括簽署總額不超過萬人民幣的短期經營週轉資金的貸款合同。

第九條 總經理

酒店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人選經管理公司與委託方充分協商後由管理公司任免。

總經理是管理公司在酒店的總代表。總經理對酒店經營管理事務有指揮權和決定權,對酒店經營管理全面負責並對管理公司負責。

總經理是酒店法人的委託代表。

總經理如有營私舞弊行為,需經證實後,委託方方有權要求管理公司進行撤換。

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第十條 人事安排

1、 管理公司將根據酒店的實際狀況提出人事、組織機構設置方案,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作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制訂勞動工資計劃,根據上述方案計劃安排酒店員工工作。

2、酒店各級員工的聘任、獎懲、調動和安置均由總經理按國家有關合作經營企業的規定決定和處理。

3、管理公司派往酒店工作的職工均受酒店僱傭,其住宿、交通(包括市內交通)均由酒店負責;工資、獎金、休假、醫療等享受酒店員工同等待遇;每年享受二次有薪探親假,每次假期10天(在途時間另計),其交通費按國家規定標準在酒店費用中列支。

第十一條 酒店的管理工作

管理公司及其代表在管理酒店期間,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和規定,管理期分為兩個階段–試營業期和正式全面營業期。

管理公司在酒店籌建後期和試營業期內,除了酒店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外,其主要工作有:

1、逐步建立健全酒店各項規章制度,完善機構設置;

2、對酒店設施佈局進行調整和完善;

3、招聘員工,強化人員培訓,建立崗位責任制;

4、進行市場推銷;

5、為酒店正式全面營業進行積極準備,包括籌備酒店正式開業儀式等。

6、有計劃地推行“ 酒店管理模式”。

7、爭取在 年內為甲方培訓一支能自行管理、經營、具有良好職業素質和操守的管理隊伍,最終使甲方能在最短時間內能獨立經營和管理好酒店。

從酒店正式開業日起,酒店進入了全面營業期,管理公司的主要工作有:

(1)乙方派出業務骨幹籌備酒店開業,作好開業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包括人員和設備運行與到位。

(2)乙方負責招聘具備酒店從業素質的員工,開展員工上崗前的業務知識、技能的培訓。

(3)賓館裝修期間提出專業的整改意見和建議。

(4)負責為賓館建立相應的管理體系和服務體系,按照 星級賓館的標準實施全面質量管理。

(5)建立實施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並制定相應跟業績掛鈎的績效管理機制。

(6)負責為賓館的經營拓展客源市場,建立酒店自身銷售網絡系統,並利用乙方現有的酒店網絡,積極使用電子商務,積極促銷酒店旅遊市場。

(7)乙方將派出專業人員整合本地資源,設計酒店的整體cis形象識別系統,以統一、整體的品牌形象崛起於本地區。

(8)通過深入的調查研究和理論分析,向甲方股東提交酒店的年度預算、年度經營計劃以及酒店最佳的產品組合內容和遠景發展規劃。

(9)儘快使酒店達到 星級酒店標準並通過驗收,為酒店在本地區創優秀品牌而努力工作。

(10)乙方竭盡全力完善、維護好酒店的硬件設施,使之能良性循環,確保酒店常新、環境完美、不斷完善和配套。

(11)乙方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範圍內獨立實施全面經營管理工作,乙方實施在甲方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

(12)全面推行“ 酒店管理模式”。

(13)按照酒店的設備、設施條件,提供先進的經營管理方法和服務水平;

(14)全面負責酒店的公共關係事務和市場推銷;

(15)深化員工業務技能培訓工作;

(16)負責監督和考核總經理的工作業績;

(17)每一會計年度前______天向委託方提交酒店的年度經營方案及財務預算;

(18)每一個月的後___天內向委託方提交反映該月酒店經營情況的財務報表;

(19)每一個會計年度結束_______個月內,向委託方提交酒店財務報告,説明本年度決算情況和經營成果;

(20)根據市場變化情況和經營需要,調整和修改酒店各項收費標準;

(21)負責酒店的日常維修和保養;

(22)為保障酒店的權益,代表委託方和管理公司進行法律訴訟;

(23)爭取在 年內回收酒店投資的本息。

第三章 管理費的計算與支付

第十二條 試開業前期因工作量巨大,而又無營業收入,故開業前期自乙方管理人員到位後,每月暫按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支付管理費。

第十三條 管理費分為基本管理費和效益管理費。

第十四條 在酒店試營業期內,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費按總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取。

第十五條 從酒店正式開業日起,管理公司收取的基本管理費按總收入的百分之__________收取。

第十六條 基本管理費每月支付一次,其計算方法是按當月總收入乘以上費率,於次月15日前匯入管理公司指定的賬户。

第十七條 管理公司同意在酒店試營業期不收效益管理費。酒店正式開業後始收效益管理費。

第四章 雙方的責任

第十八條 委託方董事會的責任:

1、及時辦妥酒店經營所必須的全部營業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2、提供酒店經營所必須的定額流動資金。定額流動資金須在酒店對外試營業前15天提供,流動資金定額由雙方在試營業前核定;

3、按時審批酒店年度經營方案、年度財務預算與決算;

4、審查批准酒店擴建、改建計劃;

5、協調好基建與經營存在的各種事宜,安排落實賓館經營必需的水、電、氣等基礎設施,保證消防安全設施的齊備,因設施未齊全、設備未完備以及因證照不齊等原因而引發的行政罰款費用不進入酒店費用。

6、委託方須協調好當地政府的相應關係,當地政府超出標準之外的收費由委託方承擔。

7、其他必須由委託方決定的有關事宜。

第十九條 管理公司責任

1、通過各種途徑,努力提高酒店客房的出租率,增加經濟效益;

2、選派合格人選到酒店任職;

3、按時提交酒店年度經營方案和財務預算與決算;

4、不斷引進先進適用的經營方法和管理經驗,使酒店的管理不低於國內同類酒店的管理水平,並儘快培養當地幹部和員工,進入酒店管理各級領導層;

5、負責編制和健全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

6、利用集團優勢,在管理公司所屬酒店內安排酒店員工的培訓和實踐;

7、其他必須由管理公司辦理的一切有關事宜。

第五章 酒店維護與保養

第二十條 酒店從正式開業日起每年留有一定數額的更新基金,用作酒店設備的更新、添置等。每年更新基金的額度計算標準為:

第一年至第三年,不少於總收入的百分之二;

第四年起,不少於總收入的百分之五;

更新基金可以一年一次提用,也可以分月提用。

更新添置項目所需資金在經營成本列支。

第二十一條 管理公司認為需要時,有權根據實際情況用更新基金更換、添置酒店的設備、陳設和傢俱等。

第二十二條 每年度更新基金如未用完留有餘額,可轉入下一個會計年度,與下一年度的更新基金合併提用。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管理公司須將更新基金的餘額如數歸還委託方。

第六章 酒店產權及其處置

第二十四條 酒店的一切債權、債務屬委託方。

第二十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酒店的全部產權屬委託方所有,管理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或抵押,除本合同第七章第二十七條規定以外的酒店財產。

第二十六條 管理公司有權根據本合同規定使用調配酒店財產。

第二十七條 管理公司有權處理用更新基金更換下來的酒店不再適用的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等。處理這些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所獲款項,納入“更新基金”項,留作添置這些傢俱、裝置及營運物品。

第二十八條 委託方在處置酒店財產時,應以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為原則。否則,應徵得管理公司同意。

第七章 税務、財務及外匯管理

第二十九條 酒店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和税收條例的規定繳納各項税金。

第三十條 酒店職工按照有關規定由職工本人繳納個人所得税或個人收入調節税。

第三十一條 酒店的會計年度從每年___月____日起至同年___月____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賬簿用中文書寫。

第三十二條 除本合同已有規定以外,酒店會計的處理原則均按《企業會計制度》辦理。

第三十三條 酒店的財務審計聘請國內註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並將結果報告董事會。

如董事會認為需要聘請其他審計師或審計事務所對酒店財務進行復檢時,管理公司應予同意,其所需一切費用在董事會費中列支。

第三十四條 每一會計年度的頭二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計算書,報告董事會。

第三十五條 酒店經營的一切外匯事宜按照國家中外合資企業外匯管理條例及規定辦理。

第九章 保險

第三十六條 雙方同意酒店向中國境內具有承保資格的保險公司及其分公司投保雙方都認為必須的險項,酒店一旦遭受損失可在所投保的險項範圍內獲得應有的賠償。

所有保險均由委託方投保,保險受益人為委託方,與管理公司無關。

第三十七條 委託方投保的酒店財產險,其投保總額應不低於國家規定。

第三十八條 各項保險費及辦理保險費的其他費用,均由酒店支付。但不作為酒店管理費用開支,列入甲方開支科目。以遵循收益與權責掛鈎之原則。

第十章 監管、獎罰機制

第三十九條 甲方派駐股東代表聽取酒店重大管理制度、用工薪酬分配製度、財務預決算方案及其它重大事項的決策。審議酒店年度經營計劃,擬定酒店內部管理機構設置等事項。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酒店承包經營合作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整體承包經營丙方大酒店及其相關事宜,簽訂如下合 同:

一、基本約定

1、丙方系由甲方全額投資的下屬全資獨立法人。

2、乙方願整體承包經營酒店,並向甲方支付承包金。甲、丙雙方有權對乙方的承包經營行為監督檢查。

3、丙方對此表示確認和同意。

二、整體承包經營的範圍及條件

1、甲方下屬的全資獨立法人丙方酒店位於

2、乙方整體承包經營丙方酒店的餐飲部營業用房包括營業大廳、包房、後廚、粗加工房,二樓至五樓的客房,六樓的商務房間。

3、上述餐飲部營業用房、客房、商務房的相應設備設施、一併由乙方承包經營使用。

三、承包金的數額及其支付方式

1、乙方承包經營酒店第一年的承包金為人民幣 萬元,以後每年的承包金在前一年應繳納承包金上遞增2%。

2、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七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的承包金人民幣19.2萬元。

3、以後乙方應在本年年底,即12月31 日之前向甲方支付下一年的承包金。

4、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酒店設備完好押金人民幣2萬元,酒店建築物完好押金人民幣1萬元, 共 計人民幣3 萬元,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乙方將上述錢款支付到甲方帳户中。

四、承包經營期限

1、甲方承包經營華鐵酒店的期限為 年,自 年12月31日起至 年12月30日止。

2、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 可 以提前解除本合同,終止甲方對酒店的承包經營。

五、合同三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甲方負責保管甲方的產權證明和丙方的營業執照、印章、發票、支票、工商税務登記證、安全衞生合格證等證章。

乙方在需要使用丙方的上述證章時,得經甲方審核 後,由甲方具體使用。

2、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應遵循國家的法律、法規。監督乙方依法經營、依法納税。監督乙方嚴格執行有關部門安全、消防、衞生等方面規定。

3、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鼓勵並支持乙方在正常營業範圍內合法地開拓各種新的經營業務,不斷擴大營業額和獲取更多的利潤。

4、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有權不定期檢查華鐵酒店的建築物、設備設施、安全衞生等狀況,有權要求乙方對不合格的地方作出及時整改。

5、甲方有權瞭解乙方承包經營狀況,查閲乙方經營報表、財務報表、年檢資料等材料。但甲方對上述情況負有保密義務。

(二)甲方的義務

1、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有義務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華鐵酒店的各種年檢手續。

2、根據乙方正常經營的需要,並經自身審核同意,甲方應按規定出示營業執照、印章等證照,並提供上述證照的複印件。

3、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七日內,甲方有義務向乙方介紹華鐵酒店原經營情況、設備設施狀況及提供酒店部分資料,供乙方參考。

(三)乙方的權利

1、為使酒店能滿足正常的承包經營需要,在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有權對華鐵酒店進行必要的整改和裝飾。

2、乙方有權在營業執照的經營範圍內不斷擴展業務,創造更多的利潤,增加大酒店知名度,提高其良好的信譽。

3、根據經營需要,乙方有權按《勞動法》的規定自行招聘酒店的工作人員,錄用的工作人員名單在雙方勞動合同簽訂後一個月內報甲方人事部備案。甲方對此負有保密義務。

(四)乙方的義務

1、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應在酒店正常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違反正常經營範圍所引起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甲不承擔任何責任。

2、在承包經營間,乙方以大酒店名義所造成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承受,與甲方無關。

3、乙方需以丙方名義對外簽訂各類合同或協議時,須經甲方審核同意,並由甲方具體使用酒店的證章。甲方對上述合同和協議的內容負有保密義務。基於上述合同和協議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4、未經甲方審核同意,乙方不得以酒店名義對外擔保或舉債等。

5、在承包經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酒店轉讓給第三方承包經營。

6、在承包經營期間,酒店的各種年檢手續均由乙方負責辦理,相關費用也由乙方承擔。

7、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酒店的名稱。確需變更,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變更手續及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8、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應嚴格遵循國家的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消防、衞生等方面的有關規定。乙方應依法經營、守法經營、依法納税。

9、在承包經營期間,酒店的經營報表、財務報表、年檢資料等材料應報甲方備案,甲方對乙方的上述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10、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只能在酒店範圍內使用丙方原有的設備設施及各類用具用品等,乙方不得將其攜帶或搬出大酒店範圍之外使用。

11、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應對酒店的建築物、設備設施、日常用品、低值物品、工具等,必須精心維護、定期保養、及時維修,甲方有權進行檢查和監督。

12、酒店的六樓為商務房,乙方在經營時只得將其用作公司註冊地或辦公場所,不得另作他用。

13、華鐵酒店原來的建築結構與佈局設施等不得隨意變動。因經營之需確要作局部變動,例如裝修、供電增容等,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4、酒店現擁有餐飲、客房及商務三種不同功能的用房,乙方不應隨意改變。確需局部調整,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5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不得作有損於甲方和丙方形象的各種宣傳或廣告,否則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與責任。

16、乙方同意甲方每年將其在酒店的全部資產以甲方名義辦理商業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保險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乙方有協助的義務。

保險賠償金歸甲方所有。

17、酒店中乙方自購設備的商業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保險賠償金歸乙方所有。

18、第一年的保險手續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半個月內辦理完畢,以後下一年的保險手續在本年年底前及時延續、辦理。

19、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應把其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身份證、相關產權證明等交予甲方查驗。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應將上述證照的複印件留存甲方處以備案。

20、承包經營酒店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按規定自行繳納。承包經營所需的各類低值消耗品、物品也由乙方承擔。

(五)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丙方負責辦妥酒店的工商營業執照、按食品衞生合格證消防驗收合格證等一系列證照。

六、違約責任

1、在承包經營期間,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本承包經營合同。

2、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合同的相對方(守約方)都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賠償標準為:當年總經營承包費乘以提前終止合同的年數的10%計。

3、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除按六/2條款進行賠償外,乙方還可要求甲方賠償其在承包經營期間對大酒店進行整改與裝飾等的投入。賠償標準定為: 投入總費用(有準確的憑證)15%提前終止合同年數

4、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按六/2條款進行賠償外,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對大酒店所進行的整改與裝飾等均無償歸甲方所有,乙方對此放棄抗辯權。

5、在承包經營期間,由於乙方自身的原因而被迫終止對酒店的承包經營,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承包金,甲方不予退還。

6、由於乙方違法經營被有關部門查處而使甲、丙雙方在再繼續經營受到損失,乙方應負責予以賠償。賠償標準為:影響時間天數年承包費/365天計為經濟賠償額。

七、承包經營的終止

1、承包經營期滿,乙方應按規定將華鐵酒店返還給甲、丙雙方。酒店的建築物、資產、設備設施、用具等,客房內的辦公桌、椅、牀、櫃、沙發及辦公用品等物品應與原清冊相符,並返還給甲、丙雙方。 如有減少或不符,乙方應按市價向甲丙雙方負責賠償。

2、承包經營期滿,乙方因經營需要而對酒店添置的設備設施及增加的其他不動產均一律無償歸甲方所有,不得拆除或損壞。

3、酒店原有的10門通訊有直撥電話、一台小型自動程控交換機及分機若干門,承包期滿後轉讓給乙方,轉讓過户費由乙方承擔。

4、酒店的全部資產、設備設施、各類物品、用具完好地歸還給甲方後,甲方即應把押金人民幣三萬元等退還給乙方。

5、乙方承包經營酒店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其應在承包經營期屆滿時處理完畢。尚未處理完畢的債權債務由乙方繼續承受,與甲方無關。

八、其他

1、如因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本合同自動解除,甲、乙、丙三方的權利義務自行終止。

2、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丙三方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由 人民法院訴訟管轄。

3、本合同一式陸份,叁方各執二份,如甲、乙方同意,本合同可以公證,公證費由甲、乙雙方各半承擔。

4、本合同自簽章之日起生效。

5、若有其他未盡事宜,甲、乙、丙三方可另列補充協議。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酒店承包經營合作協議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酒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現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所屬____檔口一事簽訂以下合同,共十條;

一,甲方提供其酒店所屬鮑魚檔及所需日常使用器皿,供乙方使用.

二,甲方承擔乙方承包鮑魚檔所需要的煤氣,水電,税收,等費用,以及乙方人工作人員的食宿.

三,乙方所需工作人員,由乙方自己憑任管理,支付工資和福利,服從甲方規章制度.

四,乙方出品所需原料由乙方自己購買,其質量衞生標準安國家衞生標準.

五,乙方願提供適當的獎金給予甲方銷售業績突出者,此獎勵由甲方銷售經理統一安排發放,乙方不的惡意促銷.

六,甲乙雙方按照營業額分紅,甲方佔鮑魚檔銷售總額的40%,乙方佔60%,每月營業額超過十五萬(不含十五萬),甲方佔銷售總額的45%乙方佔55%,所有鮑魚檔出品不打折,如遇甲方組織重大銷售活動,需乙方支持時,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組織折扣或促銷內容等相關問題.

七,結帳方式;甲方每半月給乙方結帳一次,甲方不的無感故拖欠,否則安法律規定,予以外罰,一切後果有甲方負責.

八,甲乙雙方不的無故終止合同,任何一方需要終止合同時,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

九,甲乙雙方合作期限暫定一年,從乙方進場之日起計算.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為盡事宜,甲乙雙方隨時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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