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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維修保養合同書(精選3篇)

裝修維修保養合同書(精選3篇)

裝修維修保養合同書 篇1

甲方:

裝修維修保養合同書(精選3篇)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雙方簽訂的《_______項目户內精裝修總承包工程施工合同》,本着實事求是、友好協商的原則,簽定如下補充協議:

一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1、乙方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裝修施工合同中的所有施工承包範圍內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2、凡屬於乙方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質量問題或其他缺陷,及由於乙方維修造成業主的相關損失,均屬於乙方免費保修責任範圍不屬於乙方責任,但是經由雙方協商需要乙方施工的,乙方必須積極配合維修,費用雙方協商由責任方承擔,但費用收取不能高於市場綜合水平標準。

二.工程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以工程通過驗收,完善整改意見並正式移交甲方,在移交給業主之日起計算,保修期限為貳年。

三.保脩金支付:

本工程將保留按合同結算總價的5%作為工程保脩金,保修期滿後,物業管理單位及甲方對工程質量無異議後15天內即與乙方辦理保修款結算手續支付保脩金同時應扣除應由乙方支付的修理費用、違約金等相關款項。

四.保修要求條款:

1、交樓期間精裝修施工單位必須在現場組建專門的交樓維修辦公室,每一户安排專業人員陪同我司交樓人員進行驗收移交。要求參與交樓的人員不得與業主發生任何衝突,對業主提出的意見必須認真記錄,按交房記錄卡記錄的整改項目反饋精裝修總包項目管理層並以最快速度進行整改維修。

2、要求精裝修總包在業主入夥後的六個月,作為維修高峯期,期間必須派足夠的固定維修人員在現場組建專門的維修辦公室,並每天到物業公司報到登記,以便出現業主招修時快速反應、即時處理。

3、維修高峯期過後,總包單位必須指定維修負責人,維修負責人應在甲方通知後4小時內趕派人或親自到現場進行維修,履行保修義務,保證維修的質量及效果。

4、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當2小時內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5、接到維修通知後,施工單位必須實行第一時間先檢查維修,後論責任的服務原則

6、乙方未能及時按規定進場維修或不能維修、及未能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內維修完好或經過兩次維修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權自行另請其它施工單位代為維修並確定價格,由此發生的所有維修費用及賠償費用、並加收以上費用的15%作為甲方管理費,以上費用可以從甲方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項中扣除,但不等於解除乙方的任何應負的責任。以上費用發生後,乙方應在一週內按此發生費用補充保脩金,否則另加收此發生費用的50%作為違約金,此費用直接從保脩金中扣除。

7.由乙方的施工質量原因,導致業主退房、補償等的全部責任、費用及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8.若乙方授權甲方全權代表乙方與相關業主進行相關事宜的談判等工作,乙方應在甲方通知由此發生的有關費用的3天內向甲方支付,否則甲方加15%的罰款從保脩金中直接扣除,並要求乙方在一週內按以上費用補充保脩金,否則另加收此發生費用的50%作為違約金,此費用直接從保脩金中扣除。

9.對於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相關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實施保修施工。

10.在維修高峯期過後,施工單位建立回訪制度,即每2個月內派專人與物業管理處、甲方一起,進行一次對業主的上門回訪,及時瞭解業主的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登記處理,從而提高客户滿意度。回訪時要制定填寫《工程回訪登記表》,填寫完畢後同時交一份給業主及管理處保留備案。施工單位若沒有按以上要求進行回訪,則一次罰款¥1000元。

11、對每一次維修完畢後,施工單位必須填寫《工程維修記錄表》,同時交一份給業主及管理處保留備案。

工程回訪記錄表

工程名稱業主房號

維修單位合同編號回訪日期

交付時間質量等級回訪方式

回訪情況及問題:

回訪人:年月日

業主/用户意見:

簽章:年月日

問題的原因及責任:

質量部門:年月日

處理意見:

施工單位、物業、甲方負責人:年月日

工程維修記錄表

維修單位業主房號

維修部位維修日期

維修內容:

簽發人:年月日

維修記錄:

維修負責人:年月日

業主/用户評價:

年月日

物業、甲方簽字:

年月日

五.建立快速反應的聯絡保證措施:

1、在業主入夥交樓驗收及入夥後的維修高峯期間,施工單位必須在現場組建專門的交樓維修辦公室,並必須指定維修總負責人,與甲方、物業相關負責人對接,全力協助甲方驗收交樓工作,維修總負責人手機等通訊方式必須保持24小時通暢。設立維修辦公室聯絡專線,維修聯絡專線必須保證24小時有專人接聽,對反饋的維修信息做好記錄,並及時反饋給維修負責人,確保快速安排維修。若因特殊原因要更換負責人,施工單位必須提前一週通知甲方及物業並徵得甲方、物業同意,在安排好相關工作的移交及接管人員之後方可更換。

以上規定內容中,施工單位違反任何一點規定,甲方每次將處以¥500-20__元的罰款。

維修期間若維修負責人對該項工作不稱職,維修配合工作不能令甲方及物業、業主滿意,甲方有權要求在一週內無條件更換更合適的負責人,以確保維修工作的質量與進度。若施工單位採取拖延、不配合的態度與方式,甲方將處以¥5000元的罰款,並必須在一週內更換合適負責人。

維修總負責人:聯繫方式:

2、在維修高峯期過後,施工單位必須指定維修總負責人,與甲方、物業相關負責人對接,全力協助甲方維修服務工作,維修總負責人手機等通訊方式必須保持24小時通暢。否則將每次處以¥500元的罰款。

維修總負責人:聯繫方式:

3.維修總負責人必須在維修工作開始前2個月確定。

六.維修人員作業管理制度要求及處罰措施

1、乙方人員維修時出入小區時需佩戴管理處簽發的出入證或經管理處確認。違反一次處罰¥100元。

2、乙方人員入户維修前,應事先徵得業主同意,不得擅自入內。違反一次處罰¥500元。

3、乙方人員入户維修時,須着工服穿鞋套,在返修過程中,必須作好施工作業點周邊的成品保護,必要時使用地墊,若因作業不善造成設施、裝修、傢俱的損壞須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並處每次每項¥500元的處罰。

4、乙方人員在業主家中不得隨意在非施工作業區域內走動不得大聲喧譁、翻看報刊雜誌、電視不允許亂扔垃圾、吐痰不允許在業主家中吃拿東西、抽煙或無故逗留等。違反其中一項一次處罰¥500元。

5、乙方從甲方或管理處領用鑰匙,必須按甲方或管理處規定及時歸還。違反一次處罰¥100元。

6、乙方在離開維修現場或在空置房返修完畢後,須及時將返修現場清理乾淨,關好門窗、水電開關等,嚴禁將空置房作為倉庫使用。出現任何不良事件,而導致業主索賠,均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並處一項一次¥1000元至¥5000元的罰款。

7、甲方對乙方現場人員有違規或不服從管理的,甲方有權要求其限時整改,若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進行整改的,可要求其退場並將另外委託其他專業公司完成修繕工作,同時一切費用將由乙方承擔。

8、因工作需要乙方參加的會議,乙方相關人員在接到通知後應準時參加。未能準時出席或未徵得甲方同意缺席的,遲到一次罰款¥500元無故缺席一次罰款¥1000元。

七.其他獎懲制度:

1、集中交付及維修高峯期間,根據施工單位的維修服務質量情況,結合《工程回訪登記表》及《工程維修記錄表》體現的綜合維修質量、業主評價等方面情況,返修工作滿意度總體在90%以上的單位,給予¥3000元的獎金對於綜合評價差,業主對維修工作出現過2次以上合理投訴的單位,給予¥3000元的罰款。

2、交付期間由業主提出的有效質量問題相關責任單位每條扣款¥50元,出現二次返修的按¥500元/條向甲方繳納違約金且甲方有權安排其他人進行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3、施工單位在工程交付前指定返修負責人,必須組織足夠數量的返修工人,報甲方返修辦備案,並保證返修辦對返修人員的優先使用權。各單位須按照甲方要求人數派駐返修工人,每少一工日罰款¥200元,累計超過10個工日通報批評。各單位如需將派駐的返修管理人員和返修工人另作安排或減少人數,必須先徵得返修辦同意後方可進行。

4、各施工單位負責本單位返修人員的管理,因返修人員不服從返修辦及物業的管理造成業主及甲方的損失由各施工單位承擔。返修辦將視違規行為產生的後果嚴重程度處以¥100-5000元的罰款並現場開具《施工單位人員行為過失處罰通知單》,如乙方採取迴避、推諉、拒絕簽收的行為,甲方有權直接處理,產生一切費用直接從責任單位的款項中扣除。

5、集中交付及維修高峯期間由甲方、物業維修部每2星期評出5佳返修人員,5佳人員先由各施工單位維修辦推薦,甲方、物業維修部依據該工人維修記錄、客户返修滿意度和工作量綜合質量,對滿意度較高的人員進行獎勵。每人每次¥100元現金獎勵,並建議各單位將該員工作為後續保修人員留用,同時滿意度較差的人員不得從事保修工作。

6、集中交付及維修高峯期間,除維修總負責人外,各施工單位必須指定各班組管理人員,管理人員由處辦理管理人員證件,可以穿便裝,返修辦依據管理人員所管轄人員的總體返修滿意度對管理人員進行獎勵。1個月評定一次,對總體維修滿意度較高的,每次獎勵¥500元對總體維修滿意度較差的,每次罰款¥1000元,並必須更換該管理人員。

7、日常保修期間每月評出返修5佳人員,5佳人員評定依據客户返修滿意度和工作量綜合分。對總體維修滿意度較高的,每人每次獎勵¥100元並通報各單位以示獎勵對總體維修滿意度較差的,每次罰款¥500元。

8、日常保修期間各單位必須指定管理人員,每月進行一次評定,對總體維修滿意度較高的,每人每次獎勵¥100元並通報各單位以示獎勵對總體維修滿意度較差的,每次罰款¥500元。

(注:所有罰款與獎勵均由甲方或物業發出《罰款通知單》、《獎勵通知單》

八.本維修協議一式六份,甲方肆份,乙方二份,與裝修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日期:

乙方:

代表:

日期:

裝修維修保養合同書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雙方簽訂的《_______項目户內精裝修總承包工程施工合同》,本着實事求是、友好協商的原則,簽定如下補充協議:

一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1、乙方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裝修施工合同中的所有施工承包範圍內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2、凡屬於乙方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質量問題或其他缺陷,及由於乙方維修造成業主的相關損失,均屬於乙方免費保修責任範圍;不屬於乙方責任,但是經由雙方協商需要乙方施工的,乙方必須積極配合維修,費用雙方協商由責任方承擔,但費用收取不能高於市場綜合水平標準。

二.工程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以工程通過驗收,完善整改意見並正式移交甲方,在移交給業主之日起計算,保修期限為貳年。

三.保脩金支付:

本工程將保留按合同結算總價的5%作為工程保脩金,保修期滿後,物業管理單位及甲方對工程質量無異議後15天內即與乙方辦理保修款結算手續;支付保脩金同時應扣除應由乙方支付的修理費用、違約金等相關款項。

四.保修要求條款:

1、交樓期間精裝修施工單位必須在現場組建專門的交樓維修辦公室,每一户安排專業人員陪同我司交樓人員進行驗收移交。要求參與交樓的人員不得與業主發生任何衝突,對業主提出的意見必須認真記錄,按交房記錄卡記錄的整改項目反饋精裝修總包項目管理層並以最快速度進行整改維修。

2、要求精裝修總包在業主入夥後的六個月,作為維修高峯期,期間必須派足夠的固定維修人員在現場組建專門的維修辦公室,並每天到物業公司報到登記,以便出現業主招修時快速反應、即時處理。

3、維修高峯期過後,總包單位必須指定維修負責人,維修負責人應在甲方通知後4小時內趕派人或親自到現場進行維修,履行保修義務,保證維修的質量及效果。

4、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當2小時內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5、接到維修通知後,施工單位必須實行第一時間先檢查維修,後論責任的服務原則

6、乙方未能及時按規定進場維修或不能維修、及未能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內維修完好或經過兩次維修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權自行另請其它施工單位代為維修並確定價格,由此發生的所有維修費用及賠償費用、並加收以上費用的15%作為甲方管理費,以上費用可以從甲方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項中扣除,但不等於解除乙方的任何應負的責任。以上費用發生後,乙方應在一週內按此發生費用補充保脩金,否則另加收此發生費用的50%作為違約金,此費用直接從保脩金中扣除。

7.由乙方的施工質量原因,導致業主退房、補償等的全部責任、費用及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8.若乙方授權甲方全權代表乙方與相關業主進行相關事宜的談判等工作,乙方應在甲方通知由此發生的有關費用的3天內向甲方支付,否則甲方加15%的罰款從保脩金中直接扣除,並要求乙方在一週內按以上費用補充保脩金,否則另加收此發生費用的50%作為違約金,此費用直接從保脩金中扣除。

9.對於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相關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實施保修施工。

10.在維修高峯期過後,施工單位建立回訪制度,即每2個月內派專人與物業管理處、甲方一起,進行一次對業主的上門回訪,及時瞭解業主的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登記處理,從而提高客户滿意度。回訪時要制定填寫《工程回訪登記表》,填寫完畢後同時交一份給業主及管理處保留備案。施工單位若沒有按以上要求進行回訪,則一次罰款¥1000元。

11、對每一次維修完畢後,施工單位必須填寫《工程維修記錄表》,同時交一份給業主及管理處保留備案。

簽發人:年月日

維修記錄:

維修負責人:年月日

業主/用户評價:

年月日

物業、甲方簽字:

年月日

五.建立快速反應的聯絡保證措施:

1、在業主入夥交樓驗收及入夥後的維修高峯期間,施工單位必須在現場組建專門的交樓維修辦公室,並必須指定維修總負責人,與甲方、物業相關負責人對接,全力協助甲方驗收交樓工作,維修總負責人手機等通訊方式必須保持24小時通暢。設立維修辦公室聯絡專線,維修聯絡專線必須保證24小時有專人接聽,對反饋的維修信息做好記錄,並及時反饋給維修負責人,確保快速安排維修。若因特殊原因要更換負責人,施工單位必須提前一週通知甲方及物業並徵得甲方、物業同意,在安排好相關工作的移交及接管人員之後方可更換。

以上規定內容中,施工單位違反任何一點規定,甲方每次將處以¥500-20__元的罰款。

維修期間若維修負責人對該項工作不稱職,維修配合工作不能令甲方及物業、業主滿意,甲方有權要求在一週內無條件更換更合適的負責人,以確保維修工作的質量與進度。若施工單位採取拖延、不配合的態度與方式,甲方將處以¥5000元的罰款,並必須在一週內更換合適負責人。

維修總負責人:聯繫方式:

2、在維修高峯期過後,施工單位必須指定維修總負責人,與甲方、物業相關負責人對接,全力協助甲方維修服務工作,維修總負責人手機等通訊方式必須保持24小時通暢。否則將每次處以¥500元的罰款。

維修總負責人:聯繫方式:

3.維修總負責人必須在維修工作開始前2個月確定。

六.維修人員作業管理制度要求及處罰措施

1、乙方人員維修時出入小區時需佩戴管理處簽發的出入證或經管理處確認。違反一次處罰¥100元。

2、乙方人員入户維修前,應事先徵得業主同意,不得擅自入內。違反一次處罰¥500元。

3、乙方人員入户維修時,須着工服穿鞋套,在返修過程中,必須作好施工作業點周邊的成品保護,必要時使用地墊,若因作業不善造成設施、裝修、傢俱的損壞須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並處每次每項¥500元的處罰。

4、乙方人員在業主家中不得隨意在非施工作業區域內走動;不得大聲喧譁、翻看報刊雜誌、電視;不允許亂扔垃圾、吐痰;不允許在業主家中吃拿東西、抽煙或無故逗留等。違反其中一項一次處罰¥500元。

5、乙方從甲方或管理處領用鑰匙,必須按甲方或管理處規定及時歸還。違反一次處罰¥100元。

6、乙方在離開維修現場或在空置房返修完畢後,須及時將返修現場清理乾淨,關好門窗、水電開關等,嚴禁將空置房作為倉庫使用。出現任何不良事件,而導致業主索賠,均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並處一項一次¥1000元至¥5000元的罰款。

7、甲方對乙方現場人員有違規或不服從管理的,甲方有權要求其限時整改,若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進行整改的,可要求其退場並將另外委託其他專業公司完成修繕工作,同時一切費用將由乙方承擔。

8、因工作需要乙方參加的會議,乙方相關人員在接到通知後應準時參加。未能準時出席或未徵得甲方同意缺席的,遲到一次罰款¥500元;無故缺席一次罰款¥1000元。

七.其他獎懲制度:

1、集中交付及維修高峯期間,根據施工單位的維修服務質量情況,結合《工程回訪登記表》及《工程維修記錄表》體現的綜合維修質量、業主評價等方面情況,返修工作滿意度總體在90%以上的單位,給予¥3000元的獎金;對於綜合評價差,業主對維修工作出現過2次以上合理投訴的單位,給予¥3000元的罰款。

2、交付期間由業主提出的有效質量問題相關責任單位每條扣款¥50元,出現二次返修的按¥500元/條向甲方繳納違約金且甲方有權安排其他人進行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3、施工單位在工程交付前指定返修負責人,必須組織足夠數量的返修工人,報甲方返修辦備案,並保證返修辦對返修人員的優先使用權。各單位須按照甲方要求人數派駐返修工人,每少一工日罰款¥200元,累計超過10個工日通報批評。各單位如需將派駐的返修管理人員和返修工人另作安排或減少人數,必須先徵得返修辦同意後方可進行。

4、各施工單位負責本單位返修人員的管理,因返修人員不服從返修辦及物業的管理造成業主及甲方的損失由各施工單位承擔。返修辦將視違規行為產生的後果嚴重程度處以¥100-5000元的罰款並現場開具《施工單位人員行為過失處罰通知單》,如乙方採取迴避、推諉、拒絕簽收的行為,甲方有權直接處理,產生一切費用直接從責任單位的款項中扣除。

5、集中交付及維修高峯期間由甲方、物業維修部每2星期評出5佳返修人員,5佳人員先由各施工單位維修辦推薦,甲方、物業維修部依據該工人維修記錄、客户返修滿意度和工作量綜合質量,對滿意度較高的人員進行獎勵。每人每次¥100元現金獎勵,並建議各單位將該員工作為後續保修人員留用,同時滿意度較差的人員不得從事保修工作。

6、集中交付及維修高峯期間,除維修總負責人外,各施工單位必須指定各班組管理人員,管理人員由處辦理管理人員證件,可以穿便裝,返修辦依據管理人員所管轄人員的總體返修滿意度對管理人員進行獎勵。1個月評定一次,對總體維修滿意度較高的,每次獎勵¥500元;對總體維修滿意度較差的,每次罰款¥1000元,並必須更換該管理人員。

7、日常保修期間每月評出返修5佳人員,5佳人員評定依據客户返修滿意度和工作量綜合分。對總體維修滿意度較高的,每人每次獎勵¥100元並通報各單位以示獎勵;對總體維修滿意度較差的,每次罰款¥500元。

8、日常保修期間各單位必須指定管理人員,每月進行一次評定,對總體維修滿意度較高的,每人每次獎勵¥100元並通報各單位以示獎勵;對總體維修滿意度較差的,每次罰款¥500元。

(注:所有罰款與獎勵均由甲方或物業發出《罰款通知單》、《獎勵通知單》

八.本維修協議一式六份,甲方肆份,乙方二份,與裝修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日期:

乙方:

代表:

日期:

裝修維修保養合同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告知:訂立合同之前要儘可能多地瞭解對方資格、信用狀況,留意對方的營業執照是否過期末年檢、是否是假執照、單位經營場所和辦公場所是否與其所言相符、有否皮包公司的跡象、有否瀕臨破產或經營境況日益惡化的跡象、有否違法經營範圍、有否信譽欠佳的中介人牽線搭橋、有否高額回扣引誘、有否劣跡或商業醜聞等,訂立合同者最好到對方單位親自察看一下,不要輕信電話、傳真或親友的言辭。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規定,結合具體情況,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維修保養地址

1。維修保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維修保養範圍:

乙方負責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建築消防設施的維修保養技術服務。

1、消防供配電設施;

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3、消防供水設施;

4、消火栓(消防炮)滅火系統;

5、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6、泡沫滅火系統;

7、氣體滅火系統;

8、防排煙系統;

9、火災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誌;

10、應急廣播系統;

11、消防專用電話;

12、防火分隔設施;

13、消防電梯;

14、細水霧滅火系統;

15、乾粉滅火系統;

16、電氣火災監控系統;

17、可燃氣體探測報警系統;

18、滅火器;

19、其他建築消防設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維修保養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止。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核查乙方維修保養機構資質證書和現場維修保養人員執業資格證書。

2、按規定配備值班和管理人員,落實值班和管理措施。

3、掌握建築消防設施的使用、操作規程,發現消防設施存在問題和故障並及時通知乙方修復。

4、根據需要及時組織更換建築消防設施配件,承擔建築消防設施換件和維修保養費用。

5、維修保養期限屆滿前______日內,甲方應當明確是否繼續與乙方簽訂維保合同。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1、具備消防設施維修保養的相應資質、資格,依照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和執業準則,開展建築消防設施維修保養技術服務活動,對維修保養質量負責。

2、根據維修保養對象的具體情況,擬定具體的維修保養方案,明確項目負責人,至少指定______名以上執業人員負責實施。執業人員維修保養時應當認真如實填寫維修保養記錄。

3、按照《建築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GB25201)等消防技術標準規定的內容、程序、週期等要求,對合同約定範圍內的建築消防設施開展檢查、維修、保養、測試等技術服務。

4、每年對承擔維修保養的建築消防設施至少進行______次全面檢查測試。年度檢查測試報告應當按規定送達甲方。

5、在巡查、巡檢中發現建築消防設施存在問題、故障,或接到甲方通知要求維修的,能夠當場修復的應當立即修復解決;沒有條件立即修復解決的,應當在24小時內組織維修,儘快排除故障。

6、對故障零部件提供臨時備件,保障消防設施能夠在緊急狀態下發揮作用;對故障零部件確需更換的,向甲方提出建議,並出示更換部件報廢證明。

7、對甲方值班或者管理人員進行專業技術指導。

六、維保費用及支付方式、期限:

1。維保費為每年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元)。不滿一年的可以按月計算。

2。自本合同生效後__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

3。支付方式為下列第_______種形式

(1)現金支付

(2)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費用

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財税顧問費後,在_____工作日內向甲方出具正式發票。

七、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規定落實值班和管理措施,導致未發現設施問題,或發現問題未及時通知乙方修復,擅自違規操作造成故障的,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2、甲方不按時支付維保費用,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3、乙方不按規定和本合同約定履行職責、義務,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在維修保養、檢查測試中弄虛作假或嚴重不負責任的,甲方有權解除維修保養合同。

八、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1)甲方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九、補充條約

1。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首先由爭議各方通過友好協商加以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選擇以下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爭議。

(1)甲、乙雙方可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該仲裁應是終局的,並且該仲裁裁決對雙方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2)提交_________法院訴訟解決。

風險告知:在約定爭議管轄條款時,一般應約定由自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在合同約定管轄權時要注意以下三個事項:第一,約定訴訟管轄,雙方當事人可以約定下列管轄地之一:雙方當事人住所地、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標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轄,在選擇時只能選擇其中一項,否則約定無效。第二,在選擇仲裁管轄時一定要注意仲裁機構名稱不得有錯,更不能先多個仲裁機構,否則約定無效。第三,在約定管轄時還注意,約定了法院管轄就不能在約定仲裁管轄,兩者只能選擇其一。

十一、合同生效及補充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方可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2。對於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隨時簽訂補充協議或以附件的形式對本合同中的有關問題作出補充、説明、解釋。本合同的補充協議和附件為其不可分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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