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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樣本(精選25篇)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樣本(精選25篇)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樣本 篇1

委託方: ( 下稱:甲方)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樣本(精選25篇)

註冊地址:

受託方 (下稱:乙方)

註冊地址:

甲方為 之開發企業,擁有該物業之產權。乙方為一家物業管理企業,持有物業管理企業執照 [ ] 及物業管理資質等級 壹 級 [ 證書編號 ]。甲乙雙方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 物業管理條例 》以及其他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調一致基礎上,就乙方為 提供全面專業化之物業管理顧問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1條 :本合同中有關定義

1.1 「本物業」指: [ ] 地址: ,總建築面積約 萬平方米,其主體功能為公寓、商業、寫字樓及 設施。( 功能按照項目實際情況寫明 )

1.2 「 物業管理顧問合同 」指:《 [ ] 物業管理顧問合同 》,即本合同。

1.3 「 物業管理顧問 」指:乙方以本合同約定之方式、時間完成本合同規定工作內容,並向甲方提供本合同內規定之工作。

1.4 [ ]物業管理顧問服務期限: 指自 20xx 年 8 月 1 日起至項目竣工驗收之日(預計為 20xx 年 7 月 31 日)止,乙方向甲方對本物業提供於上述期間之前期物業管理顧問期階段服務。上述項目竣工驗收日期如有變化,以甲方最終的書面確認為準(甲方應於該確認函的合同結束日期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

第2條 : 物業管理顧問服務範圍

第3條 : [ ] 物業管理顧問服務內容

3.1 物業管理工程專業:

物業管理顧問服務範圍包括: [ ] 物業管理顧問服務 乙方工作範圍及上列每項功能之特定責任均已列於本合同之第3項條文內。

3.1.1 機電系統設備設施圖紙建議

乙方將對本物業內各項機電設備設施系統之圖紙設計方案包括:公共照明系統、動力系統、弱電智能化系統、空調採暖系統、給排水等系統之設計問題提供物業管理顧問建議。

3.1.2 樓宇設施/設備選型建議

乙方將結合本物業的工程設備專業圖紙和設計方案,提供甲方有關在樓宇工程設施/設備選型方面的物業管理顧問建議,包括並不限於:

動力系統、照明系統;

空調製冷/採暖方式、送排風方式;

智能化系統;

給水、排水、中水各系統設計方案;

垂直交通系統:電梯配置方案;

擦窗機配置方案;

停車場收費管理系統;

3.1.3 工程設備用房合理佈局建議

乙方將結合本物業設施之工程專業圖紙設計方案及相關機電、空調、給排水等工程設施設備系統用房之合理佈局方面提供物業管理顧問建議。

3.1.4 暖通給排水建議

乙方將結合本物業工程基礎之冷熱源方案( 如有 ),户式中央空調的選型、鍋爐選型、水泵選型、採暖方式、直飲水、中水、生活用水設計、市政雨排水、供水供氣之佈置以及設施設備運行維護費用提供物業管理顧問建議。

3.1.5 物業智能自動化系統設置建議

乙方將提供本物業設施中智能自動化設施/設備系統設置的物業管理顧問建議,包括並不限 於:樓宇自動化控制系統、綜合寬帶通訊網絡系統、消防自動報警監控/保安監控系統、門禁及保安巡更系統及各項生活、娛樂智能化系統等。

3.1.6 能源收繳與計量控制建議

乙方將對本物業公寓樓、寫字樓、住宅與配套設施部分的供電、供水及空調製冷/採暖及天然氣系統,以物業管理角度提供相關建議,包括並不限於:

本物業公寓樓、寫字樓、住宅與配套設施部分各功能部分的供電、供水

及空調製冷/採暖及天然氣系統合理分割與獨立計量要求。

本物業公寓樓、寫字樓、住宅與配套設施部分各功能部分內公共區域各地段、層面 照明用電、動力用電系統、清潔/綠化用水系統與業户單元內之供電、供水及空調製冷/採暖 系統合理分割與獨立計量要求,及獨立單價要求。

3.1.7 公共區域裝飾/裝修標準

乙方將結合本物業各公共區域地段、層面裝飾/裝修設計預算標準,提供相關專項物業管理顧問建議。

3.1.8 工程設施/設備施工與安裝建議

乙方將於本物業設施施工階段從物業管理角度提供有關工程設施/設備在施工及安裝過程中專項物業管理顧問建議。

3.1.9 物業廣告標識系統建議

乙方將結合本物業公寓樓、寫字樓、住宅及相關配套設施部分之相關設計要求,對其廣告標識及泛光照明系統之合理佈置及設計方案等方面提供物業管理顧問建議。

3.1.10 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建議

乙方結合本物業設施投入使用後各項物業管理需求,並結合建築圖紙設計以及公攤面積之劃分原則,對物業管理辦公用房的平面佈局/裝修標準等提供物業管理顧問建議。

3.1.11 物業整體接管與驗收

乙方將視本物業之各項工程專業施工與交付使用進度,提供有關本物業接管驗收流程與標準建議。

3.1.12 設施設備維修及運行管理

乙方將提供甲方有關本物業之週期性設備/設施維修及運行等方面物業管理顧問建議。

3.1.13 工程設施/設備維護與保養

乙方將制訂本物業設施部分內工程設施/設備及公共區域土建裝飾部分之標準維護保養方案,並提供符合其實際運作與管理需求之 [ 工程運作手冊 ]。

3.2 物業管理專業:

3.2.1 園藝綠化功能及配置建議

乙方將提供本物業設施部分之室內、外園藝綠化及景觀維護專業方面之物業管理顧問建議。

3.2.2 清潔服務之程序

乙方將協助甲方擬定本物業設施清潔服務之基準,如建材之類別、位置、清潔次數及所需員工;制定適當報表監督清潔日常運作及監察清潔服務品質等。

3.2.3 垃圾處理辦法

乙方將結合本物業設施內之專業工程圖紙設計要求及與公共區域實際可利用狀況,就日後產生之各類型生活、辦公垃圾之儲存及處理方式提供物業管理顧問建議其中包括:確定垃圾房位置、面積、裝修與環衞控制標準、收撿及清運流程。

3.2.4 公共區域標識導向系統

乙方將向甲方提供安排本物業公共區域標識導向系統之物業管理顧問建議。

3.2.5 物業管理費成本費用分析

乙方將評估影響物業管理運作及收費之因素包括:根據本物業設施功能設計、公共區域內裝修標準及選用之材料與工程設施/設備規格等,擬訂本物業管理服務之各項無償及有償收費標準與操作程序。

3.2.6 編制文件制度

乙方將協助編寫符合本物業之特定需求之[ 臨時管理規約 ]、[ 業户手冊 ] 及各項管理規章與細則。

3.2.7 移交物業區單元與用户之程序

乙方將向甲方提供移交本物業設施部分單元與用户之程序建議。

3.2.8 裝修管理

乙方將向甲方提供安排本物業設施部分單元業户裝修工程及物料運送控制之程序,並提供符合本物業管理運作需求之 [ 裝修指南 ]。

3.2.9 投訴處理建議

乙方將擬訂處理本物業各類型業户對物業管理服務相關各項投訴之處理與跟進建議。

3.2.10 物業保險

乙方將協助甲方擬訂本物業之保險事宜,具體操作將按照本物業之實際建築成本、業户類型、相關各項管理需求及保險行業規範模式運作。

3.2.11 業户檔案管理

乙方將擬訂本物業各單元各類型業户之檔案管理方案。

3.2.12 業户意見徵詢

乙方將擬訂對本物業業户定期進行物業管理意見徵詢之程序建議。

3.2.13 節日裝飾及業户聯誼活動

乙方將擬訂對本物業於節假日期間之節日裝飾計劃包括:新年/聖誕節、春節、五一勞動節與 十一國慶節等,以及相關業户聯誼活動方案。

3.2.14 物業管理運作方案

乙方將擬訂符合本物業實際運作及管理需求之 [ 物業管理運作方案 ],該 [ 物業管理運作 方案 ] 亦在甲方確認後作為本物業專業管理與服務之操控依據與基礎。

3.2.15 優質服務計劃

乙方將擬訂本物業之對客優質服務計劃。

3.2.16 物業管理法規及訊息

乙方將定期向甲方提供相關政府職能機構頒佈之物業管理專題性法規條例動態及訊息支持。

3.2.17 物業宣傳推廣建議

乙方將以物業管理角度配合甲方開展本物業銷售之宣傳推廣活動,具體內容包括:

提供乙方物業管理顧問標誌、標牌及相關印刷品;

定期參加甲方組織之本物業宣傳與推廣活動,於活動中提供乙方物業管理顧問範圍 內之講演及相關演示。(唯此項活動甲方應提前書面知會乙方)

乙方將提供甲方銷售人員有關物業管理概念課程培訓一次包括:

戴德樑行簡介

物業管理費構成

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銷售中心物業管理顧問服務建議 接待服務流程 清潔、保安、客務服務人員配置 銷售中心各項管理制度

3.3 物業管理安防專業:

3.3.1 交通組織布局建議

乙方結合本物業各項主體功能之使用特點,提供本物業地面及地下部分之交通組織布局方面之物業管理顧問建議包括:

3.3.2 停車場設施管理建議

乙方結合本物業停車場設施部分的規劃設計方案,以及本物業停車場設施交付使用後的實際使用需求,提供本物業停車場設施部分的運營管理服務方案。

3.3.3 安防管理控制系統建議 出入口設置 地面及地下交通管理 人流、物流及車流控制

乙方將結合本物業各項主體功能之安防管理需求,對相關安防管理控制系統設計方案,提供相關物業管理顧問建議。

3.3.4 安防控制與管理

乙方根據本物業安防控制與管理的特定需求,擬訂保安人員崗位、保安服務的標準內容,並設立特定幷適合本物業的保安制度、編制之各相關巡邏路線圖表及 [ 安防運作手冊 ]。

3.3.5 應急預案程序

乙方提供本物業設施緊急事件處理方案,其內容包括:火災、水浸、地震、斷電/水/天然氣及罪案等之物業管理顧問建議。

3.4 物業管理財務專業:

3.4.1 物業管理費預算案

乙方根據本物業的特定管理與服務需求,制訂本物業各功能部分(包括:公寓樓部分(自物業投入使用後之首年度)物業管理費預算案及物業管理處前期開辦費預算案。

3.4.2 物業財務管理

乙方提供本物業有關物業管理之財務運作模式及相關要求包括:

處理支出項目

乙方提供甲方有關物業管理支出帳目的控制程序;

收支損益報表

乙方提供甲方有關收支損益報表的形式。

收取物業管理費之程序

乙方提供甲方有關每月發出物業管理費通知單予各業主的程序,並將制定向欠交物業管理費及雜費之業主發出催收通知書程序。

3.5 物業管理培訓專業:

3.5.1 專業課程培訓計劃

乙方將結合本物業實際運作及管理需求,在甲方配合下對駐本物業之管理處各專業部門員工提供一系列培訓,其中每項培訓一次,內容將包括:

物業管理人員專業培訓:

物業管理概念、臨時管理規約及物業管理法規;收樓入夥流程、公寓物業管理要點、客户投訴處理技巧;

安防管理人員專業培訓:

保安消防監管控制要點及緊急事件處理程序。

工程管理人員專業培訓:

二次裝修管理重點及物業工程驗收移交;

機電設備設施日常維護、入室維修服務及注意事項。

財務管理人員專業培訓:

物業管理費用收繳流程及欠費催繳流程。

3.5.2 以上物業管理培訓課程每項為2-3小時。

3.5.3 以上物業管理培訓課程開展前,將由乙方物業管理專業經理對本物業管理處員工進行 訪談,在掌握與瞭解管理處員工實際專業水平狀況後,結合以上課程內容,制訂符合本物業 及管理處員工實際運作與受訓需求之培訓綱目,並在此基礎上實施。以上各項培訓課程完成 後,乙方將向本物業管理者提供有關以上各項培訓課程之教材。本合同屆滿時,如甲方尚未 組建本物業之物業管理團隊,則乙方無須提供此項培訓。

3.6 物業管理行政人事專業:

3.6.1 行政人事政策

乙方擬訂 [ 員工手冊 ] 及 [ 行政人事政策與程序 ] 等專業操控文件。

3.6.2 員工選聘

乙方對本物業管理處各職級員工之選聘標準提供物業管理顧問支持包括:協助提供面試及提供聘用條件等。

3.6.3 員工工服樣式

乙方將對本物業管理處各職級員工之工服樣式向甲方提供物業管理顧問建議。

3.7 物業管理顧問例會

乙方物業管理顧問團隊專業經理,將結合本物業各階段之專業管理與服務以及甲方對乙方物業管理顧問服務實際需求,於本合同簽署生效後每月 壹 次赴太原市項目現場參加甲方召開之物業管理顧問工作例會。

第4條 : 物業管理顧問服務期限及方式

4.1 物業管理顧問服務

4.1.1 本合同物業管理顧問服務之期限為本合同1.4條款。

4.1.2 本合同中第3條項下的物業管理顧問服務內容,其物業管理顧問服務性建議均以書面文本形式及或電子郵件形式在甲乙雙方共同認可之時限提交甲方。

4.1.3 乙方將於本合同簽署生效後結合本物業物業管理顧問服務之相關內容組成專案顧問服 務團隊,且並在與甲方召開之第一次工作會議後5個工作日內,提交相關物業管理顧問服務工 作計劃與甲方。該工作計劃亦將在得到甲方認可後,作為乙方提供甲方物業管理顧問服務工 作之依據。

第5條:物業管理顧問服務酬金及付款方式

5.1 物業管理顧問服務酬金及付款方式

5.1.1 乙方物業管理顧問服務酬金標準為每月人民幣 整 ( RM),總酬金為人民幣元整

(RMB,上述物業管理顧問服務酬金分為 期支付如下:

第一期:甲方於 年 月 日支付乙方人民幣

第二期: 甲方於 年 月 日支付乙方人民幣;

第三期: 甲方於 年 月 日支付乙方人民幣;

5.2 以上物業管理顧問服務酬金均已包括乙方應負擔之全部税費。

5.3上述物業管理顧問酬金未包含乙方之顧問組成員的差旅費,此項費用需由甲方提供,其費用構成包括:乙方顧問組成員每月一次,每次一天顧問巡訪的食宿及交通費用(甲方需提供標準在三星級及以上的酒店作為乙方顧問組成員之住宿並提供往返機票)。

第6條:關於使用“北京戴德樑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名稱及標識規定

6.1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在甲方履行本合同5.1.1條款之情況下,甲方可使用“北京戴德樑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名稱及標識(包括中/英文名稱/縮寫及標識)做本物業宣傳推廣及實際入住後全程物業管理公司對外告知使用,唯其使用字句、比例、顏色等資料應事先須徵得乙方書面確認方可進行,以保證乙方國際形象。

6.2 自本合同終止之日起,甲方不能以任何形式宣傳或運用乙方之名義做本物業推廣或其它用途。

第7條:雙方責任與義務

7.1 甲方責任:

7.1.1 甲方有為乙方保守本物業之相關商業機密之義務。此處所稱機密僅限於上述乙方提供之所有書面之物業管理計劃、規劃、制度、培訓課程、會議記錄、技術資料、應變辦法及合同金額等。

7.1.2 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之時間及金額,支付乙方物業管理顧問服務酬金,否則乙方有權自向甲方發出書面催繳通知書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後,停止服務。且乙方保留追討甲方欠付款項及每延遲付款一天,甲方所需支付乙方之每日違約金(每日違約金即:當期物業管理顧問酬金之萬分之五)之權利,但違約金之賠償總額將不超過當期應付金額之5%。

7.1.3 甲方應及時簽收乙方提供之物業管理顧問工作報告、管理建議等文件。

7.1.4 乙方所提供之與完成本合同項下工作有關之資料之所有權和涉及之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之所有權屬於乙方,甲方擁有該等資料和知識產權之使用權,可以用於與本項目有關之聯和審批等工作,但在未獲得乙方之書面同意前提下,甲方不應將該等資料和知識產權用於甲方之其他項目或交給第三方(包括甲方之關聯機構)使用。

7.2 乙方責任:

7.2.1 乙方應按本合同負責物業管理顧問方面之建議、指導和培訓,提供有關物業管理技術,以保證物業管理顧問服務質量。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甲方自發出書面警告通知書15個工作日後,可解除本合同,其酬金據實支付。

7.2.2 乙方將不會以任何方式出讓或轉讓其獲得之合作協議。

7.2.3 乙方有為甲方保守本物業之相關商業機密之義務。

7.2.4 乙方按本合同約定提供物業管理顧問服務時,應維護甲方利益,並接受甲方與政府相關職能部門之監督。

第8條:合同終止事由

8.1 除發生下列8.2之情況,立約雙方在本合同生效期間不得終止本合同。

8.2 甲乙雙方同意根據下列情況提早一個月給予對方書面通知終止本合同:

8.2.1任何一方嚴重違反或沒有履行本合同內列及有關補充協議之任何條款之職責,並接到對方書面通知起計一個月內未能改善及履行有關條款之職責。

8.2.2 若甲、乙雙方因重組或合併原因而被清盤。

8.2.3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由於本物業所在地發生戰爭、洪水、颱風、地震或其他人力不能控制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之任何一方無法履行本合同規定之義務,遭受不可抗之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遲延履約後發生不可抗力的,遲延履約一方不能免除責任。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之15天內,應向對方出具經公證之有關權威部門之證明。不可抗力事件消除後,由雙方協商確定是否恢復對本合同之繼續履行。

8.2.4本合同雙方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火災、火災、地震等不可抗力而喪失履約能力,由受災方提供當地官方權威證明後,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9條:爭議解決

9.1 凡因在履行本合同所發生之或與本合同有關之一切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本物業所在地之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2 本合同一方對另一方之任何違約及延誤行為給予之任何內容、寬限或延緩行使根據本合同享有之權利或權力,不能視為該方對其權利和權力之放棄,亦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該方依據本合同和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應享有的一切權利和權力而單獨或部分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權力或補救辦法。

第10條:通知與送達

10.1 以本合同為目的或與之相關之任何通知均以親自遞交,郵資已付之掛號郵件、 特快遞服務或傳真發至如下聯絡方式,否則不發生效力。如果擬接受通知之合同一方之下列地址或聯絡號碼發生變更,則其應毫不延遲地通知合同另一方這變更情況:發給甲方的通知應發至:

甲 方

通信地址:

收 件 人:

電 話:

傳 真:

發給乙方的通知應發至:

乙 方:

通信地址:

收 件 人:

電 話:

傳 真:

除非本合同另有規定,否則所有通知和往來通訊將被認為是於下列日期正式送達被通知方併為其所知悉:

1. 如果是採用親自遞交之方式,應以被通知收到該通知之日期為準;

2. 如果是採用特快專遞之方式,應以郵件寄出之第七個工作日為準;

3. 如果是採用傳真之方式,應以傳真發出並收到傳真確認記錄之日期為準;

第11條:其他事項

11.1 為保證甲乙雙方在合同有效期間之信息溝通便捷和有關事務之決定效率,雙方應於本合同簽署生效之日起五個工作日,書面指定一名工作代表並通知對方,雙方指定之該工作代表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代表其指定方且指定方僅通過工作代表進行與對方之通知、提出詢問、答覆、提出意見、協調、書面確認對方工作成果之完成等本合同履行之相關事項,指定方應對其指定之工作代表之職務行為負責。

11.2 本合同雙方可對本合同之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 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有關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3 本合同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之法律。

11.4 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雙方應就是否續約協商,如雙方同意續約,應於期滿前一個月簽訂補充協議,確認續約的期限及有關合作條款。

11.5 本合同自簽署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壹式肆份。甲方持貳份,乙方持貳份,本合同中甲乙雙方之 [ 營業執照 ] 亦為本合同之有效組成部分,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雙方: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署:

日期:

乙方:

(公司蓋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署:

日期:20xx年七月 日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樣本 篇2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 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就委託事項雙方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 座落位置: ;建築面積: ;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項目

1.公用設備、設施的使用管理,維修和養護。包括高低壓設備、供水設備、上下水管道、電梯、消防中心及消防設施、消防樓道、水電管道井、廠區內道路等。

2.公用綠地、花木等的養護和管理。

3.公共環境衞生。包括消防樓道及公共場所髒、亂、差的治理。

4.維護房屋辦公秩序,保證房屋公共設施、設備的安全。

5.廠區內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6.維持公共秩序,巡視、門崗執勤。

7.負責向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含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設施日常小型維修費;裝璜垃圾清運費等。);代收代付水電費用。

8.除日常維修外的大型維修時,乙方需在維修期間進行維修相關事宜的接洽、監督及檢查,並安排驗收事宜。

8.根據甲方及物業使用人的要求,提供各類專項有償服務。

第四條 物業管理服務期限

委託乙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檢查乙方服務管理工作實施和制度執行情況。

2.在不破壞和影響房屋結構的條件下,對所屬房屋進行裝修,但改動方案應報相關部門審批許可後及乙方知曉後方可實施,安裝電話、空調,應在乙方指導下進行,確保功率不得超過原設計負荷方可實施,不能自行加大電容,以確保不造成安全隱患。

3.根據乙方所提供服務的項目,應交納費用的要按時按約交納。

4.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用要按時交給乙方,如因甲方原因逾期的,按供水供電部門規定甲方自行承擔滯納金。

5.對乙方違反法規及制度的行為,經協調無效時,可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6.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下列目標實施服務管理:

1.1按時代收、代付水電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的,由乙方承擔按供水供電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

1.2房屋外觀:無破損、無污垢。

1.3設備運行:保證甲方物業房屋內水通、電明、電梯正常運行。

1.4如遇特殊情況停水停電,提前通知廠區內租賃户,正常維修4小時內完成。供水、供電部門檢修、維修設備除外。

1.5公共環境衞生:消防樓道清潔,有照明,垃圾井道暢通。

1.6根據建設部房屋裝飾裝修管理規定,有權對物業使用人違反裝修管理規定及有可能引發安全事故的行為進行制止。

1.7安全:見附件(安全協議書)。

2.根據所提供的服務和本合同的規定,向甲方或物業使用人收取服務管理費。

3.對甲方違反法規及相關條例的行為,經協調無效時,可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4.對物業使用人有違法律法規及物業管理條例的行為的,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等措施,並報有關執法部門處理。

第六條 服務管理費

1.服務管理費由乙方直接與物業使用人另行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來約定物業管理費用的相關事項。

2.甲方提出的特約服務,經雙方協商後另行收費。

3.説明:

3.1房屋公用設備和設施中大修及更換費用,由甲方按有關法律法規及實際發生額承擔,乙方不負責費用。

3.2外牆、玻璃幕牆清洗費用不屬物管費收取範圍,發生時由甲方(或物業使用人)按實際情況承擔。

4.服務管理費用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4.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4.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4.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衞生費用;

4.4物業管理區域及甲方辦公區區域的水電費代收代付服務費。

4.5物業管理區域大型維修時的接洽、監督、檢查、驗收安排服務費用。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乙方無法完成管理目標所規定的服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予解決,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全部經濟賠償並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2.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達到管理目標所規定的服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全部經濟賠償並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3.甲、乙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賠付一定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對方賠償。

第八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並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本合同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九條 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

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十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行終止。雙方如願續訂合同,應在本合同期滿前30天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經申、乙雙方同意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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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日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樣本 篇3

甲方:(物業管理公司、受託方)

乙方:(房屋出售單位、委託方)  甲、乙雙方根據常政發[1994]107號文頒發的《常州市市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暫行辦法》要求,議定以下條款共同信守。

一、 房屋管理

(一) 乙方根據市____文件規定將____新村住房共計____套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出售給職工個人(説見清冊),現委託由甲方管理並按本合同第三條款規定向甲方支付委託管理費。

(二) 上述房屋由甲方實行統一的專業化管理。

二、 房屋修繕

(一) 甲方負責乙方委託房屋共用部位及設施的維修及日常養護,保證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 託管房屋室內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託甲方負責,費用由購房人自理。

三、 託管費用

(一) 根據市政府文件關於“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維護基金”的規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優惠出售房或補貼出售房房價款____%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元、y____元,作為房屋委託管理費。乙方在本合同簽字後15天內,將上述款項金額撥入甲方“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維護基金”帳户,帳號________,甲方保證專款專用,並接受乙審查。

(二) 甲方負責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的日常維修,所需費用從上述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維護基金的增值部分中開支。遇有中、大、修以上項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時,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實分攤。

(三) 甲方對託管房屋共用部位設施提供及時的維修、養護。若因甲方維修不及時等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四、 其它

(一) 為了便於託管房屋的管理和維修,乙方將有關房屋檔案、圖紙及其它技術資料移交給甲方存檔備查(合同終止,一併返回)

(二) 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房屋損壞、倒塌等、非甲方責任。

(三) 其它約定:

備註:

(一)本合同在簽訂後到“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維護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三)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市物業主管部門備案。

(四) 本合同適用優惠和補貼出售兩類房屋。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經辦人:              經辦人: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樣本 篇4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_________(物業名稱)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_________(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管理內容

1.物業基本情況

(1)物業類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3)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5)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2.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囱、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內附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內的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及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二條 委託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和住宅公共維修基金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調;

(4)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5)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_________。

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歸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關文件執行。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物業管理合同書

來源:作者: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_________(物業名稱)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_________(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管理內容

1.物業基本情況

(1)物業類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3)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5)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2.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囱、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內附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內的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及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二條 委託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和住宅公共維修基金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2)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調;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調;

(4)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5)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_________。

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歸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關文件執行。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物業管理委員會研究決定,按建築面積比例向產權人續籌或由產權人按實分攤。

(3)產權人在出售、轉讓或饋贈其單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產權轉移時,所繳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户。

4.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擔;

(3)在_________費用中支付。

5.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_________元;

(2)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_________%。

第四條 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1.車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務費用:

(1)機動車:_________;

(2)非機動車:_________;

2.有線電視: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五條 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託,乙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熱費、房租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於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六條 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不敷使用時,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物業管理委員會研究決定,按建築面積比例向產權人續籌或由產權人按實分攤。

(3)產權人在出售、轉讓或饋贈其單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產權轉移時,所繳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户。

4.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擔;

(3___元;

(2)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調;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調;

(4)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5)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_________。

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歸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關文件執行。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物業管理委員會研究決定,按建築面積比例向產權人續籌或由產權人按實分攤。

(3)產權人在出售、轉讓或饋贈其單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產權轉移時,所繳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户。

4.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擔;

(3)在_________費用中支付。

5.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_________元;

(2)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_________%。

第四條 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1.車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務費用:

(1)機動車:_________;

(2)非機動車:_________;

2.有線電視: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五條 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託,乙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熱費、房租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於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六條 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不敷使用時,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物業管理委員會研究決定,按建築面積比例向產權人續籌或由產權人按實分攤。

(3)產權人在出售、轉讓或饋贈其單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產權轉移時,所繳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户。

4.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擔;

(3___元;

(2)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調;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調;

(4)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5)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_________。

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歸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關文件執行。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物業管理委員會研究決定,按建築面積比例向產權人續籌或由產權人按實分攤。

(3)產權人在出售、轉讓或饋贈其單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產權轉移時,所繳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户。

4.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擔;

(3)在_________費用中支付。

5.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_________元;

(2)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_________%。

第四條 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1.車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務費用:

(1)機動車:_________;

(2)非機動車:_________;

2.有線電視: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五條 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託,乙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熱費、房租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於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六條 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不敷使用時,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物業管理委員會研究決定,按建築面積比例向產權人續籌或由產權人按實分攤。

(3)產權人在出售、轉讓或饋贈其單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產權轉移時,所繳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户。

4.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擔;

(3)在_________費用中支付。

5.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_________元;

(2)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_________%。

第四條 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1.車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務費用:

(1)機動車:_________;

(2)非機動車:_________;

2.有線電視: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五條 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託,乙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熱費、房租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於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六條 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七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乙方提出意見和建議。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條規定的目標和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係;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2.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着高效、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機構和人員;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

(9)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物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八條 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1.各項管理指標執行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__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__標準。

2.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_____元,合理支出_________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_____%作為經營收入。

第九條 風險抵押

1.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4.如由於乙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十條 獎罰措施

1.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_________%獎勵乙方。

2.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_________元(全國)、_________元(省)、_____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得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4.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户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 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的_________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十二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三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條 通知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八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樣本 篇5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___________小區(大廈)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________市物業管理方面的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物業管理內容

1.甲方將位於________區_________路的________範圍內的物業委託給乙方被告統一管理、綜合服務。

2.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物業範圍的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走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清潔衞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後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和業範圍內所有營業場所;

(7)車輛行使及停泊;

(8)物業檔案管理;

(9)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 委託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

1. 甲方權利、義務:

(1) 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 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 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______%) __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_______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 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元租用;

(5) 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 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 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五條規定的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 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費收費標準;

(9) 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 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係;

(11) 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2. 乙方權利、義務:

(1)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 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 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定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串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 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賬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賬目;

(5) 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 乙方須本着高效、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機構和人員;

(7) 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 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費收費工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

(9) 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來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10) 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 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 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來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五條 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1.各項管理指標執行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_______年內達到_____標準。

2.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__萬元,合理支出______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___%作為經營收入。

第六條 風險抵押

1.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4.如由於乙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七條 獎罰措施

1. 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的______%獎勵乙方。

2. 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______元(全國)、_____元(省)、__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資金另定;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得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資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 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4. 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全責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___至___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 由於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房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中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1.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2. 合同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三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 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颱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2.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_______ 、_______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3. 本全責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物業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4. 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可提請物業管理部門調解,或訴至人民法院。

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6.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樣本 篇6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組織名稱: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企業名稱: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玫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乙方實和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市____區____路(街道)____號

四至: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

第三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庭院____。

第五條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調、供暖鍋爐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 電梯、____、____、____。

第六條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泵房、自持車棚、停車場、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場所____、____、____。

第九條公共環境衞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衞、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

第十條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_。

第十二條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户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 物業管理費:________

2. 保潔費:________

3. 保安費:________

4. 房屋設備運行費:________

5. 維修養護費:________

第十四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須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五條對業主牧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____等措施。

第十六條其他委託事項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七條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____時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甲方權利義務

1、 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 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 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4、 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執行情況;

5、 審議乙方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6、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產權仍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項執行;

(1) 無償使用;

(2) 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

7. 負責歸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

8. 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牧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____方式償付;

9. 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0. 協助乙方做好牧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條乙方權利義務

1.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牧業管理方安;

2.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 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主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 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 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 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書面告知物業的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並負責監督;

7. 每___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維修養護費用收支使用情況;

8. 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9.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要求標準

第二十條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管理目標,即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管理滿意率達到___%

1. 房屋外觀:______

2. 設備運行:______

3. 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______

4. 公共環境:_________

5. 綠化:_________

6. 交通秩序:_________

7. 保安:_________

8. 急修: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一條物業管理服務費

1. 管理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業主收取;

2. 保潔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3. 保安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生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4. 高層住宅電梯、水泵、___運行費按實結算,由乙方向業主收取;

5. 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___調整;

6. 對業務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按應繳費用千分之三加收滯納金。

第二十二條住宅區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務費按居住收費標準的___倍取。 第二十三條車位和使用管理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 露天車位:______

2、 車庫車位:______

第二十四條乙方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其他特約服務,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

第二十五條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務項目的收取標準約定下:

1.______

2.______

第二十六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公共設施的維修、養護費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的住宅區建築面積比例共同承擔,在物業維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業主收取。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第___款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標,甲方有權求乙方限期

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乙方應給予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保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__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二條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內,空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製條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因房屋建造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右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請____市仲裁委員會裁決(當事人雙方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八條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事同期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樣本 篇7

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郵編:。

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郵編:;資質等級:;證書編號:。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物業名稱)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物業名稱;物業類型;座落位置;建築面積。物業管理區域四至:東至;南至;西至;北至。(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一,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二)。

第二章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3、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5、車輛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7、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8、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三條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以下事項:1、;2、;3、。

第四條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見附件五)。

第五條單個業主可委託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服務費用

第六條業主應於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納入物業管理範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由甲方全額交納。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第七條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1、;2、。

第四章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第八條停車場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1、停車場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元/個·月、車庫車位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元/個·月、車庫車位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2、停車場屬於甲方所有、委託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元/個·月、車庫車位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元/個·月、車庫車位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3、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元/個·月、車庫車位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九條乙方應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管理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管理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條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全體業主/甲方)所有。會所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標準向使用會所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費用:1、;2、。

第十一條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備設施統一委託乙方經營,經營收入按下列約定分配:1、;2、。

第五章物業的承接驗收

第十二條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配合乙方對以下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1、;2、;3、。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確認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存在以下問題:1、;2、;3、。甲方應承擔解決以上問題的責任,解決辦法如下:1、;2、;3、。

第十四條對於本合同簽訂後承接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甲乙雙方應按照前條規定進行查驗並簽訂確認書,作為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

第十五條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説明文件;4、。

第十六條甲方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規定的驗收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六章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十七條業主大會成立前,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必要配合。

第十八條乙方可採取規勸、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臨時公約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

第十九條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第二十條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甲方的同意。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二十一條乙方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就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裝修管理服務費用等事項進行約定,並事先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第二十二條甲方應於(具體時間)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平方米,位於;住宿用房平方米,位於;用房平方米,位於。

第二十三條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七章專項維修資金

第二十四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

第二十五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

第二十六條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第二十七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續籌。

第八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的,由甲方賠償由此給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九條除前條規定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應按的標準向甲方、業主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條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應按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一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

第三十二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七條的約定,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三條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3、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4、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5、。

第九章其他事項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內,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期滿前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甲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或代管。

第三十七條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物業買受人簽訂物業買賣合同,即為對接受本合同內容的承諾。

第三十八條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衝突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第種方式處理: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年月日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樣本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為所其坐落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西藏自治區山南地區加查縣藏木水電站營地的物業(以下簡稱“該項目” )委託乙方提供物業管理顧問服務。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互諒、互讓的精神,於 20xx年6月 1日訂立本合同。

一、服務範圍

該項目位於西藏山南地區加查縣境內,項目總建築面積約_______平方米。乙方根據該項目在合同期限內的發展計劃,以豐富的管理經驗,以有效務實的方式協助及配合甲方為該項目提供全面、高質量的服務。

甲乙雙方約定每季度在甲方的辦公室或在該項目舉行工作會議不少於一次或進行現場巡視一次,每次為期一天,將乙方的顧問工作體現及完成,並定期為甲方物業管理人員提供全面的培訓。為甲方的現場管理提供建議,為更有效地完成工作,甲乙雙方同意工作會議或現場巡視日期因故需要更改(包括顧問人員休假、生病等等),應事先通知對方及另訂日期。乙方通過去時將書面報告或會議錄,以書面的形式將意見和建議呈送甲方,完成有關工作,並向甲方提供和制定工作所需的相關資料。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開始時向甲方提供工作計劃,並接受甲方監管,使顧問工作時間和運作落到實處。

二、委任期限

委任期限為期三年,由20xx年6月1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止。委任滿,本合同自然終止。任何一方如續訂合同,應在合同期滿前1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三、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4.1 雙方同意物業管理顧問費用及支付方式如下:

全數人民幣 萬元正(大寫 萬元整),甲方在簽定合同時首先支付顧問費25%即人民幣 元正(大寫 萬元整);合同簽訂三個月後七日內甲方支付乙方顧問費25%即人民幣___________元正(大寫 萬元整);於簽定合同半年後七日內支付顧問費人民幣________元正(大寫 萬元整);於簽訂合同九個月後七日內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正(大寫 萬元整)。以後年度以此類推。

4.2以上顧問服務並不包含甲方在本合同期間要求乙方提供超越本合同約定服務範圍的服務或物品的任何費用(以下簡稱額外服務費用)。有關服務條款及費用經雙方協商同意後,以書面形式補充成為合同的附件執行。

4.3 顧問費只包含乙方人員前往該項目提供本合同約定範圍內的服務所產生的服務費用,(但不包括交通差旅費及食宿費用以及甲方管理層交流學習考察等所發生的費用。)

4.4 所有顧問費、額外服務費用,其他費用及勞務費用並不包含任何税項(國税、地税及外地税項。

五、付款時間及欠款處理

5.1 本合同顧問費、額外服務費用甲方必須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之七天內支付,不得拖延。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按時有效地向甲方提供顧問服務。

5.2 甲方如沒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顧問費、額外服務費用,則乙方可停止對甲方物業的顧問支持。

六、違約責任

6.1 若乙方疏忽、或沒有履行、或嚴重違反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或部分內容,而且在甲方書面指出並提醒後1個月內,既沒有合理解釋又沒有明確改善,以至無法合作,甲方有權以書面通知乙方終止本合同,終止合同通知在甲方送達乙方5天內生效。

6.2若甲方疏忽、或沒有履行、或嚴重違反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部分內容,並且在乙方書面指出並提醒後1個月內,既沒有合理解釋也沒有明顯改善,以致無法合作,乙方有權以書面通知甲方終止本合同,終止合同通知在乙方送達甲方5天內生效。

七、其他事項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辦理。

7.1 如該項目因建築設計,建造質量、設備設施質量,安裝技術或工程延誤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及管理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善後處處理。

7.2與管理該項目有關之機密文件及資料除非經甲方同意,否則不得複印、印製或抄錄予第三者。

7.3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其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數據,並協助乙方履行本合同。

7.4 如甲方乙雙方對本合同產生爭議,經協商無效後,可提請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7.5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頁,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及約束力。

7.6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後附合同附件。

甲 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樣本 篇9

甲方(房地產開發企業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購房人、業主):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甲乙雙方簽訂《房屋買賣(預售)合同》或《房屋租賃合同》的同時,就前期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概述

前期物業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定的《物業管理合同》生效時止的物業管理。

第二條 物業基本狀況

1、本物業名稱:_________

2、乙方所購房屋銷售(預售)合同編號:_________

3、乙方所購房屋基本情況:

(1)類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

(3)四至:_________

(4)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 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定義

1、所謂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門內承重牆體、樑、柱、樓板、屋頂等)、户外牆面、廳門、樓梯間、抗震結構部位、走廊通道等。

2、共用設施設備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泵、電梯、天線、供電線路、通訊線路、照明、鍋爐、供熱線路、供氣線路、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條 甲方的物業管理職責

1、甲方應當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並書面告知乙方

2、甲方應當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3、物業管理企業可委託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4、不得佔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5、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6、自本協議終止時起5日內,與業主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辦理本物業的物業管理移交手續,物業管理移交手續須經業主委員會確認。

第五條 乙方的監督與保證

1、有權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有權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3、不得佔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甲方,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

4、轉讓房屋時,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

5、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等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6、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採光、維修、通行、衞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 甲方對共用設備的管理

1、設備圖紙、檔案資料齊全,設備台帳記錄清晰,管理完善,隨時查閲。

2、專業技術人員、維修操作人員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按要求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3、設備良好,運行正常,有設備運行記錄。有專門的保養檢修制度,無事故隱患。

4、小區內生活用水(高壓水泵、水池、水箱)有嚴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衞生許可證和操作人員健康許可證。水質檢驗合格。

5、電梯按規定時間運行,電梯廂清潔衞生,通風、照明良好。

6、電梯有專業隊伍維修保養,安全運行和維修養護規章制度健全,運行養護有記錄。

7、負責鍋爐供暖的,嚴格遵守鍋爐供暖各項規章制度,運行正常,並有運行記錄。供暖期間,居室內温度應為18℃,不低於16℃。

第七條 甲方對共用設施的管理

1、小區內公共配套服務設施完好,並按原設計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設施設備齊全,運行正常。

3、道路暢通,路面平坦無損壞。

4、污水排放暢通,溝道無積水。

5、危險部位標誌明顯,有防範措施。

第八條 甲方對綠化及養護的管理

1、公共綠地、庭院綠化佈局合理,花草、樹木、建築小品配置得當。

2、綠化有專人養護和管理,無損壞、踐踏現象,無病蟲害及枯死現象。對綠地、花木等定期澆水、施肥、除蟲、修剪、清除枯葉。

第九條 甲方對環境衞生的管理

1、由甲方組織清潔隊伍對小區內公共環境衞生及樓層公共部位衞生進行保潔;

2、公共部位清潔設施擺放整潔,設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潔設施,垃圾日產日清;

3、樓梯間、通道、走廊的地面、牆面和樓梯扶手、窗台無灰塵,窗户明亮。樓道內無亂堆亂放現象。設備間清潔衞生,通風照明良好;

4、雪後及時掃淨小區內道路和樓間積雪;雨後及時清理污水;

5、小區內馬路無攤點、市場,商業網點牌匾美觀整齊、管理有序;

6、小區內無違章臨時建築;

7、小區內無亂堆、亂放、亂貼、亂畫、亂刻和亂掛現象;

8、定期消殺"四害"。

第十條 甲方應採取的保安措施

1、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治安和公共秩序,為小區業主(住户)創造一個安全、有序的生活、工作環境;

2、小區內實行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杜絕因管理責任造成的重大刑事案件;

3、值班人員有明顯標誌,熟悉轄區情況,工作規範,作風嚴謹,有值班巡邏記錄,各項管理措施落實;

4、甲方應禁止散發廣告、推銷產品和無身份證明等人員進入小區,對因管理責任造成的事故和損失應當負責。

第十一條 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1、甲方應對車輛進出實行驗證、登記制度;

2、乙方的車輛需按規定線路行駛,進場後需按指定位置停放;

3、甲方派出的巡邏協防隊員負責疏通和維護區內交通秩序;

4、甲方應禁止載有有毒、有害物品的車輛進入小區;

5、在小區內因亂停、亂放等造成的人員及財產損失由車主自行負責。否則因故造成的車輛丟失、損壞等事故由肇事者負責。

第十二條 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甲乙雙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乙方在裝飾裝修房屋時應當遵守。見附件:《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第十三條 甲方物業管理服務質量保證

1、基本要求

(1)服務與被服務雙方簽訂規範的物業服務合同,雙方權利義務關係明確。

(2)承接項目時,對住宅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認真查驗,驗收手續齊全。

(3)管理人員、專業操作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物業管理職業資格證書或者崗位證書。

(4)有完善的物業管理方案,質量管理、財務管理、檔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務人員佩戴標誌,行為規範,服務主動、熱情。

(6)公示8小時服務電話。報修按雙方約定時間到達現場,有報修、維修記錄。

(7)按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公佈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8)按合同約定規範使用住房專項維修資金。

(9)每年至少1次徵詢業主對物業服務的意見,滿意率70%以上。

2、房屋管理

(1)對房屋共用部位進行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檢修記錄和保養記錄齊全。

(2)根據房屋實際使用年限,檢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狀況,需要維修,屬於小修範圍的,及時組織修復;屬於大、中修範圍的,及時編制維修計劃和住房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計劃,向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提出報告與建議,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組織維修。

(3)每週巡查1次小區房屋單元門、樓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門窗、玻璃等,定期維修養護。

(4)按照住宅裝飾裝修管理有關規定和業主公約(業主臨時公約)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裝飾裝修管理制度。裝修前,依規定審核業主(使用人)的裝修方案,告知裝修人有關裝飾裝修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至少兩次巡查裝修施工現場,發現影響房屋外觀、危及房屋結構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線等損害公共利益現象的,及時勸阻並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主管部門。

(5)對違反規劃私搭亂建和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行為及時勸阻,並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主管部門。

(6)各組團、棟、單元(門)、户有明顯標誌。

3、共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

(1)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依法應由專業部門負責的除外)。

(2)建立共用設施設備檔案(設備台帳),設施設備的運行、檢修等記錄齊全。

(3)操作維護人員嚴格執行設施設備操作規程及保養規範;設施設備運行正常。

(4)對共用設施設備定期組織巡查,做好巡查記錄,需要維修,屬於小修範圍的,及時組織修復;屬於大、中修範圍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時編制維修、更新改造計劃和住房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計劃,向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提出報告與建議,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組織維修或者更新改造。

(5)載人電梯早6點至晚12點正常運行。

(6)消防設施設備完好,可隨時啟用;消防通道暢通。

(7)路燈、樓道燈完好率不低於80%。

(8)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設施設備有明顯警示標誌和防範措施;對可能發生的各種突發設備故障有應急方案。

4、協助維護公共秩序

(1)小區24小時值勤。

(2)對重點區域、重點部位每3小時至少巡查1次。

(3)車輛停放有序。

(4)對火災、治安、公共衞生等突發事件有應急預案,事發時及時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部門,並協助採取相應措施。

5、保潔服務

(1)小區內設有垃圾收集點,生活垃圾每天清運1次。

(2)小區公共場所每日清掃1次;電梯廳、樓道每日清掃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季度清潔1次;路燈、樓道燈每半年清潔1次。

(3)區內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半年檢查1次,並視檢查情況及時清掏;化糞池每季度檢查1次,每年清掏1次,發現異常及時清掏。

(4)二次供水水箱按規定清洗,水質符合衞生要求。

6、綠化養護管理

(1)對草坪、花卉、綠籬、樹木定期進行修剪、養護。

(2)定期清除綠地雜草、雜物。

(3)預防花草、樹木病蟲害。

第十四條 費用標準

自乙方辦理入住手續當月起,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由乙方按下述標準向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交納。

1、乙方交納費用時間:從開發公司通知的業主入住之日起,開始向甲方繳納管理費。

2、管理費標準:

住宅:_________元/㎡/月;

商場(商鋪):_________元/㎡/月;

辦公寫字樓:_________元/㎡/月;

其它:_________。

3、乙方出租物業的,需到甲方登記備案,否則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仍由乙方交納;

4、乙方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5、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標準按照市物價部門的有關規定調整;

6、交納費用時間:每月_________日前交付。

第十五條 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車位使用管理服務費用及其它有償服務費:按物價局審批標準或者雙方協商標準執行。

第十六條 收支的公佈

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每半年向業主、使用人公佈_________次物業管理服務費收支情況,每年_________月份向業主公佈全年維修基金利息收支情況。

第十七條 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託,甲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熱費、房租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於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十八條 保險

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保險由甲方代行辦理,保險費用由全體業主按各自所佔有的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2、乙方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

3、_________。

第十九條 突發事件的處理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採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二十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乙方違反協議,使甲方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甲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並支付違約金;

4、乙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併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交納違約金,或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二十二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三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四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五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六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七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八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樣本 篇10

委託方:巴什庫勒克小區業主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伊犁好管家物業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巴什庫勒克小區委託乙方實施物業服務,訂立本合同:

一、物業基本情況、物業類形:居民住宅。坐落位置:伊寧市解放西路。佔地面積:17940平方米,建築面積:3900平方米。

二、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

2、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暖氣幹線,樓內消防設施設備。

3、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井、自行車棚、停車場地。

4、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和管理。

5、公用環境衞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漕運。

6、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7、維護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8、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户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9、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三、負責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

2、代收電費、車輛、澡堂的承包租金。

3、裝修垃圾清運費。

4、其它有償服務的費用。

四、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為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責任。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和報司法公安部門處罰等措施。

五、委託管理期限為一年,自20xx年8月1日起至20xx年7月31日止。

六、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義務:

1、負責制定業主公約,要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4、檢查監督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年度計劃,預算及決算;

5、在本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車場2個,澡堂1個,其租金收入歸於全體業主,經業主大會審議後再確定使用方向。

6、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物業服務辦公室1間,清潔工更衣室1間,放工具雜物1間,無償使用但產權屬甲方。

7、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在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用時,負責催交或以其他方式解決。

8、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起,向乙方移交。

9、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的問題。

10、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及宣傳教育和文化活動。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律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4、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月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

乙方組織實施。

5、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6、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7、每年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9、在合同期內慚方為改善服務條件進行的投入施設、設備,如合同期滿後,更換物業服務公司時,甲方應予以行當作價給予補償。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經營性場所,管理用房及全部檔案資料。

七、物業管理服務質量及服務費用:

1、乙方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活寶是,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普通住宅物業三檔服務內容及標準》實施服務項目(另附三檔服務內容及標準)。

2、物業綜合服務費和電費每兩個月收取一次,具體要求如下:

1)本物業管理的綜合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0.33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 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綜合管理費,視情節輕重,乙方有權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請民事情訴訟,並追繳每日5‰的滯納金。

3)車位使用費,由業委會按照州發改委有關規定收費標準,由承租人執行。

4)其它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有償服務項目,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自行支付其費用。

八、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2、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未能達到制定的服務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甲、乙雙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2萬元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九、附則: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2、本合同的附件均為有效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

5、本合同期滿,合同延期終止與否或續訂合同,應在合同期滿30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雙方均未提出書面意見的,視本合同自行延續有效。

6、本合同自20xx年8月1日開始實施,經業主代表大會視物業服務情況表決通過後即生效。

甲方:巴什庫勒克小區業主委員會

委託代理人:

乙方:伊犁好管家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樣本 篇11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霸州市學府苑小區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商住綜合型

座落位置:裕華道南側(水榭花都東側)

四至:

東: 南:水榭花都

西:水榭花都 北:裕華道

佔地面積: 平方米 建築面積:約 平方米,其中商業 平方米,住宅 平方米(以竣工圖紙資料為準)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下水管道、共用的落水管、煙風道、共用照明、避雷線、消防設施及配電設施設備。

第六條小區內與市政公用設施及配套的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存放架(棚)、停車位。

第七條小區的供水設施設備及自來水一次管網、二次管網等設施管道維修及運行費用由甲方另行委託市自來水公司負責,並由甲方委託市自來水公司承擔管理、收費與維護責任。

第八條 公共環境衞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九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條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門崗執勤。

第十一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户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二條 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三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 物業服務費;

2、 代收垃圾處理費;

3、 代收電費;

4、 其他應該收取的費用。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需要維修、養護時,在當事人提出委託後,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五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等措施。情節嚴重的移交執法部門處理。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六條 委託管理期限:6年,自20_年1月1日起至20_年12月31日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 甲方權利義務

1、負責制定業主公約並將其作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4.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5.委託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設備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如存在質量問題,按國家相關規定,甲方負責進行整修。

6.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時,負責催交或以其他方式償付;

7.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8.負責為乙方提供足夠的必要的物業管理用房、安裝小區內電子監控及必要的附屬配套設施。

9.乙方因地制宜,儘量為業主提供更多的機動車位。

第十八條 乙方權利義務

1.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 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 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 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 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7. 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 定期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 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10.負責登記、調配管理小區內的機動車位。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九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施目標管理。

1. 房屋外觀:完好無損;

2. 設備運行:正常、不影響正常使用;

3. 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及時;

4. 公共環境:整潔;

5. 交通秩序:順暢;

6. 保安:門衞執勤;

7. 公共部位急修:半小時內到達並及時修復;

公共部位小修:在合理的時間內到達並及時修復;

8.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 90%。

第六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二十條 物業服務費

1.目前本小區住宅樓物業服務費標準:每月每建築平方米0.55元,非住宅為每月每建築平方米0.60元,地表以上其他建築物為每平方米0.55元,該標準為暫定價格。遇有市場行情變化或政府調價時,召開聽證會商定物業服務費新標準並報政府備案執行。

2.物業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有關法律程序執行。

3. 業主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時間從20_年1月1日起開始計算。20_年1月1日之前的物業服務費由乙方和甲方協商解決。

4.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交納物業管理啟動資金伍萬元。

5.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和其他費用的,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按應交管理費的萬分之五交納滯納金;

第二十一條 車位使用費由乙方按物價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露天車位、車庫的使用費。

第二十二條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須經甲方同意。

第二十三條 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按與當事人的協商價格進行計付。

第二十四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由乙方承擔。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樣本 篇12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現雙方就甲方關廟市場四樓物業管理事宜達成一致意見,訂立物業管理委託服務合同,雙方需共同遵守。

一、 委託物業服務期限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二、 物業服務範圍及服務內容

㈠__公共區域的水、電、消防、衞生和秩序等管理。 ㈡信件、報刊、包裹的收發。㈢完成由甲方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 物業服務費每月包乾總價3500元(大寫:叁仟伍百元整)

四、 物業管理服務要求及質量標準

⑴治安秩序維護

_設治安秩序維護員2人(年齡在48歲以內),白班1人,夜班1人;着統一服裝、裝備,配證上班;做好接待工作,以標準的動作和優質的服務展示企業形象;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認真填寫交接紀錄,做到上交下接清楚無誤、責任明確;維護責任區的公共秩序,防止各種不安全事件發生;巡視責任區內各種危及安全的情況,防止人為破壞行為,防止丟失,發生異常及時上報;禮貌接待客户,認真回答客户或來訪者提出的問題,對與自己不明白的問題不可亂講,可聯繫相關工作人員;對管區內的可疑人員要加以監視,禁止外來人員亂貼亂畫宣傳資料等;制止外來人員在服務區域內嚴重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根據甲方工作需要的工作作息時間開、關大門,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根據消防部門管理要求做好消防管理工作,上班期間嚴禁飲酒。

⑵辦公區域及公共設施管理

每月定期對營業廳範圍內的各種設施設備檢查一次,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態,發現問題及時告知甲方。

⑶水電管理

負責__的水電維修、維護,保證正常安全運行;乙方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後30分鐘內必須到達現場進行維修;如因水、電等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責任。

維護耗用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不記工時費,並負責水、電公司的協調和聯繫工作。

⑷公共環境衞生管理

清潔員設置1人每日對營業廳走道、樓梯、扶手、廁所等打掃一次,上、下午上班前保潔一次。營業廳環境、地面無雜物垃圾,不留衞生死角,每日清運垃圾外出,清潔工具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衞生質量標準達到天花光潔明亮,無蛛網、積灰;牆面整潔美觀,公共燈具定期擦拭;清潔工實行全天侯保潔。

⑸消防管理

根據消防的要求,必須經過培訓,熟練掌握消防器械的使用方法。定期檢測消防設備,發現問題及時向甲方和消防部門彙報情況,並協助業主與消防部門的聯繫工作。

⑹安全責任

在合同執行期間,乙方工作人員為甲方服務中所發生的一切安全責任及人身傷亡事故均由乙方負責並承擔事故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

⑺違約責任

⒈甲方違約責任:甲方違反合同約定,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⒉乙方違約責任:乙方違反約定,或服務不到位,甲方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整改的,每次扣減服務費20元,同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如有下列情形扣減相應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①維修維護不到位,每次扣20元;

②信件、報刊丟失,每次扣20元;

③影響正常的辦公秩序,發生擾亂辦公事件,秩序維護員又未及時勸阻和制止,每次扣50元;

④因秩序員失職導致公共財物(不含現金及其它無法界定的財物)被損壞、盜竊,由乙方照價賠償,如乙方不賠償,甲方將從乙方所交的服務保證金中扣除。造成重大損失,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乙方在簽訂合同時向甲方繳納物業服務保證金20_元人民幣(大寫:貳仟元整)不計息。在合同期滿不發生遺失問題,甲方如數歸還,否則按違約金額扣款。

⑻合同期間,乙方應每月將代繳甲方水電費,並將明細和繳費憑證交甲方辦公室備案。

⑼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從20_年三月二十日起生效;本合同期滿合同自然終止;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到期前一個月洽談合同續簽事宜。

⑽未盡事宜雙方以書面形式簽定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⑾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樣本 篇13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區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管理、維修養護。

第五條 道路、排水管道等公用設施的使用管理和維修養護。

第六條 公用綠地、花木等的養護和管理。

第七條 公共環境衞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八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九條 維持公共秩序,巡視、門崗執勤。

第十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户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一條 協助社區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二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

2.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設施日常維修費;

3.停車費;

4.裝璜垃圾清運費。

第十三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四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等措施,並報有關執法部門處理。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五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議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和房屋及設施維修計劃;

6.按《_________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條例》向乙方提供物業用房,其租金用於物業管理;

7.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8.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協助做好協調和思想工作,幫助乙方催交。

第十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和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 、綠化帶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每年第一季度底,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上年度相關管理經費的使用情況;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八條 乙方按《_________市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等級參考標準》中“________級服務等級標準”實現目標管理,具體詳見附件。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十九條 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

1.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務費,按全額收取;

3.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的,按下列方法處理:

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應按費用的千分之一交納滯納金。

第二十條 公共設施日常維修費

房屋的共有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日常維修、養護費用由乙方按多層住宅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收取,非住宅按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收取,並按照下列標準執行:日常小修、養護費用,從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設施日常維修費中承擔;大中修費用、更新費用,由乙方制定計劃,報甲方審核,由全體業主共同承擔。

第二十一條 車位使用費由乙方按照《_________市區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停車收費辦法》和《住宅小區機動車地下停車收費標準》規定,由乙方向車位使用人收取,收入用於彌補物業管理成本。

第二十二條 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須經甲方同意。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可以用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條 合同期滿後,乙方全部完成合同並且管理成績優秀,業主、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甲、乙雙方可續訂合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街道辦事處、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_________街道辦事處、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三條 合同期滿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合同期滿_____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樣本 篇14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地 址:

郵 編: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地 址:

資質等級:

證書編號:

郵 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國家、省、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為提供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一) 小區:

物業名稱: ;

物業類型: ;

坐落位置: ;

建築面積: 。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通過竣工驗收合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風道、共用照明、配電系統、電梯、二次供水加壓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等)的日常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不含法規規定的大中修理及改造更新)。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護管工作,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補充:甲方在乙方正式進駐前應完成如下基礎工作

1)管道疏通,清理垃圾,化糞池清掏完畢(甲方監督完成)。

2)地上停車棚改造增設完畢(為止甲方執行確定,日期待定),地下車庫非機動車停車位選址完畢。

3)圍欄上增設鐵絲網,缺損圍欄及照明修復,

4)監控設備(包括地下車庫的監控設備)維修完畢。

5)各單元門禁對講系統、閉門器和樓道維修完畢。

6)小區公共照明及其他公用設施設備維護完畢(車道閘、刷卡機、起落杆、(RF或藍牙)車輛感應器、任性門禁翼閘系統、水泵、變頻櫃等)

7)小區道路缺損及沉降地面修復工作。

8)給排水管網檢修完畢後移交。

9)小區全部消防設施有甲方負責協調高聳房地產開發公司,進行完善和通過消防竣工驗收合格的工作,乙方予以必要的配合。

10)物業費及相關費用(電梯、水泵房、照明、空調等全部公共能源費用)由甲方與上任物業公司結算完畢後在小區公司兩週,並準確核算後移交乙方。

11)因本小區代為管理運行,熱力貴公司不負責本小區供暖。小區供暖由乙方代為管理運行,供暖產生所有費用和收取的哦個年暖費

12)甲方應協調衞生所和酒店,與本小區連接部位採取封閉措施,以保障本小區業主財產和人身安全不受外來侵害,乙方不對通過上述2處場所進入本小區的外來侵害事件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率計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不定期檢查乙方物業服務質量,每半年進行一次全面綜合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屬實的,有權終止合同;

3、甲方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管理規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甲方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採取勸阻、仲裁等相關合法催繳催改措施;甲方並對上述事宜負有協助配合義務。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不低於200平方米。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起一月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用户、承租户資料),並在乙方管理期屆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乙方利用共用部位開展多種經營收入扣除必要的費用後,歸屬全體業主所有。該款項專項列支,除開展各種社區活動和節假日活動的經費支出外,優先用於補充小區公共應急搶修費用,結餘部分轉作專項維修資金。

7、負責協調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8、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一般採取聯合下文(蓋公章)方式,特殊情況甲方應乙方要求給予必要協助。

9、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10、甲方有權對乙方在物業管理服務過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服務不到位、不及時,不盡責等消極怠工行為及產生的不良後果,按照合同約定的合格標準進行一次性(100—500元)罰款,該款項專項列支,由甲方決定使用。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定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助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用户)的合法權益,以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質量、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管理規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六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明細。

8.對本物業的公用部位和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建完善配套項目或開展多種經營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有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

12.按照《物權法》和《物業管理條例》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

第六條 管理目標及達標約定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後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甲方提供的共用設施設備和共用部位通過竣工驗

第七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服務收費選擇包乾方式收取,按照一年一交的時間標準收取;

1包乾制

物業服務費按業主擁有的物業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1)高層住宅: 元/月﹒㎡,電梯電費和二次加壓供水電費按照實際能耗和用户用量分攤收取。

(2)、商業物業: 元/月·平方米,商業物業電梯電費和二次加壓供水電費,按實際能耗和用户用量分攤收取。

(3)、住宅空置房(已上房業主長期未住)的物業費由甲方通知業主及時繳納,3個月不交的,甲方應協調業主繳納,協調無效的情況下,乙方可以通過法律途徑催繳。

(4)、地下車庫售車輛車位服務費,按 元/個/月,一次性按照全年 元/個支付給乙方。

(5)、辦公樓由乙方承擔的維修養護工作,甲方承擔維修養護產生的人工費和配件更換費。

(6)、甲方負責承擔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急更換及改造、搶修費用,上述事宜乙方應配合甲方工作,甲方有權對上述費用及方案進行審核。

(7)、合同期內本小區垃圾清理清運費用由乙方負責,並不受外因變化影響。

(8)、在保活期內,草坪補植及開春後木本植物補種費用,由甲方負責。

2、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衞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固定資產折舊 與低值易耗品攤銷;

(9)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10)法定税費;

(11)物業管理企業利潤。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3、為保證物業企業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順利進行,乙方為項目配備必要的物業管理辦公設施。

4、為保證小區物業服務正常開展,甲方應按照約定對部分共用部位及設施設備進行必要的改進。改造標準應不低於創建市級優秀住宅小區的標準執行。具體施工改造工程應於本合同簽訂日內完

5、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核和監督。

6、房屋建築(本體)有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中小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濟寧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乙方進行施工,協調業主配合維護。沒有交存維修基金的維修改造費用,由相關受益業主分攤。

7、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一年一次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 前履行交納義務。

8、業主、物業使用人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業從事經營活動的,乙方可以參照商業物業標準收取相應的物業服務費。

9、利用儲藏室和車庫改作住宅或者經營用途的,按住宅或商業物業標準收取服務費。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佔用小區和樓道內共用部位存放雜物的,應立即清理。佔有共用部位經營活動的,需按照物業公司劃定區域範圍有序經營,並交納物業服務費補充小區排污、維修等支出。

10、對違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規定的物業使用人、業主,乙方可根據《__省物業管理條例》、《__市物業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業主管理公約等規定進行處理。

11、禁止個人在小區內私自從事收費的房屋中介業務,及房屋租賃諮詢和廣告代理業務。上述業務由物業公司統一管理。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負責追究相關責任方責任。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期限,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

2、本合同期滿前 個月,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甲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

3、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

4、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即為對接受本合同內容

5、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

6、本合同的附件作為本合同不可侵害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行法律效力。

7、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衝突的,以本合同為準。

8、本合同內容與國家政府部門相關法律法規衝突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9、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物業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備註:以下情況,甲方應配合乙方聯合下文和提供必要的協助。

1、違規佔用公共區域擺放雜物。

2、公共區域亂張貼宣傳廣告問題,户外廣告牌亂放,建議統一更換鋁塑板廣告牌。

3、擅自改變住宅用途及的拒交相關物業費問題。

4、創建文明居住環境中,部分生活陋習問題(大聲喧譁、車輛亂鳴笛、亂撞杆、居民隨手扔垃圾等)。

5、違規飼養寵物及家禽家畜的問題。

6、建築物共用部位違規使用及侵犯共用權人相鄰權和其他合法權益的問題。

7、如對本合同物業服務收費標準有異議,可對本合同所計費的物業類型按__市物價局、__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制定的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樣本 篇15

甲方:綏化物資城綜合樓小區業主委員會

乙方:綏化福馨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實際情況,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同意將座落在綏化市物資城綜合樓小區委託給乙方進行物業管理(服務),特訂立本合同。

物業基本情況:

樓房名稱:綏化市物資城綜合樓小區

物業類型:商住式多層樓

位置:綏化市中直北路物資城

佔地面積:建築面積:7624.31㎡;樓房棟數:一棟七層。

一、委託物業服務事項:

1、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服務及清雪,如有個別房蓋漏水或牆皮脱落如超過物業維修範圍,由業主自籌資金解決。

2、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下水管道漏水等(共用部分)、公用照明、監控、化糞池、門衞、供水設備的維修不超過千元的由物業負責,如更新改造由業主自籌資金解決。

3、公共環境衞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及清潔衞生、垃圾收集、冬季掃雪。

4、維護公共秩序(門衞)。

5、甲方提供各業主的住房面積花名冊。

二、保潔服務

1、樓道每週拖洗二次,日清掃一次,樓梯扶手每天擦一次,庭院隨時清掃,保持清潔。

2、樓道公用部位玻璃每年擦兩次,破損玻璃隨時更換,禁止任何人在小區內張貼懸掛廣告。

3、冬季下雪及時清掃,堆放在適當位置,隨時清掃夏季樓區內積水。

4、馬葫蘆每年清理疏通一次,平時發現堵塞,隨時清疏,單元樓內下水道由業户自行承擔。

三、供水時間

1、供水時間從每日早至晚,物業管理期間負責供水設施的維護、維修和保養,保證全體業主的生產生活用水。

2、供水水箱每季清洗一次,清洗時間由物業公司與業主委員會共同完成,每次清洗過程要有業主委員會成員參加。

四、公用設施、設備維護、養護

1、公用設施(含院內所有公共部位的聲控燈座、燈頭、燈泡、公用部位的門窗及玻璃拉手、門窗叉等)的養護修復費用由物業公司承擔。

2、門燈、樓道燈完好率達95%,若損失,修復時間不超過2日內。

3、設備房要保持整潔通風、無跑、冒、滴、漏現象。

4、公共部位和共用部位人為損壞的由責任人負責。

五、院內公共秩序維護

1、小區入口24小時不間斷,設人值班,對重點區域、重點部位要經常巡查。

2、院內禁止存放機動車輛,自行車存放不收費用,平常保持車棚整潔。

3、門衞對進出小區負責查看。

六、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

1、管理服務收費每月每平方0.36元。

2、每户每年二次供水電費:120元/年/户。

3、清運垃圾費:50元/年/户。

以上各項收費如政府有新規定,按新規定執行。對無故拖欠應繳納費用的業户加收欠費總額的千分之一的滯納金日遞增,乙方要求甲方在管理中做到:

1、甲方加大宣傳力度,並協助收繳管理費用。

2、全體業主要積極主動交納各項費用,業主委員會有責任協助物業公司對個別不交納各項費用的業户做思想工作。

3、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此小區以前發生的債權、債務乙方概不負責。

4、甲方和乙方共同使用一個辦公地點。

七、委託管理服務期限

委託服務期限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 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滿後,得到大多數業户的認可,可續簽合同。

八、違約責任:

1、如一方不履行合同,各方都有終止合同的權利。

(1)甲方可以解除乙方為其服務。

(2)乙方有權棄管。

2、雙方對本合同的條款有未經事宜,如新發生的問題由業主委員會同物業公司協商解決,如是遺留問題由業主委員會同開發商協商解決,如進行補充可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服務項目如遇與法律、法規相違背的,按新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並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負責人簽字(章): 乙方負責人簽字(章):

20xx年 月 日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樣本 篇16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業主委員會

授權人:業主大會

業主委員會主任(姓名):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業主委員會地址:

業主委員會聯繫電話:

物業服務企業(乙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年月日召開的業主大會會議上,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佔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聘請乙方的表決,甲方委託乙方對(物業名稱)實行物業管理服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第一條 本物業項目(以下簡稱“本物業”)基本情況如下:

名稱:[地名核准名稱]。

類型:[多層住宅][高層住宅][別墅][辦公][商業]。

坐落位置:[通訊地址]太原市區(縣、市)街道(鄉、鎮)路(街、巷)號;

物業服務區域四至範圍: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佔地面積:平方米;

總建築面積: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非住宅平方米,其他。

第二部分 物業服務內容

第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承接本物業時,按以下第*項方式執行:

(一)在甲方的監督、協助下,由乙方與原物業服務企業進行本物業的交接工作:

(二)甲乙雙方進行本物業的交接工作:

[因承接涉及的事項較多,甲乙雙方協商聘請無利害關係人見證或公證機關公證]

第三條 乙方應當提供的物業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一)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的授權制訂物業服務的有關制度;

(二)物業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

(三)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

(四)公共綠地、景觀的養護;

(五)清潔服務,包括物業共用部位、公共區域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等。

(六)協助維護秩序,對車輛(包括非機動車輛)停放進行管理;

(七)協助做好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採取相應措施,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八)消防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

(九)負責編制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方案;

(十)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約定簽訂的協議對物業裝飾裝修提供服務;

(十一)對物業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應當及時告知、建議、勸阻,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十二)制定預防火災、水災等應急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明確妥善處置應急事件或急迫性維修的具體內容;

(十三)設立服務監督電話,並在物業區域內公示;

(十四)其他服務事項:。

第三部分 物業服務標準

第四條 乙方按照雙方約定的物業服務標準(見附件二)提供服務。

雙方約定的物業服務標準不得低於《太原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等級標準》中相應等級規定的要求。

第四部分 物業服務期限

第五條 物業服務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部分 物業服務相關費用

第六條 乙方物業服務費用收取參照國家、省、市有關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相關規定,按下述約定,以建築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元/月·平方米;

別墅:*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元/月·平方米;

物業:*元/月·平方米;

二次供水加壓費*元/月·噸;

電梯運行費*元/月·平方米。

實行物業服務費用包乾制的,物業服務費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税費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利潤。

實行物業服務費用酬金制的,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服務企業的酬金。

物業服務成本或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乙方員工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區域內清潔衞生費用;

(4)物業區域內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區域內秩序維護費用;

(6)乙方辦公費用;

(7)乙方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甲方同意的其他費用:。

本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不含物業保修期滿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的費用。上述費用應通過專項維修資金予以列支,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根據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七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承擔;業主應依照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物業區域內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業、因開發建設單位原因未能按時交付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及開發建設單位的自有物業,乙方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向開發建設單位收取物業服務費。

第八條 物業服務期間,乙方按下述第種收費形式確定物業服務費。

(一)包乾制。由業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

(二)酬金制。由乙方在本合同第六條約定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下述第種方式提取酬金,其餘全部用於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

1、[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在應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在應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元的酬金;

第九條 物業服務費用屬本合同第八條第二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實結算的部分年終結餘或不足的處理方式:

(一)年度結算結餘部分,按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1、轉入下年繼續使用;

2、直接納入物業專項維修資金;

(二)年度結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1、由業主於次年第一個月底之前,按照其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的比例追加補足;

2、。

第十條 物業服務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每半年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並接受專業機構審計監督。

第十一條 業主應當在(每次交費的具體時間)按[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預)交納物業服務費用(資金)。業主未在規定時間交納物業服務費用(資金)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按時交納。

第十二條 本物業服務區域內車位使用費收費標準,參照物價部門規定的標準結合本物業實際情況由業主大會決定執行。

停車位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元/月·個、室內車位*元/月·個的標準交納車位使用費,由乙方代收。

車位使用費按下列用途使用:

(一)%轉入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帳户;

(二)%用作物業服務費用(資金);

(三)。

第十三條 乙方應與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乙方應當建立健全車輛停放服務及收費的內部管理制度,做好車輛進出管理、停車場所保潔、照明、巡視(或監視)等服務,並對停車場所及設施設備進行維修養護,保障正常使用等工作。

第十四條 乙方對業主自有物業提供維修養護或其他有償服務的,按乙方在物業區域內公示的收費標準或按雙方的約定收取費用。

第十五條 業主應按照規定向供水、供電、供氣、通訊、有線電視等專業單位交納水、電、氣、通訊、有線電視等有關費用。

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公用事業服務單位委託代收使用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第十六條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經營收益歸全體業主共有。

所得收益按照下列用途使用:

(一)%轉入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帳户;

(二)%用作物業服務費用(包括成本及酬金);

(三)。

第十七條 本物業服務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但未建立專項維修資金或專項維修資金帳面金額不足的,需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按以下第項方式籌集專項維修資金。

(一)甲方委託乙方每月按[物業建築面積*元/平方米][元/户]向業主另行收取費用,用作專項維修資金;

(二)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停車位經營收益的%用作專項維修資金;

(三)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經營收益%用作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八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建立專項維修資金的,需使用維修資金時,需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按照相關規定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

甲方應當將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方案、所需資金預算、列支範圍、工程進展以及資金劃撥等情況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向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公佈。

第六部分 雙方權利與義務

第十九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召集業主大會會議,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

(二)對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事項有知情權;

(三)對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有建議、督促的權利;

(四)代表和維護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及時瞭解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服務方案,監督和協助乙方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五)有權組織物業服務滿意度調查;

(六)配合乙方做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工作;

(七)在乙方辦理入住日前,按照省、市相關規定提供符合辦公要求的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約平方米,位置為;

(八)審議乙方提出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和更新、改造的報告;

(九)有權監督本物業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的收益使用情況;

(十)負責協調、處理、解決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以及業主、物業使用人與乙方之間的糾紛,不因此影響乙方工作;

(十一)監督《管理規約》的實施,按照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與特約服務費;督促業主、物業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和專項維修資金,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管理規約》的行為予以勸阻、制止;

(十二)授權乙方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管理規約》的行為,依照《管理規約》的約定進行勸阻、制止;

(十三)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做好房屋出租登記報備工作,與社區居民委員會相互協作,共同做好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社會治安、計劃生育等相關工作;

(十四)協助乙方做好物業服務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十五)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約定內容所進行的物業服務活動;

(十六)有關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二十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按照物業服務標準和內容提供物業服務,收取物業服務費、有償服務費,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的問題;

(二)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且不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的情況下,利用業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用於廣告、會所經營、商業促銷等活動的,應當每半年公佈收益情況,接受業主監督;所得收益歸相關業主所有;

(三)按照相關規定,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制度和管理制度。對小區內所有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應按物價部門相關規定在收費場所實行明碼標價;

(四)可以選聘專業性服務企業承擔物業區域內的專項服務項目,但不得將本物業區域內的全部物業服務委託給第三方;乙方應當將委託事項及受託企業的信息在物業區域內公示;乙方與受託企業簽訂的合同中約定的服務標準,不得低於本合同約定;乙方應當對受託企業的服務行為進行監督,並對受託企業的服務行為承擔責任;

(五)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信息,併為業主的個人資料信息保密;

(六)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

(七)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和《管理規約》的行為,採取告知、勸説和建議等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改正;

(八)結合本物業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服務方案、年度服務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預算和決算報告;

(九)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區域秩序,按照法律法規政策的有關規定,提供質價相符的服務,落實小區安防力量,採取各種有效安全防範措施,通過人防、技防、物防相結合的辦法,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應及時採取應急措施,並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協助做好救助工作;同時,要協助相關單位或部門做好流動人口、出租房屋登記報備和計劃生育等工作,對不履行義務的業主,應及時向政府相關部門報告;

(十)提前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書面告知業主,並按規定與業主、物業使用人簽訂住宅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十一)不得擅自佔用本物業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用途,不得擅自佔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的道路、場地。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當按相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制定施工方案,開工前要在物業區域內公示,施工過程中儘可能減少對業主的影響,並及時恢復原狀;

(十二)本合同依法解除、協商解除、單方解除或者期滿終止時,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退出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並按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辦理移交手續和項目退出手續。

(十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七部分 合同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應共同做好債權債務處理事宜,包括物業服務費用的清算、對外簽訂的各種協議等。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在合同終止之日起*日內,向[甲方][新的物業服務企業]移交屬於本物業管理區域業主大會的財務、相關資料、及附件1所交接的事項。

第二十三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物業項目因拆遷等原因滅失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

3、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按本合同履行義務的,經業主大會決定解除合同的;

4、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佔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物業管理活動無法正常開展,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

第二十四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出現本合同約定的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形,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送達對方日後解除。合同提前解除的,甲乙雙方應在合同解除之日起日內交接完畢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事項。在辦理交接期間,乙方應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正常的生活秩序,甲方應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向乙方支付交接期間的服務費用。

第二十五條 其他條款。

第八部分 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 因甲方違約導致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且嚴重違約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七條 乙方未能按照約定提供服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嚴重違約的,甲方經業主大會持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佔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通過後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承擔的違約金,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費用、支付利息,並按支付違約金;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繳費用萬分之加收違約金。

第三十條 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於解除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一條 乙方在被解聘或合同終止後,應自收到解聘通知書或合同終止之日起的日與業主委員會或新的物業服務企業辦理物業的交接驗收手續;乙方不移交物業管理權,不撤出本物業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關檔案資料等,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委託期限內平均物業管理年度費用‰的違約金,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二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情況,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財產損失的,不承擔責任,當事人應當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三條 其他條款。

第九部分 爭議解決

第三十四條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解決:

(一)向物業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部分 附則

第三十五條 對需進入物業區域內的執法活動和救援等公共事務,各方應當配合,不得阻撓。

第三十六條 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須經雙方書面確認,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修改、補充的內容不得與本合同文本和《管理規約》的內容相牴觸。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並簽章後生效,效力同時及於本物業區域的全體業主。

第三十九條 其他約定:。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業主委員會主任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樣本 篇17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房地產開發企業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購房人、業主):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甲乙雙方簽訂《房屋買賣(預售)合同》或《房屋租賃合同》的同時,就前期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概述

前期物業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定的《物業管理合同》生效時止的物業管理。

第二條 物業基本狀況

1、本物業名稱:_________

2、乙方所購房屋銷售(預售)合同編號:_________

3、乙方所購房屋基本情況:

(1)類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

(3)四至:_________

(4)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 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定義

1、所謂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門內承重牆體、樑、柱、樓板、屋頂等)、户外牆面、廳門、樓梯間、抗震結構部位、走廊通道等。

2、共用設施設備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泵、電梯、天線、供電線路、通訊線路、照明、鍋爐、供熱線路、供氣線路、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條 甲方的物業管理職責

1、甲方應當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並書面告知乙方

2、甲方應當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3、物業管理企業可委託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4、不得佔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5、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6、自本協議終止時起5日內,與業主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辦理本物業的物業管理移交手續,物業管理移交手續須經業主委員會確認。

第五條 乙方的監督與保證

1、有權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有權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3、不得佔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甲方,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

4、轉讓房屋時,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

5、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等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6、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採光、維修、通行、衞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 甲方對共用設備的管理

1、設備圖紙、檔案資料齊全,設備台帳記錄清晰,管理完善,隨時查閲。

2、專業技術人員、維修操作人員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按要求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3、設備良好,運行正常,有設備運行記錄。有專門的保養檢修制度,無事故隱患。

4、小區內生活用水(高壓水泵、水池、水箱)有嚴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衞生許可證和操作人員健康許可證。水質檢驗合格。

5、電梯按規定時間運行,電梯廂清潔衞生,通風、照明良好。

6、電梯有專業隊伍維修保養,安全運行和維修養護規章制度健全,運行養護有記錄。

7、負責鍋爐供暖的,嚴格遵守鍋爐供暖各項規章制度,運行正常,並有運行記錄。供暖期間,居室內温度應為18℃,不低於16℃。

第七條 甲方對共用設施的管理

1、小區內公共配套服務設施完好,並按原設計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設施設備齊全,運行正常。

3、道路暢通,路面平坦無損壞。

4、污水排放暢通,溝道無積水。

5、危險部位標誌明顯,有防範措施。

第八條 甲方對綠化及養護的管理

1、公共綠地、庭院綠化佈局合理,花草、樹木、建築小品配置得當。

2、綠化有專人養護和管理,無損壞、踐踏現象,無病蟲害及枯死現象。對綠地、花木等定期澆水、施肥、除蟲、修剪、清除枯葉。

第九條 甲方對環境衞生的管理

1、由甲方組織清潔隊伍對小區內公共環境衞生及樓層公共部位衞生進行保潔;

2、公共部位清潔設施擺放整潔,設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潔設施,垃圾日產日清;

3、樓梯間、通道、走廊的地面、牆面和樓梯扶手、窗台無灰塵,窗户明亮。樓道內無亂堆亂放現象。設備間清潔衞生,通風照明良好;

4、雪後及時掃淨小區內道路和樓間積雪;雨後及時清理污水;

5、小區內馬路無攤點、市場,商業網點牌匾美觀整齊、管理有序;

6、小區內無違章臨時建築;

7、小區內無亂堆、亂放、亂貼、亂畫、亂刻和亂掛現象;

8、定期消殺"四害"。

第十條 甲方應採取的保安措施

1、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治安和公共秩序,為小區業主(住户)創造一個安全、有序的生活、工作環境;

2、小區內實行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杜絕因管理責任造成的重大刑事案件;

3、值班人員有明顯標誌,熟悉轄區情況,工作規範,作風嚴謹,有值班巡邏記錄,各項管理措施落實;

4、甲方應禁止散發廣告、推銷產品和無身份證明等人員進入小區,對因管理責任造成的事故和損失應當負責。

第十一條 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1、甲方應對車輛進出實行驗證、登記制度;

2、乙方的車輛需按規定線路行駛,進場後需按指定位置停放;

3、甲方派出的巡邏協防隊員負責疏通和維護區內交通秩序;

4、甲方應禁止載有有毒、有害物品的車輛進入小區;

5、在小區內因亂停、亂放等造成的人員及財產損失由車主自行負責。否則因故造成的車輛丟失、損壞等事故由肇事者負責。

第十二條 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甲乙雙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乙方在裝飾裝修房屋時應當遵守。見附件:《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第十三條 甲方物業管理服務質量保證

1、基本要求

(1)服務與被服務雙方簽訂規範的物業服務合同,雙方權利義務關係明確。

(2)承接項目時,對住宅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認真查驗,驗收手續齊全。

(3)管理人員、專業操作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物業管理職業資格證書或者崗位證書。

(4)有完善的物業管理方案,質量管理、財務管理、檔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務人員佩戴標誌,行為規範,服務主動、熱情。

(6)公示8小時服務電話。報修按雙方約定時間到達現場,有報修、維修記錄。

(7)按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公佈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8)按合同約定規範使用住房專項維修資金。

(9)每年至少1次徵詢業主對物業服務的意見,滿意率70%以上。

2、房屋管理

(1)對房屋共用部位進行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檢修記錄和保養記錄齊全。

(2)根據房屋實際使用年限,檢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狀況,需要維修,屬於小修範圍的,及時組織修復;屬於大、中修範圍的,及時編制維修計劃和住房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計劃,向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提出報告與建議,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組織維修。

(3)每週巡查1次小區房屋單元門、樓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門窗、玻璃等,定期維修養護。

(4)按照住宅裝飾裝修管理有關規定和業主公約(業主臨時公約)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裝飾裝修管理制度。裝修前,依規定審核業主(使用人)的裝修方案,告知裝修人有關裝飾裝修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至少兩次巡查裝修施工現場,發現影響房屋外觀、危及房屋結構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線等損害公共利益現象的,及時勸阻並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主管部門。

(5)對違反規劃私搭亂建和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行為及時勸阻,並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主管部門。

(6)各組團、棟、單元(門)、户有明顯標誌。

3、共用設施設備維修養護

(1)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依法應由專業部門負責的除外)。

(2)建立共用設施設備檔案(設備台帳),設施設備的運行、檢修等記錄齊全。

(3)操作維護人員嚴格執行設施設備操作規程及保養規範;設施設備運行正常。

(4)對共用設施設備定期組織巡查,做好巡查記錄,需要維修,屬於小修範圍的,及時組織修復;屬於大、中修範圍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時編制維修、更新改造計劃和住房專項維修資金使用計劃,向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提出報告與建議,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組織維修或者更新改造。

(5)載人電梯早6點至晚12點正常運行。

(6)消防設施設備完好,可隨時啟用;消防通道暢通。

(7)路燈、樓道燈完好率不低於80%。

(8)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設施設備有明顯警示標誌和防範措施;對可能發生的各種突發設備故障有應急方案。

4、協助維護公共秩序

(1)小區24小時值勤。

(2)對重點區域、重點部位每3小時至少巡查1次。

(3)車輛停放有序。

(4)對火災、治安、公共衞生等突發事件有應急預案,事發時及時報告業主委員會和有關部門,並協助採取相應措施。

5、保潔服務

(1)小區內設有垃圾收集點,生活垃圾每天清運1次。

(2)小區公共場所每日清掃1次;電梯廳、樓道每日清掃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季度清潔1次;路燈、樓道燈每半年清潔1次。

(3)區內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半年檢查1次,並視檢查情況及時清掏;化糞池每季度檢查1次,每年清掏1次,發現異常及時清掏。

(4)二次供水水箱按規定清洗,水質符合衞生要求。

6、綠化養護管理

(1)對草坪、花卉、綠籬、樹木定期進行修剪、養護。

(2)定期清除綠地雜草、雜物。

(3)預防花草、樹木病蟲害。

第十四條 費用標準

自乙方辦理入住手續當月起,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由乙方按下述標準向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交納。

1、乙方交納費用時間:從開發公司通知的業主入住之日起,開始向甲方繳納管理費。

2、管理費標準:

住宅:_________元/㎡/月;

商場(商鋪):_________元/㎡/月;

辦公寫字樓:_________元/㎡/月;

其它:_________。

3、乙方出租物業的,需到甲方登記備案,否則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仍由乙方交納;

4、乙方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5、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標準按照市物價部門的有關規定調整;

6、交納費用時間:每月_________日前交付。

第十五條 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車位使用管理服務費用及其它有償服務費:按物價局審批標準或者雙方協商標準執行。

第十六條 收支的公佈

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每半年向業主、使用人公佈_________次物業管理服務費收支情況,每年_________月份向業主公佈全年維修基金利息收支情況。

第十七條 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託,甲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熱費、房租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於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十八條 保險

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保險由甲方代行辦理,保險費用由全體業主按各自所佔有的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2、乙方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

3、_________。

第十九條 突發事件的處理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採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二十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乙方違反協議,使甲方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甲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並支付違約金;

4、乙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併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交納違約金,或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二十二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三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四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五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六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七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八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樣本 篇1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

主任: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狀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市)縣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

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三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甲方應當要求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根據業主公約履行本合同中相應義務,承擔相應責任,並遵守本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的維護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 委託管理服務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_________.

第五條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囱、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高壓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央監控設備、建築物防雷設施、_________.

第六條 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_________.

第七條 共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_________.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衞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_________.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_________.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公共場地停放車輛,停放人應與乙方簽訂專項合同。

第十一條 維護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

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與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乙方與業主、使用人另行簽訂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户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_________.

第十三條 根據業主委員會的委託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原則上應接受委託,但收費由當事雙方協商。

第十五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報告規勸、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條 其它委託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七條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___年(不超過3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經常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並及時將這些反饋給乙方;協調業主、使用人、乙方之間的關係;

2、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業主公約及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的維護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採取措施督促業主、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用;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4、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方案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和財務預算及決算報告;

6、審批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的使用預算,並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竣工驗收;審查乙方提供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書面報告;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8、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物業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9、與乙方辦理物業管理驗收手續時,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備設施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説明文件;

(4)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_________;

(2)_________;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及完成物業管理各項管理目標;

12、負責本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的籌集,督促業主繳納物業維修專項資金;

13、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對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14、_________.

第十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方案,自主開展物業經營管理服務活動;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及時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及其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注意事項和禁止行為,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按養護計劃和操作規程,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狀況進行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或險情及時排除;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並於每年_________月,以_________方式向甲方提出這些計劃和報告。

8、每_________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用收支帳目和物業維修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將物業管理服務項目、收費標準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9、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改善配套項目,須與相鄰業主協商同意並徵得業主大會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不得擅自改變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由甲方提供的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全部檔案資料;

11、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的變更情況;

12、接受業主、使用人、甲方、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等的監督,不斷完善管理服務,定期向甲方報告本合同履行情況;

13、_________.

第五章 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質量

第二十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

2、設備運行;

3、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4、公共環境衞生;

5、綠化;

6、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7、公共秩序維護與協助消防;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急修、小修;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_________.

上述1~8項物業管理服務質量不低於物業管理服務的行業指導標準,具體見附件二。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一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用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相關規定;

2、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住宅由業主按其擁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非住宅由業主按其擁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具體是_________;

3、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每_________[月]/[季]/[半年])交納一次,每次交納費用時間為_________.

4、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標準的調整[由甲方召開業主大會討論決定後,乙方據此向物價主管部門申報並獲核定的標準進行調整]/[甲方召開業主大會決定標準,甲乙雙方協商調整].

5、空置、空關房屋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分別由_________按其擁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

6、業主出租其擁有的物業,其應承擔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由業主交納,業主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業主應將此約定送乙方備案並負連帶繳納責任;

7、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該業主應承擔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

8、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中未計入的共用設施設備運行、能耗費用,按_________[該幢]/[該物業]住户實際用量共同分攤;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按以下第_________項處理;

(1)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元交納滯納金;

(2)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應交管理服務費的千分之_________交納滯納金;

(3)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車位使用費不得高於有權核定部門規定的現行標準,由車位使用人按下列標準向乙方交納:

1、露天車位: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2、車庫: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3、摩托車: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4、自行車: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5、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乙方受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委託對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的費用,由當事人自行約定。

第二十四條 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它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本物業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日常養護費用,由乙方在收取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中列支,其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費用,在本物業維修專項資金中列支。共用的專項設備運行的能耗,應設獨立計量表核算,據實際用量合理分攤計收費用。

第二十六條 經甲方同意,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將本物業當年度需用維修專項資金移交給乙方代管的,乙方應當定期接受甲方的檢查與監督。

第二十七條乙方發生變換時,代管的維修專項資金帳目經甲方審核無誤後,應當辦理帳户轉移手續。帳户轉移手續應當自雙方簽字蓋章起十日內送當地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和甲方備案。

第二十八條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保險由乙方代行辦理,保險費用由全體業主按各自所佔有的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業主、使用人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業主、使用人自行辦理;

_________.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第_________款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約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_________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達到合同約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一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並按_________支付違約金;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二條甲方違反協議,未能讓業主按其擁有房屋建築面積按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標準和時間交納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向業主催促補交併從逾期之日起按_________交納違約金或_________.

第三十三條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_________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對超過部分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四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乙雙方向開發建設單位索賠。

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三十五條 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十六條因違約而需解除本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到達對方時即行解除,並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如有異議,可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八條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業主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九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法院起訴。

第四十五條甲乙雙方應將本物業的《業主公約》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業主轉讓物業時,應當將《業主公約》與本合同作為轉讓合同的附件,並告之受讓人關於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用等費用的交納情況。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本合同期滿_____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樣本 篇19

(委託方):________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託方):____________ 物業管理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加強____________小區(大廈)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____市物業管理方面的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物業管理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____區____路的____範圍內的物業委託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

(二)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物業範圍的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走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和管理;

3.清潔衞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後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物業範圍內所有營業場所;

7.車輛行駛及停泊;

8.物業檔案管理;

9.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 委託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託乙方實施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0.5%)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____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元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五條規定的目標和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作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係;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二)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際管理目標、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賬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賬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着高效、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機構和人員;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

9.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五條 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一)各項管理指標執行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____年內達到____標準。

(二)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萬元,合理支出____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作為經營收入。

第六條 風險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二)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3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四)如由於乙方過錯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七條 獎罰措施

(一)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____%獎勵乙方。

(二)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____元(全國)、____元(省)、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得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四)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至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户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3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三)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九條 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颱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物業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四)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訴請人民法院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樣本 篇20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物權法》以及《物業

一、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1、歸集和管理大樓檔案和物業資料,按規定製訂物業

2、物業共用部位的日常維護和管理,一般包括建築物

3、物業共用設備的日常維護和管理,一般包括電梯、

4、物業共用設施的日常維護和管理,一般包括道路、

5、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衞生和相關秩序,做好

6、制訂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環境綠化等方面的年度維修養護方案並予公示和組織實施,制訂突發事件的應急處臵預案並協助做好有關工作;

7、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對房屋裝飾裝修進行管理;

8、設立服務監督電話,並將物業服務內容、服務標準和收費標準進行公示;

9、雙方認可的其他事項: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叁年,合同簽訂後,合同的履行期(含試用期)從大樓正式運行前1個月開始計算(正式運行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試用期叁個月,試用期滿後,經甲方考核合格,則合同正式生效,否則,合同終止。合同期滿後,本合同自行終止。合同簽訂日至合同的履行日之前為前期物業管理服務。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乙方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實施監督檢查,有權要求乙方對違反服務承諾的事項進行限期整改;有權要求乙方採納合理要求;有權對乙方的違紀、違規、不履行職務人員提出撤換的建議;有權對乙方的管理及服務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工作

3、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物業管理法規、違反大樓管理規定、違反設備、設施管理規定和操作規程的行為或乙方的工作人員違紀、違法、違規、不履行職務行為進行應急處理,包括責令立即停止行為、恢復原狀、核查事實情況、採取有效措施等。

4、如果乙方所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達不到管理方規定的質量標準,或存在問題,甲方有權利和義務向乙方反饋,並得出整改意見。乙方應採取有效措施立即給予糾正、改進,解決問題。對甲方提出的較難處理的物業管理問題,雙方協商解決問題的時限,乙方必須在商定合理的時間內予以解決。不能改進工作,達到質量標準,或解決問題的,甲方有權延期支付相應部分的物業管理費用而不承擔任何責任,直至問題解決。

5、甲方委託乙方對大樓進行管理,任何單位(團體)、個人如有違反大樓管理規定、對大樓設備和設施造成侵害、有可能危害大樓安全和影響大樓辦公環境的行為進行有效處理,並及時報告甲方。

6、有權要求乙方按雙方約定的管理標準提供物業管理狀況報告等管理信息。

7、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無償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值班室、倉庫等物業管理用房。

8、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交相關物業管理檔案資料,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9、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10、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的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1、大樓的水電費由甲方直接向供水公司、供電公司交納。

12、乙方按合同完成工作,甲方須按時支付有關款項。

13、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

14、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規定,制定大樓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服務活動,但不得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測算物業管理收費標準,並由乙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大樓建築本體及附屬建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等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及大、中型維修方案,經雙方商定報批後組織實施。大、中型和更新改造費用由甲方負責,單項費用少於叁佰無(含叁佰元)的小修由乙方直接維修,並承擔費用。

4、有權依照本合同對在物業管理範圍內發生的違反大樓管理規定和有可能危害大樓安全、影響大樓辦公環境的行為以及突發事件(如盜竊、火災等)進行應急處臵,並及時報告甲方有關人員。

5、乙方有權要求大樓所有辦公人員遵守有關大樓管理規定。

6、乙方可以在公安部門的指導下,做好安保工作,檢查大樓出入物品、車輛,盤查進出人員。

7、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含掛靠等)將本合同的權益與責任轉讓給其他第三人。在徵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乙方可以選取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一、二項專業服務並支付費用,但必須是有相應資質的專營公司;甲方只與乙方發生合同關係,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第三方過錯責任視為乙方過錯責任。

8、接受甲方監督。

9、就“大樓”管理設立專門賬户,用於“大樓”的物業管理並至少每季度向甲方公佈一次管理費用的收支賬目。

10、對“大樓”的功能設施不得擅自佔用、改變功能和用途,如需在“大樓”內、外,改建、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批准後方可實施。

11、建立本大樓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2、及時向甲方提交年度工作總結和計劃報告。

13、向甲方提交各類治安、刑事及突發事件處理的報告。

14、加強乙方員工職業道德和法制教育,做好保密工作。

15、乙方有義務執行甲方制定的節電節水節油的各項規定,採取有效措施給予支持和配合,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

16、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從合同終止之日起十天內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項目、管理用房及其他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

17、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管理目標

1、在合同期限內,執行《全國物業管理示範大廈標準評分細則》,開展工作。

2、嚴格按照方案中承諾的物業服務標準組織實施物業服務,在甲方組織的檢查考核中得分都在95%以上。

3、有效投訴率低於2‰。

4、有效投訴及時處理率達100%。

5、報修項目的及時處理率達到100%(小修項目在1小時內組織有效地維修)。

6、公共配套設施、設備完好率達99%以上,衞生保潔率100%。

7、對房屋、設備設施、環境衞生、車輛、綠化及物業人員行為規範等各方面的管理,民意測評滿意率95%以上。

8、利用現代化管理手段對物業進行管理。

9、消防管理設備設施按照法規規定,隨時抽查完好率100%。

10、支持配合甲方做好節電節水節油的工作,有明顯效

11、工程維護人員中有總公司派出的經政府有關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電梯維護)人員1人。

六、管理服務費用(合同價格)

1、本物業的年管理服務費109萬元,即“ 3.3 元/㎡建築面積〃月”,每月人民幣9.1萬元。甲方每月中旬撥付,簽署付款憑證,本合同期滿當月的管理服務費待甲乙雙方辦好交接手續後,再予支付。

2、合同簽訂後,合同的履行期(含試用期)從大樓正式運行前1個月開始計算,正式運行前1個月之前的物業管理費按核定的公司的人員等費用總額加20%的管理費由甲方支付。

3、大樓超過叁佰元以上的日常維修僅收材料費,其它特約服務,採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

七、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相應補償。

2、如因乙方原因,致使不能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扣付相應部分物業管理費用。

3、如因甲方房屋建築、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和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和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4、甲方根據方案對大樓的物業管理服務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考核;如乙方達不到管理目標的要求,甲方有權扣付5%以下月物業管理費用。

八、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互為補充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投標書若有與本合同相矛盾的地方,以本合同為準。

九、未盡事宜由甲、乙方雙方協商並簽訂相關的補充協議,簽訂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五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吉安市政府採購辦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樣本 篇21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山西煤炭運銷集團建築煤業有限公司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朔州市源園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實施物業管理招標之前甲方企業辦公樓、調度樓、食堂、保衞及其附屬設施等管理事宜委託乙方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平魯區白堂鄉陶卜窪村

物業託管內容:辦公樓、調度樓、辦公區、生活區保潔,會議服務,食堂管理,生活用水用電維護。

管理面積:6000平方米。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1.建築物維修、養護,包括:修理門窗、換紗、換玻璃;照明線路、開關、燈泡、上下水系統、桌、椅、門窗玻璃的定期保養、維護;疏通下水、雨水口等。

2.設備維護:確保空調系統正常運行,保障夏季製冷正常;所有系統設備(如:上下水管道、照明、有線電視、暖氣管路、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水系統等)的定期清理、保養、維護修理。

3.保潔:環境(包括食堂、辦公場所、生活區及室外停車場等)的清潔衞生、消毒,垃圾的收集、清運,綠化維護。

4.甲方員工的用餐服務,員工衣物的洗理。

5.會務服務:各種會議、比賽活動的服務。

6.受甲方委託,採購服務範圍所需的材料、物品以及其它服務工作。

第三條 委託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21個月,自20_年10月16日起至20_年7月16日止。如在甲方實施物業管理招標時,乙方中標的,本合同繼續有效,或甲乙雙方可就本合同相關內容續簽合同。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1監督乙方履行本合同。

1.2審定批准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1.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並進行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甲方有權扣減乙方的管理費用。

1.4甲方有權對乙方根據《朔州市昌宏商務服務有限公司關於後勤統一管理服務實施方案》進行考核。考核標準由甲方隨合同一併提供給乙方,便於乙方根據標準具體實施。

1.5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制訂本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以開展各項管理活動。

2.2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維修養護計劃和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2.3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2.4乙方工作期間所需的辦公用品,辦公設備均由乙方承擔。

2.5每隔15日向甲方書面彙報物業管理工作。

2.6收集物業管理的資料並整理、歸檔。

2.7乙方工作人員應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乙方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及健康,全部由乙方自行負責;對乙方工作人員的人身損害、傷亡的,及乙方工作人員造成其他第三人人身損害或傷亡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2.8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2.9試用期滿,乙方有權選擇不與甲方簽訂正式物業委託服務管理合同,且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 管理服務標準

1.嚴格遵守執行《食品衞生法》和《衞生防疫法》等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認真執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餐飲嚴把進貨關,加工製作關,按時保質保量為甲方員工提供衞生、美味、可口的飯菜。

2.各崗位服務人員工作要熱情、禮貌、服務周到並定期培訓。管理標準參照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制度》中的標準。

3.所有服務範圍內的清潔衞生工作要做到窗明几淨,樓道乾淨整潔,定期消毒。

4.室內外環境每天清潔,垃圾桶每天清理一次,做到無灰塵、無雜物,垃圾要及時清運。

5.建築物本體及門、窗、傢俱等相關設施要完整,有損壞要及時更換、維修。

6.給排水管道必須做到不漏、水路暢通無阻;浴室水質合格,水温正常。電氣照明設施要做到能正常投運,出現故障及時維護。水、電、暖、電視24小時維修。

7.加強對物業各個場所的防火、防盜管理工作,做到物品不丟失、不被盜,確保安全第一。

8.對服務範圍的甲方所有物資要精心管理,定期清點,定期保養,做到帳物相符,服務用品按規定發放。

9.乙方管理、維護資產的所有權屬甲方,乙方無權擅自報廢,如需要更換或大修須書面報請甲方審批。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賠償,同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賠償,同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或解除本合同。

3.非因甲方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並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予以賠償。

第七條 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總價為:3.190.000元(大寫:叁佰壹拾玖萬元整)

2.支付方式:按月支付,每月支付151900元(大寫:壹拾伍萬壹仟玖佰元整)。

3.乙方每月辦理相關手續後開具完税發票,甲方據此支付服務費用。

第八條 其他

1.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甲方實施物業招標工作,並有其他企業中標的,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根據本合同向乙方支付相應合

同價款後,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同時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物業交接驗收手續。

2.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簽合同,應在本合同期滿30日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曰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日期: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日期: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樣本 篇22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為規範物業管理行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充分協商,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訂立本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之江大廈三層、七層委託給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第二第: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本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一、公共秩序管理;

二、衞生保潔;

三、綠化管理;

四、消防管理;

五、公共設施維護;

六、交通秩序維護;

第三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根據20xx年6月2日之江大廈業主協調會,通過的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貴單位3樓、7樓物業服務費每月2640元,年總計費用 31680元,每月收取一次。

第四章 雙方權務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利。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4、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宣傳工作。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合同的規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公共環境:對庭院、大廳及走廊、樓梯保持環境整潔。

3、綠化:搞好綠化養護。

4、門崗值勤:維護公共秩序、交通秩序,制止一般違規違法行為,使車輛停放有序。

5、維修:乙方服務的公共部分如有損壞,乙方提供維修人員,甲方提供維修材料。

第五章 附則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該在合同期滿期30天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____年___月___日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樣本 篇2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郵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郵箱:

為加強_________(物業名稱)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_________(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一、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1、物業項目基本情況名稱:_________________。

2、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區域四至:東至: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審定乙方編制的年度物業工作計劃、物業管理制度、服務方案、人員編制、費用預算,明確物業服務質量目標,監督乙方物業服務工作。

2、對乙方的服務實施監督、檢查,每年進行一次全面的考核評定。如因乙方服務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服務失誤,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3、甲方有權參與乙方選聘保安、保潔等一切外包服務單位,並有監督和建議的權利。

4、法律法規規定的和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與乙方商定年度服務計劃、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物業服務費用。

3、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服務和經營活動。

4、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向乙方辦理完物業交接驗收手續。

5、甲方對乙方配備的在崗人員有異議時,應提前_____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6、甲方應協助乙方做好物業服務的宣傳教育工作,有義務教育職工愛護公用設施,保持環境衞生清潔,積極配合乙方進行物業服務。

7、負責協調、處理、解決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不因此影響乙方工作。

8、配合乙方做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工作。

9、按照相關規定交存、使用和續交專項維修資金。

10、在乙方辦理入住日前,提供符合辦公要求的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約________平方米,位置為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乙方對管理服務涉及的專業性、技術性要求較高的工作內容,經甲方書面同意後可另行委託有相應資質的第三方承擔,委託第三方的相關合同、計劃、方案、服務費用明細等須交甲方備案。委託的工作內容僅限於物業服務的分項內容,整體管理服務項目不得轉讓給第三方。

2、乙方有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和服務方案,自主開展各項服務、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甲方的合法利益,獲取不當利益。

3、乙方有權按合同約定收取物業服務費或物業服務酬金。

(二)乙方的義務

1、負責編制物業年度服務方案,維護、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甲方審批後,由乙方負責組織實施。

2、積極配合甲方對物業服務工作的監督和考核,聽取甲方的意見和建議,及時改進並不斷完善和提高服務。

3、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改變用途,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經甲方同意方可實施。

4、若乙方負責本物業的保衞和消防安全工作,負責監督和管理本物業的消防設施維修保養,則須承擔相應的安全考核責任。

5、若相關國家部門對乙方承擔維護保養的設備有定期檢測或檢驗的強制性規定的,乙方應負責按時辦理相關定期檢測或檢驗的手續。檢測、檢驗費用由______方承擔。

6、參照國家、地方物業服務收費指導價格,按合同內容,測算服務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取費,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少服務。

7、乙方應在合同終止時,向甲方移交各類物業服務檔案、技術資料、公共區域、公共部位、設施設備、資產以及財務的'交接等,並保證其完好及正常使用。

8、甲方房屋自用部位(房屋內部)、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9、乙方應在承擔承包業務人員進駐前一週將人員名單報甲方備案;乙方需調換原配備人員時,應提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更換。

10、乙方人員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對其職責內工作的指揮,不得影響甲方正常工作。

11、合同期內,甲方提出增加服務內容,應由雙方協商並追加服務費用。

12、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信息,併為業主的個人資料信息保密。

13、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行為,採取告知、勸説和建議等

14、法律法規規定的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四、物業服務相關費用

1、物業服務費用按建築面積計算,物業服務費標準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平方米/月,計每月(大寫)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每年(大寫)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

2、乙方收取的物業服務費應專款專用,並用於本合同項下物業服務支出,不得挪用。

3、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衞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公共場所、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物業公共部位、公共設備設施的能源費、排污費、衞生清潔費、環保費等;

(10)法定税費及乙方的企業利潤;

(11)乙方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和合同項下全部義務所需費用。

五、物業服務費用的支付

1、物業服務費按照_________(每月/每季/每半年)方式支付,甲方於_________(每月/每季/每半年)的_________日前,將應付物業服務費用支付到乙方指定的賬户。

2、甲方向乙方支付物業服務費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甲方所在地税務部門認可的正規等額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據實順延支付合同價款,但乙方仍應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義務。若乙方因違約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的,甲方有權從任何一期合同應付款項中予以扣除。

3、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乙方不得以虧損為由要求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準或減少服務項目。

六、違約責任

1、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繼續履行、賠償損失和支付違約金等違約責任。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物業服務,或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經甲方催告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回全部或者部分合同價款,乙方應當按照當年度物業服務費或物業服務資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甲方所遭受的全部損失,且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乙方遲延履行合同義務,每逾期_________天,乙方應當按照當年度物業服務費或物業服務資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___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當按照當年度物業服務費或物業服務資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甲方所遭受的全部損失。

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物業服務工作轉包或分包的,乙方應當按照當年度物業服務費或物業服務資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甲方所遭受的全部損失,且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七、適用法律

適用法律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履行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九、爭議解決

因合同及合同有關事項發生的爭議,雙方應本着誠實信用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仍無法達成一致的,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機構仲裁,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機構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合同生效

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其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簽訂日期以雙方中最後一方簽署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的日期為準。

2、本合同簽訂前,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已為甲方完成的本合同範圍內的工作包括在本合同內,具體內容以本合同約定為準。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簽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樣本 篇2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聯繫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就瀋陽市豐豐源商貿中心(大西農貿市場)物業管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瀋陽市豐豐源商貿中心(天壇市場) 區 號的攤牀出租給乙方經營,攤牀面積為 平方米。經營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以每平方米每月0.8元的標準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每年物業費收取為上打租一次性交齊,具體收費時間另行通知。如不按期繳納超出一天,甲方向乙方收取10%的滯納金,超出兩個月後,甲方有權收回牀位,另行招商。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非經營性(公共部位)照明、衞生等設施,並負責對市場衞生、安全和經營秩序的管理,並按有關規定收取適當的費用,為乙方創造良好的經營環境,保證乙方的正常經營。

四、甲方必須實行嚴格管理,樹立為業户服務的思想、盡職盡責、辦事公正、廉潔自律、嚴禁向業户吃、拿、卡、要,乙方有權對甲方工作人員的工作進行監督。

五、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認真遵守《消防法》、《税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國家有關政策、法律、法規、守法經營。

2、乙方須按照農貿大廳的管理規定辦理營業執照、税務登記及經營必須的相關證件,如乙方有違規、違法行為,責任自負。

3、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按月繳納自用水、電費,按行業標準收費,按表計算。

4、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服從市場物業管理,嚴格按市場區域劃分經營商品。遵守甲方為確保市場安全和創造良好的經營環境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否則,甲方有權對乙方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5、乙方在經營期間,如將攤位轉租、轉借、轉讓、出兑,必須向甲方管理部

6、乙方必須按照規定經營,不準攤點越外、攤外設攤,否則甲方將按規定進行處罰。

7、乙方不能隨意改動或破壞檔口及市場內的公共設施,如有改動應徵得甲方同意,否則,將視情節輕重予以經濟處罰,嚴重者清除市場。在承租期內,除承租的檔口外,其它檔口未經甲方允許不準擅自佔用、出租、轉讓。

8、乙方不準經營易燃易爆及市場內禁止經營的商品,不得在場內進行娛樂活動(如打撲克、麻將、下棋、玩球等)及打架、鬥毆、妨礙市場經營行為。

9、乙方要加強消防意識,經營期間乙方不慎失火或經營管理不當,造成人身財產及其它損失的乙方負全部責任。乙方在大廳內經營期間,甲方要求乙方自行辦理人身財產保險,否則後果自負。

10、為了保持市場的整體形象協調一致,乙方不許私自在市場內掛彩燈、彩旗、條幅、宣傳畫、張貼不乾膠各種字體。按時繳納工商、地税等部門的相關費用,公平交易、貨真價實、童叟無欺。

11、乙方在經營中必須搞好攤位衞生,必須將所經營的食品,按衞生防疫部門的要求,墊高距離地面20釐米以上。乙方每天應把攤位經營中存放的垃圾放在自己的攤牀內,中午或晚上倒入公共垃圾桶內,嚴禁攤外隨手丟棄或將菜葉、肉渣、貝殼、污水等廢棄物品倒入水池和廁所內。食品加工的業主需在甲方同意後,自行安裝排煙設施,對未達到排煙標準的業户,甲方有權對其進行停業整改,直至達到排放標準為止。

12、嚴禁大廳內使用明火或電爐子取暖,嚴禁使用電飯鍋、電磁爐、煤氣罐等。

13、禁止一切車輛(自行車、電動車、倒騎驢等)進入大廳。嚴禁在大廳內給電瓶充電。

14、大廳內嚴禁私拉亂扯各種電線,超負荷用電。嚴禁使用可燃材料燈罩、燈具,保險絲必須與額定標準匹配。每日下班前熄燈,切掉各種電源。

15、消防通道嚴禁堆放任何物品。

16、乙方在經營中如遇特殊情況無法正常經營的,必須事先與甲方溝通,協商處理辦法。如乙方私自不經營滿一個月以上,甲方有權在公安部門監督下將貨物移送它處,視為乙方廢棄物品處理並收回攤位使用權,不退還乙方任何費用。根據市

17、乙方在經營期間第一次違反本合同條款時,甲方對乙方進行批評,並以書面形式將此事在大廳公示欄中公式一個月。乙方在經營期間第二次違反本合同條款時,甲方責成乙方寫書面檢查,乙方向甲方交納適當的保證金,一年內不在違反,保證金退還。乙方在一年內三次違反本合同條款時,甲方不退還乙方保證金並取消乙方在大廳內的經營資格,清除大廳,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當市場遇到不可抗力因素而中斷合同,雙方互不承擔任何責任和損失,如遇國家政策需要,甲、乙雙方均應無條件服從政府安排。如遇政府拆遷,按拆遷相關政策辦理。如甲方人為原因或乙方人為原因造成的損失,誰造成的,誰承擔全部責任。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樣本 篇25

委託方(甲方):

受委託方(乙方):

説明

1、本合同文本為示範文本,由北京市建設委員會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

2、本合同文本供業主委員會或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簽約時使用。

3、本合同文本中所稱物業服務,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雙方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區域內的環境衞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

4、本合同文本中相關條款後留有空白行,供雙方補充約定;雙方亦可通過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內容或補充協議的基本原則不得與本合同文本和《管理規約》相牴觸。

5、本合同文本[ ]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當事人應當協商確定。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於實際情況未發生或雙方當事人不作約定時,應當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6、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並在簽訂合同時認真核對,以確保各份合同內容一致。

7、本合同的受益主體包括全體業主及物業使用人,受益主體享有本合同明確的各項權利,並依法履行本合同涉及的相關義務。

委託方(甲方): [業主委員會][業主]

委託方登記號(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郵政編碼:

物業服務企業(乙方):

營業執照註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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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項目(物業名稱)(以下簡稱“本物業”)物業服務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項目基本情況

名稱: [地名核准名稱][暫定名] ;

類型:[普通住宅][經濟適用住房][公寓][別墅][辦公][商業] ;

坐落位置:[通訊地址] 區(縣) 路(街) ;

建築面積:[預測面積][實測面積][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 平方米;

區域四至:[區縣建委備案][街道辦事處備案] :

東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委託的物業構成細目以甲乙雙方實際驗收清單為準,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一,構成明細見附件二,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第二章 物業服務內容

第二條 物業交接

1、甲乙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新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之前,就交接時間、交接內容、交接查驗、交接前後的責任等事項進行約定。交接時間應確定具體時點,時點前責任由原物業服務企業承擔,時點後責任由新的乙方承擔。

2、原物業服務企業應在約定時點將物業區域內的檔案資料(見附件六)、物業服務用房及屬於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公用設施、設備、構築物及其附着物、公共區域移交給乙方,由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進行逐項查驗接收,並簽字確認。

3、甲乙雙方和原物業服務企業對查驗結果存在爭議的,應在查驗記錄中載明,並明確解決辦法;原物業服務企業拒不撤出的,甲方應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第三條 物業服務事項

1、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管理規約》的授權制定物業服務的各項制度。

2、房屋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住宅的基礎、承重牆體、樑柱、樓蓋等)、屋頂、外牆面(包括非承重結構的分户牆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大堂、公共門廳、電梯井、樓內下水立管及通向污水井的下水管道、雨落管等。

3、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保安監控系統、供電系統、消防系統、供水系統、電視天線接收系統、避雷裝置、通風系統、弱電系統、電梯、熱力管線、煤氣管線等(由專業機構負責的除外)。

4、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泵房、自行車棚、停車場(庫)、水系、護欄及圍牆等。

5、公共綠地、園林的養護。

6、清潔服務,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公共場所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等。

7、協助維護秩序,對車輛(包括自行車)停放進行管理。

8、協助做好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採取相應措施,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9、消防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建立消防管理制度。

10、電梯的運行和日常維護。

11、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方案並公示。

12、按照法律、法規、規章或《管理規約》的有關規定對房屋裝修提供服務。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申請裝修時,乙方應當告知相關的限制性規定和注意事項,與其訂立書面的裝修服務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收取裝修押金[零元]元、裝修服務費[零元][1個月物業服務費][2個月物業服務費],除此之外不得另行收取裝修垃圾清運費、施工人員管理費、門卡工本費、開工證費、管線圖費等任何與裝修有關的費用。

13、對物業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應及時告知、建議、勸阻,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14、制定預防火災、水災等應急突發事件的工作預案,明確妥善處置應急事件或急迫性維修的具體內容。

15、設立服務監督電話,並在物業區域內公示。

16、其他:

第三章 物業服務標準

第四條 物業服務標準

乙方按照附件五[物業服務標準]提供服務,不得低於基本等級規範要求。

第四章 合同期限

第五條 物業服務期限

物業服務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章 物業服務相關費用

第六條 物業服務收費方式

本物業區域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為:[包乾制][酬金制]

第七條 包乾制

1、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別墅]: 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 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 元/平方米/月;

[會所]: 元/平方米/月;

物業: 元/平方米/月;

物業: 元/平方米/月;

物業: 元/平方米/月;

物業: 元/平方米/月。

2、實行包乾制的,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乙方不得以虧損為由要求增加費用、降低服務標準或減少服務項目。

第八條 酬金制

1、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物業的建築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別墅]: 元/平方米/月;

[辦公樓]: 元/平方米/月;

[商業物業]: 元/平方米/月;

物業: 元/平方米/月。

2、物業服務資金為交納的甲方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乙方員工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費用;

(4)物業區域內清潔衞生費用;

(5)物業區域內綠化養護費用;

(6)物業區域內秩序維護費用;

(7)乙方辦公費用;

(8)乙方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9)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10)酬金;

(11)其他費用: 。

3、乙方採取以下第 種方式提取酬金:

(1)[每季][每半年][每年] ,計 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每季][每半年][每年] 按結算的物業服務資金 %的比例提取。

4、實行酬金制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支出年度預決算,並按[季][半年]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費用的收支情況;同時,雙方按照約定每年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費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聘請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甲乙共同承擔];

5、物業服務支出應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另行交納。

第九條 物業服務費用交納

業主應在[每次交費的具體時間] 按[季度][半年] 交納物業服務費。

物業區域內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開發單位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開發商應按前款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

第十條 停車服務費用

停車服務費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收取。

乙方應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一條 業主自用部位收費

乙方應業主要求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提供維修養護或其他特約服務的,按雙方的約定收取費用,或按乙方在物業區域內公示的收費標準收取。

第十二條 公共服務項目收費

物業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市政公用事業服務單位應向最終用户收取有關費用。乙方接受市政公用事業服務單位委託代收上述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不得限制或變相限制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購買。

第六章 共用部位、共用設施收益及分配

第十三條 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經營

乙方經營歸業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用於廣告、房屋租賃、會所經營、商業促銷等活動,在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的前提下,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並每半年向甲方公佈收益情況,接受甲方監督。

第十四條 經營收益分配

乙方經營歸業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所得收益按下列第 種方式使用:

1、抵減下一年度物業服務費,分攤到户;

2、用於小區更新改造;

3、業主大會表決。

第七章 雙方權利與義務

第十五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服務方案,並監督實施。

2、對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事項有知情權。

3、對乙方有建議、督促的權利。

4、審核本物業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的收益使用情況。

5、組織物業服務滿意度調查。

6、不得要求乙方在本物業區域內行使物業服務內容以外的物業服務。

7、應在乙方辦理入住 日前,提供符合辦公要求的物業服務用房,由乙方[無償使用][有償使用] ,[租金標準] 。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約 平方米,位置為。

8、負責協調、處理、解決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不因此影響乙方工作。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服務工作。

10、按照相關規定交納、使用和續籌專項維修資金。

11、對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的物業區域內的物業費交納人,應督促其交納。

12、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或《管理規約》規定的甲方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六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收取物業服務費用。

2、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本合同的約定,按照物業服務標準和內容提供物業服務,收取[物業服務費用]、[特約服務費用]。

3、制定物業服務計劃,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

4、向甲方告知物業區域內物業服務的有關情況。

5、可以選聘專業服務企業承擔物業區域內的專項服務項目,但不得將本區域內的全部物業服務委託給第三方;乙方與所選定的專業服務企業簽訂的合同不得低於本合同的服務標準,並對專業服務企業的服務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6、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本物業的`檔案資料,及時記載有關變更信息。

7、及時向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通報本物業區域內有關物業服務的重大事項,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8、對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管理規約》的行為,採取告知、勸説和建議等方式督促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改正。

9、不得擅自佔用本物業區域內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用途,不得擅自佔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的道路、場地。

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制定施工方案,開工前要在物業區域內公示,施工過程中儘可能減少對正常秩序的影響,並及時恢復原狀。

在緊急情況下,乙方為了公共利益可以先行施工,但事後應予以説明。

10、本物業區域內需另行配備相關設施設備的,乙方應與甲方協商解決。

11、對自身原因造成的事故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

12、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或《管理規約》規定的乙方其他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 配合義務

對需進入物業區域內的宣傳、檢查、執法、救援等公共事務,甲乙雙方應當積極配合。

第八章 合同終止

第十八條 期滿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甲方決定不再聘用乙方的,應在期滿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決定不再續約的,應在期滿前3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第十九條 期滿續約

本合同期滿前,甲方決定繼續聘用乙方的,應在期滿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續約通知一個月內回覆甲方。

雙方同意續簽,應於合同到期前 日內簽署新的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條 自動續約

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沒有將續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見通知乙方的,乙方視甲方同意此合同自動延續,合同為一個整年度。

第二十一條 接管前處理

本合同終止後,在新的物業服務企業接管本物業項目之前,乙方應當應甲方的要求暫時繼續提供物業服務,一般不超過三個月;雙方的權利義務繼續按照本合同執行。

第二十二條 不可抗力的終止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其他事宜由甲乙雙方依法協商處理。

第二十三條 終止後處理

本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應共同做好債權債務處理事宜,包括物業服務費用的清算、對外簽訂的各種協議等;甲方、乙方應相互配合,做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後工作。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甲方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導致乙方未能完成服務內容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元;造成損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約責任

乙方提供的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內改進,乙方未能改進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元;給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有關當事人可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 提前解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章規定的合同終止情形外,甲、乙雙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則無過錯方可要求其支付萬元的違約金;造成損失的,無過錯方可要求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 突發事件處理

為維護公共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暖氣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損失的,當事人應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八條 乙方免責條款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原因導致乙方的服務無法達到合同要求的。

2、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3、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乙方已採取應急措施的。

第十章 爭議解決

第二十九條 爭議解決

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的,雙方可採取以下方式處理:

1、協商解決;

2、向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三十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國家有相關規定的,依規定解決;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並簽訂書面協議;

2、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或變更應經雙方書面確認,並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 份,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一份,甲方、乙方、 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並簽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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