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合同 >服務合同 >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樣本(精選17篇)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樣本(精選17篇)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樣本 篇1

委託方: ( 下稱:甲方)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樣本(精選17篇)

註冊地址:

受託方 (下稱:乙方)

註冊地址:

甲方為 之開發企業,擁有該物業之產權。乙方為一家物業管理企業,持有物業管理企業執照 [ ] 及物業管理資質等級 壹 級 [ 證書編號 ]。甲乙雙方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 物業管理條例 》以及其他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調一致基礎上,就乙方為 提供全面專業化之物業管理顧問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1條 :本合同中有關定義

1.1 「本物業」指: [ ] 地址: ,總建築面積約 萬平方米,其主體功能為公寓、商業、寫字樓及 設施。( 功能按照項目實際情況寫明 )

1.2 「 物業管理顧問合同 」指:《 [ ] 物業管理顧問合同 》,即本合同。

1.3 「 物業管理顧問 」指:乙方以本合同約定之方式、時間完成本合同規定工作內容,並向甲方提供本合同內規定之工作。

1.4 [ ]物業管理顧問服務期限: 指自 20xx 年 8 月 1 日起至項目竣工驗收之日(預計為 20xx 年 7 月 31 日)止,乙方向甲方對本物業提供於上述期間之前期物業管理顧問期階段服務。上述項目竣工驗收日期如有變化,以甲方最終的書面確認為準(甲方應於該確認函的合同結束日期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

第2條 : 物業管理顧問服務範圍

第3條 : [ ] 物業管理顧問服務內容

3.1 物業管理工程專業:

物業管理顧問服務範圍包括: [ ] 物業管理顧問服務 乙方工作範圍及上列每項功能之特定責任均已列於本合同之第3項條文內。

3.1.1 機電系統設備設施圖紙建議

乙方將對本物業內各項機電設備設施系統之圖紙設計方案包括:公共照明系統、動力系統、弱電智能化系統、空調採暖系統、給排水等系統之設計問題提供物業管理顧問建議。

3.1.2 樓宇設施/設備選型建議

乙方將結合本物業的工程設備專業圖紙和設計方案,提供甲方有關在樓宇工程設施/設備選型方面的物業管理顧問建議,包括並不限於:

動力系統、照明系統;

空調製冷/採暖方式、送排風方式;

智能化系統;

給水、排水、中水各系統設計方案;

垂直交通系統:電梯配置方案;

擦窗機配置方案;

停車場收費管理系統;

3.1.3 工程設備用房合理佈局建議

乙方將結合本物業設施之工程專業圖紙設計方案及相關機電、空調、給排水等工程設施設備系統用房之合理佈局方面提供物業管理顧問建議。

3.1.4 暖通給排水建議

乙方將結合本物業工程基礎之冷熱源方案( 如有 ),户式中央空調的選型、鍋爐選型、水泵選型、採暖方式、直飲水、中水、生活用水設計、市政雨排水、供水供氣之佈置以及設施設備運行維護費用提供物業管理顧問建議。

3.1.5 物業智能自動化系統設置建議

乙方將提供本物業設施中智能自動化設施/設備系統設置的物業管理顧問建議,包括並不限 於:樓宇自動化控制系統、綜合寬帶通訊網絡系統、消防自動報警監控/保安監控系統、門禁及保安巡更系統及各項生活、娛樂智能化系統等。

3.1.6 能源收繳與計量控制建議

乙方將對本物業公寓樓、寫字樓、住宅與配套設施部分的供電、供水及空調製冷/採暖及天然氣系統,以物業管理角度提供相關建議,包括並不限於:

本物業公寓樓、寫字樓、住宅與配套設施部分各功能部分的供電、供水

及空調製冷/採暖及天然氣系統合理分割與獨立計量要求。

本物業公寓樓、寫字樓、住宅與配套設施部分各功能部分內公共區域各地段、層面 照明用電、動力用電系統、清潔/綠化用水系統與業户單元內之供電、供水及空調製冷/採暖 系統合理分割與獨立計量要求,及獨立單價要求。

3.1.7 公共區域裝飾/裝修標準

乙方將結合本物業各公共區域地段、層面裝飾/裝修設計預算標準,提供相關專項物業管理顧問建議。

3.1.8 工程設施/設備施工與安裝建議

乙方將於本物業設施施工階段從物業管理角度提供有關工程設施/設備在施工及安裝過程中專項物業管理顧問建議。

3.1.9 物業廣告標識系統建議

乙方將結合本物業公寓樓、寫字樓、住宅及相關配套設施部分之相關設計要求,對其廣告標識及泛光照明系統之合理佈置及設計方案等方面提供物業管理顧問建議。

3.1.10 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建議

乙方結合本物業設施投入使用後各項物業管理需求,並結合建築圖紙設計以及公攤面積之劃分原則,對物業管理辦公用房的平面佈局/裝修標準等提供物業管理顧問建議。

3.1.11 物業整體接管與驗收

乙方將視本物業之各項工程專業施工與交付使用進度,提供有關本物業接管驗收流程與標準建議。

3.1.12 設施設備維修及運行管理

乙方將提供甲方有關本物業之週期性設備/設施維修及運行等方面物業管理顧問建議。

3.1.13 工程設施/設備維護與保養

乙方將制訂本物業設施部分內工程設施/設備及公共區域土建裝飾部分之標準維護保養方案,並提供符合其實際運作與管理需求之 [ 工程運作手冊 ]。

3.2 物業管理專業:

3.2.1 園藝綠化功能及配置建議

乙方將提供本物業設施部分之室內、外園藝綠化及景觀維護專業方面之物業管理顧問建議。

3.2.2 清潔服務之程序

乙方將協助甲方擬定本物業設施清潔服務之基準,如建材之類別、位置、清潔次數及所需員工;制定適當報表監督清潔日常運作及監察清潔服務品質等。

3.2.3 垃圾處理辦法

乙方將結合本物業設施內之專業工程圖紙設計要求及與公共區域實際可利用狀況,就日後產生之各類型生活、辦公垃圾之儲存及處理方式提供物業管理顧問建議其中包括:確定垃圾房位置、面積、裝修與環衞控制標準、收撿及清運流程。

3.2.4 公共區域標識導向系統

乙方將向甲方提供安排本物業公共區域標識導向系統之物業管理顧問建議。

3.2.5 物業管理費成本費用分析

乙方將評估影響物業管理運作及收費之因素包括:根據本物業設施功能設計、公共區域內裝修標準及選用之材料與工程設施/設備規格等,擬訂本物業管理服務之各項無償及有償收費標準與操作程序。

3.2.6 編制文件制度

乙方將協助編寫符合本物業之特定需求之[ 臨時管理規約 ]、[ 業户手冊 ] 及各項管理規章與細則。

3.2.7 移交物業區單元與用户之程序

乙方將向甲方提供移交本物業設施部分單元與用户之程序建議。

3.2.8 裝修管理

乙方將向甲方提供安排本物業設施部分單元業户裝修工程及物料運送控制之程序,並提供符合本物業管理運作需求之 [ 裝修指南 ]。

3.2.9 投訴處理建議

乙方將擬訂處理本物業各類型業户對物業管理服務相關各項投訴之處理與跟進建議。

3.2.10 物業保險

乙方將協助甲方擬訂本物業之保險事宜,具體操作將按照本物業之實際建築成本、業户類型、相關各項管理需求及保險行業規範模式運作。

3.2.11 業户檔案管理

乙方將擬訂本物業各單元各類型業户之檔案管理方案。

3.2.12 業户意見徵詢

乙方將擬訂對本物業業户定期進行物業管理意見徵詢之程序建議。

3.2.13 節日裝飾及業户聯誼活動

乙方將擬訂對本物業於節假日期間之節日裝飾計劃包括:新年/聖誕節、春節、五一勞動節與 十一國慶節等,以及相關業户聯誼活動方案。

3.2.14 物業管理運作方案

乙方將擬訂符合本物業實際運作及管理需求之 [ 物業管理運作方案 ],該 [ 物業管理運作 方案 ] 亦在甲方確認後作為本物業專業管理與服務之操控依據與基礎。

3.2.15 優質服務計劃

乙方將擬訂本物業之對客優質服務計劃。

3.2.16 物業管理法規及訊息

乙方將定期向甲方提供相關政府職能機構頒佈之物業管理專題性法規條例動態及訊息支持。

3.2.17 物業宣傳推廣建議

乙方將以物業管理角度配合甲方開展本物業銷售之宣傳推廣活動,具體內容包括:

提供乙方物業管理顧問標誌、標牌及相關印刷品;

定期參加甲方組織之本物業宣傳與推廣活動,於活動中提供乙方物業管理顧問範圍 內之講演及相關演示。(唯此項活動甲方應提前書面知會乙方)

乙方將提供甲方銷售人員有關物業管理概念課程培訓一次包括:

戴德樑行簡介

物業管理費構成

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銷售中心物業管理顧問服務建議 接待服務流程 清潔、保安、客務服務人員配置 銷售中心各項管理制度

3.3 物業管理安防專業:

3.3.1 交通組織布局建議

乙方結合本物業各項主體功能之使用特點,提供本物業地面及地下部分之交通組織布局方面之物業管理顧問建議包括:

3.3.2 停車場設施管理建議

乙方結合本物業停車場設施部分的規劃設計方案,以及本物業停車場設施交付使用後的實際使用需求,提供本物業停車場設施部分的運營管理服務方案。

3.3.3 安防管理控制系統建議 出入口設置 地面及地下交通管理 人流、物流及車流控制

乙方將結合本物業各項主體功能之安防管理需求,對相關安防管理控制系統設計方案,提供相關物業管理顧問建議。

3.3.4 安防控制與管理

乙方根據本物業安防控制與管理的特定需求,擬訂保安人員崗位、保安服務的標準內容,並設立特定幷適合本物業的保安制度、編制之各相關巡邏路線圖表及 [ 安防運作手冊 ]。

3.3.5 應急預案程序

乙方提供本物業設施緊急事件處理方案,其內容包括:火災、水浸、地震、斷電/水/天然氣及罪案等之物業管理顧問建議。

3.4 物業管理財務專業:

3.4.1 物業管理費預算案

乙方根據本物業的特定管理與服務需求,制訂本物業各功能部分(包括:公寓樓部分(自物業投入使用後之首年度)物業管理費預算案及物業管理處前期開辦費預算案。

3.4.2 物業財務管理

乙方提供本物業有關物業管理之財務運作模式及相關要求包括:

處理支出項目

乙方提供甲方有關物業管理支出帳目的控制程序;

收支損益報表

乙方提供甲方有關收支損益報表的形式。

收取物業管理費之程序

乙方提供甲方有關每月發出物業管理費通知單予各業主的程序,並將制定向欠交物業管理費及雜費之業主發出催收通知書程序。

3.5 物業管理培訓專業:

3.5.1 專業課程培訓計劃

乙方將結合本物業實際運作及管理需求,在甲方配合下對駐本物業之管理處各專業部門員工提供一系列培訓,其中每項培訓一次,內容將包括:

物業管理人員專業培訓:

物業管理概念、臨時管理規約及物業管理法規;收樓入夥流程、公寓物業管理要點、客户投訴處理技巧;

安防管理人員專業培訓:

保安消防監管控制要點及緊急事件處理程序。

工程管理人員專業培訓:

二次裝修管理重點及物業工程驗收移交;

機電設備設施日常維護、入室維修服務及注意事項。

財務管理人員專業培訓:

物業管理費用收繳流程及欠費催繳流程。

3.5.2 以上物業管理培訓課程每項為2-3小時。

3.5.3 以上物業管理培訓課程開展前,將由乙方物業管理專業經理對本物業管理處員工進行 訪談,在掌握與瞭解管理處員工實際專業水平狀況後,結合以上課程內容,制訂符合本物業 及管理處員工實際運作與受訓需求之培訓綱目,並在此基礎上實施。以上各項培訓課程完成 後,乙方將向本物業管理者提供有關以上各項培訓課程之教材。本合同屆滿時,如甲方尚未 組建本物業之物業管理團隊,則乙方無須提供此項培訓。

3.6 物業管理行政人事專業:

3.6.1 行政人事政策

乙方擬訂 [ 員工手冊 ] 及 [ 行政人事政策與程序 ] 等專業操控文件。

3.6.2 員工選聘

乙方對本物業管理處各職級員工之選聘標準提供物業管理顧問支持包括:協助提供面試及提供聘用條件等。

3.6.3 員工工服樣式

乙方將對本物業管理處各職級員工之工服樣式向甲方提供物業管理顧問建議。

3.7 物業管理顧問例會

乙方物業管理顧問團隊專業經理,將結合本物業各階段之專業管理與服務以及甲方對乙方物業管理顧問服務實際需求,於本合同簽署生效後每月 壹 次赴太原市項目現場參加甲方召開之物業管理顧問工作例會。

第4條 : 物業管理顧問服務期限及方式

4.1 物業管理顧問服務

4.1.1 本合同物業管理顧問服務之期限為本合同1.4條款。

4.1.2 本合同中第3條項下的物業管理顧問服務內容,其物業管理顧問服務性建議均以書面文本形式及或電子郵件形式在甲乙雙方共同認可之時限提交甲方。

4.1.3 乙方將於本合同簽署生效後結合本物業物業管理顧問服務之相關內容組成專案顧問服 務團隊,且並在與甲方召開之第一次工作會議後5個工作日內,提交相關物業管理顧問服務工 作計劃與甲方。該工作計劃亦將在得到甲方認可後,作為乙方提供甲方物業管理顧問服務工 作之依據。

第5條:物業管理顧問服務酬金及付款方式

5.1 物業管理顧問服務酬金及付款方式

5.1.1 乙方物業管理顧問服務酬金標準為每月人民幣 整 ( RM),總酬金為人民幣元整

(RMB,上述物業管理顧問服務酬金分為 期支付如下:

第一期:甲方於 年 月 日支付乙方人民幣

第二期: 甲方於 年 月 日支付乙方人民幣;

第三期: 甲方於 年 月 日支付乙方人民幣;

5.2 以上物業管理顧問服務酬金均已包括乙方應負擔之全部税費。

5.3上述物業管理顧問酬金未包含乙方之顧問組成員的差旅費,此項費用需由甲方提供,其費用構成包括:乙方顧問組成員每月一次,每次一天顧問巡訪的食宿及交通費用(甲方需提供標準在三星級及以上的酒店作為乙方顧問組成員之住宿並提供往返機票)。

第6條:關於使用“北京戴德樑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名稱及標識規定

6.1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在甲方履行本合同5.1.1條款之情況下,甲方可使用“北京戴德樑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名稱及標識(包括中/英文名稱/縮寫及標識)做本物業宣傳推廣及實際入住後全程物業管理公司對外告知使用,唯其使用字句、比例、顏色等資料應事先須徵得乙方書面確認方可進行,以保證乙方國際形象。

6.2 自本合同終止之日起,甲方不能以任何形式宣傳或運用乙方之名義做本物業推廣或其它用途。

第7條:雙方責任與義務

7.1 甲方責任:

7.1.1 甲方有為乙方保守本物業之相關商業機密之義務。此處所稱機密僅限於上述乙方提供之所有書面之物業管理計劃、規劃、制度、培訓課程、會議記錄、技術資料、應變辦法及合同金額等。

7.1.2 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之時間及金額,支付乙方物業管理顧問服務酬金,否則乙方有權自向甲方發出書面催繳通知書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後,停止服務。且乙方保留追討甲方欠付款項及每延遲付款一天,甲方所需支付乙方之每日違約金(每日違約金即:當期物業管理顧問酬金之萬分之五)之權利,但違約金之賠償總額將不超過當期應付金額之5%。

7.1.3 甲方應及時簽收乙方提供之物業管理顧問工作報告、管理建議等文件。

7.1.4 乙方所提供之與完成本合同項下工作有關之資料之所有權和涉及之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之所有權屬於乙方,甲方擁有該等資料和知識產權之使用權,可以用於與本項目有關之聯和審批等工作,但在未獲得乙方之書面同意前提下,甲方不應將該等資料和知識產權用於甲方之其他項目或交給第三方(包括甲方之關聯機構)使用。

7.2 乙方責任:

7.2.1 乙方應按本合同負責物業管理顧問方面之建議、指導和培訓,提供有關物業管理技術,以保證物業管理顧問服務質量。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甲方自發出書面警告通知書15個工作日後,可解除本合同,其酬金據實支付。

7.2.2 乙方將不會以任何方式出讓或轉讓其獲得之合作協議。

7.2.3 乙方有為甲方保守本物業之相關商業機密之義務。

7.2.4 乙方按本合同約定提供物業管理顧問服務時,應維護甲方利益,並接受甲方與政府相關職能部門之監督。

第8條:合同終止事由

8.1 除發生下列8.2之情況,立約雙方在本合同生效期間不得終止本合同。

8.2 甲乙雙方同意根據下列情況提早一個月給予對方書面通知終止本合同:

8.2.1任何一方嚴重違反或沒有履行本合同內列及有關補充協議之任何條款之職責,並接到對方書面通知起計一個月內未能改善及履行有關條款之職責。

8.2.2 若甲、乙雙方因重組或合併原因而被清盤。

8.2.3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由於本物業所在地發生戰爭、洪水、颱風、地震或其他人力不能控制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之任何一方無法履行本合同規定之義務,遭受不可抗之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遲延履約後發生不可抗力的,遲延履約一方不能免除責任。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之15天內,應向對方出具經公證之有關權威部門之證明。不可抗力事件消除後,由雙方協商確定是否恢復對本合同之繼續履行。

8.2.4本合同雙方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火災、火災、地震等不可抗力而喪失履約能力,由受災方提供當地官方權威證明後,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9條:爭議解決

9.1 凡因在履行本合同所發生之或與本合同有關之一切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本物業所在地之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2 本合同一方對另一方之任何違約及延誤行為給予之任何內容、寬限或延緩行使根據本合同享有之權利或權力,不能視為該方對其權利和權力之放棄,亦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該方依據本合同和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應享有的一切權利和權力而單獨或部分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權力或補救辦法。

第10條:通知與送達

10.1 以本合同為目的或與之相關之任何通知均以親自遞交,郵資已付之掛號郵件、 特快遞服務或傳真發至如下聯絡方式,否則不發生效力。如果擬接受通知之合同一方之下列地址或聯絡號碼發生變更,則其應毫不延遲地通知合同另一方這變更情況:發給甲方的通知應發至:

甲 方

通信地址:

收 件 人:

電 話:

傳 真:

發給乙方的通知應發至:

乙 方:

通信地址:

收 件 人:

電 話:

傳 真:

除非本合同另有規定,否則所有通知和往來通訊將被認為是於下列日期正式送達被通知方併為其所知悉:

1. 如果是採用親自遞交之方式,應以被通知收到該通知之日期為準;

2. 如果是採用特快專遞之方式,應以郵件寄出之第七個工作日為準;

3. 如果是採用傳真之方式,應以傳真發出並收到傳真確認記錄之日期為準;

第11條:其他事項

11.1 為保證甲乙雙方在合同有效期間之信息溝通便捷和有關事務之決定效率,雙方應於本合同簽署生效之日起五個工作日,書面指定一名工作代表並通知對方,雙方指定之該工作代表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代表其指定方且指定方僅通過工作代表進行與對方之通知、提出詢問、答覆、提出意見、協調、書面確認對方工作成果之完成等本合同履行之相關事項,指定方應對其指定之工作代表之職務行為負責。

11.2 本合同雙方可對本合同之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 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有關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3 本合同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之法律。

11.4 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雙方應就是否續約協商,如雙方同意續約,應於期滿前一個月簽訂補充協議,確認續約的期限及有關合作條款。

11.5 本合同自簽署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壹式肆份。甲方持貳份,乙方持貳份,本合同中甲乙雙方之 [ 營業執照 ] 亦為本合同之有效組成部分,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雙方: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署:

日期:

乙方:

(公司蓋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署:

日期:20xx年七月 日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樣本 篇2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___________小區(大廈)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________市物業管理方面的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物業管理內容

1.甲方將位於________區_________路的________範圍內的物業委託給乙方被告統一管理、綜合服務。

2.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物業範圍的公用設施、設備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設備、路燈、走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養護和管理;

(3)清潔衞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後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和業範圍內所有營業場所;

(7)車輛行使及停泊;

(8)物業檔案管理;

(9)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 委託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

1. 甲方權利、義務:

(1) 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 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 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______%) __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_______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 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元租用;

(5) 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 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 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五條規定的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 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費收費標準;

(9) 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 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係;

(11) 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2. 乙方權利、義務:

(1)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 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 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定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串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 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賬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賬目;

(5) 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 乙方須本着高效、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機構和人員;

(7) 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 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費收費工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

(9) 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來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10) 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 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 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來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五條 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1.各項管理指標執行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_______年內達到_____標準。

2.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__萬元,合理支出______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___%作為經營收入。

第六條 風險抵押

1.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4.如由於乙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七條 獎罰措施

1. 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的______%獎勵乙方。

2. 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______元(全國)、_____元(省)、__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資金另定;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得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資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 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4. 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全責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___至___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 由於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房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中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1.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2. 合同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三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 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颱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2.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_______ 、_______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3. 本全責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物業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4. 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可提請物業管理部門調解,或訴至人民法院。

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6.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樣本 篇3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組織名稱: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企業名稱: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玫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乙方實和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市____區____路(街道)____號

四至: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

第三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庭院____。

第五條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調、供暖鍋爐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 電梯、____、____、____。

第六條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泵房、自持車棚、停車場、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場所____、____、____。

第九條公共環境衞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衞、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

第十條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_。

第十二條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户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 物業管理費:________

2. 保潔費:________

3. 保安費:________

4. 房屋設備運行費:________

5. 維修養護費:________

第十四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須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五條對業主牧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____等措施。

第十六條其他委託事項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七條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____時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甲方權利義務

1、 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 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 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4、 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執行情況;

5、 審議乙方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6、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產權仍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項執行;

(1) 無償使用;

(2) 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

7. 負責歸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

8. 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牧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____方式償付;

9. 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0. 協助乙方做好牧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條乙方權利義務

1.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牧業管理方安;

2.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 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主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 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 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 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書面告知物業的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並負責監督;

7. 每___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維修養護費用收支使用情況;

8. 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9.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要求標準

第二十條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管理目標,即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管理滿意率達到___%

1. 房屋外觀:______

2. 設備運行:______

3. 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______

4. 公共環境:_________

5. 綠化:_________

6. 交通秩序:_________

7. 保安:_________

8. 急修: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一條物業管理服務費

1. 管理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業主收取;

2. 保潔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3. 保安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生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4. 高層住宅電梯、水泵、___運行費按實結算,由乙方向業主收取;

5. 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___調整;

6. 對業務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按應繳費用千分之三加收滯納金。

第二十二條住宅區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務費按居住收費標準的___倍取。 第二十三條車位和使用管理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 露天車位:______

2、 車庫車位:______

第二十四條乙方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其他特約服務,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

第二十五條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務項目的收取標準約定下:

1.______

2.______

第二十六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公共設施的維修、養護費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的住宅區建築面積比例共同承擔,在物業維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業主收取。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第___款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標,甲方有權求乙方限期

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乙方應給予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保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__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二條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內,空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製條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因房屋建造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右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請____市仲裁委員會裁決(當事人雙方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八條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事同期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樣本 篇4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_________(物業名稱)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_________(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管理內容

1.物業基本情況

(1)物業類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3)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5)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2.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囱、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內附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內的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及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二條 委託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和住宅公共維修基金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調;

(4)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5)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_________。

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歸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關文件執行。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物業管理合同書

來源:作者: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_________(物業名稱)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_________(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管理內容

1.物業基本情況

(1)物業類型: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3)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5)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2.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囱、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內附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內的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及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二條 委託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和住宅公共維修基金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2)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調;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調;

(4)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5)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_________。

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歸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關文件執行。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物業管理委員會研究決定,按建築面積比例向產權人續籌或由產權人按實分攤。

(3)產權人在出售、轉讓或饋贈其單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產權轉移時,所繳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户。

4.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擔;

(3)在_________費用中支付。

5.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_________元;

(2)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_________%。

第四條 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1.車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務費用:

(1)機動車:_________;

(2)非機動車:_________;

2.有線電視: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五條 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託,乙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熱費、房租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於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六條 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不敷使用時,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物業管理委員會研究決定,按建築面積比例向產權人續籌或由產權人按實分攤。

(3)產權人在出售、轉讓或饋贈其單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產權轉移時,所繳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户。

4.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擔;

(3___元;

(2)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調;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調;

(4)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5)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_________。

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歸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關文件執行。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物業管理委員會研究決定,按建築面積比例向產權人續籌或由產權人按實分攤。

(3)產權人在出售、轉讓或饋贈其單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產權轉移時,所繳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户。

4.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擔;

(3)在_________費用中支付。

5.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_________元;

(2)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_________%。

第四條 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1.車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務費用:

(1)機動車:_________;

(2)非機動車:_________;

2.有線電視: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五條 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託,乙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熱費、房租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於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六條 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不敷使用時,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物業管理委員會研究決定,按建築面積比例向產權人續籌或由產權人按實分攤。

(3)產權人在出售、轉讓或饋贈其單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產權轉移時,所繳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户。

4.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擔;

(3___元;

(2)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調;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調;

(4)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5)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_________。

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歸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關文件執行。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物業管理委員會研究決定,按建築面積比例向產權人續籌或由產權人按實分攤。

(3)產權人在出售、轉讓或饋贈其單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產權轉移時,所繳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户。

4.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擔;

(3)在_________費用中支付。

5.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_________元;

(2)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_________%。

第四條 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1.車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務費用:

(1)機動車:_________;

(2)非機動車:_________;

2.有線電視: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五條 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託,乙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熱費、房租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於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六條 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不敷使用時,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物業管理委員會研究決定,按建築面積比例向產權人續籌或由產權人按實分攤。

(3)產權人在出售、轉讓或饋贈其單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產權轉移時,所繳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户。

4.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擔;

(3)在_________費用中支付。

5.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_________元;

(2)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_________%。

第四條 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1.車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務費用:

(1)機動車:_________;

(2)非機動車:_________;

2.有線電視: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五條 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託,乙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熱費、房租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於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六條 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七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乙方提出意見和建議。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條規定的目標和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係;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2.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着高效、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置管理機構和人員;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

(9)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物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八條 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1.各項管理指標執行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__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__標準。

2.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_____元,合理支出_________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_____%作為經營收入。

第九條 風險抵押

1.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4.如由於乙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十條 獎罰措施

1.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_________%獎勵乙方。

2.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_________元(全國)、_________元(省)、_____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得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4.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户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 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的_________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十二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三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條 通知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八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樣本 篇5

甲方:(物業管理公司、受託方)

乙方:(房屋出售單位、委託方)  甲、乙雙方根據常政發[1994]107號文頒發的《常州市市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暫行辦法》要求,議定以下條款共同信守。

一、 房屋管理

(一) 乙方根據市____文件規定將____新村住房共計____套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出售給職工個人(説見清冊),現委託由甲方管理並按本合同第三條款規定向甲方支付委託管理費。

(二) 上述房屋由甲方實行統一的專業化管理。

二、 房屋修繕

(一) 甲方負責乙方委託房屋共用部位及設施的維修及日常養護,保證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二) 託管房屋室內自用部位的正常零修若委託甲方負責,費用由購房人自理。

三、 託管費用

(一) 根據市政府文件關於“建立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維護基金”的規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優惠出售房或補貼出售房房價款____%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元、y____元,作為房屋委託管理費。乙方在本合同簽字後15天內,將上述款項金額撥入甲方“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維護基金”帳户,帳號________,甲方保證專款專用,並接受乙審查。

(二) 甲方負責乙方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的日常維修,所需費用從上述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維護基金的增值部分中開支。遇有中、大、修以上項目,若上述基金增值部分不足時,不足部分由乙方按實分攤。

(三) 甲方對託管房屋共用部位設施提供及時的維修、養護。若因甲方維修不及時等原因造成不良後果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四、 其它

(一) 為了便於託管房屋的管理和維修,乙方將有關房屋檔案、圖紙及其它技術資料移交給甲方存檔備查(合同終止,一併返回)

(二) 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房屋損壞、倒塌等、非甲方責任。

(三) 其它約定:

備註:

(一)本合同在簽訂後到“房屋共用部位設施維護基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三)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市物業主管部門備案。

(四) 本合同適用優惠和補貼出售兩類房屋。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經辦人:              經辦人: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樣本 篇6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 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就委託事項雙方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 座落位置: ;建築面積: ;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項目

1.公用設備、設施的使用管理,維修和養護。包括高低壓設備、供水設備、上下水管道、電梯、消防中心及消防設施、消防樓道、水電管道井、廠區內道路等。

2.公用綠地、花木等的養護和管理。

3.公共環境衞生。包括消防樓道及公共場所髒、亂、差的治理。

4.維護房屋辦公秩序,保證房屋公共設施、設備的安全。

5.廠區內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6.維持公共秩序,巡視、門崗執勤。

7.負責向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含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設施日常小型維修費;裝璜垃圾清運費等。);代收代付水電費用。

8.除日常維修外的大型維修時,乙方需在維修期間進行維修相關事宜的接洽、監督及檢查,並安排驗收事宜。

8.根據甲方及物業使用人的要求,提供各類專項有償服務。

第四條 物業管理服務期限

委託乙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檢查乙方服務管理工作實施和制度執行情況。

2.在不破壞和影響房屋結構的條件下,對所屬房屋進行裝修,但改動方案應報相關部門審批許可後及乙方知曉後方可實施,安裝電話、空調,應在乙方指導下進行,確保功率不得超過原設計負荷方可實施,不能自行加大電容,以確保不造成安全隱患。

3.根據乙方所提供服務的項目,應交納費用的要按時按約交納。

4.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用要按時交給乙方,如因甲方原因逾期的,按供水供電部門規定甲方自行承擔滯納金。

5.對乙方違反法規及制度的行為,經協調無效時,可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6.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下列目標實施服務管理:

1.1按時代收、代付水電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的,由乙方承擔按供水供電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

1.2房屋外觀:無破損、無污垢。

1.3設備運行:保證甲方物業房屋內水通、電明、電梯正常運行。

1.4如遇特殊情況停水停電,提前通知廠區內租賃户,正常維修4小時內完成。供水、供電部門檢修、維修設備除外。

1.5公共環境衞生:消防樓道清潔,有照明,垃圾井道暢通。

1.6根據建設部房屋裝飾裝修管理規定,有權對物業使用人違反裝修管理規定及有可能引發安全事故的行為進行制止。

1.7安全:見附件(安全協議書)。

2.根據所提供的服務和本合同的規定,向甲方或物業使用人收取服務管理費。

3.對甲方違反法規及相關條例的行為,經協調無效時,可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4.對物業使用人有違法律法規及物業管理條例的行為的,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等措施,並報有關執法部門處理。

第六條 服務管理費

1.服務管理費由乙方直接與物業使用人另行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來約定物業管理費用的相關事項。

2.甲方提出的特約服務,經雙方協商後另行收費。

3.説明:

3.1房屋公用設備和設施中大修及更換費用,由甲方按有關法律法規及實際發生額承擔,乙方不負責費用。

3.2外牆、玻璃幕牆清洗費用不屬物管費收取範圍,發生時由甲方(或物業使用人)按實際情況承擔。

4.服務管理費用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4.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4.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4.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衞生費用;

4.4物業管理區域及甲方辦公區區域的水電費代收代付服務費。

4.5物業管理區域大型維修時的接洽、監督、檢查、驗收安排服務費用。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乙方無法完成管理目標所規定的服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予解決,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全部經濟賠償並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2.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達到管理目標所規定的服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全部經濟賠償並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3.甲、乙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賠付一定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對方賠償。

第八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並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本合同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九條 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

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十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行終止。雙方如願續訂合同,應在本合同期滿前30天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經申、乙雙方同意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負責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日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樣本 篇7

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郵編:。

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郵編:;資質等級:;證書編號:。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物業名稱)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物業名稱;物業類型;座落位置;建築面積。物業管理區域四至:東至;南至;西至;北至。(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一,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二)。

第二章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設備明細見附件四);

3、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5、車輛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7、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8、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三條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以下事項:1、;2、;3、。

第四條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見附件五)。

第五條單個業主可委託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服務費用

第六條業主應於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納入物業管理範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由甲方全額交納。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第七條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1、;2、。

第四章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第八條停車場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1、停車場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元/個·月、車庫車位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元/個·月、車庫車位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2、停車場屬於甲方所有、委託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元/個·月、車庫車位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元/個·月、車庫車位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3、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元/個·月、車庫車位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九條乙方應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管理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管理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條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全體業主/甲方)所有。會所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標準向使用會所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費用:1、;2、。

第十一條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備設施統一委託乙方經營,經營收入按下列約定分配:1、;2、。

第五章物業的承接驗收

第十二條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配合乙方對以下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查驗:1、;2、;3、。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確認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存在以下問題:1、;2、;3、。甲方應承擔解決以上問題的責任,解決辦法如下:1、;2、;3、。

第十四條對於本合同簽訂後承接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甲乙雙方應按照前條規定進行查驗並簽訂確認書,作為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

第十五條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2、設施設備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説明文件;4、。

第十六條甲方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規定的驗收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六章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十七條業主大會成立前,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必要配合。

第十八條乙方可採取規勸、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臨時公約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

第十九條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第二十條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甲方的同意。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二十一條乙方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就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裝修管理服務費用等事項進行約定,並事先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第二十二條甲方應於(具體時間)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平方米,位於;住宿用房平方米,位於;用房平方米,位於。

第二十三條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七章專項維修資金

第二十四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

第二十五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

第二十六條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第二十七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續籌。

第八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的,由甲方賠償由此給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九條除前條規定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應按的標準向甲方、業主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條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應按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一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

第三十二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七條的約定,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三條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3、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等造成損失的;4、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設備運行障礙造成損失的;5、。

第九章其他事項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內,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期滿前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甲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或代管。

第三十七條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物業買受人簽訂物業買賣合同,即為對接受本合同內容的承諾。

第三十八條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衝突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第種方式處理: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年月日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樣本 篇8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組織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玫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_____(牧業名稱)委託乙方實和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號

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庭院________。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調、供暖鍋爐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泵房、自持車棚、停車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衞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户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費:________________

2.保潔費:________________

3.保安費:________________

4.房屋設備運行費:________________

5.維修養護費: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須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五條 對業主牧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條 其他委託事項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七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執行情況;

5.審議乙方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產權仍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

7.負責歸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

8.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牧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________方式償付;

9.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10. 協助乙方做好牧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牧業管理方安;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主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 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書面告知物業的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並負責監督;

7.每______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維修養護費用收支使用情況;

8.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9.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要求標準

第二十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管理目標,即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管理滿意率達到______% 。

1.房屋外觀:____________

2.設備運行:____________

3.房屋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____________

4.公共環境:__________________

5.綠化:_________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一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管理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___元或按套每户______元向業主收取;

2.保潔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___元或按套每户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3.保安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生平方米______元或按套每户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4.高層住宅電梯、水泵、______運行費按實結算,由乙方向業主收取;

5.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______調整;

6.對業務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按應繳費用千分之三加收滯納金。

第二十二條 住宅區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務費按居住收費標準的______倍收取。

第二十三條 車位和使用管理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____________

2.車庫車位: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乙方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

第二十五條 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務項目的收取標準約定如下: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條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公共設施的維修、養護費用由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的住宅區建築面積比例共同承擔,在物業維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業主收取。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第______款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乙方應給予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保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______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二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製條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____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 因房屋建造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右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________市仲裁委員會裁決(當事人雙方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八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事同期滿____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樣本 篇9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區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管理、維修養護。

第五條 道路、排水管道等公用設施的使用管理和維修養護。

第六條 公用綠地、花木等的養護和管理。

第七條 公共環境衞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八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九條 維持公共秩序,巡視、門崗執勤。

第十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户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一條 協助社區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二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

2.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設施日常維修費;

3.停車費;

4.裝璜垃圾清運費。

第十三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四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等措施,並報有關執法部門處理。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五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議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和房屋及設施維修計劃;

6.按《_________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條例》向乙方提供物業用房,其租金用於物業管理;

7.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8.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協助做好協調和思想工作,幫助乙方催交。

第十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和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 、綠化帶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每年第一季度底,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上年度相關管理經費的使用情況;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八條 乙方按《_________市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等級參考標準》中“________級服務等級標準”實現目標管理,具體詳見附件。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十九條 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

1.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務費,按全額收取;

3.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的,按下列方法處理:

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應按費用的千分之一交納滯納金。

第二十條 公共設施日常維修費

房屋的共有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日常維修、養護費用由乙方按多層住宅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收取,非住宅按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收取,並按照下列標準執行:日常小修、養護費用,從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設施日常維修費中承擔;大中修費用、更新費用,由乙方制定計劃,報甲方審核,由全體業主共同承擔。

第二十一條 車位使用費由乙方按照《_________市區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停車收費辦法》和《住宅小區機動車地下停車收費標準》規定,由乙方向車位使用人收取,收入用於彌補物業管理成本。

第二十二條 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須經甲方同意。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可以用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條 合同期滿後,乙方全部完成合同並且管理成績優秀,業主、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甲、乙雙方可續訂合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街道辦事處、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_________街道辦事處、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三條 合同期滿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合同期滿_____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樣本 篇10

甲方:__有限公司

乙方: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一、總則

㈠ 本合同當事人

⒈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_x

電話:

⒉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名稱:_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編:_x

電話:_x

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以承包制形式對北京_x大廈整體(不含a座酒店)提供後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㈡ _x大廈位置、面積及服務範圍

1、坐落位置:

2、物業類型:綜合性商業物業。包括寫字樓、商鋪、會議中心、停車場(地上、地下)等。

3、建築面積:4.6萬平方米(含停車場)。

二、物業服務期限

㈠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為24個月,即_年12月1日至20_年11月30日。

㈡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續簽。

三、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㈠ 乙方以承包制形式為甲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方面:

1、 制定物業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租户檔案與竣工驗收材料等;建立物業管理的各項制度。

2、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但不限於: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樓梯間、公共衞生間、走廊通道、配電房、消防監控室、安全中控室、衞星電視機房等(如以上存在與酒店共用部分的,管理權責以酒店與寫字樓分攤管理合同為準)。

3、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共用設施設備包括但不限於: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積水井等。

4、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圍牆、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自行車棚、停車嘗溝渠、池、井、路燈等。

5、公共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客户提出要求時,應為客户提供室內有償花卉租擺服務等。

6、配套服務設施根據甲方委託進行管理。

7、公共環境衞生,包括公共場所(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樓宇外牆(含玻璃幕牆)的定期清洗、化糞池定期清掏服務及為物業使用人提供室內的有償清潔服務等。

8、維護公共秩序,包括門崗服務、物業區域內巡查、安全監控、消防監控。維護物業區域內車輛行駛秩序,對車輛停放進行疏導管理;地下停車場的日常管理與收費服務等((如以上存在與酒店共用部分的,管理權責以酒店與寫字樓分攤管理合同為準)。

9、消防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以及消防制度的建立;協助做好安全防範工作,發生火災事故時及時向有關單位報告;採取相應措施,做好救助工作。

10、電梯的運行和日常維護管理。

11、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制定(租户裝修指南)供租户作為操作依據,裝修圖紙均需由乙方事前批准,並簽訂(裝修管理協議),負責監督租户按照乙方批准的裝修圖紙和其他有關規定進行裝修。

12、寫字樓前台服務,包括解答客户諮詢、接受客户投訴、處理客户報刊郵件等服務。

13、公共區域節假日物業裝飾佈置。

14、聯繫政府各職能部門及協調工作。

15、每月定期抄水錶、電錶,並對數據進行統計、彙總。

16、寫字樓集中開放時間(8:00—18:00)內的夏季空調製冷及冬季採暖供應。

17、與酒店共用設備設施的維修保養及運行由酒店管理公司負責,乙方負責監督,按照與酒店最終協商為準。

18、寫字樓會議中心會議組織管理服務,包括接受會議中心租賃客户諮詢、組織管理會議中心會議服務、收繳會議中心會議服務各項費用。

19、負責地下二層員工餐廳的監督和管理服務質量以及收繳日常經營收入等各項費用。

㈡ 財務管理原則

_x大廈項目物業相關經營性收入歸乙方所有,與之相配比的支出由乙方承擔。

1、賬户管理原則:

本物業管理的相關收入和支出均通過乙方為本項目物業管理處所開立的專用銀行賬户進行處理,專用銀行帳户預留三方印鑑,即太平物業財務專用章、太平物業法定代表人名章、國際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乙方付款均需以轉帳支票形式付款,並通知銀行必須見三方印鑑才可辦理付款手續。

2、費用收繳原則:乙方在任何時候向本物業的業主、物業使用者收費應提交收費通知單,並提供正式發票。包括固定費用及非固定費用,固定費用即物業管理費、空調製冷費及採暖費,非固定費用包括有償服務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3、會議層由乙方代為管理,乙方應提前通知甲方會議召開的時間及地點,並辦理甲乙雙方簽字認可的會議用時記錄,並根據會議實際召開的時間及收費標準進行收費,實收會議費全部交給甲方。

3、乙方所轄物業處根據甲方與租户簽訂的租賃合同之規定內容,每月向租户代發繳費通知書,並將收取款項存入甲方專用賬户,並提供正式發票。

4、乙方必須按國家税法規定,足額繳納自己應負擔的各種税款。

5、乙方所轄物業處將定期核對空置單元面積和管理費金額,向業主收取空置單元管理費及其他能源費用(如有),以保障物業管理工作能順利進行。

6、按照實際開支情況並針對市場情況變化,需調整本物業的物業管理費標準,則須由甲方與乙方共同商議確定新的物業管理費標準並簽署補充協議後執行。本合同其他條款仍為有效。

7、甲方應積極協調(乙方配合)_x大廈集團自用部分物業費用的收取,保證物業管理區域工作的順利進行。

8、在不違反現行的

法律、法規和北京市的地方法規的前提下,物業管理費主要但不限於以下開支:

⑴管理服務人員的招聘、工資、獎金、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解聘費用及其他人工成本類費用;

⑵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能源及維護費用;

⑶物業管理公共區域清潔衞生費用; ⑷物業管理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⑸物業管理公共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⑹辦公費用及法律訴訟、審計費用;

⑺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及其它相關保險;

(8)該項目的供暖、製冷費用和公共區域的給排水費用;

(9)其他有關物業管理開支及臨時應急需支出的(如有)的其他費用;

9、物業管理費應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不得用於其他支出。每一年度結束後,甲方派出中介審計機構對物業公司年度收支情況進行專項審計,並視審計結果出具具體意見,如發現物業公司有嚴重違反本合同約定,將物業收入挪做他用,甲方有權單方中止合同;

10、乙方所轄物業處應向甲方公佈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算、決算,並將每月的經營情況及資金收付情況上報業主備案,業主有權根據月度經營情況進行定期檢查物業費的使用情況。

㈢人事管理

為本項目提供物業服務的乙方所聘用的全部物業管理人員,其勞動人事關係(包括工資、福利待遇、保險等)隸屬於乙方,由乙方負責簽訂勞動合同予以聘用並承擔全部人工類費用。並由乙方對各級人員擁有直接人事任免權。

㈣其他委託事項

⒈組織開展本物業內的文化娛樂活動;

⒉可以與客户簽訂其它與物業有關的特約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乙方與客户另行約定;

⒊發現物業服務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的行為,應當及時告知、建議、勸阻,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四、物業管理服務質量要求

㈠管理服務質量要求

⒈設備運行方面(供冷供暖)

⑴夏季空調供應時間為5月1日—9月30日,特殊情況根據北京市相關規定;

⑵冬季供暖時間為11月15日—次年3月15日,特殊情況根據北京市相關規定;

⒉其他服務標準及服務保證

⑴物業外觀:保持統一外觀,禁止違章建築並確保外觀明亮整潔,禁止違規設立各種廣告、招牌等;

⑵設備運行:確保直接管理的機電設備運行順暢,除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外不得無故中斷;遇檢修停運時,需提前兩天書面告知全體客户;

⑶房屋共用部位及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由專業公司定期進行維修及保養,確保運作安全正常;

⑷急修:提供客户單元內二十四小時有償急修服務,排除故障,解決問題。小修:參照執行(房屋及其設備小修服務標準);

⑸綠化維護:保持草坪春夏常綠及進行保養,四季時節定期更換時花;

⑹環境衞生:保持物業環境優雅、整潔、美觀;

⑺公共秩序維護: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保證24小時的門崗和巡查;

⑻交通秩序和停車管理:保證物業內交通暢通無阻,保證車輛停泊行駛合理有序,24小時設專人看管;有發生緊急情況的處置預案;

⑼消防管理:確保物業範圍內的安全,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及巡查,不得出現嚴重事故;

⑽電梯運行維護:確保主梯運行順暢,不得無故中斷,有發生緊急情況時的處置預案,日常維護由專業公司負責;

⑾裝飾裝修管理:有健全的裝修管理服務制度;

⑿在公共區域安裝及擺放與物業管理無關的裝飾品、擺件、掛件等物品須經甲方同意;

⒊物業管理服務量化指標(如乙方違反下列規定之一甲方有權扣除當月物業費5%—10%並每月上報甲方以下9項報表):

⑴辦公室管理:督促指導各類文件處理,急件催辦率95%;做好公司內外部關係的協調,重大失誤率為1%以下;完成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報及時率99%;

⑵人力資源管理:做好員工崗前培訓,上崗合格率95%;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100%;

⑶質檢管理;各項檢查內容計劃落實實施率95%;不合格處理率及跟蹤驗證及時率100%;

⑷財務管理:服務費用收繳率95%;繳費通知單發放率、正確率100%;

⑸秩序維護及消防管理:秩序維護管理範圍內無責任事故;消防控制系統24小時值班;車輛專人疏導,排放整齊;無責任丟失、責任盜竊、治安案件;無重大刑事案件;無重大人員傷亡;無責任火警、火情;火災報警通知率達100%;

⑹工程管理:設備完好率不低於98% ;無重大責任事故;設備返修率低於1%;不發生人為責任事故,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零維修及時率98%,合格率100%;制定設備安全運行,崗位責任制,定期巡迴檢查、維修保養、運行記錄管理;維修檔案管理制度,並嚴格執行;

⑺環境保潔管理:大廈內公共區域衞生達標率98%;綠植養護達標率99%;

⑻客户服務管理:規範服務,儀容儀表及言行舉止符合要求;業户投訴及報修受理率100%;重大投訴及維修事件回訪率100%;本合同期內每季度至少進行一次客户滿意率調查,且保證客户滿意率80%以上,並統計投訴率且客户投訴率低於1%以下;

⑼催繳租户租金:大廈外部租户拖欠租金超過2月以上;

五、物業管理費用收取及支付

㈠物業服務費

⒈物業管理費為辦公樓人民幣32元/m2/月,首層商鋪為人民幣35元/m2/月;裙房商鋪為人民幣30元/m2/月。注:以實際租户簽約租賃合同為準;

⒉收取及支付酒店管理公司的物業費內容及標準詳見雙方共用設施設備管理合同;

⒊物業服務費價格的調整,按政策規定或根據本物業實際管理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適當調整;

⒋物業使用人逾期未交納物業服務費的,乙方應從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應繳而未繳費用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該標準應

在租賃合同及其它相關文件中加以約定並遵照執行。如出現物業使用人欠繳物業服務費嚴重情況,乙方應通過法律途徑或其它正當措施,保持和保證物業管理維持正常服務內容和標準。甲方給予充分配合;

⒌按國家有關法規,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包括:

⑴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養護費用,由乙方在物業管理費中列支。大、中修費用由甲方負責,並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方案,獲批准後實施;

大修標準:對設備進行分解檢查,修理或更換不符合計劃標準的零部件,將設備調整到規定的功能狀態。

例如:建築結構、玻璃幕牆、室外廣場損壞,防水層老化失效,室內裝修大面積破損,大型設備(如電梯、擦窗機等)因使用年限達到大修標準,末端設備達到使用年限需要大批量更換以及因技術發展和使用需求進行的設備更新改造、新建等。

1、地下室防水層老化失效,採取局部堵漏的方法無法解決滲漏問題,需重新做防水;

2、電梯在一般正常使用情況下,當主機和電控設備磨損嚴重或性能全面下降時,應進行大修,大修時間宜定為5~6年一次;

3、擦窗機在一般使用情況下,當故障率升高,電氣線路、零部件達到嚴重損壞時應做更新工程。大修時間宜定為3年一次。

中修標準:只對設備的某些分系統、分機、重要部件按大修要求進行,或對設備進行全面檢查、排除故障、調試性能,使主要技術性能達到規定要求。中修一般在設備某些技術狀態惡化時進行。

例如:室內牆面、地面、天花板大面積空鼓、脱落,室內裝修重新粉飾,大型設備(如電梯、擦窗機等)重要部件磨損嚴重、性能下降達到中修標準,末端設備零配件批量更換等。

1、瓷磚空鼓、裂縫、風化、有脱落危險時應修補或重作。

2、電梯在一般正常使用情況下,當部分重要部件磨損嚴重,運行性能下降要進行中修,中修時間宜定為3年左右一次。

3、擦窗機在一般使用情況下,需更換部分損壞的零部件及電氣線路。中修時間宜定為2年一次。

⑵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小修、養護費用,由乙方在物業管理費中列支;中修費和大修費用、更新費用及其它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須經甲方審核同意後45天內支付。建築和設備設施大中修的清單及規定時間見附件。

㈡空置費

⒈定義:空置單元係指物業全部可租售面積減去已租售面積,空置費指甲方自拿到(竣工驗收備案表)後,按買賣或租賃合同的約定時間將物業交付於首位物業使用人使用當日起,向乙方支付仍未出租/出售部分面積的物業服務費用,簡稱空置費,以維持本物業的正常運轉。無論該單元是否自用、出租、空置或做其它用途。該費用屬甲方履行產權人付費的責任,並享受其它產權人應有的權利。

⒉甲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支付乙方空置費(如空置期在15日內,免收空置費,超過15天,按一個月收取),確保乙方能維持大廈的正常運轉。

⒊如甲方不能在3個月內支付乙方空置費造成乙方無法正常進行本物業的管理服務,則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支付直接經濟損失。

㈣停車場管理

⒈乙方按照基本開支、實報實收的原則管理停車常

⒉涉及乙方停車場管理的其他條款,包括停車場經營、管理及交付使用後的運營費用、臨時停車費的處理等,甲、乙雙方已於停車場交付使用前簽訂協議,詳見雙方停車場管理合同。

3.現停車場管理公司“北京陽光海天停車管理有限公司”合同到期20_年04月08日,甲乙雙方重新協商停車場管理事宜。

六、雙方權利義務

㈠甲方權利義務

⒈有權依據本合同的約定,對乙方各階段的服務質量做出評價,並有權要求乙方對不合格的內容及時整改。

⒉支付乙方在本合同內列明應收取的費用。

⒊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物業管理運行成本及費用預算和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服務的實施情況。

⒋甲方有權每季度按照本合同內容對乙方的日常管理工作、服務態度及質量進行隨機監督檢查。

⒌審核批准乙方呈報的物業管理年度工作計劃、並有權檢查、監督其執行情況。

⒍根據建設部關於房屋承接查驗標準的規定向乙方交接物業,並針對物業實際情況協助乙方完成客户入夥工作。

⒎甲方負責對外招標並簽訂本物業所需要的各類對外承包服務、材料等合同,由乙方負責監督各類服務提供商的日常工作後訂定三方合同。相關費用經過甲方審核後由乙方直接以轉帳支票方式對外支付。

⒏當客户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時,協助乙方進行催交。

⒐協助乙方作好物業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⒑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有權在本物業的租售及本物業管理宣傳的廣告媒體中,按乙方的標識使用規定使用乙方的名稱及標識(包括文字和圖案),聲明本物業由乙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⒒甲方不得無故干預乙方的正常物業管理工作。

⒓乙方商業資料,未經乙方允許,不得向與本物業無關的第三方透露;如有違反並造成乙方損失,甲方需承擔賠償責任。

⒔協助乙方對酒店的設備管理進行督促檢查。

14.若本合同期內,由於乙方過錯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出現較重責任事故,甲方有有權扣除當月物業費20%—50%;出現重大責任事故,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並有追究乙方經濟責任並賠償其損失的權利。

㈡乙方權利義務

⒈按照本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服務,主動優質地在合同期內完成各項工作內容。

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向本物業區域內的全體客户提供物業服務。協助甲方向租户收取物業服務費,包括通過必要途徑催收欠繳費用。

⒊有權要求甲方和租户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為。

⒋乙方需對各項管理職責定期做出調整和建議,並針對改善本物業管理或增加服務項目等事宜向甲方遞交報告及做出建議。

⒌對租

户違反物業管理相關規定的行為,有權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勸阻、制止、仲裁或起訴等一切充分必要措施,保障產權人合法利益和物業正常管理。

⒍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委託給第三方。

⒎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經甲方審定後組織實施。

⒏向租户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

⒐乙方每季度會同甲方進行一次物業服務滿意率調查。

⒑乙方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租户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⒒遇客户投訴服務質量問題時,須由乙方出面向客户解釋及解決。

⒓妥善保管甲方移交的全部工程圖紙、管理資料及原始憑證,以備需要時查驗,及時蒐集與提供甲方所需要的統計資料,並應在本合同屆滿時將上述資料及全部用房、所購物資、所餘資金及全部檔案資料,如數歸還甲方或下一任物業公司。

⒔及時向甲方呈報物業管理年度工作計劃、物業管理運行成本及費用預算和各項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經雙方核准後認真組織貫徹執行。

⒕對本物業的共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項目,須經甲方同意,並呈報有關部門批准後實施。

⒖乙方不得以本物業的名義向外貸款、擔保或做任何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凡涉及甲方權利或權益問題均須徵得甲方同意。

⒗對於甲方提出的在物業管理方面的合理意見與建議,乙方應予以接受,並在合理期限內改正。對於乙方不接受或限於條件的限制不能完成的,乙方應向甲方及時做出合理解釋,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⒘乙方應全力配合甲方有關物業管理相關工作,在管理工作範圍內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相應的資料。

⒙甲方商業資料,未經甲方允許,不得向與本物業無關的第三方透露。

19.乙方每季度就經營和物業管理的制度執行狀況自行檢查並向甲方出具經濟分析報告。

20.乙方需無條件接受甲方每季度按照本合同內容對乙方的日常管理工作、服務態度及質量等工作進行隨機監督檢查。

21.乙方對業主/租户自用部位的其他特約服務的費用可另行協商和另行收取費用。

22.乙方將按照本物業的實際情況,報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制訂有償服務的收費標準。

七、其他事項

㈠ 物業的承接查驗

⒈ 驗收標準:乙方按照國家房屋交驗的相關標準和物業的實際情況進行驗收工作。

⒉交付:物業承接查驗過程中須按照乙方制定的承接查驗收文件進行填寫,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後進行交接。對承接查驗過程中發現的遺留問題或需進行整改的部分,甲方須認真及時的進行解決。

㈡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八、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的約定

㈠本合同之一切條文,必須經過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在取得一致意見後,方可做出修改、刪減、增加或解除。

㈡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可做相應修改或解除。

㈢本合同期滿(_年12月1日—20_年12月31日),甲方決定在本合同期滿後不再委託乙方的,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決定不再接受委託的,亦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㈣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應完成各自債權債務的處理,包括物業管理費用的清算,對外簽署的各種協議費用由甲方直接承付。

㈤如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⒈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北京市的地方法規、規章,進行違法經營活動。

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被國家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不具備物業服務資質的。 ⒊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公共建築、共用部位及共用設備設施用途。

⒋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物業管理用房的用途,擅自利用物業公共建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進行經營的。

㈥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公司內部出現的股權轉讓、股東變更、法定代表人變更或甲方將本物業整體或部分轉賣第三方及其它原因均不構成修改或終止本合同的理由,否則違約方須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守約方直接經濟損失。

㈦本合同終止後,乙方如因客觀原因仍不能撤場並交接的,甲、乙雙方應本着善意態度友好協商過渡階段服務和計費辦法,盡最大努力妥善處理後續事宜,但最長不超過合同終止後三個月,雙方應將所有工作交接完畢。在交接期間,甲、乙雙方仍需按原合同的約定履行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確保本物業營運暢順。

九、違約責任

㈠因甲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導致乙方不能進行正常的物業管理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並與甲方協商有關解決方案。如甲方仍不履行自己在本合同中的義務,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如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須根據損失情況給予乙方相應經濟賠償。

㈡乙方提供的服務達不到合同約定的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後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經濟賠償。

㈢在履行本合同期間,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致使本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的,違約方在接到對方書面通知十五日內應當改善或履行合同義務。違約方接到書面通知一個月內仍未能改善或履行合同義務的,守約方可以單方終止本合同,並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直接經濟損失。

㈣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露、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為維護公眾、本物業客户的切身利益而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必要的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十、附則

㈠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依法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起訴。

㈢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㈣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特別約定

㈠乙方不負責酒店管理的設備設施審批;根據函〔_〕44號約定,甲方代表寫字樓管理方北京_x太平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簽訂“寫字樓與酒店分攤協議”中所有合同。北京_x太平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負責合同的執行並繼承合同內約定責任及利益。

㈡乙方遵守“寫字樓與酒店分攤協議”,不得長時間拖欠協議規定款項。

十二、物業委託管理風險金

雙方簽訂合同之日起30天內,乙方須繳納甲方物業委託管理風險金100萬元。

附件:1.建築和設備設施大中修規定時間表

2. 設備設施和建築大中修清單

3. 保潔衞生標準

4. 秩序維護服務月評估細則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樣本 篇1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聯繫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就瀋陽市豐豐源商貿中心(大西農貿市場)物業管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瀋陽市豐豐源商貿中心(天壇市場) 區 號的攤牀出租給乙方經營,攤牀面積為 平方米。經營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以每平方米每月0.8元的標準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每年物業費收取為上打租一次性交齊,具體收費時間另行通知。如不按期繳納超出一天,甲方向乙方收取10%的滯納金,超出兩個月後,甲方有權收回牀位,另行招商。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非經營性(公共部位)照明、衞生等設施,並負責對市場衞生、安全和經營秩序的管理,並按有關規定收取適當的費用,為乙方創造良好的經營環境,保證乙方的正常經營。

四、甲方必須實行嚴格管理,樹立為業户服務的思想、盡職盡責、辦事公正、廉潔自律、嚴禁向業户吃、拿、卡、要,乙方有權對甲方工作人員的工作進行監督。

五、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認真遵守《消防法》、《税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國家有關政策、法律、法規、守法經營。

2、乙方須按照農貿大廳的管理規定辦理營業執照、税務登記及經營必須的相關證件,如乙方有違規、違法行為,責任自負。

3、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按月繳納自用水、電費,按行業標準收費,按表計算。

4、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服從市場物業管理,嚴格按市場區域劃分經營商品。遵守甲方為確保市場安全和創造良好的經營環境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否則,甲方有權對乙方違規行為進行處罰。

5、乙方在經營期間,如將攤位轉租、轉借、轉讓、出兑,必須向甲方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後,乙方方可按規定處理。否則,甲方視為乙方違約並終止合同,自願放棄攤位使用權,甲方有權收回另行招商,並不退還任何費用,乙方對此無異議。

6、乙方必須按照規定經營,不準攤點越外、攤外設攤,否則甲方將按規定進行處罰。

7、乙方不能隨意改動或破壞檔口及市場內的公共設施,如有改動應徵得甲方同意,否則,將視情節輕重予以經濟處罰,嚴重者清除市場。在承租期內,除承租的檔口外,其它檔口未經甲方允許不準擅自佔用、出租、轉讓。

8、乙方不準經營易燃易爆及市場內禁止經營的商品,不得在場內進行娛樂活動(如打撲克、麻將、下棋、玩球等)及打架、鬥毆、妨礙市場經營行為。

9、乙方要加強消防意識,經營期間乙方不慎失火或經營管理不當,造成人身財產及其它損失的乙方負全部責任。乙方在大廳內經營期間,甲方要求乙方自行辦理人身財產保險,否則後果自負。

10、為了保持市場的整體形象協調一致,乙方不許私自在市場內掛彩燈、彩旗、條幅、宣傳畫、張貼不乾膠各種字體。按時繳納工商、地税等部門的相關費用,公平交易、貨真價實、童叟無欺。

11、乙方在經營中必須搞好攤位衞生,必須將所經營的食品,按衞生防疫部門的要求,墊高距離地面20釐米以上。乙方每天應把攤位經營中存放的垃圾放在自己的攤牀內,中午或晚上倒入公共垃圾桶內,嚴禁攤外隨手丟棄或將菜葉、肉渣、貝殼、污水等廢棄物品倒入水池和廁所內。食品加工的業主需在甲方同意後,自行安裝排煙設施,對未達到排煙標準的業户,甲方有權對其進行停業整改,直至達到排放標準為止。

12、嚴禁大廳內使用明火或電爐子取暖,嚴禁使用電飯鍋、電磁爐、煤氣罐等。

13、禁止一切車輛(自行車、電動車、倒騎驢等)進入大廳。嚴禁在大廳內給電瓶充電。

14、大廳內嚴禁私拉亂扯各種電線,超負荷用電。嚴禁使用可燃材料燈罩、燈具,保險絲必須與額定標準匹配。每日下班前熄燈,切掉各種電源。

15、消防通道嚴禁堆放任何物品。

16、乙方在經營中如遇特殊情況無法正常經營的,必須事先與甲方溝通,協商處理辦法。如乙方私自不經營滿一個月以上,甲方有權在公安部門監督下將貨物移送它處,視為乙方廢棄物品處理並收回攤位使用權,不退還乙方任何費用。根據市場的經營情況,甲方有權對市場內的空牀位更換經營品種,乙方無權干涉。

17、乙方在經營期間第一次違反本合同條款時,甲方對乙方進行批評,並以書面形式將此事在大廳公示欄中公式一個月。乙方在經營期間第二次違反本合同條款時,甲方責成乙方寫書面檢查,乙方向甲方交納適當的保證金,一年內不在違反,保證金退還。乙方在一年內三次違反本合同條款時,甲方不退還乙方保證金並取消乙方在大廳內的經營資格,清除大廳,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當市場遇到不可抗力因素而中斷合同,雙方互不承擔任何責任和損失,如遇國家政策需要,甲、乙雙方均應無條件服從政府安排。如遇政府拆遷,按拆遷相關政策辦理。如甲方人為原因或乙方人為原因造成的損失,誰造成的,誰承擔全部責任。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樣本 篇12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山西煤炭運銷集團建築煤業有限公司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朔州市源園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實施物業管理招標之前甲方企業辦公樓、調度樓、食堂、保衞及其附屬設施等管理事宜委託乙方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平魯區白堂鄉陶卜窪村

物業託管內容:辦公樓、調度樓、辦公區、生活區保潔,會議服務,食堂管理,生活用水用電維護。

管理面積:6000平方米。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1.建築物維修、養護,包括:修理門窗、換紗、換玻璃;照明線路、開關、燈泡、上下水系統、桌、椅、門窗玻璃的定期保養、維護;疏通下水、雨水口等。

2.設備維護:確保空調系統正常運行,保障夏季製冷正常;所有系統設備(如:上下水管道、照明、有線電視、暖氣管路、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水系統等)的定期清理、保養、維護修理。

3.保潔:環境(包括食堂、辦公場所、生活區及室外停車場等)的清潔衞生、消毒,垃圾的收集、清運,綠化維護。

4.甲方員工的用餐服務,員工衣物的洗理。

5.會務服務:各種會議、比賽活動的服務。

6.受甲方委託,採購服務範圍所需的材料、物品以及其它服務工作。

第三條 委託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21個月,自20_年10月16日起至20_年7月16日止。如在甲方實施物業管理招標時,乙方中標的,本合同繼續有效,或甲乙雙方可就本合同相關內容續簽合同。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1監督乙方履行本合同。

1.2審定批准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1.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並進行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甲方有權扣減乙方的管理費用。

1.4甲方有權對乙方根據《朔州市昌宏商務服務有限公司關於後勤統一管理服務實施方案》進行考核。考核標準由甲方隨合同一併提供給乙方,便於乙方根據標準具體實施。

1.5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制訂本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以開展各項管理活動。

2.2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維修養護計劃和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2.3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2.4乙方工作期間所需的辦公用品,辦公設備均由乙方承擔。

2.5每隔15日向甲方書面彙報物業管理工作。

2.6收集物業管理的資料並整理、歸檔。

2.7乙方工作人員應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乙方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及健康,全部由乙方自行負責;對乙方工作人員的人身損害、傷亡的,及乙方工作人員造成其他第三人人身損害或傷亡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2.8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2.9試用期滿,乙方有權選擇不與甲方簽訂正式物業委託服務管理合同,且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 管理服務標準

1.嚴格遵守執行《食品衞生法》和《衞生防疫法》等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認真執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餐飲嚴把進貨關,加工製作關,按時保質保量為甲方員工提供衞生、美味、可口的飯菜。

2.各崗位服務人員工作要熱情、禮貌、服務周到並定期培訓。管理標準參照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制度》中的標準。

3.所有服務範圍內的清潔衞生工作要做到窗明几淨,樓道乾淨整潔,定期消毒。

4.室內外環境每天清潔,垃圾桶每天清理一次,做到無灰塵、無雜物,垃圾要及時清運。

5.建築物本體及門、窗、傢俱等相關設施要完整,有損壞要及時更換、維修。

6.給排水管道必須做到不漏、水路暢通無阻;浴室水質合格,水温正常。電氣照明設施要做到能正常投運,出現故障及時維護。水、電、暖、電視24小時維修。

7.加強對物業各個場所的防火、防盜管理工作,做到物品不丟失、不被盜,確保安全第一。

8.對服務範圍的甲方所有物資要精心管理,定期清點,定期保養,做到帳物相符,服務用品按規定發放。

9.乙方管理、維護資產的所有權屬甲方,乙方無權擅自報廢,如需要更換或大修須書面報請甲方審批。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賠償,同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賠償,同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或解除本合同。

3.非因甲方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並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予以賠償。

第七條 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總價為:3.190.000元(大寫:叁佰壹拾玖萬元整)

2.支付方式:按月支付,每月支付151900元(大寫:壹拾伍萬壹仟玖佰元整)。

3.乙方每月辦理相關手續後開具完税發票,甲方據此支付服務費用。

第八條 其他

1.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甲方實施物業招標工作,並有其他企業中標的,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根據本合同向乙方支付相應合

同價款後,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同時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物業交接驗收手續。

2.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簽合同,應在本合同期滿30日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曰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日期: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日期: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樣本 篇13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現雙方就甲方關廟市場四樓物業管理事宜達成一致意見,訂立物業管理委託服務合同,雙方需共同遵守。

一、 委託物業服務期限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二、 物業服務範圍及服務內容

㈠__公共區域的水、電、消防、衞生和秩序等管理。 ㈡信件、報刊、包裹的收發。㈢完成由甲方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 物業服務費每月包乾總價3500元(大寫:叁仟伍百元整)

四、 物業管理服務要求及質量標準

⑴治安秩序維護

_設治安秩序維護員2人(年齡在48歲以內),白班1人,夜班1人;着統一服裝、裝備,配證上班;做好接待工作,以標準的動作和優質的服務展示企業形象;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認真填寫交接紀錄,做到上交下接清楚無誤、責任明確;維護責任區的公共秩序,防止各種不安全事件發生;巡視責任區內各種危及安全的情況,防止人為破壞行為,防止丟失,發生異常及時上報;禮貌接待客户,認真回答客户或來訪者提出的問題,對與自己不明白的問題不可亂講,可聯繫相關工作人員;對管區內的可疑人員要加以監視,禁止外來人員亂貼亂畫宣傳資料等;制止外來人員在服務區域內嚴重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根據甲方工作需要的工作作息時間開、關大門,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根據消防部門管理要求做好消防管理工作,上班期間嚴禁飲酒。

⑵辦公區域及公共設施管理

每月定期對營業廳範圍內的各種設施設備檢查一次,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態,發現問題及時告知甲方。

⑶水電管理

負責__的水電維修、維護,保證正常安全運行;乙方接到甲方維修通知後30分鐘內必須到達現場進行維修;如因水、電等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責任。

維護耗用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不記工時費,並負責水、電公司的協調和聯繫工作。

⑷公共環境衞生管理

清潔員設置1人每日對營業廳走道、樓梯、扶手、廁所等打掃一次,上、下午上班前保潔一次。營業廳環境、地面無雜物垃圾,不留衞生死角,每日清運垃圾外出,清潔工具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衞生質量標準達到天花光潔明亮,無蛛網、積灰;牆面整潔美觀,公共燈具定期擦拭;清潔工實行全天侯保潔。

⑸消防管理

根據消防的要求,必須經過培訓,熟練掌握消防器械的使用方法。定期檢測消防設備,發現問題及時向甲方和消防部門彙報情況,並協助業主與消防部門的聯繫工作。

⑹安全責任

在合同執行期間,乙方工作人員為甲方服務中所發生的一切安全責任及人身傷亡事故均由乙方負責並承擔事故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

⑺違約責任

⒈甲方違約責任:甲方違反合同約定,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⒉乙方違約責任:乙方違反約定,或服務不到位,甲方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整改的,每次扣減服務費20元,同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如有下列情形扣減相應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①維修維護不到位,每次扣20元;

②信件、報刊丟失,每次扣20元;

③影響正常的辦公秩序,發生擾亂辦公事件,秩序維護員又未及時勸阻和制止,每次扣50元;

④因秩序員失職導致公共財物(不含現金及其它無法界定的財物)被損壞、盜竊,由乙方照價賠償,如乙方不賠償,甲方將從乙方所交的服務保證金中扣除。造成重大損失,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乙方在簽訂合同時向甲方繳納物業服務保證金20_元人民幣(大寫:貳仟元整)不計息。在合同期滿不發生遺失問題,甲方如數歸還,否則按違約金額扣款。

⑻合同期間,乙方應每月將代繳甲方水電費,並將明細和繳費憑證交甲方辦公室備案。

⑼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從20_年三月二十日起生效;本合同期滿合同自然終止;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到期前一個月洽談合同續簽事宜。

⑽未盡事宜雙方以書面形式簽定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⑾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樣本 篇1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

主任: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狀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

物業類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市)縣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

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甲方應當要求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根據業主公約履行本合同中相應義務,承擔相應責任,並遵守本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的維護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 委託管理服務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_________.

第五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運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囱、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高壓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央監控設備、建築物防雷設施、_________.

第六條 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_________.

第七條 共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_________.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衞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_________.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_________.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公共場地停放車輛,停放人應與乙方簽訂專項合同。

第十一條 維護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

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與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乙方與業主、使用人另行簽訂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用户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_________.

第十三條 根據業主委員會的委託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原則上應接受委託,但收費由當事雙方協商。

第十五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報告規勸、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條 其它委託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七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___年(不超過3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經常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並及時將這些反饋給乙方;協調業主、使用人、乙方之間的關係;

2、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業主公約及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衞生的維護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採取措施督促業主、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用;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4、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方案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和財務預算及決算報告;

6、審批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的使用預算,並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竣工驗收;審查乙方提供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書面報告;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8、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物業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9、與乙方辦理物業管理驗收手續時,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備設施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説明文件;

(4)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_________;

(2)_________;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及完成物業管理各項管理目標;

12、負責本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的籌集,督促業主繳納物業維修專項資金;

13、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對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14、_________.

第十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方案,自主開展物業經營管理服務活動;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及時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及其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設備、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注意事項和禁止行為,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按養護計劃和操作規程,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狀況進行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或險情及時排除;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並於每年_________月,以_________方式向甲方提出這些計劃和報告。

8、每_________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用收支帳目和物業維修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將物業管理服務項目、收費標準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9、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改善配套項目,須與相鄰業主協商同意並徵得業主大會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不得擅自改變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由甲方提供的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全部檔案資料;

11、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的變更情況;

12、接受業主、使用人、甲方、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等的監督,不斷完善管理服務,定期向甲方報告本合同履行情況;

13、_________.

第五章 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質量

第二十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

2、設備運行;

3、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4、公共環境衞生;

5、綠化;

6、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7、公共秩序維護與協助消防;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急修、小修;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_________.

上述1~8項物業管理服務質量不低於物業管理服務的行業指導標準,具體見附件二。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一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用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相關規定;

2、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住宅由業主按其擁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非住宅由業主按其擁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具體是_________;

3、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每_________[月]/[季]/[半年])交納一次,每次交納費用時間為_________.

4、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標準的調整[由甲方召開業主大會討論決定後,乙方據此向物價主管部門申報並獲核定的標準進行調整]/[甲方召開業主大會決定標準,甲乙雙方協商調整].

5、空置、空關房屋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分別由_________按其擁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

6、業主出租其擁有的物業,其應承擔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由業主交納,業主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業主應將此約定送乙方備案並負連帶繳納責任;

7、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該業主應承擔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

8、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中未計入的共用設施設備運行、能耗費用,按_________[該幢]/[該物業]住户實際用量共同分攤;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按以下第_________項處理;

(1)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元交納滯納金;

(2)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應交管理服務費的千分之_________交納滯納金;

(3)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車位使用費不得高於有權核定部門規定的現行標準,由車位使用人按下列標準向乙方交納:

1、露天車位: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2、車庫: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3、摩托車: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4、自行車: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5、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乙方受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委託對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的費用,由當事人自行約定。

第二十四條 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它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本物業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日常養護費用,由乙方在收取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中列支,其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費用,在本物業維修專項資金中列支。共用的專項設備運行的能耗,應設獨立計量表核算,據實際用量合理分攤計收費用。

第二十六條 經甲方同意,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將本物業當年度需用維修專項資金移交給乙方代管的,乙方應當定期接受甲方的檢查與監督。

第二十七條 乙方發生變換時,代管的維修專項資金帳目經甲方審核無誤後,應當辦理帳户轉移手續。帳户轉移手續應當自雙方簽字蓋章起十日內送當地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和甲方備案。

第二十八條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保險由乙方代行辦理,保險費用由全體業主按各自所佔有的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業主、使用人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業主、使用人自行辦理;

_________.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第_________款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約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_________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達到合同約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一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並按_________支付違約金;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二條 甲方違反協議,未能讓業主按其擁有房屋建築面積按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標準和時間交納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向業主催促補交併從逾期之日起按_________交納違約金或_________.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_________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對超過部分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四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備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乙雙方向開發建設單位索賠。

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三十五條 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十六條 因違約而需解除本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到達對方時即行解除,並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如有異議,可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八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業主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九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法院起訴。

第四十五條 甲乙雙方應將本物業的《業主公約》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業主轉讓物業時,應當將《業主公約》與本合同作為轉讓合同的附件,並告之受讓人關於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用等費用的交納情況。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本合同期滿_____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樣本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為加強廣州市 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範本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 物業管理內容

1.物業基本情況

(1)物業類型:_______________

(2)座落位置: _______________

(3)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

2.物業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囱、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內附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5)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6)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7)法規和政策規定及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二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

甲方應當於每月 號前支付物業管理費 元/月。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 (4) 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2)按每年 / %的幅度上調;

(3)按每年 / %的幅度下調;

(4)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3.甲方應當自 年 月 日起向乙方交付物業管理費。

第三條 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1.車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務費用:

(1)機動車:人民幣___元 /月

(2)非機動車:人民幣___元 /月

2. 臨時停車(按廣州市機動車停放保管服務收費辦法收取)

第四條 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託,乙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熱費、房租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於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五條 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 年,自20xx年_____月___日起到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六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同意遵守乙方指定物業管理規章制度;

(2)應當按時支付物業管理費用

(3)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4)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乙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5)如乙方根據對整個物業的專業化和一體化商業管理對物業進行裝修或調整單個商鋪的位置,則甲方應當予以配合。

2.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

第七條 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的三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八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七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九條 突發事件的處理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措施造成甲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條 通知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郵件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七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____年___月___日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樣本 篇16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地 址:

郵 編: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地 址:

資質等級:

證書編號:

郵 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國家、省、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為提供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一) 小區:

物業名稱: ;

物業類型: ;

坐落位置: ;

建築面積: 。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通過竣工驗收合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風道、共用照明、配電系統、電梯、二次供水加壓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等)的日常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不含法規規定的大中修理及改造更新)。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衞生、垃圾的收集。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護管工作,

8、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補充:甲方在乙方正式進駐前應完成如下基礎工作

1)管道疏通,清理垃圾,化糞池清掏完畢(甲方監督完成)。

2)地上停車棚改造增設完畢(為止甲方執行確定,日期待定),地下車庫非機動車停車位選址完畢。

3)圍欄上增設鐵絲網,缺損圍欄及照明修復,

4)監控設備(包括地下車庫的監控設備)維修完畢。

5)各單元門禁對講系統、閉門器和樓道維修完畢。

6)小區公共照明及其他公用設施設備維護完畢(車道閘、刷卡機、起落杆、(RF或藍牙)車輛感應器、任性門禁翼閘系統、水泵、變頻櫃等)

7)小區道路缺損及沉降地面修復工作。

8)給排水管網檢修完畢後移交。

9)小區全部消防設施有甲方負責協調高聳房地產開發公司,進行完善和通過消防竣工驗收合格的工作,乙方予以必要的配合。

10)物業費及相關費用(電梯、水泵房、照明、空調等全部公共能源費用)由甲方與上任物業公司結算完畢後在小區公司兩週,並準確核算後移交乙方。

11)因本小區代為管理運行,熱力貴公司不負責本小區供暖。小區供暖由乙方代為管理運行,供暖產生所有費用和收取的哦個年暖費

12)甲方應協調衞生所和酒店,與本小區連接部位採取封閉措施,以保障本小區業主財產和人身安全不受外來侵害,乙方不對通過上述2處場所進入本小區的外來侵害事件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率計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不定期檢查乙方物業服務質量,每半年進行一次全面綜合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屬實的,有權終止合同;

3、甲方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管理規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甲方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採取勸阻、仲裁等相關合法催繳催改措施;甲方並對上述事宜負有協助配合義務。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不低於200平方米。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起一月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用户、承租户資料),並在乙方管理期屆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乙方利用共用部位開展多種經營收入扣除必要的費用後,歸屬全體業主所有。該款項專項列支,除開展各種社區活動和節假日活動的經費支出外,優先用於補充小區公共應急搶修費用,結餘部分轉作專項維修資金。

7、負責協調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8、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一般採取聯合下文(蓋公章)方式,特殊情況甲方應乙方要求給予必要協助。

9、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10、甲方有權對乙方在物業管理服務過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服務不到位、不及時,不盡責等消極怠工行為及產生的不良後果,按照合同約定的合格標準進行一次性(100—500元)罰款,該款項專項列支,由甲方決定使用。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定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助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用户)的合法權益,以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質量、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管理規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六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明細。

8.對本物業的公用部位和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建完善配套項目或開展多種經營項目,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有效的社區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

12.按照《物權法》和《物業管理條例》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

第六條 管理目標及達標約定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後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甲方提供的共用設施設備和共用部位通過竣工驗

第七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服務收費選擇包乾方式收取,按照一年一交的時間標準收取;

1包乾制

物業服務費按業主擁有的物業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1)高層住宅: 元/月﹒㎡,電梯電費和二次加壓供水電費按照實際能耗和用户用量分攤收取。

(2)、商業物業: 元/月·平方米,商業物業電梯電費和二次加壓供水電費,按實際能耗和用户用量分攤收取。

(3)、住宅空置房(已上房業主長期未住)的物業費由甲方通知業主及時繳納,3個月不交的,甲方應協調業主繳納,協調無效的情況下,乙方可以通過法律途徑催繳。

(4)、地下車庫售車輛車位服務費,按 元/個/月,一次性按照全年 元/個支付給乙方。

(5)、辦公樓由乙方承擔的維修養護工作,甲方承擔維修養護產生的人工費和配件更換費。

(6)、甲方負責承擔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急更換及改造、搶修費用,上述事宜乙方應配合甲方工作,甲方有權對上述費用及方案進行審核。

(7)、合同期內本小區垃圾清理清運費用由乙方負責,並不受外因變化影響。

(8)、在保活期內,草坪補植及開春後木本植物補種費用,由甲方負責。

2、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衞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固定資產折舊 與低值易耗品攤銷;

(9)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10)法定税費;

(11)物業管理企業利潤。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3、為保證物業企業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順利進行,乙方為項目配備必要的物業管理辦公設施。

4、為保證小區物業服務正常開展,甲方應按照約定對部分共用部位及設施設備進行必要的改進。改造標準應不低於創建市級優秀住宅小區的標準執行。具體施工改造工程應於本合同簽訂日內完

5、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備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審核和監督。

6、房屋建築(本體)有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中小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濟寧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乙方進行施工,協調業主配合維護。沒有交存維修基金的維修改造費用,由相關受益業主分攤。

7、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一年一次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 前履行交納義務。

8、業主、物業使用人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業從事經營活動的,乙方可以參照商業物業標準收取相應的物業服務費。

9、利用儲藏室和車庫改作住宅或者經營用途的,按住宅或商業物業標準收取服務費。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佔用小區和樓道內共用部位存放雜物的,應立即清理。佔有共用部位經營活動的,需按照物業公司劃定區域範圍有序經營,並交納物業服務費補充小區排污、維修等支出。

10、對違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規定的物業使用人、業主,乙方可根據《__省物業管理條例》、《__市物業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業主管理公約等規定進行處理。

11、禁止個人在小區內私自從事收費的房屋中介業務,及房屋租賃諮詢和廣告代理業務。上述業務由物業公司統一管理。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負責追究相關責任方責任。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期限,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

2、本合同期滿前 個月,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甲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

3、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

4、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即為對接受本合同內容

5、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

6、本合同的附件作為本合同不可侵害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行法律效力。

7、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衝突的,以本合同為準。

8、本合同內容與國家政府部門相關法律法規衝突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9、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物業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備註:以下情況,甲方應配合乙方聯合下文和提供必要的協助。

1、違規佔用公共區域擺放雜物。

2、公共區域亂張貼宣傳廣告問題,户外廣告牌亂放,建議統一更換鋁塑板廣告牌。

3、擅自改變住宅用途及的拒交相關物業費問題。

4、創建文明居住環境中,部分生活陋習問題(大聲喧譁、車輛亂鳴笛、亂撞杆、居民隨手扔垃圾等)。

5、違規飼養寵物及家禽家畜的問題。

6、建築物共用部位違規使用及侵犯共用權人相鄰權和其他合法權益的問題。

7、如對本合同物業服務收費標準有異議,可對本合同所計費的物業類型按__市物價局、__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制定的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樣本 篇1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第二條

第三條

第四條 本合同當事人 甲方: 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委託乙方實行甲方指定範圍內的宿舍管理服務,特訂立本合同。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 員工宿舍坐落位置: 臨時位置: 第二章 宿舍管理服務內容 甲方要求乙方每天提供 24 小時宿舍管理服務。服務內容包括如下:1.為本服務項目配置宿舍管理人員名(2男2女),實行兩班兩運轉的模式工作(兩個白班、兩個夜班),白班時間:7:00-19:00、夜班時間:19:00-7:00。2. 其中宿舍管理員年齡為50週歲以下,懂得電腦基本操作,宿舍管理員按照雙方約定人數和人員單價計算。 2.負責看管公共區域設施設備及巡視,以免發生外來人員侵入偷竊或損害財物;對上崗服務時間內進出管理區域的人員做好接待登記工作,謝絕無關人員進入管理區域。

3. 遵守甲方相關宿舍管理制度並嚴格按照制度執行,在崗期間嚴

禁與甲方員工發生任何衝突。

第三章 合同服務期限

第五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 12 個月。自 20_ 年 4 月 6 日起至 20_ 年 4 月 5 日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與義務

第六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檢查監督乙方的宿舍管理服務質量。

2.與乙方密切合作,處理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與甲方有關的事項。

3.按時足額支付服務費用。

4.在本合同規定的服務起止日辦理交接手續。

5.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場所和宿舍。

6.每月組織一次入住人員對宿舍管理員的評價;

第七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 負責招聘、培訓和管理為本項目服務的宿舍管理人員。

2. 為宿舍管理人員提供必要的技術裝備和技術支持。

3. 支付宿舍管理人員的薪資福利。

4. 乙方應定期、不定期對本項目宿舍管理人員服務工作進行檢查監督,並做必要的記錄。

5. 除檢查和緊急處置需要外,未經許可,乙方不得擅自動用甲方所屬的任何設備和物品或擅入任何禁入場所。

6. 經證實因乙方工作人員的工作失職或過錯行為,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7. 對甲方在工作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有效給予解決。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八條 宿舍管理服務費

1. (含税),摺合每人每月人民幣元整。

2. 乙方於當月末提交發票,甲方於次月十日前向乙方支付當月的服務費用。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九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單方提出終止合同,需向對方支付一個月的服務費為違約賠償金,如出現第十三條的規定,甲方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如甲方未能按期付款,在超過合同付款日期10天后從第11天起,按照每超出一天加收應收款0.3%的滯納金,但乙方延期提供發票導致甲方未能按期付款的除外。

第十一條乙方應執行國家有關規定,負責乙方員工的勞動保護和工作安全,並按照國家規定為乙方員工繳納五險和購買相關商業保險,乙方員工發生生病、事故、傷殘、死亡和勞動糾紛,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或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 如出現以下情況,視為一般過錯,乙方應立即給予糾正,提交檢討報告,並更換不符合要求的宿舍管理員,如造成甲方相關損失,給予賠償。

1、無正當理由在工作時間內不經許可脱離宿舍管理範圍,導致崗位失控;

2、宿舍管理員在工作時間內睡覺,或者有其他玩忽職守行為者;

3、由於工作上的疏忽,未執行甲方制定的宿舍管理規定製度的;

4、宿舍管理員在工作中遇到問題不請示、聯絡、彙報,給甲方造成較重損失;

5、宿舍管理員在工作中對甲方員工進行威脅、恐嚇的;

6、對進出宿舍內相關人員不盤查、不驗證,鬆懈怠慢,未造成嚴重影響者。

7、有其他與上述各項規定程度相關的行為。

第十三條 如出現以下情況,視為乙方有重大過錯,乙方應按照法律法規和合同的規定承擔相關的連帶賠償責任。同時甲方可以立即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

1、故意損壞、盜竊甲方或其他員工的財物,性質惡劣,已經經公安部門報案認定的;

2、在宿舍範圍內動手打人或鬥毆的;

3、脱崗時間較長(4小時以上),給甲方造成較重損失者。

4、由於工作的玩忽職守或者管理上的疏忽,引起火災或者其它危害、造成嚴重損失者的。

5、有其他與上述各項規定程度相關的行為。

第七章 附則

第十四條 合同期滿前30日內,雙方可商談本合同續約事宜

第十五條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宿舍管理員工作職責作為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約定事宜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十八條 因本合同所生的或與本合同履行有關的爭議均由 仲裁委員會依其仲裁規則仲裁解決。

第十九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及加蓋公章後生效。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hetong/fuwu/dq9d6q.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