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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成立合作協議書(精選3篇)

股份公司成立合作協議書(精選3篇)

股份公司成立合作協議書 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甲、乙、丙等人經過平等協商,一致同意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應具備的條件,自願出資申請設立一個有限責任公司,特制定如下協議:

股份公司成立合作協議書(精選3篇)

公司股東組成部分: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身份證號及法定地址

乙方:_____身份證號及法定地址

經上述股東各方充分協商,就投資設立(下稱公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

2、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

3、註冊資本:_______________

4、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

5、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公司成立後,以法人代表為主要負責人全權負責公司的管理與經營,法人代表不願負責管理與經營的,股東之間可協商另請其他股東或者招聘外來人員主要負責。

第三條公司註冊期限

公司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甲方以_____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____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_____;佔公司股份的百分之__________.(或者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項目、土地使用權等方式出資的,按照協商標準折算為出資金額。)在公司成立後,甲方將拿出_____的股份,作為公司獎勵型股份,持續放入公司,獎勵給對公司做出重大貢獻的員工。

乙方以__

股份公司成立合作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丙方:______

本協議書由甲、乙、丙三方,根據、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省______市就成立“______有限公司”達成一致,並特訂立本股東協議書。

第一條 公司名稱

申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名稱為“______有限公司”,並有不同字號的備選名稱若干,公司名稱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准的為準。

第二條 經營範圍及住所地

公司主要經營______行業,具體經營範圍為______。公司住所地擬設在:______。以上內容如與工商行政局頒發的企業營業執照不一致的,以企業營業執照為準。

第三條 公司股東基本情況

公司股東共______個,其中自然人______個,企業法人______個,社會團體______個,事業法人______個,國家授權的部門______個。各股東的基本情況分別為:______

自然人股東______,住所地為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聯繫電話:______。

企業法人股東______公司,住所地為______,法定代表人為:______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為______,聯繫電話:______。

社會團體法人股東______,團體法人編號為______,住所地為______,聯繫電話:______。

事業單位法人股東______,住所地為______,法定代表人為:______,聯繫電話:______。

第四條 註冊資本

公司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萬元。各股東出資數額、出資比例和出資方式為:______

甲方出資______萬元,其中以貨幣方式出資:______萬元,甲方佔註冊資本的出資比例為______%。

乙方出資______萬元,其中以貨幣方式出資:______萬元,乙方佔註冊資本的出資比例為______%。

丙方出資______萬元,其中以貨幣方式出資______萬元,丙方佔註冊資本的出資比例為______%。

第五條 出資期限

公司名稱預先核准登記後,應當在天內到銀行開設公司臨時帳號。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在公司臨時帳號開設後天內,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帳號。股東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出資的,應當在公司預先核准登記後天內,依照法律法規完成對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的作價評估以及財產權的轉移。

第六條 轉讓出資和變更註冊資本的規定

股東向另一股東轉讓出資時應通知其他股東,向股東外的組織、個人等轉讓出資應得到公司過半數的股東的同意,股東不同意的應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否則視為同意。經股東同意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同意,公司可在法定最低出資額內變更註冊資本。

第七條 組織管理體制

公司成立後,不設董事會,由擔任執行董事,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公司成立後,由擔任總經理,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公司成立後,不設監事會,由擔任監事,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______。

第八條 公司的財務管理

公司成立後,由擔任財務負責人,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財務負責人對公司的財務工作負管理、領導責任,對公司股東會負責,接受執行董事、總經理領導,接受監事監督。

第九條 股東權利與義務

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股東依據其出資比例行使在股東會上的表決權,依據其出資比例享受公司的分紅以及虧損。

第十條 違約責任

股東未按協議繳納所認繳的出資,應責令其及時補足,未能補足或不與補足的,依據其實際出資重新確定出資比例,同時應要求其賠償因為其違約導致其他股東的損失,並且向已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承擔辦法為:支付違約金______元。

第十一條 授權委託

全體股東同意指為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作為申請人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公司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驗資證明等文件,辦理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 公司成立費用的分擔

申請設立公司過程中各種所耗費用由各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在公司成立後予以報銷,列為成本支出。因各種原因導致申請設立公司已不能體現股東原本意願時,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請設立公司,所耗費用由各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各股東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股東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附則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份,自協議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丙方: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簽訂協議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份公司成立合作協議書 篇3

甲方:

通訊地址:

身份證號碼:

乙方:

通訊地址:

身份證號碼:

為了合作發展,甲乙合作雙方經充分協商,一致同意共同出資設立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各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簽訂如下協議,作為各方發起行為的規範,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公司概況

公司名稱:

公司地址:

組織形式:

責任承擔:甲、乙雙方以__________________為限對本公司承擔______責任。

第二條 公司宗旨與經營範圍

經營宗旨:

經營範圍:

第三條 註冊資本

本公司的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其中:

甲方:出資額為____________元,以_____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_%;

乙方:出資額為____________元,以_____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_____%。

第四條 出資時間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及時依法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户;

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及時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投入新公司的現金應於_____年___月___日前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賬户;

乙方投入新公司的現金應於_____年___月___日前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賬户。

第五條 出資評估

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

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以實物(或者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出資,應當經有企業法人資格的評估機構評估作價,在公司註冊資本驗證後____天內,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並在申請公司設立登記時向公司所登記機關提交有關證明。

第六條 出資證明

本公司成立後,足額繳付出資的發起人有權要求公司向股東及時簽發出資證明書。

出資證明書由公司蓋章。

出資證明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公司名稱;

(2)公司登記日期;

(3)公司註冊資本;

(4)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和出資日期;

(5)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核發日期。

第七條 股份轉讓

任何一方股東轉讓其部分或全部股份時,必須經過其他股東同意,且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以公司章程規定為準。

違反上述規定的,其轉讓無效。

第八條 公司登記

全體股東同意指定_________(指股東)為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業務的公司派員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為申請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公司名稱預先核准登記和設立登記。

申請人應保證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的文件、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並承擔責任。

第九條 公司治理結構

(一)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3、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4、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5、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6、對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7、修改公司章程。

(二)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___人。

其中甲方委派___人,乙委派___人擔任董事。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設副董事長一人。

董事長由___方委派,副董事長由___方委派。

董事長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負責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2、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4、根據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5、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三)公司設經理,經理由___方委派。

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2、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4、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5、聘任或者解聘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6、公司章程和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十條 各發起人權利

1、申請設立本公司,隨時瞭解本公司的設立工作進展情況。

2、簽署本公司設立過程中的法律文件。

3、審核設立過程中籌備費用的支出。

4、推舉本公司的執行董事候選人名單,各方提出的執行董事候選人經本公司股東會按本公司章程的規定審議通過後選舉產生,執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執行董事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5、提出本公司的監事候選人名單,經本公司股東會按本公司章程的規定審議通過後選舉產生,監事任期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6、在本公司成立後,按照國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行使其他股東應享有的權利。

第十一條 各發起人義務

1、及時提供本公司申請設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

2、在本公司設立過程中,由於發起人的過失致使公司受到損害的,對本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3、發起人未能按照本協議約定按時繳納出資的,除向本公司補足其應繳付的出資外,還應對其未及時出資行為給其他發起人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4、公司成立後,發起人不得抽逃出資。

5、在本公司成立後,按照國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承擔各自應承擔的義務。

第十二條 費用承擔

1、在本公司設立成功後,同意將為設立本公司所發生的全部費用列入本公司的開辦費用,由成立後的公司承擔。

2、因各種原因導致申請設立公司已不能體現股東原本意願時,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請設立公司,所耗費用按各發起人的出資比例進行分攤。

第十三條 財務、會計

1、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2、公司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應制作財務、會計報告,並依法經審查驗證。

3、公司在每一營業年度的前三個月,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表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審議通過。

4、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在召開年度股東大會的二十日前置備於本公司,供股東查閲。

5、公司分配當年税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

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6、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7、公司從税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税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所餘税後利潤,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8、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違反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潤。

9、公司應當向聘用的會計師事務所提供真實、完整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及其他會計資料,不得拒絕、隱匿、謊報。

10、公司除法定的會計賬簿外,不得另立會計賬簿。

對公司資產,不得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賬户存儲。

第十四條 經營期限

1、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為公司成立之日。

2、公司經營期限為_____年。

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3、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同,甲乙各方應依法對公司進行清算。

清算後的財產,各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1、合同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規定依期如數提交出資額時,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向其他方支付出資額的______%作為賠償金。

2、由於一方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錯方承擔其行為給公司造成的任何損失。

第十六條 聲明和保證

本發起人協議的簽署各方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發起人各方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並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發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為各發起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發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十七條 保密

合同各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

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

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保密期限為___年。

第十八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郵寄、傳真、電子郵件等合法方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3日內書面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九條 合同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徵得他方同意後,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二十條 爭議的處理

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各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___________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各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

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二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

第二十三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2、本協議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

3、本協議一式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乙方(簽字):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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