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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購銷合同糾紛中的期待利益(通用3篇)

藥品購銷合同糾紛中的期待利益(通用3篇)

藥品購銷合同糾紛中的期待利益 篇1

20__年8月,陝西省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一件藥品購銷合同糾紛案件。基本案情:原告銀鑫醫*公司與被告旬陽縣醫院自20__年起就訂立了藥品購銷合同書,雙方形成了長期藥品供購關係。而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被告旬陽縣醫院未能及時結帳,逐漸拖欠貨款。同時,原、被告雙方還對合同項下藥品的價格發生爭議,銀鑫*司向法院提起訴訟。原告在起訴追索貨款的同時,向法院主張因被告將大量訂單違約轉與他人,而導致其業務萎縮,利潤下降的期待利益損失。人民法院在審理期待利益的過程中,產生了認識分歧。

藥品購銷合同糾紛中的期待利益(通用3篇)

所謂期待利益,是指合同如果被履行,一方基於能夠享有的,而因為另一方違約,使其在事實上不能享有的交易成果或好處。目的是使非違約一方處於假如合同履行,他所能得到的處境。雖然期待利益這一名稱在我國民事法律字面中並沒有出現,但這並不影響其對我國相關民事法律關係的調整。

關於期待利益,我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該條規定合同違約損失賠償額包括兩個部分:①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②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這是一種大的損失賠償原則即為完全補償原則。但該條有規定,損失賠償額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這是損失賠償額的可預見性規則。該條對違約損失賠償額的規定是非常全面的,並且,它首次規定了對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即期待利益的賠償問題。從民法理論來講,違約責任是民事責任的一種,根據民法典律關係的特點,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主要是實際履行、採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支付約定的違約金以及定金。根據民事法律關係的平等、等價原則,違反合同所承擔的民事責任應該更側重於補償性,即違約責任重在彌補或補償因違約行為而給對方所造成的損害。這種損害就包括了合同未違約方對正常履行合同的期待利益。

期待利益作為民事違法行為所造成的一種財產損害後果,具有如下特徵:(1)未來性。它是受害人未來利益的損失,在違約行為發生時並沒有為合同當事人所實際享有,而必須通過合同的實際履行才能實現。(2)期待性。期待利益是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能夠合理預見到的利益,因此期待利益的損失也就是當事人所能夠預見到的損失。(3)合理性,該利益必須是當事人所能夠合理遇見到的,不能不具備現實性。也就是説,只要合同如期履行,期待利益就會被當事人所得到。

對於期待利益的確認,在我國主要有必然因果關係説和相當因果關係説兩種理論.很長時期裏,必然因果關係説佔據我國民法學界的通説地位,其要求合同未違約方證明因被告的違約行為,使自己原本已經履約的行為毫無意義,且期待利益唾手可得,這樣才可主張期待利益。隨着法制建設的進步和理論研究的深入,這一理論受到了批判。樑*星教授認為它混淆了哲學上的因果關係和法律上的因果關係。因為法律的任務在於協調社會生活中的各種利益衝突,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而法官在裁判時主要是依據社會生活的共同準則、公平正義的觀念以及善良風俗習慣和人之常情,而不必探求哲學意義上的“客觀的、必然的、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因果關係來認定違約責任的成立。筆者認為,必然因果關係太過抽象、苛刻和難以操作,它只能作為一種哲學上的思考,不益於作為司法判案的一種依據。國外許多法律制度都採納了因果關係的兩分法。兩分法基本原理的前提是要確認違約行為或者應由其負責的事件是否是守約一方遭受損害的必要條件,即考察是否沒有這樣的行為或事件,就沒有損害的發生。至於未違約方是否履約則在所不問。在我國,必然因果學説雖然受到動搖,但相當因果關係並沒有被法律界所廣泛接受。相當因果關係説並不要求法官對案件的因果關係去追求其“客觀的本質的必然的聯繫”,只是要求判明原因事實和損害結果之間通常存在的可能性。依據相當因果關係説來確定“期待利益”的話,則期待利益的喪失是否是對方違約行為的結果成為法官衡量因果關係是否成立的唯一因素。即法官可不考慮守約方是否已經為交易支付了進貨款、運費等成本消耗。除此以外,法官還得依法考察“法律的原因”是什麼,再依據可預見規則來確定.

通過對理論的分析,可以看出相當因果關係理論對期待利益的構成相對寬鬆一些。本案關於期待利益的法律適用在判決書中表現為:對第三項增加期待利益訴訟請求的論述,即雖然被告旬陽縣醫院在合同外購買別家公司藥品的行為構成違約行為,但銀鑫*司主張的期待利益損失缺乏合同中關於購買數量的具體約定,且無其他證據證明其可能獲得的合理收入,故原告的期待利益不予支持。

從法院認定理由中,我們得知,原告的期待利益是客觀存在的,但法院之所以不支持原告主張,原因在於其主張的期待利益損失缺乏合同關於購買數量的具體約定,且無其他證據證明。

本案法官採納了相當因果關係的理論,首先認定期待利益的損失是由被告的違約行為造成,同時對期待利益的構成又從以下幾個方面去思考: 1、期待利益必須是基於有效成立的合同上的期待;2、期待利益並非基於締約時的希望,而是基於如果合同得到履行對他而言所具有的價值; 3、一般説來,至少一方當事人的期待利益代表了合同對他而言而不是對某通情達理的第三人而言的實際的價值,因而基於期待利益的損害賠償要考慮與受害人相關的所有特殊情形;4,期待的內容是有可能發生的損失的種類及其數量;5、期待利益是違約方合理預見的。

根據以上內容分析,該判決在認定期待利益時,將是否存在可能發生的種類及各種損失的大小在合同中的明確體現作為期待利益在合同中的一個重要標準及組成部分,在原告中標後並未約定合同標的的具體數量,致使可期待利益難以確定,即法官難以依據合同計算出假如合同履行對原告所能帶來的價值。(若要具體計算期待利益又很複雜,大致可分為成本分析法、平均利潤分析法等方法。)故原告對損失的舉證義務並未完成。同時在我國醫藥購銷領域中,無論社會公眾,還是合同雙方,甚至是裁判官或律師都很難要求違約方(醫院)去合理預見未違約方(供應商)的期待利益損失。這一點,也可能導致本案期待利益損失不能成立。

藥品購銷合同糾紛中的期待利益 篇2

簽定地點:___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________

招標人:____________

投標人:____________

為規範藥品集中招標採購行為,保障合同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藥品流通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國務院糾風辦等六部委局制定的《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採購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製定本合同。

第一條投標人提供的藥品必須符合國家的質量標準及有關質量的規定和要求。

第二條投標人必須提供經營的有效證件及所供藥品的生產經營許可證、質量標準、價格單等招標人所需的真實允許銷售的相關文件和手續,首批供貨時上述文件必須提供。

第三條投標人首批所供藥品須提供真實的省或市藥檢所檢測的檢測報告書,每批產品須附該產品合格證;進口藥品應附上供貨單位質量檢驗報告書及進口藥品註冊證。如因藥品質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投標人負全部責任。

第四條投標人為生產企業,所供藥品不得超過生產日期3個月,投標人為經營企業所供藥品不得超過生產日期6個月;有有效期的藥品距失效期的時間不得少於其規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投標人提供藥品10件以下為1個批號,50件以下應不超過2個批號,50件以上應不超過4個批號,各批號的出廠日期相隔不得超過1個月。

第五條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包裝標準:

(1)除非對包裝另有規定,投標人提供的全部藥品應按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以防止藥品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確保藥品安全無損運抵指定地點。

(2)每一個包裝箱內應附一份詳細裝箱單和質量檢驗報告書。包裝,標記和包裝箱內外的單據應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標人後來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條檢驗標準,方法、時間、地點和期限:

(1)如果招標人確認需要進行藥品質量檢驗,應及時以書面形式把質量檢驗的具體要求通知投標人。如果投標人同意進行藥品質量檢驗,或者通過檢驗證明藥品存在質量問題,則進行藥品質量檢驗的費用由投標人承擔,檢驗在投標人交貨的最終目的地進行。

(2)招標人在接收藥品時,應對藥品進行驗貨確認,對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標人有權拒絕接受。投標人應及時更換被拒絕的藥品,不得影響招標人的臨牀用藥。

(3)招標人如果發現藥品存在質量問題(有當地藥檢部門的檢驗報告),有權在其它入圍藥品中選擇替代藥品。上述決定必須在7日內報衞生行政部門備案。

第七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1)自招標人收到合同項下最後一批配送藥品後,按規定結算時間招標人應付清全部價款。招標人和投標人可根據不同的結算條件協商確定中標藥品價格優惠比率。該優惠比率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不得變更。

(2)招標人按月與投標入結算到期價款。

(3)招標人按照藥品購銷合同規定的方式,同投標人結算價款。

(4)投標人應向招標人提交對已交易藥品的發票和有關單證以及合同規定的其他義務已經履行的證明。

(5)結算時間為招標人在收到投標人配送的藥品售出3個月結算相應價款,

第八條本合同解除條件:

(1)違約終止合同:

①發生下列情況招標人在採取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招標入可向投標人發出書面通知書,提出部分或全部終止合同:

1)投標人來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招標人同意延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藥品;

2)投標人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

3)招標人認定投標人在本合同的實施過程中有嚴重違法行為。

②招標人根據上述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後,可以購買評標時其他中標品種或入圍品種,並在7日內通知招標代理機構並報衞生行政部門。投標人應對購買替代藥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費用負責。招標人有權要求投標人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③如招標人未按中標合同的規定按時結算價款,投標人有權要求招標人支付法定滯納金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直至終止合同。

(2)因企業破產終止合同:

如果投標人破產或無清償能力,招標人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投標人,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投標人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招標人已經採取或將要採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利。

第九條違約責任:

(1)投標人履約延誤:

①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如果投標人遇到妨礙按時配送藥品和提供伴隨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在收到投標人通知後,應儘快對情況進行核實.並由招標人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違約金或終止合同。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並重新簽署。

②如投標人無正當理由拖延交貨,將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誤期賠償費和/或終止合同。

(2)誤期賠償:

①除本合同第十-條第一項規定的情況外。如果投標人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配送藥品並提供伴隨服務,招標人應從價款中扣除違約金而不影響本合同項下的其它補救辦法。每延誤一週的違約金為遲交藥品價款的5%,直到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一週按7日計算,不足7日的按一週計算。違約金的最高限額是合同總價的10%,一旦達到違約金的最高限額,招標人可以終止合同,

②投標人在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應盡的交貨義務。

(3)招標人履約義務:

①招標人必須無條件採購本合同項下的中標品種。投標人無違約行為,招標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採購其它品牌的藥品替代中標品種。

②招標人應完成中標藥品合同採購量的採購。如在本合同規定的採購週期內合同採購量未能完成,則應順延到下一個採購週期繼續採購,直到合同採購量全部完成。

③招標人須按照合同規定指定結算______________行及時結算價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結算_______行的正常結算行為。

④招標人必須要求投標人按實際成交價格如實開據發票,並如實記帳。

⑤如招標人不履行上述合同義務,將受到以下制裁:支付法定滯納金和/或終止合同。

(4)不可抗力;

①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②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響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及其他雙方商定的事件。

③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受影響方應儘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簽約方。受影響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採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消除後,雙方可通過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第十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它約定事項:

(1)採購週期:自簽定合同之日起,_______個月。

(2)批次採購合同:網上籤發的批次採購合同是最終藥品購銷合同的組成部分之一。

(3)其他義務:

①招投標雙方同意,凡在成交目錄中的藥品,按公佈的中標價通過______________醫藥電子商務平台進行交易,不以其他方式進行交易。

②招投標雙方都嚴格為吉林省醫藥電子商務平台(jlmec)的相關信息進行保密。

③招投標雙方均認可網上交易這一採購形式,並認可______________醫藥電子商務平台(jlmec)的交易數據對雙方具有法律效力。

④配送,配送由投標人或投標人委託的藥品批發企業及分配送商負責。每次配送的時間和數量以招標人的採購計劃或合同為準,急救藥品的配送不應超過4小時,一般藥品的配送不應超過24小時。配送時應提供同批號的藥檢報告書。招標人通過吉林省電子商務平台、根據用藥計劃向投標人的配送商發送批次採購計劃,投標人據此配送。投標人每次配送的時間和數量必須嚴格按照招標人發送的批次採購計劃執行。

⑤伴隨服務:

a投標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一項或全部服務:

b藥品的現場搬運或入庫;

c提供藥品開箱或分裝的用具;

d對開箱時發現的破損、近效期藥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裝藥品及時更換;

e在招標人指定地點為所供藥品的臨牀應用進行現場講解或培訓;

f其他投標人應提供的相關服務項目。

2)如果投標人對可能發生的伴隨服務需要收取費用,應在報價時予以註明。

⑥合同修改:除了雙方簽署書面修改協議,併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況之外,本合同的條款不得有任何變化或修改。

第十二條招標人、投標人在藥品集中招標採購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藥品集中採購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自覺服從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十三條招標人(醫療機構)按採購合同的規定採購藥品,按約定時間付款,不得另設附加條件。

第十四條本合同可由招標人代理人持招標人的委託代理協議,以招標人的名義與投標人簽訂。

第十五條本合同在使用中必須附有中標通知書,否則無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招標人

招標人: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招標代理機構

招標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

開户行: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藥品購銷合同糾紛中的期待利益 篇3

藥品購銷合同

合同編號:AHZB-FY20__-01-

買方: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合同內容

合同總金額(元)

合同附件數量

招標代理服務費(元)

備   注

總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幣種:人民幣)

鑑於招標人為獲得臨牀需要使用的藥品而進行集中招標採購,並接受了投標人對上述藥品的投標。現雙方簽定藥品購銷合同,本合同在此聲明如下:本合同中的詞語和術語的含義與《採購文件》通用合同條款中定義相同。

1.下述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並與本合同一起閲讀和解釋:

投標人提交的投標函(參見《採購文件》);藥品需求一覽表(參見《採購文件》);中標(議價)品種通知書(參見《中標(議價)品種通知書》);通用合同條款及前附表(參見《採購文件》); 阜陽市醫療機構20__年第一輪藥品集中招標採購購銷合同附表。

2.本合同僅為明確買方在本次藥品集中招標採購的有效採購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 年____月____日, 在全省藥品集中招標採購統一形成相應藥品中標候選品種目錄時自動中止)內的藥品採購品牌、價格及服務。實際交易量以買賣雙方簽訂的批次合同為準。

3.買方只能採購其選擇確認的成交品種,賣方無違約行為,買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以其他品種替代成交品種。

4.賣方應根據相關規定在與買方簽訂本合同時向招標代理服務機構繳納招標代理服務費,賣方未按照規定繳納招標代理服務費的,買方有權拒絕其參加以後的招標採購活動。

5.本合同一式四份,買賣雙方各一份,阜陽市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採購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招標辦”)一份,招標代理服務機構安*海虹醫藥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一份。

6.本合同中涉及“參見”的內容,由招標代理機構保存備查。

7.本合同加蓋買賣雙方及招標辦和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印章,方可生效。合同可從“招標辦”領取,“招標辦”保留對本合同的解釋權。

其他條款:_____________

買方 (蓋章)_______

賣方(蓋章)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賬户:______________

賬户: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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