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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權處分財產作抵押合同書(通用6篇)

有權處分財產作抵押合同書(通用6篇)

有權處分財產作抵押合同書 篇1

抵押人:

有權處分財產作抵押合同書(通用6篇)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開户金融機構及賬號:

抵押權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為確保號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以“抵押物清單”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貸款期限自至。

第三條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五條抵押擔保的範圍:貸款金額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

第六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九條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為保管。

第十條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抵押財產,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户,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 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抵押期間,抵押物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抵押期間,甲方經乙方書面同意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於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六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十七條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户中的資金予以扣付。

第十八條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本金、違約金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二十條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解決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按下列第項方式解決:

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均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應由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日期:

有權處分財產作抵押合同書 篇2

貸款人: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

經貸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充分協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由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需要和貸款人的可能,向借款人提供貸款限額不超過__________(幣種及金額大寫)的貸款,每筆貸款的金額、期限、利率、用途、還款方式以借款借據為準,借款借據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抵押人願以下列財產________(詳見抵押物品清單)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抵押物,抵押擔保內容如下:

(一)在第一條所述貸款限額內,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的貸款由抵押人擔保,不再逐筆辦理抵押手續。

(二)上述抵押物評估價值________元。抵押的效力及於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和孳息。

(三)抵押擔保期間自設定抵押之日起至擔保範圍內全部貸款清償完畢止。

(四)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僅、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及抵押權的費用。

(五)抵押財產由抵押人辦理財產保險。如發生保險責任內損失,保險理賠款應用於提前向貸款人歸還貸款本息或向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抵押人彌補或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否則,貸款人有權降低相應的貸款額度或提前收回貸款。

(六)抵押物由抵押人妥善保管。在抵押期間,如發生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並有義務恢復抵押物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等的擔保。否則,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或行使抵押權。

(七)抵押人負責依法向有權部門辦理抵押物登記。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不得對抵押物轉讓、變賣、轉移、租借、重複抵押或用以清償其他債務。貸款人有權隨時對抵押物進行檢查。抵押人因轉制、被兼併、破產或其他原因危及借款方實現抵押權的,應提前通知借款方。

(八)抵押物的保險、鑑定、登記和評估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三、借款人應按期清償貸款本息,對逾期貸款在逾期期間按日利率_______計收利息。借款人如需延期還款,必須在貸款到期前15天向貸款人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後簽定延期還款協議。

四、借款人應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對擠佔挪用貸款在擠佔挪用期間按日利率______計收利息。

五、借款人承諾:

(1)向貸款人提供真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及所有開户行、帳號及存款餘額等資料。

(2)接受貸款人對其使用貸款情況和有關生產經營、財務活動的監督。

(3)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並按期清償貸款本息。

(4)用本企業資產對他人債務進行擔保,應事先通知貸款人,並不得影響貸款人到期收回貸款。

(5)借款人法定代表人更換、改變住所或經營場所以及減少註冊資金時,應事先通知貸款人。

(6)借款人因實行承包、租賃、聯營、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併(合併)、對外投資及其他原因而改變經營管理方式或產權組織形式時,應提前通知貸款人,並落實債務和還款措施。

借款人違反本條任何一款內容,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貸款、停止發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或採取其他信貸制裁措施。

六、貸款到期,借款人有能力以資金形式歸還貸款本息的,應首先以賬户資金歸還。不能歸還或不足歸還的部分,由貸款人按照規定程序處理抵押物,收回貸款本息。不足受償部分,貸款人有權繼續向借款人追償。

七、貸款人依照本合同規定提前收回貸款本息時,有權按第六條規定行使抵押權。

八、抵押人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五、六、七款內容,使貸款人因抵押權不能實現而遭受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並向貸款人支付相當於抵押物作價______%的違約金。

九、貸款人按照本合同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本息,均可直接從借款人賬户中扣收,並可在必要時商請其他金融機構代為扣收。

十、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一、其他事項: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份,借、貸、抵押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並依法設定抵押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

有權處分財產作抵押合同書 篇3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年字第_______號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

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_________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詳見抵押財產清單);

第二條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人民幣_______萬元整,抵押率為_______%,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萬元整。

第三條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間應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抵押財產中的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

第五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抵押財產意外毀壞的風險承擔。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簽定、登記、運輸、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後,如需變更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

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由乙方提前處分,以所獲價款優先受償。

第十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A.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屆滿仍不能償還借款本息;或

B.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或

C.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終止。

經抵押登記的財

產,乙方應偕同甲方到登記機關辦理核銷登記。

第十二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自然有效。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財產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規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乙方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並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_______%的違約金。

甲方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賠償。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_______%的違約金。

(5)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或經調解解決,如仍不能解決爭議的,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六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

並經登記後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月__日 日期:____年___月__日

有權處分財產作抵押合同書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號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詳見抵押財產清單)。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人民幣_________元整,抵押率為_________%,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 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 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_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

第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 抵押財產意外毀壞的風險承擔:_________。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鑑定、登記、運輸、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如需變更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由乙方提前處分,以所獲價款優先受償。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償債期限已到,債務未依約償還或所延期限屆滿仍不能償還;或

2.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或

3.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還有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 主合同債務人按期償還債務的,抵押權終止。經抵押登記的財產,乙方應偕同甲方到登記機關辦理核銷登記。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財產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規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乙方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並可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的債權,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該債權總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產權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權限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被擔保總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5.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並經登記後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有權處分財產作抵押合同書 篇5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號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詳見抵押財產清單)。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人民幣________萬元整,抵押率為________%,實際抵押額為________萬元整。

第三條 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 抵押財產中的________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

第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 抵押財產意外毀壞的風險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鑑定、登記、運輸、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如需變更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由乙方提前處分,以所獲價款優先受償。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償債期限已到,債務未依約償還或所延期限屆滿仍不能償還;或。

2、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或

3、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還有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 主合同債務人按期償還債務的,抵押權終止。經抵押登記的財產,乙方應偕同甲方到登記機關辦理核銷登記。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財產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規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乙方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並可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的債權,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該債權總額_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產權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權限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被擔保總額________%的違約金。

5、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並經登記後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印章)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印章)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

抵押財產清單:________

抵押人名稱:________

地 址:_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_

抵押物名稱:________

規格:

單位:

數量:

帳面原值:

抵押現值:

折扣率:

抵押價值:

存放地點:

保險單:

原值:

淨值:

保險號碼:

起止時間:

在建工程抵押合同怎麼寫

二、抵押合同的效力是怎樣的

抵押權是對債權的保障,當債權無法實現現時其才出現。抵押合同具有從屬性,當主合同即債權合同無效時,抵押合同也無效。因此,簽訂抵押合同時需要明確主合同的效力。

三、簽訂抵押合同有哪些權利

第一,有孳息收取權

第二,抵押人有一定的處分權,比如可以繼續設置抵押,經同意可以轉讓等等

第三,可以出租。

綜上所述,在建工程的抵押合同擬定可以參照上述範本,需要注意的是抵押權人和抵押人不得約定當債務人不能履行合同時,抵押物不得歸抵押權人所有。以上就是法律快車小編為您整理的在建工程抵押合同怎麼寫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有權處分財產作抵押合同書 篇6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致分行:

根據你行於____年__月__日與我公司簽訂的貸款合同規定,由我公司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你行同意向我公司發放總金額為___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貸款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為此,特設定本抵押書。本抵押書為無條件和不可撤銷的,為上述貸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一、抵押物(附詳細抵押物清單及抵押人所有權證明)

1.抵押物名稱:

2.規格:

3.數量:

4.帳面價格:

5.存放地點:

6.保險險種及金額:

二、抵押人即借款人聲明與保證

1.本抵押書第一款所列用作貸款抵押物系抵押人合法擁有和實際存在的。

2.所提供的抵押物沒有向任何第三方抵押或轉讓過,今後在本抵押書有效期內,也不會向任何第三方抵押或轉讓。在本抵押書有效期內,抵押人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無缺,並同意隨時接受你行的監督檢查。抵押物如有短缺,抵押人將立即負責補足。

3.上述第一款所列抵押品已於____年__月__日向____保險公司___分公司投保,並辦妥以你行為第一受益人的權益轉讓手續。

三、抵押物的處理

在發生下列事件一項或數項時,你行有權依照規定程序及方式處理抵押物,以所得款優先償還你行在本抵押項下的貸款本息及費用。

1.抵押人在本抵押書中所作的聲明和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2.抵押人不能按本抵押項下的貸款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金、利息及費用。

3.抵押人有其他違反本抵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或本抵押書規定事項。

對你行根據本抵押書及本抵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處理抵押物,以清償貸款本金、利息及費用,抵押人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四、有效期

1.本抵押書自抵押人有效簽章後生效。

2.本抵押書將持續有效,直至本抵押項下貸款本息及費用全部清償後自動失效。

抵押人(即借款人)公章

授權人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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