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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字樓物業服務合同(精選29篇)

寫字樓物業服務合同(精選29篇)

寫字樓物業服務合同 篇1

___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寫字樓物業服務合同(精選29篇)

為加強_________小區(大廈)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_________市物業管理方面的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物業管理內容

1.甲方將位於_________區_________路的_________範圍內的物業委託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

2.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物業範圍的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走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清潔衞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後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物業範圍內所有營業場所;

(7)車輛行使及停泊;

(8)物業檔案管理;

(9)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 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期限

管理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條規定的目標和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係;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2.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着高效、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機構和人員;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

(9)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物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五條 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1.各項管理指標執行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__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__標準。

2.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_____元,合理支出_________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_____%作為經營收入。

第六條 風險抵押

1.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4.如由於乙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七條 獎罰措施

1.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_________%獎勵乙方。

2.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_________元(全國)、_________元(省)、_____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得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4.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_____至_____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户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三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颱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_________、_________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3.本合同正式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物業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4.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可提請物業管理部門調解,或訴至人民法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 《_________住宅區物業情況一覽表》(略)

2.《_________住宅區物業年收支測算表》(略)

寫字樓物業服務合同 篇2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施工工程隊負責人)

身份證:聯絡方式:

家庭住址:

第一條工程概況

1、裝潢施工地點:

2、住房結構:磚混結構;房型__房__廳__套,建築面積約__平方米。

3、承包方式:

4、裝飾施工內容:甲方住房的水電改造工程,牆體改造,牆體拆除,牆面及地面拆除,地磚、瓷磚鋪貼,吊頂安裝,門窗拆除,包水管,頂面、牆面塗料,廚具、潔具、燈具安裝,隔斷製作,搬運工程等其他裝修工程中應包含的所有工程。(關於採購及搬運工程的補充約定:甲方所有采購都由乙方協助完成,甲方在採購過程中,承諾在免費的前提下盡力要求裝修材料供應商將裝修材料送貨至甲方房屋內。但如遇材料供應商堅持只負責送貨到甲方住宅樓下或者不予送貨的情況,則乙方負責將該等裝修材料搬運到房屋內或者乙方負責將貨物運送至施工現場)

5、總價款:____元(包括屋內垃圾清理費和材料搬運費),乙方已拿走甲方的冰箱及暖氣片價值______元,抵工程款______元整,剩餘工程款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整。以上總價款根據乙方實地考察甲方房屋,並初步瞭解所需完成工程後確定,該總價款包含所有乙方承擔的裝修工程中涉及的人工。

6、工期:自____年__月__日開工,至____年__月__日竣工,工期約__天。另,如雙方經過協商,對工期的延長達成一致意見,則按達成的統一意見執行。

第二條關於乙方職責的約定

1、乙方(即)在裝修期間承擔施工工程隊負責人的職責,對本次裝修工程的質量和工期負責。乙方全面承擔聯絡甲方,提供材料需求,現場管理裝修施工質量和施工人員等職責。如在施工過程中,產生質量問題和各類應由施工工程隊承擔的對甲方造成的損失,甲方只針對乙方(即)提出賠償。

2、乙方在裝修過程中,需保證全程在現場進行施工和管理(陪同甲方進行材料選購除外。如遇特殊情況,需與甲方協商並且獲得認可)

3、乙方負責人負責組織裝修人員參與本合同定義的裝修工程。如甲方對乙方裝修人員的施工水平存在疑義,可以要求乙方無條件更換。

第三條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1、全部工程用裝修材料均由甲方提供,裝修施工設備、工具由乙方提供。

2、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應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乙方必須協助甲方辦理驗收手續。如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損失的,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抵現場後,經甲乙雙方共同驗收,由乙方負責保管並組織施工,由於保管不當或施工工藝不當造成的材料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3、乙方必須負責進行材料的搬運上樓工作(瓷磚除外)

4、為了保證工程的正常進行,乙方必須至少提前一週書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購買的材料的清單及協助甲方進行材料採購,以便甲方於週末採購材料。甲方應按時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由於甲方提供材料延誤,造成的工期延誤由甲方承擔責任。乙方同時必須提供大致精確(+/-5-10%)的所需材料的數量。由於乙方材料估算錯誤過大而導致的材料重新購買或材料退回的交通費用將由乙方承擔,或者由乙方負責運輸退回供應商。

5、甲方採購供應的裝飾材料、設備,均應用於本協議規定的住宅裝飾,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違反此規定,應按挪用材料、設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第四條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本工程執行《住宅建築裝飾工程技術規程》、《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其它地方標準、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3、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和材料損失由乙方承擔。

4、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項目,須提前與乙方聯繫後,方能進行該項目的施工。

5、若部分工序由甲方材料供應廠家免費安裝或由甲方安排其他單位安裝(如窗户,櫥櫃防火門,枱面等),甲方應事先安排時間並通知乙方,乙方應予以配合,並避免造成整體工期的延誤。

6、工程驗收-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

7、工程竣工:乙方應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驗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內組織驗收,並書面辦理驗收確認手續。如果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須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如通過竣工驗收,甲方應承認原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

8、工程保修期一年,從竣工驗收確認之日起算。保修期內由於乙方施工不當造成質量問題,乙方無條件地進行維修,並承擔相應材料費用。

第五條關於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要求(見上述第三條)及與乙方協商,且施工場地應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電氣線路、煤氣管道、自來水和其它管道暢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應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鄰居民的安全,遵守物業管理部門的裝修指南,防止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毀壞等事故發生。如遇上述情況發生,乙方負責修復和賠償。

2、施工中凡涉及改變房屋結構,拆、改承重牆,加大樓(地)面荷載,由甲方向物業管理部門提出協商,經確認後施工。

3、乙方應注意煤氣使用安全,確保登高施工的安全保障等各類安全保證,並提醒施工工程人員注意安全,產生任何事故的責任完全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工程款付款方式:經雙方認可,工程款付款時間表如下:

協議簽訂完畢,水電改造完成並驗收合格後,甲方支付乙方____元整

所有瓷磚鋪貼完成並驗收合格後,甲方支付乙方____元整

所有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後,甲方支付乙方____元整

剩餘______元作為質量保證款,甲方入住三個月內支付。

合計______元整。

第七條其它事項

1、甲方工作:

(1)甲方應在開工當天,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電等必備條件,並説明使用注意事項。

(2)做好施工中因臨時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響鄰里關係等的協調工作。

2、乙方工作:

(1)參加甲方召集的現場交底。

(2)全權負責協議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如在保證工程質量的情況下更換人員,乙方應提前通知甲方,並取得甲方同意。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住址:住址:

電話:電話: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年月日

寫字樓物業服務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訂立本協議如下:

一、物業管理協議簽訂

一、甲方使用區域為_______座_______單元,本單元的建築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此面積與甲方簽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或《租賃協議》中所提及建築面積為同一面積)

二、甲方應按照本協議,在與《租賃協議書》簽約同時與乙方簽訂《創業大廈物業管理協議》,協議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物業費及其它

三、甲方根據本協議規定,同意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向乙方繳納物業費(此費用不包含用户自用電費、電話費、網絡費、工作時間以外空調使用費等在內),物業費收費標準為人民幣_______元/建築平方米。

四、甲方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即日將物業費(_______個月),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及物業費保證金(相當於______________個月物業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___元,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___元,一次性支付乙方,並按乙方的要求辦理各項手續。

五、物業費保證金在本協議終止後10日內,並在甲方無違約的情況下,由乙方退還給甲方(不包含利息)若乙方在協議期內扣除相應損失費或違約金,應書面通知甲方。若物業費保證金不足以抵償損失費或違約金,乙方有權繼續向甲方追償。在合同期內,甲方在乙方自物業費保證金中扣除損失後,須立即將物業費保證金數額補齊至原數額。

六、物業費為每?個月支付一次,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須於收到乙方書面通知後7日內將物業費交到乙方或指定銀行帳號。

七、乙方開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其它費用:

甲方除須繳納物業費外,還須承擔下列費用:

(1)自用電費(_______元/度)

(2)電話初裝費及資源佔用費

(3)網絡初裝費及使用費

(4)工作時間以外的空調製冷使用費(詳見空調加時收費標準)

加時空調收費標準

a、1300平方米以上按:每天(8小時)每平方米0.32元收費,但最高收費不超過3900元

b、1000平方米以上-1300平方米以下按:每天(8小時)每平方米0.1681元收費

c、1000平方米以下按:每天(8小時)1200元收費

d、無特殊情況加時空調開啟時間為8:30分-17:30分

(5)其它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九、甲方有權根據本協議及乙方制定的一切有關該房產的規章制度的規定,使用該房產協議區域及按規定使用公共區域及公共設備。

十、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各項管理規章的實施。

十一、甲方有權向乙方投訴管理服務方面問題。

十二、甲方有義務

服從乙方的管理,同時甲方須保證其僱員、訪客及其受甲方許可進入大廈內的人員在使用、管理、維護該房產過程中遵守本協議及大廈的相關規定。甲方的僱員、訪客及其受甲方許可進入大廈內的人員在使用、管理、維護該房產過程中的失責行為、違約行為、侵害行為,均視作甲方自身的行為,並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和費用。

十三、甲方置於該房產內財產的相關保險事宜由甲方自行解決或委託乙方協助辦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十四、甲方同意乙方(或乙方授權的代理人)在合理的時間內,經事先通知(或在緊急情況下,未經事先通知)進入該房產巡視,檢查該房產內部各部分狀態或處理緊急事項。需由甲方負責進行的維修,甲方應根據乙方(或乙方授權的代理人)的要求立即自行出資予以維修;否則乙方(或乙方授權的代理人)有權代為維修,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如甲方拒絕承擔此費用,乙方有權從物業費保證金中扣除。需由乙方負責進行的維修,乙方應立即派人進行維修,由此對甲方置於該房產內的財產造成損壞的,乙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十五、甲方進駐大廈後,不得私自改變建築原貌,未經乙方允許不得在樓外及樓內公共空間、牆面張貼設置廣告、標牌等,不得影響建築物內外景觀,不得以任何形式佔用樓內公共空間。

十六、如果甲方對使用單元進行裝修,應提前向乙方申請,經審核通過,並與乙方簽訂相關的裝修管理文件後,方可施工。

十七、因甲方對該房產使用、管理、維護不當等原因而致他人財產或人身受到損害時,甲方應自行解決由此而引發的糾紛,並自行承擔由此而導致的損失及後果。

十八、甲方不得在大廈內進行非法活動,不得進行任何妨礙或侵擾其他用户的活動。如有上述行為,乙方有權終止與其的一切協議。

十九、甲方有義務保持樓內整潔,不得在公共區域內堆放貨物或雜物。如發生上述情況,經乙方書面警告2小時內不予清理,乙方有權予以制止、清理,並向甲方徵收清除費。如甲方拒付清理費,乙方有權從物業費保證金中扣除。如甲方因特殊情況,需臨時佔用公共空間,甲方須提前向乙方提出申請,得到乙方批准後,按乙方批准的物品存放地點和存放期限統一存放。

二十、甲方不得在樓內存放任何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以及進行任何危害樓宇和人員人身安全,或引致投購保險失效或使保險費增加的活動。

二十一、未經乙方批准,甲方不行擅自更改、遷移或增大用電水裝置或空調的負荷。用電量超過大廈提供的基本電量,甲方應交納空調及超出部分的電貼費及相應的工程改造費用。

二十二、甲方須服從大廈廣場管理人員的管理,按規定存放車輛。違反規定者,廣場管理人員有權以糾正和制止。

二十三、甲方有義務愛護使用單元和樓宇內外的一切設備設施,因甲方的責任造成的損失和由此引發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十四、甲方入住時對房屋有裝修要求,應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並同時報送裝修方案,經乙方同意後方可進行裝修。進場裝修的施工隊伍應具備合格資質條件,經乙方同意後方可入場施工,並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甲方租賃合同期滿或終止後,甲方退出房屋時,裝修應保持完好,不得破壞或拆走,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

二十五、由於甲方系統設備出現故障而對甲方設備財產造成的損壞或損失,由甲方自行保險承擔。乙方不予負責。

四、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二十六、乙方有權對大廈進行有效的管理,制定管理規章和收費標準、違約處理標準,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並根據日常管理運伯,建立一套完整的工作程序,並在實踐中不斷完善。

二十七、乙方有權檢查、視察大廈。乙方(或乙方授權的代理人)在合理的時間內,經事先通知(或在緊急情況)可以進入該房產巡視,檢查該房內部各部分狀態或採取各種措施處理緊急事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阻擋。

二十八、如果甲方未徵得乙方的允許私自裝修,或裝修時違反裝修規定,要求甲方將裝修單元恢復原貌,由此發生的修復費以及對乙方造成的損失費全部由甲方承擔。情節嚴重或拒不服從管理者,乙方有權終止與其簽訂的一切合同並無償保留甲方所付物業費保證金及利息,甲方裝修期間,乙方有權進入裝修單元,檢查裝修是否按規定正常進行。

二十九、乙方負責大廈內部公共區域和外部周邊環境的清潔衞生。

三十、乙方負責大廈的保衞、消防工作,定期組織有關方面的宣傳教育,做到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三十一、乙方負責大廈公共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其中所有高檔儀器設備由專人負責,制定標準的操作程序,對有關人員定期培訓。非由大廈或物業管理公司提供的設備設施,乙方不負責其維護、維修。

三十二、乙方負責大廈的綠擺綠化,創造優美、舒適的工作環境。

三十三、乙方有權清除、拆除任何不符合管理規定的建築物、安裝物以及公共區域擺放的貨物或雜物,並向有關單位或人員徵收清除費或違約金。

三十四、乙方負責控制和安排大廈廣場內所有車輛的停放,並有權拖離所有違反規則停放車輛。

三十五、發生緊急情況和突發事件時,乙方有責任採取應急措施,保障樓內員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減少各方面的損失,

三十六、乙方應認真對待客户投訴,凡屬管理責任問題要及時解決,並將解決結果通知客户;凡近期無法解決的,乙方負責向甲方解釋。

三十七、乙方應做好各項配套服務。

三十八、乙方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五、違約責任

三十九、雙方均應遵守本協議的各項規定,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費。

四十、若甲方未能按期繳納各項費用,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立即繳付。甲方逾期7日未能繳付,甲方須按延遲繳納天數,按每日1%的標準向乙方繳納滯納金;一個月未付,甲方的物業費保證金乙方不予退還。

四十一、甲方未經乙方許可,進行的裝飾、裝修造成了對原建築物的改動,甲方須按原建築物造成的2-5倍支付違約金。

四十二、甲方違約在公共區域堆放貨物、雜物或加建建築物,乙方除有權向甲方收取清理費。

四十三、若乙方在甲方未有違約的前提下,單方面提前終止協議,則乙方需向甲方雙倍返還所收保證金;若甲方提前終止本協議,乙方不予返還甲方所繳納的保證金及利息。

六、不可抗力

由於地震、颱風、暴雨、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情況,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而致影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協議或不能按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履行本協議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以電報或傳真的方式通知一方,並在15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本協議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雙方協議解決是否解除本協議,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協議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協議。

七、法律適用與爭議的解決

四十四、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四十五、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可提交由所在地海淀區法院解決。

八、附則

四十六、若本協議部分條款根據法律規定成為無效、非法或不能執行,則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執行性不受影響。

四十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簽定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附件。本協議及相關附件和乙方關於管理該房產和廣場的各項規章制度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四十八、本協議以中文為準。

四十九、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十、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寫字樓物業服務合同 篇4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為加強對市中級人民法院辦公樓物業的管理,特委託乙方派遣治安秩序維護員、設備維護員和保潔員到本大樓實行物業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物業管理條例相關法規,經雙方協商,就有關服務事宜簽訂如下條款:

第一章委託服務的物業

第一條本合同所涉及的物業基本情況

甲方委託服務的辦公樓座落於新興三路號,為1幢高15層樓宇,佔地面積約㎡,庭院道路和綠化面積約㎡,大樓總建築面積為㎡。

第二章物業服務事項

第二條本物業服務區域內的公共環境衞生,包括公共庭院、房屋公用部位和領導辦公室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門前三包”。

第三條本物業服務區域內的設備設施日常保養護理工作。

第四條維持本物業服務區域內的公共治安秩序,包括大門值班、樓宇巡視。

第三章服務期限

第五條服務期限為壹年零貳個月,從年月1日起至年12月31日止。

第四章雙方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檢查監督乙方服務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甲方每月對乙方的服務工作進行考核,對不滿意現象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二、甲方每月20日前將當月的物業服務費支付給乙方。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相關條款制訂具體的物業服務制度。

二、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協助甲方認真做好維護公共治安秩序的服務工作。

三、有義務配合甲方協調處理與本合同及各具體服務條款有關的事宜;

四、按物業服務方案各項規範向甲方提供服務,保證服務的及時性和有效性。

第五章物業服務內容

第八條環境衞生服務

一、實行規範化清掃保潔,垃圾日產日清。

二、房屋的公共樓梯、扶欄、走道等部位和領導辦公室保持清潔。

三、發現公共環境受到污染要及時清洗。

第九條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和養護服務。

一、供電設備、給排水設備、通風設備、空調設備、電梯設備、防盜監控系統、消防系統設備的日常清潔、潤滑、調試運行服務及制訂月度、年度維修方案。

二、各種水管閘門滲漏和損壞,室內外上下水道堵塞不暢,以及衞生潔具的使用護理。

三、各種插座、插頭、開關、燈座的故障維修和更換等,但材料及大中修工料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治安維護防範服務

一、實行24小時門崗值班和樓宇巡邏制度。

二、停車場車輛出入和停放秩序的調度服務。

其他具體詳細內容、範圍、要求,參見附件《辦公樓物業服務方案》。

第六章物業服務費等費用的計算及支付

第十一條物業服務費

甲方:

乙方:

日期:

寫字樓物業服務合同 篇5

機關辦公樓物業委託合同是提供勞務類合同,其標的是為勞務,這種勞務體現為委託人為受託人處理委託事務。以下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的機關辦公大樓物業管理委託合同範本,歡迎參考閲讀。

機關辦公大樓物業管理委託合同範文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根據合同雙方協商決定,以政府相關的物業管理法律、法規為框架,雙方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委託期間的責權利關係,特制訂本合同。

第一章 委託服務的物業基本情況

名稱:__市行政服務中心-陽光大廈

地址:

建築面積:___平方米

行政服務中心地上_層、地下_層。1至3層為行政服務窗口,4至5層為辦公區域。大廈配套設施功能有:中央空調系統,供配電系統,消防系統,給排水系統,綜合佈線系統,乘客電梯,大小會議室,技防監控系統及建行服務區等。

第二章 委託服務範圍與內容

一、大廈的公共設施設備的日常管理。

二、大廈的公共環境衞生保潔。

三、大廈的公共秩序維護。

四、負責大廈的導辦、解説。

五、建立本大廈物業基礎檔案和日常運作檔案管理工作。

六、完成合同條款外的由雙方協商決定的其它有償或無償服務事項。

第三章 管理運作方式

一、雙方約定本委託合同簽訂的有效期為壹年,即自20__年8月1日至20__年7月31日。乙方對大廈每年服務費用為人民幣__萬元(大寫:___整),合同簽訂之日起十日內結算__萬元,合同到期之日起十日內結算__萬元。

以上費用含員工工資、社會保險、工裝費用、器材費用、辦公費、福利津貼、税金和利潤。明細如下:

(一) 人員工資__萬元。

其中:保潔員8名,解説、導辦員5名,水電維修工2名,弱電系統維護工1名,秩序維護人員11名。

以上合計27人,月工資__元,全年共__萬元。

(二)其它費用__萬元

1、社會保險:__萬元32.5%=__萬元

2、福利費:__萬元2.5%=__萬元

3、保安着裝費:__人500元/人=__萬元

4、保安器材及保潔工具費:__萬元

5、物業公司利潤:__萬元4%=__萬元

6、税金:(__+__+__+__+_8+__)5.6%=__萬元

二、乙方接受甲方監督,在甲方指導下開展工作。

三、甲方負責大廈設備設施日常維修換件費用和涉及外委專業保養和維修費用的支付(外委專業保養費用包括:電梯月度保養與年檢保險、以及空調、消防、配電、技防等機組的年度計劃性保養。外委專業維修:是指物業公司服務範圍之外的需要委託外部專業公司進行維修的內容)。

第四章 甲方權利和義務一、審核批覆由乙方遞交的有關大樓物業管理建議性、整改維修、約定費用結算等書面材料。

二、甲方有權利對乙方的管理質量進行隨時檢查,並要求乙方對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改進,如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造成甲方經濟損失或大樓共享部位設施或設備損壞,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並在合理時間內修復,如沒有在合理時間內修復,甲方有權根據乙方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在物業費用結算時扣除,如整體管理水平明顯下降,在限期整改還達不到明顯效果的,直至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三、甲方在合同生效後,乙方可以向甲方申請複印與物業管理相關的檔案數據,並在雙方終止合同時乙方交還給甲方,不得交給第三方。

四、按合同約定向乙方結算物業服務費用。

五、負責大樓電、水、電信、網絡等費用以及製冷供暖材料能耗費用。

六、甲方視同需外委服務的各類經營性代辦、商務、代購、大廈外牆清潔等業務,以同質同價為前提,乙方為優先選擇方。

七、支付因甲方特殊需要由乙方進行加班加點而發生的費用。

八、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九、協調處理由乙方請求協助的物業管理過程中出現的糾紛矛盾。

十、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相關的宣傳教育和文化娛樂活動。

第五章 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從大樓管理目標定位要求出發,制訂本大廈物業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和考核制度,有效地開展各項管理服務工作。

二、負責本大廈委託合同責任內的日常管理服務應盡事務,積極做好甲方機動相關事務的配合工作。

三、有權依照相關法規、本合同範疇和大廈的有關規定,對違章違規行為進行協調和處理。

四、接受行業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其它使用人的合理監督。

五、對本大廈的共享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如在本大樓管理中需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經甲方批准後方可實施。

六、乙方按工作需要在本大廈設置物業管理處。

七、建立大廈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事項。

八、有義務配合甲方對保修期內的第三方施工質量監督和現場管理。

九、積極配合甲方開展人文宣傳活動,以及各項人性化服務工作。

十、本合同終止時,須向甲方移交相關的大廈及甲方相關財產和物業管理檔案數據。

十一、不承擔對大廈工作人員和使用人的財產保管、人身保險義務。

第六章 違約責任

一、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管理目標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經濟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二、如因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未按本合同有關規定履行職責造成管理不善甚至發生重大失誤的,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約定,在乙方服務費用中罰款,並應同時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或經濟賠償責任(以政府有關部門鑑定為準)。

三、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過錯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章 其它事項

一、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如颱風、地震等突發事件)造成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及時進行妥善處理。

二、因大廈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和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負責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八章 合同更改 補充與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有關條款進行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為準,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附件經雙方確認蓋章後,具有同等效力。

三、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如須續訂,應在本合同期滿三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或報請行業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__仲裁委員會裁決。

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人蓋章: 乙方代表人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寫字樓物業服務合同 篇6

發包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

(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決定委託乙方進行住房裝修,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裝飾施工地點:

2、住房結構:房型房廳套,施工面積平方米。

3、裝飾施工內容:詳見附件一《裝飾施工內容表》。

4、承包方式: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5、工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________工期________天。

二、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1、工程總價款:¥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詳見本合同裝修工程報價單。

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1)第一次,對預算設計認可簽訂合同之日。支付10000元訂金,第二次付款時扣除

(2)第二次合同簽定後開工前支付工程總造價50%合計_________元

(3)第三次施工過程中工期進度過半支付工程總造價40%合計_________元

(4)第四次竣工驗收當天支付工程總造價10%合計_________元

(5)工程保修期兩年。工程款全部結清後,甲、乙雙方簽訂《工程保修單》,保修期從竣工驗收簽章之日起算。

三、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詳見合同裝修工程報價單。本工程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乙方應.辦-理.驗收手續。如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損失的,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抵現場後,經乙方驗收,由乙方負責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價款保管費,費率由雙方約定,由於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乙方對甲方採購的裝飾材料、設備,均應用於本合同規定的住宅裝飾,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違反此規定,應按挪用材料、設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3、乙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係為偽劣商品,應按材料、設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四、其它事項

1、甲方應在開工前,向乙方提供經物業管理部門認可的施工圖紙,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並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電等必備條件,並説明使用注意事項。做好施工中臨時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產生鄰里關係等的協調工作。

2、乙方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説明的現場交底。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對其行為乙方應予認可。未經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業管理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有建築承重結構及各種共用設備管線。

五、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約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支付_______元違約金。

2、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六、糾紛處理方式

雙方如對合同執行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的,可以提交人民法院訴訟。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後,雙方必須嚴格遵守。

八、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簽章):電話:

乙方(簽章):電話: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年月日

寫字樓物業服務合同 篇7

甲方:武漢世紀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聯繫電話:

乙方: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在雙方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此協議作為乙方與武漢盛唐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下稱“租賃合同”)時之附件,甲、乙雙方就物業管理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寫字樓物業基本情況

1、承租區域位置:沿江一號購物中心(原項目名稱為:龍王廟商貿廣場B區)B區樓號,面積㎡(本面積以租賃合同中約定的建築面積為準)。

二、物業管理費及其它相關費用

1、物業管理費計算起始日:乙方自租賃合同約定日即年月日起支付物業管理費,並按計量的實際使用量繳納水、電、延時空調費等費用。

2、物業管理費收費標準:人民幣元/㎡/月,合計每月人民幣元(大寫:圓整),乙方需每季度支付一次物業管理費,每次應提前日支付。

注:甲方收取的物業管理費用於支付下列但不限於下列發生的:公共區域保潔、保安、綠化費;公共照明費(不包括乙方專用的外牆店招和外牆廣告位照明用電);物業保險費;固定資產折舊費;員工薪酬福利費;行政辦公費用;公共設施設備(空調主機系統、給排水系統、電梯系統、外圍公共照明等)的運行、維保費等。

3、其他相關費用:

3.1電話初裝費及資源佔用費;

3.2網絡初裝費及使用費;

3.3空調延時服務費:甲方根據本協議第三條物業服務內容提供標準物業服務。如乙方實際享受的空調服務超出約定時間,乙方須繳納空調延時服務費,費用標準為0.2元/㎡/小時,面積按乙方所在樓層總面積計算,該延時費用在乙方繳納當期物業管理費時一併向甲方繳納;

3.4代收代繳服務項目及收費標準:

甲方可提供水、電、燃氣等項目的費用代收代繳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於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代收服務項目收費標準:經營用水、經營用電。

注:裝修期水電費收取標準按《裝修手冊》執行,經物業公司驗收合格後,方可轉為經營用電收取標準。“特種行業用水”收費標準按照特種行業收費標準執行。該費用將根據國家能源價格政策變化而作調整。

4、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標準調整根據甲方服務管理狀況並經過相關程序進行。

三、物業服務內容

1、寫字樓共用部位的維修和管理

包括寫字樓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屋頂、門廳、樓梯間、走廓通道等相連部位。

2、寫字樓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電梯、中央空調、天線、供電線路、通訊線路、照明、供氣線路、消防設施、綠地、道路、溝渠、池、井、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3、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停車場。

4、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

5、公用環境衞生、綠化管理

5.1公用環境衞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5.2公共區域內綠植、花木等的養護與管理。

6、公共安全秩序維護

6.1維護公共經營秩序安全管理,包括門崗、巡邏等;

6.2交通與車輛停放、進出的安全管理;

6.3消防監控與安全管理。

7、其他服務

7.1商户裝飾裝修管理:詳見《商户裝修手冊》之規定;

7.2代收代繳水費、電費等服務;

7.3受理租户的報修報建,並及時處理;

7.4建立健全並管理租户的物業檔案。

四、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1、寫字樓及維修管理

1.1寫字樓內有明顯標誌和引路方向;

1.2寫字樓維修及時率達100%,維修合格率達98%,並建立回訪制度和回訪記錄;

1.3寫字樓檔案資料齊全、管理完善,建立商户檔案,隨時可查。

2、寫字樓設施設備管理

2.1所有公共設備圖紙、資料檔案齊全,管理完善;

2.2確保設備完好、運行正常,供水、供電、通訊、照明設施設備齊全,使用功能齊全;

2.3消防設備完好無損、可隨時啟用;

2.4公共配套設施完好。

3、寫字樓治安、消防管理

3.1以“人防加技防”的管理模式,加強對智能監控的有效管理;

3.2定期或不定期的對所有消防設施設備進行檢查,消除火災安全隱患;

3.3保持消防系統(主要包括自動消防噴淋系統、自動煙感報警系統和自動消防廣播報警系統)。

4、寫字樓環境衞生、綠化管理

4.1對寫字樓公共區域進行清潔與循環保潔;

4.2對垃圾實行袋裝化管理,及時清運,做到日產日清;

4.3公共區域內合理擺設綠植、花木。

5、寫字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維修處理嚴格按照《客户報修管理辦法》執行。

6、寫字樓中央空調使用管理規定

6.1中央空調供應時間與臨界温度的規定

6.1.1起供時間:按合同規定執行。如遇明顯氣候變化將適當調整;

6.1.2起供臨界温度:夏季最高氣温32℃以上、冬季最低氣温10℃以下時為空調起供温度(以天氣預報温度為依據)。

6.2臨時加班使用空調規定

6.2.1如租户在正常辦公日(週一至週五上午9:00—下午17:30)內需延長空調供應時間(須4小時以上),應提前2小時向物業公司提出書面申請,費用按前述辦法計算;

6.2.2如租户在非正常工作日要求空調供應(須4小時以上),應提前1天(或8小時)向物業公司提出書面申請,費用按前述辦法計算。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1對寫字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安全秩序維護、環境衞生綠化等項目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確保乙方經營環境的穩定與經營秩序的安定;

1.2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以及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

1.3根據有關規定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寫字樓的物業管理制度和寫字樓裝修手冊,並書面告知乙方,有權制止一切違反物業管理制度及裝修制度的行為;

1.4依據本協議之標準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

1.5甲方有權對乙方租賃區域的裝修及質量進行監督和檢查。如乙方未按圖紙設計或違規施工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改或恢復原貌,由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1.6在事先徵得乙方同意後甲方方可進入乙方租賃區域內檢查公共設施設備的使用情況,如遇突發或緊急事故時甲方可進入乙方租賃區域內進行搶修,乙方不得阻止,但事後必須進行情況説明;

1.7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公共設施的使用功能;

1.8發生緊急情況或突發事件時,甲方有責任採取應急措施,保障樓內人員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減少各方面的損失;

1.9保證按以上約定內容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物業管理服務,以確保乙方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有權要求甲方按服務協議約定提供良好的物業服務;

2.2按甲方規定的時間足額繳納物業管理費和由甲方代收代繳的水、電公共事業費用;

2.3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2.4應自覺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物業管理制度》和《商户裝修手冊》相關規定,不得在“沿江一號購物中心”內從事與法律、法規相違背的行為;

2.5乙方進駐寫字樓後,不得私自改變建築原貌,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佔用、損壞寫字樓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方可使用,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給予賠償;

2.6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寫字樓內的通風、採光、維修、通行、衞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利益;

2.7未經甲方批准,乙方不得更改、遷移或增大水、電用量裝置或空調的負荷,如擅自接駁、改動、遷移用電裝置及負荷,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將由乙方全部承擔,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8如果乙方要對租賃區域進行裝修,應提前向甲方提交書面裝修申請和全套施工圖紙,經審核通過辦理相關裝修手續後方可施工,並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檢查;

2.9加強安全防範意識,應加強防火、防盜等事項,因此導致財產損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保險

乙方租賃區域內人身及財產的有關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

七、違約責任

1、雙方均應遵守本協議的各項規定,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

2、若乙方未能按期繳納各項費用,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立即繳付。若乙方逾期未能繳付,乙方須按租賃合同的相關標準向甲方繳納滯納金;乙方延遲支付超過30日,甲方除收取滯納金外,還有權停止提供物業管理服務、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和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未經甲方許可,擅自進行的裝飾、裝修造成了對原建築物主體結構的改動,乙方須按給原建築物造成損失的2-5倍支付違約金;

4、乙方違約在公共區域堆放貨物、雜物或加建建築物,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清理費;

5、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提前終止協議,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八、其他

1、本協議的有效期與租賃合同期限相同,乙方在簽署正式租賃合同時須與甲方簽訂此服務協議,本協議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未約定事宜參照租賃合同相關條款執行,如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出現租賃合同與本協議均未規定的事宜,應及時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協議共5頁,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公章:乙方簽字/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人:法定代表人/委託人:

年月日年月日

寫字樓物業服務合同 篇8

甲方:

聯繫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營業證照號碼: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為加強對粵美特大廈的物業管理,維護業主及全體租户的合法權益和公共秩序,保障物業管理活動中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以及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創造優良的工作和商業環境,依據乙方與出租方簽訂的《粵美特大廈房屋租賃合同》,由甲方負責粵美特大廈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甲乙雙方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租用位於深圳市南山區科技園粵美特大廈層單元(商鋪),面積共計㎡的物業管理服務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物業服務內容

(一)大廈樓宇主體結構的使用管理和日常維護。

(二)業主方配置的空調、電梯、供水、供電、消防、樓宇自動化等大廈共用的設施設備系統的運行與維護。

(三)二十四小時大廈內公共區域的秩序監控與維護。

(四)大廈停車場交通設施維護與車輛停放、進出管理。

(五)公共場所的清潔衞生及垃圾清運。

(六)公共場所園藝綠化的配置與維護。

(七)在裝修期間,管理項目除包括上述有關項目的服務外,還包括:

1.對裝修圖紙的審核;

2.對裝修人員和裝修施工的管理。

(八)甲方為乙方提供有償服務項目,有償服務項目及價格由甲方另行公佈《有償服務價目表》。

二、裝修管理

(一)乙方在裝修(包括改建、更新)前,必須向物業公司提出申請,甲方書面同意後,進場裝修手續辦理完畢,方可進場,否則甲方有權清理乙方裝修工人等離場。

(二)裝飾裝修過程中產生的裝飾裝修垃圾由乙方自行清運。不得在公共走廊、樓梯等公共場所堆放裝修垃圾;不得將生活垃圾、雜物倒入廁所、管道,否則須負責清理及賠償損失。

(三)乙方應僱用合格的施工承建商,開工前到物業公司辦理裝修工人臨時出入證,出入證製作工本費為10元/個,出入證保證金為20元/個(施工完畢後,有效期內回收出入證,不計息退還保證金,逾期或證件丟失、損毀均不予退還)。

(四)關於消防安全。乙方二次裝修時,對於消防設施及設備進行改建、改動應符合國家消防安全的有關規定,按照甲方裝修管理的相關規定辦理手續後方可施工,取得消防合格證後方可投入使用。對不符合規定,但又不進行整改的,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責任應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在裝修時應遵守如下規定:

1.嚴格按照審批圖紙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2.不得破壞樓宇主體結構(承重牆)及消防等公共設施;

3.不得在公共地方堆放裝修材料、垃圾及雜物;

4.不得將裝修廢料倒入座廁或下水管道;

5.不得妨礙其它租户,嚴格遵守物業公司有關裝修施工的時間安排;

6.不得擅自從公共電路接駁電源。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對寫字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安全秩序維護、環境衞生綠化等項目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確保乙方經營環境的穩定與經營秩序的安定。

(二)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公共設施、公共設備、公共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並實施。

(三)根據有關規定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寫字樓的物業管理規約和寫字樓裝修手冊,並書面告知乙方,有權制止一切違反物業管理規約及裝修管理手冊的行為;

(四)依據本協議之標準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及其他有關費用;

(五)甲方有權對乙方租賃區域的裝修及質量進行監督和檢查。如乙方未按圖紙設計或

違規施工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改或恢復原貌,由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六)在事先徵得乙方同意後甲方方可進入乙方租賃區域內檢查公共設施設備的使用情況。如遇突發或緊急事故時甲方可不徵的乙方的同意進入乙方租賃區域內進行搶修,乙方不得阻止,但事後必須進行情況説明;

(七)發生緊急情況或突發事件時,甲方有責任採取應急措施,保障樓內人員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減少各方面的損失;

(八)按以上約定內容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物業管理服務。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有權要求甲方做好大廈的物業服務工作,保障設施設備的良好運行。

(二)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及建議。

(三)按時足額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及水電費、空調維護費及其他費用。

(四)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寫字樓內的通風、採光、維修、通行、衞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利益。

(五)負責租賃單元內專用部分設施設備(如:租賃單元內的電源線路、燈光照明、插座、自行增加的空調盤管風機、衞生間水錶後的給排水設施設備等)的維修維護保養工作。

(六)乙方進駐寫字樓後,不得私自改變建築原貌,不得拆除幕牆玻璃的安全護欄,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佔用、損壞寫字樓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方可使用,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給予賠償。

(七)未經甲方批准,乙方不得更改、遷移或增大水、電用量裝置或空調的負荷,如擅自接駁、改動、遷移用電裝置及負荷,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將由乙方全部承擔,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八)加強安全防範意識,應加強防火、防盜等事項,因此導致財產損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擔。

(九)自覺遵守大廈《管理規約》的相關規定,不得在粵美特大廈內從事與法律、法規相違背的行為。

五、財產安全

(一)甲方對乙方的財物及人事安全不承擔保管、保險責任;

(二)乙方有貴重物品必須存放於租用房屋內的,建議購買相應的財產保險。

六、物業服務費用

(一)物業管理費收費標準為元/平方米/月。合同期滿後物業管理費據市場情況可適當調整,乙方應按時支付該費用,物業管理公司收到乙方款項後應出具發票。

(二)停車費:停車場月卡及臨時停車收費參照政府指導價,合同期內會隨政府指導價及市場行情調整。

(三)空調維護費用按全年收取,收費標準為每月元/平方米,自年月開始計收。

(四)合同期內乙方自用水、電費、垃圾處理費由甲方代收、代繳,水電費、垃圾處理費將隨着政府的水價、電價的變動而作調整(電價按供電局普通用電類別——商業、服務業用電收費標準+電損成本+變壓器基本電費測算;水價按商業用水收費標準+二次供水用電損耗測算)。現階段水費單價綜合測算為3.53元/m³,排污費單價為1.20元/m³,垃圾處理費單價為0.27元/m³;電費單價綜合測算為1.50元/度。

(五)承租物業樓層的公共水費、排污費按乙方在本樓層中的面積比例收取(針對分層出租的樓層);乙方租賃全層的,則整層公共水費、排污費由乙方承擔。

(六)專項維修基金為每月0.3元/平方米(專項維修基金依據政府規定標準收取,此費用按相關規定只提供收據)。

(七)乙方入駐應簽署《物業服務協議》等文件,並一次性繳交本物業交付之日起三個月(20xx年月日-月日)的物業管理費共計人民幣萬仟佰拾元(¥元)整。

(八)乙方應於本物業交付之日起5日內,按元/單元的標準向甲方繳納總計人民幣元整(¥元)的室內水電費週轉金,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週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據。乙方退租手續辦理完畢,結清費用後,週轉金不計利息退還。

七、費用的繳付

(一)乙方須於每月10日前交納當月的物業服務費及上月空調費、水電費等。如遇節假日,則相關費用支付日期順延至節假日後的第一個工作日。

(二)乙方如延期繳付上述各項費用,每逾期一日應按欠繳總額的萬分之三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如超過15天未繳納上述費用或其中的一項,甲方有權採取停水、停電等一切必要措施,直至乙方繳清拖欠的費用和違約金為止。

(三)甲乙雙方約定通過銀行轉賬或現金的方式繳納物業管理的有關費用:

開户銀行:

帳號:

收款單位全稱:

八、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為乙方與出租方的租賃協議規定的有效期一致。協議期滿後,雙方若無異議,本協議以業主續約年份每次自動順延。如任何一方提出異議,雙方應本着友好的態度協商解決。

九、其它事項

(一)協議雙方可對本協議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三)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四)協議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代表(簽署):乙方(蓋章):代表(簽署):

日期:日期:

寫字樓物業服務合同 篇9

甲方:

聯繫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營業證照號碼: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為加強對粵美特大廈的物業管理,維護業主及全體租户的合法權益和公共秩序,保障物業管理活動中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以及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創造優良的工作和商業環境,依據乙方與出租方簽訂的《粵美特大廈房屋租賃合同》,由甲方負責粵美特大廈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甲乙雙方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租用位於深圳市南山區科技園粵美特大廈 層 單元(商鋪),面積共計 ㎡的物業管理服務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物業服務內容

(一)大廈樓宇主體結構的使用管理和日常維護。

(二)業主方配置的空調、電梯、供水、供電、消防、樓宇自動化等大廈共用的設施設備系統的運行與維護。

(三)二十四小時大廈內公共區域的秩序監控與維護。

(四)大廈停車場交通設施維護與車輛停放、進出管理。

(五)公共場所的清潔衞生及垃圾清運。

(六)公共場所園藝綠化的配置與維護。

(七)在裝修期間,管理項目除包括上述有關項目的服務外,還包括:

1.對裝修圖紙的審核;

2.對裝修人員和裝修施工的管理。

(八)甲方為乙方提供有償服務項目,有償服務項目及價格由甲方另行公佈《有償服務

二、裝修管理

(一)乙方在裝修(包括改建、更新)前,必須向物業公司提出申請,甲方書面同意後,進場裝修手續辦理完畢,方可進場,否則甲方有權清理乙方裝修工人等離場。

(二)裝飾裝修過程中產生的裝飾裝修垃圾由乙方自行清運。不得在公共走廊、樓梯等公共場所堆放裝修垃圾;不得將生活垃圾、雜物倒入廁所、管道,否則須負責清理及賠償損失。

(三)乙方應僱用合格的施工承建商,開工前到物業公司辦理裝修工人臨時出入證,出入證製作工本費為10元/個,出入證保證金為20元/個(施工完畢後,有效期內回收出入證,不計息退還保證金,逾期或證件丟失、損毀均不予退還)。

(四)關於消防安全。乙方二次裝修時,對於消防設施及設備進行改建、改動應符合國家消防安全的有關規定,按照甲方裝修管理的相關規定辦理手續後方可施工,取得消防合格證後方可投入使用。對不符合規定,但又不進行整改的,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責任應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在裝修時應遵守如下規定:

1.嚴格按照審批圖紙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2.不得破壞樓宇主體結構(承重牆)及消防等公共設施;

3.不得在公共地方堆放裝修材料、垃圾及雜物;

4.不得將裝修廢料倒入座廁或下水管道;

5.不得妨礙其它租户,嚴格遵守物業公司有關裝修施工的時間安排;

6.不得擅自從公共電路接駁電源。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對寫字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安全秩序維護、環境衞生綠化等項目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確保乙方經營環境的穩定與經營秩序的安定。

(二)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公共設施、公共設備、公共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並實施。

(三)根據有關規定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寫字樓的物業管理規約和寫字樓裝修手冊,並書面告知乙方,有權制止一切違反物業管理規約及裝修管理手冊的行為;

(四)依據本協議之標準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及其他有關費用;

(五)甲方有權對乙方租賃區域的裝修及質量進行監督和檢查。如乙方未按圖紙設計或

(六)在事先徵得乙方同意後甲方方可進入乙方租賃區域內檢查公共設施設備的使用情況。如遇突發或緊急事故時甲方可不徵的乙方的同意進入乙方租賃區域內進行搶修,乙方不得阻止,但事後必須進行情況説明;

(七)發生緊急情況或突發事件時,甲方有責任採取應急措施,保障樓內人員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減少各方面的損失;

(八)按以上約定內容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物業管理服務。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有權要求甲方做好大廈的物業服務工作,保障設施設備的良好運行。

(二)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及建議。

(三)按時足額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及水電費、空調維護費及其他費用。

(四)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寫字樓內的通風、採光、維修、通行、衞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利益。

(五)負責租賃單元內專用部分設施設備(如:租賃單元內的電源線路、燈光照明、插座、自行增加的空調盤管風機、衞生間水錶後的給排水設施設備等)的維修維護保養工作。

(六)乙方進駐寫字樓後,不得私自改變建築原貌,不得拆除幕牆玻璃的安全護欄,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佔用、損壞寫字樓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方可使用,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給予賠償。

(七)未經甲方批准,乙方不得更改、遷移或增大水、電用量裝置或空調的負荷,如擅自接駁、改動、遷移用電裝置及負荷,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將由乙方全部承擔,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八)加強安全防範意識,應加強防火、防盜等事項,因此導致財產損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擔。

(九)自覺遵守大廈《管理規約》的相關規定,不得在粵美特大廈內從事與法律、法規相違背的行為。

五、財產安全

(一)甲方對乙方的財物及人事安全不承擔保管、保險責任;

(二)乙方有貴重物品必須存放於租用房屋內的,建議購買相應的財產保險。

六、物業服務費用

(一)物業管理費收費標準為 元/平方米/月。合同期滿後物業管理費據市場情況 可適當調整,乙方應按時支付該費用,物業管理公司收到乙方款項後應出具發票。

(二)停車費:停車場月卡及臨時停車收費參照政府指導價,合同期內會隨政府指導 價及市場行情調整。

(三)空調維護費用按全年收取,收費標準為每月 元/平方米,自 年 月開始計收。

(四)合同期內乙方自用水、電費、垃圾處理費由甲方代收、代繳,水電費、垃圾處 理費將隨着政府的水價、電價的變動而作調整(電價按供電局普通用電類別——商業、服務業用電收費標準+電損成本+變壓器基本電費測算;水價按商業用水收費標準+二次供水用電損耗測算)。現階段水費單價綜合測算為 3.53 元/m³,排污費單價為 1.20 元/m³,垃圾處理費單價為 0.27 元/m³;電費單價綜合測算為 1.50 元/度。

(五)承租物業樓層的公共水費、排污費按乙方在本樓層中的面積比例收取(針對分 層出租的樓層);乙方租賃全層的,則整層公共水費、排污費由乙方承擔。

(六)專項維修基金為每月 0.3 元/平方米(專項維修基金依據政府規定標準收取,此 費用按相關規定只提供收據)。

(七)乙方入駐應簽署《物業服務協議》等文件,並一次性繳交本物業交付之日起三個月( 20 年 月 日- 月 日)的物業管理費共計人民幣 萬 仟 佰 拾 元(¥ 元)整。

(八)乙方應於本物業交付之日起5日內,按 元/單元的標準向甲方繳納總計人民 幣 元整(¥ 元)的室內水電費週轉金,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週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據。乙方退租手續辦理完畢,結清費用後,週轉金不計利息退還。

七、費用的繳付

(一)乙方須於每月10日前交納當月的物業服務費及上月空調費、水電費等。如遇節假日,則相關費用支付日期順延至節假日後的第一個工作日。

(二)乙方如延期繳付上述各項費用,每逾期一日應按欠繳總額的萬分之三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如超過15天未繳納上述費用或其中的一項,甲方有權採取停水、停電等一切必要措施,直至乙方繳清拖欠的費用和違約金為止。

(三)甲乙雙方約定通過銀行轉賬或現金的方式繳納物業管理的有關費用:

開户銀行:

帳號:

收款單位全稱:

八、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為乙方與出租方的租賃協議規定的有效期一致。協議期滿後,雙方若無異議,本協議以業主續約年份每次自動順延。如任何一方提出異議,雙方應本着友好的態度協商解決。

九、其它事項

(一)協議雙方可對本協議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三)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四)協議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寫字樓物業服務合同 篇10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根據合同雙方協商決定,以政府相關的物業管理法律、法規為框架,雙方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委託期間的責權利關係,特制訂本合同。

第一章 委託服務的物業基本情況

名稱:**市行政服務中心-陽光大廈

地址:

建築面積:*平方米

行政服務中心地上*層、地下*層。 1至3層為行政服務窗口,4至5層為辦公區域。大廈配套設施功能有:中央空調系統,供配電系統,消防系統,給排水系統,綜合佈線系統,乘客電梯,大小會議室,技防監控系統及建行服務區等。

第二章 委託服務範圍與內容

一、大廈的公共設施設備的日常管理。

二、大廈的公共環境衞生保潔。

三、大廈的公共秩序維護。

四、負責大廈的導辦、解説。

五、建立本大廈物業基礎檔案和日常運作檔案管理工作。

六、完成合同條款外的由雙方協商決定的其它有償或無償服務事項。

第三章 管理運作方式

一、雙方約定本委託合同簽訂的有效期為壹年,即自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7月31日。乙方對大廈每年服務費用為人民幣**萬元(大寫:整),合同簽訂之日起十日內結算**萬元,合同到期之日起十日內結算**萬元。

以上費用含員工工資、社會保險、工裝費用、器材費用、辦公費、福利津貼、税金和利潤。明細如下:

(一) 人員工資**萬元。

其中:保潔員8名,解説、導辦員5名,水電維修工2名,弱

電系統維護工1名,秩序維護人員11名。

以上合計27人,月工資**元,全年共**萬元。

(二)其它費用**萬元

1、社會保險:**萬元32.5%=**萬元

2、福利費:**萬元2.5%=**萬元

3、保安着裝費:**人500元/人=**萬元

4、保安器材及保潔工具費:**萬元

5、物業公司利潤:**萬元4%=**萬元

6、税金:(++++*8+)5.6%=**萬元

二、乙方接受甲方監督,在甲方指導下開展工作。

三、甲方負責大廈設備設施日常維修換件費用和涉及外委專業保養和維修費用的支付(外委專業保養費用包括:電梯月度保養與年檢保險、以及空調、消防、配電、技防等機組的年度計劃性保養。外委專業維修:是指物業公司服務範圍之外的需要委託外部專業公司進行維修的內容)。

第四章 甲方權利和義務一、審核批覆由乙方遞交的有關大樓物業管理建議性、整改維修、約定費用結算等書面材料。

二、甲方有權利對乙方的管理質量進行隨時檢查,並要求乙方對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改進,如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造成甲方經濟損失或大樓共享部位設施或設備損壞,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並在合理時間內修復,如沒有在合理時間內修復,甲方有權根據乙方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在物業費用結算時扣除,如整體管理水平明顯下降,在限期整改還達不到明顯效果的,直至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三、甲方在合同生效後,乙方可以向甲方申請複印與物業管理相關的檔案數據,並在雙方終止合同時乙方交還給甲方,不得交給第三方。

四、按合同約定向乙方結算物業服務費用。

五、負責大樓電、水、電信、網絡等費用以及製冷供暖材料能耗費用。

六、甲方視同需外委服務的各類經營性代辦、商務、代購、大廈外牆清潔等業務,以同質同價為前提,乙方為優先選擇方。

七、支付因甲方特殊需要由乙方進行加班加點而發生的費用。

八、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九、協調處理由乙方請求協助的物業管理過程中出現的糾紛矛盾。

十、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相關的宣傳教育和文化娛樂活動。

第五章 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從大樓管理目標定位要求出發,制訂本大廈物業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和考核制度,有效地開展各項管理服務工作。

二、負責本大廈委託合同責任內的日常管理服務應盡事務,積極做好甲方機動相關事務的配合工作。

三、有權依照相關法規、本合同範疇和大廈的有關規定,對違章違規行為進行協調和處理。

四、接受行業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其它使用人的合理監督。

五、對本大廈的共享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如在本大樓管理中需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經甲方批准後方可實施。

六、乙方按工作需要在本大廈設置物業管理處。

七、建立大廈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事項。

八、有義務配合甲方對保修期內的第三方施工質量監督和現場管理。

九、積極配合甲方開展人文宣傳活動,以及各項人性化服務工作。

十、本合同終止時,須向甲方移交相關的大廈及甲方相關財產和物業管理檔案數據。

十一、不承擔對大廈工作人員和使用人的財產保管、人身保險義務。

第六章 違約責任

一、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管理目標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經濟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二、如因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未按本合同有關規定履行職責造成管理不善甚至發生重大失誤的,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約定,在乙方服務費用中罰款,並應同時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或經濟賠償責任(以政府有關部門鑑定為準)。

三、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過錯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章 其它事項

一、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如颱風、地震等突發事件)造成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及時進行妥善處理。

二、因大廈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和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負責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八章 合同更改 補充與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有關條款進行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為準,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附件經雙方確認蓋章後,具有同等效力。

三、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如須續訂,應在本合同期滿三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或報請行業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員會裁決。

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寫字樓物業服務合同 篇11

甲 方: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聯繫電話:

乙 方: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在雙方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此協議作為乙方與武漢盛唐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 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下稱“租賃合同”)時之附件,甲、乙雙方就物業管理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寫字樓物業基本情況

承租區域位置:沿江一號購物中心(原項目名稱為:龍王廟商貿廣場b區) b區樓號,面積 ㎡(本面積以租賃合同中約定的建築面積為準)。

二、物業管理費及其它相關費用

1、物業管理費計算起始日:乙方自租賃合同約定日即 年 月日起支付物業管理費,並按計量的實際使用量繳納水、電、延時空調費等費用。

2、物業管理費收費標準:人民幣元/㎡/月,合計每月人民幣 元(大寫: 圓整),乙方需每季度支付一次物業管理費,每次應提前 日支付。

注:甲方收取的物業管理費用於支付下列但不限於下列發生的:公共區域保潔、保安、綠化費;公共照明費(不包括乙方專用的外牆店招和外牆廣告位照明用電);物業保險費;固定資產折舊費;員工薪酬福利費;行政辦公費用;公共設施設備(空調主機系統、給排水系統、電梯系統、外圍公共照明等)的運行、維保費等。

3、其他相關費用:

3.1 電話初裝費及資源佔用費;

3.2 網絡初裝費及使用費;

3.3 空調延時服務費:甲方根據本協議第三條物業服務內容提供標準物業服務。如乙方實際享受的空調服務超出約定時間,乙方須繳納空調延時服務費,費用標準為0.2元/㎡/小時,面積按乙方所在樓層總面積計算,該延時費用在乙方繳納當期物業管理費時一併向甲方繳納;

3.4代收代繳服務項目及收費標準:

甲方可提供水、電、燃氣等項目的費用代收代繳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於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代收服務項目收費標準:經營用水、經營用電 。

注:裝修期水電費收取標準按《裝修手冊》執行,經物業公司驗收合格後,方可轉為經營用電收取標準。“特種行業用水”收費標準按照特種行業收費標準執行。

該費用將根據國家能源價格政策變化而作調整。

4、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標準調整根據甲方服務管理狀況並經過相關程序進行。

三、物業服務內容

1、寫字樓共用部位的維修和管理

包括寫字樓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屋頂、門廳、樓梯間、走廓通道等相連部位。

2、寫字樓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電梯、中央空調、天線、供電線路、通訊線路、照明、供氣線路、消防設施、綠地、道路、溝渠、池、井、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3、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停車場。

4、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

5、公用環境衞生、綠化管理

5.1 公用環境衞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5.2 公共區域內綠植、花木等的養護與管理。

6、公共安全秩序維護

6.1 維護公共經營秩序安全管理,包括門崗、巡邏等;

6.2 交通與車輛停放、進出的安全管理;

6.3 消防監控與安全管理。

7、其他服務

7.1 商户裝飾裝修管理:詳見《商户裝修手冊》之規定;

7.2 代收代繳水費、電費等服務;

7.3 受理租户的報修報建,並及時處理;

7.4 建立健全並管理租户的物業檔案。

四、 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1、寫字樓及維修管理

1.1 寫字樓內有明顯標誌和引路方向;

1.2 寫字樓維修及時率達100%,維修合格率達98%,並建立回訪制度和回訪記錄;

1.3 寫字樓檔案資料齊全、管理完善,建立商户檔案,隨時可查。

2、寫字樓設施設備管理

2.1 所有公共設備圖紙、資料檔案齊全,管理完善;

2.2 確保設備完好、運行正常,供水、供電、通訊、照明設施設備齊全,使用功能齊全;

2.3 消防設備完好無損、可隨時啟用;

2.4 公共配套設施完好。

3、寫字樓治安、消防管理

3.1 以“人防加技防”的管理模式,加強對智能監控的有效管理;

3.2 定期或不定期的對所有消防設施設備進行檢查,消除火災安全隱患;

3.3 保持消防系統(主要包括自動消防噴淋系統、自動煙感報警系統和自動消防廣播報警系統)。

4、寫字樓環境衞生、綠化管理

4.1 對寫字樓公共區域進行清潔與循環保潔;

4.2 對垃圾實行袋裝化管理,及時清運,做到日產日清;

4.3 公共區域內合理擺設綠植、花木。

5、寫字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維修處理

嚴格按照《客户報修管理辦法》執行。

6、寫字樓中央空調使用管理規定

6.1 中央空調供應時間與臨界温度的規定

6.1.1 起供時間:按合同規定執行。如遇明顯氣候變化將適當調整;

6.1.2 起供臨界温度:夏季最高氣温32℃以上、冬季最低氣温10℃以下時為空調起供温度(以天氣預報温度為依據)。

6.2 臨時加班使用空調規定

6.2.1 如租户在正常辦公日(週一至週五上午9:00—下午17:30)內需延長空調供應時間(須4小時以上),應提前2小時向物業公司提出書面申請,費用按前述辦法計算;

6.2.2 如租户在非正常工作日要求空調供應(須4小時以上),應提前1天(或8小時)向物業公司提出書面申請,費用按前述辦法計算。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1 對寫字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安全秩序維護、環境衞生綠化等項目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確保乙方經營環境的穩定與經營秩序的安定;

1.2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以及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

1.3 根據有關規定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寫字樓的物業管理制度和寫字樓裝修手冊,並書面告知乙方,有權制止一切違反物業管理制度及裝修制度的行為;

1.4 依據本協議之標準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

1.7 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公共設施的使用功能;

1.8 發生緊急情況或突發事件時,甲方有責任採取應急措施,保障樓內人員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減少各方面的損失;

1.9 保證按以上約定內容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物業管理服務,以確保乙方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 有權要求甲方按服務協議約定提供良好的物業服務;

2.2 按甲方規定的時間足額繳納物業管理費和由甲方代收代繳的水、電公共事業費用;

2.3 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2.4 應自覺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物業管理制度》和《商户裝修手冊》相關規定,不得在“沿江一號購物中心”內從事與法律、法規相違背的行為;

2.5 乙方進駐寫字樓後,不得私自改變建築原貌,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佔用、損壞寫字樓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方可使用,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給予賠償;

2.6 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寫字樓內的通風、採光、維修、通行、衞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利益;

2.7 未經甲方批准,乙方不得更改、遷移或增大水、電用量裝置或空調的負荷,如擅自接駁、改動、遷移用電裝置及負荷,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將由乙方全部承擔,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8 如果乙方要對租賃區域進行裝修,應提前向甲方提交書面裝修申請和全套施工圖紙,經審核通過辦理相關裝修手續後方可施工,並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檢查;

2.9 加強安全防範意識,應加強防火、防盜等事項,因此導致財產損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保險

乙方租賃區域內人身及財產的有關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

七、違約責任

1、雙方均應遵守本協議的各項規定,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

2、若乙方未能按期繳納各項費用,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立即繳付。若乙方逾期未能繳付,乙方須按租賃合同的相關標準向甲方繳納滯納金;乙方延遲支付超過30日,甲方除收取滯納金外,還有權停止提供物業管理服務、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和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未經甲方許可,擅自進行的裝飾、裝修造成了對原建築物主體結構的改動,乙方須按給原建築物造成損失的2-5倍支付違約金;

4、乙方違約在公共區域堆放貨物、雜物或加建建築物,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清理費;

5、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提前終止協議,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八、其他

1、本協議的有效期與租賃合同期限相同,乙方在簽署正式租賃合同時須與甲方簽訂此服務協議,本協議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未約定事宜參照租賃合同相關條款執行,如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出現租賃合同與本協議均未規定的事宜,應及時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協議共5頁,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寫字樓物業服務合同 篇12

公共性物業服務合同

合同登記編號:_________

甲方(建設單位):_________

組織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__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物業區域《業主臨時公約》的約定,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物業名稱)實施前期物業管理服務的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物業類型:_________;座落位置:_________;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四至:東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

第二條 具體物業構成明細及所配置的共用設備設施明細詳見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物業服務事項

第三條 乙方提供的公共性物業服務的主要內容為: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有部位具體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基礎、承重牆體、樑柱、樓蓋等),非承重結構的分户牆外牆面,屋蓋、屋面、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樓梯間、電梯井、樓內化糞池、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樓道燈、避雷裝置。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具體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_。

3、市政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水池、井、停車場、路燈、_________。

4、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

6、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8、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項的協助管理和服務,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雙方另行簽訂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專項合同的,按合同約定執行。

9、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0、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11、裝修管理。

12、接受業主委託,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服務價格由雙方另行商定)。

13、物業服務費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費用的收取。

14、法律政策規定應由乙方管理服務的其它服務事項。

第四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本合同特別約定的物業管理事項為: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三章 物業服務質量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標準(具體服務標準見附件三)。

第四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收費

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包乾制(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税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根據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指導價格,雙方約定物業服務費用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業主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後,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管理企業,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物業服務資金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的酬金)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資金預收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對物業服務資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_元的標準從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預收物業服務資金數額_________%的比例提取。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並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預算方案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a、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b、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c、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衞生費用;

d、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e、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f、辦公費用;

g、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h、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i、_________。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業主承擔。

第七條 共用的專項設備運行的能源消耗,應獨立計量核算,合理向業主分攤計收。

第八條 業主應於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納入物業管理範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由甲方全額交納。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物業使用人不按照約定交納的,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繳費約定,業主應當自約定之日起告知乙方。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按(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________日內履行交納義務。

第九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報告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託雙方共同認可的專業審計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審計費用由承擔。

第十條 停車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於全體業主的,使用人應按照露天停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該項停車費中_________元/個·月的停車管理服務費歸乙方所有,其餘停車費為全體業主所有,可根據業主公約或業主大會的決定用於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經費支出或納入維修資金管理;

2、停車場屬於甲方所有的,業主享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照露天停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_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業主自行購置車位的,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一條 乙方應與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協議》,明確雙方在停車位使用及管理服務方面的權利義務關係。

第十二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全體業主/甲方所有,委託乙方經營管理,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使用會所,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使用費: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三條 乙方經營管理會所,可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配套商業設施,可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

第十四條 乙方利用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設備設施進行經營(如:設置商業廣告招牌),應當徵得相關業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務成本和佣金後,剩餘部分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五條 乙方接受業主委託,提供專項服務的,專項服務的內容和費用按其約定執行。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五章 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享有的權利:

1、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計劃的實施;

2、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3、制訂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的維護方面的規章制度。

4、實行酬金制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的,有權與乙方共同委託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5、依據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甲方應履行的義務:

1、在銷售物業之前,制定《業主臨時公約》,並向物業買受人明示、説明,要求物業買受人書面承諾遵守《業主臨時公約》。

2、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要求物業買受人認可接受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3、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和乙方共同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甲方應保證本物業管理區域具備以下條件:

(1)所有建設項目按批准的規劃設計和有關專業要求全部建成,並滿足使用要求;

(2)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平整,標識系統完備,雨污水通暢,路燈通亮,園林綠化,圍牆大門建設完畢,具備封閉式管理的要求;

(3)機動車停車場、自行車庫、垃圾桶、垃圾間、公告欄等可投入使用;

(4)供水、供電、供熱、供冷、供氣、電梯、通訊、有線電視、消防、郵政等設施能保證供應或正常使用;

4、在查驗過程中,甲方應對甲乙雙方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存在以下問題予以確認: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甲方確定以上問題解決辦法、解決時間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甲方應就以上內容與乙方簽訂確認書,作為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甲方應認真完善和處理本物業的遺留問題,以達到本條甲方應履行的義務中第3項的要求。

5、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綠化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資料;

(2)規劃設計資料;

(3)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4)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説明文件;

(5)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6、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竣工質量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7、本物業交付使用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在物業所在地的_________區、_________縣(自治縣、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指導下,在三個月內組織業主召開首次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

(1)新建物業建築面積出售達50%以上的;

(2)物業自首次出售之日起已滿兩年的。

8、交付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服務費用;

9、督促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

10、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徵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2、不得擅自處分業主依法享有的物業共用部分和共用設施設備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1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八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乙方享有的權利:

1、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技術標準、行業規範以及本服務合同進行管理,提供專業化的服務;

2、按照本合同和有關規定向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3、可以根據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委託,提供本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項目,服務報酬由雙方約定;

4、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託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該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併委託給他人;

5、自主開展各項經營管理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項獲取不當利益;

6、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約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乙方應履行的義務:

1、履行合同、提供物業服務;

2、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3、在承接物業時,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並做好書面記錄和籤認工作;

4、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以及向業主提供特約服務的收費項目和標準;

5、結合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保養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僅適用酬金制收費方式),經依法議定後組織實施;

6、制止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規章制度的行為,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7、協助做好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保護好現場、協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員在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公共秩序時,要履行職責,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

8、實行酬金制收費方式的,應當編制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報甲方審批,並且每六個月應公佈一次物業服務費用的收支帳目,每年與甲方共同委託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應與其訂立書面協議,告之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並負責監督;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裝修管理規定的行為,要及時制止和糾正,對情節嚴重的,要及時報請相關部門處理;

10、非經甲方和相關業主許可並辦理有關手續,不得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分、共用設施設備的用途;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

11、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從事物業管理相關服務以外的經營活動;

12、不得在處理物業管理事務的活動中侵犯業主的合法權益;

13、新建物業交付使用時,除政府規定、物業銷售合同和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不得向業主亂收費;

14、本合同終止時,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相關資料及時如數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代管。

1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九條 根據《業主臨時公約》的授權,在物業管理服務中授予乙方以下權利:

1、制定必要的規章制度,並以有效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採取批評、規勸、警告等措施制止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及公眾管理制度的行為;

3、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佈違約業主的姓名及其違約情節;

4、對欠費業主停止約定服務直至其履行交費義務。

第六章 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繳交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續籌_________。

第七章 物業管理用房

第二十四條 甲方應於首位業主入住前_________日內,按照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包括:辦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含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用房)、位於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__,其他用房平方米_________,位於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產及時如數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代管。

第八章 合同期限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未滿,業主委員會與選聘或續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一個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達成協議的,甲乙雙方應在合同屆滿後三個月內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應在此期間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重新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法定機構的鑑定為準。

第二十九條 甲方違反第十七條甲方應履行的義務中第2項,致使業主不履行本合同約定,乙方可要求甲方督促業主履行本合同的約定,同時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三十條 乙方違反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賠償。

第三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不能達到本合同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約定的,由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的違約行為致使乙方無法完成本合同第二章約定的三項以上物業管理事項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第三十二條 乙方管理服務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達到本合同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約定的,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甲方及業主相應的損失;乙方無法完成本合同第二章約定的三項以上的物業管理事項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由乙方賠償甲方及業主相應的損失。

第三十三條 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按時如數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按每日萬分之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四條 甲方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修復,但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五條 雙方約定,以下條件下所致的損害,可構成對乙方的免責事由:

1、因不可抗力導致的中斷服務或物業價值的貶損;

2、因物業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損害;

3、因維修、養護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而暫時停水、停電或停止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

4、因非乙方責任造成的供水、供電、供熱、供冷、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的障礙和損失。

第三十六條 違反本合同約定需解除本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送達對方時即行解除,並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的效力及於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全體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有關業主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十八條 甲方在銷售物業時,本合同有關物業管理的約定隨之轉移。

第三十九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可監督本合同的實施。

第四十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四十一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依法申請調解,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申訴;也可選擇以下方式解決:

1、重慶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_________人民法院訴訟。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寫字樓物業服務合同 篇13

委託物業服務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

主任: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第一條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狀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市)縣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

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甲方應當要求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根據業主公約履行本合同中相應義務,承擔相應責任,並遵守本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的維護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 委託管理服務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_________.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囱、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高壓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央監控設備、建築物防雷設施、_________.

第六條 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_________.

第七條 共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_________.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衞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_________.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_________.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公共場地停放車輛,停放人應與乙方簽訂專項合同。

第十一條 維護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

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與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乙方與業主、使用人另行簽訂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户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_________.

第十三條 根據業主委員會的委託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原則上應接受委託,但收費由當事雙方協商。

第十五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報告規勸、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條 其它委託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七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___年(不超過3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經常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並及時將這些反饋給乙方;協調業主、使用人、乙方之間的關係;

2、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業主公約及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的維護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採取措施督促業主、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用;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4、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方案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和財務預算及決算報告;

6、審批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的使用預算,並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竣工驗收;審查乙方提供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書面報告;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8、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物業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9、與乙方辦理物業管理驗收手續時,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備設施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説明文件;

(4)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_________;

(2)_________;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及完成物業管理各項管理目標;

12、負責本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的籌集,督促業主繳納物業維修專項資金;

13、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對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14、_________.

第十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方案,自主開展物業經營管理服務活動;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及時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及其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注意事項和禁止行為,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按養護計劃和操作規程,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狀況進行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或險情及時排除;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並於每年_________月,以_________方式向甲方提出這些計劃和報告。

8、每_________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用收支帳目和物業維修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將物業管理服務項目、收費標準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9、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改善配套項目,須與相鄰業主協商同意並徵得業主大會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不得擅自改變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由甲方提供的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全部檔案資料;

11、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的變更情況;

12、接受業主、使用人、甲方、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等的監督,不斷完善管理服務,定期向甲方報告本合同履行情況;

13、_________.

第五章 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質量

第二十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

2、設備運行;

3、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4、公共環境衞生;

5、綠化;

6、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7、公共秩序維護與協助消防;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急修、小修;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_________.

上述1~8項物業管理服務質量不低於物業管理服務的行業指導標準,具體見附件二。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一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用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相關規定;

2、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住宅由業主按其擁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非住宅由業主按其擁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具體是_________;

3、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每_________[月]/[季]/[半年])交納一次,每次交納費用時間為_________.

4、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標準的調整[由甲方召開業主大會討論決定後,乙方據此向物價主管部門申報並獲核定的標準進行調整]/[甲方召開業主大會決定標準,甲乙雙方協商調整].

5、空置、空關房屋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分別由_________按其擁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

6、業主出租其擁有的物業,其應承擔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由業主交納,業主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業主應將此約定送乙方備案並負連帶繳納責任;

7、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該業主應承擔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

8、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中未計入的共用設施設備運行、能耗費用,按_________[該幢]/[該物業]住户實際用量共同分攤;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按以下第_________項處理;

(1)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元交納滯納金;

(2)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應交管理服務費的千分之_________交納滯納金;

(3)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車位使用費不得高於有權核定部門規定的現行標準,由車位使用人按下列標準向乙方交納:

1、露天車位: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2、車庫: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3、摩托車: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4、自行車: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5、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乙方受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委託對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的費用,由當事人自行約定。

第二十四條 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它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本物業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日常養護費用,由乙方在收取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中列支,其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費用,在本物業維修專項資金中列支。共用的專項設備運行的能耗,應設獨立計量表核算,據實際用量合理分攤計收費用。

第二十六條 經甲方同意,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將本物業當年度需用維修專項資金移交給乙方代管的,乙方應當定期接受甲方的檢查與監督。

第二十七條 乙方發生變換時,代管的維修專項資金帳目經甲方審核無誤後,應當辦理帳户轉移手續。帳户轉移手續應當自雙方簽字蓋章起十日內送當地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和甲方備案。

第二十八條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保險由乙方代行辦理,保險費用由全體業主按各自所佔有的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業主、使用人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業主、使用人自行辦理;

_________.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第_________款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約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_________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達到合同約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一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並按_________支付違約金;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二條 甲方違反協議,未能讓業主按其擁有房屋建築面積按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標準和時間交納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向業主催促補交併從逾期之日起按_________交納違約金或_________.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_________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對超過部分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四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乙雙方向開發建設單位索賠。

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三十五條 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十六條 因違約而需解除本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到達對方時即行解除,並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如有異議,可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八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業主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九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法院起訴。

第四十五條 甲乙雙方應將本物業的《業主公約》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業主轉讓物業時,應當將《業主公約》與本合同作為轉讓合同的附件,並告之受讓人關於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用等費用的交納情況。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本合同期滿_____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寫字樓物業服務合同 篇14

業主委員會(甲方):        ;

業主委員會備案號:      ;業主委員會主任     ;

聯繫人:     ;聯繫電話:      ;

傳真電話: ;郵箱:     ;郵編: ;

地址:           。

物業服務人(乙方):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法定代表人:     ;

聯繫人:     ;聯繫電話:      ;

傳真電話: ;郵箱:     ;郵編: ;

地址: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國務院、省、市物業管理服務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和行業標準的規定,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代表本物業服務區域全體業主選聘乙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本合同對業主具有法律約束力,全體業主、物業使用人享受本合同提供的服務並承擔支付物業服務費等相應義務。

第一章 物業項目的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物業項目名稱:      ;

物業項目類型:      ;

佔地面積(平方米):    ;

建築物總面積(平方米):  ;

物業項目坐落位置:            ;

物業服務區域四至:            ;

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平方米): ;

物業服務用房坐落位置:          。

(《物業項目規劃平面圖(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總平面圖)》《物業項目構成》《物業項目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附後(詳見附件1~3)。

第二章 物業的承接查驗

第二條 甲方應當做好物業服務用房、業主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資料和財物的移交工作

,協調原物業服務企業配合乙方做好查驗和交接工作,負責協調、處理、解決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不因此影響乙方工作。

甲乙雙方應當對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共同確認查驗結果,簽訂物業驗收協議。物業驗收協議應當對物業驗收基本情況、存在問題、解決方法及時限、雙方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事項作出約定。

第三條 甲方應當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財物:

(一)承接查驗時建設單位移交的資料;

(二)業主清冊;

(三)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

(四)物業服務期間改造、維修、保養有關物業形成的技術資料;

(五)物業服務期間配置的屬於業主所有的固定設施設備;

(六)共有資金;

(七)實行酬金制的,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和服務期間的財務資料;

(八)其他應當移交的財物、資料。

第四條 甲方應當按規定的標準向乙方提供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服務用房的所有權依法屬於全體業主,專用於物業管理服務工作,供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改變其用途。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當及時交還物業服務企業用房。

第三章 物業服務的內容與質量

第五條 在物業服務區域內,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一)物業綜合性管理服務;

(二)房屋天面、外牆等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三)電梯、消防等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四)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衞生、四害消殺防疫、排水和排污管道的疏通、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的管理;

(五)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六)公共秩序維護和安防、消防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七)車輛停放秩序維護和車位經營的協助管理;

(八)人防工程的平時維護管理;

(九)裝飾裝修的協助管理和服務;

(十)物業賬目等檔案資料管理。

(十一)制定火災、颱風、暴雨、重大衞生事件等應急突發事件工作預案,處置或協助處置應急突發事件。

第六條 乙方應當按照《廣東省城鄉生活垃圾處理條例》《廣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等規定,履行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的相應責任。建立本物業服務區域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日常管理制度,公告不同類別的生活垃圾的投放時間、地點、方式等;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知識宣傳,指導業主、物業使用人分類投放;監督本物業服務區域內的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對業主、物業使用人不符合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要求的行為,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報告所在地的區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處理;制止混合已分類投放的生活垃圾;有害垃圾、廚餘垃圾和其他垃圾應當移交給有經營權的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單位;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台帳,記錄責任區內產生的生活垃圾類別、數量、去向等情況。

實行小區清掃保潔服務外包的,乙方應當將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要求納入清掃保潔服務合同,並對生活垃圾投放結果不符合分類標準的責任作出相應約定,督促保潔員協助業主、物業使用人開展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工作。

第七條 委託乙方管理維護玻璃幕牆等建築幕牆的,甲方應當將施工單位移交的《建築玻璃幕牆使用維護説明書》提供給乙方。乙方應按照《廣州市建築玻璃幕牆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提供以下服務包括但不限於:

1. 安排人員對玻璃幕牆進行日常巡查,做好巡查記錄、隱患報告、跟進處理等相關工作,並對所安排的人員進行相關專業技術的培訓 ;

2. 制定玻璃幕牆突發事件處置預案,發現安全問題應及時圍蔽,消除安全隱患後方可解除圍蔽等安全防護措施 ;

3. 加強對玻璃幕牆的日常維護,不得隨意拆卸玻璃幕牆上的材料,不得添加影響玻璃幕牆安全性能的構件,不得增加玻璃幕牆的附件荷載;

4. 按照《廣州市玻璃幕牆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要求,定期對玻璃幕牆進行檢查 ;

5. 出現《廣州市玻璃幕牆管理辦法》第十四條所列出情形的,應當委託具有相關建築工程質量檢測資質的鑑定單位進行安全性鑑定;

6.            。

若乙方不具備相應技術能力的,應書面提醒甲方委託相關專業機構提供服務以保障幕牆安全。甲、乙雙方也可另行簽訂玻璃幕牆等建築幕牆的管理委託協議。

第八條 乙方應當參照市行政主管部門發佈的物業服務規範(市地方標準),結合本物業服務區域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服務區域的《物業管理服務方案》(詳見附件4)。

第九條 乙方可以將本物業服務區域內的部分專項服務事項委託給專業性服務組織或者其他第三人,但應當就該部分專項服務事項向業主負責。電梯、消防設施等涉及人身、財產安全的設施設備,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專業性服務企業進行維修和養護。乙方不得將本物業服務區域內的全部物業服務轉委託給第三人,或者將全部物業服務支解後分別轉委託給第三人。

第十條 全體業主、部分業主或單個業主可以委託乙方提供本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事項,服務內容、標準、費用等相關事宜由委託人與乙方另行商定。

第四章 物業服務的費用

第十一條 物業服務收費遵循合理、公開以及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乙方應當按照本物業服務區域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方案》,按照市價格主管部門發佈的價格標準,參考市物業管理行業協會發布的物業服務價格監測信息,合理確定收費標準,實現服務標準與收費標準的有效聯動,實現質價相符。本物業服務區域的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

(一)包乾制。

1.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專有部分面積支付。乙方包乾使用,並享有盈餘或者承擔虧損。具體收費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別  墅:   元/月·平方米;

辦公物業:   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   元/月·平方米;

物業: 元/月·平方米;

物業: 元/月·平方米。

2.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維護的相關費用;

(3)物業服務區域清潔衞生、垃圾分類的相關費用;

(4)物業服務區域綠化養護的相關費用;

(5)物業服務區域秩序維護的相關費用;

(6)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7)辦公費用;

(8)管理費分攤;

(9)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10)法定税費;

(11)物業服務企業的利潤;

(12)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3.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上述範圍使用物業服務費用,並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

(二)酬金制。

1.乙方按專有部分面積向業主預收物業服務資金,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提取酬金,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由業主享有結餘或者承擔不足。具體預收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別  墅:   元/月·平方米;

辦公物業:   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   元/月·平方米;

物業:   元/月·平方米;

物業:   元/月·平方米。

2.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構成。乙方酬金 (每月/每季/其他)按照    %或    元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3.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由交納物業服務資金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維護的相關費用;

(3)物業服務區域清潔衞生、垃圾分類的相關費用;

(4)物業服務區域綠化養護的相關費用;

(5)物業服務區域秩序維護的相關費用;

(6)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7)辦公費用;

(8)管理費分攤;

(9)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10)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4.物業服務支出應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由交納物業服務資金的業主按專有部分面積所佔比例所有,可用於抵扣業主所需支付的物業服務資金或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年度結算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按  方式處理。因不可預計的突發原因導致物業服務無法正常開展,需要實施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算以外項目的,乙方應根據本項目《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有關約定執行或組織召開業主大會同意後實施。

第十二條 專有部分面積,按照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面積計算;尚未登記的,按照測繪機構的實測面積計算;尚未實測的,按照房屋買賣合同記載的面積計算。管理費分攤是指物業服務企業在管理多個物業項目情況下,為保證相關的物業服務正常運轉而由各物業服務小區承擔的管理費用。

第十三條 乙方應當每年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費年度預決算,每季度公佈物業服務費的收支情況。業主、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對公佈的物業服務費的年度預決算和收支情況提出異議的,乙方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七日內書面答覆。業主委員會可以聘請專業機構對採取酬金制的物業服務費收支情況進行審計,乙方應當予以配合,且不得轉移、隱匿、篡改、譭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以及其他與財務收支有關的資料。

第十四條 本物業服務區域內的機動車車位由乙方實施物業管理。

車位屬於開發建設單位或自有產權業主所有的,由開發建設單位或自有產權業主按照住宅   元/月·個、商業  元/月·個的標向乙方支付車位物業服務費。車位屬於全體業主共有並由乙方經營管理的,乙方按照住宅   元/月·個、商業    元/月·個的標準,    (每月/每季/其他)從本物業服務區域的共有收入中扣除車位物業服務費。車位的物業服務收費不得高於規定的上限標準。

第十五條 委託乙方管理維護玻璃幕牆等建築幕牆的,乙方另行收取相關費用,收費方式和標準如下:

第十六條 依法變更物業用途的,根據變更後的物業用途的收費標準支付物業服務費。住宅小區內教育和醫療衞生配套設施的物業服務收費不高於本小區住宅物業服務收費標準。教育配套設施,是指符合規劃要求配套建設的託兒所、幼兒園和中國小校。醫療衞生配套設施,是指符合規劃要求配套建設的醫院、衞生院(站)等醫療機構和社區衞生服務機構。

第十七條 乙方對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產生的水電用量執行分攤工作的,應當按水電收費週期及時向業主公開公共水電用量、單價、金額等情況,按照約定方式向業主合理分攤實際費用。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業主專有部分面積佔專有部分總面積的比例分攤。乙方不得將下列費用列入分攤:乙方辦公、生活的自用水電費用;本物業服務區域內地下停車場、綠化養護、園林水池噴泉、值班室、保安亭的水電費用;本物業服務區域內開展喜慶、宣傳、裝飾等公共活動的水電費用;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開展經營活動的水電費用。業主、業主大會對分攤情況提出異議時,乙方應當及時答覆或協助供水單位、供電單位及時答覆。

第十八條 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通訊、有線電視、垃圾處理等專營服務單位委託代收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週轉金、保證金等費用,但法律、法規等另有規定的除外。乙方不得與電信、互聯網、廣播電視等業務經營者簽署排他性、壟斷性協議,或者以其他方式實施排他性、壟斷性行為。乙方不得以欠繳物業服務費或者其他與乙方相關的原因為由,擅自中斷業主的正常用水、用電、用氣和通訊、有線電視網絡等。

第十九條 業主應當自本物業服務合同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支付物業服務費。空置的房屋也應當支付物業服務費。本物業服務區域內的配套公共服務設施,包括教育、醫療衞生、文化、體育設施和行政管理設施、服務設施、福利設施等,由使用單位負責支付物業服務費。

物業服務費和車位物業服務費  (每月/每季/其他)交納,業主、物業使用人、配套公共服務設施使用單位應當在   (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前交納物業服務費,具體採用   (現金/銀行託收/微信/支付寶/其他)的交費方式。採用銀行託收方式的,業主、物業使用人、配套公共服務設施使用單位應當簽訂託收協議並根據託收金融機構要求提交相關資料。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繳納物業服務費及相關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按欠費總額的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第二十條 因物價變動、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物業服務成本增加等原因,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物業服務費標準可按照以下第 種方式調整:

1. 自 年 月起,每 年按照 %的比例調整,其中:

多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別  墅:     元/月·平方米;

辦公物業:     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     元/月·平方米;

車位物業服務費:  元/月·個;

物業:     元/月·平方米;

物業:     元/月·平方米。

(因不同分期有不同收費標準的,應詳細列明)。

2.其它調整方式:

第五章  物業的經營管理

第二十一條 物業服務區域內規劃用於機動車停放的車位、車庫尚未出售或者利用全體業主共有部位做車位的,受委託代為經營管理的乙方應當予以出租,並應當首先出租給本物業服務區域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在滿足本物業服務區域的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停車需要後,將車位出租給其他人的,其租賃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二十二條

車位屬於開發建設單位所有的,租金收益(含臨時停車收入)歸開發建設單位所有,業主、車位使用人應當按照住宅 元/月·個、商業 元/月·個的標準向開發建設單位支付車位租金,開發建設單位委託乙方代為經營管理的,業主、車位使用人應當向乙方支付車位租金。乙方按照住宅 元/月·個、商業 元/月·個的標準,   (每月/每季/其他)從車位租金中提取管理成本和經營酬金,開發建設單位可另行與乙方簽訂車位的經營管理協議。

車位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租金收益(含臨時停車收入)歸全體業主共有,由乙方代表全體業主經營管理,業主、車位使用人應當按照住宅 元/月·個、商業 元/月·個的標準向乙方支付車位租金。乙方按照住宅 元/月·個、商業 元/月·個的標準,   (每月/每季/其他)從車位租金中提取管理成本和經營酬金。

車位租金    (每月/每季/其他)交納。業主、車位使用人應當在     (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前交納車位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欠費總額的萬分之   支付違約金。具體採用   (現金/銀行託收/微信/支付寶/其他)的交費方式。

自有產權車位不需交納車位租金。未按照住宅停車場議價規則的規定進行協商議價的,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制定、提高機動車車位租金。

第二十三條 乙方應當與車位使用人(臨時停車除外)簽訂書面的車位租賃服務協議,或通過其他合法方式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管理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需要提供車輛保管服務的,車位使用人須與乙方另行簽訂保管服務協議,或通過其他合法方式明確雙方利義務。乙方應當將本物業服務區域內臨時停車的收費標準等信息在顯著位置公示。每次停車服務結束時,由乙方向車位使用人代收費用。

第二十四條 本物業服務區域內會所歸    (開發建設單位/全體業主/其他)所有。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的,乙方   (每月/每季/其他)按照會所經營收入的  %或    元提取經營管理費用。乙方應當按照公示的收費標準向使用人收取費用,並依法接受業主監督。

第二十五條 本物業服務區域內的道路,屬於業主共有,但是屬於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本物業服務區域內的綠地,屬於業主共有,但是屬於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於個人的除外。本物業服務區域內的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業主共有部分委託乙方經營,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利用 長期停放車輛,利用 臨時停放車輛;

2.利用 長期開展經營,利用 臨時開展經營;

3.利用 刊登廣告;

4.利用           ;

5.利用           。

乙方可以根據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合理安排經營項目、經營方式,確定、公示收費標準,不得不合理低於周邊同期同類出租費用標準,並依法接受業主監督。經專有部分面積佔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佔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並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同意後,可以另行與乙方簽訂相關的經營管理協議。

第二十六條 委託乙方管理業主共有資金的,乙方應當開立一個專户管理業主共有資金,與乙方其他資金分開管理,賬户名稱是      (共有資金管理單位名稱),帳號是      。乙方應當將全部業主共有資金存入該賬户,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相關規定和共有資金財務管理制度,設置會計賬户,進行會計核算,製作並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薄、財務會計報告等會計資料,不得偽造、變造、隱匿、故意銷燬共有資金的會計資料。

乙方應當向業主每季度公開業主共有資金的收支情況。業主、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對共有資金收支情況提出異議的,乙方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七日內書面答覆。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可以聘請專業機構對共有資金的收支情況進行審計,乙方應當依法配合。

業業主大會決定由業主委員會管理業主共有資金的,乙方應當自業主大會決定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屬於業主所有的共有資金轉入業主委員會開立的業主共有資金專用賬户。不得以個人名義開立業主共有資金專户。

第二十七條 乙方利用本物業服務區域內全體業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的所得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後,屬於業主共有。可以用於物業管理的下列支出:

1.補充維修資金;

2. 由乙方承擔之外的其他服務於業主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中修、大修和依法新建、更新、更換、改造費用以及專項財產保險。但物業服務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3.甲方的辦公經費,甲方委員的補貼,甲方專職工作人員的薪酬,召開業主大會會議所需費用;

4.乙方的管理成本和經營酬金,依法應當繳納的税費;

5.對共有資金的審計費用;

6.業主共同決定用於物業管理的其他支出。

乙方   (每月/每季/其他)按照公共收入的   %或   元提取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管理成本和經營酬金。管理成本和經營酬金應當根據客觀實際合理確定,提取的費用可隨着經營狀況相應變動,並通過補充協議或其他合法方式加以明確。

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處分業主共有部分,不得擅自挪用、侵佔業主共有資金。乙方可以制定共有資金使用規則或者年度使用計劃,經業主大會決定後使用共有資金。

第六章 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二十八條 乙方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在本物業服務區域內公開並及時更新有關信息:

1.在樓宇的大堂或者入口處張貼物業服務人名稱、服務電話;

2. 在收費地點張貼企業營業執照、服務事項、負責人員、質量要求、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方式;

3. 在電梯內張貼電梯維護保養單位的名稱、聯繫電話和應急處置措施等;

4. 在顯著位置張貼消防、安防、供水、排水、供電、供氣、通信、有線電視等共用設施設備安全警示標誌、人民防空工程標誌牌和應急處置聯繫電話等;

5在顯著位置張貼服務履行情況、維修資金使用情況、業主共有部分的經營與收益情況;

6. 按照法律、法規等規定以及管理規約的約定,在顯著位置張貼應當向業主公佈的其他信息。

乙方應當聽取業主、物業使用人對物業服務的意見和建議,及時處理投訴,改進物業服務。

第二十九條 甲、乙雙方應當支持、配合黨組織在本物業服務區域內開展的相關活動,應當支持、配合各級各部門在本物業服務區域內開展的宣傳、培訓、調研、矛盾調處、行政檢查、行政執法等相關工作,應當支持、配合消防滅火、醫療搶救、疫情防控、垃圾分類、創文創衞、出租屋管理等應急處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甲、乙方應當支持建立本物業服務區域內的業主決策電子投票數據庫,並按照廣州市業主決策電子投票的規定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第三十條 本物業服務區域內發生治安案件、火災、水災、公共衞生事件或者供水、排水、供電、供氣等安全事故以及影響他人正常使用的情況時,屬於乙方責任的,乙方應當及時維修、養護、搶險或者採取相應防範、整改措施;屬於業主責任的,乙方應當督促、組織業主及時維修、養護或者採取相應防範、整改措施;屬於政府或專營服務單位責任的,乙方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和專營服務單位報告,並協助做好處置工作。

第三十一條 因維修、養護物業或者公共利益,業主、物業使用人、相關單位確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徵得甲、乙雙方的同意,接受乙方現場檢查;乙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徵得甲方的同意。乙方應當向全體業主及時公告施工方案和施工期限。業主、物業使用人、相關單位、乙方應當儘可能減少影響,臨時佔用、挖掘的道路、場地以及臨遷的共用設施設備,應當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三十二條 業主、物業使用人應當負責物業專有部分的日常檢查、維護養護、修繕治理,對其所有或者使用的可能影響公共安全的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等承擔管理責任,並承擔相應的治理費用。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避免危害他人安全或者破壞環境衞生。

乙方應當採取排查隱患、整治危險、設立警示標誌、設置圍蔽設施等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做好業主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發現業主、物業使用人負責的專有部分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通知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及時處理。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根據本物業服務區域的《管理規約》開展工作時,可要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給予配合。

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相關強制性標準、管理規約等,實施影響公共安全、損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甲、乙雙方可採取勸阻、制止、    等措施制止。無效的,甲、乙雙方應當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並協助處理。乙方發現本物業服務區域內的租賃房屋未進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的,應當提醒房屋租賃當事人依法辦理。

第三十四條 房屋保修期限屆滿後出現滲水影響相鄰房屋的,責任人應當及時維修,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甲方、乙方應當為業主處理滲水糾紛提供協助。責任人不履行維修義務的,由乙方維修,所需費用由責任人承擔。因共用設施設備損壞造成滲水的,乙方應當及時維修,所需費用在維修資金或者共有資金中列支。

第七章 物業專項維修資金

第三十五條 本物業服務區域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屬於業主所有,可以用於電梯、屋頂、外牆、無障礙設施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可用於涉及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安全的預防性維修和更新、改造;可用於投保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專項財產保險。

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方案應當由專有部分面積佔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佔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應當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發生危及房屋使用和人身財產安全等緊急情況,需要立即對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維修和更新、改造的,組織實施單位可以依法申請使用維修資金。

維修資金的籌集、使用情況應當定期公佈。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挪用、侵佔物業維修資金。

第三十六條 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分攤方式的,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下列規定分攤費用:

1.屬於物業服務區域內全體業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由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房屋建築面積的比例共同承擔;

2.屬於單幢房屋內業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由該幢房屋的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房屋建築面積的比例共同承擔;

3.屬於一個單元內業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由單元內的業主按照各自擁有房屋建築面積的比例共同承擔;

4.屬於車位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由與車位存在共用關係的業主按照各自擁有車位面積的比例共同承擔;

5.上述情況外的共有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由相關業主按照各自擁有房屋建築面積的比例共同分攤。

業主個人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分户賬金額不夠支付所分攤維修工程費用的,差額部分由該業主承擔。

第三十七條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中修、大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應當通過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業主共有資金列支,或者由相關業主按規定另行籌集、通過其它合法渠道落實,不計入物業服務支出或者物業服務成本。本物業項目《物業服務企業承擔維修費用的範圍和標準》詳見附件5。

第八章 合同期限和到期處理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不能如期接管本物業服務區域,則乙方自接管後開始履行本合同的責任、義務。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業主依法共同決定續聘的,甲方應當代表本物業服務區域全體業主與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續訂物業服務合同。

第四十條 甲方依法可以解除本合同的情形包括:期限未滿但業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決定解聘的;期限屆滿後,業主沒有依法作出續聘或者另聘物業服務人的決定,乙方繼續提供物業服務的不定期合同的;其他法定解除的情形。

業主、業主大會依照法定程序共同決定解聘乙方的,可以解除本合同。決定解聘的,應當提前六十日書面通知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損失的,除不可歸責於業主的事由外,業主應當賠償損失。

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業主沒有依法作出續聘或者另聘物業服務人的決定,乙方繼續提供物業服務的,本合同繼續有效,但是服務期限為不定期。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不定期物業服務合同,但是應當提前六十日書面通知對方。

第四十一條 乙方依法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包括:期限屆滿後,業主沒有依法作出續聘或者另聘物業服務人的決定,乙方繼續提供物業服務的不定期合同的;其他法定解除的情形。

乙方需提前終止本合同的,應當提前3個月書面告知本條第一款所列的相關單位和人員,雙方解除合同前乙方不得停止服務,並承擔如下違約責任: 。

本合同期限屆滿,乙方決定不再續簽的,應當在本合同期限屆滿3個月前書面告知甲方、業主、物業所在地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供水、供電、供氣、通信、有線電視等專營服務單位。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四十二條 乙方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在約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內退出本物業服務區域,將物業服務用房、相關設施、物業服務所必需的相關資料等交還給甲方或者其指定的人,配合新物業服務人做好交接工作,並如實告知物業的使用和管理狀況。未在約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內退出本物業服務區域的,應當按照 元/日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乙方不得拒絕退出、移交,並以存在事實上的物業服務關係為由,請求業主、物業使用人支付物業服務合同權利義務終止後的物業服務費;造成業主、物業使用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四十三條 甲方應當遵紀守法,熱心公益事業,遵守管理規約,履行業主義務,按時按標準繳交物業服務等有關費用,按時按標準繳交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以及需業主共同分攤的費用,沒有損害業主公共利益的行為。

甲方應當及時瞭解、收集本物業區域內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監督和協助乙方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督促業主、物業使用人遵守管理規約,交納物業服務費及其他相關費用,調解因物業使用、維護和管理產生的糾紛;履行法律、法規規定和業主大會賦予的其他職責。

第四十四條 乙方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或者本合同、臨時管理規約的約定,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給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或者損害業主、物業使用人合法權益的,由乙方按規定整改,負責據實賠償。

乙方損害、擅自利用本物業服務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營利,或者存在將公共收益全部據為己有等其他侵害業主共同權益行為的,應當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恢復原狀、賠償損失、返還收益等民事責任。

乙方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合同約定,擅自擴大收費範圍、提高物業服務、停車服務等收費標準或者重複收費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違規費用,業主、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返還。

第四十五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或者發生可能對業主利益、公共安全造成重大損失的緊急情形時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損失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3.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止供應水、電、氣等或者停止使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等造成損失的;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使用、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4.屬於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或共有資金列支範圍,因未通過業主大會同意從而未維修、更新、改造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造成相關後果的;其他經本物業服務區域內全體業主共同決策從而造成的失誤;

5.                  。

第四十六條 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或者本合同、臨時管理規約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給乙方或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追究並配合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追究違法違規違約的業主、物業使用人的責任,並要求其據實賠償。業主、物業使用人不配合、藉故阻撓相關工作,造成全體業主共同損失或者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四十七條 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的業主、物業使用人,乙方可採取合法的催繳措施,也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爭議。

業主出租、出借物業時,應當將物業服務費標準等事項告知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車位服務費等費用的,從其約定,物業使用人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的,業主應當承擔連帶責任。業主應當將物業出租、出借物業的情況及時告知乙方。物業發生產權或者使用權轉移時,業主、物業使用人應當及時與乙方結清物業服務費,業主、物業使用人不結清物業服務費的,乙方有權依法追繳。

依法調整物業服務、停車服務等費用標準後,乙方應及時通知業主、物業使用人按調整後的收費標準交納相關費用。業主、物業使用人不按照調整後的收費標準交納的,乙方有權依法追繳。

第十章 其他事項

第四十八條 甲方簽訂本合同時,應當出具業主大會的決定和由物業所在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業主委員會備案回執。乙方應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為業主提供物業管理專業服務的能力。乙方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五日內在市物業管理信息平台填報合同信息。本合同的附件、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乙方公開作出的有利於業主的服務承諾、制定的服務細則應當認定為物業服務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四十九條 甲乙雙方的聯繫方式以本合同明確的聯繫人、聯繫電話、地址等信息為準,雙方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一方聯絡方式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後五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按本合同明確的聯繫方式發出通知、函件的視為已經送達,相關責任由對方承擔。本合同明確的聯繫方式也是解決糾紛時送達各類訴訟材料的地址,因拒收、查無此人、地址不詳、無法發送等原因未能收取的,視為已經送達。

居住在本物業服務區域內的業主,以本物業服務區域內的房屋為收件地址。不住在本物業服務區域內的業主,以業主與乙方約定的最後一份通信地址為準。業主為兩個或兩個以上自然人的,乙方向其中任何一自然人送達函件即視為對其他自然人送達函件。

第五十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申請物業所在地人民調解委員會、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調解,或者委託廣州市物業管理行業協會、各區物業管理行業協會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可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任何一方有權向中國廣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任何一方有權向物業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五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1.物業項目規劃平面圖(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總平面圖)

2.物業項目構成

3.物業項目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

4. 物業管理服務方案

5.物業服務企業承擔維修費用的範圍和標準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業委會主任: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寫字樓物業服務合同 篇15

甲方:湖北___公司

乙方:武漢_物業管理顧問有限責任公司

為了持續保障服務品質,創造出清潔、安全、優美的工作環境,達到專業的物業服務水平,甲方將辦公區日常清潔保養、保安服務工作發包給乙方,乙方將以專業服務技術和公司信譽承擔環境清潔、安全保衞的全方位服務。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經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以規範雙方義務、保障雙方權益。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湖北__公司

物業類型:辦公區保安、保潔服務

座落位置:武漢市__×大道_號

總用地面積:約3000平方米

第二章 承包服務內容

乙方全面承包甲方在管項目辦公區公共區域、辦公室地面、辦公桌椅、窗台玻璃、公共設施的日常清潔。辦公區24小時保安服務工作。

第三章 承包方式

甲方按本合同第五章支付乙方費用,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擔任何費用,乙方負責的日常清潔、保安服務工作所發生的所有人工、材料及其他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章 承包範圍及服務標準

乙方承包日常清潔保養及保安工作的範圍及服務標準按投標書承諾的標準和服務內容

執行。公共部位日常服務範圍及要求和服務工作考核表以及考核方式按規範管理實施細則執行。

第五章 承包費用

根據乙方為甲方日常清潔保養、保安服務的服務內容和範圍,每月服務費用為人民幣¥1__元(大寫:人民幣__ 整),此費用為閉口包乾價。

第六章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將物業內外屬於甲方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所有公用部位、場所、場地的日常清潔保養、保安服務工作發包給乙方承擔。

2、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制訂有關衞生守則,保安管理守則、做好宣傳工作,引導項目業主遵守各項管理守則,共同維護室內外環境清潔衞生,安全管理規定。

3、根據需要在樓宇內外設置適量的廢物箱、煙灰筒及明顯標誌。

4、根據清潔質量日查表,發現不合格的,按照《規範管理實施細則》對乙方進行處罰。

5、負責免費提供乙方的清潔用水、用電和工具存放間,保安備勤室便於乙方的操作和管理,但乙方之工具等財產的安全由乙方自己負責。

6、收到乙方按合同所規定的物業服務費發票後,並且在甲方書面確認滿意乙方上一個月的物業服務工作後,於每月15日前支付上一個月的費用給乙方,物業服務費的支付方式為銀行轉帳支票。甲方如不能按約支付上述費用,按應付未付部分每天0.03%支付違約金(因乙方服務不能獲得甲方滿意或甲方按清潔扣款標準扣除違約金的,不受此款約束)。

7、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紀律和制度,在甲方對乙方進行相應考核中,如乙方違反甲方的各項紀律和制度甲方可以按照甲方的規定對乙方進行相應的處罰。乙方物業服務不能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並經甲方要求拒不整改或兩次整改不到位的;或者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各項規定致使發生嚴重後果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並相應扣減服務費、要求乙方賠償損失等。

第七章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及乙方註冊地、本合同履行地的有關勞動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合法用工。

2、乙方應為其派到甲方工作的人員辦理合法的勞動用工手續,並將相關資料報甲方備

案。

3、乙方必須選派素質較高,服務態度好的經培訓的員工進駐項目工作,乙方選派的保潔員工、保安員要保持相對的穩定性,如需要適當調動,必須經甲方同意後,方可調動。服飾(自備)統一,佩戴工牌,接受客户對工作的監督,以提高服務質量,並教育員工嚴格遵守項目內的安全保衞等各項規章制度。

4、乙方應向乙方員工按時足額發放工資、獎金及法定福利。

5、乙方派出的人員,按合同所規定的服務範圍和標準,必須做到文明操作,保質、保量,不擅自進出與服務範圍不相關的場所(經甲方相關人員同意的除外)。

6、乙方要在工作中採取必需的一切安全防護措施以保障乙方員工的勞動安全。

7、乙方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生事故或做出違法行為,其後果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給甲方或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8、乙方對自己員工的安全負責,乙方負責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並嚴格管理所屬人員在清潔工作時愛護物業的各種財物。

9、乙方必須嚴格管理所屬人員,教育所屬人員嚴格遵守有關安全作業規定,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有效上崗證(包括特殊作業人員操作上崗證),如有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10、乙方必須保證所提供的全部資料和信息是真實可靠的,由於乙方提供虛假信息和資料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如果乙方所提供的資料中含有虛假資料,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一個月保潔費用的違約金。

11、乙方必須及時合理地解決與乙方員工的勞動糾紛,因乙方與其員工的勞動糾紛影響到甲方正常工作及本合同正常履行時,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2、因乙方在其員工的勞動糾紛影響到甲方正常工作及本合同正常履行時,每發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1000.00元(大寫:人民幣 壹仟元整)的違約金,甲方可自行在支付給乙方的任何一筆款項中扣除該違約金,若扣除不足時,甲方可向乙方另行索賠。

13、乙方必須按照合同附件規定的考核項目,制定和接受各項相應工作計劃,甲方根據計劃實施監督檢查。

14、如遇相關部門和機構的衞生檢查,被認為承包範圍不符合衞生標準要求,或受罰款時,責任和款項由乙方承擔。

15、為確保工作質量,乙方需確保現場清潔設備的正常使用;嚴禁使用有損環境和物業的藥劑、清潔劑;乙方末經甲方許可,不得外借清潔設備及工具。

16、如發生突發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漏水、管道堵塞),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後1小時內安排充足的人員參加突擊搶險清潔的工作,以確保物業能正常使用。

第八章 人員安排

1、乙方按合同所定派出經專業培訓的服務員工共7名作為該項目物業服務專職人員。其中:保潔員3人、保安員4人

2、乙方還需向甲方提供當日員工崗位安排表以便甲方檢查。

3、乙方管理人員不定時地抽查該項目服務區域內服務質量,根據提供服務標準的要求,對員工進行業務、技術培訓。加強物業服務意識理念的培訓,配合甲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並指定項目負責人為承包項目的執行人。乙方項目執行人不配合甲方工作時,甲方有權要求更換。

第九章 其他事項

1、乙方每月應向甲方提供合同中由甲方所付款項的各項清潔用品的清單,以便甲方對所付款項的檢控。

2、甲乙雙方保持定期共同商討有關工作問題,確保和提高日常物業服務水準。經甲方要求,乙方應當在三日內安排時間派員與甲方商討工作問題。

3、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如需中途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提出終止方應向另一方支付相當於一個月物業服務費用的違約金。

4、乙方及其員工在進行本合同範圍內的物業服務工作時,必須遵守有關安全作業規定,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如受甲方指派,乙方人員仍必須遵守安全規則,否則後果自負,甲方不承擔責任。

5、乙方不得轉包本合同業務,不得將合同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6、乙方的投標文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含投標計劃書。

7、本合同有效期自20_年9月1日起至20_年8月31日止。

8、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補充。

9、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物業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10、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章 附件

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包括下列各項:

(1) 保潔預算單(附件一)

(2) 清潔人員配備表及工作職責(附件二)

(3) 清潔質量標準(附件三)

(4) 規範管理實施細則(日查表) (附件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寫字樓物業服務合同 篇16

上訴人(原審被告):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 出生: 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 職業: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董事長

上訴人因__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物業糾紛一案,不服__________人民法院(x8)北民初字第 號判決,現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

1.請求撤銷__________人民法院做出的(x8)北民初字第 號判決;

2.判令由被上訴人承擔本案的全部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一、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清並有誤

(一)原判決“本院認為,原告與被告簽訂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合法有效”,並以此認為原審原被告之間存在物業服務管理,其認定事實錯誤。

1.《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應當載明下列主要內容:“……(四)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五)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六)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期限……。”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之間雖然簽訂了物業服務合同,但是合同中既沒有明確服務標準、服務費用,也沒有約定服務起始時間,事後雙方也沒有任何補充約定。也就是説,合同最根本的條款不具備,合同內容根本就不具備應有的法律效力。

2.事實上,被上訴人佰翰物業公司自始至終根本就沒有對業主提供物業服務,其根本就沒有開始服務,更談不上退出的問題。佰翰物業公司與開發商博德房地產公司同屬一個法人代表,其在小區內的工作只是開發商售後服務。佰翰物業公司只是在業主入住的時候,利用其強勢地位迫使業主預交半年物業費(含電梯),而其與業主之間根本就沒有交納物業費及服務開始時間的約定,也沒有提供相應的物業服務,其收費屬於無權收費,應該予以返還給上訴人。

3. 《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住宅物業的建設單位,應當通過招投標的方式選聘具有相應資質的物業服務企業;投標人少於3個或者住宅規模較小的,經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可以採用協議方式選聘具有相應資質的物業服務企業。”被上訴人佰翰物業的進駐既沒有通過投標方式,也沒有通過經行政部門批准採取協議的方式,顯然違法。

同時《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第42條規定“物業管理服務企業應當自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五日內,將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報物業管理項目所在地的區、縣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即佰翰物業公司進駐小區,必須向所在地河北區物業辦公室辦理備案手續,而事實上,佰翰物業根本就沒有在物業辦備案,其根本就不具備進駐小區服務資格,更談不上收費權。

4.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在辦理物業承接驗收手續時,建設單位應當向物業服務企業移交下列資料:(一)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二)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三)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説明文件;(四)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時將上述資料移交給業主委員會。”但是,到今日為止,被上訴人仍然未向本小區業主會移交上述大部分資料及設施(有河北區物業辦協調會記錄為證),沒有履行一個正常物業公司的義務。這也從另一個方面證明了,該物業公司的信用、責任心很有問題,其根本就沒有在小區進行物業管理服務的資格。

5.被上訴人在河北區法院起訴的幾十位業主,都是先前起訴開發商以啟動電梯的。而對於其他近三百户未起訴開發商的業主,佰翰物業並沒有起訴。從此也能看出,佰翰物業顯然是和博德開發商相勾結,對先前起訴的業主們進行打擊報復。

(二)原審判決在錯判的同時,還出現多次計算錯誤,暴露了原審判決的及其隨意性!

1.物業費方面。上訴人入住時,被迫預交了含有電梯的半年物業費 ______ 元(0.7元/平米/月),而原審法院是按照0.5元的標準計算的,對於上訴人多出來的0.2元卻視而不見,即使按照錯判的結果,也給上訴人多計算了________元的物業費。原審法院顯然是在完全按照被上訴人的主張計算,絲毫沒有進行審查,其工作態度和職業道德難以令人信服。

2.案件受理費翻倍計算。原審判決判定案件受理費50元由雙方分擔,而原審被告收到的原審原告起訴狀副本上明明寫着的是案件受理費25元!

二、原判決缺乏法律依據,適用法律錯誤

1.上訴人購買的是帶有電梯的房屋,簽訂的合同也是含有電梯的合同,上訴人從來沒有與佰翰物業之前簽訂不含電梯的服務合同,而原審法院認為“上訴人應按其房屋的建築面積每月按每平米0.5元向被反訴人交納物業費”沒有法律依據。被上訴人提交的天津市河北區物價局北價發(x5)25號文件規定的服務費也只是一個指導標準,不具備強制力。現實中,許多小區是按照0.3元收取,甚至還有更低的,物價局並不強制。而原審河北區法院憑什麼就按照0.5元的標準計算?更何況小區許多配套還不到位!如果按照河北區法院的思維,咱們國家的《民法典》就形同虛設了,國家頒佈一個指導價就可以了!

2.原審判決的法律依據是《民法典》第八條、第六十條和第九十三條,上訴人認為,原審判決純粹是在濫用法律,理由如下:

《民法典》第八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而本案物業公司進駐違法,物業合同也根本沒有備案,所以合同根本就沒有應有的效力。

《民法典》第六十條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而本案涉及的物業合同根本就沒有約定物業費和合同起止時間,根本就無法按照約定全面履行!

《民法典》第九十三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本案物業合同雙方當事人根本就沒有協商一致,也沒有約定合同解除的條件,根本就談不上合同解除的問題。

由上所知,原審判決引用的法律依據顯然是隨意引用,強詞奪理,無中生有。

3.《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物業管理服務企業享有下列權利:……(二)依照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

在法律適用上,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作為專門規定物業管理的行政特別法規,《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作為地方法規,在沒有違背《民法典》強制規定的同時,其效力顯然要高於《民法典》,這是法律常識!原審判決顯然違背了兩個專門物業法規的規定。

由以上法律法規規定得知,無論是《民法典》,還是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物業服務合同的雙方必須按照雙方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而被上訴人佰翰物業公司與上訴人之間根本就沒有物業費收取標準的約定,原審法院任意擴大解釋雙方簽訂的合同,並依此判決,顯然是濫用法律,適用法律錯誤。

綜上所述,上訴人與被上訴人之間的合同約定不明,缺乏主要關鍵條款;同時,被上訴人__________物業公司既缺乏服務資格,也沒有提供相應服務。而原審法院完全置法律與事實於不顧,僅憑一紙缺乏法律約束力的合同,判決本人承擔物業服務費用,實在是濫用權力,枉法裁判。故此,上訴人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七條之規定,向貴院提起上訴,望能本着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則,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給予公正的判決。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上訴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寫字樓物業服務合同 篇17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業主大會(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本着平等自願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結構類別:

預算造價: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決算造價: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物業管理企業:

3、施工單位:

4、監理單位:

5、其他:

第二條 合同內容(取消的條款,在其編號前括號內標)

( )1、甲方委託乙方編制該工程預算(或概算);

( )2、甲方委託乙方審核該工程預算(或概算);

( )3、甲方委託乙方承辦工程造價技術經濟鑑定;

( )4、其他。

第三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可向乙方索取與委託內容有關的技術經濟報告;

2、甲方可向局方詢問委託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內容(政府有規定者例外);

3、甲方可向乙方書面闡述對工程及具體問題的意見;

4、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工作所需的修繕方案和必要的施工圖紙及其他有關的書面資料;

5、甲方為乙方的工作開展提供必要的配合;

6、甲方須按約及時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

7、其他。

第四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可向甲方索取與委託內容有關的各類技術經濟資料;

2、乙方可要求甲方對有關問題做出解釋和補充有關資料;

3、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工作進展中提供必要的配合;

4、乙方接受本合同第二條第三項委託內容的,應當加強維修工程事前、事中、事後的跟蹤檢查;

5、乙方應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及合法的原則,認真、細緻、周到地進行服務工作;

6、其他。

第五條 合同費用

1、甲乙雙方按照市房地資源局和市物價局制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2、基本費:

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取費基礎,計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差額費:

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取費基礎,計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乙雙方商定:

按______________元,一次確定,不另調整。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

5、上列三款費用不得同時計取,如發生差異,應按其中金額一類收費。

6、付款方法:

第一次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次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如有餘款,待合同履行完畢時,一次結清。

第六條 合同時效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雙方確定,本合同所含工作內容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結束。

3、雙方完成工作,付清費用後,本合同自行失效。

第七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如發生違約,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原因造成違約,按合同費用總額_________支付給乙方______%違約金;

2、乙方原因造成違約,按合同費用總額_________支付給甲方______%違約金;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法

甲方或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如協商不成,按下列途徑處理(取消的條款在其編號前括號內標示)

1、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或簽訂補充協議,所達成的一致意見或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份,其中正本_____份,副本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_____份,副本_____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   (簽字)

電話:   電話:

開户銀行及賬號:   開户銀行及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合同訂立日期:年 月 日

寫字樓物業服務合同 篇18

1.本合同為示範文本,適用於住宅以及同一物業管理區域內非住宅的物業管理。合同雙方當事人在簽約之前應當仔細閲讀本示範文本的內容。

2.經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可以對本示範文本的條款內容(包括選擇內容、填寫空格部位的內容)進行選擇、修改、增補或刪減。

3.本示範文本所稱的甲方為業主大會,乙方為物業管理企業。

4.在簽訂合同時,合同雙方應當出示有關資質證明及簽約主體資格的證書、證明文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業主委員會主任: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___

證書編號: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___________(物業名稱)的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縣________鄉/鎮__________路_______弄_______號

四至範圍(規劃平面圖):

總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物業構成見附件一,物業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二。

第二條 乙方為本物業管理區域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提供下列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

(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

(三)公共綠化養護服務;

(四)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服務;

(五)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

(六)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

(七)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

(八)業主委託的其他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第三條 物業專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損壞時,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物業使用人承擔。

第四條 甲方向乙方提供位於路號室(建築面積平方米)的房屋作為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間供乙方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和標準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詳見附件三;

(二)公共綠化養護服務,詳見附件四;

(三)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服務,詳見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詳見附件六;

(五)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詳見附件七;

(六)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詳見附件八;

第六條 在簽訂本合同前,甲方應會同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並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管理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甲、乙雙方辦理物業查驗、移交手續,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採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具體內容詳見附件九。

第七條 乙方根據下述約定,按建築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

(一)住 宅:

高層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多層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別墅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物業: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二)辦公樓:______ 元/月每平方米

(三)商業用房: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物業服務收費分項標準(元/月每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___________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保養、維修費用:__________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服務費用:__________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__________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非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___________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日常運行、保養、維修費用: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服務費用: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不含物業大修和專項維修的費用,物業大修和專項維修的費用在維修資金中列支,並按規定分攤。

第八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當月起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承擔;業主應依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

第九條 乙方按下述第種收費形式確定物業服務費用。

(一)包乾制。由業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條約定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下述第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

1.每___________(月/年)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按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___________(月/年)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提取________元的酬金。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年/季/月)交納,業主應在_______(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逾期交納的,違約金的支付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停車場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一)停車場屬於全體共有全體業主共用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_元/個每月、車庫機動車車位______元/個每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_元/個每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_元/個每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_元/個每月、車庫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_元/個每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_______元/個每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_元/個每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二)停車場屬於建設單位所有、委託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___元/個每月、車庫車位___________元/個每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___元/個每月、車庫車位___________元/個每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三)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___元/個每月、車庫車位___________元/個每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三條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車輛停放有保管要求的,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十四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所有的會所及相關設施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經營管理收費約定如下:

(一)健身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棋牌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網球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游泳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經營管理收入按下列約定分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建設單位所有的會所及相關設施,其經營管理收費由建設單位與乙方或者業主、物業使用人另行約定。

第十五條 物業服務費屬本合同第九條第二項或者第____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中按實結算的部分年終結餘或不足的處理方式:

(一)年度結算結餘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轉入下年繼續使用;

2.直接納入專項維修資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年度結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由業主追加補足;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業主應當按照下列約定籌集、使用和管理維修資金:

(一)業主應當按照規定交納和續籌專項維修資金;

(二)專項維修資金的帳務由物業管理企業代管;

(三)業主在轉讓其物業時,其帳户上的專項維修資金繼續用作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的維修、更新和改造;

(四)按照政府規章及相關規定使用和管理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七條 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按以下第種方式續籌:

(一)甲方自___________月起,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__元的標準向___________業主收取,用作續籌的專項維修資金;

(二)在業主大會確定的時限內,業主足額交納應續籌的專項維修資金;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乙方按有關規定編制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方案,經甲方批准後實施,未經甲方批准或授權,乙方不得動用專項維修資金。

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方案經甲方批准後,乙方未按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方案實施的,所引致甲方的經濟損失及相應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九條 甲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在其制定的《業主公約》中向業主明示物業裝飾裝修管理要求等事項;甲方未盡此義務而影響乙方管理服務或給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乙方不承擔相應責任;

(二)督促業主、物業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予以勸阻、制止;

(三)授權乙方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依照《業主公約》的約定進行勸阻、制止;

(四)審查和批准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乙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本物業的日常管理工作,並委派具有崗位資格的人員履行本合同;

(二)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管理服務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便利獲取不當利益;

(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的問題;

(四)及時向業主公告本管理區域內的重大物業服務事項,每__________個月公佈一次專項維修資金和按實結算項目的費用收支帳目;

(五)結合本物業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和決算報告;

(六)

第二十一條 在物業管理服務過程中發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擔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三)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

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四)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五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除前條規定的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五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應以違約事項涉及並收取的服務費為基數向相應業主支付_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對超出標準的部分,業主有權拒絕支付;已經支付的,業主有權要求乙方倍返還。

第二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乙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經濟賠償。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甲方有權依法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按其減少的服務支出予以賠償。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時間內與甲方或其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完成交接手續。

第二十七條 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並在日內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其他相關違約責任的約定: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是:

(一)業主,是指物業的所有權人。

(二)物業使用人,是指物業的承租人和實際使用物業的其他人。

(三)物業買受人,是指物業出售合同中確定的物業購買人。

(四)物業交付使用,是指物業買受人收到甲方書面入住通知並已辦理相應手續。物業買受人收到入住通知後在限定期限內不辦理相應手續的,視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門廳、樓梯間、水泵間、電錶間、電梯間、電話分線間、電梯機房、走廊通道、傳達室、內天井、房屋承重結構、室外牆面、屋面、_____、_____、_____等部位。

(六)共用設施設備,是指:1、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燈具、垃圾通道、電視天線、水箱、水泵、電梯、郵政信箱、避雷裝置、消防器具_____、_____、_____等設備;2、物業管理區域內,由業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綠地、停車場庫、照明路燈、排水管道、窨井、化糞池、垃圾箱(房)_____、_____、_____等設施。

(七)公共區域,是指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業管理區域內,由全體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

(八)專有部分,是指在構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獨立性,由業主獨立使用、處分的物業部位。

第三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一條 補充協議及本合同的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頁,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一份向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備案。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採取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一)向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為期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月,甲、乙雙方應就是否另行簽訂物業服務合同進行協商;經雙方協商未能達成協議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月內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應在此期間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寫字樓物業服務合同 篇19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説明

1.本合同文本為示範文本,由北京市建設委員會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業主委員會或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簽約時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稱物業服務,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區域內的環境衞生和相關秩序,並由業主支付費用的活動。

3.本合同文本[ ]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當事人應當協商確定。[ ]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於實際情況未發生或雙方當事人不做約定的,應當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4.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並在簽訂時認真核對合同內容。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業主委員會][業主]

委託方登記號(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物業服務企業(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物業服務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第一條 本物業項目(以下簡稱“本物業”)基本情況如下

名稱:[地名核准名稱][暫定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類型:[普通住宅][經濟適用住房][公寓][別墅][辦公][商業] 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預測面積][實測面積][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 ________平方米。

區域四至

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劃平面圖和委託的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一、二(以實際驗收清單為準)。

第二部分 物業服務內容

第二條 物業交接

1.甲乙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新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之前,就交接時間、交接內容、交接查驗、交接前後的責任等事項進行約定。交接時間應當確定具體時點,時點前責任由原物業服務企業承擔,時點後責任由乙方承擔。

2.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約定時點將物業區域內的檔案資料(見附件六)、物業服務用房及屬於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區域移交給乙方,由甲方、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進行逐項查驗接收,並由三方簽字確認。

3.甲乙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對查驗結果存在爭議的,應當在查驗記錄中載明,並明確解決辦法。

第三條 乙方應當提供的物業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的授權制訂物業服務的有關制度。

2.物業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3.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4.公共綠地、景觀的養護。

5.清潔服務,包括物業共用部位、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等。

6.協助維護秩序,對車輛(包括自行車)停放進行管理。

7.協助做好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採取相應措施,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8.消防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9.負責編制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方案。

10.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約定對物業裝飾裝修提供服務。

11.對物業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應當及時告知、建議、勸阻,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12.制定預防火災、水災等應急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明確妥善處置應急事件或急迫性維修的具體內容。

13.設立服務監督電話,並在物業區域內公示。

14.其他服務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 物業服務標準

第四條 乙方按照雙方約定的物業服務標準(見附件五)提供服務。

雙方約定的住宅物業的服務標準不得低於《住宅物業服務等級規範(一級)(試行)》中規定的相應要求。

第四部分 物業服務期限

第五條 物業服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五部分 物業服務相關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區域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為:[包乾制][酬金制]

第七條 包乾制

1.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別墅]: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會所]: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物業: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2.實行包乾制的,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乙方不得以虧損為由要求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準或減少服務項目。

3.乙方應當定期向業主公佈公共服務收支情況。

第八條 酬金制

1.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寫字樓物業服務合同 篇20

甲方:  乙方:  為推動__數據業務的全面發展,甲乙雙方就本次優惠促銷活動相關事宜達成以下服務協議:  

一、本協議是雙方進行數據專用卡和無線網卡優惠促銷活動的依據。雙方確認乙方以(填寫數據卡號碼)參加本次活動。  

二、參加活動的方式  

1.乙方可在下列促銷方案中選擇其中一種,並在相應□中以√標明選擇的促銷方案:  乙方為捆綁交費客户  乙方為非捆綁交費客户  □交納預存  

1.乙方交納X元g業務預存,甲方扣除乙方積分。  

2.乙方可獲得無線網卡(型號為_____)、隨數據專用卡各一張。  

3.乙方可使用X個月的g商務套餐(含參加促銷當月)。  

4.甲方在乙方預存費用中逐月(自參加促銷當月開始計費)扣減X元衝抵乙方g商務套餐費用。  

1.乙方交納X元g業務預存話費和X元隨XX月租費。  

2.乙方可獲得無線網卡(型號為__)、隨數據專用卡各一張。  

3.乙方可使用_____個月的g商務套餐。  

4.甲方在乙方預存費用中逐月(自參加促銷當月開始計費)扣減_____元的g商務套餐費用和_____元的隨XX月租費。  □  

1.乙方交納X元押金,甲方扣除乙方積分。  

2.乙方可獲得無線網卡(型號為_____)、隨數據專用卡各一張。  

3.乙方每月(自參加促銷當月開始計費)交納X元g商務套餐月租費。  

4.押金於協議生效之日起_年後可退還。  

1.乙方交納_____元押金。  

2.乙方可獲得無線網卡(型號為__)、隨數據專用卡各一張。  

3.乙方按月(自參加促銷當月開始計費)交納各項費用(含_____元的g商務套餐費用和20元的隨XX月租費。)  

4.押金於協議生效之日起_年後可退還。  注:促銷活動產生的通信費不再享受積分優惠:乙方的交費方式(捆綁或非捆綁)以現有交費方式為準;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年後,乙方憑交納押金的發票退還押金(乙方為個人客户應持本人有效證件,乙方為單位客户應持單位介紹信、經辦人有效證件),押金以乙方交納押金的形式退還。  

2.本協議有效期內,若乙方銷號,按第三條第

(二)款第5款執行。  

三、雙方權利和義務如下:  

(一)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本次活動之專用無線網卡和__數據專用卡;  

2.甲方向乙方提供g業務相關服務;  

3.甲方負責在優惠期(自參加促銷當月(含)開始的十二個日曆月)結束後,將本次活動專用__數據專用卡的g套餐類型自動轉為乙方參加本次促銷活動前所選g套餐類型。  

4.甲方有權根據協議內容對乙方帳户內的全球通客户積分進行扣減;  

5.對因停電、交易系統故障、傳輸線路故障、通信故障及通信線路不良造成誤碼等原因造成的乙方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乙方權利、義務  

1.協議生效後乙方可獲得相應型號的活動專用無線網卡和__數據專用卡壹套;  

2.在優惠期內,乙方不得變更所選促銷方案和g套餐類型,不得變更__數據專用卡付費方式;  

3.乙方應妥善保管無線網卡和數據專用卡,如乙方將無線網卡和數據專用卡丟失,甲方不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4.乙方應愛惜使用無線網卡,對無線網卡維修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在保修期內的維修由無線網卡廠商負責);  

5.乙方如需提前終止本協議,須提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終止本協議。如乙方選擇的方案為交納押金,甲方按乙方實際使用g商務套餐的金額退還押金,如乙方選擇的方案為交納預存,甲方不退還乙方的預存話費餘額。無論乙方選擇何種方案,乙方不退還甲方活動專用無線網卡和__數據專用卡。乙方已被扣減的客户積分不再恢復.  

四、本協議所指g商務套餐僅包含g業務,如乙方因使用甲方提供的短信等其他服務而發生費用,應照常交納,否則甲方有權終止為乙方提供任何服務。  

五、對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戰爭、暴

亂等)及政府行為而使本協議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六、因第三方責任給乙方帶來的損失,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壹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未盡事宜參照甲方現行的《入網協議》中的有關內容執行。  

八、本協議在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  畢後自動終止。  

九、本協議的解釋權歸甲方。  甲方(簽章):__乙方(簽章):__  _年____月____日_年____月

寫字樓物業服務合同 篇21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

受託方:

地 址: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第二條物業類型 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一、物業類型:

物業類型:

座落位置:

建築面積: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 ,本物業的受益人 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營業大樓室內公共環境保潔。

第五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六條 辦公大樓的安全保衞,即防火、防盜、防搶劫,包括消防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第七條 辦公大樓的水電及設備維護保養,管理操作。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八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壹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九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依法享有所有物業的各項權利;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4、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

5、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6、甲方根據乙方工作人員的工作表現情況,有權要求乙方隨時更換人員,以滿足甲方的物業管理需要。

第十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合同的約定,及時制訂物業管理制度,提交甲方審議、嚴格按管理制度執行;

2、接受甲方的審議、考核評定和監督,會同甲方每月做一次服務質量調查;

3、向甲方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

4、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5、在本合同第二章委託管理事項內履行自己的義務。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一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 ;

2、交通秩序: ;

3、安全管理: ;

4、公共環境: ;

5、保潔: ;

6、水電管理: ;

7、甲方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 。

第六章 物業管理人員的安排

乙方為了滿足甲方的物業管理要求,必須配備如下人員:

1、安管人員: 名;

2、保潔人員: 名;

3、水 電 工: 名;

第七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十二條 甲方按時向乙方支付物業服務費,物業服務費按 / 元/平方米,共計 元(¥ 元/月)標準支付。甲方應在每月月底收到乙方發票十個工作日內將物業服務費轉入乙方帳户。

第十三條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規定執行收費標準,不準擅自抬高管理費和亂收費(但如遇國家及區政府對職工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甲方的物業服務費應進行相應的調整)。

第十四條 其他服務性收費由乙方與甲方協商。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甲方按時將服務費用支付給乙方,超過20個工作日沒支付乙方費用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及附件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扣付服務費及至終止合同,乙方應支付甲方兩個月的物業服務費作為補償;造成甲方其它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任一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合同的,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九章 附則

第十八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10 工作日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十九條 本合同合同期滿後,若雙方未續簽合同又未提出書面終止服務,本合同則自行續展一年。若一方決定不再與對方續簽合同,應當至少提前2個月書面通知對方,以便對方做相應的安排,不提前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對方兩個月的物業服務費作為補償。

第二十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 四 頁,附件 四 頁,共 八 頁,一式叁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的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向桂林市七星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物業管理條例和甲方的約定,認真做好進出車輛及人員管理,應確保辦公大樓的公共秩序和財產安全。

第二十六條 乙方對大樓管理的同時,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寫字樓物業服務合同 篇22

甲方___________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__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___________小區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________市物業管理方面的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物業管理內容

1.甲方將位於________區_________路的________範圍內的物業委託給乙方被告統一管理、綜合服務。

2.管理事項包括:

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物業範圍的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清潔衞生;

公共生活秩序;

文娛活動場所;

便民服務網點及和業範圍內所有營業場所;

車輛行使及停泊;

物業檔案管理;

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 委託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

1. 甲方權利、義務:

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 __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_______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元租用;

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五條規定的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費收費標準;

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係;

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2. 乙方權利、義務: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定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串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賬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賬目;

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乙方須本着高效、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機構和人員;

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費收費工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

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來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來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五條 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1.各項管理指標執行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_______年內達到_____標準。

2.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__萬元,合理支出______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___%作為經營收入。

第六條 風險抵押

1.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4.如由於乙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七條 獎罰措施

1. 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的______%獎勵乙方。

2. 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______元_____元______元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資金另定;

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得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資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 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4. 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全責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___至___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 由於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房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中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1.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2. 合同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三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 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2.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附件1、2、3、4、_______ 、_______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3. 本全責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物業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4. 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可提請物業管理部門調解,或訴至人民法院。

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6.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寫字樓物業服務合同 篇23

甲方:

乙方:

本協議中的所有術語,除非另有説明,否則其定義與雙方於20xx年6月5日簽訂的《物業收費協議》(以下簡稱原協議)中的定義相同。

鑑於甲方物業服務項目的變更,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對原協議內容部分條款進行變更,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

一、 原協議需更改部分:物業服務項目中的綠化帶管理、收費 標準中綠地保潔及養護費、xx社區綠化管理費。

二、變更原協議條款:

1.刪除“第一條、物業服務項目”中“綠化帶管理”。

2.刪除“第二條、服務收費標準”第2款“xx社區物管費”中“綠地保潔及養護費:3元/㎡/年”;刪除第3款“xx社區管理費”中“xx社區綠化管理費:3元/㎡/年”。

3.刪除“第三條、合同金額”第2款“xx社區物管費“(6)綠地保潔及養護費:綠地:108934㎡3元/㎡/年=326802元/年”;刪除第三條第3款“(2)xx社區綠化管理費:11590㎡3元/㎡/年=34770元/年”;刪除第三條第4款所有內容。

4.刪除第七條“甲方權利義務”中第5款“綠化”。

5.刪除“第八條、物業服務質量”第2款內容。

三、雙方已就甲方物業服務變更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且甲方就該部分物業管理費用已全部向乙方支付,該部分義務雙方已履行完畢。雙方同意該部分服務的終止。

四、本補充協議是原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原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本協議變更的內容外,原協議的其他條款仍然適用,對雙方有約束力。

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寫字樓物業服務合同 篇2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説明

1.本合同文本為示範文本,由北京市建設委員會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業主委員會或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簽約時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稱物業服務,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區域內的環境衞生和相關秩序,並由業主支付費用的活動。

3.本合同文本[ ]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當事人應當協商確定。[ ]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於實際情況未發生或雙方當事人不做約定的,應當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4.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並在簽訂時認真核對合同內容。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業主委員會][業主]

委託方登記號(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物業服務企業(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機構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物業服務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第一條本物業項目(以下簡稱“本物業”)基本情況如下

名稱:[地名核准名稱][暫定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類型:[普通住宅][經濟適用住房][公寓][別墅][辦公][商業] 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預測面積][實測面積][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 ________平方米。

區域四至

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寫字樓物業服務合同 篇25

甲方:

聯繫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營業證照號碼: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為加強對粵美特大廈的物業管理,維護業主及全體租户的合法權益和公共秩序,保障物業管理活動中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以及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創造優良的工作和商業環境,依據乙方與出租方簽訂的《粵美特大廈房屋租賃合同》,由甲方負責粵美特大廈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甲乙雙方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租用位於深圳市南山區科技園粵美特大廈層單元(商鋪),面積共計㎡的物業管理服務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物業服務內容

(一)大廈樓宇主體結構的使用管理和日常維護。

(二)業主方配置的空調、電梯、供水、供電、消防、樓宇自動化等大廈共用的設施設備系統的運行與維護。

(三)二十四小時大廈內公共區域的秩序監控與維護。

(四)大廈停車場交通設施維護與車輛停放、進出管理。

(五)公共場所的清潔衞生及垃圾清運。

(六)公共場所園藝綠化的配置與維護。

(七)在裝修期間,管理項目除包括上述有關項目的服務外,還包括:

1.對裝修圖紙的審核;

2.對裝修人員和裝修施工的管理。

(八)甲方為乙方提供有償服務項目,有償服務項目及價格由甲方另行公佈《有償服務價目表》。

二、裝修管理

(一)乙方在裝修(包括改建、更新)前,必須向物業公司提出申請,甲方書面同意後,進場裝修手續辦理完畢,方可進場,否則甲方有權清理乙方裝修工人等離場。

(二)裝飾裝修過程中產生的裝飾裝修垃圾由乙方自行清運。不得在公共走廊、樓梯等公共場所堆放裝修垃圾;不得將生活垃圾、雜物倒入廁所、管道,否則須負責清理及賠償損失。

(三)乙方應僱用合格的施工承建商,開工前到物業公司辦理裝修工人臨時出入證,出入證製作工本費為10元/個,出入證保證金為20元/個(施工完畢後,有效期內回收出入證,不計息退還保證金,逾期或證件丟失、損毀均不予退還)。

(四)關於消防安全。乙方二次裝修時,對於消防設施及設備進行改建、改動應符合國家消防安全的有關規定,按照甲方裝修管理的相關規定辦理手續後方可施工,取得消防合格證後方可投入使用。對不符合規定,但又不進行整改的,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責任應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在裝修時應遵守如下規定:

1.嚴格按照審批圖紙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2.不得破壞樓宇主體結構(承重牆)及消防等公共設施;

3.不得在公共地方堆放裝修材料、垃圾及雜物;

4.不得將裝修廢料倒入座廁或下水管道;

5.不得妨礙其它租户,嚴格遵守物業公司有關裝修施工的時間安排;

6.不得擅自從公共電路接駁電源。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對寫字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安全秩序維護、環境衞生綠化等項目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確保乙方經營環境的穩定與經營秩序的安定。

(二)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公共設施、公共設備、公共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並實施。

(三)根據有關規定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寫字樓的物業管理規約和寫字樓裝修手冊,並書面告知乙方,有權制止一切違反物業管理規約及裝修管理手冊的行為;

(四)依據本協議之標準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及其他有關費用;

(五)甲方有權對乙方租賃區域的裝修及質量進行監督和檢查。如乙方未按圖紙設計或

違規施工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改或恢復原貌,由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六)在事先徵得乙方同意後甲方方可進入乙方租賃區域內檢查公共設施設備的使用情況。如遇突發或緊急事故時甲方可不徵的乙方的同意進入乙方租賃區域內進行搶修,乙方不得阻止,但事後必須進行情況説明;

(七)發生緊急情況或突發事件時,甲方有責任採取應急措施,保障樓內人員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減少各方面的損失;

(八)按以上約定內容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物業管理服務。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有權要求甲方做好大廈的物業服務工作,保障設施設備的良好運行。

(二)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及建議。

(三)按時足額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及水電費、空調維護費及其他費用。

(四)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寫字樓內的通風、採光、維修、通行、衞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利益。

(五)負責租賃單元內專用部分設施設備(如:租賃單元內的電源線路、燈光照明、插座、自行增加的空調盤管風機、衞生間水錶後的給排水設施設備等)的維修維護保養工作。

(六)乙方進駐寫字樓後,不得私自改變建築原貌,不得拆除幕牆玻璃的安全護欄,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佔用、損壞寫字樓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方可使用,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給予賠償。

(七)未經甲方批准,乙方不得更改、遷移或增大水、電用量裝置或空調的負荷,如擅自接駁、改動、遷移用電裝置及負荷,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將由乙方全部承擔,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八)加強安全防範意識,應加強防火、防盜等事項,因此導致財產損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擔。

(九)自覺遵守大廈《管理規約》的相關規定,不得在粵美特大廈內從事與法律、法規相違背的行為。

五、財產安全

(一)甲方對乙方的財物及人事安全不承擔保管、保險責任;

(二)乙方有貴重物品必須存放於租用房屋內的,建議購買相應的財產保險。

六、物業服務費用

(一)物業管理費收費標準為元/平方米/月。合同期滿後物業管理費據市場情況可適當調整,乙方應按時支付該費用,物業管理公司收到乙方款項後應出具發票。

(二)停車費:停車場月卡及臨時停車收費參照政府指導價,合同期內會隨政府指導價及市場行情調整。

(三)空調維護費用按全年收取,收費標準為每月元/平方米,自年月開始計收。

(四)合同期內乙方自用水、電費、垃圾處理費由甲方代收、代繳,水電費、垃圾處理費將隨着政府的水價、電價的變動而作調整(電價按供電局普通用電類別——商業、服務業用電收費標準+電損成本+變壓器基本電費測算;水價按商業用水收費標準+二次供水用電損耗測算)。現階段水費單價綜合測算為3.53元/m³,排污費單價為1.20元/m³,垃圾處理費單價為0.27元/m³;電費單價綜合測算為1.50元/度。

(五)承租物業樓層的公共水費、排污費按乙方在本樓層中的面積比例收取(針對分層出租的樓層);乙方租賃全層的,則整層公共水費、排污費由乙方承擔。

(六)專項維修基金為每月0.3元/平方米(專項維修基金依據政府規定標準收取,此費用按相關規定只提供收據)。

(七)乙方入駐應簽署《物業服務協議》等文件,並一次性繳交本物業交付之日起三個月(20x年月日-月日)的物業管理費共計人民幣萬仟佰拾元(¥元)整。

(八)乙方應於本物業交付之日起5日內,按元/單元的標準向甲方繳納總計人民幣元整(¥元)的室內水電費週轉金,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週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據。乙方退租手續辦理完畢,結清費用後,週轉金不計利息退還。

七、費用的繳付

(一)乙方須於每月10日前交納當月的物業服務費及上月空調費、水電費等。如遇節假日,則相關費用支付日期順延至節假日後的第一個工作日。

(二)乙方如延期繳付上述各項費用,每逾期一日應按欠繳總額的萬分之三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如超過15天未繳納上述費用或其中的一項,甲方有權採取停水、停電等一切必要措施,直至乙方繳清拖欠的費用和違約金為止。

(三)甲乙雙方約定通過銀行轉賬或現金的方式繳納物業管理的有關費用:

開户銀行:

帳號:

收款單位全稱:

八、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為乙方與出租方的租賃協議規定的有效期一致。協議期滿後,雙方若無異議,本協議以業主續約年份每次自動順延。如任何一方提出異議,雙方應本着友好的態度協商解決。

九、其它事項

(一)協議雙方可對本協議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三)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四)協議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代表(簽署):乙方(蓋章):代表(簽署):

日期:日期:

商場物業服務合同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聯繫電話: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山東信潔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盛 峯

註冊地址:章丘明水經濟開發區山水泉城南城東門

聯繫電話: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乙方進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甲方,甲乙雙方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物業管理合同此物業位於___市____街__號__層,建築面積__平方米(實際面積高於或者低於合同規定面積,均以此標註面積為準,不作調整)。 該房屋的土地證證書編號:______,房產證證書編號:______房屋主體建築結構為____結構;經甲方及乙方共同簽章確認的房屋所有權證及房屋土地使用證複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 委託管理事項

1,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庭院等。

2,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調,供暖鍋爐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等。

3, 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泵房,自持車棚,停車場等。 4, 公共環境衞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等。

5,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5,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等。

6,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户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四條 物業費用及繳納方式 :

1.甲方按年於每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向乙方繳納物業管理費用___元人民幣(___元)此費用包含第三條所列各項委託管理事宜及下列費用:採暖費,電梯費,停車場的使用費,其他未列入的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甲方房屋的自用部位,自用設備及設施的維修養護,由甲方自行負責,在甲方提出委託時,乙方可以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2.甲方應嚴格按照以上條款要求的繳納方式向乙方交納物業管理費用,否則視為甲方單方違約,乙方有權單方取消合同,有權強行將甲方商品清除,因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委託管理期限: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__年_月_日止。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 隨時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執行情況;

2, 及時繳納物業管理費用,如拖欠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3, 甲方及時向乙方提供使用物業內的各類圖紙,含裝修改造圖,電路圖,上下水改造圖,廣告審批圖,消防改造審批手續等,以上各類圖紙以甲方使用此物業7日內交給乙方。

4, 及時與乙方溝通本合同執行期間所發生的其他問題。 5, 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生活;

第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方案; 2, 選聘專業人員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

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3, 乙方有權對物主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 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書面告知物業的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並負責監督;

5, 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

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同意在合同執行期內,因不可抗力導致房屋毀損,滅失的,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但乙方應退還甲方已經提前支付的相關費用。

2,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終止,但乙方需退還甲方已經提前支付的相關費用。①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非因甲方過錯原因而依法被政府提前收回的;②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或拆遷的;

3,甲,乙任何一方如有違反合同上述各條款規定,除了按合同有關條款履行以外,守約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給守約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九條 附則

1,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及規定嚴格執行。

2 ,甲乙雙方就履行合同及本協議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3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補充。在此之前簽訂的一切協議如與本協議有矛盾之處,均以本協議為準。之後所簽訂的補充協議及相關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連同附件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盛峯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寫字樓物業服務合同 篇26

隨着《物業管理條例》的出台,越來越多的業主都知道了作為業主所擁有的權利和義務,同時也更重視和謹慎地使用這些權利,希望能有效地維護自身的利益。其中最重要和業主利益關係最密切的一項權利就是通過業主委員會選聘優秀的物業公司來管理小區,並和選好的物業公司簽訂好《物業服務合同》,因為該合同簽訂後,對全體業主和物業公司都具有法律約束力,所以簽好該合同對業主來説是享受優質物業服務的關鍵所在。

鑑於目前的情況和即將實施的《物業管理條例》,業主委員會在和物業公司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明確委託物業服務的內容、範圍和期限

在服務合同裏一定要明確物業公司是管理小區全部的物業工作,還是隻負責某一項服務內容。如果約定不明,會帶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例如某小區業主委員會通過招標聘用了一家物業公司,委託其管理小區的全部物業內容。而該公司在接手以後,除了物業費是自己收取外,其餘的物業服務內容全部以低價委託給其他沒有業務的物業企業,來賺取其中的差價。而受委託的物業企業以低價承接該業務後,由於成本的原因,只能是降低服務的內容和標準。

如果業主委員會在服務合同裏沒有約定詳細的服務標準,也沒有約定該物業公司不得將服務內容轉委託給第三方的話,業主只能是白受損失。所以如果業主委員會是看中了某家物業公司的品牌和服務質量,那就要在服務合同中約定詳細服務內容和具體的服務標準,並且約定該公司不得將服務內容轉委託給第三方,否則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除了《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的業主委員會擁有的權利外,其它一些權利,也應在服務合同裏更具體地約定:

例如,由業主委員會收取物業費後轉交給物業公司、物業公司應為業主委員會提供相應的辦公場所、業主委員會的主要領導人可以從物業費中提取補貼、業主委員會對物業公司服務質量有權提出意見並可要求其限期整改等內容。同時,業主委員會應承擔相應的義務,督促業主按時交納物業費,積極配合物業公司工作,尊重物業公司專業化的管理方式和措施等。

明確物業公司的權利和義務

本着權利和義務對等的原則,在賦予物業公司管理整個小區日常事務權利的同時,也要明確物業公司所承擔的義務,並且儘可能地明確責任,例如保安失職導致業主物品被盜,物業公司應承擔賠償責任;物業公司在使用物業費時,必須有明確的記錄並向業主委員會公開賬目等。

對違約責任的約定

要在服務合同裏明確物業公司違反約定應承擔的違約責任,約定的責任要具有實用性和可操作性,不要約定成一些大而空的法規內容。特別是對提前解聘的物業公司不及時退出的情況,雖然新的《物業管理條例》規定了國家行政機關對其處罰的內容,但是它彌補不了給業主帶來的實際損失,所以一定要約定如果出現這種情況,物業公司每拖一天就要承擔一天的違約金,這樣才能有效保護全體業主的利益。

編輯:沈天風

寫字樓物業服務合同 篇27

甲方:

乙方:

甲方是指:商鋪購買人(使用人)

乙方是指:物業服務企業

前期物業服務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業主大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之日止的物業服務。

根據國家《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物業服務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物業的坐落、面積

1、坐落位置: (項目名稱) 棟 層 號鋪面 ,建築面積為 ㎡。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監督乙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乙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2、遵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雙方所簽訂的服務合同及相關協議;

3、不得在居民休息時間(中午12時至15時、晚上22時至翌日7時)製造發出過大的聲響(如敲擊、高音響、按喇叭等);

4、依據本協議向乙方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和垃圾處理費;

5、裝飾裝修房屋時,遵守《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6、遵守《水電代收代繳協議》,按時向翡翠園小區業主服務中心繳納水電費用;

7、不得佔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乙方,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

8、轉讓商鋪時,應事先通知乙方,告之受讓方與乙方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9、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簽訂的租賃合同等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10、商鋪的招牌安裝,應取得按開發建設單位規定的統一標準安裝。

11、服從乙方的日常管理,實行門前“三包”,講究衞生,保持門前及周圍清潔。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對共用部位、公共設施設備、綠化、環境衞生、治安、交通等項目進行維修、服務與管理。

2、建立建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3、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簽訂的本合同行為;

4、物業管理企業可委託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和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依據本合同向甲方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及垃圾處理費;

6、提前將裝飾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告之甲方,並與甲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7、與甲方簽訂水電代收代繳協議;

8、不得佔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屋頂等) 、户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二 、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及其運行的維護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天線、供電線路、通訊線路、照明、消防設施、監控系統、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三、環境衞生管理,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樓宇的公共部位,包括樓梯、大廳、樓宇外牆等部位環境衞生管理;

2、物業區域的公共場所,包括小區內的道路、綠化地帶、公共停車場、公共娛樂場所等所有公共場所的環境衞生管理;

3、生活廢棄物的清理。

四、秩序維護管理,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

2、治安協管員實行24小時巡邏制度,定時定路線巡查;

3、對本物業區域內的車輛管理;

4、與甲方簽訂《消防責任書》

五、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管理,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對小區的機動車停放與出入實行統一管理。

2、維護小區的交通秩序。

六、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1、消防要求:翡翠園小區商鋪的消防施工方案須報消防主管部門審批,消防設施(噴淋、温感、煙感)等由業主在裝修時自理,必須接入小區噴淋管網和消防報警系統,並符合消防管理部門驗收要求後方可投入使用。

2、根據開發商文件要求,因商鋪未安裝排煙管道不允許經營餐飲店。

3、特殊行業要求:經營特殊行業的,需要按特殊行業相關要求並辦理好相關手續後方可投入使用。

4、簽訂《商鋪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七、用水用電管理:雙方另簽訂《水電代收代繳協議》。

第四條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一、房屋外觀:

1、房屋外觀(包括屋面、天台)完好、整潔;外牆、公共樓梯間面磚、扶手等無明顯污跡、無破損、無亂張亂貼、亂塗亂畫、亂懸掛現象;

2、對違反規劃私搭亂建及擅自改變房屋結構或用途及時勸説、阻止,並報告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3、空調安裝位置統一有序,支架及固定螺絲等用不鏽鋼材料、無鏽蝕,冷凝水集中排放;

二、設備運行:

1、設備運行正常,維護良好,無事故隱患;

2、定時對設備進行檢查,應設有設備台帳、運行記錄、檢查記錄、維修記錄、保養記錄;

3、對設備故障及重大事件有完善的應急方案和現場處理措施、處理記錄;

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1、路燈等公用照明設備完好率在98%以上;

2、各設備及公共場所、場地、危及人身安全處有明顯標誌和防範措施。

四、環境衞生:

1、小區公共部位乾淨、整潔、無雜物垃圾、無異味、無亂張貼、無亂堆放、扶手無塵,清潔率95%以上;

2、小區內的道路完好、無積水、泥沙、公共場所無雜物垃圾,環衞設施設備完好無損;

3、實行垃圾分類收集,做到日產日清,垃圾桶、果皮箱無溢滿現象;

4、垃圾中轉站、垃圾桶、果皮箱定期清洗,保持乾淨無異味;

5、實行定期消殺,有效控制蠅、蚊、鼠等害蟲孽生。

五、 綠化:

1、草坪應及時修剪,保持平整,並清除雜草,控制雜草孽生;

2、花草樹木長勢良好,無枯死,適時組織灌溉、施肥、鬆土,預防蟲害;

3、根據樹木品種科和生長情況,及時修剪整形、觀賞效果良好;

4、綠化地設愛護綠化温馨提示牌。

六、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1、商鋪前道路暢通、交通秩序良好,無亂停車現象。行人、車輛各行其道;

2、室內停車場二十四小時定時巡邏。

七、消防:

1、消防設施、設備完好率在98%以上。

2、小區火災發生率在1%以下。

八、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設備設施小修和急修:

㈠小修

1、做到水、電、氣等公用設施小修不過夜。

2、房屋共用部位的土建小修三日內有結果。

㈡急修

3、房屋共用部位、公用設施的急修要求維修人員三十分鐘內到達現場,並開始組織搶修。

第五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一、乙方收取服務費標準為:

(一)、物業服務費按2.00元/平方米/月計收;

(二)、城市垃圾處理費收費標準:

1、餐飲娛樂業以外的商業網點按經營面積收取

(1)、面積30平方米以下(含30平方米)按20元/店.月收取;

(2)、面積30平方米以上按0.65元/平方米.月收取;

2、餐飲娛樂業商業網點按經營面積收取

(1)、面積30平方米以下(含30平方米)按100元/店.月收取;

(2)、面積30-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 按200元/店.月收取;

(3)、面積50平方米以上參照以上標準方雙方協商;

(三)、繳納水電週轉金

1、面積30平方米以下(含30平方米)按500元/間一次性收取;

2、面積30-50平方米(含50平方米) 按800元/間一次性收取;

3、經營面積50平方米以上按15元/平方米一次性收取;

商鋪前露天停放車輛場地佔用收費標準按政府相關部門執行。

二、如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時間向乙方支付物業物業服務費的,以欠費金額的2﹪支付每月利息,直至全部清償欠費時止。

三、甲方必須按時繳納當月的物業服務費和垃圾處理費。

四、每月水電費由甲方按乙方規定繳費期限內自行到翡翠園小區業主服務中心交納,如逾期繳納所產生的違約金及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保留停止供水供電權利。

第六條 水電費用

甲乙每月實際使用的水電度數由乙方雙方派代表共同確認,且在規定期限內自行到翡翠園小區業主服務中心繳納。

水電費按如下方法計算:

水費收取方法:每月水費=(每月實際使用度數+公攤+損耗)×水費單價

電費收取方法:每月電費=(每月實際使用度數+公攤+損耗)×電費單價

以上水電費單價按市供電局、自來水公司核定經營性收費標準收取。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甲方違反協議,使乙方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乙方違反協議的,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費用。

四、甲方違反協議的,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補交,並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5‰向甲方交納違約金,逾期超過一個月的,乙方將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務。

第八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的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採取緊急措施造成甲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九條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條 本協議內容各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一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如協商或調解無效,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共7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乙 方: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寫字樓物業服務合同 篇28

委託方(甲方) :

受委託方(乙方):

合同編號: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1.1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 商鋪編號:

1.2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名稱:

物業管理資質等級證書編號:

1.3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同意乙方為 號樓 層 號鋪位提供物業管理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管理區域基本情況

2.1物業名稱:筠連匯鑫廣場

2.2物業類型:商業(住宅配套);

2.3座落位置: 號樓 層 號鋪位

2.4甲方商鋪建築面積: 平方米

其中:甲方商鋪內建築面積 平方米;甲方商鋪公攤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二章 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內容

第一條 委託管理事項

1.1 該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1.2 該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囱、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1.3 本物業規劃內附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1.4 本物業規劃內的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1.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1.6 維持物業區域內停車場車輛行駛、停放秩序。

1.7 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1.8 消防設備設施維護管理 。

1.9 自動扶梯、電梯、供水、供電等設備設施的運行和日常維護管理。

1.10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1.11法規和政策規定及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章 物業服務質量

第一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質量參照原宜賓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發佈的《宜賓市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第四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一條 物業服務及中央空調使用等費用的收取

1.1甲方支付本合同任何費用以人民幣支付,物業服務費由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按季度繳納,物業服務費為含税費用。

甲方應在每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按房屋建築面積計算,建築面積包括商鋪內建築面積加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甲方應交費面積為 平方米;水、電、燃氣等費用由使用人直接向收費單位繳納。物業服務費及垃圾清運費用金額如下:

1.3物業服務費用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 1 )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和按規定提取的其他費用等;

( 2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 3 )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衞生費用;

( 4 )物業管理區域綠化維護費用;

( 5 )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 6 )辦公費用;

( 7 )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 8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 9 )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 10 )法定税費;

( 11 )經甲方同意的其它費用。

第二條 甲方房屋的自用部位,自用設備及設施的維修養護,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三條 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從專項維修資金支出。

第五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一條 甲方權利義務

1.1按時按標準繳付合同與合同補充協議中所規定的各項費用。

1.2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情況。

1.3不得在物業內存放易燃易爆、腐蝕等危險品或違禁物品。

1.4裝修及改造

甲方可對所使用的物業進行裝修或改造,但須提前七個工作日向乙方申請,並提交書面裝修設計方案和施工方案,在經乙方同意,辦理相關手續並交納相關費用後,方可進行。在施工過程中,甲方需遵守物業的有關管理規定,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裝修、改造等過程進行監督和管理。甲方應對裝修、改造過程中可能給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任何損害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5 甲方及時向乙方提供使用物業內的各類圖紙,含裝修改造圖,電路圖,上下水改造圖,廣告審批圖,消防改造審批手續等,以上各類圖紙以甲方使用此物業7日內交給乙方。

1.6及時與乙方溝通本合同執行期間所發生的其他問題。

1.7由於甲方的原因造成的火災、爆炸、商街內各種管道及設施以及其它任何地方的漏水、漏電等事故而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均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1.8協助乙方作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1.9裝修施工中其他管理事項按照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裝修手冊》管理規定的條款執行。

第二條 乙方權利義務

2.1根據甲方的授權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本物業區域內提供第二章物業管理服務;

2.2有權要求甲方及甲方所屬員工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為;

2.3向甲方收取物業服務費;

2.4對甲方及其所屬員工違反《業主臨時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為,有權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勸阻、制止、報警等措施;

2.5乙方的工作人員因維修、檢查、安裝等需要,進入甲方租賃物業時,應預先通知甲方。

如發生火災或迅速蔓延危害第三方的緊急情況時,乙方來不及預先通知甲方時,也可直接進入甲方物業處理緊急情況,但事後應向甲方説明理由。上述情況發生時,甲方應大力協助乙方採取應急措施。

2.6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委託給第三方;

2.7由於不可抗力的情況而影響商街內任何設施的正常運轉時,乙方不承擔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8維護停車場的車輛行駛停放秩序,提示車主妥善保管自己的貴重物品,以及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及道路安全行駛規定。

2.9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第六章 合同期限

第一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 ;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未滿,但在業主委員會成立後,由業主委員會與所選聘的物業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動終止。合同期限已滿,但業主委員會未成立,本合同順延。

第七章 合同解除和終止的約定

第一條 本合同期滿,乙方有權決定不再接受委託,但應提前一個月書面告知甲方。 第二條 由於不可抗力的情況而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本合同自行終止。雙方不得向對方提出賠償。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一條 因甲方違約導致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且嚴重違約的,乙方有權採取法律手段解決。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條 乙方未能按照約定提供服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四條 甲方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乙方向甲方發出繳費通知單,乙方可以從欠費之日起每日按應繳費用1‰加收滯納金。超過30天不繳費的,乙方有權通過法律程序追繳。

第五條 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按提前的天數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每天每建築平米 元);由於解除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六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或發生突發事件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情況,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財產損失的,以及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賠償。

第七條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終止,但乙方需退還甲方已經提前支付的相關費用。①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非因甲方過錯原因而依法被政府提前收回的;②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或拆遷的。

第九章 商鋪移交及核驗

第一條 租用用户在辦理租賃手續時,甲乙雙方應對現有房屋、裝修、門窗及各項自用和共用設備設施的狀態進行查驗並確認後,方可到開發商或開發商指定地點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條 租用用户在解除租賃合同,並不再續簽時,應先到乙方客服中心辦理本合同解除手續,並辦理商鋪物品移交及核驗手續後方可到開發商或開發商指定地點辦理其他相關事宜。

第三條 租賃合同解除時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進行移交和核驗工作,移交和核驗手續應包括下列內容:

3.1商鋪鑰匙。

3.2商鋪內共用及自用設備設施現狀與交房時的狀態進行核驗,如與交房時有改動,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到交房時的標準狀態。

3.3其他應予以移交和核驗的項目。

第十章 附則

第一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依法向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但甲方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的,乙方可以直接按照有關規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第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署並蓋章後生效;乙方為自然人,以自然人或授權人簽字後生效。

第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

委託方(甲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受委託方(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寫字樓物業服務合同 篇2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制定本管理規約,對有關物業的使用、維護、管理、業主的共同利益、業主應當履行的義務,違反公約應當承擔的責任等事項依法做出約定。

第二條 本管理規約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有約束力。

第三條 建設單位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協議中涉及業主共同利益的約定,應與本管理規約一致。

第二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四條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商品房購銷合同,業主享有以下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所有權:

1、由單幢建築物的全體業主擁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該幢建築物的承重結構、主體結構,公共門廳、公共走廊、公共樓梯間、户外牆面、屋面等;

2、由單幢建築物的全體業主擁有的共用設施設備,包括該幢建築物內的給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照明設施、消防設施、避雷設施等;

3、由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擁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包括圍牆、池井、照明設施、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第三章 物業的使用

第五條 業主對物業的專有部分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但不得妨礙其他業主正常使用物業。

第六條 業主應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有利於物業使用、安全、整潔以及公平合理、不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則。在供電、供水、供氣、排水、通行、通風、採光、裝飾裝修、環境衞生、環境保護等方面妥善處理與相鄰業主的關係。

第七條 業主應按設計用途使用物業。因特殊情況需要改變物業設計用途的,業主應在徵得相鄰業主書面同意後,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批准,並告知物業服務公司。

第八條 業主需要裝修房屋時,應提前告知物業服務公司,並與其簽訂《威信天瑞祥合園小區裝修管理協議》。業主應遵照裝修管理的規定從事裝修行為。遵守裝修的注意事項,不應違反所簽訂的《裝修管理協議》。

第九條 業主應在指定地點放置裝修材料及裝修垃圾.不得擅自佔用物業共用部位和公共場所。本物業管理區域的裝飾裝修施工時間定為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13:30—18:OO。其他時間(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及法定節假日)不得施工。

第十條 因裝飾裝修房屋影響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以及侵害相鄰業主合法權益的,業主應及時恢復原狀並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業主應按有關規定合理使用水、電、氣、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改。

第十二條 業主在安裝空調系統時.應按設計預留的位置安裝空調,未預留設計位置的.應按物業管理公司指定的位置安裝,並按要求做好 噪音及冷凝水的處理。

第十三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行駛和停放車輛,應遵守本物業管理區域的車輛行駛和停車規則。

第十四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禁止下列行為:

1、損壞房屋承重結構、主體結構,破壞房屋外貌,擅自改變房屋設計用途:

2、佔用或損壞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旋設備及相關場地,擅自移動物業共用設施設備;

3、違章搭建、私設攤點;

4、在非指定位置傾倒或拋棄垃圾、雜物;

5、違反有關規定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發出超標噪音;

6、擅自在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所懸掛、張貼、塗改、刻畫;

7、利用物業從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8、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十六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飼養動物不得違反政府有關規定.並應遵守天瑞祥合園《寵物伺養管理規定》,並書面告知物業管理公司。

第四章 物業的維修養護

第十七條 業主對物業專有部分的維修養護行為不得妨礙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第十八條 因維修養護物業確需進入相關業主的物業專有部分時,業主或物業管理公司應事先告知相關業主,相關業主應給予必要的配合。

相關業主阻礙維修養護造成物業損壞及其它損失的,應負責修復並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 發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業主合法權益的緊急情況.必須及時進入物業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但無法通知相關業主的,物業管理 公司可在第三方(如所在地居委會或派出所或相鄰業主)的監督下,進入相關業主的物業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事後應及時通知相關業主並 做好善後工作。

第二十條 因維修養護物業或者公共利益,業主確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徵得物業管理公司的同意,並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二十一條 專有物業存在安全隱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業主合法權益時,責任人應當及時採取措施消除隱患。

第二十二條 建設單位應按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二十三條 業主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基金,專項維修基金按房屋總款的2%交納.專項維修基金交納、使用和續籌辦法根據 政府主管部門的文件執行。

第五章 業主的共同利益

第二十四條 為維護業主的共同利益.全體業主同意在物業管理活動中授予物業管理公司以下權利:

1、根據本管理規約配合建設單位制定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2、以批評、規勸、公示、法律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管理規約和規章制度的行為。

3、為滿足七彩俊園1棟·七彩之門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生活和辦公環境,維護樓道公共部分外觀統一和美觀,公共部分禁止隨意亂貼、安裝 相關公司銘牌,若有要安裝公司銘牌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必須遵守物業公司相關管理規定,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到物業服務中心提出申請。 物業服務中心統一材料、規格型號、擺放位置.安裝費用和材料費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承擔。

第二十五條 物業公司應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顯著位置設置公告欄.用於張貼物業管理規章制度.以及應告知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通知、公告。 第二十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服務收費採取包乾制方式。業主應按照《威信“天瑞祥合園”小區物業服務協議》的約定按時足額交納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管理規約關於物業的使用、維護和管理的約定。妨礙物業正常使用造成物業損壞及其它損失的.其他 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可依據本管理規約要求違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進行賠償。

第二十八條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管理規約關於業主共同利益的約定,導致全體業主的共同利益受損的。違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賠償 其他業主或物業公司所受到的損失。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管理規約所稱物業的專有部分,是指由單個業主獨立使用並具有排他性的房屋、空間、場地及相關設施設備。

本管理規約所稱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單個業主專有部分以外的,屬於多個或全體業主共同所有或使用的房 屋、空間、場地及相關設施設備。

第三十條 業主轉讓或出租物業時,應提前書面通知物業管理公司,並要求物業繼受人簽署本管理規約或承租人在租賃合同中承諾遵守本管 理規約。

第三十一條 本管理規約一式兩份。由業主和物業服務公司各執一份。

第三十二條 本管理規約自首位物業買受人承諾之日起生效,至業主大會制定的《業主公約》生效之日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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