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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責任服務協議書(通用6篇)

物業管理責任服務協議書(通用6篇)

物業管理責任服務協議書 篇1

甲方(物業使用人):

物業管理責任服務協議書(通用6篇)

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物業公司):

地址:

聯繫電話: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地址:

物業使用建築面積: 平方米(最終按照權屬登記測繪面積確定)物業產權人: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甲方在 所使用物業的物業管理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物業管理服務期限自 起至甲方使用物業結束之日止。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監督乙方的物業管理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乙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遵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協助與配合乙方共同維護本物業公共秩序和公眾利益。

(三)依據本協議向乙方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四)不得佔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的,應事先向乙方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得實施,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如需額外使用公用設備(如場地使用、供電增容等),還需承擔相應的補償費用。

(五)承諾遵守物業的消防管理規定,配合乙方做好消防安全防範,愛護公共設備設施,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在物業範圍內使用明火。

(六)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採光、維修、通行、衞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七)有權自己聘請他人對物業自用部位的各種水電管線、空調、消防、弱電以及其他設施進行合法修繕。

(八)承諾與乙方在本物業內不存在人身、財產的保險或保管關係(另有專門合同規定除外)。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對本物業樓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綠化、環境衞生、秩序維護、交通等項目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

(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服務流程並書面或公告等方式告知甲方。

(三)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四)制止違反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

(五)乙方可委託專業公司承擔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全部轉讓給第三方。

(六)依據本協議向甲方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七)編制本物業管理服務財務年度計劃和工作計劃。

(八)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和自用設備設施維修養護、保潔服務、綠植租賃等其他有償服務。

第四條 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屋頂等)、户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二)房屋共用設施設備及其運行的維護和管理。

房屋共用設備設施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天線、供電線路、通訊線路、照明、樓內消防設備設施、防盜系統、綠化、道路、路燈、渠道、池、井、路牌、文體設施和共用設備設施使用的房屋、場所等。

(三)環境衞生和綠化管理。

1.本物業範圍內公共區域的環境衞生和保潔;

2.本物業範圍內樹木、花草、綠地的養護;

3.本物業範圍內園林建築及其他園林設施的維護。

(四)秩序管理。

1.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

2.本物業內24小時秩序值班,公共區域守護及全方位巡邏的秩序管理;

3.協助消防部門對本物業實行防火、滅火等消防管理。

(五)車輛管理。

1.本物業內道路及道路設施的管理與維護;

2.維護本物業交通安全及暢通秩序;

3.本物業內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五條 物業管理服務相關費用標準

(一)物業管理服務費:按建築面積收取,甲方租用入住後由甲方承擔,費用為 元/平方米·月。甲方所租物業為 ,面積合計 平方米,每月物業服務費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若今後甲方所租物業面積有所增加,經雙方確認以實際入駐時間和使用建築面積據實結算管理費,多還少補。。

(二)甲方自用水、電費:物業交付後,經甲乙雙方確認水、電底表數,甲方自用的水、電費由甲方自行承擔。

(三)空調電費根據實際用電量由甲方承擔。

(四)物業公共用水、電分攤:本物業公共用電、用水根據實際計量按建築面積分攤(包括寫字樓電梯電費及保養費、公共通道及道路照明電費、供水泵電費、公共用水費、停車場電費及其它應分攤的水電費),由甲方按分攤另行支付。

(五)生活垃圾清運費按照相關部門收費標準收取。

第六條 支付物業管理服務費等費用的時間

當月物業管理服務費、水電費等費用的繳納時間為:每季度的十五號之前。

第七條 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託,乙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煤氣費、租金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繳收費費用不屬於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相關部門或單位的規定。

第八條 其他有償服務

(一)根據甲方實際需要,具體服務項目及收費標準由乙方按照市場的實際情況確定。

(二)乙方對甲方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需經過雙方協商同意。

第九條 保險

(一)本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備設施的保險由乙方代為辦理,按建築面積全體用户分攤費用。

(二)甲方人身安全及財產的保險由甲方自行辦理。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協議,使乙方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違反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乙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費用,多收部分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違約金;

(四)甲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從逾期之日起按天支付欠交款項總額的3‰的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的,乙方有權暫時停止對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直至甲方補齊所欠款項為止。此期間乙方無須為停止服務所產生的後果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用户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漏水、救助人命、協助國家行政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措施造成甲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 本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五條 本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可向南寧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物業管理責任服務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需將________商業廣場項目物業管理進行轉讓;乙方擁有合法從事物業管理資質條件。對此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轉讓________商業廣場項目給乙方進行物業管理一事,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________商業廣場項目轉讓給乙方進行物業管理。

二、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轉讓,對________商業廣場項目進行物業管理。

三、轉讓物業管理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商業廣場項目業主委員會終止乙方對該項目物業管理之日止。

四、本合同書的生效應徵得________________商業廣場項目業主同意,對此乙方承諾已徵詢業主(或房屋租賃户)同意。

五、從本合同書籤訂生效之日起,甲方在與________________商業廣場項目業主(或房屋租賃户)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中,所約定的權利、義務一併轉移給乙方。

六、本合同書籤訂生效之日前,________________商業廣場項目業主(或房屋租賃户)所欠甲方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對原與甲方已簽訂物管合同的業主(或房屋租賃户),乙方同意先按50%自行墊付甲方(附清單),然後乙方向欠款的業主(或房屋租賃户)收取物管、水、電欠費和滯納金、違約金。對原與甲方未簽訂物管合同的業主(或房屋租賃户),鑑於已實際享受物管服務的事實,根據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其業主(或房屋租賃户)應予繳納物管費,該費用由乙方依據合法程序負責追收繳納。

七、乙方承諾接受原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商業廣場工作的物管人員(包括保安、清潔工),保證其工資及福利待遇不得低於原標準,並按國家相關政策作相應調整。在物管人員(包括保安、清潔工)交接過程中若產生矛盾糾紛或經濟補償問題均由乙方負責承擔解決。

八、甲方將________________商業廣場A2區4樓建築面積

作為物管用房(含室內部分辦公用品)及該商業廣場的水電設施、公共區域設施(電梯、照明、綠化、道路等)一併交給乙方(附清單),有乙方使用並負責維修、維護。且A2區4樓只能用作物管辦公不得將此房變賣、出租或抵押。

九、乙方經營期間有權對該區道路、空間等進行合理規劃、管理和使用。

十、對連接原廣播局通道處、橋面及臨河道下面的防洪層空間,在不影響房屋主體質量、安全並通過城建規劃等前提下,可以進行合理利用,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產生的收益概由乙方享有。

十一、甲方原商業廣場售房部(化風山公園入口旁)無償交付乙方(從簽訂合同即日起),如遇政府部門要求拆遷,乙方應無條件予以服從,拆遷事宜概由乙方與政府接洽。

十二、乙方管理________________商業廣場項目物業期間,應依法經營。其收益歸乙方所有,債務由乙方承擔。

十三、乙方因物業管理向________________商業廣場項目業主(或房屋租賃户)收取的物業管理費標準,按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商業廣場項目業主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約定的標準執行。非經合法程序,乙方不得擅自提高物業管理收費標準。

十四、本合同書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自己的合同義務。

十五、本合同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管理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物業管理責任服務協議書 篇3

甲方(業主大會)

組織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業主委員會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物業區域《業主公約》的約定,甲方通過招標、議標等方式選聘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___(物業名稱)實施本物業區域的物業管理服務的相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四至:東至:______ 南至:______西至:______北至: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具體物業構成明細及所配置的共用設備設施明細詳見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委託服務事項

第三條甲方委託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的主要內容為:

1.物業共用部分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分具體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承重牆體、樑柱、樓蓋等),非承重結構的分户牆外牆面,屋蓋、屋面、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樓梯間、電梯井、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樓道燈、避雷裝置、____________________。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具體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____________。

3.市政共用設施(不屬市政部門管理的)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水池、井、停車場、路燈_______。

4.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公廁、_____________。

6.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的管理。

8.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

9.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0.物業項目使用專項維修資金的預算和計劃。

11.裝修管理。

12.物業服務費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費用的收取。

13.法律政策規定應由乙方管理服務的其它服務事項。

第四條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本合同特別約定的物業管理事項為:

1.接受業主委託,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服務價格由雙方另行商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

第五條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標準(具體服務標準見附件三)。

第四章物業服務費用

第六條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______種方式:

1.包乾制(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税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根據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實際情況和XX市物業服務收費指導價格確定的原則,雙方約定物業服務費用按月、季、年收取,其收取的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業主向乙方按約定的標準交納物業服務費,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管理企業,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物業服務資金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的酬金)

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資金預收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選擇以下第種方式對物業服務資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元的標準從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預收物業服務資金數額________%的比例提取。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並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預算方案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衞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額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業主承擔。

第七條共用的專項設備運行的能源消耗,應獨立計量核算,採取____________方式向業主分攤計收。

第八條業主應於____________________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

已納入管理服務範圍的,開發建設單位未出售或未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由開發建設單位全額交納;業主的空置房(經乙方與業主雙方認定,其水、電、氣表起止數均未走動的),其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50%的比例交納。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物業使用人不按照約定交納的,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繳費約定,業主應當自約定之日起書面告知乙方。

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按______(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_____日內履行交納義務。

第九條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書面報告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______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託雙方共同認可的專業審計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審計費用由______承擔。

第十條停車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於全體業主的,使用人應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該項停車費中________元/個·月的停車管理服務費歸乙方所有,其餘停車費為全體業主所有,可根據業主公約或業主大會的決定用於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經費支出或納入維修資金管理;

2.停車場屬於開發建設單位所有的,業主享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車位權屬系業主的,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元/個·月標準或按佔地面積(包括公攤面積)_____元/平方米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一條乙方應與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協議》,明確雙方在停車位使用及管理服務方面的權利義務關係。

第十二條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全體業主或開發建設單位所有,委託乙方經營管理,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使用會所,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使用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乙方經營管理會所,可按______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配套商業設施,可按______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按______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

第十四條乙方利用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設備設施進行經營(如:設置商業廣告招牌),應當徵得甲方相關業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務成本和佣金後剩餘部分的本金和利息歸全體業主所有,可根據業主公約的規定納入物業專項維修資金進行管理。

第十五條乙方接受業主委託,提供專項服務的,專項服務的內容和費用按其約定執行。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享有以下權利:

1.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和大中修方案的財務預算和決算,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計劃的實施;

3.制訂物業共用部分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的維護方面的規章制度;

4.審批物業維修資金的使用項目和使用預算,負責組織對物業設施、設備和共用部分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的竣工驗收;

5.定期聽取乙方關於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和物業維修資金的使用情況的報告,並定期向業主公佈報告;

6.代表本業主參加因物業管理活動發生的訴訟;

7.對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8.監督乙方實施物業服務的其他行為;

9.實行酬金制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的,有權與乙方共同委託雙方認可的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10.依據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甲方應履行的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綠化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資料;

(2)規劃設計資料;

(3)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4)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説明文件;

(5)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2.協助乙方督促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依約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

3.協助乙方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配合做好相關業主的工作,並協助乙方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

4.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協調業主、使用人與乙方的關係;

5.負責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和續籌;

6.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7.協助乙方對業主和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8.協調、配合乙方共同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相關遺留問題;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八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乙方享有的權利:

1.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技術標準、行業規範以及本服務合同進行管理,提供專業化的服務;

2.按照本合同和有關規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3.可以根據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委託,提供本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項目,服務報酬由雙方約定;

4.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託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該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併委託給他人;

5.自主開展各項經營管理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項獲取不當利益;

6.對欠費業主停止約定服務或進行法律訴訟,直至其履行交費義務。

7.根據甲方授權,制定必要的規章制度,並以有效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8.根據甲方授權,採取批評、規勸、警告等措施制止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及公眾管理制度的行為;

9.根據甲方授權,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佈違約業主的姓名及其違約情節;

10.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約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乙方應履行的義務:

1.履行合同、提供物業服務;

2.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3.在承接物業時,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並做好書面記錄和籤認工作;

4.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以及向業主提供特約服務的收費項目和標準;

5.結合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保養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僅適用酬金制收費方式),經依法議定後組織實施;

6.制止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規章制度的行為,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7.協助做好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保護好現場,協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員在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公共秩序時,要履行職責,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

8.實行酬金制收費方式的,應當編制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報甲方審批,並且每六個月應公佈一次物業服務費用的收支帳目,每年與甲方共同委託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

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應與其訂立書面協議,告之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並負責監督;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裝修管理規定的行為,要及時制止和糾正,對情節嚴重的,要及時報請相關部門處理;

10.非經甲方和相關業主許可並辦理有關手續,不得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分、共用設施設備的用途;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

11.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從事物業管理相關服務以外的經營活動;

12.不得在處理物業管理事務的活動中侵犯業主的合法權益;

13.本合同終止時,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相關資料及時如數地移交給甲方。

1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六章物業管理用房

第十九條甲方按照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其中包括:辦公用房______平方米(含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用房)、位於___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其他用房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

第二十條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產及時如數地移交給甲方。

第七章物業服務合同期限及解除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屆滿前三個月內,甲方作出續聘或選聘的決定,在甲方與續聘或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第二十二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物業項目因拆遷等原因滅失的;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物業服務合同無法正常履行;

3.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按本合同履行義務的,經業主大會決定解除合同的;

4.二分之一業主不履行本合同的約定,致使物業管理活動無法正常開展,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

第二十三條需提前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送達對方時即行解除,並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在辦理交接期間,乙方應維護本物業小區正常的生活秩序,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支付費用。

第八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房屋建築質量、設施設備質量損害,達不到使用功能和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五條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乙方可要求甲方履行,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六條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清退,並由乙方按多收費用的3倍標準給予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賠償。

第二十七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致使管理服務不能達到本合同“物業服務質量”約定的,由乙方按以下標準賠償損失: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按時如數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按每日萬分之______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九條雙方約定,以下條件下所致的損害,可構成對乙方的免責事由:

1.因不可抗力導致的中斷服務或物業價值的貶損;

2.因物業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損害;

3.因維修、養護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而暫時停水、停電或停止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的(除排危搶險情形以外,乙方應事先通知業主及使用人);

4.因非乙方責任造成的供水、供電、供熱、供冷、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的障礙和損失。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合同的效力及於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全體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有關業主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十一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可監督本合同的實施。

第三十二條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三條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請調解,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申訴;也可選擇以下_______方式解決:

1.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2.人民法院訴訟。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______

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自_______起生效。

附件

1.物業構成明細

2.共用設施設備明細

3.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甲方簽章: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業主委員會: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 日

物業管理責任服務協議書 篇4

一、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簽章)

聯繫人:

聯繫電話: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簽章)

物業管理負責人:

聯繫電話:

二、物業基本狀況:

物業名稱:

物業類型:

物業座落:

物業總建築面積:______方米,其中:已竣工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尚在建的______平方米;按物業類型劃分,具體是:

①住宅建築面積,總計______平方米;獨立式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計______平方米;多層住宅______ 幢______單元______套,計______平方米;8~9層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計______平方米;10~20層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計______平方米;21~30層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計______平方米;31層以上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計______平方米;

②商務辦公用房______幢,層數______,套(間)數______,建築面積總計______平方米;

③商業用房______幢,層數______,套(間)數______,建築面積總計______平方米;

④工業用房______幢,建築面積總計______平方米;

⑤機動車場(庫)建築面積總計______平方米,停車位______個;地面停車庫______個,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地面停車位______個;

⑥其他用房______處,建築面積計______平方米。

三、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標準(請分類填寫):

四、物業管理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時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時

五、乙方向甲方出示的證件:

1、企業的營業執照,編號:

2、企業的物業管理資質證書,編號:

3、其他有關業績證明文件:

六、備案時間與備案機關:

備案機關:

(蓋章)

備案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物業管理責任服務協議書 篇5

單位物業管理與服務合同範本

第一章本合同當事人

第一條:

甲方(業主):

地址:

乙方(物業管理公司):

地址: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委託乙方對其××市路號提供物業管理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管理服務期限為×年,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管理服務事項

第三條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

第四條共用設施、設備的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水泵房、消防設施、低壓配電設施、避雷設施。

第五條市政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溝渠、管道。

第六條公共綠地、綠化、建築設施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七條附屬配套建築、場地和設施的養護和管理:圍牆、大門。

第八條公共環境衞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和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九條維護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

第十條配合、協助當地公安機關實施小區的治安防範工作,配備保安值勤、巡視、進行安全監控。

第十一條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竣工驗收資料與住户檔案。

第十二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三章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三條甲方權利義務。

1.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享受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

2.監督乙方管理服務工作及實施制度的執行情況。

3.有權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投訴乙方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

4.有權向乙方投訴其管理人員的服務態度和服務質量並知悉處理結果。

5.向乙方遞交物業產權證複印件一份作為備案材料。

6.遵守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文化活動。

7.協助處理房地產開發企業、其他部門或單位對物業管理遺留的問題。

8.如需進行室內裝飾裝修,必須遵守物業裝飾裝修管理規定,填寫申請表,繳納裝飾裝修保證金,經乙方審查核準後方可施工;完工時,通知乙方檢查有無違章、損壞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妨礙他人正常使用物業的現象(如滲、漏、堵、冒等)。乙方檢查未發現上述現象,應將保證金返還甲方;若有上述現象,應要求甲方限期修復或扣除保證金作維修費用。

9.在本物業範圍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1)損壞房屋承重結構、主體結構,破壞房屋外貌(含外牆、外門窗、陽台等的顏色、形狀和規格),擅自改變房屋設計用途、功能和佈局:

(2)佔用或損壞樓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停車暢 自行車房(棚)等共用場所(地);

(3)佔用、損壞或擅自移動供電、供水、供氣、通信、排水、排污、消防、監控、路燈等公用設施設備;

(4)違章搭建;

(5)踐踏、佔用綠地,毀壞綠化,損壞、塗畫公共標誌和建築小品;

(6)隨意傾倒、堆放、丟棄垃圾或雜物,高空拋物;

(7)擅自在物業共用部位或公共場所懸掛、張貼、塗寫、刻畫、設立廣告牌;

(8)放置超過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質或者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噪音;

(9)未經有關部門批准設置攤點;

(10)利用物業從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四條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規章。

2.制止違反物業管理規章的行為,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對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行為,根據情節輕重,採取規勸、警告、制止、與業主協商解決、索賠、起訴等措施。

4.可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安全檢查、小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並由甲方委託我司落實實施。

6.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服務費;

(2)代收代支費用;

(3)有償服務費用。

7.每6個月向甲方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物業管理服務費收支賬目。

8.協助處理房地產開發企業、其他部門或單位對物業管理遺留的問題。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改變或完善配套項目,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

第四章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五條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整潔,無亂搭建,房屋完好率達到90%以上。

2.公共設施設備維護良好、正常運行,水電工每週巡查4次以上、每月定期保養,維護完好率達100%以上。

3.公共環境整體美觀潔淨:

(1)樓外公共場所每天清掃兩次,實施8小時保潔;

(2)樓內公共通道、走廊、樓梯、休閒場所每天清掃一次,每月清潔4次(含樓梯扶手),大堂實施8小時保潔;

(3)公用蓄水池每季清洗、消毒一次,每半年向甲方提供一次水質化驗報告,水質化驗符合國家頒佈的衞生標準;

(4)化糞池每年清疏一次,雨水、污水井每半年清疏一次,如發生堵塞及時處理,確保化糞池不外溢,下水道暢通;

(5)每天定時上門收集生活垃圾,垃圾日產日清;

(6)每月滅蚊、蒼蠅一次,每季度滅鼠、滅蟑一次。

4.公共綠化:

(1)日常淋水,定期修剪、除雜草、滅蟲害;

(2)綠化地、園林小品每天清潔一次;

(3)植物成活率達到95%以上,出現枯死苗木及時補種。

5.保安服務:

(1)小區內實行24小時保安制度,日夜巡邏;

(2)保安人員有明顯標誌、工作規範,遇有險情,在接到報警後立即到達現場;

(3)對出人小區車輛敬禮(戴白手套敬標準禮),以標準手勢指揮車輛的進出停放;

(4)區治安達到安全文明小區的標準。

6.管理服務:

物業管理責任服務協議書 篇6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區/縣_________鄉/鎮________路________弄_________號

四至範圍(規劃平面圖):__________

第一條 總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_平方米。物業構成見附件—,物業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二。

第二條 乙方為本物業管理區域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提供下列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

(二)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

(三)公共綠化養護服務;

(四)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服務;

(五)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

(六)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

(七)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

(八)業主委託的其他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第三條 物業專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損壞時,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物業使用人承擔。

第四條 甲方按規定向乙方提供位於_路號室(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作為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間供乙方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和標準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和維護,詳見附件三

(二)公共綠化養護服務,詳見附件四;

(三)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服務,詳見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詳見附件六;

(五)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

(六)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

第六條 甲方將物業交付業主前,應會同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並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管理所必需的相關資料。甲、乙雙方辦理物業查驗、移交手續,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採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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