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合作合同 >

股東合作協議書(公司成立)(精選15篇)

股東合作協議書(公司成立)(精選15篇)

股東合作協議書(公司成立)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股東合作協議書(公司成立)(精選15篇)

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資設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民法典》、《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相關信息

1、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註冊資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5、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具體以工商部門批准經營的項目為準。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股東出資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出資期限

甲方

乙方

丙方

三、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由甲、乙、丙三方按照持股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税後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並提取法定公積金(税後利潤的10%)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時間:_____________

(2)分紅數額:_____________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註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3、如公司發展需要,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也可不分紅,全部利潤作為公司發展資金。

四、股權轉讓和增資擴股

1、公司成立後,協議三方可自由轉讓股權,對外轉讓股權的,應當經過半數股權的股東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公司股東享有優先購買權。

2公司需要增資擴股的,各股東可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也可引入外部投資人。

五、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

(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

(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4)、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後:

(1)、甲、乙、丙三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2)、若清算後有剩餘,甲、乙、丙三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3)、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出資額為限承擔虧損。

六、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30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並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萬元。

七、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三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丙三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三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丙方(簽字):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

股東合作協議書(公司成立) 篇2

股東合作協議書的最新範本

甲方:______(簽字並按手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簽字並按手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______(簽字並按手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丁方:______(簽字並按手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多人合夥股東協議書模板二(酒店)

股東各方:

甲方:______身份證號碼(附身份證複印件):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身份證號碼(附身份證複印件):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身份證號碼(附身份證複印件):__________________

(一)設立的公司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部門)名稱:_______________

2、經營範圍:酒店賓館住宿業務

3、註冊資本:提交押金,承包樓層及獨立工商註冊

4、法定辦公地址:_______________

5、法定代表人(經股東各方推舉同意):__________

(二)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甲方以_____現金及設備_____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股份)的%_____;

乙方以_____現金及設備_____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股份)的%_____;

丙方以_____現金及設備_____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股份)的%_____;

出資中的設備以股東各方共同評定價值為準(本協議附設備評定書一份)。

(三)其它約定

1、成立公司股東小組,成員由各股東方本人或派員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東代表為管理小組組長, 組織計劃投資新設備,擴大辦公場所,裝修及設立公司的各類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東方先行墊付各種籌辦費用(並由各股東方在計劃文件上簽字確認),公司設立後該費用由公司承擔;

3、公司成立財務部門,統一流動資金管理,設立會計和出納人員,設立公平合理的工資制度;

4、股東在出資後十年內可以轉移股權,但無權撤資退股;

5、公司設立董事局,由佔股份10%以上的股東組成董事,董事長由最大股東擔任;

6、公司重大投資由董事局民主決議,贊同率高於50%的可以通過並執行;

7、分紅方式:一月一結;

9、本協議自各股東方簽字蓋章(畫押)之日起生效。

一式_____份,各方股東各執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10、備註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股東合作協議書(公司成立) 篇3

股東合作協議書最新的範文

甲方:______(簽字並按手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簽字並按手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______(簽字並按手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丁方:______(簽字並按手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多人合夥股東協議書模板二(酒店)

股東各方:

甲方:______身份證號碼(附身份證複印件):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身份證號碼(附身份證複印件):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身份證號碼(附身份證複印件):__________________

(一)設立的公司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部門)名稱:_______________

2、經營範圍:酒店賓館住宿業務

3、註冊資本:提交押金,承包樓層及獨立工商註冊

4、法定辦公地址:_______________

5、法定代表人(經股東各方推舉同意):__________

(二)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甲方以_____現金及設備_____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股份)的%_____;

乙方以_____現金及設備_____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股份)的%_____;

丙方以_____現金及設備_____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股份)的%_____;

出資中的設備以股東各方共同評定價值為準(本協議附設備評定書一份)。

(三)其它約定

1、成立公司股東小組,成員由各股東方本人或派員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東代表為管理小組組長, 組織計劃投資新設備,擴大辦公場所,裝修及設立公司的各類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東方先行墊付各種籌辦費用(並由各股東方在計劃文件上簽字確認),公司設立後該費用由公司承擔;

3、公司成立財務部門,統一流動資金管理,設立會計和出納人員,設立公平合理的工資制度;

4、股東在出資後十年內可以轉移股權,但無權撤資退股;

5、公司設立董事局,由佔股份10%以上的股東組成董事,董事長由最大股東擔任;

6、公司重大投資由董事局民主決議,贊同率高於50%的可以通過並執行;

7、分紅方式:一月一結;

9、本協議自各股東方簽字蓋章(畫押)之日起生效。

一式_____份,各方股東各執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10、備註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股東合作協議書(公司成立) 篇4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並經過各股東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該法律規定應具備的條件,自願出資申請設立一個有限責任公司,現就具體事項制定協議如下,供各方共同信守:

一、申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名稱

為“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公司名稱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准的為準。

二、公司主要經營_____行業

公司住所擬設在_____市_____區_____路_____號_____樓_____室。公司的經營宗旨是_____,公司的經營期限以工商部門核准的為準。

三、公司股東共_____個,其中自然人_____個,企業法人_____個

______________,現住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現住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現住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現住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住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萬元。各股東出資額和出資方式為

1、_____出資_____萬元,其中以貨幣方式出資_____萬元。

2、_____出資_____萬元,其中以貨幣方式出資_____萬元。

3、_____出資_____萬元,其中以貨幣方式出資_____萬元。

4、_____出資_____萬元,其中以貨幣方式出資_____萬元。(注: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於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股東繳納出資後,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並出具證明。公司在成立後,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五、公司的組織機構

1、公司設股東會、董事會並運行。

2、公司董事會由_____名董事組成,每屆_____為3年。董事分別為_____、_____,董事長即法定代表人由_____擔任。

3、公司設監事1名,由_____擔任,每屆_____為3年。

4、首任總經理1名,由_____擔任,由公司董事會聘任。首屆經理班子_____為3年,_____屆滿,可續聘連任或由公司董事會公開向社會招聘產生。

5、在公司成立後,按照公司章程有關的規定,組織機構行使其權利及義務。

六、各股東須按期足額繳納各自認繳的出資額

七、公司名稱預先核准登記後,應當在天內到銀行開設公司臨時賬户。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在公司臨時賬户開設後_____天內,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賬户。股東以實物出資的,須提供評估證明文件,並依法辦理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各方均承諾《出資協議》項下的資產權屬清楚,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擔保或第三者權益,辦理產權過户不存在法律障礙。

八、股東不按協議繳納認繳的出資,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承擔辦法為__________。

十、股東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股東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和承擔風險及損失。

十一、股東的權利

1、查閲、複製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2、分享公司利潤。

3、公司事項的表決權:(注: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股東另有約定並記載於公司章程的除外。)

4、(注:此處或可按實際情況填寫股東各自不同的權利內容。)

十二、股東的義務

1、按期足額繳納出資;

2、分擔公司經營風險及損失;

3、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損害公司或其他股東的合法利益;

4、(注:此處或可按實際情況填寫股東各自不同的義務內容。)

十三、股東的首次出資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後,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作為申請人,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公司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驗資證明等文件。各股東對公司登記機關提交的文件、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當責任。

十四、本協議未約定的事項,參照公司章程中的規定執行

十五、因各種原因導致申請設立公司已不能體現股東原本意願時,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請設立公司,所耗費用由各股東按__________辦法承擔。

十六、違約責任

1、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違約:

1)不按本協議約定出資;

2)股東中途抽回出資;

3)因股東過錯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

4)任何股東有實質性內容未予披露或披露不實,或違反承諾和保證,或違反本協議規定的,均被視作違約。

2、守約方有權書面通知違約方限期予以修正或補救,同時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因其違約而造成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七、爭議的解決

1、友好協商

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引起的任何爭議、爭辯或索賠,各股東首先應以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2、訴訟

1)未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協議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提交_____委員會_____。

2)在訴訟過程中,出爭議部分外,本協議其餘條款應繼續履行。

十八、本協議一式_____份,經全體股東簽字後生效,每位股東各執一份,公司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全體股東: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股東合作協議書(公司成立) 篇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股東合作協議書範本合同範本。

第一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以雙方註冊成立的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_________)為項目投資主體。

各方出資分別:甲方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第二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三條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股份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股東合作協議書範本股東合作協議書範本。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四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________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任X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品友互動

第六條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願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股東合作協議書範本合同範本。

第七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東合作協議書(公司成立) 篇6

股東合作協議書標準範本1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丙方:身份證號:

丁方:身份證號:

戊方:身份證號:

現有甲乙丙丁戊合股(合夥)開辦一家調味品廠,全面實施三方共同投資、共同合作經營的決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經5方合夥人平等協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出資的數額(5人的出資比例)、出資的形式(出資的是現金還是場地、設備等)、出資的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如:5方約定甲方佔有股份公司的多少股權;乙方佔有股份公司的多少股權;丙方佔有股份公司的多少股權;丁和戊……同上)甲乙丙丁戊方以上述佔有股份公司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5方實際投入股本金數額及比例不作為分配股利的依據。股份公司若產生利潤後,甲乙丙丁戊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潤,其餘部分留公司作為資本填充。5方任何一方都可以在提取股利後再將其投入公司作為運作資金,以加大資金來源,擴充市場份額。

三、在合作期內的事項約定

四、在調味廠成立股東後,全權委託(誰)作為公司運作的總負責人,全權處理公司的所有事務,必須實現公司一元化領導,獨立處理公司事務,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係公司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5個股東研究同意後方可執行:

1、單項費用支付超過_____元;

2、新產品的引進;

3、重大的促銷活動;

4、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五、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後(如生意做大開分廠),調味廠的資金獨立調控運作處理,不得與總廠或其他分廠或經濟實體混合使用,完全獨立核算,每月召開一次股東會議,審核廠的每月財務報表,評議廠的運作狀況。調味廠所有的一切經銷的產品的代理權為5個股東共同享有,廠方的一切業務往來由總廠認可,操作合談。凡是廠方所有的返利扣率和獎金、獎品或者其他方面的優惠和待遇,歸各股東共同享有。

六、公司今後如需增資,則乙方、丙方、丁方、戊方享有優先的權利。為了消除各股東的後顧之憂,甲方同意在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加入股份後xx月內,如乙方、丙方、丁方、戊方任何乙方要求退股,甲方完全同意,並在天之內退還股本金,並且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結算給退股方。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後,在至時間內方不允許退出股份。在時間後,如有哪方股東退股,其所持股權由其他股東認購,如其他股東不認購,退股方方可把股份轉讓給第三方。

七、作為調味廠股東,同時作為經營運作人,作為調味廠的返聘人員,廠裏每月應付工資為元,並享受聘用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為了更好的進行資金調控運作,靈活使用,成立後的股份公司的所有現金和其他資產以及財會資料都由甲乙丙丁戊方同時保管和支配使用。

八、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後,如公司性質變更為獨立公司,為了更好的進行分配管理、市場運作,內部協調等,營業執照法人代表或負責人變更為。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丁戊方共同協商,本協議一式6份,5方各執一份,見證方留存1份備案,自5方簽字並經公司蓋章確認後生效。

甲方(簽名):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簽名):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丁方(簽名):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戊方(簽名):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見證方:(簽名和蓋章):

公司蓋章確認:

公司負責人簽字確認: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東合作協議書標準範本2

訂立合同各合夥人:

姓名____,性別____,年齡____,住址______.

(其它合夥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合夥宗旨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

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姓名)以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元.

(其它合夥人上順序列出)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首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務;⑤______.

2.其它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合夥.

股東合作協議書(公司成立) 篇7

第一章 ㈠總則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四方對《淮北市拓輝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出資和公司所有股東參與公司的管理事宜,訂立本合同。(股東各方以第二章為準)

㈡合作基礎

公司名稱及性質:

①公司名稱為:《淮北市拓輝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於___ 年___ 月___ 日,屬合夥經營企業;

②公司住所為:_________;

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

④本協議生效後,原公司《股東合作協議》中的股東權益和義務僅對甲乙丙三方有效; ⑤本協議生效後,所有簽訂各方均為公司的股東之一,原《股東合作協議》作為本協議的副本,公司所有事宜均以本協議為基準;

⑥本協議經過《*有限公司股東會第號決議》全票通過;

第二章 股東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 ,住址:__ ___ 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 各方持股方式和出資

第二條 公司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公司住所為:_________;

第四條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

第五條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各方按其持股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投資總額及註冊資本;

第六條 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RMB_________);

第七條 本協議生效後各股東持股比例如下;

甲方:_________;持股比例: %;

乙方:_________;持股比例: %;

丙方:_________;持股比例: %;

丁方:_________;持股比例: %;

注:宋先生所佔 %的股份中,12%為公司持有股,暫記宋先生名下,不歸宋先生個人所有,不分紅,不參與股權責任和利益分配,處置權歸公司股東會。

第五章 經營宗旨和範圍;

第八條 公司的經營宗旨:充分發揮合作各方各自的資金、場地和技術優勢,合法經營,取

得預期的經濟、社會效益;

第九條 公司經營範圍是:產品的生產、銷售、技術支持、技術培訓,專利轉讓;

第六章 股東和股東會

第一節 股東

第十條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和《*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的規定繳納出資後,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各方承諾,在規定時限內將各自出資金額匯入公司統一賬户。 第十一條 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並享有表決權;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按照規定,享有選舉和被選舉成為公司管理人員的權利;

(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七)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八)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餘財產的分配;

(九)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 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並按持股比例承擔公司責任;

(三)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未經合作各方一致同意,不利用職務之便私自拿公司的財產為他人或自己的債務設置抵押、質押或私自以公司的名義為他人出具擔保書;

(五)不利用職務之便私自挪用公司的資金、財產;

(六)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四條 公司的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作出有損於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

第二節 股東會

第十五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公司事務經股東會會議表決後,半數以上(不包括半數)表決同意的,不違反法律法規的事項,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第十六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公司法人代表;

(三)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四)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五)審議批准執行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准監事的報告;

(七)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八)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九)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投票決定公司管理人員的去留;

(十四) 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七條 股東會的決議須經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但有關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八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九條 股東會會議每半年召開-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股東會會議由懂事或監事召集,執行董事主持,執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執行董事指定他股東主持。

第二十條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七章 董事和董事會

經所有股東同意,暫不設立董事會和監事會,只設執行懂事和監事。

第一節 執行董事

第二十一條 公司執行董事必須是股東之一。

第二十二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執行董事。

第二十三條 執行董事由股東會推選或更換,任期三年。執行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執行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四條 執行董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利益。執行董事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在其職責範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

(二)非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股東會批准,不得同其他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

(五)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股東會批准,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佣金;

(七)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户儲存;

(八)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九)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祕密。

第二十五條 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股東會的合法授權,任何人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行事。

第二十六條 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於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八章 總經理

第二十七條 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股東會聘任或解聘。股東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十八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總經理。

第二十九條 總經理每屆任期三年,總經理可連聘連任。

第三十條 總經理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組織實施股東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股東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等高層管理者;

(八)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十)公司合同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一條 總經理應當根據股東會的要求,向股東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以及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總經理必須保證該報告的真實性。 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淨資產15%(含15%)的單項對外投資項目,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淨資產15%(含15%)的單項貸款。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30%(含3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須按照公司制訂的決策程序進行,必須提前5日向董事會提交投資報告。

第三十二條 總經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三十三條 總經理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序和辦法由總經理與公司之間的聘用合同規定。

第九章 監事

第三十四條 《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監事。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三十五條 監事每屆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三十六條 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三十七條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的財務;

(二)對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六)公司合同規定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八條 監事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章 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三十九條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並依法進行清算:

(一)股東會決議解散;

(二)因合併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宣佈破產;

(四)違反法律、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續經營的原因。

第四十一條 公司因前條第(一)項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員由股東會決議確定。

公司因前條第(二)項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併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併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

公司因前條第(三)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因前條第(四)項情形而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四十二條 清算組成立後,總經理的職權立即停止。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

第四十三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二)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三)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税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四十四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至少一種報刊上公告三次。

第四十五條 債權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説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四十六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四十七條 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支付清算費用;

(二)支付公司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三)交納所欠税款;

(四)清償公司債務;

(五)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公司財產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股東。

第四十八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認為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四十九條 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帳冊,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五十條 清算組應當自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註銷公司登記,並公告公司終止。

第五十一條 清算組人員應當忠於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

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 合同修改

第五十二條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由各方以書面形式作出並簽署。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五十三條 本合同所稱以上、以內、以下,都含本數;不滿、以外不含本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股東各方均持一份,自簽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丁方(簽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淮北市拓輝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東合作協議書(公司成立)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經過甲、乙、丙、丁友好協商,根據平等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則,就共同投資成立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公司宗旨:充分發揮企業的優勢,面向市場,積極開展多元化經營,全力追求最優經營業績和利潤的最大化,為全體股東提供優厚的回報。

第二條?關於公司

公司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丁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1、公司註冊全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公司)

公司註冊資金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

2、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如下:

甲方出資:(大寫)____________;出資方式:____________現金支付:______________

乙方出資:(大寫)____________;出資方式:____________現金支付:______________

丙方出資:(大寫)____________;出資方式:____________現金支付:______________

丁方出資:(大寫)____________;出資方式:____________現金支付:______________

3、公司住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公司的法人代表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公司經營範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關於董事會

董事會是由公司股東組成,每一位股東均代表公司形象,並有責任和義務維護公司權益。

1、甲、乙、丙、丁四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第2項規定繳納出資並簽約後,即成為公司股東。

2、股東須遵守公司法以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以身作則。

3、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股東不得退股,但可以轉讓股份。

4、董事會相關職務由董事會成員協商選舉,並限定期限考核。

第四條?權利與義務

1、甲、乙、丙、丁均為公司董事會成員,但不直接參與公司的正常經營工作。

2、為了明確甲、乙、丙、丁四方職責並有利於公司發展,甲、乙、丙、丁四方需要合理分工。?具體分工如下:

1)、董事長由:?擔任。主要負責公安、消防等一切對外行為,不直接參與公司內部管理工作。

2)、執行董事由:?擔任。直接負責公司內部運營管理,傳達董事會的各項決定。直屬下級、公司總經理。

3)、董事會成員由______擔任。

4)、公司總經理根據公司發展需要採用外聘形式。

3、?公司支出、收入等財務狀況每季由執行董事組織召開股東大會,分析近期經營狀況及制定新的經營戰略目標。

4、甲、乙、丙、丁四方前期各自的市場資源、人脈關係、行業經驗等均屬於合作的一部分。

5、甲、乙、丙、丁四方任何一方不得將公司的發展戰略以及各項資源透漏給外界或競爭對手,否則董事會有權罷免其職權撤回股份並向相關執法部門提起訴訟。

6、如因經營或管理等方面甲、乙、丙、丁四方各持己見,可召開股東會議商討,如確實無法統一決策,執行董事擁有最終決策權。

7、如果公司運營困難或需要資金週轉,甲、乙、丙、丁四方可協商再次為公司投資,根據投資金額的多少可重新制定股份。

8、如公司運營虧損,無力繼續經營,需召開董事會,在掙得董事會全體成員同意後可將公司註銷或拍賣,拍賣或變賣所得資金按照甲、乙、丙、丁四方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配。

第五條?利潤分紅

1、甲、乙、丙、丁為公司董事(股東),按其股份比例享有股份紅利。

2、股份紅利是指公司年營業額減去公司投資成本以及所有運作資金後的資金,為公司年利潤,再將年利潤按照股東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發給股東;如果是負數公司就是虧損,虧損將不存在紅利。

3、為保障公司正常可持續運營,股東分紅不得超過公司年利潤的80%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擅自挪用公款超過五千元以上,應受與此款項雙倍賠償,情節嚴重者可依據相關法律可向有關部門提起訴訟。

2、任何一方隱瞞或更改公司賬目中飽私囊,一經發現將處以雙倍賠償,情節嚴重者可依據相關法律可向有關部門提起訴訟。

第七條?協議解除或變更

出現以下情況本合同自動解除

1、?合同期限已滿。

2、?由於合理原因,經甲、乙、丙、丁協商將公司註銷。

3、?由國家法律或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出現以下情況需簽訂新的合同,同時解除此合同。

1、?公司新增其他股東。

2、?股東股份變更。

3、?合作方式變更。

第八條?協議期限

自簽字之日起,有效期為___年,即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條?協議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部分條目在公司註冊後正式生效。本合同共三頁,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個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補充條款及備註事項: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股東合作協議書(公司成立) 篇9

股東合作協議書模板

甲方:______(簽字並按手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簽字並按手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______(簽字並按手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丁方:______(簽字並按手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多人合夥股東協議書模板二(酒店)

股東各方:

甲方:______身份證號碼(附身份證複印件):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身份證號碼(附身份證複印件):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身份證號碼(附身份證複印件):__________________

(一)設立的公司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部門)名稱:_______________

2、經營範圍:酒店賓館住宿業務

3、註冊資本:提交押金,承包樓層及獨立工商註冊

4、法定辦公地址:_______________

5、法定代表人(經股東各方推舉同意):__________

(二)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甲方以_____現金及設備_____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股份)的%_____;

乙方以_____現金及設備_____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股份)的%_____;

丙方以_____現金及設備_____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股份)的%_____;

出資中的設備以股東各方共同評定價值為準(本協議附設備評定書一份)。

(三)其它約定

1、成立公司股東小組,成員由各股東方本人或派員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東代表為管理小組組長, 組織計劃投資新設備,擴大辦公場所,裝修及設立公司的各類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東方先行墊付各種籌辦費用(並由各股東方在計劃文件上簽字確認),公司設立後該費用由公司承擔;

3、公司成立財務部門,統一流動資金管理,設立會計和出納人員,設立公平合理的工資制度;

4、股東在出資後十年內可以轉移股權,但無權撤資退股;

5、公司設立董事局,由佔股份10%以上的股東組成董事,董事長由最大股東擔任;

6、公司重大投資由董事局民主決議,贊同率高於50%的可以通過並執行;

7、分紅方式:一月一結;

9、本協議自各股東方簽字蓋章(畫押)之日起生效。

一式_____份,各方股東各執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10、備註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股東合作協議書(公司成立) 篇10

股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各股東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相互幫助、相互扶持、共同創業、共同致富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訂立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公司名稱、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及性質

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資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質:個體經營

二、各股東出資金額、出資方式及股權比例

三、追加投資及注資

若因公司實際發展(如增加投資項目、公司戰略調整等),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追加投資,根據實際預算需要按照原始出資比例,對應出資。若部分股東在需要追加投資時已無能力出資或能力達不到預算需要,可根據實際出資能力情況,出資能力弱者可向出資能力強者借款。各股東按本合同規定的股權比例繳納出資。

四、資金、財務管理

1、所有資金將由四共同指定的公司開立的對私、對公賬户統一收支,短信提示。

2、對私賬户(開户行:)

3、對公賬户(開户行:)

賬號:

户名:

4、財務統一交由全體股東共同指定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每月結帳,三月一次小清帳,一年一次大清帳,並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各方簽字認可備案。所有支付流程做到有申請,有簽字批准,再付款。真正做到相互監督,相互檢查,相互信任,透明辦事,共同把公司經營好、管理好,業務做大、做強。

五、利潤分享及風險承擔

1、各股東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按實繳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2、公司税後利潤,在合理保證下月度費用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月度底分取上個月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根據上個月度剩餘利潤的實際情況分配,各方按出資比例分取。

3、因不可抗拒因素,所有股東無能力阻擋的風險(如天災人禍),所造成的一切損失,股東無須承擔責任。

4、如果是正常的經營風險,由全體股東以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如因公司管理層違反公司章程或投資協議,或按照規定應由股東會會議決定的事項而未經股東會,而產生的風險,則由當時責任人或直接領導人承擔賠償責任和民事責任。

六、入股、退股和股權轉讓的約定

1、入股

(1)需承認本協議及相關條款;(2)需經全體股東同意;(3)執行協議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該股東向公司借款等);(2)如執意退股,退股後以退股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4)需經全體股東同意。

3、股權轉讓

股份可以轉讓,需經全體股東同意,股東轉讓股份時,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七、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以下情況,可終止合夥關係

(1)全體股東同意終止合夥關係;(2)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3)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2、終止後的事項

(1)即行推舉主要清算人,併成立清算小組(可由股東組成也可外單位聘請)參與清算工作;(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股東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股東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

八、股東的義務和權利

1、股東的義務

(1)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本協議,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隨着公司的發展,若半數以上股東人數提出此股東不能勝任現任職位,公司將考慮調離崗位;若經過2~3次平調後,亦不能勝任所調崗位,需退居二線,不得有異議。

(3)股東不得以公司名義謀取私利、暗箱操作或以虛假借口做有損公司利益的事。

(4)公司因發展需要聘請職業經理人,所有股東均要服從合理安排與調度。

(5)所有股東均不得私自泄漏公司的重要機密,嚴重者將按國家相關法規追究責任。

(6)公司若遇不可抗拒因素或自然災害需要出資時,所有股東必須無條件服從,若不能按所持股權比例出資,公司有權收購其部分股權。

2、股東的權利

(1)瞭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的權利。

(2)選舉和被選舉為執行董事或監事的權。

(3)按照股權佔有比例分取紅利。

(4)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餘財產的分配。

(5)有權查閲、複製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公司會計報告。

(6)股東有查閲公司會計賬簿的權利。

(7)公司條件成熟後,公司有義務為股東交納一切保險。

(8)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份,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股份時,必須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份,如不購買該轉讓的股份,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股份,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股份有優先購買權。

九、股東大會

1、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由擔任執行董事,負責公司整體統籌運營管理。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係公司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全體股東研究同意後方可執行:

(1)單項費用支付超過1萬元;

(2)新服務的推出;

(3)重大的促銷活動;

(4)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5)公司今後如需增資,則需股東按股份比例共同出資。

對於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各股東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按票數民主表決,少數服從多數,如該決策致使公司出現損失或公司無法正常運轉時,由全體股東共同承擔全部損失和責任。

2、因公司發展需要,定時召開股東大會,對前期工作做出總結和企劃的調整,股東會將提前1個工作日通知各股東參加股東大會,各股東必須按時參加,不得無故缺席。

3、股東大會會議都應有詳細文字整理記載,並貫徹落實。

4、股東大會決議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執行。

5、糾紛處理原則:當股東任何一方與另一方產生矛盾或糾紛時,或當某方個人利益與公司利益產生衝突時,應本着團結一致,共同發展的原則積極的解決問題。

十、禁止行為

1、所有股東不得向股東以外的人透露合夥資金、項目情況及其他要求保密的事項。

2、未經全體股東同意,禁止任何股東私自以合夥公司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公司所有,造成損失則按實際損失賠償。

3、股東經營與公司相同及競爭的業務,必須事先獲得公司股東會批准。

如股東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股東決定除名。

十一、其他

1、本協議自全體股東簽名(按手印)後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全體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全體股東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公司股東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公司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4、本協議一式六份,除留一份在法律公證處備查外,每個股東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股東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東合作協議書(公司成立)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資設立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_____有限責任公司

2、住 所: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

4、註冊資本:_____元

5、經營範圍:__________,具體以工商部門批准經營的項目為準。

6、性 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各以其註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東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_____元,

包括啟動資金和註冊資金兩部分,其中:

1、啟動資金_____元

(1)甲方出資_____元,佔啟動資金的 , (2)乙方出資_____元,佔啟動資金的 , (3)丙方出資_____元,佔啟動資金的 ,

(4)該啟動資金主要用於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設備等,如有剩餘作為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5)在公司賬户開立前,該啟動資金存放於甲、乙、丙三方共同指定的臨時賬户(開户行: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 ,)公司開業後,該臨時賬户內的餘款將轉入公司賬户。

(6)甲、乙、丙三方均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各應支付的啟動資金轉入上述臨時賬户。

2、註冊資金(本)_____ 元

(1)甲乙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_____;

(2)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_____;

(3)丙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的_____;

(4)該註冊資本主要用於公司註冊時使用,並用於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5)甲、乙、丙三方均應於公司賬户開立之日起_____日內將各應繳納的註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户。

3、任一方股東違反上述約定,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2、甲方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具體職責包括:

(1)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手續;

(2)根據公司運營需要招聘員工(財務會計人員須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

(3)審批日常事項(涉及公司發展的重大事項,須按本協議第三條第5款處理;甲方財務審批權限為_____ 元人民幣以下,超過該權限數額的,須經甲乙丙三方共同簽字認可,方可執行)。

(4)公司日常經營需要的其他職責。

3、乙方、丙方擔任公司的監事,具體負責: (1)對甲方的運營管理進行必要的協助; (2)檢查公司財務; (3)監督甲方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4、重大事項處理

公司不設股東會,遇有如下重大事項,須經甲、乙、丙三方達成一致決議後方可進行:

(1)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2)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3)《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對於上述重大事項的決策,甲乙丙三方意見不一致的,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按如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

5、除上述重大事項需要討論外,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每週進行一次的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並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

四、資金、財務管理

1、公司成立前,資金由臨時帳户統一收支,並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監管和使用,一方對另一方資金使用有異議的,另一方須給出合理解釋,否則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賠償損失。

2、公司成立後,資金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户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甲乙雙方共同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並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交甲乙雙方簽字認可備案。

五、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丙三方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税後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並提取法定公積金(税後利潤的10%)後,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分紅的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季度利潤。

(2)分紅的數額為:上個季度剩餘利潤的60%,甲乙雙方按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註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公司成立起_____年內,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_____年起,經一方股東同意,另一方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

若一方股東將其全部股權轉讓予另一方導致公司性質變更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轉讓方應負責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等手續,但若因該股權轉讓違法導致公司喪失法人資格的,轉讓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於轉讓方,且應另行徵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2、退股:

(1)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於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徵得另一方股東的書面同意後,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2)股東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後,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種情況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總投資。

(3)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

(4)因一方退股導致公司性質發生改變的,退股方應負責辦理退股後的變更登記事宜。

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

若增加第四方入股的,第四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並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徵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七、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1)、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2)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4)、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後:(1)甲乙丙三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2)若清算後有剩餘,甲乙雙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3)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八、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_____日內補足,

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並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3、本協議約定公司持股本人蔘於公司業務及財務各事項,非持股本人不得插手干預,若有違反對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賠償造成的經濟損失。

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畫押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 月 ______日______年______ 月 ______日______年______ 月 ______日

股東合作協議書(公司成立)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經過甲、乙、丙方長期友好協商,根據平等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則,就共同投資成立有限責任公司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關於公司

公司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1、 公司註冊全稱為:_________________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公司註冊資金為:_________________拾萬元整。

2、 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出資:_________________伍萬零伍佰圓整(大寫);出資方式:_________________現金入股

乙方出資:_________________貳萬陸仟伍佰圓整(大寫);出資方式:_________________現金入股

丙方出資:_________________貳萬叁仟圓整(大寫);出資方式:_________________現金入股

3、 公司住所為:_________________

4、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________甲方

5、 公司經營範圍為:_________________互聯網信息服務(不含新聞、出版、教育、醫療保健、藥品和醫療器械、電子公告服務)。技術開發、技術推廣、技術服務、技術諮詢、技術轉讓;銷售自行開發後的產品;企業策劃、設計;設計、製作、發佈、代理廣告等。

~1/4~

第三條、關於董事會

董事會是由公司股東組成,對內掌管公司事務、對外代表公司的經營決策的組織。每一位股東均代表公司形象,並有責任和義務維護公司權益。

1、 三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第2項規定繳納出資並簽約後,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2、 股東須遵守公司法以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以身作則。

3、 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股東不得退股,但可以轉讓股份。

4、 甲、乙、丙三方簽訂本協議後公司董事會即可生效,由甲方擔任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乙方擔任公司董事及副總經理、丙方擔任公司董事及副總經理。

第四條、權利與義務

1、 甲、乙、丙三方均為公司最高領導人,對公司的發展、經營有最終的決策權。

2、 為了明確三方職責並有利於公司發展,甲、乙、丙三方需要合理分工,經三方協商決定甲方主要負責公司行政人力、設計策劃、工商財務等方面的工作;乙方主要負責公司各項資源、市場開發、業務洽談、現場實施等方面的工作;丙方主要負責公司技術管理體系的建設與維護,制定技術標準與相關流程等方面的工作。

3、 公司支出、收入等財務狀況甲、乙、丙三方必須向三方完全公開,所有的支出均由三方簽字方可生效。

4、 甲、乙、丙三方前期各自的市場資源、人脈關係、行業經驗等均屬於合作的一部分。

5、 雙方在簽約之前若有正在獨立進行的工作項目,應事先言明,在不影響公司運作也不佔用公司資源的前提下,允許其在短期內繼續獨立完成。

6、 任何一方不得將公司的發展戰略以及各項資源透漏給外界或競爭對手,否則另一方有權項相關執法部門提起訴訟。

7、 如因經營或管理等方面甲、乙、丙三方各持己見,可召開公司會議全體表決,如確實無法統一決策,甲方擁有最終決策權。

8、 如果公司是運營困難或需要資金週轉,甲乙丙三方可協商再次為公司投資,根據三方投資金額的多少可重新制定三方的股份。

9、 如公司運營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三方協商,甲方有權將公司註銷或拍賣,拍賣或變賣所得資金按照三方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配。

10、甲乙丙三方合作期間如有一股東中途退出,公司將回購當事人持有股份,回購市值按照當前公司市值回購,重新制定分配股份。

~2/4~

第五條、利潤與分紅

1、 甲、乙、丙三方為公司董事(股東),按其股份比例享有股份紅利,總髮行股份額度為:_________________1000萬股。

2、 甲方持有公司股份30.5%,共計為3,050,000股;乙方持有公司股份26.5%,共計為2,650,000股;丙方持有公司股份23%,共計為2,300,000股;經三方約定,剩下公司股份20%暫時由甲方持有,共計為2,000,000股,用於人才引進、企業融資、員工獎勵等方式稀釋,依照本協議的約定一併暫時由甲方代持。

3、 股份紅利是指公司年營業額減去公司投資成本以及所有運作資金後的資金,這個資金為公司年利潤,再將年利潤按照股東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發給股東;如果是負數公司就是虧損,虧損就不存在紅利。

4、 為保障公司正常可持續運營,股東分紅不得超過公司年利潤的80%。

5、 甲、乙、丙三方雖身為股東,但參與公司經營與管理就應享受公司支付的工資以及公司的各項福利。

6、 甲、乙、丙三方的待遇標準參考其投資比例以及工作性質和實際工作強度制定。

第六條、違約責任

1、 甲、乙、丙三方因職責重要,無特殊情況不得擅離職守。

2、 任何一方擅自挪用公款超過五千元以上,應受與此款項雙倍賠償,情節嚴重者另一方可依據相關法律可向有關部門提起訴訟。

3、 任何一方隱瞞或更改公司賬目中飽私囊,一經發現將處以雙倍賠償,情節嚴重者另一方可依據相關法律可向有關部門提起訴訟。

4、 任何一方不得在公司以外經營與公司經營相關的業務。

第七條、協議解除或變更

出現以下情況本合同自動解除:_________________

1. 合同期限已滿。

2. 由於合理原因甲、乙、丙三方同意將公司註銷。

3. 由於國家法律或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出現以下情況須簽訂新的合同,同時解除此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 公司新增其他股東。

2. 股東股份變更。

3. 由於合作方式變更。

第八條、協議期限

自簽字之日起,有效期5年,即20__年06月27日至20__年06月26日。

第九條、協議效力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部分條目在公司成功註冊後正式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或蓋章)(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股東合作協議書(公司成立) 篇13

(“本協議”)由以下雙方於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_____簽訂: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中,甲方、乙方合稱為“雙方”,單獨稱為一方。

鑑於:

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它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本協議的條款,同意由甲乙雙方共同出資設立一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項目公司”),項目公司名稱另定,由項目公司投資設立__________________幼兒園。

故雙方特此訂立協議如下:

1定義

1.1除非協議條款特別指明,本協議的字詞與表述含義如下:

“關聯機構”或“關聯方”,指被一方直接或間接控制、與該方共同受控制、或者控制該方的任何公司和企業及自然人或法人。

“控制”,這一用語的含義指擁有選舉或委派董事會多數董事的權利或者指示公司管理部門的權利。

“章程修正案”,指由雙方在本協議簽署日在中國簽訂的項目公司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股東會”,指項目公司的股東會。

“董事會”,指項目公司的董事會。

“營業日”,就在中國實施的行為而言,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公司通常對外營業的任何一日,包括中國政府宣佈為臨時營業日的星期六或星期日(“調休營業日”),但不包括法定節假日以及調休營業日以外的星期六或星期日。

“保密資料”,指某方(在本協議中如為乙方則也包括其關聯機構)所披露的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商業、營銷、技術、科學、課程或其他信息:在披露時標明為保密(或有類似標記)的、在保密情況下披露的、或雙方根據合理的商業判斷應理解為保密資料的。

“生效日”,指本協議的生效日,即本合同的簽訂日期。

“審批機關”,指工商登記部門,或其他被授權批准本協議成立或項目公司成立的機關。

“獨立審計師”,指在中國註冊並由董事會指派為項目公司獨立審計師的被國際認可的獨立的且能勝任的會計師。

“知識產權”,指針對以下任何一項所擁有的權利:發明、發現、改進、實用新型、外觀設計、有著作權的作品、設計、課程、算法、數據結構、商業祕密或專有技術、保密資料、或具有商業價值的想法。知識產權還包括商標、裝潢、商號、域名、以及表明或突出某一貨物或服務來源於某一實體或受某一實體控制的其他標記。知識產權包括所有針對計算機軟件及數據的任何性質的權利在任何情況下在世界任何地區與上述權利性質類似的所有無形權利或特權,還包括上述權利的申請權以及登記權。

“管理人員”,指項目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經理、以及其他由董事會指派的人員。

“甲方的關聯公司”,由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直接或者間接控股的公司。

“工作人員”,指除管理人員和董事會成員之外的項目公司的所有僱員和員工。

1.2本協議中提及的附錄、附件、條和款均指本協議的相應附錄、附件、條和款。

1.3本協議中提及法律、法規或規章、協議或其他文件、也包括其修訂後的版本。

1.4各條款標題僅為方便查閲而設,對本協議的理解或解釋並無影響。

2項目公司

2.1項目公司的名稱:

2.1.1中文名稱為某某有限公司;

2.2項目公司的法定註冊地為。

2.3項目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

3宗旨、經營範圍及運營規模

3.1項目公司的宗旨是由甲方提供技術、課程、管理、經營、營銷以及其它資源,與乙方在項目公司批准的經營範圍內,投資設立以____________冠名的幼兒園(以下簡稱______________幼兒園項目”),以獲得良好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以及令雙方滿意的投資回報。

3.2甲方負責___________幼兒園項目籌備期的整體項目運營管理及負責_____________幼兒園項目的教材課程研發、培訓、公關等項目運營功能。

3.3公司作為獨立的經濟實體開展業務,自主經營。

4註冊資本

4.1項目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萬圓整),以貨幣方式出資。若註冊資本不足以經營___________幼兒園,甲乙雙方同意按照各自所持股份同比例以股東借款的方式增加投入。甲方可以採取(a)現金或(b)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於代付教材/設備款的方式)向項目公司/幼兒園提供股東借款。

4.2認購後出資額及出資比例

4.2.1甲方認購項目公司註冊資本份額的百分之五十一,繳付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持股比例51%。

4.2.2乙方認購項目公司註冊資本份額的百分之四十九,繳付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持股比例49%。

4.3註冊資本的轉讓

4.3.1只有經股東會決議一致通過後,乙方才可向第三方出售、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統稱“轉讓”)其對註冊資本所享有的權益(即“股權”)。在股東會通過決議後,項目公司應在工商

行政管理

局登記股東變更事宜。

但甲方向包括其關聯公司在內的第三方轉讓股份,無需經過股東會和|或乙方的同意,乙方亦不得根據4.3.2條之規定行使優先購買權,乙方同意配合甲方為完成工商變更登記之需要簽署相關股東會決議。

4.3.2如果一方(“轉讓方”)擬將其在項目公司註冊資本中的權益(即“股權”)部分或全部轉讓給第三方,其他方有以與第三方提出的同等價格優先購買的權利。轉讓方應以書面方式告知其他方擬進行的轉讓的條款及條件。如果在遞交上述通知後的三十(30)日內其他方沒有行使其優先購買權,則視為該方同意此股權轉讓,該方承諾將簽署所有必要的相關文件,包括簽署同意此股權轉讓的股東會決議。

4.3.3若甲方以其關聯公司作為擬上市主體上市,則甲方可自行選擇將乙方持有的項目公司的股份以支付現金方式收購或者與甲方擬上市主體相應的股份進行交換。具體方法雙方另定協議。

4.3.4如果一方希望將其在項目公司註冊資本中的份額全部或部分出售給項目公司另一方,且另一方也願意購買該註冊資本份額,則雙方將通過友好協商來解決,而另行簽署轉讓協議。

4.4就出資設立限制物權

雙方對其在項目公司註冊資本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均不得設立抵押、質押或其他限制物權。

4.5註冊資本的增加或減少

項目公司增資或者減資須經股東會一致通過,並報請審批機構批准。經批准後,項目公司應將增資或減資事宜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雙方應按照其出資佔公司註冊資本的比例繳納增資部分或分擔減資部分。

5雙方負責的事宜

5.1甲方負責的事宜

除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其他義務外,甲方還應負責以下事宜:

5.1.1在營業執照頒發後,及時簽署並履行所有附屬協議,並且促使其每一關聯機構簽署並履行該附屬協議(如有);

5.1.2負責開業培訓項目公司、________________幼兒園營業所必需的人員;

5.1.3幼兒園課程教材研發;

5.1.4項目公司、______________幼兒園

財務管理

,包括但不限於:(a)招聘財務經理及/或會計,(b)項目公司、____________幼兒園的財務人員(包括:財務經理及/或會計、出納)應當按照甲方的

財務管理制度

、在指定的財務管理系統進行相關賬務作業流程;

5.1.5輔導項目公司按本協議確定的______________幼兒園項目商業計劃執行;

5.2乙方負責的事宜

除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其他義務外,乙方還應負責以下事宜:

5.2.1在營業執照頒發後,及時簽署並履行所有附屬協議,並且促使其每一關聯機構簽署並履行該附屬協議(如有);

5.2.2負責辦理項目公司的籌建事務和工商登記、税務登記等手續;

5.2.3負責與政府相關部門溝通,取得開展____________幼兒園項目的所有審批文件、並取得相關資質和執照(包括但不限於辦學許可證、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税務登記證、收費備案表或收費許可證、消防驗收合格證、食品衞生許可證)並向甲方提供相關證照複印件,及辦理幼兒園的登記手續;

5.2.4負責招募項目公司、_____________幼兒園營業所必須的人員;

5.2. 日常經營管理(除5.1.4條外);

5.2.6處理項目公司及項目公司股東會或董事會、_____________幼兒園董事會不時委託的其他事宜。

6設立幼兒園

6.1管理及經營模式

6.1.1按照連鎖經營商業模式,由甲方與乙方在________地區合作經營一所_____幼兒園,項目公司為_____________幼兒園的舉辦者。

6.1.2幼兒園設董事會,董事會成員五名,其中1名由幼兒園園長擔任,1名由幼兒園教師代表擔任,3名由舉辦者代表擔任(其中2名由甲方委派,1名由乙方委派),按照幼兒園章程規定的程序任命。

6.1.3幼兒園不設監事會,設監事1名,由甲方委派並按幼兒園章程規定的程序任命。

6.1.4幼兒園董事會、監事的相關權限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幼兒園章程中明確約定。

6.2(a)甲乙雙方,(b)甲乙雙方的股東、實際控制人、管理人員和工作人員,(c)甲乙雙方的關聯方/關聯機構,及(d)甲乙雙方關聯方/關聯機構的股東、實際控制人、管理人員和工作人員,均不得擔任________幼兒園的園長。_________幼兒園的園長應當持有園長證(即“幼兒園園長崗位培訓合格證書”),及符合國家及/或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任職資格,並經甲方書面確認。園長的聘任或解聘由項目公司董事會作出決議後,按照幼兒園章程規定的程序辦理。

6.3______幼兒園的

房屋租賃合同

應當由項目公司/幼兒園作為承租人及簽約主體,如甲方及/或乙方在項目公司成立前已經簽署了該房屋租賃合同,則在項目公司/幼兒園成立後,應當將該房屋租賃合同的承租人和簽約主體變更為項目公司/幼兒園,由項目公司/幼兒園履行房屋租賃合同。

6.4____________幼兒園的裝修設計應當嚴格按照甲方的標準和要求實施,未經甲方書面同意,項目公司/幼兒園不得擅自變更_________幼兒園的裝修設計。甲方有最終權指定___________幼兒園裝修工程的施工單位和裝修工程所需全部或部分材料的種類、數量、品牌、供貨商、採購量等,項目公司/幼兒園應當嚴格遵循甲方的相關指定。

6.5_______幼兒園只能使用由甲方提供或甲方指定的設備、課程、教材、教具或標誌物、衍生品等;項目公司/幼兒園不得、也不得允許他人使用未經甲方批准的設備、課程、教材、教具或標誌物、衍生品等。

6.6___________幼兒園市場推廣所需之廣告宣傳製作物和VI(企業識別系統)模板由甲方提供,項目公司/幼兒園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使用該模板,如對該模板的內容、格式進行任何增減、變更、修改,需提交甲方審核同意後方可使用。

6.7項目公司/幼兒園的相關人員應當按照甲方的計劃和要求全程參與__________幼兒園相關培訓。

7股東會:

股東會會議甲方按照51%,乙方按照49%的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股東會的職權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執行。

8董事會和監事

8.1董事會的成立

8.1.1董事會於公司營業執照頒發之日成立。

8.1.2董事會由三(3)名董事組成,其中二(2)名董事由甲方委派,一(1)名董事由乙方委派。

8.1.3每一名董事任期為三年,經原委派方重新委派可以連任。董事兼任____________幼兒園學校董事會成員。

8.1.4董事長由董事選舉產生。

8.2董事會的職權

8.2.1董事會是公司的管理決策機構。董事可以親自出席或委託其他董事或通過通訊設備出席董事會。

8.2.2董事會的職權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執行。

8.3監事

8.3.1項目公司不設監事會,設監事一名,由甲方委派的人員擔任,但項目公司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8.3.2監事的任期和職權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執行。

9競業禁止

乙方及其直系親屬(包括該等人員直接或間接控制的機構/單位)在本協議結束後或_____________幼兒園停止運營的日期,按最晚時間計算二(2)年內,均不能經營除本協議外的與幼兒園、託兒所相關的項目。

9.1不得直接或通過第三方作為公開所有人或受益人在任何地方的相似業務或運營幼兒園中享有任何利益;

9.2不得作為任何相似業務或任何實體的董事、主管、經理、僱員、顧問、代表、代理等進行服務,該實體為任何地方的幼兒園相似業務之運營授予加盟權或許可或建立合資公司或其他商業企業;

9.3不得鼓勵曾參加、已參加和可能參加___________幼兒園課程的學員去參加其它競爭對手的課程;

9.4不得發生任何興趣或籌劃、資助、幫助任何與幼兒園相似的業務;

9.5不得經營其他幼兒園或與幼兒園相關的業務。

9.6不能向任何與本合作項目無關的第三方提供與__________幼兒園項目相關的管理、課程、作業、流程、招聘、裝潢等一切相關的信息包括但不限於知識產權等。

10、擔保和保證

乙方保證、同意:如因其違約而導致本協議終止、解除,則其作為所有人或受益人與甲方或甲方的關聯方公司簽署的其他協議,在甲方或者甲方的關聯公司終止、解除的通知送達乙方時終止、解除。

11經營管理

11.1項目公司的總經理以及出納人員由乙方招聘,由甲方書面確認並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程序任命。

11.2項目公司、幼兒園的財務經理及/或會計由甲方招聘,並按照公司章程、幼兒園章程規定的程序任命。

12財務與會計

12.1會計制度

12.1.1項目公司財務經理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公司財務管理。

12.1.2項目公司採用的會計制度和相關程序應報經董事會批准。項目公司採用貸記帳法和權責發生制記賬。

12.1.3財務經理有權提出授權管理辦法並經董事會批准通過。

12.2會計年度

項目公司會計年度採用日曆年制,從每年一月一日到十二月三十一日,但是,項目公司的第一個會計年度從營業執照頒發日開始,截止於〔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2.3利潤分配

12.3.1項目公司在簽訂本協議後,甲乙雙方同意按照甲方佔51%,乙方佔49%的比例對税後利潤(如有)進行分紅。

13終止、解散、相互收購股份以及清算

13.1協議終止按照項目公司淨資產由甲方強制買回無須經過乙方同意。

13.1.1本協議於項目公司經營期限屆滿日終止,除非雙方續展。

13.1.2本協議期限屆滿之前,雙方可協商一致並通過書面協議隨時終止本協議。

13.1.3本協議期限屆滿之前,如果發生以下情形之一,一方(“通知方”)可隨時向對方發出書面通知,表達其終止本協議的意向:

a)對方實質性違約或者實質性違反公司章程,且未在通知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後的六十(60)日內對違約予以補救;

b)對方作為任何附屬協議的當事人實質性違反該附屬協議,且未在相應的補救期內予以補救,或者由於任何附屬協議因某種原因(不包括屬於通知方的原因)已終止或將要終止或已被宣佈無效或不可執行而(在以上每一種情況中)對項目公司的業務、資產或運營造成重大負面影響;

c)對方破產,或者成為解散或清算程序的對象,或者歇業,或者無力償還到期債務;

d)項目公司破產,或者成為解散或清盤程序的對象,或者歇業,或者無力償還到期債務;

)不可抗力(定義見下文)事件或其影響持續超過六(6)個月,對項目公司的業務、財產或運營有重大負面影響,且雙方無法達成一項公正的解決方案。

13.2通知和終止程序

13.2.1如果一方按照第14.1條發出表明終止本協議意向的書面通知,雙方將在該通知發出後三十(30)天的期間進行磋商,以努力解決導致發出該通知的情形。如果這些爭議沒有在此三十(30)天期間(或者雙方書面提議的延長期限)以令雙方滿意的方式解決,通知方有權通過書面通知對方宣佈終止本協議。

13.2.2如果本協議第13.1.1規定期限屆滿,或者雙方按照第13.1.2條的規定書面協議終止本協議,或者通知方按照第13.2.1條的規定宣佈終止本協議,則雙方應立即召開臨時股東會,並簽署同意終止本協議及項目公司解散清算的股東會決議。

13.2.3在股東會批准終止本協議後,董事會應向原審批機構提交一份解散申請。在解散申請獲得批准後,經批准的解散申請應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如果對方未在終止和解散程序中提供合作,則在相關法律允許的情況下,通知方將有權單方向審批機構提交終止和解散申請,並且將經批准的解散申請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

13.2.4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解散申請後,會議公司將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的有關程序以及以下第13.3條的規定進行終止和清算。

13.3清算:

13.3.1在解散申請按照第13.2.3條的規定得到批准和登記後的十五(15)日內,甲方和乙方應指定相關人士代表其組成清算委員會,清算期間,清算委員會有權在所有法律事宜中代表項目公司。清算委員會應按照相關法律以及本協議所規定的原則履行其職責。

13.3.2清算委員會應該由五(5)人組成,三(3)人由甲方指定,二(2)人由乙方指定。清算委員會成員可以是股東、董事、項目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或相關的專業人士。清算委員會成員代表股東履行職責,並且在履行其職責期間應全面遵守相關法律的規定。清算委員會應在協商後以三分之二多數票贊成的方式做出決定。

13.3.3清算委員會應聘請評估師按照現時公平市值對項目公司的資產進行評估。

13.3.4在按照相關法律完成清算程序後,清算委員會應向股東會提交最後報告由其核準。股東會應召開臨時股東會議對該報告進行審議並核准。在股東會做出上述核准後,該報告提交審批機構備案。清算委員會隨後按照相關法律實施註銷程序,包括申請註銷項目公司登記和公告項目公司終止。雙方均有權獲得目標公司的所有會計賬冊和其他文件,費用自付。上述文件的原件由甲方保存。

13.4各方持續的義務

以下各條的條款在本協議終止以及項目公司終止、解散、清算以及註銷後繼續有效:第7條(股東會)和第8條(董事會)(但僅就股東會、董事會被要求在本協議終止後和項目公司註銷前採取的行動而言),第13條(協議終止),第14條(違約)(但其效力僅限於本協議終止前發生的違約時間以及違反其他持續義務的情形),第15條(保密義務),以及第18條(爭議的解決)。

14違約

14.1違約救濟措施

除本協議其他條款另有規定外,如果一方(“違約方”)未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任何一項主要義務,則對方(“受損害方”)除享有第13.1條規定的權利以及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的權利外,還可選擇採取以下救濟措施:

14.1.1向違約方發出書面通知,説明違約的性質以及範圍,並且要求違約方在通知中規定的合理期限內自費予以補救(“補救期”)(或者違反第15條的規定,則沒有補救期);並且

14.1.2如果違約方未在補救期內予以補救(或者如果沒有補救期,那麼在該等違約後的任何時候),則除了13.1.3的a項或有關法律下的權利之外,受損害方還可就違約引起的直接和可預見的損失提出索賠。

14.2責任限制

無論本協議其他條款有何規定〔但該方有違反第15條(保密義務)或侵犯知識產權情形的除外〕,任何一方均不向對方承擔因本協議的履行或不履行而造成的收入或利潤喪失、商譽喪失或任何間接或後果性損失的賠償責任。在任何情況下,一方因本協議的履行或不履行所承擔的損失、損害或補償索賠責任累計總額不得超過人民幣伍佰萬圓〔但該方有違反第15條(保密義務)或侵犯知識產權情形的除外〕。

14.3相互收購股份:

14.3.1如任一方違約,則守約方有權選擇回購違約方股份。守約方可委聘有合法資質的審計機構對項目公司資產進行審計。回購價格為:持股比例所佔審計淨資產價值扣除必要費用。同時,違約方應按照本協議的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14.3.2除本協議書另有約定外,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有違約行動,導致本協議目的無法實現時,守約方有權參照前款14.3.1條回購股份之審計價格向違約方買回股份,違約方應當配合簽署相關文件並退出項目公司。

14.3.3當甲乙雙方無意願繼續合作下去時,雙方應協商由甲方或者乙方來回購對方的股份,回購的方式和價格比照前款14.3.1條之規定。被回購方應該配合簽署相關文件並退出項目公司。

15保密義務

15.1本協議訂立前以及在本協議期限內,一方(“披露方”)曾經或者可能不時向另一方(”接受方”)披露該方的保密資料。在本協議期限內以及協議終止後二年內,接受方必須:

15.1.1對保密資料進行保密;

15.1.2不為除協議明確規定的目的之外的其他目的使用保密資料;並且

15.1.3除為履行其職責而明確有必要知悉保密資料的該方或其關聯機構的僱員、該方代理、律師、會計師或其他顧問外,不向其他任何人披露,且上述人員須已簽署書面保密協議,其中條款的嚴格程度不得低於本條的規定(合稱“允許披露方”)。

15.2上述第15.1條的條款對以下信息不適用:

15.2.1接受方有書面記錄證明在披露方向其披露前其已經掌握;

15.2.2目前或將來並非由於接受方違反本協議而進入公共領域;或

15.2.3接受方從對該信息無保密義務的第三方獲得。

15.3每一方應制訂相應的規章制度,告知該方(以及該方的關聯機構)董事、高級職員以及其他僱員本條規定中的保密義務。

15.4在協議期滿日或終止日,接受方應(1)向另一方歸還或經另一方要求銷燬,包含另一方保密資料的所有書面和電子材料(包括其複製件),並且(2)在另一方提出此項要求後十(10)日內向另一方書面保證已經歸還或銷燬上述材料。

16附屬協議、競爭限制、關聯交易和市場拓展

16.1從營業執照頒發日開始,乙方不得於中國地區從事與項目公司現有業務競爭的幼兒園教育業務。乙方應向甲方披露其所有的涉及0-6歲嬰幼兒的培訓業務。

16.2乙方或其與項目公司往來之關聯企業不得采用關聯交易等方式轉移利潤,從項目公司獲取不正當的收益,或者以其他不正當的商業手段損害項目公司的利益。

17不可抗力

17.1不可抗力的定義

“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協議雙方控制範圍、無法預見、無法避免或無法克服、使得本協議一方部分或者完全不能履行本協議的事件。這類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戰爭、罷工、暴動、政府行為、法律規定或其適用的變化,或者其他任何無法預見、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包括在國際商務實踐中通常被認定為不可抗力的事件。

17.2不可抗力的後果

17.2.1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協議項下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義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期間自動中止,並且其履行期限應自動延長,延長期間為終止的期間,該方無須為此承擔違約責任。

17.2.2提出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並且在隨後的十五(15)日內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發生以及持續期間的充分證據。提出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還應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排除不可抗力。

17.2.3發生不可抗力,雙方應立即進行磋商,尋求一項公正的解決方案,並且要盡一切合理的努力將不可抗力的影響降至最小。

18爭議的解決

18.1友好協商

如果發生由本協議(或其違反、終止或者無效)引起或者與其相關的爭議、糾紛或者索賠(統稱“爭議”),雙方首先應爭取通過友好協商來解決爭議。

18.2訴訟

對於有關本協議的成立、效力、履行、解釋、解除、終止的爭議,如果在一方收到另一方關於爭議解決的書面通知之日起 日內,雙方仍無法協商解決爭議的,則任何一方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8.3持續的權利和義務

當某一爭議已發生並且正在通過友好協商或仲裁解決時,雙方應繼續行使其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其他權利,同時繼續履行其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其他義務,但與爭議事項有關的權利就義務除外。

18.4適用法律

本協議的效力、解釋以及執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9其他規定

19.1修改

本協議不得以口頭方式修改,而必須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後方可修改。

19.2協議內容保密

各方應對本協議的存在及其內容保密,並不得向任何人或實體予以全部或部分披露,但向以下各方的披露的除外:

19.2.1允許披露方;

19.2.2依據有關法律得到授權的證券市場監管機構或交易所;

19.2.3依據有關法律,或者為了滿足本協議的生效條件,或為一方履行其於本協議項下或與本協議相關的義務或行使其於本協議項下或與本協議相關的權利需要知道該等信息的相關政府部門的官員。

19.3通知

本協議規定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通知或書面函件(包括但不限於本協議項下所有要約、書面文件或通知)均應以中文製作,並以專遞信函或傳真(以專遞信函確認)的方式,及時寄送或傳交給相應一方。收到通知或往來函件的日期,如果是以專遞信函方式送達,為發出之日的下一個營業日。所有通知及往來函件應發送至以下地址,直到某方書面通知另一方變更地址為止。

19.3.1甲方:

傳真號碼:

收件人:

19.3.2乙方:

(郵址,郵編)

19.4不放棄權利

如果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本協議項下的某項權利,不構成該方對此項權利的放棄,如果該方已經行使或者部分行使某項權利,並不妨礙其在將來再次行使此項權利。

19.5可轉讓性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轉讓本協議。

19.6可分割性

本協議某一條款的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效力。

19.7文本

本協議中文正本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每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雙方已於本協議首頁所載日期通過其正式授權的代表簽訂本協議,以資證明。

甲方:       乙方:

簽署:       簽署:

股東合作協議書(公司成立) 篇14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各方因共同投資設立 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稱:恆誠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2、經營範圍:物業管理、房地產經紀、園林綠化等。

3、註冊資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二、出資方式

公司由甲、乙各方共同投資設立,總投資額為100萬元。

甲方出資額均為 90萬元人民幣,分別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90 % ; 乙方出資額均為 10萬元人民幣,分別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10% ;

以上現金出資用於公司經營開支,包括租賃和裝修辦公場所、購買辦公設備、開支辦公費用、員工工資等。

三、職務和分工

甲方擔任公司的董事長兼任總經理,主管決定未來合作公司的經營項目,擔任公司法人代表職務並負責財務總審批;公司部門的設立及管理崗位人員的任免

乙方擔任公司的董事兼任財務總監及現場第一負責人,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和現場管理及公司發展業務擴展並擔任公司法人代表授權人;

丙方擔任公司的董事兼任市場總監,負責公司市場拓展,物業管理方案及標書製作,公司文化創建和對外宣傳及公司發展業務擴展,並負責公司管理人員與員工的培訓。對主要崗位人員的任免有建議權。

四、利潤分配方式

經營收益在除去現金出資成本和經營成本後的利潤部分均按照甲方佔60%的比例分紅,乙方佔20%的比例分紅,丙方各佔20%的比例分紅,盈利的餘額部分作為公司的風險公積金和資本公積金。

五、退股方式

公司的股東自公司成立三年之內不得退出股份(除特殊情況外)。每個股東的現金出資是作為該股東退股的唯一結算依據。股東退股時,經其他股東同意後,公司應先行將公司盈利部分的85%(15%是公司的資產折舊和風險公積金,不得分配)按照分紅比例結算,其他股東對退出的股份享有優先購買權。如公司沒有盈利,則根據公司現有財產按照實際出資的比例退回該股東。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每位股東各執一份,全體股東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聯繫地址: 電 話:電 話:電 話:

(公章)

股東合作協議書(公司成立) 篇15

公司企業股東合作協議書本協議基於《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基礎上所訂立。

第一章

㈠總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四方對《淮北市拓輝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出資和公司所有股東參與公司的管理事宜,訂立本合同。(股東各方以第二章為準)

㈡合作基礎

公司名稱及性質:

①公司名稱為:_______,成立於___年___月___日,屬合夥經營企業;

②公司住所為:_________;

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

④本協議生效後,原公司《股東合作協議》中的股東權益和義務僅對甲乙丙三方有效;

⑤本協議生效後,所有簽訂各方均為公司的股東之一,原《股東合作協議》作為本協議的副本,公司所有事宜均以本協議為基準;

⑥本協議經過《有限公司股東會第號決議》全票通過;

第二章股東各方

第一條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各方持股方式和出資

第二條公司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公司住所為:_________;

第四條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

第五條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各方按其持股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投資總額及註冊資本;

第六條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RMB_________);

第七條本協議生效後各股東持股比例如下;甲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_%;乙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_%;丙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_%;丁方:_________;持股比例:_____%;注:_____所佔_____%的股份中,12%為公司持有股,暫記宋先生名下,不歸_____個人所有,不分紅,不參與股權責任和利益分配,處置權歸公司股東會。

第五章經營宗旨和範圍;

第八條公司的經營宗旨:充分發揮合作各方各自的資金、場地和技術優勢,合法經營,取得預期的經濟、社會效益;

第九條公司經營範圍是:_____產品的生產、銷售、技術支持、技術培訓,專利轉讓;

第六章股東和股東會

第一節股東

第十條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和《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的規定繳納出資後,即成為公司股東。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各方承諾,在規定時限內將

各自出資金額匯入公司統一賬户。

第十一條公司股東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參加或者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及董事會並享有表決權;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按照規定,享有選舉和被選舉成為公司管理人員的權利;

(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的規定轉讓所持有的股份;

(七)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八)公司終止或者清算時,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參加公司剩餘財產的分配;

(九)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公司股東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認購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繳納股金,並按持股比例承擔公司責任;

(三)除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未經合作各方一致同意,不利用職務之便私自拿公司的財產為他人或自己的債務設置抵押、質押或私自以公司的名義為他人出具擔保書;

(五)不利用職務之便私自挪用公司的資金、財產;

(六)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合同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十三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過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四條公司的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不得作出有損於公司和其他股東合法權益的決定。

第二節股東會

第十五條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公司事務經股東會會議表決後,半數以上(不包括半數)表決同意的,不違反法律法規的事項,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第十六條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公司法人代表;

(三)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四)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五)審議批准執行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准監事的報告;

(七)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八)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九)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投票決定公司管理人員的去留;

(十四)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七條股東會的決議須經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但有關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八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九條股東會會議每半年召開-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會議。股東會會議由懂事或監事召集,執行董事主持,執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執行董事指定他股東主持。

第二十條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七章董事和董事會

經所有股東同意,暫不設立董事會和監事會,只設執行懂事和監事。

第一節執行董事

第二十一條公司執行董事必須是股東之一。

第二十二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執行董事。

第二十三條執行董事由股東會推選或更換,任期三年。執行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執行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四條執行董事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公司利益。執行董事應承擔以下義務:

(一)在其職責範圍內行使權利,不得越權;

(二)非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股東會批准,不得同其他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與公司業務屬同一或類似性質的商業行為,或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四)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

(五)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擅自將公司資金拆借給其他機構;

(六)未經股東會批准,不得接受與公司交易有關的佣金;

(七)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户儲存;

(八)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九)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祕密。

第二十五條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股東會的合法授權,任何人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行事。第二十六條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於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八章總經理

(一)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或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户儲存;

(二)不得以公司資產為公司的股東或其他個人的債務提供擔保;

(三)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祕密。

第二十五條未經公司合同規定或者董事會的合法授權,任何董事不得以個人名義代表公司或者董事會行事。

第二十六條董事連續兩次未能親自出席,也不委託其他董事出席董事會會議,視為不能履行職責,董事會應當建議股東會予以撤換。

第二十七條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董事辭職應當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第二十八條如因董事的辭職導致公司董事會低於法定最低人數時,該董事的辭職報告應當在下任董事填補因其辭職產生的缺額後方能生效。

餘任董事會應當儘快召集臨時股東會,選舉董事填補因董事辭職產生的空缺。在股東會未就董事選舉作出決議以前,該提出辭職的董事以及餘任董事會的職權應當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條董事提出辭職或者任期屆滿,其對公司和股東負有的義務在其辭職報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後的合理期間內,以及任期結束後的合理期間並不當然解除,其對公司商業祕密保密的義務在其任職結束後仍然有效,直至該祕密成為公開信息。其他義務的持續期間應當根據公平的原則決定,視事件發生與離任之間時間的長短,以及與公司的關係在何種情況和條件下結束而定。

第三十條任職尚未結束的董事,對因其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公司不以任何形式為董事納税。

第三十二條本節有關董事義務的規定,適用於公司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二節董事會

第三十三條公司設董事會,對股東負責。董事會由七名董事組成。

第三十四條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並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五條董事會應當聘請經驗豐富的,在高新技術領域內有造詣的技術專家及其他管理專家組成專家委員會,輔助董事會進行對管理層遞交投資項目的決策。公司董事會可以自行決定以不超過公司總資產80%的資金進行投資,但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產生或決定罷免。

第三十七條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會議;

(二)督促、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執行;

(三)簽署董事會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職權;

(五)在發生特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符合法律規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別處理權,並在事後向公司董事會報告;

(六)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八條董事長不能履行職權時,董事長應當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三十九條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於會議召開十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第四十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董事長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一)董事長認為必要時;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聯名提議時;

(三)監事會或監事提議時;

(四)總經理提議時。

第四十一條董事會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應於會議召開三日以前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條第(二)、(三)、(四)規定的情形,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當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臨時董事會會議;董事長無故不履行職責,亦未指定具體人員代其行使職責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負責召集會議。第四十二條董事會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一)會議日期和地點;(二)會議期限;(三)事由及議題;(四)發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條董事會會議應當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決議採取記名方式投票表決,每名董事有一票表決權,董事須在贊成、反對或棄權項中選擇一項舉手投票。董事會作出的決

議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同意後生效。

第四十四條董事會臨時會議在保障董事充分表達意見的前提下,可以用書面或傳真方式進行並作出決議,並由參會董事簽字。

第四十五條董事會會議應當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託其他董事代為出席。委託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項、權限和有效期限,並由委託人簽名或蓋章。

代為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授權範圍內行使董事的權利。董事未出席董事會會議,亦未委託代表出席的,視為放棄在該次會議上的投票權。

第四十六條董事會會議應當有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和記錄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出席會議的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作出説明性記載。董事會會議記錄作為公司檔案保存,保留期限為五十年。

第四十七條董事會會議記錄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召開的日期、地點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託出席董事會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會議議程;

(四)董事發言要點;

(五)每一決議事項的表決方式和結果(表決結果應載明所投贊成、反對或棄權的票數及投票董事姓名)。第四十八條董事應當在董事會決議上簽字並對董事會的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由會議記錄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的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第八章總經理

第四十九條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但兼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不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總經理。

第五十一條總經理每屆任期三年,總經理可連聘連任。

第五十二條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並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二)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公司年度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員;

(八)擬定公司職工的工資、福利、獎懲,決定公司職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議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五十三條總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非董事總經理在董事會上沒有表決權。

第五十四條總經理應當根據董事會或者監事會的要求,向董事會或者監事會報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以及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總經理必須保證該報告的真實性。

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淨資產20%(含20%)的單項對外投資項目,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淨資產20%(含20%)的單項貸款與擔保。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總經理有權決定不超過公司總資產50%(含50%)的單項短期投資,但須按照公司制訂的決策程序進行。

第五十五條總經理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

第五十六條總經理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有關總經理辭職的具體程序和辦法由總經理與公

司之間的聘用合同規定。

第九章監事

第五十七條公司設監事會。監事會的組成方式及成員的產生由股東會另行通過決議。

第五十八條《公司法》第57條、第58條規定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監事。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五十九條監事每屆任期三年,連選可以連任。

第六十條監事連續二次不能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視為不能履行職責,應由股東會予以撤換。第六十一條監事可以在任期屆滿以前提出辭職,合同第四章有關董事辭職的規定,適用於監事。第六十二條監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合同的規定,履行誠信和勤勉的義務。第六十三條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的財務;

(二)對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必要時向股東會或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報告;

(四)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

(五)列席董事會會議;

(六)公司合同規定或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六十四條監事行使職權時,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給予幫助,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章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六十五條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制定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第十一章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應當解散並依法進行清算:

(一)股東會決議解散;

(二)因合併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依法宣佈破產;

(四)違反法律、法規被依法責令關閉;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續經營的原因。

第六十七條公司因前條第(一)項情形而解散的,應當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員由股東會決議確定。

公司因前條第(二)項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併或者分立各方當事人依照合併或者分立時簽訂的合同辦理。

公司因前條第(三)項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公司因前條第(四)項情形而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六十八條清算組成立後,董事會、總經理的職權立即停止。清算期間,公司不得開展新的經營活動。第六十九條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二)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三)處理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税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七十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至少一種報刊上公告三次。第七十一條債權人應當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説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第七十二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三條公司財產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支付清算費用;

(二)支付公司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三)交納所欠税款;

(四)清償公司債務;

(五)按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公司財產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項規定清償前,不分配給股東。

第七十四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認為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第七十五條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帳冊,報股東會或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七十六條清算組應當自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註銷公司登記,並公告公司終止。

第七十七條清算組人員應當忠於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

清算組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章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條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由各方以書面形式作出並簽署。

第十三章附則

第七十九條本合同所稱以上、以內、以下,都含本數;不滿、以外不含本數。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簽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標籤: 協議書 精選 股東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hezuo/6zkk3x.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