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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銷策劃項目服務合同(精選3篇)

營銷策劃項目服務合同(精選3篇)

營銷策劃項目服務合同 篇1

甲方:乙方:(以下簡稱甲方)(以下簡稱乙方)為了_______________

營銷策劃項目服務合同(精選3篇)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互相配合、講求效率、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項目的有關事宜,簽訂本合同書。

一、策劃項目

1、(內容見本合同書附件一)

2、(內容見本合同書附件二)

3、(內容見本合同書附件三)

二、委託項目進度

1、第一階段:完成,限期為自合同書籤訂之日起個工作日。

2、第二階段:完成,限期為_____個工作日。

3、第三階段:完成,限期為_____個工作日。

上述工作在程序上順延,但實際執行中有一定的交叉,總體累計時間不超過_____個工作日。

三、報送與確認方式乙方在各階段規定期限內完成既定任務,取得階段成果後報送甲方審定,甲方審定或要求乙方修訂的時間不在限定期限內,審定通過後,由聯絡人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確認之日為下一階段期限起始日。

四、合同金額及付款方式

1、合同總金額為萬元人民幣。

2、付款方式:

(1)自本合同書籤訂之日起_____日內,甲方支付預付金_____萬元。

(2)第一階段任務完成並審定通過後_____日內,付_____萬元。

(3)第二階段任務完成並審定通過後_____日內,付_____萬元。

(4)第三階段任務完成並審定通過後_____日內,付_____萬元。

3

、工作費用分擔:乙方去甲方處差旅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甲方責任與權利

1、指派專人(須書面指定),作為聯絡人,負責與乙方聯絡並協助乙方工作;

2、為乙方工作及時提供所需的背景材料和信息

;3、為乙方各階段成果提出指導性要求,並在審定通過後及時給予書面確認;

4、及時向乙方支付報酬;

5、如果就委託項目內容、期限作出了原則性改變的決策,應及時通知乙方,並採取適當措施,便於乙方及時調整工作。

六、乙方責任與權利

1、由______擔任專家組總負責人,指派_____擔任專門聯絡人;

2、按進度計劃完成各階段任務,保證質量,及時報審;

3、按甲方提出的指導性要求修改和完善各階段成果;

4、自本合同規定的項目完成後,提供_____年的諮詢服務,期間費用按本合同書第四條第3款執行;期間的專題培訓、講課費用另議另計;5、保守雙方的商業機密,未經對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涉及的保密內容。

七、成果歸屬與冠名宣傳

1、成果歸屬甲方所有;

2、乙方對成果冠名宣傳的權利。

八、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中斷,應承擔違約責任,並支付當期款項,無權要求返還預付金;

2、由於乙方原因推延進度,每推延一日向甲方支付當期款項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3、由於乙方原因中斷本協議履行,乙方無權要求當期款項,並返還預付金。

九、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履行完畢自動終止;

2、一方違約並承擔責任後自動終止

;3、任何一方無權單方面要求中止。

待雙方協商一致後,簽定終止協議;

4、甲、乙雙方同意終止時須以書面形式確定。

十、爭議的解決辦法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爭議時,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並以補充協議形式載明,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協議的效力和變更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同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年月日

營銷策劃項目服務合同 篇2

廣告客户或代理單位名稱(以下稱甲方):

廣告發布單位名稱(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國務院《廣告法》及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託乙方於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間發佈 廣告。

二、廣告發布媒介為 。

三、單位廣告規格為 。

四、廣告採用 樣稿(樣帶),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動廣告樣稿(樣帶)。

五、乙方有權審查廣告內容和表現形式,對不符合法律、法規的廣告內容和表現形式,乙方應要求甲方作出修改,甲方作出修改前,乙方有權拒絕發佈。

六、廣告樣稿(樣帶)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一併保存。

七、廣告單價 元,加急費 元,其它費用 元,扣除優惠 元,扣除代理費 元,播出次數 ,總計 元。

八、甲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將廣告發布費付給乙方,付款方式為 。

九、違約責任。

十、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它

廣告客户或代理單位(甲方)廣告發布單位(乙方)根據需要,雙方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對本合同進行鑑(公)證。

鑑(公)證意見: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鑑(公)證機關(章)經辦人:

日期:

電話:電話: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圖文傳真:圖文傳真: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賬號:賬號:

營銷策劃項目服務合同 篇3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對 項目(以下簡稱“該項目”)進行銷售代理、銷售總體策劃代理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以茲信守。

代理事項

乙方對甲方位於 的 項目之 區(期) (可填寫內容:“住宅”、 “車位”、“商業店鋪”)聯合甲方進行營銷推廣策劃並獨家銷售代理。

第二條 代理方式

在代理期限內,乙方為項目指定銷售代理,甲方不再委託其它代理公司進行該項目代理範圍內的銷售代理。

在代理期限內,乙方不得將項目物業部分或全部轉委託給第三方進行銷售,否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決合同。

第三條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代理期滿,如雙方同意續約,則經甲方合約評估程序後另行簽訂新的合同。

第四條乙方代理工作內容

乙方負責提供項目策劃及銷售組織管理建議及執行,與甲方共同進行項目市場推廣及執行並負責銷售執行。

乙方負責提供該項目營銷策劃和銷售代理報告,包括房地產市場動態分析與趨勢分析。

乙方負責在項目設計、業態佈局、景觀語言、項目規劃、製作項目、銷售推廣材料和工具時提供專業策劃意見,並最終以順利銷售來驗證。

乙方負責提供該項目的目標客户定位、價格策略等整體營銷推廣方案。

乙方負責參加房展會的銷售準備工作,負責銷售人員參展工作。

根據甲方要求,負責提供項目營銷策劃、市場推廣建議及協助與跟蹤執行。

根據甲方要求,負責對銷售有關專題提出專業建議及協助與跟蹤執行。

負責提供銷售組織與部署的建議並負責執行。

負責對銷售現場(以及銷售現場外的展點)進行接待服務和管理,提供專業的現場接待工作

負責銷售的執行,並負責現場推出單位的銷售控制,但應同步向甲方彙報最新銷控情況。

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以甲方名義在約定時間內與客户簽署《認購書》。

協助甲方對客户定金和誠意金收取、開具票據、日收款報表的錄製及發送、

現場票據管理,保證按財務要求準確開具收據。

負責指導客户填寫完整的徵信調查表,並將客户身份證複印件附在徵信調

查表後面。

負責售後的客户跟進及客户關懷工作。

負責現場客户和銷售信息的收集和整理,並在約定時間內提供銷售日報表、

週報表、月報表等。

代表甲方負責項目銷售現場的管理、客户資料收集、客户意見反饋,建立

來電、來訪、成交客户檔案(原件由甲方保存)。

組織每週及月度銷售例會,提交銷售分析總結及營銷推廣評估報告。

負責提供整體和階段性的市場調查及分析,負責提供專題性市場和競品分

析及建議。如市場出現重大變化,則應及時提供市場最新情報。

負責與項目相關的團體單位客户的接洽、推廣、銷售服務工作。

如甲方要求協同辦公網絡的日收款情況錄入作為財務考核內容,則乙方須配合甲方實時錄入收款信息。

第五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保證該項目的開發、建設和銷售的合法性,申辦有關銷售之法律規定批文和手續,並以法律或法規認可之程序進行銷售認購。

2、及時提供乙方所需的各類資料及政府批文,並應確保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準確性和完整性。

3、負責該項目宣傳推銷過程中有關成本費用,合理控制各項費用。其中包括(按實選擇):

( )廣告和宣傳資料的設計、編輯、製作、派發宣傳資料及發佈費用;

( )展銷會場有關設備的租用、佈置等費用;

( )公關媒體政府及行業性促銷活動的費用。

4、負責在委託乙方代理銷售期間,售樓處內發生的保安保潔勞務費、水電費、各類設備(設施)的維護修理費用,以及銷售所需的電腦、打印機、傳真機、複印機、電話機等均由甲方承擔(所有權歸甲方)。

5、為乙方提供積極支持,與乙方通力合作,以使乙方能順利開展工作及將雙方確認的建議貫徹於執行中。

6、甲方應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

7、為保證銷售的順利進行,在出現下列事項時,甲方須及時給予書面形式的關於對接程序及處理時間的答覆:

《商品房預售合同》及停車位等條款的變更;

工程設計及裝修標準變更;

付款方式及折扣率變更;

客户退房、退訂、更名、換房、優惠申請的受理;

物業管理公司等相關單位的變更;

優惠政策的變更。

8、負責收取成交客户所交付之房款,並開具甲方的房款收據和發票。

9、有權及時對乙方所提交的策劃思路、策略、建議、報告分析等工作文件、策略、管理企劃,提出修改意見或建議,並查詢乙方工作情況。

10、有權變更項目市場策劃、銷售策略、售價等涉及項目所有的決策。如甲方對所提供的資料或雙方確定的有關項目所有策略和執行辦法有變動,應及時以書面形式知會或通知乙方,乙方應即時變更。如因甲方未能及時通知或知會乙方所造成的工作延誤或失誤,其相關的一切法律和經濟糾紛責任概由甲方負責。

11、甲方有權對乙方市場策劃和銷售代理專項服務小組工作人員的服務態度、專業質素和執行情況提出意見,並對於乙方人員出現的違規承諾問題有處罰權。如乙方工作人員原因遭到客户嚴重投訴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更換工作人員。

12、甲方保留對所銷售房屋進行優惠的權利,乙方不得隨意承諾優惠。

13、甲方同意在代理期限內的項目宣傳品上印刷乙方為獨家銷售代理公司的字樣,並配有乙方的公司名稱及標識。

14、由於延期交付、規劃變更、面積變更或者房屋質量等問題引發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15、租售合同的審查、籤認、用印。

第六條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保證積極配合甲方項目市場策劃、銷售代理工作,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和本合同約定為甲方提供銷售代理服務,對甲方所委託事項要按時、準確、保證完成。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乙方應及時配合執行。

2、乙方所有策劃方案、相關建議文案、市場調查、信息資料分析報告等以書面文件及不可修改的電子文件形式向甲方彙報及跟蹤執行。向甲方提供項目區域市場調研、市場動態及分析,當出現突發的政策調整及市場急速激變的情況,及時提供專業分析及對策建議;

3、乙方應按時按量完成甲方下達的銷售任務,如實際階段性目標未達到預期銷售計劃則雙方應協商提出相應措施予以調整。

4、乙方應根據本項目設計、裝修標準等情況,以及項目的市場銷售情況及時製作銷售價格參考表,甲方根據市場狀況及乙方專業意見制定售價表及付款方式,經雙方書面確認後進行銷售。甲方應根據市場變化或銷售時機隨時調整目標均價,制定價格方案,須提前三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知會乙方,經雙方確認後對外公開即時新價格表生效,舊價格表作廢。

5、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户作如實介紹,極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未經甲方書面承諾,乙方對客户予以的任何書面或口頭額外承諾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由此給甲方及購房人造成的全部損失。

6、乙方應按照雙方確認之《項目現場銷售管理制度》、《項目銷售手冊》、銷售策略、促銷、折扣辦法、現場辦公物品管理、甲方財務管理(和乙方相關部分)等執行有關現場接待、銷售認購等工作,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執行任何有關規定或決議。否則,乙方應承擔由此給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7、乙方應按照雙方同意之決定嚴格執行。如乙方對有關項目市場策劃、銷售各方面的策略和執行決定有異議,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提出,甲方應及時回覆,如甲方超過三個工作日不予回覆,視為甲方同意乙方意見;如甲方堅持原決定不變,應以甲方之決定為標準執行。

8、乙方需確保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現場接待和銷售認購工作。在銷售過程中不得存有欺瞞、抬價、擅自收傭等不法銷售行為。

9、乙方為本項目成立專項小組,小組人員需駐 辦公,負責全面配合甲方開展項目營銷策劃工作。專項小組包括項目總監1名、駐場銷售經理1名、銷售主管1-2名、企劃專案1-2名。同時,本項目銷售現場選派銷售文員1-2名、銷售人員至少 名。如在重要銷售節點、重要節假日、展銷會期間和項目的首次公開推售日及以後各階段的首次推出當天可根據現場需要和甲方要求,由乙方適時補充、增加銷售人員。

10、本合同簽定後 3 日內,乙方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供滿足本合同要求的《項目代理人員清單》。該款所述人員將本合同簽署後 日內到崗。

11、乙方應對每一個專項銷售人員進行全面售前培訓,保證每一銷售人員具有滿足本項目銷售要求的專業素質和職業操守,並具備相應的從業資格和能力。如有關銷售人員不合格或不稱職,在銷售過程中,給甲方造成不利影響及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工作人員在對外接待有關客户時,應佩帶工作證件。因乙方超越代理權限致使他方誤認所產生的法律後果由乙方承擔。

12、乙方自行負擔其根據本合同約定履行相應義務導致的一切開支和責任。

13、乙方不得采取有損甲方商業利益、信譽和形象的不正當行為。

14、在代理期限內,乙方不得再代理與甲方委託項目相應地段 公里範圍內除甲方之外的其他相同業態的房地產住宅項目的銷售代理業務。

本合同簽署前乙方如有已經代理的與項目相應地段 公里範圍內的甲方之外的其他相同業態的住宅項目,應在簽署前向甲方進行披露。

15、乙方須保證現場不收取現金;嚴禁收取現金開立乙方白條,一經發現,扣除當月應接佣金額的10%。

16、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收取代理費用。

17、乙方承擔銷售現場通訊費以及在銷售過程中所發生的供乙方工作人員使用的各類低值易耗品的費用等,保管及維護甲方提供的辦公物品,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壞按原價賠償。

第七條 雙方日常工作機制

1、項目所有關於銷售策略、銷售組織、銷售資料、銷售收費、工作任務單、對外宣傳口徑等工作都需要甲方蓋章或代表簽字確認,乙方才能組織實施。乙方簽字代表收到相關資料後應根據甲方簽字代表要求予以簽收。除書面授權另有委託外,甲方簽字代表為 ,乙方簽字代表為 。不可更改的電子文件接受郵箱:甲方為 ,乙方為 。

2、甲方以工作任務單的形式,向乙方發出任務要求,工作任務單中階段性的銷售任務應雙方協商及書面確定。

4、甲乙雙方代表每週進行項目營銷例會,溝通包括銷售現場、客户、銷售成績和市場情況等與銷售相關的事項,乙方駐場銷售經理必須參加。

5、乙方應於每週 下午18:00前以書面文件或電子文件形式向甲方提供上週銷售情況的分析簡報及現場相關客户資料。其中成交客户及來訪客户資料均須按甲方要求輸入到甲方指定的客户管理系統中。

6、甲乙雙方代表每月進行一次項目銷售總結和計劃例會,總結當銷售工作情況,對下個月的銷售工作計劃進行討論和部署。

7、每季度最末一週,甲方對乙方派駐項目工作人員進行包括銷售、策劃、客户接待、客户滿意度、項目考試等工作內容進行綜合檢評。遇不合格人員,甲方經與乙方商討,將視情況向乙方提出進行提高或調動的要求。

8、乙方提交給甲方的各類報表、銷售報告、客户統計分析等須按照雙方確認的格式和要求撰寫,否則視為未提交。

9、甲乙雙方現場所有與銷售服務有關的銷售口徑(包括但不僅限於銷售言辭、銷售政策、銷售策略、銷售組織、優惠政策、交付標準、工程進度、配套進度等),由甲方向乙方交接,雙方簽字代表簽字確認,簽收後的交接原件由乙方保存,複印件由甲方保存,此作為銷售口徑及時更新的唯一依據。

10、乙方每天工作結束後,須及時核對 交易金額(POS方式或其它方式)與開票金額是否相符,並製作收款日報,收款日報以掃描郵件或不可更改的加密PDF文檔形式發送至簽約 ,次日將收據記帳聯由班車傳至甲方財務簽約中心收款專員。

11、雙方約定在合同簽署後10日內,乙方向甲方提交《項目營銷策劃報告》,作為合同附件一。

第八條 銷售承諾

1、項目各類型可銷售單位正式銷售前,甲方向乙方提供相關經濟技術指標、經政府機關審核後的規劃圖紙等相關正式文件、圖紙,以及與之相關的銷售承諾內容。乙方在甲方提供的正式文件、圖紙基礎上編制本項目《銷售手冊》(見附件七),並經甲方確認後執行。乙方在代理期內的銷售講解內容不得超越該《銷售手冊》約定範圍。如《銷售手冊》約定內容發生變更,甲方須出具書面變更説明,並通知乙方調整相關內容。

2、乙方在代理銷售過程中,如發生《銷售手冊》內未涉及內容,乙方不得私自解釋或承諾。乙方可向甲方通報後相關內容,由甲方出具相關説明作為《銷售手冊》補充。

3、《銷售手冊》作為項目唯一的銷售文件屬於商業機密範圍,僅提供乙方相關銷售人員使用,乙方有義務保證該《銷售手冊》的內容不外泄。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全部返還甲方,並保證乙方及其工作人員未進行復制。

第九條 代理佣金

乙方依照合同規定履行服務內容,甲方須就乙方提供的服務支付代理費用。具體條款如下:

1、 銷售計劃(見附件二《銷售進度計劃表》)

■ 若甲乙雙方根據市場變化或內部策略的需要對本項目的月度、季度、年度計劃進行調整,經雙方同意以補充協議的形式進行約定。

2、 成功銷售是佣金結算的充分條件,成功銷售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次性付款的,已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並全款到帳;

■商業按揭付款的,已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客户交了首付款,銀行按揭資料收齊,並獲得銀行放款回執。

■公積金按揭的,已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客户交了首付款,公積金資料收齊,並獲得銀行放款回執。

3、 住宅佣金支付方式

(1)對於乙方成功銷售的房屋,甲方按成功銷售總額 A %佣金比例支付,該比例其中,80%為基礎佣金,20%為銷售指標考核佣金。(本項目佣金比例為 %;銷售總額定義:入賬淨房款,不含税費及代收費用,下同。)

(2)對於基礎佣金部分,其 90 %為完全結算部分,每月甲方向乙方支付,剩餘的 10 %為銷售服務考核金,與每月的銷售服務考核分數掛鈎。

服務考核金計提標準:

月度銷售服務考核分數

月度銷售服務考核金計提比例

銷售服務考核分數≥90分

100%

70分≤銷售服務考核分數<90分

考核分數%

銷售服務考核分數<70分

(3)銷售指標考核佣金部分有月度和年度兩種考核。

■ 月度考核,若項目完成70%以上的月度銷售指標,則乙方銷售指標考核佣金按項目指標完成率的百分比計提,即銷售指標考核佣金=成功銷售總額× A %佣金比例×實際完成率;若項目銷售未達到70%的月度銷售指標,則乙方不拿該部分的銷售指標考核佣金。

■ 年度考核,若項目最終完成年度總目標,則甲方須將向乙方支付的銷售考核佣金補足至100%,即銷售指標考核佣金=成功銷售總額× A%佣金比例×100%;若項目完成年度總目標的70%以上的,則乙方佣金按項目年度總指標完成率的百分比計提,即銷售指標考核佣金=成功銷售總額×A %佣金比例×實際完成率;若項目銷售最終仍未達到70%的年度銷售總指標的,則該銷售指標考核佣金不予補足。

(4)若項目銷售完成率最終達到年度總指標的110%或者提前10%的銷售週期完成任務的,則甲方給予乙方總佣金10%的額外獎勵。

(5)甲方固有客户及內部購房等非需乙方代理的免提佣金。

4、 佣金的支付

結算週期:上月15日至本月14日;

乙方銷售經理依據成功銷售房源,於每月20日前填寫結算週期內的《佣金結算確認單》並附已簽字的《銷售代理佣金結算表》提交至甲方 處,乙方須審核並保證《銷售代理佣金結算表》中房源無重複計算現象發生;

甲方項目組銷售助理每月23日前審核《銷售代理佣金結算表》,在《佣金結算確認單》及附件上簽字,提交至甲方財務部審核;

甲方財務部每月26號前完成終審;

乙方出具合法完税發票予甲方,甲方項目組銷售助理辦理合同付款。

如乙方提供的結算資料有導致付款時間延遲,則相關責任和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當月發生的已結算佣金房源發生退/換房後,其已結算佣金額需在下月佣金結算時扣除。

代理期限屆滿時,對乙方代理的已簽署《認購書》且已交認購定金,但尚未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客户,如客户在乙方代理期屆滿後三月內全款到帳,則乙方可向甲方提交此部分單位的代理佣金結算清單。在乙方提交詳細結算清單7個工作日內雙方簽字確認,甲方在簽字確認後20個工作日內支付代理佣金。項目在銷售過程中,若發生客户退定、退房事件,除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户退房、退定事件外,客户退房、退定發生後,乙方應將此銷售所得的代理費退還給甲方(或甲方從未付的代理費中直接扣除)。

甲方支付的佣金視為已包含:包含但不限於乙方的人工費、材料費及其日常低值易耗品辦公費用損耗、項目策劃費、工具費、措施費、趕工費、差旅及交通費、包裝運輸裝卸保管費、二次搬運費、管理費、保險費、利潤、培訓費、檢驗費、税金(指有關生產、銷售、購買、使用貨物和服務的税金,包括各種利前税/產品税/增值税)、售後服務、知識產權費、保密費、成品保護費、保函費、風險費等各項税費。按國家及地方政府規定由乙方繳納的各種税金及其他所有費用已包含在佣金內,一經簽約,不再額外計取。

注:細則須按照附件三《銷售代理佣金結算流程》操作。

第十條 知識產權歸屬

1、乙方或乙方代表,根據本合同代理服務內容直接或間接向甲方提出建議之所有資料或文件均應視為甲方的財產。前述資料、文件的所有權及其所含有的知識產權歸屬於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將相關資料用於與履行本合同無關的任何用途,並不得提供給第三人。

2、甲方提供給乙方參考的有關項目的所有資料的所有權及版權歸甲方所有,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任意使用、複製、泄漏、發佈或向第三方提供項目一切相關資料。

3、在任何情況下,甲、乙雙方各自擁有的商標權都不得受到對方和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4、雙方保證向對方提供的各項資料文件(諮詢性的資料除外)具有完整有效 的所有權、處分權和知識產權。如因此導致他方涉入侵權糾紛並侵權事實成立的,視為該方嚴重違約。所有法律後果應由實際的責任方承擔,同時,守約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條 轉讓條款

未經合同其他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二條 雙方陳述和保證

(一)甲方陳述和保證

1、甲方系依中國法律合法註冊成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公司,為該項目之合法開發商,已取得了或保證在正式開盤前取得銷售該項目之一切必須的合法授權和許可;

2、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的有關該項目的一切政府批文、物業狀況、説明、設計、裝修標準等文件和資料均真實、正確、合法、有效,無任何虛假或非法之處;

3、甲方保證為乙方完成物業的宣傳和銷售工作提供支持與幫助,合理協調並及時通報乙方有關工作進展;

4、若因物業本身之缺點、缺陷或甲方之原因導致與第三人發生爭議、引起訴訟或提起仲裁,則甲方保證積極解決上述爭議、訴訟或仲裁併承擔應訴義務,承擔因此發生的費用。

(二)乙方陳述和保證

1、乙方系依中國法律合法註冊並有效存續的有限公司;

2、乙方依照中國法律及項目所在地的有關政府部門的規定已經取得代理房地產銷售之資格證書;

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忠實於甲方利益,並保證其委派、聘請的工作人員在代理以及服務中忠實於甲方利益。

4、若因乙方在銷售代理工作中之缺點、缺陷或擅自承諾等其它乙方原因導致與第三人發生爭議、引起訴訟或提起仲裁,則乙方保證積極解決上述爭議、訴訟或仲裁併承擔應訴義務,承擔因此發生的全部責任及費用。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後,如一方無理由解除合同,應提前 60 天書面通知對方,並向對方支付 人民幣30萬元 的違約金,雙方就已完成並經甲方確認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及銷售回款額結算代理佣金。

2、乙方未經甲方代表書面確認同意,乙方就擅自進行有關銷售認購、促銷折扣、在媒體上宣傳該項目、銷售承諾、客户資料挪用等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造成甲方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的,及乙方出現本合同之違規行為造成甲方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時,均視為乙方違約,因此而產生的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 與糾紛,概由乙方承擔;甲方依法須向客户承擔賠償等責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甲方不承擔由此產生的任何直接或連帶責任。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時間支付乙方代理費用,若甲方無正當理由逾期15日仍未付款,則乙方有權自逾期15日之即日起,除應收款外,每日按應付未付金額的萬分之二向甲方收取滯納金。如逾期付款超過45天,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服務,由此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將本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乙方應將甲方已支付的代理佣金全部退還給甲方。

5、銷售期內定期提交銷售報告及下階段銷售對策分析,嚴格做好客户資料的保密,協助督促回籠銷售資金,杜絕內部的各類炒籌、炒樓等虛假業績行為,配合做好樓盤銷售各項的後期服務工作。

6、如出現其它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向違約方追究法律責任,並追討由此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四條 合同終止

(一)因解除而終止

1、由於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認為本合同已無必要繼續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後30天內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甲方有權向乙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乙方時生效,乙方除承擔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外,另須按違約當月代理佣金總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有權直接在甲方應付未付款中扣除,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可繼續向乙方追償。

2、在合同期內,如乙方連續3個月未完成雙方確定的銷售任務,甲方有權提出立即解除合同,並不承擔違約責任。合同解除後5天內,乙方應移交所有的銷售策劃及客户資料等,甲方應根據合同約定據實支付乙方應得代理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約定行使解除權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達之日起終止。違約方應當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

4、合同終止後,不妨礙一方向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權利義務終止:

1、本合同已按約定履行完畢;

2、本合同經各方協商一致而終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現本條第(一)款的違約情況(包括一方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行為),另一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規規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三)本合同終止後,保密條款,知識產權擔保條款、違約責任條款、爭議解決條款等依其性質繼續有效。

第十五條 免責條款

由於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會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其他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經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地區縣級以上政府部門出具的證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證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其違約責任。

發生不可抗力時,雙方均應努力採取一切措施,最大程度地減少不可抗力給任何一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六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第十七條 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其它

1、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有事項的通知、確認均應採取書面形式,並加蓋公司印章或由負責人簽字後以專人送遞、傳真、電子郵件或特快專遞方式發出,如果以專人遞送方式送達,以對方簽收確認後視為送達,以寄發特快專遞方式發出的,按本合同約定地址發出後 七 日,發出方有權視為對方已經收到。特殊情況下,為了溝通的快捷,雙方可臨時採用傳真和電子郵件的方式,但事後必須在 24 小時內將蓋章/簽字的原件以特快專遞的形式發給對方。雙方詳細地址見簽約落款,如需變更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否則,導致不能收到通知的後果由責任方承擔。

2、本合同的修改、補充應以書面的方式進行,補充條款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4、附件(共 9 件)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項目營銷策劃報告》

附件二:《銷售進度計劃表》

附件三:《項目代理人員清單》

附件四:《銷售代理佣金結算流程》

附件五:《代理銷售管理制度及考核辦法》

附件六:《現場管理制度》

附件七:《項目銷售手冊》

附件八:《雙方銷售人員管理辦法》

附件九:《銷售員上崗考核制度》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號: 傳真號: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簽約人): (或授權簽約人):

乙方開户銀行:

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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