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有限公司服務合約(精選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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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有限公司服務合約 篇1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本協議適用於中國電信集團上海市電信有限公司提供的本地/國內長途ddn、fr/atm電路、2m數字電路租用業務、mpls/vpn電路。
本協議項目下的sla服務是指:乙方為甲方指定的電路提供在電路可用率、電路誤碼率、故障受理時間、電路開通時限等指標方面的承諾;為甲方提供高品質的電路及服務,並以協議的形式規範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互相信賴,有償使用,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協商達成本協議。
一、內容
1、甲方同意租用乙方的ddn、atm、2m數字電路、mpls/vpn等電路,組建內部傳輸多媒體數據網絡,並要求乙方對以下電路提供sla服務。
(詳見附件二:提供sla服務的電路清單)。
2、乙方同意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條款和條件向甲方提供ddn、atm、2m數字電路mpls/vpn等電路的服務水平協議。
(以下簡稱sla)。
3、乙方提供甲方sla服務的通信線路和設備範圍為由乙方產權所有的通信線路和設備。
二、sla服務條款、收費標準及賠付標準
詳見附件一:sla服務條款、收費標準、賠付標準。
三、費用及付費方式
乙方對甲方租用的電路收費按國家規定的資費標準收取,收費如下:
1.月租費(含sla收費)等詳細電路收費情況見附件一。
2.在協議執行期間,如遇資費標準進行調整,自調整之月起,3.1項目的“資費標準”按照新的資費標準收取月租費。
3.根據本協議附件一第7條“賠付的款額”?,經過雙方確認後,乙方將在雙方協商的時間和方式下支付給甲方。
4.乙方按照本協議生效之日起,開始計收電路月租費;電路月租費按自然月計算;不足一個月的部分,每天按租費的三十分之一收取,不足24小時的按一天計算。
5.甲方租用乙方電路,乙方將依照協議,按期向甲方依時收費。
甲方指定付款的銀行帳號支付月租費,由銀行根據委託收費協議進行託收。
6.甲方在乙方提供服務當月25日前將本月租用電路的費用付清。
甲方有責任在租用電路期滿前,付清全部租用費用,甲方未付清所欠甲方費用前,乙方無責任繼續向甲方提供服務。
7.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如果產生新的需要提供sla服務的電路需求時,乙方將根據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向甲方收取電路月租費(含sla收費),並向甲方提供蓋有乙方單位公章的付款通知單,該付款通知單視為本協議的附件,受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約束。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租用乙方的數據電路轉讓、轉租、轉賣給第三方使用;或未經乙方同意,擅自改變使用用途。
否則,乙方有權終止合約,甲方承擔因被終止合約引起的電路中斷等後果。
2.甲方依照本協議規定的付款方式付費。
3.甲方保證其連接到租用電路的有關通信設備符合國家主管部門規定的質量標準和技術要求。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達到sla條款的承諾指標的各項要求。
如乙方不能按照附件一的租用電路標準提供給甲方,依協議規定賠付。
2.全天候服務響應。
乙方7*24小時響應甲方故障申告,指定a、b角作為專業維護服務經理。
名單為:
五、違約及賠償條款
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項下的任何一項條款均被視為違約。
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的具體説明違約情況的書面通知後,如確認違約行為實際存在,則應在二十日內對違約行為予以糾正並書面通知對方;如認為違約行為不存在,則應在二十日內向對方提出書面異議或説明,在此情形下,甲乙雙方可就此問題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按本協議爭議條款解決。
違約方應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為而造成的法律責任。
2.在協議期內甲方終止提前租用電路,並未增加租用乙方其他電路,必須照常支付剩餘租期電路租費的40%,直到協議期滿。
以上費用,甲方必須在終止本協議後一個月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在協議期內甲方終止提前租用電路,並未增加租用乙方其他電路,甲方需要賠償乙方為實現sla承諾所付出的工程費等成本費用支出(相關工程費用在施工前須經雙方簽名蓋章確認)。
4.甲方按本協議書商定的付款方式,如期向乙方支付租用數據電路的費用。
如不按時支付,每延遲1天,甲方按遲付金額的0.3%支付滯納金,直到乙方收到款項為止並繼續履行合約。
超過2個月甲方仍未支付,乙方有權終止合約,甲方承擔因被終止合約引起的一切後果。
5.由於乙方原因造成本協議項目全部或部分不能執行時,乙方須賠償甲方的直接經濟損失,付款方式由雙方另行商議。
六、保密
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與本協議內容有關的資料和信息。
七、協議期限
1.本協議有效期為年,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之日起開始生效。
協議期屆滿後,若協議任何一方無提前二個月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本協議,則本協議期限順延壹年,順延次數不受限制。
2.在協議期限內,甲方若提出終止,必須按照5.1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最低租賃期限的未到期部分的租費。
甲方違反本協議規定或不按時交納租金,在乙方提出20天內仍未能予以糾正的,可由乙方提出即刻終止。
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或未能繼續提供通信服務,在甲方提出20天內仍未能予以糾正的,可由甲方提出即刻終止。
八、爭議解決
1.對於因本協議履行而發生的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如從協商開始28天內仍不能解決,則應提請仲裁。
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請仲裁。
仲裁應由簽約地仲裁委員會依其仲裁規則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協議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由於火災、輻射、地震、颱風、水災、惡劣天氣等自然災害以及戰爭、政策變遷、罷工、政變、暴亂、貿易禁止等超出業務提供者自身控制範圍和能力的無法預見、不可避免的事件。
2.因不可抗力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項下有關義務時,雙方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雙方應於不可抗力發生後15日內將情況告知對方,並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
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後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協議。
十、附則
1.如果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在任何時候變成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而不根本上影響本協議的效力時,本協議的其它條款應不受影響。
2.未經甲乙雙方書面確認,任何一方不得自行變更或修改本協議。
3.經甲乙雙方確認的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叁份。
本協議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起開始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 或授權代表(簽字):
開户行: 帳户名稱: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簽字日期:__年__月__日 簽字日期:__年__月__日
電信有限公司服務合約 篇2
通信公司固定電話服務協議
為保護客户的通信權利,維護中國______分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合法的通信經營權,本公司將向客户提供業務受理登記單中確認的固定電話的服務項目,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達成協議如下:
一、?協議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客户的權利與義務
(1)?通信自由和通信祕密受國家保護。
(2)?有權選擇享受其在業務受理登記單中確認的固定電話通信服務業務。
(3)?有權對本公司通信質量和服務質量進行監督和申訴。
(4)?須在本公司規定的時限內繳納固定電話服務費用。
(5)?申請輸固定電話業務須提供真實、有效的客户資料、當客户資料需發生變更時,應在一週內來本公司辦理客户資料變更手續。客户對填寫的客户資料的準確性、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6)?應使用國家批准的已入網並具有入網標誌的用户終端設備。
(7)?應配合本公司實施固定電話服務變更。
(8)?自行管理使用本人的固定電話業務密碼及用户終端設備,如因使用不善或被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損失,由客户自己承擔責任。
(9)?辦理過户手續時,新客户必須重新簽訂固定電話服務協議。
2、?本公司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國家規定的電信資費標準收取各項費用,有權在國家規定的資費政策範圍內調整資費。
(2)?有權對固定電話的服務範圍及功能做出調整,以確保固定電話的服務質量。
(3)?本協議終止後,本公司有權對客户原使用的業務號碼回收,並進行再分配。
(4)?因客户欠費等信用原因,本公司有權暫停、終止或拒絕其申請辦理其它固定電話服務項目。
(5)?為便於改善服務工作,及時建立與客户溝通渠道,本公司可以使用本協議提供的客户資料。
(6)?按照國家規定的《電信服務標準》為客户提供固定電話服務。
(7)?在營業場所公佈固定電話的服務項目、服務時限、服務範圍、資費標準、使用規定、繳費方式,並以多種方式為客户繳費提供方便。
(9)?本公司不為住宅客户在電話號簿上刊登資料,除非客户本人提出申請。
(10)?因固定電話業務發展或電信技術的需要引起的固定電話服務變更(包括變更已分配給客户使用的業務號碼)或影響客户使用的,應提前通知客户。若因本公司原因更改客户電話號碼的,至少應提前10日告知客户。號碼更改後,至少應在30日連續播放改號提示音。
二、?協議的終止與解除
1、?客户在繳清所有費用並申請辦理拆機或過户手續後,本服務協議相應終止。
2、?客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公司暫停向客户提供本協議規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務:
(1)?本公司發現客户提供的客户資料不真實的;
(2)?未經本公司同意,客户擅自在已裝的話機線路上裝、移各種終端設備及複用設備(室內移機除外)或轉讓電話租用或擅自改變固定電話使用性質的;
(3)?有確切證據證明客户有經營情況嚴重惡化、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喪失商業信譽、已經喪失或可能喪失付費能力的其他情形的;
(4)?逾期三個月仍未繳納固定電話服務費用的;
(5)?登記使用超過一項固定電話服務的客户,未能在規定時間內繳付其中任何一項有關費用的;
3、?客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拆機並解除本協議:
(1)?非法利用已享受的固定電話服務進行電信業務經營的;
(2)?逾期三個月以上未繳固定電話服務費用的;
(3)?以提供抵押、保證金或擔保人簽署的擔保書等擔保方式取得電話租賃權或使用權的客户,如違反保證條款或擔保人撤銷保證的;
(4)?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違約責任
1、?客户辦理裝機業務手續後,如因本公司線路等原因無法在承諾期限內安裝開通時,應在承諾期內及時通知客户,客户接到通知後可選擇取消業務或繼續等待。
2、?因本公司原因造成阻斷通話,阻斷時間超過《電信條例》規定時限的,按條例中計算標準減免超過時限阻斷期間的基本月租費,但不賠償客户因此而造成的其他損失。阻斷時間的計算,以本公司接到客户申告或本公司查出阻斷的時間起至恢復通話時為止。
3、?客户逾期不繳納費用,本公司按國家規定標準對所欠費用每日收取3‰的滯納金,對超過規定期限的,做停機或拆機處理,暫停提供服務期間,月租費和滯納金照收。因欠費拆機的,拆機後的月租費可以不收,但繼續計算客户所欠費用的滯納金直至繳納全部所欠費用後為止。
四、?證明材料
1、?個人客户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原件(户口簿、軍官證或賀照);單位或商業客户須提供法定有效證件(介紹信、營業執照)。
2、?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委託書。
3、?客户户籍所在地(以有效身份證件的住址為準)不在本地的,須由本地公民或單位提供擔保,並如實填寫擔保資料,由擔保人簽章認可。如果擔保人要求撤銷擔保,客户應提供新的合同擔保人,併到本公司營業場所協商解決,或者持本人身份證在本公司營業場院所辦理固定電話預付費業務,預付話費達到一定限額時,本公司將以語音提示方式,提醒用户續費,話費用完後用户仍不續費,本公司有權做停機處理。
五、?業務通告及業務變更通知
本協議所述的各種業務通告及業務變更通知,本公司可以採用電話語音,廣播、電視、公開張貼、信函、報紙或互聯網等方式。信函通知於寄出後(以郵戳為準)72小時即視為用户已經收到。無論客户知悉與否,均為通知有效,若客户對業務通告及業務變更通知有異議,須在通告發出後15日內與本公司協商,否則本公司將認為客户已得知並同意相關通告及通知。
六、?可分性
若本協議任何條款被認定為無效,該條款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法律效力。
七、?爭議解決
雙方對本協議的協定發生爭議時,本着互讓互利的原則,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採取以下其中一種方式來解決爭議:
1、?請求當地_____委員會依照其_____規則對所爭議事項進行_____。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八、?本協議如與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相牴觸,從其規定。
九、?本協議及附件最終解釋權歸中國XX公司___________分公司。
十、?附則:
1、“固定電話業務受理登記單”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變更固定電話服務項目時,本公司與客户不再另行簽定協議,所填寫的登記表格均視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3、簽訂本協議後,雙方經協商簽訂的變更協議或其他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客户與其他任何單位、部門或個人簽訂的協議就涉及到固定電話租賃權的,對本公司概不發生效力。
5、本協議一式二份,客户留存一份,本公司營業廳留存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電信有限公司服務合約 篇3
聘任方: (簡稱“甲方”)
受聘方: (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繫方式:
住址:
根據甲方 年第 次股東大會的選舉結果,甲方聘任乙方為甲方第 屆監事,任期 年。任期滿後進行重新選舉,其中第一屆任期須滿3年,方可參加第二次選舉。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就甲方聘請乙方為甲方監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遵照執行。
第一條 聘任依據
甲方根據 年第 次股東大會的選舉結果,聘任乙方為甲方第 屆監事,乙方同意並接受受聘為甲方第屆監事。
第三條 聘任承諾
乙方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公司章程,並確保符合聘用條件。
第四條 監事職責
乙方擔任監事期間,應當誠實守信地履行職責:
(一)忠誠於公司和股東利益,在職權範圍內以公司利益為出發點行使權力,嚴格避免自身利益與公司利益衝突。
(二)勤勉盡責,以作為監事理應具備的知識、技能和經驗積極努力地履行職責,督促公司遵守法律、法規、規章、本所規則和公司章程,盡力保護公司及股東,特別是社會公眾股股東的權益。
第五條 職責保證
乙方在接受聘任前應當確保在任職期間能夠投入足夠的時間和精力於監事事務,切實履行監事應履行的各項職責。
第六條 監事的權利義務
董事的權利:
1、監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
2、對董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者建議。
3、有權建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4、對有疑問的財務報表可以以公司名義委託註冊會計師、執行審計師進行復審。
5、有權要求執行公司業務的董事和經理報告公司的業務情況。
董事的義務:
1、監督董事、總經理、副總等管理人員有無違反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及股東大會決議的行為;
2、檢查公司業務、財務狀況和查閲帳簿及其他會計資料;
3、對各級人員進行監督、檢查、考核;
4、對各部門管理的工作進行檢查、監督、考核;
5、對各駐外機構管理進行檢查、監督;
6、對所承擔的工作全面負責。
第七條 監事法律責任
1、監事負有對公司的善管義務,承擔因違反義務而應負的責任。不得挪用公司資金或者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户存儲;不得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或者其他個人債務提供擔保。
2、監事不得從事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動。遵守公司章程,忠實履行職務,維護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職權為自己謀取私利;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的財產除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經股東大會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祕密。公司監事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並在任職期間內不得轉讓。
3、監事執行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害,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競業禁止。監事不得實施與其所服務的營業具有競爭性質的行為。依公司法規定,監事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其所任職公司同類的營業。
5、私人交易限制。監事除公司章程規定或者股東大會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第九條 待遇安排
監事在任期內,公司將提供每年xx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 乙方:
日 月
附:承諾函
承諾函
本人最近5年內均未受過與證券市場有關的行政處罰、刑事處罰,亦未發生過任何與經濟糾紛有關的重大民事訴訟或者仲裁。
特此承諾。
(簽字): 年 月 日
電信有限公司服務合約 篇4
託運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搬運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服務內容
雙方約定由乙方為甲方提供搬場運輸服務。搬運的具體物品見下表:
附加服務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裝運地:_________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____弄(村)___________號__________室,近__________路。
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____弄(村)___________號__________室,近__________路。
車型:_____________噸位:_____________車輛數:_____________。
第二條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一)服務費用為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基價___________________元樓層費_________________元
拼裝、分卸_____________元裝點超距費_____________元
卸點超距費_____________元貴重、超重_____________元
運距費_________________元路橋費_________________元
吊運__________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元
待時費另計,標準為_____________元/小時。
(二)價款的支付按下列第_____項執行。
1.簽訂合同時預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搬場驗收完成時付清餘款;
2.搬場驗收完成時一次性付款;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履行期限
約定搬運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時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時。
第四條權利和義務
(一)金、銀首飾等貴重物品,由甲方自行妥善保管。甲方不得夾帶危險品,易損或易碎品須做標記並向乙方説明;
(二)甲方應事先將搬運物品包裝牢固、安全,不能包裝和無需包裝的除外。甲方委託乙方包裝的,乙方應事先檢查物品,保證運輸安全;
(三)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停車條件,並協助清除搬運通道上的障礙;
(四)乙方應事先明示搬場收費標準;
(五)乙方應提供搬運必需的工具和輔助物品,採取必要措施保障搬運物品完好無損;
(六)乙方在搬運中應輕裝輕卸,在車輛允許和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節約空間、合理裝載。
第五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搬場過程中造成搬運物品毀損、滅失的,由乙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如果乙方證明搬運物品的毀損、滅失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合理損耗或者甲方的過錯造成的,則乙方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二)搬場過程中造成甲方房屋、設施或者公共建築、設施毀損的,或者造成他人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三)乙方未能於約定時間內完成搬場工作的,應向甲方支付________元違約金;甲方擅自解除合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予以賠償;
(四)其它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也可提請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不願意仲裁而選擇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請雙方在簽署合同時將此仲裁條款劃去)。
第八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
電信有限公司服務合約 篇5
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聯繫電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聯繫電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鑑於:
1.甲方提供國和國外終端點的電話通信服務,詳見本協議附件一,該附件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2.乙方提供國內部電話通信服務,詳見本協議附件二,該附件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雙方有意根據本協議中列明的條款從對方購買並向對方提供電話通信服務。
因此,雙方一致同意如下:
第一條服務開始日服務開始於年月日或於該日期左右,甲方應按照附件一的費率向乙方提供電話通信服務。
乙方應同樣按照附件二的費率向甲方提供電話通信服務。
上述費率應受本協議第四條的調整所約束。
附件一中的費率在經甲方事先
日書面通知乙方後可變更。
附件二中的費率在經乙方事先日書面通知甲方後可變更。
第二條服務期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期起生效,雙方的義務亦自此開始。
本協議有效期為上述日期起後的
個月(但受第五條提前終止協議的權利約束)。
本協議在首期或任何後一期屆滿後將自動延長年。
如果任何一方有意在首期或任何後一期屆滿時終止本協議,該方應在該期屆滿前至少提前日將其終止本協議的意向書面通知另一方。
除非經任一方以上述規定書面終止,本協議應持續有效。
第三條發票1.甲方應每月向乙方提交一份發票,該發票應包含前一個月的費用並不得遲於前一個月後的日發出(“發票日”)。
2.乙方應每月向甲方提交一份發票,該發票應包含前一個月的費用並不得遲於前一個月後的日發出(“發票日”)。
第四條結算每月發票之間的差額(“結算付款”)應由發票金額較低的一方(“結算應付方”)於不晚於發票日起
日(“到期日”)支付發票金額較高的一方(“結算應收方”)。
如果結算應收方於到期日未收到結算付款,結算應付方於到期日因沒有爭議的使用而應付但拖欠的金額應計收月利率%的費用。
本條規定不能被解釋為結算應收方放棄在本協議中其所享有的由於上述欠款而宣佈結算應付方違約的權利,及終止本協議、行使本協議中或根據法律或衡平原則應享有的任何其他權利。
第五條終止如果在以上描述的到期日或在結算應收方自行決定並書面允許的任何寬限期內,向結算應付方開出賬單的結算付款未從結算應付方收到,則結算應收方可以其獨立意志決定部分或全部終止轉播服務。
結算應收方保留權利,以向結算應付方收取在收取未支付金額過程中產生的律師費及由結算應付方造成的所有成本,而不論是否提起訴訟。
第六條調整賬單調整的要求必須在發票日後內作出。
被確定為出錯的任何金額將從下個月的結算中劃出。
上述調整要求不應成為延遲清算付款的藉口。
第七條未保證雙方未就本協議中提供的傳播服務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證,亦未就適銷性、任何特定目的或功能的描述或適用性作出保證。
第八條賠償雙方應賠償並使另一方、其股東、主管、僱員和代理免於一切不合理的損失和開支,包括但不限於法庭費用及律師費,上述費用的產生應當是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因本協議中傳播服務的安裝、接通、維護、服務或發射故障而導致的,包括服務提供方、其僱員、代理及客户對傳播服務的任何中斷。
第九條無代理任何一方未被授權作為另一方的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且任何一方無權代表對方、以對方名義假設或設定對其有約束力的任何義務。
第十條不可抗力本協議項下雙方義務受制於以下不可抗力事件,且任何一方沒有義務為因下列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延誤、無法履行(結算應付方的支付行為除外)、損害、損失或任何設備的破壞或故障而負責。
不可抗力事件是火災、洪水、公用設施供應縮短、動力喪失、爆炸、內亂、政府行為、供應設備短缺、交通不可獲得、第三方行為或疏忽、或超越一方合理控制的任何其他原因。
第十一條未棄權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放棄履行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在任何情況下不應被解釋為對本協議其他條款的全部放棄或棄權。
第十二條修改本協議非經雙方另行書面簽署文件,不得修改。
任何一方知曉或收到對方的定單、售貨確認書或其他類似文件不構成對本協議的修訂或修改。
第十三條授權的陳述各方向對方陳述並保證本協議的簽署、遞交以及該方在本協議項下的履行已經合法授權,且本協議根據其中條款對雙方而言是有效合法並有約束力的協議。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乙方代表簽名: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
附件一:甲方電話通信服務規定
附件二:乙方電話通信服務規定
電信有限公司服務合約 篇6
甲方(服務商):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繫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乙方(客户):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繫電話:
證件類型及編碼:
為保護客户的通信權利,維護 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合法的通信經營權,本公司將向客户提供業務受理登記單中確認的固定電話的服務項目,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達成協議如下:
一、 協議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客户的權利與義務
(1) 通信自由和通信祕密受國家保護。
(2) 有權選擇享受其在業務受理登記單中確認的固定電話通信服務業務。
(3) 有權對本公司通信質量和服務質量進行監督和申訴。
(4) 須在本公司規定的時限內繳納固定電話服務費用。
(5) 申請固定電話業務須提供真實、有效的客户資料,當客户資料需要變更時,應在一週內來本公司辦理客户資料變更手續。客户對填寫的客户資料的準確性、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6) 應使用國家批准的已入網並具有入網標誌的用户終端設備。
(7) 應配合本公司實施固定電話服務變更。
(8) 自行管理使用本人的固定電話業務密碼及用户終端設備,如因使用不善或被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損失,由客户自己承擔責任。
(9) 辦理過户手續時,新客户必須重新簽訂固定電話服務協議。
2、 本公司的權利和義務
(1) 按照國家規定的電信資費標準收取各項費用,有權在國家規定的資費政策範圍內調整資費。
(2) 有權對固定電話的服務範圍及功能做出調整,以確保固定電話的服務質量。
(3) 本協議終止後,本公司有權對客户原使用的業務號碼回收,並進行再分配。
(4) 因客户欠費等信用原因,本公司有權暫停、終止或拒絕其申請辦理其他固定電話服務項目。
(5) 為便於改善服務工作,及時建立與客户溝通渠道,本公司可以使用本協議提供的客户資料。
(6) 按照國家規定的《電信服務規範》為客户提供固定電話服務。
(7) 在營業場所公佈固定電話的服務項目、服務時限、服務範圍、資費標準、使用規定、繳費方式,並以多種方式為客户繳費提供方便。
(8) 提供固定電話業務受理、諮詢、查詢、障礙申告等服務,根據業務發展情況及客户的需要,免費向客户提供長途電話詳細清單,並保留半年話費信息。
(9) 本公司不為住宅客户在電話號碼簿上刊登資料,除非客户本人提出申請。
(10) 因固定電話業務發展或電信技術的需要引起的固定電話服務變更(包括變更已分配給客户使用的業務號碼)或影響客户使用的,應提前通知客户。若因本公司原因更改客户電話號碼的,至少應提前 日告知客户。號碼更改後,至少應在 日連續播放改號提示音。
二、 協議的終止與解除
1、 客户在繳清所有費用並申請辦理拆機或過户手續後,本服務協議相應終止。
2、 客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公司暫停向客户提供本協議規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務:
(1) 本公司發現客户提供的客户資料不真實的;
(2) 未經本公司同意,客户擅自在已裝的話機線路上裝、移各種終端設備及複用設備(室內移機除外)或轉讓電話租用或擅自改變固定電話使用性質的;
(3) 有確切證據證明客户有經營情況嚴重惡化、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喪失商業信譽、已經喪失或可能喪失付費能力的其他情形的;
(4) 逾期 個月仍未繳納固定電話服務費用的;
(5) 登記使用超過一項固定電話服務的客户,未能在規定時間內繳付其中任何一項有關費用的。
3、 客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拆機並解除本協議:
(1) 非法利用已享受的固定電話服務進行電信業務經營的;
(2) 逾期 個月以上未繳固定電話服務費用的;
(3) 以提供抵押、保證金或擔保人簽署的擔保書等擔保方式取得電話租賃權或使用權的客户,如違反保證條款或擔保人撤銷保證的;
(4) 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 違約責任
1、 客户辦理裝機業務手續後,如因本公司線路等原因無法在承諾期限內安裝開通時,應在承諾期內及時通知客户,客户接到通知後可選擇取消業務或繼續等待。
2、 因本公司原因造成阻斷通話,阻斷時間超過《電信條例》規定時限的,按條例中計算標準減免超過時限阻斷期間的基本月租費,但不賠償客户因此而造成的其他損失。阻斷時間的計算,以本公司接到客户申告或本公司查出阻斷的時間起至恢復通話時為止。
3、 客户逾期不繳納費用,本公司按國家規定標準對所欠費用每日收取3‰的滯納金,對超過規定期限的,做停機或拆機處理,暫停提供服務期間,月租費和滯納金照收。因欠費拆機的,拆機後的月租費可以不收,但繼續計算客户所欠費用的滯納金直至繳納全部所欠費用後為止。
四、 證明材料
1、 個人客户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原件(户口簿或駕照);單位或商業客户須提供法定有效證件(介紹信、營業執照)。
2、 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委託書。
3、 客户户籍所在地(以有效身份證件的住址為準)不在本地的,須由本地公民或單位提供擔保,並如實填寫擔保資料,由擔保人簽章認可。如果擔保人要求撤銷擔保,客户應提供新的合同擔保人,併到本公司營業場所協商解決,或者持本人身份證在本公司營業場院所辦理固定電話預付費業務,預付話費達到一定限額時,本公司將以語音提示方式,提醒用户續費,話費用完後用户仍不續費,本公司有權做停機處理。
五、 業務通告及業務變更通知
本協議所述的各種業務通告及業務變更通知,本公司可以採用電話語音、廣播、電視、公開張貼、信函、報紙或互聯網等方式。信函通知於寄出後(以郵戳為準) 小時即視為用户已經收到,無論客户知悉與否,均為通知有效。若客户對業務通告及業務變更通知有異議,須在通告發出後 日內與本公司協商,否則本公司將認為客户已得知並同意相關通告及通知。
六、 可分性
若本協議任何條款被認定為無效,該條款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法律效力。
七、 爭議解決
雙方對本協議的協定發生爭議時,本着互讓互利的原則,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 本協議如與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相牴觸,從其規定。
九、 本協議及附件最終解釋權歸中國網絡通信集團公司 分公司。
十、 附則
1、 “固定電話業務受理登記單”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 變更固定電話服務項目時,本公司與客户不再另行簽訂協議,所填寫的登記表格均視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3、 簽訂本協議後,雙方經協商簽訂的變更協議或其他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客户與其他任何單位、部門或個人簽訂的協議就涉及到固定電話租賃權的,對本公司概不發生效力。
5、 本協議一式二份,客户留存一份,本公司營業廳留存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
簽訂地點: 乙方代表簽名:
簽訂地點: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附件一:固定電話業務受理登記單
電信有限公司服務合約 篇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經甲乙丙三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按照該法律規定應具備的條件,自願出資申請設立一個有限責任公司,特制定協議如下:
風險提示:
建議在設立公司時,一定要簽訂書面的出資協議,進一步明確股東之間的權利義務,預防潛在的不確定法律風險。
因為,公司的出資人因較少考慮公司出資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往往不重視出資協議的簽訂或根本不簽訂此協議。
導致出資人之間缺少出資協議的約束,權利和義務的邊界相對模糊,當公司出資活動出現與出資人預期相悖的情況時,糾紛和訴訟的可能性增加。
第一條 出資方
1、本協議中出資方是指承認公司章程、認繳出資額,公司設立後持有經公司登記、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的出資證明書者。
第二條 公司設立方式及法定事項
1、性質:有限責任公司
2、擬註冊名稱:
3、註冊地址、營業地址、郵政編碼:
4、法定代表人、職務:
5、註冊資本:
6、公司宗旨:
7、公司經營範圍:
8、公司經營方式:
(上述事項,在工商登記時如有變更,以工商登記為準。
)
第三條 出資方式及出資額
風險提示:
由於現在時常會出現股東出資不實或拖延出資的情況,所以,在簽訂出資協議時,要明確約定出資的時間,因為股東有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的義務。
以及要明確約定貨幣出資、非貨幣財產出資的財產權的轉移問題,如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户;若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則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需要辦理所有權或使用權轉讓登記手續的依法辦理登記手續。
並且股東繳納出資後,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並出具證明。
1、甲公司以貨幣現金出資人民幣萬______元,以出資人民幣萬______元,共計佔____公司註冊資本%。
2、乙公司以貨幣現金出資人民幣萬______元,以出資人民幣萬______元,共計佔____公司註冊資本%。
甲、乙公司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日內,將各自應繳納的貨幣出資打入_____公司籌委會賬户(賬户由負責監管),其餘資產的轉移事宜,按本協議第五條辦理。
第四條 出資人的權利和義務、責任
1、權利
(1)出資人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佔公司註冊資本額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資產權益。
(2)出資人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公司新增資本時,出資人可以優先認繳出資。
(3)出資人可依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轉讓其在_____公司的出資。
(4)出資人共同協商確定公司名稱。
(5)如公司不能設立時,在承擔發起人義務和責任的前提下,有權收回所認繳的出資。
(6)出資人有權對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出資義務的出資人和故意或過失損壞公司利益的出資人提起訴訟,要求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7)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2、義務
(1)出資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2)出資人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股東在公司登記後,不得抽回出資。
(3)出資人應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發給出資人的出資證明書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僅作為公司內部分紅的依據。
(5)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3、責任
(1)出資人違反本協議,不按規定繳納出資,應向已足額繳納出資股東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按其應出資額的%承擔違約責任。
出資人不按規定繳納出資導致公司不能成立的,按其應出資額的%向其他出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2)出資人在公司設立過程中,故意或過失侵害公司利益的,應向公司或其他出資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 手續辦理
經股東共同協商,一致同意由甲公司具體負責辦理設立公司的有關手續和起草有關文件,並負責公司設立過程中的其他具體事務。
第六條 協議的退出
股東退出本協議,放棄股東資格,或者增加新的股東,都必須經過全體股東一致同意,方為有效,因此產生的法律後果,由股東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加以規定;但退出協議的股東需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七條 股東會
1、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由董事會負責召集。
2、股東會的職權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行使。
第八條 董事會
1、董事會是公司日常經營決策機構,由名董事組成,設董事長一名,副董事長名。
董事長、副董事長由控股股東推薦,董事會選舉產生。
2、董事每屆任期______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3、董事會下設發展戰略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和審計委員會,董事會祕書辦協助以上各委員會和董事會工作。
4、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其職權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行使。
第九條 總經理
公司設總經理一名,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其職權按《公司法》由《公司章程》規定行使。
公司總經理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提出其薪酬建議。
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人員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並決定其薪酬事項。
第十條 監事會
_____公司設名監事,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
監事職權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行使。
董事、總經理及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
監事的任期每屆為______年,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十一條 利潤的分配
公司交納所得税後的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1、彌補以前年度的虧損。
2、提取利潤的____%列入法定公積金;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_%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3、提取利潤的___%列入法定公益金。
4、暫按利潤的____%提取列入任意公積金,可以根據公司年度經營狀況,經股東會同意後予以調整。
5、支付股東股利。
6、轉增資本(或股本)。
第十二條 公司未能設立情形
1、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設立:
(1)該協議未獲得批准。
(2)出資人一致決議不設立公司。
(3)出資人違反出資義務,導致公司不能設立的。
(4)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不能設立的。
2、公司不能設立時,出資人已經出資的,應予以返還。
對公司不能設立負有責任的出資人,必須承擔完相應法律責任的,才能獲得返還的出資。
第十三條 本協議經發起人、發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並經批准後生效。
第十四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以今後補充協議為準。
本協議每股東各持____份。
第十五條 本協議簽訂時間為:___年___月___日
第十六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為:
風險提示:
1、對外責任。
原則上,公司設立不能,股東應對外承擔連帶責任;
2、內部責任。
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如何分擔的問題;
3、對由於股東個人的過失原因造成公司不能設立致使其他股東利益受到損害的責任。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日期: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日期:
電信有限公司服務合約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為______市勞動局批准的家政服務實體。現應甲方申請,乙方承諾為甲方提供清潔衞生服務。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如下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服務事項
1、服務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
2、服務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3、服務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
4、服務時間: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日。
5、服務費用:每平方米___________元。
6、付款方式:甲方按季支付乙方本協議項服務費用,每季次月10日前將本季度費用足額劃入乙方所指定的賬户內,乙方按收到金額開具服務發票。
二、甲方責任與義務
1、甲方無償提供清潔保潔必需的水源、電源,以便乙方能合理使用。
2、甲方負責協調清潔管理區域的各種關係。
3、審定乙方擬定的清潔管理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
三、乙方責任與義務
1、乙方負責對所有保潔員的全面管理工作,並保證每天保潔人員按時完成工作。
2、制定保潔工作計劃、清潔管理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交由甲方備案);並認真落實崗位責任和各項管理制度。
3、乙方清潔工作按照雙方約定的保潔標準程序執行。
4、乙方在物業區域內所從事的工作應以甲方的名義開展並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自覺維護甲方的企業形象。
5、教育員工接受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指示監督,注意節約用水用電;愛護甲方所轄區域的設施設備,負責在清潔過程中保證其完好。如因乙方人員失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
6、乙方應依法與保潔員工籤勞動合同,員工工資、社會保險及勞保福利等全部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員工與甲方不存在任何勞動關係。乙方員工在合同執行期間出現的工傷及其他傷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7、乙方每月自行安排安全、業務學習,學習資料需交甲方備案。
風險告知:合同中應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以利於受委託人在權利範圍內完全履行義務,順利完成委託事項,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間內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也有清楚的尺度衡量自己行為得失,便於爭議的解決。
四、安全責任
1、乙方必須堅持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安全原則,做到安全第一,自覺服從甲方的安全管理。
2、乙方必須實行“誰使用、誰負責”的制度,切實加強治安、防火安全管理,共同做好茶園交通換乘樞紐的治安、防火工作。
3、乙方應隨時採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員工在甲方車站內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等行為。
4、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安全用電制度,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如因清潔工作需要增大用電負荷,必須報經甲方審批同意後方可使用,乙方不得私自亂拉亂接電線、電源。
5、乙方應隨時主動配合接受甲方安全檢查,對安全隱患及時進 行整改。
6、乙方在工作中發生的所有安全事故和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負全責。
五、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風險告知:明確違約責任,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並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通過明確違約時需要承擔的責任,來督促各方真正履行應承擔的義務,一旦違約情況發生,也有據可依。
六、爭議糾紛解決
若本合同在履行過程產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註冊地人民法院管轄。
七、其他約定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只有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併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經甲、乙雙方一致書面同意,任何單方無權變更合同內容。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甲方向乙方交納約定款項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對於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主要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主要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
電信有限公司服務合約 篇9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本協議適用於中國電信集*上海市電信有限公司提供的本地/國內長途ddn、fr/atm電路、2m數字電路租用業務、mpls/vpn電路。
本協議項目下的sla服務是指:乙方為甲方指定的電路提供在電路可用率、電路誤碼率、故障受理時間、電路開通時限等指標方面的承諾;為甲方提供高品質的電路及服務,並以協議的形式規範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互相信賴,有償使用,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協商達成本協議。
一、內容
1、甲方同意租用乙方的ddn、atm、2m數字電路、mpls/vpn等電路,組建內部傳輸多媒體數據網絡,並要求乙方對以下電路提供sla服務。(詳見附件二:提供sla服務的電路清單)。
2、乙方同意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條款和條件向甲方提供ddn、atm、2m數字電路mpls/vpn等電路的服務水平協議。(以下簡稱sla)。
3、乙方提供甲方sla服務的通信線路和設備範圍為由乙方產權所有的通信線路和設備。
二、sla服務條款、收費標準及賠付標準
詳見附件一:sla服務條款、收費標準、賠付標準。
三、費用及付費方式
乙方對甲方租用的電路收費按國家規定的資費標準收取,收費如下:
1.月租費(含sla收費)等詳細電路收費情況見附件一。
2.在協議執行期間,如遇資費標準進行調整,自調整之月起,3.1項目的“資費標準”按照新的資費標準收取月租費。
3.根據本協議附件一第7條“賠付的款額”,經過雙方確認後,乙方將在雙方協商的時間和方式下支付給甲方。
4.乙方按照本協議生效之日起,開始計收電路月租費;電路月租費按自然月計算;不足一個月的部分,每天按租費的三十分之一收取,不足24小時的按一天計算。
5.甲方租用乙方電路,乙方將依照協議,按期向甲方依時收費。甲方指定付款的銀行帳號支付月租費,由銀行根據委託收費協議進行託收。
6.甲方在乙方提供服務當月25日前將本月租用電路的費用付清。甲方有責任在租用電路期滿前,付清全部租用費用,甲方未付清所欠甲方費用前,乙方無責任繼續向甲方提供服務。
7.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如果產生新的需要提供sla服務的電路需求時,乙方將根據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向甲方收取電路月租費(含sla收費),並向甲方提供蓋有乙方單位公章的付款通知單,該付款通知單視為本協議的附件,受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約束。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租用乙方的數據電路轉讓、轉租、轉賣給第三方使用;或未經乙方同意,擅自改變使用用途。否則,乙方有權終止合約,甲方承擔因被終止合約引起的電路中斷等後果。
2.甲方依照本協議規定的付款方式付費。
3.甲方保證其連接到租用電路的有關通信設備符合國家主管部門規定的質量標準和技術要求。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達到sla條款的承諾指標的各項要求。如乙方不能按照附件一的租用電路標準提供給甲方,依協議規定賠付。
2.全天候服務響應。乙方7*24小時響應甲方故障申告,指定a、b角作為專業維護服務經理。名單為:
五、違約及賠償條款
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項下的任何一項條款均被視為違約。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的具體説明違約情況的書面通知後,如確認違約行為實際存在,則應在二十日內對違約行為予以糾正並書面通知對方;如認為違約行為不存在,則應在二十日內向對方提出書面異議或説明,在此情形下,甲乙雙方可就此問題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按本協議爭議條款解決。違約方應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為而造成的法律責任。
2.在協議期內甲方終止提前租用電路,並未增加租用乙方其他電路,必須照常支付剩餘租期電路租費的40%,直到協議期滿。以上費用,甲方必須在終止本協議後一個月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在協議期內甲方終止提前租用電路,並未增加租用乙方其他電路,甲方需要賠償乙方為實現sla承諾所付出的工程費等成本費用支出(相關工程費用在施工前須經雙方簽名蓋章確認)。
4.甲方按本協議書商定的付款方式,如期向乙方支付租用數據電路的費用。如不按時支付,每延遲1天,甲方按遲付金額的0.3%支付滯納金,直到乙方收到款項為止並繼續履行合約。超過2個月甲方仍未支付,乙方有權終止合約,甲方承擔因被終止合約引起的一切後果。
5.由於乙方原因造成本協議項目全部或部分不能執行時,乙方須賠償甲方的直接經濟損失,付款方式由雙方另行商議。
六、保密
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與本協議內容有關的資料和信息。
七、協議期限
1.本協議有效期為 年,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之日起開始生效。協議期屆滿後,若協議任何一方無提前二個月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本協議,則本協議期限順延壹年,順延次數不受限制。
2.在協議期限內,甲方若提出終止,必須按照5.1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最低租賃期限的未到期部分的租費。甲方違反本協議規定或不按時交納租金,在乙方提出20天內仍未能予以糾正的,可由乙方提出即刻終止。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或未能繼續提供通信服務,在甲方提出20天內仍未能予以糾正的,可由甲方提出即刻終止。
八、爭議解決
1.對於因本協議履行而發生的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從協商開始28天內仍不能解決,則應提請仲裁。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請仲裁。仲裁應由簽約地仲裁委員會依其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協議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由於火災、輻射、地震、颱風、水災、惡劣天氣等自然災害以及戰爭、政策變遷、罷工、政變、暴亂、貿易禁止等超出業務提供者自身控制範圍和能力的無法預見、不可避免的事件。
2.因不可抗力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項下有關義務時,雙方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雙方應於不可抗力發生後15日內將情況告知對方,並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後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協議。
十、附則
1.如果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在任何時候變成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而不根本上影響本協議的效力時,本協議的其它條款應不受影響。
2.未經甲乙雙方書面確認,任何一方不得自行變更或修改本協議。
3.經甲乙雙方確認的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叁份。本協議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起開始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 或授權代表(簽字):
開户行:
帳户名稱:
銀行帳號:
200年 月 日 200 年 月 日
電信有限公司服務合約 篇10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服務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合同雙方就____________項目的技術服務(該項目屬計劃※),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屬技術培訓合同應當填寫培訓內容和要求、培訓計劃、進度;屬技術中介合同應當填寫中介內容和要求)
二、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________________
三、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
四、驗收標準和方式:
技術服務或者技術培訓按標準,採用方式驗收,由方出具服務或者培訓項目驗收證明。
本合同服務項目的保證期為。在保證期內發現服務質量缺陷的,服務方應當負責返工或者採取補救措施。但因委託方使用,保管不當引起的問題除外。
五、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項目報酬為(服務費或培訓費):________________元。
服務方完成專業技術工作,解決技術問題需要的經費,由________________方負擔。
(二)本項目中介方活動費為:________________元,由________________方負擔。
中介方的報酬為:________________元,由________________方支付。
(三)支付方式(按以下第________________種方式):
①一次總付:_______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_______
②分期支付:_______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________
③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技術服務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技術民法典實施條例第九十八條、第九十九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技術培訓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技術民法典實施條例百零五條、百零六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技術中介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技術民法典實施條例百一十二條、百一十三條、百一十四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七、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根據上述文章內容,我們可知,關於技術服務的法律行為也是需要訂立合同的。而且技術服務合同應該按照文章中的格式和內容訂立,這樣才能方便合同的進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電信有限公司服務合約 篇11
為保護客户的通信權利,維護中國XX公司_______分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合法的通信經營權,本公司將向客户提供業務受理登記單中確認的固定電話的服務項目,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達成協議如下:
一、?協議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客户的權利與義務
(1)通信自由和通信祕密受國家保護。
(2)有權選擇享受其在業務受理登記單中確認的固定電話通信服務業務。
(3)有權對本公司通信質量和服務質量進行監督和申訴。
(4)須在本公司規定的時限內繳納固定電話服務費用。
(5)申請輸固定電話業務須提供真實、有效的客户資料、當客户資料需發生變更時,應在一週內來本公司辦理客户資料變更手續。客户對填寫的客户資料的準確性、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6)應使用國家批准的已入網並具有入網標誌的用户終端設備。
(7)應配合本公司實施固定電話服務變更。
(8)自行管理使用本人的固定電話業務密碼及用户終端設備,如因使用不善或被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損失,由客户自己承擔責任。
(9)辦理過户手續時,新客户必須重新簽訂固定電話服務協議。
2.本公司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國家規定的電信資費標準收取各項費用,有權在國家規定的資費政策範圍內調整資費。
(2)有權對固定電話的服務範圍及功能做出調整,以確保固定電話的服務質量。
(3)本協議終止後,本公司有權對客户原使用的業務號碼回收,並進行再分配。
(4)因客户欠費等信用原因,本公司有權暫停、終止或拒絕其申請辦理其它固定電話服務項目。
(5)為便於改善服務工作,及時建立與客户溝通渠道,本公司可以使用本協議提供的客户資料。
(6)按照國家規定的《電信服務標準》為客户提供固定電話服務。
(7)在營業場所公佈固定電話的服務項目、服務時限、服務範圍、資費標準、使用規定、繳費方式,並以多種方式為客户繳費提供方便。
(9)本公司不為住宅客户在電話號簿上刊登資料,除非客户本人提出申請。
(10)因固定電話業務發展或電信技術的需要引起的固定電話服務變更(包括變更已分配給客户使用的業務號碼)或影響客户使用的,應提前通知客户。若因本公司原因更改客户電話號碼的,至少應提前10日告知客户。號碼更改後,至少應在30日連續播放改號提示音。
二、協議的終止與解除
1.客户在繳清所有費用並申請辦理拆機或過户手續後,本服務協議相應終止。
2.客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公司暫停向客户提供本協議規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務:
(1)本公司發現客户提供的客户資料不真實的;
(2)未經本公司同意,客户擅自在已裝的話機線路上裝、移各種終端設備及複用設備(室內移機除外)或轉讓電話租用或擅自改變固定電話使用性質的;
(3)有確切證據證明客户有經營情況嚴重惡化、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喪失商業信譽、已經喪失或可能喪失付費能力的其他情形的;
(4)逾期三個月仍未繳納固定電話服務費用的;
(5)登記使用超過一項固定電話服務的客户,未能在規定時間內繳付其中任何一項有關費用的;
3.客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可以拆機並解除本協議:
(1)非法利用已享受的固定電話服務進行電信業務經營的;
(2)逾期三個月以上未繳固定電話服務費用的;
(3)以提供抵押、保證金或擔保人簽署的擔保書等擔保方式取得電話租賃權或使用權的客户,如違反保證條款或擔保人撤銷保證的;
(4)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違約責任
1.客户辦理裝機業務手續後,如因本公司線路等原因無法在承諾期限內安裝開通時,應在承諾期內及時通知客户,客户接到通知後可選擇取消業務或繼續等待。
2.因本公司原因造成阻斷通話,阻斷時間超過《電信條例》規定時限的,按條例中計算標準減免超過時限阻斷期間的基本月租費,但不賠償客户因此而造成的其他損失。阻斷時間的計算,以本公司接到客户申告或本公司查出阻斷的時間起至恢復通話時為止。
3.客户逾期不繳納費用,本公司按國家規定標準對所欠費用每日收取3‰的滯納金,對超過規定期限的,做停機或拆機處理,暫停提供服務期間,月租費和滯納金照收。因欠費拆機的,拆機後的月租費可以不收,但繼續計算客户所欠費用的滯納金直至繳納全部所欠費用後為止。
四、證明材料
1.個人客户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原件(户口簿、軍官證或賀照);單位或商業客户須提供法定有效證件(介紹信、營業執照)。
2.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委託書。
3.客户户籍所在地(以有效身份證件的住址為準)不在本地的,須由本地公民或單位提供擔保,並如實填寫擔保資料,由擔保人簽章認可。如果擔保人要求撤銷擔保,客户應提供新的合同擔保人,併到本公司營業場所協商解決,或者持本人身份證在本公司營業場院所辦理固定電話預付費業務,預付話費達到一定限額時,本公司將以語音提示方式,提醒用户續費,話費用完後用户仍不續費,本公司有權做停機處理。
五、業務通告及業務變更通知
本協議所述的各種業務通告及業務變更通知,本公司可以採用電話語音,廣播、電視、公開張貼、信函、報紙或互聯網等方式。信函通知於寄出後(以郵戳為準)72小時即視為用户已經收到。無論客户知悉與否,均為通知有效,若客户對業務通告及業務變更通知有異議,須在通告發出後15日內與本公司協商,否則本公司將認為客户已得知並同意相關通告及通知。
六、可分性
若本協議任何條款被認定為無效,該條款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法律效力。
七、爭議解決
雙方對本協議的協定發生爭議時,本着互讓互利的原則,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採取以下其中一種方式來解決爭議:
1.請求當地_____委員會依照其_____規則對所爭議事項進行_____。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八、本協議如與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相牴觸,從其規定。
九、本協議及附件最終解釋權歸中國XX公司___________分公司。
十、?附則
1.“固定電話業務受理登記單”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變更固定電話服務項目時,本公司與客户不再另行簽定協議,所填寫的登記表格均視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3.簽訂本協議後,雙方經協商簽訂的變更協議或其他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客户與其他任何單位、部門或個人簽訂的協議就涉及到固定電話租賃權的,對本公司概不發生效力。
5.本協議一式二份,客户留存一份,本公司營業廳留存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電信有限公司服務合約 篇12
編號: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第一條?合同定義與合同項目
1、甲方為拓展商務活動、擴大市場影響力,委託乙方進行文化傳播服務。
2、服務範圍:設計、製作、代理、發佈國內外廣告,企業營銷策劃,企業形象設計,文化藝術交流策劃,展示展覽策劃,承辦經批准的文化交流藝術活動。
第二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及時地對乙方所提交的策劃思路、廣告方案、設計稿和其他書面工作文件以書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乙方據此進行修改、調整,直至甲方簽字認可方可定稿。
3、甲方應尊重乙方的專業經驗和知識,充分考慮乙方所提交的有關文件中的建議,並及時以書面形式提出明確意見,以便乙方有足夠時間保質保量完成各項工作。
4、各項工作、方案經甲方確認簽字定稿後,若甲方再次提出修改,由此而產生的一切相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5、如涉及方案中的_____或情節等設計版權購買的相關問題,經乙方提醒,甲方仍違規操作,因此引起的法律糾紛,乙方不承擔因此產生的相關責任。
6、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向乙方付款,以保證乙方工作的正常進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為履行本合同,應成立專門的項目服務小組,並指定項目代表,跟甲方進行日常溝通工作,具體負責工作指令的接受,項目的全程跟進等工作。
2、乙方應與甲方保持密切聯繫,及時與甲方溝通項目進行的相關情況,盡職盡責為甲方服務,按時、按質、按量履行合同義務。
3、乙方應主動提前像甲方索要項目所需的相關材料,並按照甲方確認的工作需求進行設計、製作、傳播等業務。若因乙方緣故導致成品與甲方確認的定稿不一致,造成的損失及誤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4、雙方合作期間,乙方提供的設計稿應具有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並保證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如因乙方提供的設計引起第三方的法律糾紛,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因此產生的相關責任。
5、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支付有關款項,乙方保留暫停設計、製作、宣傳等相關工作的權利,乙方不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
第三條?合同金額及付款方式(本條內容依甲方所租用主機的類型而不同)
1、本合同所涉及的費用包括一次性費用。其涉及的金額一律以人民幣元為單位。
2、為了便於乙方儘快開展相關工作,本合同簽字確定後,甲方即支付前三個月的初期傳播服務費用_________元。初期傳播服務結束後,每月底支付下個月的月度服務費用_________元。
第四條?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在服務期屆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雙方可就續簽文化傳播服務合同的具體條款進行協商。
3、在服務期屆滿後,若雙方事實上仍在從事與本合同內容相同或相關的文化傳播服務工作,在未能及時續簽新的文化傳播服務合同的情況下,雙方的權利義務仍按照原合同約定的內容執行,直至新的文化傳播服務合同簽訂,或任何一方提前一個月書面提出終止合作為止。
第五條?合同中止及違約責任
1、任一方對本合同任一條款的違反,均視為違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實際損失的賠償責任。
2、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款項,造成項目流產的責任,應由甲方承擔。
3、甲乙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乙方經營、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業信譽受損,甲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關係,還可以提出一定數額的經濟賠償要求。
4、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執行或只能部分執行,則乙方準備期間已按合同執行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如因乙方原因,在活動進行期間出現重大問題,致使活動無_____常進行,則甲方不予支付本次活動的相關費用,並可要求乙方承擔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6、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經過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7、由於一方不履行協議約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時,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本合同,守約方除有權向違約方索賠外,並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六條?責任限制
2、在履行本合同時,乙方對因第三方的過錯或者延誤而給甲方或者其他第三方造成的損失不負責任。乙方對通過甲方間接接受乙方服務的第三方的損失不負責任。
第七條?爭議解決
在合同執行期間如果雙方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進行_____。
第八條?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遇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火災、爆炸、雷電、地震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_____、政府管制、國家政策的突然變動和_____等。)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五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於事件發生之日起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減少損失,並在事件消除後協商恢復本合同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
第九條?保密義務
任何一方對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以任何方式獲知的另一方商業祕密或其他技術及經營信息均負有保密義務,並有義務儘快通知對方,並協助對方採取適當的補救措施,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條?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本合同簽訂後,雙方如需修改,經雙方協商後,可以增加補充條款。
甲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信有限公司服務合約 篇13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鑑於:
甲方與阿里巴巴(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阿里巴巴公司”)於 年 月 日簽署阿里巴巴國際站《中國供應商服務合同》(合同編號: ,以下簡稱“服務合同”),約定由甲方購買阿里巴巴公司提供的費用總額為人民幣_元整的中國供應商服務(“__出口通_”版)和增值服務(關鍵詞搜索排名 在線黃金展位 首頁熱點 熱門產品推薦 另增櫥窗展示 第三方視頻拍攝)(請在所購買的增值服務前的方框內打勾;如未購買增值服務,無需打勾)。
現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服務合同的轉讓事宜(以下簡稱“合同轉讓”)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其在服務合同下未履行的權利義務轉讓給乙方,服務合同內容保持不變。
二. 本協議自合同轉讓取得阿里巴巴公司同意且乙方通過阿里巴巴公司委託的第三方主體資格審查(以下簡稱“認證”)之日起生效;如乙方未通過認證,則服務合同仍由甲方履行。
三.甲方應協助乙方向阿里巴巴公司提交合同轉讓申請並取得阿里巴巴公司同意。
四.合同轉讓所產生的再次認證等費用(如有)均由乙方承擔。
五.甲乙雙方另行約定雙方因合同轉讓引起的費用支付等事宜。
六.因合同轉讓發生的任何糾紛,由甲乙雙方自行解決;如因合同轉讓或因合同轉讓引起的任何糾紛給阿里巴巴公司造成任何損失的,甲乙雙方應共同連帶地向阿里巴巴公司承擔責任,負責賠償。
七.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服務合同下甲方未履行的權利義務由乙方繼受,甲方同意阿里巴巴公司有權刪除甲方在阿里巴巴國際站上可能保留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於電子郵件信息等)。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阿里巴巴公司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年 __月 _日
電信有限公司服務合約 篇14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本協議適用於中國電信集團上海市電信有限公司提供的本地/國內長途ddn、fr/atm電路、2m數字電路租用業務、mpls/vpn電路。
本協議項目下的sla服務是指:乙方為甲方指定的電路提供在電路可用率、電路誤碼率、故障受理時間、電路開通時限等指標方面的承諾;為甲方提供高品質的電路及服務,並以協議的形式規範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互相信賴,有償使用,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協商達成本協議。
一、內容
1、甲方同意租用乙方的ddn、atm、2m數字電路、mpls/vpn等電路,組建內部傳輸多媒體數據網絡,並要求乙方對以下電路提供sla服務。(詳見附件二:提供sla服務的電路清單)。
2、乙方同意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條款和條件向甲方提供ddn、atm、2m數字電路mpls/vpn等電路的服務水平協議。(以下簡稱sla)。
3、乙方提供甲方sla服務的通信線路和設備範圍為由乙方產權所有的通信線路和設備。
二、sla服務條款、收費標準及賠付標準
詳見附件一:sla服務條款、收費標準、賠付標準。
三、費用及付費方式
乙方對甲方租用的電路收費按國家規定的資費標準收取,收費如下:
1.月租費(含sla收費)等詳細電路收費情況見附件一。
2.在協議執行期間,如遇資費標準進行調整,自調整之月起,3.1項目的“資費標準”按照新的資費標準收取月租費。
3.根據本協議附件一第7條“賠付的款額”?,經過雙方確認後,乙方將在雙方協商的時間和方式下支付給甲方。
4.乙方按照本協議生效之日起,開始計收電路月租費;電路月租費按自然月計算;不足一個月的部分,每天按租費的三十分之一收取,不足24小時的按一天計算。
5.甲方租用乙方電路,乙方將依照協議,按期向甲方依時收費。甲方指定付款的銀行帳號支付月租費,由銀行根據委託收費協議進行託收。
6.甲方在乙方提供服務當月25日前將本月租用電路的費用付清。甲方有責任在租用電路期滿前,付清全部租用費用,甲方未付清所欠甲方費用前,乙方無責任繼續向甲方提供服務。
7.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如果產生新的需要提供sla服務的電路需求時,乙方將根據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向甲方收取電路月租費(含sla收費),並向甲方提供蓋有乙方單位公章的付款通知單,該付款通知單視為本協議的附件,受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約束。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租用乙方的數據電路轉讓、轉租、轉賣給第三方使用;或未經乙方同意,擅自改變使用用途。否則,乙方有權終止合約,甲方承擔因被終止合約引起的電路中斷等後果。
2.甲方依照本協議規定的付款方式付費。
3.甲方保證其連接到租用電路的有關通信設備符合國家主管部門規定的質量標準和技術要求。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達到sla條款的承諾指標的各項要求。如乙方不能按照附件一的租用電路標準提供給甲方,依協議規定賠付。
2.全天候服務響應。乙方7*24小時響應甲方故障申告,指定a、b角作為專業維護服務經理。名單為:
五、違約及賠償條款
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項下的任何一項條款均被視為違約。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的具體説明違約情況的書面通知後,如確認違約行為實際存在,則應在二十日內對違約行為予以糾正並書面通知對方;如認為違約行為不存在,則應在二十日內向對方提出書面異議或説明,在此情形下,甲乙雙方可就此問題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按本協議爭議條款解決。違約方應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為而造成的法律責任。
2.在協議期內甲方終止提前租用電路,並未增加租用乙方其他電路,必須照常支付剩餘租期電路租費的40%,直到協議期滿。以上費用,甲方必須在終止本協議後一個月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在協議期內甲方終止提前租用電路,並未增加租用乙方其他電路,甲方需要賠償乙方為實現sla承諾所付出的工程費等成本費用支出(相關工程費用在施工前須經雙方簽名蓋章確認)。
4.甲方按本協議書商定的付款方式,如期向乙方支付租用數據電路的費用。如不按時支付,每延遲1天,甲方按遲付金額的0.3%支付滯納金,直到乙方收到款項為止並繼續履行合約。超過2個月甲方仍未支付,乙方有權終止合約,甲方承擔因被終止合約引起的一切後果。
5.由於乙方原因造成本協議項目全部或部分不能執行時,乙方須賠償甲方的直接經濟損失,付款方式由雙方另行商議。
六、保密
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與本協議內容有關的資料和信息。
七、協議期限
1.本協議有效期為年,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之日起開始生效。協議期屆滿後,若協議任何一方無提前二個月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本協議,則本協議期限順延壹年,順延次數不受限制。
2.在協議期限內,甲方若提出終止,必須按照5.1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最低租賃期限的未到期部分的租費。甲方違反本協議規定或不按時交納租金,在乙方提出20天內仍未能予以糾正的,可由乙方提出即刻終止。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或未能繼續提供通信服務,在甲方提出20天內仍未能予以糾正的,可由甲方提出即刻終止。
八、爭議解決
1.對於因本協議履行而發生的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從協商開始28天內仍不能解決,則應提請仲裁。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請仲裁。仲裁應由簽約地仲裁委員會依其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協議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由於火災、輻射、地震、颱風、水災、惡劣天氣等自然災害以及戰爭、政策變遷、罷工、政變、暴亂、貿易禁止等超出業務提供者自身控制範圍和能力的無法預見、不可避免的事件。
2.因不可抗力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項下有關義務時,雙方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雙方應於不可抗力發生後15日內將情況告知對方,並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後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協議。
十、附則
1.如果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在任何時候變成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而不根本上影響本協議的效力時,本協議的其它條款應不受影響。
2.未經甲乙雙方書面確認,任何一方不得自行變更或修改本協議。
3.經甲乙雙方確認的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執叁份。本協議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起開始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 或授權代表(簽字):
開户行:
帳户名稱:
銀行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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