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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協議書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協議書

物業服務現在已經涉及到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那物業管理合同是怎樣的呢,今天小編就給大家整理分享了服務合同,歡迎大家來收藏哦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協議書

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工程小區業主委員會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瀋陽市鐵房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 工程小區 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住宅小區

座落位置:瀋陽市和平區南九社區

四至:東:海口街 南:南十馬路

西:集賢街 北:南九馬路

佔地面積:3.86萬平方米

建築面積:63394平方米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全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囱、共用照明、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物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自行車棚。

第六條 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七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文化 、體育娛樂場所。

第八條 公共環境衞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九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條 維護公共秩序,包括巡視、門崗執勤。

第十一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

第十二條 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三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服務費;

2、公共設施維修基金;

3、承租户的房租。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五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六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3年。自 200 年11月1日起至200 年11月1日。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6、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償付。

7、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8、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第十八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政策的行為,提出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7、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六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要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九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整潔無破損,外觀完好率100% 。

2.設備運行:良好無不安全隱患 。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及時處理用户報修,按計劃完成。

4.公共環境:環境設施完備,實行標準化保潔 。

5.綠化:綠化管理要經常化、制度化,無破壞、踐踏及佔用現象,保證綠化成活率。

6.交通秩序: 按規定做好小區內機動車輛出入及存車處車輛管理和保管,維護小區交通秩序保障,小區內車輛安全。

7.保安:加強防範,完成治安保衞工作,保證業主及物業使用人生命財產安全。

8.急修:隨叫隨到。

9.小修:及時率達98%以上。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單室9元/月,雙室10元/月,三室11元/月收取。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市物價局有關規定並經過業主大會討論通過調整。

3.業主和物業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 物業管理費的3‰元收取滯納金。

第二十一條 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準須甲方同意。

第二十二條 其它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如下:

1、有償服務按市場價規定收費。

2、特約服務雙方議價。

第二十三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養護費用,由 業主和自管單位承擔;大中修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更新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

2、房屋共用設施、設備的小修、養護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在中修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更新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

3、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小修、養護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大中修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更新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

4、公共綠地的養護費用,由 自管單位 承擔;改造、更新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小修、養護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大中修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更新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甲方違反合同第十九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示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任一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2萬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15 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二十九條 合同期滿後,乙方全部完成合同並且管理成績優秀,大多數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續訂合同。

第三十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政策執行。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6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簽定為準。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協主管部門進行調解。

第三十六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 30天 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工程小區業主委員會 乙方簽章:瀋陽市鐵房物業有限責任公司

代 表 人: 代表人:

20XX年 月 日

物業服務合同示範文本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甲方(業主委員會):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業管理公司):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 (物業名稱)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_________名 稱: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市_______區________路(街道)_______號

佔地面積: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多層棟數:________高層棟數:________

設備設施情況:1、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服務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________。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

第六條 市政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溝渠、池、井、停車場、_______。

第七條 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衞生,包括公共樓道、通道、電梯間、走廊、小區內道路、公共場地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________。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包括停車場管理和車輛進出管理。

本物業區域內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在本物業區域的公共場地停放車輛,停放人應與乙方簽訂專項合同。

第十一條 維護公共秩序、小區安全,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

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雙方另行簽訂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專項合同的,以專項合同的約定執行。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户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 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四條 其他委託事項

1、________; 2、________;

3、________。

第三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五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物業管理方案、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財務預算及決算,監督乙方管理服務方案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3、審批物業維修基金的使用預算,並負責物業共用部分維修、更新、改造的竣工驗收;

4、定期聽取乙方關於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和物業維修基金的使用情況的報告,並定期向業主公佈和向業主大會報告;

5、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協調業主、使用人與業主委員會或乙方的關係;

6、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代表全體業主參加因物業管理活動發生的訴訟;

7、監督乙方實施物業服務的其他行為;

8、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文化活動;

9、對乙方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11、負責本物業管理維修基金歸集和續籌;

12、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內向乙方移交物業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相關資料;

14、協調、配合乙方共同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相關遺留問題;

15、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按照物業服務要求和標準,對物業實施管理和提供專業化服務;

2、根據有關法律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方案和制度;

3、積極宣傳物業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法、違規行為,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曝光等措施或協助有關部門處理;

4、可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服務合同義務的主要部分或全部轉移給第三人;

5、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的大中修計劃和方案,並經業主大會決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本合同約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以及向業主提供專項服務的收費項目和標準,依照合同和有關規定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7、每半年報告和公示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和物業維修基金使用情況;

8、協助處理物業遺留的問題;

9、不得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分的用途,不得擅自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從事物業服務以外的經營活動;;

10、本合同終止後二十日內,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物業管理用房和物業相關資料。

11、乙方應在本合同訂立或變更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區縣(自治縣、市)物業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並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12、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物業服務要求和標準

第十七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完好整潔;每________年組織實施清洗外牆________次(費用由業主承擔);公共內牆、走廊樓梯等每________年粉飾_______次;公共防盜門每________年刷新________次;

2、設備運行:電梯按規定時間________運行;

水泵、發電機等設備________ 日檢查________次;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屋面及房屋滲漏________日修好;

4、公共環境:道路:________;室內外排水________;

沙井________清理一次;

5、清潔衞生:

(1) 公共場地每天以 標準清掃________次;

(2) 電梯衞生每天清掃、保潔________次;

(3)定期組織實施化糞池清掏(費用由業主承擔);

(4) ________。

6、綠化:綠地完好率達到________%以上;

7、交通秩序:室內(外)停車場一天________小時保管;

8、保安:實行___小時保安制度,崗位設置____個,___小時輪流值守;

9、急修:停水不超過________小時;停電不超過________小時;下水道、沙井堵塞不超過________小時;小修:報修________小時內開工;

10、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________。

11、________。

第五章 物業服務費用和維修費用

第十八條 物業服務費,包括管理、房屋設備運行、保安、日常維修以及提供物業服務的其他公共性服務收費。

物業交付業主前,物業服務費由建設單位承擔;物業交付業主後,由業主承擔。

1、本物業服務費,由乙方按以下收費標準收取。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業主逾期不交納物業管理費的,按日加收應納費用千分之三的滯納金。

第十九條 電梯運行費按__________收取(物業服務費中未含電梯運行費);

第二十條 共用的專項設備運行的能源消耗,應設獨立計量表核算,合理分攤計收。

第二十一條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公共設施的維修、養護、大中修、更新費用承擔:

1、 保修期內屬保修範圍的由建設方承擔;

2、不屬保修範圍的由該共有部分業主按建築面積比例承擔。

第二十二條 乙方對接受業主委託,提供專項服務,專項服務的內容和費用由當事人自行約定。

第二十三條 其它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 委託服務期限

第二十四條 委託服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 甲方違反合同第十五條義務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________日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六條義務和第四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申請物業行政主管部門作出行政處理,或經業主大會通過(經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通過)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向對支付_________元的違約金;由於毀約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二十九條 因違約而需解除本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到達對方時即行解除,並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如有異議,可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內,雙方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乙雙方向開發商索賠。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法定機構的鑑定為準。

第三十三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和解、依法申請調解、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提請仲裁機構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訴等方式解決。

第三十六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前________日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簡單版物業管理合同範本

(編號:)

第一章 總則

合同雙方當事人

甲方(房地產開發公司):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註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聯繫電話:

乙方(物業管理公司):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註冊號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聯繫電話:

根據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雙方就甲方負責開發建設的物業(以下簡稱“本物業”)實行前期物業管理有關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

坐落位置:市鎮路

佔地面積:平方米,其中綠地面積——平方米。建築面積: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商鋪平方米,停車場。

第二條 本合同中涉及的幣值,均指人民幣。

第二章 物業服務事項

第三條 甲方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採用“招標”、“協議”方式,選聘乙方對本物業實施前期物業管理。

第四條 本物業在未竣工驗收(以建設部門簽發房屋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的時間為準,下同)交付使用前,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以下服務內容及達到服務質量。

1、建築物主體外的共用部位管理。

服務質量:外牆完好,外觀整潔,完好率達98%,零修及時率、合格率100%。

2、共用設施設備管理。

服務質量:設備良好,運行正常,無重大管理責任事故。

3、綠化、環境衞生管理。

服務質量:設施完好、整潔,綠化長勢良好,公共場地保潔率95%。

4、車輛管理。

服務質量:交通暢順,停放有序。

第五條 本物業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後,乙方向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提供以下服務內容及達到以下服務質量

(一)日常服務

1、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

服務質量:外牆完好,外觀整潔,完好率達98%,零修及時率、合格率100%。

2、共用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道路”、“垃圾道”、“煙囱”、“化糞池”、“溝渠”、“池”、“照明系統”、“中央空調”、“電梯”、“發電機”、“消防設施設備”、“智能化設備”“外牆排水管”。

服務質量:設備良好,運行正常,無重大管理責任事故。

3、按國家《物業管理條 例》(以下簡稱《條 例》)第四十五條 的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供電、供水、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最終用户收取有關費用。或按合同的約定,來行使合同權利和履行合同義務。

4、生活服務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

服務質量:設備良好,運行正常,無重大管理責任事故。

5、綠化與建築小品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共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園林小品”。

服務質量:完好、整潔,綠化長勢良好。

6、公共環境衞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服務質量:設施完好、整潔,公共場地保潔率95%,垃圾日產日清。

7、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服務質量:交通暢順,停放有序,行車線路標誌明顯。

8、安全防範工作,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服務質量:設備良好,運行正常,崗亭24小時值班。

(二)定期服務

1、每月 清理生活垃圾一次;

2、每日 清洗水池一次;

3、每月 清疏化糞池一次;

4、每年 清疏排水系統一次;

5、2年 清洗建築物外立面一次;

6、6個月 檢修水泵一次;

7、每月 檢修電梯一次;

8、** 檢修發電機一次;

9、** 檢修中央空調一次;

10、每月 檢修消防設施、設備;

服務質量:設備良好,運行正常,垃圾日產日清。

(三)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檔案和竣工驗收資料。

服務質量:收集整理,裝訂規範,妥善管理,合理使用。

(四)其它服務事項

第六條 乙方在實施前期物業管理期間,不得利用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經營活動。

第七條 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裝飾裝修物業時,應當告知乙方並與乙方簽訂物業裝飾裝修協議。乙方可向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收取物業裝飾裝修保證金¥20xx元。物業裝飾裝修完畢,如未發現有損壞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相關場地,不存在安全隱患的,及未違反“物業裝飾裝修協議”的,乙方應在 30日內將物業裝飾裝修保證金“本金”退回給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

第八條 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對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向乙方提出維修養護服務要求的,乙方認為有能力承擔的可以接受,收費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三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九條 本物業未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前,物業服務費用由房地產開發企業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

1、物業服務成本;2、法定税金;3、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等;

第十條 本物業竣工交付使用後,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繳交;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房地產開發企業交納。

第十一條 物業服務費的收取方式和物業服務酬金

本物業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後,甲乙雙方約定採用以下方式收取物業服務費和提取酬金:

按每月每平方米一定的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不包括共用水費、電費。共用水費、電費每月按“各户使用量”另行分攤。乙方在年終決算物業服務總收入和服務總成本,盈餘或者虧損均由物業管理企業享有。

第十二條 本物業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後,乙方按本合同第五條 約定的內容要求提供服務,按以下標準向業主、非業主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1、住宅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1.2元收取;商場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1.5元收取.

2、已竣工驗收(以建設部門簽發房屋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的時間為準)但仍未售出或交付使用的物業,由乙方按本條 本款第1點約定的標準向建設單位(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

第十三條 業主從辦理收樓手續後的次月開始繳交物業服務費,以後每次收繳物業服務費的時間為每月15號之前。乙方在首次收取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物業服務費時,可預收三個月。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變換或物業服務合同中止時,如業主、非業主使用人不欠乙方物業服務費,乙方應在一個月內將預收的物業服務費“本金”退給業主、非業主使用人。

第十四條 物業服務費的調整和違約責任

1、物業服務費收取標準在合同期內根據市物價部門批文調整。

2、甲方逾期繳納物業服務費的,按以下處理:

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按應交物業服務費的千分之1交滯納金;

3、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按以下方式處理: 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按應交物業服務費的千分之1交滯納金;

4、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無正當理由連續三個月不交物業服務費的,乙方可採取適當措施催繳。有超過20%的業主無正當理由連續三個月拒交物業服務費的,管理公司可在告知業主15天后,有權單方中止物業服務合同,退出物業管理區域。

非業主使用人不履行交費義務時,由業主承擔連帶交費責任。

第十五條 物業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後,車位停放服務費和停車保管費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一)車位服務費及車位停放服務費(已購買車位的,收取車位服務費;未購買車位的,收取車位停放服務費)

1、小車車位服務費30元/月

2、小車車位停放服務費200元/月、室外150元/月;摩托車停放服務費30元/月;

3、自行車停放服務費元/月;

(二)停車保管費

車主繳交停車保管費的,乙方與車主應另行約定保管責任,簽訂車輛保管合同。發生車輛損壞或丟失車輛事故的,由責任方按約定承擔責任。

(三)臨時停車的,“每小時√”、“每次”收取5元,24時至清晨8時7元。摩托車臨時停放1元。

第十六條 物業管理有關收費,按規定需報價格主管部門核准的,由乙方負責。

第十七條 物業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後,其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按以下方式承擔:

1、保修期內由甲方承擔;

2、保修期後由全體業主承擔,或用專項維修資金支付;

第十八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籌集、使用和管理

甲乙雙方約定按以下方式籌集專項維修資金(可多種方式同時使用)。

1、購房人按二房以下1000元/户、三房20xx元/户、商鋪20xx元/卡的標準在收樓前直接向代辦銀行交納,或發展商代收,實行專户存儲,專款專用,當業委會成立後,由發展商移交給業委會監督。

專項維修資金的籌集、使用與管理,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由當事人另行約定。物業需要使用專項維修資金2,如專項維修資金已籌集部分不足以支付的,經業主大會同意,按該工程的預算向全體業主進行一次性籌集,業主應當按其業權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在緊急情況下,甲方可決定臨時一次性籌集專項維修資金,以該工程預算基數,業主應當按其業權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乙方發現危險情況但專項維修資金不足而要求甲方籌集,因甲方不籌集或籌集不及時導致物業損害的,應當免除乙方的責任。

第十九條 業主自用物業存在安全隱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應當及時維修養護,其他有關業主應當給予配合。存在安全隱患的業主不履行維修養護責任造成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損害的,由乙方負責維修養護,費用由該業主承擔。

第二十條 本物業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後,按以下第種方式籌集購買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1、由乙方代辦,保險費用由全體業主按各自業權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2、由乙方代辦,保險費從物業服務費總收入中支出,計入成本。

具體投保的保險險種為。

附加險險種為。

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保險,由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自行辦理。

第四章 雙方責任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甲方責任,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

2、起草《業主臨時公約》,在銷售物業時向買受人明示,並要求買受人作出遵守的書面承諾。

3、起草《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在銷售物業時與買受人簽訂。

4、本物業竣工驗收交付使用時,協助乙方對物業進行接管驗收。甲方交付給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當達到國家驗收標準的要求。如存在質量問題,雙方應書面確認並按以下第3種方式處理:

(1)由甲方負責返修;

(2)委託乙方返修,由甲方支付全部返修費用;

(3)雙方協商調解。

5、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或本物業竣工驗收交付使用之日起15日內甲方按(中府[1999]24號文要求)總建築面積1.5-2‰比例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用房,乙方無償使用,2-3‰比例(商業大廈按3-5‰比例)向乙方提供公共用房。公共用房經業委會同意可用作商業用房,由乙方出租,其租金收入主要用於補貼物業管理費不足。

6、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圖紙、檔案、資料,並於本物業竣工驗收交付使用之日起15日內向乙方移交;

前款所述的資料包括:

(1)竣工驗收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物業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

(2)技術資料,包括但不限於設施設備安裝、使用、維護等資料;

(3)物業質量保證書和物業使用説明書;

(4)與買受人簽訂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5)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由於甲方提供的資料不完整導致乙方無法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7、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物業管理遺留問題。

(二)乙方責任

1、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乙方責任,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制度,開展物業管理服務活動;

2、編制物業年度維護計劃和維修方案並組織實施。

3、向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告知使用物業的有關規定,當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裝飾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4、可將物業管理的專項服務委託給專業公司承擔,但不得將物業管理整體服務內容一併轉讓或委託給第三方;

5、不得擅自佔用物業的共用設施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6、本合同終止時,應當向業主委員會移交各種用房及物業的全部檔案資料,清理與業主或非業主使用人發生的債權債務,與新的物業管理公司妥善交接,按時退出物業管理區域。業主、非業主使用人欠交物業服務費等費用的,乙方可依法追討,但不得以此為理由不移交物業管理權和不退出物業管理區域。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裁定乙方應承擔的責任。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條 第(一)項約定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合理的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 、第五條 和第二十一條 第(二)項約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合理的期間內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章 約定,擅自增加收費項目和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多收的費用;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二十六條 甲方根據第二十四條 或乙方根據第二十三條 行使終止合同權利的,應當書面通知另一方,終止合同通知書在送達另一方時生效,雙方應當對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進行交接。

第二十七條 甲乙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中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壹萬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對超過部分給予賠償。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應當按有關法律規定協商處理。

第二十九條 業主和非業主使用人違反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及業主公約的,乙方也可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提請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法院裁決等措施。

第三十條 物業管理區域內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強颱風、暴雨、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為維護甲方、公眾、業主、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和財產利益,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因採取緊急措施造成甲方或者業主、非業主使用人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一條 因房屋建造質量、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質量等原因,使物業或物業的一部分達不到正常使用功能,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具有國家規定資質的鑑定機構的鑑定結論為準。

第六章 服務期限

第三十二條 服務期限為五年年。管理期限以乙方正式進駐或甲方交樓之日起,預計為年月30日至年0月31日止,合同期滿如甲乙雙方本無異議,則自動延期三年。

按《物業管理條 例》規定:“物業已交付使用的建築面積達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已交付使用的建築面積達到百分之三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五十、且使用已超過一年的,應當召開首次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

第三十三條 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如有意向續簽合同,應當在合同期滿30日前向對方提出書面要求,協商達成一致意見時續簽合同。乙方書面提出續簽合同的意見,另一方沒有提出明確的書面答覆的,合同繼續有效。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或有其他事項需要補充約定的,應當協商一致後以書面形式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工商行政員會申請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12頁,一式3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甲方存1份,乙方存1份,行政主客部門存1份。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 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

法定代表人(簽名):法定代表人(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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