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合作合同 >

加工承攬合同(精選17篇)

加工承攬合同(精選17篇)

加工承攬合同 篇1

承 攬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承攬合同(精選17篇)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定 作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託承攬方加工____________,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成品

第二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

第三條 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

1.(用承攬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攬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並接受定作方檢驗。承攬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定作質量時,定作方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定作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定作方調換或補齊。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計算,參照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四條 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

1.承攬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方;定作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承攬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及時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作方賠償。

2.承攬方對於承攬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作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的複製品。

3.定作方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五條 價款或酬金

價款或酬金,按照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當事人雙方商定。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

1.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為驗收標準。

2.定作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承攬方所完成的工作。驗收前承攬方應當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項目,應當由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承攬方負責修復或退換。

3.當事人雙方對承攬的定作物和項目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 交貨的時間和地點

1.交(提)定作物期限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計算:承攬方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記日期為準;委託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為準;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攬方通知的提取日期為準,但承攬方在發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須留給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第八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第九條 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

第十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第十二條 承攬方的違約責任

一、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酌減酬金或價款;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作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遲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三、未按合同規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承攬方應當償付定作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定作物毀損、滅失的,由承攬方賠償損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換、補交等),應當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____ 元;(合同中無具體規定的,應當比照 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計算,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未經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權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30%)或酬金總額的____%(20%~60%)的違約金。

六、異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暫由定作方代保管時,應當償付定作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七、實行代運或送貨的定作物,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單位(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地點或接收單位(人)外,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責任。

八、由於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他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九、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調換、補齊的,由承攬方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十、擅自調換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權拒收,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定作方要求辦理,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第十三條 定作方的違約責任

一、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二、中途廢止合同,屬承攬方提供原村料的,償付承攬方的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30%幅度)的違約金;不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總額的____%(20%~60%的幅度)違約金。

三、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攬方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承攬方有權解除合同,定作方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承攬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定作方應當償付承攬方停工待料的損失。

四、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領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償付違約金外,還應當承擔承攬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定作方超過領取期限6個月不領取定作物的,承攬方有權將定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保養費後,退還給定作方;變賣定作物所得少於報酬、保管、保養費時,定作方還應補償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變賣,應當賠償承攬方的損失。

五、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承攬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六、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及運輸部門的罰款。

七、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或接收單位(人),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承攬方在取得合法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在定作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定作方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承攬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糾紛的處理

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 )項處理:

1.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攬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經鑑證或公證,則應送鑑證機關或公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承攬合同 篇2

訂立合同雙方: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託承攬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成品:

┌─────┬─────┬──────┬───────┬──────┐

│品 名│規 格│單 位 │數 量  │備 注 │

├─────┼─────┼──────┼───────┼──────┤

│   │   │    │     │    │

├─────┼─────┼──────┼───────┼──────┤

│   │   │    │     │    │

└─────┴─────┴──────┴───────┴──────┘

第二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加工定作物品,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雙方代表當面封籤,並妥為保存,作為驗收的依據)

第三條 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1.用承攬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攬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並接受定作方檢驗。承攬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定作物的質量時,定作方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定作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定作方調換或補齊。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計算,參照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四條 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1.承攬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方;定作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承攬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及時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作方賠償。2.承攬方對於承攬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作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和複製品。3.定作方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五條 價款或酬金價款或酬金,按照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當事人雙方商定。)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1.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為驗收標準。2.定作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承攬方所完成的工作。驗收前承攬方應當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項目,應當由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承攬方負責修復或退換。3.當事人雙方對承攬的定作物和項目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 交(提)貨的時間和地點1.交(提)定作物期限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計算:承攬方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記日期為準;委託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為準;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攬方通知的提取日期為準,但承攬方在發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須留給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第八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第九條 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

第十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條  其他如:1.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定作方可向承攬方交付定金。定金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承攬方不履行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2.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當事人雙方約定,定作方可向承攬方給付預付款。承攬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如數返還預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和賠償金;有餘款的可以請求返還。等等。)

第十二條  承攬方的違約責任:

一、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作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三、未按合同規定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承攬方應當償付定作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定作物毀損,滅失的,由承攬方賠償損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應當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元;(合同中無具體規定的,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計算,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未經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權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_%(10%--30%幅度)或酬金總額的_____%(20%--60%幅度)違約金。

六、異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暫由定作方代保管時,應當償付定作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七、實行代運或送貨的定作物,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單位(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地點或接收單位(人)外,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責任。

八、由於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它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九、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調換,補齊的,由承攬方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十、擅自調換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權拒收,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定作方要求辦理,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第十三條 定作方的違約責任:

一、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二、中途廢止合同,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的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30%幅度)的違約金;不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總額的__________%(20%---60%的幅度)違約金。

三、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攬方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承攬方有權解除合同,定作方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承攬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定作方應當償付承攬方停工待料的損失。

四、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領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償付違約金外,還應當承擔承攬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定作方超過領取期限六個月不領取定作物的,承攬方有權將定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保養費後,退還給定作方;變賣定作物所得少於報酬、保管、保養費時,定作方還應補償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變賣,應當賠償承攬方的損失。

五、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承攬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六、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及運輸部門的罰款。

七、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或接收單位(人),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承攬方在取得合法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採取積極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如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發生的,不得免除責任;在定作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定作方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承攬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糾紛的處理: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攬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如經簽證或公證,則應送簽證機關或公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工承攬合同 篇3

訂立合同雙方:

承攬方:××縣木具廠     以下簡稱甲方

定作方:××縣百貨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為乙方加工櫃枱,貨架,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加工成品

┌──────────┬───────────┬───┬───┬───┐

│品        名│ 規格(長,寬,高cm)│ 單位 │ 數量 │ 備註 │

├──────────┼───────────┼───┼───┼───┤

│玻璃櫃台      │130X40X 90      │ 件 │ 120 │   │

├──────────┼───────────┼───┼───┼───┤

│塑料枱面櫃枱    │180X100X95      │ 件 │ 10 │其中不│

│          │           │   │   │帶抽屜│

├──────────┼───────────┼───┼───┼───┤

│玻璃枱面櫃枱    │180X100X95      │ 件 │ 20 │   │

├──────────┼───────────┼───┼───┼───┤

│棉布貨架      │180 X40X200      │ 件 │ 10 │   │

├──────────┼───────────┼───┼───┼───┤

│大百貨電器貨架   │180X80X 200      │ 件 │ 5  │   │

├──────────┼───────────┼───┼───┼───┤

│小百貨貨架     │180X50X 200      │ 件 │ 80 │   │

└──────────┴───────────┴───┴───┴───┘

第二條 加工成品質量要求:

一,材種:櫃枱,貨架一律採用水曲柳.

二,用材尺寸:按圖紙所標尺寸做.

三,嚴格掌握木製品的木材幹燥程度,榫縫、肩角結構必須嚴密,堅固、表面必須平整光滑,木材無形變,翹曲,撥縫,鬆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齊,四周不得有翹起,脱膠現象;玻璃位置以圖紙標示為準,保證方正,平直,安裝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質量要求和圖紙,先做規格樣品,由縣物價局核定價格後,雙方代表當面封存樣品,作為驗收的依據.

第三條 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條 圖紙由乙方於一九八五年二月一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第五條 工程價款:按核定價格單計算款25000元.

第六條 驗收標準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後,甲方通知乙方到廠驗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內必須到廠驗收.驗收標準以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為標準,數量以合同規定為標準.雙方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由縣物價局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 交貨的時間和地點:一九八五年六月十日至六月二十五日全部交貨.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貨,必須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交貨地點在乙方百貨大樓,由百貨公司供銷科收貨,驗收合格,辦理交接手續.

第八條 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由甲方負責包裝,以定作物不受損壞為準;每件包裝費均按4元計算,共計980元,全部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九條 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由甲方負責運輸,每件運輸費用均按2元計算,共計490元,全部費用由乙方負擔.運輸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第十條 本合同簽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給付預付款20xx0元(貳萬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時,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如數返還預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和賠償金,有餘款的應返還.

第十一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驗收合格後,即辦理移交手續,據以結帳,並在收貨後十五天內通過銀行付款.

( 勵志天下 )

第十二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利用的,甲方應當負責修理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乙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三,因甲方包裝不善造成定作物毀損的,由甲方賠償損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應當向乙方償付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應向乙方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價款總值20%的違約金.

六,由甲方負責送貨的,如運輸中造成定作物損壞,甲方應當負責修理,達到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否則乙方有權拒收.

第十三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一,乙方如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二,乙方如中途廢止合同,應償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價款總值30%的違約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甲方提供圖紙和其他技術資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乙方應當償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損失.

四,乙方如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五,乙方如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六,乙方如變更交付定作物的地點,應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甲方在經有關部門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甲方應當採取積極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如不可抗力的損失是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責任;在乙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乙方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辦理本合同公證的公證機關申請調解,或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於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五日經公證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縣公證處,縣物價局,縣建設銀行各存一份.

甲方:××縣木具廠(蓋章)

代表人:黃華新(簽名)

地址:七都鎮

電話:66.8971

開户銀行:××縣支行七都鎮營業所

帳號:104750

乙方:××縣百貨公司

代表人:王新法

地址:城關中山街5號

電話:33.7347

開户銀行:××縣支行

帳號:003485

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加工承攬合同 篇4

甲 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 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我國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雙方議定書櫃製作、油漆的加工與安裝,此項合同雙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的原則,訂立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書櫃尺寸

長180cm,高170cm,寬45cm,層數7層。

第二條:材料要求

站腳60×30扁管厚度3cm,每層25方管套25角鐵。 25×25方管厚度:2cm。25×25角鐵厚度:2cm。

第三條:層板材料要求,高密度木工板厚度2cm,要求噴清面漆。

第四條:書櫃漆要求,紅丹打底,再上藍氨基漆。

第五條:每個書櫃大寫壹仟貳佰陸拾元整(¥1260.00元),共16個,總價為人民幣為大寫貳萬零壹佰陸拾元整(¥20xx0.00元)

第六條:必須運到校園內,運費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交貨時間:乙方必須保證在20xx年7月29日前全部交貨。

第八條:甲方驗收合格後,乙方需提供正式發票,甲方方可付款。

第八條:税費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加工承攬合同 篇5

訂做方(以下簡稱需方):

承攬方(以下簡稱供方):

訂做方委託承攬方加工 25米箱梁芯模 模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標的物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此合同單價為税前價)

品名 規格 數量 單位 重量(噸) 單價元/噸 價款(元) 備註

箱梁芯模 25米正交 2 套 11 7000 77000 約計重量

總計

總金額(大寫) 柒萬柒仟元整

二、 技術資料提供方法:需方提供標的物所需施工圖,按需方確認的標的物圖紙加工;

三、 質量要求:供方嚴格按圖紙加工,產品質量符合行業相關規範要求,並配合甲方的監督檢查;

四、 交貨地點:供方廠內驗收交貨;

五、 交貨時間:合同簽訂生效後, 第一套芯模10月8日交貨,第二套芯模10月13日 交貨。

六、 計量方式:需方以標的物加工過磅重量進行結算;

七、 結算方式:合同簽訂後需方預付材料款 貳萬伍仟 元,需方在提取標的物時結清所提取標的物的剩餘款項(以實際加工產品數量、品種為準)。

八、 標的物所有權自交付全部貨款時起轉移,但需方未履行支付價款全部貨款義務的,標的'物仍屬於供方所有。

九、 運輸方式及到達站和費用負擔:汽運,施工現場,供方幫助配貨,供方承擔運輸費用.工地卸車及其它費用由需方承擔。

十、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合同執行完畢或未付材料預付款。

十一、 違約責任:由違約方負責;

十二、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協商方式,如協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員會解決,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且預付材料款到帳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傳真件同樣有效。

十四、 本合同一式兩份,如有未盡事宜可另立合同附加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訂 做 方 : 承 攬 方 :

單位: 單位: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開户行: 户 名:

帳 號: 卡 號:

郵 編: 郵 編:

簽訂時間:

加工承攬合同 篇6

審判長:

針對本案雙方的爭議焦點“結算條款期限”,我作為原告的代理人補充如下代理意見:

一、被告已超過“質量與數量”的異議期限,視為符合約定。

《合同法》第158條規定:當事人約定檢驗期間的,買受人應當在檢驗期間將標的物的質量或數量不符合約定的情形通知出賣人。買受人怠於通知的,視為標的物的數量或質量符合約定。

本案的質量異議期限是“入庫後兩個月”,即截至期限是 20xx年11月2日,被告已超出期限,同時庭審也不再堅持有質量問題,我在此不再錣述。關於數量異議期限,被告同樣也已經超過。因為通常來看,數量異議期限短質量異議期限長,這是常識。質量異議截至日期是 20xx年11月2日,那麼數量異議截至期只能在此之內。但遺憾的是被告直到第一次開庭,在長達6個月的時間裏(20xx.9.3入庫—— 20xx.3.1開庭)對數量異議隻字未提,因此依據《合同法》第158條之規定,應視為數量符合約定。其實被告的行為是有原因的,在整個加工過程中,被告的工作人員於成寶、劉鴻志、陳三寶等一直住在被告處,負責技術指導和監督,原告加工的每個關鍵環節必須經他們的同意方能過關;交貨時間的推遲和數量的變更這麼重要的事項被告能不知道嗎?所以被告在半年多的時間裏對兩項內容的異議隻字未提也就不足為奇了。

二、原告對結算條款的理解,符合承攬合同的規定。

《合同法》第263條規定:“……定作人應當在承攬人交付工作成果時支付,工作成果分批交付的,應相應支付”。依此規定,被告應在 20xx年9月3日支付已驗收合格的166件商品的貨款。

三、被告對結算條款的解釋於情不符,於法相悖。

按照被告對合同第九條的解釋,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合同約定數量是222件,若221件驗收合格,僅有一件不合格,那麼被告就可以拒付221件的貨款,這一件商品永遠不合格,被告就永遠不付貨款了。這顯然是歪理,有失公平,並非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也與合同法相關規定相違背的。

四、原告申請價格鑑定有法可依。

被告收到傢俱166件,其中包括9件沒有約定價格,所以這9件傢俱屬於本合同的一部分,原告追要貨款於法有據。依據《合同法》第62條第(二)款之規定: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原告可以要求按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被告既不同意原告提出的價格又不同意價格鑑定,於法無據。

綜上所述,被告第一次開庭咬住質量問題不放,看到希望渺茫,又以數量為藉口拒付貨款,恰恰説明質量也好數量也罷都是藉口,其根本目的是不想支付貨款。所以被告的行為於情、於理、於法都是站不住腳的。

以上補充意見請法庭予以考慮。

代理人:宋義凱

20xx年3 月 24 日

加工承攬合同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承攬人:______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第一條加工物、數量、報酬、交貨期限

加工物|規格|計量||報酬|交貨期限及數量

數量

名稱|型號|單位||單價|金額|合計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第二條定作人提供的材料

材料|規格|計量

數量|質量|提供日期|消耗定額

名稱|型號|單位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第三條承攬人對定作人提供的材料的檢驗標準、時間及提出異議的期限:

第四條加工物的技術標準、質量要求:

第五條承攬人對定作物質量負責的期限及條件:

第六條加工物的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第七條定作人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的時間、辦法及保密要求:

第八條承攬人發現定作人提供的圖紙、技術要求不合理的,在____日內向定作人提出書面異議。定作人應在收到書面異議後的____日內答覆。

第九條定作人(是/否)允許第三人完成加工物的主要工作。

第十條加工物的交付方式及地點:

第十一條加工物的檢驗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第十二條報酬的結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三條定作人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定金(大寫)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四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第十五條定作人未向承攬人支付報酬的,承攬人(是/否)可以留置加工物。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定作人|承攬人|鑑(公)證意見:

定作人(章):承攬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鑑(公)證機關(章)

賬號:賬號:經辦人: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年月日

加工承攬合同 篇8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加工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鋼結構加工製作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並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加工方式

甲方提供鋼結構工程施工圖紙,乙方包工包料加工。

二、加工內容

本合同所涉之加工內容為甲方提供的 錦繡物流倉儲樓 工程的施工圖紙中的鋼結構的加工製作(含拋丸除鏽,刷 紅丹 防鏽底漆一遍)。

三、加工工期

從乙方收到甲方的第一筆預付款(或定金)之日起開始計算工期。

四、加工量、單價及總金額

1、以上價格均為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5-20xx)。甲方提供施工圖紙一套,並簽字蓋章,乙方須嚴格按圖紙要求加工製作。

2、上表所列之加工量為暫定加工量,結算時按加工廠分解圖、下料單、理論重量加量0%損耗計算。本合同從生效之日起,合同單價不因市場價格變化而變更。

3、上表所列之“金額”的“合計”項為暫定總價。

4、本合同採用的定價方式結算。

五、運輸方式:需方自提,運費自負。

六、結算、付款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簽訂後萬元為定金, / 萬元為預付款。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足額定金和預付款後開始組織生產。如本合同簽訂後3天內,乙方未收到甲方支付的足額定金和預付款,本合同自動終止,甲方已支付的定金不退還。

2、乙方生產、製作鋼結構過程中,甲方付款提貨,且甲方累計所提貨物的價款不得超過甲方實際已支付的貨款數額(定金除外)。甲方最後一次提貨前,雙方辦理結算,貨款應全額付清,乙方財務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額貨款並確認後,安排發貨。

3、如甲方在現場安裝時發現有質量問題,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必須在12小時內到現場處理問題。

七、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甲方應於合同簽訂時提供給乙方完整、詳細的工程施工圖紙壹套。 2、甲方負責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方式提貨、驗貨,支付貨款、辦理結算。 3、本合同所涉及工程如中途有設計變更,甲方應以書面方式在變更實施前2天書面通知乙方,因變更導致的材料增減按實結算。甲方書面通知前產生的半成品由甲方承擔,按照合同約定價格支付乙方價款。

4、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需交乙方審核,對乙方提出的圖紙錯誤,甲方必須在乙方提出後12小時內解決。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5月日為甲方最後提貨期限。因甲方原因造成在期限內未提完所訂的全部貨物,甲方應在最後提貨期限屆滿後7天內付清全部貨款。否則甲方提貨時,市場價格上漲的,按照漲價後價格結算;市場價格下跌的,按照下

乙方責任

1、乙方承擔本合同範圍內鋼結構構件的材料採購和加工製作。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提出的技術要求、質量、數量、包裝等具體要求進行生產加工,並做好自檢工作,確保質量、進度。加工完後,保存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

2、乙方負責成品構件的捆紮、裝車等工作。

3、乙方在鋼構件出廠時,需提供所採購鋼材的材質證明,產品的檢驗報告,合格證明等技術資料一式四份(注:不含帶MA章的探傷報告及第三方材料複檢費)。

4、日開始供應第一批構件,供貨要求詳見甲方書面需貨計劃, 20xx 年 9 月 15 日前將全部鋼構件供完。

八、質量驗收

1、甲方在鋼構件出廠前進行質量複檢。複檢合格後,由於運輸的原因產生的產品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乙方加工的產品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並在48小時內解決。

2、質量異議期限:甲方收到產品後如發現存在質量問題,應立即停止使用,並在48小時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乙方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派員到現場查驗並與甲方協商解決。如甲方未在以上期限內提出書面異議,或甲方收到貨物後1個月內未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乙方提供的貨物質量全部合格,甲方不得再以貨物質量問題為由要求乙方承擔任何責任。

3、甲乙雙方約定,如果乙方提供的貨物質量存在缺陷,乙方僅對質量缺陷產品本身的價款損失承擔責任,乙方不承擔由於產品質量缺陷而造成其他直接或間接損失。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遲延提貨的,乙方自最後提貨期限屆滿之次日起提供10天的免費保管期限。免費保管期滿後甲方仍未提貨的,甲方按每噸每天10元的標準支付給乙方保管費用。乙方計收保管費用的保管期限為60天,超過60天時,乙方有權

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窩工、返工及原材料、構件報廢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此發生的直接損失。

3、乙方無故延遲交貨的,應負責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4、本合同生效後履行完畢前,任何一方不得毀約,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十、保密責任

任何一方在簽訂及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知悉對方的商業祕密,必須承擔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給第三人。保密期限自知道或應當知道該商業祕密之日起,至對方將該商業祕密公開之日止。

十一、其他約定

1、本合同所涉之法定代表人、經辦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債務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在乙方收到甲方定金後生效,至構件交付完畢貨款付清後自然終止。

5、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乙方:

年月日:

加工承攬合同 篇9

承攬方:

代表人: 職務: 電話:

定作方:

地 址: 電話:

定作方委託承攬方加工 ,經雙方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攬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

2.項目地點:

3.項目內容:

4.建築面積:

5.承攬方式:承攬方包工包料

6.工期: 本項目工期天,按甲方指定進場日期計算。

7.,共計:元

第二條 圖紙或技術資料

雙方商定圖紙或技術資料採取下列方式提供:

(1) 定作方自行設計並提供圖紙或技術資料,圖紙或技術資料一式二份,定作方、承攬方各執一份。

第三條 定作方義務 (1)負責向承攬方提供水、電。

(2)參與項目質量和項目進度的監督,負責材料進場、竣工驗收。

第四條 承攬方義務

(1) 按照圖紙或技術資料的要求進行加工,按期保質完成承攬項目;

(2) 參加項目的竣工驗收。

第五條 項目變更

(1) 承攬方在依照圖紙或技術資料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定作方。定作方應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壹天內回覆,並提出修改意見。承攬方在上述時間內未得到答覆的,應繼續按圖紙或技術要求進行工作,由此而產

(2) 承攬方在依照圖紙或技術資料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定作方需對原圖紙或技術要求進行變更,定作方應提前壹天以書面形式向承攬方發出變更通知。承攬方應按定作方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工作。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攬人損失,由定作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六條 確定變更合同價款及工期

(1) 發生變更後,承攬方應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送定作方批准後調整合同價款。

(2) 變更影響到工期的,由承攬方提出變更工期,送定作方批准後調整竣工日期。

第七條 材料的提供

(1) 由定作方提供材料的,定作方應在材料運到項目地點前通知承攬方,雙方共同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

(2) 由承攬方提供材料的,承攬方應在材料運到項目地點前通知定作方,並接受定作方檢驗;

第八條 質量標準

雙方約定本項目質量標準 :

(1) 項目質量達到圖紙或技術資料的要求。

(2)所有圖紙設計符合國家規範要求

第九條 項目驗收和保修

(1) 項目竣工後,承攬方應通知定作方驗收,定作方應自接到驗收通知後兩天內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出具驗收意見。如定作方在規定時間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的,視為定作方承認項目質量合格,已通過驗收。

(2) 第十條 合同價款支付方式

1. 承攬方包工包料的,雙方約定按下列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1) 雙方簽訂合同,定作方向承攬支付訂金30%即 元。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 承攬方的違約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酌減合同價款;不同意利用的,重新制作。

(2)無正當理由逾期交付定作物,應當按延期天數每日向製作方償還合同價款 3‰ 違約金。

2. 定作方的違約責任

(1)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2)中途廢止合同,屬承攬方包工包料的,應當向承攬方償付合同價款3‰的違約金;

(3)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承攬方償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承攬方在取得合法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在定作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定作方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承攬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均可依法向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 第十五條 附則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後終止。

(2)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攬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

(4)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定作方: 承攬方: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加工承攬合同 篇10

發包方: (以下可簡稱:甲方)

承攬方: (以下可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

一、工程名稱: 。

二、工程施工地點: 。

三、工程內容: 。

四、工程量和工程造價:

1、工程量為: 平方米,(注:如為約計數,可據實結算)。

2、工程合同單價為: 元/平方米,本項工程合同總造價約為: 元,大寫: 元。

(注:如為約計數、可根據工程實際發生量計算工程總款額。)

四、付款方式及工程確認辦法:

1、合同簽訂後,甲方預付給乙方合同總款的 %,即 元,作

2、材料進入施工工地,甲方付給乙方合同總款的 %,即 元。

3、樑架安裝基本結束,甲方付給乙方合同總款的 % ,即 元

4、工程竣工驗收後甲方付給乙方合同總款的 %,即 元。

5、本項工程質保金為合同總款 %,質保期為合同簽訂之日起滿壹

五、工程延期:

如遇下列情況之一,經雙方共同確認以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1、設計圖紙不全,設計工作無法開展。

2、設計方案(結構、造型等)有重大變更,甲方未及時通知乙方,使工程不能正常修改以及影響到材料的組織加工、製作、安裝等相關事宜。

3、不具備乙方進場條件(如:土建工程未到位),致使乙方不能按期進場開展工作。

4、未按合同規定拔付預付款,進度款而影響工程進度。

5、開始安裝前5日內,甲方仍不具備材料存儲場地或倉庫。

6、不可抗力。(注:本合同不可抗力是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附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因大風、雨、雪、地震等因素而造成工程延誤或損害的自然災害。)

六、雙方職責

1、施工期間甲方要求更改已確認批准的圖紙或現場土建施工圖紙有變更或已經變更並開始施工時,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並應及時據此調整合同價款。

2、甲乙方對於產品已安裝部分,應共同承擔負責成品的保護,甲乙雙方及其他相關施工單位都有義務保護,甲方同意依據“誰損壞誰負責賠償”的原則由乙方計取賠款,並由損壞方承擔相關責任。

七、甲方職責:

1、在乙方進駐工地前甲方必須將施工所需水、電接到約定地點,並確保乙方施工期內的需要,費用由甲方負責。

2、開通施工場地的通道,滿足乙方施工運輸的需要。

3、甲方負責本項工程施工所屬地的國税局、地税局對本工程所徵收的税費及城建規劃等相關部門徵收的本項的其它費用。

4、甲方負責處理協調好與本項工程有關的部門關係,並確保不因國家相關部門的干預而影響乙方施工,否則造成的停工及損失由甲方負責。

5、在施工過程中,甲方與本工程無關的人員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進入乙方施工現場,否則造成人員傷亡由甲方負責。

八、乙方職責:

1、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將所帶的資料、工量及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隨時接受甲方領導的監督、檢查,乙方應給予積極的配合,對於乙方工程質量不合格的部位應立即返工或修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3、負責產品材料的保管;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期間,要做到安全第一,如果説出現因乙方操作不當導致的傷亡事故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4、遵守地方法規以及政府相關行業管理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

5、竣工清理現場並具備交驗條件。

九、土建方應配合的相關事宜:

1、提供現場施工中心線、水平線、進出口位置線等有關數據及位置。

2、提供土建施工進度計劃,以便於我單位落實工程承包範圍部位的施工組織工作。

3、預埋件等部位水泥沙漿的填塞工作。

十、施工工期:

在乙方人員、設備材料進入施工現場第二天起計為施工工期,日曆天數工期 天,如因雨雪風等天氣而影響施工時工期順延。

十一、合同爭議、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一)爭議:

甲乙雙方因合同糾紛發生爭方,可先行協商,協商不成時,由起訴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二)、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於甲方支付款項完畢,乙方將工程整體移交給甲方後,除保修條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甲方支款項完畢後,保修條款自然終止。

十二、交工質量保修承諾

1、交工質量保修承諾

工程整體移交給甲方使用後,我方在保修期內提供免費保修服務。保修期為半年。

2、若是因乙方之外的因素,如甲方使用不當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乙方可及時派人維修、更換、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3、保修期滿後,乙方將長期優惠有嘗服務,做到定期回訪,及時處理使用中出現的問題。

十三、其它約定:

1、標的物(即工程所含內容的所有項目)所有權自工程款結清時開始轉移,如甲方未結清工程款,標的物仍屬於乙方所有。

2、乙方支取工程款時,須出據帶有財務紅章的收據或發票,甲方撥付工程款時須以匯票(或轉帳支票主)的形式轉入乙方公司指定的帳户,且甲方確保支票內容填寫正確完整,否則,由此引起的相關問題由責任方承擔。

3、本合同所涉及的圖紙為甲方提供的圖紙或為由甲方委託乙方設計的並由甲方簽字蓋章認可後的圖紙。

4、結構網架設計,甲方除提供設計院的正式圖紙外,設計網架的懸掛物等,如燈飾內裝部分必須告知乙方,否則出現問題自負。

5、甲方需乙方出正規圖紙,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四、備註:

代表人: 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户行: 開户行:

帳號: 帳號:

加工承攬合同 篇11

甲方:(定作方)

乙方:(承攬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 紙箱 印刷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委託乙方為其提供印刷品印刷及印成品服務共四項。

2、由甲方將印製品材料於20xx年8月1日前交給乙方,並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條:交貨時間

甲方於20xx年12月28日前向乙方提供印刷設計稿,如甲方未按時間向乙方提供設計製作材料,乙方有權選擇書面通知甲方,書面通知到達甲方後,乙方有權選擇限時交付或順延合同所列甲方委託項目的完成及交付時間。

第三條:交貨方式地點 交貨方式:甲方送貨 交貨地點:乙方廠區

第四條:付款結算方式及時間

本合同總金額為 586000 元,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總金額的 30 %,即 元,作為定金及預付款,餘款在乙方加工完成並交付之時,由甲方把餘款一次性打到博愛縣博宇包裝有限公司對公帳户上。甲方不能支付相應款項乙方有權留置加工承攬物並在加工方拒付款項達到十日後,自行處理加工承攬物(出售及另作他用)。

第五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完全按照甲方要求進行加工、製作等。乙方完成相應工作後,如因甲方原因未能及時投入生產,乙方順延相應加工承攬物交付時間。

2、乙方在完成甲方項目設計後,經甲方認可,投入製作生產或下一步工作流程。

3、甲方應及時驗收並按照合同支付相應款項。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如未按合同期限向乙方支付定金及預付款,乙方有權不安排生產計劃。

2、乙方未按合同期限交貨或未按甲方質量要求交貨,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方有權向乙方索回定金及預付款。

第七條: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違反或不履行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如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任何爭議,均應協商解決,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雙方共同選定博愛縣人民法院管轄。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委託方(蓋章) 承印方(蓋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加工承攬合同 篇12

地址:

電話: 傳真:

容器類委託加工承攬合同 NO:

委託方: X公司 簽訂地點:

受託方: 簽訂時間:

標的、數量、價款:

1. 驗收標準:按雙方確定的樣品驗收。受託方須將送貨單隨貨同行,並將送貨單及物流單一 起交給委託方收貨人員,內容包括商品名稱、單品規格、單品件數及單品數量,按委託方提供原樣驗收,如果由於質量問題造成損失由受託方負責賠償,並執行相關行業標準。

2.質量要求:應提供蓋有鮮章的出廠檢驗報告單(包括質材、檢驗依據、執行標準等),特 殊產品須有檢驗資質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隨貨同行或提前送達)。

3.結算方式:委託方支付30%預付款,收到貨驗收合格入庫後再支付60%,餘10%作為質量保 證金留待下次合同履行時支付,但時間不超過45天下單, 如未下單即付清上筆合同10%尾款。

4.包裝標準:貨物外包裝必須在外包裝的醒目位置整齊標註,內容包括商品名稱、單品規格、 單品數量(每層數量*層數/每排數量*排數)。

5.(交)提貨方式及地點:委託方廠房內。

6.運輸方式及到站(港)和費用承擔:受託方承擔。

7.交貨地點、日期及方式:合同簽訂之日起10個工作日發貨,逾期按合同總額1%支付違約金。

8.保密條款:雙方應當對本協議內容、因履行本協議或在本協議期間獲得的或收到的對方的商 務、財務、技術、產品的信息、用户資料或其他標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內容(簡稱“保密資 料”)保守祕密,未經信息披露方書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協議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本保 密義務應在本協議期滿、解除或終止後仍然有效。因商業祕密泄露給委託方造成的損失由受託 方承擔,同時委託方有終止一切合作的權力。

9.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被告方地法院提起訴訟。

10.本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後製定,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傳真或掃描件有效)

委 託 方: X公司 受 託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託代表: 委託代表:

傳 真:

電 話:

開户銀行:

帳 號:

地 址: 傳 真: 電 話: 開户銀行: 帳 號: 地 址:

看過委託加工承攬合同的人還看了:

1.加工承攬合同糾紛起訴狀範文

2.外協加工合同

3.工程安裝承攬合同

4.輔助材料是按購銷合同還是按加工承攬合同計徵印花税

5.廣告承攬合同範本

6.機械加工合同範本

7.生產加工委託書範本

8.最通用的定作加工合同範本

9.裝飾裝修工程承攬合同範本

10.税務師考試《涉税服務實務》衝刺試題及答案

加工承攬合同 篇13

定作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承攬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因定作方需要向其客户 供應本合同所列貨物,因此委託承攬方加工,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二條 質量要求

第三條 原材料的提供

1、 由定作方提供;

2、 由承攬方提供;

3、如承攬方認為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合格,應在收到原材料後 天內提出書面異議,並協商解決辦法,如承攬方沒有在該期限內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原材料合格。

第四條 原材料的損耗比例

1、承攬方在加工過程中的原材料損耗不得超過 %;

2、若原材料損耗超過 %,則超過部分,承攬方應按照定作方購買原材料的價格,對定作方全額進行賠償。

第五條 剩餘原材料的處理

1、加工完成後,承攬方應將剩餘原材料返還給定作方;

2、若定作方提出繼續加工的要求,則需按本合同確定價格,向承攬方支付額外的加工報酬。

第六條 技術資料,圖紙

1、定作方應當在 年 月 日之前將技術資料,圖紙等提供給承攬方;

2、上述技術資料、圖紙是鑑定貨物是否符合質量要求的標準之一。

第七條 價款支付方式

1、承攬方應在定作方付款前開具相應的增值税專用發票給定作方;

2、定作方在收到貨物並檢驗合格後 天內支付 %貨款;若定作方客户在 年 月 日

第八條 貨物的交付

1、交貨地點:承攬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將貨物運輸至定作方指定地點進行交貨;

2、運費承擔:由承攬方承擔貨物的運輸費用;

3、指定時間:定作方應於 年 月 日之前將交貨地點和收貨人告知承攬方。

第九條 貨物的檢驗

1、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為檢驗標準;

2、驗貨時間和地點為 ;

3、貨物質量不合格,如果可以在交貨期內返修完畢,則由承攬方返修;如果不能在交貨期內返修完畢,則承攬方應承擔質量不合格的相應違約責任;

4、如雙方無法就貨物的質量異議達成一致意見,可由雙方共同指定質量檢驗機構進行檢驗,如有一方不配合指定檢驗機構,則視為同意對方的質量異議。

第十條 定作方的違約責任

1、定作方可以中途解除合同或取消部分加工數量,但應向承攬方償付取消加工數量部分加工款 %的補償金,承攬方應歸還未加工部分原材料;

2、定作方逾期付款的,應根據逾期時間,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向承攬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承攬方的違約責任

1、承攬方逾期交貨的,每逾期一天,應向定作方支付全部價款的 %的違約金;

2、承攬方逾期交貨超過 天,定作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若定作方解除本合同,則承攬方應返還定作方已付價款,按定作方採購價格向定作方全額補償原材料價款,並向定作方支付全部加工價款的 %的違約金;

3、若加工貨物的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定作方可以向承攬方退回不合格貨物,承攬方應按定作方採購價格向定作方全額補償不合格部分貨物的原材料價款,向定作方全額返還不合格部分貨物加工價款,並支付不合格部分貨物加工價款的 %的違約金;

4、若貨物的質量不符合約定,定作方客户向定作方索賠、扣除貨款或者解除合同,導致定作方損失的,不論定作方是否在貨物異議期內提出異議,承攬方都應向定作方補償該損失;

5、若承攬方逾期交貨,導致定作方應定作方客户的要求而改變運輸方式的,則運輸方式改變之後的運費由承攬方承擔。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承攬方在取得合法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採取積極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如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發生的,不得免除責任。

第十三條 其他事項

1、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定作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如有未盡事宜,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內容和本合同如有衝突,以補充協議為準;

3、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4、本合同附件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定作方(蓋章):_________ 承攬方(蓋章):______ ___

傳真: 傳真: Email: Email: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加工承攬合同 篇14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開户行:開户行:

帳户:帳户

甲乙雙方為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品種或項目、規格型號、數量、單價、金額、交貨期限

定作物品名或項目規格

型號計量

單位數量價款或酬金交貨數量及交貨期限

單價總金額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中國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電話:________電傳: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____

乙方:____國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電話:________電傳: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____

雙方為開展來料加工業務,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加工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_______(產品)_______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將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產品後交付乙方。

第二條交貨

乙方在合同期間,每個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原材料,並負責運至________車站(經________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後的________個月內將加工後的成品________套負責運至________港口來交付乙方。

第三條來料數量與質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須含____%的備損率;多供部分不計加工數量。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材料應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和規格標準。如乙方未能按時、按質、按量提供給甲方應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對無法履行本合同不負責外,還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損失;乙方特此同意確認。

第四條加工數量與質量

甲方如未能按時、按質、按量交付加工產品,在乙方提出後,甲方應賠償乙方所受的損失。

第五條加工費

甲方為乙方進行加工的加工費,在本合同訂立時的________年為每套________幣________元;合同訂立第________年起的加工費雙方另議,但不得低於每套____幣____元;該加工費是依據合同訂立時中國國內和國外勞務費用而確定的,故在中國國內勞務費用水平有變化時,雙方將另行議定。

第六條付款方式

乙方將不作價的原材料運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產品前1個月,由乙方向甲方開立即期信用證,支付加工費。

第七條運輸與保險

乙方將原材料運交甲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本合同產品送交乙方的運費和保險費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和嚴重的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約時,該方應儘快將事故通知對方,並與對方協商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損失,對方不得提出賠償要求。

第九條仲裁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未能協商解決,提請中國________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仲裁適用法律為:

1.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的國際公約、條約;

2.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在中國法律無明文規定時,適用國際通行的慣例。

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十條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簽字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規定的________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並收到乙方含加工費在內的全部應付費用時終止。

第十一條合同的續訂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之前____月,如一方需續訂合同,可以向對方提請協商。

第十二條合同文本與文字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以中、____兩國文字書就,兩國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他

1.甲方為交付乙方產品而耗用的包裝、輔料、運輸及保險等項開支,在加工費以外收取,但這些費用不超過每套合同產品的____%.

2.甲方收到原材料後,應按乙方提供的技術標準,對其規格、品質進行驗收。如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標準,或數量不足,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檢驗報告後,乙方負責退換或補足。

第十四條合同條款的變更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或遇特殊情況需要補充、變更內容,須經雙方協商一致。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承攬合同 篇15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人民陪審員:

上海序倫律師事務所接受南通某某貿易有限公司(“某某公司”)的委託,指派趙永恆律師擔任南通某某貿易有限公司應訴浙江某某木業有限公司(“某某公司”)承攬合同及南通某某貿易有限公司反訴浙江某某木業有限公司承攬合同糾紛案件被告及反訴人的訴訟代理人。現根據事實和法律,發表代理意見如下:

本案的主要問題是:(1)本案是適用承攬合同法律規範還是適用買賣合同法律規範?即,本案係爭合同是承攬合同還是買賣合同?(2)反訴中,係爭合同是否已經由反訴原告合法解除?(3)本訴中,被告是否享有先履行抗辯權?

一、本案應當適用承攬合同法律規範

本案係爭FBFP6B-1和FBFP6B-2合同名為購銷合同,實為承攬合同中的定作合同。

本案中,某某公司按照某某公司要求的材質、規格型號加工三聚氰胺平板門,並且,作為加工物的三聚氰胺平板門所需要的鎖具也由某某公司提供。

某某公司交付標的物實質上是在履行交付工作成果的義務。但是,某某不僅要交付工作成果,而且,還要按照某某公司的要求完成工作,此兩項內容共同構成其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某某公司完成工作,體現了某某公司對某某公司的特殊信任。

定作合同中交付工作成果部分的內容,具有買賣性質。但是,這部分具有買賣性質的交付內容,只是定作合同權利義務的一部分,並不能全部涵蓋定作合同的權利義務。相反,定作合同則涵蓋了全部權利義務,既包括了具有買賣性質的交付工作成果部分,也包括了加工該工作成果的過程部分。

綜上,在適用法律時,應當考察案件事實與法律構成要件的吻合關係,考察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而不為表象所迷惑。本案中,案件事實符合承攬合同中定作合同的法律構成要件,係爭合同應當定性為承攬合同,適用承攬合同法律規範。

二、反訴中,係爭合同已經由反訴原告合法解除

反訴中,解除係爭合同的法定條件已經具備,反訴原告某某公司合法行使瞭解除權,係爭合同已經在20xx年9月初合法解除。

(一)某某公司遲延履行係爭合同,致使某某公司的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按照約定,FBFP6B-1和FBFP6B-2合同的交貨期分別是20xx年3月23日前和20xx年3月30日前。其後,雙方變更交貨日期,分別為20xx年5月底和6月初。對此變更,原被告雙方均當庭確認。

按照變更後的合同,係爭合同訂金均在變更後的交貨期前支付,所需配件也在20xx年2月初全部交付。某某公司在20xx年6月、7月、8月均無法交貨,致使某某公司的合同目的完全落空,某某公司行使法定解除權,於法有據。

(二)解除合同通知某某公司已經收到

某某公司解除係爭合同的通知,某某公司已經收到。

綜上,係爭合同已經在20xx年9月初合法解除,雙方應當恢復原狀,某某公司應當返還訂金及配件,並支付違約金。

三、本訴中,被告享有先履行抗辯權

本訴中,某某公司要求繼續履行合同,並要求某某公司支付貨款並提貨。

但是,某某公司既沒有通知某某公司驗貨,也沒有通知某某公司提貨。在某某公司行使驗貨權利和接到提貨通知之前,某某公司無權主張貨款。某某公司毫無疑問地享有先履行抗辯權。

某某公司派出質檢人員到某某公司,此為行使定做人權利的行為。某某公司作為承攬人,理應接受定做人某某公司的監督檢驗。此等檢驗監督,不免除某某公司通知某某公司進行驗貨的義務,不免除某某公司對加工物的質量瑕疵擔保義務,也不免除某某公司通知提貨的義務。況且,某某公司派出的質檢人員在20xx年4月4日之前就離開了某某公司,直到20xx年6月26日才返回,質檢人員根本沒有機會對係爭合同加工物進行監督檢驗。

至於某某公司提供的兩個證人,其既不能證明為或曾為某某公司員工瞭解案件事實,其證詞之間也互相矛盾,毫無可信可言。某某公司相信,某某公司可以提供一卡車的類似證人。

綜上,可以看出,在某某公司行使驗貨權利和接到提貨通知之前,某某公司無權主張貨款。況且,某某公司在其訴狀中明確陳述,係爭合同加工物尚未完全加工完畢,客觀上也不具備交付工作成果的條件。假設如原告所説,缺乏配件,原告也應履行通知義務,告知被告,原告未能履行此通知義務。

綜上所述,本案係爭合同為承攬合同中的定作合同。定作人某某公司依法行使了合同解除權,係爭合同已經解除,雙方應恢復原狀,某某公司返還訂金及配件,支付違約金。在本訴中,某某公司享有先履行抗辯權,某某公司無權主張貨款。

以上代理意見,請法庭考慮採納。

此致

慶元縣人民法院

上海序倫律師事務所

趙永恆律師

20xx年12月12日

加工承攬合同 篇16

合同編號: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甲方)

承攬方:________(乙方)

簽訂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

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1.品名(或項目)、數量及價款:

┌──────┬─────┬────┬──┬─────┬───────┐

│加工定作物品│型號、規格│計量單位│數量│價款或酬金│交(提)定作物│

│名稱或項目 │     │    │  ├──┬──┤或完成工作日期│

│      │     │    │  │單價│金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計金額(人民幣: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

2.使用原材料(半製品)及主要輔料規定:

(1)甲方向乙方提供部分:

┌──┬─────┬────┬──┬──┬──┬─────┬─────┐

│品名│型號、規格│計量單位│數量│單價│金額│ 提供日期 │消耗定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質量要求:

檢驗及提供方法:_________

價款處理方法:__________

(2)乙方提供部分:

┌─────┬─────┬────┬─────────────────┐

│品名及產地│型號、規格│質量要求│允許使用代用品名稱及規定     │

├─────┼─────┼────┼─────────────────┤

│     │     │    │                 │

├─────┼─────┼────┼─────────────────┤

│     │     │    │                 │

├─────┼─────┼────┼─────────────────┤

│     │     │    │                 │

└─────┴─────┴────┴─────────────────┘

3.加工方法及質量、技術標準和負責期限:___________

4.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

5.交(提)定作物辦法(包括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地點:_____

6.驗收標準、方法和期限:________

7.給付定金數額、時間、方法:________

8.結算方式和期限:___________

9.違約責任:____________

10.其他:_____________

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

│            │  定作方    │    承攬方    │

├────────────┼─────────┼───────────┤

│   單位名稱     │     (蓋章)│       (蓋章)│

├────────────┼─────────┼───────────┤

│   法定代表人     │         │           │

├────────────┼─────────┼───────────┤

│   簽約代表      │         │           │

├────────────┼─────────┼───────────┤

│    地址      │         │           │

├────────────┼─────────┼───────────┤

│    電話      │         │           │

├────────────┼─────────┼───────────┤

│    電掛      │         │           │

├────────────┼─────────┼───────────┤

│   開户銀行及帳號  │         │           │

├────────────┴─────────┴───────────┤

│保證單位                              │

│                                  │

│                 (蓋章)        (蓋章) │

└──────────────────────────────────┘

加工承攬合同 篇17

承攬方(乙方):

代表人:

職務:

電話:

經雙方協商,簽定本加工承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供應原材料:

原材料:

規格:

單位:

數量:

日期:

成品單位耗用量:

二、乙方完成產品情況:

品種:

規格:

單位:

數量:

加工費:單價     金額

三、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及保密:

四、甲方提供原材料的檢驗標準和方法:

五、甲方對加工完成品的檢驗標準和方法:

六、交貨地點及運輸辦法、運雜費用和負擔:

七、貨款及費用結算辦法及期限: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訂時間: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hezuo/momk8g.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