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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的合作經營合同(精選25篇)

合法的合作經營合同(精選25篇)

合法的合作經營合同 篇1

第一章 總 則  中國和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投資舉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合法的合作經營合同(精選25篇)

第二章 合營各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為(注:若有兩個以上合營者,依次稱丙、丁_________):  中國(以下簡稱甲)  法定地址:中國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街_________號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第三章 成立合資經營公司  

第二條 甲、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資經營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XX公司)。  

第三條 XX公司的名稱為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外文名稱為_________。  XX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  

第四條 XX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  

第五條 XX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XX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各按其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生產經營目的、範圍和規模  

第六條 甲、乙合資經營的目的是:本着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願望,採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並在質量、價格等面具有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各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注:在具體合同中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七條 XX公司生產經濟範圍是:  生產_________產品;  對銷售後的產品進行維修服務;  研究和發展新產品。(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八條 XX公司的生產規模如下:  

公司投產後的生產能力為_________。  

2.隨着生產經營的發展,生產規模可增加到年產_________。產品品種將發展_________。(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五章 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  

第九條 XX公司的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或雙商定的一種外幣)。  

第十條 甲、乙出資額共為人民幣_________元,以此為XX公司的註冊資本。  其中:甲_________元,佔_________%;乙_________元,佔_________%  

第十一條 甲、乙將以下列作為出資:(注:以實物工業產權作為出資時,甲、乙雙應另行訂立合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  現金____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____元;  廠房_________元;  土地使用權_________元;  工業產權_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_元;  共_________元。  乙:  現金____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____元;  工業產權_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_元;  共_________元。  

第十二條 XX公司註冊資本由甲、乙按其出資比例分_________期繳付,每期繳付的數額如下:  _________(注: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十三條 甲、乙任何一如向

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另一同意,並報審批機構批准。  一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另一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 合營各責任  

第十四條 甲、乙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甲責任:  

1.辦理為設立XX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准、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3.組織XX公司廠房和其它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  

4.按

第十一條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廠房_________;  

5.協助辦理乙作為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的進口報關手續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  

6.協助XX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  

7.協助XX公司聯繫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8.協助XX公司招聘當地的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9.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  

10.負責辦理XX公司委託的其它事宜。  乙責任:  

1.按

第十一條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工業產權_________並負責將作為出資的機械設備等實物運至中國港口;  

2.辦理XX公司委託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3.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生產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4.培訓XX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5.如乙同時又是技術轉讓,則應負責XX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6.負責辦理XX公司委託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 技術轉讓  

第十五條 甲、乙雙同意,由XX公司與_________或

第三者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以取得為達到本合同

第四章規定的生產經營目的、規模所需的先進生產技術,包括產品設計、製造工藝、測試法、材料配、質量標準、培訓人員等(注:要在合同中具體寫明)。  

第十六條 乙對技術轉讓提供如下保證:(注:在乙負責向XX公司轉讓技術的合營合同中才有此條款。)  

1.乙保證為XX公司提供的_________(注:要寫明產品名稱)的設計、製造技術、工藝流程、測試和檢驗等全部技術是完整的、準確的、可靠的,是符合XX公司經營目的要求的,保證能達到本合同要求的產品質量和生產能力;  

2.乙保證本合同和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技術全部轉讓給XX公司,保證提供的技術是乙同類技術中最先進的技術,設備的選型及性能質量是優良的,並符合工藝操作和實際使用的要求;  

3.乙對技術轉讓協議中規定的各階段提供的技術和技術服務,應開列詳細清單作為該協議的附件,並保證實施;  

4.圖紙、技術條件和其他詳細資料是所轉讓的技術的組成部分,保證如期提交;  

5.在技術轉讓協議有效期內,乙對該項技術的改進,以及改進的情報和技術資料,應及時提供給XX公司,不另收費用;  

6.乙保證在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期限內使XX公司技術人員和工人掌握所轉讓的技術。  

第十七條 如乙未按本合同及技術轉讓協議的規定提供設備和技術,或發現有欺騙或隱瞞之行為,乙應負責賠償XX公司的直接損失。  

第十八條 技術轉讓費採取提成式支付。提成率為產品出廠淨銷售額的_________%。  提成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

第十九條規定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為期限。  

第十九條 XX公司與乙簽訂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為________年。技術轉讓協議期滿後,XX公司有權繼續使用和研究發展該引進技術。(注:技術轉讓協議期限一般不超過________年,協議須經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構批准。)  

第八章 產品的銷售  

第二十條 XX公司的產品,在中國境內外市場上銷售,外銷部分佔_________%,內銷部分佔_________%。(注:可根據實際情況寫明各個年度內外銷的比例和數額。一般情況下,外銷量至少應能滿足合資公司外匯支出的需要。)  

第二十一條 產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國外銷售:  由XX公司直接向中國境外銷售的佔_________%。  由XX公司與中國訂立銷售合同,委託其代銷,或由中國包銷的佔_________%。  由XX公司委託乙銷售的佔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XX公司內銷產品可由中國物資部門、商業部門包銷或代銷,或由XX公司直接銷售。  

第二十三條 為了在中國境內外銷售產品和進行銷售後的產品維修服務,經中國有關部門批准,XX公司可在中國境內外設立銷售維修服務的分支機構。  

第二十四條 XX公司的產品使用商標為_________。  

第九章 董事會  

第二十五條 XX公司註冊登記之日,為XX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由_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委派_________名,乙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長由甲委派,副董事長由乙委派。董事和董事長任期________年,經委派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七條 董事會是XX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XX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對於重大問題(注: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

第三十六條列舉主要內容),應一致通過,可作出決定。對其它事宜,可採取多數通過或簡單多數通過決定(在具體合同中要明確規定)。  

第二十八條 董事長是XX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為代表。  

第二十九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  

第十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條 XX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_________推薦;副總經理_________人,由甲推薦_________人,乙推薦_________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____年。  

第三十一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XX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經營管理機構可設若干部門經理,分別負責企業各部門的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並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第三十二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十一章 設備購買  

第三十三條 XX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配套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等,在條件相同情況下,儘先在中國購買。  

第三十四條 XX公司委託乙在國外市場選購設備時,應邀請甲派人蔘加。  

第十二章 籌備和建設  

第三十五條 XX公司在籌備、建設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立籌建處。籌建處由_________人組成,其中甲_________人,乙_________人。籌建處主任一人,由_________推薦,副主任一人,由_________推薦,籌建處主任、副主任由董事會任命。  

第三十六條 籌建處具體負責審查工程設計,簽訂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組織有關設備、材料等物資的採購和驗收,制定工程施工總進度,編制用款計劃,掌握工程財務支付和工程決算,制定有關的管理辦法,做好工程施工過程中文件、圖紙、檔案、資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條 甲乙雙指派若干技術人員組成技術小組,在籌建處領導下,負責對設計、工程質量、設備材料和引進技術的審查、監督、檢驗、驗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八條 籌建處工作人員的編制、報酬及費用,經甲乙雙同意後,列入工程預算。  

第三十九條 籌建處在工廠建設完成並辦理完畢移交手續後,經董事會批准撤銷。  

第十三章 勞動管理  

第四十條 XX公司職工的僱用、辭退、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案,由XX公司和XX公司的工會組織集體或個別地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  勞動合同訂立後,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四十一條 甲、乙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四章 税務、財務、審計  

第四十二條 XX公司按照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税金。  

第四十三條 XX公司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繳納個人所得税。  

第四十四條 XX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四十五條 XX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月三十____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用中文書寫。(注:也可同時用甲乙雙同意的一種外文書寫。)  

第四十六條 合營企業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並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  如乙認為需要聘請其他國家的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甲應予以同意。其所需要一切費用由乙負擔。  

第四十七條 每一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________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案,提交董事會會議審查通過。  

第十五章 合營期限  

第四十八條 XX公司的期限為________年。XX公司的成立日期為XX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  經一提議,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可以在合營期滿六個月前向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構)申請延長合營期限。  

第十六章 合營期滿財產處理  

第四十九條 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營,XX公司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後的財產,根據甲、乙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七章 保險  

第五十條 XX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照中國規定由XX公司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八章 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五十一條 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簽署書面協議,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才能生效。  

第五十二條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於XX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可以提前終止合營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三條 由於一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XX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片面終止合同,對除有權向違約一索賠外,並有權按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構批准終止合同。如甲、乙雙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應賠償XX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十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五十四條 甲、乙任何一未按本合同

第五章的規定依期按數提交完出資額時,從逾期

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一應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給守約的一。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外,守約一有權按本合同

第五十三條規定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賠償損失。  

第五十五條 由於一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五十六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各應相互提供履約的銀行擔保書。  

第二十章 不可抗力  

第五十七條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並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一章 適用法律  

第五十八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二十二章 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九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北京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都有約束力。  或者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_________國_________地_________仲裁機構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都有約束力。  或者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訴人所在國進行:在中國,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在_________(被訴人國名),由_________(被訴人國家的仲裁組織名稱)根據該組織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都有約束力。)  (注:在訂立合同時,上述三種式僅能選一。)  

第六十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三章 文 字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為準。  

第二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六十二條 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如下的附屬協議文件,包括:XX公司章程、工程協議、技術轉讓協議、銷售協議_________,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十三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構)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四條 甲、乙雙發送通知的法,如用電報、電傳通知時,凡涉及各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雙法定地址即為甲、乙雙收件地址。  

第六十五條 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乙雙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____簽字。  中國(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合資經營合同 篇10  目錄  

(1)總則  

(2)經營目的和業務範圍  

(3)出資  

(4)合資各責任和義務  

(5)董事及董事會  

(6)經營管理機構  

(7)勞動管理  

(8)税務、財務、會計、審計  

(9)利潤分配  

(10)合資期限、解散及清算  (1

1)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  (1

2)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企業法》)及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國共同出資建立合資企業,特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雙如下:  甲: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1)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2)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1)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2)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3)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第二條 甲1、甲2對於本合同規定的關於甲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乙1、乙2、乙3對於本合同規定的關於乙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  

第三條 合資企業的名稱為_________,英文名稱為_________(以下稱合資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  

第四條 合資公司為中國的法人,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條例、規定並受其管轄和保護。  

第五條 合資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合資各對合資公司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按照各自在註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 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合資公司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後,可以在中國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  

第二章 經營目的和業務範圍  

第七條 合資公司的經營目的是:用科學的經營管理法,為國內、外用户提供租賃服務,協助國內企業的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支持國內用户的出口創匯和機器、設備的出口租賃,促進中國和_________以及其他國家、地區之間的經濟交流和技術合作。  

第八條 合資公司的業務範圍如下: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外用户的需要,經營國內、外生產的各種先進適用的機械、電器、設備、交通運輸工具以及各種儀器儀表、電子計算機等以及先進技術的租賃、轉租賃、租借和對租賃資產的銷售處理。  

2.直接從國內、外購買經營前述租賃業務所需要的技術租賃物。  

3.租賃業務的介紹、擔保和諮詢。  

第三章 出資  

第九條  

1.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均為_________元。甲、乙雙出資比例各為_________,出資金額各為_________元。  

2.合資各出資比例和以現金支付的金額如下:  甲1:_________ 元,佔_________%,其中_______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甲2:_________ 元,佔_________%,其中_______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乙1:_________ 元,佔_________%。  乙2:_________ 元,佔_________%。  乙3:_________ 元,佔_________%。  

3.在合資公司領到營業執照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合資各應將上述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全部匯入合資公司在中國帳户。  

4.以人民幣出資時,人民幣與美元的換算率,應以繳付日當日的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外匯牌價為準。  

5.在合資期間,合資公司不能減少註冊資本。  

6.合資各繳付出資額後,應由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證並出具驗資報告,由合資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書。  

7.合資期間內,合資的任何一,不得將合資公司發給的出資證明書轉讓、抵押,或作為

第三者對合資公司擁有債權的目的物。  

第十條  

1.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以其他式處置,應由董事會會議通過,報原審批機關批准,然後到原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2.合資各任何一,如將出資額的全部或一部分進行轉讓時,其他的合資有優先購買權。合資各任何一向

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優惠於向其他合資轉讓時的條件,本款中的合資各為甲1、甲2、乙1、乙2、乙3。  

3.在甲、乙雙出資比例保持相等的條件下,甲、乙各出資額可以在各自內部相互轉讓。  

第四章 合資各責任和義務  

第十一條 合資各發揮各自具有的特點和長處,為支持合資公司的建立和業務開展,承擔下述責任和義務:  

1.甲責任  

(1)負責為建立合資公司向政府有關部門辦理報批,領取批准證書和營業執照等有關手續。  

(2)協助租借辦公用房和購買辦公用品。  

(3)介紹和推薦租賃用户和項目。  

(4)提供國內金融和租賃市場信息。  

(5)協助合資公司在中國國內成立分支機構。  

(6)向合資公司推薦優秀的經營管理人員及其他人員。  

(7)協助為合資公司中的外籍人員辦理入境簽證、長期居留證、旅行證等手續。  

(8)協助籌措外匯及人民幣資金。  

2.乙責任  

(1)利用在_________及世界各國的營業網,宣傳合資公司的租賃業務,向合資公司介紹和推薦租賃用户和項目。  

(2)介紹和推薦世界各國生產的技術先進、價格合理的租賃物件。  

(3)協助合資公司向國外出租設備,以及承租人產品的出口。  

(4)提供國際金融市場、租賃業務的信息以及開展租賃業務所需的各種合同文本。  

(5)協助對國外用户進行資信調查。  

(6)在合資公司所在地或_________對公司職員進行業務培訓。  

(7)協助合資公司使用註冊資本在外國購買交通工具、通迅設備及辦公用具。  

(8)協助合資公司以優惠條件在國外籌措資金。  

第五章 董事及董事會  

第十二條 董事的派出  

1.合資公司的董事共_________名,其中甲派出_________名,乙派出_________名。  

2.董事的任期為________年,可連任。董事的替換或缺員補充,要由原派遣面以書面形式通知董事會,該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餘期間為限。  

第十三條 董事的職責  

1.合資公司董事出席董事會,提出議案,對於需要審查、批准的議案,行使表決權。  

2.董事為非駐勤職務,在合資公司不取報酬。但如董事擔任合資公司的駐勤職務時,將享受與職務相應的工資待遇。  

第十四條 董事長、副董事長  

1.合資公司的董事會設董事長1名,副董事長1名。董事長由甲派出的董事擔任,副董事長由乙派出董事擔任。  

2.董事長為合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負責召集並主持董事會。  

3.副董事長輔佐董事長工作。董事長在不能履行其職責時,應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資公司行使職權。  

4.董事長、副董事長的任期與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條 董事會的召集  

1.合資公司的董事會由合資各派遣的全體董事組成,董事分別具有一票表決權。  

2.董事會原則上________年一次,一般在合資公司的營業年度終止後_________個月內,在合資公司總部所在地召開。  

3.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經過商議,認為有必要時或13以上董事提議召開會議時,要召開臨時董事會。  

4.董事長最遲要在會議召開3周之前,將召開董事會的通知和議案,以書面發送各位董事。  

5.召開董事會必須有23以上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時,可向其他董事發出委任書,代替出席和表決,但一個董事最多隻能代替一人。  

6.董事會議記錄應包括會議議程的要點和結論,經主持人和參加會議的董事簽字後,原本保存在合資公司。  

第十六條 董事會的職責  

1.董事會為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時對合資公司具有進行領導和監督的權利。  

2.董事會職責如下:  

(1)修改合資公司章程。  

(2)決定延長合資期限、提前終止和解散合資公司等事項。  

(3)決定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其他有關資本的事項。  

(4)任免合資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和經營委員會成員以及聘請總會計師等。  

(5)決定與其他經濟組織合併、合資公司資產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轉讓以及接收其他經濟組織的重要資產等。  

(6)國內、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國外代理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7)批准財務決算、決定合資公司三項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潤分配或虧損處理辦法。  

(8)確定經營針,決定各年度業務計劃和財務預算。  

(9)決定會計處理規則和資金籌措針。  

(10)決定合資公司組織機構的設置和變更。批准有關職工工資、獎金、福利、醫療、待遇等勞動管理面的規定。  (1

1)決定駐勤董事和高級職員的待遇。  (1

2)審查、批准總經理和經營委員會提出的業務報告。  (1

3)審查、批准董事提出的議案。  (1

4)決定合資公司有關經營管理的規章制度。  (1

5)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3.關於上述

(1)-

(9)項的決議,應由出席會議的全體董事通過可作出。關於

(10)-(1

5)項決議,在出席會議的23以上董事同意後即可作出決定。  

第六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七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  

1.合資公司設總經理1名、副總經理1名。每屆任期為________年,可以連任。

第一任總經理由乙從派出董事中推薦,副總經理由甲從派出董事中推薦,經董事會聘任。

第一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期滿後,每屆總經理、副總經理由甲、乙輪流推薦,經董事會決定聘任。經董事會聘請,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以兼任合資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  

2.合資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的職責是:  

(1)在董事會授權範圍內,對外代表合資公司。  

(2)根據董事會和經營委員會的決定,安排領導合資公司日常經營管理業務。  

(3)作為經營委員會的主任,召集主持經營委員會會議。  

(4)決定董事會授權範圍內的租賃議案,提供信用議案以及資金籌措。  

3.副總經理輔佐總經理對合資公司全面業務的管理。並可兼任部門經理。  

4.總經理、副總經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副總經理,不能參加其他經濟組織對合資公司的競爭。  

第十八條 經營委員會  

1.合資公司設立經營委員會。經營委員會由總經理、副總經理以及其他高級人員組成,委員經董事會任命。經營委員會主任由總經理擔任,副主任由副總經理擔任。  

2.經營委員會會議每月召開一次。委員如不能出席會議時,可委託其他委員代替出席。委員會中的任何一名委員如要求召開會議,可隨時召開臨時經營委員會。  

第十九條 經營委員會的職責為:  

1.擬定上報董事會會議討論的議案。  

2.批准超過總經理權限的租賃項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案。  

3.批准超過總經理權限的資金籌措。  

4.國內業務代理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5.執行董事會會議決定事項。  

6.合資公司規則、制度的具體制定。  

7.任免部門經理以下的管理人員。  

8.根據合資公司勞動管理規定,具體決定有關職工僱用、解僱、工資、獎金、副利、醫療等事項。  

9.決定職工的培訓計劃。  

10.向董事會提出年度財務報告、利潤分配案以及定期業務報告。  上述1-4項的決議,應由全體出席會議的委員全部同意通過後能決定。第5-10項在出席會議的23以上的委員同意的情況下即可決定。  

第七章 勞動管理  

第二十條 合資公司職員僱用、辭退、工資、勞動保護、福利和獎懲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他實施規定,經董事會制定草案,由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的工會或個別簽訂勞動合同規定之。  

第二十一條 關於甲乙雙推薦的高級職員的僱用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出差旅費標準等問題,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八章 税務、財務、會計、審計  

第二十二條 合資公司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例的規定,繳納税金。  

第二十三條 合資公司的財務與會計制度,應根據中國的有關法律和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情況加以制訂,並報當地財政部門、税務機關備案。  

第二十四條 合資公司按照《合資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和福利及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會根據合資公司的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二十五條 合資公司以_________幣作為記帳本位幣。根據權責發生制的原則,採用借貸記帳。  

第二十六條 合資公司的會計年度,每年從____月____日起到____月3____日止。所有的記帳憑證、傳票、統計表、帳簿都用中文書寫,重要的記帳憑證、帳簿、統計表,要同時使用英文書寫。  

第二十七條 合資公司在中國開設人民幣及外匯帳户。也可在經批准和指定的國內、外其他銀行開立帳户。  

第二十八條 合資公司的財務審計,應聘請中國的註冊會計師審查、稽核,並將結果向總經理或董事會報告。  

第二十九條 合資各,可以向合資公司派遣己審計師,檢查會計帳簿,費用由派出自理。 

第三十條 合資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書的代理人,可隨時閲覽、檢查合資公司的會計帳簿以及其他計算記錄。  

第九章 利潤分配  

第三十一條 公司提取三項基金後的可分配利潤,如董事會決定分配,則應按公司各出資比例,按會計年度進行分配。  

第三十二條 在前年度的虧損未被全部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以前年度沒有分配的利潤可以併入本年度利潤分配。  

第三十三條 乙分得的淨利潤,在按照中國的税法規定納税後,可向國外匯出。  

第三十四條 每營業年度的最初四個月內,總經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案,向董事會提出,接受審查。  

第十章 合資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條 合資公司的期限為:自合資公司的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________年。如任何一提議延長、並得到董事會通過之後,可以在合資期滿________年之前,向對外經濟貿易部提出申請。  

第三十六條 合資公司如發生下列事態之一,經對外經濟貿易部的批准後,可宣佈解散:  

1.合資公司合資期限屆滿。  

2.合資公司發生重大虧損,失去了繼續經營的能力。  

3.合資公司的任何一違反本合同或合資公司章程的規定,致使合資公司無法繼續經營。  

4.由於戰爭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資公司蒙受重大損失,難以維持經營。  

5.公司不能達到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可能。  

第三十七條  

1.合資公司在合資期滿或按照上條規定中途解散時,董事會要將清算的程序、原則及清算委員會的人選等向企業主管部門提出,按受審查和對清算的監督。  

2.清算委員會的人選,一般從合資公司的董事中選出。董事不能作為清算委員會委員或不適合擔任委員時,合資公司可以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或律師作為委員。  清算費用以及清算委員會委員的報酬,從合資公司的財產中優先支付。  

3.清算委員會的任務是:就合資公司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調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目錄,提出財產作價及計算根據之後,決定清算法。清算法經董事會決議後,由清算委員會實施,清算期間內,清算委員會可以代表合資公司起訴或應訴。  

第三十八條  

1.合資公司在合資期限終了或解散時,以其總資產對債務負擔責任。  

2.資產進行轉讓或處理時,外匯資產要取得等價外匯以清算外匯債務。  

3.不能轉讓或處理的資產剩餘時,_________要以合適的評價額,將剩餘資產全部接收,清算債務。  

4.償還債務之後的剩餘資產,超過註冊資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國税法的規定納税後,根據合資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5.分配給乙剩餘財產中的外匯部分,按照中國税法的規定納税後,可以向國外匯出。  

第三十九條 合資公司的清算工作結束後,清算委員會要向董事會提出清算報告,得到董事會批准後,向對外經濟貿易部報告,同時,到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註銷登記和繳銷營業執照的手續,並對外公告。  

第四十條 因合資期限期滿,解散或其他理由而本合同終止時,合資的任何一,不能在自己投資的任何公司繼續使用本合資公司的名稱。  

第四十一條 合資公司解散後,各種文件資料、賬簿的正本由甲1保存,其副本由甲2以外的合資各全體分別保存。  

第十一章 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二條  

1.任何一未按本合同

第九條的規定,如數按期繳付出資額時,則從第15天起算,每逾期1個月,違約應向守約繳付相當其出資額_________%的罰金,逾期3個月,則除繳付累計應出資額_________%的罰金外,其他合資有權按本合同

第三十六條第3款規定,終止本合同,並要求違約賠償損失。  

2.因合資的任何一違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應由違約承擔經濟責任。  

第四十三條  

1.對本合同或合資公司的章程進行解釋或履行時,如發生糾紛,其糾紛的當事者要以不使合資公司的利益受損為前提,進行友好協商,謀求問題的解決。  

2.協商不能解決時,可以提請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國進行。被告者如是甲,則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載,被告者如是乙,則由_________國_________仲裁協會進行仲裁。仲裁機構的裁決是最終決定,對雙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承擔。  

3.在解決糾紛期間,除去糾紛的事項以外,合資各要繼續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資公司的章程所規定的其他事項。  

4.仲裁時使用語言為英語。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的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二章 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書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條  

1.本合同在簽字後,報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批,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2.合同條款的修正、變更、補充,由合資各協商,以書面形式一致同意後,報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批,經批准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規定的事項,根據《合資企業法》及有關法律,由合資各協商決定。  

第四十七條 向合資各發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

第一條所記載的各法定地址為準。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合資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____簽字。  甲(蓋章):_________

乙(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合法的合作經營合同 篇2

合夥人:甲(姓名),男,;年;月;日出生,住址:  合夥人:乙(姓名),男,;年;月;日出生,住址: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項目名稱),總投資為;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  合夥人:;(簽字)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為了拓展市場,共同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授權乙方作為產品的經銷商。  

一、經銷。  

二、代理定額:乙方每月銷售甲方產品總額為元,完成全部定額任務後獎勵元,同時還享受每件的提成。如完不成定額任務,扣除獎金元。  

三、雙方義務和責任  

1、甲方須向乙方提供合格產品和相應的質檢報告。  

2、甲方應向乙方通報當地經銷商的分佈情況,不得向乙方以外單位提供等同或高於協議乙方的讓利和支持, 不得向乙方經銷地區以內單位或個人直接供應產品,若直供則銷售額劃歸協議乙方的經銷業績。  

3、乙方根據市場實情,在全國統一零售價的原則下,積極維護甲方價格體系政策,不得亂價而影響全盤市場;  

4、乙方不得以低於甲方開票價格進行批發或零售,一旦違背,甲方有權取消其相應資格及其優惠承諾,並有權進一步追究責任。  

5、乙方須定期按甲方要求提供有關產品的市場情況的信息反饋資料,並及時回籠貨款。否則,甲方將延遲放行下批產品。乙方需要向甲方提供銷售終端明細表(為防止經銷商竄貨,所以經銷商每月應向甲方提供產品去向表,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返點)。  

四、違約責任:違約方應承擔另一方因違約帶來的全部直接和間接損失。  

五、免責條款因產品質量引起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經確認非產品質量問題引起的各種損失,甲方概不退貨且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若因產品質量造成乙方退貨,乙方必須保證產品包裝完好無損。  

六、附則:  1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確定後簽定補充合同。  2 .本合同一式二份,均為正本,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 .雙方如有爭議,本着友好協商的態度解決,達成一致。如協商不成,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甲方:(單位章)乙方:(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地區經理業務代表(簽字):業務經理(簽字):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法的合作經營合同 篇3

第一章 總 則  中國和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投資舉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營各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為(注:若有兩個以上合營者,依次稱丙、丁_________):  中國(以下簡稱甲)  法定地址:中國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街_________號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第三章 成立合資經營公司  

第二條 甲、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資經營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XX公司)。  

第三條 XX公司的名稱為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外文名稱為_________。  XX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  

第四條 XX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  

第五條 XX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XX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各按其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生產經營目的、範圍和規模  

第六條 甲、乙合資經營的目的是:本着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願望,採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並在質量、價格等面具有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各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注:在具體合同中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七條 XX公司生產經濟範圍是:  生產_________產品;  對銷售後的產品進行維修服務;  研究和發展新產品。(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八條 XX公司的生產規模如下:  

公司投產後的生產能力為_________。  

2.隨着生產經營的發展,生產規模可增加到年產_________。產品品種將發展_________。(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五章 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  

第九條 XX公司的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或雙商定的一種外幣)。  

第十條 甲、乙出資額共為人民幣_________元,以此為XX公司的註冊資本。  其中:甲_________元,佔_________%;乙_________元,佔_________%  

第十一條 甲、乙將以下列作為出資:(注:以實物工業產權作為出資時,甲、乙雙應另行訂立合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  現金____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____元;  廠房_________元;  土地使用權_________元;  工業產權_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_元;  共_________元。  乙:  現金____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____元;  工業產權_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_元;  共_________元。  

第十二條 XX公司註冊資本由甲、乙按其出資比例分_________期繳付,每期繳付的數額如下:  _________(注: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十三條 甲、乙任何一如向

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另一同意,並報審批機構批准。  一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另一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 合營各責任  

第十四條 甲、乙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甲責任:  

1.辦理為設立XX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准、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3.組織XX公司廠房和其它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  

.按

第十一條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廠房_________;  

5.協助辦理乙作為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的進口報關手續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  

6.協助XX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  

7.協助XX公司聯繫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8.協助XX公司招聘當地的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9.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  

10.負責辦理XX公司委託的其它事宜。  乙責任:  

1.按

第十一條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工業產權_________並負責將作為出資的機械設備等實物運至中國港口;  

2.辦理XX公司委託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3.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生產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培訓XX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5.如乙同時又是技術轉讓,則應負責XX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6.負責辦理XX公司委託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 技術轉讓  

第十五條 甲、乙雙同意,由XX公司與_________或

第三者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以取得為達到本合同

第四章規定的生產經營目的、規模所需的先進生產技術,包括產品設計、製造工藝、測試法、材料配、質量標準、培訓人員等(注:要在合同中具體寫明)。  

第十六條 乙對技術轉讓提供如下保證:(注:在乙負責向XX公司轉讓技術的合營合同中才有此條款。)  

1.乙保證為XX公司提供的_________(注:要寫明產品名稱)的設計、製造技術、工藝流程、測試和檢驗等全部技術是完整的、準確的、可靠的,是符合XX公司經營目的要求的,保證能達到本合同要求的產品質量和生產能力;  

2.乙保證本合同和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技術全部轉讓給XX公司,保證提供的技術是乙同類技術中最先進的技術,設備的選型及性能質量是優良的,並符合工藝操作和實際使用的要求;  

3.乙對技術轉讓協議中規定的各階段提供的技術和技術服務,應開列詳細清單作為該協議的附件,並保證實施;  .圖紙、技術條件和其他詳細資料是所轉讓的技術的組成部分,保證如期提交;  

5.在技術轉讓協議有效期內,乙對該項技術的改進,以及改進的情報和技術資料,應及時提供給XX公司,不另收費用;  

6.乙保證在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期限內使XX公司技術人員和工人掌握所轉讓的技術。  

第十七條 如乙未按本合同及技術轉讓協議的規定提供設備和技術,或發現有欺騙或隱瞞之行為,乙應負責賠償XX公司的直接損失。  

第十八條 技術轉讓費採取提成式支付。提成率為產品出廠淨銷售額的_________%。  提成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

第十九條規定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為期限。  

第十九條 XX公司與乙簽訂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為________年。技術轉讓協議期滿後,XX公司有權繼續使用和研究發展該引進技術。(注:技術轉讓協議期限一般不超過________年,協議須經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構批准。)  

第八章 產品的銷售  

第二十條 XX公司的產品,在中國境內外市場上銷售,外銷部分佔_________%,內銷部分佔_________%。(注:可根據實際情況寫明各個年度內外銷的比例和數額。一般情況下,外銷量至少應能滿足合資公司外匯支出的需要。)  

第二十一條 產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國外銷售:  由XX公司直接向中國境外銷售的佔_________%。  由XX公司與中國訂立銷售合同,委託其代銷,或由中國包銷的佔_________%。  由XX公司委託乙銷售的佔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XX公司內銷產品可由中國物資部門、商業部門包銷或代銷,或由XX公司直接銷售。  

第二十三條 為了在中國境內外銷售產品和進行銷售後的產品維修服務,經中國有關部門批准,XX公司可在中國境內外設立銷售維修服務的分支機構。  

第二十四條 XX公司的產品使用商標為_________。  

第九章 董事會  

第二十五條 XX公司註冊登記之日,為XX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由_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委派_________名,乙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長由甲委派,副董事長由乙委派。董事和董事長任期________年,經委派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七條 董事會是XX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XX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對於重大問題(注: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

第三十六條列舉主要內容),應一致通過,可作出決定。對其它事宜,可採取多數通過或簡單多數通過決定(在具體合同中要明確規定)。  

第二十八條 董事長是XX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為代表。  

第二十九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  

第十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條 XX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_________推薦;副總經理_________人,由甲推薦_________人,乙推薦_________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____年。  

第三十一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XX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經營管理機構可設若干部門經理,分別負責企業各部門的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並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第三十二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十一章 設備購買  

第三十三條 XX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配套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等,在條件相同情況下,儘先在中國購買。  

第三十四條 XX公司委託乙在國外市場選購設備時,應邀請甲派人蔘加。  

第十二章 籌備和建設  

第三十五條 XX公司在籌備、建設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立籌建處。籌建處由_________人組成,其中甲_________人,乙_________人。籌建處主任一人,由_________推薦,副主任一人,由_________推薦,籌建處主任、副主任由董事會任命。  

第三十六條 籌建處具體負責審查工程設計,簽訂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組織有關設備、材料等物資的採購和驗收,制定工程施工總進度,編制用款計劃,掌握工程財務支付和工程決算,制定有關的管理辦法,做好工程施工過程中文件、圖紙、檔案、資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條 甲乙雙指派若干技術人員組成技術小組,在籌建處領導下,負責對設計、工程質量、設備材料和引進技術的審查、監督、檢驗、驗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八條 籌建處工作人員的編制、報酬及費用,經甲乙雙同意後,列入工程預算。  

第三十九條 籌建處在工廠建設完成並辦理完畢移交手續後,經董事會批准撤銷。  

第十三章 勞動管理  

第四十條 XX公司職工的僱用、辭退、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案,由XX公司和XX公司的工會組織集體或個別地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  勞動合同訂立後,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四十一條 甲、乙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四章 税務、財務、審計  

第四十二條 XX公司按照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税金。  

第四十三條 XX公司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繳納個人所得税。  

第四十四條 XX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四十五條 XX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月三十____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用中文書寫。(注:也可同時用甲乙雙同意的一種外文書寫。)  

第四十六條 合營企業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並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  如乙認為需要聘請其他國家的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甲應予以同意。其所需要一切費用由乙負擔。  

第四十七條 每一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________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案,提交董事會會議審查通過。  

第十五章 合營期限  

第四十八條 XX公司的期限為________年。XX公司的成立日期為XX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  經一提議,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可以在合營期滿六個月前向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構)申請延長合營期限。  

第十六章 合營期滿財產處理  

第四十九條 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營,XX公司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後的財產,根據甲、乙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七章 保險  

第五十條 XX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照中國規定由XX公司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八章 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五十一條 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簽署書面協議,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才能生效。  

第五十二條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於XX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可以提前終止合營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三條 由於一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XX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片面終止合同,對除有權向違約一索賠外,並有權按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構批准終止合同。如甲、乙雙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應賠償XX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十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五十四條 甲、乙任何一未按本合同

第五章的規定依期按數提交完出資額時,從逾期

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一應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給守約的一。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外,守約一有權按本合同

第五十三條規定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賠償損失。  

第五十五條 由於一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五十六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各應相互提供履約的銀行擔保書。  

第二十章 不可抗力  

第五十七條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並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一章 適用法律  

第五十八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二十二章 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九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北京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都有約束力。  或者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_________國_________地_________仲裁機構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都有約束力。  或者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訴人所在國進行:在中國,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在_________(被訴人國名),由_________(被訴人國家的仲裁組織名稱)根據該組織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都有約束力。)  (注:在訂立合同時,上述三種式僅能選一。)  

第六十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三章 文 字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為準。  

第二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六十二條 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如下的附屬協議文件,包括:XX公司章程、工程協議、技術轉讓協議、銷售協議_________,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十三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構)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四條 甲、乙雙發送通知的法,如用電報、電傳通知時,凡涉及各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雙法定地址即為甲、乙雙收件地址。  

第六十五條 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乙雙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____簽字。  中國(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合資經營合同 篇10  中國和__________國_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共同投資,聯合經營__________公司。  

第一章XX公司的組成  

1.1合營各為:  中國(以下簡稱甲)在中國__________註冊登記,其法定地址在中國___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_街______號;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  __________國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在__________國__________地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國__________地;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如合營為多者,可稱丙,丁)  

1.2XX公司的中文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外文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  XX公司的法定地址在XX公司根據業務需要,經有關當局批准後,可在國外或其它地設立分支機構或辦事處。  

1.3XX公司是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合資經營有限公司,是中國的法人、公司的一切經營活動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令和條例的規定。  

第二章營業範圍與服務內容  

2.1營業範圍:  XX公司將承擔下列各類項目的工程承包或諮詢服務:  煤礦,冶金,石油,交通運輸,水力發電,火力發電,核電站,水利,通訊,及上述各類項目的附屬項目等。  

2.2服務內容:  XX公司在其營業範圍內,將為客户提供下列各類服務:  

2.

2.1工礦企業工程項目的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發展規劃設計。  

2.

2.2初步可行性分析  

2.

2.3可行性研究  

2.

項目評價  

2.

2.5選擇土建施工部門  

2.

2.6土建工程的施工監督  

2.

2.7培訓技術人員,管理人員  

2.

2.8技術轉讓  

2.

2.9董事會批准的其它服務項目  (注:可根據具體情況訂立)  

2.3XX公司將根據上述服務範圍,類別及公司營業計劃,尋求承擔中國國內或國外項目。  

第三章投資總額及資本轉讓  

3.1XX公司的註冊資本為__________元(人民幣或雙商定的一種外幣)  其中甲出資__________元。佔註冊資本__________%  乙出資__________元。佔註冊資本__________%  

3.2甲乙雙將以下列式作為出資  甲:現金__________元,專有技術使用費__________元。共__________元。  乙:現金__________元。機械設備__________元。專有技術使用費_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_元。共__________元。  

3.3合營各在XX公司獲得營業執照後__________天內,分期繳足投資資金,其應付金額和期限規定如下:....  任何一對其出資額逾期繳付或欠繳按1.3條辦理。  

3..1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以其它式處置,均經董事會通過。並報原審批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3..2合營一向

第三者轉讓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需經公司他同意,公司他有權優先購買其轉讓的股份,公司一向

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比向公司他轉讓出資額的條件優惠。  

第四章利潤分配和虧損負擔  .1XX公司利潤在按中國税法納税完了以後,由董事會決定扣除公司的儲備基金,企業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後,合營各按出資比例分享利潤或分擔虧損或風險。  .2XX公司的資產負債,僅以公司註冊資本為限。  

第五章合營期限,終止合同及財產清算  

5.1XX公司在領取營業執照後,即可以法人身份開始營業,合營期限為________年,合營期滿合營合同自行終止。  

5.2如合營各一致同意,延長合營期限,應在XX公司期滿前6個月,向有關機構提出延長合營期限  的申請,每次延長以________年為限。  

5.3XX公司期限屆滿或提前解散時,董事會應指定一個清算委員會,清算委員會可包括或由全體董事組成,並按照中國的有關財務會制度訂立公司清算計劃。妥善進行清算,XX公司的全部財產資金用於償還公司債務,履行賠償義務支付清算費用後,所餘全部財產均應依雙在註冊資本中所佔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六章合營各義務  

6.1甲責任:  

6.

1.1按照

3.3條的規定,按時提供應分攤的資本。  

6.

1.2協助XX公司在中國註冊並取得營業執照。  

6.

1.3按照XX公司的營業計劃.為XX公司提供國內外工程項目。  

6.

1.協助XX公司在當地招收有經驗的和合格的經營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及工人。  

6.

1.5協助XX公司的外籍工作人員辦理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等手續。  

6.

1.6負責辦理XX公司委託的其它事宜。  

6.2乙責任  

6.

2.1按照

3.3條的規定提供應分攤的資本。  

6.

2.2按照1

1.1條及附件的規定,提供適用及先進的技術.乙應盡最大努力取得所需要的出口許可證(詳見附件)。  

6.

2.3按照合同規定.向XX公司提供有經驗的合格的技術人員及高級管理人員。  協助XX公司聘請國外有關高級工程技術及管理人員。  

6.

培訓XX公司的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及其他工作人員。  

6.

2.5按照XX公司的營業計劃,尋找國外有關工程項目。  

6.

2.6辦理XX公司委託的其它事宜。  

6.3免責範圍:  合營各除按合同規定享受權利,承擔義務外,對於因XX公司的行為引起或與XX公司行為有關的任何間接或直接發生的損失或損害,雙均不向對負責。  

第七章董事會  

7.1XX公司設立董事會。董事會為XX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由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______名;乙______名;董事長由甲委派;設副董事長__________名.由__________委派。  

7.2董事長,副董事長及董事的任期為________年,任期期滿後,如獲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任何一可以隨時更換自己委派的董事長,副董事長或董事,但必須書面通知合營的另一。  

7.3董事會的職權,決議程序及董事會的召開均按合營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八章經營管理機構  

8.1XX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設總經理一名由________推薦,副總經理_______名。由甲推薦________名,乙推薦__________名。正副總經理任期為________年。  

8.2總經理的職責是負責執行董事會的決議,組織和領導XX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根據合營章程的規定,協助總經理工作。XX公司將根據本公司的業務需要下設部門經理。負責部門業務的日常工作。並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8.3正副總經理由XX公司董事會任命和免職。正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業的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的職務。各部門經理由總經理任命。  

第九章財務會計制度  

9.1XX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財會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加以制定。XX公司註冊登記後,應及時到當地財務部門和税務機關備案。  XX公司在中國開立人民幣和外匯帳户,也可以在經批准和指定的國外其它銀行開立帳户。  

9.2XX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應採用日曆年制,自公曆每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月三十____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公司會計採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必須用中文書寫,(也可以同時用甲乙雙同一種外國文字書寫)。  

9.3XX公司設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各一名,總會計師的職權和責任按XX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總會計師由_____推薦。副總會計師由______推薦,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均由董事會任命,  

第十章勞動管理  

10.1XX公司職工的僱傭,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及勞動紀律等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和董事會與XX公司工會簽訂的勞動合同辦理,勞動合同訂立後.即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10.2甲乙雙推薦及聘用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工程技術人員的工資及福利待遇等問題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十一章技術和服務的提供  1

1.1合營雙長期合作的一個重要目的,是由雙向XX公司提供先進和適用的技術和優質服務,推動XX公司業務,使其在國內獲得卓越顯著的經濟效益,在國際市場上獲得較強的競爭能力,技術和服務的提供將與公司從事的項目相結合,並支持項目的實施,公司還將根據具體情況制訂培訓計劃,使其公司有關職員能成功地運用這些先進技術.技術和服務的提供式,具體內容,費用標準等詳見附件_____。  1

1.2XX公司與合營雙  簽訂的有關技術或服務協議,其期限為________年,協議期滿後公司仍有權使用這些技術。  

第十二章納税  1

2.1XX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税法規定交納各種税金。  1

2.2XX公司的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交納各種税金。  

第十三章保險  1

3.1XX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向中國投保,由公司經理向董事會提出公司的保險計劃,經董事會討論決定後,以XX公司的名義辦理投保手續。  

第十四章違約責任  1.1合營一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造成合營另一損失時,受損失一有權要求賠償損失或採取其它補救措施.補救措施採取後尚不能完全彌補另一所遭到的損失的,另一仍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1.2合營一因違反合同而承擔的賠償責任,應相當於另一因此而遭到的損失,並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其違約金的計算法如下....  1.3合營一未按期支付合同規定的應付金額,XX公司有權收取遲延支付金額的利息.從逾期

第一個月起。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資的貨幣支付。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1

5.1合營雙因不可抗力事件(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及其它不能預見並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以致造成受事件直接影響的一遲延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規定的情況下不作為違約處理。  1

5.

1.1不可抗力事件是阻止、阻礙、遲延受事件影響一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1

5.

1.2受事件影響的一在該事件發生的情況下,已經採取了所有能夠實施的合理措施。  1

5.

1.3受事件影響的一。在遭受事件時,已立即通知合營他。並在十五天以內,以書面形式提供事故情況,及處理結果和遲延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並由該事故發生地的合法公證機關出具證明。  1

5.2一旦事件影響已克服或處理結束.受事件影響的一必須立即通知合營他。  

第十六章爭議的解決  1

6.1合同發生爭議時,合營各應儘可能通過協商或

第三者調解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解決的,可以提交中國仲裁機構或雙同意的其它仲裁機構仲裁。在中國仲裁應遵守中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在其它機構仲裁應遵守該機構的仲裁程序。  1

6.2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都有約束力。  仲裁費用由敗訴負擔或由仲裁裁定。  

第十七章適用法律  1

7.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八章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

8.1經合營各協商同意後,可以變更或修改合同,合營各必須就此簽訂書面協議能有效。  合營任何一未徵得合營他書面同意,不能將本合同章程和合同附件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

第三者,違反上述規定以任何式轉讓的合同均屬無效。  前兩款所述變更情況,按中國法律或行政規定,應由國家批准成立的合營合同,應經原審批機關批准能有效。  1

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營一有權通知他解除合同。  1

8.

2.1企業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1

8.

2.2另一違反合同,以致嚴重影響訂立合同時所期望的經濟效益。  1

8.

2.3另一在約定期限內沒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許遲延履行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合同。  1

8.

2.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  1

8.

2.5合同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條件已經出現。  1

8.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1

8.

3.1仲裁機構裁決或法院判決終止合同;  1

8.

3.2雙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1

8.在合營合同解除時,雙有義務完成XX公司正在進行的項目。  

第十九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1

9.1按本合同原則訂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協議,附件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條款與附件條款發生矛盾時,應以本合同條款為準。  1

9.2本合同經雙法定代表簽字後,須經__________批准能生效。  1

9.3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乙雙授權代表在地簽字。  中國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甲見證人:(簽字)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國_______________公司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見證人:(簽字)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_

合法的合作經營合同 篇4

第一章 總 則  中國和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投資舉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營各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為(注:若有兩個以上合營者,依次稱丙、丁_________):  中國(以下簡稱甲)  法定地址:中國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街_________號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第三章 成立合資經營公司  

第二條 甲、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資經營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XX公司)。  

第三條 XX公司的名稱為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外文名稱為_________。  XX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  

第四條 XX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  

第五條 XX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XX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各按其出資額在註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生產經營目的、範圍和規模  

第六條 甲、乙合資經營的目的是:本着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願望,採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並在質量、價格等面具有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各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注:在具體合同中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七條 XX公司生產經濟範圍是:  生產_________產品;  對銷售後的產品進行維修服務;  研究和發展新產品。(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八條 XX公司的生產規模如下:  

公司投產後的生產能力為_________。  

2.隨着生產經營的發展,生產規模可增加到年產_________。產品品種將發展_________。(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五章 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  

第九條 XX公司的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或雙商定的一種外幣)。  

第十條 甲、乙出資額共為人民幣_________元,以此為XX公司的註冊資本。  其中:甲_________元,佔_________%;乙_________元,佔_________%  

第十一條 甲、乙將以下列作為出資:(注:以實物工業產權作為出資時,甲、乙雙應另行訂立合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  現金____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____元;  廠房_________元;  土地使用權_________元;  工業產權_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_元;  共_________元。  乙:  現金____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____元;  工業產權_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_元;  共_________元。  

第十二條 XX公司註冊資本由甲、乙按其出資比例分_________期繳付,每期繳付的數額如下:  _________(注: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十三條 甲、乙任何一如向

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另一同意,並報審批機構批准。  一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另一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 合營各責任  

第十四條 甲、乙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甲責任:  

1.辦理為設立XX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准、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3.組織XX公司廠房和其它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  

4.按

第十一條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廠房_________;  

5.協助辦理乙作為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的進口報關手續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  

6.協助XX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  

7.協助XX公司聯繫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8.協助XX公司招聘當地的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9.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  

10.負責辦理XX公司委託的其它事宜。  乙責任:  

1.按

第十一條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工業產權_________並負責將作為出資的機械設備等實物運至中國港口;  

2.辦理XX公司委託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3.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生產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4.培訓XX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5.如乙同時又是技術轉讓,則應負責XX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6.負責辦理XX公司委託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 技術轉讓  

第十五條 甲、乙雙同意,由XX公司與_________或

第三者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以取得為達到本合同

第四章規定的生產經營目的、規模所需的先進生產技術,包括產品設計、製造工藝、測試法、材料配、質量標準、培訓人員等(注:要在合同中具體寫明)。  

第十六條 乙對技術轉讓提供如下保證:(注:在乙負責向XX公司轉讓技術的合營合同中才有此條款。)  

1.乙保證為XX公司提供的_________(注:要寫明產品名稱)的設計、製造技術、工藝流程、測試和檢驗等全部技術是完整的、準確的、可靠的,是符合XX公司經營目的要求的,保證能達到本合同要求的產品質量和生產能力;  

2.乙保證本合同和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技術全部轉讓給XX公司,保證提供的技術是乙同類技術中最先進的技術,設備的選型及性能質量是優良的,並符合工藝操作和實際使用的要求;  

3.乙對技術轉讓協議中規定的各階段提供的技術和技術服務,應開列詳細清單作為該協議的附件,並保證實施;  

4.圖紙、技術條件和其他詳細資料是所轉讓的技術的組成部分,保證如期提交;  

5.在技術轉讓協議有效期內,乙對該項技術的改進,以及改進的情報和技術資料,應及時提供給XX公司,不另收費用;  

6.乙保證在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期限內使XX公司技術人員和工人掌握所轉讓的技術。  

第十七條 如乙未按本合同及技術轉讓協議的規定提供設備和技術,或發現有欺騙或隱瞞之行為,乙應負責賠償XX公司的直接損失。  

第十八條 技術轉讓費採取提成式支付。提成率為產品出廠淨銷售額的_________%。  提成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

第十九條規定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為期限。  

第十九條 XX公司與乙簽訂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為________年。技術轉讓協議期滿後,XX公司有權繼續使用和研究發展該引進技術。(注:技術轉讓協議期限一般不超過________年,協議須經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構批准。)  

第八章 產品的銷售  

第二十條 XX公司的產品,在中國境內外市場上銷售,外銷部分佔_________%,內銷部分佔_________%。(注:可根據實際情況寫明各個年度內外銷的比例和數額。一般情況下,外銷量至少應能滿足合資公司外匯支出的需要。)  

第二十一條 產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國外銷售:  由XX公司直接向中國境外銷售的佔_________%。  由XX公司與中國訂立銷售合同,委託其代銷,或由中國包銷的佔_________%。  由XX公司委託乙銷售的佔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XX公司內銷產品可由中國物資部門、商業部門包銷或代銷,或由XX公司直接銷售。  

第二十三條 為了在中國境內外銷售產品和進行銷售後的產品維修服務,經中國有關部門批准,XX公司可在中國境內外設立銷售維修服務的分支機構。  

第二十四條 XX公司的產品使用商標為_________。  

第九章 董事會  

第二十五條 XX公司註冊登記之日,為XX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由_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委派_________名,乙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長由甲委派,副董事長由乙委派。董事和董事長任期________年,經委派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七條 董事會是XX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XX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對於重大問題(注: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

第三十六條列舉主要內容),應一致通過,可作出決定。對其它事宜,可採取多數通過或簡單多數通過決定(在具體合同中要明確規定)。  

第二十八條 董事長是XX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為代表。  

第二十九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  

第十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條 XX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_________推薦;副總經理_________人,由甲推薦_________人,乙推薦_________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____年。  

第三十一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XX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經營管理機構可設若干部門經理,分別負責企業各部門的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並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第三十二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十一章 設備購買  

第三十三條 XX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配套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等,在條件相同情況下,儘先在中國購買。  

第三十四條 XX公司委託乙在國外市場選購設備時,應邀請甲派人蔘加。  

第十二章 籌備和建設  

第三十五條 XX公司在籌備、建設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立籌建處。籌建處由_________人組成,其中甲_________人,乙_________人。籌建處主任一人,由_________推薦,副主任一人,由_________推薦,籌建處主任、副主任由董事會任命。  

第三十六條 籌建處具體負責審查工程設計,簽訂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組織有關設備、材料等物資的採購和驗收,制定工程施工總進度,編制用款計劃,掌握工程財務支付和工程決算,制定有關的管理辦法,做好工程施工過程中文件、圖紙、檔案、資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條 甲乙雙指派若干技術人員組成技術小組,在籌建處領導下,負責對設計、工程質量、設備材料和引進技術的審查、監督、檢驗、驗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八條 籌建處工作人員的編制、報酬及費用,經甲乙雙同意後,列入工程預算。  

第三十九條 籌建處在工廠建設完成並辦理完畢移交手續後,經董事會批准撤銷。  

第十三章 勞動管理  

第四十條 XX公司職工的僱用、辭退、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案,由XX公司和XX公司的工會組織集體或個別地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  勞動合同訂立後,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四十一條 甲、乙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四章 税務、財務、審計  

第四十二條 XX公司按照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税金。  

第四十三條 XX公司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繳納個人所得税。  

第四十四條 XX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四十五條 XX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月三十____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用中文書寫。(注:也可同時用甲乙雙同意的一種外文書寫。)  

第四十六條 合營企業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並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  如乙認為需要聘請其他國家的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甲應予以同意。其所需要一切費用由乙負擔。  

第四十七條 每一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________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案,提交董事會會議審查通過。  

第十五章 合營期限  

第四十八條 XX公司的期限為________年。XX公司的成立日期為XX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  經一提議,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可以在合營期滿六個月前向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構)申請延長合營期限。  

第十六章 合營期滿財產處理  

第四十九條 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營,XX公司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後的財產,根據甲、乙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七章 保險  

第五十條 XX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照中國規定由XX公司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八章 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五十一條 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簽署書面協議,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才能生效。  

第五十二條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於XX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可以提前終止合營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三條 由於一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XX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片面終止合同,對除有權向違約一索賠外,並有權按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構批准終止合同。如甲、乙雙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應賠償XX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十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五十四條 甲、乙任何一未按本合同

第五章的規定依期按數提交完出資額時,從逾期

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一應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給守約的一。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外,守約一有權按本合同

第五十三條規定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賠償損失。  

第五十五條 由於一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五十六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各應相互提供履約的銀行擔保書。  

第二十章 不可抗力  

第五十七條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並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一章 適用法律  

第五十八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二十二章 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九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北京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都有約束力。  或者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_________國_________地_________仲裁機構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都有約束力。  或者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訴人所在國進行:在中國,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在_________(被訴人國名),由_________(被訴人國家的仲裁組織名稱)根據該組織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都有約束力。)  (注:在訂立合同時,上述三種式僅能選一。)  

第六十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三章 文 字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為準。  

第二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六十二條 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如下的附屬協議文件,包括:XX公司章程、工程協議、技術轉讓協議、銷售協議_________,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十三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構)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四條 甲、乙雙發送通知的法,如用電報、電傳通知時,凡涉及各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雙法定地址即為甲、乙雙收件地址。  

第六十五條 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乙雙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____簽字。  中國(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

合法的合作經營合同 篇5

第一章 總 則  中國_____公司和_____國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共同投資舉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 資 雙 方  

第一條 合資合同雙方  合同雙方如下:  

1.

1.“中國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是一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法律組織和存在的企業法人,在中國註冊,持有編號為_____的營業執照。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1.

2.“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是一個按_____國法律組織和存在的企業法人,在_____註冊,持有編號為_____的營業執照。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1.

3.各方均表明自己是按中國法律或_____國法律合法成立的有效法人,具有締結本合資合同並履行本合同義務所需的全部法人權限。  

第三章 合資公司的成立  

第二條 按照中國的合資企業法和其它有關法律和法規,合同雙方同意在中國境內_____省_____市建立合資公司。  

第三條 合資公司的中文名稱為_______  合資公司的英文名稱為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  

第四條 合資公司為中國法人,受中國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制度(以下簡稱“中國法律”)的管轄和保護,在遵守中國法律的前提下,從事其一切活動。  

第五條 合資公司的法律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合資公司的責任以其全部資產為限,雙方的責任以各

自對註冊資本的出資為限。合資公司的利潤按雙方對註冊資本出資的比例由雙方分享。  

第四章 生產和經營的目的範圍和規模  

第六條 目的  合資雙方希望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從事

第七條所規定的經營活動,……(根據具體情況寫),為投資雙方帶來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七條 合資公司生產和經營範圍(略)  

第八條 合資公司生產規模(略)  

第五章 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  

第九條 總投資  合資公司的總投資額為________人民幣。  

第十條 註冊資本  合資公司的註冊資本為_____人民幣,其中:  甲方_____元,佔_____%;  乙方_____元,佔_____%。(如乙方以外幣出資,按照繳款當日的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

布的外匯牌價折算成人民幣)  

第十一條 雙方將以下列作為出資:  1

1.

1.甲方:現金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元  廠房_____元  工地使用費_____元  工業產權_____元  其它_____元  共_____元  1

1.

2.乙方:現金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元  工業產權_____元  其它_____元  共_____元  

第十二條 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_____期繳付,每期繳付的數額如下:(略)  

第十三條 貸款  總投資和註冊資本之間的差額向銀行貸款。可首先考慮向合資公司所在的國內銀行或其它渠道借貸。甲、乙方按在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的比例各自負責貸款擔保。  

1、  

2、  

3、  

4、  

5、  如果合資公司董事會認為,除了

第十一條規定的雙方投資額和上述貸款外,合資公司的經營需要流動資金和其它資金,雙方應按各自在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的比例為上述借款作擔保。  如果不能按上述方式獲得借款,董事會將按合同雙方各自在合資公司中的資本比例向合同雙方另外徵集資金。除非合同雙方另以書面形式明確表示同意,任何一方都沒有義務再增加註冊資本成為

第三方借貸給合資公司的款項作擔保。但是,如果合資公司的經營、利潤狀況良好,合同雙方原則上同意再適當增加註冊資本,即按經營發展狀況和穩妥的股本籌措原則使用積累的儲備基金。  

第十四條 資本轉讓  除非得到另一方的同意並經審批機關批准,合同任何一方都不得將其認繳的資本股份全部或部份轉讓給

第三方。  如果一方將其認繳的資本股份全部或部分轉讓給

第三方,則另一方具有優先受讓的權利,受讓的條件不得苛刻於轉讓給

第三方的條件。另一方特此表示,如果自己不行使優先受讓權,即為同意上述轉讓。  

第十五條 抵押和擔保  未經董事會一致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將其認繳的資本股份全部或部分用作抵押,也不得用作擔保。  

第六章 合資雙方的責任  

第十六條 甲、乙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1

6.1 甲方責任(根據具體情況寫,主要有:)  棗按

第五章規定出資並協助安排資金籌措;  棗辦理為設立合資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准、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棗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棗協助合資公司組織合資公司廠房和其它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  棗協助辦理乙方作為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的進口報關手續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  棗協助合資公司聯繫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棗協助合資公司申請所有可能享受的關税和税務減免以及其它利益或優惠待遇;  棗協助合資公司招聘中方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棗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  棗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託的其它事宜。  1

6.2 乙方責任:  按

第五章規定出資並協助安排資金籌措;  辦理合資公司委託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生產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培訓合資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如乙方同時又是技術轉讓方,則應負責合資公司在規定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託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 技術轉讓  

第十七條 許可與技術引進協議  合資公司和__公司的“許可與技術引進協議”應與本合同同時草簽。  

第八章 商標的使用及產品的銷售  

第十八條 合資公司和__公司就使用__公司的商標籤訂“商標使用許可協議”,所有同商標有關的事宜均應按照“商標使用許可協議”的規定辦理。  或合資公司的產品使用商標為________。  

第十九條 合資公司的產品,在中國境內外市場上銷售,外銷部分佔_____%,內銷部分佔_____%。  

第二十條 合資公司內銷產品可由中國物資部門、商業部門包銷或代銷,或由中國外貿公司包銷的佔_____%。「 5」  

第二十一條 產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國外銷售:  由合資公司直接向中國境外銷售的佔_____%。由合資公司與中國外貿公司訂立銷售合同,委託其代銷,或由中國外貿公司包銷的佔_____%。由合資公司委託乙方銷售的佔_____%。  

第九章 董 事 會  

第二十二條 合資公司註冊登記之日,為合資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二十三條 董事會由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董事長和副董事長任期____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四條 董事會是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1.修改合資公司的章程;  

2.終止或解散合資公司;  

3.與其它經濟組織合併;  

4.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  

5.採納、更改或終止集體勞動合同、職工工資制度和集體利計劃等;  

6.分紅;  

7.批准年度財務報表,……(略)  

第二十五條 董事會的所有決議均需全體董事的多數表決方能通過,但

第二十四條_____款所列事項需全體董事一致同意後方能通過。  

第二十六條 董事長是合資公司的法定代表。如果董事長不能行使其職責,應書面授權副董事長代理。  

第二十七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紀要歸合資公司存檔。  任何一名董事如不能出席會議,應以書面委託的形式指定一名代理出席會議和行使表決權。如果董事既不出席會議也不委託他人蔘加會議,應視作棄權。  

第十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八條 合資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_____方推薦,副總經理_____人,由甲方推薦_____人,乙方推薦_____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_年。  

第二十九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資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第三十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十一章 設備材料的採購  

第三十一條 合資公司生產中所需要的有關設備、儀器等物資,其採購權歸合資公司。  

第三十二條 合資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零部件、運輸工具等,在條件相同情況下,儘先在中國購買。  

第十二章 勞動管理  

第三十三條 合資公司職工的招聘、處罰、辭退、合同期限、工資、勞動保險、生活利等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工會組織集體或個別地訂立勞動合同。勞動  合同訂立後,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三十四條 外籍職工有關的勞動事務詳細規定見附件。  

第十三章 工 會  

第三十五條 工會的任務為:(略)  保護法律規定的職工的民主權利和物質利益;  協助合資公司安排和合理使用利基金;  參加調解職工與合資公司之間發生的爭議;等。  

第三十六條 工會代表有權就職工的獎勵、處罰、解聘、工資、利、勞動保護和勞動保險等問題同經營管理機構協商。  

第三十七條 根據中國法律和法規的有關規定,合資公司應每月依法撥交按公司全部職工實際工資總額的_____%作為工會經費。  

第十四章 税務、財務和審計  

第三十八條 合資公司應按有關的中國法律和法規的規定支付各類税款。  

第三十九條 合資公司職工應按中國的税法支付個人所得税。  

第四十條 合資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和

職工利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四十一條 合資公司的會計年度與公曆年相同,從每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月3____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用中文或雙方同意的一種外文書寫。  

第四十二條 合資公司的財務帳冊應每年一次由一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事務所進行審計,費用由合資公司承擔。合同各方有權各自承擔費用自行指定審計師審計合資公司的帳目。  

第四十三條 每一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________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會議審查。  

第十五章 保 險  

第四十四條 合資公司在經營期內為保護公司不因各類災害而受損失,應向中國投保。保險的險別,投保的價值和期限等應由董事會作出決定。發生的保險費由合資公司承擔。  

第十六章 合資公司的期限及正常終止  

第四十五條 合資公司的期限為_____年。合資公司的成立日期為合資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  經一方提議,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可以在合資期滿6個月前向原審批機構申請延長合資期限。  

第四十六條 合資期滿或提前終止合資,應按可適用法律和公司章程所規定的有關條款進行清算。  

第十七章 合同的修改、變更和終止  

第四十七條 對合同及其附件所作的任何修改,須經合同雙方在書面協議上簽字並經原審批機構批准後方能生效。  

第四十八條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於合資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可以提前終止合同。  

第四十九條 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的規定,造成合資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對方除有權向違約方索賠外,並有權按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構批准終止合同。  

第十八章 違約責任  

第五十條 如果任何一方未及時繳納

第十二條規定的註冊資本金額,則每拖欠一個月該方即應支付相當於出資額_____%的違約賠償金。如逾期3個月仍未提交,除累計支付出資額的_____%作為違約金外,守約一方有權按本合同

第四十九條規定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五十一條 由於一方違約,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違約,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十九章 不可抗力  

第五十二條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15天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章 適 用 法 律  

第五十三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在某一具體問題上如果沒有業已頒佈的中國法律可適用,則可參考國際慣例辦理。  

第二十一章 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四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____市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  或,應提交__國__地__仲裁機構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  或,仲裁在被訴人所在國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五十五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二章 合 同 文 字  

第五十六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為準。  

第二十三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五十七條 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的如下附屬協議文件,包括:技術轉讓協議、銷售協議……,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五十八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批機構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九條 雙方發送通知,如用電報、電傳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雙方的法定地址為收件地址。  

第六十條 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雙方指定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簽署。  中國代表

__國__公司代表

合法的合作經營合同 篇6

一、平泉去北京的採貨乘客均有兩家車主共同負責,共擔風險,平享利潤,沒有比例大小之區別。

二、發車時間,每天發車於平泉縣所發車輛按排班順最高 人,最底 人,滿一個車走一個車,不得在平泉縣(公路縣界內)上人,不準搭乘關係車,各家都有權力查車,直系親屬配偶夫妻不在定員內。

三、所有在平泉乘坐客運去北京採貨人員的票款,均由兩家車主平享利潤,沒有比例大小之區別。

四、由北京大紅門採及的貨物,貨款歸自家車主所有(包括所在北京上車的單程乘客),特此聲名。

五、上行車次平泉至北京的採貨乘客票款均有兩家車主共同所得平分,不得違反。

六、發現在平泉打車去半路上車去北京大紅門採貨的人員,一經核實,風險保證金規另一家車主所得。

七、車輛在運行中,發生故障或有事,只能替班一次,如果車輛在第二班次,還不能正常運行營運,另一家車主自得乘客票款。

八、兩家車主車輛所掛靠公司的線路承包費(也就是所向運輸公司繳納的任務款)均由兩家車主共同承擔。

九、此協議簽訂後,有效期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簽字後不能反悔,如有違反,壹佰萬元保證金歸屬另一家車主所得。

十、車輛出售轉讓或變賣時,終止此協議。協議保證金由兩家車主收回。

車主:

車主:

保人:

保人:

年 月 日

合法的合作經營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經友好協商,對於____________合作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合作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責任

1.甲方需提供足夠的經營場所,用於合作。

2.甲方需提供安全及保衞工作,及其一切工商税務和治安費用等,其包括:水電,治安,公共關係,房費等一切費用。

3.甲方需保證場內的正常運行,並負責機器設備和工作人員的安全。如出現人為破壞,被盜,沒收均由甲方全面負責,照價賠償。

二、乙方責任

1.乙方需提供全套機器設備並負責維修費用等。

2.乙方提供技術人員。

三、分成方式

1.雙方按營業收入的___:___分成,甲方___%,乙方___%。

2.每日結帳一次,帳與現金由甲方代管。乙方結帳時按機器的總底分結算,乙方不定時間查看帳目。

四、其他

1.如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協議解決。

2.如受政策影響,特殊情況和經營狀況不好,甲方需保證乙方的設備安全運出。

3.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合同規定,如單方違約,任何一方有權中止合同。

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即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法的合作經營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甲方為改善承包林地的立地生態條件,促進植物生長,提高土地利用率,並減少土地管理投入,彌補目前經費不足困難,將從王阜鄉王阜村承包取得、已栽種部分經濟植物的土地與乙方進行合作,由乙方套種漿果林。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作經營林地面積及位臵

合作林地坐落於 範圍內,共780畝(其中已改地408畝),山林權證號為 ,四至範圍是: (附件1、承包林地1:10000地形圖)。

第二條 合作經營期限 為二十年。即自20xx年3月6日起至2032年3月6日止。

第三條 甲方收益和結算時間

甲方第一年的收益為林地租金2萬,由乙方於合同簽訂後支付。第二年起,甲方每年的收益按乙方採摘運出的鮮果重量來計算,為 元/千克,由乙方在採摘結束後於每年的10月底前向甲方結算並一次付清。如果乙方不採摘或採摘數量少,則由乙方補足至2萬元作為甲方當年的收益。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所有權;

2、國家或地方政府對於甲方項目經營活動的各項政策性補償、補貼、獎勵歸甲方所有;

3、監督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林地;

4、甲方因用地需要調回部分已改地,乙方應予同意並按合同條款結算;

5、進入經濟植物掛果年份後,可摘取成熟果實;

6、收取屬於甲方的合作收益,電費按村裏給合作社(或村民)的價格按實收取,不再收取其他費用;

(二)甲方的義務

1、確保承包林地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

2、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擅自使用和佔用其承包的漿果林地;

4、幫助乙方解決在合同期內林業生產上所遇到的矛盾和糾紛。國家或地方政府對於乙方經營活動的各項政策性補償、補貼、獎勵歸乙方所有,如需甲方配合取得,甲方無償提供幫助;

5、在20xx年4月底前建設好已規劃的管理房,在當年5月底前建設好三座集水池。負責清欠合作之前發生的工資、費用和合作以後經濟植物的管護;

6、不在雙方合作的土地上從事其他種植和養殖。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及甲方設施的使用權、生產經營自主權、管理權、產品的處臵權和收益權;

2、國家或地方政府對於乙方項目經營活動的各項政策性補償、補貼、獎勵歸乙方所有;

3、承包林地被徵用、佔用造成損失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4、享有乙方種植漿果林的所有權和支配權;

5、依法享有繼承權,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依法繼續承包、受益;

6、可以對地塊進行符合現代設施農業要求的改造,可以根據需要在通過規劃審批的前提下,建一定數量的經營管理用房,投入和收益均歸乙方所有;

7、在合同到期時,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包權。

(二)乙方義務

1、維護承包林地的林果業用途,保護和合理利用好林地,適度養殖以取得有機肥,搞好水土保持,促進地力提升;

2、積極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

3、按約定向甲方支付合作收益;

第六條 林木和林地存量的處臵 合同期滿,林地所存漿果林由甲方進行管理或處臵。如繼續漿果生產,所產漿果必須全部由乙方收購,甲方不得出售給第三方。雙方約定,將來漿果的收購價格按國家當年晚粳谷收購指導價的1.5倍進行計算。其他資產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條 協議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均不得以人員變更等作為理由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合同,方可變更或解除;

2、如甲方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雙方約定以乙方相關項目公司註冊資本金作為違約標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均以標的同等金額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對方由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費用,如乙方逾期三十天未付,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 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第十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第十一條 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商定後作為補充,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鑑證方留存 份。

附件1、承包林地1:10000地形圖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鑑證方:(蓋章)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合法的合作經營合同 篇9

合作經營企業合同

第一條?約因

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法律註冊的_________公司(簡稱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為甲方與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法律註冊的___________公司(簡稱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為乙方。

甲方和乙方(簡稱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雙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經營企業(簡稱合營公司)。

合營公司的宗旨系引進專利,按專利提供技術訣竅進行合作生產。甲方提供生產廠房及所需設備,乙方提供專利技術。雙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項目投入。

合營公司由甲方獨自經營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術的全過程,保證其產品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專利技術按本合同第五條款規定,以提成費的辦法作為補償。

第二條?定義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術名詞分別闡述,其意義茲明確如下:

2.1.?“產品”係指合同附件所列的產品。

2.2.?“專利”係指經登記獲有專利權的和經登記獲有實用型專利權*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須經申請的專利技術。

2.3.?“技術”係指為滿足生產、使用、保養及銷售該產品所需的技術,併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將來能獲得的並有權向第三者公開的技術數據、配方、生產程序、圖紙、説明書、手冊目錄及信息等。

2.4.?“_____”係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_____為準。

2.5.?“技術協助”--按合同規定,乙方每年派出三(3)名生產和發展該產品的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生產部門指導生產,逗留期限由合營公司與乙方商定。該專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費由乙方承擔,在中國逗留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由合營公司負擔。

應合營公司的要求,乙方按雙方商定的適當時間內派三(3)名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就有關生產、生產過程及銷售產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術協助。合營公司應支付專家從受僱地至合營公司的差旅費及在中國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等費用。

2.6.?“技術信息互換”--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將已改進的技術通知合營公司。合營公司在使用技術中作改進時,應通知乙方。經改進的技術,其所有權屬改進的一方並受本合同載明的保密條款所約束。

2.7.?乙方保證:按雙方議定時間提供的技術信息應是準確的、完整的和清晰的並且由乙方提供的實用技術是最先進的;合營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確的應用其技術的狀況下,合營公司的產品應達到國際的先進水平。

第三條?專利和_____的使用

3.1.?按合同的規定生產、使用和銷售該產品外,不經乙方同意,合營公司不得使用其專利、_____和技術。

3.2.?事先未得到書面同意,合營公司不得對所生產的產品進行修改。合營公司生產的產品與乙方生產的產品質量應相同。乙方有權採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確保合營公司的產品達到規定的質量水平。

3.3.?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向合營公司提供的使用技術系在中國境內生產及銷售其產品,並按合同條款的規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國際市場中銷售的產品。

3.4.?合營公司應乙方的請求,在可能的情況下,於適當的時候在____以乙方的名義申請、登記、註冊其提供的技術,使乙方獲得其技術專利及專利權。

3.5.?合營公司按照雙方的議定,在銷售產品上須標誌_____時,並標明該產品是按乙方的許可證製造。

3.6.?合營公司出售的全部產品所使用的名稱和標誌均載明於附件。經乙方同意後合營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稱和_____在中國市場銷售。

第四條?第三方偽造及侵犯

第五條?提成費

5.1.?在合同期限內合營公司須向乙方為合營公司提供的技術及協助給予補償費。

5.2.?根據合同及附件的生效日起一百八十(180)天內合營公司應支付售出該產品的總淨售額__%的提成費。其提成費應根據該產品的淨售價計算。

5.3.?按合同附件規定的提成費應從得到該項技術之日起執行__年,以後,每年遞減__%。

5.4.?合營公司應保持完整、正確的記綠,便於確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額,乙方可派會計師代表乙方審查其記錄,自____年__月__日起,於合同期限內每年每季度後六十(60)天內向乙方提供季度的銷售報告。銷售報告應列明上一個季度內出售產品數量的淨售價並附上應支付的款額數字。銷售報告應由合營公司主管財務者簽署。

5.5.?合營公司根據合同及乙方書面指定的銀行將所得款額以美元按時匯至乙方。

第六條?技術培訓

6.1.?按合營公司的合同,乙方應向公司提供技術培訓,為提高公司僱員的技術水平。

6.2.?乙方同意向合營公司選拔的僱員按下述技術範圍提供培訓:_____產品的製造、發展、銷售和使用;______加工生產及有關工廠實習;培訓其他有關的技術待合營公司與乙方協商而定。

6.3.?乙方不提供與製造、銷售或維修保養該產品無直接關係的任何事宜的培訓,亦不提供乙方對第三方承擔有保密義務項目的培訓。

6.4.?培訓人數和內容、地點、期限及其他有關培訓事宜由合營公司與乙方商定。

6.5.?合營公司若需要求乙方派遣指導人員、技術專家及有關管理人員至中國對中方人員進行培訓,合營公司應支付聘請人員從受僱地至合營公司的全部差旅費及在中國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費用。

6.6.?按本合同規定,合營公司屬下的僱員凡參加並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訓計劃者,自培訓完結後1年內,不得向合營公司提出辭職。

第七條?優先條款

7.1.?合營期間合營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設備、配件等在價格、供貨時間和質量同等的條件下,必須優先購買和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製造的產品。

7.2.?合營期間合營公司所需的各項服務,在費用、時間和服務質量同等的條件下,必須優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單位簽訂承包和技術服務合同。

7.3.?在費用、時間和質量方面同等的條件下,合營公司必須優先購買和採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簽訂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貨物和服務。

第八條?保密

合營公司承認並同意在合同期內由乙方提供的技術系屬祕密。合營公司及其全體僱員和工作人員應按合同列明的目的而使用其技術。在未得到乙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開或透露此技術。自簽署合同至終止合同,該項技術的保密期限為__年。

第九條?合營期限

9.1.?合營公司的合作經營期限是以合營公司取得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為期__年。

9.2.?當合作經營期限屆滿前六(6)個月,除雙方同意終止外,合營公司的合作經營期限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登記管理辦法》規定繼續作為期二(2)年的延長,但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批准並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9.3.?在未得到乙方事先專題書面的同意,合營公司或甲方應保證將全部技術和其他權利退還給乙方,且在將來任何時候無權繼續使用與本合同有關的專利、_____或技術。

第十條?_____

10.1.?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發生的任何爭執應首先通過各方主管部門以互相信賴的精神予以解決。若於三十(30)天內雙方主管部門不能解決時,雙方可推薦第三方予以調解。

10.2.?若於三十(30)天內調解不能解決時,甲方與乙方同意將爭執提交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按_____程序暫行規定予以_____。

10.3.?若對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釋或強制執行等發生爭執時,_____員應根據合同條款及國際商業慣例予以有效的解決。

10.4.?在發生爭執,並將爭執提交_____過程中,除所爭執並提交_____的爭執者外,雙方都應按本合同的規定,繼續執行各自的權利和履行各自的義務。

10.5.?_____的裁決是終局性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_____費由敗訴方負擔或由_____機構裁決。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11.1.?雙方遇有無法控制的事件或情況應視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於火災、風災、水災、地震、爆炸、戰爭、_____、_____、傳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導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時,應將履行合同的時間延長,延長至與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誤的時間相等。

11.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立即用電報或電傳將發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並於十五(15)天內用航空掛號信將政府或有關部門出具的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書寄給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誤時間超過六十(60)天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進一步解決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二條?合同文字和工作語言

12.1.?本合同及附件用中、英文書就,兩種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合營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書就,兩種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同意用英語和漢語為工作語言。

第十三條?其他

13.1.?本合同書就的標題,僅為醒目參考用,不影響本合同的意義和解釋。13.2.?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1)式四(4)份,每種文本雙方各持二(2)份。

13.3.?甲、乙方及合營公司之間的通訊來往均以中、英文為準。

13.4.?按本合同規定任何一方發出的通知或通訊,應以書面文字為準並按對方的地址寄出後七(7)天,視為有效送達。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電傳: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電掛: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中外合作經營是一種靈活的經濟合作方式,雙方提供合作條件、權利和義務並共同約定。雙方提供的合作條件作為投資,而收回投資的辦法是以加速折舊、增加利潤幅度或以產品分售及採用提成費等辦法來實現。合作期滿後財產不再作清算分配,具體處理辦法依雙方所籤契約中明文規定實施。合作經營、分工經營、委託一方經營或委託第三方經營管理,取何種方式視契約中規定的條款付諸實施。

*?實用型專利權係指在學術、技術、工藝等領域中具有創造性的發明並能解決實際問題,發明者提供圖紙、模型及技術説明書等資料,經申請批准後可受到保護者,通稱實用型(utility?model)專利。

合法的合作經營合同 篇10

出資方: (以下簡稱甲方)

經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共同合作投資經營 項目,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章 合作項目

1、雙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項目為於並共同經營,該項目為獨立改建獨立運營獨立核算實體。實體管理人員由雙方確認。

2、本合作項目期限為

第二章 股權及盈虧分擔

1、雙方股權比例:甲方以;乙方以經營管理模式 佔 % 。

2、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為:甲方佔項目內的純利潤享有合作經營所產生的利潤;如在乙方經營管理中,經營管理產生借款,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利潤 個月分配一次。

3、合作經營的虧損分擔方式為:甲方按乙方按分擔合作經營實體所造成的虧損。

第三章 其他

1、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欲變更、解除本協議,必須採取書面形式,口頭無效;解除協議需提前一個月向對方提出。

2.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條款,導致協議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對方有權變更、解除協議,違約方要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為 萬元。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另行約定,並以備忘錄或附件的形式體現;本協議的備忘錄或者附件與本協議擁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法人或授權代理人:

乙方:

法人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合法的合作經營合同 篇11

第一條 約因

限公司,遵照 法律註冊的 公司(簡稱 ),地址 為甲方與 有限公司,遵照 法律註冊的 公司(簡稱 ),地址 為乙方。

甲方和乙方(簡稱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雙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經營企業(簡稱XX公司)。

XX公司的宗旨系引進專利,按專利提供技術訣竅進行合作生產。甲方提供生產廠房及所需設備,乙方提供專利技術。雙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項目投入。

XX公司由甲方獨自經營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術的全過程,保證其產品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專利技術按本合同第五條款規定,以提成費的辦法作為補償。

第二條 定義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術名詞分別闡述,其意義茲明確如下:

2.1. "產品"係指合同附件所列的產品。

2.2. "專利"係指經登記獲有專利權的和經登記獲有實用型專利權*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須經申請的專利技術。

2.3. "技術"係指為滿足生產、使用、保養及銷售該產品所需的技術,併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將來能獲得的並有權向第三者公開的技術數據、配方、生產程序、圖紙、説明書、手冊目錄及信息等。

2.4. "商標"係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標為準。

2.5. "技術協助"--按合同規定,乙方每年派出三名生產和發展該產品的技術專家至XX公司生產部門指導生產,逗留期限由XX公司與乙方商定。該專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費由乙方承擔,在中國逗留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由XX公司負擔。

應XX公司的要求,乙方按雙方商定的適當時間內派三名技術專家至XX公司就有關生產、生產過程及銷售產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術協助。XX公司應支付專家從受僱地至XX公司的差旅費及在中國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等費用。

2.6. "技術信息互換"--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將已改進的技術通知XX公司。XX公司在使用技術中作改進時,應通知乙方。經改進的技術,其所有權屬改進的一方並受本合同載明的保密條款所約束。

2.7. 乙方保證:按雙方議定時間提供的技術信息應是準確的、完整的和清晰的並且由乙方提供的實用技術是最先進的;XX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確的應用其技術的狀況下,XX公司的產品應達到國際的先進水平。

第三條 專利和商標的使用

3.1.按合同的規定生產、使用和銷售該產品外,不經乙方同意,XX公司不得使用其專利、商標和技術。

3.2.事先未得到書面同意,XX公司不得對所生產的產品進行修改。XX公司生產的產品與乙方生產的產品質量應相同。乙方有權採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確保XX公司的產品達到規定的質量水平。

3.3.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向XX公司提供的使用技術系在中國境內生產及銷售其產品,並按合同條款的規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國際市場中銷售的產品。

公司應乙方的請求,在可能的情況下,於適當的時候在 以乙方的名義申請、登記、註冊其提供的技術,使乙方獲得其技術專利及專利權。

公司按照雙方的議定,在銷售產品上須標誌商標時,並標明該產品是按乙方的許可證製造。

公司出售的全部產品所使用的名稱和標誌均載明於附件。經乙方同意後XX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稱和商標在中國市場銷售。

第四條 第三方偽造及侵犯

XX公司若發現有任何偽造的產品、或侵犯專利、或商標時,應立即通知乙方。雖然,僅乙方獨家持有對其偽造產品或失常的使用產品、侵犯專利或商標時採取追究或多次訴訟或採取其他行動的權利,但乙方對XX公司就上述有關情況提出的各種建議,應給予適當的考慮。為此,乙方可用XX公司的名義作原告人或雙方聯合作原告人,XX公司對此不應無理由的予以拒絕,但須先取得XX公司的專題書面批准。

第五條 提成費

5.1.在合同期限內XX公司須向乙方為XX公司提供的技術及協助給予補償費。

5.2.根據合同及附件的生效日起一百八十(180)天內XX公司應支付售出該產品的總淨售額 %的提成費。其提成費應根據該產品的淨售價計算。

5.3.按合同附件規定的提成費應從得到該項技術之日起執行 ________年,以後,每年遞減 %。

公司應保持完整、正確的記綠,便於確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額,乙方可派會計師代表乙方審查其記錄,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於合同期限內每年每季度後六十(60)天內向乙方提供季度的銷售報告。銷售報告應列明上一個季度內出售產品數量的淨售價並附上應支付的款額數字。銷售報告應由XX公司主管財務者簽署。

公司根據合同及乙方書面指定的銀行將所得款額以美元按時匯至乙方。

第六條 技術培訓

6.1.按XX公司的合同,乙向公司提供技術培訓,為提高公司僱員的技術水平。

6.2.乙方同意向XX公司選拔的僱員按下述技術範圍提供培訓:______ 產品的製造、發展、銷售和使用; 加工生產及有關工廠實習;培訓其他有關的技術待XX公司與乙方協商而定。

6.3.乙方不提供與製造、銷售或維修保養該產品無直接關係的任何事宜的培訓,亦不提供乙方對第三方承擔有保密義務項目的培訓。

6.4.培訓人數和內容、地點、期限及其他有關培訓事宜由XX公司與乙方商定。

公司若需要求乙方派遣指導人員、技術專家及有關管理人員至中國對中方人員進行培訓,XX公司應支付聘請人員從受僱地至XX公司的全部差旅費及在中國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費用。

6.6.按本合同規定,XX公司屬下的僱員凡參加並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訓計劃者,自培訓完結後1年內,不得向XX公司提出辭職。

第七條 優先條款

7.1.合營期間XX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設備、配件等在價格、供貨時間和質量同等的條件下,必須優先購買和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製造的產品。

7.2.合營期間XX公司所需的各項服務,在費用、時間和服務質量同等的條件下,必須優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單位簽訂承包和技術服務合同。

7.3.在費用、時間和質量方面同等的條件下,XX公司必須優先購買和採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簽訂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貨物和服務。

第八條 保密

XX公司承認並同意在合同期內由乙方提供的技術系屬祕密。XX公司及其全體僱員和工作人員應按合同列明的目的而使用其技術。在未得到乙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開或透露此技術。自簽署合同至終止合同,該項技術的保密期限為 ________年。

第九條 合營期限

9.1. XX公司的合作經營期限是以XX公司取得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為期 ________年。

9.2. 當合作經營期限屆滿前六個月,除雙方同意終止外,XX公司的合作經營期限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登記管理辦法》規定繼續作為期二年的延長,但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批准並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9.3. 在未得到乙方事先專題書面的同意,XX公司或甲方應保證將全部技術和其他權利退還給乙方,且在將來任何時候無權繼續使用與本合同有關的專利、商標或技術。

第十條 仲裁

10.1.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發生的任何爭執應首先通過各方主管部門以互相信賴的精神予以解決。若於三十(30)天內雙方主管部門不能解決時,雙方可推薦第三方予以調解。

10.2. 若於三十(30)天內調解不能解決時,甲方與乙方同意將爭執提交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仲裁程序暫行規定予以仲裁。

10.3. 若對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釋或強制執行等發生爭執時,仲裁員應根據合同條款及國際商業慣例予以有效的解決。

10.4. 在發生爭執,並將爭執提交仲裁過程中,除所爭執並提交仲裁的爭執者外,雙方都應按本合同的規定,繼續執行各自的權利和履行各自的義務。

10.5. 仲裁的裁決是終局性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或由仲裁機構裁決。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1.1. 雙方遇有無法控制的事件或情況應視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於火災、風災、水災、地震、爆炸、戰爭、叛亂、暴動、傳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導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時,應將履行合同的時間延長,延長至與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誤的時間相等。

11.2.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立即用電報或電傳將發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並於十五(15)天內用航空掛號信將政府或有關部門出具的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書寄給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誤時間超過六十(60)天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進一步解決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二條 合同文字和工作語言

12.1. 本合同及附件用中、英文書就,兩種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XX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書就,兩種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同意用英語和漢語為工作語言。

第十三條 其他

13.1. 本合同書就的標題,僅為醒目參考用,不影響本合同的意義和解釋。

13.2. 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式四份,每種文本雙方各持二份。

13.3. 甲、乙方及XX公司之間的通訊來往均以中、英文為準。

13.4. 按本合同規定任何一方發出的通知或通訊,應以書面文字為準並按對方的地址寄出後七(7)天,視為有效送達。

甲 方:______   乙 方:______

姓 名:______   姓 名:______

職 務:______   職 務:______

電 話:______   電 話:______

傳 真:______   傳 真:______

見證人:______

姓 名:______

職 務:______

日 期:______

合法的合作經營合同 篇12

合夥方(甲):______

合夥方(乙):______

合夥方(丙):______

雙方經一致協商,決定共同投資________奶茶店事業,本着公平、自願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夥方:

合夥方(甲):________,身份證號碼為:______。

合夥方(乙):________,身份證號碼為:______。

合夥方(丙):________,身份證號碼為:______。

二、合作店的名稱和經營場所:

1、合作名稱:______。

2、合作地區:______。

三、工商、税務等部門註冊登記:

介於工商、税務等機關的註冊規定只能由一人擔任法人代表,經雙方協商決定由_________擔任註冊法人代表,但實際上________奶茶店所有資產和經營權由合夥人三方共同所有。

四、出資方式和繳付比例:

1、合夥三方均以現金出資入夥,共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出資金額:

合夥方(甲)出資: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合夥方(乙)出資: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合夥方(丙)出資: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五、利潤分配和虧損處置:

合夥三方盈利、虧損共同承擔責任,各佔三分之一。

六、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___年(_____年__月__日—___年__月__日),到期如雙方自願可續約。

七、入夥和退夥:

1、不允許第四者入夥。

2、三方如有一方退夥,需提前三個月通知另兩方,並説明退夥理由;有關事項共同協商達成一致,如有異議向有關部門申請仲裁。

八、解散與清算:

1、如遇下列情況之一,可解散:

(1)三方協議解散。

(2)合同到期。

(3)虧損到無法正常經營。

(4)國家政策性解散或不可抗力的因素。

2、如解散,合夥三方按1:1:1的比例分配資產、利潤和承擔債權、債務。

九、違約責任:

如有一方(或兩方)違反以上任何一條約定,違約方需賠償給另兩方(或一方)因違約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下的申請本地法院受理解決;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三方簽字(或蓋手印)生效;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應。

合夥方(一):______合夥方(二):______合夥方(二):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法的合作經營合同 篇13

同編號:_________

中方:中國_________公司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外方:_________國(或地區)_________公司

國籍: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條 總則

甲乙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雙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經營企業 (簡稱合作企業)。雙方經充分協商約定如下條款,以便信守:

中國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國(或地區)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舉辦合作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合作各方

本合同的各方為:

1、中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中方),在中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2、_________國(或地區)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外方)在_________國(或地區)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第三條 合作企業名稱和地址

1、合作企業依法取得中國法人資格的,為有限責任公司。

2、合作企業的中文名稱為_________。

3、外文名稱為_________。

4、合作企業的法定地址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

第四條 合作企業的宗旨和經營範圍

1、合作經營的目的是:本着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願望,採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並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合作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2、合作企業生產經營範圍是:生產和銷售_________產品;對銷售後的產品進行維修服務;研究和發展新產品。

第五條 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

1、合作企業的註冊資本為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中方出資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外方各出資_________%計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雙方將按上述投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虧損和風險。

2、除合作企業合同另有約定外,合作各方以其投資或者提供的合作條件為限對合作企業承擔責任。

3、合作企業以其全部資產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

4、合作企業註冊資本在合作期限內不得減少。但是,因投資總額和生產經營規模等變化,確需減少的,須經審查批准機關批准。

5、合作各方向合作企業的投資或者提供的合作條件可以是貨幣,也可以是實物或者工業產權、專有技術、土地使用權等財產權利。

6、中方的投資或者提供的合作條件,屬於國有資產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進行資產評估。

7、在依法取得中國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中,外方的投資一般不低於合作企業註冊資本的25%。在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合作企業中,對合作各方向合作企業投資或者提供合作條件的具體要求,由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規定。

8、合作各方應當以其自有的財產或者財產權利作為投資或者合作條件,對該投資或者合作條件不得設置抵押權或者其他形式的擔保。

9、合作各方沒有按照合作企業合同約定繳納投資或者提供合作條件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限期履行;限期屆滿仍未履行的,審查批准機關應當撤銷合作企業的批准證書,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吊銷合作企業的營業執照,並予以公告。

10、未按照合作企業合同約定繳納投資或者提供合作條件的一方,應當向已按照合作企業合同約定繳納投資或者提供合作條件的他方承擔違約責任。

11、合作各方繳納投資或者提供合作條件後,應當由中國註冊會計師驗證並出具驗資報告,由合作企業據以發給合作各方出資證明書。

12、合作各方之間相互轉讓或者合作一方向合作他方以外的他人轉讓屬於其在合作企業合同中全部或者部分權利的,須經合作他方書面同意,並報審查批准機關批准。

第六條 雙方分別提供如下合作條件:

1、中方:提供總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負責徵用土地費和繳納土地使用費。(注:土地開發費的負擔方法,根據雙方約定寫)其中:

廠房(上蓋)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商場(上蓋)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維修部(上蓋)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2、外方:投資總額為_________元,其中:現金_________元;機器設備和交通運輸工具_________元;工業產權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元。

中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權,應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天內辦完徵撥手續,交付合作企業使用;廠房和商場(上蓋)應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交付合作企業裝修;維修部(上蓋)的交付時間,由合作企業董事會另行決定。

外方提供的現金投資分兩期匯入合作企業在_________銀行開立的帳户內。第一期應匯入_________元,須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匯出,作為首期生產、生活設施的建築費和流動資金等;第二期必須匯足投資總額減去第一期匯出後的差額,匯出的時間為_________,用途由公司董事會商定。

外方作為投資的機器設備,必須符合合作企業的生產需要,並在廠房裝修完工前_________天內運至中國港口。

第七條 中方應負責完成的事項:

1、辦理為設立合作企業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准、登記註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依照本合同規定,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3、協助辦理外方作為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物資的進口報關手續和在_________內的運輸;

4、協助合作企業在中國境內購置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訊設備等;

5、協助合作企業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6、協助合作企業對廠房和其他工程設施的設計和施工;

7、協助合作企業在當地招聘中國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其他人員;

8、協助合作企業為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手續等;

9、辦理合作企業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八條 外方應負責完成的事項:

1、依照本合同的規定,提供現金、機器設備、工業產權_________並負責將其作為出資的機械設備等運至中國港口;

2、辦理合作企業委託在中國境外選購的機器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3、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產的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4、培訓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5、如外方同時是技術轉讓方,則應負責合作企業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6、負責辦理合作企業委託的其他事宜。

第九條 合同期限

1、合作企業的經營期限為_________年,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為該合作企業的成立日期。

2、合作企業期限屆滿,合作各方協商同意要求延長合作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的180天前向審查批准機關提出申請,説明原合作企業合同執行情況,延長合作期限的原因,同時報送合作各方就延長的期限內各方的權利、義務等事項所達成的協議。審查批准機關應當自接到申請之日起30天內,決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3、經批准延長合作期限的,合作企業憑批准文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延長的期限從期限屆滿後的第一天起計算。

4、合作企業合同約定外方先行回收投資,並且投資已經回收完畢的,合作企業期限屆滿不再延長;但是,外方增加投資的,經合作各方協商同意,可以向審查批准機關申請延長合作期限。

第十條 分配收益與回收投資

中外合作者可以採用分配利潤、分配產品或者合作各方共同商定的其他方式分配收益。

1、採用分配產品或者其他方式配收益的,應當按照税法的有關規定,計算應納税額。

2、中外合作者在合作企業合同中約定合作期限屆滿時,合作企業的全部固定資產無償歸中方所有的,外方在合作期限內可以申請按照下列方式先行回收其投資:

(1)在按照投資或者提供合作條件進行分配的基礎上,在合作企業合同中約定擴大外方的收益分配比例;

(2)經財政税務機關按照國家有關税收的規定審查批准,外方在合作企業繳納所得税前回收投資;

(3)經財政税務機關和審查批准機關批准的其他回收投資方式。

3、外方依照前款規定在合作期限內先行回收投資的,中外合作者應當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和合作企業合同的約定,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

4、外方提出先行回收投資的申請,應當具體説明先行回收投資的總額、期限和方式,經財政税務機關審查同意後,報審查批准機關審批。

5、合作企業的虧損未彌補前,外方不得先行回收投資。

6、合作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聘請中國註冊會計師進行查帳驗證。合作各方可以共同或者單方自行委託中國註冊會計師查帳,所需費用由委託查帳方負擔。

第十一條 購買物資和銷售產品

1、合作企業按照經批准的經營範圍和生產經營規模,自行制定生產經營計劃。

2、合作企業可以自行決定在中國境內或者境外購買本企業自用的機器設備、原材料、燃料、零部件、配套件、元器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等(以下簡稱“物資”)。

3、國家鼓勵合作企業向國際市場銷售其產品。合作企業可以自行向國際市場銷售其產品,也可以委託國外的銷售機構或者中國的外貿公司代銷或者經銷其產品。

4、合作企業銷售產品的價格,由合作企業依法自行確定。

5、外方作為投資進口的機器設備、零部件和其他物料以及合作企業用投資總額內的資金進口生產、經營所需的機器設備、零部件和其他物料,免徵進口關税和進口環節的流轉税。上述免税進口物資經批准在中國境內轉賣或者轉用於國內銷售的,應當依法納税或者補税。

6、合作企業不得以明顯低於合理的國際市場同類產品的價格出口產品,不得以高於國際市場同類產品的價格進口物資。

7、合作企業銷售產品,應當按照經批准的合作企業合同的約定銷售。

8、合作企業進口或者出口屬於進出口許可證、配額管理的商品,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申領手續。

第十二條 組織管理

(一)合作企業設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是合作企業的權力機構, 按照合作企業條程的規定, 決定合作企業的重大問題。

1、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成員不得少於3人,其名額的分配由中外合作者參照其投資或者提供的合作條件協商確定。

2、董事會董事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委員由合作各方自行委派或者撤換。董事會董事長、副董事長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的產生辦法由合作企業條程規定;中外合作者的一方擔任董事長、主任的,副董事長、副主任由他方擔任。

3、董事或者委員的任期由合作企業條程規定;但是,每屆任期不得超過3年。董事或者委員任期屆滿,委派方繼續委派的,可以連任。

4、董事會會議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1次,由董事長或者主任召集並主持。董事長或者主任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或者主任指定副董事長、副主任或者其他董事、委員召集並主持。1/3以上董事或者委員可以提議召開董事會會議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會議。

5、董事會會議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會議應當有2/3以上董事或者委員出席方能舉行,不能出席董事會會議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會議的董事或者委員應當書面委託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決。董事會會議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會議作出決議,須經全體董事或者委員的過半數通過。董事或者委員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又不委託他人代表其參加董事會會議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會議的,視為出席董事會會議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會議並在表決中棄權。

6、召開董事會會議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會議,應當在會議召開的10天前通知全體董事或者委員。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也可以用通訊的方式作出決議。

(二)下列事項由出席董事會會議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會議的董事或者委員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1、合作企業條程的修改;

2、合作企業註冊資本的增加或者減少;

3、合作企業的解散;

4、合作企業的資產抵押;

5、合作企業合併、分立和變更組織形式;

6、合作各方約定由董事會會議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會議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的其他事項。

(三)管理機制

1、董事長或者主任是合作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或者主任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應當授權副董事長、副主任或者其他董事、委員對外代表合作企業。合作企業設總經理1人,負責合作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對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負責。

2、合作企業的總經理由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聘任、解聘。

3、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可以由中國公民擔任,也可以由外國公民擔任。

4、經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聘任,董事或者委員可以兼任合作企業的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職務。

5、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勝任工作任務的,或者有營私舞弊或者嚴重失職行為的,經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決議,可以解聘;給合作企業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責任。

6、合作企業成立後委託合作各方以外的他人經營管理的,必須經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一致同意,並應當與被委託人簽訂委託經營管理合同。

7、合作企業應當將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的決議、簽訂的委託經營管理合同,連同被委託人的資信證明等文件,一併報送審查批准機關批准。

第十三條 勞動管理

合作企業員工的招聘、解僱或辭職一律實行合同制。員工的聘請由公司做出計劃,報當地勞動部門核准後,由公司自行招聘,經考核擇優錄用。

合作企業員工的勞動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的有關規定,經董事會制訂施行方案,由公司、公司工會與員工集體或個人訂立勞動合同,按合同的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財務會計和審計

1、合作企業設總會計師和總出納員各一人,負責公司總的會計工作;厂部、商場和維修服務部分別建立帳目,每個部門分別設會計師和出納員各一人,負責各個部門的財務會計工作。前款所列會計和出納員的人選,均由雙方協商推薦,董事會聘請。

2、合作企業的財務會計制度,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本合作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並報當地財政部門和税務部門備案。

3、合作企業設審計師一人,由中方推薦,董事會聘請。

審計師負責審查、稽核公司的財務收支和會計帳目,並向董事會報告。

第十四條 納税與保險

1、合作企業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税法繳納各種税款。

2、合作企業的各項保險均應向設在_________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辦法、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均按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規定由合作企業董事會決定。

第十五條 解散與清算

1、合作企業因下列情形之一出現時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合作企業發生嚴重虧損,或者因不可抗力遭受嚴重損失,無力繼續經營;

(3)中外合作者一方或者數方不履行合作企業合同、條程規定的義務,致使合作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4)合作企業合同、條程中規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已經出現;

(5)合作企業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2、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所列情形發生,應當由合作企業的董事會或者聯合管理委員會做出決定,報審查批准機關批准。在前款第三項所列情形下,不履行合作企業合同、條程規定的義務的中外合作者一方或者數方,應當對履行合同的他方因此遭受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履行合同的一方或者數方有權向審查批准機關提出申請,解散合作企業。

3、合作企業的清算事宜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第十六條 合同的修改、補充、變更與解除

本合同及其附件修改或補充,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簽署書面協議,並報經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構)批准方能生效。

在合同有效期內由於本合同第四十二條規定的不可抗力,造成公司嚴重損失,或因公司連續虧損,致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經合作企業董事會特別決議,並報原審批機關批准,可以提前終止合同或解除合同。

第十七條 合同轉讓

合作企業的合作一方向第三方或者合作他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投資或合作條件,須經以下程序:

(1)須經合作他方書面同意;

(2)法人合作企業須經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作過決議;

(3)須經審批機關批准。

第十八條 聲明與保證

(一)中方:

1、中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中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中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中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外方:

1、外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外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外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外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外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九條 保密

合作企業承認並同意在合同期內由外方提供的技術系屬祕密。合作企業及其全體僱員和工作人員應按合同列明的目的使用其技術。在未得到外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開或透露此技術。自簽署合同至終止合同,該項技術的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二十條 不可抗力

在合作期間,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或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15天內提供事故的詳細情況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1、由於本合同引起中方與外方之間的任何爭執,首先應由董事會以互相信任的精神協商解決。若於三十(30)天內未能解決時,中方和外方可選擇第三方進行調解。

2、若調解於_________天內不能解決時,其爭執應由仲裁作最終裁決。仲裁小組由三名仲裁員組成,中方指派一名,外方指派一名,第三名仲裁員由中、外方指派的兩名仲裁員共同商定。若被指派的兩名仲裁員,意見分歧,則第三名仲裁員應由_________仲裁院指派,並任仲裁小組主席,仲裁地點在_________。

3、仲裁的裁定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或由仲裁機構裁定。

第二十二條 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解釋有矛盾,以中文本為準。

第二十三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所訂立的合作企業條程、工程協議、技術轉讓協議、銷售協議等,均為本合同的附屬文件。

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均須經中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關)批准,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合作企業對雙方送達通知的方法,如果採用電報或電傳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發出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的雙方的法定地址,即為雙方的收件地址。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_________份,合作企業1份,報中國對外經濟貿易部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影印本_________份;分報有關機關。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簽字。

中方(蓋章):_________        外方(蓋章):_________公司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法的合作經營合同 篇14

第一章 總則  

中國公司和國(地區)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及其實施細則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共同舉辦合作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條 合作各方: 

甲方:中國公司,在中國登記註冊。

法定地址在:;法定代表姓名:   ,職務:   ,國籍:   ;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電子信箱: 。

乙方:   國公司,(英文名稱為:  ),在    國地登記註冊,法定地址: ; 法定代表姓名:   ,職務:   ,國籍:   ;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電子信箱: 。

第二條 以上各方同意建立的合作經營企業的名稱為: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作公司);英文名稱:  。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為:  。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

第三條 合作公司是經國家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構)批准成立,並在登記註冊的合作經營企業,為中國法人,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有關條例規定,並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和保護。

第四條 合作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

合作各方向合作公司提供的出資或合作條件,均屬於合作公司的資產,合作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合作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合作各方在合作公司合同中約定投資或者合作條件、收益或者產品的分配、風險和虧損的分擔、經營管理的方式和合作終止時財產的歸屬等事項。

第三章 合作經營目的、範圍和規模 第五條 合作各方合作經營的目的是:本着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願望,採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並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效益。

第六條 合作公司的經營範圍 。

(注:填報合作公司的經營範圍及其規模,要明確具體、用詞嚴謹規範,並與合作公司的註冊資本、生產場地、主要設備等相適應。應以項目立項批准的內容為準。)

力及以後分期發展寫) 合作公司廠址選擇及生產經營過程的環境保護方案、消防安全措施,必須經環境保護部門、消防管理部門審核批准。

第四章 投資總額、註冊資本與合作條件 第八條 合作公司的投資總額為人民幣元(摺合美元);註冊資本為人民幣元。

其中:甲方出資元,佔註冊資本  %;乙方出資美元,佔註冊資本  %。

(注:1、註冊資本與投資總額的比例要符合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中外合資經營企業註冊資本與投資總額比例的暫行規定》要求;2、外方不得以人民幣直接出資,除非能證明是在我國投資的外商投資企業獲得的合法税後利潤;3、如果投資總額、註冊資本約定為人民幣的話,而外方出資不便確定外幣幣種和金額時,則在境外合作方出資額後必須註明以相當於萬元人民幣的等值外匯出資,按繳資當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人民幣與外幣匯率折算。境內合作方出資的人民幣現金,如需摺合外幣,亦按繳資當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匯率折算;4、中外各方可商定一種貨幣,但必須是國家許可的可兑換外幣。)

合作公司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之間的差額,其中由甲方從境內籌措元;由乙方從境內籌措元及從境外籌措元;由丙方。

(注:主要由合作外方從境外籌措解決。)

第九條 合作各方提供下列合作條件: 

甲方:現匯元;機械設備(台、套)折元;廠房(平方米)折元;土地使用權(平方米)折元;工業產權元;其它元(註明具體內容);共元。

乙方:現金美元;機械設備(台、套)美元;工業產權美元;其它美元(註明具體內容);共美元。

(注:出資的貨幣按繳款當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匯率折算人民幣或約定的外幣。合作各方提供合作條件,應明確提供的內容、方式及日期。如一方以工業產權作為投資時,合作各方必須根據有關規定另訂合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條 合作公司的資金和合作條件分期繳付或提供 。

第十一條 合作期內合作各方均不得以任何名義和方式抽回註冊資本或所提供的合作條件。

合作各方用作合作條件的借款及其擔保,由各方自行解決。

合作各方應當以其自有的財產或者財產權利作為投資者的合作條件,對該投資或者合作條件不得設置抵押權或者其他形式的擔保。

第十二條 合作公司一方如需轉讓其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須經董事會作出決議,並報原審批機關批准後一個月內,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後生效二合作公司一方向第三者抵押其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須經董事會同意。

合作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時,在同等條件下合作他方有優先購買權;合作一方向非合作方轉讓權利、義務的條件,不得比向合作方轉讓的條件優惠;違反上述規定的轉讓無效。

第五章 合作各方的責任

第十三條 合作各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務:

甲方責任:

1、辦理申請設立合作公司、登記註冊等事宜;

2、辦理申請土地使用權或租用廠房及建築設施的手續;

3、組織合作公司廠房和其他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注:應儘量優先聘請國內有關部門進行設計和施工。)

4、按第九條規定提供合作條件;

5、協助辦理合作公司生產設備的進口報關手續;

6、協助合作公司在國內外購置或租賃設備、材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

7、協助合作公司落實水、電、交通等生產經營條件;

8、協助合作公司招聘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其他人員;

9、協助合作公司辦理有關暫住證、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等手續;

10、負責辦理合作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乙方責任:

1、按第九條規定提供合作條件,並負責將作為乙方出資的機器設備等實物運至合作公司目的地;

2、協助合作公司辦理在國際市場選購機器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3、協助合作公司設備安裝、調試以及提供試生產所需的技術人員;

4、負責培訓合作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5、負責合作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6、負責辦理合作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兩方責任:。

第六章 技術、設備、原材料

第十四條 合作公司所採用的技術為方負責提供時,方為合作公司的技術責任方,技術責任方承擔如下技術責任;

1、保證為合作公司提供 ,按要求生產出質量合格的產品;

2、保證培訓,技術培訓費用由方負責(或訂技術培訓合同)。

3、如不能提供或有意欺瞞造成損失,應負賠償責任。

如有技術轉讓時,按簽訂技術轉讓合同,屬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一併報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或委託的審批機構)批准。

第十五條 合作公司所需設備等,可在國內外市場自行購買;合作公司在國際市場選購設備時,應有各方人員到場共同確定有關事宜,價格不得高於同期市場價格水平。

合作公司從國際市場購買的設備等,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規定,提交中國商品檢驗機構檢驗認證。

第十六條 合作公司原材料從購買,價格由董事會審定。

第七章 收益分配和風險虧損承擔

第十七條 合作公司在完税並提取各項基金後,收益按如下方式進行分配: 。

(注:1、合作各方可以採用分配利潤、分配產品或者合作各方共同商定的其他方式分配收益。採用分配產品或其他方式分配收益的,應當按照税法的有關規定,計算應納税額。2、合作各方在合同中約定合作期滿時合作公司的全部固定資產無償歸中方所有的,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有關規定,在合同中約定境外合作方在合作期限內先行回收投資的方法及有關事項。)

第十八條 合作公司經營虧損 。

(注:根據情況具體約定。)

第八章 董事會

第十九條 合營公司註冊登記之日,為合營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二十條 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

董事長由方委派,副董事長由方委派。

第二十一條 董事會成員任期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二條 董事會是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公司中的一切重大事宜。

其職權主要如下:

1、決定和批准總經理提出的重要報告(如生產規劃、年度營業報告、資金、貸款等);

2、批准年度財務報表、收支預算、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3、通過公司的重要規章制度;

4、決定設立分支機構;

5、修改公司規章制度;

6、討論決定合營公司停產、終止或與另一個經濟組織合併;

7、決定聘用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審計師等高級職員;

8、負責合營公司終止和期滿時的清算工作;

9、其它應由董事會決定的重大事宜。

下列事項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可作出決議:

1、修改公司章程;

2、解散公司;

3、調整公司註冊資本;

4、一方或數方轉讓其在本公司的股權;

5、一方或數方將其在本公司的股權質押給債權人;

6、公司合併或分立;

7、抵押公司資產; 對其它事宜,可採取多數或簡單多數通過決定。

第二十三條 董事長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長不能履行其職責時,應授權他人代為履行。

董事長未明確授權的,由副董事長代理。

第二十四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年會),在公司住所或董事會指定的其他地點舉行,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會議。

經名(全體董事人數的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應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召開董事會會議的通知應包括會議時間和地點、議事日程,且應當在會議召開的10日前以書面形式發給全體董事。

會議記錄歸檔保存。

第二十五條 董事會年會和臨時會議應當有名(全體董事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舉行。

每名董事享有一票表決權。

第二十六條 各方有義務確保其委派的董事出席董事會和臨時會議。

董事因故不能參加董事會議,應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代表其出席會議。

第二十七條 如果一方或數方所委派的董事不出席董事會會議也不委託他人代表其出席會議,致使董事會日內不能就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章程)所列之公司重大問題或事項作出決議,則其他方(通知人)可以向不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及委派他們的一方或數方(被通知人)按照該方法定地址(住所)再次發出書面通知,敦促其在規定日期內出席董事會會議。

第二十八條 前條所述之督促通知應至少在確定召開會議日期的60日前,以雙掛號函方式發出,並應當註明在本通知發出的至少45日內被通知人應書面籤復是否出席董事會會議。

如果被通知人在通知規定期限內仍未答覆是否出席董事會會議,則應視為被通知人棄權,在通知人收到雙掛號函回執後,通知人所委派的董事可召開董事會特別會議,即使出席該董事會特別會議的董事達不到舉行董事會議定人數,經出席董事會特別會議的全體董事一致通過,仍可就公司之重大問題或事項作出有效決議。

第二十九條 不在公司經營管理機構任職的董事不在公司領取薪金。

與舉行董事會會議有關的全部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九章 經營管理、勞動管理

第三十條 合作公司在其法定地址設立經營管理機構,負責日常的經營管理工作。

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人。

總經理、副總經理均由董事會聘任,任期年。

經董事會聘請,董事會成員可兼任總經理或副總經理。

第三十一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作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總經理處理重要問題時,應同副總經理協商。

第三十二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經董事會決定可以隨時解聘。

第三十三條 合作公司職工的錄用、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勞動紀律和獎罰等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及的有關法律、法規,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作公司與合作企業的工會組織集體或職工個人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

勞動合同訂立後,報勞動局備案,並按有關規定辦理用工手續。

第三十四條 合作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三十五條 合作公司的職工有權依法建立基層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合作公司應為本公司工會提供必要的活動條件。

第十章 籌備與建設

第三十六條 合作公司在籌備、建設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籌建處。

籌建處由人組成,其中甲方人,乙方人。

籌建處設主任一名,由方推薦,副主任名,由方推薦,並均由董事會任命。

第三十七條 籌建處負責審查工程設計,簽訂施工合同,組織設備、材料的採購和驗收,制定工程總進度和用款計劃,掌握財務支付和工程決算,制定管理辦法,負責施工中文件、圖紙、檔案、資料等的保管工作。

第三十八條 合作各方協商指派名技術人員組成技術小組,在籌建處領導下,負責對設計、工程質量、設備材料和引進技術的審查、監督、檢驗、驗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九條 籌建處工作人員編制、報酬及費用,經合作各方同意後,列入工程預算。

第四十條 籌建處在工廠建設完成並辦理完畢移交手續後,經董事會批准撤銷。

(注:若不需要基建或籌備時間不長,可刪略此章。)

第十一章 税務、財務、審計、統計和環保

第四十一條 合作公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各項税金。

第四十二條 合作公司職工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繳納個人所得税。

第四十三條 合作公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的有關規定提取儲備基金、公司發展基金、職工福利及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合作公司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四十四條 合作公司的財務會計應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制定的外商投資企業會計制度和財務管理規定以及的有關規定辦理,並制定本企業的會計制度。

合作公司的會計制度須報財政、税務部門備案,接受財政、税務、審計部門的監督。

第四十五條 合作公司的財務審計聘請中國註冊會計師事務所審查、稽核,並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

合作各方有權自費聘請會計師對合作公司帳簿進行審計。

第四十六條 合作公司按國家有關規定,向有關部門報送月、季、年度會計報表和統計報表。

第四十七條 合作公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的規定,承擔在環境保護方面的義務和責任,並落實防治環境污染的措施。

第十二章 外匯收支管理

第四十八條 合作公司的一切外匯事宜,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和有關規定辦理。

第四十九條 合作公司應自行解決外匯收支平衡。

第五十條 境外合作方獲得的合法利潤、其他的合法收益和清算後的資金,完税後可依照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自由匯出。

第五十一條 合作公司的外籍職工和台、港、澳職工的工資和其他的合法收益,依法納税後,減去在中國境內的開支,其剩餘部分,可依照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全部匯出。

第十三章 合同的期限

第五十二條 合作公司期限為年,從合作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經合作一方提議,合作公司董事會一致通過,可在距合作期滿一百八十天前向原審批機構申請延長合作期限。

第十四章 合作公司合同終止時財產的處理

第五十三條 合作期滿或提前終止合作合同時,合作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對財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算。

第五十四條 合作期滿或者提前終止合作合同時,合作公司的財產歸屬和債權、債務分擔按下列方式進行。

第十五章 保險

第五十五條 合作公司的各項保險均應向中國境內的保險機構投保。

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國家有關規定由董事會決定。

第十六章 合同變更與解除

第五十六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重大修改,合作公司轉產、擴大經營範圍、分立、合併、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調整或者其他重要事項的變更,必須經合作公司董事會一致通過,合作各方簽署書面協議,報原審批機構批准後,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後,才能生效。

第五十七條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由於合作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經營,經合作各方協商同意,可報原審批機構批准,提前終止合作合同。

第五十八條 由於合作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作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守約方除有權向違約方索賠外,並有權向原審批機構申請批准終止合作合同。

如合作各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還應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合作公司造成的損失。

第十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五十九條 合作一方未按照合作合同的規定如期提供或如數提供合作條件的,即構成違約,守約方應當催告違約方在一個月內提供或如數提供合作條件。

逾期仍未提供或仍未投足合作條件的,視同違約方放棄在合作合同中的一切權利,自動退出合作公司。

守約方應當在逾期後一個月內,向原審批機關申請批准解散合作公司或者申請批准另找合作者承擔違約方在合作合同中的權力和義務。

守約方可以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提供合作條件義務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前款違約方已經按照合同規定繳付部分出資的,由合作公司對該項出資進行清理。

第六十條 因未如期履行或未如數提供合作條件而構成違約的,從逾期之日起計算,每逾月一個月,違約方應繳付註冊資本的%違約金給守約方。

逾期六個月仍未履行,除累計繳付註冊資本的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申報終止合作公司合同,並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全部經濟損失。

第六十一條 由於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及其合同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各方的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各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六十二條 由於地震、颱風、火災、水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或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合作公司合同之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電報通知其他合作方,並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作公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

按其對履行合作公司合同影響之程度,由合作各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九章 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第六十三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修改、終止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第六十四條 合作各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

如經過協商調解無效,應提交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都有約束力。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在仲裁過程中,除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章 文字、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五條 本合同用中文寫成。

(注:也可用中文和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上述兩種文字如有解釋不一致時,以中文為準。) (注:若只用中文寫成,則可省略)。

第六十六條 按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的附屬文件,包括:合作公司章程、工程協議、技術轉讓協議、銷售協議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以上附屬文件如果與本合同相矛盾時,以本合同為準。

(注:沒有的附件請刪除)

第六十七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需報經外經貿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構)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注:如附件不能一同報批,條款中則不應列入有關附件內容。)

第六十八條 合作各方如用電報、電傳發送通知,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

本合同中所列合作各方的法定地址即為各方的收件地址。

若地址有更改,須及時書面通知合作各方。

第六十九條 本合同於年月日由合作各方的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在中國簽署。

(注:如果各方均由法定代表簽字,則(授權代表)要刪掉。否則,以下各簽字人的身份要分別區分列明。)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合法的合作經營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對茶葉消____市場的瞭解,及茶葉消____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_________,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_________名字為:_________  經營場所位於: _________,面積: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為_________,範圍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獎金分配: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

第三人轉讓,

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

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 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夥債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____日內指定__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

第三人,擔任清算人。____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

第六條

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

第六條

第四款債務承擔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本協議

第十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夥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合夥經營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合作投資經營商鋪做安防項目,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章 合作項目  

第一條:

1、雙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項目為位於電腦城,並掛靠甲方的名義,甲方無償提供商鋪內一切貨源和安防配套經營  

2、合作本項目內容為:  乙方同意共同出資購買電腦城商鋪,並裝修,同時按照雙方確定的安防材料設備的標準及規模進行裝修  

4、本合作項目期限為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計算。  

第二章 出資及盈虧分擔

合法的合作經營合同 篇16

第一章  總則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法律註冊的________公司(簡稱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為甲方與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________法律註冊的________________公司(簡稱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為乙方。甲方和乙方(簡稱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經營企業(簡稱合營公司)。

合營公司的宗旨系引進專利技術進行合作生產。甲方提供生產廠房及所需設備,乙方提供專利技術。雙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項目投入。

合營公司由甲方獨自經營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術的全過程,保證其產品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專利技術按本合同第五條款規定,以提成費的辦法作為補償。

第二章  定義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術名詞分別闡述,其意義明確如下:

2.1  “產品”係指合同附件所列的產品。

2.2  “專利”係指經登記獲有專利權的和經登記獲有實用新型專利權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須經申請的專利技術。

2.3  “技術”係指為滿足生產、使用、保養及銷售該產品所需的技術併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將來能獲得的並有權向第三者公開的技術數據、配方、生產程序、終紙、説明書、手冊目錄及信息等。

2.4  “商標”係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標。

2.5  “技術協助”____按合同規定乙方每年派出____名生產和發展該產品的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生產部門指導生產,逗留期限由合營公司與乙方商定。該專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費由乙方承擔,在中國逗留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由合營公司負擔。

應合營公司的要求,乙方按雙方商定的適當時間內派____名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就有關生產、生產過程及銷售產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術協助。合營公司應支付專家從受僱地至合營公司的差旅費及在中國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等費用。

2.6  “技術信息互換”____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將已改進的技術通知合營公司。合營公司在使用技術中作改進時,應通知乙方。經改進的技術,其所有權屬改進的一方並受本合同載明的保密條款所約束。

2.7  乙方保證:按雙方議定時間提供的技術信息應是準確的、完整的和清晰的,由乙方提供的實用技術是最先進的;合營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確地應用其技術的狀況下,合營公司的產品應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第三章  專利和商標的使用

3.1  不經乙方同意,合營公司在按合同的規定生產、使用和銷售該產品外,不得使用其專利、商標和技術。

3.2  事先未得到書面同意,合營公司不得對所生產的產品進行修改。合營公司生產的產品與乙方生產的產品質量應相同。乙方有權採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確保合營公司的產品達到規定的質量水平。

3.3  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向合營公司提供的使用技術系在中國境內生產及銷售其產品,並按合同規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國際市場中銷售的產品。

3.4  合營公司應乙方的請求,在可能的情況下,於適當的時候在____________以乙方的名義申請、登記、註冊其提供的技術,使乙方獲得其技術專利及專利權。

3.5  合營公司按照雙方的議定,在銷售產品上須標誌商標時,應標明該產品是按乙方的許可證製造。

3.6  合營公司出售的全部產品所使用的名稱和標誌均載明於附件。經乙方同意後合營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稱和商標在中國市場銷售。

第四章  第三方偽造及侵犯

合營公司若發現有任何偽造的產品或侵犯專利或商標時,應立即通知乙方。雖然,僅乙方獨家持有對其偽造產品或失常的使用產品、侵犯專利或商標時採取追究或多次訴訟或採取其他行動的權利,但乙方對合營公司就上述有關情況提出的各種建議應給予適當的考慮。為此,乙方可用合營公司的名義作原告人或雙方聯合作原告人,合營公司對此不應無理由地予以拒絕,但須先取得合營公司的專題書面批准。

第五章  提成費

5.1  在合同期限內合營公司須向乙方為合營公司提供的技術及協助給予補償費。

5.2  根據合同及附件的生效日起180天內合營公司應支付售出該產品的總淨售額____%的提成費。其提成費應根據該產品的淨售價計算。

5.3  按合同附件規定的提成費應從得到該項技術之日起執行________年,以後,每年遞減____%。

5.4  合營公司應保持完整、正確的記錄,便於確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額,乙方可派會計師代表乙方審查其記錄,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於合同期限內每年每季度後60天內向乙方提供季度的銷售報告。銷售報告應列明上一個季度內出售產品數量的淨售價並附上應支付的款額數字。 銷售報告應由合營公司主管財務者簽署。

5.5 合營公司根據合同及乙方書面指定的銀行將所得款額以美元按時匯至乙方。

第六章  技術培訓

6.1  按合營公司的合同,乙方應向公司提供技術培訓,以提高公司僱員的技術水平。

6.2  乙方同意向合營公司選拔的僱員按下述技術範圍提供培訓:____________產品的製造、發展、銷售和使用;____________加工生產及有關工廠實習;培訓其他有關的技術待合營公司與乙方協商而定。

6.3  乙方不提供與製造、銷售或維修保養該產品無直接關係的任何事宜的培訓,亦不提供乙方對第三方承擔有保密義務項目的培訓。

6.4  培訓人數和內容、地點、期限及其他有關培訓事宜由合營公司與乙方商定。

6.5  合營公司若需要求乙方派遣指導人員、技術專家及有關管理人員至中國對中方人員進行培訓,合營公司應支付聘請人員從受僱地至合營公司的全部差旅費及在中國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費用。

6.6  按本合同規定,合營公司屬下的僱員凡參加並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訓計劃者,自培訓完結後1年內,不得向合營公司提出辭職。

第七章  優先條款

7.1  合營期間合營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設備、配件等在價格、供貨時間和質量同等的條件下,必須優先購買和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製造的產品。

7.2  合營期間合營公司所需的各項服務,在費用、時間和服務質量同等的條件下,必須優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單位簽訂承包和技術服務合同。

合法的合作經營合同 篇17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同意在號合作開設餐館,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特簽訂合作合同如下:

一、上述地址合作期為年,自2XX年月日至2XX年月日止。

二、上述地址總投資由乙方單方全付,包括租金、工人工資、裝修費、所有設備等所有費用;合作期滿後店鋪及設備屬於乙方所有。

三、乙方須付甲方加盟費人民幣伍萬元;簽訂合作合同當天乙方即付甲方啟動資金人民幣貳萬元,其餘可在店盈利每月付人民幣壹萬元。

四、雙方簽約後,甲方有專門班子協助乙方籌建門店,提供:

1、有償:門店設計圖紙及廣告內容(也只有甲方負責設計);物料、器具、服裝樣品。

2、無償:《營業手冊》一套;物資採購計劃;對加盟門店的主要工作人員進行集中培訓、考核,使其工作能力達到開業要求。

五、工人工資在營業額的15%內甲方有權調整。

六、乙方在以下情況須向甲方支付管理費:

1、每月店的營業毛利率達40%至44%,乙方付甲方管理費為當月營業額的3%;

2、每月店的營業毛利率達45%至46%,乙方付甲方管理費為當月營業額的5%;

3、每月店的營業毛利率達47%以上,乙方付甲方管理費為當月營業額的6%;

七、每月的淨利潤屬於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法的合作經營合同 篇18

甲方:

乙方:

雙方本着誠信、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過充分協商,甲乙雙方就合作經營儲煤場地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場地位臵、大小、性質:現甲方有場地一塊,場地性質為煤炭儲存、集站所用,位於五寨縣孫家坪鄉陽坡村西南角(陽坡村加油站西側),長約 米,寬 米,佔地面積約60畝,用於煤炭堆存、集站,自願乙方合作經營。

二、場地使用期及權限:自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9月1日,五年時間。場地所有權歸甲方所有,場地管理和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在未經雙方同意的情況下,甲乙雙方均無權擅自改變場地性質。

三、共同責任:

1、甲乙雙方共同負責場地的整修、碾壓、鋪墊及場地所需設施設備的配臵、購買和安裝。

2、甲方雙方共同負責場內設施設備的維修、維護和保養,確保正常使用。

3、所有場地鋪墊、人員工資、設備維修產生的費用均由甲乙雙方認可後方可支出,費用共同承擔(各50%)。

三、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提供場地,確保場地性質。

2、甲方負責縣政府、環保、煤管站、經貿委、鄉政府和村委會等有關部門及相關管理人員的關係,確保場地的正常使用,出現一切干擾煤場正常使用的情況,均由甲方負責,因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3、甲方負責派遣四名場地管理人員,協助乙方做好煤場巡查工作。主要任務:一是負責場內煤炭安全,確保客户無煤炭丟失、被盜情況。二是負責保障場地內供電、供水正常。三是負責協調當地村民關係,杜絕一切不利於場地的行為。四是自覺服從乙方管理和任務分配。

4、甲方負責協調進站煤的短倒,確保場內存放煤炭的短倒費用與萬通內部一致

5、自覺配合乙方做好一切場地的管理工作。

四、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煤場全部管理、人員安排。確保場地秩序正規和人員安排合理。

2、乙方負責協調客户、各種收費及帳物管理。收費標準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帳目由乙方管理,雙方共同監督,定時公開。

3、乙方負責場內煤炭的堆存安排及客户使用場地的劃分。

五、利潤分配:甲乙雙方本着風險共擔、利潤共享的原則,在排除場地所需費用開支的前提下,甲乙雙方共同分享利潤,各按50%的利潤分成。

六、甲乙雙方均不得在場地內進行任何非法活動,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當事方自行承擔。

七、甲乙雙方只涉及場地使用事宜,其它場地所有權問題及有關債權債務和法律糾紛問題與乙方無關。

八、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不得擅自修改和解除協議。協議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法的合作經營合同 篇19

合作經營企業合同

第一條 約因

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法律註冊的_________公司(簡稱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為甲方與_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法律註冊的___________公司(簡稱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為乙方。

甲方和乙方(簡稱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雙方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經營企業(簡稱合營公司)。

合營公司的宗旨系引進專利,按專利提供技術訣竅進行合作生產。甲方提供生產廠房及所需設備,乙方提供專利技術。雙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項目投入。

合營公司由甲方獨自經營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術的全過程,保證其產品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專利技術按本合同第五條款規定,以提成費的辦法作為補償。

第二條 定義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術名詞分別闡述,其意義茲明確如下:

2.1. “產品”係指合同附件所列的產品。

2.2. “專利”係指經登記獲有專利權的和經登記獲有實用型專利權*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須經申請的專利技術。

2.3. “技術”係指為滿足生產、使用、保養及銷售該產品所需的技術,併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將來能獲得的並有權向第三者公開的技術數據、配方、生產程序、圖紙、説明書、手冊目錄及信息等。

2.4. “商標”係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標為準。

2.5. “技術協助”--按合同規定,乙方每年派出三(3)名生產和發展該產品的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生產部門指導生產,逗留期限由合營公司與乙方商定。該專家的薪俸及往返差旅費由乙方承擔,在中國逗留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由合營公司負擔。

應合營公司的要求,乙方按雙方商定的適當時間內派三(3)名技術專家至合營公司就有關生產、生產過程及銷售產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術協助。合營公司應支付專家從受僱地至合營公司的差旅費及在中國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等費用。

2.6. “技術信息互換”--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將已改進的技術通知合營公司。合營公司在使用技術中作改進時,應通知乙方。經改進的技術,其所有權屬改進的一方並受本合同載明的保密條款所約束。

2.7. 乙方保證:按雙方議定時間提供的技術信息應是準確的、完整的和清晰的並且由乙方提供的實用技術是最先進的;合營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確的應用其技術的狀況下,合營公司的產品應達到國際的先進水平。

第三條 專利和商標的使用

3.1.按合同的規定生產、使用和銷售該產品外,不經乙方同意,合營公司不得使用其專利、商標和技術。

3.2.事先未得到書面同意,合營公司不得對所生產的產品進行修改。合營公司生產的產品與乙方生產的產品質量應相同。乙方有權採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確保合營公司的產品達到規定的質量水平。

3.3.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向合營公司提供的使用技術系在中國境內生產及銷售其產品,並按合同條款的規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國際市場中銷售的產品。

3.4.合營公司應乙方的請求,在可能的情況下,於適當的時候在____以乙方的名義申請、登記、註冊其提供的技術,使乙方獲得其技術專利及專利權。

3.5.合營公司按照雙方的議定,在銷售產品上須標誌商標時,並標明該產品是按乙方的許可證製造。

3.6.合營公司出售的全部產品所使用的名稱和標誌均載明於附件。經乙方同意後合營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稱和商標在中國市場銷售。

第四條 第三方偽造及侵犯

合營公司若發現有任何偽造的產品、或侵犯專利、或商標時,應立即通知乙方。雖然,僅乙方獨家持有對其偽造產品或失常的使用產品、侵犯專利或商標時採取追究或多次訴訟或採取其他行動的權利,但乙方對合營公司就上述有關情況提出的各種建議,應給予適當的考慮。為此,乙方可用合營公司的名義作原告人或雙方聯合作原告人,合營公司對此不應無理由的予以拒絕,但須先取得合營公司的專題書面批准。

第五條 提成費

5.1.在合同期限內合營公司須向乙方為合營公司提供的技術及協助給予補償費。

5.2.根據合同及附件的生效日起一百八十(180)天內合營公司應支付售出該產品的總淨售額__%的提成費。其提成費應根據該產品的淨售價計算。

5.3.按合同附件規定的提成費應從得到該項技術之日起執行__年,以後,每年遞減__%。

5.4.合營公司應保持完整、正確的記綠,便於確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額,乙方可派會計師代表乙方審查其記錄,自____年__月__日起,於合同期限內每年每季度後六十(60)天內向乙方提供季度的銷售報告。銷售報告應列明上一個季度內出售產品數量的淨售價並附上應支付的款額數字。銷售報告應由合營公司主管財務者簽署。

5.5.合營公司根據合同及乙方書面指定的銀行將所得款額以美元按時匯至乙方。

第六條 技術培訓

6.1.按合營公司的合同,乙方應向公司提供技術培訓,為提高公司僱員的技術水平。

6.2.乙方同意向合營公司選拔的僱員按下述技術範圍提供培訓:_____產品的製造、發展、銷售和使用;______加工生產及有關工廠實習;培訓其他有關的技術待合營公司與乙方協商而定。

6.3.乙方不提供與製造、銷售或維修保養該產品無直接關係的任何事宜的培訓,亦不提供乙方對第三方承擔有保密義務項目的培訓。

6.4.培訓人數和內容、地點、期限及其他有關培訓事宜由合營公司與乙方商定。

6.5.合營公司若需要求乙方派遣指導人員、技術專家及有關管理人員至中國對中方人員進行培訓,合營公司應支付聘請人員從受僱地至合營公司的全部差旅費及在中國期間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貼費用。

6.6.按本合同規定,合營公司屬下的僱員凡參加並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訓計劃者,自培訓完結後1年內,不得向合營公司提出辭職。

第七條 優先條款

7.1.合營期間合營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設備、配件等在價格、供貨時間和質量同等的條件下,必須優先購買和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製造的產品。

7.2.合營期間合營公司所需的各項服務,在費用、時間和服務質量同等的條件下,必須優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單位簽訂承包和技術服務合同。

7.3.在費用、時間和質量方面同等的條件下,合營公司必須優先購買和採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簽訂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貨物和服務。

第八條 保密

合營公司承認並同意在合同期內由乙方提供的技術系屬祕密。合營公司及其全體僱員和工作人員應按合同列明的目的而使用其技術。在未得到乙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開或透露此技術。自簽署合同至終止合同,該項技術的保密期限為__年。

第九條 合營期限

9.1. 合營公司的合作經營期限是以合營公司取得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為期__年。

9.2. 當合作經營期限屆滿前六(6)個月,除雙方同意終止外,合營公司的合作經營期限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登記管理辦法》規定繼續作為期二(2)年的延長,但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批准並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9.3. 在未得到乙方事先專題書面的同意,合營公司或甲方應保證將全部技術和其他權利退還給乙方,且在將來任何時候無權繼續使用與本合同有關的專利、商標或技術。

第十條 仲裁

10.1.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發生的任何爭執應首先通過各方主管部門以互相信賴的精神予以解決。若於三十(30)天內雙方主管部門不能解決時,雙方可推薦第三方予以調解。

10.2. 若於三十(30)天內調解不能解決時,甲方與乙方同意將爭執提交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仲裁程序暫行規定予以仲裁。

10.3. 若對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釋或強制執行等發生爭執時,仲裁員應根據合同條款及國際商業慣例予以有效的解決。

10.4. 在發生爭執,並將爭執提交仲裁過程中,除所爭執並提交仲裁的爭執者外,雙方都應按本合同的規定,繼續執行各自的權利和履行各自的義務。

10.5. 仲裁的裁決是終局性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或由仲裁機構裁決。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1.1. 雙方遇有無法控制的事件或情況應視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於火災、風災、水災、地震、爆炸、戰爭、叛亂、暴動、傳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導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時,應將履行合同的時間延長,延長至與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誤的時間相等。

11.2. 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立即用電報或電傳將發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並於十五(15)天內用航空掛號信將政府或有關部門出具的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書寄給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誤時間超過六十(60)天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進一步解決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二條 合同文字和工作語言

12.1. 本合同及附件用中、英文書就,兩種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 合營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書就,兩種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同意用英語和漢語為工作語言。

第十三條 其他

13.1. 本合同書就的標題,僅為醒目參考用,不影響本合同的意義和解釋。

13.2. 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1)式四(4)份,每種文本雙方各持二(2)份。

13.3. 甲、乙方及合營公司之間的通訊來往均以中、英文為準。

13.4. 按本合同規定任何一方發出的通知或通訊,應以書面文字為準並按對方的地址寄出後七(7)天,視為有效送達。

甲 方: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

職 務:_____________ 職 務:__________

電 傳:_____________ 電 傳:__________

電 掛:_____________ 電 掛: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_____

職 務: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同約定。雙方提供的合作條件作為投資,而收回投資的辦法是以加速折舊、增加利潤幅度或以產品分售及採用提成費等辦法來實現。合作期滿後財產不再作清算分配,具體處理辦法依雙方所籤契約中明文規定實施。合作經營、分工經營、委託一方經營或委託第三方經營管理,取何種方式視契約中規定的條款付諸實施。

* 實用型專利權係指在學術、技術、工藝等領域中具有創造性的發明並能解決實際問題,發明者提供圖紙、模型及技術説明書等資料,經申請批准後可受到保護者,通稱實用型(Utility Model)專利。

合法的合作經營合同 篇20

合作方(甲方):高安市x商貿城

地址:高安市x路x路交匯處

電話:x真:

合作方(乙方):

地址:

電話:

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高安市中山商貿城商鋪合作經營事宜,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協議標的

第一條甲方將座落於高安市中山路與橋南路交匯處的中山商貿城路,第號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與乙方合作使用,商鋪一層建築面積為平方米,層合計建築面積為平方米。

第二條雙方合作使用該商鋪的期限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經營範圍及鋪位管理

第三條本市場的定位及經營範圍是經大量的市場調查及充分的項目論證的基礎上形成的,它的準確認定及長期保持,對本市場總體經營成敗及每一位經營者的經營成功與投資回報具有決定性的影響。因此本市場的定位必須得到甲、乙雙方的遵守。

第四條乙方經營的商品須服從甲方功能分區規劃,不允許經營非區域規劃商品。乙方經營範圍為:;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能單方面改變經營範圍。

第五條乙方自行裝修其鋪位,其裝修設計、色彩須與市場整體設計、色彩協調;其設計、裝修方案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乙方負責辦理裝修報建和驗收(包括消防)等手續,並承擔所有費用;裝修過程還必須遵守甲方制定的有關裝修規定。

第六條自接到甲方入場通知書之日起七日內,乙方提出裝修方案並報甲方批准,方可入場裝修。

第七條乙方必須配合商場統一的開業日期,如因自身原因導致未能如期開業,而影響到整個商場形象者,甲方有權沒收乙方所繳保證金,並有權讓乙方退場。

第八條協議期內,乙方如將約定商鋪轉讓、轉租或轉包給第三者使用或經營,之前必須報甲方備案,並保證第三者簽署協議,認可本協議和各項條款。乙方所享有的優惠,在轉讓給第三者後,第三者可以繼續享有剩餘優惠,直至各種優惠使用完畢。否則,乙方不得將約定鋪位轉讓、轉租或轉包。

第九條商鋪面積一經確定,乙方不得任意改變,若乙方隨意增佔使用面積,除責令其退回原位外,甲方可處以五千元的罰金。

三、商品管理

第十條乙方經營的商品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規。如乙方因違反法律法規被有關部門查處,後果由乙方獨自承擔,若因此導致提前結束經營,乙方所繳納的保證金概不退還。

四、營業管理

第十一條“高安市中山商貿城”由甲方組建或委託專業經營管理公司負責管理。

第十二條甲方統一組織的促銷活動與乙方有關的,乙方有義務積極配合參與。

第十三條經營場地的二次裝修費用由乙方單獨承擔,乙方不可以將場地內的固定裝修部分拆除或移動,所有活動的貨架及其他裝修部分,乙方可在甲方同意後替換或撤走,否則將扣押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

五、費用繳納

第十四條乙方須每月10日前預交次月的各項費用,包括:

1、自市場開業之日起按甲方管理規定交納相應的管理費用0.5元/每月.每平方米,收費標準按國家每年的物價指數調整。

2、各個鋪位的電費(按電錶數額),電話費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自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有關税、費。

第十五條合作經營保證金標準及收取:

本商鋪的合作經營保證金為人民幣________元,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一次性向甲方繳納,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十六條商鋪合作金標準及收取辦法:

乙方應向甲方交納商鋪合作金。

雙方約定商鋪的合作金為元/平方米.月(按一層建築面積計算),合計金額為________元/月。乙方如全面、實際履行本協議,則,甲方同意免除乙方第一年全部及第二年一半的合作金付款義務,即第一年乙方無須向甲方交納合作金,第二年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合計金額為元/月)向甲方交納優惠合作金,每六個月交納一次,交納時間需提前一個月。

第三年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合計金額為________元/月)向甲方交納標準合作金,每六個月交納一次,交納時間需提前一個月。

第十八條本協議因不可抗力解除,乙方應當按照實際使用的時間向甲方繳納合作金。

第十九條如乙方未按時交納合作金,則應承擔滯納金(每日按月合作金的1%計算),甲方並可自延遲交納的次日起,採取停電、水或封閉營業場所等措施。

第二十條甲方自商鋪實際交付一年內,承擔保修責任;若商鋪損壞非甲方責任所致,甲方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一條本協議期滿,乙方無違法經營、無違約行為、無拖欠各項應繳納費税並完好無損交回商鋪後,甲方應退回合作經營保證金。

六、協議解除

第二十二條乙方如違反下列任一款項,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協議並沒收全部保證金,乙方尚須交清所有應交納的費用。如因此造成甲方或第三者人身、財產損害的,甲方有權留置乙方所有物品,依法變賣,優先受償,對不足部分,仍然享有追償權。

1.未按約定交納合作金;

2.所拖欠各種應繳款項總額等於一個月合作金金額;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本協議約定的商鋪用途;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商鋪轉租、轉包、允許他人使用或用作擔保;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停止營業;

6.嚴重違反有關管理規定,經甲方書面告知仍無改正;

7.經營過程中嚴重侵害甲方權益;

8.被國家有關部門查封、禁止營業、停業整頓或被處罰;

9.有其他違法行為。

七、其他約定

第二十三條協議期內,乙方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所引發之糾紛概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乙方不得將商鋪及甲方原有物品對外擔保。

第二十四條乙方的僱員或經乙方同意使用商鋪人員的行為視為乙方的行為,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五條甲方應於200__年___月____日前將合作商鋪交付乙方使用;甲方的入場通知或公告,視為交付行為。

第二十六條協議期內,甲方有權處置(轉讓、抵押)商鋪,但必須保證商鋪的權利繼受人履行本協議。

第二十七條條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甲方應退回保證金並承擔違約金(人民幣:元);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一)甲方遲延交付商鋪____個月以上;

(二)若因甲方違反本協議第二十條或二十六條,致使乙方無法繼續使用商鋪,而被迫遷離。

第二十八條本協議期滿終止後,乙方應於3日內遷離,商鋪由甲方接收。

第二十九條甲方有權對有關市場管理事項進行修正調整,甲方應將變更後的內容及時通知乙方。

第三十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本協議雙方簽章後及時成立,為雙方信守之合約。

第三十一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高安市中山商貿城乙方:

代表:代表:

時間:年月日

合法的合作經營合同 篇2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友好協商,就集裝箱運輸合作經營一事,達成如下一致意見,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合作宗旨

甲、乙雙方將原有的車輛、人員、業務等所有資源進行整合,按照統一管理、統一調度、統一業務、統一結算的原則,共擔風險、共享利益。

二、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合作經營項目為集裝箱卡車運輸,經營範圍:以集裝箱運輸為主,其它普通貨物運輸為輔。

三、合作份額、車輛所有權和合作債權債務

1、合作份額:甲方投入合作經營集裝箱卡車為五十台,乙方投入合作經營集裝箱卡車為三十五台,雙方組成聯合車隊,車隊合作份額為甲方佔58.82%、乙方佔41.18%,車隊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甲、乙雙方按比例承擔。

2、車輛所有權:甲乙雙方車輛的所有權維持不變。

四、合作費用和開支

1、聯合車隊實行統一財務記賬。

2、聯合車隊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油費、過橋過路費、提箱費、司機工資、管理人員工資、辦公經費及其它用費,計入運營成本。

3、車輛維修保養、配件、年審、季檢、保險等費用,統一報銷,統一記賬,分開核算,不計入統一的運營成本。

4、聯合車隊日常運營的流動資金全部由甲方負責解決,乙方按合作比例支付甲方每月1% 的利息,每季度支付一次。

5、聯合車隊實行統一的出車和管理費用標準。

五、合作利潤分配

1、合作利潤按月結算,每季分配一次。

2、合作利潤按各方所佔合作份額分配。合作利潤為當月運營總收入減去本合同第四條第2、3、4項的支出後所餘的收入。

六、合作事務執行

1、聯合車隊的日常管理以乙方為主、甲方協助,乙方派員任經理、乙方派員任副經理,其餘人員在現有雙方管理人員中擇優錄用。

2、雙方原有客户的運輸業務進行統一整合,實行統一接單、統一調度。

3、聯合車隊財務管理由甲方負責、乙方監督,主要負責本合作項目的應收應付、賬務結算和財務核算。

4、聯合車隊的經營中雙方必須友好協商,如未經對方同意,而私自決定項目的運營,由此造成的後果由私自決定項目運營方承擔,並賠償對方一切損失。

七、合作經營期限

1、合夥的經營期限暫定為貳年,從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2、合作經營期限屆滿後,如有必要,可續簽合作協議。

八、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雙方的權利:

1、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2、享有退出合作的權利。

(二)雙方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安全、統一、完整。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九、合作清算

1、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

2、合作清算時,首先應以合作利潤償還合作債務。

3、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如以合作利潤償還債務後仍不夠償還債務,各方應按所佔合作份額以現金或其他財產償還合作債務。

十、違約責任

1、一方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作項目解散的,應對對方承擔賠償責任。

2、合作除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外,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單方解除合作協議,一方擅自解除合作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全部損失。

十一、其它

1、對於本協議未盡之事宜,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並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從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法的合作經營合同 篇22

甲方:  乙方:  甲方是一從事研發污水再生利用設備系列產品、環保節水技術開發為主的高新技術企業,並獲得政府認可的合法手續,資信完備,時機成熟,平台穩固。該工藝技術為職能部門,實屬既有社會效益,又有經濟效益。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共同在( )市、區縣經營污水再生裏頭用利用設備,開發該地區污水處____市場一事,取得了一致意見,特簽定本協議。  

一、甲方經過長時間的研究開發出污水再生利用系列產品,對此,乙方表示完全認同,無任何異議。  

二、乙方自願參與甲方研發的污水再生利用設備系列產品的生產、經營並作為甲方下屬的分支機構,甲方對此表示同意。  

三、甲乙雙方議定,分佈在該轄區進入市場的初級階段,由於對市場運作缺乏經驗,由甲方協助完成。  

四、雙方為了共同珍惜保護好該項知識產權和品牌形象,外阜設分支,乙方向甲方交納風險抵押金人民幣10萬元整;____區縣設分支,乙方向甲方交納風險抵押人民幣5萬元整。待協議期滿後順延六個月,通過媒體聲明,確認對該品牌沒有造成不良影響及損失,風險抵押金退還乙方。  

五、為了把市場做得更具完美,依據乙方在當地註冊名稱在轄區內的區縣設分支,從事該項高新技術工作,本着“有錢大家賺,有利大家享,風險大家擔,保證合作伙伴的利益”的原則,與下屬另立合作協議。  

六、污水再生處理設備系列產品是甲方研發的利國利民的高科技產品,因此,雙方議定合作經營期內,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監督管理,共同經營好污水處理設備系列產品,合作期限________年。  

七、乙方的獎勵提成  

1、在正常報價的基礎上成交,獎勵對方按總價20%(税前)提成。  

2、在正常報價的基礎上上浮部分成交,上浮部分歸乙方所有。  

3、正常報價20%獎勵提成中下浮部分,計算到乙方。  

八、兑現方式項目合同簽署後款到位,即付提供信息方應得報酬的50%,第二批款到位後,將提供信息方50%的.餘款付清。  

九、合作經營期滿,如雙方均表示願意繼續合作經營污水處理設備系列產品,本合同可再延續________年。如其中一方不同意合作,本合同到期,雙方合同終止,終止後,雙方應按規定進行財務結算。  

十、雙方在合作經營合同期間,如遇未盡事宜,經友好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可簽訂補充協議,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

一、在履行本協議時,如發生分歧,雙方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依法解決。  十

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由雙方簽訂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法的合作經營合同 篇23

第一章 總則  中國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國(地區)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及其實施細則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共同舉辦合作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條 合作各方:

甲方:中國_________公司,在中國_________登記註冊。

法定地址在: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英文名稱為:_________),在_________國_________地登記註冊,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

(注:1、若有兩個以上合營者,依次稱丙、丁_________方;2、境外合作方是自然人公民的,要載明其姓名、國籍、身份證號和常住住所、電話。)

第二條 以上各方同意建立的合作經營企業的名稱為: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作公司);英文名稱:_________。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_______市(縣、區)_________路(鄉)_________號(村)。

郵政編碼: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

第三條 合作公司是經國家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構)批准成立,並在_________登記註冊的合作經營企業,為中國法人,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有關條例規定,並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和保護。

第四條 合作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合作各方向合作公司提供的出資或合作條件,均屬於合作公司的資產,合作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合作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合作各方在合作公司合同中約定投資或者合作條件、收益或者產品的分配、風險和虧損的分擔、經營管理的方式和合作終止時財產的歸屬等事項。

第三章 合作經營目的、範圍和規模

第五條 合作各方合作經營的目的是:本着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願望,採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並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效益。

第六條 合作公司的經營範圍

_________。(注:填報合作公司的經營範圍及其規模,要明確具體、用詞嚴謹規範,並與合作公司的註冊資本、生產場地、主要設備等相適應。應以項目立項批准的內容為準。)

第七條 合作公司年生產規模

_________。(注:含年產量、年產值、產品品種等,按投產後設計能力及以後分期發展寫)

合作公司廠址選擇及生產經營過程的環境保護方案、消防安全措施,必須經_________環境保護部門、消防管理部門審核批准。

第四章 投資總額、註冊資本與合作條件

第八條 合作公司的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摺合_________美元);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佔註冊資本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美元,佔註冊資本_________%。

(注:1、註冊資本與投資總額的比例要符合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中外合資經營企業註冊資本與投資總額比例的暫行規定》要求;2、外方不得以人民幣直接出資,除非能證明是在我國投資的外商投資企業獲得的合法税後利潤;3、如果投資總額、註冊資本約定為人民幣的話,而外方出資不便確定外幣幣種和金額時,則在境外合作方出資額後必須註明以相當於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的等值外匯出資,按繳資當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人民幣與外幣匯率折算。境內合作方出資的人民幣現金,如需摺合外幣,亦按繳資當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匯率折算;4、中外各方可商定一種貨幣,但必須是國家許可的可兑換外幣。)

合作公司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之間的差額,其中由甲方從境內籌措_________元;由乙方從境內籌措_________元及從境外籌措_________元;由丙方_________。(注:主要由合作外方從境外籌措解決。)

第九條 合作各方提供下列合作條件:

甲方:現匯_________元;機械設備(台、套)折_________元;廠房(平方米)折_________元;土地使用權(平方米)折_________元;工業產權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註明具體內容);共_________元。

乙方:現金_________美元;機械設備(台、套)_________美元;工業產權_________美元;其它_________美元(註明具體內容);共_________美元。

(注:出資的貨幣按繳款當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匯率折算人民幣或約定的外幣。合作各方提供合作條件,應明確提供的內容、方式及日期。如一方以工業產權作為投資時,合作各方必須根據有關規定另訂合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條 合作公司的資金和合作條件分期繳付或提供

_________。(注: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分期出資的總期限自營業執照核發之日起計,應將資本全部繳清的期限為:註冊資本50萬美元以下的為一年內;註冊資本51-100萬美元的為一年半內;註冊資本為101一300萬美元的為二年內;註冊資本301-1000萬美元的為三年內;註冊資本超過1000萬美元以上的,出資期限由外商投資審批機構根據實際情況審定。其中首期應在合作企業註冊登記後三個月內投入,並應投入註冊資本的15%以上;如一次繳清註冊資本,應在六個月內繳清。)

第十一條 合作期內合作各方均不得以任何名義和方式抽回註冊資本或所提供的合作條件。

合作各方用作合作條件的借款及其擔保,由各方自行解決。合作各方應當以其自有的財產或者財產權利作為投資者的合作條件,對該投資或者合作條件不得設置抵押權或者其他形式的擔保。

第十二條 合作公司一方如需轉讓其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須經董事會作出決議,並報原審批機關批准後一個月內,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後生效二合作公司一方向第三者抵押其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須經董事會同意。

合作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時,在同等條件下合作他方有優先購買權;合作一方向非合作方轉讓權利、義務的條件,不得比向合作方轉讓的條件優惠;違反上述規定的轉讓無效。

第五章 合作各方的責任

第十三條 合作各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務:

甲方責任:

1、辦理申請設立合作公司、登記註冊等事宜;

2、辦理申請土地使用權或租用廠房及建築設施的手續;

3、組織合作公司廠房和其他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注:應儘量優先聘請國內有關部門進行設計和施工。)

4、按第九條規定提供合作條件;

5、協助辦理合作公司生產設備的進口報關手續;

6、協助合作公司在國內外購置或租賃設備、材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

7、協助合作公司落實水、電、交通等生產經營條件;

8、協助合作公司招聘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其他人員;

9、協助合作公司辦理有關暫住證、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等手續;

10、負責辦理合作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乙方責任:

1、按第九條規定提供合作條件,並負責將作為乙方出資的機器設備等實物運至合作公司目的地;

2、協助合作公司辦理在國際市場選購機器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3、協助合作公司設備安裝、調試以及提供試生產所需的技術人員;

4、負責培訓合作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5、負責合作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6、負責辦理合作公司委託的其他事宜。

兩方責任:_________。

第六章 技術、設備、原材料

第十四條 合作公司所採用的技術為_________方負責提供時,_________方為合作公司的技術責任方,技術責任方承擔如下技術責任;

1、保證為合作公司提供 ,按要求生產出質量合格的產品;

2、保證培訓_________,技術培訓費用由方負責(或訂技術培訓合同)。

3、如不能提供或有意欺瞞造成損失,應負賠償責任。

如有技術轉讓時,按_________簽訂技術轉讓合同,屬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一併報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或委託的審批機構)批准。

第十五條 合作公司所需設備等,可在國內外市場自行購買;合作公司在國際市場選購設備時,應有各方人員到場共同確定有關事宜,價格不得高於同期市場價格水平。合作公司從國際市場購買的設備等,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規定,提交中國商品檢驗機構檢驗認證。

第十六條 合作公司原材料從購買,價格由董事會審定。

第七章 收益分配和風險虧損承擔

第十七條 合作公司在完税並提取各項基金後,收益按如下方式進行分配:

_________。(注:1、合作各方可以採用分配利潤、分配產品或者合作各方共同商定的其他方式分配收益。採用分配產品或其他方式分配收益的,應當按照税法的有關規定,計算應納税額。2、合作各方在合同中約定合作期滿時合作公司的全部固定資產無償歸中方所有的,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有關規定,在合同中約定境外合作方在合作期限內先行回收投資的方法及有關事項。)

第十八條 合作公司經營虧損

_________。(注:根據情況具體約定。)

第八章 董事會

第十九條 合營公司註冊登記之日,為合營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二十條 董事會由_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長由_________方委派,副董事長由_________方委派。

第二十一條 董事會成員任期_____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二條 董事會是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公司中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職權主要如下:

1、決定和批准總經理提出的重要報告(如生產規劃、年度營業報告、資金、貸款等);

2、批准年度財務報表、收支預算、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3、通過公司的重要規章制度;

4、決定設立分支機構;

5、修改公司規章制度;

6、討論決定合營公司停產、終止或與另一個經濟組織合併;

7、決定聘用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審計師等高級職員;

8、負責合營公司終止和期滿時的清算工作;

9、其它應由董事會決定的重大事宜。

下列事項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可作出決議:

1、修改公司章程;

2、解散公司;

3、調整公司註冊資本;

4、一方或數方轉讓其在本公司的股權;

5、一方或數方將其在本公司的股權質押給債權人;

6、公司合併或分立;

7、抵押公司資產;

對其它事宜,可採取多數或簡單多數通過決定。

第二十三條 董事長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不能履行其職責時,應授權他人代為履行。董事長未明確授權的,由副董事長代理。

第二十四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年會),在公司住所或董事會指定的其他地點舉行,

由董事長召集並主持會議。經_________名(全體董事人數的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應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召開董事會會議的通知應包括會議時間和地點、議事日程,且應當在會議召開的10日前以書面形式發給全體董事。

會議記錄歸檔保存。

第二十五條 董事會年會和臨時會議應當有_________名(全體董事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舉行。

每名董事享有一票表決權。

第二十六條 各方有義務確保其委派的董事出席董事會和臨時會議。

董事因故不能參加董事會議,應出具委託書,委託他人代表其出席會議。

第二十七條 如果一方或數方所委派的董事不出席董事會會議也不委託他人代表其出席會議,致使董事會日內不能就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章程)所列之公司重大問題或事項作出決議,則其他方(通知人)可以向不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及委派他們的一方或數方(被通知人)按照該方法定地址(住所)再次發出書面通知,敦促其在規定日期內出席董事會會議。

第二十八條 前條所述之督促通知應至少在確定召開會議日期的60日前,以雙掛號函方式發出,並應當註明在本通知發出的至少45日內被通知人應書面籤復是否出席董事會會議。如果被通知人在通知規定期限內仍未答覆是否出席董事會會議,則應視為被通知人棄權,在通知人收到雙掛號函回執後,通知人所委派的董事可召開董事會特別會議,即使出席該董事會特別會議的董事達不到舉行董事會議定人數,經出席董事會特別會議的全體董事一致通過,仍可就公司之重大問題或事項作出有效決議。

第二十九條 不在公司經營管理機構任職的董事不在公司領取薪金。與舉行董事會會議有關的全部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九章 經營管理、勞動管理

第三十條 合作公司在其法定地址設立經營管理機構,負責日常的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均由董事會聘任,任期年。經董事會聘請,董事會成員可兼任總經理或副總經理。

第三十一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作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總經理處理重要問題時,應同副總經理協商。

第三十二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經董事會決定可以隨時解聘。

第三十三條 合作公司職工的錄用、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勞動紀律和獎罰等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及_________的有關法律、法規,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作公司與合作企業的工會組織集體或職工個人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勞動合同訂立後,報_________勞動局備案,並按有關規定辦理用工手續。

第三十四條 合作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三十五條 合作公司的職工有權依法建立基層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合作公司應為本公司工會提供必要的活動條件。

第十章 籌備與建設

第三十六條 合作公司在籌備、建設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籌建處。籌建處由人組成,其中甲方人,乙方人。籌建處設主任一名,由方推薦,副主任名,由方推薦,並均由董事會任命。

第三十七條 籌建處負責審查工程設計,簽訂施工合同,組織設備、材料的採購和驗收,制定工程總進度和用款計劃,掌握財務支付和工程決算,制定管理辦法,負責施工中文件、圖紙、檔案、資料等的保管工作。

第三十八條 合作各方協商指派名技術人員組成技術小組,在籌建處領導下,負責對設計、工程質量、設備材料和引進技術的審查、監督、檢驗、驗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九條 籌建處工作人員編制、報酬及費用,經合作各方同意後,列入工程預算。

第四十條 籌建處在工廠建設完成並辦理完畢移交手續後,經董事會批准撤銷。

(注:若不需要基建或籌備時間不長,可刪略此章。)

第十一章 税務、財務、審計、統計和環保

第四十一條 合作公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各項税金。

第四十二條 合作公司職工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繳納個人所得税。

第四十三條 合作公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_________的有關規定提取儲備基金、公司發展基金、職工福利及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合作公司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四十四條 合作公司的財務會計應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制定的外商投資企業會計制度和財務管理規定以及_________的有關規定辦理,並制定本企業的會計制度。合作公司的會計制度須報財政、税務部門備案,接受財政、税務、審計部門的監督。

第四十五條 合作公司的財務審計聘請中國註冊會計師事務所審查、稽核,並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合作各方有權自費聘請會計師對合作公司帳簿進行審計。

第四十六條 合作公司按國家有關規定,向有關部門報送月、季、年度會計報表和統計報表。

第四十七條 合作公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的規定,承擔在環境保護方面的義務和責任,並落實防治環境污染的措施。

第十二章 外匯收支管理

第四十八條 合作公司的一切外匯事宜,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和有關規定辦理。

第四十九條 合作公司應自行解決外匯收支平衡。

第五十條 境外合作方獲得的合法利潤、其他的合法收益和清算後的資金,完税後可依照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自由匯出。

第五十一條 合作公司的外籍職工和台、港、澳職工的工資和其他的合法收益,依法納税後,減去在中國境內的開支,其剩餘部分,可依照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全部匯出。

第十三章 合同的期限

第五十二條 合作公司期限為年,從合作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經合作一方提議,合作公司董事會一致通過,可在距合作期滿一百八十天前向原審批機構申請延長合作期限。

第十四章 合作公司合同終止時財產的處理

第五十三條 合作期滿或提前終止合作合同時,合作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對財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算。

第五十四條 合作期滿或者提前終止合作合同時,合作公司的財產歸屬和債權、債務分擔按下列方式進行。

第十五章 保險

第五十五條 合作公司的各項保險均應向中國境內的保險機構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國家有關規定由董事會決定。

第十六章 合同變更與解除

第五十六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重大修改,合作公司轉產、擴大經營範圍、分立、合併、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調整或者其他重要事項的變更,必須經合作公司董事會一致通過,合作各方簽署書面協議,報原審批機構批准後,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後,才能生效。

第五十七條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由於合作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經營,經合作各方協商同意,可報原審批機構批准,提前終止合作合同。

第五十八條 由於合作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作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守約方除有權向違約方索賠外,並有權向原審批機構申請批准終止合作合同。

如合作各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還應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合作公司造成的損失。

第十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五十九條 合作一方未按照合作合同的規定如期提供或如數提供合作條件的,即構成違約,守約方應當催告違約方在一個月內提供或如數提供合作條件。逾期仍未提供或仍未投足合作條件的,視同違約方放棄在合作合同中的一切權利,自動退出合作公司。守約方應當在逾期後一個月內,向原審批機關申請批准解散合作公司或者申請批准另找合作者承擔違約方在合作合同中的權力和義務。守約方可以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提供合作條件義務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前款違約方已經按照合同規定繳付部分出資的,由合作公司對該項出資進行清理。

第六十條 因未如期履行或未如數提供合作條件而構成違約的,從逾期之日起計算,每逾月一個月,違約方應繳付註冊資本的%違約金給守約方。逾期六個月仍未履行,除累計繳付註冊資本的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申報終止合作公司合同,並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全部經濟損失。

第六十一條 由於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及其合同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各方的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各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六十二條 由於地震、颱風、火災、水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或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合作公司合同之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電報通知其他合作方,並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作公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其對履行合作公司合同影響之程度,由合作各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九章 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第六十三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修改、終止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第六十四條 合作各方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如經過協商調解無效,應提交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在仲裁過程中,除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章 文字、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五條 本合同用中文寫成。(注:也可用中文和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上述兩種文字如有解釋不一致時,以中文為準。)

(注:若只用中文寫成,則可省略)。

第六十六條 按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的附屬文件,包括:合作公司章程、工程協議、技術轉讓協議、銷售協議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以上附屬文件如果與本合同相矛盾時,以本合同為準。(注:沒有的附件請刪除)

第六十七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需報經外經貿部(或其委託的審批機構)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注:如附件不能一同報批,條款中則不應列入有關附件內容。)

第六十八條 合作各方如用電報、電傳發送通知,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本合同中所列合作各方的法定地址即為各方的收件地址。若地址有更改,須及時書面通知合作各方。

第六十九條 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合作各方的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____簽署。

(注:如果各方均由法定代表簽字,則(授權代表)要刪掉。否則,以下各簽字人的身份要分別區分列明。)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合法的合作經營合同 篇24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合作投資經營商鋪做安防

項目,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章合作項目

第一條:

1、雙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項目為位於

電腦城,並掛靠甲方的名義,甲方無償提供

商鋪內一切貨源和安防配套經營

2、合作本項目內容為:

乙方同意共同出資購買電腦城商鋪,並裝修,同時按照雙方確定的

安防材料設備的標準及規模進行裝修

4、本合作項目期限為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計算。

第二章出資及盈虧分擔

第二條:乙方確認本項目的

第一期投資為萬元,甲方負責商店的進貨和管理和技術。

第三條:合作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為:甲、乙雙方各佔商鋪內50%的純利潤享有合作經營所產生的利潤;如在合作經營中,合作經營產生借款,合作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利潤三個月分配一次,但須在利潤中扣除20%作為合作項目的後續發展基金

合作經營的虧損分擔方式為:乙方前期需要承擔

第一期投資的30%虧損!若超過30%則以雙方各承擔一半分擔合作經營所造成的虧損。

第三章項目經營管理

第四條:項目經營的組織架構

1、管委會由甲、乙雙方共同組成,是項目經營管理的最高權利機構,參照我國有關法律及合作雙方簽訂的合同規定行使職權。

2、商店管理由甲方擔任負責合作經營的日常事宜,會計由乙方推薦擔任,所有合作資金須全部劃入店鋪資金。有關財務制度,經管委會訂立後實施執行。

3、其他管理人員的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會招聘來確定。

第五條:商鋪經營的具體經營模式、商鋪管理及業務規章及制

度由甲乙雙方共同制訂,甲乙雙方應認真、全面遵守。

第六條:每一個月甲乙雙方召開一次會議,通報商鋪的經營情況,包括生產、財務等情況,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訂的相應方案、協議對全體合作人具有約束力;特殊情況,經雙方合作人同意,可召開臨時會議。

第七條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商鋪和有損甲乙雙方的經營的活動,商鋪經營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1、投資規模或更改投資方案

2、對外訂立合同

3、轉讓或出租項目經營的財產

4、項目經營投資及費用超過____萬元支出

5、處分其他財產權利或以商鋪經營的財產為其它人提供擔保

合作人未經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為,造成其他合作人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合作經營的內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經營管理人員、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規章制度、對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須影響合作經營的重大事宜經管委會雙方同意通過。

第九條合作人轉讓其出資的,須經其他合作人同意,轉讓時,其他合作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

第三人的,

第三人按合作人對待。

第四章合作經營的加入及退出

第十條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經營時,應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合作協議書。

第十一條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合作人如退出經營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合作人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後,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經營。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

合法的合作經營合同 篇25

出資方: (以下簡稱甲方)

經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共同合作投資經營 項目,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章 合作項目

1、雙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項目為於並共同經營,該項目為獨立改建獨立運營獨立核算實體。實體管理人員由雙方確認。

2、本合作項目期限為

第二章 股權及盈虧分擔

1、雙方股權比例:甲方以;乙方以經營管理模式 佔 % 。

2、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為:甲方佔項目內的純利潤享有合作經營所產生的利潤;如在乙方經營管理中,經營管理產生借款,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利潤 個月分配一次。

3、合作經營的虧損分擔方式為:甲方按乙方按分擔合作經營實

第三章 其他

1、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欲變更、解除本協議,必須採取書面形式,口頭無效;解除協議需提前一個月向對方提出。

2.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條款,導致協議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對方有權變更、解除協議,違約方要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為 萬元。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另行約定,並以備忘錄或附件的形式體現;本協議的備忘錄或者附件與本協議擁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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