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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資購銷合同(通用13篇)

物資購銷合同(通用13篇)

物資購銷合同 篇1

物資購銷合同

物資購銷合同(通用13篇)

供方: 合同編號:

需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物資名稱、物資編號、商標、型號、廠家、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見附表)

總金額人民幣(大寫):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按國際生產質量三包,如有質量問題,一切責任和損失由供方承擔,質保期一年。

三、交(提)貨地點、方式:

四、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

五、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八、隨機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

九、付款方式及期限:

十、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合同附件。

十一、違約責任: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2)向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 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附技術協議書

十四、其他約定事項:

供 方

單位名稱(章):貴州水城煤電物資供銷有*公司

單位地址:六盤水市鐘山區鬆坪北路水礦煤電大樓

法定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傳真:

電話:

開户銀行: 六盤水市工商行明湖分理處

賬號: 2

税號: X

郵政編碼:553000 需 方

單位名稱(章): 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 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傳真:

電話:

開户銀行: _____________

賬號: _______________

税號: 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 合同審查意見:

經辦人:

合同履行地:六盤水市 有效期限: 至

供貨單位:貴州水城煤電物資供銷有*公司 合同編號:WZ

物資名稱型號規格圖號(材質)計量單位數量單價(含税17%)品牌(廠家)

1、一類材料批1756,871,534.68

2、設備性材料批1185,647,978.47

3、二類機電產品批186,947,321.28

4、三類產品批1124,782,374.76

5、勞保用品批14,678,238.33

6、工礦配件批342,680,674.50

總 計批11,501,608,122.02

需方代表: 供方代表: 簽訂日期:20__年2月7日

物資購銷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出賣人: 簽訂地點:

買受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第一條 傢俱名稱、數量、價款

條二條 質量標準:

第三條 傢俱保修期為 月,在保修期內出現傢俱質量問題,由出賣人在 天內修理好或更換,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換的,予以退貨。

第四條 定做傢俱圖紙提供辦法及要求:

第五條 交貨時間:

第六條 交(提)貨方式、地點:

第七條 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

第八條 檢驗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的期限:

第九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物資購銷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資購銷合同 篇4

甲方(需方):

地址:聯繫電話

乙方(供方):

地址: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就辦公文化用品、耗材及日用品的供給與服務等相關工作規定如下: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規格、數量、單價:

1.1產品名稱:

1.2規格數量:具體規格數量在每次訂單中詳細列出。

1.3產品單價:該單價含17%增值税發票、運費等,為甲方倉庫交貨價。

二、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商品質量(技術、計量、包裝)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三、包裝標準:以生產廠家出廠標準包裝為準。

四、供貨合同期限及延續:

4.1供貨期限為1年,自年月日(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向甲方提供辦公用品。

4.2需延續合同期限的,任何一方應不遲於合同到期前30天內書面通知另一方,被通知一方應不遲於合同到期前10天內予以明確回覆,未明確回覆或未回覆視為同意合同自動延續一年。

4.3乙方在接到甲方送貨(下單)通知後,應及時完成送貨響應,遇特殊情況乙方應及時與甲方溝通,並儘快在約定的時間內將物品送達。

五、乙方負責將貨送至甲方倉庫或甲方辦公用品管理部門。

六、供貨價格

6.1原則上按本合同第一條的規定執行。

6.2未明確約定的其他商品價格:文化辦公用品乙方給予甲方折優惠(特價品除外),耗材和日用百貨供貨價應在不高於市場價格的基礎上向甲方優惠供貨。

七、結算方式及要求:

7.1每月25日為當月貨款結算日,乙方憑累計的購貨單向甲方收款,並提供17%的增值税專用發票,甲方以銀行轉帳或現金形式將貨款支付給乙方。

7.2甲方指定專人購買、簽收物品,每次購買時必須手續完整,要求品名、單價、數量、總金額、簽收人等內容登記詳盡,並留需、供雙方備檢核對。

八、違約責任:

8.1乙方未按期提供產品的,每延遲一日,扣除應得貨款總數的1%,作為違約金。

8.2甲方未按期支付貨款的,每延遲一日,應多支付貨款總數的1%,作為違約金。

九、雙方對供貨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長沙市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仲裁。

十、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開户行:帳號:

物資購銷合同 篇5

購貨單位: (以下簡稱購方或甲方) 住所地: 法人代表:

供貨單位: (以下簡稱供方或乙方) 住所地: 法人代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以下合同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供應物資的名稱、規格、數量和價格如下表:

二、質量標準或要求:符合國家最新質量標準,符合甲方工程質量要求 。

三、供貨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接到甲方每次購貨通知後 日內將當期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處。購貨通知以書面為準(包括特快專遞、傳真、掛號信)。

四、出貨地點: 交貨地點: 。

五、運輸工具為 運輸,運輸方式為:

1、甲方自運;

2、乙方自運;

3、乙方代辦託運。運費由 負責。 裝貨費用由 方負責,卸貨費用由 方負責。運輸途中發生事故損失由 方負責。

六、產品包裝和計價:包裝規格需達到保證產品質量標準,運輸過程中如發生產品受自然條件等原因腐蝕,由乙方承擔損失。

七、驗收:自貨物運到購方之日起 日內為計量數量和檢測質量時間,如數量短缺或質量達不到本合同規定,購方需在本條約定的檢測時間後 日內通知供方。逾期不通知的,即視為數量無缺、質量合格(產品有質量保證期或低於國家強制性標準的除外)。每次交貨後甲方需同乙方共同簽訂接受單據,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作為結算依據之一。

八、超合同供貨:如系同城供貨,甲方可拒絕接受;如系異地供貨,由甲方通知乙方處理,且甲方不負責保管。

九、結算依據:供方必須根據購方驗收合格的合同內的數量和發票為結算依據。即在乙方提供接收單據同時,需提供當期結算款發票。

十、結算方式:每次貨物驗收合格後 日內付清當期款項。延期付款按欠款額的同期銀行存款利率計算利息。或採用 方式付款, 。

十一、合同變更或解除:變更或解除合同必須經雙方協商,以書面為依據。任何一方因為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經協商後,合同履行期限可以順延,也可以變更或解除。

十二、延期交貨或短缺供貨的責任:供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時間交貨的,每延期 日,按延期部分貨款總值的 %賠償購方損失。短缺交貨數量的,按短缺貨物款項總值的 %賠償購方損失。因延期交貨或短缺交貨數量造成購方損失大於上述賠償款額時,由購方提出書面計算依據,由供方補償。

十三、本合同不適用留置權,物資交付即為所有權轉移。

十四、供貨證件包括以下:

(1)產地證明書 (2)質量證明書 (3)化驗單 (4)材質單

十五、購銷雙方其他協議事項:

十六、雙方發生爭議或違約,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通過法律程序解決。訴訟至被告所在地法院。

十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八、本合同一式 份,購方執 份,供方執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資購銷合同 篇6

簽訂時間 :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合同雙方:

採購單位:司 (以下簡稱甲方)。

供應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民法典》,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 項目經理部所需木模板供貨簽訂以下采購供應合同,並在履行合同期間,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合同文件包括內容

1.1 本合同協議條款。

1.2 本合同附件:甲方提出的特殊技術要求、詳細的供貨計劃等。

1.3 合同履行中經甲乙雙方達成一致的補充合同及合同更改文件(若發生)。

1.4 甲乙雙方委託人(經辦人)的法人代表授權委託書。

第二條甲方工程概況

2.1工程名稱:

2.2工程地點:

2.3開工時間:

2.4竣工時間:

第三條乙方工作內容

3.1乙方按照本合同規定要求按時完成材料的供應。

3.2材料供應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具體供應時間與數量按照甲方發出的通知)。

3.3本合同單價一經雙方簽字蓋章即為固定單價,並且它已包括所有為完成乙方供貨工作及達到甲方要求所必須的一切費用,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單價不做任何調整。

供貨明細:

物資名稱 規格 生產廠家商標 單位 數量 單價(元) 金額 (元) 供貨時間

合計金額(大寫):___ ¥,此價格含運費

第四條 質量技術及其它要求

4.1質量基本條件:乙方所供材料質量及服務必須滿足甲方為保證工程質量而對材料質量、供貨服務提出的進一步的要求。

4.2服務質量:乙方對甲方在質量、配合等方面提出的問題及時予以解決。

4.3對物資質量、技術要求的其他要求:執行國家技術、性能標準,尺寸滿足現場要求。板面要光華,厚度要均勻,厚度正負偏差在0.5mm以內。

4.4質量標準:多層板:中華人民共和國混凝土模板用膠合板

竹膠合板模板:

4.5乙方對所供應 保證可週轉次數為 次,每少週轉1次,甲方有權在結算時扣除物資單價的1/ (此處填寫週轉次數)。

第五條 雙方代表及代表職責

5.1 甲方駐工地代表姓名: 聯繫電話

5.2 甲方駐工地代表職責:按照合同約定,及時為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標準,並履行合同要約、附件、合同洽商變更(若發生)的其它甲方義務。

5.3 乙方代表姓名: 聯繫電話 交貨地點

5.4 乙方代表職責:按甲方代表提出的供貨計劃、甲方代表或其委派人員,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物資供應,履行合同要約、附件、合同洽商變更(若發生)的其它乙方義務。保證材料及時足量供應到現場,乙方按甲方要求卸貨。

第六條、雙方職責

6.1 物資運輸由乙方負責,在本合同規定時間內送達甲方指定地點,運輸費用已計入本合同第三條物資單價內,乙方不得以變更運輸方式和路線等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運輸費用。

6.2乙方應自備裝卸物資所必需的裝卸人員,裝卸費用由乙方承擔。

6.3乙方應遵守地方政府關於運輸、車輛、交通、環保等方面的法令法規,並承擔物資運輸所造成的一切影響和損失(包括各種違章、肇事、罰款等)。

6.4因甲方要求致使乙方供應物資規格數量不當,造成物資退貨、換貨的往返運費損失由甲方承擔。

6.5因乙方擅自改變合同約定的物資規格、供應數量等原因,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6.6 因乙方供應物資的技術標準、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所產生的損失以及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6.7本合同物資不考慮任何原因的數量損耗,以甲方實際驗收數量為準;如國家有關部門對合同物資有合理損耗的具體規定,乙方應在合同簽訂前提供給甲方,由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協商確定,本合同物資的合理損耗為 %;合同簽訂後,甲方不再考慮乙方提出物資損耗方面合同外的其他要求。

價款確定原則、結算及支付

7.1 基礎施工完成後一個月內支付基礎施工期間所供模板結算總價的40%;

7.2 結構封頂並辦理完結算手續後一個月內付到結算總價的70%,六個月內付清其餘款項。;

7.3 貨款支付方式為轉帳支票或銀行承兑匯票。

第八條違約責任

如有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條款,應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因違約行為增加的費用支出亦由違約方承擔。

其他 其它約定:

第九條 爭議

發生爭議時,雙方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第一種爭議解決方式:向 北京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爭議解決方式:向 豐台區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11.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1.2 本合同在雙方完成約定工作內容,貨款結算後即告終止。

第十一條 合同份數

12.1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12.2本合同副本 份:甲方保存 份,乙方保存 份,具有與正本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補充條款

該合同文本為標準合同文本,不得在原合同內容上進行更改,如對合同內容條款有異議,可在下欄中指明合同條款號,並填寫洽商後的更改意見。

1、關於環境保護與安全管理工作的責任,按甲乙雙方按簽訂的《環保及安全管理協議書》執行。

(此頁無正文)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 號: 帳 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傳 真: 傳 真:

郵 編: 郵 編:

物資購銷合同 篇7

合同編號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據《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按照誠實、守信、平等互惠的原則經雙方協調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貨品説明及要求

1、本合同貨品為照明燈具。其具體名稱、型號、數量見下表。序號型號規格數量單價元合計元1總金額

2、合計人民幣元整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1、乙方所供產品依據甲方提供的產品樣品為準。全套燈具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技術標準。

2、貨物進場時乙方須向甲方提供安裝説明書、產品合格證及由第三方權威機構出具的質量檢測報告等以便甲方對燈具型號、包裝、數量、出廠日期等進行檢查驗收。甲方如發現送至施工現場貨物中夾雜其它品牌的燈具及其元器件或與甲方提供的樣品不符的甲方有權拒收貨物若因此造成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3、燈體安裝固定裝置應牢固可靠及安裝配件需齊全、燈體外觀漆面完整光滑烤漆面在質保期不得因自然環境以及燈體温度變化出現有爆漆、起皮、脱落等現象。

4、電器箱內的整流器應與光源功率相匹配並設置有固定安裝裝置導線與燈體連接長度為0.4米並有軟套管保護導線。

5、所購燈具在與質保期範圍內發生由於燈具質量問題造成更換電器元件、光源及燈具的安裝配件乙方應無條件更換並負責更換安裝。

三、交貨地點、時間、方式及費用負擔:交貨地點。交貨時間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內將貨品生產完畢並送到交貨地點。乙方如有困難應事先通知甲方。手續交接貨物由甲、乙雙方共同驗收辦理好交接手續乙方應提供正規單據並加蓋公章。單據應明確材料的名稱、規格、數量等明細及收穫時間貨品需經雙方簽字確認。費用負擔乙方承擔。

四、乙方提供服務

1.乙方就燈具安裝負責技術支持與指導。

2.乙方所提供的燈具質保期為貳年電器光源部分質保期為壹年。

五、結算、付款方式預付款簽訂合同甲方訂貨後應預付給乙方當期總貨款的。結算方式結算金額按照實際到貨數量金額為準。結算方式按批結算。付款方式貨到檢查合格後付總貨款的剩餘為質保金質保期滿後一次性付清。

六、雙方權利和責任

1、乙方應保證及時供應優質合格符合質量及標準要求的產品。甲方按照國家相關技術標準及合同約定對貨品進行驗收。對質量因檢測不合格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2、甲方未按合同之約定履行按期付款義務乙方有權拒絕送貨。

3、乙方遲延交貨每超過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違約金。

4、乙方遲延交貨超過三日的除按前款規定支付違約金外甲方還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價款應全額返還。

5、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七、協商與仲裁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果可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經甲方所屬地人民法院裁決。

八、合同説明合同自雙方合法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物資交貨完畢、驗收合格、結清全部貨款止。如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單方廢除本合同違約方必須向對方支付總貨款的作為違約賠償金。

九、其他約定的事項

1、乙方提供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法人身份證的複印峻如果是有代理人簽訂合同需提供法人的委託書。

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

3、其他與合同有關的協商事項均以雙方認可的文字函電為依據其為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4、合同供應期至工程竣工止。自合同簽訂日起雙方將受本合同約束並執行合同條款至合同結束。

5、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處理。

十、合同簽訂

甲方乙方

單位名稱章單位名稱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物資購銷合同 篇8

購貨單位: (以下簡稱購方或甲方) 住所地: 法人代表:

供貨單位: (以下簡稱供方或乙方) 住所地: 法人代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以下合同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供應物資的名稱、規格、數量和價格如下表:

二、質量標準或要求:符合國家最新質量標準,符合甲方工程質量要求 。

三、供貨時間: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接到甲方每次購貨通知後 日內將當期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處。購貨通知以書面為準(包括特快專遞、傳真、掛號信)。

四、出貨地點: 交貨地點: 。

五、運輸工具為 運輸,運輸方式為:

1、甲方自運;

2、乙方自運;

3、乙方代辦託運。運費由 負責。 裝貨費用由 方負責,卸貨費用由 方負責。運輸途中發生事故損失由 方負責。

六、產品包裝和計價:包裝規格需達到保證產品質量標準,運輸過程中如發生產品受自然條件等原因腐蝕,由乙方承擔損失。

七、驗收:自貨物運到購方之日起 日內為計量數量和檢測質量時間,如數量短缺或質量達不到本合同規定,購方需在本條約定的檢測時間後 日內通知供方。逾期不通知的,即視為數量無缺、質量合格(產品有質量保證期或低於國家強制性標準的除外)。每次交貨後甲方需同乙方共同簽訂接受單據,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作為結算依據之一。

八、超合同供貨:如系同城供貨,甲方可拒絕接受;如系異地供貨,由甲方通知乙方處理,且甲方不負責保管。

九、結算依據:供方必須根據購方驗收合格的合同內的數量和發票為結算依據。即在乙方提供接收單據同時,需提供當期結算款發票。

十、結算方式:每次貨物驗收合格後 日內付清當期款項。延期付款按欠款額的同期銀行存款利率計算利息。或採用 方式付款, 。

十一、合同變更或解除:變更或解除合同必須經雙方協商,以書面為依據。任何一方因為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經協商後,合同履行期限可以順延,也可以變更或解除。

十二、延期交貨或短缺供貨的責任:供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時間交貨的,每延期 日,按延期部分貨款總值的 %賠償購方損失。短缺交貨數量的,按短缺貨物款項總值的 %賠償購方損失。因延期交貨或短缺交貨數量造成購方損失大於上述賠償款額時,由購方提出書面計算依據,由供方補償。

十三、本合同不適用留置權,物資交付即為所有權轉移。

十四、供貨證件包括以下:

(1)產地證明書 (2)質量證明書 (3)化驗單 (4)材質單

十五、購銷雙方其他協議事項:

十六、雙方發生爭議或違約,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通過法律程序解決。訴訟至被告所在地法院。

十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八、本合同一式 份,購方執 份,供方執 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理人 經辦人: 經辦人:

合同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點:

購方:聯繫人 電話 傳真 供方:聯繫人 電話 傳真

物資購銷合同 篇9

需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保證阜新高速公路路面工程1合同項目經理部的工程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守信的基礎上,就該項目的水穩碎石工程用的部分石灰巖碎石集料的供應任務簽定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產品名稱、型號、廠家、單價

二、質量要求:材質為青色石灰巖,集料應乾燥且無雜質,應滿足《公路路面施工技術規範》,含泥量小於1%。乙方要積極配合甲方質量檢驗,保證進場材料符合質量要求,對於不合格的材料甲方將不予結算。

三、交貨日期:以甲方通知時間為準.

四、交提貨地點及方式:甲方指定料場(阜陽市穎州區袁集鎮阜新高速公路K5+600路基右側),乙方自卸落地。

五、結算方式:結算按噸計價,根據料場開據的有效收料憑證,現金結算。

六、履約擔保:合同簽訂後,乙方按要求打入5萬元到甲方指定的賬户,作為履約保證金;合同履行完畢後,甲方將在7個工作日內返還保證金(不計息)。

七、雙方權責:

1、甲方權責:尚未交付的產品進行抽檢,如發現不合格產品由乙方自行清理出施工現場。無論何種原因均不得與收料人員發生爭吵。

2、乙方權責:乙方應及時組織車輛、料源、日供應能力不小於800噸。供料期間,保質、保量,不能提高價格。在交通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均有乙方自行負擔。乙方要確保結算收料憑證真實有效,否則後果自負,並追究法律責任。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 方: 乙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資購銷合同 篇10

項目名稱: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需 方:

供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需方:

供方:

根據的有關規定,供需雙方就 工程達成物資購銷合同。

第一條 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金額 (金額單位:元)序號貨物名稱規格型號單位數量單價(元)金額(元)備註

第二條 合同價款

2.1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合同設備的總價格(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2.2 上述合同總價款可按實際交貨貨物的規格型號、數量、重量、價格進行更改。

2.3 合同總價款已包含設備的價款、税費、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以及設備驗收、培訓、售後服務等各項有關費用,除合同總價款外,甲方無須向乙方另外支付任何費用。

第三條 合同價款支付

3.1 合同價款支付

第一次付款:自貨物驗收合格之日起個日曆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的%,即人民幣(大寫),小寫¥元。

第二次付款:合同總價的%,即人民幣(大寫),小寫¥元作為質量保證金,在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設備質量保修期屆滿,乙方的違約責任和保修責任全部履行完畢且甲方收到乙方發出的付款通知後的個日曆日內付清。

3.2甲方在收到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格式出具的與合同總價等額的符合國家財税規定的合法發票(增值税專用發票),且符合合同約定的付款條件後個日曆日內支付款項。發票的出具是甲方付款的前提條件。

第四條 設備包裝、運輸

4.1 乙方應將設備安全運至甲方指定的地點:。

4.2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無

4.3 設備到達甲方指定的地點所需的運輸、裝卸、吊裝、保險等費用和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均由乙方承擔。

4.4包裝費用由乙方承擔。

4.5乙方從送貨到甲方指定的施工工地無論電杆需求量多少,乙方必須無條件包運到施工工地,運費按(元/噸?公里)另行結算。

第五條 貨物交貨要求

5.1 甲方以發貨通知單方式通知乙方分批交貨的,乙方需在調撥通知單規定的時間內進行交貨。

5.2 如乙方在發貨通 知單規定時間內無法完成供貨,須在收到調撥通知單後2天內書面告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甲乙雙方確定延期交貨時間。

第六條 到貨表面簽收

6.1 設備運至甲方指定的交貨地點後,乙方提請甲方、監理到貨表面簽收,甲方、監理自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監理共同進行到貨表面簽收,檢查設備是否完整無損、型號及數量與要求是否一致。設備經過雙方驗貨合格後,由甲乙雙方共同簽署。

6.2 如在開箱檢驗過程中發現設備有錯漏或與本合同約定的技術要求和規格不符時,甲乙雙方應在現場聯合作記錄,簽署備忘錄。甲方有權根據情況拒收或要求乙方限期退換貨、限期補齊。

第七條 所有權和風險轉移

7.1 設備在到貨表面簽收合格之時,所有權從乙方開始轉移至甲方且不以是否付清合同價款為必要條件。

7.2 設備之毀損、偷盜、滅失、短缺等風險,自到貨表面簽收合格之時起從乙方轉移至甲方。未通過到貨表面簽收合格之前,甲方不負合同設備保管責任及毀損、滅失的風險。

第八條 安裝調試

8.1 合同設備的安裝和調試由甲方委託的施工單位完成。

8.2 乙方負責提供設備安裝調試所需的技術資料,並提供技術服務。

第九條 抽查

9.1 甲方可不定期對乙方供應的貨物質量進行抽檢,亦可直接至乙方生產現場對待發乙方的產品進行抽檢,委託買賣雙方共同認定的權威機構進行產品檢測,如檢測合格檢測及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檢測不合格檢測及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交貨期限(以開具發貨通知單次日開始計算,日曆日)

10.1 混凝土電杆正常交貨期限為:接到訂貨通知後;按照數量確定交貨日期。

第十一條 驗收及售後服務

11.1現場驗收時,如發現產品由於供方原因有任何損壞、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規定的質量標準和規範時,供方要無條件給予更換或者需方有權提出退貨,所造成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責。

11.2驗收方法採用現場抽樣檢驗產品的外觀、質量、數量。

11.3如出現貨物缺漏,對缺少部分供方應儘快補足,否則需方有權不支付缺少部分貨物的款項,且按供方違約論處。

11.4供方按國家(國際)標準對合同標的物實行質量三包:期限 年。質保期內,如產品非人為因素出現故障或損壞,供方須馬上給予更換或維修。

第十二條 乙方應提供的資料

12.1 產品的生產日期、合格證、質量認證書、產品備品備件(如有)及技術資料。

第十三條 投產供貨計劃

13.1 乙方接到甲方開具發貨通知單後,應定期向甲方如實彙報生產情況及供貨日期計劃。

第十四條 產品標誌牌顯示要求

14.1 乙方提供的貨物標牌須有安裝在明顯位置、牌示清晰、耐久、耐防腐蝕的銘牌標誌。有存在糢湖不清及質量易腐蝕料子可暫停不驗收入庫。

14.2 水泥電杆產品上須有經乙方審核備案持永久性標識,存在無銘牌或永久性標識可視為三無產品,甲方有權拒絕接收貨物。

第十五條 質量保證

15.1 乙方保證合同設備是通過合法渠道進口或生產的,是全新、未曾使用過的,合同設備不應含有設計上和材料上的缺陷,其質量、規格及技術特徵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要求。

15.2 乙方提供的合同設備必須符合國家質量、行業標準和招投標文件的要求。(三者有衝突的,按最高標準執行)。

第十六條 税費

16.1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税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費由甲方支付。

16.2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税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費由乙方支付。

第十七條 保密責任

17.1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履行完畢後的任何時候,任何一方均應對因履行本合同從對方獲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擔保密責任,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則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17.2 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頭、書面、圖表或電子形式存在的對方信息,具體包括:

17.2.1 任何涉及對方過去、現在或將來的商業計劃、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處理手段、財務信息;

17.3 如需要,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籤署相應的保密協議,保密協議與本條款存在不一致的,以保密協議為準。

第十八條 合同的變更與終止

18.1 本合同一經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但甲乙雙方就變更達成書面協議的除外。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本合同權利及義務。

18.2 任何一方嚴重違約的,另一方可以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行使合同解除權。解除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

18.3 不論何種原因導致合同終止,均不影響本合同關於違約責任條款及爭議解決條款的適用。

18.4 合同解除

18.4.1除本合同已有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外,若發生下述任何一種情況,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可要求乙方立即退還甲方已支付的合同價款,同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價款的20%支付違約金。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低於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的,並應就差額部分向甲方進行賠償。

(1)乙方未能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及甲方認可的任何延期內交付部分或全部合同貨物;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項下的任何其他義務,且在收到甲方發出的按約履行合同的通知後15日以內仍未能採取糾正措施。

18.4.2甲方依本合同約定單方解除合同時,依據合同第二十二項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的通知自送達乙方時生效。

第十九條 違約責任

19.1 經驗收,由於乙方責任,合同貨物技術指標不滿足招標文件“技術條款”要求,甲方有權退貨、更換或向第三方採購可替代貨物。甲方選擇更換的,乙方應及時進行更換,更換週期應滿足工期要求,否則乙方應按本合同第20.4條的規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9.2 甲方對合同貨物進行抽檢,發現合同貨物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未能在甲方限定的時間內通過整改使其符合合同要求,或者甲方擴大範圍抽檢的結果表明合同貨物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權要求更換、退貨、向第三方採購可替代貨物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條 不可抗力

20.1 不可抗力,係指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直接影響本合同履行的意外事件。對本合同履行不產生直接影響的意外事件,不構成不可抗力。

20.2 如果出現不可抗力,雙方在本合同中的義務在不可抗力影響範圍及其持續期間將中止履行。經另外一方確定的不可抗力影響時間,不計入本合同執行時間,本合同執行時間相應順延。合同期限可根據中止的期限作相應延長,但須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會因此而承擔違約責任。但是,一方遲延履行本合同的同時發生了不可抗力,遲延方的違約責任不能免除。

20.3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當儘可能採取合理的行為和適當的措施減輕不可抗力對履行本合同所造成的影響。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該方不能就擴大損失的部分要求免責。

20.4 受不可抗力影響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 3 個工作日內將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原因書面通知對方,並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0.5 不可抗力影響結束後,受影響一方應在 3 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

20.6 如果不可抗力影響超過 7 日,各方可協商解決此後的合同履行問題。如果各方在相應順延的 7 日內未能協商一致,各方均有權解除合同。

第二十一條 其他

21.1通知

一方根據本合同發給另一方的任何通知,包括批准、證明、同意、確定和請求均應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可由專人送交或通過信件或快遞、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方式發送。由專人送交時,以對方簽收之日為通知的收到日期;通過信件或快遞方式發送的,以對方簽收之日為通知的收到日期;通過數據電文方式發送的, 以該數據電文進入對方指定特定系統的時間為到達時間;對方未指定特定系統的,以該數據電文進入對方的任何系統的首次時間為到達時間。

所有通知應按合同所述的地址發給對方,任何一方不得無理扣押或拖延。如果一方通知了另外地址,則隨後的通知應按新址發送。雙方聯絡方式變更未及時通知對方,致使通知未被簽收或未正常接收的,並不影響已送達的效力。

21.3 乙方應配合甲方接受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的檢查;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開展活動。

21.4 按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 10 日內付清,逾期按應支付金額的日萬分之 3 計收利息。依據本合同如屬於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前述款項的,甲方有權自行從應付合同總價款中扣除充抵。

21.5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2) 種方式處理:

(1)向南寧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1.6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履行完畢的任何時候,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公開本合同及附件內容,以確保雙方的商業機密。

21.7 本合同一式 4 份。甲方執 2 份,乙方執 2 份。附件為主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附件與主合同內容不一致的,以主合同為準。

21.8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需方:

供方:

物資購銷合同 篇11

甲方(買受人): 簽約地點:

乙方(出賣人): 簽約時間:

甲乙雙方本着誠實守信、平等協商的原則,就甲方所需 採購相關事宜,經過充分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自願簽訂如下合同,以資雙方遵守履行:

以上產品均應附帶“三包”憑證、使用説明書、檢驗合格證等隨附資料,並隨同產品一起交付。

第二條 質量標準及要求

乙方向甲方提供產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標準生產,產品達到國家現行 產品合格標準和甲方安全生產經營要求,並能滿足甲方合理使用條件及正常使用要求,保證產品的先進性、安全性及可靠性。

第三條 乙方對產品質量、保修的承諾期限

乙方對本合同標的物的質量實行“三包”。“三包”期(質保期)為貨到安裝正常使用之日起 年,但因違章使用而造成的損壞,不在“三包”範圍之內。質保期滿後,乙方仍應當承擔產品的維修責任,可收取適當維修成本費。

第四條 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根據產品的性能進行合理包裝,包裝物不回收,包裝物不另計價。

第五條 隨機的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

本合同標的物乙方承諾的配件、備品、工具,均包含在本合同第一條標的物總價之內不另計價(詳見附件),與本合同標的物同時免費送貨上門。

第六條 標的物所有權轉移約定

本合同標的物所有權自貨到甲方指定地點時起轉移,但甲方未履行支付價款義務或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價款的(質保金除外),標的物所有權仍屬於乙方。

第七條 交貨方式、地點

乙方送貨到 (甲方指定地點),並負責卸貨,確保產品完好無損。

第八條 運輸方式及運費的負擔由乙方選擇合適的運輸方式,運輸安全及運輸費均由乙方負擔。

第九條 檢驗標準、方法、地點

貨到後按照乙方提供的產品清單對照本合同及附件的產品、配件、備品、工具等內容,乙方派專人與甲方一同在到貨地現場驗貨,如有產品差缺等情況,乙方應免費補充齊備。雖經雙方現場驗貨(只能大體驗貨),後續安裝過程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缺失,乙方應當免費補齊。若發生運輸貨損,由乙方免費更換相同型號的產品;安裝完畢,由甲乙雙方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進行驗收。

第十條 交貨期限

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自然日內將貨物送到甲方指定地點。

第十一條 成套設備的安裝與調試及人員培訓乙方負責對甲方人員免費進行操作、維護、維修培訓,並達到應知應會的水平。乙方免費指導安裝調試。產品的安裝與調試、甲方人員的培訓等的時限以甲方的書面通知為準。

第十二條 付款方式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10%,即人民幣 元;

2、乙方將本合同標的物全部送到甲方指定地點經甲方初步驗收後,甲方在 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50%,即人民幣 元;

3、安裝調試完畢,經雙方組織驗收合格後,甲方在 個工作日內憑全額增值税發票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30%,即人民幣 元;

4、剩餘合同總價款的10%,即人民幣 元作為產品質保金,質保期滿無質量責任問題發生,甲方在 個工作日內支付給乙方,反之則扣除部分或全部質保金。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價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應付未付金額的千分之二作為違約金。

2、乙方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千分之二作為違約金;因遲延履約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生產要求的,應當根據甲方的要求承擔退換、重作、維修、退款等責任,因此造成遲延交貨的還應按照本條第2項支付違約金和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逾期履約超過二十日以上的或有其他根本違約情形的,甲方有權解除單方合同,乙方除支付合同總價款的百分之十作為違約金外,還應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太原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十伍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合同附件如下: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資購銷合同 篇12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需方(甲方)和供方(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 標是名稱、規格、數量、單價、價格、金額、備註。

第三條 交貨方式,地點:甲方基地。

第四條 結算方式:電匯含增值税發票。

第五條 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甲方支付

第六條 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甲方驗收入庫。

第七條 違約責任:雙方協商。

第八條 解決合同糾紛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簽訂合同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雙方簽字或蓋章有效。

第十條 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__ 至 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資購銷合同 篇1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需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供方

為了促進農副產品生產的發展,溝通城鄉流通渠道,為城鎮人民和對外貿易提供豐富的農副產品,經供、需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交售日期、數量及價格

1.供方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以前(或_________月_________旬內)向需方交售_________(農副產品)_________斤(擔),(有些農副產品在簽訂合同時,應根據有關部門的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超欠幅度、合理損耗和正負尾差)。

2.需方應按照物價主管部門規定的價格(國家允許議價的,價格由供、需雙方協商議定),向供方計付貨款。

3.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貨與提貨,均應事先通知對方,達成協議後按協議執行。

第二條品種、等級、質量及包裝

1._________(農副產品)的品種、等級和質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有國家標準的,按國家標準執行;

(2)無國家標準而有部頒標準的,按部頒標準執行;

(3)無國家標準和部頒標準的,按地區標準執行;

(4)無上述標準的,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

(對某些幹、鮮、活產品,應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商定合理的、切實可行的檢驗、檢疫辦法;國家沒有規定的,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農副產品確定標準後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由供、需雙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為驗收的依據)

2.包裝

(1)_________(農副產品)的包裝,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辦理:

a.按國家或部規定的辦法執行;

b.沒有國家或部的包裝規定的,由供、需雙方協商包裝辦法。

(2)包裝物由_________(供/需)方供應,包裝物的回收辦法另訂附件(略)。

第三條交(提)貨方式、驗收和貨款結算辦法

1.交(提)貨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辦理:

(1)實行送貨的,供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送往_________(接收地點),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2)實行提貨的,供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通知需方提貨,以發出通知之日作為通知提貨時間;

(3)實行代運的,供方應按需方的要求,選擇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向運輸部門提報運輸計劃,辦理託運手續,並派人押運(如果需要)。交貨日期以發運時運輸部門的戳記為準;

(4)實行義運的,對超過國家規定的義運里程的運輸費用負擔,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供、需雙方協商。

2.驗收

(1)驗收地點:農副產品的驗收地點,實行供方送貨或供方委託運輸部門代運的,以接收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需方提貨的,以提貨地點為驗收地點;實行義運的,以_________為驗收地點。

(2)驗收辦法:

a.驗收期限:_________;

b.驗收手段:_________;

c.驗收標準:_________;

d.驗收方:由_________負責驗收;

e.在驗收中對產量質量發生爭議,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管理條例》的規定,交質量監督檢驗機構裁決。

3.貨款結算辦法:

供方交售的_________(農副產品)經驗收合格後,需方應在_________天之內,通過銀行轉帳(或按銀行的規定以現金)向供方支付貨款。

第四條供方的違約責任

1.供方交貨數量少於合同的規定而需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貨而需方仍需要的,應照數補交,供方並應比照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供方超過規定期限不能交貨的,應償付需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__%(1-20%的幅度的違約金);因逾期交貨,需方不再需要的,由供方自行處理,並向需方償付該部分貨款總值_____%(1-20%)的幅度的違約金。

2.供方如因違約自銷或因套取超購加價款而不履行合同時,應向需方償付不履行合同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並退回套取的加價款和獎售、換購的物資;供方違約自銷多得的收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上交中央財政。

3.供方在交售_________(農副產品)中摻雜使假、以次充好的,需方有權拒收,供方同時應向需方償付該批貨款總值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供方交售的鮮活產品如有污染或疫病的,需方有權拒收,並可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4.供方的包裝不符合規定,發貨前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發貨後因包裝不善給需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其實際損失。供方由於返修或重新包裝而造成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處理。

5.需方按供方通知的時間、地點提貨而未提到的,供方應負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並承擔需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6.因數量、質量、包裝或交貨期限不符合同規定而被拒收的產品,需方應代供方保管。在代保管期間,供方應負責支付實際開支的一切費用,並承擔非因保管、保養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7.需方根據供方的要求預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加倍償還不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8.實行送貨或代運的,供方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時,應按合同規定重新發貨或將錯發的貨物送到合同規定的地點、接貨單位(人),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及其它費用;造成逾期交貨的,還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供方未徵得需方同意,擅自改變合同規定的運輸路線或運輸工具的,應承擔因此多支付的費用。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由於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單位(人)而造成損失,屬於承運部門責任的,由供方按國家有關貨物運輸規定向承運部門要求賠償損失。

9.供方在接到需方驗收產品提出的書面異議後,應在十五天內做出處理(供需雙方商定有期限或另有規定的除外),如供方未按時處理,可視為默認。

第五條需方的違約責任

1.需方在合同執行中退貨的,應償付供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因此造成供方損失的,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2.需方無故拒收送貨或代運的產品,應向供方償付被拒收貨款總值_________%(5-25%的幅度)的違約金,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3.按合同規定提貨的產品,供方通知提貨而逾期提貨的,除比照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收購)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償付違約金以外,還應承擔供方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或保養費,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實際損失。

4.需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款的,應按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供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

5.需方未按合同規定提供包裝物的,供方交貨日期得以順延,需方並應向供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因此造成供方損失的,需方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6.需方如向供方預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預購合同時,無權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7.需方必須承擔因錯填或臨時改變到貨地點而多支付的一切費用。

8.需方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驗收後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異議,視為默認。

9.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進行驗收後未提出書面質量異議的,即視為默認符合規定。對於提出質量異議或因其它原因拒收,應負責妥善保管,等候處理,不得動用。一經動用即視為接收,需方應按期向供方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則按延期付款處理(對被拒收的易腐爛變質的產品及鮮活產品,供方應允許需方在取得有關部門同意後,及時就地處理)。

第六條不可抗力

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儘快向對方通報理由,經有關主管機關證明後,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供方如果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產品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不以違約論。對這些產品的處理辦法,可由供、需雙方協商決定。_________(農副產品)因受氣候影響早熟或晚熟的,交貨日期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提前或推遲。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供、需雙方的任何一方如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或者由於另一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沒有履行合同的情況,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採用書面形式由雙方達成協議。未達成協議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當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議後,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內做出答覆,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期限答覆,逾期不做答覆的,即視為默認。

2.供、需雙方對屬於國家統購、派購計劃內產品的購銷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報經下達該計劃的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准。對國家統購、派購計劃外產品的購銷合同的變更或解除,由供、需雙方協商辦理。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日期,以雙方達成協議之日為準;需要報經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准的,以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批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日期為準。

第八條其它

1.違約金或賠償金,應在供、需雙方商定的日期內或由有關部門確定責任後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交銀行、鄉政府、_________各留存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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